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7亿元(RMB700,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3亿元(RMB300,000,000.00)

发行期限: 3+2年(第3年末附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当期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设置第3年末附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第三章发行条款”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科创票据的提示........................................................................................................9

第一章释义..............................................................................................................................13

一、常用术语释义..........................................................................................................13

二、其他释义..................................................................................................................14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5

一、投资风险........................................................15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6

第三章发行条款......................................................................................................................26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26

二、发行安排..................................................................................................................28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运用.........................................................................................................30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30

二、募集资金用于科创领域的情况..............................................................................37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40

四、发行人承诺..............................................................................................................41

五、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及偿债保障措施..............................................................41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44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4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4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51

四、公司的独立性..........................................................................................................52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3

六、公司治理情况..........................................................................................................58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7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77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94

十、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9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政策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95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05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05

二、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110

三、财务状况分析........................................................................................................118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136

五、发行人近年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137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140

七、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146

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148

九、发行人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等境外投资情况........................................148

十、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产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148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49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49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149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50

一、信用评级情况........................................................................................................150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50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150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担保情况...........................................................................................151

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151

二、担保人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变动........................................................................152

三、担保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153

四、担保人独立经营情况............................................................................................154

五、担保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154

五、担保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155

六、担保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情况........................................................................159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170

八、担保人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及发展目标....................................................174

九、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217

十、担保人财务情况....................................................................................................219

十一、担保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231

十二、担保人有息债务情况........................................................................................258

十三、担保人关联交易................................................................................................267

十四、担保人或有事项................................................................................................272

十五、担保人受限资产情况........................................................................................272

十六、担保人信息披露安排........................................................................................273

十七、本次债券担保函主要内容................................................................................275

第九章税项..........................................................................................................................278

一、增值税....................................................................................................................278

二、所得税....................................................................................................................278

三、印花税....................................................................................................................278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279

一、置换........................................................................................................................279

二、同意征集机制........................................................................................................279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283

一、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负责部门............................................................................283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安排............................................................................................283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283

四、债务融资工具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284

五、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284

六、本息兑付事项........................................................................................................286

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87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88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288

二、会议权限及议案...................................................................................................28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8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91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293

六、其他.......................................................................................................................295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97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98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298

二、违约责任................................................................................................................299

三、偿付风险................................................................................................................299

四、发行人义务............................................................................................................299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99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99

七、处置措施................................................................................................................300

八、不可抗力................................................................................................................300

九、争议解决................................................................................................................301

十、弃权........................................................................................................................301

第十五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302

一、发行人....................................................................................................................30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302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303

四、审计机构................................................................................................................303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303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304

七、技术支持机构........................................................................................................304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306

一、备查文件................................................................................................................306

二、查询地址................................................................................................................306

第十七章附 录....................................................................................................................308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部分子公司的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的利润为负值,其中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羊绒制品、纱线的研发、加工、销售;羊绒制品、纱线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购销业务;货物(不含出版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服装、纱线、饰品“三来一补”加工业务。2023年底资产总额2,859.37万元,负债总额2,349.7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389.55万元,净利润-600.03万元。利润为负值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客户订单的选择趋于低档产品,多采用含棉及化纤类的产品,国外的居民消费能力下降,外贸订单需求不足所导致。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察等。2023年底资产总额18,695.43万元,负债总额76.1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6万元,净利润-193.80万元。亏损原因为,公司成立时间短,前期处于筹建期间,截至2023年末收入来源较小,现金流依靠股东投资支撑。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汽车机械零件生产销售及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模具设计制造等。2023年底资产总额4,601.00万元,负债总额7,842.7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784.08万元,净利润-949.84万元。亏损原因为计提存货跌价,以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

2、技术创新风险

受行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若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延缓,可能造成发行人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及工艺创新,加强技术人才配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主营业务板块宏观风险

(1)盐业板块

“十四五”时期是盐业行业继续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践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关键期。国内外需求仍然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仍未消散,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2)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材料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家电的零部件生产厂商,汽车、家电作为可选消费品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可能影响新材料板块的客户订单数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带来不利影响。受行业技术水平继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1、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期限: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付息式固定利率品种,具体条款请参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后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

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通知日:发行人将于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15个工作日通过簿记建档人向投资人发送关于是否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

4、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并通过簿记建档人通知投资人后,投资人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若投资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选择权行权日: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第3年末,即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科创票据的提示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金额3亿元,其中1.5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子公司发展,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不低于本期募集资金的50%,符合用途类科创票据的政策规定。本期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10.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不涉及。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之“二、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不涉及。

(五)主动债务管理方式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术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鲁银投资集团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本次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指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最高待偿额度的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指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期限为3+2年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科创票据 指 科技创新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即主体类科创票据和用途类科创票据

本期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发行

本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青岛银行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期间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指主承销商在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公司章程》、《章程》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理办法》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拆借中心 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众成清泰 指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近三年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

近三年度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3月末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活休息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二、其他释义

鲁盐集团 指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国惠 指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豪杰矿业 指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岱岳制盐 指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肥城制盐 指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菜央子盐场 指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鲁银新材 指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禹城羊绒 指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禹城新材料 指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鲁银新材料 指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由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稳健。若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发行人自身的盈利及获现能力减弱无法按期支付本息,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3,628.03万元、65,524.77万元和53,562.65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占全部负债比重分别为44.69%、27.40%和23.89%。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占比均在20%以上,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压力。

2、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6%、45.57%和41.74%,资产负债率水平逐年降低。近三年,发行人通过定向增发偿还部分有息负债等方式,使得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未来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随之扩大,将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3、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88,492.2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47%,占净资产比例为28.28%,主要为用于办理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抵质押等。发行人受限制资产规模较大,但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总体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情况恶化,无法偿还上述银行贷款,上述抵质押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4、内部担保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为其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7,250.00万元,金额较大,如果下属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从而造成还款困难,发行人面临履行担保责任风险从而使代偿风险增加。

5、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市场规则,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子公司提供借款、设立产业基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等。发行人目前关联方交易都遵循市场化和一般商业原则,风险较小。公司已建立了多种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且对相关关联交易已出具核查报告。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偏差,将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6、偿债能力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3、1.09和0.90,速动比率分别为0.64、0.88和0.70。从反映企业短期偿债的两项主要指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来看,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主要是近年来发行人流动负债因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大幅增加所致。发行人因行业特点,近三年正处于建设高峰期,投资较大,而项目收益将在未来体现,因此短期偿债指标较差,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7、投资收益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898.63万元、32,445.91万元和26,361.87万元,同期投资净收益分别为19,553.80万元、7,859.91万元和8,239.83万元。发行人2022年投资收益较2021年下降11,693.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行人减持万润股份取得收益较大。2023年较2022投资收益波动较小,若未来公司投资收益继续存在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8、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占比较高及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57,047.06万元、63,985.58万元和82,041.32万元,长期投资基本稳定,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32%、12.19%和15.27%,主要是公司近三年实行战略投资,股权投资比重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但投资绝对额较高,可能带来投资风险及存在跌价准备风险。

9、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104.13万元、22,667.91万元和19,147.0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30%、4.32%和3.5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位合计占比30.58%,集中度较高,虽然发行人不能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较小,资产质量较有保障,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存在大幅提高的风险。

10、主营业务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01,992.51万元、378,898.08万元和334,789.32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公司主要包括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下属子公司经营,如果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会导致发行人业绩不确定性加大。

11、资产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6,651.02万元、356,629.86万元和380,246.2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重为64.61%、68.09%和70.79%,均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主,变现能力较弱,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使得发行人资产总体处于流动性较低的水平,这可能会给发行人在未来经营中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2、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承担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等多个项目工程,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新增利润、银行借款、资本市场筹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因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变化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若发行人的融资要求不能被满足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将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3、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承担的工程项目较多,项目的未来收益受到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因素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发生变化,对新建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14、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净收益分别为19,553.80万元、7,859.91万元和8,239.83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26,261.29万元、38,827.61万元和34,314.23万元,投资净收益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4.45%、20.24%和24.01%。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如果发行人未来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营业利润出现下滑。

15、部分子公司的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的利润为负值,其中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羊绒制品、纱线的研发、加工、销售;羊绒制品、纱线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购销业务;货物(不含出版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服装、纱线、饰品“三来一补”加工业务。2023年底资产总额2,859.37万元,负债总额2,349.7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389.55万元,净利润-600.03万元。利润为负值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客户订单的选择趋于低档产品,多采用含棉及化纤类的产品,国外的居民消费能力下降,外贸订单需求不足所导致。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察等。2023年底资产总额18,695.43万元,负债总额76.1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6万元,净利润-193.80万元。亏损原因为,公司成立时间短,前期处于筹建期间,截至2023年末收入来源较小,现金流依靠股东投资支撑。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汽车机械零件生产销售及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模具设计制造等。2023年底资产总额4,601.00万元,负债总额7,842.7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784.08万元,净利润-949.84万元。亏损原因为计提存货跌价,以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粉末冶金板块原材料主要为氧化铁皮、废钢、兰炭,公司盐业板块的原材料主要为包装物、煤炭。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未来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天气变化影响海盐产量的风险

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海盐生产主要依靠光、热等作用,利用自然蒸发,浓缩海水使饱和卤水结晶析盐。气温高低影响蒸发量大小,降水次数和降水量的大小影响盐田设施及卤水浓度,上述天气变化对海盐产量影响较大,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3、经营周期风险

公司盐业板块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强,且这些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长期以来易受全球经济危机蔓延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的情况,导致房地产行业上游国内氯碱化工(两碱、PVC)、工业盐产品销售竞争加剧、价格不稳定。

4、新项目投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进行资产扩张,承担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鲁银新材生产线升级扩建项目等多个在建项目工程,在建项目可能会因监管批准及许可、市场环境、环保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延迟或者受到重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带来一定影响。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本募集中特指的突发事件的情形为如下三类: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等;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上述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公司盈利水平变化、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经营风险。

6、环境污染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盐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控的污染物排放行业之一,制盐生产过程中将排放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污染物,一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将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

7、技术创新风险

受行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若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延缓,可能造成发行人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及工艺创新,加强技术人才配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8、主营业务板块宏观风险

(1)盐业板块

“十四五”时期是盐业行业继续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践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关键期。国内外需求仍然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仍未消散,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2)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材料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家电的零部件生产厂商,汽车、家电作为可选消费品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可能影响新材料板块的客户订单数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带来不利影响。受行业技术水平继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这对母公司管理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子公司的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母公司如疏于对其管理和控制将可能产生一定的管理风险。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派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建设,努力将管理风险降至最低。

2、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存在不利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为控股型架构的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子公司负责,母公司仅负责集团的管理性工作及少量贸易业务。发行人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虽然发行人母公司对其核心业务子公司的经营及决策有较强控制权,但仍不排除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因宏观经济情况、子公司分红政策、母公司财务结构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子公司分红不及预期,可能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风险。

3、管理层变动风险

2021年以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一定变动,管理层变动及公司治理机制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系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背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依照相关制度运转良好。本次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活动与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4、人才储备风险

公司要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随着公司业务的迅猛发展,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不可避免的在研发、营销、技术等方面存在人才短缺。因此公司如果不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未来发展,存在一定的人才储备风险。

5、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类型、关联交易的核对、关联交易的统计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尽管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关联交易,但未来若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且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等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食盐体制改革风险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工信部、发改委围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相继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盐业体制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加速。《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食盐行业相关政策变化值得关注,将关系到盐业改革是否削弱包含发行人在内的企业垄断利润的持续性以及行业利润是否重新分配的问题。作为国家指定的食盐专营主体,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会受到国家针对盐业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

随着盐业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不断调整和完善,如果公司盐业板块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盐业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调控政策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政策、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发行人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适应政策的变化,把握发展趋势,调整经营思路,降低经营成本,尽可能规避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3、信贷政策风险

发行人未来在建、拟建项目资金可能部分来自于银行信贷。如果未来国家信贷政策收紧,而发行人对银行融资需求持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则可能面临随之而来的融资困难及融资成本上升等风险。

4、环保政策风险

制盐与盐化工产业是对环境资源消耗较高、属于占用土地面积较大行业之一,且新材料生产过程中也将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的发展构成政策约束,包括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企业构成考验。为达到国家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需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增加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发行人利润。同时,若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将给发行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失。

(四)特有风险

1、担保人不能履约的风险

担保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担保人未能按担保函履行相关职责,则存在一定的兑付风险。

2.担保人行业分散风险

担保人投资范围较分散,2018年3月山东省政府将山东省属部分国有企业部分股权划入担保人,截至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8,777,481.63万元,主要包括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20多家省属企业股权。所涉及的行业包括融资租赁、交通运输、物流、金融等多个行业。虽然经营多元化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抵御市场非系统风险的能力,但投资行业分散导致管控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人的盈利能力。

3.担保人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担保人业务涵盖金融、融资租赁和工程施工等多个大板块及若干个小板块,各业务板块相关性不强,且对公司收入贡献较为分散。虽然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快速扩张企业规模,但跨行业经营可能会造成资源分散、资金占用较多、管理难度增加和效率下降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经营风险。

4、科技创新称号有效性风险

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根据2023年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一、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3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中。

2021年11月8日,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

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列其中。2024年6月6日,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山东省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如果未来发行人子公司技术水平下降,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认定政策发生调整,发行人存在不再符合科创票据认定标准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发行人全称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待偿还债务融资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3〕MTN465号

注册发行金额 人民币柒亿元(RMB7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叁亿元(RMB300,000,000.00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3+2年(附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或者下调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2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以《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为准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 发行人将于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5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上载明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一般登记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365天、闰年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为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调整基点,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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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主承销商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和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受托管理人 暂无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公告日 【】年【】月【】日、【】年【】月【】日

发行日 【】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 【】年【】月【】日

起息日 【】年【】月【】日

计息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付息日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投资人在第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务融资工具的计息期限为【】年【】月【】起至【】年【】月【】日

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于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是【】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普通债务

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簿记管理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00至【】年【】月【】日【】: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4年【】月【】日9时00分至2024年【】月【】日18时00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科创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6:00之前,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户

收款人账号:40603050003

开户银行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45206015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科创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发行人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拟发行金额30,000.00万元,其中15,000.00万元用于支持发行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子公司发展,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具体来看,本次发行金额中用于科创领域的募集资金用途为:(1)用于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00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4,000.00万元;(2)用于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5,500.00万元,其中投资于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2,000.00万元,用于补充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3)用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1,500.00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

发行人本期募集资金用于科创用途的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用于科创用途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用途 金额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鲁银新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偿还有息债务 4,000.00

小计 8,000.00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肥城制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 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小计 5,500.00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菜央子盐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小计 1,500.00

合计 15,000.00

其中,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子公司的有息负债的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金融机构 债务形式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借款利率 借款用途 抵质押情况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借款日 到期日 计划还款日期 计划还款金额

鲁银新材 中国银行钢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 1,000.00 3.00% 补充流动资金 无 否 2023/8/9 2024/8/9 2024/8/9 1,000.00

鲁银新材 工商银行钢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 1,000.00 3.00% 补充流动资金 无 否 2023/8/16 2024/8/16 2024/8/16 1,000.00

鲁银新材 交通银行莱芜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 2,000.00 3.00% 补充流动资金 无 否 2023/9/20 2024/9/20 2024/9/20 2,000.00

合计 - - 4,000.00 4,000.00 - - - - - - - 4,000.00

本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子公司科技创新领域投资的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项目自有资本金 资本金到位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建设期 项目资金缺口 本期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7,187.80 已到位 57,187.80 2024年1月-2025年12月 40,000.00 2,000.00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190.00 已到位 2,690.00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00.00 500.00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3,280.00 已到位 3,780.00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00.00 500.00

合计 - 22,657.80 - 63,657.80 - 41,000.00 3,000.00

(一)用于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

1、项目公司概况

项目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4,766.00万元,位于盐矿资源丰富的大汶口地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食用盐及工业盐的生产销售,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项目公司始建于1991年6月,1992年4月投产,2000年9月上划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暨山东省盐务局直属企业。2018年5月完成公司制改造,2018年12月资产整体注入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经30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拥有固定资产6.6亿元的国有中(一)型企业,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山东省省级政府食盐储备库,拥有为120万吨/年精制盐和2×3万吨药用氯化钠生产能力。

公司产品涵盖食用、工业、饲料添加剂、医药、生活等五大系列50多个品种,畅销国内市场并出口日韩、东盟、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HALAL(清真)等多体系认证,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公司旗下食盐品牌——“鲁祥”被认定为“山东知名品牌”、“山东优质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着力打造“技术+管理”双创新体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专利4项,先后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轻纺行业全员创新优胜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2020年12月,公司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20万吨散湿盐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年产20万吨50kg包装生产线及年产20万吨1000kg包装生产线,最终形成“50kg包装精制盐(20万吨/年)+1000kg包装精制盐(20万吨/年)+散湿盐(8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制盐车间干燥设施和包装仓储车间等择机建设。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7,187.80万元人民币,包括建设投资52,232.20万元、流动资金4,059.80万元和建设期利息895.80万元(最终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已投资金额17,187.80万元,缺口金额40,000.00万元,后续资金缺口将通过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筹资。

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项目资本金合计17,187.8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项目期本金已全部到位。

项目建设计划及现状:本项目在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精制盐,已取得立项批复。拟定建设期为2023年12月-2025年12月。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已完成制盐场址勘查,将逐步进行项目招标、清理地上附属物等工作。

3、项目合法合规性

根据《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本工程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能耗指标、产品结构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已取项目备案证,环评、能评批复等已办理完成。

项目合规性手续如下:

项目合规性文件统计表

文件类别 文号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2209-370983-04-01-179476

土地使用权证书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鲁(2019)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651号

环评批复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4)7号

能评批复 鲁发改项审(2023)439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370983村镇F2013年000002号建字第370983村镇F2013年000005号

建字第370983202220060号建字第370983202320041号建字第370983202320052号建字第370983202420014号建字第370983202420024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70983202311070101 370983202405070101

(二)用于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1、公司概况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是目前亚洲规模最大、品种齐全、质量前茅、工艺先进、装备精良且同时拥有还原制粉、水雾化制粉、水气联合雾化制粉、惰性气体雾化制粉、旋转电极雾化制粉生产线的大型现代化生产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首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山东省智能工厂。

公司始终高度注重技术创新和生产装备水平的提升,与山东产业研究院合作成立了粉末冶金研究院,并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山东省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粉末冶金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4个省级研发平台。先后承担了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3项。现拥有有效国家专利技术62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以公司为主起草制定了四项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2、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690.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本金为2,19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3、项目建设计划及建设现状

本项目对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无需办理立项、环评等审批文件。项目总投资为2,690.00元,拟定建设期为2024年4月-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已完成实地勘查等工作,后续将按照计划持续推进建设工作。

4、用于本公司生产线改造的募集资金明细

本期拟使用5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资金需求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资金需求具体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建设期

原料料场封闭 900.00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30吨混料机 100.00 2024年4月-2024年10月

1.2号窑上料生产线除尘系统升级改造 180.00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1.2号窑矿粉装罐系统 260.00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惰性气体雾化生产线 500.00 2024年4月-2024年11月

软磁包覆系统 25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中间产品暂存库 500.00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合计 2,690.00

(三)用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

1、公司概况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始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19.9平方公里,总资产4.9亿元,现有正式职工510余人,系鲁盐集团权属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省级食盐储备承储企业。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盐及盐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以原盐为基础、食盐为主导、溴素为支撑、新能源综合利用”的产业新格局。企业先后通过食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位一体”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秉承“资源有限创造无限”的理念,先后获得了2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瞪羚企业”认定,主导产品均获国家专利。产品先后获得“中国绿色食品”“中国名特优产品”“山东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质量奖”“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企业先后获得“全国海盐生产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省级文明单位”“省国资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2、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780.00万元,其中项目自有资本金为3,28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项目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3、项目建设计划及建设现状

本项目对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无需办理立项、环评等审批文件。项目总投资为3,780.00万元,拟定建设期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已完成实地勘查等工作,后续将按照计划持续推进建设工作。

4、用于本公司生产线改造的募集资金明细

本期拟使用5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生产线改建,项目资金需求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资金需求具体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建设期

装车机器人 30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电商自动化分装项目 200.00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颗粒盐、粉洗盐自动化控制项目 168.00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MVR真空制盐升级改造产食品级氯化钾项目 1,512.00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真空盐仓库装车棚修缮 250.00 2024年3月-2024年11月

食盐厂新建消防设施 30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无氯海/卤水提溴 130.00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新打卤井 120.00 2024年2月-2024年11月

完成液及吹废安全技术改造工程 30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自动化制卤 20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自动塑苫试验项目 100.00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信息调度中心建设项目 200.00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合计 3,780.00

(四)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将本期募集资金中15,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款主体为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用于支付与生产经营相关所需的各项费用等。

二、募集资金用于科创领域的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中1.5亿元将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募集资金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的50%,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票据操作要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2〕90号)中针对“用途类科创票据”的要求,即“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优秀场景)科技创新称号的子公司发展”。

(一)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制造业单项冠军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一、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3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着力打造“技术+管理”双创新体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专利4项,先后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轻纺行业全员创新优胜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涵盖食用、工业、饲料添加剂、医药、生活等五大系列50多个品种,畅销国内市场并出口日韩、东盟、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HALAL(清真)等多体系认证,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二)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授予对象: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1年11月8日

有效期限:2021年-2024年

认定文件:2021年11月8日,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公司名列其中。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2024年-2027年

认定文件:2024年6月6日,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山东省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拥有山东省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粉末冶金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四个省级研发平台。科研开发力量雄厚检(试)验设备主要有红外碳硫分析仪、直读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体式显微镜氢损仪、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等,公司技术装备配置齐全,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计划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共荣获国家进步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中国冶金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

以公司为主起草制定了四项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公司现拥有国家专利技术46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9项,发明专利7项,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盐及盐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以原盐为基础、食盐为主导、溴素为支撑、高端化工为开发重点”的产业新格局,其中原盐年产能力38万吨,食盐29万吨,溴素1000吨。企业先后通过食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位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进出口权,产品畅销国内几十个省市,并出口欧美、日韩、印巴、东盟、非洲、港台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国内多个科研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获得了2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导产品均获国家专利,产品先后获得“中国绿色食品”、“中国名特优产品”、“山东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质量奖”、“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企业先后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全国海盐生产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等荣誉称号。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内部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管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签订募集资金专项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

户名: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路支行

账号:802050200686502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涉及虚假化债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于变更前报备核查结果。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变更后原则上仍应符合科技创新用途要求,由主承销商出具关于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科技创新要求的专项说明,由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要求披露变更公告等信息。原则上存续期不变更为常规用途,确需变更的,除应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外,还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发行人承诺,已与银行类承销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专户,并在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约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单独存放,不与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用于接收、存放、划转其他资金。

发行人承诺,针对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部分,设立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协议,由资金监管行承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职责,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监管行应建立资金监管专项工作台账,对募集资金的到账、存储和划付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资金使用凭证。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问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相关法律法规,且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部分不低于50%。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中市协发〔2022〕90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及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更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市场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一)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

1、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产状况

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1,992.51万元、378,898.08万元和334,789.32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3,410.86万元、33,493.27万元和28,338.23万元。未来随着发行人盐业及新材料板块进一步拓展经营,将持续保证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偿付提供充足的资金。此外,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537,153.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74%。发行人财务结构合理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发行人多元化的经营模式、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产状况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按期偿付奠定坚实的基础。

2、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经营运作规范、资产负债结构健康、资信优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并遵守结算纪律,按时归还本息,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实现了灵活高效调度运用资金,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随着未来发行人资产规模的进一步壮大、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未来可借贷的空间较大,在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可以及时通过银行借贷资金予以解决。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为本期中期票据按期偿付提供有力的保障。

3、较强的增信方式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出具信用增进函,就本中期票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为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省级服务平台公司,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融资和资本运作能力强、发展模式成熟。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增信能够为本笔债券的兑付提供较强的保证。

(二)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制订偿债计划并保证到期本息按时兑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设立专项账户并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yininvestment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注册资本:67,565.2277万元

实缴资本:67,565.2277万元

注册日期:1993年9月11日

工商注册号:37000001801134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684138

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邮政编码:250100

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互联网址:http://www.luyin.cn/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鲁银投资的前身为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4月6日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生字[1993]第110号文批准,以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后改为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后更名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总厂、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山东省高密县纺织总厂(后更名为山东省高密市纺织总厂)五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向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

(二)历史沿革

1、1993年9月11日,发行人在山东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

设立时发行人注册资本8,800万元,总股本8,8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2,420万股,占27.5%;内部职工股6,380万股,占72.5%,所有股东均以现金(人民币)认购公司股份。

公司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747.50 8.49%

2 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 600.00 6.82%

3 莱芜钢铁总厂 600.00 6.82%

4 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 310.00 3.52%

5 山东省高密县纺织总厂 162.50 1.85%

6 内部职工股 6,380.00 72.50%

合计 8,800.00 100.00%

2、1996年7月,缩股

1996年7月1日,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199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截至1996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基准按25%比例同比例缩股,缩股后股本总额变为6,6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份1,815万股,占比27.5%;内部职工股4,785万股,占比72.5%的缩股方案。

1996年1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缩股的函》(鲁政字[1996]227号),对公司的缩股方案予以确认。

3、199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99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70号文批复,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45万股。1996年12月25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45万股,和已发行的内部职工股中的1,100.55万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其余内部职工股(共计3,684.45万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年后上市流通。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560.63 7.38%

2 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 450.00 5.92%

3 莱芜钢铁总厂 450.00 5.92%

4 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 232.50 3.06%

5 山东省高密市纺织总厂 121.88 1.60%

6 内部职工股 3,684.45 48.48%

(二)已流通股份

7 社会公众股(含上市内部职工股) 2,101.00 27.64%

合计 7,600.45 100.00%

4、1997年7月至12月,送股及变更公司名称

1997年5月6日,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至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及股利分配方案》及《关于将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600.4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8股,送股后股本总额增至13,680.81万股。1997年12月11日,山东省体改委以鲁体改企字[1997]288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1997]20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1997年7月16日,公司获核准变更公司名称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7月28日办理完毕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1997年12月18日,公司变更完毕上述送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5、1998年6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0,521.22万股。1998年4月16日,山东省体改委以鲁体改企字[1998]第58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1998]11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1998年6月30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01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2,573.35万股。2000年12月13日,山东省体改办以鲁体改秘字[2000]84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2000]54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2001年4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7、2001年,控股股东的变更

2000年2月6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5.92%股权(1,336.50万股)转让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80元/股。

2001年3月9日,九洲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4.66%股权(1,052.49万股)转让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90元/股。

该次股权转让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0.58%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665.06 7.38%

2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388.99 10.58%

3 九洲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6.50 5.92%

(二)已流通股份

4 社会公众股 17,182.80 76.12%

合计 22,573.35 100.00%

8、2003年7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该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830.69万股。2003年3月12日,山东省体改办以鲁体改秘字[2003]16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2003]4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2003年7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9、2004年6月,国有股权划转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鲁政办字[2002]68号文,核准山东省国资办将持有的公司7.38%(1,831.56万股)国家股划转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将股权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划转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32号文批准同意。截至2004年6月30日,上述国有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59.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9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0、2006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5月16日,山东省国资委以《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97号)正式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6月,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赠0.6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134.06万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606.56 14.52%

2 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88.98 4.79%

(二)已流通股份

3 社会公众股 20,035.15 80.69%

合计 24,830.69 100.00%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限售股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截至2011年6月7日,限售股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且限售期已满,限售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利。

11、2012年9月,可供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830.69万股为基数,以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送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9,661.37万股。

2012年9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可供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12、2014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相关资产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相关资产进行置换,并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价值超出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2013年8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201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0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1,564,1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4年2月20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6,817.78万股。本次发行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369.5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29%。

2014年3月11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发行的工商变更登记。

13、2017年4月,控股股东的变更

2017年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全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回复》(国资产权[2017]90号)文批复,同意山钢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莱钢集团所持公司20.31%股权,共计115,418,000股A股股份。

2017年4月,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至此山钢集团持有公司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14、2018年9月,控股股东的变更

2018年4月26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与山东国惠签署《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山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转让给山东国惠。

2018年7月9日,山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8]48号),同意山钢集团将其所持鲁银投资115,418,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山东国惠。

截至2018年9月10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山钢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山东国惠持有公司115,41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5、2019年2月,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山东国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95,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截至2019年2月27日收盘,山东国惠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25,513,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16、2019年5月,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截至2019年5月20日,山东国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9,410,570股,增持金额100,000,467.39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山东国惠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4,828,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

17、2022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2月20日,发行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山东省国资委授权单位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22年2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7,474,431股,其中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79,065,539股股票,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8,408,892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山东国惠共持股213,894,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8,177,846元增资至人民币675,652,277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控股公司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主要经营范围为: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托管经营;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国惠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资本367.50亿元。2021-2023年度及2024年 1-3月,山东国惠营业收入为1,309,950.37万元、2,002,370.87万元、2,097,091.57万元和592,312.03万元,营业收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山东国惠营业成本分别为1,018,818.72万元、1,570,520.88万元、1,633,128.79万元和468,938.43万元,变化幅度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截至2024年3月末,山东国惠资产总额1,837.20亿元,负债总额749.98亿元,净资产1,087.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0.82%。

(三)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各方面与股东严格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业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的职能部门架构,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独立:

公司独立拥有经营所需的资产,能够以自己拥有的资产独立开展业务,独立运营;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其权属完全归本公司所有;不存在以资产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股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已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对所拥有资产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共34家,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7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7家。发行人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的管控情况良好。各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金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90 - 2,000.00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 100 - 500.00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 100 - 230.00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羊绒制造 50 - 6,000.00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冶金制造 100 - 3,000.00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贸易 90 10 3,000.0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粉末冶金材料 92.22 - 1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盐产品销售 100 - 10,003.4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 100 5,066.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 100 1,268.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工业盐 - 100 1,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100 - 14,766.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100 - 16,7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卤水生产 100 - 594.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多品种盐生产 - 100 2,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盐贸易 100 - 1,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盐贸易 60 - 2,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多品种盐生产 - 100 5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销售 - 65 200.00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销售 - 60 200.0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销售 - 100 110.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销售 - 60 100.0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销售 - 51 300.00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销售 - 51 200.00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兴能源技术 66 - 20,000.00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66 - 20,000.00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新材料技术研发 100 - 4,481.06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0 3,000.00 投资设立

34 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非食用盐加工、销售 67 - 50,000.00 投资设立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3.40万元,经营范围为:食盐批发;食盐批发;食盐、原盐、其他各类盐类产品及盐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开发、销售;原料药(氯化钠)、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热敷盐、生活用盐和工业盐生产、销售;粮油、调味品、预包装食品、水产品等食品的生产、销售;日用品、纸制品、工艺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包装材料、盐业专用设备、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经营、交通运输、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代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溴素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2,689.18万元,负债总额82,873.4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9,549.69万元,净利润2,220.56万元。

2、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4,7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2,837.50万元,负债总额13,863.48万元,2023年度收入51,755.96万元,净利润8,507.42万元。

3、山东岱岳制盐公司

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6,7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671.38万元,负债总额18,220.47万元,2023年度收入57,413.82万元,净利润7,408.88万元。

4、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5,0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9,185.10万元,负债总额11,702.10万元,2023年度收入37,982.83万元,净利润6,274.11万元。

5、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5,351.10万元,负债总额42,500.81万元,2023年度收入6,655.05万元,净利润3,013.54万元。

6、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前身为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87年8月,于2000年7月由山东莱芜粉末冶金厂整体改制而成,是多元持股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增材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D打印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外卖递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2,216.13万元,负债总额42,034.72万元,2023年度收入110,159.67万元,净利润4,556.57万元。

7、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池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8,076.45万元,负债总额13,986.93万元,2023年度收入22,893.11万元,净利润778.70万元。

8、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1958年,注册资本1,268.8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8,034.99万元,负债总额4,204.52万元,2023年度收入13,020.79万元,净利润2,337.46万元。

(二)主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有联营公司2家、合营公司0家。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出资额 业务范围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10.16 93,010.62 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62 42,000.00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项目的投资、权益调整、退出方案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人组成,发行人委派2名成员,对合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5日,注册资本93,010.6155万元,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股票代码为002643.SZ,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13,472.26万元,总负债为247,248.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6,223.6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30,532.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01.20万元。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10月14日,出资额42,000.00万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4号C楼cws-1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23,338.31万元,总负债为77.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261.1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6.03万元。

六、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管理体系。

1、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2、董事会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均合法规范,其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或在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的情况下,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召集主持高级管理层会议;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有权决定公司拟发生的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交易或资产处置,并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况;

(10)签署应由总经理签署的文件;

(11)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方案;

(12)列席董事会会议;

(13)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4)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监事均合法规范,其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二)内部组织结构及其职能

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图

公司内部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1、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活动安排、公文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督办、党委巡察、党的思想建设、机要保密、外联接待、会务组织、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协同办公、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宣传、舆情管控、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负责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等职能。具体职能:

(一)负责协助领导处理公司运转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公司综合性工作计划;负责领导活动、公司层面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层面会议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整理会议记录。

(三)负责督查上级工作部署、公司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文件、指示,做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建有关会议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牵头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党委巡察相关工作。

(五)负责承办收文电和资料的登记、审核、拟办、运转、催办、保管等工作;负责发文稿的审核、制发等工作;负责文印管理。

(六)负责办公自动化(OA)系统、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负责信息调研、舆情管控、门户网站维护、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

(七)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值班、接待、车辆管理、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员工查体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合工会、团委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九)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党建日常调度、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灯塔-党建”平台维护管理、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体系,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督导检查、考核工作。

(十)负责宣传工作、做好公众号运营、网站维护和企业文化建设。

(十一)负责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竞赛、平等协商、劳动防护、职工教育、劳模管理、文体活动、女职工工作;负责筹备、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职代会常设机构职责,履行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职能,贯彻职代会所通过的决议和议案;负责工会会费、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员工工会等相关福利发放及慰问、救助;负责指导下级工会开展工会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引导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团员管理、团费收缴、换届改选、年度评优、各种演讲竞赛活动、青年文明号申报等日常工作。

(十三)牵头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权属企业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负责统一战线、关工委等工作;牵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主要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承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职能,协助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牵头组织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履行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职能。具体职能:

(一)负责“三会”运作。按照法定程序规范三会运作,确保“三会一层”职责明确、协调运转。

(二)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三)承担董事会办公室职能,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资料档案文件。

(四)承担监事会办公室职能,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资料档案文件。

(五)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及知情人资料保管工作。

(六)负责上市公司舆情管控工作。

(七)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问题答复及来访投资者的接待、洽谈工作。

(八)负责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券事务学习培训工作。

(九)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工作。保存上市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事项,披露董监高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十)牵头组织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检工作部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具体职能:

(一)履行监督专责。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

(二)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协助上级做好巡察工作。

(三)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处理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审理及申诉等工作。

(四)负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管理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负责案件管理系统报送、案件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按照“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权属企业纪检机构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监督责任。

(六)负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

(七)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按照上级及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执行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有关指示、规定,制订、实施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及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承担招聘与录用、人事用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培训、保险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能;负责内退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下设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负责人员交流安置。具体职能:

(一)干部管理。负责按照公司党委工作要求做好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任免等工作;负责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权属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承担挂职、兼职、外派等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做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指导、监督权属企业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公司党委管理干部及总部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权属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等工作;负责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履职管理。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管理、年度考评管理工作;负责总部员工、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年度考评工作。

(四)人力资源规划及机构岗位设置。负责人力资源供需分析、预测及人力资源规划;负责总部机构设置、调整与职能职责管理,组织开展总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工作;指导权属企业的机构和岗位设置工作。

(五)员工招聘与调配。负责总部员工的招聘工作;指导、监督权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负责总部与各权属企业之间的人员交流与调配。

(六)劳动关系管理。负责总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指导、监督权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定期对权属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做好人事用工风险防控;处理因公司改革、企业出清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安置工作。

(七)绩效考核。负责总部及各权属企业考核方案的制定及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八)薪酬福利管理。负责人工成本预算工作;负责总部员工及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工作;负责权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指导、检查权属企业薪酬福利管理;进行人工成本统计与分析;负责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管理。

(九)员工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总部员工培训;指导权属企业开展培训工作;负责职称评审、技术人才评审、“鲁银工匠”评选等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总部内退人员管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权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外事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外事工作有关要求,登记、管理相应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做好员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等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部

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税收筹划与管理、财务分析、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清产核资、财务监督、重大财务信息公开、财税金融政策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财务风险管控等;负责制定资金预算、资金归集与管理、资金成本控制、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及筹措资金等工作。具体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负责财务报销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设置会计账簿,处理和保管各类现金、银行、转账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事项;负责资产账目处理工作,配合资产购置、盘点、调拨及处置等;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年报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会计报告;负责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各种财务档案和文件的管理。

(三)负责财务预算管理。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并跟踪分析、监督执行;牵头组织经营预算编报等工作。

(四)负责税收管理。负责税务筹划与管理工作,以及各项税金计提、核算、申报及各种税务发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财务分析与统计。负责汇总与分析各职能管理部门、各权属企业管理报表,编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六)负责财务监督与检查。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监督其执行情况;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评估,配合投资部门从财务角度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负责权属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及财务重大事项监管。

(七)负责财务重大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公司融资及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落实,监督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范资金风险,保障公司筹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和高效。

(九)负责制定公司融资计划,编制资金预算,及时拟定资金筹措方案,筹划、组织、实施、完成具体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任务;负责资金的归集、调拨与统筹;负责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调拨、对外借款、担保等管理工作;建立贷款及担保台账,保证按时偿还到期有息债务。

(十)负责公司资金效益管理,包括融资成本的控制与管理、资金内部核算与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十一)负责对权属企业融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公司融资结构的管理、分析,控制好资产负债率;负责与各合作渠道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十二)负责财务人员管理。对委派到各权属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与培训管理。

(十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企业管理部

主要负责经营目标制定、运营管理与分析、固定资产管理、降本增效、改革改制、科技创新、品牌建设、数字化转型及信息化建设等职能。具体职能:

(一)负责权属企业运营情况调度及管理分析工作。

(二)负责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三)负责改革改制工作。

(四)承担科技创新规划工作,调度各权属企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等工作。

(五)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协调推进主营业务品牌建设工作。

(七)负责公司数字化转型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投资与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

履行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风控、资本运营、战略规划、政策研究职能。主要负责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退出、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融资、投资项目审核、投资相关制度制定及投资管控体系建设、股权管理、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配合公司资本项目的运作实施及推进公司资产证券化等工作;组织战略规划编制,开展产业、行业政策研究及调查分析工作等。具体职能:

(一)负责投资计划、资本运营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修订及投资管控体系建设。

(三)承担投资管理工作职能,负责总部及权属企业相关投资项目、经营性项目评审、投资风险控制、投后管理以及退出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配股、增发等重大资本运作。

(五)指导权属企业的重组改制、上市、投资、资产整合等工作。

(六)牵头组织资产证券化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七)负责通过资本运作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八)承担规范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会、监事会运行工作,牵头确定权属企业董事、监事职数及人选来源等公司治理和集团管控方面工作;承担权属企业产权登记、转让、注销等产权管理工作及公司章程制(修)订。

(九)根据要求开展战略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工作,负责主营业务行业政策、经营资源和竞争力研究。

(十)负责经济、产业发展等宏观形势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和意见建议。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风控审计部

主要履行风险防控、审计管理,负责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负责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负责合规性审查等职能。承担内审工作,组织对公司及权属企业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审计资源对公司开展专项审计;负责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核;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负责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具体职能:

(一)负责风险审计职能战略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二)管理及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

(三)负责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四)承担内部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绩效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公司及权属企业进行相关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协调政府审计、中介机构等对公司开展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出具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等。

(六)负责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框架结构进行合规性审核。

(七)负责对权属企业审计工作的管理,组织业务指导、培训。

(八)牵头组织内控体系检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九)根据项目需要,负责项目资料核查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配合业务部门或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出具投资项目风险审查意见。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法务部

主要承担法治体系建设、诉讼管理、总部合同及权属企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管理等职能。具体职能:

(一)负责法治体系建设,组织公司“法治鲁银”建设工作。

(二)负责总部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及权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指导监督。

(三)负责总部合同及权属企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总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与外聘律师管理。

(五)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权属企业法务工作。

(七)负责总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审核。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合同成本部(招标办公室)

主要负责合同风险管控、合同合规审核、合同监督执行;负责大宗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体系建设与监督;招投标管理。具体职能:

(一)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

(三)负责重大决策、总部及权属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建设项目等合规性评价及合同商务性条款的合规性审核。

(四)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及时评价合同各方履约情况。

(五)负责大宗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体系建设与监督。

(六)负责招标管理工作,负责招标工作成本控制。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安全生产管理部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权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具体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上级单位下达的相关文件。

(二)承担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各权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公司制度考核各权属企业安全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权属企业重点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指导各权属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落实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应急预案,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四)协调与上级单位及其他主管单位的关系。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发行人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章程,包括安全管理、预算管理、财务制度、重大投融资管理和决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及对子公司的人、财、物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治理,保障公司投资、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结合集团公司战略发债规划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应财务状况和经营成功,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2、对外担保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担保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的范围、程序、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投资担保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担保事项。

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等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执行内部审计活动。2019年-2023年末,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运行良好。

4、投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保证投资行为依法合规、程序规范、风险可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出资企业(以下统称权属企业)的投资行为。本办法所称权属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通过股东协议、章程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经营决策的各级权属企业。参股企业的投资项目采用间接决策方式,通过集团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在参股企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按照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行使表决权。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开展的股权投资,包括投资设立权属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权属企业追加投资等,涵盖从预算、前期调研、立项、论证、决策、实施、股权管理到退出投资整个股权投资行为过程。

5、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发行人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时,发行人相关部门应提出草案,草案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

6、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制订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

7、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为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活动,切实保护集团公司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使集团公司面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修复和重建损毁设施,特制定本预案。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诉讼、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且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10、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制定本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11、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

为加强对发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权责和要求,提高公司资金运作能力,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按用途分为收入账户,支出账户,融资账户和专用账户,资金账户应按用途严格区分,不得混用。资金预算管理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资金流入流出所做的具体安排,是财务预算管理、投资计划管理与资金结算管理的桥梁。

12、发行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为促进发行人及各权属企业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预算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对未来环境预测,确定预算期内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后下达公司各权属企业,以价值形式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计划安排。发行人总部各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分配主要职责。

13、发行人重大融资决策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部对债务融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债务融资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范,防范风险,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本着合理、需要.节约原则,加强债务融资的预算控制和决策管理。合理配置公司整体信用资源,加强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降低资金成本。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共计2,563人。员工年龄结构及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类别 项目 人数 占比

教育程度 研究生 79 3.08%

本科 360 14.05%

大专 676 26.38%

大专以下 1,448 56.50%

专业技术构成 生产人员 1,917 74.80%

销售人员 110 4.29%

技术人员 91 3.55%

财务人员 46 1.79%

行政人员 399 15.57%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务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年龄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备注

杨耀东 董事长 53 男 2021年9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赵希玉 董事、总经理 58 男 2022年10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张星贵 董事 57 男 2022年1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段修国 董事 41 男 2023年3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刘惠萍 独立董事 52 女 2015年2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钟耕深 独立董事 62 男 2021年6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韩萌 独立董事 55 女 2021年6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彭馨弘 监事会主席 51 女 2022年5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刘晓迪 监事 38 女 2023年3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张丽丽 监事 38 女 2022年1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唐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7 男 2022年1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李普明 副总经理 56 男 2020年11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李传明 副总经理 48 男 2022年5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李方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42 女 2023年2月-2026年5月17日 无海外居留权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人员简历

杨耀东,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山东胶南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希玉,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山东莒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星贵,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山东安丘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段修国,男,汉族,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副科级)、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山东能源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管,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惠萍,女,1971年7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耕深,男,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萌,女,1969年出生,无党派代表人士,法律硕士,国家一级律师。历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常委,省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挂职担任济南市历城区副区长,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人员简历

彭馨弘,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山东临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刘晓迪,女,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记者,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风险管理部项目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审计法务部主管,法务部主管,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丽丽,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山东临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控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唐猛,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李普明,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山东莱芜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李传明,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山东郓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方,女,汉族,1981年出生,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历任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机构业务部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审计部总经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监高人员没有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发行人许可经营项目包括: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可分为两大板块:盐业板块和新材料板块粉末冶金板块。

盐业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生活用盐和溴素,食盐主要用于食用和食品加工,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化工用盐、印染和制革等,生活用盐主要用于热敷保健、洗浴、果蔬洗涤等方面,溴素主要用于阻燃剂、灭火剂、制冷剂、感光材料、医药、农药、石油等行业。

盐业板块经营模式:实施集采购、生产、营销、管控为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发挥规模优势,大宗货资采取集中招标,降低物料成本;生产环节按照“订单统筹、计划生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市场行情、存货储备等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食盐业务开展体系改革,推行代理商模式,开展市场策划、新品推广、品牌建设等营销管理工作;工业盐主要通过自主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签订供货合同,开展销售业务。

新材料板块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还原系列、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及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产品主要用于汽车粉末冶金零部件、家电零部件、电动工具、热敷材料、脱氧剂、焊接材料、化工添加剂、注射成形、激光熔覆、软磁材料、金刚石工具等行业。

新材料板块经营模式:实行一体化产供销规范化管控,按照公司物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采取招标的方式严格执行采购预算;采取直销销售,对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分类管理,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合同。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产业+投资”,即:以产业为本,做大做强盐产业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双主业,实现主业运营质量、经营效益双提升;以金融为器,通过战略投资助推实体主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逐步清退其他业务,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持续降低。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190,957.87 57.04 201,183.26 53.10 151,285.88 50.10

粉末冶金及制品 111,376.07 33.27 121,045.00 31.95 118,249.33 39.16

新能源板块 6,655.05 1.99 0.00 0.00 0.00 0.00

其他 25,800.32 7.71 56,669.81 14.96 32,457.30 10.75

合计 334,789.32 100.00 378,898.08 100.00 301,992.51 100.00

营业成本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128,574.86 50.73 140,635.37 46.81 108,974.09 44.96

粉末冶金及制品 97,385.52 38.42 103,063.91 34.30 101,548.70 41.90

新能源板块 2,256.97 0.89 0.00 0.00 0.00 0.00

其他 25,248.89 9.96 56,752.64 18.89 31,865.69 13.15

合计 253,466.24 100.00 300,451.92 100.00 242,388.48 100.00

毛利润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62,383.02 76.71 60,547.89 77.18 42,311.79 70.99

粉末冶金及制品 13,990.56 17.20 17,981.09 22.92 16,700.63 28.02

新能源板块 4,398.08 5.41 0.00 0.00 0.00 0.00

其他 551.43 0.68 -82.83 -0.11 591.61 0.99

合计 81,323.08 100.00 78,446.16 100.00 59,604.03 100.00

毛利润率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盐及盐制品 32.67 30.10 27.97

粉末冶金及制品 12.56 14.85 13.12

新能源板块 66.09 0.00 0.00

其他 2.14 0.00 1.82

合计 24.29 20.70 19.74

营业收入方面,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1,992.513万元、378,898.08万元和334,789.3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增长76,905.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盐及盐制品和贸易板块营业收入提升所致。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下降44,108.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公司产品工业盐和钢铁粉末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二是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商贸类业务规模同比减少。

从收入构成情况来看,近三年,发行人盐及盐制品板块分别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10%、53.10%和57.04%,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在山东省内有多家

盐场,近年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盐场生产线逐步提升更新,在降低能耗基础上产值逐步提升。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16%、31.95%和33.27%,占比在30%至40%之间。自2023年起,发行人新增新能源板块,光伏发电项目成效显著。鲁银新能源公司依托盐田资源,投资建设鲁银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年累计发电1.93亿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655万元、毛利润4,398.08万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菜央子盐场投资建设的全国首例盐田柔性支架光伏项目——1兆瓦柔性光伏示范项目,于2023年顺利并网发电,对后续盐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储气储能项目稳步推进。鲁银储能公司先后完成三维地震勘探、岩心分析等相关试验,目前正加快推进盐穴利用相关研究论证工作。产业规模延展加快构建。抢抓机遇,设立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积极推进菏泽地区制盐及盐穴储气储能项目

(三)发行人盐业板块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盐业板块运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盐集团”),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所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6家,鲁盐集团及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拥有全国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可以面向全国开展业务。

发行人盐业板块的会计核算方式:盐业板块主要为盐产品制造类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环节的主要投入为卤水等原料、能源动力、职工薪酬、资产折旧、其他制造费用,通过生产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完工产品进入库存商品。销售环节日常主要以开发票确认收入,根据产品种类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产品种类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年底前,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合理确认全年收入;正常因生产经营、管理等发生的期间费用据实列示。

发行人盐业板块上下游结算均以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发行人盐业板块产品主要包含:(1)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用盐,产品涵盖高中低各个档次,有袋装、罐装、瓶装等多种包装形式,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2)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工业用盐、印染、制革等行业;(3)溴素,主要用于阻燃剂、灭火剂、制冷剂、感光材料、医药、农药、油田等行业;(4)原料药氯化钠,主要用于药品制造行业;(5)畜牧盐主要用于饲料加工、水产养殖等行业。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所辖生产企业位于渤海湾地下卤水富裕区域和盐矿资源

丰富的大汶口地区,盐资源储量丰富,目前具备年产360万吨产能。投资扩建的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原盐生产能力。

①2023年末公司主要盐矿资源储备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盐矿资源储备

单位:万亩、万吨

盐矿项目 矿种 面积 可采储量

岱岳盐矿 岩盐 0.23 1,106.00

肥城盐矿 岩盐 0.12 3,528.00

②公司有原料药氯化钠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销量为2.45万吨,2022年销量为2.57万吨,2023年销量为2.90万吨,因产销量较少,故未单独列示;畜牧盐属于特殊门类,产销较少,故并入大包食用盐、精工盐范围内。

近三年发行人盐及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盐及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产品 项目 2023 2022 2021

食用盐 产量 146.54 127.17 144.08

销量 147.13 130.40 146.85

工业盐 产量 204.59 186.86 178.40

销量 204.95 189.76 176.94

溴素 产量 0.29 0.22 0.24

销量 0.28 0.22 0.23

注:上表主要列示盐业板块主要产品,公司盐业板块产品中,有原料药氯化钠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销量为2.45万吨,2022年销量为2.58万吨,2023年销量为2.94万吨,因产销量较少,故未单独列示;畜牧盐属于特殊门类,产销较少,故并入大包食用盐、精工盐范围内。

2、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盐业板块采取“集中招标、分散采购”的模式。大宗物资的采购采用公司集中招标的方式进行,各生产公司按各自生产计划分别向供应商采购,发挥现有集群优势,降低生产物料成本。严格按照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考核考察,促使供应商和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采购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原材料(不含运输服务)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原材料(不含运输服务)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原材料名称 金额 占比

2023年度 能源 37,788.03 44.48%

包装 11,721.22 13.80%

原盐 10,580.37 12.45%

其他 24,867.12 29.27%

合计 84,956.74 100.00%

2022年度 能源 41,390.26 48.87%

包装 9,079.54 10.72%

原盐 9,225.63 10.89%

其他 24,997.98 29.52%

合计 84,693.41 100.00%

2021年度 能源 39,217.96 59.28%

包装 9,752.24 14.74%

原盐 7,613.71 11.51%

其他 9,569.82 14.47%

合计 66,153.73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供应商及采购占比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3年度 山东长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452.62 31.09%

寿光市宜博盐业有限公司 3,487.64 19.89%

泰安供电公司 3,128.71 17.84%

河南合泰经贸有限公司 2,932.59 16.72%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536.56 14.46%

合计 17,538.12 100.00%

2022年度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065.02 25.84%

寿光市宜博盐业有限公司 4,800.30 20.45%

临邑县世纪通经贸有限公司 4,411.49 18.79%

山东长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377.44 18.65%

山东国福化工有限公司 3,817.53 16.26%

合计 23,471.78 100.00%

2021年度 分宜县新世达经贸有限公司 4,248.89 23.54%

山东长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117.06 22.81%

山东鸿昊能源有限公司 4,018.60 22.26%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109.33 17.23%

泰安长鑫商贸有限公司 2,556.75 14.16%

合计 18,050.6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盐业板块主要供应商为煤炭贸易商、物流公司、电力公司等。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稳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盐业板块制定了严格的采购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评定采购材料质量的品质手册,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同时,制定了合格的供应商考核程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让供应商充分了解公司对质量的要求,进而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肥城精制盐厂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3、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发行人盐业板块采取“统一计划、订单生产”的模式。各生产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历史销售、存货储备及销售订单情况提交生产计划,经公司生产部门、营销部门综合平衡后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各生产公司依据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生产成本控制措施,生产部门对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整体督导及管控。

(2)产销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产能、产量及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食盐及工业盐 产能 360.00 360.00 360.00

溴素 产能 0.25 0.25 0.25

注1:发行人盐业板块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按照以销定产、以产促销方式安排生产,充分释放各企业生产能力,确保产销匹配。

注2:上表中食盐及工业盐合并口径计算产能及产量,主要系从产销量的口径统计需要合并。食盐和工业盐的产能是以公司资源存储量为基础确定的,工业盐及食盐均占用总产能,产销量与产能匹配时需要合并统计。

(3)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报告期内,矿盐板块(肥城精制盐厂、岱岳制盐、东岳盐业)工业盐生产工艺与食盐基本相同,肥城精制盐厂所采用的热泵制盐生产技术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岱岳制盐所采用的六效真空蒸发制盐技术的生产流程图如下:

海盐板块(鲁盐集团)原盐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海盐板块食用盐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海盐板块制溴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4)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盐业板块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公司盐业板块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

公司名称 生产资质 有效期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0年9月2日-2025年9月1日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3月20日-2027年9月22日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2年6月29日—2027年6月28日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0年5月7日-2025年5月6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3月23日-2026年3月22日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12月06日-2026年12月05日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5月17日-2028年5月16日

注:发行人上述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前将按照规范流程重新办理。

4、盐业板块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盐业板块公司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结合不同类型营销渠道特点,打造经营新业态,构建利益共同体。公司严格采取自建物流配送或者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的方式,开展销售经营。公司对大型连锁超市、区域性中型超市采取集中谈判、一店一策、自主直营的模式,突出展示产品形象、提高销售利润,参与食品加工用盐企业采购招标,巩固市场份额,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加强线上营销力度。公司在省外食盐市场拓展过程中已与20余个省级盐业集团或市县级盐业公司合作,逐步增加全国市场占有率。

(2)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盐类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3年度 食盐 102,084.61 55.71%

工业盐 75,430.35 41.16%

溴素 5,729.35 3.13%

合计 183,244.31 100.00%

2022年度 食盐 95,268.53 49.80%

工业盐 85,816.35 44.86%

溴素 10,227.64 5.35%

合计 191,312.52 100.00%

2021年度 食盐 82,940.01 64.09%

工业盐 44,836.96 29.36%

溴素 9,762.65 6.55%

合计 137,539.62 100.00%

注:2022年度工业盐销售金额85,816.35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3,974.70万元;2023年度工业盐销售金额75,430.35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4,244.54万元。

公司盐业板块的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和溴素,2022年工业盐销售占比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工业盐订单增加,从而将部分制盐产能用于生产毛利率较高的食用盐,从而导致销售占比增加。2023年盐业板块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公司产品工业盐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

近三年度,公司盐类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2023年度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96.99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178.09

泰安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5,752.84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5,223.27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4,443.69

合计 33,694.88

2022年度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9,726.21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33.51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567.47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8,600.93

青岛广联六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590.82

合计 43,118.94

2021年度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34.36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5,869.25

烟台盐业有限公司 5,179.72

寿光盐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01.01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25.15

合计 27,709.49

5、盐业板块在同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盐业板块实行“统一经营、集中营销”模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营销策略、商业模式和营销队伍,构建食盐产销研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公司目前具备年产360万吨产能,其中海盐100万吨、矿盐260万吨,是全国最大的海盐食盐生产基地和全省唯一的矿盐食盐生产基地。海盐生产基地位于潍坊市和滨州市,属渤海湾地下卤水富裕区域,盐资源蕴藏丰富,现已建成优质海盐生产基地32平方公里;根据盐改政策,盐改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减不增,食盐定点生产资质具有稀缺性。

公司制盐技术先进,工艺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所生产的“鲁晶”品牌食盐惠及全省消费者大1亿人,覆盖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远销欧美、日韩、印巴、东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年产3万吨药用氯化钠产品,通过GMP认证,销往全国各地。目前山东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共11家,公司所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占6家,食盐产能占全省80%以上。

鲁盐集团主要二级生产公司座落潍坊市、泰安市和滨州市,盐资源储量十分丰富,水陆交通极为便利,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其海盐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海盐主产区——山东半岛黄、渤海之间的潍坊市和滨州市,盐资源蕴藏丰富,现已建成优质海盐生产基地32万平方公里,拥有海水制盐和卤水制盐双工艺,精制海盐、雪花盐等产品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纯天然、零添加、味道鲜和富含微量元素等特点。矿盐生产基地坐落于“五岳之首”泰山脚下的泰安市内,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六效真空蒸发、机械压缩热泵制盐工艺,拥有我国北方第一条DCS数字控制真空制盐生产线。产品原料来自泰山大汶口地下盐矿,总面积36平方公里,为全省唯一开采利用的大型陆地岩盐矿床。所生产的精制盐纯度高、杂质少、无污染,含有丰富的矿物质。

(四)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的经营主体为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新材”)。

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产品主要包含:还原铁粉系列,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焊接及热敷材料、摩擦材料、磁性材料等行业;雾化铁粉系列,适用于汽车行业发动机齿毂、减震器、定转子、链轮、连杆等,空调压缩机平衡块、法兰盘及军工精密零部件的生产;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其中多项产品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山东省优秀新产品”。粉末冶金公司目前为国内规模最大拥有还原制粉、雾化制粉和合金特种粉末三条生产线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稳定,客户认可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截至2023年末,鲁银新材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铁基粉末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0%。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合作模式主要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契约,货款的结算主要方式是80%的银行承兑,20%的电汇,账期根据合同约定,一般是30-40天左右。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模式主要是合同契约,货款的结算方式是银行承兑和电汇,账期根据合同订单双方约定,一般有款到发货和30天月结。

2、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提出每月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接到采购计划后,根据采购计划落实仓库库存,确定采购物资数量和采购方式。根据采购方式与供应商按程序进行招标或竞价、议标洽谈,审批后执行采购合同。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跟踪货物运送过程,进行质量检验并入库。

(2)采购情况

公司粉末冶金产品在产业链中属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对上游行业废弃物(钢铁氧化物、铁屑、氧化铁皮、废钢等废弃资源)采用经还原、冶炼、雾化、后处理等加工后,制备出的高性能铁基金属粉末,实现废旧钢铁、铁屑等废弃资源的再利用。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主要原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吨

时间 原材料名称 金额 数量

2023年度 氧化铁皮 13,060.72 116,300.00

废钢 26,122.85 95,700.00

生铁 7,174.46 24,000.00

焦末/兰炭 5,182.31 51,100.00

2022年度 氧化铁皮 12,956.96 116,900.00

废钢 17,723.65 54,600.00

生铁 15,790.86 46,700.00

焦末/兰炭 7,359.11 50,500.00

2021年度 氧化铁皮 15,288.04 124,640.50

废钢 24,909.28 71,713.88

生铁 16,372.04 44,621.99

焦末/兰炭 6,059.35 46,849.50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选择供应商时,公司制定评分标准、考核措施,在资质审核后确定供方资源是否满足公司需求,评价对方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能力,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归档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当年)

2023年度 供应商1 9,951.12 否

供应商2 6,988.70 否

供应商3 5,589.07 否

供应商4 5,024.20 否

供应商5 4,397.58 否

合计 31,550.67 -

2022年度 供应商1 14,572.03 否

供应商2 12,401.76 否

供应商3 7,178.08 否

供应商4 3,321.07 否

供应商5 2,876.05 否

合计 40,348.99

2021年度 供应商1 15,463.54 否

供应商2 11,621.52 否

供应商3 7,150.02 否

供应商4 6,861.79 否

供应商5 5,730.08 否

合计 4,6826.94 -

3、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生产,生产部对日产量、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销售业务人员在公司ERP系统内提交合同,合同审批后,通知生产计划人员下达生产作业计划,组织车间生产。

(2)产销情况

公司现已成为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是目前亚洲规模排名第一、品种齐全、质量前茅、工艺先进、装备精良且同时拥有还原制粉、水雾化制粉、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生产线的钢铁粉末生产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板块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还原铁粉 产能 9.00 9.00 9.00

产量 8.58 8.80 9.00

销售量 8.43 8.96 8.92

雾化铁粉 产能 10.00 10.00 9.50

产量 9.07 8.35 9.29

销售量 9.38 8.81 9.02

合金特种粉末 产能 1.00 1.00 0.34

产量 0.28 0.21 0.34

销售量 0.27 0.23 0.33

(3)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还原工艺一次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雾化工艺生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成品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4)生产经营资质

粉末冶金板块生产经营资质

序号 名称 颁发单位 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 02220E3024R0M 2023年6月28日 至2026年6月27日

注:上述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前按照规范流程重新办理。

4、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多为一年一签。销售人员进行区域化管理,分片区销售。销售货到后按月结算。

(2)销售情况

发行人粉末冶金产品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化工、航空航天、能源、电动工具、医疗器械、精密机械零件、电气电子元件、磁性材料、食品等十多个行业。还原铁粉市场需求平稳,以农机、家电、纺织机、机械零部件为主。雾化铁粉市场需求持续上升,以结构件为主,涉及家电、机床等。混合粉产品替代了部分外国制粉厂,目前针对国内中高端制品厂,市场需求量逐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3年度 还原类 39,545.07 36.39%

雾化类 48,344.61 44.49%

混合粉类 19,085.66 17.56%

制品及其他 1,694.95 1.56%

合计 108,670.29 100.00%

2022年度 还原类 45,595.60 39.89%

雾化类 50,873.21 44.51%

混合粉类 14,896.03 13.03%

制品及其他 2,926.86 2.56%

合计 114,291.70 100.00%

2021年度 还原类 42,225.30 35.71%

雾化类 56,070.29 47.42%

混合粉类 16,045.54 13.57%

制品及其他 3,908.20 3.31%

合计 118,249.33 100.00%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集中在山东胶东地区、江浙沪地区、西南地区及广东省,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时间普遍

较早,长期维持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2023年度 第一名 4,503.69 否

第二名 2,871.46 否

第三名 2,543.59 否

第四名 1,745.59 否

第五名 1,480.05 否

合计 13,144.38 -

2022年度 第一名 7,954.31 否

第二名 3,643.80 否

第三名 2,332.92 否

第四名 2,142.25 否

第五名 1,920.31 否

合计 17,993.58 -

2021年度 第一名 5,030.38 否

第二名 3,040.67 否

第三名 2,505.32 否

第四名 2,381.36 否

第五名 1,966.74 否

合计 14,924.48 -

5、行业地位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改革和发展,现已成为工艺先进、装备精良、制度健全、极具发展后劲和实力的现代化大型钢铁粉末生产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品种齐全且同时拥有还原制粉和雾化制粉生产线的钢铁粉末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还原铁粉、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和无偏析混合粉等。莱钢牌还原铁粉和水雾化钢铁粉末荣获“山东名牌”称号。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航空航天、焊接、热敷材料等行业,产品畅销国内25个省、市、区,并出口日本、韩国、泰国、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公司曾先后完成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两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一项,其中,《轿车用高性能水雾化粉末材料的规模化生产技术》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性能钢铁粉末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现拥有国家专利技术30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3项,发明专利7项,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科研开发力量雄厚。

公司现已成为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国内规模最大、品种齐全,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粉末领军企业。2019年钢铁粉末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2.1%,国际市场占有率达18.5%。粉末冶金公司是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东明星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新材料产业50强企业、山东省钢铁粉末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理事长单位,是粉末冶金用水雾化纯铁粉、合金钢粉,金属粉末压坯的拉托拉试验,金属粉末(不包括硬质合金粉末)在单轴压制中压缩性的测定,粉末冶金用粉末取样方法,粉末冶金用还原铁粉等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和话语权。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主要在建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已投资 资本金到位情况 投资计划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1 盐穴储气工程 16,425.90 1,012.70 已到位 15,413.20 - -

2 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 57,187.80 2,997.14 已到位 32,000.00 22,190.66 -

3 新打卤水井项目 1,200.00 1,043.87 已到位 156.13 - -

合计 - 74,813.70 5,053.71 - 47,569.33 22,190.66 -

上述项目符合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产占比较低,属于专项在建和零星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均已按照流程完成审批。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MQ.7-2中涉及的重要事项。

十一、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

1、发行人近期的发展目标

做强做优做大实体主业,提高经营性利润占比;强化投资职能,发挥服务产业和增厚效益双重作用;优化资产质量,为战略实施拓展空间。

盐产业板块通过抢占矿盐资源,扩大原盐产能;打造以食盐、工业盐、盐衍生品产销融合为主要的盐业产销综合体;综合利用产业链资源,打造产业链延伸综合体。

新材料板块通过资本运作引进战略投资等手段,提升现有产线生产能力,实现高端化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粉末冶金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研发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全力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强化市场营销,提升品牌战略;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引领,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抢占新兴市场。

2、发行人远期发展目标

以产业为本,做大做强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培育新能源产业,实现主业运营质量、经营效益双提升;以金融为器,通过投资和资本运作助推实体主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产融互补、产融协同的发展格局。

3、发行人最终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盈利能力跻身全省上市公司前列,打造成为主业突出、竞争力强、业绩优良、市值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政策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公司属于综合行业,主要业务分为盐业及粉末冶金两大板块。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食盐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C14)”,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采盐行业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采盐(1030)”;食盐行业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盐加工(C1494)”;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食盐销售行业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盐及调味品批发(F512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粉末冶金板块属于“金属制品业”的“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C3393)”。

国家发改委发挥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各产业政策的制订;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技术改造;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等。

工信部负责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国盐业及粉末冶金业工作,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确保行业发展稳定。

中国盐业协会是我国制盐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系由与盐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教育、勘察设计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贯彻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反映企业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中国机协粉末冶金专业协会是我国从事粉末冶金机械零件、含油轴承、烧结摩擦材料、金属粉末、专用设备制造和销售的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行业标准的定制。

(一)所在行业运行状况

1、盐业行业

盐行业属于资源性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是一个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我国盐矿资源丰富,分布较广;该公司作为我国及亚洲第一大制盐企业,具有明显的盐矿资源优势。盐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关系着国计民生,同时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与盐有关的产品达1.4万种之多,用于生产烧碱、纯碱、金属钠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食品、化工、冶炼、陶瓷、玻璃、医药等工业均与制盐工业密切相关。因此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1)中国盐业资源情况和特点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盐矿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盐矿储量超过4,000亿吨。按照盐矿资源的不同,可分为海盐、湖盐和井矿盐。国内23个省、市、区均有丰富的海盐、湖盐和井矿盐矿产资源。在海盐资源分布方面,我国大陆海岸线全长18,000公里,盐滩滩涂占地面积2,900平方公里,海洋水盐度一般3-3.5%。由于海岸线类型和气象条件不同,我国大致分为南、北方海盐区。北方海盐区重要分布在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部分地区)。上述地区的气候和滩涂条件较好,适合大规模生产海盐。我国目现有四大海盐生产基地,其中三个分布在渤海湾沿岸,产能约占全国海盐的70%左右。

我国井矿盐矿产分布广泛,生产历史悠久(始于秦代)。目前,已查明的氯化钠储量大于100亿吨的岩盐矿床10余个。井矿盐属于工厂化生产,可现产现用,生产安排较为灵活,库存少,是近几年国内原盐行业产能扩张的主力。目前,江苏地区已由传统海盐产区转为井矿盐占主导,山东、河南等地井矿盐产量也明显增长。我国湖盐资源较为丰富,经正式地质勘探,已查明储量535亿吨。其中,青海、新疆、内蒙古和西藏是我国湖盐分布最集中的省份。近年来,作为西北地区的主要用盐品种,湖盐生产发展较快,产能达到1,200多万吨。

(2)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盐行业上游行业为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制盐所需能源在盐产品成本结构中占比较大,因此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制盐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能源行业属周期性行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取决于经济周期的变动。

工业盐的主要下游企业为两碱化工企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盐行业的市场需求情况。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步入下行周期,两碱化工行业亦陷入低迷期,制盐行业同样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食盐的主要下游企业包括食盐转(代)批商、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在盐业改革之前,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对于下游客户有着较强的议价能力;随着盐业改革方案的推进,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对下游的议价能力有所减弱。

总体来看,盐行业的上游能源行业及下游两碱化工行业的发展均与宏观经济情况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经济周期性,因而导致盐行业的市场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根据《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后,在下游两碱工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下,我国制盐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大型装置设备的投入,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盐资源综合利用率,盐产能、产量得到飞速发展,原盐产量居世界第一位。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近年来,我国盐业供给能力及水平发展稳定,2016-2022年,中国制盐产能在1.1-1.2亿吨区间波动,产量在0.8-1亿吨区间波动,供给情况较为稳定。从产能利用情况来看,中国制盐业产能过剩的矛盾依然存在,2022年中国制盐产能11094万吨,产量约9775万吨,产能过剩近2000万吨。近年来中国原盐供需总体平衡,2016-2022年,下游两碱持续发展带动我国原盐需求整体上升,我国原盐消费量实现稳中有增,2022年中国原盐消费量达到11,144.00万吨,原盐下游需求整体平缓,但下游两碱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加大了对优质原盐的需求,导致市场中许多一级品质以下的原盐被淘汰。

区域分布方面,我国原盐生产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我国原盐产量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西南三大地区,我国已形成了东部沿海地区生产海盐、中部和西南地区生产井矿盐以及西北地区生产湖盐的布局结构。近几年我国原盐行业各盐种的供应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井矿盐和湖盐产量稳步提高,自2011年起井矿盐产量已经超过海盐,占据原盐行业的主导地位。

按用途分类,盐可分为食盐、小工业盐和两碱用盐等。两碱用盐是两碱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烧碱、纯碱的生产制造。小工业盐是除两碱用盐以外的工业盐,主要用于印染等行业。我国原盐消费结构,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两碱工业耗盐占比较高。我国已形成以纯碱行业和氯碱行业为龙头、下游产品快速发展的盐化工产业格局。

2004-2023年,中国原盐主流价格先降后升,其中,2021年初,下游两碱行业部分企业检修结束,下游化工行业整体需求回暖,原盐价格有所回升。2021年9月,原盐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主要受供给端趋紧以及生产成本上行影响,2022-2023年,中国原盐价格开始回落,截至2023年8月,华东地区原盐主流价格已回落至350元/吨。

2、粉末冶金

(1)行业介绍

粉末冶金是以金属粉末为原料,通过成形、烧结等加工方法,制造高精度、高强度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类型制品的工艺技术。粉末冶金可通过较少切割工艺直接制成多孔、致密或全致密材料,能够生产难以用其他方法制造的零部件,如钨钼硬质合金、含油轴承、过滤器和多种磁性材料等,还能够生产替代铸件和锻件的零部件,如汽车离合器片、凸轮轴等。相比于传统熔铸技术,粉末冶金工艺在材料利用率、能源消耗量、生产产品形状复杂性等方面更具优势,被公认为最具发展活力的绿色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机械、电子等领域。

(2)行业分类

根据粉末冶金制品分类:

①铁基结构件:以铁粉或合金钢粉为主要原料,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结构零件,包括碳钢和低合金粉末、铁-铬-硅系合金粉末、铁-铬-硼-硅系合金粉末,具有高致密性、耐磨性和结合强度,可取代镍基合金粉末,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

②铜基结构件:采用铜基材料烧结后的冶金品,由烧结的黄铜、铜镍合金、青铜材质构成,具有抗腐蚀性、无磁性干扰等特征,适用于电工器件、机械零件制造等领域;

③难熔金属材料:包括合金复合式材料、难熔性金属等,其熔点、强度与硬度高,采用粉末冶金制法制成的合金材料成分均匀、能耗低且晶粒尺寸小,主要用于航空航天、能源、国防等领域;

④硬质合金:由难熔金属硬质化合物和粘结金属通过粉末冶金工艺制成的一种合金材料,强度高,具有耐磨性、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适用于砂轮磨削、电加工等工业切削领域;

⑤摩擦材料:具有摩擦磨损性的材料,适用于摩擦离合器制作以及制动器摩擦部分,以实现元件动力阻断、传递。摩擦材料由基本、辅助单元组成,基本组元主要保证耐磨性、热稳定性及承载能力,辅助组元主要完善基本性能;

⑥减摩材料:由金属或非金属材质与金属基体、减摩润滑剂制成,是制动或传动装置上关键性部件,主要功能是通过摩擦来吸收或传递动力,粉末冶金技术可改善材料基体,调整减摩成分,以达到自润滑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塑料减摩材料、铸造金属等领域。

(3)行业发展状况

粉末冶金产品是一个多领域的全球性市场,据统计,全世界粉末冶金生产企业已超过3000家。我国粉末冶金行业已经经过了近1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铜、铜合金粉与镍粉等有色金属粉末生产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相较于西方国家起步较晚,产能结构性过剩明显,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竞争力会逐渐下降、发展空间不断缩小;掌握先进技术、产品质量高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逐步提升。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领域迅速扩大,汽车行业、机械制造、电子家电及高科技行业飞速发展,为粉末冶金行业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4)行业产业链情况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分为三部分: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为铁粉及铜粉原材料供应商,产业链中游主体为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商,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为运输机械(汽车、摩托车)、电工机械(家电、电动工具)、工业机械(农机)及其他(工程机械、其他)等行业。

①上游行业

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主要为铁粉和铜粉原材料供应商。

铁粉为机械制造工业不可缺少的金属原料,用于生产粉末冶金零部件,具有流动性、成形性、颗粒形状等物理特性。采用铁粉制造的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广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中国铁粉制造企业具有生产规模小、集中度低的特点,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水平和设备工艺方面存在差距,国产铁粉主要为一般性铁粉,在质量和性能上表现较差,高端铁粉如超纯铁精粉、特殊用途铁粉等产品则需要进口。

在粉末冶金原材料中,铜粉用量仅次于铁,主要用于生产粉末冶金零部件、金刚石工具、合金工具等,在工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铜粉制造企业与国外优秀企业相比,在规模、产能、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产品主要集中在低端领域,盈利能力受限,高端铜粉多来自进口。

由于中国粉末冶金原材料供应商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多应用于低端领域,高端粉末冶金零部件所用的原材料仍然由国外企业提供,高端产品原材料进口依赖程度高。

②中游分析

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中游参与者主要为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商,其中大部分为中小规模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东睦股份是中国最大的粉末冶金制造企业,在技术、规模、以及市场影响力上具有综合性优势,市场份额占比约为25%。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呈现中国内外厂商并存以及两极分化明显的市场格局:低端粉末冶金市场进入壁垒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参与者主要为中国中小企业;高端粉末冶金市场具有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壁垒高的特点,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参与者主要为国外先进企业及中国少数领先企业。中国粉末冶金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明显,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竞争力会逐渐下降、发展空间不断缩小。掌握先进技术、产品质量高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逐步提升。落后企业退出,行业集中度提高,龙头企业强者恒强的局面会趋向稳定,未来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将迎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优化发展期。

③下游分析

粉末冶金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运输机械、电工机械、工业机械及其他工程机械等。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在粉末冶金零部件产量的组成中,运输机械(汽车、摩托车)占比为59%,电工机械(家电、电动工具)占比为25%、工业机械(农机)占比为2%,其他(工程机械、其他)占比为14%。

汽车行业是粉末冶金零部件最主要应用领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中国汽车产量从2014年的2,372.3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2,780.9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4.1%,由于汽车中60%以上零部件都要使用粉末冶金零部件,因此汽车行业的需求增长大幅度加快了粉末冶金行业的发展。

粉末冶金技术具有节能省材、绿色环保的特点,对传统工艺具有很强的替代性,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粉末冶金下游应用领域将拓展至新能源、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应用领域扩展将为粉末冶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行业景气程度

1、盐业

制盐即制作食盐或工业用盐的过程,制盐行业主要包括采盐、盐加工以及无机盐制造行业,采盐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盐加工指以原盐为原料,经过化卤、蒸发、洗涤、粉碎、干燥、脱水、筛分等工序,或在其中添加碘酸钾及调味品等加工制成盐产品的生产活动。无机盐制造主要包括融雪盐、工业盐等无机盐产品的制造。

根据盐产品的原料来源,可分为海盐、湖盐和井矿盐;按照用途可将其分为食用盐、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

(1)食用盐

我国的盐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最大的盐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食盐采取按需生产,产量足够满足市场需求,此外,我国实行盐业专营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根据中国盐业协会数据,我国食用盐的生产能力是5000万吨,每年食用盐的产量基本约1200万吨左右。2019-2022年,中国食盐产量先降后升,2022年食盐产量达到1241万吨。

近年来,我国食盐市场供过于求,食盐产品的对外贸易以出口为主,2023年1-7月,中国食盐进出口分别为3.7万吨和41.2万吨。2019-2022年,我国食盐消费量约保持在1200万吨的水平,与食盐产量基本平衡。2022年,中国食盐表观消费量约1187.1万吨。

(2)工业盐

工业盐,是化学工业的最基本原料之一,主要成分有氯化钠、亚硝酸钠等,被称为“化学工业之母”。基本化学工业主要产品中的盐酸、烧碱、纯碱、氯化铵、氯气等主要是用工业盐为原料生产的。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产销量相对稳定,无明显周期性;工业用盐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两碱化工等下游行业的运行情况,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我国盐业生产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原盐产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在“两碱”工业强劲需求的拉动下飞速发展。

我国原盐资源丰富,有海盐、四川自贡的井盐,青海茶卡的湖盐,贵州、云南的岩盐。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的资源情况生产原盐,原盐生产技术主要为以下四类:用露天开采法或地下溶浸法开采岩盐;由盐湖开采自沉积湖盐;海水和盐湖水经盐田日晒制取海盐和湖盐;用人工熬煮或真空蒸法从天然卤水中制取。

工业盐产业链上游为能源煤炭等,下游主要为纯碱、烧碱、印染、制药等行业。工业盐主要应用于用于肥皂制造、陶瓷、玻璃生产、日用化工、石油钻探、钻井工作液、完井液、石油化工脱水液、建筑行业早强剂、生产涂料的凝固剂、橡胶行业乳胶凝结

剂、造纸工业、化学工业的无机化工原料及硫酸根脱除剂,褐藻酸钠的凝固剂、防治小麦、苹果、白菜等腐烂及食品防腐剂、制取金属钠及其他钠化合物、钢铁热处理介质等。在水处理、公路除雪、制冷冷藏等方面,盐也有广泛的用途。

工业盐是我国重要化工原料,是构成具有国民经济特征的基本原料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工业盐行业在针对我国重大发展战略的支持下,通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通信化多元的发展形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深远的作用。1999年以来,我国工业盐行业经历了转型改革和发展壮大的历程,质量、产能、产品结构等方面稳步提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工业盐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及技术性因素的推动,工业盐行业发展潜力极大。

2、粉末冶金业

汽车行业为粉末冶金主要应用领域,其行业发展潜力是带动粉末冶金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2012—2016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上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中高端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内保持平稳的利润率。近年来,通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开发创新相结合,中国粉末冶金产业和技术都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是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行业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23年我国粉末冶金零件市场规模238.56亿元,同比增长27.9%。

(三)行业政策分析

1、盐业

食盐是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不可缺少的调味品,不存在有效的替代品,求弹性相对较小。通过向食盐中添加碘是我国防治碘缺乏病的有效方式,因此,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以保证人们碘元素的摄入量。近年来国家通过颁布《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我国的食盐专营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核心”和“三个措施”,其中“两个核心”即计划管理、食盐定价;“三个措施”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管理、食盐批发许可证管理、食盐准运证管理。这些规定将食盐生产、产销量、价格、批发和运输等环节作了全面限制,即生产需要定点,产销量应按计划指令,价格需要核准,运输应有专门资质要求,销售则需有专营资格等。2016年5月推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食盐专营制度,强调尊重市场,助推行业活力的提升。

2003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发改委为国务院授权的国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盐业管理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确保合格碘盐供应;负责审核、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负责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研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发放食盐批发许可证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根据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发放食盐运输准运证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近年我国对食盐专营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改革,2014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府盐业主管部门。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宣布取消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于食盐专营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制度,强调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取消食盐生产和批发的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2017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办法》,明确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取消食盐产、运、销等环节的计划管理,取消食盐产销隔离、区域限制制度,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制度。新《办法》明确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可以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

近对于工业盐而言,《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对工业盐的储运、销售、定价进行了明确规定,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促进了工业盐市场的规范性和健康发展。

2、粉末冶金业

2015年5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粉末冶金技术符合产业高端化趋势,该规划的颁布,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对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201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制造业向绿色化方向发展,粉末冶金行业作为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制造技术,该规划的颁布,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

(三)发行人的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1、盐业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国食用盐市场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1)取消食盐产销去限制,食用盐市场竞争加剧。2017年1月1日前,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因此食用盐市场相对平稳;随着专营改革的推进,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从而使竞争加剧。

(2)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改革方案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3)为增强竞争力,食盐品种日趋丰富。因同质化产品会导致价格低迷,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细分目标市场,增强产品多样性。

(4)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零售价格稳定,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食盐价格放开后,因各盐业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在批发环节食盐价格会有所下滑。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

由于此前盐业领域长期存在的专营政策,盐业企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我国盐业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除了龙头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之外,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都在本地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

2、粉末冶金业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市场竞争两极分化明显。多数粉末冶金中小企业聚集在低端市场,造成低端市场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严重,随着粉末冶金零部件下游应用领域愈加广泛,特别是进入全球高端生产供应链后,高端粉末冶金市场进入门槛逐渐提高。在高端产品市场,主要参与者为美国和日本的国际领先企业,主要为英国GKN公司(以下简称“GKN”)、日本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住友”)、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以下简称“日本日立”)。国际龙头企业凭借领先的核心技术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占据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全球粉末冶金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国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在高端市场与国外企业竞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苏鹰球集团有限公司、华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部分内容所涉及的发行人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如下:

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2021年合并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2]第3-00119号

2021年母公司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2]第3-00119号

2022年合并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3]第3-00207号

2022年母公司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3]第3-00207号

2023年合并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4]第3-00219号

2023年母公司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准无保留 大信审字[2024]第3-00219号

除非特殊说明,本章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中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发行人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章可能存在的数据误差,均因在计算过程中进行四舍五入近似处理而造成的。

(二)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发行人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发行人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日

资产:

预付款项 133,936,353.77 -764,914.29 133,171,439.48

使用权资产 -- 13,286,469.86 13,286,469.86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60,208.84 2,758,756.75 6,318,965.59

租赁负债 -- 9,762,798.82 9,762,798.82

母公司报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日

资产:

预付款项 1,025,438.97 -764,914.29 260,524.68

使用权资产 - 4,665,240.61 4,665,240.61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69,501.27 2,569,501.27

租赁负债 - 1,330,825.05 1,330,825.05

2、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发行人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准则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4.85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3.77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35.7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 -4.66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33.38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19.29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1,044.85

(三)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末,纳入鲁银投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有31家,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5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6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0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100.0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00 10.0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潍坊海晶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00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临沂有限公司 - 55.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00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0.00 - 投资设立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33家,与2021年相比新增2家,其中新增的子公司为: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6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7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 10.0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潍坊海晶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8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00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 100.00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80.00 投资设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34家,与2023年相比新增1家,为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7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7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5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 1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2.2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 1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80 投资设立

34 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67 - 投资设立

二、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货币资金 41,684.38 24,749.91 31,143.61

结算备付金 0.00 0.00 0.00

拆出资金 0.00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17,097.21 18,364.28 12,123.77

应收账款 19,147.01 22,667.91 44,104.13

应收款项融资 28,001.34 41,863.47 19,916.34

预付款项 4,339.08 14,768.38 2,549.46

应收保费 0.00 0.00 0.00

应收分保账款 0.00 0.00 0.0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4,436.08 4,458.51 4,461.95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存货 35,037.58 32,863.44 34,920.58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7,164.81 7,401.42 2,286.81

流动资产合计 156,907.50 167,137.32 151,506.66

发放贷款和垫款 0.00 0.00 0.00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82,041.32 63,985.58 57,047.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420.85 41,299.68 41,490.8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96,442.14 148,638.46 131,709.91

在建工程 6,400.69 47,759.25 185.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4,203.89 4,332.90 1,296.57

无形资产 27,797.75 27,777.18 22,286.09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商誉 1,802.12 1,802.12 1,802.12

长期待摊费用 1,701.94 1,759.26 1,81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42.81 2,340.09 2,524.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892.69 16,935.34 16,493.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0,246.20 356,629.86 276,651.02

资产总计 537,153.70 523,767.18 428,157.67

短期借款 53,562.65 65,524.77 103,628.03

向中央银行借款 0.00 0.00 0.00

拆入资金 0.00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1.82 2,358.66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19,204.20 19,497.87 15,863.31

应付账款 30,879.46 30,621.46 23,037.42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5,033.80 5,878.36 6,431.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0.00 0.00 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0.00 0.00 0.00

代理承销证券款 0.00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7,983.44 9,619.08 9,751.39

应交税费 2,959.86 4,928.02 3,557.03

其他应付款 9,610.22 11,628.02 14,069.62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1.55 1.55 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0.00 0.00 0.00

应付分保账款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237.73 4,311.74 3,608.19

其他流动负债 494.81 641.16 702.52

流动负债合计 174,966.15 152,652.30 183,007.81

保险合同准备金 0.00 0.00 0.00

长期借款 38,863.68 36,741.89 4,000.00

应付债券 0.00 39,847.27 38,468.63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3,788.17 4,094.81 1,064.18

长期应付款 690.42 663.39 1,263.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2,742.76 1,686.23 1,796.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60.26 2,457.84 2,304.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245.28 85,491.43 48,897.25

负债合计 224,211.44 238,143.73 231,905.06

实收资本(或股本) 67,565.23 67,565.23 56,817.78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92,777.32 90,112.03 55,690.25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740.95 -2,957.64 -3,916.18

专项储备 6,070.46 6,309.17 6,056.57

盈余公积 12,544.98 11,704.18 10,346.30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13,262.23 90,903.69 62,18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89,479.27 263,636.66 187,175.17

少数股东权益 23,462.99 21,986.79 9,077.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12,942.27 285,623.45 196,252.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37,153.70 524,812.03 428,157.67

(二)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年及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34,789.32 378,898.08 301,992.51

其中:营业收入 334,789.32 378,898.08 301,992.51

利息收入 0.00 0.00 0.00

已赚保费 0.00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0.00 0.00 0.00

二、营业总成本 310,221.66 351,795.33 292,955.53

其中:营业成本 253,466.24 300,451.92 242,388.48

利息支出 0.00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00 0.00 0.00

退保金 0.00 0.00 0.00

赔付支出净额 0.00 0.00 0.0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0.00 0.00 0.00

保单红利支出 0.00 0.00 0.00

分保费用 0.00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8,077.67 6,364.64 5,299.33

销售费用 8,748.63 6,777.37 5,845.19

管理费用 24,562.64 21,324.58 23,066.94

研发费用 10,563.99 11,703.39 9,308.24

财务费用 4,802.50 5,173.44 7,047.35

其中:利息费用 4,827.42 5,388.25 7,509.58

利息收入 123.40 253.64 523.89

加:其他收益 1,374.21 1,587.25 1,031.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239.83 7,859.91 19,553.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078.01 7,330.07 6,774.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2 2,356.84 385.2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91.90 1,066.12 -2,240.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8.47 -1,147.21 -1,512.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21.10 1.96 5.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314.23 38,827.61 26,261.29

加:营业外收入 1,169.53 379.86 254.42

减:营业外支出 451.36 1,195.35 784.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032.41 38,012.12 25,731.04

减:所得税费用 6,694.18 4,518.86 2,320.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338.23 33,493.27 23,410.8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338.23 33,493.27 23,410.8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361.87 33,404.45 22,898.6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6.36 1,047.36 512.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7.66 994.97 -373.4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6.69 958.54 -366.6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5.65 20.99 -50.6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0.00 0.00 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65.65 20.99 -50.64

113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0.00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2.34 937.55 -316.0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2.34 937.55 -316.05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0.0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0.00 0.00 0.00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0.00 0.00 0.00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0.00

(7)其他 0.00 0.00 0.0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97 36.43 -6.79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565.89 34,488.24 23,037.3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6,578.56 33,404.45 22,531.9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87.33 1,083.79 505.43

(三)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6,535.40 234,872.18 176,634.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0.36 1,897.43 2,548.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525.77 236,769.61 179,182.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5,543.77 134,633.49 88,278.9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0.00 0.00 0.00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0.00 0.00 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248.93 33,431.62 32,367.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788.10 18,985.13 14,791.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10.67 21,135.44 16,374.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391.47 208,185.68 151,812.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34.30 28,583.93 27,369.8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97.27 219.15 21,846.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11.38 2,121.01 2,210.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90.99 7.54 16.3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8 15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0.01 2,497.70 24,073.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227.37 77,877.47 4,522.0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554.97 100.00 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82.00 82.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82.34 78,159.47 4,604.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72.33 -75,661.78 19,468.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 57,431.79 42,2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 12,400.00 2,37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443.65 129,890.89 126,2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493.65 4,972.91 15,321.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493.65 192,295.59 183,891.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1,694.86 136,414.14 200,801.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90.21 6,103.57 8,573.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53.02 154.18 66.7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6.01 5,229.91 14,862.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691.08 147,747.62 224,23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7.43 44,547.97 -40,346.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1.2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4.54 -2,529.91 6,490.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27.86 22,157.77 15,667.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892.40 19,627.86 22,157.77

(四)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货币资金 19,770.58 14,925.26 27,462.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22,364.96 5,400.00 432.25

应收款项融资 4,360.00 15,330.00 2,209.27

预付款项 65.51 326.07 325.61

其他应收款 38,282.92 46,034.39 34,954.57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1,038.35 15,261.78 11,239.67

存货 714.25 714.25 714.25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69 1,894.43 2,116.12

流动资产合计 85,569.92 84,624.39 68,214.15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70,245.34 204,307.21 224,783.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1,489.83 41,298.68 40,419.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311.05 23,266.31 25,751.60

在建工程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199.94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131.24 97.18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7.67 1,583.03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845.87 15,845.87 15,845.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9,860.92 286,398.27 306,800.67

资产总计 315,430.85 371,022.66 375,014.82

短期借款 78,603.09 26,530.05 27,040.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2,358.66 1.82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8,00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74.77 67.06 383.19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0.00 0.00 7.05

应付职工薪酬 2,773.17 1,000.02 1,123.79

应交税费 49.59 28.14 60.67

其他应付款 61,713.39 112,980.83 110,225.96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8.93 1,168.79 41,430.81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63

流动负债合计 153,731.59 141,776.71 180,272.13

长期借款 0.00 8,699.59 7,714.73

应付债券 38,468.63 39,847.27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56 705.77 685.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578.20 49,252.63 8,400.70

负债合计 192,309.79 191,029.34 188,672.83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817.78 67,565.23 67,565.23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46,779.95 81,060.14 82,261.04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3,845.31 -3,214.62 -3,096.67

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 10,346.30 11,704.18 12,544.98

未分配利润 13,022.33 22,878.40 27,067.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3,121.05 179,993.32 186,34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15,430.85 371,022.66 375,014.82

(五)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8 0.00 16,951.67

减:营业成本 0.78 0.00 16,910.80

税金及附加 62.89 18.98 90.30

销售费用 0.00 0.00 0.00

管理费用 5,971.45 3,755.04 6,867.57

研发费用 0.00 0.00

财务费用 4,554.05 4,266.68 6,688.51

加:其他收益 28.66 106.06 3.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82.05 19,542.05 17,101.6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79.66 4,588.51 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2 2,356.84 385.2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61.91 218.57 -1,910.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1,173.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787.55 14,182.83 800.91

加:营业外收入 24.14 60.18 93.36

减:营业外支出 0.14 20.43 128.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811.55 14,222.59 765.69

减:所得税费用 1,583.48 643.85 -674.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28.07 13,578.73 1,440.44

(六)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983.42 4,397.02 19,679.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73.35 12,662.49 16,672.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56.78 17,059.51 36,351.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0.00 19,201.4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19.39 4,195.54 3,772.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2.57 21.50 675.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35.28 995.19 922.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77.25 5,212.23 24,57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9.53 11,847.27 11,780.1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97.27 219.15 19,722.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216.68 1,219.33 4,301.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70.60 7,764.14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84.55 9,202.61 24,023.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83.26 25,294.26 36.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54.97 25,380.75 1,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 9,282.00 82.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38.23 59,957.01 1,319.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6.31 -50,754.40 22,704.2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45,031.79 39,907.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500.00 56,848.59 100,2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96.62 66,099.41 52,05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096.62 167,979.79 192,247.6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984.86 99,164.14 175,826.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07.67 5,495.97 7,839.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1.11 26,395.28 39,613.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713.65 131,055.39 223,28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7.02 36,924.40 -31,032.48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合并报表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1,143.61 7.27 24,749.91 4.72 41,684.38 7.76

应收票据 12,123.77 2.83 18,364.28 3.50 17,097.21 3.18

应收账款 44,104.13 10.3 22,667.91 4.32 19,147.01 3.56

应收款项融资 19,916.34 4.65 41,863.47 7.98 28,001.34 5.21

预付款项 2,549.46 0.6 14,768.38 2.81 4,339.08 0.81

其他应收款 4,461.95 1.04 4,458.51 0.85 4,436.08 0.83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存货 34,920.58 8.16 32,863.44 6.26 35,037.58 6.52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286.81 0.53 7,401.42 1.41 7,164.18 1.33

流动资产合计 151,506.66 35.39 167,137.32 31.91 156,907.50 29.21

长期股权投资 57,047.06 13.32 63,985.58 12.19 82,041.32 15.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1,490.83 9.69 41,299.68 7.87 40,420.85 7.5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31,709.91 30.76 148,638.46 28.32 196,442.14 36.57

在建工程 185.52 0.04 47,759.25 9.10 6,400.69 1.19

使用权资产 1,296.57 0.30 4,332.90 0.83 4,203.89 0.78

无形资产 22,286.09 5.21 27,777.18 5.29 27,797.75 5.18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商誉 1,802.12 0.42 1,802.12 0.34 1,802.12 0.34

长期待摊费用 1,814.63 0.42 1,759.26 0.34 1,701.94 0.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4.74 0.59 2,340.09 0.64 2,542.81 0.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93.54 3.85 16,935.34 3.23 16,892.69 3.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651.02 64.61 356,629.86 68.09 380,246.20 70.79

资产总计 428,157.67 100.00 523,767.18 100.00 537,153.70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总额分别为428,157.67万元,523,767.18万元和537,153.70万元,资产规模较为稳定。从资产结构来看,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5.39%、31.85%和29.21%,占比较为稳定。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4.61%、68.09%和70.79%,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占比较高,且发行人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较高所致。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账面金额分别为31,143.61万元、24,749.91万元和41,684.38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总资产的7.27%、4.72%和7.76%。截至2023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41,684.38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1,791.98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保证金、万润股份质押股票孳息和矿产资源保证金。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41,684.38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68.42%,主要系公司增加资金储备,用于偿还2024年2月到期的可交换债券。

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库存现金 161.68 25.88 22.31

银行存款 29,730.72 19,739.32 22,183.50

其他货币资金 11,791.98 4,984.71 8,937.80

合计 41,684.38 24,749.91 31,143.61

2、应收票据

发行人近三年,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2,123.77万元、18,364.28万元和17,097.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3%、3.5%和3.18%。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6,240.51万元,增幅为51.47%,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票据类结算业务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267.07万元,变动较小。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104.13万元、22,667.91万元和19,147.01万元,近三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30%、4.32%和3.56%。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48.60%,主要系发行人系本期压缩正常经营类债权并清收大额应收债权增加所致。2023年较2022年波动较小。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发行人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为:(1)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公司将其他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以账龄为信用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并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3)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7,228.22万元、6,089.53万元和6,075.46万元,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5,222.47 28,757.44 51,332.3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075.46 6,089.53 7,228.2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9,147.01 22,667.91 44,104.13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绝大部分为1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说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收较为及时。公司近三年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占比分别为84.70%,54.86%和69.44%,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小计 17,515.09 69.44% 15,775.25 54.86% 43,478.05 84.70%

1至2年 1,952.67 7.74% 7,126.69 24.78% 1,973.55 3.84%

2至3年 642.39 2.55% 1,060.70 3.69% 954.03 1.86%

3至4年 528.46 2.10% 447.97 1.56% 838.12 1.63%

4至5年 317.99 1.26% 509.20 1.77% 859.42 1.67%

5年以上 4,265.88 16.91% 3,837.62 13.34% 3,229.18 6.29%

合计 25,222.47 100.00% 28,757.44 100.00% 51,332.35 100.0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0,817.34万元,占比为37.6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5,854.87万元,占比为30.58%,客户集中度较2022年有所下降。

2022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6,000.00 20.86 1年以内 否

第二名 2,178.34 7.57 1年以内 否

第三名 1,083.67 3.77 1年以内 否

第四名 886.91 3.08 1年以内 否

第五名 668.42 2.32 1年以内 否

合计 10,817.34 37.62

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2,624.40 13.71% 1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083.67 5.66% 1年以内 否

第三名 886.91 4.63% 1年以内 否

第四名 668.42 3.49% 1年以内 否

第五名 591.47 3.09% 1年以内 否

合计 5,854.87 30.58%

4、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分别为19,916.34万元、41,863.47万元和28,001.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5%、7.98%和5.2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28,001.34万元;截至2023末,发行人不存在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应收账款的金额。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41,863.4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110.20%,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票据类结算业务增加,同时清收以票据结算的大额应收债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为28,001.34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13,862.1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托收增加所致。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28,001.34 41,863.47

合计 28,001.34 41,863.47

截至2022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41,863.47 19,916.34

合计 41,863.47 19,916.34

5、预付款项

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549.46万元、14,768.38万元和4,339.0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0%、2.81%和0.81%。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14,768.38万元,较2021年上涨479.27%,主要系贸易类、能源材料等预付款项增加所致。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为4,339.08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70.62%,主要系发行人的贸易类、能源材料类预付款减少所致。

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截至2022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1,658.26 11.23 否

第二名 1,223.08 8.28 否

第三名 1,181.30 8 否

第四名 982.08 6.65 否

第五名 722.20 4.89 否

合计 5,766.92 39.05

截至2023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367.26 8.46 否

第二名 300.00 6.91 否

第三名 280.32 6.46 否

第四名 278.80 6.43 否

第五名 272.76 6.29 否

合计 1,499.14 34.55

6、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开发成本和其它。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净额分别为34,920.58万元、32,863.44万元和35,037.58万元,较为稳定,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16%、6.26%和6.52%。

近三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2,294.34 35.21 11,836.05 36.02 13,297.31 37.95

在产品 1,390.72 3.98 1,745.03 5.31 1,826.88 5.21

库存商品 19,807.84 56.72 16,930.34 51.52 17,897.35 51.08

周转材料 1,427.68 4.09 2,352.02 7.16 2,016.04 5.75

合计 34,920.58 100.00 32,863.44 100.00 35,037.58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存货余额 37,714.24 35,769.02 37,244.82

存货跌价准备 2,793.66 2,905.57 2,207.24

存货净额 34,920.58 32,863.44 35,037.58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2,793.66万元、2,905.57万元和2,207.24万元。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8、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57,047.06万元、63,985.58万元和82,041.3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32%、12.19%和15.27%。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逐年有小幅度增长。

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82,041.32万元,其中除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71,057.63万元和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0,983.69万元以外,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持有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6.36%的股份,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59,181,537股,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0%,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5,360,000股。发行人根据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确认了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调整,未纳入合并报表中。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长期股权投资 79,731.85 86,670.36 104,726.1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684.78 22,684.78 22,684.78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57,047.06 63,985.58 82,041.32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63,885.58 7,749.29 293.31 1,918.43 2,788.98 71,057.63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50.00 4,450.00 4,450.00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500.00 500.00 500.00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17,734.78 17,734.78 17,734.78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328.72 10,983.69

合计 86,670.36 8,078.01 293.31 1,918.43 2,788.98 104,726.10 22,684.78

注:发行人对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及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如下:

1.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该公司以撤销的德州信托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改制形成的,目前处于终止经营状态。发行人对该公司不具备控制能力,故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人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该公司自2004年没有开展业务,故无经营收入。该公司目前处于吊销状态,无任何从业人员,该公司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人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为化解豪杰矿业采矿权损失的风险,发行人与自然人赖积豪签订《协议书》,约定2020年11月起赖积豪全面享有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权,发行人不干预赖积豪的经营行为。发行人已失去对豪杰矿业的控制权,并于2021年4月21日按照上交所要求对委托经营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告-临2021-034)。目前豪杰矿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按照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9、固定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1,709.91万元、148,638.46万元和196,442.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76%、28.32%%和36.57%。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8,638.46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6,928.55万元,增幅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6,442.1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7,803.68万元,主要系鲁银新能源光伏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光伏电站、其他设备;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0-5%,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如下:

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率情况表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40 0%-5% 2.50%-6.6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0%-5% 8.33%-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0%-5% 12.50%-20%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5 5% 3.8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 4.85%-19.40%

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9,353.02 137,642.80 142,258.81

机器设备 148,370.22 153,761.34 163,955.58

运输设备 4,545.53 4,773.93 4,686.76

光伏电站 0.00 0.00 48,303.97

其他设备 4,740.28 4,974.37 5,526.36

合计 267,009.06 301,152.43 364,731.48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40,914.06 45,690.36 49,827.29

机器设备 86,940.89 98,016.44 107,855.42

运输工具 3,178 0.00 3,908.55

光伏电站 0.00 0.00 918.74

其他设备 3,305.5 3,690.13 4,685.29

合计 134,338.45 150,995.66 167,195.2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60.69 1,518.47 1,094.05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31,709.91 148,638.46 196,442.14

截至2023末,公司固定资产中主要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房产明细 位置 购入/自建时间 账面原值 目前状态 房产/土地权属证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制盐车间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759.25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包装仓储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484.45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药用盐车间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477.99 自用 鲁(2019)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651号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区办公楼 济南市钢城区 2020/09/01 1,292.44 自用 鲁(2017)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00946号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雾化炼钢厂房 济南市钢城区 2017/06/06 1,230.56 自用 鲁(2017)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00946号

合计 - - - 10,244.69 -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中机械设备主要情况:发行人盐业板块机器设备原值为11.37亿元,其中大额的为岱岳制盐5.19亿元,肥城制盐3.76亿元,菜央子盐场1.71亿元,主要为生产用设备和管道等,比如蒸发罐、加热室、卤水管道等。鲁银新材机器设备为3.19亿元,主要为176米隧道窑、还原电炉等设备。

10、在建工程

随着发行人新建项目的持续投入,在建工程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近三年,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85.52万元、47,759.25万元和6,400.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4%、9.10%和1.19%。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6,400.6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358.56万元,主要系鲁银新能源光伏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在建项目名称 2023年末余额

盐穴储气工程 1,012.70

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 2,997.14

新打卤水井项目 1,043.87

其他零星工程 1,287.24

合计 6,340.95

11、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用电权、供热管道使用权、采矿权。近三年,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22,286.09万元、27,777.18万元和27,797.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1%、5.29%和5.18%。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长5,491.09万元,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后采矿权的增加。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7,797.75万元,较2022年末波动较小。

发行人对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原值 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22,896.81 5,181.88 17,714.93

软件 650.54 455.73 194.81

128

用电权 0.00 0.00 0.00

供热管道使用权 0.00 0.00 0.00

采矿权 13,141.40 3,260.64 9,880.76

商标权 8.83 1.58 7.25

合计 36,697.58 8,899.82 27,797.75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493.54万元、16,935.34万元和16,892.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85%、3.23%和3.14%,近三年波动较小。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046.83 1,046.83 1,089.48 1,089.48

预付采矿权款 15,845.87 15,845.87 15,845.87 15,845.87

合计 16,892.69 16,892.69 16,935.34 16,935.34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报表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3,628.03 44.69 65,524.77 27.40 53,562.65 23.89

交易性金融负债 2,358.66 1.02 1.82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15,863.31 6.84 19,497.87 8.15 19,204.20 8.57

应付账款 23,037.42 9.93 30,621.46 12.80 30,879.46 13.77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6,431.63 2.77 5,878.36 2.46 5,033.80 2.25

应付职工薪酬 9,751.39 4.20 9,619.08 4.02 7,983.44 3.56

应交税费 3,557.03 1.53 4,928.02 2.06 2,959.86 1.32

其他应付款 14,069.62 6.07 11,628.02 4.86 9,610.22 4.29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1.55 0.00 1.55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08.19 1.56 4,311.74 1.80 45,237.73 20.18

其他流动负债 702.52 0.30 641.16 0.27 494.81 0.22

流动负债合计 183,007.81 78.92 152,652.30 63.83 174,966.15 78.04

长期借款 4,000.00 1.72 36,741.89 15.36 38,863.68 17.33

应付债券 38,468.63 16.59 39,847.27 16.66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1,064.18 0.46 4,094.81 1.71 3,788.17 1.69

长期应付款 1,263.27 0.54 663.39 0.28 690.42 0.31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1,796.42 0.77 1,686.23 0.71 2,742.76 1.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04.74 0.99 3,471.61 1.45 3,160.26 1.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897.25 21.08 86,505.19 36.17 49,245.28 21.96

负债合计 231,905.06 100.00 239,157.49 100.00 224,211.44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31,905.06万元、238,143.73万元和224,211.44万元,波动较小。

从发行人的负债结构来看,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83,007.81万元、152,652.30万元和174,966.1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8.92%、63.83%和78.04%。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152,652.30万元,较2021年下降30,355.51万元,主要原因短期借款余额下降幅度较大。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174,966.15万元,较2022年末上涨22,313.85万元,主要原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8,897.25万元、85,491.43万元、49,245.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08%、36.17%和21.96%,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2022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85,491.43万元,较2021末增长37,607.94万元,主要是长期借款增幅较大所致,该科目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子公司申请10年期以上信用借款和抵押和保证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49,245.28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36,246.1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借款账面金额分别为103,628.03万元、65,524.77万元和53,562.6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4.69%、27.40%和23.89%,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65,524.77万元,较2021年下降36.77%,主要系发行人偿还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53,562.6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1,962.1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偿还借款、压缩信贷规模所致。

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30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0.00 0.00 1,000.00 1.53 25,000.00 24.12

保证借款 13,000.00 24.27 17,000.00 25.94 56,000.00 54.04

信用借款 14,000.00 26.14 4,960.00 7.57 6,500.00 6.27

抵押和保证借款 6,500.00 12.14 16,500.00 25.18 12,000.00 11.58

抵押、保证和质押借款 0.00 0.00 1,000.00 1.53 4,000.00 3.86

委托借款 20,000.00 37.34 20,000.00 30.52 0.00 0.00

质押和保证借款 0.00 0.00 5,000.00 7.63 0.00 0.00

借款利息 62.65 0.12 64.77 0.10 128.03 0.12

合计 53,562.65 100.00 65,524.77 100.00 103,628.03 100.0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5,863.31万元、19,497.87万元和19,204.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4%、8.15%和8.57%。2022年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19,497.87万元,较2021年上涨3,63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主要系公司银行票据业务增长所致。发行人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037.42万元、30,621.46万元和30,879.46万元,总体呈下降趋势,近三年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3%、12.80%和13.77%。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为30,621.46万元,较2021年末上涨7,584.04万元,主要系公司尚未到期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2023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2,471.30 8.00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969.23 6.38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804.27 2.60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744.57 2.41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729.67 2.36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6,719.04 21.76

截至2022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1,499.74 4.90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936.84 3.06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725.25 2.37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647.94 2.12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472.72 1.54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4,282.49 13.99

截至2021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1,051.07 4.56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040.17 4.52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748.21 3.25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696.28 3.02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416.23 1.81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3,951.97 17.15

4、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4,069.62万元、11,628.02万元和9,610.2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7%、4.86%和4.29%。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客户

截至2023年末

单位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1,701.04 17.70 非关联方

第二名 750.98 7.81 非关联方

第三名 678.41 7.06 非关联方

第四名 526.89 5.48 非关联方

第五名 471.07 4.90 非关联方

合计 4,128.39

5、应付债券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38,468.63万元和39,847.2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59%和16.6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0,主要系公司可交换债券2024年2月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股本 67,565.23 12.58 67,565.23 12.87 56,817.78 13.27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92,777.32 17.27 90,112.03 17.17 55,690.25 13.01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740.95 -0.51 -2,957.64 -0.56 -3,916.18 -0.91

专项储备 6,070.46 1.13 6,309.17 1.20 6,056.57 1.41

132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盈余公积 12,544.98 2.34 11,704.18 2.23 10,346.30 2.42

未分配利润 113,262.23 21.09 90,903.69 17.33 62,180.44 14.5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479.27 53.89 263,672.40 50.24 187,175.17 43.72

少数股东权益: 23,462.99 4.37 21,982.13 4.19 9,077.44 2.12

股东权益合计 312,942.27 58.26 285,654.54 54.43 196,252.61 45.84

发行人由于行业特点和项目投入的因素,近几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近几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保持了较快的增速。

1、资本公积

发行人近三年资本公积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7,815.11 74.35 66,996.50 73.09 33,522.45 60.19

其他资本公积 24,962.21 25.65 23,115.54 26.91 22,167.8 39.81

合计 92,777.32 100.00 90,112.03 100.00 55,690.25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资本公积为55,690.25万元、90,112.03万元和92,777.32万元。2022年资本公积90,112.03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7,087.07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2022年2月25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92,777.32万元,本期资本公积增加2,731.65万元,其中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额1,846.67万元;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884.97万元,原因是2022年,公司作价1,179.34万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禹城羊绒50%股权,并于2023年2月15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公司持有禹城羊绒股权比例下降至50%,仍对其实施控制,本次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对应享有持续计算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884.97万元,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盈利情况分析

1、盈利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总收入 301,992.51 378,898.08 334,789.32

营业总成本 292,955.53 351,795.33 310,221.66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收益 19,553.80 7,859.91 8,239.83

营业利润 26,261.29 38,827.61 34,314.23

营业外收入 254.42 379.86 1,169.53

营业外支出 784.68 1,195.35 451.36

利润总额 25,731.04 38,012.12 35,032.41

净利润 23,410.86 33,526.65 28,338.23

营业利润率 17.98% 8.84% 7.75%

营业毛利率 19.74% 10.25% 8.70%

发行人以盐业、粉末冶金业务为基础,全方位发展,推进盐业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及快速扩张;通过调整客户资源和生产线结构,努力提高作业效率。近三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01,992.51万元,378,898.08万元和334,789.32万元。发行人2023年营业收入334,789.32万元,同比降低11.64%,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公司产品工业盐和钢铁粉末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二是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商贸类业务规模同比减少。

营业总收入的变动导致了营业成本的相应变动。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42.388.48万元、300.451.92万元和253,466.24万元,发行人2023年营业成本253,466.24万元,同比降低15.64%,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大宗原辅料、能源类采购价格同比降低,导致产品生产成本同比降低。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9,553.80万元、7,859.91万元和8,239.83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波动较大,2023年发行人投资收益8,239.83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2022年变化较小,2022年投资收益7,859.91万元,较2021年下降11,693.89万元,主要是2022年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

项目 2023年度 2022度 2021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销售费用 8,748.63 6,777.37 5,845.19

管理费用 24,562.64 21,324.58 23,066.94

研发费用 10,563.99 11,703.39 9,308.24

财务费用 4,802.50 5,173.44 7,047.35

合计 48,677.76 44,978.77 45,267.72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5,267.72万元、44,978.77万元和48,677.76万

元,其中管理费用占比较高。发行人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中介机构服务费、安全生产费、租赁费、差旅费等,核算内容较多,金额较大。其中人员工资性支出占比约60-70%,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由于管理人员相对较多,且办公设施及场所的折旧较大,从而造成管理费用相对较大。

2023年发行人期间费用48,677.76万元,较2022年同期上涨3,698.99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上涨。发行人2023年度销售费用8,748.63万元,同比增长29.09%,主要系公司本期开拓盐产品销售市场,销售代理费及销售人员薪酬同比增加。管理费用24,562.63万元,同比增长15.18%,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摊销及职工薪酬同比增加。2022年期间费用44,978.77万元,较2021年变动较小。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34.30 28,583.93 27,369.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78,525.77 236,769.61 179,18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26,391.47 208,185.68 151,812.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72.33 -75,661.78 19,468.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5,110.01 2,497.70 24,073.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8,782.34 78,159.47 4,604.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7.43 44,547.97 -40,346.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81,493.65 192,295.59 183,891.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99,691.08 147,747.62 224,238.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4.54 -2,529.91 6,490.12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369.83万元、28,583.93万元和52,134.30万元,近三年来呈逐年上涨趋势。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来看,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近三年分别为176,634.06万元、234,872.18万元和276,535.40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24,073.03万元、2,497.70万元和5,110.01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4,604.77万元、78,159.47万元和28,782.34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9,468.26万元、-75,661.78万元和-23,672.33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因大量的项目建设导致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较

从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来看,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83,891.26万元、192,295.59万元和81,493.65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24,238.03万元、147,747.62万元和99,691.08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40,346.77万元、44,547.97万元和-18,197.43万元。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 41.74 45.57 54.16

流动比率 0.90 1.09 0.83

速动比率 0.70 0.88 0.64

EBITDA利息倍数 13.23 12.22 7.48

近三年,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16%、45.57%和41.74%,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发行人偿债能力良好。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3、1.09和0.90,速动比率分别为0.64、0.88和0.70,波动较小,且均高于于行业平均水平呈逐年增长态势,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反映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弱。近三年的已获利息倍数分别为7.48、12.22和13.23,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表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逐年提高。

目前发行人将有意识地调整融资结构,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以达到优化融资结构、减轻短期偿债压力、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盈利指标情况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利润率 17.89 8.84 7.75

净资产收益率 9.54 13.52 12.81

总资产收益率 7.49 9.07 7.29

发行人经营近年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和行业特点影响,盈利水平出现一定的波动而且一致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以多元经营发展理念为指导,夯实基础,挖潜增效,努力做强主营业务,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不断加大主营业务的延伸链条,提高经营指标。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7.89%、8.84%和7.75%,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12.81%、13.52%和9.54%,总资产收益率分别是7.29%、9.07%和7.49%。

(三)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24 11.20 9.6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47 8.87 7.54

流动资产周率(次/年) 2.07 2.38 1.8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63 0.80 0.67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63次/年、11.20次/年和8.24次/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大;发行人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54次/年、8.87次/年和7.47次/年,周转速度波动幅度较小;发行人近三年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87次/年、2.38次/年和2.07次/年,发行人总体资金营运能力较弱;发行人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7次/年、0.8次/年和0.63次/年,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偏低。

五、发行人近年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截至2023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及担保结构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3,500.00 39.12 65,524.77 44.75 103,628.03 69.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44,403.45 32.47 4,311.74 2.94 3,000.00 2.01

短期有息负债 97,903.45 71.92 69,836.51 47.69 106,628.03 71.52

长期借款 38,863.68 28.42 36,741.89 25.09 4,000.00 2.68

应付债券 0.00 0.00 39,847.27 26.27 38,468.63 25.80

长期有息负债 38,863.68 28.42 76,589.16 52.31 42,468.63 28.48

有息负债合计 136,767.13 100.00 146,425.67 100.00 149,096.66 100.00

注: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待转销项税等。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合计

信用借款 34,000.00 31,148.95 3,337.00 68,485.95

保证借款 13,000.00 - - 13,000.00

抵(质)押+保证借款 6,500.00 7,714.73 984.86 15,199.59

质押借款(应付债券) - - 40,081.59 40,081.59

合计 53,562.65 38,863.68 44,403.45 136,767.13

注:2021年2月5日,发行人以万润股份股票3,480万股质押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即自2021年8月6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6.39元/股,截至2023年末未发生转股。

(二)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明细表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贷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融资主体 金融机构 融资金额 融资余额 利率 放款日期 到期日 担保情况 融资期限

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00.00 2,000.00 3.26 2023/3/22 2024/3/22 信用 1年

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4,000.00 4,000.00 3.10 2023/5/29 2024/5/29 信用 1年

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0,000.00 20,000.00 3.55 2023/7/27 2024/7/27 盐业集团委托贷款 1年

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1,000.00 1,000.00 3.25 2023/8/14 2024/2/8 信用 1年

5 山东省鲁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3.00 2023/12/27 2024/12/27 信用 1年

6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 1,000.00 1,000.00 3.20 2023/1/31 2024/1/30 信用 1年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 3,000.00 3,000.00 3.20 2023/2/28 2024/2/28 集团担保 1年

8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3.20 2023/5/26 2024/5/26 信用 1年

9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 1,000.00 1,000.00 3.00 2023/7/19 2024/7/19 集团担保 1年

10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3.00 2023/7/21 2024/7/19 信用 1年

11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 1,000.00 3.00 2023/8/9 2024/8/9 集团担保 1年

12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3.00 2023/8/16 2024/8/16 信用 1年

13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0.00 2,000.00 3.00 2023/9/20 2024/9/20 集团担保 1年

14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000.00 1,000.00 2.90 2023/12/1 2024/11/29 信用 1年

15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000.00 1,000.00 2.90 2023/12/19 2024/12/19 信用 1年

16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00.00 2,000.00 3.10 2023/3/13 2024/3/13 集团担保、抵押 1年

17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500.00 2,500.00 3.10 2023/3/15 2024/3/15 集团担保、抵押 1年

18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00.00 2,000.00 3.10 2023/3/17 2024/3/17 集团担保、抵押 1年

19 山东岱岳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 1,000.00 1,000.00 3.00 2023/12/29 2024/12/29 集团担保 1年

20 山东菜央子 中国银行 5,000.00 5,000.00 3.10 2023/4/7 2024/4/7 集团担保 1年

21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4,485.95 34,485.95 3.00 2022/9/7 2038/7/25 信用 16年

2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8,699.59 8,699.59 3.85 2022/10/28 2032/10/27 抵押 10年

合计 43,185.54 43,185.54 - - - - -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直接债务融资。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东

发行人股东情况详见第五章“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纳入合并范围的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三)公司的联营企业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有联营公司2家、合营公司0家。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10.16 93,033.52 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62 42,000.00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认定标准说明

公司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2)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3)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4)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5)公司及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公司及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2、关联方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1)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集团编制合并报表的过程中完全对冲抵销,关联交易的存在并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当年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3、产生原因、结算方式、交易影响

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以及内部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互相调剂而产生的,发行人通过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有现金结算、内部核算抵扣这两种结算方式。

发行人的内部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由集团整体报表合并抵销。关联交易相对公司整体经营占比不大,所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并无大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关联交易中无资金占用情况。

4、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费 450.27 370.14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费 146.5 91.7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费 32.04 34.32

山东省鲁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费 - 0.75

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费 - 1.46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服务费 24.03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原料 277.15 -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5.83 -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费 66.36 -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费 706.88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建材等 22,110.73 12,075.49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纺织品 - 8.71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电费 4.92 3.67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食盐 0.3 -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蒸汽 - 5.75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费 - 5.58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食盐 0.19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食盐 1.18 0.7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热敷盐 - 1.02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盐枕、盐灯等 0.26 0.37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食盐 1.3 -

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纺织品 2.11 39.17

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2.41 1.19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食盐 0.81 0.16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热敷盐 0.33 0.32

山东交运天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花生油 - 2.72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纺织品 - 1.27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电费 1.83 -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钢材 71.22 -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 2.55 -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食盐 1.72 -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3.48 -

中海海洋(荣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纺织品 0.75 -

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纺织品 0.84 -

中海海洋科技荣成有限公司 纺织品 0.75 -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07 -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盐 1.55 -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其他 0.66 -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食盐 0.14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品 113.1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加工费 81.61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水电费 0.03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240.57 -

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 0.27 -

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食盐 0.05 -

昆仑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食盐 0.28 -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食盐 0.55 -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90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上期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0.23 -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房屋 0.25 -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仓库 25.52 51.04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上期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252.26 456.34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4.82 4.78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 11.01 14.30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楼 252.26 124.15

(3)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国泰财智广场办公写字楼 27,394.61

(4)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2023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2,624.40 131.22 353.15 17.66

应收账款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82 1.39 68.22 3.41

应收账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99 68.86 230.78 51.75

应收账款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28 0.01 0.00 0.00

应收账款 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0.26 0.01 0.00 0.00

应收账款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61 0.03 0.00 0.00

应收账款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199.31 9.97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13 248.53 250.24 248.54

其他应收款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2.58 0.26 2.58 0.13

其他应收款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43.32 43.32 43.32 43.32

其他应收款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1,633.37 636.80 1,643.75 320.48

其他应收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36 63.37 282.55 26.24

预付款项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280.32 0.00 674.04 0.00

预付款项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2.00 0.00

预付款项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3.14 0.00 32.48 0.00

(5)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2023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542.82 2,542.82

应付账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483,267.11 334,010.52

应付账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2,065.71 73,596.50

应付账款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922,450.72

应付账款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2,292,546.23

其他应付款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3,546.90 3,546.90

其他应付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788,421.49 1,989,963.49

其他应付款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292,251.18

其他应付款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7,338.79

其他应付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11,123.85

合同负债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3,177.24

6、关联方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5,000.00 2022/9/29 2023/9/28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5,000.00 2022/5/18 2023/4/1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2022/1/18 2023/1/18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2022/12/29 2023/12/29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2023/12/29 2024/12/29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5,000.00 2022/3/22 2023/3/21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0.00 2022/6/2 2023/6/2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4,500.00 2022/1/25 2023/1/25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2022/3/10 2023/3/1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2023/3/13 2024/3/12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500.00 2023/3/15 2024/3/14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2023/3/17 2024/3/16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2022/1/25 2023/1/25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2/10/20 2023/8/18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2/3/25 2023/3/21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2/4/25 2023/4/2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2/9/27 2023/8/3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2/3/25 2023/3/15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50.00 2018/12/26 2023/12/2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023/2/28 2024/2/28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3/7/19 2024/7/19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3/8/9 2024/8/9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3/9/20 2024/9/18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5,000.00 2023/4/6 2024/4/6 否

合计 - 57,250.00 - - -

七、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表所示: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赖积豪 鲁银投资 诉讼 原告赖积豪以豪杰矿业2016年停产损害其股东利益为由,向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2014099.5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赔偿经济损失42014099.5元 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3日立案,2024年1月16日开庭审理。目前一审判决已出具。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豪杰、赖积豪、赖振超、任玉洁 诉讼 2020年10月15日鲁银投资向青岛豪杰矿业借款1711万元用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办理采矿权证,并且赖积豪、赖振超、任玉洁以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青岛豪杰矿业、赖积豪均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2月22日鲁银投资向济南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于2022年3月2日立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赖积豪于5月24日清偿借款本金100万元,且根据《民事调解书》青岛豪杰矿业、赖积豪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清偿剩余借款本金1561万元,利息及诉讼费177669元由豪杰矿业承担。后因青岛豪杰矿业、赖积豪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鲁银投资向济南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清偿借款1711万元及利息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已向高新区法院提交了二拍申请书和不中止执行申请书。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湖北啸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朱俊锋 诉讼 鲁银经贸与湖北啸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啸创”)签订销售合同,鲁银经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付款义务,但湖北啸创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湖北啸创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函》,承诺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承担贴息损失。同时,湖北啸创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抵押给鲁银经贸。因湖北啸创、朱俊锋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鲁银经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鲁01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鲁银经贸胜诉。湖北啸创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上诉人湖北啸创未按时缴纳诉讼费,山东省高院按撤诉处理。鲁银经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货款人民币24,010,683.90元、违约金人民币1,726,434.03元、贴息损失人民币543,000.00元。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湖北啸创抵押土地及附属物两次公开拍卖流拍,变卖无人竞买。2023年8月3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执13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另外,2023年1月6日,枣阳市法院出具(2023)鄂0683破申1号决定书,对湖北啸创进行预重整,鲁银经贸已向管理人递交债权申报材料。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暂无重大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88,492.29万元,受限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保证金、质押定期存款、质押承兑汇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7.34 监管户,矿产资源保证金

货币资金 4,905.78 银行承兑保证金

货币资金 2,547.45 万润股份质押股票孳息

货币资金 4,201.41 诉讼冻结

应收票据 16,745.71 票据池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 26,155.76 万润股份股票3480万股质押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固定资产 26,648.78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7,150.06 抵押借款

合计 88,492.2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可交债已偿还,万润股票质押已解除质押。除万润股份质押之外,发行人无其他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级别债务。目前发行人经营正常,具有充足的还款能力,受限资产不影响客户经营管理。

九、发行人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等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产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1、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无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2、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3、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产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无评级。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总额度为33.56亿元,已使用额度11.36亿元,剩余额度22.20亿元。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分类表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5 5.35 3.2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0.30 1.2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 0.40 1.50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0 0.20 0.40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70 0.3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 0.00 4.00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0.00 3.00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 1.48 0.28

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 0.10 0.00

10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5 0.03 0.52

11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80 0.20

12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0 1.00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90 0.10

14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 0.00 4.50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 0.00 2.00

16 肥城农村商业银行 0.10 0.10 0.00

合计 33.56 11.36 22.20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担保情况

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基本概况

注册名称: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鹏

注册资本: 人民币3,675,000万元1

设立日期: 2016年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C5EJ69D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23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E座

邮编: 250014

联系电话: 0531-68976163

传真号码: 0531-68972710

担保人工程类业务板块不涉及“名股实债”;不涉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保障性安居住房等业务;不涉及来自政府的应收款项;不涉及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担保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不涉及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

担保人涉及5项PPP项目投资,PPP项目的实施方为政府方出资代表,PPP项目公司于2023年纳入环城城建的并表范围。经征询PPP项目所在区域同级财政部门,上述PPP项目纳入了财政部PPP项目库,相应的业务模式、会计处理等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担保人主要通过各地政府公开网站获取PPP项目信息并参与投标,所投资的PPP项目当时均已通过当地政府相关行政许可并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合法合规。担保人目前在建PPP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1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

1根据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国有资本向担保人注资600,000.00万元,截至目前600,000.00万元已到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相关注资手续正在办理中,担保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10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规章制度要求。上述项目均未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担保人不存在储备土地、林权、探矿权、湖泊、盐田、滩涂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等注资情况等。

二、担保人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变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12日,以货币方式出资发起设立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托管经营;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明确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通知》(鲁国资企干字〔2015〕15号),明确苗伟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2016年11月25日,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于少明、苗伟职务任免的通知》(鲁国资任字〔2016〕52号),委派于少明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苗伟的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职务。

2017年7月18日,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亿元,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实物和股权出资,认缴出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由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党建章节,调整经理层职数设置等修订事宜,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修订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鲁国资法规字〔2017〕17号),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予以印发,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上述变更事项于2017年8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2月担保人实收资本增至7.27亿元。

2018年3月16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通知》(鲁政字〔2018〕55号),山东省政府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将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省属企业20%国有资本及享有的权益一次性无偿划转至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已按照鲁政字〔2018〕55号精神,将第一批19户省属企业国有权益计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增加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8〕14号),同意公司将部分资本公积292.73亿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为300亿元,同时同意将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亿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北京中证天通(2018)验字第0502001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4月15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亿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亿元。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完成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和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

2018年5月22日,山东省国资委对山东国惠有限公司出资5,000.00万元,2018年11月19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005,000.00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担保人注册资本为3,005,000.00万元。

2019年9月20日,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尹鹏、于少明职务任免的通知》(鲁国资任字〔2019〕52号),委派尹鹏为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于少明的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职务。2019年10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

2021年12月3日,担保人名称由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

2022年12月12日,担保人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决议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截至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

2023年12月25日,根据担保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担保人注册资本由3,005,000.00万元增至3,196,088.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集团”)以货币资金出资191,088.75万元,变更后,山东省国资委出资3,005,000.00万元,占股94.0212%;鲁信集团出资191,088.75万元,占股5.9788%。担保人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

2023年12月26日,根据担保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鲁信集团5.9788%股权191,088.75万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国资委,鲁信集团不再担任担保人股东。根据《关于注资山东国惠及股权划转的合作协议》《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转增完成后,担保人注册资本由3,196,088.75万元增加至3,675,000万元,变更后山东省国资委持有担保人100%股权。2023年12月26日完成工商登记。

2024年1月25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尹鹏职务的通知》(鲁政任[2024]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尹鹏的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三、担保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山东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担保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四、担保人独立经营情况

担保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日常经营、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独立情况

担保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合理组织和实施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资产独立情况

担保人与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未过户的情况;担保人独立拥有相关资产的经营权,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相关资源由自身独立控制支配,资产权责明晰。

(三)机构独立情况

担保人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联合办公的情况。

(四)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要求,除上级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外,担保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属专职。担保人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拥有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人员管理具有独立性。

(五)财务独立情况

担保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财务人员,拥有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未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实现了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

五、担保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五、担保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21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实收资本

1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85.00 85.00 7,884.95

2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0

3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51,078.02

4 山东国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00.00

5 山东国惠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64,522.00

6 山东国惠安创智能物联发展有限公司 96.00 96.00 1,000.00

7 国惠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26.25

8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98.23 98.23 800,000.00

9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87 35.87 67,565.23

10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90.00 90.00 21,608.69

11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00.00 37.34

12 山东正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50,000.00

13 山东惠文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29,885.06

14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94.11 94.11 101,000.00

15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66 34.66 116,559.08

16 山东国惠新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5.28 75.28 13,350.00

1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3.08 23.08 45,386.90

18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6.50 56.50 1,000.00

19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5.44 65.44 80,000.00

20 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0,000.00

21 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0 55.00 32,656.78

1、上述主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23.75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32.02%,主要系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总资产424.84亿元,较2022年增加4.12%,主要系货币资金及其他硬应收款增加所致。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为31.3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9.59%,主要系以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末收入为28.13亿元,较2022年增加0.6亿元;净利润为1.69亿元,较2022年增加25.19%,主要系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2、担保人持股比例不高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家,存在3家担保人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2018年4月26日与担保人签署的《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山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股份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担保人。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担保人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8〕48号),同意将山钢集团所持鲁银投资115,418,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担保人持有;本次协议转让后,鲁银投资总股本仍为568,177,846股,其中担保人持有115,418,000股,占鲁银投资总股本的20.31%。担保人后续通过证券市场分次购入其股份;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直接持有鲁银投资股份35.87%,是鲁银投资的最大股东,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比较分散。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鲁银投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鲁银投资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鲁银投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担保人持有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6%股权,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担保人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担保人市场化运作管理,省国资委不再参与其投资决策,担保人有权决定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0号)核准,圣阳股份向担保人非公开担保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738,998股,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股权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圣阳股份总股本由349,129,995股增加至453,868,99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担保人直接持有圣阳股份104,738,998股,占总股本的23.08%,成为圣阳股份控股股东,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比较分散。担保人有权决定圣阳股份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圣阳股份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在圣阳股份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担保人持股比例大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截至2023年末,主要存在3家担保人持股比例大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主要原因为:

公司名称 表决权比例(%)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00 清算中,不再具有控制力,不纳入报表合并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100.00 清算中,不再具有控制力,不纳入报表合并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55.00 实际经营管理权由自然人赖积豪负责,不具有控制力,不纳入报表合并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建勘”,曾用名为“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0年1月6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686号,法定代表人宋军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7,884.95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75亿元,总负债20.46亿元,所有者权益3.2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6亿元,净利润0.38亿元。

2、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国泰租赁”)成立于2007年2月12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法定代表人董健,注册资本金800,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12月,担保人将国泰租赁纳入合并范围。人员管理方面,目前由担保人向国泰租赁委派董事7名和监事2名。资金管理方面,在担保人统一标准的审批原则下,根据业务性质不同,分类审批:年度预算、重大融资业务、对外担保等财务事项由国泰租赁上报担保人统一进行审批;租赁业务资金由国泰租赁根据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后对外投放。担保人对国泰租赁的控制能力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24.84亿元,总负债325.60亿元,所有者权益99.24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61亿元,净利润8.90亿元。

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成立于1993年9月11日,住所为济南市舜华路20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法定代表人杨耀东,注册资本67,565.2277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72亿元,总负债22.42亿元,所有者权益31.2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48亿元,净利润2.84亿元。

4、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成立于1990年10月6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法定代表人杜冰,注册资本21,608.7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食盐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海水淡化处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9.1亿元,总负债13.39亿元,所有者权益65.7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87亿元,净利润0.01亿元。

5、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成立于1998年8月20日,住所为曲阜市圣阳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伟,注册资本45,386.8993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HW49废弃的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锂离子电池及管理系统和电源系统的研究、研发、制造、销售、运维、回收、贮存、经营、再利用;铅蓄电池及管理系统、电源系统和相关零部件的研究、研发、制造、销售、运维;新型化学物理电源、蓄电池零部件和材料、电源设备、UPS、蓄电池空调仓、高频开关电源、通信机房基站节能产品、电子电器、风能发电、光伏发电及其他发电机组、机械零部件、机械设备的研究、研发、制造和销售、新技术改造应用;电池管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储能系统、储能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运营、服务;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咨询和服务;电缆连接线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购销、合同能源管理;本公司生产及代理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本公司科研和生产使用及代理产品、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产品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1.9亿元,总负债10.22亿元,所有者权益21.6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13亿元,净利润1.69亿元。

六、担保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担保人组织架构图

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出资者权利

公司不设股东会,山东省国资委(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和其他法定职权。山东省国资委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山东省国资委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确定公司功能定位,确认公布公司的主业,审核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2)审核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

(3)按权限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8)核定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审核公司重大收入分配事项;

(9)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10)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1)按照规定权限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2)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公司及有关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

(13)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正案;

(14)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计;

(15)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16)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原则上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外部董事人选由省国资委依法聘任或者推荐派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党委书记,未兼任工会主席的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职工董事。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除另有规定外,任期届满,经委派或者选举可以连任。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董事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辞职、被免职,一般应在3个月内更换新的董事。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任免。

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及调整,由董事长与有关董事协商后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对山东省国资委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省国资委的决定,向省国资委报告工作;

(2)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

(3)经授权决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并将投资计划和执行情况向省国资委报告,决定公司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8)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10)制订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等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13)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国有产权变动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4)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公司经理层成员,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决定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15)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省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16)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聘用或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提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7)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经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经理层的问责制;

(18)决定公司除发行中长期债券外的融资方案、重大资产处置方案以及预算内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19)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司担保事项;

(20)批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

(21)批准权属企业改制清产核资结果;

(22)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23)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

(24)建立与省国资委、党委会、监事重大事项沟通制度,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报告;

(25)决定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6)制定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27)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省国资委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严防经营风险。

3、董事及董事长: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和勤勉义务:

(1)忠实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维护省国资委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守履职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2)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不得违反省国资委对董事忠实和勤勉尽责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规接受报酬、工作补贴、福利待遇和馈赠;

(4)熟悉和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情况,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5)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任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董事会的其他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充分的信息,独立审慎地表决或发表意见建议;发现董事会和所任职专门委员会违规决策,或者拟作出的决议将损害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6)自觉学习有关知识,积极参加省国资委、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7)如实向省国资委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客观性、完整性;

(8)识别揭示企业重大风险,向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9)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勤勉义务。

外部董事与公司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外部董事履行职责不得违反《山东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履职行为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

职工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同时应当承担关注和反映职工正当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的义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及时向董事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要求,通报有关方面监督检查所指出的需要董事会推动落实的工作、督促整改的问题;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会会议计划,包括会议的次数和召开会议的具体时间等。必要时,有权单独决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有关议案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讨论;

(4)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规定,使每位董事能够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5)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董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6)及时掌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的结果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7)组织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董事会授权其制订的其他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表决;

(8)根据董事会决议,负责签署公司聘任、解聘经理层成员的文件;签署法律法规规定和经董事会授权应当由董事长签署的其他文件;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9)提出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薪酬与考核建议,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及其薪酬事项;提出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方案或调整建议及人选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10)负责组织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代表董事会向省国资委报告年度工作;

(11)按照省国资委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董事会向省国资委、监事及时提供信息,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2)与外部董事进行会议之外的沟通,听取外部董事的意见,并组织外部董事进行必要的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13)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机情形,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紧急情况下,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14)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层成员、财务总监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拟订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4)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

(5)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案;

(6)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经董事会授权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预算内的对外捐赠或者赞助;

(7)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9)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10)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1)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12)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经理层成员;

(13)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14)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15)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16)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7)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权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18)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19)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经理层应当制订总经理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应当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行使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参加,研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1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当维护省国资委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完成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目标和公司经营计划,做好安全运营等工作。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省国资委委派或者向董事会推荐。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直接分管或者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财务及相关工作,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对省国资委和董事会负责。

(二)担保人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企业组织架构,建立了较合理的内控制度。公司共设14个职能部室(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群与统战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室(改革办)、财务部、资金部、企业运营管理部、法务部、风险审计部、投资部、招标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活动安排、公文管理、督察督办、党委巡察、宣传和企业文化、品牌建设、机要保密、外联接待、优惠政策争取、会务组织、固定资产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党群与统战工作部

主要负责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公司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等职能。

3、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及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有关指示、规定,制订、实施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及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承担公司干部人才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能。

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研究室(改革办)

主要负责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研究、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配合企业运营管理部开展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牵头起草领导讲话、工作报告、调研报告、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材料;负责对外重要宣传、上报重要文件材料的文字审核把关。

6、财务部

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预算、税收筹划与管理、财务分析、清产核资、财务监督、重大财务信息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等工作。

7、资金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资金预算、资金归集与管理、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工作,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筹措资金。

8、企业运营管理部

主要承担企业战略规划及运营管理、企业经营目标制定及考核、改革改制及权属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管理及章程修订、集团管控、公司治理、信息化建设等职能。

9、法务部

主要承担公司法治体系建设、法律风险管控、合规管理、法律顾问管理等职能。

10、风险审计部

主要履行审计管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职能。承担公司内审工作,组织对权属单位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审计署、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等外部机构对公司开展的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核;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牵头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11、投资部

履行投资及投资管理、资本运营职能。主要负责投资及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投资项目审核、投资相关制度制定及投资管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公司资产证券化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12、招标办公室

主要承担公司总部和权属单位招标采购管理职能,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及权属单位招标采购等具体工作。

13、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权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与省国资委、省应急厅等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14、党委巡察办公室

主要承担巡察和督查督办职责。

(三)内控制度体系

担保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包括: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临时)召开董事会与监事会,依照职权对本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各部分的部长和副部长组成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事项进行决策。

1、预算管理

为提升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国资委《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是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考核及监督等各环节进行管理控制。全面预算管理是实现公司战略的重要工具,是加强公司管控力度、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达到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

2、财务管理及融资管理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投融资、委托贷款管理、财务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及利润分配等内容。

3、内部审计管理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省管企业有关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质量评价规则》等,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组织与方式、工作程序和方法、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和审计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法律责任等。

4、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投资行为,规范年度投资计划管理,防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改进投资管理促进省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操作指引》。上述办法和指引适用于担保人本部及权属企业的投资行为、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计划的编制、论证、决策、执行、监督等。

5、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为加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本制度内容包括:工作机构与责任制、安全制度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档案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6、子公司管理

担保人不断强化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手段,全面控制子公司的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担保人对于子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管实施委派制度,以保持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与担保人战略的一致性。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事先向母公司书面报告和审核程序等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财务、人员的管理控制。

7、信息披露

为建立健全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信息披露范围、披露时间、披露内容和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和职责等。

8、风险管理

担保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9、担保制度

担保人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严格的担保审批管理。担保审批权高度集中,所有担保必须由子公司申请,经由财务部和审计法务部受理审查,报董事会决策。

10、关联交易内控制度

为规范关联公司管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担保人规定了决策程序及相关决策权限,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以规范担保人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有效控制担保人资金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决议公告充分披露非关联董事、股东的表决情况。

11、租赁业务风险预警制度

为保持子公司内部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担保人在2017年重组纳入国泰租赁后并未重新制定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和租赁资产分类管理等相关制度。

担保人子公司制定了租赁业务风险预警制度: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优化租赁资产质量,公司制定《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风险预警制度》。公司根据风险战略和偏好确定预警信号,运用多种信息渠道和分析方法,及时识别、分析、衡量客户或资产信用风险状况,并对潜在风险适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和化解的过程。风险预警工作应遵守审慎、时效、协作、保密、作为的原则。

担保人通过财务管理及融资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子公司的租赁业务进行穿透管理。

12、租赁资产管理制度

为保持子公司内部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担保人在2017年重组纳入国泰租赁后并未重新制定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和租赁资产分类管理等相关制度。

担保人子公司制定了租赁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租赁资产的过程管理,保证租赁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租后管理办法》,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租赁资产管理的目的、范围、原则、职责、资产监控方式、风险应对措施。担保人坚持安全性、赢利性、流动性、持续性的资产管理理念,运用有效管理工具,确保公司资产管理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转。

担保人通过财务管理及融资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子公司的租赁业务进行穿透管理。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人员结构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在岗职工人数7,638人。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

担保人董事会作为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决定担保人具体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担保人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同时,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连续当选可以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6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其他董事会成员的聘任工作正在推进中。

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高长生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3.05至今 是 否

窦玉硕 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 2024.02至今 是 否

王波 外部董事 2021.06-2024.06 是 否

王在新 外部董事 2021.06-2024.06 是 否

周春生 外部董事 2021.06-2024.06 是 否

李亮 职工董事 2023.04至今 是 否

注:2024年1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尹鹏职务的通知》(鲁政任(2024)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尹鹏的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鉴于担保人董事长即为法定代表人,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尚未正式任命。目前担保人各项业务正常运转,本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职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高长生,男,196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处长,济南遥墙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窦玉硕,男,1968年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省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处干部、实习研究员,博兴县湖滨乡西闸村工作组成员、省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处副主任科员、省政府调查研究室综合调研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省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兼通关协调处处长、副主任兼通关协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口岸办公室主任,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

王波,男,1966年生,汉族,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安全环保处科员、主任科员,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山东黄金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济南五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山东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经理、总经理,山东黄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在新,男,1966年生,汉族,中专学历。曾任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山东省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山东重工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山东省交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周春生,男,1966年生,汉族,金融经济学博士。曾任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经济学家,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李亮,男,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部部长。曾任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规划管理部经理助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区域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部长、投资部部长。

(三)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层成员、财务总监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共1名。

监事人员组成情况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牟晶晶 职工监事 2023.04至今 是 否

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牟晶晶,女,1981年出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山东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审计部主管,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财务部、会计部经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部门负责人,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风险审计部部长。

(四)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担保人高级管理人情况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王京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01至 是 否

鹏 今

任延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2.08至今 是 否

邹晗 副总经理 2022.08至今 是 否

高振斌 财务总监 2022.08至今 是 否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京鹏,男,1971年出生,汉族,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山东省装饰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企管办主任、改制办主任、综合办主任、副总经理,山东黄金鹊山龙湖旅游开发公司规划设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济南五峰山旅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发展规划部经理、总经理,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任延海,男,1973年出生,汉族,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青岛星洲世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临沂尚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资金部部长,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部长,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邹晗,男,1979年出生,汉族,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济南黑虎泉路支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历山路支行行长、泰安分行筹备组组长,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部长,山东财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振斌,男,1965年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省食品公司审计科、财务科科长,省食品公司总经理助理,鲁食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山东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省商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部长,鲁华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鲁华能源集团首席财务官,鲁华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山东国欣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外部董事,山东文旅集团财务总监、外部董事,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担保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公务员任职领薪的情况。

八、担保人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及发展目标

(一)担保人主营业务范围

担保人的经营范围为: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托管经营;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主营业务情况

担保人主营业务以生产制造、融资租赁、工程及商贸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309,950.37万元、2,002,370.87万元、2,097,091.57万元和 592,312.03万元,毛利润分别为 291,131.65万元、431,849.99万元、463,962.78万元和123,373.60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和毛利率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的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生产制造 153,559.58 25.93 630,523.60 30.07 591,331.87 29.53 466,470.44 35.61

融资租赁 79,443.05 13.41 240,120.42 11.45 252,563.86 12.61 202,041.74 15.42

工程业务 26,894.61 4.54 175,180.56 8.35 179,110.36 8.94 185,467.09 14.16

贸易 258,768.42 43.69 751,492.76 35.83 827,061.73 41.3 386,719.12 29.52

其他 73,646.37 12.43 299,774.22 14.29 152,303.04 7.62 69,251.98 5.29

合计 592,312.03 100 2,097,091.57 100 2,002,370.87 100 1,309,950.37 100

营业成本 生产制造 118,863.00 25.35 496,716.41 30.42 427,254.96 27.2 352,265.06 34.58

融资租赁 33,688.98 7.18 86,678.34 5.31 105,589.31 6.72 93,080.93 9.14

工程业务 20,412.25 4.35 143,910.34 8.81 146,287.82 9.31 159,236.01 15.63

贸易 258,489.24 55.12 749,268.56 45.88 823,808.90 52.45 382,204.50 37.51

其他 37,484.96 7.99 156,555.14 9.59 67,579.89 4.3 32,032.22 3.14

合计 468,938.43 100 1,633,128.79 100 1,570,520.88 100 1,018,818.72 100

毛利润 生产制造 34,696.58 28.12 133,807.19 28.84 164,076.91 37.99 114,205.37 39.23

融资租赁 45,754.07 37.09 153,442.08 33.07 146,974.55 34.03 108,960.81 37.43

工程业务 6,482.36 5.25 31,270.22 6.74 32,822.54 7.6 26,231.08 9.01

贸易 279.18 0.23 2,224.21 0.48 3,252.83 0.75 4,514.62 1.55

其他 36,161.41 29.31 143,219.09 30.87 84,723.15 19.62 37,219.78 12.78

合计 123,373.60 100 463,962.78 100 431,849.99 100 291,131.65 100

科目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生产制造 22.59 21.22 27.75 24.48

融资租赁 57.59 63.90 58.19 53.93

工程业务 24.10 17.85 18.33 14.14

贸易 0.11 0.30 0.39 1.17

其他 49.10 47.78 64.96 53.75

合计 20.83 22.12 21.57 22.22

生产制造、融资租赁、工程业务及商贸是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最主要的业务板块。从营业收入情况来看,工程、融资租赁、商贸及生产制造业务是担保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三年及一期上述业务合计占担保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71%、92.38%、85.70%和87.57%。

从毛利润情况来看,生产制造、融资租赁、工程业务及商贸是担保人毛利润最主要的来源。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毛利润分别为291,131.65万元、431,849.99万元、463,962.78万元和123,373.60万元。

从毛利率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生产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48%、27.75%、21.22%和22.59%。近三年及一期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93%、58.19%、63.90%和57.59%,近三年及一期工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4.14%、18.33%、17.85%和24.10%,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7%、0.39%、0.30%和0.11%,

从综合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22%、21.57%、22.12%和20.83%。

担保人2016年成立时合并纳入了山东交运、2017年协议受让了国泰租赁、2018年又协议受让了鲁银投资,鲁银投资于2019年合并纳入了山东盐业的主要盐场,2021年山东交运划出,随着担保人子公司不断增加,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和成本相应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其他业务板块也因合并范围变化而不断变化,使得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三)担保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生产制造

(1)总体经营情况

担保人生产制造板块中粉末冶金及制品、盐制品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人成为圣阳股份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担保人生产制造板块中增加电池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生产制造板块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66,470.44万元、

591,331.87万元、630,523.60万元和153,559.58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352,265.06万元、427,254.96万元、496,716.41万元和118,863.00万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14,205.37万元、164,076.91万元、133,807.19万元和34,696.58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4.48%、27.75%、21.22%和22.59%。

(2)业务概况

粉末冶金及制品业务主要生产销售粉末冶金材料、汽车结构件以及粉末冶金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等产品领域,具体包括汽车同步器齿毂及汽车、家电、办公机械、纺织机械等粉末冶金配件,多为还原系列、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及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炼钢、雾化和生粉处理等环节。

担保人粉末冶金业务的运营主体鲁银投资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粉末冶金材料生产企业,其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25%以上,新申报专利12项,已经授权5项,16项科研开发项目,稳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效果显著。以《雾化粉质量优化大纲》和《雾化粉质量提升大纲》为基础,加强原材物料及辅料检测,实现了合金消耗的降低、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和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高压缩水雾化铁粉”荣获2018世界粉末冶金大会暨展览会组委会PM产品奖,“高锰无磁钢粉/LAPMn26”和“高强度、高硬度水雾化预合金钢粉工艺研究”荣获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品奖。2018年《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入选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第一批优选项目,粉末冶金公司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获得“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等殊荣。该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将进一步巩固鲁银投资粉末冶金业务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产品质量稳定,客户认可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粉末冶金及制品业务的上游主要涉及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山东阳光铸业有限公司等采购原材物料,下游主要是面向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顺达粉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等销售钢铁粉末。近三年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近三年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的产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粉末冶金材料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产量 18.30 17.42 18.29

销量 18.15 18.05 17.94

2023年度,担保人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255.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3.44%。

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氧化铁皮等 8,796.33 11.65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废钢等 4,946.74 6.55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废钢等 4,055.99 5.37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生铁等 3,838.67 5.08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废钢等 3,617.93 4.79

合计 25,255.66 33.44

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2022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钢铁粉末 4,913.04 4.07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钢铁粉末 4,503.69 3.73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钢铁粉末 2,871.46 2.38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钢铁粉末 2,543.59 2.11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钢铁粉末 2,021.22 1.68

合计 16,853.00 13.96

盐制品业务主要涉及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其主要产品为食盐、药用盐、工业盐和溴素,是2019年末担保人子公司鲁银投资新受让的业务板块。

2018年末鲁银投资签订协议受让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8家盐制品企业,全部股权受让完成于2019年,具体包括肥城精制盐厂、岱岳制盐、东岳盐业、东方海盐、鲁晶制盐科技等,其中东方海盐包含子公司菜央子盐场、寒亭一场,分公司生态海盐、滨海盐化。东方海盐下属主要有三大盐场,分别是菜央子盐场、寒亭第一盐场和无棣精盐厂,分别以生产一品海晶盐、雪花盐和生态海盐为各自的主要特色,三大盐场的食盐产量占到了全山东省食用海盐的73%。

盐制品业务虽然为新购入的业务内容,但业务经营成熟,已凭借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建立了覆盖全省的销售渠道,已是山东省内大型食盐生产企业及山东省内重要的两碱用盐及小工业盐生产集群。

盐业改革以来,该板块相关企业积极进行改革和转型发展,具体措施包括:(1)将盐场的生产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改革后,每个盐场还以生产各自的特色食盐为主,避免了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和产品同质化。以此为基础,对营销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实行统一经营,杜绝相互压价竞争;(2)着手统一产品研发和品牌管理,实现了由质检科到研发中心再到研究院的规划管理。未来,将加快战略扩张步伐,积极开拓省外业务,在保持省内市场地位的同时亦在省外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基础。

担保人2023年度盐及盐化工产品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食用盐 146.54 147.13

工业盐 204.59 204.95

溴素 0.29 0.28

合计 351.42 352.36

(3)生产工艺

①粉末冶金及制品关键技术工艺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生产,生产部对日产量、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销售业务人员在公司ERP系统内提交合同,合同审批后,通知生产计划人员下达生产作业计划,组织车间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图

雾化工艺生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还原工艺一次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成品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②盐制品关键技术工艺

1)生产模式

公司盐业板块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存货储备需求和市场订单提交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经企业管理部、市场部综合平衡后,下达生产经营计划,生产部依据计划组织生产。其中,生产成本控制纳入财务月度及季度考核规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本指标由财务部于每年年初集中制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生产成本控制措施。在实际生产中,企业管理部对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及管控,并相应的做出分析与建议。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盐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用盐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盐业板块工业盐生产工艺与食用盐基本相同,肥城精制盐厂所采用的热泵制盐生产技术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岱岳制盐所采用的六效真空蒸发制盐技术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制溴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4)盈利模式

目前,担保人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分为盐业板块和粉末冶金板块,主要产品情况及盈利模式如下:

①盐业板块

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食盐和生活用盐、工业盐、溴素,产品主要用于食用和食品加工、两碱工业用盐、印染、制革、阻燃剂、灭火剂、制冷剂、感光材料、医药、农药、石油等行业。

盈利模式:公司整合盐业各板块资源,成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实行集中采购、生产、营销、管控为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发挥集群优势,大宗货资采取集中招标,降低物料成本;生产环节按照“统一计划、订单生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市场行情、存货储备等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设立销售公司,进行市场策划、市场推广、品牌管理等营销管理工作。

②粉末冶金板块

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还原系列、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及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产品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化工、航空航天、能源、电动工具、医疗器械、精密机械零件、电气电子原件、磁性材料等行业。

盈利模式:实行一体化产供销规范化管控,按照公司物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严格执行采购预算;采取直销销售,针对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分类管理,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合同。

2、融资租赁

(1)总体经营情况

担保人融资租赁业务的运营主体是国泰租赁有限公司,是2007年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融资租赁企业,是列入山东省商务厅公示的全省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名单内企业,主要以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模式开展业务。国泰

租赁于2017年12月纳入担保人合并范围。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融资租赁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2,041.74万元、252,563.86万元、240,120.42万元和79,443.05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93,080.93万元、105,589.31万元、86,678.34万元和33,688.98万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08,960.81万元、146,974.55万元、153,442.08万元和45,754.07万元,营业毛利率为53.93%、58.19%、63.90%和57.59%。

国泰租赁近年来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和健康的发展,也获得了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08年公司被评为“中国融资租赁典范企业”;2010年当选为“中国融资租赁业协会理事单位”,被工信部评选为“首批推荐的节能服务企业”;2011年被评为“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创新企业”;2012年获得“中国最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奖”、“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等多项荣誉;2014年荣获“2014年度中国融资租赁开拓奖”、“2014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被评为“山东省优等(AAA)信誉企业”;2015年荣获“2015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等多项荣誉;2017年荣获“山东省财贸金融系统‘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2018年荣获“山东省财贸金融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12月,获得“行业杰出机构”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2020中国融资租赁年度公司”等多项荣誉。

资金来源上,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担保人租赁板块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传统融资方面,银行合作范围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各类型银行,负债期限方面涵盖17年期、7年期、5年期、4年期、3年期、2年期、1年期。同时,担保人租赁板块也在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目前直接融资品种已涵盖发改委、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各类债券产品。

(2)业务概况

1)盈利模式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国泰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202,041.74万元、252,563.86万元、240,120.42万元和79,443.05万元。国泰租赁2022年融资租赁业务相比2021年上升了50,522.12万元,增幅为25.01%,主要系国泰租赁持续增加融资租赁业务投放规模所致。国泰租赁2023年融资租赁业务相比2022年减少了12,443.44万元,降幅为4.93%。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国泰租赁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871.77万元、1,823.82万元、3,663.16万元和934.55万元。

融资租赁业务是国泰租赁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国泰租赁的收入主要包括融资租赁租金收入和相关手续费收入等。国泰租赁收取的手续费率一般在0.5%-3.0%之间。

国泰租赁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大部分为银行借款、直接融资工具及股东借款等。国泰租赁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为浮动利率,同时国泰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同样一般为浮动利率,该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预先设置的利差。当期基准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基准利率,预先设置的利差是基于国泰租赁和各行业客户一对一商业谈判后定下的条款。在浮动利率的基础之上,根据租赁合约,如果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化,该利率也进行同数值调整,通常与客户约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之次日或者下一个月度的首日进行调整。国泰租赁通过此种方式规避利率变动风险,锁定利差空间。

国泰租赁净租息情况表

单位:%

年份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资金平均成本 4.24 4.3 4.68 4.72

净租息 3.26 3.2 3.14 3.03

对于期末租赁物的处理,在租赁合约中通常约定,租赁期满若承租人未发生违约行为,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对租赁物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租赁物由承租人留购,在出租人收到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之后,租赁物所有权自动转移给承租人,一般留购价款在1元-1,000元之间,对整体收入的影响较小。

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①承租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首付款、租金、保证金、保险费和租赁手续费等各项应付款项的,承租人应按日以所欠金额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②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③如上述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出租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采取相关措施而产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运输费、保管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及因清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未覆盖部分的损失(即损害赔偿金);

④宣布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支付应付的所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全部或部分剩余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⑤收回和处置租赁物。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或采取措施禁止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无须经司法程序即有权取回租赁物。当出租人处置租赁物时,承租人应无条件缴付相关税费,自负费用按出租人要求退回租赁物(完好状态下)给出租人,否则承租人应承担出租人取回租赁物的费用。出租人处置租赁物的,出租人有权自主决定租赁物的处置价格,租赁物处置价款归租赁物所有权人所有,若租赁物处置价款低于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剩余租金、租赁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费等款项总和时,低于部分承租人应负责继续偿付;

⑥要求承租人对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出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⑦行使担保权利;

⑧解除合同。

2)租赁经营模式

①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业务是国泰租赁的主营业务,提供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设备融资服务,主要以售后回租为主。

直接融资租赁:指租赁国泰租赁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国泰租赁同意,直接融资租赁一般不可被撤销,租赁期通常介于三至五年之间。租赁期届满后,国泰租赁通常向承租人提供一项按面值购买相关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以吸引承租人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国泰租赁的实际运营经验,国泰租赁的所有直接融资租赁客户均选择于租赁期届满时购买相关租赁资产。尽管在直接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于租赁期内拥有相关租赁资产(包括由担保人担保部分)的法定所有权,租赁合约规定所有权的几乎所有风险及回报已被转让予承租人。典型的直接融资租赁交易通常涉及三方,即出租人、承租人及设备供货商,直接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关系如下图: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为融资租赁的另一种形式。在售后回租中,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资产,该资产起初由承租人拥有但其后销售予出租人,以满足其融资需求。承租人其后向出租人租回资产,期限相对较长,因此承租人可继续以承租人身份(且并非作为拥有人)使用资产。同样的,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同意,售后回租合约一般不可被撤销,租赁期通常为三至五年。在租赁期届满后,国泰租赁通常向承租人提供一项按面值购买相关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吸引承租人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国泰租赁的实际运营经验,国泰租赁全部售后回租的客户均选在租期届满后购买相关的租赁资产。尽管于售后回租交易中出租人于租赁期内拥有相关租赁资产(包括由担保人担保部分)的法定所有权,租赁合约规定所有权的几乎所有风险及回报已被转让予承租人。典型的售后回租交易通常涉及两方,即出租人及承租人,售后回租的业务模式关系如下图阐述。同样地,国泰租赁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直间接融资渠道为国泰租赁整体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资金。

国泰租赁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开展的类型为:直接融资租赁以及售后回租赁业务,业务笔数、投放额和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如下:

国泰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笔数 占比 笔数 占比 笔数 占比 笔数 占比

直租 - - - - 1 0.34 5 2.15

回租 99 100.00 432 100.00 289 99.66 228 97.85

合计 99 100.00 432 100.00 290 100.00 233 100.00

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投放 占比 投放 占比 投放 占比 投放 占比

直租 - - - - 4,694.25 0.24 8,500.00 0.53

回租 589,300.00 100.00 1,722,799.57 100.00 1,953,975.81 99.76 1,585,876.39 99.47

合计 589,300.00 100.00 1,722,799.57 100.00 1,958,670.06 100.00 1,594,376.39 100.00

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直租 4,130.29 0.12 5,516.78 0.17 11,167.01 0.34 8,752.48 0.32

回租 3,429,693.05 99.88 3,286,545.38 99.83 3,239,796.03 99.66 2,726,348.07 99.68

合计 3,433,823.34 100.00 3,292,062.16 100.00 3,250,963.04 100.00 2,735,100.5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国泰租赁直租业务余额分别为8,752.48万元、11,167.01万元、5,516.78万元和4,130.29万元;回租业务余额分别为2,726,348.07万元、3,239,796.03万元、3,286,545.38万元和3,429,693.05万元。

2021年,国泰租赁投放直租业务5笔,共开展回租业务228笔,2021年末,国泰租赁直租业务余额8,752.48万元,回租业务余额2,726,348.07万元。2022年,国泰租赁投放直租业务笔数为1笔,回租笔数为289笔,截至2022年末,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余额分别为11,167.01万元和3,239,796.03万元。2023年,国泰租赁投放直租业务笔数为0笔,回租笔数为432笔,截至2023末,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余额分别为5,516.78万元和3,286,545.38万元。2024年1-3月,国泰租赁投放直租业务笔数为0笔,回租笔数为99笔,截至2024年3月末,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余额分别为4,130.29万元和3,429,693.05万元。

②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的续期。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不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国泰租赁经营租赁的经营模式是国泰租赁购买租赁资产,再以一定的价格出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租期到期后国泰租赁回收租赁资产,享受资产的残值收益。国泰租赁经营租赁业务金额占比较小。

3)租赁合同要素

国泰租赁租赁合同的主要要素包括:交货地点、租赁物件描述、设置场所、所有权转让协议、租赁成本、起租日、租赁期间、租金支付间隔、租金日、租金计算方式、送达地址、预付租金。租赁合约一般都会采用浮动利率,该利率为一个基准利率加上预先设置的利差。这样的设置从很大程度上会将利率的变动风险转移至客户。该基准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基准利率,预先设置的利差是基于国泰租赁和各行业客户一对一商业谈判后定下的条款。在浮动利率的基础之上,根据租赁合约,如果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国泰租赁将在央行调息后的次日或下一个月度首日对利率进行调整。租赁合约主要按月、按季、按半年支付租赁款。

4)租赁业务运作流程

租赁业务运作流程图

国泰租赁业务流程表

运作阶段 具体内容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指根据拟承租人的租赁意向以及拟承租人及相关各方提交的信息、资料、拟租赁方案,结合国家的相关行业政策及指导方向、国泰租赁的发展战略,就承租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合作方、租赁方案进行初步探讨、论证、答疑,确定该项目是否立项的过程。项目立项包括输入客户资料、申请项目立项和立项协调会三个主要环节。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指业务部门按职业标准和操守,对拟承租人及相关各方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国泰租赁内部审查审批的过程。项目管理包括尽职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审批和审批结果执行四个主要环节。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经业务审批委员会批准后,由业务部门起草合同,经外聘律师事务所和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最终由业务部门完成与承租人的合同签订的过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定稿、财务确认、合同签署、办理抵(质)押登记和合同/凭证管理七个主要环节。

起租管理 起租管理是指合同签订之后,由业务部门落实各项放款条件,并经核实 确认之后,完成最终款项投放的过程。起租管理包括落实投放条件、放款审核、项目资料移交、前期款项收取确认和放款操作发起五个主要环节。

租金管理 租金管理是指项目完成投放之后,开展租金回收、逾期催收、租金调整等一系列租金相关工作的过程。

租后管理 租后管理是从租赁发生之日起到租金全部收回之时止,对承租企业进行监管、日常租金回收及其他租赁后期管理工作的过程。租后管理包含系统登记、租后检查、风险预警、标的物管理、档案管理、客户管理和项目终止七个主要环节。

5)会计处理

租赁业务按照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模式有以下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融资租出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业务模式的会计核算方式没有实质区别,区别在于增值税核算方面。直接租赁模式下,国泰租赁从供应商购买设备时开具了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在收到租赁本金时为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两者可直抵,而在售后回租模式下,国泰租赁从承租人(而非供应商)购得资产,未获得增值税发票,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下称36号文),明确不对售后回租业务本金开具发票,仅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

经营租赁业务,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下游客户情况

①下游前五大客户情况

国泰租赁主要根据客户现金流或资产质量的稳定性、行业声誉及历史合作情况等因素,经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程序判断来确定合作客户,目前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及部分大型民营企业,遍布于国内大部分省份,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等地区;与客户维持关系的平均期限约为2.8年,其中:与国有企业客户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与民营企业客户的合同期限平均为1-2年。

2023年末国泰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前五大客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企业

1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345.10 0.86 否

2 荣成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8,101.33 0.85 否

3 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7,439.08 0.83 否

4 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825.56 0.75 否

5 山东明水国开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064.35 0.61 否

合计 128,775.40 3.91%

2024年3月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前五大客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企业

1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509.44 0.74 否

2 荣成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3,015.25 0.67 否

3 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2,591.89 0.66 否

4 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066.72 0.64 否

5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1,929.81 0.64 否

合计 115,113.11 3.35 -

②下游客户的行业分布情况

国泰租赁的租赁业务投放行业较广,其中前五大行业为城市公用、能源环保、工程建设、交通物流和文化旅游。国泰租赁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分布如下表所示:

国泰租赁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分布情况表

单位:亿元、%

投放项目行业分布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城市公用 82.34 23.98 75.54 22.95 80.97 24.91 65.15 23.82

能源环保 65.02 18.94 68.97 20.95 76.40 23.50 54.44 19.91

工程建设 44.01 12.82 45.22 13.74 47.75 14.69 51.02 18.65

交通物流 58.21 16.95 49.60 15.07 26.76 8.23 29.79 10.89

文化旅游 24.87 7.24 26.71 8.11 38.11 11.72 36.04 13.18

其他 68.94 20.08 63.16 19.19 55.11 16.95 37.07 13.55

总计 343.38 100.00 329.21 100.00 325.10 100.00 273.51 100.00

国泰租赁是优先推进中东部地区以水、热、电、气、文旅等为主业且具有持续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国有企业,主要业务区域为山东、江苏等中东部地区为主。相关重点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且国泰租赁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行业分布较为广泛,行业分散度较高,可以较有效地分散宏观经济非系统性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新增投放项目按照行业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国泰租赁近三年及一期新增投放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投放项目行业分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当期投放金额 占比 当期投放金额 占比 当期投放金额 占比 当期投放金额 占比

城市公用 17.80 30.21 35.45 20.58 48.60 24.81 42.50 26.66

能源环保 7.56 12.83 31.70 18.40 57.25 29.23 30.50 19.13

工程建设 6.10 10.35 17.55 10.19 23.75 12.13 19.40 12.17

交通物流 7.57 12.85 44.75 25.98 9.10 4.64 13.38 8.39

文化旅游 4.50 7.64 7.00 4.06 19.87 10.14 25.96 16.28

其他 15.40 26.13 35.83 20.79 37.30 19.05 27.70 17.37

总计 58.93 100.00 172.28 100.00 195.87 100.00 159.44 100.00

7)租赁业务的行业分析

①城市公用行业

城市公用是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2014年6月,山东省政府引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防涝与防洪设施建设、供热和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电网建设与更新改造、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空间利用、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公园绿地及城市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完善城市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共13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并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综合管廊、供水节水、水防涝、防洪、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污水垃圾、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考核体系。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2023年1月,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深化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城市公用板块区域开展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 - - - 9,181.34 1.14 16,526.42 2.54

华北 27,323.38 3.32 13,131.92 1.74 23,500.88 2.91 14,529.16 2.23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655,429.26 79.6 621,569.96 82.28 565,786.12 69.79 334,030.82 51.34

华南 38,611.47 4.69 17,787.36 2.35 39,465.07 4.89 52,044.04 8.00

华中 40,471.70 4.92 33,135.62 4.39 45,805.13 5.67 56,589.63 8.70

西北 1,193.48 0.14 5,581.67 0.74 25,720.12 3.19 36,242.90 5.57

西南 60,371.92 7.33 64,178.42 8.5 100,199.25 12.41 140,648.34 21.62

合计 823,401.20 100 755,384.95 100 809,657.91 100.00 650,611.31 100.00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城市公用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占比

2024年3月末 1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509.44 否 0.74

2 荣成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3,015.25 否 0.67

3 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066.72 否 0.64

4 临沂市兰山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774.17 否 0.58

5 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783.70 否 0.49

合计 107,149.28 - 3.12

2023年末 1 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345.10 否 0.86

2 荣成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8,101.33 否 0.85

3 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825.56 否 0.75

4 济南天桥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479.68 否 0.56

5 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889.39 否 0.51

合计 116,641.05 3.54

2022年末 1 肥城市城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6,751.09 否 0.52

2 青岛少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721.73 否 0.51

3 济南槐荫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577.25 否 0.51

4 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473.66 否 0.51

5 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15,034.36 否 0.46

合计 81,558.09 - 2.51

2021年末 1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9,792.90 否 1.09

2 成都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467.25 否 0.89

3 济阳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306.00 否 0.74

4 淄博齐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9,784.39 否 0.72

5 烟台市芝罘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695.18 否 0.61

合计 111,045.72 - 4.06

②能源环保

能源环保行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装备制造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产品和服务等。2021年9月,《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实施“四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天然气、省外来电做加法,突出煤炭、煤电做减法,淘汰低质低效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全部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2022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包括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能源环保板块区域开展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 - - - - 3,195.93 0.42 9,587.80 1.76

华北 73,754.58 11.34 73,935.98 10.72 51,755.47 6.77 32,117.70 5.90

华东 495,908.50 76.27 546,632.37 79.26 567,909.84 74.33 347,618.27 63.85

华南 43,579.03 6.7 21,874.02 3.17 20,809.29 2.72 11,103.79 2.04

华中 28,439.13 4.37 37,253.50 5.4 98,103.15 12.84 118,390.06 21.75

西北 - - - - - - 14,383.33 2.64

西南 8,523.36 1.31 10,004.21 1.45 22,258.12 2.91 11,191.59 2.06

合计 650,204.61 100 689,700.09 100.00 764,031.81 100.00 544,392.54 100.00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能源环保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占比

2024年3月末 1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6,474.64 否 0.48

2 石家庄暖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15,148.37 否 0.44

3 青岛市胶州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902.74 否 0.40

4 烟台润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3,867.48 否 0.40

5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13,827.83 否 0.40

合计 73,221.06 - 2.13

2023年末 1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9,819.35 否 0.60

2 丹阳市锦泰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640.98 否 0.51

3 石家庄暖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16,530.99 否 0.50

4 烟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 15,200.82 否 0.46

5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14,596.79 否 0.44

合计 82,788.94 - 2.51

2022年末 1 寿光市金惠热力有限公司 16,787.09 否 0.52

2 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 16,629.80 否 0.51

3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11,414.55 否 0.35

4 淄博萌山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9,520.88 否 0.29

5 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6,714.84 否 0.21

合计 61,067.16 - 1.88

2021年末 1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6,579.99 否 1.34

2 任兴集团有限公司 23,082.92 否 0.84

3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9,774.76 否 0.72

4 枣庄市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6,758.95 否 0.61

5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16,706.67 否 0.61

合计 112,903.29 - 4.12

③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行业包括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能源化工建设活动日益活跃,工程建设设备租赁需求增长。2021年6月,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和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2024年1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再生能源领域等重点细分领域,围绕“新建”“盘活”“要素”“环境”“机制”5个方面部署了27项具体措施。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工程建设板块区域开展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 12,707.34 2.89 13,707.37 3.03 14,863.70 3.11 14,863.70 2.91

华东 353,348.73 80.27 349,855.41 77.37 374,379.16 78.40 379,024.35 74.29

华南 53,507.10 12.16 65,884.49 14.57 45,426.78 9.51 56,652.70 11.10

华中 1,839.12 0.42 2,758.68 0.61 11,436.92 2.40 13,138.00 2.57

西北 13,189.96 3 11,744.81 2.6 17,626.90 3.69 43,422.62 8.51

西南 5,539.87 1.26 8,245.47 1.82 13,799.34 2.89 3,117.76 0.61

合计 440,132.11 100 452,196.23 100 477,532.79 100.00 510,219.14 100.00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工程建设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占比

2024年3月末 1 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2,591.89 否 0.66

2 济南福春置业有限公司 19,934.17 是 0.58

3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917.87 否 0.49

4 烟台市夹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6,667.58 否 0.49

5 山东明水国开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5,048.26 否 0.44

合计 91,159.77 - 2.65

2023年末 1 惠东县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有限公司 27,439.08 否 0.83

2 山东明水国开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064.35 否 0.61

3 济南福春置业有限公司 19,934.17 是 0.61

4 济南正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672.81 否 0.60

5 烟台市夹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441.08 否 0.59

合计 106,551.48 - 3.24

2022年末 1 邹平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908.29 否 0.52

2 扬州美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556.35 否 0.51

3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13,861.80 否 0.43

4 青岛新河科技产业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1,109.57 否 0.34

5 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060.22 否 0.34

合计 69,496.23 - 2.14

2021年末 1 菏泽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7,406.41 否 1.00

2 烟台市夹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6,720.79 否 0.61

3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388.46 否 0.56

4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2,416.37 否 0.45

5 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12,391.07 否 0.45

合计 84,323.10 - 3.07

④交通物流

交通物流是涵盖交通运输和物流储存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行业。2021年9月,山东交通运输厅印发《山东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以建成全省“123”物流网为目标引领,加强政策引导,创新智慧物流运营模式,构建“交通设施数字感知,运输服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数字交通体系。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的主要目标,作出六方面工作安排,包括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延伸物流服务价值链条、强化现代物流对社会民生的服务保障、提升现代物流安全应急能力。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交通物流板块区域开展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 1,054.00 0.39 - -

华北 77,849.32 13.37 80,876.58 16.3 83,961.17 31.37 33,839.10 11.36

华东 482,102.94 82.83 391,499.80 78.92 142,932.60 53.41 142,290.60 47.77

华南 - - - - - - 84,501.74 28.37

华中 1,606.72 0.28 1,606.72 0.32 2,660.72 0.99 1,625.04 0.55

西南 20,498.69 3.52 22,063.33 4.46 37,006.31 13.83 35,613.15 11.96

合计 582,057.67 100.00 496,046.43 100 267,614.81 100.00 297,869.62 100.00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交通物流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占比

2024年3月末 1 晋江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6,386.75 否 0.48

2 山东济铁兰城物流有限公司 14,250.29 否 0.41

3 泰州市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8,812.15 否 0.26

4 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569.10 否 0.16

5 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中心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482.70 否 0.13

合计 49,500.99 - 1.44

2023年末 1 泰州市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0,211.19 否 0.31

2 山东济铁兰城物流有限公司 9,897.47 否 0.30

3 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353.65 否 0.25

4 重庆市长寿区商贸物流中心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03.37 否 0.17

5 江苏安格粮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5,336.50 否 0.16

合计 39,402.18 - 1.20

2022年末 1 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4,903.75 否 1.07

2 零售金融二手车 27,073.94 否 0.83

3 辉煌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7,703.55 否 0.54

4 泰州市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5,389.40 否 0.47

5 唐山唐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922.75 否 0.43

合计 108,993.39 - 3.34

2021年末 1 大搜车回租客户 33,115.39 否 1.21

2 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7,841.62 否 1.02

3 泰州市临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1,211.30 否 0.41

4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120.30 否 0.41

5 成都集装箱物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840.71 否 0.40

合计 94,129.32 - 3.45

目前,国泰租赁汽车租赁业务为零售金融类业务和供应链金融类业务,其中零售金融业务类型包括新车和二手车售后回租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类型包括二手车社会化库融和仓店融,目前该业务占比较少。国泰租赁汽车租赁业务是国泰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板块的重要一环。

国泰租赁汽车零售金融业务主要开展流程:第一步,国泰链金团队营销汽车经销商,协助车商下载大风车APP,创建订单,生成车商推荐专属二维码;第二步,客户有买车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扫描车商专属二维码,进行乘用车售后回租业务申请;第三步,客户上传身份证等四要素信息;第四步,客户签署授权相关协议;第五步,国泰大搜风控部门进行线上初审;第六步,客户填写风控问卷,并按照风控要求线上补充材料,国泰大搜基于自身数据和外部服务商提供数据审慎进行车价评估;第六步,国泰大搜风控进行线上二审;第七步,国泰租赁进行线下人工终审;第七步,车商确认金融方案,并协同客户与国泰租赁签署售后回租合同;第八步,客户代扣授权,车务安装GPS,车商上传放款材料;第九步,国泰租赁进行放款审核后放款;第十步,国泰大搜协助进行车辆过户、抵押和车辆交付;最后一步,档案归档管理。

为规范资产的过程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国泰租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系统地梳理了风险管理的原则、目标、流程,涵盖贷前准入、贷中监控、贷后管理、案件审核、资产监控、以及商户管理体系。国泰租赁的管理体系主要包含交易、金融订单、账单、资管、结算、贷后催收管理系统。

国泰租赁和国泰大搜车细致把控各个环节,拥有独立的严格的风控评估体系,严防风险,保证资产质量,实现审批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有效防范业务中出现的信用及欺诈风险。风控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合作车商准入、基于人的风险控制、基于车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同时,国泰租赁严格执行汽车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国泰租赁汽车业务分为对公业务和零售金融业务两个条线。2021-2023年,汽车业务投放规模分别为31,149.37万元、139,438.02万元和319,778.54万元;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48,130.71万元、139,351.85万元和284,837.56万元;累计资产合同数145笔、4,663笔和24,724笔。

⑤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行业是文化主题与旅游业的融合,是指以文化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2023年3月,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就推动文旅消费全面升级作出重点部署。同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重点提出十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包括推出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会奖旅游、体育旅游新业态产品。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文化旅游板块区域开展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东北 14,485.47 5.83 14,485.47 5.42 15,729.09 4.13 18,551.39 5.15

区域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北 17,010.96 6.84 21,462.43 8.03 32,454.17 8.52 12,310.76 3.42

华东 112,273.66 45.14 123,486.74 46.23 190,484.11 49.98 195,335.54 54.20

华南 10,813.94 4.35 - - 1,874.27 0.49 5,622.82 1.56

华中 21,102.43 8.49 26,147.76 9.79 35,277.72 9.26 34,784.22 9.65

西北 24,384.58 9.8 27,863.22 10.43 49,513.32 12.99 43,473.64 12.06

西南 48,606.39 19.55 53,689.24 20.1 55,789.03 14.64 50,292.03 13.96

合计 248,677.44 100 267,134.86 100.00 381,121.72 100.00 360,370.40 100.00

国泰租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文化旅游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占比

2024年3月末 1 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6,707.29 否 0.49

2 山东黄河国际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14,100.44 否 0.41

3 重庆四面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1,102.51 否 0.32

4 岳阳洞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017.88 否 0.32

5 句容尚元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928.92 否 0.32

合计 63,857.04 - 1.86

2023年末 1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商业旅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896.02 否 0.48

2 山东黄河国际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 14,100.44 否 0.43

3 重庆四面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2,490.32 否 0.38

4 岳阳洞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2,395.11 否 0.38

5 湖南经发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9,635.75 否 0.29

合计 64,517.65 - 1.96

2022年末 1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商业旅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842.53 否 0.55

2 湖南经发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5,141.89 否 0.47

3 唐山市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4,442.44 否 0.44

4 临沂东部生态城发展有限公司 13,771.23 否 0.42

5 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2,538.68 否 0.39

合计 73,736.77 - 2.27

2021年末 1 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1,027.14 否 0.77

2 淄博鹰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920.02 否 0.62

3 济南市章丘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6,434.84 否 0.60

4 泰安泰岳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14,248.68 否 0.52

5 威海恒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4,010.77 否 0.51

合计 82,641.45 - 3.02

8)行业不良率

国泰租赁所投放前五大行业板块融资租赁款不良率情况如下所示:

国泰租赁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行业不良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行业 主要区域 融资租赁款不良资产认定 行业应收租赁款余额 行业不良率

2024年3 城市公用 华东、西南 14,812.30 823,401.20 1.80

月末 能源环保 - - 650,204.61 -

工程建设 西北 5,769.87 440,132.11 1.31

交通物流 华东 6,626.39 582,057.67 1.14

文化旅游 - - 248,677.44 -

合计 27,208.56 2,744,473.03 0.99

2023年末 城市公用 华东、西南 14,812.30 755,384.95 1.96

能源环保 - - 689,700.09 -

工程建设 西北 5,769.87 452,196.23 1.28

交通物流 华东 6,626.39 496,046.43 1.34

文化旅游 - 1,617.35 267,134.86 0.61

合计 28,825.91 2,660,462.56 1.08

9)经营指标情况

①资产质量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末,国泰租赁应收租赁款不良率分别为1.73%、1.19%、1.17%和1.06%。国泰租赁近年来对应收租赁款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保持稳定,并未出现不良资产及应收租赁款逾期金额大幅增加的情况。近三年及一期末,国泰租赁的租赁项目资产质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应收款逾期五级分类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五级分类 计提比例(%)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融资租赁款 坏账准备 融资租赁款 坏账准备 融资租赁款 坏账准备 融资租赁款 坏账准备

正常类 - 337.03 - 322.09 - 319.15 - 267.53 -

关注类 100.00 2.71 2.71 3.28 3.28 2.05 2.05 1.25 1.25

次级类 100.00 1.37 1.37 1.54 1.54 1.72 1.72 0.56 0.56

可疑类 100.00 1.45 1.45 1.45 1.45 1.86 1.86 2.43 2.43

损失类 100.00 0.82 0.82 0.85 0.85 0.31 0.31 1.74 1.74

合计 - 343.38 6.35 329.21 7.12 325.10 5.95 273.51 5.98

注:1、2021年之前,国泰租赁对于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分别按照10%、30%、70%和100%的比例进行坏账计提;2021年开始国泰租赁实行新的计提政策,对于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均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坏账计提。

近三年及一期末租赁项目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收租赁款余额 3,433,823.34 3,292,062.17 3,250,963.04 2,735,100.55

不良资产金额 36,459.88 38,409.23 38,838.15 47,304.93

坏账准备金额 63,523.81 71,203.67 59,458.39 59,800.14

应收租赁款不良率 1.06 1.17 1.19 1.73

拨备覆盖率 174.23 185.38 153.09 126.41

逾期应收租赁款余额 36,459.88 38,409.23 43,755.74 49,150.91

逾期应收租赁款余额占应收租赁款总余额比例 1.06 1.17 1.35 1.80

注:1、国泰租赁不良率的计算方式为:不良率=不良资产/应收租赁款余额*100%。2021年开始国泰租赁实行新的五级分类标准和坏账计提政策,不良资产计算方式为:不良资产=(次级+可疑+损失)金额,对于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均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坏账计提;2021年之前国泰租赁按照原五级分类标准和坏账计提政策执行,不良资产计算方式为:不良资产=坏账准备金额,在计算坏账准备金额时对于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分别按照10%、30%、70%和100%的比例进行坏账计提,即坏账准备金额=关注类*10%+次级类*30%+可疑类70%+损失类*100%。2、2020年拨备覆盖率计算方式为:拨备覆盖率=坏账准备金额/逾期应收租赁款余额*100%;国泰租赁于2021年调整拨备覆盖率计算方式,调整之后的拨备覆盖率=坏账准备金额/不良资产余额*100%

②流动性指标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金融资产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租赁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负债结构和租赁资产期限结构不匹配。

近三年及一期末国泰租赁流动性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短期债务 1,119,147.17 1,809,696.71 1,113,707.91 908,651.51

有息债务 3,058,989.90 2,997,620.34 2,768,607.59 2,475,439.82

资产负债率 76.69 76.64 76.06 77.95

短期债务/有息债务 36.59 60.37 40.23 36.71

流动资产/总资产 41.44 53.7 44.67 57.46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有息债务 112.25 109.82 117.42 110.49

国泰租赁不断平衡资产负债久期,尽可能降低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3年末国泰租赁有息负债及租赁资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有息负债期限分布

期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1,809,696.71 610,292.28 513,682.75 63,948.60 2,997,620.34

占比 60.36 20.36 17.14 2.13 100.00

2023年末租赁资产期限分布

期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1,409,013.45 1,196,193.68 519,624.57 167,230.47 3,292,062.17

占比 42.80 36.34 15.78 5.08 100.00

截至2024年3月末国泰租赁有息负债及租赁资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3月末有息负债期限分布

期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1,119,147.17 1,356,716.13 517,917.79 65,208.81 3,058,989.90

占比 36.59 44.35 16.93 2.13 100.00

2024年3月末租赁资产期限分布

期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1,513,534.05 1,217,058.53 613,474.40 89,756.35 3,433,823.34

占比 44.08 35.44 17.87 2.61 100.00

③监管指标

截至2023年末国泰租赁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国泰租赁数值 是否符合

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总资产 ≧60% 77.49% 是

风险资产总额/净资产 ≦8倍 3.97 是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净资产 ≦20% 0.00% 是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30% 6.00% 是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50% 9.07% 是

单一客户关联度 ≦30% 2.01% 是

全部关联度 ≦50% 3.89% 是

单一股东关联度 ≦该股东出资额 24.23亿元,24.42% 是

截至2024年3月末国泰租赁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国泰租赁数值 是否符合

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总资产 ≧60% 78.04% 是

风险资产总额/净资产 ≦8倍 3.96 是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净资产 ≦20% 0.00% 是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30% 6.18% 是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50% 8.89% 是

单一客户关联度 ≦30% 1.94% 是

全部关联度 ≦50% 3.79% 是

单一股东关联度 ≦该股东出资额 22.46亿元,21.90% 是

3、工程施工

(1)总体经营情况

担保人工程业务经营主体是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建勘”)和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城城建”)。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工程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5,467.09万元、179,110.36万元、175,180.56万元和 26,894.61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159,236.01万元、146,287.82万元、143,910.34万元和20,412.25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6,231.08万元、32,822.54万元、31,270.22万元和6,482.36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4.14%、18.33%、17.85%和24.10%。。

(2)业务概况

1)桩基工程业务

①营业资质

营业资质方面,山东建勘现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测量甲级、不动产测量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专业资质。

桩基业务主要资质情况表

单位 资质名称 项目及级别 颁发单位 业务范围 资质效期

山东建堪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 2025年4月22日

集团有限公司 测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鉴定与加固设计 2024年7月29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26年7月9日

测绘资质证书 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甲级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工程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测绘、工程监测 2026年11月27日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2028年12月11日

②业务模式

桩基工程的主要业务流程包括:市场经营人员获得项目信息并按规定进行信息登记;获得招标文件;对招标要求各项条款进行研读,进行投标前项目评审,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确定投标的项目进行成本预算,并进行投标报价的测算;标书编制,包括计算表和商务标书;按招标方要求参加投标;项目中标,由集团公司生产单位委派项目部组织施工准备。经营人员与发包方洽谈签订合同。项目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核审定;施工前技术和安全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得到发包方批准,材料准备并送检;得到发包方开工许可,按相应桩基类型进行施工工作;施工完成,开挖后进行桩基质量验收;工程结算。业务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桩基业务工艺流程图

③主要项目情况

桩基工程项目仍主要集中在山东地区,亦会辐射至其他省市。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承揽业务,业主方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工程款项。2022年山东建勘中标项目1,389项,中标合同金额13.11亿元,实现收入13.32亿元。2023年山东建勘中标项目1,356项,中标合同金额14.21亿元,实现收入12.06亿元。

2021-2023年度桩基业务情况

业务具体情况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中标项目数(项) 1,356 1,389 1,521

中标合同金额(万元) 142,066.86 131,107.52 92,845.49

实现收入(万元) 120,575.28 133,246.85 94,752.85

2024年1-3月新增中标项目277项,中标合同金额16,243.5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3月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24年1-3月

中标项目数(项) 277.00

中标合同金额(万元) 16,243.57

实现收入(万元) 21,574.90

上下游方面,桩基工程业务主要需从上游供应商采购水泥、钢筋及设备,并从下游建筑单位承揽工程业务。桩基业务原材料一般根据项目就近采购,供应商变化较大。承接客户方面,工程业务一般依靠招投标获取,相对应的客户情况变化也比较大。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山东地区,具体客户包括济南恒大城西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中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帝景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璞园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和成武恒成置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下游客户较分散。销售回款是下游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工程款项。

桩基业务主要完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委托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合同价(万元) 已回款金额(万元) 结算方式

上海华电崇明华星81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工程 上海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06-23 2023-06-23 2023.10 4,139.00 3,104.00 现金

信阳北湖春天·美好生活广场项目A区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 济南 信阳长信置业有限公司 2023-04-06 2023-04-06 2023.11 3,800.00 2,850.00 商票

济南地铁6号线土建2工区中会区间围护结构工程 济南 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02-27 2023-02-27 2023.6 3,279.00 2,459.00 现金抵账

茌平区水网联通工程(一期)临时材料堆场项目 聊城 茌平区润德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3-05-12 2023-05-12 2023.8 2,705.00 2,029.00 现金

青岛金茂智慧新城D11地块二期桩基支护工程 青岛 青岛嘉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3-02-06 2023-02-06 2023.5 2,380.00 1,785.00 现金

嘉兴槜李路绿化带南、光明路西(经开2023-03号地块)地块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及桩基工程(一标段) 浙江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08-29 2023-08-29 2023.12 2,265.00 1,699.00 现金

致敬文学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济南 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 2023-06-20 2023-06-20 2023.10 2,140.00 1,605.00 现金

广州韶关市南雄市园岭光伏厂区工程 广州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3-06-15 2023-06-15 2023.12 2,085.00 1,564.00 现金

中博谦崇云境建设项目(二期)桩基工程 济南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01-28 2023-01-28 2023.5 1,965.00 1,474.00 现金商票

桩基业务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委托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合同价(万元) 已回款金额(万元) 结算方式

华为(青岛)数字城市联合创新中心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 青岛 贵州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2 2024-3 2024-12 6,300.00 0.0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引爆区安置 济南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4-4 2024-2 2024-10 2,120.00 0.00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委托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合同价(万元) 已回款金额(万元) 结算方式

东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济南轨交集团华山北片区住宅项目A-1地块北侧桩基工程 济南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4 2024-4 2024-11 1,408.00 30.00 现金

起步区崔寨安置一区B-1、B-11地块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桩基工程 济南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4-5 2024-5 2024-11 1,102.00 0.00

青岛大学医学医疗中心一期(抗浮锚杆工程) 青岛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 2024-1 2024-1 2024-9 1,072.00 20.00 现金

济南地铁6号线土建2工区中会区间二期潍坊路、文化中心站A号口、济文区间三期支护工程 济南 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3 2024-3 2025-2 1,032.00 0.00

济南轨交集团华山北片区住宅项目A-3地块桩基、支护工程 济南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3 2024-3 2024-10 897.00 0.00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福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地块一 淄博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024-1 2024-3 2024-11 840.00 0.0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安置西区三期二批次工程一标段 济南 山东铁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2 2024-2 2024-9 772.00 224.00 现金

注:上表中预计竣工时间为合同中初步约定的竣工时间。

④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山东建勘产品质量,明确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促进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落实,理清质量管理程序,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山东建勘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山东建勘特制定了《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技术质量管理规定》就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质量管理岗位(部门)职责、工程项目技术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应依次为:山东建勘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专业总工程师、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单位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技术研发中心是山东建勘技术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

技术质量管理岗位(部门)职责部分规定了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各负责人的职责。

工程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方面,所有工程项目均应事先制定质量计划书,质量计划书经审核审定后方可付诸实施,当质量计划书的编制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检查质量计划的符合性,必要时进行变更。现场类工程项目必须加强现场施工的工序管理和中间检查。所有文字性产品及其原始资料,应按山东建勘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整理、归档,归档资料必须齐全。

质量监管方面,山东建勘是工程质量监管的主体,总经理、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负责建立质量监管体系,确定质量目标,制定并落实质量监管办法,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问题处理方面,山东建勘依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将工程质量问题分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进行划分,依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达不到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为质量缺陷,亦分为轻微质量缺陷、一般质量缺陷、较大缺陷和重大质量缺陷4个等级。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后,山东建勘规定了汇报路径,依据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成立不同层级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完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山东建勘结合问题调查报告完成问题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实施,并及时汇报处置进展情况。

⑤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山东建勘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均符合建设要求,未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市政绿化业务

①营业资质

山东环城城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市政绿化业务主要资质情况表

单位 资质名称 项目及级别 颁发单位 业务范围 资质效期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028年12月2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028年12月2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028年12月2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2028年12月2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028年12月2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2028年12月28日

②业务模式

市政绿化主要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例,先进行土石方施工,然后依次进行管线敷设、预留预埋施工,进行地形整理以及附属构筑物施工,苗木栽植及养护,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③主要项目情况

市政绿化业务项目仍主要集中在山东地区,业务的业主方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业务结算方式主要根据与业主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据以施工,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2021-2023年市政绿化业务情况

项目名称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中标项目数(项) 10 33 19

中标合同金额(万元) 18,947.39 74,175.80 91,500.62

实现收入(万元) 62,036.64 44,276.52 55,296.83

2024年1-3月新增中标项目0项,中标合同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3月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24年1-3月

中标项目数(项) -

中标合同金额(万元) -

实现收入(万元) 5,319.71

总的来看,工程施工板块业务依托山东发展的区位优势和自身齐全的业务资质与技术,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2023年,在建项目合同金额和收入较上年保持稳定,且在手项目较为充足,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了保障。

④非PPP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市政绿化主要在建非PPP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委托单位 合同价(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

周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 周村 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3,378.82 2019.12 2020.2 2024.12

青岛河马石(经济发展)预留地项目园林景观及环网工程 青岛 青岛国泰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38.31 2023.3 2023.3 2024.5

济南腊山统建项目 济南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四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 4,654.74 2022.9 2022.10 2024.6

莒县城市智能综合停车场项目(一期) 莒县 莒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322.18 2022.5 2022.6 2024.8

山东圣阳年产4GWh圆柱锂电池项目 泰安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6,969.00 2022.6 2022.6 2023.10

长清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济南 济南长清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55.62 2023.7 2023.8 2024.6

合计 9,5218.67

业务模式:山东环城城建通过参与项目的招投标,中标后,进行工程施工建设。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计量拨付工程款即工程收入,为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机械费、材料费、租赁费、人工费、管理费等形成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收入与成本的差额形成项目的收益,获得利润。

⑤PPP项目情况

担保人工程施工板块涉及PPP项目,担保人PPP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环城城建PPP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委托单位 政府方出资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合同价(万元) 已回款金额 结算方式 是否合法合规

王村区市政道路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PPP项目合同 周村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金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2019.7 2019.7 已完工 71,704.44 1,200.00 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逐期付费 是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东区)PPP项目 东营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11 2022.02 已完工 28,716.28 - 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逐期付费 是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西区)PPP项目 东营 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11 2022.02 2024.12 32,596.78 - 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逐期付费 是

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期)PPP项目 梁山 梁山县住建局 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9.5 2019.5 已完工 28,800.00 1,415.00 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逐期付费 是

莒县沭东森林绿地PPP项目 日照 莒县住建局 莒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 2017.11 已完工 97,000.00 9,740.00 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逐期付费 是

合计 258,817.50 12,355.00 -

I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项目(三期)项目

项目公司梁山县环城龟山河三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其中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认缴180万元占股3%,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5,820万占股97%。该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之综合治理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8,800万元,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16.5年(建设期1.5年+运营期15年)。

II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项目

项目公司淄博周村区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500万元,其中淄博金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015万元,占项目公司7%的股权、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省财金政企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出资13,485万元,占项目公司93%的股权,其中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维护管理、移交工作,在项目公司出资占股73%;山东省财金政企合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出资占股20%。该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1,704.14万元,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III莒县沭东森林绿地PPP项目

项目公司莒县环城沭东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9,400万元,其中莒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认缴970万元占股5%、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18,430万占股95%;该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之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97,000万元,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限11.5年(建设期1.5年+运营期10年)。

IV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东区)PPP项目

项目公司东营河口东区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744万元,其中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认缴86.16万元占股1.5%、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5,083万占股88.5%、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574.4万占股10%;该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28,700万元,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V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西区)PPP项目

项目公司东营河口西区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520万元,其中东营市河口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认缴97.8万元占股1.5%、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5,770.2万占股88.5%、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认缴652万占股10%;该项目所在地区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32,600万元,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对于上述五个PPP项目,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均已与当地政府签署PPP项目合同。上述PPP项目的主导方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山东环城城建对项目影响能力有限,因此PPP项目公司未纳入环城城建的并表范围。山东环城城建在其它权益工具投资中进行会计核算。上述PPP项目纳入了财政部PPP项目库,相应的业务模式、会计处理等合法合规。

⑥PPP项目业务模式简介

PPP模式项目参与方式基本为与当地政府合作成立PPP项目公司,按照所持项目公司股份出资,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应根据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缴足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一般为总投资额的20%。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期间PPP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承接,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服务,在满足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评价的条件下,财政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项目运营和维护由项目公司自行开展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从运营期开始由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状况进行考核。PPP项目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退出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⑦盈利模式

PPP项目按照担保人与业主方签订的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担保人除了通过承接PPP项目的施工工程,获得承包建设项目的施工利润外,还可按照出资比例在项目公司获得PPP项目后续运营分红。PPP项目一般作为当地重点项目还能以较低的融资成本从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取得项目贷款,因此PPP模式能起到降低初始垫付投资额及提高回款质量的作用,进而优化担保人的现金流。所选择项目均经过担保人内部的投资决策评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以确保项目具备可靠的盈利水平。

⑧账务处理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的移交给政府。

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按发生的设计、施工、监理、融资利息等支出计入“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建设期不确认收入成本。建造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项目竣工后项目公司将“工程施工”转到“无形资产——运营权”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连同运营期发生的运营、养护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运营期融资利息、管理费用等计入“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等按期确认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项目运营期满时,项目公司向政府移交的并不是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仅仅是PPP合同所约定的项目设施,项目设施成本已在运营期间摊销完毕,其账面净值为零,确认的金融资产亦全部收回。项目的移交并不影响项目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需进行会计处理。

⑨业务合法合规性

担保人主要通过各地政府公开网站获取PPP项目信息并参与投标,所投资的PPP项目当时均已通过当地政府相关行政许可并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合法合规。担保人目前在建PPP项目均纳入了财政部PPP项目库,均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1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规章制度要求。上述项目均未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山东环城城建制定了《工程部质量汇编》,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管理控制进行了严格要求,其中:

①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方面,项目部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编制格式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执行。没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部不能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应按照公司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岗位责任,逐级向下交底,对于关键部位,还应组织学习。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施工,维护其严肃性,如因现场条件变化和变更,需要修改原施工方案时,应报原审批人同意。

项目部应于组建初始,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测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各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项目部应按要求编制关键、特殊过程及冬、雨期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试验管理制度;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编制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推行施工标准化;施工前编制合理有效的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并组织落实、检查;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控,并形成真实、完整的施工记录。

②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方面,在工程质量事前控制上,项目部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各项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上,施工过程严把“四关”(图纸关、测量关、材料质量及试验关、过程质量工序关),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不施工”,分别是:不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和资料未经审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不施工;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不施工;未经监理认可或批准的工序不施工。施工验收“两不报验”,分别是:未自检合格不报复检;未复检合格不报监理终检。

在工程质量的改进上,对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的情况、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的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4)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山东环城城建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均符合建设要求,未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4、商贸

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贸易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6,719.12万元、827,061.73万元、751,492.76万元和 258,768.42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382,204.50万元、823,808.90万元、749,268.56万元和258,489.24万元,毛利润分别为4,514.62万元、3,252.83万元、2,224.21万元和279.18万元,毛利润率分别为1.17%、0.39%、0.30%和0.11%。

(1)供应链贸易业务

供应链贸易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为国惠(香港)有限公司和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贸易业务公司”)。

1)盈利模式

供应链贸易业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供应链贸易业务公司通过集中式的采购、发挥规模效益拿到更低的折扣价格,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同时,加强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服务流“五流”管控,深挖全链条潜力,实现供应链价值最大化,提升生产经营效益水平。控,深挖全链条潜力,实现供应链价值最大化,提升生产经营效益水平。

2)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产销区域及行业地位

供应链贸易业务公司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及产销区域如下表所示:

供应链贸易业务公司近一年及一期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及产销区域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销往地区 收入 占比 销往地区 收入 占比 销往地区

钢贸项目 - - - 131,090.66 17.52 山东 178,021.68 24.67 山东

原油 - - - 55,726.40 7.45 香港 - - 香港

电解铜 21,590.90 8.46 香港 60,414.69 8.07 香港 58,856.22 8.16 香港

铁矿石 181,003.99 70.94 香港 445,278.60 59.51 香港 385,573.08 53.44 香港

铜精矿 - - - - - - 16,544.41 2.29 香港

家电 - - - - - - 36,174.00 5.01 山东

铅精矿项目 - - - 2,871.09 0.38 内蒙古 24,950.86 3.46 山东

化学合成材料 - - - 15,975.89 2.14 山东 - -

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设备 51,973.54 20.37 山东、四川

水泥 12,530.22 1.67 山东

其他 568.10 0.22 24,324.81 3.25 21,355.30 2.96 山东

合计 255,136.53 100.00 748,212.36 100.00 721,475.54 100.00

供应链贸易业务公司定位以围绕担保人产业做好上下游供应链的服务为导向,以服务集团战略发展为目标,积极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贸易强国”和“一带一路”等战略要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聚焦黑色金属国家战略资源品种,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类贸易,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电解铜,铁矿石,钢贸等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和资源获取能力,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发展之路,为担保人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③上下游情况

供应链贸易业务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铁矿石/电解铜 268,249.41 35.92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铁矿石/电解铜 31,148.56 4.17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铁矿石 109,614.99 14.68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铁矿石 21,174.57 2.84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钢材 115,936.51 15.52

合计 546,124.03 73.12

供应链贸易业务2024年1-3月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铁矿石 109,618.02 42.99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铁矿石 27,634.32 10.84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铁矿石 28,756.86 11.28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设备 44,947.45 17.63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机动车 885.94 0.35

合计 211,842.59 83.08

供应链贸易业务2023年度前五大下游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铁矿石 453,448.96 60.60

5 单位二 非关联方 钢材 116,239.50 15.54

2 单位三 非关联方 原油/铁矿石/电解铜 103,197.38 13.79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电解铜 25,210.86 3.37

3 单位五 非关联方 铝土矿/铁矿石 20,576.08 2.75

合计 718,672.78 96.05

供应链贸易业务2024年1-3月前五大下游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销售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铁矿石 153,108.30 60.01

4 单位二 非关联方 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设备 45,014.87 17.64

2 单位三 非关联方 铁矿石 27,634.35 10.83

3 单位四 非关联方 电解铜 21,762.74 8.53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设备 7,014.05 2.75

合计 254,534.30 99.76

④会计处理方式

供应链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公司购买货物时,在支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在确认成本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公司销售货物时,在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贸业务

①盈利模式

商贸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贸业务主要以建材、海产品购销为主,其中建材占比最高;利润来源主要是进销差价。为保证建材供应,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再根据实际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签订分购合同,公司与上游客户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下游企业主要为建筑工程企业等,采用货到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的方式,公司与下游客户结算也主要是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

②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产销区域及行业地位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及产销区域如下表所示: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销售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及产销区域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销往地区 收入 占比 销往地区

建材 3,504.49 92.31 山东省 22,893.11 100.00 山东省

海产品 291.83 7.69 山东省 0.00 0.00

合计 3,796.32 100.00 22,893.11 100.0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贸业务主要以建材、海产品购销为主,2018年以来在有效降低业务风险的前提下,并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贸易业务,以公司为平台,与优质国企客户探索业务合作,培育风险可控、运作合规的优质贸易业务。

③上下游情况

商贸业务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建材 2,518.35 11.45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建材 1,943.78 8.83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建材 1,746.94 7.94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建材 1,728.03 7.85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建材 1,245.44 5.66

合计 9,182.54 41.74

商贸业务2024年1-3月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建材 2,059.78 56.02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建材 539.51 14.67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建材 401.79 10.93

4 单位四 非关联方 建材 280.32 7.62

5 单位五 非关联方 海产品 278.23 7.57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3,559.63 96.80

商贸业务2023年度前五大下游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材料 销售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建材 22,110.73 96.58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建材 595.69 2.6

合计 222,706.42 99.18

:商贸业务2024年1-3月前五大下游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材料 销售金额 占比

1 单位一 非关联方 建材 1,344.30 35.41

2 单位二 非关联方 海产品 291.83 7.69

3 单位三 非关联方 建材 25.82 0.68

合计 1,661.95 43.78

④会计处理方式

商贸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公司采购商品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收到发票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收取下游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开具发票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担保人贸易业务真实存在,担保人不存在虚增贸易业务收入行为,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符合财预〔2017〕50号、财金〔2018〕2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5、其他业务板块

担保人的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房地产业务收入和小额贷款业务收入等,其中房地产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为下属子公司山东省鲁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9月由鲁银投资转让至国惠资管,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26,161.88万元、70,135.45万元、157,442.19万元和44,699.39万元,占担保人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3.50%、7.51%和7.55%,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房地产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3,800.02万元、25,915.75万元、37,127.56万元和12,119.40万元,占担保人总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74%、6.00%、8.00%和9.82%,占总毛利润的比例也较低,根据企业战略规划,未来将进一步对房地产业务进行整合和处置。

担保人小额贷款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为下属子公司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小额贷款业务收入分别为11,102.61万元、20,395.05万元、25,153.22万元和4,160.42万元,占担保人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1.02%、1.20%和0.70%,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小额贷款业务毛利润分别为8,784.64万元、16,133.96万元、16,409.47万元和2,798.32万元,占担保人总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02%、3.74%、3.54%和2.27%,占总毛利润的比例较低。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其他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房地产 44,699.39 7.55 157,442.19 7.51 70,135.45 3.50 26,161.88 2.00

小额贷款 4,160.42 0.70 25,153.22 1.20 20,395.05 1.02 11,102.61 0.85

其他 24,786.56 4.18 117,178.81 5.59 61,772.54 3.08 23,996.17 1.83

合计 73,646.37 12.43 299,774.22 14.29 152,303.04 7.61 61,260.66 4.68

营业成本 房地产 32,579.99 6.95 120,314.63 7.37 44,219.70 2.82 12,361.86 1.21

小额贷款 1,362.10 0.29 8,743.75 0.54 4,261.09 0.27 2,317.97 0.23

其他 3,542.87 0.76 27,496.76 1.68 15,281.00 0.97 11,198.22 1.10

合计 37,484.96 7.99 156,555.14 9.59 63,761.79 4.06 25,878.05 2.54

毛利润 房地产 12,119.40 9.82 37,127.56 8.00 25,915.75 6.00 13,800.02 4.74

小额贷款 2,798.32 2.27 16,409.47 3.54 16,133.96 3.74 8,784.64 3.02

其他 21,243.69 17.22 89,682.06 19.33 46,491.54 10.77 14,635.12 5.03

合计 36,161.41 29.31 143,219.09 30.87 88541.25 20.50 37,219.78 12.78

毛利率 房地产 27.11 23.58 36.95% 52.75

小额贷款 67.26 65.24 79.11 79.12

其他 85.71 76.53 73.28 60.99

合计 49.10 47.78 58.13% 60.76

(1)房地产开发资质及经营情况

担保人的房地产业务运营主体为山东惠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威置业”),房地产业务主要产品以商业和住宅楼盘开发为主,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济南,楼盘质量稳定,业内口碑佳。惠威置业拥有房地产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目前正在开发建设国惠科创中心项目,该项目为2023年省重大项目以及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2)房地产板块合规情况

担保人房地产板块颖秀付华府项目已开发完成开发建设,国惠科创中心项目仍在开发建设中,在开发期间房地产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具备相应资质;

②企业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③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行为,具体情形如下:

a、未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

b、未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情形;

c、未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等情形;

d、土地权属不存在问题;

e、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的情形;

f、项目用地不存在违反闲置用地规定的情况: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

g、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不存在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情况;

h、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i、公司主要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拍挂”方式获得出让土地。近一年又一期,担保人严格遵守国家调控政策,没有地王项目。担保人无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无在重点调控城市存在竞拍地王、哄抬地价情况,符合国办发2013年17号文要求。

九、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

(一)担保人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88,588.59万元,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 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是否已到位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项目手续是否合规

1 大成科技一期碳纤维项目 270,000.00 211,808.49 30% 已到位70,000.00万元 188,588.59 合规

合计 270,000.00 211,808.49 - - 188,588.59 -

截至2024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 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是否已到位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项目手续是否合规

1 大成科技一期碳纤维项目 270,000.00 223,027.06 30% 已到位70,000.00万元 196,840.79 合规

合计 270,000.00 223,027.06 - - 196,840.79 -

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简介:

大成科技一期碳纤维项目

该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东临104国道,北邻九女山路,且泰安将在附近建设配套的热电企业,园区内地势开阔、交通便利、水电充足,工程的原料及产品运输均十分方便,地理位置十分理想,项目占地575亩。土地建设规划性质属于M3类工业用地。

本项目已取得立项备案号:2020-370911-28-03-057554;环评:泰岱环境审(2022)4号;不动产证: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57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30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28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65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66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67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69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32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34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70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36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39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72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1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2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6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7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8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74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49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50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53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76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55号、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40173号。

本项目手续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规定。

(二)担保人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担保人无重大拟建工程。

十、担保人财务情况

(一)担保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中证天通[2022]审字第05000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新联谊审字(2023)第1004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新联谊审字(2024)第1007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担保人2024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担保人审计机构2022年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保人对2022年度决算审计业务进行了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通过担保人内部审批程序,聘任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担保人2021年度财务报表除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2]审字第0500002号)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外,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担保人2022年度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担保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一事,不影响报告期内审计报告中发表的审计意见。担保人2023年度财务报表除审计报告(新联谊审字(2024)第100714号)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外,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担保人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021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原年初/上年列报金额 调整后年初/上年列报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 273,335.54 149,411.36

合同资产 0.00 123,924.18

其他应收款 122,502.80 97,502.80

债权投资 0.00 25,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0,884.96 129,469.89

债权投资 0.00 61,415.06

持有至到期投资 438,971.99 0.00

债权投资 0.00 438,971.9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846,430.57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49,229.03

其他债权投资 0.00 155,674.52

债权投资 0.00 248,346.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7,393,180.26

担保人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2021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原年初/上年列报金额 调整后年初/上年列报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使用权资产 -- 1,328.65

租赁负债 -- 976.28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1年担保人会计估计无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担保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2、2022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担保人会计政策无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2年担保人会计估计无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担保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3、2023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3年担保人会计估计无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担保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

2021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企业名称 期末净资产(万元) 本期净利润(万元) 形成控制方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75,109.35 3,420.79 购买股权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953.09 20.88 购买股权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7,361.83 2,361.83 出资设立

2021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享有表决权(%) 本年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山东赛宝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处置

济南汇清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0.00 70.00 处置

山东鲁勤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业 100.00 100.00 处置

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旅客运输行业 37.00 37.00 处置

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 工程设计活动 100.00 100.00 处置

2、2022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企业名称 期末净资产(万元) 本期净利润(万元) 形成控制方式

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455.64 10,831.41 购买股权

2022年无不再纳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2023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企业名称 期末净资产(万元) 本期净利润(万元) 形成控制方式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4,418.36 245.66 新设

2023年无不再纳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担保人2024年1-3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变化。

(四)担保人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25,092.07 1,070,263.18 483,878.51 906,884.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863.33 335,789.48 169,244.60 93,066.63

应收票据 34,318.15 43,966.65 42,321.52 33,164.26

应收账款 354,702.87 317,300.75 220,955.85 211,283.73

应收款项融资 33,416.15 31,656.08 43,819.18 21,137.07

预付款项 94,434.54 84,233.72 158,588.61 94,820.33

其他应收款 84,421.86 131,201.69 233,841.20 282,713.84

存货 816,975.32 807,977.04 738,635.45 763,826.19

合同资产 210,646.97 217,275.97 214,758.72 164,192.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25,349.06 906,240.97 382,131.92 1,147,777.20

其他流动资产 851,879.78 709,620.36 196,744.90 23,690.75

流动资产合计 4,754,100.11 4,655,525.90 2,884,920.44 3,742,556.9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898,583.79 930,178.03 933,560.12 748,783.66

其他债权投资 - - - 56,684.42

长期应收款 2,098,640.17 2,012,887.83 2,509,714.85 1,106,879.57

长期股权投资 112,679.77 114,005.79 110,759.48 88,661.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777,481.63 8,764,636.83 8,853,212.08 8,147,014.02

投资性房地产 183,458.01 113,108.17 130,785.80 22,952.37

固定资产 324,157.55 402,575.12 275,998.35 231,837.87

在建工程 254,742.56 241,200.73 235,145.68 28,986.90

使用权资产 4,169.49 1,345.71 4,332.90 1,296.57

无形资产 681,552.10 687,914.94 641,745.19 617,455.10

商誉 186,913.76 186,913.76 186,913.76 186,913.76

长期待摊费用 48,697.46 35,423.15 15,429.49 15,773.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925.41 27,897.83 22,671.84 35,80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910.35 21,382.47 40,959.60 61,932.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17,912.04 13,539,470.35 13,961,229.15 11,350,974.46

资产总计 18,372,012.15 18,194,996.25 16,846,149.59 15,093,531.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29,146.00 916,412.63 560,924.34 467,141.76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82 2,358.66

应付票据 144,735.49 84,325.10 86,680.62 95,112.17

应付账款 312,664.64 293,517.60 230,840.20 218,034.44

预收款项 4,449.64 4,441.19 47,436.97 41,044.84

合同负债 135,235.17 188,906.53 154,649.70 53,025.03

应付职工薪酬 20,142.78 21,408.59 22,015.43 20,165.97

应交税费 27,067.93 23,255.91 32,306.89 20,500.63

其他应付款 270,476.06 286,763.78 431,518.91 380,58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21,438.20 1,669,231.28 1,229,020.48 1,372,885.52

其他流动负债 12,087.88 14,617.96 14,336.66 4,536.42

流动负债合计 3,377,443.80 3,502,880.57 2,809,732.01 2,675,389.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10,243.23 1,222,583.81 1,170,975.78 890,451.90

应付债券 2,780,348.83 2,636,600.40 2,688,167.44 1,817,545.64

租赁负债 4,299.62 812.68 4,094.81 1,064.18

长期应付款 6,158.33 20,788.09 98,685.24 268,777.05

预计负债 4,480.50 4,410.00 4,533.88 4,410.00

递延收益 14,476.47 14,710.15 14,641.26 9,044.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76.19 2,489.65 3,063.56 2,340.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8 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22,383.18 3,902,394.79 3,984,169.97 2,993,640.93

负债合计 7,499,826.97 7,405,275.36 6,793,901.98 5,669,030.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75,000.00 3,675,000.00 3,005,000.00 3,00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49,115.00

资本公积 6,332,863.83 6,336,573.92 6,166,975.95 5,663,551.91

其他综合收益 -144,266.70 -111,947.59 -32,847.03 46,142.91

专项储备 3,577.32 2,788.93 2,413.23 1,635.22

盈余公积 10,929.36 10,929.36 18,905.21 11,252.53

一般风险准备 5.91 5.91 5.91 5.67

未分配利润 285,683.41 216,844.38 274,953.22 135,86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163,793.12 10,130,194.92 9,435,406.49 8,912,569.51

少数股东权益 708,392.05 659,525.97 616,841.12 511,931.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872,185.18 10,789,720.89 10,052,247.61 9,424,500.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8,372,012.15 18,194,996.25 16,846,149.59 15,093,531.44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92,312.03 2,097,091.57 2,002,370.87 1,309,950.37

其中:营业收入 592,312.03 2,097,091.57 2,002,370.87 1,309,950.37

二、营业总成本 535,840.85 1,964,246.08 1,886,123.27 1,269,247.74

其中:营业成本 468,938.43 1,633,128.79 1,570,520.88 1,018,818.72

税金及附加 6,054.09 31,084.82 28,506.56 17,737.16

销售费用 6,856.18 32,341.72 23,454.48 16,963.26

管理费用 19,610.66 90,462.30 70,784.02 66,234.24

研发费用 5,107.47 25,403.78 26,331.74 21,274.20

财务费用 29,274.02 151,824.68 166,525.59 128,220.17

其中:利息费用 - 160,254.30 156,780.50 146,003.63

利息收入 - 17,792.34 11,029.58 14,247.51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3,670.91 18,593.47 -6,862.76

加:其他收益 3,872.24 4,490.70 6,059.70 9,396.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96.15 71,605.19 100,672.71 127,338.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69.12 13,020.57 8,437.7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515.31 -19,632.09 45,745.62 -27,290.98

资产减值损失(损 -7.52 -2,507.37 -1,724.52 -2,631.04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1,685.86 -10,707.87 -4,657.64 10,771.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1.96 14,656.54 182.34 5.8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863.45 190,750.60 262,525.82 158,293.11

加:营业外收入 569.06 3,253.70 4,879.22 8,292.24

减:营业外支出 322.81 3,782.98 1,667.93 1,486.6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4,109.70 190,221.32 265,737.10 165,098.67

减:所得税费用 14,011.35 45,148.86 62,292.46 30,042.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098.35 145,072.47 203,444.64 135,055.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196.96 101,259.99 156,986.51 101,465.21

少数股东损益 16,901.39 43,812.48 46,458.13 33,590.57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8,558.10 3,937,108.03 3,443,686.61 2,124,621.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7.07 22,708.33 17,952.18 34.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1,470.08 1,019,401.59 1,406,396.14 1,052,294.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0,155.25 4,979,217.95 4,868,034.93 3,176,949.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0,780.43 3,636,588.70 3,966,437.89 2,776,718.8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997.32 133,766.09 109,198.85 97,831.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740.21 164,373.23 132,565.78 87,686.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7,067.28 1,039,059.35 1,120,823.86 811,488.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9,585.23 4,973,787.37 5,329,026.39 3,773,724.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02 5,430.58 -460,991.45 -596,775.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654.37 461,092.76 605,100.53 589,093.0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78.27 44,020.30 38,944.70 126,514.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6 12,391.60 2,596.67 25.1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257.9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40 1,009.83 23,209.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7,036.30 517,626.06 649,909.64 738,842.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00,455.77 99,467.00 222,212.06 54,435.7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174.96 735,440.10 664,058.99 414,710.4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611.30 65,455.60 18,9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6.74 3,726.60 11,013.72 26,733.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737.47 841,244.99 962,740.37 514,77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01.17 -323,618.93 -312,830.73 224,062.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2,950.00 92,620.30 195,855.0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50.00 76,170.30 2,37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9,701.72 3,011,896.87 3,159,714.67 2,915,515.2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69,9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77 24,321.20 36,523.92 44,122.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0,346.49 3,639,168.07 3,288,858.89 3,155,492.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4,715.29 2,385,187.00 2,791,812.23 2,177,489.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239.46 338,833.87 70,840.26 154,575.9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97.83 14,438.88 22,132.14 19,738.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452.58 2,738,459.76 2,884,784.64 2,351,804.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106.09 900,708.31 404,074.25 803,688.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59.80 261.56 9,495.20 -2,677.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777.44 582,781.52 -360,252.74 428,298.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9,590.23 434,401.87 794,654.60 366,356.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5,812.79 1,017,183.39 434,401.87 794,654.60

2、母公司财务报表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6,185.05 482,782.14 121,319.27 135,749.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7.46 927.46 1,865.49 20,865.49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62,000.00 - -

应收账款 - - - -

预付款项 380.90 329.84 356.22 38.6

其他应收款 1,238,969.69 1,182,912.76 1,041,903.59 960,621.42

其他流动资产 800,862.92 650,409.17 152,550.00 -

流动资产合计 2,347,326.02 2,379,361.37 1,317,994.56 1,117,275.4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568,359.17 2,568,359.17 2,506,404.28 2,130,436.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502,546.15 8,503,145.70 8,370,609.54 7,846,219.46

投资性房地产 -- -- - 14,334.29

固定资产 18,772.73 18,974.12 27,956.70 14,406.98

在建工程 213.27 213.27 111.5 -

无形资产 35.52 37.89 47.35 56.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89,926.85 11,090,730.15 10,905,129.38 10,005,453.79

资产总计 13,437,252.86 13,470,091.52 12,223,123.94 11,122,729.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0,000.00 551,000.00 285,000.00 260,000.00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3.03 13.03 13.61 38.51

合同负债 63.68 63.68 2,378.57 -

应付职工薪酬 889.35 875.37 845.45 1,354.65

应交税费 1,952.29 2,201.62 701.27 340.9

其他应付款 18,879.43 19,332.35 14,875.91 5,106.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255.83 589,520.78 242,500.68 248,311.40

其他流动负债 170,014.13 175,147.50 155,594.11 106,798.53

流动负债合计 975,067.75 1,338,154.33 701,909.61 621,950.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34,497.14 475,447.71 635,399.24 524,340.86

应付债券 1,472,912.97 1,387,359.30 1,339,634.98 1,018,852.49

长期应付款 134,296.87 134,296.87 134,296.87 134,296.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41,706.99 1,997,103.88 2,109,331.10 1,677,490.22

负债合计 3,316,774.74 3,335,258.21 2,811,240.70 2,299,440.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75,000.00 3,675,000.00 3,005,000.00 3,005,000.00

资本公积 6,477,754.35 6,477,754.35 6,309,112.42 5,778,839.57

其他综合收益 -8,709.67 -8,501.63 -8,399.56 -8,516.79

盈余公积 10,929.36 10,929.36 18,905.21 11,252.53

未分配利润 -34,495.92 -20,348.76 87,265.16 36,713.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120,478.12 10,134,833.32 9,411,883.24 8,823,288.3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120,478.12 10,134,833.32 9,411,883.24 8,823,288.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437,252.86 13,470,091.52 12,223,123.94 11,122,729.21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142.50 12,396.00 14,543.18 1,801.98

其中:营业收入 9,142.50 12,396.00 14,543.18 1,801.98

二、营业总成本 11,578.14 36,230.78 36,274.53 53,722.32

其中:营业成本 -- -- 306.04 363.87

税金及附加 154.62 1,077.28 1,310.98 2,010.18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538.93 8,883.59 6,040.25 6,006.55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9,884.60 26,269.92 28,617.26 45,341.73

其中:利息费用 28,261.08 107,131.15 92,979.37 84,500.66

利息收入 18,377.85 81,751.50 66,682.96 39,970.5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 -219.72 26.93

加:其他收益 106.49 5.58 288.38 152.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99 46,303.72 98,277.15 105,527.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00 68.73 2,777.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11,629.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78.8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03.15 26,153.37 76,834.18 65,388.13

加:营业外收入 -- 0.08 0.16 0.08

减:营业外支出 -- -- 307.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03.15 26,153.45 76,526.85 65,388.21

减:所得税费用 -- -- - 2,907.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03.15 26,153.45 76,526.85 62,480.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03.15 26,153.45 76,526.85 62,480.92

少数股东损益 - - - -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8 5.91 2.52 2.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672.57 2,006,413.50 1,103,992.51 814,54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679.45 2,006,419.41 1,103,995.03 814,546.1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8.11 6,261.26 5,450.27 3,819.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1.18 5,526.83 5,021.15 5,607.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4,699.64 2,579,749.44 1,248,321.82 1,251,026.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728.94 2,591,537.52 1,258,793.24 1,260,45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49.48 -585,118.11 -154,798.21 -445,908.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1.51 - 67,017.62 101,870.3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99 11,743.14 126,705.87 30,299.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2,593.0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7.51 11,743.14 196,316.55 132,169.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0 135.37 182.73 4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000.00 434,552.32 65,096.8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 62,135.37 434,735.06 65,140.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01 -50,392.23 -238,418.51 67,029.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16,000.00 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2,000.00 1,341,110.00 1,211,409.21 1,423,135.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99,6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1,600.00 1,941,110.00 1,227,409.21 1,433,13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6,130.22 841,546.28 766,466.62 866,480.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434.11 102,615.50 82,376.22 79,401.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2,564.33 944,161.78 848,842.84 945,88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64.33 996,948.22 378,566.37 487,252.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70 24.98 219.72 -41.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6,597.09 361,462.87 -14,430.63 108,331.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2,782.14 121,319.27 135,749.90 27,418.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185.05 482,782.14 121,319.27 135,749.90

十一、担保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6-12: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4,754,100.11 25.88 4,655,525.90 25.59 2,884,920.44 17.13 3,742,556.98 24.80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17,912.04 74.12 13,539,470.35 74.41 13,961,229.15 82.87 11,350,974.46 75.20

资产总计 18,372,012.15 100.00 18,194,996.25 100.00 16,846,149.59 100.00 15,093,531.44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093,531.44万元、16,846,149.59万元、18,194,996.25万元和18,372,012.15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925,092.07 5.04 1,070,263.18 5.88 483,878.51 2.87 906,884.30 6.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863.33 1.76 335,789.48 1.85 169,244.60 1.00 93,066.63 0.62

应收票据 34,318.15 0.19 43,966.65 0.24 42,321.52 0.25 33,164.26 0.22

应收账款 354,702.87 1.93 317,300.75 1.74 220,955.85 1.31 211,283.73 1.40

应收款项融资 33,416.15 0.18 31,656.08 0.17 43,819.18 0.26 21,137.07 0.14

预付款项 94,434.54 0.51 84,233.72 0.46 158,588.61 0.94 94,820.33 0.63

其他应收款 84,421.86 0.46 131,201.69 0.72 233,841.20 1.39 282,713.84 1.87

存货 816,975.32 4.45 807,977.04 4.44 738,635.45 4.38 763,826.19 5.06

合同资产 210,646.97 1.15 217,275.97 1.19 214,758.72 1.27 164,192.66 1.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25,349.06 5.58 906,240.97 4.98 382,131.92 2.27 1,147,777.20 7.60

其他流动资产 851,879.78 4.64 709,620.36 3.90 196,744.90 1.17 23,690.75 0.16

流动资产合计 4,754,100.11 25.88 4,655,525.90 25.59 2,884,920.44 17.13 3,742,556.98 24.8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3,742,556.98万元、2,884,920.44万元、4,655,525.90万元和4,754,100.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80%、17.13%、25.59%和25.88%。2021年末流动资产总额较 2020年末增加2,037,115.12万元,增幅为119.4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存货、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增长所致。2022年末流动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减少857,636.54万元,降幅为22.92%。2023年末流动资产总额较2022年末增加1,770,605.46万元,增幅为61.37%,主要是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流动资产总额较2023年末增加98,574.21万元,增幅为2.12%,基本持平。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近三年及一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56%、85.17%、87.44%和88.07%。

(1)货币资金

担保人的货币资金主要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理财产品、履约保证金和境外定期存款。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06,884.30万元、483,878.51万元、1,070,263.18万元和925,092.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1%、2.87%、5.88%和5.04%。

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降低423,005.79万元,降幅46.64%,主要系2021年末发债资金未使用完毕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

586,384.67万元,增幅为121.18%,主要是增加货币资金注资所致。2021-2023年末,货币资金中受限资产分别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9%、10.23%和4.96%。

担保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163.01 0.02 29.19 0.01 35.25 0.00

银行存款 977,139.57 91.30 432,523.01 89.39 870,260.12 95.96

其他货币资金 92,960.61 8.69 51,326.30 10.61 36,588.93 4.03

合计 1,070,263.18 100.00 483,878.51 100.00 906,884.30 100.00

(2)应收票据

担保人的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收票据分别为33,164.26万元、42,321.52万元、43,966.65万元和34,318.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2%、0.25%、0.24%和0.19%。2022年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1年末增加9,157.26万元,增幅为27.61%。2023年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1,645.13万元,增幅为3.89%。2024年3月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9,648.50万元,降幅为21.95%。报告期各期末担保人应收票据变动幅度均小于30%。

(3)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11,283.73万元、220,955.85万元、317,300.75万元和354,702.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40%、1.31%、1.74%和1.93%。2022年末,担保人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9,672.12万元,增幅为4.58%。2023年末,担保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96,344.90万元,增幅为43.60%,主要是应收工程款、货款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

保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37,402.12万元,增幅为11.79%,变动较小。

担保人应收账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类,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

担保人2021-2023年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 占比 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42,926.14 80.37 5,295.70 149,556.05 71.82 4,684.08 170,405.19 83.65 6,437.44

1至2年 35,177.67 11.64 1,919.81 37,592.14 18.05 2,958.95 14,757.18 7.24 1,019.34

2至3年 9,338.53 3.09 1,466.01 5,225.23 2.51 874.59 4,930.56 2.42 864.82

3至4年 2,765.55 0.91 944.69 3,809.32 1.83 1,319.36 4,297.29 2.11 1,666.94

4至5年 2,503.88 0.83 1,110.19 3,494.78 1.68 1,625.86 2,672.66 1.31 1,219.55

5年以上 9,559.66 3.16 9,559.66 8,558.44 4.11 8,558.44 6,652.63 3.27 6,610.75

合计 302,271.44 100.00 20,296.07 208,235.95 100.00 20,021.28 203,715.52 100.00 17,818.84

2022年末担保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非关联方 29,152.91 8.53

淄博周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915.04 7.87

淄博文昌湖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428.26 5.68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非关联方 15,726.84 4.6

济南市历城区东部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非关联方 10,414.95 3.05

合计 - 101,638.00 29.73

(4)预付款项

担保人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采购款、项目拆迁款、工程款等。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预付款项分别为94,820.33万元、158,588.61万元、84,233.72

万元和94,434.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63%、0.94%、0.46%和0.51%。2022年末,担保人预付款项较2021年末增加63,768.28万元,增幅为

67.25%,主要原因为担保人下属子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74,354.89万元,降幅为46.89%,主要原因为权属

公司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减少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预付款项较2023

年末增加10,200.82万元,增幅为12.11%,变动较小。

担保人近三年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6,702.51 43.57 152,716.65 96.30 88,703.99 93.55

1至2年 43,265.77 51.36 3,336.36 2.10 1,913.67 2.02

2至3年 1,783.91 2.12 1,645.09 1.04 3,319.41 3.50

3年以上 2,481.53 2.95 890.52 0.56 883.27 0.93

合计 84,233.72 100.00 158,588.61 100.00 94,820.33 100.00

2023年末担保人预付款项前五位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款项性质 账龄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8,978.00 10.66 否 非关联方 一年以内

青岛广奥物流有限公司 4,939.04 5.86 否 非关联方 一年以内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4,000.00 4.75 否 非关联方 一年以内

AQUASTARTRADINGCO.,LIMITED 4,277.71 5.08 否 非关联方 一年以内

CMCCCO.,LIMITED 2,545.89 3.02 否 非关联方 一年以内

合计 24,740.64 29.37

(5)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账面价值分别为282,713.84万元、233,841.20万元、131,201.69万元和84,421.86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7%、1.39%、0.72%和0.46%。2022年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较2021年末减少48,872.64万元,降幅为17.29%。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102,639.51万元,降幅为43.89%,主要系权属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权属公司的往来款减少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46,779.83万元,降幅为35.65%,主要系权属公司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担保人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性质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2021年末余额

应收利息 1,157.86 1,195.71 3,250.02

应收股利 18,949.75 -

其他应收款项 150,222.08 236,081.56 304,949.41

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20,178.24 22,385.82 25,485.59

合计 131,201.69 233,841.20 282,713.84

担保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金额 占比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金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

1年以内 85,976.07 57.23 184.57 166,807.01 70.66 127.29 211,952.60 69.50 565.13

1至2年 21,491.49 14.31 669.05 10,510.18 4.45 356.29 61,959.43 20.32 456.54

2至3年 9,685.57 6.45 635.14 33,183.56 14.06 1,240.03 2,452.13 0.80 2,938.40

3至4年 15,093.12 10.05 1,975.14 2,278.09 0.96 126.57 485.93 0.16 141.05

4至5年 1,432.22 0.95 170.72 392.56 0.17 188.87 4,955.78 1.63 4,096.40

5年以上 16,543.61 11.01 16,543.61 22,910.16 9.70 20,346.77 23,143.54 7.59 17,288.06

合计 150,222.08 100.00 20,178.24 236,081.56 100.00 22,385.82 304,949.41 100.00 25,485.59

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前五位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 占比 是否关联方 款项性质 账龄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松岚社区居民委员会 11,856.46 - 7.89 非关联方 躲迁费 1年以内,1-2年

山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24.33 - 6.87 非关联方 往来款 1年以内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初家街道办事处 7,719.82 - 5.14 非关联方 躲迁费 1年以内,1-2年

湖北啸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286.54 914.62 1.52 非关联方 货款 3-4年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财政所 2,000.00 - 1.33 非关联方 履约保证金及土地整理资金 1-2年

合计 34,187.16 914.62 22.75

(6)存货

担保人的存货主要以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存货分别为763,826.19万元、738,635.45万元、807,977.04万元和816,975.32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06%、4.38%、4.44%和4.45%。2022年末,担保人存货较2021年末减少25,190.74万元,降幅为3.30%。2023年末,担保人存货较2022年末增加69,341.59万元,增幅为9.39%。2024年3月末,担保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8,998.28万元,增幅为1.11%,报告期各期末担保人存货账面价值变动较小。

担保人近三年末存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2,753.89 2.82 17,518.00 2.37 20,585.96 2.70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32,583.25 4.03 13,658.78 1.85 14,475.47 1.90

库存商品(产成品) 43,199.21 5.35 38,700.12 5.24 40,733.29 5.33

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876.46 0.36 3,070.92 0.42 2,061.06 0.2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 - 0.00 0.00

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 663,387.27 82.10 661,430.65 89.55 682,715.02 89.38

其他 14,616.66 1.81 3,951.25 0.53 1,409.16 0.18

周转工具 - - - - 0.00 0.00

工程施工 28,560.30 3.53 305.73 0.04 1,846.23 0.24

合计 807,977.04 100.00 738,635.45 100.00 763,826.19 100.00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47,777.20万元、382,131.92万元、906,240.97万元和1,025,349.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60%、2.27%、4.98%和5.58%。担保人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765,645.28万元,主要系权属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下降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524,109.05万元,增幅为137.1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19,108.09万元,增幅为13.14%。

(8)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3,690.75万元、196,744.90万元、709,620.36万元和851,879.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6%、

1.17%、3.90%和4.64%,占比较小。担保人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173,054.15万元,增幅为730.47%,主要系委托贷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512,875.46万元,增幅为260.68%,

主要是委托贷款规模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42,259.42万元,增幅为20.05%。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权投资 898,583.79 4.89 930,178.03 5.11 933,560.12 5.54 748,783.66 4.96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56,684.42 0.38

长期应收款 2,098,640.17 11.42 2,012,887.83 11.06 2,509,714.85 14.90 1,106,879.57 7.33

长期股权投资 112,679.77 0.61 114,005.79 0.63 110,759.48 0.66 88,661.05 0.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777,481.63 47.78 8,764,636.83 48.17 8,853,212.08 52.55 8,147,014.02 53.98

投资性房地产 183,458.01 1.00 113,108.17 0.62 130,785.80 0.78 22,952.37 0.15

固定资产 324,157.55 1.76 402,575.12 2.21 275,998.35 1.64 231,837.87 1.54

在建工程 254,742.56 1.39 241,200.73 1.33 235,145.68 1.40 28,986.90 0.19

使用权资产 4,169.49 0.02 1,345.71 0.01 4,332.90 0.03 1,296.57 0.01

无形资产 681,552.10 3.71 687,914.94 3.78 641,745.19 3.81 617,455.10 4.09

商誉 186,913.76 1.02 186,913.76 1.03 186,913.76 1.11 186,913.76 1.24

长期待摊费用 48,697.46 0.27 35,423.15 0.19 15,429.49 0.09 15,773.19 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925.41 0.15 27,897.83 0.15 22,671.84 0.13 35,803.13 0.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910.35 0.10 21,382.47 0.12 40,959.60 0.24 61,932.85 0.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17,912.04 74.12 13,539,470.35 74.41 13,961,229.15 82.87 11,350,974.46 75.2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350,974.46万元、13,961,229.15万元、13,539,470.35万元和13,617,912.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20%、82.87%、74.41%和74.12%。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合计占比为96.38%、95.44%、95.37%和94.68%。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2,610,254.69万元,增幅23.00%;2023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421,758.80万元,降幅为3.02%。2024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78,441.69万元,增幅为0.58%。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债权投资

担保人的债权投资主要为债券投资。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债权投资分别为748,783.66万元、933,560.12万元、930,178.03万元和898,583.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6%、5.54%、5.11%和4.89%。2022年末担保人债权投资较2021年末增加184,776.46万元,增幅24.68%。2023年末,担保人债权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3,382.09万元,降幅为0.36%。2024年3月末,担保人债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31,594.24万元,降幅为3.40%。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8,147,014.02万元、8,853,212.08万元、8,764,636.83万元和8,777,481.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98%、52.55%、48.17%和47.78%。2022年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1年末增加706,198.06万元,增幅8.67%。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88,575.25万元,降幅为1.00%。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主要持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省内国有企业20%股权,十余家省内国有企业股权投资余额850.54亿元,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比例为97.04%。

2023年末担保人主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主营业务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3,660,817.35 高速公路、桥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3,920.45 煤炭生产、贸易、煤化工等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6,745.26 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玻璃制造、贸易等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11,306.70 钢铁冶炼和加工、机械及建筑施工等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479,851.57 发动机及整车、叉车生产和仓库技术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工程机械等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1,515.47 IT、医药健康、贸易等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294,603.49 农林生产加工及贸易、清洁能源生产及供应、水务环境、环保及再生资源等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2,600.43 黄金生产、有色金属生产、产业链金融等

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61,089.83 土地整治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844.63 高端化工、医药等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31,916.22 零售、生物制药、房地产等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2,840.73 航空与地面服务等

山东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7,882.93 现代种业、现代智慧农业、营养型农业等

山东鲁粮集团有限公司 14,592.12 省级储备粮油管理、政策性粮油综合交易等

山东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862.40 科创产业、科创投资等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4,058.86 不良资产管理、投资和处置等

其他 259,188.38 -

合计 8,764,636.83 -

2018年3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通知》(鲁政字〔2018〕55号),山东省政府以山东高速、山东能源等省属企业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将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省属企业20%国有资本及享有的权益一次性无偿划转至担保人。报告期内,上述省属企业未向担保人分红。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除上述省属企业20%股权外,担保人其他主要投资资产为合伙企业基金出资,主要包括济南晟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市兖矿金谷文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省投瑞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世纪九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担保人作为山东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承担山东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对所持的省内国有企业20%股权享有知情权、收益权、处置权,后续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国资委的安排,通过行使收益权、处置权来取得收益。担保人对省内国有企业的投资对本期债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中,除上述省属企业20%股权外,担保人其他主要投资资产为合伙企业基金出资,基金投资标的较为丰富,且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较好,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滚动投资,合伙企业一般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回收期2年,预计收益实现方式为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分红以及退出收益。担保人通过高效利用闲置资金参与市场化投资,有利于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未对担保人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长期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1,106,879.57万元、2,509,714.85万元、2,012,887.83万元和2,098,640.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33%、14.90%、11.06%和11.42%。2022年末担保人长期应收款较2021年末增加1,402,835.28万元,增幅126.74%,主要系类金融版块业务规模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496,827.02万元,降幅为19.80%,主要是权属公司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应收款较较2023年末增加85,752.34万元,增幅为4.26%。

国泰租赁按照五级分类方法对租赁资产进行分类,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与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正常类租赁资产是指承租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目前没有理由怀疑承租人不能正常偿还租金;关注类租赁资产是指尽管承租人有偿还能力,但已明显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继续发展下去会影响租金的偿还;次级类租赁资产是指承租人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资产是指承租人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采取措施后未收租金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只是因为承租人重组、兼并、合并、租赁物件处理、抵押物件处理、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损失类租赁资产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经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承租人所欠租金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未收租金可能大部分或全部发生损失。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子公司国泰租赁长期应收款中融资租赁款风险评级分类及坏账计提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国泰租赁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风险评级分类情况表

项目 2023年末

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亿元) 占比(%) 坏账准备金额(亿元)

正常类 322.09 97.84 -

关注类 3.28 1.00 3.28

次级类 1.54 0.47 1.54

可疑类 1.45 0.44 1.45

损失类 0.85 0.26 0.85

合计 329.21 100.00 7.12

注:上述分类为担保人下属子公司国泰租赁融资租赁款风险分类情况,合计数据超过担保人合并口径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主要是未进行合并抵消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88,661.05万元、110,759.48万元、114,005.79万元和112,679.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59%、0.66%、0.63%和0.61%。2022年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1年末增加22,098.42万元,增幅24.92%。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3,246.31万元,增幅为2.93%。2024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1,326.02万元,降幅为1.16%。

(5)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31,837.87万元、275,998.35万元、402,575.12万元和324,157.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4%、1.64%、2.21%和1.76%。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44,160.48万元,增幅为19.05%。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26,576.77万元,增幅为45.86%,主要系权属公司项目完工转固所致。截至2024年3月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78,417.57万元,降幅为

19.48%。担保人固定资产主要由运输工具、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和辅助设备构成。

担保人2023年末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40,164.00 90,675.07 2,284.66 247,204.26

机器设备 252,072.18 152,080.64 1,382.18 98,609.37

运输工具 15,959.30 11,165.31 10.60 4,783.39

电子设备 8,033.84 6,048.53 0.00 1,985.31

办公设备 853.52 194.36 0.00 659.16

辅助设备、器具、家具 56,634.90 7,300.83 0.44 49,333.63

合计 673,717.74 267,464.73 3,677.88 402,575.12

(6)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8,986.90万元、235,145.68万元、241,200.73万元和254,742.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9%、1.40%、1.33%和1.39%。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增加206,158.78万元,增幅为711.21%,主要是新增碳纤维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等投资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6,055.05万元,增幅为2.58%。2024年3月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3,541.83万元,增幅为5.61%。

担保人2023年末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是否合规

大成科技一期碳纤维项目 268,498.57 78.89 188,391.42 合规

(7)无形资产

担保人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无形资产分别为617,455.10万元、641,745.19万元、687,914.94万元和681,552.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9%、3.81%、3.78%和3.71%。2022年末,担保人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24,290.10万元,增幅3.93%。2023年末,担保人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6,169.75万元,增幅为7.19%。2024年3月末,担保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6,362.84万元,降幅为0.92%。

担保人2023年末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45,710.00 61,796.57 - 583,913.43

软件 3,679.43 2,795.37 - 884.06

非专利技术 809.62 793.70 - 15.92

商标权 176.83 169.58 - 7.25

用电权 0.00 0.00 - -

供热管道使用权 0.00 0.00 - -

专有技术 1,193.42 410.70 - 782.72

采矿权 13,014.80 3,225.47 - 9,789.33

运营权 129,890.36 37,368.14 - 92,522.23

合计 794,474.46 106,559.52 - 687,914.94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体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3,377,443.80 45.03 3,502,880.57 47.30 2,809,732.01 41.36 2,675,389.75 47.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22,383.18 54.97 3,902,394.79 52.70 3,984,169.97 58.64 2,993,640.93 52.81

负债合计 7,499,826.97 100.00 7,405,275.36 100.00 6,793,901.98 100.00 5,669,030.68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669,030.68万元、6,793,901.98万元、7,405,275.36万元和7,499,826.97万元,负债总额逐年上升。2022年末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增加1,124,871.30万元,增幅19.84%,主要系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负债合计较2022年末增加611,373.38万元,增幅为9.00%。2024年3月末,担保人负债合计较2023年末增加94,551.61万元,增幅为1.28%。从负债结构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7.19%、41.36%、47.30%和45.03%;流动负债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

1、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029,146.00 13.72 916,412.63 12.38 560,924.34 8.26 467,141.76 8.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1.82 0.00 2,358.66 0.04

应付票据 144,735.49 1.93 84,325.10 1.14 86,680.62 1.28 95,112.17 1.68

应付账款 312,664.64 4.17 293,517.60 3.96 230,840.20 3.40 218,034.44 3.85

预收款项 4,449.64 0.06 4,441.19 0.06 47,436.97 0.70 41,044.84 0.72

合同负债 135,235.17 1.80 188,906.53 2.55 154,649.70 2.28 53,025.03 0.94

应付职工薪酬 20,142.78 0.27 21,408.59 0.29 22,015.43 0.32 20,165.97 0.36

应交税费 27,067.93 0.36 23,255.91 0.31 32,306.89 0.48 20,500.63 0.36

其他应付款 270,476.06 3.61 286,763.78 3.87 431,518.91 6.35 380,584.30 6.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21,438.20 18.95 1,669,231.28 22.54 1,229,020.48 18.09 1,372,885.52 24.22

其他流动负债 12,087.88 0.16 14,617.96 0.20 14,336.66 0.21 4,536.42 0.08

流动负债合计 3,377,443.80 45.03 3,502,880.57 47.30 2,809,732.01 41.36 2,675,389.75 47.19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675,389.75万元、2,809,732.01万元、3,502,880.57万元和3,377,443.8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7.19%、41.36%、47.30%和45.03%。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 2021年末增加134,342.26万元,增幅5.02%。2023年末,担保人流动负债合计较2022年末增加693,148.56万元,增幅为24.67%,主要系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流动负债合计较2023年末减少125,436.77万元,降幅为3.58%。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账款。近三年及一期末,上述四者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为、91.15%、87.28%、90.38%和89.82%。

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担保人的短期借款主要由质押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短期借款分别为467,141.76万元、560,924.34万元、916,412.63万元和1,029,146.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24%、8.26%、12.38%和13.72%。2022年末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93,782.58万元,增幅20.08%。2023年末,担保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355,488.29万元,增幅为63.38%,主要是短期融资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12,733.37万元,增幅为12.30%。

担保人近三年短期借款担保方式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75,469.09 8.24 21,689.78 3.87 76,069.41 16.28

抵押借款 5,400.00 0.59 15,206.82 2.71 9,400.00 2.01

保证借款 74,565.39 8.14 30,639.72 5.46 69,499.32 14.88

信用借款 754,415.51 82.32 471,823.25 84.12 296,045.00 63.37

抵押和保证借款 6,500.00 0.71 16,500.00 2.94 12,000.00 2.57

借款利息 62.65 0.01 64.77 0.01 128.03 0.03

质押和保证借款 0.00 0.00 5,000.00 0.89 4,000.00 0.86

合计 916,412.63 100.00 560,924.34 100.00 467,141.76 100.00

(2)应付票据

担保人的应付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票据分别为95,112.17万元、86,680.62万元、84,325.10万元和144,735.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8%、1.28%、1.14%和1.93%。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8,431.55万元,降幅8.86%。2023年末,担保人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2,355.52万元,降幅为2.72%。2024年3月末,担保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60,410.39万元,增幅为71.64%。主要系阶段性业务结算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18,034.44万元、230,840.20万元、293,517.60万元和312,664.6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5%、3.40%、3.96%和4.17%。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2,805.76万元,增幅5.87%。2023年末,担保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62,677.40万元,增幅为27.15%。2024年3月末,担保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9,147.04万元,增幅为6.52%。

担保人近三年应付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185,191.23 63.09 156,911.12 67.97 136,856.22 62.77

1至2年 82,325.59 28.05 44,208.48 19.15 64,649.50 29.65

2至3年 11,331.56 3.86 15,747.69 6.82 2,556.33 1.17

3年以上 14,669.22 5.00 13,972.91 6.05 13,972.39 6.41

合计 293,517.60 100.00 230,840.20 100.00 218,034.44 100.00

(4)预收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预收款项分别为41,044.84万元、47,436.97万元、4,441.19万元和4,449.6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72%、0.70%、0.06%和0.06%。2022年末,担保人预收款项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6,392.13万元,增幅15.57%。2023年末,担保人预收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42,995.78万元,降幅为90.64%,主要是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预收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8.45万元,增幅为0.19%。

担保人近三年预收款项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953.08 21.46 44,076.63 92.92 38,340.16 93.41

1年以上 3,488.12 78.54 3,360.34 7.08 2,704.68 6.59

合计 4,441.19 100.00 47,436.97 100.00 41,044.84 100.00

(5)应交税费

担保人的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0,500.63万元、32,306.89万元、23,255.91万元和27,067.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36%、0.48%、0.31%和0.36%。2022年末担保人应交税费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1,806.25万元,增幅为57.5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减少9,050.98万元,降幅为28.02%。2024年3月末,担保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增加3,812.02万元,增幅为16.39%。

担保人近三年应交税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税种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增值税 7,406.11 12,838.34 3,537.82

消费税 481.14 - 1,850.95

资源税 254.82 342.76 314.67

企业所得税 9,682.61 13,589.06 12,115.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13.80 1,002.39 340.73

房产税 1,088.85 977.85 696.49

土地使用税 367.90 695.25 256.63

个人所得税 481.17 443.33 565.72

教育费附加 260.49 600.58 245.19

其他税费 489.44 451.60 270.94

营业税 - - -

印花税 615.43 463.32 87.69

车船使用税 - 2.84 2.84

残疾人保障金 - - -

土地增值税 1,614.14 145.92 159.68

盐业专项基金 - 753.65 55.48

合计 23,255.91 32,306.89 20,500.63

(6)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80,584.30万元、431,518.91万元、286,763.78万元和270,476.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71%、

6.35%、3.87%和3.61%。2022年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较2021年末增加

50,934.61万元,增幅为13.38%。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144,755.13万元,降幅为33.55%,主要系权属公司往来款项减少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6,287.72万元,降幅为5.68%。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372,885.52万元、1,229,020.48万元、1,669,231.28万元和1,421,438.2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22%、18.09%、22.54%和18.95%。2022年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减少143,865.04万元,降幅为10.48%。2023年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440,210.80万元,增幅为35.8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247,793.08万元,降幅为14.84%。

担保人近三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23,662.33 31.37 200,115.56 16.28 232,576.30 16.9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087,705.10 65.16 826,470.90 67.25 1,121,545.08 81.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 57,391.21 3.44 201,857.14 16.42 18,534.23 1.35

借款类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 472.64 0.03 576.88 0.05 229.91 0.02

合计 1,669,231.28 100.00 1,229,020.48 100.00 1,372,885.52 100.00

(8)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536.42万元、14,336.66万元、14,617.96万元和12,087.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8%、0.21%、0.20%和0.16%。2022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9,800.24万元,增幅为216.03%,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281.30万元,增幅为1.96%。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2,530.08万元,降幅为17.31%。

担保人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待转销项税 14,617.96 100.00

合计 14,617.96 100.00

2、非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310,243.23 17.47 1,222,583.81 16.51 1,170,975.78 17.24 890,451.90 15.71

应付债券 2,780,348.83 37.07 2,636,600.40 35.60 2,688,167.44 39.57 1,817,545.64 32.06

租赁负债 4,299.62 0.06 812.68 0.01 4,094.81 0.06 1,064.18 0.02

长期应付款 6,158.33 0.08 20,788.09 0.28 98,685.24 1.45 268,777.05 4.74

预计负债 4,480.50 0.06 4,410.00 0.06 4,533.88 0.07 4,410.00 0.08

递延收益 14,476.47 0.19 14,710.15 0.20 14,641.26 0.22 9,044.11 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76.19 0.03 2,489.65 0.03 3,063.56 0.05 2,340.04 0.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8.00 0.00 8.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22,383.18 54.97 3,902,394.79 52.70 3,984,169.97 58.64 2,993,640.93 52.81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993,640.93万元、3,984,169.97万元、3,902,394.79万元和4,122,383.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2.81%、58.64%、52.70%和54.97%,其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2022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990,529.04万元,增幅33.09%,主要系应付债券等科目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81,775.18万元,降幅为2.05%。2024年3月末,担保人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19,988.39万元,增幅为5.64%。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借款分别为890,451.90万元、1,170,975.78万元、1,222,583.81万元和1,310,243.2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1%、17.24%、16.51%和17.47%。2022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80,523.88万元,增幅为31.50%,主要系担保人及权属公司业务规模增加,长期融资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51,608.03万元,增幅为4.41%。2024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87,659.42万元,增幅为7.17%。

担保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担保方式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335,576.83 27.45 188,103.44 16.06 166,331.29 18.68

抵押借款 79,707.91 6.52 80,129.70 6.84 90,950.94 10.21

保证借款 499,932.81 40.89 250,356.47 21.38 154,847.34 17.39

信用借款 831,028.59 67.97 643,686.58 54.97 474,322.34 53.27

抵押和保证借款 - - 8,699.59 0.74 4,000.00 0.4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23,662.33 42.83 - - - -

合计 1,222,583.81 100.00 1,170,975.78 100.00 890,451.90 100.00

(2)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817,545.64万元、2,688,167.44万元、2,636,600.40万元和2,780,348.8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2.06%、39.57%、35.60%和37.07%。担保人2022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70,621.80万元,增幅47.90%,主要系发行债券规模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51,567.04万元,降幅为1.92%。2024年3月末,担保人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143,748.43万元,增幅为5.45%。

(3)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68,777.05万元、98,685.24万元、20,788.09万元和6,158.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74%、1.45%、0.28%和0.08%。2022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170,091.81万元,降幅为63.28%,主要系非银融资减少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77,897.15万元,降幅为78.93%,主要是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调整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4)递延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递延收益分别为9,044.11万元、14,641.26万元、14,710.15万元和14,476.4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6%、0.22%、0.20%和0.19%,占比较低。担保人2022年末递延收益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5,597.15万元,增幅为61.89%,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递延收益较2022年末增加68.89万元,增幅为0.47%。2024年3月末,担保人递延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233.68万元,降幅为1.59%。

担保人近三年末递延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政府补助 14,710.15 14,641.26 9,044.11

合计 14,710.15 14,641.26 9,044.11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分析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项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3,675,000.00 33.8 3,675,000.00 34.06 3,005,000.00 29.89 3,005,000.00 31.88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49,115.00 0.52

资本公积 6,332,863.83 58.25 6,336,573.92 58.73 6,166,975.95 61.35 5,663,551.91 60.09

其他综合收益 -144,266.70 -1.33 -111,947.59 -1.04 -32,847.03 -0.33 46,142.91 0.49

专项储备 3,577.32 0.03 2,788.93 0.03 2,413.23 0.02 1,635.22 0.02

盈余公积 10,929.36 0.1 10,929.36 0.1 18,905.21 0.19 11,252.53 0.12

一般风险准备 5.91 0 5.91 0 5.91 0 5.67 0

未分配利润 285,683.41 2.63 216,844.38 2.01 274,953.22 2.74 135,866.28 1.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63,793.12 93.48 10,130,194.92 93.89 9,435,406.49 93.86 8,912,569.51 94.57

少数股东权益 708,392.05 6.52 659,525.97 6.11 616,841.12 6.14 511,931.25 5.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72,185.17 100 10,789,720.89 100 10,052,247.61 100 9,424,500.76 100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9,424,500.76万元、10,052,247.61万元、10,789,720.89万元和10,872,185.17万元,担保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等构成。

1、实收资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实收资本分别为 3,005,000.00万元、3,005,000.00万元、3,675,000.00万元和3,675,000.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是31.88%、29.89%、34.06%和33.8%,报告期内担保人实收资本调整为3,675,000.00万元,山东省国资委仍持有担保人100%股权。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资本公积分别为 5,663,551.91万元、6,166,975.95万元、6,336,573.92万元和6,332,863.83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0.09%、61.35%、58.73%和58.25%,变化幅度不大。

担保人2023年末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实收资本(或股本)溢价 134,838.20

其他资本公积 6,201,735.72

合计 6,336,573.92

3、其他综合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46,142.91万元、-32,847.03万元、-111,947.59万元和-144,266.70万元。2022年末担保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1年末减少78,989.94万元,降幅为171.19%,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2年末减少79,100.56万元,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32,319.11万元,降幅为28.87%。

4、盈余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盈余公积分别为11,252.53万元、18,905.21万元、10,929.36万元和10,929.36万元。2022年末担保人盈余公积较2021年增加7,652.68万元,增幅为68.01%,主要为2022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2023年末担保人盈余公积较2022年减少7,975.85万元,降幅为42.19%,主要为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2024年3月末担保人盈余公积较2023年末未发生变化。

5、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35,866.28万元、274,953.22万元、216,844.38万元和285,683.41万元。2023年末担保人未分配利润较2022年末减少58,108.84万元,2024年3月末担保人未分配利润较2023年末增加68,839.03万元,主要为经营积累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0,155.25 4,979,217.95 4,868,034.93 3,176,949.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9,585.23 4,973,787.37 5,329,026.39 3,773,724.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02 5,430.58 -460,991.45 -596,775.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7,036.30 517,626.06 649,909.64 738,842.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737.47 841,244.99 962,740.37 514,77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01.17 -323,618.93 -312,830.73 224,062.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0,346.49 3,639,168.07 3,288,858.89 3,155,492.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1,452.58 2,738,459.76 2,884,784.64 2,351,804.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106.09 900,708.31 404,074.25 803,688.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59.8 261.56 9,495.20 -2,677.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777.44 582,781.52 -360,252.74 428,298.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5,812.79 1,017,183.39 434,401.87 794,654.60

1、经营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176,949.32万元、4,868,034.93万元、4,979,217.95万元和1,010,155.25万元,担保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773,724.94万元、5,329,026.39万元、4,973,787.37万元和1,009,585.23万元,担保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596,775.61万元、-460,991.45万元、5,430.58万元和570.02万元。其中,2022年担保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2021年度变动135,784.16万元,变动幅度22.75%。2023年,担保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2022年增加466,422.03万元,增幅为101.18%,主要系业务投放减少,收回经营活动现金。2021年度-2022年度担保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金额为负主要是由于担保人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投放金额增加,根据其行业性质特点,融资租赁项目一般为一次性投放,分期收取租息所致。2023年度,担保人经营活

动现金流金额已由负转正。

2、投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738,842.03万元、649,909.64万元、517,626.06万元和507,036.30万元,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14,779.25万元、962,740.37万元、841,244.99万元和620,737.47万元,担保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062.78万元、-312,830.73万元、-323,618.93万元和-113,701.17万元。2022年度担保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转为负,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担保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减少10,788.20万元,降幅为3.45%,变动较小。

3、筹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155,492.58万元、3,288,858.89万元、3,639,168.07万元和1,020,346.49万元,担保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351,804.26万元、2,884,784.64万元、2,738,459.76万元和1,101,452.58万元,担保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3,688.32万元、404,074.25万元、900,708.31万元和-81,106.09万元。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1年减少399,614.07万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担保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增加496,634.06万元,增幅为122.91%,主要系股权债权等投资类项目增加所致。

综合来看,担保人的现金流量虽有所波动但总体水平良好,公司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能力。

(五)营业收入及期间费用分析

担保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融资租赁、贸易和生产制造业务。

1、营业收入构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业务 26,894.61 4.54 175,180.56 8.35 179,110.36 8.94 185,467.09 14.16

融资租赁 79,443.05 13.41 240,120.42 11.45 252,563.86 12.61 202,041.74 15.42

贸易 258,768.42 43.69 751,492.76 35.83 827,061.73 41.3 386,719.12 29.52

生产制造 153,559.58 25.93 630,523.60 30.07 591,331.87 29.53 466,470.44 35.61

其他 73,646.37 12.43 299,774.22 14.29 152,303.04 7.62 69,251.98 5.29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592,312.03 100.00 2,097,091.57 100.00 2,002,370.87 100.00 1,309,950.37 100.00

工程业务、融资租赁、商贸及生产制造是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最主要的业务板块。从营业收入情况来看,工程、融资租赁、商贸及生产制造业务是担保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三年及一期上述业务合计占担保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71%、92.38%、85.71%和87.57%。

2、毛利润及毛利率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业务 6,482.36 5.25 31,270.22 6.74 32,822.54 7.60 26,231.08 9.01

融资租赁 45,754.07 37.09 153,442.08 33.07 146,974.55 34.03 108,960.81 37.43

贸易 279.18 0.23 2,224.21 0.48 3,252.83 0.75 4,514.62 1.55

生产制造 34,696.58 28.12 133,807.19 28.84 164,076.91 37.99 114,205.37 39.23

其他 36,161.41 29.31 143,219.09 30.87 84,723.15 19.62 37,219.78 12.78

合计 123,373.60 100.00 463,962.78 100.00 431,849.99 100.00 291,131.65 100.00

从毛利润情况来看,工程、融资租赁、商贸及生产制造是担保人毛利润最主要的来源。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毛利润分别为291,131.65万元、431,849.99万元、463,962.78万元和123,373.60万元。

从毛利率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工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4.14%、18.33%、17.85%和24.10%,近三年及一期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93%、58.19%、63.90%和57.59%,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7%、0.39%、0.30%和0.11%,近三年及一期生产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48%、27.75%、21.22%和22.59%。从综合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22%、21.57%、22.12%和20.83%。担保人2016年成立时合并纳入了山东交运、2017年协议受让了国泰租赁、2018年又协议受让了鲁银投资,鲁银投资于2019年合并纳入了山东盐业的主要盐场,2021年山东交运划出,随着担保人子公司不断变化,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和成本相应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其他业务板块也因合并范围变化而不断变化,使得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3、期间费用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6,856.18 1.16 32,341.72 1.54 23,454.48 1.17 16,963.26 1.29

管理费用 19,610.66 3.31 90,462.30 4.31 70,784.02 3.54 66,234.24 5.06

财务费用 29,274.02 4.94 151,824.68 7.24 166,525.59 8.32 128,220.17 9.79

合计 55,740.86 9.41 274,628.70 13.10 287,095.84 14.34 232,691.87 17.76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2,691.87万元、287,095.84万元、274,628.70万元和55,740.86万元,期间费用整体呈现波动趋势。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17.76%、14.34%、13.10%和9.41%。近年来,随着投资项目增加、担保人规模提升及合并范围扩大,担保人合并范围内贷款增加使得财务费用整体有所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6,963.26万元、23,454.48万元、32,341.72万元和6,856.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9%、1.17%、1.54%和1.16%。担保人近年来销售费用呈现增长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管理费用分别为66,234.24万元、70,784.02万元、90,462.30万元和19,610.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6%、3.54%、4.31%和3.31%。担保人近年来管理费用呈现增长态势。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28,220.17万元、166,525.59万元、151,824.68万元和29,274.0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79%、8.32%、7.24%和4.94%。担保人近三年财务费用呈现波动趋势。

(六)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592,312.03 2,097,091.57 2,002,370.87 1,309,950.37

营业成本 468,938.43 1,633,128.79 1,570,520.88 1,018,818.72

营业利润 83,863.45 190,750.60 262,525.82 158,293.11

期间费用 55,740.86 274,628.70 260,764.09 211,417.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96.15 71,605.19 100,672.71 127,338.9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515.31 -19,632.09 45,745.62 -27,290.98

利润总额 84,109.70 190,221.32 265,737.10 165,098.67

净利润 70,098.35 145,072.47 203,444.64 135,055.78

毛利率 20.83 22.12 21.57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1.39 2.09 1.4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84 2.00 2.65 2.21

担保人近三年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整体呈现增长态势。2021-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309,950.37万元、2,002,370.87万元和2,097,091.5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52.86%,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生产制造业务等收入增加所致。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4.73%。2021-2023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35,055.78万元、203,444.64万元和145,072.47万元,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加了68,388.86万元,增幅为50.64%,主要是业务收入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2023年净利润较2022年减少58,372.17万元,降幅为28.69%。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27,338.95万元、100,672.71万元、71,605.19万元和11,196.15万元,占净利润比例较高。担保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为来自权益法下确认的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山钢集团、山东省商业集团、Meilun(BVI)Limited(晨鸣纸业境外子公司)等境外债券的应收利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是通过合伙企业基金出资的形式,通过对上市公司股票定增减持产生收益、被投资公司股份溢价退出收益、基金投资收益等。整体看,担保人主要被投资企业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投资收益规模较为稳定,未来取得投资收益及现金流,具有一定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盈利能力整体较强,盈利状况良好。

近三年担保人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69.12 12,957.99 8,477.0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17,461.90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749.45 24,596.38 83,612.44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2,029.90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97.60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4.77 2,293.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40,091.40 58,236.79 803.5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088.96 511.42 7,418.96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191.81 1,675.53 3,374.60

其他 114.46 -67.76 1,866.61

合计 71,605.19 100,672.71 127,338.95

(七)偿债能力分析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倍,%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比率 1.41 1.33 1.03 1.40

速动比率 1.17 1.10 0.76 1.11

资产负债率(%) 40.82 40.70 40.33 37.5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35 2.33 2.0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0、1.03、1.33和1.41,速动比率分别为1.11、0.76、1.10和1.17,近年来担保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度波动,整体较稳定。未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担保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均不断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将趋于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56%、40.33%、40.70%和40.82%,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为稳定,处于行业相对较低水平。

(八)运营效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营运能力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05 7.79 9.27 5.41

存货周转率 2.31 2.11 1.67 1.37

流动资产周转率 0.13 0.56 0.60 0.48

总资产周转率 0.03 0.12 0.13 0.09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公式=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1次/年、9.27次/年、7.79次/年和7.05次/年。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显示担保人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强。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7次/年、1.67次/年、2.11次/年和2.31次/年,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8次/年、0.60次/年、0.56次/年和0.13次/年。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9次/年、0.13次/年、0.12次/年和0.03次/年,变化幅度不大。

十二、担保人有息债务情况

最近三年末,担保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470.76亿元、565.94亿元及646.56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3.04%、83.30%及87.31%。2023年末,担保人银行借款余额为257.06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39.76%;银行借款与公司债券外其他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之和为376.04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58.16%。

(一)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担保人及其子公司累计待偿还境内债券余额为人民币237.55亿元、境外债券余额为12.5亿美元。担保人及子公司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券到期未偿付情形。

担保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如下:

表6-5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表

单位:亿元、%

存续债券(境内)

序号 债券简称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存续余额 票面利率 起息日期 债券品种 偿还/到期情况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21国惠02 5(3+2)年 10.00 10.00 3.94 2021/7/9 私募债 未到期

2 21山东国惠MTN002B 5(3+2)年 10.00 10.00 3.30 2021/8/25 中期票据 未到期

3 21山东国惠MTN002A 3(2+1)年 10.00 5.90 3.20 2021/8/25 中期票据 未到期

4 21国惠04 5(3+2)年 15.00 15.00 3.90 2021/11/24 私募债 未到期

5 22国惠02 5(3+2)年 10.00 10.00 3.35 2022/2/25 公司债 未到期

6 22国惠01 3(2+1)年 10.00 4.00 3.08 2022/2/25 公司债 未到期

7 22国惠投资MTN001B 5(3+2)年 10.00 10.00 3.35 2022/4/27 中期票据 未到期

8 22国惠投资MTN001A 3(2+1)年 10.00 8.30 3.05 2022/4/27 中期票据 未到期

9 22国惠债01 7(3+3+1)年 11.50 11.50 2.80 2022/8/25 企业债 未到期

10 23国惠投资MTN001A 3(2+1)年 10.00 10.00 3.40 2023/2/22 中期票据 未到期

11 23国惠投资MTN001B 5(3+2)年 10.00 10.00 3.60 2023/2/22 中期票据 未到期

12 23国惠01 5(3+2)年 10.00 10.00 3.30 2023/6/12 公司债 未到期

13 23国惠投资MTN002B 5(3+2)年 5.00 5.00 3.40 2023/12/13 中期票据 未到期

14 23国惠投资MTN002A 3(2+1)年 15.00 15.00 3.25 2023/12/13 中期票据 未到期

15 24国惠02 5(3+2)年 10.00 10.00 3.20 2024/01/26 公司债 未到期

16 24国惠01 3(2+1)年 10.00 10.00 2.89 2024/01/26 公司债 未到期

17 24国惠04 5(3+2)年 10.00 10.00 2.74 2024/04/22 公司债 未到期

18 24国惠03 3(2+1)年 10.00 10.00 2.49 2024/04/22 公司债 未到期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 22GT次 2.9671 0.62 0.62 - 2022-06-10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 22GTA2 2.7233 9.36 2.18 4.50 2022-06-10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 22国泰租赁MTN001 3 4.50 4.50 4.80 2022-06-30 中期票据 未到期

4 22GT3次 2.8301 0.73 0.73 - 2022-07-2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 22GT3优 2.5863 13.46 3.10 4.38 2022-07-2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 22GT2次 3.1863 0.90 0.90 - 2022-08-22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7 22GT2A2 2.6849 10.72 5.72 4.50 2022-08-22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8 国泰1次 3.0027 0.53 0.53 - 2022-08-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9 国泰1A2 2.7507 6.13 2.74 4.00 2022-08-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0 22国泰租赁ABN001次 2.5973 1.15 1.15 - 2022-11-16 交易商协会ABN 未到期

11 22国泰租赁ABN001优先A2 2.0986 3.56 2.08 4.80 2022-11-16 交易商协会ABN 未到期

12 23国泰次 2.7726 0.57 0.57 - 2023-01-1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3 23国泰A2 2.274 4.87 2.59 4.60 2023-01-1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4 22GT4优 2.7151 13.30 6.03 4.40 2023-03-10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5 22GT4次 2.7151 0.70 0.70 - 2023-03-10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6 国泰01B 2.4986 1.90 1.90 4.95 2023-03-3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7 国泰01次 2.4986 0.42 0.42 - 2023-03-3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8 国泰01A2 1.7479 3.38 1.64 4.50 2023-03-3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19 23国泰1次 3.063 0.59 0.59 - 2023-06-0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0 23国泰1A2 2.811 5.90 5.90 4.40 2023-06-0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1 23国泰1A1 1.063 3.70 0.85 3.50 2023-06-0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2 G国泰次 3 0.42 0.42 - 2023-07-2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3 G国泰优2 2.7507 4.95 4.95 4.30 2023-07-2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4 G国泰优1 0.9945 3.06 0.31 3.25 2023-07-2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5 国泰23次 2.7342 0.63 0.63 - 2023-08-0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6 国泰23A2 2.2356 6.20 6.20 4.35 2023-08-0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7 国泰23A1 0.9836 5.70 0.95 3.40 2023-08-0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8 23国泰01 3 4.00 4.00 4.50 2023-09-06 公司债 未到期

29 23GT汽次 3.5315 0.12 0.12 - 2023-09-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0 23GT汽A3 2.2849 0.25 0.25 4.20 2023-09-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1 23GT汽A2 2.0329 0.58 0.58 3.89 2023-09-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2 23GT汽A1 1.2849 1.40 0.59 3.75 2023-09-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3 23国泰2次 3.1808 0.50 0.50 - 2023-0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4 23国泰2A3 2.4329 2.06 2.06 4.40 2023-0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5 23国泰2A2 1.9233 3.90 3.90 3.75 2023-09-26 证监会主 管ABS 未到期

36 23国泰2A1 0.9233 3.50 0.71 3.20 2023-0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7 G23国泰3次 3.1123 0.50 0.50 - 2023-12-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8 G23国泰3A3 2.3589 1.60 1.60 4.10 2023-12-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9 G23国泰3A2 1.8603 4.00 4.00 3.65 2023-12-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0 G23国泰3A1 0.8603 3.70 1.75 3.18 2023-12-19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1 24GT汽次 3.6219 0.55 0.55 - 2024-01-1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2 24GT汽A3 2.1178 0.49 0.49 4.10 2024-01-1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3 24GT汽A2 1.8712 2.12 2.12 4.00 2024-01-1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4 24GT汽A1 0.8712 2.30 0.90 3.50 2024-01-17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5 24GT6次 3.1452 0.38 0.38 - 2024-02-0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6 24GT6优3 2.3973 1.10 1.10 3.93 2024-02-0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7 24GT6优2 1.8986 3.20 3.20 3.55 2024-02-0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8 24GT6优1 0.8986 2.89 2.21 3.09 2024-02-0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9 24国泰01 3 4.00 4.00 3.80 2024-03-18 公司债 未到期

50 国泰02次 3.2131 0.24 0.24 - 2024-04-1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1 国泰02A3 2.9616 0.86 0.86 3.50 2024-04-1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2 国泰02A2 1.9616 1.60 1.60 3.20 2024-04-1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3 国泰02A1 0.9616 2.00 2.00 3.00 2024-04-11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4 24国泰1次 2.9288 0.52 0.52 -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5 24国泰1A3 2.4301 1.27 1.27 2.90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6 24国泰1A2 1.9315 3.70 3.70 2.70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7 24GTC1A3 1.9178 0.50 0.50 3.35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8 24GTC1次 1.9178 0.11 0.11 -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9 24GTC1A2 1.4219 0.59 0.59 3.10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0 24国泰1A1 0.926 4.80 4.80 2.50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1 24GTC1A1 0.9178 1.00 1.00 2.90 2024-04-24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2 国泰2024次级 2.8712 0.50 0.50 - 2024-05-0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3 国泰2024优先3级 2.3726 0.46 0.46 3.35 2024-05-0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4 国泰2024优先2级 2.1233 2.50 2.50 3.05 2024-05-0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65 国泰2024优先1级 1.1178 3.14 3.14 2.85 2024-05-08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 国惠02次 2.12年 0.23 0.23 - 2022/8/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2 国惠02A2 1.85年 1.42 0.60 3.29 2022/8/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3 国惠04次 1.76年 0.34 0.34 - 2023/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4 国惠04A2 1.26年 1.55 1.55 3.40 2023/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5 国惠04A1 0.76年 4.74 0.20 3.00 2023/9/26 证监会主管ABS 未到期

境内债券合计 295.82 237.55

存续债券(境外)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山东国惠3.15%N20250827 5年 4亿美元 4亿美元 3.15 2020-08-27 海外债 未到期

2 山东国惠3.15%B20260121 5年 2.4亿美元 2.4亿美元 3.15 2021-01-21 海外债 未到期

3 山东国惠4.7%N20250615 3年 5亿美元 5亿美元 4.70 2022-06-15 海外债 未到期

4 山东国惠5.3%N20250801 3年 1.1亿美元 1.1亿美元 5.30 2022-08-01 海外债 未到期

境外债券合计 12.5亿美元 12.5亿美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二)间接融资情况

1、有息债务品种

近三年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91.64 14.17 56.09 9.91 46.71 9.92

长期借款 122.26 18.91 117.10 20.69 89.05 18.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6.92 25.82 122.90 21.72 137.29 29.16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 - - - - -

应付债券 263.66 40.78 268.82 47.50 181.75 38.61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 2.08 0.32 1.03 0.18 15.95 3.39

合计 646.56 100.00 565.94 100.00 470.76 100.00

2022年末担保人有息债务较2021年末增加95.18亿元,增幅20.22%,2023年末担保人有息债务较2022年末增加80.62亿元,增幅14.25%。近三年末担保人有息债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产生的银行借款和债券融资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按担保方式分类

担保人近三年短期借款按担保方式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75,469.09 8.24 21,689.78 3.87 76,069.41 16.28

抵押借款 5,400.00 0.59 15,206.82 2.71 9,400.00 2.01

保证借款 74,565.39 8.14 30,639.72 5.46 69,499.32 14.88

信用借款 754,415.51 82.32 471,823.25 84.12 296,045.00 63.37

抵押和保证借款 6,500.00 0.71 16,500.00 2.94 12,000.00 2.57

借款利息 62.65 0.01 64.77 0.01 128.03 0.03

质押和保证借款 0.00 0.00 5,000.00 0.89 4,000.00 0.86

合计 916,412.63 100.00 560,924.34 100.00 467,141.76 100.00

担保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按担保方式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335,576.83 27.45 188,103.44 16.06 166,331.29 18.68

抵押借款 79,707.91 6.52 80,129.70 6.84 90,950.94 10.21

保证借款 499,932.81 40.89 250,356.47 21.38 154,847.34 17.39

信用借款 831,028.59 67.97 643,686.58 54.97 474,322.34 53.27

抵押和保证借款 - - 8,699.59 0.74 4,000.00 0.4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23,662.33 42.83 - - - -

合计 1,222,583.81 100.00 1,170,975.78 100.00 890,451.90 100.00

3、担保人2023年末主要非传统融资情况

表6-54:担保人2023年末主要非传统融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主体 借款余额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担保方式 利率

1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8,800.00 2021/08/17 2024/04/07 质押 3.85-5.90

2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0,000.00 2022/03/25 2024/10/25 质押 3.85-5.90

3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00 2021/09/03 2023/09/03 担保 3.85-5.90

4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50,000.00 2021/12/09 2023/12/09 担保 3.85-5.90

5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昆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8,920.00 2022/10/20 2024/3/20 担保、质押 3.85-5.90

6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600.00 2021/01/22 2024/01/22 信用 3.85-5.90

合计 267,320.00

4、担保人2023年末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担保人2022年末主要银行贷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借款主体 借款余额 借款 到期 借款利率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100,000.00 2023年06月20日 2024年06月19日 4.17%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80,000.00 2019年09月27日 2024年09月26日 4.28%

(澳门地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国惠(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70,827.00 2023年08月08日 2024年08月07日 6.42%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62,000.00 2022年12月13日 2025年12月13日 3.9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62,000.00 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06月28日 3.6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莒县环城沭东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0 2019年07月19日 2029年06月05日 5.82%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3年01月13日 2024年01月13日 3.95%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1年03月24日 2024年03月24日 4.8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2年03月18日 2025年03月18日 4.4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1年09月02日 2024年08月24日 4.65%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2年09月22日 2025年09月22日 4.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50,000.00 2022年06月29日 2025年06月29日 4.00%

(香港地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国惠(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42,496.20 2023年08月24日 2024年08月23日 6.4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40,000.00 2023年03月24日 2024年03月24日 4.35%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40,000.00 2021年05月14日 2024年05月13日 5.00%

青岛银行江西路支行 山东惠文投资有限公司 38,900.00 2022年11月25日 2027年11月25日 4.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31,500.00 2023年03月31日 2025年03月31日 4.5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30,000.00 2023年06月28日 2024年06月27日 3.7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30,000.00 2023年08月29日 2024年08月29日 3.7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30,000.00 2022年04月20日 2024年04月20日 4.6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30,000.00 2023年03月29日 2025年03月29日 4.35%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9,600.00 2021年03月31日 2028年03月30日 4.17%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5,500.00 2021年02月05日 2024年02月05日 4.35%

世界银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5,418.66 2014年10月29日 2024年10月29日 1.42%

韩国产业银行广州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5,000.00 2021年08月09日 2024年08月09日 4.55%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2,700.00 2021年06月11日 2024年06月11日 5.0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2,415.00 2021年04月30日 2024年04月30日 5.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6月20日 2024年06月19日 3.8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2月21日 2024年02月21日 3.95%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20,000.00 2023年06月25日 2026年06月20日 4.45%

南浆水泉支行 公司(本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2月21日 2024年02月20日 3.6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7月24日 2024年07月24日 3.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3月17日 2024年03月16日 3.65%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6月26日 2024年06月26日 3.2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3月03日 2024年03月01日 3.65%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20,000.00 2023年03月10日 2024年03月09日 3.45%

(香港地区)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瀚惠国际有限公司 106,240.50 2023年08月16日 2026年08月16日 6.70%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2023年09月26日 2024年09月25日 4.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2023年05月04日 2026年04月01日 3.40%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支行 山东惠威置业有限公司 15,000.00 2021年06月16日 2024年02月23日 5.2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4,900.00 2023年06月09日 2026年06月09日 4.9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14,625.00 2022年06月29日 2024年09月23日 4.80%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4,199.74 2023年02月28日 2026年01月19日 4.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13,500.00 2023年04月07日 2025年03月31日 4.5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3,000.00 2022年09月27日 2025年08月05日 3.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部) 12,750.00 2021年12月02日 2031年12月01日 4.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12,500.00 2023年06月16日 2024年06月16日 3.30%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2,463.00 2023年12月04日 2026年06月27日 4.86%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2,463.00 2023年12月01日 2026年07月19日 4.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部) 12,300.00 2022年02月06日 2031年12月01日 4.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12,000.00 2023年07月18日 2024年06月16日 3.20%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2,000.00 2022年11月10日 2025年11月10日 4.4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北支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2,000.00 2023年06月30日 2026年06月30日 4.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2,000.00 2021年11月03日 2024年11月02日 3.90%

合计 1,710,298.10 - - -

十三、担保人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关联方情况简介

1、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人股东情况表

股东名称 股东对本企业的控股比例 股东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100.00%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担保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实收资本

1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85.00 85.00 78,849,500.00

2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000.00

3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510,780,185.00

4 山东国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000,000.00

5 山东国惠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645,220,000.00

6 山东国惠安创智能物联发展有限公司 96.00 96.00 10,000,000.00

7 国惠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262,450.00

8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98.23 98.23 8,000,000,000.00

9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87 35.87 675,652,277.00

10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90.00 90.00 216,086,889.20

11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00.00 200,373,387.98

12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0,000,000.00

13 山东惠文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298,850,600.00

14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94.11 94.11 1,010,000,000.00

15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66 34.66 1,226,693,697.33

16 山东国惠新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5.28 75.28 133,500,000.00

1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3.08 23.08 453,868,993.00

18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6.50 56.50 10,000,000.00

19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5.44 65.44 800,000,000.00

20 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00,000,000.00

21 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0 55.00 326,567,793.00

3、担保人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合营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类型

1 烟台国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 500.00 参股

序号 联营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类型

1 山东优客工场创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00 1,000.00 参股

2 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 49.00 2,761.72 参股

3 山东国创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0.00 6,500.00 参股

4 山东神舟圣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16 1,000.00 参股

5 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30.00 10,000.00 参股

6 山东蔷薇辉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00 2,000.00 参股

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6.36 93,013.02 参股

8 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 44.00 5,000.00 参股

9 山东鲁信龙山置业有限公司 20.00 5,000.00 参股

10 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9.91 4,660.00 参股

11 杭州华弘国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 500.00 参股

12 鲁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9,000.00 参股

13 青岛良友国宴厨房制造餐饮有限公司 30.00 3,000.00 参股

14 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8 400,000.00 参股

15 山东惠远华检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5 30,010.00 参股

16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现代金融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0 300.000.00 参股

17 山东索普招标有限公司 31.50 100.00 参股

18 华能山盐(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30.60 20,000.00 参股

19 济南丰和泰置业有限公司 50.00 2,000.00 参股

20 中民惠远(山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000.00 参股

21 济南绿叶生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1 38,000.00 参股

22 山东产研国惠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10,000.00 参股

23 山东链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00.00 参股

(三)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合并范围内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2023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5,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5,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5,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4,5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5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50.00 是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5,000.00 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866.96 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 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800.00 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67.57 否

合计 69,684.53

(四)关联方交易

1、2023年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23年度,担保人无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2、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

担保人关联方应收、预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余额 2022年余额 2021年余额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其他应收款: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13 248.53 - - - -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 - - - 43.32 43.32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1,633.37 636.80 - - 1,793.75 175.24

山东惠济新生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大连德银置业有限公司 5,408.14 - 5,032.37 - - -

合计 7,291.64 885.32 5,032.37 - 1,837.07 218.56

(五)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

担保人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余额 2022年余额 2021年余额

其他应付款: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0.35 0.35 -

山东社保惠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山东惠济新生投资有限公司 - -

山东鲁信龙山置业有限公司 - - 4,121.80

合计 0.35 0.35 4,121.80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1、关联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定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定价机制、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支付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决策权限及程序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单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2)一个会计年度内同类别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累积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的任何一笔关联交易。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管理层决策。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定价机制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定价机制。

十四、担保人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对外担保余额为10.31亿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96%。

担保人关联方应付、预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方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余额 被担保债务到期时间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是 75,000.00 2026-09-30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是 28,125.00 2026-11-21

合计 - 103,125.00 -

(二)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担保人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团公司2013年12月与潍坊市政府签订的承诺函中第一条约定:对解决亚星化学2013年度亏损2.2亿问题,按照扣除税收返还和诉讼损失后的1.47亿为基数,按三七原则,山盐集团承担30%,数额4,410.00万元。对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部分,以持有的亚星化学相同数额股票作质押,潍坊市先予以弥补。待亚星化学重组时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份让渡或其他方式替潍坊市承担相同金额的义务。本集团公司根据此承诺已于2014年度计提预计负债4,410.00万元。

(三)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五、担保人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受限资产为1,984,969.72万元。担保人所有权受到

限制的资产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原因

货币资金 53,079.80 保证金、监管户等

长期股权投资 26,155.76 万润股份股票3480万股质押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应收票据 19,790.64 票据池质押

固定资产 82,907.25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12,946.36 质押借款

在建工程 2,648.66 抵押借款

长期应收款 1,717,963.57 长短期借款及发债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69,477.68 抵押借款

合计 1,984,969.72

十六、担保人信息披露安排

1、发行前信息披露

担保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管理规则及公司办法规定,在所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披露如下发行文件:

(1)担保函;

(2)经审计的2021-2023年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4年1-3月财务报表。

2、存续期间信息披露

担保人担保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管理规则及公司办法相关规定,在所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3、重大事项披露

担保人担保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管理规则及公司办法规定,在所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担保人担保履行信用增进责任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涉及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4)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履行信用增进责任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5)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7)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8)公司一次性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

(9)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董事长或总裁无法履行职责;

(10)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1)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2)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3)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构调查,或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构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

(14)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履行信用增进责任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履行信用增进责任能力的。

十七、本次债券担保函主要内容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一、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总计为不超过7亿的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科创票据/绿色票据)。

二、担保人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资格。

三、担保人在出具担保函时,已就其财务状况及涉及的仲裁、诉讼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披露,具有代表债券发行人清偿债务的能力。

担保人出于真实意思,在此承诺对发行人此次所发行的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发行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大写:柒亿元整,含柒亿)的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科创票据/绿色票据)。

第二条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监管机构或承销商指定的账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在被担保债券付息日/本金到期日(包括回售日)的5个工作日前,如果发行人存入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期利息/债券到期本息余额,保证人当在被担保债券付息日/本金到期日(包括回售日)的3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本息差额部分存入偿债资金专户。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同品质的到期债务的,可

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权相抵消。

第五条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起二年。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者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保证期间向发行人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六条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的有关主管部门、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提供财务信息。

第七条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主债权的变更

经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在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九条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违背承诺函项下约定以及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其他任何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

本担保函自签订之日生效,未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本函进行修改、变更、解除或终止,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

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负责部门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部负责按交易商协会要求,按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文件;负责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持续披露信息,并对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2、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法律意见书;

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材料。

四、债务融资工具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如果存续期企业子公司因失去科技创新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主体类科创票据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并说明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

(六)针对用途类科创票据,主承销商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间,将向市场公开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信用增进机构在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存续期间,将向市场公开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其信用增进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名称变更;

(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券信用增进义务或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责任;

(四)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五)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增进机构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六)其他可能影响其信用增进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六、本息兑付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企业财务管理部部长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王晓霞

职务:财务总监

联系电话:0531-59596766

传真:0531-59596767

电子邮箱:wangxiaoxia5566@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及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有)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张一洁

联系方式:13810554640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邮箱:zhangyijie@qdbank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2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2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angyijie@qdbankchina.com或寄送至召集人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5‰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中期票据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持有人住所地等与相关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联系人:王晓霞

邮政编码:250000

电话:0531-59596767

传真:0531-59596797

互联网址:http://www.luyin.cn/home.html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人:张青松

电话:0532-81758223

传真:0532-81758487

2、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米泽一

电话:010-66635909

传真:010-65559100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联系人:张一洁

联系电话:17667820571

传真电话:0532-85709752

邮编:266061

四、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联系人:栾贻磊

联系电话:0531-81283666

传真:0531-81283555

邮政编码:100089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55-56层

负责人:耿国玉

联系人:陈晓彤

电话:0531-66590815

传真:0531-66590906

邮编:250014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8621-63323840/63325279

传真:8610-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七、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二)关于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465号;

(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四)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联系人:王晓霞

邮政编码:250000

电话:0531-59596767

传真:0531-5959679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人:张青松

电话:0532-81758223

传真:0532-81758487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米泽一

电话:010-66635909

传真:010-6555910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第十七章附 录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利息费用)/(所有者权益+长期债务+短期债务)×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

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债务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全部债务

总资产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收入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营业务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