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17泰禾MTN001 债券代码: 101774002

101774003

17泰禾MTN002

公告编号: 2024-08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案件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相关法院的关于(2024)闽01民初170号案件开庭通知,上述案件涉及公司与机构的金融借款纠纷,现将案件涉及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原告/申请人/上诉人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 受理机构全称 案号 标的(万元)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诉讼/仲裁请求 案件最新进展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闽01民初170号 194271 2018年3月14日,渤海银行与被告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渤海银行向被告新海岸公司提供贷款16亿元用于三江城二期项目在建工程开发建设,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2018年3月14日被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协议》约定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日,被告黄其森、叶荔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协议》,约定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新海岸公司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故渤海银行提起诉讼。 一、判令被告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等费用合计194271万元(含律师费、诉讼费); 二、请求判令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就本案确认的全部债权优先受偿;三、判令被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通知一审开庭

二、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截至1月31日,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134起,涉案金额共计18181.89万元。

三、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1、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案件为金融借款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前期已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补计提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鉴于上述案件目前一审还未开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因多为刚立案案件,不确定性较高。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截止本披露日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