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 无评级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企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I

目录.............................................................III

重要提示...........................................................1

第一章释义........................................................5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7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7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7

三、本期中期票据特有风险.............................................................................................................20

第三章发行条款...................................................21

一、主要发行条款.............................................................................................................................21

二、发行安排.....................................................................................................................................22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5

一、募集资金用途.............................................................................................................................25

二、发行人承诺.................................................................................................................................28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28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基本情况.....................................................................................................................................33

二、历史沿革.....................................................................................................................................3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40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41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2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50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8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63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87

十、发展战略.....................................................................................................................................91

十一、行业状况.................................................................................................................................91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7

一、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情况.........................................................................97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127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136

四、有息债务...................................................................................................................................159

五、关联交易情况...........................................................................................................................163

六、或有事项...................................................................................................................................175

七、受限资产情况...........................................................................................................................177

八、衍生产品情况...........................................................................................................................178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78

十、海外投资...................................................................................................................................178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78

十二、预计亏损...............................................................................................................................178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79

一、授信情况...................................................................................................................................179

二、违约记录...................................................................................................................................179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180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基本情况...............................182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182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财务情况.............................................................................................183

三、发行人2024年1-6月资信状况变动情况.............................................................................193

四、发行及偿付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直接融资工具情况...........................................................194

五、发行人截至2024年6月末重大或有事项情况.....................................................................196

六、其他事项...................................................................................................................................196

第九章税项......................................................198

一、增值税.......................................................................................................................................198

二、所得税.......................................................................................................................................198

三、印花税.......................................................................................................................................198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200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00

二、信息披露安排...........................................................................................................................200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04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04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04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05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07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09

六、其他...........................................................................................................................................210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12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213

一、置换...........................................................................................................................................213

二、同意征集机制...........................................................................................................................213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17

一、违约事件...................................................................................................................................217

二、违约责任...................................................................................................................................217

三、发行人义务...............................................................................................................................217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218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18

六、处置措施...................................................................................................................................218

七、不可抗力...................................................................................................................................219

八、争议解决机制...........................................................................................................................219

九、弃权...........................................................................................................................................220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221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222

一、发行人.....................................................................................................................................22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222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222

四、律师事务所...............................................................................................................................222

五、会计师事务所...........................................................................................................................223

四、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23

五、技术支持机构.........................................................................................................................223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224

一、备查文件...................................................................................................................................224

二、查询地址...................................................................................................................................224

三、网站...........................................................................................................................................224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房地产行业波动风险

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同时受调控政策、信贷政策、资本市场运行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房地产行业建设、销售周期都相对较长,尽管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

2、房地产企业融资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占用周期较长,外部融资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成本已成为影响房地产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若未来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公司融资渠道可能进一步受限,公司融资成本可能相应进一步上升,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及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重要事项)的情形,具体为:

1、2023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发行人2023年营业利润25,289.7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45,288.40万元,减幅64.17%;发行人2023年净利润17,824.76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3,071.66万元,减幅64.98%。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受整体房地产市场影响,销售回笼减少所致。

2、2024年半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2024年1-6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3,068.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135.70万元,降幅338.85%,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增加,销售回笼同比减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体呈流出状态,半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骤降。发行人整体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不会对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如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的“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节假日 指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法律/法律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境内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近三年 指2021年、2022年、2023年

近一年末/一年 指2023年末/2023年

近一期末/一期 指2024年3月末/2024年1-3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律师事务所 指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计息年度 指从起息日及其他存续期内对应日期起算到第二个年度的付息日为止。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投入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现金流量的充足程度对维持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至关重要。受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周期的影响,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波动较大: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4,747.60万元、-467,957.20万元和-151,617.5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原因系其所处行业的特性影响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周期较长,前期购置土地和项目建设的投入规模往往较大,而此类支出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所以房地产企业普遍会出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现象。随着项目的陆续开发销售、购置土地的节奏趋于平稳,目前的项目储备将为本公司未来的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但如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可能会降低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健程度,从而对公司债务本息的偿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有息债务较高的风险

公司承接房地产项目,由于项目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对外融资形成的债务规模较大,在负债构成中,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368.71亿元,其中存续应付债券113.72亿元,如果公司有息负债水平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对偿债能力具有一定影响。

3、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重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556,725.18万元、1,669,637.14万元和1,780,087.65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55,819.09万元、357,733.90万元和356,189.12万元,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且其占所有者权益比例保持在20.00%左右,占比较大,若强制分红可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有所变动。

4、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风险

公司作为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要的国有控股上市房企,承担了地产开发任务,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未来几年,公司仍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在建的房产开发项目有11个,拟建项目4个。公司在建项目合计总投资400.14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资256.72亿元,尚需投资143.42亿元,2024年、2025年及2026年计划投资45.57亿元、37.27亿元和15.01亿元。随着公司项目进入建设期,公司将面临持续性的融资需求,当前发行人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债务融资渠道,一旦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将影响公司的持续融资规模和盈利能力。

5、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及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加速扩张,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对资金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这对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存在公司融资能力能否满足发展资金需求的风险。同时,由于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因此,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相关金融政策的改变,将会给公司带来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的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受市场供应量和价格、项目的开发成本、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工程进度和成熟度、销售价格及变化趋势等诸多因素影响,任何因素的波动,都将增加项目及公司收入的不确定性,给公司带来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6、其他应收款集中度较高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818,635.55万元、766,097.28万元和770,151.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30%、11.80%和10.75%。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大期末余额分别为524,550.94万元、472,051.20万元和442,706.87万元,前五大期末余额分别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63.60%、61.27%和57.20%,集中度较高。尽管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区内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万科等大型企业,其他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一旦经济出现波动,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正常收回,将会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的压力。

7、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分别为118,788.65万元、135,654.76万元和129,574.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12.65%和16.58%。尽管发行人已经持续进行了资金运作、内部运营和成本控制环节改善,但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量仍呈现不稳定的趋势,若发行人期间费用仍保持不稳定增长,可能会对发行人利润增长带来一定风险。

8、经营业绩主要依靠子公司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产业园运营、产业投资、产城综合开发等。这些业务基本都在子公司进行运营,公司本身作为管理主体,营业收入较少,经营业绩主要依靠子公司。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9、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58,345.44万元、27,269.62万元和49,130.33万元。2021年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加。根据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来看,这种局面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这就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短期内投资收益波动幅度较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利润增长带来一定的风险。

10、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变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294,414.69万元、352,615.99万元和421,340.26万元,逐年增长。如果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出现大幅波动,首先会对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其利润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11、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93、2.35和2.46,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88、0.88和0.94。总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处于正常水平,符合房地产企业特征。但如果发行人未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加,投资额度不断增长,若销售市场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公司资金来源不足,将导致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

12、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分别为2,588,411.38万元、2,954,098.21万元3,037,710.2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2.04%、45.51%和42.42%。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构成,其中开发成本占比较高,开发成本主要为房地产业务产生的前期工程、建筑安装等成本。虽然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且目前公司存量房地产项目所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较为平稳,但如果房地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存货减值可能面临计提不足的风险。

1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72%、74.28%和75.14%。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房地产销售形成一定规模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另一方面公司为保证未来发展的需要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拓展战略,并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符合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一般特点。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在可控范围内小幅波动。

14、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变动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分别为133,520.49万元、295,944.78万元和和298,322.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7%、4.56%和4.17%,金额逐年增,存在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变动的风险。

15、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59.80亿元,受限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22.31%。公司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近年来公司着力压降,受限资产规模已逐年下降,但未来若公司未及时偿还贷款致使债权人进行权益处置,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16、对外担保风险

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对外担保余额0.61亿元,占当期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总体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如未来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持续扩大,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项目销售周期偏长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的销售情况受项目定位、营销策划、竞争楼盘以及消费者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尽管公司在区域内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验,公司开发的项目一直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好评,但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周期相对较长,市场竞争状况及消费者心理变化较快,如果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适应未来的市场需求,公司的产品销售将出现一定的困难。

2、过度依赖单一市场风险

虽然公司在苏州、扬州、徐州、合肥以及滁州等地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但是营业收入的大部分来自于苏州地区,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情况,应对区域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有限。然而进一步推广跨地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将使公司在未来面临全新的市场,如果对新的市场环境、竞争态势和消费偏好把握不准,可能导致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定位不准确、销售不畅,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一些国际知名且拥有雄厚资金和管理实力的海外房地产基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前景,也相继进入中国开展业务,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房地产企业对土地的需求快速增长、土地的取得成本大幅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深化,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消费者购房消费日趋成熟,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趋于向买方市场转换,商品房的空置率逐步走高,销售量趋于回落,房地产企业为了促进商品房销售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房地产企业优胜劣汰的趋势正逐步显现。

虽然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严格控制土地取得成本和产品开发成本,在竞争中保持了较强的成本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壮大了资本实力,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了相对稳健的财务结构,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短期内也不可避免地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4、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受疫情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和国内经济日益显现的结构性问题影响,中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公司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基础设施经营和工业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环境存在正相关性,其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和收益水平都会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及所在行业周期的影响。如果国家整体经济增速继续放缓,相关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下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和持续发展。

5、项目开发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具有开发过程复杂、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和协作单位多等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从市场调研、投资决策、土地获取、市场定位、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材采购、建设施工、销售策划、广告推广,到销售服务和物业管理等整个过程中,涉及规划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广告公司、建材供应商、物业管理等多家合作单位。

同时,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接受国土资源、规划、城建、环保、交通、人防、园林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以上因素使得公司对开发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营销的控制难度较大,一旦个别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对整个项目开发产生影响。

尽管公司具备较强的项目操作能力,但如果项目的某个方面出现问题,如产品定位偏差、政府出台新的规定、政府部门沟通不畅、施工方案选定不科学、合作单位配合不力、项目管理和组织不力等,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造成项目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

6、未能及时开发土地被收回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未开工的土地储备共4块,总建筑面积合计26.88万平米,主要分布在苏州区域,土地储备处于正常水平。由于目前存量在建项目较多,占用资金量较大,可能影响土地储备项目的开发进程,从而又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转率和利润率,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由于资金、市场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发所储备土地,将面临缴纳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交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7、项目质量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标准,对项目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一般以发包方式交给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专业单位负责。但是,如管理不善或质量监控出现漏洞,项目质量仍有可能出现问题,从而损害本公司品牌声誉和市场形象,并使公司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如果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不但会严重影响项目的销售,更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

8、与市政规划不同步的风险

城市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道路、交通等市政配套与房地产开发关系极大,如果市政配套建设不能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或者发生对计划投资开发项目不利的变更和调整,将会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和未来产品的市场销售。

9、环保政策的风险

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强,对原材料、供热、用电、排污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排除在未来几年会颁布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可能性,因此存在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10、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经营领域涉及住宅商品房的开发、商业物业的经营、游乐园、公用事业和工业等,其中商业物业运营过程中因涉及工程建造和安装,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材料安全都有赖于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游乐园的运营需要开展相应大型公关活动,将涉及与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相关的风险。

安全施工是发行人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取得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甚至是台风、地震等自然因素。如果在公司业务运营过程中出现因前述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将对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11、声誉风险

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近年来在业绩经营和品牌打造上积累了良好的声誉,但随着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和扩张,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事项,为发行人带来一定声誉风险。

12、土地储备风险

发行人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始终需要进行充足的土地储备。国家对于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政策中明确规定,如果发行人由于资金、市场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发储备的用地,企业将会面临土地闲置费的缴纳,甚至在极为极端的情况下需要面临无偿交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由于城市管理的需要,地方政府也可能调整城市规划,造成发行人储备用地所处的地理环境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另外,全国各地目前均已开始实行土地公开出让制度,房地产企业地价支付的周期进一步缩短。土地公开出让制度也加大了发行人进行充足土地储备的资金压力,也就相应的为发行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13、房地产行业波动风险

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同时受调控政策、信贷政策、资本市场运行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房地产行业建设、销售周期都相对较长,尽管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

14、房地产业务集中度高及市场较为集中风险

目前,发行人虽经大力拓展,已在省外的滁州等地区都开展了相关业务。但从业务占比来看,较为集中在江苏省,特别是苏州地区,区域局限性明显。如果苏州乃至江苏省的经济发展速度放慢或经济下滑,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15、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以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有效拉动了我国住宅市场需求。受土地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影响,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并且随着土地公开出让制度的实施,以及拆迁补偿成本的增加,加大了房地产企业拿地的成本和难度。此外,近年来建筑材料、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进一步增加了开发项目的建筑安装成本。公司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动向,及时补充土地储备,公司发展基础得以巩固。但随着行业调控持续深入以及土地、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利润空间收窄,影响公司未来业绩。

16、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如遇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涉及违法违规,或者引发负面新闻等情况,会对发行人的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声誉等造成影响,最终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并可能影响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兑付等事项。

17、土地储备集中度很高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持续深耕苏州及周边市场,适时补充土地储备,保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2023年内新增土地储备3宗(含产业地产用地),位于苏州,总建筑面积20.38万平方米。发行人面临着土地储备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一旦集中度较高的城市房价发生较大波动,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18、投资活动较多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36,059.86万元、573,116.51万元和552,828.75万元,投资规模较大,且投资有部分涉及非房地产主业,存在投资活动较多的风险。未来若被投资标的受内外在相关原因影响,无法为发行人带来相应的投资收益,则会对发行人资金面以及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19、苏州部分区域销售率低的风险

发行人部分产品,如天都大厦商业部分等整体销售率偏低。其中商业部分,由于银行对商业按揭的支持力度一般,以及后续交易税费等相关原因,整体去化情况较慢,此为市场普遍情况。发行人销售情况存在区域销售率较低的风险,若销售率较低的项目持续增加,则可能对发行人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跨区域管理的风险

公司开发项目目前分布于苏州、徐州、常州、无锡以及滁州等地,分别由控股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随着公司未来业务地区的不断扩大,对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尽管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运作中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但由于在人员、业务、财务、资金方面管理跨度大,环节多,仍然存在潜在的管理与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将随之增加。因此,逐步强化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引进和培养公司高速发展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将是公司快速提升管理能力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好规模扩张后存在的管理缺陷,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多元经营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领域主要包括产业园运营、产业投资、产城综合开发等板块,公司参控股企业较多且行业跨度较大,部分子公司盈利能力欠佳,营业毛利率近年有所波动。虽然公司正在逐步通过资产出让、合并等方式淘汰公司内一些盈利能力较差、竞争力较差的资产,增加公司优势产业的竞争力,但多元化的经营加大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在建工程及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一般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对发行人统筹管理、资金安排调度、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项目管理风险。

4、资金监管的风险

公司当前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资本金中,资本金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无明股实债情况出现。人行对于房地产项目有明确规定要求封闭管理、项目资金归集、全过程监管、按照销售进度使用。建设主体用款需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监管风险。

5、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公司除自用以外,还自持部分物业用于出租经营,近三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133,520.49万元、295,944.78万元和298,322.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7%、4.56%和4.17%。近年来自持物业总量虽有所上升,但自持物业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且如果房地产出租业出现波动,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可能存在跌价风险。

6、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87家,子公司覆盖经营范围较广,层级较多,虽然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流程及内部控制体系,但仍有可能因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对子公司管理不力引发的风险,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战略实施和风险防控。

7、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变化风险

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环境和公共关系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影响到发行人运营和业绩。要求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或处理机制,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部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较大影响,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股东、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形成的控股、参股公司以及同受乙方控制的关联方。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和担保等。虽然关联交易产生的金额占比相对不大,但若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未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内部抵消不充分等情况,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财务、税务和法律风险,并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住房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政府综合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从金融、税收、土地、住房供应结构等方面对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进行调节。不断出台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将给公司的发展前景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1、土地政策的风险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必不可少的资源,涉及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等多个政府部门。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

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使用政策等发生变化,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开发用地总量日趋减少。如政府未来执行更为严格的土地政策或降低土地供应规模,则发行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项目开发所需的土地储备或出现土地成本的进一步上升,公司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房地产企业融资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占用周期较长,外部融资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成本已成为影响房地产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若未来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公司融资渠道可能进一步受限,公司融资成本可能相应进一步上升,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3、金融信贷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密切相关。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较多的开发资金来支撑项目的运营;另一方面,银行按揭贷款仍是我国消费者购房的重要付款方式,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信贷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以及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成本。

(1)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变化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影响

购房按揭贷款利率的变化会对所有购房者成本产生影响,而首付款比例的政策变化将较大程度上影响购房者的购买能力。如果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在未来进一步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确定性。同时,公司销售受银行按揭贷款规模影响较大,如受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自身流动性变化、银行风险控制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银行按揭贷款规模或比例缩小等情况,将导致消费者不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从而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贷款政策变化会影响公司的资金渠道和融资成本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占用周期较长,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未来,国家可能通过调高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资本金比例等措施,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信贷收紧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收紧包括公司在内的房地产公司的资金渠道,该等政策可能会对房地产公司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契税等税种的征管,对房地产行业有特殊要求,其变动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销售、盈利及现金流情况。目前,国家已经从土地持有、开发、转让和个人二手房转让等房地产各个环节采取税收调控措施,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相关税费标准或对个人在房产的持有环节进行征税,如开征物业税,将进一步影响商品房的购买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场和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增值税缴纳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如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5、环保因素限制的风险

公司开发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公众对环境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政府对环保的要求也较为严格。由于政府提高了房地产开发中对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强制使用无害新型建筑材料,强制要求采取措施降低各种污染、有可能提高项目的开发成本,增加项目的开发难度。

同时,公司各开发项目虽然都已取得相关的环保批文,但由于影响环保的因素较多,定性比较复杂,观点也不尽一致,因此环保因素引致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6、土地价格变动的风险

土地是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不可缺少的非再生性资源,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的土地政策、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土地本身的区位条件都将影响土地的价格,因此,土地政策和土地价格的变化会对房地产开发造成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在土地政策方面,各地政府逐步以拍卖、招投标等公开市场的方式出让土地。公司认为,政府在土地政策方面的变化将促进行业的规范操作,加强市场透明度。公司一贯以市场为前提的规范操作模式将在政策的变化中更加具备竞争的优势,但该等政策的变化也将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和扩张带来相当的资金压力,此外土地政策的变化,将可能给公司已储备的土地带来一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因素。

三、本期中期票据特有风险

1.资本市场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是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资本市场对于宏观政策的敏感度较高,目前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业务发展战略,从而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集团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144.60亿元(¥14,460,000,000.00元),其中包括超短期融资券12.00亿元,中期票据84.6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00亿元,公司债33.0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注册通知书文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2,5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壹拾亿元整(¥1,0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5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

发行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承销方式 主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主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

发行日期 【发行日期】

起息日 【起息日】

缴款日 【缴款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上市流通日 【上市流通日】

利息兑付日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付息日为每年的【利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付息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本金兑付日 【本金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评级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即北金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月【】日9:00至【2024】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4】年【】月【】日9:00至【2024】年【】月【】日18:00。

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2024】年【】月【】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20900118

汇入行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13332082914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中期票据将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建设。

表4-1本期中期票据拟用于项目建设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及分期 所属城市 用款主体/项目开发主体 项目类别 预计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4年8月末已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比例 2024年9-12月投资计划 2025年投资计划 2026年投资计划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五证、立项、环评是否齐全

1 上华璟庭 苏州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住宅 16.00 11.07 57.93% 0.95 2.50 0.80 4.60 是

2 拾月璟庭 苏州 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 住宅 31.00 22.56 60.90% 1.66 3.12 1.80 8.40 是

3 上润璟庭 苏州 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 住宅 25.00 12.44 49.07% 0.36 2.98 2.31 12.00 否

合计: 72.00 46.07 25.00

以上项目的合规性证件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

1 上华璟庭 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3812号 地字第320505202300004号 建字第320505202300054号 320505202304280501 苏房预高新【2023】171号苏房预高新【2024】022号

2 拾月璟庭 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11082号 地字第320505202300016号 建字第320505202300083号 320505202306300701320505202307130401320505202305250401 苏房预高新【2023】214号

3 上润璟庭 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4244号 地字第3205052024YG0002417号 建字第3205052024GG0063498号 320505202404300701320505202406140301 苏房预高新【2024】184号

项目简介:

(1)上华璟庭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枫津大街北、规划道路东西。占地面积3.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7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住宅。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16亿元,截至2024年8月末已投资金额11.07亿元。

(2)拾月璟庭项目位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西、科憬路北,占地面积8.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住宅。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31亿元,截至2024年8月末已投资金额22.56亿元。

(3)上润璟庭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长江路东、何山路北,占地面积4.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住宅。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25亿元,截至2024年8月末已投资金额12.44亿元,项目销售进度为0.00%。

发行人承诺,本次中期票据资金拟建设的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该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2、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套型建筑面积和价格应符合所在地城建、税务等部门对普通商品房的规定(含经济适用住房)。

注:2024年9月10日,江苏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四章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第“十四条”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据此,发行人各项目建设不再披露普通商品房比例。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不用于支付土地款,不用于“地王”及相关用途,不用于三、四线城市项目,不用于衍生品金融工具和理财产品投资,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采用专户资金监管模式。不存在隐形强制分红情况。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且募集资金须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承诺存续期将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核查是否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安排

1、设立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小组

为确保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正常兑付,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组织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整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2、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

发行人根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被披露目的。财务部门将定期审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还款来源落实情况,保证到期足额还本付息。

3、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防范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分析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1、偿债保障措施

作为债券发行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流以及其他融资渠道等。

(1)公司持续的营业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89,514.10万元、1,072,417.46万元和781,437.66万元,营业收入呈不断增长态势,为发行人的偿债提供了较好的经营保障。

一方面,房地产业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作为苏州市内的国有控股的A股上市房企,公司特色是旅游地产和产业地产,由于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及资源整合,得到了地方政府一定的支持。

另一方面,公司的房地产业主要位于苏州、徐州、常州、无锡和滁州等消费能力较为旺盛的区域,目前公司在开发的项目价值随着所在区域价值的提升而提升,房地产项目以预收款方式对公司的现金流形成了有力的支撑,增加了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总体而言,公司遵循着以消化存量为主的方针,适度土地储备,公司主营优势明显,经营发展稳定,尽管受近三年来房市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但实际经营情况稳健良好。公司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为贷款、本期中期票据等有息债务的偿付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2)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足,近三年末,分别为639,919.06万元、417,194.64万元和612,623.56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规模的10.39%、6.43%和8.55%,其中剔除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可正常使用的货币资金为分别为594,205.68万元、316,089.11万元和547,446.79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未受限货币资金余额持续增长且较为充足,给发行人短期偿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表4-2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货币资金 612,623.56 417,194.64 639,919.06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65,176.77 101,105.53 45,713.38

可使用的货币资金 547,446.79 316,089.11 594,205.68

(3)易变现的可变现资产

发行人可变现的资产分别为货币资金中非限制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回笼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以及可出售的以持有物业为主的投资性房地产,近三年可变现资产情况如下:

表4-3发行人近三年末可变现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非限制的货币资金 547,446.79 316,089.11 594,205.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39.16 11,693.26 39,458.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1,721.41 84,452.34 100,774.86

应收账款(1年以内) 70,391.28 45,074.86 59,597.13

投资性房地产 298,322.39 295,944.78 133,520.49

合计 1,001,721.03 753,254.35 927,556.82

近三年末,发行人可变现的资产分别为927,556.82万元、753,254.35万元和1,001,721.03万元,可变现的资产充足,因而对发行人近三年末的有息债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发行人通过资本运作,在投资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收益,给公司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现金流。截至目前为止,发行人的金融、股权投资主要涉及银行、基金以及拟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易变现的金融资产为本期中期票据提供了部分偿债保障。

(4)较多可变现的存货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2,588,411.38万元、2,954,098.21万元和3,037,710.2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2.04%、45.51%和42.42%。存货中较容易变现的开发成本为发行人在建的项目,由于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而未予以确认,因此可变现能力较强。

(5)丰富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家银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间接融资渠道较通畅。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427.13亿元,其中未使用的额度为176.36亿元,后续融资空间充足。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6)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

近三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15.67亿元、649.09亿元和716.17亿元,净资产分别为155.67亿元、166.96亿元和178.01亿元,净资产逐渐增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近三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79亿元、5.09亿元和1.78亿元。近三年,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7.24%、15.62%和13.11%,盈利能力较强。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中期票据偿付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募集资金监管

发行人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及风险管理措施。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发行人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监管协议规定进行受托支付,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发行人承诺存续期将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核查是否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账号:75050122000601163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305016628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注册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平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15,129.29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15,129.29万元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25161746XP

(五)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4年6月28日

(六)工商登记号:9132000025161746XP

(七)注册地址: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八)邮政编码:215163

(九)联系人:王莉

(十)联系电话:0512-67379047

(十一)传真号码:0512-67379060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生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概况

发行人系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4]300号文批准,由苏高新集团联合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现更名为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苏州物资贸易中心三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在改组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向境内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总股本为4,500.00万股,其中发起法人股3,687.50万股。

公司在1996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对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于1996年12月31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

公司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25161746XP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平;注册资本:115,129.29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生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96年7月31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函(1996)20号文转报,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26、127号文批准,公司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公开募集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7.95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00.00万元,其中1,500.00万股流通股于1996年8月15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上市地为上海,上市代码为600736.SH。

(二)公司首次发行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5-1首次发行上市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 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 4,500.00 75.00

其中:国有法人股 3,687.50 61.46

定向募集法人股 700.00 11.67

内部职工股 112.50 1.87

流通A股 1,500.00 25.00

股份总数 6,000.00 100.00

(三)公司上市后股本结构历次变动情况

1、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9,600.00万元

1996年10月16日,发行人召开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1995年利润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送3.00股红股,另由资本公积每10.00股转增3.00股,送红股和转增股数均为1,800.00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为9,600.00万股。

1996年10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6)第1189号《关于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验证报告书》,确认截至1996年10月24日止,公司已将派送红股所增股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分别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及“资本公积”账户转入“股本”账户。

1996年12月3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14,400.00万元

1997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199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1996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按10.00股送3.00股红股分配利润,另以资本公积按每10.00股转增2.00股,送红股总数为2,880.00万股,转增股总数为1,920.00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万股。

1997年5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7)第941号《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7年4月23日止,公司已将派送红股所增股本人民币2,880.00万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人民币1,920.00万元分别从“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账户及“资本公积”账户转入“股本”账户。

1997年11月1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28,176.00万元

1997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199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以1996年10月30日公司的注册资本9,600.00为基数,按10.00股配2.00股的比例进行配股,计配售2,880.00万股。1998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上字[1998]37号《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256.00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482.0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54.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720.00万股。

1998年3月12日,发行人召开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1997年利润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00股送8.00股红股分配利润,送红股总数为11,520.00万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5,920.00万股。

1998年6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8)第831号《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8年6月17日止,法人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已缴入股款人民币184,752,032.00元;同时公司已将送红股所增股本人民币11,520.00万元从“应付股利”账户转入“股本”账户。

1998年8月10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42,264.00万元

1999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1998年利润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00股送5.00股红股分配利润,送红股总数为14,088.00万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42,264.00万股。

1999年6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业字(99)第915号《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9年6月3日止,公司已将派送红股所增股本人民币14,088.00万元从“利润分配”账户转入“股本”账户。

1999年11月26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45,747.00万元

2000年8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以42,264.00万元为基数,按每10.00股配3.00股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483.00万股。

2001年,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公司字[2001]9号文《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483.00万股普通股。

2001年3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业字(2001)第56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3月15日止,承销机构已缴入股款人民币375,637,105.96元,其中股本3,483.00万元,资本公积340,807,105.96元。

2001年6月6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48,976.00万元

2007年3月2日,发行人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0亿股。

2007年,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发行字[2007]312号文《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亿股。

2007年10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184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229.00万股,截至2007年10月1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8,976.00万元。

2007年10月2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88,156.80万元

2008年4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2007年利润进行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8,976.00万股为基数,每10.00股派送红股2.00股,每10.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00股,送转股后总股本为88,156.80万股。

2008年5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65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5月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8,156.80万元。

2008年5月1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105,788.16万元

2011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对2010年利润进行分配,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56.80万股为基数,每10.00股派送红股1.00股,每10.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0股,送转股后总股本为105,788.16万股。

2011年8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7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5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5,788.16万元。

2011年10月10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119,429.29万元

2014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43,478.00万股。

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45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不超过38,348.08万股。

2015年5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06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3,641.13万股,截至2015年5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9,429.29万元。

2015年7月2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至115,129.29万元

2018年,发行人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000,025.00股,回购股份已于2018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94,292,932.00股变更为1,151,292,907.0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194,292,932.00元变更为1,151,292,907.00元。

11、发行人变更法人代表

2015年12月8日,发行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由徐明变更为孔丽。

2017年6月28日,发行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由孔丽变更为王星。

2022年1月26日,发行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由王星变更为王平。

(四)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9日公告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持有的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股权,预估值11.26亿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6亿元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有关项目的建设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他费用的支付。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15年 12月 8日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述交易尚需江苏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公司于12月17日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函,12月22日提交反馈相关公告及复牌申请,已于12月23日复牌。

上述交易中标的资产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的资产总额、资产金额(交易金额)与营业收入(上述数据为未审数)金额均未达到上市公司相应金额的50.00%,因此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对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对筹划发行各方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终止并撤回。2016年6月21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及估值调整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7月9日获得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五)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由于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股价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为树立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00%(按照孰高原则),即9.47元/股,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4.0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9.47元/股进行测算,股份回购数量约为4,223.8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2018年8月2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5,6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成交的最高价为6.8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91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985,588.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8年10月11日回购期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000,025.00股,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0%,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60,618,941.7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发行人已经完成对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94,292,932.00股变更为1,151,292,907.00股。同时,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151,292,907.00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情况

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末,其控股股东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43.79%的股权,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结构情况如下表:

表5-2发行人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4,194,894 43.7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538,714 3.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5,021,200 1.3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41,133 1.16

俞雄伟 境内自然人 7,000,000 0.61

杨捷 境内自然人 6,531,000 0.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5,372,236 0.47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796,959 0.42

王丽娴 境内自然人 4,250,000 0.37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02,186 0.31

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从上述股权架构图可以看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79%。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90.45%直接持股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88年2月8日,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桥西堍,办公地址是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2202室,法人代表王星。经营范围是: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写字楼和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厂房和设备租赁业务;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采购供应开发项目和配套设施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生产资料;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旅游服务、项目投资开发;高新技术研发设计;提供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代理、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高新集团目前注册资本832,751.57万元人民币。苏高新集团是苏州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和开发的主体,长期肩负着苏州高新区的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的开发、建造、运营和服务等重要职责,经营领域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高新技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环保、水务、旅游、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截至2023年末,苏高新集团总资产达1,581.44亿元,总负债1,204.27亿元,净资产377.17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132.65亿元,净利润6.81亿元。公司规模实力位居苏州市大型国有企业前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高新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504,194,894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3.79%,上述股份目前未发生任何质押情况,苏高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高新集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持有苏高新集团90.45%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运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性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明晰,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目前,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其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发行人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工作,公司的人事、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等)。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册员工,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和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机构,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状况。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专职的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独立纳税。

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已完全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五)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87家,详见下表: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5-3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220,000.00 房地产业 84.94

2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房地产业 80.05

3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 房地产业 51.00

4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8,157.50 文化旅游业 100.00

5 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 1,000.00 房地产业 100.00

6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0 房地产业 51.00

7 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800 服务业 100.00

8 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1,755.00 房地产业 100.00

9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1) 苏州 44,600.00 房地产业 50.00

10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房地产业 51.00

11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2) 苏州 5,000.00 房地产业 35.00

12 苏州锦云锋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190 服务业 100.00

13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3) 苏州 2,000.00 房地产业 40.00

14 苏州高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 服务业 60.00

15 苏州高朗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苏州 100 服务业 60.00

16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注4) 苏州 185,000.00 房地产业 50.00

17 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注5) 苏州 40,000.00 房地产业 30.00

18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滁州 1,000.00 房地产业 100.00

19 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6) 苏州 100,000.00 房地产业 40.00

20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00 房地产业 51.00

21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注7) 苏州 5,000.00 房地产业 45.00

22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注8) 苏州 2,000.00 房地产业 49.94

23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房地产 100.00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24 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 2,000.00 房地产业 100.00

25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9) 无锡 8,100.00 服务业 26.00

26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10) 苏州 6,400.00 房地产业 25.00

27 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服务业 100.00

28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 2,000.00 房地产业 60.00

29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注11) 苏州 2,550.00 房地产业 41.00

30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房地产业 80.00

31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房地产业 97.00

32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房地产业 95.00

33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4,500.00 房地产业 70.00

34 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142,850.00 房地产业 70.00

35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00 环保业 100.00

36 苏州高新静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4,000.00 环保业 60.00

37 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0 环保业 100.00

38 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环保业 60.00

39 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环保业 100.00

40 苏州高新区白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环保业 100.00

41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环保业 75.00

42 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12) 苏州 3,000.00 环保业 44.00

43 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 500 环保业 100.00

44 苏州恒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服务业 100.00

45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苏州 4,500.00 制造业 100.00

4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15,503.38万美元 文化旅游业 60.00

47 苏州乐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苏州 50 文化旅游业 100.00

48 苏州市苏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80 文化旅游业 100.00

49 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文化旅游业 70.00

50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 2,000.00 文化旅游业 80.00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51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铜仁 50 服务业 100.00

52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注13) 苏州 6,000.00 贸易业 42.17

53 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服务业 100.00

54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 服务业 51.00

55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56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徐州 20,000.00 房地产业 100.00

57 苏高新(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18,000.00 房地产业 100.00

58 苏州高新(徐州)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 300 服务业 100.00

59 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房地产业 51.00

60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37,900.00 融资租赁业 64.41

61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59,702.97 投资管理业 100.00

62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 制造业 60.00 40.00

63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100.00 贸易业 100.00

64 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00 制造业 100.00

65 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服务业 100.00

66 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1,500.00 制造业 60.00

67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苏州 2,700.00 制造业 100.00

68 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 美国 不适用 服务业 68.00

69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 服务业 100.00

70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20,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71 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20,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72 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5,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73 苏州美德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10,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74 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50,000.00 投资管理业 100.00

75 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1000万港币 服务业 100.00

76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0 环保业 100.00

77 苏州高新绿色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 15,000.00 环保业 100.00

78 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环保业 51.00

79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0 环保业 60.00

80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99,464.29 服务业 51.37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81 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500 服务业 100.00

82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60,000.00 制造业 83.33

83 苏州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制造业 100.00

84 苏州狮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制造业 70.00

85 苏州枫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服务业 70.00

86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 3,000.00 服务业 100.00

87 苏州高新医疗器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0 服务业 100.00

注1: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另一股东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让渡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51%表决权;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17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65%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3: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81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70%表决权;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4: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万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让渡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5: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3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21%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7-WG-4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6: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园土挂2018(0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所有股东会决议事项,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7: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45%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15%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9-WG-7号地块合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8: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50.10%股权,2021年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0.159%股权转让给苏州市联碧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留上述0.15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10%表决权;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9: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4.5%股权)签订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05%表决权;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拥有2席,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将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0: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让渡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6.25%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25%表决权;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1: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41%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19%股权)签署了《苏地2021-WG-16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约定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2:子公司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股权,但在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能够控制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3: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42.17%股权,但因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24.5%股权)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6.67%表决权;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4:子公司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但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对于董事会所议主要事项需要经全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因此公司不能够控制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故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近一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年05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75.48亿元,总负债390.0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5.3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51亿元,净利润-0.24亿元。2023年该公司财务数据同比变动较大,主要系受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结转周期影响及外部环境变化所致。

(二)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发行人的重要合营、联营企业如下:

1、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36.36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其25.5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68亿元,净资产4.5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52亿元净利润5.41亿元。2023年该公司财务数据同比变动较大,主要系建设的商品房交付,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较多所致,2023年度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持有的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2,186.74万元。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93,020.043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有其1.99%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413.31亿元,净资产1,112.93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0.16亿元,净利润143.83亿元。2023年度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持有的杭州银行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7,255.38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1、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公司最近三年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及时进行了公告。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方面,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5-2公司治理结构图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发行人内设总经理室和专门委员会,其中总经理室下设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综合部、内控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处、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和安全办9个部门,专门委员会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个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公司后勤管理与保障措施;负责企业文化体系搭建工作,组织和实施公司的内外部宣传工作,在股份公司党委领导下,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做好各项党建工作、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2)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制定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公司人员招聘活动,办理公司员工人事变动及离退休事宜。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

(3)安全办

督促、检查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和考核;督促、检查子公司工程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

(4)董事会秘书处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组织三会召开相关事宜,维护与投资者、政府关系,参与公司及下属业务板块战略性投资、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产业整合方案的研究与制定。

(5)投资发展部

公司投资目标、投资方向、战略定位的整体规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操作的策划与组织实施;对下属参股企业的跟踪管理。

(6)财务管理部

负责公司财务体系建设与财务核算;监控公司及下属各股东、参股企业的财务运营情况;参与公司有关税务管理、融资管理、资金管理等事宜。

(7)纪委办公室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业纪检组织的领导,监督直击,依规依纪问责;负责公司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及纪检工作信息报送。

(8)内控法务部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和下属单位等组织架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负责总部委派至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经营管理审计、工程审计、离任审计及内控管理等。

(9)运营管理部

负责制定公司定期经营计划、目标及跟踪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建立公司及下属公司流程管理体系,并对关键业务流程及关键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对公司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状况的专项或综合检查工作,形成相关报告,必要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

(二)内控制度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经营预算、费用预算、资本预算和现金预算;经营预算分为销售预算和成本预算;其中,业务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费用预算和资本预算,职能部门编制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公司年度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产负债预算。

2、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了财务核算流程。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按照《证券法》以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时编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在重大投、融资决策方面,作为上市公司,发行人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操作办法》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及办法,确保相关工作按照制度执行,重大决策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4、担保制度。在担保管理方面,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于集团外企业的担保行为,发行人坚持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担保管理制度。

5、关联交易制度。在关联交易方面,发行人制定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进行了详尽规定,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如披露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则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

6、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发行人与子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相对独立,发行人主要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子公司委派董、监事人员,通过董事会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决定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预决算,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决定子公司的重大投融资,决定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产权处置等重大事项。同时对各子公司实行经营业务年度考核,主要为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除行使股东权利外,发行人原则上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7、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方面,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务报备制度》、《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8、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内部控制监督方面,公司建立了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内审部、总部对子公司的联合检查等多层次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体系。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议监督。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掌握公司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并积极沟通外部审计,对重点领域提出监督要求。

9、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管控力度。公司设立有结算中心,统一进行融资方案的规划和实施以及资金结算和调度。通过结算中心的设立,公司加强了资金的统筹管理,保证资金链的安全畅通,并可以有效地控制融资成本。

10、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全面的运营管理机制,严格把控资金流向。对于公司现金、支票及相关银行账户的使用规范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并制定专人扎口相关资金运营,做到账实相符,杜绝财务风险。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方面,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把控建立了全面的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途合理明确。同时,企业为避免发生短期资金周转问题,特设立流动资金预警峰线,出现相关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防范发生生产经营风险。

12、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方面:为落实危机监控与公关管理流程,及时有效处理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针对突发事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发行人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及时安排其他管理层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及时选举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同时,针对信息披露,发生突发事件后,发行人将按照《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披露事件信息及其影响情况。

总体来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为完善,目前已建立了较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运作更趋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有员工1,533人,发行人从业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表5-4发行人员工文化程度情况

教育类型 人数 占比(%)

博士学历 6 0.39

硕士学历 207 13.50

大学本科学历 759 49.51

大学专科及以下 561 36.59

合计 1,533 100.00

表5-5发行人员工岗位分类情况

岗位类型 人数 占比(%)

生产类 260 16.96

销售类 174 11.35

技术类 453 29.55

财务类 114 7.44

行政类 532 34.70

合计 1,533 100.00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5-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任职期限

董事会 王平 男 1971年11月 董事长 2022/1/21-2025/5/17

沈明 男 1981年12月 副董事长 2021/2/23-2025/5/17

张晓峰 男 1970年2月 董事 2019/4/18-2025/5/17

蔡金春 男 1974年5月 董事 2024/9/25-2025/5/17

陈乃轶 男 1979年2月 董事 2021/8/3-2025/5/17

周中胜 男 1978年10月 独立董事 2020/9/15-2025/5/17

方先明 男 1969年10月 独立董事 2020/9/15-2025/5/17

史丽萍 女 1960年10月 独立董事 2021/5/20-2025/5/17

监事会 余传剑 男 1978年8月 监事 2021/6/8-2025/5/17

蔡栋 男 1974年8月 职工监事 2019/4/18-2025/5/17

张忆慈 女 1987年3月 职工监事 2022/5/17-2025/5/17

经理层 沈明 男 1981年12月 总经理 2021/1/28-2025/5/17

徐征 男 1978年7月 副总经理 2017/6/9-2025/5/17

张晓峰 男 1970年2月 副总经理 2019/4/19-2025/5/17

宋才俊 男 1980年11月 副总经理 2023/5/19-2025/5/17

董事会秘书 2015/10/14-2025/5/17

蔡金春 男 1974年5月 副总经理 2024/9/9-2025/5/17

财务总监 2022/5/17-2025/5/17

府晓宏 男 1980年6月 副总经理 2024/9/9-2025/5/17

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发行人高管人员无公务员兼职的情况,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

1、发行人董事简历

(1)王平,男,197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科技城生物医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沈明,男,198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原基建项目审核站)科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3)张晓峰,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4)蔡金春,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结算中心副主任、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陈乃轶,男,197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经济师。曾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东方国际创业闵行服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国际创业闵行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白鹤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周中胜,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审计署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会计协同发展中心副主任。(7)史丽萍,女,中国国籍,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退休),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曾任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届、12届、13届)。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方先明,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海大学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监事简历

(1)余传剑,男,197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苏州高新区监察局副局长、苏州市虎丘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

(2)蔡栋,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专业,中级会计师。曾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内控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法务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张忆慈,女,1987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商业管理专业。曾任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总监。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沈明,男,198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原基建项目审核站)科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徐征,男,1978年7月出生,汉族,农工党,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学硕士。曾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主任,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风控部总经理,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协苏州市虎丘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

(3)张晓峰,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4)宋才俊,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中级经济师。曾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5)蔡金春,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结算中心副主任、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府晓宏,男,1980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生产管理专业,工程师。曾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发行人2022年8月5日《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董事龙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本次董事离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相应披露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章程规定,亦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

根据发行人2024年5月15日《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到龄离任的公告》,董事、副总经理屈晓云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董事离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相应披露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章程规定,亦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业务板块构成

1、营业收入分析

表5-7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59,218.77 7.67 57,143.26 5.36 44,249.89 3.74

产业投资 15,293.98 1.98 18,618.23 1.75 15,755.32 1.33

产城综合开发 697,144.66 90.34 990,089.88 92.89 1,122,438.63 94.9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71,657.41 100.00 1,065,851.37 100.00 1,182,443.84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82,443.84万元、1,065,851.37万元和771,657.41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行业影响,房地产销售收入下降较大。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园运营、产业投资和产城综合开发。其中,近三年产城综合开发收入占比超过九成,为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主要由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的产业地产业务构成,“云庭系”中高端住宅在苏州地区的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持续深耕苏州及周边市场,适时补充土地储备,保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 表5-8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2、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32,935.75 4.90 33,982.86 3.77 27,443.44 2.80

产业投资 6,758.91 1.01 8,607.02 0.95 9,306.82 0.95

产城综合开发 631,983.61 94.09 859,336.96 95.28 945,017.91 96.2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671,678.27 100.00 901,926.84 100.00 981,768.17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981,768.17万元、901,926.84万元和671,678.27万元。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展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3、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表5-9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26,283.02 26.29 23,160.40 14.13 16,806.45 8.37

产业投资 8,535.07 8.54 10,011.21 6.11 6,448.50 3.21

产城综合开发 65,161.05 65.17 130,752.92 79.76 177,420.72 88.41

合计 99,979.14 100.00 163,924.53 100.00 200,675.67 100.00

表5-10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产业园运营 44.38 40.53 37.98

产业投资 55.81 53.77 40.93

产城综合开发 9.35 13.21 15.81

合计 12.96 15.38 16.97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了主营业务毛利润200,675.67万元、163,924.53万元和99,979.14万元,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7%、15.38%和12.96%。其中,产业园运营和产业投资毛利率较高,且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受产城综合开发板块-房地产销售收入下降导致毛利润下降较大。

(二)主要业务板块基本情况

1、产城综合开发

发行人不断优化产城综合开发业务布局,夯实产业基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促进产业的集聚和资源整合,实现产、城、人高度融合。发行人产城综合开发主要包括产业地产(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出租)、文旅商贸和节能环保等。

(1)产业地产-房地产开发销售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为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壹级资质证书(建开企[2001]081号),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外,公司其他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主要项目公司均具备房地产开发业务所需的开发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

1)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构成

表5-11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宅地产 582,991.88 99.15 844,284.80 99.47 1,035,044.57 98.33

商业地产 4,993.18 0.85 4,501.26 0.53 17,618.43 1.67

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收入合计 587,985.06 100.00 848,786.06 100.00 1,052,663.00 100.00

表5-12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宅地产 521,226.16 99.29 707,562.53 99.37 853,603.72 98.48

商业地产 3,724.76 0.71 4,503.65 0.63 13,213.07 1.52

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成本合计 524,950.92 100.00 712,066.18 100.00 866,816.79 100.00

表5-13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宅地产 61,765.72 97.99 136,722.27 100.00 181,440.85 97.63

商业地产 1,268.42 2.01 -2.39 0.00 4,405.36 2.37

合计 63,034.14 100.00 136,719.88 100.00 185,846.21 100.00

表5-14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销售板块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住宅地产 10.59 16.19 17.53

商业地产 25.40 -0.05 25.00

合计 10.72 16.11 17.65

2)业务开展情况

A.投拓、开发模式

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采购按照内容划分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发包等方面。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采用招标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了成熟完善的投标信息评价标准。公司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和建立单位之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房地产项目涉及政府审批部门多,报批程序复杂。公司根据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设置了科学、成熟、有效的业务流程和制度,房地产项目开发主要流程如下:

B.运营模式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方面,公司先后与万科、仁恒、招商等房产开发企业开展合作。公司与合作方的合作模式主要通过与合作方共同组建房地产项目公司,合作方作为少数股东参与开发房地产项目。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由苏州高新实际控制并合并财务报表,系公司子公司。

自主开发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项目公司密切协作发展的模式进行项目开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有关项目开发的战略决策,项目公司则管理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开发、运营。

C.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采用预售模式进行销售。在预售模式下,开发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尚未竣工交付前便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收取定金或房屋价款,房屋预售所获取的资金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费用,待房屋竣工后再行交付购房者。公司由销售部门负责各项目的营销策划与市场推广工作,针对不同的项目和产品类型,通过体验营销、售楼处、样板房、示范区等多种方式快速推进和展示项目产品。在营销推广中,采用了自销为主、适当结合代理销售的模式,并建立了完善的专业体系,包括产品定位、企划推广、销售业务三个专业条线,对房产营销的全过程实施管控。

3)经营情况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如下:

表5-15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内容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开工建设情况

各类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234.62 261.46 245.99

其中商品房 218.34 221.82 193.21

其中经营性物业 16.28 39.64 52.78

其中苏州区域 167.10 202.56 195.18

徐州区域 8.26 8.26 -

滁州区域 44.25 23.68 23.85

无锡区域 15.02 15.02 15.02

常州区域 - 11.94 11.94

各类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84.11 44.47 65.31

其中商品房 84.11 44.47 65.31

其中苏州区域 65.06 36.41 41.47

徐州区域 - 8.06

滁州区域 19.05 - 23.85

年内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83.89 101.87 26.50

其中商品房 72.63 78.50 26.50

其中经营性物业 11.26 23.37 -

其中苏州区域 60.61 89.93 26.50

徐州区域 8.26 - -

无锡区域 15.02 - -

常州区域 - 11.94 -

各类合同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43.80 25.73 17.28

其中苏州区域 36.67 14.64 12.77

扬州区域 0.02 -

徐州区域 0.01 0.55 0.23

滁州区域 6.28 1.78 0.73

无锡区域 0.82 8.14 1.40

常州区域 - 0.62 2.16

合同销售金额(亿元人民币) 117.31 65.92 38.22

苏州 109.59 33.79 28.61

扬州 0.02 - -

徐州 0.02 0.77 0.28

滁州 4.69 1.37 0.54

无锡 2.99 28.70 4.53

常州 - 1.29 4.27

结转各类项目(万平方米) 42.71 28.83 25.01

其中商品房 42.71 28.83 25.01

结转各类销售收入(亿元人民币) 105.27 82.79 57.87

其中商品房 105.27 82.79 57.87

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各环节,严格按照政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具体而言主要如下:公司在完成土拍后,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后续各项尾款及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并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立项,环评等材料;在施工前,及时获得各类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建设;达到销售要求后,公司及时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近三年公司各类房地产开工面积平均为247.36万平米,其中以商品房的建设为主。公司亦参与建设一定的经营性物业项目,均有较好的收益。

近三年每年除存量项目的建设外,亦有一定量的新开工项目,2023年新开工面积26.50万平米,且基本以商品房开发为主。

在销售结转方面,公司各类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金额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各类销售面积为43.80万方、25.73万方和17.28万方。结转方面,近三年结转各类项目分别为42.71万方、28.83万方和25.01万方。

发行人为有效应对宏观经济周期、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市波动因素,公司积极调整市场应对策略,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公司项目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区域市场适应性,使公司在主要经营区域内获得了较为持续与稳定的发展。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主要分布在苏州、徐州、无锡、常州、滁州地区,其中以苏州地区为主要市场,同时逐步开拓周边城市。由于苏州市限价政策调控,苏州区域新房销售价格总体仍低于周边二手房销售价格,消费者通常需要通过摇号方式购买新房,公司整体楼盘去化情况良好。

4)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收入确认、支付及结算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表5-1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已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开发主体/项目业主方 开发模式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别 总可售面积 累计销售面积 累计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 销售进度 项目施工方 收入确认情况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在售情况 未完成销售原因 项目批文情况

山樾云庭 新碧捷 合作 苏州 住宅 12.41 9.13 21.22 19.80 73.57%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正常在售 按计划逐步销售中 已取得“六证”

海和云庭 园恒捷 合作 苏州 住宅 14.33 14.33 56.55 56.55 100.00%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已清盘 - 已取得“六证”

山云庭 新禹溪 合作 苏州 住宅 19.68 10.06 23.22 23.17 51.12% 苏州市中港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正常在售 按计划逐步销售中 已取得“六证”

悦云庭 园承捷 合作 苏州 住宅 6.72 6.69 22.91 22.92 99.55% 江苏吴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尾盘在售 正在进行尾盘清售 已取得“六证”

滨河四季云庭 新晟捷 合作 苏州 住宅 19.13 19.09 73.28 73.53 99.79% 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尾盘在售 正在进行尾盘清售 已取得“六证”

碧水栖庭 徐州置地 自主 徐州 住宅 5.66 0.79 1.07 1.04 13.96%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正常在售 按计划逐步销售中 已取得“六证”

山云轩 新禹融 合作 苏州 住宅 7.93 6.08 15.24 15.04 76.67% 苏州市中港建筑有限公司、苏州中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正常在售 按计划逐步销售中 已取得“六证”

留云轩 新侨置业 合作 苏州 住宅 2.24 1.10 4.39 2.98 49.11%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正常在售 按计划逐步销售中 已取得“六证”

合计 88.10 67.27 217.88 215.03 - - - -

表5-17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元/㎡

序号 项目主体/项目业务方 项目名称 开发类型 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期 施工方 楼面均价 建筑面积 可供出售面积 累计已售面积

1 新常捷 高贤云庭 住宅 苏州 2021.05-2024.09 苏州市中港建筑有限公司 5,651.46 11.99 8.29 3.31

2 新泓捷 尚云庭 住宅 苏州 2021.06-2024.09 苏州市中港建筑有限公司 8,425.54 21.47 13.67 2.49

3 新浒惠 苏地2021-WG-74号 综合 苏州 2022.06-2028.12 中建国际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2,800.00 60.21 40.67 2.52

4 新深惠 苏地2021-WG-75号 综合 苏州 2022.06-2028.12 中建国际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港建设有限公司 12,800.00 53.34 46.66 7.07

5 新恒捷 澄阳四季云庭 住宅 苏州 2022.02-2024.06 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551.73 16.92 11.50 -

6 新京捷 山岚璟庭 住宅 苏州 2022.11-2025.06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 8.48 5.16 0.37

7 新隽捷 铂樾云庭 住宅 常州 2022.01-2026.06 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11,187.57 23.77 17.22 3.99

8 新京捷 上华璟庭 住宅 苏州 2023.04-2025.11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6,009.00 8.57 5.46 1.01

9 新军捷 拾月璟庭 住宅 苏州 2023.05-2025.04 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百明建设有限公司 14,799.96 12.30 12.08 0.46

10 新晨捷 上润璟庭 住宅/商业 苏州 2024.04-2027.03 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030.00 4.38 6.16 -

合计 - - 126,255.26 221.43 166.87 21.22

表5-18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投资计划)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截至2024年6月末已投资额 未来三年投资性支出 资本金是否到位 资金来源 收入确认情况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2024年7-12月 2025年 2026年

1 新常捷 高贤云庭 12.5 8.63 0.14 0.93 0.15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 新泓捷 尚云庭 28 21.74 0.40 0.85 0.50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3 新浒惠 苏地2021-WG-74号 91.5 52.09 8.77 11.00 3.00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截至2024年6月末已投资额 未来三年投资性支出 资本金是否到位 资金来源 收入确认情况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2024年7-12月 2025年 2026年

4 新深惠 苏地2021-WG-75号 78.8 44.78 8.26 12.00 5.00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5 新恒捷 澄阳四季云庭 31 28.20 0.52 1.99 0.29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6 新京捷 山岚璟庭 13 9.32 0.37 1.88 0.35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7 新隽捷 铂樾云庭 40 26.18 0.97 1.56 2.05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8 新京捷 上华璟庭 16 10.97 0.66 3.14 0.28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9 新军捷 拾月璟庭 31 22.34 1.25 4.02 3.22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10 新晨捷 上润璟庭 25 12.41 0.39 2.98 2.31 是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待项目竣工结转后确认收入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合计 366.80 236.66 21.73 40.35 17.15 - - - -

表5-19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批文情况)

序号 项目 项目立项/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高贤云庭 常开管【2021】39号 苏(2021)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1349号 地字第320581202100023号 建字第320581202100340号

2 尚云庭 昆行审核【2021】6号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30404号 地字第320583202100037号 建字第320583202100742号

3 苏地2021-WG-74号 苏行审项建【2022】22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8号 地字第320505202200010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060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9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062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80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120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81号

4 苏地2021-WG-75号 苏行审项建【2022】21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4号 地字第320505202200011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061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5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121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6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077号

5 澄阳四季云庭 相开管审投核【2021】4号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35665号 地字第320507202100075号 建字第320507202200002号

6 山岚璟庭 苏虎行审投项【2022】125号 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32405号 地字第320505202200037号 建字第320505202200137号

7 铂樾云庭 常钟行审备【2021】344号 苏(2021)常州市不动产权第3013574号 地字第320404202100047号 建字第320404202100090号

8 上华璟庭 苏虎行审投项【2023】2号 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3812号 地字第320505202300004号 建字第320505202300054号

9 拾月璟庭 苏虎行审投项【2023】11号 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11082号 地字第320505202300016号 建字第320505202300083号

10 上润璟庭 苏虎行审投项【2023】229号 苏(2024)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04244号 地字第3205052024YG0002417号 建字第3205052024GG0063498号

表5-20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售项目后续安排计划

项目名称 销售进度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未完成销售原因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别 后续销售安排及资金回笼计划

山樾云庭 73.57% 2020年 2022年 正常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销售工作

山云庭 51.12% 2020年 2021年 正常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销售工作

悦云庭 99.55% 2020年 2022年 尾盘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尾盘清售工作,确保资金尽快回笼

滨河四季云庭 99.79% 2019年 2022年 尾盘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尾盘清售工作,确保资金尽快回笼

碧水栖庭 13.96% 2021年 2022年 正常在售 徐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销售工作

山云轩 76.67% 2021年 2023年 正常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销售工作

留云轩 49.11% 2021年 2023年 正常在售 苏州 住宅 拟尽快完成销售工作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以苏州地区为主,同时开拓徐州、滁州、常州和无锡等城市市场。

表5-21近三年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分地区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地区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苏州 578,552.08 98.40 829,919.52 97.78 993,631.10 94.39

扬州 - - 11.43 0.00 276.79 0.03

徐州 2,487.22 0.42 7,604.59 0.90 3,764.67 0.36

滁州 6,945.76 1.18 11,250.52 1.33 54,990.44 5.22

合计 587,985.06 100.00 848,786.06 100.00 1,052,663.00 100.00

2021年末,发行人待售面积合计67.02万平方米,下降23.20万平方米,降幅25.71%,去库存呈现一定效果。2022年末,发行人待售面积合计90.42万平方米,增加23.40万平方米,增幅34.91%。2023年末,发行人待售面积合计114.19万平方米,增加23.77万平方米,增幅26.29%。

表5-22近三年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分地区销售面积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地区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已售面积 占比 待售面积 占比 已售面积 占比 待售面积 占比 已售面积 占比 待售面积 占比

苏州 36.67 83.72 38.39 57.28 14.64 56.90 48.31 53.43 12.77 73.90 76.57 67.05

扬州 0.02 0.05 - - - - - - - - - -

徐州 0.01 0.02 6.70 10.00 0.55 2.14 5.12 5.66 0.23 1.33 4.89 4.28

滁州 6.28 14.34 20.67 30.84 1.78 6.92 18.91 20.91 0.73 4.22 18.18 15.92

无锡 0.82 1.87 1.27 1.89 8.14 31.64 1.50 1.66 1.40 8.10 0.12 0.11

常州 - - - - 0.62 2.41 16.58 18.34 2.16 12.50 14.43 12.64

合计 43.80 100.00 67.02 100.00 25.73 100.00 90.42 100.00 17.28 100.00 114.19 100.00

发行人在苏州地区销售情况良好,业务集中度较高。结构上来看,住宅始终是发行人的业务的核心部分。

(2)产业地产-房地产出租

公司的房地产租赁主要是商业物业类,包括购物中心、展馆、写字楼等形态。区域分布方面,公司商业物业主要集中在苏州市和徐州市。房地产出租业务的经营主体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天都大厦作为狮山CBD楼宇经济的样板示范,以营造高质量产业发展生态,吸引了一批优质企业入驻。截至2023年末,累计引进125家企事业单位,累计租赁面积6.94万平方米,年内实现租金收入5,467万元。

(3)文旅商贸

公司文旅商贸主要由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业态包括主题乐园及酒店等,即苏州乐园、徐州乐园。

苏州方面,苏州乐园于1997年开业,占地54万平方米,于2000年成为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被誉为“中国第三代主题乐园点睛之作”。原苏州乐园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狮子山,受政府规划影响,自2014年起狮子山园区土地逐步收储,于2017年开始关闭。新苏州乐园整体搬迁至大阳山,命名为森林世界,主体部分已于2020年5月开业。

徐州方面,徐州乐园位于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区,占地面积810亩,总投资40亿元。目前有水上世界(2012年开园)、欢乐世界(2020年开园)、糖果世界(2014年4月开园)三个乐园。

2023年旅游行业全面复苏,公司旅游板块抢抓市场机遇,加强营销推广、提升游园品质,全年累计接待游客473.51万人次,同比增长166.87%;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同比增长111.90%。

报告期内,公司两大乐园围绕不同主题,打造了“落魔传说”奇趣狂欢活动、奇幻森林魔法节、水陆狂欢季等活动,客流再创新高。其中徐州乐园的“落魔传说”活动23天吸客量达32万人次,网络相关话题总曝光量破10亿次。与此同时,两大乐园不断升级游乐设施,增设儿童游乐区“鹅宝乐园”项目、开放“Goose Park鹅场”等全新项目,丰富游玩体验,提升游乐综合效益。

公司两大乐园自媒体全网粉丝已突破200万人,2023年通过抖音累计发布视频500余条,曝光量2.33亿次,点赞量163万次。其中苏州乐园官方抖音账号多次获得苏南景区核销GMV前三名;徐州乐园暑期抖音累计支付GMV 8,000万元,位列全国抖音生活服务景区游玩S+商户第二。

两大乐园通过搭建5G智慧综合管理平台,采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数字化管理模式提升景区运行效率。苏州乐园5G智慧综合管控平台成功入选年度江苏省智慧文旅培育项目。

商贸业务方面,积极发挥“虹桥品汇苏州港”品牌效应,围绕“企业客户团购、大额贸易开展、门店运营、定向营销”等领域加强商贸多样化业态拓展。

(4)节能环保

节能环保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高新水质作为苏州高新区唯一一家污水处理运营商,具备较丰富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污水处理技术较为成熟且污水处理业务在苏州高新区具有垄断优势。

2020年4月发行人设立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承接苏州高新区内32座污水泵站、中心城区85公里污水主干管网的运行管理及养护工作,目标是形成全区管网一体化发展格局,进一步延伸水务运营环保产业链。

污水处理方面,2023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相继投运,公司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8万吨/天提升至34万吨/天,公司处理污水量1.10亿吨,首次突破亿吨大关。2023年苏州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工程项目荣获高新区在工信部5G“绽放杯”首个一等奖项目、江苏省首个水处理行业绽放杯一等奖项目、全国总决赛优秀奖;狮山水质净化厂蝉联2023年度“市标杆城镇污水处理厂”称号。

管网运维方面,作为区内排水设施投建管养一体化的所有权人和运维主体,2023年排水公司负责2,012公里雨污水管网及55座泵站的养护运维,并积极外拓承接了区内117个居民小区和商业广场的排水管道清淤检测及养护工作,打通水环境治理最后“一百米”。2023年排水公司共完成污水管道养护1,462公里、雨水管道养护2,738公里,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42.97%。

环保商贸方面,苏高新大乘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在水性EAU技术上取得突破,并成功应用于运动弹性地板、水性跑道、城市道路交通、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等多种领域。

2、产业园运营

产业园运营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方向,公司有序推进产业招引、产业运营、载体建设等工作,促进高新产业聚链成群。

(1)绿色低碳产业园

①产业招商

作为高新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核心平台,苏高新绿碳公司利用产业资源优势,2023年自主招引落地了美阅新能源、中建碳中和研究院、创维新能源、集能易等高质量重点项目,合计新增注册资本超21亿元,助力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集群实现总产值规模超600亿元。与此同时协助承办行业沙龙、推介会、论坛等绿色低碳相关活动10余场,累计参会人数超2,000人。在扩大绿碳“朋友圈”、提高品牌影响力的同时积极寻找潜在投资应用场景,扩大招商投资路径。

②载体建设

2023年,GLC Park孵化器已建成投用,入驻企业涉及光伏、储能、新能源等行业。项目获得“苏州高新区首个国家级‘近零能耗’授牌项目”、“苏州市唯一入选省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江苏省绿色低碳科技示范工程名录第一名”等十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GLC Park加速器一期出租率82%,入驻企业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涉及新材料、光伏、绿色建筑等多个绿色低碳领域;加速器二期已于2024年初投用,目前正在抓紧招商中。

③产业运营

光伏业务方面,2023年公司光伏项目应用场景实现新突破,从传统屋顶到净水厂、产业园、乐园等多样化场景,建成了白荡净水厂索结构柔性支架光伏电站等多个“首创型”项目,实现光伏与现有产业的深度融合。公司累计建设并网发电光伏电站16个,总装机容量18.29兆瓦,2023年发绿色电量1,397.49万度。

平台管理方面,2023年光伏安全管理平台正式投用,是苏州市内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行业首个定制化安全管理平台,为光伏电站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支持;同时公司通过主导运营智慧光伏平台、微网平台实现光伏电站及产业园区的接入,提升光伏数字化管理水平,构建智能光伏数智运维高质量生态。

配售电业务方面,积极抢占市场份额,锁定存量业务的同时全力增加新签约电量,2023年新增签约电量8.87亿度;参与绿电交易先行先试,2023年绿电成交1,100万度,绿证成交3,400万度,减排二氧化碳3.72万吨、二氧化硫21.15吨、氮氧化物19.35吨。

(2)医疗器械产业园

①产业招商

依托在政策、资源、人才、生态等方面的优势,2023年医疗器械产业园推进区域招商落地项目155个,为产业园持续发展做好充足的资源储备。2023年,产业园引进了全国视觉健康筛查领域龙头微视医疗、全球首个定向诱导NK细胞疗法项目爱特康生物、全流程药学AI管控领域全球巨头柯罗医疗、取得全球首张巩膜镜注册证的鸥博光学、国内领先的可降解栓塞微球项目天海佳合等一批优质项目,创新动能持续迸发。

创新平台搭建方面,国家药监局智能化医疗器械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正式启用,为区域医疗器械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区域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建成Medpark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精准的全方位服务。

2023年产业园先后获评2022年度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园区(全国唯一)、清馨2023实践先锋项目(全国唯一)、2023年度高端医疗器械基地创新发展奖(全国唯一)等荣誉,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②载体建设

公司积极打造高水平产业发展载体,为企业发展提供硬支撑。产业园运营、建设、规划产业园载体面积达144.2万平方米,其中现已投用载体总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基本处于满租状态。2023年11月产业园四期创新基地正式建成开园,20家行业龙头企业实现首批入驻。目前五期上市总部基地项目持续推进建设中,预计2025年投用;六期狮山生物医药基地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计划将于2024年投用。

③运营服务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产业服务效能,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注册审评方面,协助近100家企业沟通解决注册审评、体系考核、检验检测等问题及诉求;培训辅导方面,对企业跟踪辅导、定期收集需求,全年累计开展各类辅导培训30余场。开发多元化服务统计模块,实现园区整体发展情况动态分析,为做精企业服务、做细产业规划打好基础。

(3)东菱振动

2023年,东菱振动强化新品研发、推进校企联动、拓宽市场布局,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2023年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荣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净利润4,151.53万元。

产品研发方面,2023年,东菱振动成功自主研制了目前世界单台最大推力100吨电动振动试验系统;自主研发的感应式振动台、长冲程试验台、液压摇摆试验台、高加速度试验台、冲击台等一系列新品项目已在年内全面推向市场;加速台车研发项目持续攻关核心技术,目前已完成装配,处于进行调试优化阶段,有望打破国际垄断,实现该类设备的完全自主化。截至目前,东菱振动累计获授权专利470项,其中发明专利116项。

校企合作方面,2023年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开发60kW大功率模块,已完成试生产,计划在2024年逐步完成产品替代并推向市场;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合作研制多型低频作动器样机,多项指标均为国内首创;与国防科技大学联合开展数字振动台仿真系统的自主研制,预计2024年推向市场;同时依托博士后工作站申报了省双创博士项目、省科技副总项目等重点人才项目,产学研深度融合。

市场开拓方面,2023年,东菱振动依托全国性的实验室布局,加强测试售后服务的推广及专业团队的扩容,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及响应速度,以差异化服务、专业化经营赢得市场口碑,售后业务订单实现同比增长24%。

3、产业投资

公司围绕“战略投资、产业投资、定增投资”三大维度加快医疗器械、绿色低碳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布局,以短、中、长期项目配置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规模,增厚投资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量投资项目累计出资金额47.56亿元。同时,高新福瑞积极打造融资租赁金融创新产品,以资本链赋能产业链,助力公司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

(1)战略投资

2023,公司参股的杭州银行、东方创业、苏高新创投为公司带来长期、持续的利润贡献,稳固高质量发展基本盘。2023年度取得杭州银行投资收益27,255.38万元、东方创业投资收益1,289.48万元、苏高新创投投资收益3,788.56万元;取得杭州银行、中新集团、融联基金、东方创业、华泰柏瑞基金、金埔园林分红款合计8,620.28万元,投资回报稳定;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年内减持江苏银行500万股股份,回笼资金3,887.50万元;参与金埔园林可转债配售并完成减持,取得投资收益620万元。

(2)产业投资

1)产业基金投资

发行人及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生命健康领域。发行人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2021年7月完成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

公司现有自营、参股基金16个,累计撬动基金规模超60亿元。2023年公司设立新苏新兴基金(规模5亿元)、美德科二号基金(规模1亿元),扩大产业

投资规模;参与认购夏尔巴三期股权基金、朝希优势壹号基金,拓宽优质项目来源。发行人参与投资的基金主要如下表:

表5-23发行人参与投资的基金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募资规模 发行人认缴金额 组织形式 基金管理人 发行人角色 基金业协会备案号

1 苏州融联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400 2,294.70 合伙制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联管理有限公司 LP SD6091

2 苏州明善汇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5,294 7,494 合伙制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LP SEJ581

3 苏州苏新太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4,960 合伙制 苏州太浩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LP SJG082

4 苏州融享贝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00 4,0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融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LP STD863

5 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8,1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LP SVH146

6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5,9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LP STB125

7 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5,0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LP SVR574

8 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5,0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LP SZM126

9 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000 2,500 合伙制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LP SZK701

10 苏州美德科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2,000 合伙制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LP SB5924

2)股权投资

发行人于2020年4月认购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数量1.18亿股,认购金额10.56亿元。于2020年12月以自有资金3.30亿元认购东方创业非公开发行股票0.41亿股,认购金额3.30亿元。此外,发行人主要通过参股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科创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表:

表5-24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万股、亿元

股票简称 持股数 持有参考市值

中新集团 5,396.00 4.16

杭州银行 11,801.10 11.81

东方创业 4,109.59 2.87

金埔园林 675.00 0.80

(3)融资租赁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由子公司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业务模式主要有回租、直租、联合租赁三种模式,以售后回租为主,租赁期限2-4年,近年投放项目客户以国有企业为主。

高新福瑞持续为公司绿色低碳和医疗器械产业的培育与招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为区内优质企业提供“产融结合”创新服务,实现产业与金融良性共振。2023年全年新增项目投放12.64亿元。

(三)业务合规性情况

1、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

表5-25发行人房地产开发资质情况

序号 单位 证书 核发机关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资质等级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12.31 2024.12.31 壹级

2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8.11 2025.08.10 贰级

3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4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5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8.19 2025.08.18 贰级

6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7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8.19 2025.08.18 贰级

8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05.27 2025.05.26 贰级

9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10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7.08 2025.07.07 贰级

11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12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1.24 2025.01.23 贰级

13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7.28 2025.07.27 贰级

14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3.31 贰级

15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16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17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4.01 2025.03.31 贰级

18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6.24 2025.06.23 贰级

19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7.18 2025.07.17 贰级

20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9.29 2025.9.28 贰级

21 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5.15 2026.05.14 贰级

22 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03.08 2027.03.07 贰级

2、其他业务经营资质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取得的主要其他业务经营资质如下:

表5-26发行人其他业务经营资质情况

序号 单位 证书 经营范围 核发机关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1 徐州商旅 苏卫公证字2020第320300-000002号《卫生许可证》 游泳场、游艺厅、影剧院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3.23 2027.03.22

2 徐州商旅 景公特旅字第202101号 住宿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1.02.01 2025.02.01

3 商贸公司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5050154541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5.11 -

4 旅游集团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3205052024010 游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2024.07.11 2029.07.10

3、企业信息披露

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未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公司未受到住建部门处罚。

4、公司诚信合法经营

a.公司历年来所开发的项目从未违反供地政策,项目土地性质合法合规;

b.公司所建设的项目均以正常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相应土地款;不存在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分割等情况;

c.公司从未拖欠土地款,均按合同要求,支付拍地保证金并于按时缴纳剩余土地款项,且取得土地证;不存在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等情况;

d.公司的下属房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均明确显示土地使用权人为相应的项目对应公司,土地权属明了;不存在土地权属存在问题的情况;

e.公司历年来所开发的项目,未曾改变容积率和规划;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的情况;

f.公司历年来所开发的项目用地均未曾违反闲置用地规定,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并于合同规定日期缴清土地款项,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按立项批复要求动工或在合理期限内延期;不存在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

g.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合法合规性,相关批文齐全后开始动工,且自有资金于金融机构融资前到位,到位后即投入使用;不存在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情况;

h.公司所开发的项目未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

(一)在建工程情况

表5-27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投资额 相关批文取得情况

苏州乐园森林世界项目 30.29 24.84 立项、环评、四证

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项目 7.30 4.95 立项、环评、四证

产业园五期上市基地项目 23.75 1.08 立项、环评、四证

狮山生物医药基地项目 12.00 3.39 立项、环评、四证

中国检验证集团苏州检验检测基地项目 18.00 6.35 立项、环评、四证

中软国际(苏州)软件开发及集成测试中心项目 17.00 6.80 立项、环评、四证

合计 108.34 47.41

1、苏州乐园森林世界为苏州乐园新园核心板块,自2017年开始建设,总投资30.29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已投资24.84亿元,主体部分于2020年5月20日开园试运行。

2、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³/d,该项目总投资7.30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累计已投资4.95亿元。

(二)土地储备和拟建项目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土地储备4块,详见下表:

表5-28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地块名称 土地性质 城市 获取日期 获取方式 总建筑面积 权益建筑面积 总土地/收购成本 权益土地款 已交出让金 后续出让金计划及资金来源 拟建项目类别

苏地2022-WG-63号 住宅 苏州 2022/10/31 市场竞拍 6.50 6.50 8.19 8.19 8.19 自有资金 住宅

苏地2023-WG-62号 住宅 苏州 2023/10/18 市场竞拍 6.61 4.63 8.60 6.02 8.60 自有资金 住宅

苏地2023-WG-78号 住宅 苏州 2023/11/1 市场竞拍 9.39 6.57 13.62 9.53 13.62 自有资金 住宅

苏地2023-WG-91号 商务金融、 零售商业、餐饮 苏州 2023/12/7 市场竞拍 4.38 3.07 1.38 0.97 1.38 自有资金 商务金融、零售 商业、餐饮

合计 - - - - 26.88 20.77 31.79 24.71 31.79 - -

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4个。截止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所有土地出让金已缴纳。

表5-29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主体 开发模式 城市 项目类别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预计总投资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项目批文情况

1 苏地2022-WG-63号 地产集团 自主开发 苏州 住宅 3.61 6.50 14.70 2024年 2027年 土地证

2 苏地2023-WG-62号 新军捷 合作开发 苏州 住宅 5.00 6.61 - 2024年 2027年 土地证

3 苏地2023-WG-78号 新军捷 合作开发 苏州 住宅 4.70 9.39 26.00 2024年 2027年 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

4 苏地2023-WG-91号 地产集团 合作开发 苏州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 1.15 4.38 10.00 2024年 2027年 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

- 合计 - - - - 14.46 26.88 50.70 - - -

(三)2023年以来土地竞拍情况

2023年以来,发行人通过市场竞拍方式取得3块土地使用权,具体拍地情况如下:

表5-30 2023年以来土地竞拍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万元/平方米

序号 土地名称 地块所在地 兴建项目类别 成交地价 已交出让金 溢价率 资金来源 后续出让金资 金来源 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楼面地价 土地取得时间

1 苏地2023-WG-62号 苏州 住宅 8.60 8.60 0.00% 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 5.00 6.61 1.30 2023/10/18

2 苏地2023-WG-78号 苏州 住宅 13.62 13.62 0.00% 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 4.70 9.39 1.45 2023/11/1

3 苏地2023-WG-91号 苏州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38 1.38 0.00% 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 1.15 4.38 0.32 2023/12/7

合计 - - 23.60 23.60 10.85 20.38 3.07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拿地、支付土地款,不用于地王及其相关用途,不用于三、四线城市以及保障房项目建设,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募集资金将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十、发展战略

公司将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聚焦医疗器械和绿色低碳两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上市国企要素整合优势和资本运作功能,以“园区运营+资本赋能”广泛链接区内外产业资源,驱动主业集群发展,打造“新兴产业投资运营和产城综合开发服务商”。

以园区运营构建区域产业集群高地。聚焦绿色低碳和医疗器械两大产业,由分布式光伏、绿色节能建筑及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站开发运营等业务切入绿色低碳产业,做好苏高新绿色低碳产业园运营,积极引入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在区域内形成绿色技术创新生态;做大医疗器械产业园,加快载体建设,以产业招商、孵化、培育推进优质企业集聚,助力苏州市打造生物医药“一号地标产业”。

以资本赋能驱动新兴产业创新升级。不断发挥上市国企优势,通过“战略投资+产业投资+财务投资”立体式股权投资体系和融资租赁等债权投资途径,满足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对于资金和资源的迫切需要,分享被投企业成长和产业升级红利;通过并购重组、分拆上市等资本运作手段,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放大资本价值,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以产城综合开发紧密服务主业发展。发挥创新地产、文旅商贸、水务等城市综合开发能力,围绕空间载体功能建设和区域人居环境升级,不断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十一、行业状况

1、行业状况

(1)产业园运营

中国的产业园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产业园区具有资源聚集、技术渗透、企业孵化、示范带动以及外围辐射五大功能。产业园区早期被称为工业园区,是工业革命的产物。由于工业和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服务业迅速发展,产业园区逐渐发展成为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综合体、产业新城。未来产业园将更强调“产城融合,城市经济”,园区并存,且数字技术赋能园区转型和服务升级,园区盈利模式将更多元化产业结构发展集群化。

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经济贡献规模占比较大。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22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2022年全国230个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1.4%。根据科技部回答媒体关于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建设的相关提问,2022年高新区、自创区贡献了占全国13.6%的GDP。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自创区合计为国家贡献25%的GDP。

(2)产业投资

1)绿色低碳行业投资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实施,使得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加速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和政策体系的绿色化、低碳化进程,倒逼经济社会体系全面转型升级,加快改善生产要素及其配置水平,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在更高水平上相匹配相适宜。

目前,绿色低碳已成为我国助推高质量增长的新动能。据能源基金会的估算,绿色低碳转型中的投资方向主要有能源低碳转型、数字经济和数字化与传统产业部门融合、绿色城镇化和升级改造等多个方面,“十四五”期间的年投资规模均可达1万亿元以上,市场空间巨大。

苏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苏州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设备生产规模产业链完备,江苏55家上市光伏公司,苏州占1/4;形成了覆盖节能、节水、环保、可再生能源等各领域的绿色技术装备制造体系,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碳排放管理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

产业能级不断提升。苏州传统绿色低碳产品装备加快向标准化、成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型企业经营模式由单一的设备制造、项目设计等转变为涵盖上游研发设计、中游装备制造、下游运营维护全产业链模式;拥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趋向“专精特新”,在各细分领域差异化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从单一环节服务逐步向一体化的综合节能环保服务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产业生态持续优化。政策方面,先后出台了《苏州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州高新区关于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高新区等地绿色低碳产业协会联合多家会员单位,携手大院大所,统筹行业优势资源,不断拓展绿色低碳应用场景;面向绿色金融,苏州积极推出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和绿色低碳保险产品,绿色产业生态不断优化。

2)医疗器械行业投资

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起步较晚,但增长快。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整体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等因素的驱动,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保持20%左右,国内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仅占全球市场的1/8增长至2020年占全球市场的1/4。未来随着居民医疗保健支付能力的提升、国家对医疗行业的扶持,以及医疗行业技术发展带来的产业升级,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将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23年我国医疗市场规模为1.2万亿元,全球第二,同比增长12%,其中医疗设备占比为59%,医用耗材占比29%,IVD占比为12%。

从产业结构来看,国内医疗器械行业企业小而散,且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2020年国内医疗器械生产厂商超2.5万家,其中90%营收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年产过亿的企业占比仅有15%左右。但2020年以来,国内医疗器械行业集中度提升,规模较大、产值较高的医疗器械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从产品竞争力来看,国内医疗器械约有三分之一品类进口替代率不足50%。虽然低端医用耗材等已经基本完成进口替代,但技术壁垒较高的高端器械等仍以进口为主。我国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对具有发明专利,技术上具有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设置了特别审批通道。未来,随着研发投入的加大及政策的大力扶持,预计国内高端器械的销量将不断攀升。

从区域分布来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目前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主要有深圳市、广州市高端医疗器械集群、苏州市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集群。

从企业数量上来看,2018年至2023年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达3.67万家,较2022年底增长8.54%。

从行业投融资情况来看,2019年-2021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投融资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达到最高峰,融资事件777起,投融资金额1,462.4亿元。此后,医疗器械投融资有所降温,2023年中国医疗器械投资事件共448起,投资金额共511.95亿元。

(3)房地产行业

2023年,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多个部门明确房地产政策优化方向,各地宽松政策密集出台,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从销售端来看,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8.2%。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6.0%。2023年,苏州商品房销售面积2,068.9万平方米,比2022年下降9.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861.0万平方米,比2022年下降10.9%。

从土地端来看,据克而瑞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全国300城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12.2亿平方米,较2022年同期下降了21%,较上年降幅收窄5个百分点。在此影响下,2023年全年土地市场成交规模同比降幅维系在两成左右,总成交规模刷新近十年新低。

2023年苏州市区全年共85宗涉宅经营性用地成交(不含特殊用途地块),出让总面积333.2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899.45亿元;平均楼面价16,55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全年市区涉宅地平均溢价率4.57%,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

2、发行人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苏州主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以苏州市区,特别是苏州高新区,作为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重心。近年来,随着苏州房地产投资开发额的稳步增长,万科集团、绿地集团、中海地产、招商地产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进入苏州,使得公司面临的竞争对手不仅包括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来自全国范围内实力更加强劲的同业开发商。与万科、绿地等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比,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但公司通过在苏州地区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

品牌影响力。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区域优势

以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沉淀,苏州人文、社会、文化的和谐发展使苏州成为名副其实的宜居城市;改革开放之后快速工业化与繁荣的经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移民,苏州是我国第二大移民城市,加之苏州目前方兴未艾的城市化改造和城镇化建设,诸多因素都带动了苏州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

苏州地区经济总量排名靠前。公司总部所处的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开发建设范围为258平方公里,经济总量约占苏州大市的1/10,占苏州市区的1/3。多年来,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始终位居全国高新区的前列,成为苏州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发行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经济背景与产业基础优势。

(2)战略性市场定位优势

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经济发达地区的房地产发展相对较快,同时行业竞争相对激烈。鉴于目前国内实力强、规模大的开发商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而二三线城市本身又具有总体数量多,发展潜力大,房地产开发周期短等特点。为规避大城市“投入高、收益慢”以及竞争相对激烈的不利因素,公司市场定位除立足于苏州地区,适当参与到徐州、滁州、常州、无锡这样的二三线城市。准确的市场定位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3)区域房地产品牌优势

作为我国从事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先行者,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开发建设经验,能够有效的针对特定区域的产业发展、功能定位进行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提升城市价值,有力地奠定了企业在苏州地区开发建设领域里的知名度。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储备需要资金实力做支持,规划和监理需要丰富的管理经验,尤其是在今后房地产市场走向平稳的时候,优质开发企业无疑也具有相对优势,品牌开发商竞争压力小于中小企业,优势主要是来源于我国居民特有的消费心理,尤其是对高收入阶层来说,今后很可能更多地着眼于品牌开发商的产品,即使销售速度减慢,品牌开发商有更好的条件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

(4)渠道资源优势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四大行中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均与发行人建立了长期紧密的信贷合作关系。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附录部分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解释。

一、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情况

(一)编制基础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提供的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简称“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单位:元)

合并 母公司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预付款项 -45,108.00 -

使用权资产 47,666,437.48 6,261,394.20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54,801.93 2,318,386.44

租赁负债 41,966,527.55 3,943,007.76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的调整 使用权资产 82,342.60 63,607.77

固定资产 -82,342.60 -63,607.77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单位:元)

合并 母公司

长期应付款 -37,453.42 -35,367.27

租赁负债 37,453.42 35,367.27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转租赁的调整 长期应收款 14,943,407.75 -

使用权资产 7,685,996.16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092,734.54 -

租赁负债 9,031,352.42 -

未分配利润 4,676,216.22 -

少数股东权益 829,100.73 -

(2)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2,156.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10,373.82 252.31

盈余公积 -25.23 -25.23

未分配利润 -931,949.70 -227.08

少数股东权益 693,757.90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2年12月31日余额/2022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0,134.53 599.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41,685.08

盈余公积 59.97 59.97

未分配利润 -1,955,118.69 539.69

少数股东权益 -636,491.83

所得税费用 2,353,333.52 -851.97

少数股东损益 -1,330,249.7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上表。

(三)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1-202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838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649号和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3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重要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发行人2021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末,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86家。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表6-1 2021年度发行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明细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2021.06.24 199,000,000.00 51.00 收购与增资 2021年7月 注1 220,968,941.55 -21,192,946.53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2021.06.02 71,260,000.00 100.00 收购 2021年6月 注2 2,424,076.26 545,500.10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09.07 21,060,000.00 26.00(注4) 增资 2021年9月 注3 -10,606,313.20

注1:截至2021年7月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双方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注2:截至2021年6月2日,经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注3:截至2021年9月7日,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完成对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增资,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注4:因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4.5%股权)签订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05%表决权;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拥有2席,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处置子公司

表6-2 2021年度发行人处置子公司明细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苏州高新(徐州)文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49,070,000.00 100.00 转让 2021.06.23 注 73,080,201.15

注:截至2021年6月23日,经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2021年1月,公司孙公司苏州城西排水检测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范围。

b、2021年1月,公司设立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c、2021年1月,公司设立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d、2021年2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联营企业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8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e、2021年2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新城公司”)与安徽烨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产业新城公司持股40%。2021年3月,安徽烨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30%股权给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产业新城公司与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苏地2020-WG-81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产业新公司保持一致,因此产业新城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70%表决权;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产业新城公司委派3人、由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产业新城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产业新城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f、2021年3月,公司子公司地产集团设立苏州欣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g、2021年3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新泓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泓捷”)设立苏州新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泓捷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h、2021年4月,成都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合肥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地产集团仅持有合肥新辉40%的表决权,故不再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i、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地产集团设立苏州新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j、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地产集团设立苏州畅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k、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与苏州大乘环保产业新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高新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现名: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环保集团持股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l、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成立了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旅游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m、2021年4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畅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鑫公司”)设立苏州新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畅鑫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n、2021年4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欣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瑜公司”)设立苏州新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欣瑜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o、2021年5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新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嵦公司”)设立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嵦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p、2021年5月,公司地产集团设立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q、2021年6月,地产集团与南京新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因地产集团持股41%、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9%,又地产集团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地产集团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地产集团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地产集团拥有2席,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地产集团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地产集团能够控制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r、2021年7月,旅游集团子公司苏州乐园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故不再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s、2021年8月,公司设立了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t、2021年9月,公司子公司地产集团与苏州仁恒置地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8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u、2021年9月,公司孙公司苏州馨阳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注销,故不再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v、2021年10月,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墀公司”)与常州路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墀公司持股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w、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低碳公司”)与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公司持有51%股权,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x、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食行”)取得苏州食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且苏州食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食行持有3席,故苏州食行能够控制该公司,因而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y、2021年12月,地产集团与苏州永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97%,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z、2021年12月,地产集团与苏州永昌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之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股9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1年度合并范围。

表6-3发行人2021年并表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4.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0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4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设立

5 苏州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 扬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7 苏州协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8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9 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10 苏州茂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11 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12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1)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00 设立

13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14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2)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5.00 设立

15 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90.00 设立

16 苏州源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17 苏州锦云锋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8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3)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00 设立

19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注4)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00 设立

20 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注5)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0.00 设立

21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22 苏州皓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23 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6)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00 设立

24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25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注7)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5.00 设立

26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注8)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9.94 设立

27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28 苏州新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29 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30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9)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26.00 设立

31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10)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25.00 设立

32 苏州新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3 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4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60.00 设立

35 苏州畅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6 苏州新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7 苏州欣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8 苏州新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9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注11)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41.00 设立

40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00 设立

41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97.00 设立

42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90.00 设立

43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7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 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12)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44.00 设立

45 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46 苏州恒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47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8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7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 苏州乐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同一控制卜企业合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50 苏州市苏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文化旅游业 70.00 设立

52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文化旅游业 80.00 设立

53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服务业 100.00 设立

54 苏州新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注13)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55.00 设立

55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注14) 苏州 苏州 贸易 42.17 设立

56 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57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51.00 设立

58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59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60 苏高新(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61 苏州高新(徐州)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62 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63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融资租赁业 5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4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65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66 苏州高新静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00 设立

67 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原名:苏州高新管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68 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零售批发业 60.00 设立

69 苏州贡山生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设立

70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1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贸易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2 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3 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4 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60.00 非同一控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下企业合并

75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6 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 美国 美国 服务业 68.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7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5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8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79 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服务业 100.00 设立

80 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零售批发业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1 苏州食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2 铜仁食行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零售批发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3 苏州食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零售批发业 8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4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设立

85 苏州高新绿色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6 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51.00 设立

注1: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00%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另一股东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让渡1.00%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51.00%表决权;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00%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0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17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65.00%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3: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00%股权,但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0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81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70.00%表决权;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4: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50.00%股权,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万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让渡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1.00%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00%表决权;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5: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30.0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21.0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7-WG-4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00%表决权;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6: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0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园土挂2018(0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所有股东会决议事项,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00%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7: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45.0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15.0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9-WG-7号地块合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00%表决权;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8: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50.10%股权,2021年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0.159%股权转让给苏州市联碧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留上述0.15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10%表决权;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9: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0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4.50%股权)签订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05%表决权;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拥有2席,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将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0: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5.00%股权,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让渡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6.25%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25%表决权;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1: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41.0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19.00%股权)签署了《苏地2021-WG-16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约定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00%表决权;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2:子公司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00%股权,但在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能够控制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3:子公司苏州新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登记但尚未开展经营。

注14: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42.17%股权,但因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24.50%股权)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6.67%表决权;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发行人2022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末,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86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表6-42022年度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明细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注 注 2022/12/31 注 122,457,468.16 25,851,784.45 85,055,618.41 5,535,058.08

注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苏州市国资委同意,公司与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及其股东签署《关于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出资24,271.25万元收购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产业公司30.90%股权并按照1.12元/注册资本份额的价格向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增资3.30亿元从而获得医疗器械产业公司51.37%股权。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10月13日分2次支付完毕全额股权收购款;医疗器械产业公司于9月30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99,464.2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51.37%;12月30日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在股东会的表决权比例为51.37%。因此,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的控制权,故以2022年12月31日为合并日。

收购前,公司母公司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并间接通过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医疗器械产业公司92.90%股权;收购后,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并间接通过公司合计持有医疗器械产业公司95%股权(按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计算),因此收购前后同属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处置子公司

表6-52022年度发行人处置子公司明细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81,432,000.00 20.00 货币资金转让 2022/8/31 注 1,782,357.59 31% 2,762,654.26

注: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司持有的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股权实施公开转让;2022年8月16日公司与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对方以8,143.20万元人民币受让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股权;2022年8月24日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2022年8月26日公司收到全额股权转让款。由此公司持有的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31%,丧失对苏州食行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2022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设立了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2年度合并范围。

b、2022年5月16日,环保集团设立了苏州高新区白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环保集团持股10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2年度合并范围。

c、2022年5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设立了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有100%股权,故将该公司纳入2022年度合并范围。

d、2022年5月18日,地产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城公司”)与苏州朗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高朗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产城公司持股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2年度合并范围。

e、2022年5月27日,产城公司与南京朗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州高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产城公司持股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2年度合并范围。

f、2021年11月2日,地产集团子公司苏州新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地产集团吸收合并,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g、2022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贡山生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h、2022年11月17日,地产集团孙公司苏州茂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皓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i、2022年11月25日,地产集团孙公司苏州协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源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j、2022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子公司苏州新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k、2022年12月30日,地产集团孙公司苏州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2年度合并范围。

表6-6发行人2022年并表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4.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0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4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设立

5 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 扬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6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7 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8 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9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1)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00 设立

10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11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2)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5.00 设立

12 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13 苏州锦云锋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14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3)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00 设立

15 苏州高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60.00 设立

16 苏州高朗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60.00 设立

17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注4)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8 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注5)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0.00 设立

19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滁州 滁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20 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6)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00 设立

21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22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注7)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5.00 设立

23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注8)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9.94 设立

24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25 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 无锡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26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9) 无锡 无锡 服务业 26.00 设立

27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10)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25.00 设立

28 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29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房地产业 60.00 设立

30 苏州畅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1 苏州欣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32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注11)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1.00 设立

33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00 设立

34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97.00 设立

35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95.00 设立

36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37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7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 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12)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44.00 设立

39 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40 苏州恒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41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7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3 苏州乐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 苏州市苏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5 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文化旅游业 70.00 设立

46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文化旅游业 80.00 设立

47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服务业 100.00 设立

48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注13) 苏州 苏州 贸易业 42.17 设立

49 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50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51.00 设立

51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52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53 苏高新(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00 设立

54 苏州高新(徐州)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55 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51.00 设立

56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融资租赁业 64.4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7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58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59 苏州高新静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00 设立

60 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61 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00 设立

62 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63 苏州高新区白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64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60.00 4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5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贸易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6 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7 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8 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6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9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0 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 美国 美国 服务业 68.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1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55.00 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2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设立

73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74 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75 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00 设立

76 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服务业 10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77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设立

78 苏州高新绿色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9 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51.00 设立

80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14)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30.9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1 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2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83.3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3 苏州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4 苏州狮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7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5 苏州枫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7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6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另一股东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让渡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51%表决权;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17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65%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3: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81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70%表决权;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4: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万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让渡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5: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3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21%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7-WG-4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6: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园土挂2018(0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所有股东会决议事项,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7: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45%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15%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9-WG-7号地块合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8: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50.10%股权,2021年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0.159%股权转让给苏州市联碧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留上述0.15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10%表决权;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9: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4.5%股权)签订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05%表决权;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拥有2席,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将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0: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让渡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6.25%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25%表决权;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1: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41%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19%股权)签署了《苏地2021-WG-16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约定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2:子公司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股权,但在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能够控制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3: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42.17%股权,但因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24.5%股权)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6.67%表决权;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4:于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0.90%,在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比例为51.37%,故将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发行人2023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末,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87家。

(1)处置子公司

经公司孙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公司”)于2022年9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小镇公司与百普赛斯(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普赛斯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百普赛斯公司以38,416,490.42元收购小镇公司持有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3年3月23日,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小镇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2023年1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持有70%股权,故将该公司纳入2023年度合并范围。

b、2023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公司”)和公司孙公司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科技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苏州高新医疗器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公司持股80%,生命科技投资公司持股2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3年度合并范围。

c、2023年4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和医疗器械公司共同设立了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拟出资占比0.2%,投资管理公司作为LP拟出资占比分别为39.8%,医疗器械公司作为LP拟出资占比60%,故将该公司纳入2023年度合并范围。

d、2023年7月7日,公司孙公司生命科技投资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成立苏州美德科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生命科技投资公司作为LP拟出资占比98%,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拟出资占比2%,故将该公司纳入2023年度合并范围。

e、2023年8月14日,公司孙公司苏州畅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欣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故不再纳入公司2023年度合并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22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84.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80.0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4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8,157.50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设立

5 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 1,000.00 扬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6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7 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8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8 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1,755.00 苏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9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1) 苏州 44,6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0 设立

10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11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2) 苏州 5,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35 设立

12 苏州锦云锋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19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13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3)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40 设立

14 苏州高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 苏州 服务业 60 设立

15 苏州高朗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苏州 100 苏州 服务业 60 设立

16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注4) 苏州 185,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0 设立

17 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注5) 苏州 4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30 设立

18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滁州 1,000.00 滁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9 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6) 苏州 10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40 设立

20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21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注7) 苏州 5,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45 设立

22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注8)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49.94 设立

23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24 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 2,000.00 无锡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25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9) 无锡 8,100.00 无锡 服务业 26 设立

26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10) 苏州 6,4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25 设立

27 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28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 2,000.00 常州 房地产业 60 设立

29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注11) 苏州 2,550.00 苏州 房地产业 41 设立

30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80 设立

31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97 设立

32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95 设立

33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4,500.00 苏州 房地产业 70 设立

34 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142,850.00 苏州 房地产业 70 设立

35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36 苏州高新静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4,000.00 苏州 环保业 60 设立

37 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38 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苏州 环保业 60 设立

39 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0 苏州高新区白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1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苏州 环保业 7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 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12) 苏州 3,000.00 苏州 环保业 44 设立

43 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 5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4 苏州恒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45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苏州 4,500.00 苏州 制造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15,503.38万美元 苏州 文化旅游业 6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7 苏州乐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苏州 50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48 苏州市苏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80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 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徐州 文化旅游业 70 设立

50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 2,000.00 铜仁 文化旅游业 80 设立

51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铜仁 50 铜仁 服务业 100 设立

52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注13) 苏州 6,000.00 苏州 贸易业 42.17 设立

53 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54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 苏州 服务业 51 设立

55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徐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56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徐州 20,000.00 徐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57 苏高新(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18,000.00 徐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58 苏州高新(徐州)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 300 徐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59 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100,000.00 徐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60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37,900.00 苏州 融资租赁业 64.4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59,702.97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62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苏州 8,000.00 苏州 制造业 60 4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3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100.00 苏州 贸易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4 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00 苏州 制造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5 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1,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6 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1,500.00 苏州 制造业 6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7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苏州 2,700.00 苏州 制造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8 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 美国 不适用 美国 服务业 6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9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70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20,000.00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71 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20,000.00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2 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5,000.00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3 苏州美德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10,000.00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4 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50,000.00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5 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1000万港币 香港 服务业 100 设立

76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77 苏州高新绿色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 15,000.00 苏州 环保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8 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 苏州 环保业 51 设立

79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0 苏州 环保业 6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0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99,464.29 苏州 服务业 51.3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1 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500 苏州 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2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60,000.00 苏州 制造业 83.3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3 苏州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苏州 制造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4 苏州狮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30,000.00 苏州 制造业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5 苏州枫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5,000.00 苏州 服务业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6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 3,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7 苏州高新医疗器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20,000.00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注1: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另一股东苏州白马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让渡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51%表决权;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17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65%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3: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签署了《关于【苏地2020-WG-81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中拥有70%表决权;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由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派3人、由苏州融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2人,故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4: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万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让渡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1%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5: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3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21%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7-WG-4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傅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表决权;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6: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园土挂2018(03)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所有股东会决议事项,苏州融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7: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45%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15%股权)签订了《关于苏地2019-WG-7号地块合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7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4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8: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50.10%股权,2021年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0.159%股权转让给苏州市联碧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留上述0.15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10%表决权;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3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9: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4.5%股权)签订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合作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0.05%表决权;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拥有2席,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在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能够控制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将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0: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让渡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6.25%股东会表决权给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51.25%表决权;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由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派3人,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1: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41%股权,但因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19%股权)签署了《苏地2021-WG-16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双方约定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0%表决权;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2:子公司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持有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4%股权,但在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能够控制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故将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注13: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42.17%股权,但因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24.5%股权)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保持一致,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拥有66.67%表决权;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5人,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席,苏州综保通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拥有1席,故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因此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故将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5,950.13 612,623.56 417,194.64 639,91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50.31 3,839.16 11,693.26 39,458.66

应收票据 944.93 1,143.80 1,377.95 548.55

应收账款 78,859.65 89,634.45 64,049.90 79,472.92

应收款项融资 60.00 658.83 203.13 1,014.52

预付款项 264,949.31 171,408.22 188,591.92 335,452.16

其他应收款 731,475.41 770,151.43 766,097.28 818,635.55

其中:应收股利 - - - 1,398.76

应收利息 - - - -

存货 2,927,131.18 3,037,710.29 2,954,098.21 2,588,411.38

合同资产 4,640.25 4,358.80 4,680.62 3,946.46

持有待售资产 - - 21,474.1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78,374.22 68,498.29 132,844.11 115,536.80

其他流动资产 138,480.92 158,441.48 151,194.18 145,437.85

流动资产合计 4,727,216.33 4,918,468.32 4,713,499.30 4,767,833.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4,234.76 169,493.42 117,376.64 83,032.29

长期股权投资 433,371.70 421,340.26 352,615.99 294,414.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633.94 81,721.41 84,452.34 100,774.8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3,235.33 72,222.88 36,568.62 7,705.88

投资性房地产 469,470.82 298,322.39 295,944.78 133,520.49

固定资产 523,893.84 531,146.13 470,683.78 390,787.38

在建工程 280,963.44 403,233.62 191,182.13 128,303.89

使用权资产 7,556.87 7,848.39 8,932.39 11,771.51

无形资产 165,187.58 168,986.95 155,334.29 103,415.18

商誉 9,414.41 9,414.41 9,424.10 25,219.61

长期待摊费用 8,393.24 8,388.33 10,567.94 11,86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282.35 43,503.35 43,274.95 54,253.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167.57 27,653.95 1,052.87 43,828.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38,805.84 2,243,275.49 1,777,410.82 1,388,888.34

资产总计 7,066,022.17 7,161,743.80 6,490,910.12 6,156,722.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015.87 17,606.15 - 3,905.67

应付票据 22,093.74 9,216.66 6,932.69 3,170.95

应付账款 406,860.24 476,806.77 441,018.09 422,089.64

预收款项 3,681.13 3,456.03 5,885.49 5,018.20

合同负债 199,116.31 466,001.90 697,340.60 970,061.84

应付职工薪酬 4,195.86 11,049.78 10,192.69 9,158.09

应交税费 27,295.88 22,176.92 20,963.96 82,199.32

其他应付款 586,219.71 603,168.10 568,711.65 553,686.60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应付股利 - 81.44 81.44 473.56

持有待售负债 - - 5,382.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9,828.85 344,625.95 188,320.79 340,135.66

其他流动负债 18,756.57 42,488.62 63,060.52 85,070.98

流动负债合计 1,586,064.16 1,996,596.88 2,007,809.15 2,474,496.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01,263.39 2,391,200.07 1,903,755.82 1,601,964.36

应付债券 755,693.56 933,646.63 858,426.64 467,451.95

租赁负债 5,190.56 5,478.75 6,047.35 8,205.58

长期应付款 3,534.99 3,534.99 1,669.99 10,552.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29 20.33 65.59 18.83

预计负债 75.54 220.25 2,820.01 197.26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8,335.45 28,384.72 20,591.31 11,502.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046.31 22,427.87 19,892.91 24,960.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66 145.66 194.21 647.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17,299.76 3,385,059.27 2,813,463.83 2,125,500.12

负债合计 5,203,363.91 5,381,656.15 4,821,272.98 4,599,997.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其它权益工具 278,950.00 278,950.00 239,750.00 188,008.43

资本公积 165,057.91 165,057.91 158,967.84 163,523.93

其他综合收益 47,732.79 47,599.35 43,218.52 50,479.26

盈余公积 50,656.86 50,656.86 47,156.45 43,583.94

未分配利润 363,956.38 356,189.12 357,733.90 355,81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1,483.23 1,013,582.54 961,955.99 916,543.95

少数股东权益 841,175.02 766,505.11 707,681.14 640,181.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2,658.26 1,780,087.65 1,669,637.14 1,556,725.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66,022.15 7,161,743.80 6,490,910.12 6,156,722.25

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一季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422,025.14 781,437.66 1,072,417.46 1,189,514.10

营业收入 422,025.14 781,437.66 1,072,417.46 1,189,514.10

营业总成本 391,442.96 817,634.46 1,045,302.91 1,100,925.70

营业成本 348,808.33 679,020.88 904,900.12 984,479.43

税金及附加 7,505.38 9,038.91 4,748.03 -2,342.38

销售费用 8,770.90 38,345.84 35,415.80 36,837.31

管理费用 6,858.17 38,628.89 42,083.21 34,318.12

研发费用 849.29 3,312.80 2,658.32 2,489.91

财务费用 18,650.89 49,287.16 55,497.43 45,143.31

加:其他收益 5,149.49 6,543.94 4,742.94 2,465.98

投资收益 11,124.11 49,130.33 27,269.62 58,345.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0,435.21 14,030.34 21,606.8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035.77 11,647.93 9,408.18 9,030.58

信用减值损失 -393.13 -2,548.34 -5,931.52 -4,976.66

资产减值损失 0.17 -8,209.43 -4,594.30 -85,578.95

资产处置收益 2.26 4,922.16 12,568.71 623.61

营业利润 49,500.85 25,289.78 70,578.18 68,498.40

加:营业外收入 270.56 2,750.00 6,613.73 491.36

减:营业外支出 98.89 873.06 788.06 763.42

利润总额 49,672.53 27,166.71 76,403.84 68,226.34

减:所得税 13,653.06 9,341.95 25,507.41 20,304.84

净利润 36,019.47 17,824.76 50,896.43 47,921.50

减:少数股东损益 24,865.66 -2,382.35 19,922.88 7,375.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53.81 20,207.12 30,973.55 40,546.10

加:其他综合收益 133.44 4,374.73 -10,559.64 247.75

综合收益总额 36,152.91 22,199.49 40,336.79 48,169.2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865.66 -2,388.46 19,897.65 7,369.7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1,287.25 24,587.95 20,439.13 40,799.50

表6-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一季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9,108.69 605,591.61 810,392.46 1,309,127.22

收到税费返还 13,647.99 36,020.13 38,428.73 26,562.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63.97 64,930.17 318,238.03 2,301,787.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820.65 706,541.90 1,167,059.22 3,637,478.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6,082.41 662,352.53 1,102,371.82 1,353,874.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08.59 47,087.37 49,806.51 42,849.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053.31 46,122.50 127,825.66 128,630.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34.33 102,596.99 355,012.43 2,366,87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7,678.64 858,159.40 1,635,016.41 3,892,22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3,857.99 -151,617.50 -467,957.20 -254,747.60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2,720.53 184,694.25 177,738.38 230,109.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288.90 20,462.24 27,452.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001.65 2,167.78 0.08 12,524.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49.55 7,595.65 14,866.8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00.00 94,558.72 271,728.04 99,487.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22.18 294,359.20 477,524.39 384,441.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7,119.50 300,883.25 148,938.48 99,263.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90,302.83 219,655.92 218,374.00 240,627.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6,000.00 17,848.6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0.00 32,289.59 199,804.04 78,32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072.33 552,828.75 573,116.51 436,05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50.15 -258,469.55 -95,592.12 -51,61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950.00 121,568.00 193,830.00 67,048.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98.00 3,880.00 67,048.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48,693.20 2,136,493.64 2,058,211.50 1,889,670.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4.00 110,877.19 304,617.67 331,767.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9,867.20 2,368,938.83 2,556,659.17 2,288,485.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7,716.08 1,403,020.33 1,812,469.94 1,313,032.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347.48 141,211.12 169,538.48 123,392.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84.85 605.65 3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76.24 182,851.48 349,620.66 288,56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2,939.80 1,727,082.93 2,331,629.09 1,724,98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927.40 641,855.90 225,030.08 563,497.6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7.24 -411.17 38.15 -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943.50 231,357.68 -338,481.09 257,111.7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7,446.79 316,089.11 654,570.20 337,093.9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0,503.29 547,446.79 316,089.11 594,205.68

(二)发行人母公司报表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6,633.46 317,994.27 81,856.82 246,628.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645.00 29,15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预付款项 - 39.86 - -

其他应收款 2,055,225.40 1,886,156.94 1,932,353.05 1,370,343.64

存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889.73 889.73 0.45 0.71

流动资产合计 2,252,748.58 2,205,080.79 2,017,855.33 1,646,123.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13,285.63 1,001,093.51 854,482.38 765,777.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416.74 81,504.21 84,235.14 100,550.11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4,640.96 4,688.38 4,875.28 5,038.54

在建工程 - - - -

使用权资产 - - 1.03 3.64

无形资产 62.90 68.35 90.17 111.98

长期待摊费用 35.89 38.59 49.75 10.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68.40 3,326.13 3,352.32 2,119.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1,810.51 1,090,719.17 947,086.06 873,611.88

资产总计 3,354,559.10 3,295,799.96 2,964,941.39 2,519,734.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14.21 15014.21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13.03 113.03 113.03 206.83

应付职工薪酬 336.03 927.28 1,630.23 1,550.79

应交税费 28.08 144.02 69.61 34.47

其他应付款 981,414.98 903,257.86 838,790.08 726,612.9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9,210.98 94,487.79 63,660.67 235,122.58

流动负债合计 1,116,117.31 1,013,944.19 904,263.62 963,527.66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757,224.74 625,356.80 634,429.00 494,285.00

应付债券 725,725.07 903,684.39 711,133.47 388,662.99

租赁负债 - - - 1.27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59.51 15,031.38 15,219.25 21,57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7,709.31 1,544,072.57 1,360,781.72 904,527.84

负债合计 2,613,826.62 2,558,016.76 2,265,045.34 1,868,055.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其它权益工具 278,950.00 278,950.00 239,750.00 188,008.43

资本公积 130,934.72 130,934.72 153,577.75 155,786.5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47,677.64 47,544.49 43,162.41 50,443.36

盈余公积 50,583.50 50,583.50 47,083.09 43,781.56

未分配利润 117,457.33 114,641.20 101,193.50 98,53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0,732.47 737,783.20 699,896.04 651,67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54,559.10 3,295,799.96 2,964,941.39 2,519,734.91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一季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 - - -

营业收入 - - - -

营业总成本 20,658.89 84,247.58 82,021.05 59,196.27

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22.63 153.11 104.7 123.3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047.76 5,678.95 6,118.57 6,422.94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19,588.50 78,415.52 75,797.78 52,650.03

加:其他收益 6.32 19.66 22.72 12.16

投资收益 26,982.05 118,624.40 101,840.25 94,493.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800.73 23,650.94 23,521.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00 6,288.87 4,833.27

信用减值损失 -169.06 43.16 -564.92 -343.44

资产减值损失 - - -841

资产处置收益 -0.99 - 4.66

营业利润 6,160.42 34,303.65 25,565.87 38,963.37

加:营业外收入 - - 3,186.11 4.2

减:营业外支出 - - 3.44 -

利润总额 6,160.42 34,303.65 28,748.54 38,967.57

减:所得税 -42.26 -700.37 -4,266.78 -237.31

净利润 6,202.68 35,004.02 33,015.32 39,204.88

持续经营净利润 6,202.68 35,004.02 33,015.32 39,204.88

加:其他综合收益 133.15 4,382.08 -10,554.62 273.22

综合收益总额 6,335.83 39,386.10 22,460.70 39,478.10

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一季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7,397.89 2,254,967.07 4,110,839.54 8,280,32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7,397.89 2,254,967.07 4,110,839.54 8,280,322.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0.96 4,600.60 4,045.11 3,540.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6.43 1052.58 109.8 4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1,599.18 2,221,264.54 4,093,711.84 8,403,370.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3,086.58 2,226,917.72 4,097,866.75 8,407,36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88.69 28,049.35 12,972.79 -127,03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545.85 56,081.58 73,658.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531.12 83,755.46 87,401.30 76,654.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200.00 680,452.00 419,627.51 1,094,868.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731.12 811,753.92 563,110.38 1,245,182.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36 28.09 133.7 5,210.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5,352.48 96,430.40 96,543.1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215.00 633,322.00 981,148.00 1,435,772.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219.36 808,702.57 1,077,712.10 1,537,526.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488.23 3,051.34 -514,601.71 -292,344.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000.00 189,9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3,293.20 1,268,603.64 1,315,264.00 1,101,840.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950.00 360,500.00 963,498.29 1,272,698.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1,243.20 1,718,103.64 2,468,712.29 2,374,538.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2,550.40 1,042,100.20 1,161,158.00 834,62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398.60 95,575.03 105,432.24 77,165.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478.01 375,295.28 865,354.03 1,028,875.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3,427.01 1,512,970.51 2,131,944.26 1,940,66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16.19 205,133.14 336,768.02 433,875.7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6.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60.73 236,233.83 -164,853.94 14,491.8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992.91 81,759.08 246,613.03 232,121.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632.18 317,992.91 81,759.08 246,613.03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156,722.25万元、6,490,910.12万元和7,161,743.80万元,资产总量呈现出增长趋势,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相对稳定。基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占比较大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中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近三年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72.91%。

表6-13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12,623.56 8.55 417,194.64 6.43 639,919.06 10.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39.16 0.05 11,693.26 0.18 39,458.66 0.64

应收票据 1,143.80 0.02 1,377.95 0.02 548.55 0.01

应收账款 89,634.45 1.25 64,049.90 0.99 79,472.92 1.29

应收款项融资 658.83 0.01 203.13 - 1,014.52 0.02

预付款项 171,408.22 2.39 188,591.92 2.91 335,452.16 5.45

其他应收款 770,151.43 10.75 766,097.28 11.80 818,635.55 13.30

其中:应收股利 - - - - 1,398.76 0.02

应收利息 - - - - - -

存货 3,037,710.29 42.42 2,954,098.21 45.51 2,588,411.38 42.04

合同资产 4,358.80 0.06 4,680.62 0.07 3,946.46 0.06

持有待售资产 - - 21,474.10 0.33 - -

资产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68,498.29 0.96 132,844.11 2.05 115,536.80 1.88

其他流动资产 158,441.48 2.21 151,194.18 2.33 145,437.85 2.36

流动资产合计 4,918,468.32 68.68 4,713,499.30 72.62 4,767,833.91 77.44

长期应收款 169,493.42 2.37 117,376.64 1.81 83,032.29 1.35

长期股权投资 421,340.26 5.88 352,615.99 5.43 294,414.69 4.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1,721.41 1.14 84,452.34 1.30 100,774.86 1.6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2,222.88 1.01 36,568.62 0.56 7,705.88 0.13

投资性房地产 298,322.39 4.17 295,944.78 4.56 133,520.49 2.17

固定资产 531,146.13 7.42 470,683.78 7.25 390,787.38 6.35

在建工程 403,233.62 5.63 191,182.13 2.95 128,303.89 2.08

使用权资产 7,848.39 0.11 8,932.39 0.14 11,771.51 0.19

无形资产 168,986.95 2.36 155,334.29 2.39 103,415.18 1.68

商誉 9,414.41 0.13 9,424.10 0.15 25,219.61 0.41

长期待摊费用 8,388.33 0.12 10,567.94 0.16 11,861.12 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503.35 0.61 43,274.95 0.67 54,253.20 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653.95 0.39 1,052.87 0.02 43,828.24 0.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43,275.49 31.32 1,777,410.82 27.38 1,388,888.34 22.56

资产总计 7,161,743.80 100.00 6,490,910.12 100.00 6,156,722.25 100.00

1、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39,919.06万元、417,194.64万元612,623.56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规模的10.39%、6.43%和8.55%。货币资金总量基本保持稳定。货币资金的构成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还包括少量现金及数字货币。2023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195,428.92万元,增幅46.84%,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银行存款增加较多所致。

表6-14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现金 5.71 0.32 14.45

数字货币 0.00 191.27 -

银行存款 513,227.85 312,233.79 594,210.37

其他货币资金 99,390.00 104,769.26 45,694.24

合计 612,623.56 417,194.64 639,919.06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9,458.66万元、11,693.26万元、

3,839.16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总资产规模的0.64%、0.18%和0.05%。2023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7,854.10万元,减幅67.17%,主要是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减持所致。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79,472.92万元、64,049.90万元和89,634.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9%、0.99%和1.25%。较发行人总资产而言,发行人整体应收账款占比较低,与房地产企业经营模式相符。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加25,584.56万元,增幅39.94%,主要是与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的往来款增长较大。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公司应收账款中主要部分账龄在1年以内,总体来看账龄结构较好。

发行人应收账款中存在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往来款,相关款项具有经营业务背景,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等行为。

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53,515.45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6.00%,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表6-15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 31,088.51 32.53%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12,282.38 12.85%

苏州大乘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6,476.62 6.78%

哈尔滨工程大学 1,857.86 1.94%

江苏华越医疗器械投资有限公司 1,810.08 1.89%

合计 53,515.45 56.00%

4、预付款项

近三年,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335,452.16万元、188,591.92万元和171,408.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45%、2.91%和2.39%,占比较低。从预付账款账龄结构来看,截至2023年末,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发行人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主要为土地出让金、预付工程款和采购款等。

发行人预付款项中存在与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往来款,相关款项具有经营业务背景,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等行为。

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金额为168,646.90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98.38%,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表6-16 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1,014.00 93.94%

上海玖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4,089.93 2.39%

RIZZANI DE ECCHERS.P.A 2,369.76 1.38%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705.41 0.41%

阿蒂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467.79 0.27%

合计 168,646.90 98.39%

5、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818,635.55万元、766,097.28万元和770,151.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30%、11.80%和10.75%。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变化幅度较小。

表6-17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应收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 与联营企业往来款 166,770.07 1年以内;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21.55%

苏州万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的控股股东往来款 106,822.38 5年以上 13.80%

苏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的控股股东往来款 67,272.82 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8.69%

苏州恒泰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的控股股东往来款 54,428.29 1年以内;1-2年 7.03%

苏州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的控股股东往来款 47,413.31 1-2年,5年以上 6.13%

合计 442,706.87 57.20%

6、存货

存货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近三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88,411.38万元、2,954,098.21万元和3,037,710.2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2.04%、45.51%和42.42%,平均达43.32%。公司存货主要为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而购买的土地储备、在开发的房产以及开发产品。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呈增长态

势。

①存货构成明细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存货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6-18近一年末发行人存货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 2,145,262.71 14,519.88 2,130,742.84

开发产品 817,104.10 32,093.03 785,011.07

拟开发土地 84,327.09 - 84,327.09

原材料 6,970.33 313.17 6,657.15

周转材料 107.59 - 107.59

委托加工物资 490.50 25.05 465.44

在产品 11,261.48 1,309.29 9,952.20

库存商品 9,520.22 15.03 9,505.19

发出商品 10,628.41 402.07 10,226.33

合同履约成本 715.39 - 715.39

合计 3,086,387.82 48,677.53 3,037,710.29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具体而言,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预计完工后的销售价格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等后的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②开发成本明细

最近一年,发行人开发成本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6-19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开发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东方玖著 6,040.32 0.28%

尚云庭 54,957.85 2.56%

澄阳四季云庭 277,429.71 12.93%

铂樾云庭 255,021.21 11.89%

御璟天玺 273,850.66 12.77%

高贤云庭 37,304.59 1.74%

项目名称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雅乐云庭 441,653.64 20.59%

春熙云庭 373,170.66 17.40%

山岚璟庭 97,809.84 4.56%

上华璟庭 111,176.83 5.18%

拾月璟庭 216,847.41 10.11%

合计 2,145,262.71 100.00%

备注:上表中开发成本明细包含跌价准备。

③开发产品明细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开发产品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6-20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开发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名仕花园 399.50 0.05%

吴江天城花园 899.31 0.11%

扬州名泽园 3,085.98 0.38%

万悦城 15,019.75 1.84%

遇见山 2,174.35 0.27%

未来城 59.93 0.01%

泊云庭 2,267.36 0.28%

熙境云庭 54,138.58 6.63%

东方玖著 126,704.25 15.51%

山云庭 201,357.39 24.64%

山樾云庭 79,785.90 9.76%

天都大厦 24,132.31 2.95%

滨河四季云庭 9,758.28 1.19%

悦云庭 2,820.44 0.35%

碧水栖庭 32,252.95 3.95%

山云轩 55,403.37 6.78%

高贤云庭 23,987.89 2.94%

留云轩 41,618.58 5.09%

尚云庭 141,237.99 17.29%

合计 817,104.10 100.00%

备注:上表中开发产品明细包含跌价准备。

7、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28,303.89万元、191,182.13万元和403,233.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8%、2.95%和5.63%。公司2023年末在建工程的余额较上年增加212,051.49万元,增幅为110.92%。主要为苏州乐园森林世界项目、医疗产业园新建厂房项目等项目有序推进。

表6-21近一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苏州乐园森林世界项目 61,689.23 15.30%

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改扩建项目 36,118.00 8.96%

医疗产业园新建厂房项目 172,541.57 42.79%

年产医疗护理设备设施12万台套项目 28,547.91 7.08%

中国检验证集团苏州检验检测基地项目 38,438.17 9.53%

中软国际(苏州)软件开发及集成测试中心项目 50,156.83 12.44%

产业园五期上市基地项目 10,112.57 2.51%

其他零星项目 5,629.35 1.40%

合计 403,233.62 100.00%

8、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03,415.18万元、155,334.29万元和168,986.9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3,652.66万元,增幅为8.79%,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增加。

表6-22近一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软件使用权 合计

1.账面原值

(1)上年末余额 174,563.66 3,162.09 48.60 2,069.50 179,843.84

(2)本期增加金额 18,960.99 75.73 19,036.72

-购置 12,641.67 75.73 12,717.40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852.26 1,852.26

-在建工程转入 4,466.74 4,466.74

-汇率调整 0.32 0.32

(3)本期减少金额 93.27 471.44 564.71

-处置 471.44 471.4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93.27 93.27

(4)期末余额 193,431.38 2,690.64 48.60 2,145.23 198,315.86

2.累计摊销

(1)上年年末余额 21,428.58 2,020.86 27.13 1032.97 24,509.55

(2)本期增加金额 4,762.20 269.06 4.86 240.47 5,276.60

-计提 4,363.42 269.06 4.86 240.47 4,877.82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218.12 218.12

-在建工程转入 180.66 180.66

(3)本期减少金额 4.92 471.44 476.37

-处置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4.92 4.92

(4)期末余额 26,185.86 1,818.48 31.99 1,273.45 29,309.78

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9.12 19.12

-计提 18.96 18.96

-汇率调整 0.16 0.1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9.12 19.12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67,226.40 872.16 16.60 871.78 168,986.95

(2)上年年末末账面价值 153,135.08 1,141.22 21.46 1,036.52 155,334.29

9、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133,520.49万元、295,944.78万元和298,322.39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2年末较上年增加162,424.29万元,增幅为121.65%,主要是房屋、建筑物结转转入;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377.61万元,增幅为0.80%,总体变动不大。

表6-23近一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及装修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1.账面原值

(1)上年末余额 302,193.84 8,046.98 2,4518.11 334,758.92

(2)本期增加金额 13,860.54 624.44 14,021.19 28,506.17

-购置 167.87 20,093.70 20,261.58

-存货转入 853.49 853.49

-在建工程转入 7,246.43 7,246.43

-无形资产转入 93.27 93.27

-投资性房地产明细互转 5,602.08 531.18 -6,072.51 60.74

-暂估调整 -9.32 -9.32

(3)本期减少金额 8,775.85 1,434.47 4,780.22 14,990.53

-处置 3,516.20 3,516.20

-转入固定资产 5,259.65 4,410.20 9,669.85

-转入无形资产 1,434.47 370.02 1,804.48

(4)期末余额 307,278.53 7,236.96 33,759.08 348,274.57

2.累计折旧和摊销

(1)上年年末余额 34,834.23 1,741.02 36,575.25

(2)本期增加金额 11,445.11 210.35 11,655.46

-计提或摊销 11,445.11 144.69 11,589.80

-无形资产转入 4.92 4.92

-投资性房地产明细互转 60.74 60.74

(3)本期减少金额 813.12 170.34 983.46

-处置 688.38 688.38

-转入固定资产 124.75 124.75

-转入无形资产 170.34 170.34

(4)期末余额 45,466.22 1,781.03 4,7247.25

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2,238.89 2,238.89

(2)本期增加金额 655.73 655.73

-计提 655.73 655.73

(3)本期减少金额 189.70 189.70

-处置 189.70 189.70

(4)期末余额 2,704.93 2,704.93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59,107.38 5,455.93 33,759.08 298,322.39

(2)上年年末末账面价值 265,120.71 6,305.96 24,518.11 295,944.78

9、递延所得税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54,253.20万元、43,274.95万元和43,503.35万元,2022年末较上年减少10,978.25万元,减幅为20.24%,2023年末较上年变化不大。

表6-24近一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0,805.96 9,860.3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93.86 354.08

可抵扣亏损 82,237.37 20,558.59

同一控制下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7,145.55 1,786.39

计提已发生但尚未取得发票的成本 27,607.98 6,901.9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22.72 55.68

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延收益 4,884.02 1,221.00

租赁负债 6,779.66 1,690.75

其他 11,058.28 2,717.58

合计 192,335.39 45,146.37

表6-25近一年末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抵扣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3.03 43,503.35

(2)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4,599,997.07万元、4,821,272.98万元和5,381,656.1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外部融资增加以及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2021年末,发行人负债规模较上年末增加687,801.64万元,增幅17.58%,主要是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多,分别较上年末增加538,718.86万元和152,271.19万元。

2022年末,发行人负债规模较上年末增加221,275.91万元,增幅4.81%。

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规模较2022年末增加560,383.17万元,增幅11.62%,主要是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表6-26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606.15 0.33 - - 3,905.67 0.08

应付票据 9,216.66 0.17 6,932.69 0.14 3,170.95 0.07

应付账款 476,806.77 8.86 441,018.09 9.15 422,089.64 9.18

预收款项 3,456.03 0.06 5,885.49 0.12 5,018.20 0.11

合同负债 466,001.90 8.66 697,340.60 14.46 970,061.84 21.09

应付职工薪酬 11,049.78 0.21 10,192.69 0.21 9,158.09 0.20

应交税费 22,176.92 0.41 20,963.96 0.43 82,199.32 1.79

其他应付款 603,168.10 11.21 568,711.65 11.80 553,686.60 12.04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81.44 0.00 81.44 - 473.56 0.01

持有待售负债 - 5,382.67 0.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4,625.95 6.40 188,320.79 3.91 340,135.66 7.39

其他流动负债 42,488.62 0.79 63,060.52 1.31 85,070.98 1.85

流动负债合计 1,996,596.88 37.10 2,007,809.15 41.64 2,474,496.95 53.79

长期借款 2,391,200.07 44.43 1,903,755.82 39.49 1,601,964.36 34.83

应付债券 933,646.63 17.35 858,426.64 17.80 467,451.95 10.16

租赁负债 5,478.75 0.10 6,047.35 0.13 8,205.58 0.18

长期应付款 3,534.99 0.07 1,669.99 0.03 10,552.68 0.23

负债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33 0.00 65.59 - 18.83 <0.01

预计负债 220.25 0.00 2,820.01 0.06 197.26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8,384.72 0.53 20,591.31 0.43 11,502.32 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427.87 0.42 19,892.91 0.41 24,960.06 0.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66 0.00 194.21 - 647.08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85,059.27 62.90 2,813,463.83 58.36 2,125,500.12 46.21

负债合计 5,381,656.15 100.00 4,821,272.98 100.00 4,599,997.07 100.00

目前发行人负债结构逐渐调整,发行人的流动负债总负债占比呈下降趋势。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474,496.95万元、2,007,809.15万元和1,996,596.88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负债的53.79%、41.64%和37.10%。

1、合同负债

自2020年开始,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合同负债由预收款项调入。合同负债主要包括:房屋销售款、货款、服务费等。其中主要为房屋销售款。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970,061.84万元、697,340.60万元和466,001.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09%、14.46%和8.66%。2023年末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31,338.70万元,降幅33.17%,主要为房地产项目周期性开盘与周期性结转收入减少导致。

表6-27房屋销售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预计下批竣工时间

御璟天玺 336,667.28 2024年

铂樾云庭 54,986.27 2024年

雅乐云庭 33,924.29 2026年

上华璟庭 8,475.13 2025年

山云庭 3,896.46 已竣工

东方玖著 1,568.15 2024年

高贤云庭 2,121.43 2024年

熙境云庭 1,767.37 已竣工

山云轩 1,561.33 已竣工

留云轩 1,835.04 已竣工

滨河四季云庭 1,292.90 已竣工

山岚璟庭 1,091.91 2025年

山樾云庭 800.35 已竣工

尚云庭 295.03 2024年

其他楼盘 240.39 已竣工

合计 450,523.31 -

2、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及少数股东关联方往来款、应付工程设备款项、往来款、暂收款及代垫款等。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53,686.60万元、568,711.65万元和603,168.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2.04%、11.80%和11.2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包含应付股利81.44万元,除此之外,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6-28近一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比

保证金及押金 11,430.41 1.90%

工程设备余款 131,961.04 21.88%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金 215.44 0.04%

往来款、代收款、暂收款 54,608.10 9.05%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及少数股东关联方往来款 394,823.61 65.47%

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预分配款 9,768.75 1.62%

与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 279.32 0.05%

合计 603,086.66 100.00%

截至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客户合明细情况如下:

表6-29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常州路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2,728.68 13.72 否

苏州翔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8,685.68 11.39 否

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9,205.50 9.82 否

苏州和恒置地有限公司 39,008.01 6.47 否

苏州盈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6,107.64 5.99 否

合计 285,735.50 47.37 -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340,135.66万元、188,320.79万元和344,625.9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39%、3.91%和6.40%。上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需偿还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租赁负债构成。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56,305.16万元,增幅83.00%,主要是17苏州高新MTN001、21苏新01等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较多所致。

表6-30 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8,768.10 154,049.0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03,567.54 32,236.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51.59 371.5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638.73 1,664.17

合计 344,625.95 188,320.79

4、其他流动负债

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合同负债对应的增值税、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和待转销售税额等项目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5,070.98万元、63,060.52万元和42,488.62万元。2023年末较上年末减少20,571.90万元,降幅为32.62%。主要为合同负债对应的增值税减少较多所致。

5、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601,964.36万元、1,903,755.82万元和2,391,200.0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83%、39.49%和44.43%。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表6-31近一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51,725.00 2.16%

抵押借款 1,143,656.51 47.83%

保证借款 996,098.56 41.66%

信用借款 199,720.00 8.35%

合计 2,391,200.07 100.00%

6、应付债券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分别为467,451.95万元、858,426.64万元和933,646.6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16%、17.80%和17.35%。债券融资已经逐步成为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面向直接融资市场,公司一方面拓宽了融资渠道不再单一依赖银行等间接融资渠道,优化了债务结构,另一方面通过债券融资也获得了更多的低成本资金。

7、长期应付款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融资租赁保证金。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0,552.68万元、1,669.99万元和3,534.9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3%、0.03%和0.07%。长期应付款占比较小。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1,865.00万元,增幅111.68%,主要系融资租赁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8、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政府补助。近三年末,公司递延收益期末余额分别为11,502.32万元、20,591.31万元和28,384.7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5%、0.43%和0.53%,占比逐年增加,2023年末递延收益较上年度增加了7,793.41万元,增幅为37.85%,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

9、递延所得税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4,960.06万元、19,892.91万元和22,427.87万元,2022年末较上年减少5,067.15万元,减幅为20.30%,2023年末较上年增加2534.96万元,增幅为12.74%。

表6-32近一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6,132.03 825.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9,820.41 14,955.1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39.16 209.7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9,779.07 4,944.77

固定资产摊销年限差异 3,825.68 573.85

权益法核算的合伙企业投资的收益 1,448.14 362.04

使用权资产 7,848.39 1,957.09

其他 972.63 243.16

合计 100,665.50 24,070.90

9、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905.67万元、0万元和17,606.15万元,2023年末新增1年期保证借款、信用借款。

表6-33近一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1,591.46 0

信用借款 16,014.69 0

合计 17,606.15 0

发行人短期借款不涉及短贷长用情况。

(二)所有者权益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556,725.18万元、1,669,637.14万元和1,780,087.65万元,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带动未分配利润持续增长。

表6-34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权益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股本 115,129.29 6.47 115,129.29 6.90 115,129.29 7.40

其它权益工具 278,950.00 15.67 239,750.00 14.36 188,008.43 12.08

资本公积 165,057.91 9.27 158,967.84 9.52 163,523.93 10.50

其它综合收益 47,599.35 2.67 43,218.52 2.59 50,479.26 3.24

盈余公积 50,656.86 2.85 47,156.45 2.82 43,583.94 2.80

权益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未分配利润 356,189.12 20.01 357,733.90 21.43 355,819.09 22.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13,582.54 56.94 961,955.99 57.61 916,543.95 58.88

少数股东权益 766,505.11 43.06 707,681.14 42.39 640,181.23 41.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0,087.65 100.00 1,669,637.14 100.00 1,556,725.18 100.00

1、实收资本

2014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43,478.00万股。

2015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45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348.08万股。

2015年5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06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3,641.13万股,截至2015年5月2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9,429.29万元。

2015年7月2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18年10月11日,发行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000,025.00股,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0%,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60,618,941.7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发行人已经完成对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94,292,932.00股变更为1,151,292,907.00股。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15,129.29万元。

2、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人其它权益工具主要为发行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

发行人于2022年发行了平安-苏高新股份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总额9.595亿元,其中第一期5亿元起息日2022年3月16日,第二期4.595亿元起息日2022年6月23日,期限3+N年。

发行人于2022年发行了太平-苏高新水质净化项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总额4.4亿元,其中第一期2.4亿元起息日2022年9月30日,第二期2亿元起息日2022年12月2日,期限5+N年。

发行人于2022年发行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华鑫信托·睿科2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总额5亿元,起息日2022年9月16日,期限3+N年。

发行人于2023年发行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泉熙2315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总额8.9亿元,起息日2023年12月15日,期限3+N年。

3、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63,523.93万元、158,967.84万元和165,057.9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50%、9.52%和9.27%。

表6-35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66,344.81 160,900.67 164,999.25

其他资本公积 -1,286.90 -1,932.84 -1,475.32

合计 165,057.91 158,967.84 163,523.93

注1:公司本年度子公司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因增资后公司享有的苏州医疗器械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份额大于增资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增资款之和,故公司将差额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958.11元。

注2:公司本年度转让了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15%股权后公司仍持有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因收到的对价大于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故公司将差额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140,483.59元。

注3: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年度转让了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30%股权后公司仍持有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70%股权。因收到的对价大于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故公司将差额按持有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274,937.96元。

注4:公司本年度偿还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费用2,000,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5: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459,395.32元。

4、盈余公积

近三年末,公司盈余公积期末余额分别为43,583.94万元、47,156.45万元和50,656.8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80%、2.82%和2.85%。盈余公积以法定盈余公积为主,基本稳定,变动较小。

5、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分别为355,819.09万元、357,733.90万元和356,189.1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2.86%、21.43%和20.01%。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较为稳定,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净利润持续转入所致。

6、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分别为640,181.23万元、707,681.14万元和766,505.1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12%、42.39%和43.06%。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稳定上升,主要是发行人新增了并表公司及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表6-36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51,617.50 -467,957.20 -254,747.60

其中:现金流入量 706,541.90 1,167,059.22 3,637,478.16

现金流出量 858,159.40 1,635,016.41 3,892,225.7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58,469.55 -95,592.12 -51,618.13

其中:现金流入量 294,359.20 477,524.39 384,441.72

现金流出量 552,828.75 573,116.51 436,059.8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641,855.90 225,030.08 563,497.60

其中:现金流入量 2,368,938.83 2,556,659.17 2,288,485.41

现金流出量 1,727,082.93 2,331,629.09 1,724,987.81

现金净增加额 231,357.68 -338,481.09 257,111.76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54,747.60万元、-467,957.20万元和-151,617.50万元。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67,957.20万元,较上年减少213,209.60万元,主要是销售回笼减少,支付的土地款、工程款增加所致。2023年较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加316,339.70万元,主要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所减少,整体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有所回升。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618.13万元、-95,592.12万元和-258,469.55万元。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92.12万元,较上年净流出增加43,973.99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增加所致。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469.55万元,较上年净流出增加162,87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3,497.60万元、225,030.08万元和641,855.90万元。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338,46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债务集中到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416,825.82万元,主要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减少较多导致。

(四)财务指标分析

1、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毛利润率分别为17.24%、15.62%和13.11%,产城综合开发系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主要由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的产业地产业务构成,房地产销售的毛利率波动导致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的波动。

近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35%、3.30%和2.05%。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95%、2.09%和1.12%。总体来看,近三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波动,主要系房地产限价、房企控成本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所致。

表6-37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781,437.66 1,072,417.46 1,189,514.10

营业成本 679,020.88 904,900.12 984,479.43

销售费用 38,345.84 35,415.80 36,837.31

管理费用 38,628.89 42,083.21 34,318.12

研发费用 3,312.80 2,658.32 2,489.91

财务费用 49,287.16 55,497.43 45,143.31

投资收益 49,130.33 27,269.62 58,345.44

营业利润 25,289.78 70,578.18 68,498.40

利润总额 27,166.71 76,403.84 68,226.34

净利润 17,824.76 50,896.43 47,921.50

主营业务毛利率 13.11% 15.62% 17.24%

净资产收益率 2.05% 3.30% 4.35%

总资产收益率 1.12% 2.09% 1.95%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89,514.10万元、1,072,417.46万元、781,437.66万元。由于房地产周期变化,发行人通过区域布局调整、产业资源整合、产业组合扩张、产品结构优化等措施,保障经营效率与效益。

(2)期间费用

表6-38发行人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8,345.84 4.91 35,415.80 3.30 36,837.31 3.10

管理费用 38,628.89 4.94 42,083.21 3.92 34,318.12 2.89

研发费用 3,312.80 0.42 2,658.32 0.25 2,489.91 0.21

财务费用 49,287.16 6.31 55,497.43 5.17 45,143.31 3.80

期间费用合计 129,574.69 16.58 135,654.76 12.65 118,788.65 9.99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118,788.65万元、135,654.76万元和129,574.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12.65%和16.58%,逐年上升,主要是近年来发行人加强了资金运作、内部运营和成本控制等环节管理,占比出现上升。

2、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39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资产负债率(%) 75.14 74.28 74.72

流动比率 2.46 2.35 1.93

速动比率 0.94 0.88 0.8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0.95 1.15 1.34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实力要求较高,而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目前资金来源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直接融资和银行贷款三个方面。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利用了债权融资,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波动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公司长期偿债压力。

从短期偿债指标看,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93、2.35和2.46,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88、0.88和0.94。总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处于正常水平,符合房地产企业特征。

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72%、74.28%和75.14%。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房地产销售形成一定规模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另一方面公司为保证未来发展的需要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拓展战略,并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集开发资金,符合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一般特点。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在可控范围内小幅波动。

近三年,公司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4、1.15和0.95,指标总体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且稳定,表现出公司较好的利息支付保障能力。

3、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0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17 14.94 16.31

存货周转率 0.23 0.33 0.38

总资产周转率 0.11 0.17 0.20

(1)应收账款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6.31次/年、14.94次/年和10.17次/年,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通常采用预售模式,应收账款相对较小,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符合房地产企业特征。

(2)存货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38次/年、0.33次/年、0.23次/年。总体来看,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这与房地产行业特征相符。

(3)总资产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0次/年、0.17次/年和0.11次/年,整体维持稳定。

综上而言,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呈现波动趋势,整体向好。表明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运营良好,生产管理效率不断提高。总资产周转率虽处于较低水平,但随着公司运营能力提升,发行人资产周转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四、有息债务

表6-41 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606.15 0.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4,625.95 9.35

长期借款 2,391,200.07 64.85

应付债券 933,646.63 25.32

合计 3,687,078.80 100.00

表6-42 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合计 占比

质押借款 - 55,718.75 - 55,718.75 1.52

抵押借款 - 1,195,267.23 - 1,195,267.23 32.60

保证借款 1,590.00 1,071,210.01 142,500.00 1,215,300.01 33.15

信用借款 16,000.00 205,000.00 979,000.00 1,200,000.00 32.73

合计 17,590.00 2,527,195.99 1,121,500.00 3,666,285.99 100.00

注:与报表科目差异:表中均为借款本金及债券票面金额,不含利息。

(一)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427.1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50.78亿元,尚余授信176.36亿元。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总额2,507,785.9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7,59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35,995.92万元,长期借款2,354,200.07万元,发行人贷款期限及担保结构如下:

表6-43发行人近一年银行贷款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590.00 0.7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5,995.92 5.42

长期借款 2,354,200.07 93.88

合计 2,507,785.99 100.00

表6-44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贷款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占比

质押借款 - 51,725.00 3,993.75 55,718.75 2.22

抵押借款 - 1,143,656.51 51,610.72 1,195,267.23 47.66

保证借款 1,590.00 959,098.56 75,111.45 1,035,800.01 41.30

信用借款 16,000.00 199,720.00 5,280.00 221,000.00 8.81

合计 17,590.00 2,354,200.07 135,995.92 2,507,785.99 100.00

公司选取截至2023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借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6-4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起息日 借款到期日 利率 担保条件 借款种类

本部 浦发银行 27,400.00 2023.03.30 2025.09.30 2.5%-5% 保证 流贷

招商银行 58,900.00 2023.08.07 2026.01.06 2.5%-5% 保证 流贷

工商银行 16,800.00 2022.09.09 2025.09.08 2.5%-5% 保证 流贷

江苏银行 26,300.00 2023.12.27 2026.12.26 2.5%-5% 信用 流贷

光大银行 29,700.00 2022.09.28 2025.04.20 2.5%-5% 保证 流贷

交通银行 63,750.00 2022.12.23 2025.12.22 2.5%-5% 信用 流贷

建设银行 21,000.00 2022.02.17 2025.02.16 2.5%-5% 保证 流贷

农业银行 25,900.00 2023.03.10 2026.03.09 2.5%-5% 保证 流贷

农业银行 18,000.00 2023.01.01 2025.12.20 2.5%-5% 保证 流贷

中国银行 35,050.60 2023.03.13 2026.03.12 2.5%-5% 保证 流贷

中国银行 10,615.00 2022.02.10 2025.02.09 2.5%-5% 保证 流贷

新深惠 中国银行 92,000.00 2022.12.12 2027.12.12 2.5%-5% 抵押 项目贷

招商银行 28,000.00 2023.01.10 2037.12.11 2.5%-5% 抵押 项目贷

交通银行 15,000.00 2022.12.16 2037.12.11 2.5%-5% 抵押 项目贷

新浒惠 中国银行 30,000.00 2022.11.24 2027.10.24 2.5%-5% 抵押 项目贷

招商银行 17,600.00 2023.09.19 2037.10.23 2.5%-5% 抵押 项目贷

建设银行 85,000.00 2022.10.24 2026.10.24 2.5%-5% 抵押 项目贷

新京捷 工商银行 29,000.00 2022.12.23 2027.12.20 2.5%-5% 抵押 项目贷

农业银行 11,500.00 2023.12.04 2027.12.20 2.5%-5% 抵押 项目贷

小镇公司 建设银行 16,500.00 2022.01.01 2036.12.31 2.5%-5% 保证 项目贷

农业银行 10,000.00 2022.01.01 2036.12.31 2.5%-5% 保证 项目贷

中国银行 10,000.00 2022.03.25 2036.12.31 2.5%-5% 保证 项目贷

新军捷 工商银行 50,000.00 2023.07.07 2028.06.20 2.5%-5% 抵押 项目贷

农业银行 33,000.00 2023.07.19 2028.06.20 2.5%-5% 抵押 项目贷

新恒 农业银行 26,900.00 2022.06.01 2027.05.31 2.5%-5% 抵押 项目贷

捷 建设银行 15,500.00 2023.03.17 2027.03.20 2.5%-5% 抵押 项目贷

净水公司 国开行 17,700.00 2017.10.31 2028.03.21 2.5%-5% 质押 项目贷

中信银行 15,200.00 2023.04.20 2026.04.20 2.5%-5% 保证 流贷

江苏银行 9,600.00 2022.02.25 2025.02.21 2.5%-5% 保证 流贷

交通银行 10,000.00 2022.09.30 2025.09.29 2.5%-5% 保证 流贷

江阴农商行 9,700.00 2023.03.15 2026.03.14 2.5%-5% 保证 流贷

滁州置地 建设银行 17,000.00 2022.04.01 2025.03.30 2.5%-5% 保证 项目贷

新禹溪 中国银行 14,736.00 2020.04.30 2025.04.29 2.5%-5% 保证 项目贷

旅游集团 工商银行 38,018.75 2020.05.07 2034.12.10 2.5%-5% 质押 项目贷

建设银行 48,886.00 2020.07.22 2035.07.20 2.5%-5% 抵押 项目贷

农业银行 49,886.00 2020.07.23 2035.03.05 2.5%-5% 抵押 项目贷

中国银行 69,364.00 2020.07.21 2035.07.20 2.5%-5% 抵押 项目贷

中信银行 10,000.00 2023.11.03 2026.09.23 2.5%-5% 保证 流贷

合计 - 1,113,506.35 - - - -

(二)非银机构借款情况

表6-4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非银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借款机构 借款金额 借款起息日 借款到期日 利率 担保条件 借款种类

旅游集团 华泰保债 37,000.00 2021.11.26 2028.11.26 2.5%-5% 保证 保险融资

合计 - 37,000.00 - - - -

(三)存续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6-47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行人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担保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7 2024/08/05 2024/11/26 113天 3 3 1.9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8 2024/08/06 2024/11/26 112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9 2024/08/07 2024/11/26 111天 3 3 1.9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10 2024/08/08 2024/11/26 110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A 2024-8-26 2027-08-26 3 10 10 2.2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B 2024-8-26 2029-08-26 5 4 4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2(并购) 2024-6-26 2029-06-26 3+2 3 3 2.17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1 2024-6-13 2029-06-13 3+2 8 8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01 2023-12-04 2028-12-04 3+2 17 17 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新01 2024-05-27 2029-05-27 3+2 8 8 2.3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5 2023-11-10 2028-11-10 3+2 5 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4 2023-10-20 2028-10-20 3+2 5 5 3.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3 2023-09-15 2028-09-15 3+2 6.6 6.6 3.32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2(可持续挂钩) 2023-08-22 2026-08-22 3 2 2 3.0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F1 2023-08-03 2028-08-03 3+2 3 3 3.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1 2023-03-29 2028-03-29 3+2 5 5 3.4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4 2022-11-03 2027-11-03 3+2 6 6 2.9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新F1 2022-09-28 2027-09-28 3+2 2 2 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3 2022-08-17 2025-08-17 3 5.5 5.5 2.8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2 2022-05-10 2025-05-10 3 8.5 8.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1 2022-04-18 2025-04-18 3 7 7 3.2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PPN001 2022-01-12 2025-01-12 3 10 10 3.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3苏高旅游MTN001 2023-4-26 2025-4-26 2+N 3 3 4.4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1苏新旅游PPN001 2021-10-28 2024-10-28 3 5 5 4.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2 2022-8-18 2027-8-18 3+2 1.2 1.2 3.1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1 2022-4-8 2027-4-8 3+2 0.8 0.8 3.7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苏园01 2021-10-28 2026-10-28 3+2 1 1 3.89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州环保MTN001 2024-3-25 2027-3-25 3+N 5 5 2.9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新环保MTN002 2024-6-27 2027-6-27 3+N 1 1 2.40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 - 144.60 144.60 - -

发行人有息债务不存在由政府性资金直接偿还、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融资、发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部门为担保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的情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母公司

表6-48发行人的控股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系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苏州苏高新集团 控股母公司 项目投资开发等 85.28亿元 43.79%

有限公司

(2)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

表6-49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4.9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0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4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设立

5 苏州高新地产(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 扬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6 苏州高新万科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7 苏州高新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8 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9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 设立

10 苏州新禹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11 苏州工业园区园承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5 设立

12 苏州锦云锋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13 苏州新禹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 设立

14 苏州高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60 设立

15 苏州高朗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60 设立

16 苏州高新新吴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0 设立

17 苏州高新光耀万坤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30 设立

18 苏州高新(滁州)置地有限公司 滁州 滁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19 苏州工业园区园嵘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0 设立

20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21 苏州新晟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5 设立

22 苏州新碧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9.94 设立

23 苏州新泓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24 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 无锡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25 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 无锡 服务业 26 设立

26 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25 设立

27 苏州新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28 常州新隽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房地产业 6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9 苏州新侨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41 设立

30 苏州新恒捷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80 设立

31 苏州新浒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97 设立

32 苏州新深惠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95 设立

33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70 设立

34 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房地产业 70 设立

35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36 苏州高新静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 设立

37 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38 苏州高新大乘低碳环保新材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 设立

39 苏州高新区新洁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0 苏州高新区白荡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1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7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 苏州港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44 设立

43 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44 苏州恒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45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6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7 苏州乐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8 苏州市苏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文化旅游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 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文化旅游业 70 设立

50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文化旅游业 80 设立

51 铜仁市万山区苏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铜仁 铜仁 服务业 100 设立

52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贸易业 42.17 设立

53 苏州市秀美山河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54 苏州新柏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51 设立

55 苏州高新(徐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56 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57 苏高新(徐州)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10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58 苏州高新(徐州)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59 徐州苏科置业有限公司 徐州 徐州 房地产业 51 设立

60 苏州高新福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融资租赁业 64.4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62 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60 4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3 苏州东菱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贸易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4 苏州世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5 苏州长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6 苏州东菱智能减振降噪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6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7 苏州市合力电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8 美国振动疲劳实验室有限公司 美国 美国 服务业 6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9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70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1 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2 苏州美德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3 苏州美德科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4 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苏州 投资管理业 100 设立

75 苏州高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服务业 100 设立

76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设立

77 苏州高新绿色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8 苏州高新朗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51 设立

79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环保业 60 非同一控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下企业合并

80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51.3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1 苏州高新区医疗器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2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83.3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3 苏州高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4 苏州狮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制造业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5 苏州枫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6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7 苏州高新医疗器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服务业 100 设立

(3)合营及联营公司

表6-50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融联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苏州明善汇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大正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苏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上海玖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

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鑫捷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其他关联方

表6-51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苏州太湖湿地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新港市政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苏高新华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高新智泰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高新产业招商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太湖金谷(苏州)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创新设计制造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1

苏州市天澜物业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苏州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注2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征先生从2022年7月起担任该公司董事。

注2:因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苏州高新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龙娟女士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8月4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故从2021年3月11日至2023年8月4日之间公司与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

公司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商品的行为。交易定价依据为市场定价,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从交易金额来看,关联交易的金额不大,在公司日常收付中占比极低,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租赁的行为。租赁交易定价依据为市场定价,结算方式为市场按季支付或按年支付。从交易金额来看,关联租赁的交易金额不大,在公司日常收付中占比极低,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担保或被关联方担保的行为。相关担保与被担保,目前暂不收取担保费。目前担保项下相关借款履约情况正常,无违约迹象。

公司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行为。资金拆借利率为市场利率。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52 2023年发行人向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苏州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水及电 0.61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1.66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污泥处置劳务 1,879.21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管理服务 23.96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88.99

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124.04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2,768.72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劳务 1,843.01

苏州太湖湿地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4.87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接受管理服务 103.69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接受物流服务 53.5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58.9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管理服务 91.38

上海玖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9,361.13

表6-5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 141.51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 75.47

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 209.12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能源服务 5.0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7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旅游服务 0.99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78.56

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 678.49

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11.55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11.44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30.58

2、关联租赁情况

表6-54 2023年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及车位 19.92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3.34

3、关联担保情况

表6-55 2023年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苏州工业园区大正置业有限公司 6,094.80 2021/8/17 2024/4/28 否

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7,500.00 注 注 是

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2022/9/16 永续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3/4/26 永续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89,000.00 2023/12/15 永续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62,125.00 2019/8/28 2031/8/28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10/28 2026/10/28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2022/4/8 2027/4/8 否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 2022/8/18 2027/8/18 否

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4,937.50 2021/8/26 2024/8/23 否

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578.13 2021/8/26 2024/8/23 否

注: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地产集团为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7,5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截至2023年6月末,该笔担保所对应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

4、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22年12月末,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应收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阳公司”)1,951,155,698.79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向万阳公司收取服务费1,500,000.00元(含税),从万阳公司收回285,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收万阳公司1,667,655,698.79元。

(2)2022年12月末,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旅游集团”)应收苏州苏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迪公司”)拆借资金及利息合计8,604,789.42元。2023年度,旅游集团拆借资金134,064元给苏迪公司,从苏迪公司收回10,392,396.97元(含计提的利息1,653,543.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旅游集团应收苏迪公司的款项已全部收回。

(3)2022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收苏州工业园区大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正公司”)319,548,972.73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免除应收大正公司的服务费7,350,000.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收大正公司312,198,972.73元。

(4)2022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收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新地产”)本金及利息62,325,169.85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拆借资金25,921,875.00元给上新地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收上新地产88,247,044.85元。(注: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因其联营企业发生亏损而导致其净资产为负数,地产集团因承担超额亏损冲减了对上新地产的借款9,800,000.00元,故账面地产集团应收上新地产的余额为78,447,044.85元。)

(5)2022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收苏州鑫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捷公司”)150,194,906.62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应收鑫捷公司利息3,306,066.15元(含税),从鑫捷公司收回278,6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付鑫捷公司125,099,027.23元。

(6)2022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收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旭公司”)145,654,495.73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应收金旭公司利息697,924.23元(含税),从金旭公司收到196,031,817.23元并计提应付金旭公司利息939,632.5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付金旭公司50,619,029.84元。

(7)2022年12月末,公司子公司苏州新常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常捷公司”)应付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146,081,422.20元。2023年度,新常捷从苏州上新拆入资金51,843,75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常捷公司应付苏州上新197,925,172.20元。

(8)2022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付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澜美科”)164,779,502.78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计提应收盛澜美科

管理费7,192,040.30元(含税)和应付盛澜美科利息3,965,322.67元(含税),从盛澜美科收到管理费6,000,000.00元,偿还借款159,000,000元及利息5,599,744.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付盛澜美科2,953,040.70元。

(9)2023年12月末,地产集团应付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辉”)6,421,600.00元。2023年度,地产集团应收合肥新辉服务费800,000.00元(含税),从合肥新辉收到款项778,4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付合肥新辉6,400,000.00元。

(10)2022年,地产集团拟与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文旅”)共同开发“苏地2022-WG-68号地块”,于2022年12月收到科新文旅支付的土拍保证金等款项合计273,098,949.60元。2023年,地产集团与科新文旅共同成立苏州新军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军捷”),地产集团持有新军捷70%股权,地产集团将上述款项转给新军捷由此形成新军捷对科新文旅的借款。2023年度,新军捷向科新文旅拆入资金289,731,073.50元,偿还借款857,100元,计提应付利息30,082,053.7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军捷应付科新文旅592,054,976.88元。

(11)2023年,地产集团拆借资金291,839,924.62元给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捷”),计提应收利息1,857,774.2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地产集团应收新晨捷293,697,698.85元。

(12)2023年,公司向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拆入资金1,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应付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800万元。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2)第006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出资24,271.25万元受让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90%股权,并且交易后将按照1.12元/注册资本份额的价格,向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3.30亿元,最终持股比例达到

51.3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完成30.90%股权的收购;2023年5月,公司对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3.30亿元。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金控”)共同对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创投”)实施同比例货币资金增资,其中,公司出资45,795.74万元,苏高新金控出资260,119.7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对苏高新创投增资91,591,480元;2023年1月,公司对苏高新创投增资91,591,480元;2023年2月公司对苏高新创投增资274,774,440元。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旅游集团15%股权,公开挂牌价格不低于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2)第0266号)确定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231749.94万元,1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4,762.49万元)。2023年2月15日,公司将所持有的旅游集团15%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给太湖金谷(苏州)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34,762.49万元。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56 2023年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10.05 987.54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基于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应收应付款项。应收应付事宜基于交易背景真实,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1)应收项目

表6-57 2023年末发行人关联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136.87 5.68

应收账款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28.70 28.62

应收账款 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113.07 0.20

应收账款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16.27 0.08

预付款项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151.42 -

预付款项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08 -

预付款项 上海玖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4,089.93 -

预付款项 苏州金狮大厦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39.86 -

其他应收款 苏州市天澜物业有限公司 753.47 37.67

其他应收款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50 0.03

其他应收款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56 1.63

其他应收款 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 166,770.07 166.77

其他应收款 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0.20

其他应收款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72.19 0.36

其他应收款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0.06 0.00

其他应收款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5 0.00

其他应收款 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 0.01

其他应收款 苏州工业园区大正置业有限公司 31,219.90 31.22

其他应收款 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844.70 7.84

其他应收款 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 29,369.77 29.37

其他应收款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0.10

其他应收款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7 0.00

合同资产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8.56 0.19

合同资产 苏州创新设计制造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1 0.01

(2)应付项目

表6-58 2023年末发行人关联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4.41

应付账款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97.47

应付账款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4.08

应付账款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5.45

应付账款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94.88

应付账款 苏州苏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17

应付账款 苏州新港市政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1.50

其他应付款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9.32

其他应付款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79.32

其他应付款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47.97

其他应付款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05

其他应付款 苏州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24.55

其他应付款 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34

其他应付款 苏州新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2.57

其他应付款 苏州明善汇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739.19

其他应付款 苏州新港市政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1.00

其他应付款 苏州高新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其他应付款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5.02

其他应付款 苏州上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9,792.52

其他应付款 苏州高新枫桥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800.00

其他应付款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64.93

其他应付款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640.00

其他应付款 苏州市盛澜美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295.30

其他应付款 苏州鑫捷置业有限公司 12,509.90

其他应付款 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5,065.45

其他应付款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6.80

其他应付款 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9,205.50

预收款项 苏州金旭置业有限公司 1.99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对外担保金额6,094.80万元。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对外借款抵押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114,284,004.61元;存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2,735,867,370.15元;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1,267,506,061.78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将其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收入收益权予以质押用于对外借款,质押期至2032年10月29日。于2023年12月31日,相应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201,920,676.20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水上世界乐园与温泉世界乐园的收费权予以质押用于对外借款,质押期至2034年12月10日。

(4)2021年6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与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隽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业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业璟”)与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锡国土(经)2021-24号地块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在标的项目已售部分销售面积达到总可销售面积的95%(含95%)以上,深圳市盛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锡业璟24.75%股权)有权要求苏州高新地产(无锡)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无锡业璟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业璟已售部分销售面积已达到可销售面积(不含车位)的99%。

(5)2022年11月,公司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常熟创赢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之出资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以其持有的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入股设立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市港航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成立,但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6)2023年6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供给水管理所签署了《苏州高新区污水管网及泵站产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约定:排水公司收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供给水管理所所持有的苏州高新区范围内已投入使用的长度655.46公里的市政污水管网资产和36座污水提升泵站资产,收购价格为98,798.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排水公司已支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供给水管理所2.47亿元。

2、或有事项

(1)2020年7月,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苏州高新(徐州)置地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152,846,856.7元及利息(以应付工程款152,846,856.7为计算基数,以2016年3月26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工程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并承担诉讼费用。上述案件一审已经判决,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2)2023年4月,博顿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其结算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2023年6月,博顿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公司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恒捷”)为被告,要求园恒捷在欠付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4,243,640.30元折价补偿款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案件诉讼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园恒捷名下443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597,970.63万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比例89.77%,具体明细如下:

表6-59 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原因

货币资金 65,176.77 4.08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

应收票据 836.04 0.05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20,192.07 1.26 银行借款质押

存货 1,273,586.74 79.70 银行借款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126,750.61 7.93 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11,428.40 6.97 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 1,597,970.63 100.00 -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任何商品期货、期权及各类金融衍生品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十、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无任何海外投资情况。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中期票据外,发行人还有46亿元中期票据注册计划。未来不排除发行人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可能性。

十二、预计亏损

无预计亏损。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427.1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50.78亿元,尚余授信176.36亿元。

表7-2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授信余额

1 工商银行 601,617.00 348,397.00 253,220.00

2 农业银行 506,692.00 302,082.00 204,610.00

3 中国银行 699,738.00 492,095.00 207,643.00

4 建设银行 692,377.00 360,702.00 331,675.00

5 交通银行 304,150.00 198,900.00 105,250.00

6 招商银行 328,000.00 191,000.00 137,000.00

7 光大银行 93,250.00 56,950.00 36,300.00

8 国家开发银行 168,825.00 128,825.00 40,000.00

9 宁波银行 92,600.00 29,350.00 63,250.00

10 民生银行 148,000.00 87,975.00 60,025.00

11 江苏银行 92,000.00 36,900.00 55,100.00

12 中信银行 92,800.00 51,800.00 41,000.00

13 浙商银行 89,000.00 - 89,000.00

14 苏州银行 79,550.00 37,550.00 42,000.00

15 浦发银行 54,160.00 51,060.00 3,100.00

16 渤海银行 39,000.00 - 39,000.00

17 上海银行 52,550.00 52,550.00 -

18 江阴农商行 28,800.00 27,800.00 1,000.00

19 华夏银行 9,800.00 9,800.00 -

20 广发银行 24,800.00 19,800.00 5,000.00

21 南京银行 18,640.00 - 18,640.00

22 苏州农商行 20,000.00 20,000.00 -

23 江西银行 5,000.00 4,250.00 750.00

24 恒丰银行 10,000.00 - 10,000.00

25 南洋商业银行 20,000.00 - 20,000.00

合计 4,271,349.00 2,507,786.00 1,763,563.00

二、违约记录

公司近三年借款能够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金额144.60亿元,存续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表7-3发行人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行人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担保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7 2024/08/05 2024/11/26 113天 3 3 1.9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8 2024/08/06 2024/11/26 112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9 2024/08/07 2024/11/26 111天 3 3 1.9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10 2024/08/08 2024/11/26 110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A 2024-8-26 2027-08-26 3 10 10 2.2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B 2024-8-26 2029-08-26 5 4 4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2(并购) 2024-6-26 2029-06-26 3+2 3 3 2.17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1 2024-6-13 2029-06-13 3+2 8 8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01 2023-12-04 2028-12-04 3+2 17 17 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新01 2024-05-27 2029-05-27 3+2 8 8 2.3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5 2023-11-10 2028-11-10 3+2 5 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4 2023-10-20 2028-10-20 3+2 5 5 3.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3 2023-09-15 2028-09-15 3+2 6.6 6.6 3.32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2(可 持续挂钩) 2023-08-22 2026-08-22 3 2 2 3.0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F1 2023-08-03 2028-08-03 3+2 3 3 3.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1 2023-03-29 2028-03-29 3+2 5 5 3.4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4 2022-11-03 2027-11-03 3+2 6 6 2.9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新F1 2022-09-28 2027-09-28 3+2 2 2 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3 2022-08-17 2025-08-17 3 5.5 5.5 2.8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2 2022-05-10 2025-05-10 3 8.5 8.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1 2022-04-18 2025-04-18 3 7 7 3.2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PPN001 2022-01-12 2025-01-12 3 10 10 3.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3苏高旅游MTN001 2023-4-26 2025-4-26 2+N 3 3 4.4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1苏新旅游PPN001 2021-10-28 2024-10-28 3 5 5 4.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2 2022-8-18 2027-8-18 3+2 1.2 1.2 3.1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1 2022-4-8 2027-4-8 3+2 0.8 0.8 3.7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苏园01 2021-10-28 2026-10-28 3+2 1 1 3.89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州环保MTN001 2024-3-25 2027-3-25 3+N 5 5 2.9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新环保MTN002 2024-6-27 2027-6-27 3+N 1 1 2.40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 - 144.60 144.60 - -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

表8-1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39,340.03 7.40 59,218.77 7.67 57,143.26 5.36 44,249.89 3.74

产业投资 7,942.41 1.49 15,293.98 1.98 18,618.23 1.75 15,755.32 1.33

产城综合开发 484,048.19 91.10 697,144.66 90.34 990,089.88 92.89 1,122,438.63 94.9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531,330.63 100.00 771,657.41 100.00 1,065,851.37 100.00 1,182,443.84 100.00

表8-2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28,803.19 6.62 32,935.75 4.90 33,982.86 3.77 27,443.44 2.80

产业投资 3,661.40 0.84 6,758.91 1.01 8,607.02 0.95 9,306.82 0.95

产城综合开发 402,395.08 92.53 631,983.61 94.09 859,336.96 95.28 945,017.91 96.2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434,859.67 100.00 671,678.27 100.00 901,926.84 100.00 981,768.17 100.00

表8-3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业园运营 10,536.85 10.92 26,283.02 26.29 23,160.40 14.13 16,806.45 8.37

产业投资 4,281.00 4.44 8,535.07 8.54 10,011.21 6.11 6,448.50 3.21

产城综合开发 81,653.11 84.64 65,161.05 65.17 130,752.92 79.76 177,420.72 88.41

合计 96,470.96 100.00 99,979.14 100.00 163,924.53 100.00 200,675.67 100.00

表8-4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产业园运营 26.78 44.38 40.53 37.98

产业投资 53.90 55.81 53.77 40.93

产城综合开发 16.87 9.35 13.21 15.81

合计 18.16 12.96 15.38 16.97

2024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531,330.6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006.20万元,同比增加了4%,变动基本不大。2024年1-6月,产业园运营收入39,340.0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7.40%;产业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42.4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1.49%;产城综合开发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84,048.1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1.10%。其中,近三年及2024年1-6月产城综合开发收入占比超过九成,为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主要由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的产业地产业务构成。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434,859.67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20,393.83万元,减幅为4%,变动不大。

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了主营业务毛利润96,470.96万元,综合毛利率18.16%,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发行人会计报表编制基础、重大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发行人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发行人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如下:

1、子公司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原持有苏州新晨捷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捷”)49%股权,2024年1月地产集团与苏州腾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聪置业”)签订《苏地2023-WG-63号地块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最终持有新晨捷公司比例为:地产集团90%、腾聪置业10%。双方按最终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新晨捷公司董事会5人,由地产集团委派3人,故地产集团在新晨捷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地产集团能够控制新晨捷公司,故将新晨捷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子公司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产业集团”)原持有江苏苏州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创新”)40%股权,2024年1月,医疗创新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东南大学苏州器械研究院、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科塞尔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资本金金额减为0元,并退出股东会。至此医疗产业集团持有医疗创新100%股权,故将医疗创新纳入合并范围。

表8-5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7,988.01 612,623.56 417,194.64 639,91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36.83 3,839.16 11,693.26 39,458.66

应收票据 528.70 1,143.80 1,377.95 548.55

应收账款 91,036.12 89,634.45 64,049.90 79,472.92

应收款项融资 446.91 658.83 203.13 1,014.52

预付款项 15,407.86 171,408.22 188,591.92 335,452.16

其他应收款 750,161.44 770,151.43 766,097.28 818,635.55

其中:应收股利 8,051.31 - - 1,398.76

应收利息 - - - -

存货 3,194,518.45 3,037,710.29 2,954,098.21 2,588,411.38

合同资产 4,906.35 4,358.80 4,680.62 3,946.46

持有待售资产 - - 21,474.1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79,436.15 68,498.29 132,844.11 115,536.80

其他流动资产 143,769.94 158,441.48 151,194.18 145,437.85

流动资产合计 4,912,036.74 4,918,468.32 4,713,499.30 4,767,833.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28,001.77 169,493.42 117,376.64 83,032.29

长期股权投资 434,266.32 421,340.26 352,615.99 294,414.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9,873.77 81,721.41 84,452.34 100,774.8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9,883.70 72,222.88 36,568.62 7,705.88

投资性房地产 465,244.22 298,322.39 295,944.78 133,520.49

固定资产 523,780.26 531,146.13 470,683.78 390,787.38

在建工程 298,641.33 403,233.62 191,182.13 128,303.89

使用权资产 7,300.93 7,848.39 8,932.39 11,771.51

无形资产 163,889.68 168,986.95 155,334.29 103,415.18

商誉 9,414.41 9,414.41 9,424.10 25,219.61

长期待摊费用 8,559.82 8,388.33 10,567.94 11,86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408.43 43,503.35 43,274.95 54,253.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114.98 27,653.95 1,052.87 43,828.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82,379.62 2,243,275.49 1,777,410.82 1,388,888.34

资产总计 7,294,416.37 7,161,743.80 6,490,910.12 6,156,722.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3.15 17,606.15 - 3,905.67

应付票据 24,512.62 9,216.66 6,932.69 3,170.95

应付账款 423,153.76 476,806.77 441,018.09 422,089.64

预收款项 3,302.11 3,456.03 5,885.49 5,018.20

合同负债 204,463.81 466,001.90 697,340.60 970,061.84

应付职工薪酬 3,779.13 11,049.78 10,192.69 9,158.09

应交税费 14,003.38 22,176.92 20,963.96 82,199.32

其他应付款 600,218.84 603,168.10 568,711.65 553,686.60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3,189.93 81.44 81.44 473.56

持有待售负债 - - 5,382.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7,912.87 344,625.95 188,320.79 340,135.66

其他流动负债 19,309.85 42,488.62 63,060.52 85,070.98

流动负债合计 1,824,659.51 1,996,596.88 2,007,809.15 2,474,496.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53,059.00 2,391,200.07 1,903,755.82 1,601,964.36

应付债券 788,870.73 933,646.63 858,426.64 467,451.95

租赁负债 4,739.16 5,478.75 6,047.35 8,205.58

长期应付款 3,934.99 3,534.99 1,669.99 10,552.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7 20.33 65.59 18.83

预计负债 63.01 220.25 2,820.01 197.26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8,424.96 28,384.72 20,591.31 11,502.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860.26 22,427.87 19,892.91 24,960.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66 145.66 194.21 647.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02,107.35 3,385,059.27 2,813,463.83 2,125,500.12

负债合计 5,426,766.86 5,381,656.15 4,821,272.98 4,599,997.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其它权益工具 278,950.00 278,950.00 239,750.00 188,008.43

资本公积 165,057.91 165,057.91 158,967.84 163,523.93

其他综合收益 46,537.68 47,599.35 43,218.52 50,479.26

盈余公积 50,656.86 50,656.86 47,156.45 43,583.94

未分配利润 360,578.91 356,189.12 357,733.90 355,81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6,910.65 1,013,582.54 961,955.99 916,543.95

少数股东权益 850,738.86 766,505.11 707,681.14 640,181.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7,649.50 1,780,087.65 1,669,637.14 1,556,725.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94,416.37 7,161,743.80 6,490,910.12 6,156,722.25

表8-6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536,135.01 781,437.66 1,072,417.46 1,189,514.10

营业收入 536,135.01 781,437.66 1,072,417.46 1,189,514.10

营业总成本 512,655.24 817,634.46 1,045,302.91 1,100,925.70

营业成本 438,889.84 679,020.88 904,900.12 984,479.43

税金及附加 9,514.49 9,038.91 4,748.03 -2,342.38

销售费用 14,745.76 38,345.84 35,415.80 36,837.31

管理费用 15,182.03 38,628.89 42,083.21 34,318.12

研发费用 2,043.35 3,312.80 2,658.32 2,489.91

财务费用 32,279.77 49,287.16 55,497.43 45,143.31

加:其他收益 6,489.91 6,543.94 4,742.94 2,465.98

投资收益 21,299.39 49,130.33 27,269.62 58,345.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435.21 14,030.34 21,606.8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783.16 11,647.93 9,408.18 9,030.58

信用减值损失 112.66 -2,548.34 -5,931.52 -4,976.66

资产减值损失 -121.25 -8,209.43 -4,594.30 -85,578.95

资产处置收益 -84.14 4,922.16 12,568.71 623.61

营业利润 53,959.51 25,289.78 70,578.18 68,498.40

加:营业外收入 809.13 2,750.00 6,613.73 491.36

减:营业外支出 147.61 873.06 788.06 763.42

利润总额 54,621.04 27,166.71 76,403.84 68,226.34

减:所得税 14,572.74 9,341.95 25,507.41 20,304.84

净利润 40,048.30 17,824.76 50,896.43 47,921.50

减:少数股东损益 25,794.69 -2,382.35 19,922.88 7,375.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53.61 20,207.12 30,973.55 40,546.10

加:其他综合收益 - 4,374.73 -10,559.64 247.75

综合收益总额 38,986.63 22,199.49 40,336.79 48,169.2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794.69 -2,388.46 19,897.65 7,369.7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3,191.94 24,587.95 20,439.13 40,799.50

表8-7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3,429.23 605,591.61 810,392.46 1,309,127.22

收到税费返还 15,623.47 36,020.13 38,428.73 26,562.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968.88 64,930.17 318,238.03 2,301,787.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4,021.58 706,541.90 1,167,059.22 3,637,478.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0,582.74 662,352.53 1,102,371.82 1,353,874.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092.67 47,087.37 49,806.51 42,849.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701.44 46,122.50 127,825.66 128,630.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713.57 102,596.99 355,012.43 2,366,87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7,090.43 858,159.40 1,635,016.41 3,892,22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068.84 -151,617.50 -467,957.20 -254,747.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545.33 184,694.25 177,738.38 230,109.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96.36 12,288.90 20,462.24 27,452.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21.05 2,167.78 0.08 12,524.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49.55 7,595.65 14,866.8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23.09 94,558.72 271,728.04 99,487.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85.82 294,359.20 477,524.39 384,441.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986.29 300,883.25 148,938.48 99,263.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6,460.33 219,655.92 218,374.00 240,627.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6,000.00 17,848.6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32.36 32,289.59 199,804.04 78,32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078.98 552,828.75 573,116.51 436,05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793.16 -258,469.55 -95,592.12 -51,61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949.80 121,568.00 193,830.00 67,048.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98.00 3,880.00 67,048.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68,018.20 2,136,493.64 2,058,211.50 1,889,670.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96.00 110,877.19 304,617.67 331,767.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5,764.00 2,368,938.83 2,556,659.17 2,288,485.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0,215.68 1,403,020.33 1,812,469.94 1,313,032.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370.13 141,211.12 169,538.48 123,392.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84.85 605.65 3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23.77 182,851.48 349,620.66 288,56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2,209.58 1,727,082.93 2,331,629.09 1,724,98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554.42 641,855.90 225,030.08 563,497.6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2.67 -411.17 38.15 -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254.90 231,357.68 -338,481.09 257,111.7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7,446.79 316,089.11 654,570.20 337,093.9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8,191.88 547,446.79 316,089.11 594,205.68

(二)发行人母公司报表

表8-8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7,200.43 317,994.27 81,856.82 246,628.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645.00 29,15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预付款项 - 39.86 - -

其他应收款 2,081,358.44 1,886,156.94 1,932,353.05 1,370,343.64

存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9.73 0.45 0.71

流动资产合计 2,408,558.87 2,205,080.79 2,017,855.33 1,646,123.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17,704.15 1,001,093.51 854,482.38 765,777.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8,156.57 81,504.21 84,235.14 100,550.11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4,590.58 4,688.38 4,875.28 5,038.54

在建工程 - - - -

使用权资产 - - 1.03 3.64

无形资产 57.44 68.35 90.17 111.98

长期待摊费用 33.10 38.59 49.75 10.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4.99 3,326.13 3,352.32 2,119.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3,916.83 1,090,719.17 947,086.06 873,611.88

资产总计 3,512,475.71 3,295,799.96 2,964,941.39 2,519,734.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5014.21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13.03 113.03 113.03 206.83

应付职工薪酬 299.87 927.28 1,630.23 1,550.79

应交税费 19.37 144.02 69.61 34.47

其他应付款 966,266.43 903,257.86 838,790.08 726,612.9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3,785.31 94,487.79 63,660.67 235,122.58

流动负债合计 1,240,484.01 1,013,944.19 904,263.62 963,527.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5,344.74 625,356.80 634,429.00 494,285.00

应付债券 758,895.87 903,684.39 711,133.47 388,662.99

租赁负债 - - - 1.27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194.47 15,031.38 15,219.25 21,57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8,435.08 1,544,072.57 1,360,781.72 904,527.84

负债合计 2,768,919.09 2,558,016.76 2,265,045.34 1,868,055.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115,129.29

其它权益工具 278,950.00 278,950.00 239,750.00 188,008.43

资本公积 130,934.72 130,934.72 153,577.75 155,786.5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46,476.84 47,544.49 43,162.41 50,443.36

盈余公积 50,583.50 50,583.50 47,083.09 43,781.56

未分配利润 121,482.26 114,641.20 101,193.50 98,53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3,556.61 737,783.20 699,896.04 651,679.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12,475.71 3,295,799.96 2,964,941.39 2,519,734.91

表8-9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 - - -

营业收入 - - - -

营业总成本 - 84,247.58 82,021.05 59,196.27

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35.49 153.11 104.7 123.3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2,330.75 5,678.95 6,118.57 6,422.94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38,378.94 78,415.52 75,797.78 52,650.03

加:其他收益 6.32 19.66 22.72 12.16

投资收益 57,549.33 118,624.40 101,840.25 94,493.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800.73 23,650.94 23,521.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00 6,288.87 4,833.27

信用减值损失 -195.45 43.16 -564.92 -343.44

资产减值损失 - - - -841

资产处置收益 - -0.99 - 4.66

营业利润 16,615.02 34,303.65 25,565.87 38,963.37

加:营业外收入 41.01 - 3,186.11 4.2

减:营业外支出 - - 3.44 -

利润总额 16,656.03 34,303.65 28,748.54 38,967.57

减:所得税 -48.86 -700.37 -4,266.78 -237.31

净利润 16,704.90 35,004.02 33,015.32 39,204.88

持续经营净利润 16,704.90 35,004.02 33,015.32 39,204.88

加:其他综合收益 -1,067.65 4,382.08 -10,554.62 273.22

综合收益总额 15,637.24 39,386.10 22,460.70 39,478.10

表8-10 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889.7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4,407.54 2,254,967.07 4,110,839.54 8,280,32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5,297.27 2,254,967.07 4,110,839.54 8,280,322.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86.87 4,600.60 4,045.11 3,540.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43 1,052.58 109.8 4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3,232.23 2,221,264.54 4,093,711.84 8,403,370.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5,509.53 2,226,917.72 4,097,866.75 8,407,36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7.73 28,049.35 12,972.79 -127,03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545.85 56,081.58 73,658.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885.67 83,755.46 87,401.30 76,654.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1,000.00 680,452.00 419,627.51 1,094,868.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985.67 811,753.92 563,110.38 1,245,182.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81 28.09 133.7 5,210.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5,352.48 96,430.40 96,543.1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987.00 633,322.00 981,148.00 1,435,772.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994.81 808,702.57 1,077,712.10 1,537,526.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009.14 3,051.34 -514,601.71 -292,344.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000.00 189,9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3,493.20 1,268,603.64 1,315,264.00 1,101,840.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940.00 360,500.00 963,498.29 1,272,698.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5,433.20 1,718,103.64 2,468,712.29 2,374,538.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3,365.26 1,042,100.20 1,161,158.00 834,62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520.04 95,575.03 105,432.24 77,165.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119.64 375,295.28 865,354.03 1,028,875.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3,004.94 1,512,970.51 2,131,944.26 1,940,66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428.26 205,133.14 336,768.02 433,875.7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6.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06.85 236,233.83 -164,853.94 14,491.8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992.91 81,759.08 246,613.03 232,121.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7,199.76 317,992.91 81,759.08 246,613.03

表8-11发行人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 528.70 1,143.80 -53.78 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减少

预付款项 15,407.86 171,408.22 -91.01 主要是前期预付项目土地款转入存货

长期应收款 228,001.77 169,493.42 34.52 主要是融资租赁项目投放增多

投资性房地产 465,244.22 298,322.39 55.95 主要是在建项目完工结转

合同负债 204,463.81 466,001.90 -56.13 房地产项目结转,合同负债随之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 19,309.85 42,488.62 -54.55 主要是合同负债对应的增值税减少

在建工程 298,641.33 403,233.62 -25.94 主要是医疗产业园新建厂房项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短期借款 4,003.15 17,606.15 -77.26 主要是信用借款到期所致

应付债券 788,870.73 933,646.63 -91.55 主要是22苏州高技PPN001、22苏州高技MTN001、22苏州高技MTN002转入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

科目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税金及附加 9,514.49 4,375.61 117.44 主要是房地产项目计提土增税增加

营业利润 53,959.51 36,575.63 47.52 主要是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结转所致

利润总额 54,621.04 38,580.02 41.58 主要是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结转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068.84 -41,715.14 -338.85 主要是土地款支付增加,销售回笼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793.16 -62,377.54 -188.2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554.42 227,861.65 50.77 主要是融资规模扩大

三、发行人2024年1-6月资信状况变动情况

(一)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总额461.43亿元,已使用292.95亿元,未使用168.48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表8-1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授信余额

1 工商银行 659,613.00 509,469.25 150,143.75

2 农业银行 525,844.50 364,294.50 161,550.00

3 中国银行 826,208.26 550,762.86 275,445.40

4 建设银行 761,114.08 493,702.08 267,412.00

5 交通银行 257,882.82 183,882.82 74,000.00

6 招商银行 330,000.00 186,700.00 143,300.00

7 江苏银行 91,380.00 70,380.00 21,000.00

8 宁波银行 146,335.00 24,713.11 121,621.89

9 国开行 152,350.00 122,350.00 30,000.00

10 江阴银行 18,750.00 17,750.00 1,000.00

11 光大银行 89,500.00 34,300.00 55,200.00

12 民生银行 136,750.00 109,850.00 26,900.00

13 上海银行 54,050.00 54,050.00 -

14 苏州银行 100,700.00 26,200.00 74,500.00

15 渤海银行 14,000.00 2,408.21 11,591.79

16 浦发银行 51,912.00 47,612.00 4,300.00

17 南京银行 25,640.00 - 25,640.00

18 中信银行 96,450.00 77,050.00 19,400.00

19 浙商银行 114,000.00 - 114,000.00

20 兴业银行 62,800.00 - 62,800.00

21 广发银行 24,500.00 19,500.00 5,000.00

22 徐州农商行 30,000.00 10,000.00 20,000.00

23 苏州农商行 24,500.00 20,000.00 4,500.00

24 南洋商业银行 15,000.00 - 15,000.00

25 江西银行 5,000.00 4,500.00 500.00

合计 4,614,279.66 2,929,474.83 1,684,804.83

四、发行及偿付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直接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金额144.60亿元,存续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表8-13发行人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行人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担保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7 2024/08/05 2024/11/26 113天 3 3 1.9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8 2024/08/06 2024/11/26 112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09 2024/08/07 2024/11/26 111天 3 3 1.9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SCP010 2024/08/08 2024/11/26 110天 3 3 1.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A 2024-8-26 2027-08-26 3 10 10 2.2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3B 2024-8-26 2029-08-26 5 4 4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2(并购) 2024-6-26 2029-06-26 3+2 3 3 2.17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州高技MTN001 2024-6-13 2029-06-13 3+2 8 8 2.2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01 2023-12-04 2028-12-04 3+2 17 17 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苏新01 2024-05-27 2029-05-27 3+2 8 8 2.3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5 2023-11-10 2028-11-10 3+2 5 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4 2023-10-20 2028-10-20 3+2 5 5 3.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3 2023-09-15 2028-09-15 3+2 6.6 6.6 3.32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2(可持续挂钩) 2023-08-22 2026-08-22 3 2 2 3.08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新F1 2023-08-03 2028-08-03 3+2 3 3 3.3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苏州高技MTN001 2023-03-29 2028-03-29 3+2 5 5 3.44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4 2022-11-03 2027-11-03 3+2 6 6 2.9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新F1 2022-09-28 2027-09-28 3+2 2 2 3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3 2022-08-17 2025-08-17 3 5.5 5.5 2.8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2 2022-05-10 2025-05-10 3 8.5 8.5 3.25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MTN001 2022-04-18 2025-04-18 3 7 7 3.26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苏州高技PPN001 2022-01-12 2025-01-12 3 10 10 3.6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3苏高旅游MTN001 2023-4-26 2025-4-26 2+N 3 3 4.4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1苏新旅游PPN001 2021-10-28 2024-10-28 3 5 5 4.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2 2022-8-18 2027-8-18 3+2 1.2 1.2 3.1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苏园01 2022-4-8 2027-4-8 3+2 0.8 0.8 3.7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苏园01 2021-10-28 2026-10-28 3+2 1 1 3.89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州环保MTN001 2024-3-25 2027-3-25 3+N 5 5 2.95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4苏新环保MTN002 2024-6-27 2027-6-27 3+N 1 1 2.40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 - 144.60 144.60 - -

五、发行人截至2024年6月末重大或有事项情况

(一)受限资产情况

表8-14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9,796.13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528.70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19,219.19 银行借款质押

存货 1,053,729.41 银行借款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108,222.15 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07,450.82 银行借款抵押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不涉及对外担保。

六、其他事项

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触发“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重要事项。2024年1-6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3,068.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1,353.70万元,降幅338.85%,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增加,销售回笼同比减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体呈流出状态,半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骤降。发行人整体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不会对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直接领导下管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协办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的总经理、其他所投参股公司的委派人员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方面,计划财务部应配合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宋才俊

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苏州市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商务广场A座20楼

电话:0512-67379025

传真:0512-67379060

电子信箱:szgx600736@sndnt.com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至少2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要求。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人/□其他____/____)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崔绍林

联系方式:0574-87077609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箱:cuishaolin@nbcb.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wuyansheng@nbcb.cn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人:吴雁声;联系方式:0574-8187340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____/____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商务广场A座19楼

法定代表人:王平

联系人:王莉

电话:0512-67379047

传真:0512-6737906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喆

电话:021-23262607

传真:021-63586853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吴雁声

联系电话:0574-81873403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汤敏

联系人:原浩

联系电话:0512-69330269

传真:0512-69330269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杨志国

联系人:蒋承毅

联系电话:021-23280746

传真:021-23280749

四、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63326661

五、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四)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商务广场A座19楼

法定代表人:王平

联系人:王莉

电话:0512-67379047

传真:0512-67379060

(二)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吴雁声

联系电话:0574-81873403

传真:0574-83056148

三、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