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总额度: 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5亿元

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募集说明书,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中期票据,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4

第一章 释义...................................................................................................................9

第二章 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12

二、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相关的投资风险........................................................12

第三章 发行条款.....................................................................................................19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19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0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运用.............................................................................................23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23

二、发行人承诺........................................................................................................23

三、偿债保障措施....................................................................................................23

第五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2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29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1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3

六、发行人公司结构................................................................................................35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46

八、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51

九、在建工程............................................................................................................68

十、拟建工程............................................................................................................68

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68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情况....................................70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9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79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84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合并口径)........................................................................92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05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08

六、公司或有事项..................................................................................................114

七、发行人资产抵、质押和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116

八、海外投资、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交易、结构性理财产品、资产重组、

收购等重大事项情况..................................................................................................116

九、发行人需披露的重大事项..............................................................................116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18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118

二、公司债务违约记录..........................................................................................119

三、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119

四、其他情况..........................................................................................................120

第八章 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基本情况.................................................................121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121

二、 发行人经营情况............................................................................................122

三、 发行人资信情况............................................................................................123

四、 发行人其他重大事项....................................................................................124

五、 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124

第九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3

第十章 税项...............................................................................................................13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135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139

第十三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147

第十四章 主动债务管理...........................................................................................148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2

第十六章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156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158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行业风险

近年来随着白酒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白酒制造业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企业的规模也逐年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白酒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共有1,200余户,即使从规模以上企业情况看,白酒行业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的状况也非常明显,从品质的稳定性、产品的多样性到营销效能等角度分析,发行人的白酒板块面临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2、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白酒行业、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企业营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和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下,发行人所在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若经济周期下行导致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发展速度及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或波动的风险。

3、财务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负债规模呈波动下降态势,但负债水平相对较高,并主要依赖银行贷款。2021-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15.99亿元、131.70亿元及85.65亿元,资产负债率逐年为59.82%、65.02%和55.74%。如果经济出现下行局面,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将产生一定的偿债风险。

(二)情形提示

经排查,发行人近一年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1、发行人发生重要人事变动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发行人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康涛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任职生效后,康涛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长李颖林将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康涛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相关工作的开展和生产经营。李秋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秋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然担任发行人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以上事项已分别于2024年05月02日公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的公告》和2024年07月23日公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中披露。

2、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受让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城固县顺鑫鹏程种猪选育场51万元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份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城固县顺鑫鹏程种猪选育场51万元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份额)。2023年,公司完成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公开挂牌暨汉中鹏程注销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控股孙公司公开挂牌结果暨汉中鹏程注销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子公司汉中鹏程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2023年,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实施房地产业务剥离相关工作。公司已完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顺鑫佳宇100%的股权工作,本项目受让方为北京顺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25,880.14万元,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2023年12月7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集中精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产生股权处置损益-2.97亿元(不含交易产生的税、费)。本次交易完成后,顺鑫农业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权,顺鑫佳宇不再纳入顺鑫农业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年内顺鑫佳宇出售给顺鑫农业两栋楼宇资产产生的收益,不再进行合并抵消,预计影响顺鑫农业本年度报告期损益5.75亿元。上述两项合计影响顺鑫农业本年度报告期损益2.78亿元。本次出售转让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潜在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信息预披露暨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信息正式披露暨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重大财务不利变化

2023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0.92%。主要系2023年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猪周期下行的影响,公司白酒业务、猪肉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发行人被申请破产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顺鑫农业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托管人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 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集中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 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团协议之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发行人律师 指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最近三年 指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

最近三年末 指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

顺鑫控股 指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

牛栏山酒厂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为本公司的分公司

鹏程食品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

创新食品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创新食品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

小店种猪场 指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店畜禽良种场,为本公司的分公司

顺鑫佳宇 指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鹏程商贸 指北京顺鑫鹏程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宁城老窖 指内蒙古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原名为赤峰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汉中鹏程 指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达州鹏程 指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腾飞纸制品 指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农业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顺义区国资委 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顺义国资公司 指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ISO22000 指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HACCP认证 指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方法,是现代世界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其作用是防止食品生产过程(包括制造、储运和销售)中食品有害物质的产生。HACCP不是依赖对最终产品的检测来确保食品的安全,而是将食品安全建立在对加工过程的控制上,以防止食品产品中的可知危害或将其减少到一个可接受的程度。

种猪 指专门用于给母猪配种的公猪

清香型白酒 指清香型白酒特点的标准是:清香纯正,醇甜柔和,自然谐调,余味爽净。清香纯正就是主体香乙酸乙酯与乳酸乙酯搭配谐调,琥珀酸的含量也很高,无杂味,亦可称酯香匀称,干净利落。清香型白酒可以概括为:清、正、甜、净、长五个字,清字当头,净字到底。

白兰地 指白兰地是英文Brandy的译音,它是以水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成的酒。通常所称的白兰地专指以葡萄为原料,通过发酵再蒸馏制成的酒。

1 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7日完成股权转让,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份。

2 已于2023年注销

威士忌 指威士忌(Whisky,Whiskey)是一种以大麦、黑麦、燕麦、小麦、玉米等谷物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后放入橡木桶中陈酿、勾兑而成的一种酒精饮料,属于蒸馏酒类。

朗姆酒 指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也称为兰姆酒、蓝姆酒或朗姆酒。原产地在古巴,口感甜润、芬芳馥郁。

伏特加 指伏特加(俄文:Водка)是一种经蒸馏处理的酒精饮料。它是由水和经蒸馏净化的乙醇所合成的透明液体,一般更会经多重蒸馏从而达到更纯更美味的效果,市面上品质较好的伏特加一般是经过三重蒸馏的。在蒸馏过程中除水和乙醇外亦会加入马铃薯、菜糖浆及黑麦或小麦,如果是制作有味道的伏特加更会加入适量的调味料。伏特加酒的酒精含量通常由35%到50%不等,传统由俄罗斯,立陶宛和波兰所出产的伏特加酒精含量是以40%为标准。

金酒 指金酒,又名叫杜松子酒,最先由荷兰生产,在英国大量生产后闻名于世,是世界第一大类的烈酒。金酒按口味风格又可分为辣味金酒、老汤姆金酒和果味金酒。

酒基 指酒基又称基础酒,作为勾兑用的主要部分的酒,或在生产液态法白酒时,使用的食用酒精。

哺乳仔猪 指从出生到断奶,一般为30日龄左右,体重达到8公斤左右

仔培猪 指断奶到70日龄左右,体重达到22公斤左右的仔猪

育肥猪 指70-130日龄,体重达到90公斤

淘汰猪 指达到预计可使用年限或已不能在继续进行配种生产的种猪

商品仔猪 指进行销售的仔培猪

第二章 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负债较高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负债规模呈波动下降态势,但负债水平相对较高,并主要依赖银行贷款。2021-2023年度,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15.99亿元、131.70亿元及85.65亿元,资产负债率逐年为59.82%、65.02%及55.74%。如果经济出现下行局面,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将产生一定的偿债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日常经营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2023年以前存货中房地产业务占比最大,2023年发行人实现房地产业务剥离。发行人2021-2023年度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55.09亿元、57.60亿元及21.9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8.41%、28.44%及14.28%,占比较高。当存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尤其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发行人将面临相应损失,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和利润水平。若市场经济持续不景气,产品需求低迷时,发行人由于较高的存货占比将导致其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3、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覆盖程度较低风险

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2021-2023年度,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42.16亿元、151.84亿元及101.07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73.31%、74.96%及65.77%,流动比率逐年为1.57、1.47、1.39,流动比率不高表明发行人资金流动性一般,如果发行人的经营出现较大问题,对发行人短期债务的偿付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2021-2023年度应收账款分别为0.29亿元、0.22亿元及0.38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5%、0.11%及0.25%。如果一旦白酒、猪肉等快速消费品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将面临较大挑战,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率将受到一定影响,可能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风险

2021-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49亿元、14.50亿元及-7.38亿元,波动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所引起,受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波动较大,如果市场经济环境出现较大的波动,有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6、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发行人2021-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余额逐年为77.92亿元、70.85亿元及68.02亿元,变动主要是由于企业未分配利润减少所致。未来,如果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其所有者权益金额及结构将面临变动的风险。

7、关联交易风险

近三年又一期,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并制定了严格的关联交易制度,但由于发行人关联公司较多,随着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的发展,发行人可能存在由于关联方较多而导致的关联交易风险。

8、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2021-2023年度有息负债分别为68.96亿元、67.34亿元及48.63亿元,

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在本期发行期间,如果发行人有息债务不断增长,将可能影响公司债务的偿还。

9、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1-2023年度,发行人资本公积均为26.27亿元,其中资本的溢价25.85亿元,其他资本公积0.42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33.71%、37.08%及38.63%。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5.74亿元、28.57亿元及25.62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5.86%、40.33%及37.67%。发行人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数量较大,且占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若股东在将来进行金额较大的利润分配,将导致降低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规模,影响发行人风险抵御能力。

10、白酒业务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的牛栏山酒厂酒类产品2021-2023年度低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81%、72.31%、36.31%,中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64.65%、77.82%、70.03%,高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48.41%、41.07%、55.72%,对于发行人的宁城老窖酒类产品2021年度-2023年度低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21.34%、19.31%、13.96%,中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10.40%、12.85%、12.14%,高档酒的产能利用率为6.40%、8.49%、20.40%,2023年度白酒业务产能利用率呈下降趋势。如果发行人白酒业务产能利用率持续下滑,会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状况。

(二)经营风险

1、行业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白酒行业、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企业营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和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下,发行人所在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若经济周期下行导致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发展速度及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或波动的风险。

2、大规模疫病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行业易受牲畜疫病的影响,一旦出现其他有关猪养殖及屠宰的大规模疫情爆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疫情发生将可能使发行人种猪产量下降及肉制品加工原材料不足,疫情将直接或间接地对消费者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利润贡献在白酒板块,主要收入贡献在白酒及猪肉板块,近年来白酒行业在经历了1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目前已经到了调整期,政府对于三公消费的限制及反腐力度的增强影响高端白酒的销售,也对发行人中端酒的销售带来不确定性,同时,如果未来猪肉价格持续波动,有可能使得发行人在猪肉制品板块的收入持续波动,有可能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价格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白酒价格的不断上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白酒制造业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企业的规模也逐年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白酒行业平均规模以上企业共有1,200余户,即使从平均规模以上企业情况看,白酒行业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的状况也非常明显,从品质的稳定性、产品的多样性到营销效能等角度分析,发行人的白酒板块面临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5、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国内爆发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牛肉膏事件、药品速成鸡事件、食品添加剂事件、白酒塑化剂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随着国家2009年修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2011年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不断对食品安全及食品来源的立法进行完善,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反映出国家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以往我国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也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对市场上食品的信任危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危机,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多年以来累积所建立的品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消费信心将受到严重的打击,以致将直接影响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发行人作为国内知名的白酒生产和肉制品企业,虽然一直将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作为核心管理理念之一,在白酒原料采购、白酒生产、种猪繁育、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发行人一旦出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不到位,就可能爆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

6、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白酒板块的主要原材料是包装材料和酒基及粮食,猪肉板块的主要原材料是饲料。如果未来,饲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受市场环境和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原材料成本控制难度将加大,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成本将增加,从而影响其经营利润。

7、股东决策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地方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对发行人正常的经营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我国为农产品消费大国,发行人作为猪肉和白酒行业的生产企业,面临突发动物疫情、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可能。因关系民生,突发事件影响较大,若危机公关处理不到位,突发事件将直接导致企业停产、产品回收等情况发生,发行人面临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9、产品供求波动风险

我国猪肉供求受到消费淡旺季、养殖饲料价格以及疫病等避险情绪影响,进而影响猪肉价格,因此供求的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猪肉系列业务收入产生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风险

公司未出现类似瘦肉精的事件,主要是公司有严格的生猪检验措施,公司对于生猪的检测为抽检10.00%,远远高于同类企业的检测标准,保证了公司肉类产品的质量。公司自2004年9月创建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机制以来,每年都会通过以查促管得方式对所属涉及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展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此项制度坚持实施十余年来,对切实增强公司全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食品生产环节较多,对安全和质量的要求较高,尽管国家有严格的行业监管和相关规定,公司也有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安全监控,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对公司而言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风险。

3、专业人才流失导致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的开拓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核心管理及专业人才在经营管理上发挥才能,如果公司无法吸引或留任上述人员,公司的业务管理与持续增长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设备众多、工艺流程复杂,在生产环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将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给发行人生产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行业属于“大农业”范畴,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白酒制造与销售等。发行人从事的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行业是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行业,但国家可能会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如调整税收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出台重大物价政策等。此外,未来政府对白酒行业所得税及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及变动均将对白酒消费市场与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如果发行人不能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对生产经营做出相应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1、农业板块政策风险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猪养殖的调控政策,包括猪肉储备、猪肉价格调控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国家出台畜牧产业政策的意图,主要是为了扶持其健康发展,充分调动规模养殖户的积极性,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转变,提高畜牧产品质量,促进畜牧养殖向规模化发展。尽管如此,发行人仍存在短期内因国家对生猪或家禽产品市场价格的政策调控而影响公司短期盈利的风险。

2、酒类行业政策风险

国家产业政策把白酒列入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对酒类企业项目立项和土地供给加以严格限制,酒类企业在争取各级技改扩能资金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融资评级、环境评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方面都被严格限制。

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端酒和礼品”。该项禁止性高端规定可能对高端酒的销售形成政策性抑制,直接导致了国内高端酒市场景气度的下滑。发行人存在酒类行业受限的政策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

债券名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MTN 号

注册总额度: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3年期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债券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对象: 本期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期支付。

公告日期 2024年【】月【】日

发行日: 2024年【】月【】日

分销期: 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

起息日: 2024年【】月【】日

缴款日: 2024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4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月【】日

兑付日: 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日: 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法: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利息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簿记建档安排: 由主承销商安排集中簿记建档

分销安排: 承销团成员在本期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中期票据按照协议价格向其他市场成员进行分销,所分销的中期票据应在上海清算所办理托管

登记托管安排: 上海清算所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记托管

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月【】日9:00至2024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发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月【】日17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4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点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5500722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1290000007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4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中期票据注册额度10亿元,所募资金计划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房地产投资、金融理财等投资活动,不用于违规过剩产能项目建设,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三、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本部债务形成原因主要为支持下属分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本部偿债资金来源依靠下属分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发行人偿还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整体保障措施

1、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稳定,2021-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分别148.69亿元、116.78亿元及105.93亿元,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受公司白酒业务消费场景减少及猪肉行业、市场需求影响销量下降影响,白酒和生猪养殖、肉食品加工产业持续承压,收入有所下降。但随着白酒业务处恢复阶段,白酒销量实现正增长。发行人经营情况整体相对稳定,对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偿还提供了保障。

2、发行人具备通畅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为A股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通畅。此外,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银行贷款均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拖欠利息和本金的情形,信用记录良好。畅通的融资渠道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兑付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股东支持力度较大

发行人股东为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下辖规模最大的地方国企,发行人在股东投资的企业中又是企业规模、企业实力最强的企业,因此发行人在资产注入、政策倾斜等方面有可获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的背景下,发行人作为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以及北京地区的食品龙头企业,有望在稳定经营、快速发展上获得政府的优先保障。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保证本息偿付。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经营相关业务。

(六)其他保障措施

如发行人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出现主营业务收入较大幅度下降等可能影响中期票据偿债能力的现象,发行人将采取暂缓重大投资计划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SHUNXIN AGRICULTURE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李颖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74,176.6989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74,176.6989万元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21日

工商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12032W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

邮政编码 101300

电话 8610-81492174

传真 8610-81499846

网址 http://www.000860.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于1998年9月21日由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已于2002年5月改制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成立时,股本为28,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32号和233号文批准,顺鑫农业于1998年9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00%;泰丰农业以其经评估后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31,390万元投入顺鑫农业,按66.90%的折股率折为国有法人股2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5.00%。

1998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具了财评字[1998]1号《对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A种上市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批复》,核准了泰丰农业拟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98年6月8日、1998年9月15日出具了(98)京会兴字第190号、(98)京会兴字第253号《验资报告》,对顺鑫农业的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全额到位。

1998年9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顺鑫农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200344),顺鑫农业正式设立。

1998年11月4日,顺鑫农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顺鑫农业”,股票代码“000860”。

(二)2000年配股

200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22号文核准,公司实施配股,共配售股份2,415万股,配股价格为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52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8.25万元。

2001年2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配股出具了(2001)京会兴字第7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2月20日顺鑫农业配股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此次配股完成后,顺鑫农业股本总额变更为30,415万股。

(三)2002年控股股东泰丰农业整体改制,变更为顺鑫集团

2002年5月,经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委员会顺经字[2002]第81号文和顺经字[2002]第82号文批准,原泰丰农业整体改制变更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2月14日,根据财政部财企[2003]69号文批准,将原泰丰农业持有的顺鑫农业21,31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顺鑫集团持有;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以豁免[2003]第6号文批准豁免了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将其持有顺鑫农业国有法人股划转给顺鑫集团持有的要约收购义务。2003年3月14日,泰丰农业持有的顺鑫农业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过户至顺鑫集团。顺鑫农业发起人股东由泰丰农业变更为顺鑫集团。

(四)2004年配股

2004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5号文核准,公司实施配股,共配售股份2,730万股,配股价格为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7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35.62万元。

2004年4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配股出具了(2004)京会兴验字第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4月20日,顺鑫农业此次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该次配股完成后,顺鑫农业股本总额变更为33,145万股。

(五)2005年送股

2005年6月,公司实施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顺鑫农业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4年末总股本33,14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0.5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774万股。

(六)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0月21日,顺鑫农业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3.5股股份。该方案实施后,顺鑫农业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原非流通股转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顺鑫农业控股股东顺鑫集团持有的股份由25,578万股减少为20,609.40万股。

该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顺鑫农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获送股19,110股,高管持股数量由54,600股增加到73,710股,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予以锁定。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顺鑫农业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本结构情况

股本结构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206,094,000 51.82

3、其他内资持股 73,710 0.02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73,710 0.02

4、外资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06,167,710 51.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91,572,290 48.16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91,572,290 48.16

三、股份合计 397,740,000 100.00

2005年11月3日,顺鑫集团根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买入顺鑫农业股票。2005年12月16日,顺鑫集团已增持顺鑫农业流通股2,000万股,占顺鑫农业总股本的5.028%,顺鑫集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增持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七)2007年非公开发行

200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51号文核准,公司向上海瑞熹联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166.62万元。

2007年9月1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2007)京会兴验字第1-6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9月14日,顺鑫农业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该次非公开发行后,顺鑫农业股份总数增至43,854万股。

(八)2014年非公开发行

2014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6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共计9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049,992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02,239,894.40元。

2014年5月2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5月29日,顺鑫农业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九)2019年权益分派

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股本3股。该方案已获2019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次权益分派后,顺鑫农业股份总数增至741,766,989股。

(十)2024年股东增资

2024年8月3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301,500股,本次增持后,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84,511,168股,占公司总股本38.3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末,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74,176.7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3: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股票类别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国有法人持股 0.00 0.00

其他内资持股 0.00 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4,176.70 100.00

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74,176.70 100.00

三、股份总数 74,176.70 100.00

截止2024年9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4: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8.36 284,511,1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4.93 36,578,5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4.37 32,414,1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6 7,869,825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0.96 7,1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2 6,830,9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1 6,006,399

李书通 境内自然人 0.69 5,147,3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2 3,834,922

王启帆 境内自然人 0.47 3,494,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50亿元。主要业务为白酒、种猪繁育和肉食品加工行业、工程施工、贸易等。

截至2021年末,顺鑫集团资产总额338.19亿元,负债总额251.86亿元,2021年末,顺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0.19亿元,净利润0.4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28亿元。

截至2022年末,顺鑫集团资产总额383.57亿元,负债总额309.12亿元,2022年末,顺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3.23亿元,净利润-9.7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3.40亿元。

截至2023年末,顺鑫集团资产总额358.01亿元,负债总额293.31亿元,2023年末,顺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5.03亿元,净利润-9.8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23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顺鑫集团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无被质押的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04〕21号),组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为区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区委决定,区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所有业务均实现了独立运作。

事项 是/否 情形

发行人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否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情形 否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领薪的情形 否 -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职能机构混同的情形 否 -

发行人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是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发行人是否独立开立了银行账户 是 发行人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否 -

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发行人货币资金是否存放于关联方的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开立的集团统筹账户、境外银行或其他机构的情况 否 -

发行人是否独立纳税 是 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混合纳税的情况。

发行人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资金管理协议(资金池模式) 否 -

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否 -

(一)人员方面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实行独立。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在控股股东处兼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和经理人选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二)资产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1998年公司成立时,顺鑫集团前身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评估后净资产按66.90%的折股率折为21,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注入的资产和业务独立完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98)京会兴字第253号《验资报告书》验证确认全部足额到位。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经营系统,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拥有;不存在控股股东顺鑫集团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机构方面

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健全,内部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无从属关系并能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工作的开展。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机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财务、技术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

(四)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银行独立账户并独自纳税,不受公司控股股东的干预。

(五)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系统,主要包括肉类加工、种猪生产设备、酿酒设备、饮料生产设备等;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用地向顺鑫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顺鑫集团已经以出让方式取得出租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该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拥有,公司目前主要拥有“顺鑫”、“鹏程”、“华灯”、“牛栏山”、“牵手”等多个商标以及非专利技术。公司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生产能力。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共计17家。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5:截至2023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达州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 达州 达州 3,500.00 畜禽屠宰、肉类加工、肉类副产品加工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城固县顺鑫鹏程种猪选育场 城固 城固 有限合伙企业 种猪繁育、畜牧养殖、饲料加工 - 51.00 投资设立

3 内蒙古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赤峰 赤峰 1,000.00 白酒制造、生产、销售 90.00 -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4 宁城鑫宁贸易有限公司 宁城 宁城 500.00 白酒、食用酒精销售 - 100.00 投资设立

5 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1,200.00 纸制品加工、制作 92.20 - 投资设立

6 海口顺鑫小店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海口 海口 500.00 种猪选育 90.00 - 投资设立

7 滦平县顺鹏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滦平 滦平 100.00 种猪繁育、畜牧养殖、饲料加工 100.00 - 投资设立

8 阳高县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阳高 阳高 50.00 种猪繁育、畜牧养殖、饲料加工 100.00 - 投资设立

9 肃宁县鹏程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肃宁 肃宁 500.00 种猪繁育、畜牧养殖、饲料加工 100.00 - 投资设立

10 兴隆县鑫鹏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兴隆 兴隆 500.00 种猪繁育、畜牧养殖、饲料加工 100.00 - 投资设立

11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3,000.00 良种繁育、畜牧养殖、种植、饲料加工 70.00 - 投资设立

12 北京顺鑫鹏程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10,500.00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 100.00 - 投资设立

13 汉中顺鑫生猪产业联盟服务有限公司 汉中 汉中 500.00 与农户合作养殖并提供配套服务,生猪养殖技术研发推广 - 100.00 投资设立

14 内蒙古顺鑫农业小店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 乌兰察布 10,000.00 畜牧养殖,良种繁育 100.00 - 投资设立

15 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张家口 张家口 2,000.00 畜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动物饲养 100.00 - 投资设立

16 北京顺鑫鹏程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40,000.00 畜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动物饲养 100.00 - 投资设立

17 北京顺双龙牧业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150.00 畜牧业;普通货运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其他说明:2018年1月29日公司成立内蒙古顺鑫农业小店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出资0.00元。

(二)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主要情况

1、2023年末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1)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营业务包括:制造纸制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合计6946.22万元,负债合计1287.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59.19万元。该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1517.33万元,净利润117.6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636.64万元。

(2)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营业务包括:良种繁育,畜牧养殖、农业种植,饲料加工。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合计16207.89万元,负债合计3028.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233.89万元。该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1178.80万元,净利润1030.41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1830.67万元。

2、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同类数据超过35%):无

3、上市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上市子公司:无。

4、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公司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同类数据超过35%):无

六、发行人公司结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6: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办文、办会、办事、督办、印章、保密机要、公司后勤管理、值班值守、信息化以及接收、处理、回复公司信访事项、接诉即办工单和网格化工作等工作。

2、战略投资部:主要负责战略管控、投资管理、行业分析与产业研究、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工作。

3、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招采管理、品牌建设与整合营销、工程基建管理等工作。

4、风险合规部:主要负责内部审计、法律业务、合规管理等工作。

5、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部室架构及三定管理、人力资源规划、配置与管控、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管理、人才建设与培训、评比表彰、人力信息化等工作。

6、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环保建设等工作。

7、股份财务部:主要负责股份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和税务处理等工作。

8、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股份公司董事会业务及内控建设等工作。

(三)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情况,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依照权限划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职能部门,各层之间的控制程序明确,有相应的问责机制。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监事会与内部审计部独立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进行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下设董事会工作办公室和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协助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2、内控架构

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和内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干涉。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职能,并独立处理相关问题。

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的模式,下属子公司在规章制度上统一遵循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要求,包括内部控制、稽核制度、财务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综合防疫制度等。

1、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

公司对分公司授权经营,对控股子公司监督经营,明确权限,强化职责;通过服务、协调、指导、监督,实现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有效沟通。公司总部各部门协同合作、各司其职,对下属分公司和子公司进行综合管理。公司每年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下达考核指标,对各单位的业务收入、利润以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提出目标,按季度对其进行考核,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各分、子公司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中,避免出现对分、子公司管理失控的情况。

2、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对关联人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人的回避制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公司遵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保证了信息的公开性。

3、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财务副职(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中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资金管理主要规范:公司的货币资金、对外投资资金、成本费用、应收应付、筹融资等方面的资金管理。

4、资金管理模式

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批程序,实行财务总监联签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调动、使用资金;坚持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原则;对违反资金管理的行为应予抵制,抵制无效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5、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出现临时短期紧急资金流动需求时,财务人员要立刻逐级上报给财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总经理及各级领导,公司管理层将针对具体的资金需求,调动各方资源,通过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非标融资及债券融资等方式,紧急调配资金,解决需求。

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审查程序、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7、对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信息披露都作了明确规定,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8、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9、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及《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对公司内部相关重大信息事项的申报程序、披露的时间、披露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0、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其职权包括:

(1)负责公司的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概预决算以及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及管理情况和资产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准确、合规合法进行审计监督;

(5)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公司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项目预决算、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7)对公司及控股、参股企业管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与评价;

(8)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经营风险进行评价;

(9)对公司重要经营岗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0)对公司对外担保程序的严谨性、严密性进行审计;

(11)对公司发生的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或严重损失浪费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12)对控股公司和分公司的项目投入资金、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审计;

(13)定期组织审计工作会议,并参加公司财务部组织的财务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项财务工作的最新进展;

(14)编制各项审计项目的计划,收集有关审计资料,编写各种审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15)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但内审并非专为检查舞弊而进行,即使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舞弊行为);

(16)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公司和分公司的审计;

(17)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1、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明确了现金、银行存款的核对和管理。

(1)其中现金管理包括:

1)现金由出纳人员专职负责。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的记账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现金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2)库存现金当日盘库如账款不符,除了设法查明原因外,应向领导如实报告情况,如果是单据丢失或记账产生了差错,应补办手续入账或更正错误;如果是工作失职造成的,则应根据领导的处理决定追究过失人的经济责任。

(2)银行存款管理包括:

1)企业应按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会计人员根据收支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余额,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2)要及时、认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不符及时与银行联系,尽快查对清楚。银行对账单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

3)会计人员对银行转账的无承付委托收款单据,应认真审查,发现疑异应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搞清问题的所在,以便及时更正。

12、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主要明确规定了投资方案的经济评价、投资的基本要求、投资的决策程序。规定:公司在对外投资时,按规范实行风险预测和收益预测制度,在综合分析可能产生的损失(风险)和可能获得的收益(收益额和收益率)以后,对投资时间、投资方式、投资期限作出决策。各种投资项目在经营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变现能力,对可能出现的亏损进行防范,必要时应尽早进行清盘,结束企业经营活动,减少损失。

13、会计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负责人为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负总责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主管会计主要责权包括:(1)协助各公司法人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发行人的各项规章制度;(2)协助各公司法人搞好资本运营,根据一法、两则、两制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法律条例和财政纪律实行会计监督,管好企业财产,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3)负责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事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正确设置、熟练运用账簿,及时、正确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4)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法规规定的财务开支标准、报账手续及账务处理。严格审核预、决算执行情况及账务处理程序,严把决算关,杜绝资金的流失。

14、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编有《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汇编》,涉及安全事故上报、安全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考核等规章制度。文件明确了安全事故范围,包括:(1)在生产工作中出现人员伤、亡及工作时间外非正常人员伤、亡的;(2)在厂内或出租房屋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3)企业内部发生失盗事故的;(4)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或丢失事故的;(5)发生人员伤、亡或车辆严重损坏、报废的交通安全事故。公司每年编制《顺鑫农业安全生产百分考核表》,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出租门店、厂房、场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规定了涉及制冷设备、制冷车间、防护用品、抢修工具、锅炉及压力容器、电气及机械设备、施工场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5、综合防疫制度

公司编有《猪场综合防疫制度》,从猪场综合防疫标准、兽医操作技术标准、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免疫管理、驱虫管理等方面对猪场综合防疫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规定:(1)猪场生产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开,严禁外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拒绝一切参观和视察活动。种猪场要设封闭的展示厅,通过玻璃窗参观选购种猪;(2)生产区人员允许每周外出一次,回来时必须洗澡更衣;(3)生活区和生产区每天消毒一次,猪舍隔天消毒一次,消毒前圈舍应干燥清洁;(4)根据免疫程序做好猪群的免疫接种,免疫密度百分之百;(5)为防止将疫病带入猪场,不得将畜产品带入场内,技术人员不准私自对外服务,职工不准私自从事养猪或屠宰等有关活动;(6)病死猪要及时运出场外进行焚烧或深埋处理,不得随意丢弃;(7)对猪只运输车辆必须进行严格的冲洗消毒,猪场人员不能进入外来车辆,对其所经过地方进行严格的消毒;(8)引进种猪须隔离饲养一个月,经检疫合格后可进入生产区;(9)猪场污水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其对猪场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6、环境保护制度

公司编有《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监测关键控制程序、环境保护检查关键控制程序、环保事故应急关键控制程序、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关键控制程序、排污费缴纳关键控制程序等方面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规定:在日常监测项目如出现超过标准排放废水废气危险固体废弃物;噪声超标放射源辐射超标;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致使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未按规定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事项,要及时上报。产业发展部负责编制环保检查方案和评价标准;组织现场检查,下发检查结果;各分、子公司负责检查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

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7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标准、流程、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8、重大风险预警理制度

为加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大风险的管理,建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对重大风险的处置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处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及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风险处理系统;

(2)拟定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处理重大风险工作;

(4)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其他事项

重大风险分级:重大风险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或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事件。

公司将重大风险划分为:

1)特别严重事件:公司全面爆发风险,涉及范围广泛,无法继续经营,导致公司财产、人员及投资者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重大影响;

2)严重事件:公司爆发大规模风险,涉及范围广泛,无法正常经营或受到重大影响,导致公司财产、人员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重大影响;

3)较重事件:公司发生重大突发风险,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导致公司财产、人员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

4)一般事件:公司发生突发风险,正常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财产、人员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

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公司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重大风险信息及时开展跟踪、分析、监测,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对重大风险做出反应,研究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完善应急手段和措施。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并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向公司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事件信息,并提供专业分析意见。重大风险尚未处置完毕的,公司不得擅自向外发布信息。重大风险处理完毕后,公司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公司的重大突发事件。批驳谣言,报告真相,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大风险发生后,公司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国家政府的有关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组织安排,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公司应对可能产生的连锁事件作出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事件涉及的公司部门应在上述突发事件发生30分钟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报告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再上报相关部门。事件涉及的公司部门应在上述突发事件发生的 3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报告后,及时向相关部门递交该书面报告。发生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第(四)类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及时整理书面资料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重大风险发生后,公司领导应立即取消出差、休假等,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返回工作岗位,按照职责立即开展工作,研究事件发生的原因、趋势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提出解决事件的建议,采取相应措施。重大风险结束后,公司及各部门应及时总结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应急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处置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开展工作,被召集的人员应服从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指挥。公司在重大风险处置过程中,应保证 24 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的畅通;同时做好交易、登记、结算、通讯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备份系统,并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安全、可用。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基本知识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及预防、预警、避险、避灾常识等宣传活动。

19、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为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管理有章可循编有《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总部各部室、股份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涉及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23项规章制度。

20、融资决策制度

发行人出现融资需求时,财务人员逐级上报给财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总经理及各级领导,公司管理层将针对具体的资金需求,调动各方资源,通过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非标融资及债券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图表5-7:截至2023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动(股) 期末持股数(股)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李颖林 男 52 董事长 现任 2018年05月0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李秋生 男 55 董事 现任 2018年05月0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李秋生 男 55 总经理 现任 2022年06月2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林金开 男 46 董事 现任 2019年12月0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林金开 男 46 副总经理 现任 2013年12月25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秦龙 男 53 董事 现任 2022年12月26 日 2025年12月25 日 0 0 0 0 0

秦龙 男 53 副总经理 现任 2019年12月0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魏金旺 男 52 董事 现任 2022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康涛 男 49 董事 现任 2019年12月0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康涛 男 49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22年06月2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康涛 男 49 总经理 现任 2024年7月22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徐猛 男 56 独立董事 现任 2021年05月19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徐浩然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2022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赵霆 男 49 监事 现任 2022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郭嘉 女 42 监事 现任 2022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宋克伟 男 58 副总经理 现任 2010年12月16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和法文 男 41 副总经理 现任 2022年06月2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董文彬 男 44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2022年06月24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杜连杰 女 41 监事会主席 现任 2023年11月28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宁宇 女 53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年11月28日 2025年12月25日 0 0 0 0 0

图表5-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杜连杰 监事会主席 被选举 2023年11月28日

宁宇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3年11月28日

贠振德 监事会主席 任免 2023年11月28日 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

鲁桂华 独立董事 离任 2023年11月28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李颖林,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最近五年曾任顺鑫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现任顺鑫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顺鑫农业董事长。

李秋生,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顺鑫农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顺鑫农业董事、总经理。

林金开,研究生学历,国际贸易专业,中级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顺鑫农业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顺鑫农业小店畜禽良种场经理,北京顺鑫鲲鹏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市顺义区肉类联合加工厂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顺鑫控股董事。

秦龙,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最近五年曾任顺鑫农业董事、经理助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北京顺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魏金旺,本科学历,发酵工程专业。最近五年曾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党委委员、副厂长,现任顺鑫农业董事、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副厂长,北京顺鑫腾飞纸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康涛,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最近五年曾任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副经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徐猛,研究生学历,国际经济法专业。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鑫农业独立董事。

徐浩然,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高级编辑,广东电视台主任记者,现任江苏省品牌学会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永沪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优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顺鑫农业独立董事。

宁宇,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专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2004年5月至今,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鑫农业独立董事。

2、监事:

杜连杰,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最近五年曾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工会主席,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顺鑫农业监事会主席。

赵霆,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生物专业。曾任顺鑫农业鹏程食品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顺鑫农业小店畜禽良种场饲料厂场长,顺鑫农业监事(职工监事)。

郭嘉,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二部副部长,现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二部部长,顺鑫农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宋克伟,本科学历,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高级营销师。曾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设备科副科长、灌装车间主任、副厂长、顺鑫农业董事,现任顺鑫农业副总经理、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厂长。

和法文,研究生学历,临床兽医学专业。最近五年历任顺鑫农业办公室主任、信息化管理部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北京顺鑫国际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顺鑫农业副总经理。

董文彬,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曾任顺鑫农业风险管理部经理,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鑫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顺鑫鑫悦面粉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顺鑫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鑫国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顺鑫农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影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图表5-9:2023年末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李颖林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否

林金开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董文彬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否

秦龙 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否

杜连杰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委组织部部长、总部工会主席 是

图表5-10:2023年末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徐浩然 江苏省品牌学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永沪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优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会长;副会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 是

徐猛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是

宁宇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教师;独立董事 是

(三)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在职员工4021人。

图表5-11:发行人员工结构情况

按学历划分

分类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72 1.79%

本科 701 17.43%

大专 728 18.10%

中专 435 10.82%

高中及以下 2085 51.85%

合计 4021 100.00%

按岗位性质划分

分类 人数 占比

财务人员 117 2.91%

技术人员 378 9.40%

生产人员 2563 63.74%

行政人员 791 19.67%

销售人员 163 4.05%

其他 9 0.22%

合计 4021 100.00%

八、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加工;肉类、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种畜产品、农作物种子、蔬菜种子繁育与销售;白酒、速冻食品、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制造与销售;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食用油、酒、饮料;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水产品、豆制品、蛋品加工与销售;米面制品、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糕点、面包、调味品制造与销售;货物专项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物运输;

一般经营项目: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种植与销售;畜禽养殖、淡水养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物流综合业务;销售粮食、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饲料、种苗、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粮食收购;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

(二)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公司现已形成了以白酒、猪肉为主的两大产业。白酒产业的主要产品以“牛栏山”和“宁诚”为代表,“牛栏山”目前拥有“经典二锅头”、“传统二锅头”、“百年牛栏山”、“珍品牛栏山”、“陈酿牛栏山”五大系列产品;“宁诚”现主要为绵香型宁城老窖白酒。公司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小店”牌种猪及商品猪、“鹏程”牌生鲜及熟食制品。

图表5-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57.86 79.07 68.23 64.41 81.09 69.44 102.25 68.77

猪肉系列 13.91 19.02 25.99 24.54 27.23 23.32 36.02 24.22

其他 1.40 1.91 11.71 11.05 8.46 7.24 10.42 7.01

合计 73.17 100.00 105.93 100.00 116.78 100.00 148.69 100.00

图表5-1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32.06 68.74 33.97 47.02 45.25 56.76 63.69 59.41

猪肉系列 13.40 28.73 27.58 38.18 26.80 33.62 34.50 32.18

其他 1.18 2.53 10.69 14.80 7.67 9.62 9.01 8.41

合计 46.64 100.00 72.24 100.00 79.72 100.00 107.20 100

图表5-1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构成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25.80 97.24 34.26 101.69 35.84 96.71 38.56 93.94

猪肉系列 0.51 1.94 -1.59 -4.72 0.43 1.16 1.52 3.66

其他 0.22 0.82 1.02 3.03 0.79 2.13 1.41 3.40

合计 26.53 100 33.69 100.00 37.06 100.00 41.49 100

图表5-1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构成

单位:%

猪肉系列 3.70 -6.12 1.58 4.22

其他 15.58 8.71 9.34 13.53

合计 36.26 31.80 31.73 27.90

从收入构成来看,发行人多元化业务布局持续发展,2023年受白酒销量下降、猪肉业务市场影响下降影响,白酒系列、猪肉系列销售收入下降。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29%至105.93亿元。具体来看,白酒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23亿元,同比上年减少15.86%,主要系公司白酒业务消费场景减少,销量下降,2023年内公司白酒收入有所下滑。公司猪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99亿元,同比上年减少4.55%,其中种畜业务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023年,受“猪周期”下行的影响,公司猪肉产业各环节持续承压。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纸业、食品加工和物业租赁等。发行人已于2023年完成房地产业务剥离事项。

从发行人的营业成本构成上看,发行人的白酒板块、猪肉板块比重较高,2023年的营业成本中,上述两大板块的占比分别为47.02%、38.18%。

从发行人的毛利润构成上看,发行人的白酒板块、猪肉板块几年来占比有所波动,但合计占比均在95%以上。2023年发行人的毛利润中,上述两大板块的占比分别为101.69%、-4.72%。

从毛利率来看,2023年,发行人毛利率为31.80%。具体看,白酒系列作为主要利润来源,2023年毛利率同比上升13.62个百分点至50.22%。2023年猪肉业务毛利为负,主要是受“猪周期”影响,猪肉价格波动幅度大所致。2023年其他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6.75%,为8.71%。发行人已于2023年完成房地产业务剥离事项。

(三)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白酒业务

(1)业务现状

发行人的白酒业务主要由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主要品牌有牛栏山及宁城老窖。

牛栏山酒厂是北京地区保持自主酿造规模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最早拥有“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的白酒企业;“宁诚”商标于2010年10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价值得到显著提升;在品牌形象,以独特的塞外文化为依托,推出“塞外之王、宁城老窖”的影视、平面宣传广告,启动了宁城老窖崭新的形象;市场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全蒙战略”,加大内蒙古市场的开发力度,通过市场模式化运作,不断提升产品覆盖率,大北方区域销售网络体系初具规模;新产品研发紧紧围绕酒质定位,突出自产大曲酒的独特风格,形成了“酒质绵甜、淡雅、净爽”的特点,为市场开发打下了坚实基础。

多年来,公司白酒“牛栏山”一直坚持民酒定位,坚持价值导向,秉承为民酿酒、酿好民酒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牛栏山“新名酒”品牌。2021年,“牛栏山”以613.22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第13届华樽杯中国酒类品牌价值200强榜单。2022年“牛栏山”品牌价值达到712.56亿元,荣登《2022胡润中国最具历史文化底蕴品牌榜》,已成为中国“民酒”典型代表。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发多个产品序列,覆盖中高端市场,不断提升品牌溢价能力,未来,牛栏山将继续占据差异化品类优势的先机,通过专业细分,营销切割,发挥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消费者认可度和满意度。2023年牛栏上酒厂紧密围绕“稳市场,强基础,促改革,谋发展”的总要求,开展了稳固市场基本盘,探索营销创新等系列工作。2023年,牛栏山酒厂荣登2023年度“世界蒸馏酒品牌榜”第71位,同时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获得AAA(全国级)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证书。

(2)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图表5-16:酒类产品2021-2023年生产情况表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牛栏山酒厂酒类产品

低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750,000 750,000 750,000

产能利用率(%) 81.00 72.31 36.31

中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50,000 50,000 50,000

产能利用率(%) 64.65 77.82 70.03

高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10,000 10,000 10,000

产能利用率(%) 48.41 41.07 55.72

宁城老窖酒类产品

低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4,500 4,500 4,500

产能利用率(%) 21.34 19.31 13.96

中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10000 10,000 10,000

产能利用率(%) 10.40 12.85 12.14

高档酒 生产能力(千升) 1,000 1,000 1,000

产能利用率(%) 6.40 8.49 20.4

注:白酒销售主要以销定产,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量,因此不同年度不同品种的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能利用率的变化,为正常波动。

图表5-17:酒类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同比变动情况表

主要产品 生产量(千升) 销售量(千升) 库存量(千升) 生产量同比变动(%) 销售量比同比变动(%) 库存量同比变动(%)

42度500ml牛栏山陈酿酒 153,501.38 246,394.31 15,310.81 -61.25% -18.29% -85.85%

42.3度 500ml牛栏山陈酿白酒(金标) 6,100.97 6,531.27 649.31 -47.52% -41.86% -39.86%

36度400ml百年牛栏山酒 1,586.39 1,189.28 509.64 21.19% -6.05% 352.89%

52度400ml百年牛栏山白酒 1,556.66 1,590.92 490.34 22.92% 80.13% -6.53%

52度500ml牛栏山陈酿白酒 21,941.73 17,383.49 4,558.48 88.80% 48.77% 1899266.67%

(3)生产工艺情况

发行人是北京白酒产业领导者地位,拥有国家认可的微生物实验室,并承担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白酒169计划”项目,现拥有两项发明专利,借助科研机构对提高酒品品质的微生物种群及其酶活进行跟踪研究;二锅头是北京的特色产品,具有较强的原产地优势。

发行人采用传统的“纯粮固态发酵”生产工艺,坚持以传统酿造技艺进行生产,由经验丰富的酿酒老技师手工操作,酿酒师根据季节、气候、原料及空气湿度、温度等具体条件对酿造过程进行把控。

发行人的牛栏山酒厂具有华北地区最大的P2级微生物实验室,配有国内行业先进的科研设备。公司依托北京白酒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优势,积极对外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大幅提高了企业科研实力。公司完成了对白酒中8种甜味剂方法的开发和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参与清香型白酒标准的修订工作;完成了与中科院合作的“大二茬酒醅微生物演替规律”、白酒水解规律研究、指纹图谱、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发酵过程中微生物代谢规律、不同工艺基酒储存变化规律等项目;掌握自制大曲主要优势菌株类别、数量的演替规律,总结出了代表性产品主要风格特点的理论依据。为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提供了强有力的科研技术支撑。

图表5-18:基本工艺流程图

(4)销售模式

发行人白酒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牛栏山酒厂在北京市场与平台商深度绑定,外阜市场主要采用区域大商模式开拓市场。区域大商负责区域的商超、餐饮和流通全渠道销售。

(5)定价与结算方式

原材料采购定价与结算方式:年初与基地农户洽商原材料价格,货款两清,向合作社或农户采购原材料占比超过30%;包装材料一般采取询价订购,货款定期支付的模式。

产品销售定价与结算方式:发行人采取先款后货的经销方式,经销商打款后发行人根据需求安排生产发货,经销商负责自己所辖区域的产品销售,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6)白酒的销售情况

发行人的销售主要以北京市场为核心,围绕构建亿元市场战略布局,在巩固北京市场的同时,通过加速对外埠重点市场的开发,同时辐射全国。使外埠市场经营业绩取得新突破。

图表5-19: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划分类型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成本(万元)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按销售模式

直销 1,922.65 914.29 52.45% 45.37% 15.33% 12.39%

经销 680,375.91 338,759.67 50.21% -15.96% -25.00% 6.00%

按产品类别

高档酒 97,808.21 24,276.06 75.18% 45.31% 98.17% -6.62%

中档酒 111,156.26 53,968.01 51.45% -18.05% -18.09% 0.03%

低档酒 473,334.09 261,429.90 44.77% -22.14% -30.16% 6.34%

发行人积极建设完善营销体系,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国多数地区的营销网络和相应的销售队伍。营销战略上,公司制定“一城(北京市)、二洲(长江、珠江三角洲)、三区(华北、东北、西北)”的销售格局,并通过实施“1(北京市)+4(天津、保定、呼市、沧州)+5(山东、河南、山西、内蒙、辽宁)”的亿元板块联动战略推动销售收入的增长。

2021年,发行人以产品结构升级为支点深度推进全国化营销。一是持续深耕三大战略发展区。通过产品结构升级、营销组织优化、终端建设优化、营销管理细化等举措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战略发展区。二是整体推进样板市场群建设。

按照年初部署,对甄选的特色市场进行重点培育和跟踪评估,以政策支持为手段,以结构调整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为基础,致力于打造差异化样板市场,并通过样板市场连点成片,形成区域辐射力,有效推动牛酒深度全国化市场营销进程。三是加大力度推进产品结构升级。2021年,公司在“珍牛”系列产品的基础上补充了“牛栏山一号”“金标陈酿”等特色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光瓶酒产品线。2021年5月底,公司隆重发布二锅头品类超高端产品代表“魁盛号樽玺”,该产品的发布,不仅促进了牛栏山品牌价值的提升,也带动二锅头品类的破局。

2022年,发行人聚焦重点市场和核心产品,致力于品牌升级和营销创新。一是保持重点市场稳定。重点市场通过厂商合力,及时有效地调整市场策略,强化了营销执行力。北京市场通过新建直控终端团队,营销体系得以持续优化;江苏市场近年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成果显著;东莞、呼和浩特、张家口、菏泽、保定等多个地市级市场,也通过大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为市场稳定和蓄势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金标陈酿市场推广符合预期。在金标陈酿的市场推广过程中,营销端积极响应、下沉一线,在江苏、广东、安徽、新疆等多省市场表现亮眼,全国化推广符合公司预期,2022年完成了金标陈酿单品既定销售目标。三是品牌升级有序进行。公司完成了牛栏山品牌“金标”、“国标”、“牛栏山1号”等产品全新广告片的制作,提升了视觉形象,在此基础上牛酒优化调整了广告投放策略,力求精准支持重点市场营销。四是营销创新持续发力。公司充分发挥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通过开展金标陈酿铺市营销,进行生动化终端展示、举办“牛栏山金标之夜”的主题品鉴等活动,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和管理,提高市场营销效率。

2023年,牛栏山酒厂紧密围绕“稳市场,强基础,促改革,谋发展”的总要求,稳固市场建设,探索营销创新,推进品牌升级,强化保障体系。

一是稳固市场推进有序。牛栏山酒厂紧抓重点市场建设,按照“一区一品,一品一策”的方针调整市场策略,稳固公司白酒市场。在北京市场,公司直控终端团队的建设初显成效,市场的价格管控和终端管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高端产品销售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形成牛栏山酒厂“大本营”市场的良好示范。在长三角市场,公司以“金标陈酿”市场拓展为抓手,通过扁平化市场渠道管理,深化市场终端的网络建设,2023年金标牛重点市场的目标终端铺货率继续上升,样板市场的打造走深走实。新疆市场则通过深耕餐饮渠道终端,借助多种传播形式营造“牛栏山”的市场氛围,2023年内形成了陈酿、金标和丝路情缘三大支柱产品体系,成为牛栏山酒厂在西北市场的示范样板。此外,公司关注省区联动产品,因地制宜开发区域市场特色产品,以寻求区域特色产品的升级新路径,2023年研发工匠牛、義信號等高端新品和牛栏山白标、新北京等基础产品,从产品维度来进一步提升“牛栏山”的市场广度和层次性。

二是营销创新破局发力。公司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和营销管理,充分发挥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市场营销效率,实现精准营销。从金标推向市场伊始,在营销的传播定位上就确立了以央视为引领,百城精准投放广告为媒介的传播思路,将“金标陈酿”的“纯粮陈酿更地道”宣传点高频输出,有针对性地投放产品广告,提高了传播效率。2023年,公司以推广“金标陈酿”为契机,联合高德、饿了么和优酷等新兴媒介,相继在北京、新疆、南京、深圳、泉州、福州和合肥举办“金标牛烟火气餐厅榜”活动,“1+6”场线下活动的举办,带来了强势的曝光度和热点话题,夯实了金标牛重投餐饮渠道的营销部署。同时,该活动顺应文旅经济和餐饮消费提振趋势,是“金标陈酿”在产品营销推广活动上的“精准营销”。2023年度,公司产品“牛栏山金标陈酿”荣获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评选“2022-2023年度全国优秀会员·市场畅销产品”奖。此外,其他平台的营销活动同步推进,公司赞助播出的《车窗外的美食》在北京卫视纪实频道已正式上线,该节目纪实科教的属性,加上北京卫视的加持,将“金标陈酿”的“北京特产”印象植入美食节目,加深了牛栏山酒厂的“京味文化”宣传。过去一年,公司在一系列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更为立体高效的营销传播矩阵,为后续营销活动的开展积累起市场势能和氛围。

三是品牌升级持续推进。近年来,公司更新了产品宣传形象,对“金标陈酿”的宣传也搬上了央视等各大媒体,在黄金时段高频输出牛栏山和其产品的视觉形象,2023年,牛栏山酒厂进一步优化平面广告,制作魁盛号文化宣传片,全面提升品牌视觉形象。公司还参与制作优质网剧,拓宽“牛栏山”的品牌传播渠道,提升“牛栏山”京味文化的品牌内涵。在优酷视频与腾讯视频联合播出的精品短剧集《你好,欢迎光临》,以高播放量跻身优酷总榜当代都市剧榜单,这是公司从消费者精神层面和文化认同层面出发,将“百年酒馆”的日常与“百年牛酒”相串联,展现了北京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品牌曝光度。2023年,牛栏山荣登《2023胡润中国最具历史文化底蕴品牌榜》,位列白酒品牌第十三名。2023年,公司还冠名“牛栏山杯”鸡尾酒赛事,作为专业组选手创意鸡尾酒指定用基酒的“金标陈酿”和“牛栏山一號”成为赛事中的“黄金搭档”。作为中国二锅头第一品牌,冠名鸡尾酒系列活动是牛栏山酒厂融合时尚与传统的创新之举,凭借着“鸡尾酒”这一细分领域,打开年轻消费群体对传统老字号的认知,在年轻消费群体中讲好新时代中国白酒故事,树立品牌年轻化的形象认知。

四是保障体系不断升级。产品品质是成就市场口碑的前提,公司通过强化科研创新,赋能公司产品品质。公司依托双院士工作站和北京白酒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优势,积极开展研发,大幅提高企业科研实力,2023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北京工商大学开展项目合作,从微生物学层面进一步研究牛栏山白酒风味的形成机制,并独立开展酒体储存与酿酒实验,为产品质量和特色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文化底蕴是企业品牌的灵魂,文旅融合保障公司品牌和品质的表达。2023年,北京牛栏山二锅头文化苑揭牌开馆,北京牛栏山二锅头酒文化博物馆通过北京市文物局备案后正式向公众开放,牛栏山酒厂充分发挥文化苑和酒文化博物馆的优势,坚定北京地域文化背书,促进核心人群深度体验,塑造更具共情性和时代感的品牌态度,讲好牛栏山的品牌故事。牛栏山酒厂还着力打造产区核心IP,完善了DIY定制酒业务,推出了多款IP文创产品,并与京味文化交融互鉴,推出与京剧元素融合的“工匠牛京韵”系列等产品,探索更具体验感和趣味性的营销新模式。“工匠牛京韵系列”典藏酒荣获天人合一·世界美酒文创产品最佳造型设计奖。牛栏山酒厂业已入选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牛栏山二锅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也已获批筹建,这些行动都将强化“牛栏山”的特色厂区文化建设。

近几年,公司保持稳定的销售区域结构,北京地区白酒销售收入占比基本稳定在30%-40%左右,外埠保持60%-70%左右的份额。公司对北京市场的经销商掌控力较强,餐饮市场的终端餐饮店已发展到4,000家左右;外埠市场则以省级经销商为主进行市场拓展。

图表5-20:公司2021-2023年白酒分类销售情况表

单位:千升、万元

品牌 品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 销售量 销售金额 产量 销售量 销售金额 产量 销售量 销售金额

牛栏山 低档 607,464 617,564 785,424 542,347 457,135 606,388 272350 326362 471492

中档 32,327 30,645 126,362 38,911 32,797 131,434 35015 33227 107032

高档 4,841 5,328 104,488 4,107 3,459 65,570 5572 5357 95570

小计 644,632 653,537 1,016,274 585,365 493,391 803,392 312937 364946 674094

宁城老窖 低档 960 814 1,175 869 948 1548 628 107 1012

中档 1,040 1,069 4,056 1285 1126 4206 1214 949 4124

高档 64 48 1,042 85 79 1740 204 536 2239

小计 2,064 1,931 6,273 2239 2153 7494 2046 1592 7375

合计 646,696 655,468 1,022,547 587,604 495,544 810,886 314983 366538 681469

(7)公司白酒生产的原材料采购

发行人酿酒所用粮食主要来自东北,东北三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近年来高粱、玉米等作物产量较高,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0%,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供应。公司白酒生产成本中以包装材料与酒基为主,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在90%左右,其中大部分酒基和部分包装材料由子公司生产,其余部分外购。

图表5-21:公司白酒近三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

单位:亿元、%

科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包材 24.43 46.07 9.76 39.67 7.30 45.20

酒基+粮食 25.34 47.78 14.5 58.94 8.56 53.00

其他 3.26 6.15 0.34 1.38 0.29 1.8

合计 53.03 100 24.6 100 16.15 100

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主要实行集中采购的方式。发行人通过集中采购及产地采购来降低采购端成本,并通过对原材料市场走势的判断来调节采购节奏,在价格水平较低时加大采购量,从而整体上降低采购成本。

2023年白酒业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总计130,875.24万元,占比5.82%。

(8)食品安全及质量把控

从1998年开始,公司就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不断致力于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及企业生产的环境质量,先后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量保证能力证书》、《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等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

食品生产是发行人的主业之一,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发行人一直注重产品质量,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关注行业动态,禁止任何危害产品质量的行为发生,公司为改善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体系对产品的安全进行全程控制,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涉及食品安全的舆情事件。

(9)未来规划

全面把握产品高端化和二线品牌崛起的发展机遇,以“牛栏山”和“宁城”两个品牌为核心,通过改造扩建、技术升级、强化品牌文化内涵、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集团白酒产业优化升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择机在省级重点亿元市场收购1-2家有规模,有品牌知名度,有发展潜力的白酒企业,培育以牛栏山酒厂、宁城老窖为主体的白酒产业集团。

牛栏山酒厂:全面贯彻“1231”策略,即:“一个落实、两个提高、三个力争、实现一个目标”,深度挖掘“一个最大、两个最早、六个唯一”的特有优势,将“牛栏山”打造成为代表北京的国际名片,争创世界品牌,打造中国二锅头第一品牌。

完善产品结构,低档白酒规模略有收缩,加大中档白酒产品开发力度,扩大销量规模,产品定位适度向两端延伸,高档白酒有步骤、有区域、有策略发展。优化市场布局,深入完善“一城、两洲、三区”的销售格局,精耕细作重点亿元市场,加速渗透全国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利用酒厂东扩机遇,以高端产品为依托,以体验式营销为手段,建立全程无忧的售后服务体系,将牛栏山酒厂建设成为集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科研实践、旅游观光、文化传播于一体的中国二锅头白酒产业园。

宁城老窖:以独特的塞外文化为依托,致力于绵香型白酒的研发与生产,以中高档产品为主导,以高档产品树品牌,全面启动内蒙古本土市场,通过渠道细化和市场带动,推动“全蒙战略”的深入实施,逐步建立健全中国大北方区销售网络体系。将宁城老窖打造成为中国绵香型白酒代表企业、中国北方区最具影响力的白酒品牌。

2、种猪繁育、猪肉业务

(1)业务现状

该板块的业务主要为种猪繁育及猪肉行业,猪肉行业主要包括生猪屠宰与肉食品加工。该板块运营主体主要由顺鑫农业下属小店畜禽良种场、鹏程食品分公司经营。

发行人下属的小店畜禽良种场是全国33家国家级种猪场之一、农业部命名的国家级重点种畜禽场、农业部联合育种首批育种场,公司是中国大白猪育种协作组组长单位、中国养猪行业百强企业,“小店”商标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公司种猪繁育、畜牧养殖业务的外购材料只有部分饲料及兽药、疫苗,饲料主要采购自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兽药主要采购自农科院畜牧研究所等。

生猪屠宰方面,鹏程食品分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从荷兰引进全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全部屠宰自产自购生猪,单位时间屠宰量国内最大,机械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并通过生猪养殖基地,对进入屠宰线的生猪进行质量控制。公司实行“种猪繁育—商品猪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完整产业链,不仅为食品安全提供坚强保障,而且发挥产业合力成为拉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积极发挥产业链优势,增强种猪销售业务、生鲜精加工业务、熟食制品业务的盈利能力,确保了肉食品产业的平稳发展。

2023年,公司猪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99亿元,同比上年减少4.55%,其中种畜业务收入为1.97亿元。

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23年全年我国生猪出栏72,662万头,同比增长3.8%,全年猪肉产量5794万吨,同比增长4.6%,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均延续增长态势,猪肉行业市场供应充足。整体来看,受消费升级、健康理念等因素影响,猪肉行业仍是供大于求的局面,行业产能去化仍具空间。在此背景下,生猪市场的产能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这将导致行业规模集中度继续提高,规模企业间竞争加剧,行业内公司以延伸产业链来寻求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发行人的猪肉产业拥有集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发行人在北京拥有单厂300万头的屠宰能力和单体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规模优势明显,在北京地区产销量处于领先地位。发行人凭借完整的产业链和科学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是北京菜篮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赛事活动的猪肉产品供应商,“鹏程”品牌获得北京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生鲜产品供应量位于北京市场领先地位。

(2)种猪繁育、猪肉行业的销售情况

种猪的销售主要通过直销模式,通过种猪育种和养殖专家学术推介,由消费者直接到养殖场购买。发行人猪肉销售模式以直销和经销为主,发行人围绕不同消费渠道构建了完整的市场网络体系,对机关团体、餐饮企业、星级酒店等采取直销模式,通过商超、社区市场、农贸市场等相关终端对消费者进行销售。发行人猪肉产品销售主要以北京市场为主,目前在北京市场的占有率达到40%左右,北京市场的猪肉销售收入占公司猪肉销售收入的80%以上,外埠市场主要集中在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区。

图表5-22:公司猪肉板块主要产品销售量、产销率情况表

单位:吨、%

产品名称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销售量 产销率 销售量 产销率 销售量 产销率

生肉 161,381.59 100.59 127,933.64 98.85 138,996.83 97.34

熟肉 7,336.24 97.03 6,406.89 102.26 7,173.7 95.71

合计 168,717.83 100.43 134,340.53 99.01 146,170.53 97.26

图表5-23:公司猪肉板块主要产品指标情况表

主要产品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祖代猪(套) 1,937 1130 551

父母代猪(套) 6,627 6,011 3,221

屠宰能力(万头/年) 400 400 300

实际屠宰量(万头) 140.82 114.34 135.61

采购均价(元/公斤) 20.14 18.82 15.87

生猪肉制品(万吨) 16.14 12.79 14.28

销售均价(元/公斤) 19.24 18.84 16.27

猪肉熟食(万吨) 0.73 0.64 0.75

猪肉熟食均价(元/公斤) 18.74 18.4 16.85

注:首批组建的用于传代的纯种猪群为原种猪,也叫曾祖代,第二代用于扩繁的猪群为祖代猪群,第三代则为父母代猪群。统计单位套的概念是指做好配种的一组猪。

(3)公司种猪繁育、猪肉行业的原材料品种采购

图表5-24:猪肉加工业采购原材料情况

主要原材料 采购来源

饲料 自产及外购(正大、天津大成)

父母代种猪苗 自产

兽药及疫苗 外购(农科院畜牧研究所、县畜牧兽医站)

发行人采用定价集中采购方式,和供应商有较稳定的供应关系,并且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在价格上可以得到更多的优惠,也可以降低采购成本。采用转账和现金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大宗采购采用转账结算方式,小宗采购例如由农民手中购进原材料采用现金结算方式。

利用产业链优势,应对行业风险。面对毛猪持续低价位的市场行情,发行人研判市场走势,增加屠宰量,利用仓储优势,抓紧时机增加了库存,调整了库存结构,待后续行业回暖,逐步释放库存,提升经营业绩;改变销售策略,改善经营业绩。通过改革销售策略,在毛猪价格大幅下跌的行情下,减少育肥猪销售,增加种猪销售,利用小店种猪的品牌优势,提升业绩。同时,利用北京的种猪销售优势带动外埠基地种猪销售,拓展种猪销售市场,并调整管理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进行积极应对;开发中温产品,拓展线上市场。发行人加大中温肉制品的研发力度,有效丰富了产品群,中温类产品研发将成为公司熟食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并将以受市场认可度更高的小克重休闲产品作为开发重点。月宫专供产品圆满结束,为月宫一号365实验研发的四款产品成功结束供应,在供应过程中获得了实验组的一致好评,并为后续的太空实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场拓展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销售渠道,巩固优势区域、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新兴市场、新上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继续推进与招联食品、盒马鲜生、京东等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多渠道推进产业发展。

(4)养殖模式

发行人采用自繁自养与基地农户养殖结合的养殖模式,其中以基地养殖模式为主,辅以小比例的自繁自养。

基地养殖由国外引进新品种进行养殖、繁殖,生产出的小猪由本场自己饲养并销售。在养殖规模上属于大规模养殖,每年出栏量较大。基地规模养猪户具有其他养殖模式养猪户所不具有的健全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疫病防疫程序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而且采用标准化的养殖方式,无论是饲料、疫苗的采购还是饲养环境和过程的控制都有严格的质量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猪肉的质量安全。

业务模式:养殖基地负责对农户提供仔猪,再由顺鑫小店公司向农户提供饲料、防疫监测等辅助服务,最终由农户进行育肥。上述养殖基地由鹏程食品直接向养殖户(个人)收购生猪,具体操作为养殖户(个人)直接送到鹏程食品检验车间,验收合格后以发票标注的价格和金额为准,由鹏程食品直接支付给养殖户(个人)。

(5)技术情况

在种猪育种上,发行人所属的小店畜禽良种场始建于1978年,是国内最早从事种猪选育和国外引进优良品种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和“国家级重点种畜禽场”。为提升种猪品质,发行人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种猪选育技术、饲养管理、营养等方面的开展研究攻关,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猪场的日常生产中,充分实现了由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有机转化。发行人还运用国内外先进的育种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对种猪进行科学选育,从各种性能数据管理、种猪评估到档案管理全部实行微机化,同时,在国内率先把分子遗传学基因技术用于种猪选育工作,使种猪的各项生产性能有了大幅提高。目前,小店畜禽良种场已成为我国种猪科研、培育的重要基地。

(6)食品安全及质量把控

肉食品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也是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重点,发行人一直对肉食品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监控,先后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认证等证书,并且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高质量的食品检查标准,全力保证食品的安全。

发行人充分发挥种猪繁育、畜牧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全产业链的优势,建立了可追溯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实现了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在生猪养殖方面,发行人在充分利用小店畜禽良种场种猪优势的基础上,对各生猪养殖单位均实行统一引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消毒、统一用药、统一收购,坚持标准化、程序化和系统化的管理,形成了一体化的货源生产体系,使生猪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在屠宰加工方面,发行人通过引进了国际先进的自动开胸、自动劈半、全自动喷码、自动喷淋清洗系统等新工艺新技术,有效保证了猪肉在屠宰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此外,发行人还运用了国际领先的同步检疫系统,利用先进的电子脉冲发生器控制胴体输送系统和内脏输送系统同步运行,保证检疫的精确性和检疫结果的可追溯性,进一步巩固了产品质量防线。

发行人严格控制养殖过程中的疫病情况,通过与农科院等多家科研机构紧密联系,对养殖过程中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净化易感猪群。对基地养殖农户大力推行无污染统一防疫消毒的饲养管理模式。公司每个养猪场都有自己完整的动物疫病防疫体系,每场配备有专业兽医技术人员,在建场选址,猪舍排列布局,消毒池消毒器械的设置都充分考虑到防疫的要求,场内生产人员实行24小时住场制,有严格的免疫、消毒及防疫制度;检疫方面,公司检疫程序严格,实行4道检疫程序:①宰前检疫,生猪进厂前索取生猪的“三证”即产地检疫证、运输车辆消毒证、免疫耳标,并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实施宰前检疫;②宰后检验,公司拥有28人的检疫队伍,分布在生产线上,对7个环节严格进行检疫检验;③实验室检验,按10%的抽样比例进行采样检测;④定期委托农业部畜禽检测中心、顺义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生、熟产品中的重金属、农药、兽药等有害残留物及卫生指标、理化指标等29个项目进行检验。

上述猪肉生产过程,从源头上确保了生肉产品的质量,并为进一步深加工经典美味的熟食制品奠定了良好的质量基础。此外,公司还不断加强冷链物流建设,新建了4万吨冷库和配备了数百辆专业冷藏货车,进一步强化了贮存和运输环节的质量控制。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鹏程食品和创新食品累计向奥运会核心餐饮服务商、奥运配餐公司、注册媒体、酒店等单位供应生鲜猪肉300吨,供应生鲜切分蔬菜276吨,圆满完成奥运猪肉、蔬菜的供应任务,被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并于2012年被评为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放心肉工程试点企业。

(7)未来规划

一是深耕北京核心市场。以提升北京优势市场占有率为抓手,完善销售激励和管理机制,加强现有市场渠道建设,开发社区、中小市场等空白市场。同时依托郑州、高碑店等外阜市场网点,建设面向全国的常态化冻品销售网络,提升产品消纳能力,助力产能释放。

二是全力推动产业链协同。持续推进公司、产业链层面的深度融合,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各车间管理流程,强化各生产车间的融合,提升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养殖板块与屠宰加工产业间的协同效应,形成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横向一体化”全产业链体系,实现生猪产业链各环节的共联共赢。

三是提升科研技术水平。加快推进养猪技术研究所科研工作,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种猪选育、饲料营养、环境控制、饲养管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完成农业农村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升级品控体系。加强与科研单位、企业的合作,加强研发产品成果转化,提升自身科研技术水平。

3.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2023年度其他业务主要为房地产、纸业、食品加工、租赁等,其中房地产板块业务已于2023年完成剥离。其他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5-25:发行人近三年其他业务板块收入构成

单位:亿元、%

行业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纸业 0.39 3.33 0.5 5.91 0.46 4.41

食品加工 1.08 9.22 0.87 10.28 0.87 8.35

租赁 0.13 1.11 - - 0.31 2.98

房地产 10.11 86.34 6.76 79.91 8.64 82.92

其他 - - 0.33 3.9 0.14 1.34

合计 11.71 100.00 8.46 100.00 10.42 100.00

九、在建工程

图表5-26: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 环保批复 用地审批 总投资 截止2023年末已投资金额 自有资本金金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本金到位情况

1 牛栏山酒厂文化苑项目 京经信委项目函[2013]2号 顺环保审[2012]1080号 京顺国用(2010出)字第00127号 45,000.00 41,526.00 自有资金 92.28% 100% 已足额到位

2 污水改造工程 2022规自(顺)简建字6003号 顺环保审字(2020)0006号 京顺国用2011出第00109号 4,500.00 2,747.53 自有资金 61.06% 95% 已足额到位

十、拟建工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拟建工程。

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特点,制定公司“五•五”发展战略,以上市公司治理为核心,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强做优白酒、猪肉两大主业。白酒板块,坚持民酒定位,坚持价值导向,依托大众消费升级和理性消费回归的趋势,以科技引领、结构调整、营销升级、管理创新、文化助力为抓手,打造中国“新名酒”品牌,力争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民酒集团;肉食板块,通过提升猪肉板块整体实力,最终打造成为独立运营的肉食品产业集团;同时,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产业规模扩大、资产价值提升,

白酒业务的工作总基调是:坚持民酒战略定位,发挥牛栏山的品牌优势和全国化营销网络优势,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将“牛栏山”打造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民酒品牌。

一是调结构。做好产品分级,确保主线产品、主力市场优先,把核心资源聚焦到主线产品、重点市场上来,集聚营销势能,形成辐射效应;因地制宜,以省、大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区域性产品线,形成市场营销增量。重视陈酿、二锅头两大基础产品线的同步发展,金标和白牛二等陈酿系列产品是牛栏山酒厂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的重要支柱,要持续稳定、拓展与升级,持续打造以白牛二和金标为核心的光瓶酒“双轮驱动”战略;二锅头则是牛栏山酒厂需要牢牢把握的品类根基与品牌支点,牛栏山酒厂要扛起以经典为代表的二锅头品类大旗,拉升品牌高度。潜心培育金标(国标)牛,要贯彻百城大会战部署,落实“‘点、线、面’三位一体两原则”,紧盯过程管理,强化厂商合力,不遗余力,以高标准的战术执行决胜金标。

二是强营销。强化金标牛的市场营销,要着力办好“金标牛烟火气餐厅榜”第二季系列活动,实现内容、形式的全面升级,加码城市IP;要高度重视线下终端的平台作用,推进烟火气餐厅终端一体化建设、消费者品鉴等系列活动,形成餐饮热点,培育消费领袖,打造样板市场,助力营销转化,扩大金标牛营销成果。稳定陈酿塔基基本盘,严格控量保价,确保陈酿销售稳定,为牛栏山酒厂的产品结构升级提供基本盘支持,并适时升级陈酿品相。推进二锅头品牌品类升级,以经典二锅头品牌化运作为抓手,提升品牌高度,积蓄品牌势能,以经典升级产品为基础,逐步形成战略产品矩阵,带动整体销售增长;重视传统二锅头的品质升级和品相优化,打造全国化单品。发挥北京市场引领作用,重视公司在北京市场盒装酒的相对优势,以经典二锅头的升级为着力点,推进品牌一体化运作,决胜次高端市场;重构北京市场营销体系,优化经销商团队,推进扁平化管理,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开创新品类引领新营销,着手研发、培育年轻态二锅头新品类,实现增量销售;针对年轻态产品营销,要敢于探索新路径,运用新方法,线上破圈,线下推广,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共同推动。

三是夯基础。升级品牌传播,在品牌定位上,坚持核心表达,持续固化品牌印象,与时俱进提升宣传视觉,创新场景化嵌入,让品牌为自己发声;在品牌传播方面,推进视频、KV、IP一体化宣传,坚持以传统媒体形象传播和新媒体平台内容传播相结合的思路,提升传播效率。强化科技赋能,突破关键技术,广泛开展香型融合、工艺融合及原酒预处理实验,提升口感,凸显风味;紧贴市场需求,以适口性、舒适度、互动性为方向,前瞻性开展年轻态产品研究,为新品类拓展提供技术支撑;合理利用优势酿酒微生物,提升产、学、研、用转化效率,把牛栏山特色风味表达与品质表达结合起来,进一步升级饮用体验。深化文旅融合,利用好文化苑平台,讲述好品牌故事,充分利用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契机,完善工业观光路线,形成一体化观光闭环;把握好流量、服务和文创三大运营关键要素,通过开展以文化苑为平台的主题系列活动,接洽旅行社、文旅机构,加强对口合作,并辅之以持续开发与“牛栏山”品牌深度契合,与国潮文化、京味文化深度关联的文创产品和定制产品,促进文化苑传播;不断延伸文化苑功能边界,推广鸡尾酒调制、汉服打卡等特色项目,并开发直播电商、线上商城,拓展营销新模式,推进文旅、文创线上线下业务协同;高度重视文化苑的公益性和社会教育功能。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让更多百姓走进场馆,走进牛栏山,了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了解中国酒文化,提高文化苑的社会影响力,践行国企担当。

猪肉业务的工作总基调是:紧抓猪肉产业链前端的“种猪繁育销售”和产业链后端的“精深加工”与“熟食”,提升猪肉板块经营效益。

养殖板块经营举措:一是加强统一管理,通过统一用药、统一饲料、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等方式,加强标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种猪出栏比例。二是严格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控制存栏和出栏规模,猪舍改造和种群结构调整也要在生物安全防控前提下稳步推进。三是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开展遗传改良计划,培育黑猪优良品种,提高种猪品质及价格,提升“小店”种猪品牌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屠宰加工板块经营举措:一是持续提升销售策略,打通生产、采购环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加快产品周转,降低生产成本。二是持续提升产品品质,迎合当前消费者习惯和消费市场变化,通过加强研发不断提升产品口感,通过小包装化等包装升级方便消费者购买食用,同时稳扎稳打探索开发常温休闲食品。三是创新渠道开发,通过创新的营销策略,拓展线上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情况

(一)白酒行业

酒文化自古以来在中国就有着重要而独特的社会影响力,其中白酒是中国悠久酿酒文化的结晶,影响也最为广泛。白酒是中国传统蒸馏酒,工艺独特,历史悠久,享誉中外。中国白酒是世界著名的六大蒸馏酒之一(其余五种是白兰地、威士忌、郎姆酒、伏特加和金酒)。白酒是指以富含淀粉质的粮谷如高粱、大米等为原料,以中国酒曲即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个别酒种为半固态或液态)发酵,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贮存和勾调而制成的蒸馏酒。作为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和产业链影响较大的传统行业,白酒业在市场发展极为迅速的同时,也为国民经济做出了较大贡献。中国白酒业正处于生命成熟期的中后期,面临总市场需求趋向饱和、进入国际市场困难等诸多问题。

1、行业现状

2021年白酒基本面稳定,延续增长的主旋律维持不变。当下,经济驱动与消费升级已在同频共振,白酒行业上、中、下游全产业链保持同步演变。行业转型升级是一个系统改良、优胜劣汰的生态进化过程,最终表现在产业关系的主线存在一定是:名酒、大商、强势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白酒产量671.2万千升,同比下降5.6%,延续近年白酒产量下降趋势,同时在2022年头部酒企增产扩能,表明白酒市场仍处于挤压式增长状态,优势产能不断向头部酒企集中。伴随着消费升级大趋势,白酒消费端经历“由量到质”的消费观念转变,理性消费、价值消费的观念得到认同,白酒行业消费升级趋势不改。未来白酒行业向头部酒企集中的趋势仍将延续,在存量市场竞争态势下,具有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及顺应消费升级进行产品升级的酒企会从新一轮竞争中脱颖而出。

2022年白酒消费场景减少,尤其是对中低端白酒产品影响甚巨,导致白酒消费频次被动减少。随着经济复苏政策的落地,白酒行业更多的消费场景将会得到恢复,行业景气度有望提升向好。2022年,白酒“新国标”实施,对净化行业生态,促进品牌企业成长起到积极作用。伴随着消费升级趋势,为满足不同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公司推动“纯粮固态”与“新工艺技术”的双轮驱动发展。

2023年度我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白酒产量为449.2万千升,同比减少2.8%,延续近年白酒产量下降趋势。整体来看,白酒行业仍然呈现出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结构性繁荣的基本特点。在当前行业特点和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伴随着更加多元化的消费场景、不同年龄段消费群体的迁延变化,乃至人群消费观念的理性转变,具有品牌、品质、营销和文化底蕴等多维度竞争力的酒企,才可能更好适应当前竞争业态和市场环境。白酒市场的竞争以存量竞争为主,尤其是在光瓶酒市场,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在市场供应端,随着全国性的知名酒企、地方性酒企相继加入光瓶酒赛道,光瓶酒市场持续保持着高景气度;在需求端,消费升级趋势下消费者回归理性,特定消费群体更多关注的是白酒的品质、口感和饮后舒适度,消费选择的新变化同样使光瓶酒市场持续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光瓶酒市场受到以量价为主驱动因素的影响,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容升级。

发行人白酒“牛栏山”一直坚持民酒定位,坚持价值导向,秉承为民酿酒、酿好民酒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牛栏山“新民酒”品牌。报告期内,牛栏山酒厂紧密围绕“稳市场,强基础,促改革,谋发展”的总要求,开展了稳固市场基本盘,探索营销创新等系列工作。2023年,牛栏山酒厂荣登2023 年度“世界蒸馏酒品牌榜”第71位,同时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获得AAA(全国级)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证书。未来,牛栏山酒厂会继续占据差异化品类优势的先机,通过专业细分,营销切割,发挥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提升“牛栏山”在市场和消费者中的美誉度。

2、行业发展趋势

预计未来8-10年中国白酒行业整体将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期。

影响白酒行业的有利因素有:(1)经济持续发展,消费能力增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白酒消费能力,同时消费升级将为中高端白酒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2)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利于名优白酒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国家产业、税收、土地、市场准入、流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小型白酒生产企业增长空间乃至生存空间,名优白酒生产企业凭借其综合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发展壮大;(3)白酒是传统饮品,具备传统文化影响力。白酒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地位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是我国消费者喜闻乐尝的含酒精饮料。随着中国经济地位提升、中外交往增多,作为中国特产之一,白酒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接触、了解和接受,未来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中国特色消费品;(4)白酒产业适度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白酒企业大部分位于或靠近农村,主要原料均来自我国农业提供的杂粮、饲料粮(如高梁、玉米、大麦等)。白酒企业收购上述粮食并进行深加工,可解决大量农民就业问题。白酒行业的发展还可带动农村地区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包装、玻璃、机械、运输等产业。

此外,影响白酒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有:(1)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和健康导致部分消费者开始有节制地饮用含酒精饮料,具体表现为选用低度白酒、葡萄酒、啤酒、黄酒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品。尽管白酒市场近年快速增长,但未来酒类饮品消费多元化的趋势,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白酒消费增长幅度和白酒产品结构;(2)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口关税税率逐步降低,威士忌、白兰地等洋酒开始加大营销力度,发掘中国市场的消费潜力。洋酒与白酒同为蒸馏酒,对于初次接触的消费者具有新鲜感,洋酒在夜场等消费场所已成为主流酒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全国大中型规模以上白酒企业适应和把握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白酒市场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并转入新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

一是白酒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十三五期间,在宏观经济高速增长与高速发展的态势下,白酒企业的企业结构日趋多元化,形成了国有民营、民有民营、中外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金融危机也推动了白酒行业重新洗牌,近两年来通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又形成了不少大型企业集团。业外资本、国外资本不断介入,推动了白酒行业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规模白酒企业通过品牌战略模式、扩展流通渠道、资本战略联盟优化、产业链整合等一系列创新,普遍实现了长足的发展。产业优化、品牌集中、产能集中形势喜人。全国各级政府积极鼓励产业优化,鼓励名优酒企业间的强强联合,鼓励关联企业间的联合,鼓励产业集中区形式,鼓励各型资本进入白酒行业,提升行业竞争力。品牌集中优化是白酒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众多名优企业取得的良好经济效益,建立在白酒行业连续七年增长的基础上,同时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白酒高质量需求,也使优质白酒产能扩大呈现大好形势。

二是白酒消费更趋理性。消费者群的消费行为对全国白酒统一市场的形成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随着中国白酒理性消费时代的到来,愈来愈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身健康,关注白酒品牌。多年来,名优白酒特别受到消费者的喜爱。消费升级使消费者更加关注产品的品质、品牌和文化。中高端白酒几乎都具有品牌方面的优势,如历史悠久的窖池、独特的酿造工艺等。品牌意识在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外开放程度越大的地方,表现得就越突出。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传统名优白酒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大力倡导科学饮酒,健康饮酒,把饮好酒作为一种精神享受的消费群体越来越多。全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视和挖掘,对名优白酒的消费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老牌名酒焕发出了勃勃生机,新一代的名优白酒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三是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品品质不断创新。近年来,全国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不断深化酿酒工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同生产工艺的互相借鉴和融合在进一步加快,并创新推出了适应消费者口味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和品质,各种不同香型的个性化质量特征成为市场消费新的质量诉求点,如绵柔、淡雅、芝麻香等,品质差异化竞争进一步促进行业的整合和发展。

四是中高价位白酒产品的市场销售额稳步增长。高端白酒市场原有的品牌区分格局逐步被打破,既有口子窖、今世缘等产品向中高价位市场的成功进发,更有水井坊、国窖1573、洋河蓝色经典在全国市场直接冲压五粮液、茅台的超高价位产品的成功运作。由于高端白酒在整个白酒消费中占比30%左右,大部分用来馈赠亲友或用于商务应酬及宴会,这类酒的消费人群比较稳定,因此其可替代性差。

(二)种猪繁育、猪肉行业

我国是全球肉类产销总量最多的国家,是世界肉类工业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畜禽肉类生产量约占世界生产总量的27.00%,其中猪肉占47.00%,羊肉、禽肉和牛肉分别占26.00%、17.00%和9.00%;禽蛋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45.00%。我国肉类人均占有量突破50.00kg,禽蛋人均占有量约18.00kg,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1、我国畜牧业发展现状

当前,中国畜牧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正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畜牧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的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畜牧业主要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畜牧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通过推广应用各种养殖实用技术,大大提高了养殖效率,各类畜牧业产品产量不断增长。

二是畜牧业生产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区域化生产格局逐步形成。生猪生产已形成了以长江中下游为中心产区,向南北两侧逐步扩散的趋势,东北地区由于粮食转化的潜力大,正在成为养猪新区。肉牛业则迅速由牧区向农区转移,形成了以中原肉牛带和东北肉牛带为主的肉牛养殖格局。

三是畜牧业增长方式开始发生转变。畜牧养殖方面我国由传统以来的散户养殖方式逐渐转变为规模化一体化的养殖方式,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逐步推广,退牧还草工程促进了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出产效率。畜牧业发展正在由产量扩张向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

在整个畜牧业肉食品产业链中,种猪繁育、猪肉行业在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种猪的性能水平和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生猪的质量和养殖户的经济效益;猪肉行业则承担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肉品的重要责任。

2、猪肉行业发展现状

猪肉作为中国第一大消费肉类,近十年来,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加之生活水平的提升,对猪肉需求逐步增多,中国猪肉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

从猪肉市场价格来看,影响猪肉价格的因素基本与肉鸡相同,疫情和生猪存出栏量对猪肉短期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只是由于猪的成长周期相对鸡而言较长,因此短期市场价格调整周期相对有所延长,但饲料成本仍是影响猪肉长期价格走势的重要因素。此外,由于养猪相对养鸡的占地面积较大,对土地的需求较多,因此土地成本也成为影响猪肉长期市场价格走势的重要间接因素。

从整体看,猪肉价格走势基本与饲料原料保持一致,未来粮食价格将成为引导长期价格走势主要因素,但受粮食价格不稳定,加之短期肉类市场供需调整转换,以及养殖疫情爆发的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预计未来肉类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将加大中小型养殖企业的市场风险,同时给大型的养殖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3、种猪繁育及生猪屠宰行业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行业取得了巨大发展,特别是在一些规模化企业中,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得到应用,不仅缩小了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中国肉类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产品结构的调整,各种在冷环境中加工的生鲜肉类,以及各种现代西式肉制品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丰富了市场上肉食的品种,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

尽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行业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1)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大规模的现代化生产方式与传统的小生产方式并存,先进的流通方式与落后的流通方式并存,发达的城市市场与分散的农村市场并存;(2)产品结构不合理,呈现“四多四少”:白条肉、冷冻肉多,分割肉、冷却肉、小包装肉少;生肉制品多,熟肉制品少;高温制品多,低温制品少;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

中国肉类行业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肉类产量很大,但工业化程度低;二是城乡市场二元结构,商品化程度较低;这也是中国作为全球肉类第一生产大国,却未被承认是肉类工业强国的主要原因。因此,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创造条件扩大肉类生产的商品率,推进肉类的工业化,将始终是实现国内肉类产业现代化的首要前提,未来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行业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23年全年我国生猪出栏72,662万头,同比增长3.8%,全年猪肉产量5,794万吨,同比增长4.6%,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均延续增长态势,猪肉行业市场供应充足。整体来看,受消费升级、健康理念等因素影响,猪肉行业仍是供大于求的局面,行业产能去化仍具空间。在此背景下,生猪市场的产能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这将导致行业规模集中度继续提高,规模企业间竞争加剧,行业内公司以延伸产业链来寻求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4、猪肉行业政策

对于猪肉行业,国家早在2010年财政部即印发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更新修订。每个县的奖励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在2016年发布的《规划》中,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依然出现在重点工程与政策之列,这项政策在未来的五年内预计会继续施行。同时《规划》中提出生猪育种补助政策,正是促进行业重视育种繁育工作、自发加强科研力度的一大推动力。并且近期以来,国家收储有望启动,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坚持实施现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变动,建立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近些年,我国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加强猪肉行业储备调节,稳定产能,如2023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提到,重点针对跨省流通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病原微生物风险监测,重点监测冷却肉和热鲜肉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猪肉表面和屠宰环境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与此同时,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如北京发布《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到, 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5、猪肉行业前景

2019年是生猪行业深刻变化的一年,非洲猪瘟给全行业带来了剧烈冲击,养殖方式、运输方式、全产业链协作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直接导致竞争格局的变化。从商业模式看,全产业链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一致选择,需要从育种、养殖到屠宰、熟食的全程把控。从发展区域看,“南猪北养”的趋势难以为继,屠宰产能从主销区向主产区转移成为大势所趋。从竞争关键要素看,上游养殖和土地资源将成为行业内的战略资源,直接决定企业的影响力和发展潜力。

进入2021年,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市场的影响继续弱化,2021年生猪现货价格高位下行,前三季度生猪价格持续走低,最大跌幅近71.87%,四季度需求季节性回暖,猪价强势反弹,两月上涨80%。

2022年,国内生猪产能继续释放,猪肉产量维持增长趋势,但在上一年行业大幅度亏损的背景下,2022年全国猪肉产量增幅明显放缓。2022年中国猪肉产量达5,541万吨,同比增长4.63%,预计2023年将进一步增长至5,767万吨。

生猪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为了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稳定生猪养殖业的发展,保证居民的食物供应,改善居民的饮食结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国家在区域发展、养殖模式、用地支持、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生猪生产企业向专业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行业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居民口粮消费继续下降,畜产品消费快速增加,城市居民畜产品消费不断升级,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扩大内需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战略深入实施,2022年我国猪肉消费需求仍将继续刚性增长。人们对符合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高品质猪肉的需求的逐渐增加,将为采取大规模一体化经营模式的生猪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

我国现在是全球最大的猪肉生产、消费市场,我国生猪养殖量约占世界生猪总养殖量的50%以上。我国的人口数量和饮食结构决定了猪肉在我国肉类产品中的主导地位。同时,我国人口数量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一定程度上拉动消费者对包括猪肉在内的动物蛋白需求量的增加,我国猪肉消费市场规模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均来自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未经审计的2024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2022)京会兴审字第02000121号、(2023)京会兴审字第02000151号、[2024]京会兴审字第0004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二)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

①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根据解释15号相关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试运行销售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解释15号相关规定,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

该通知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选择继续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解释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解释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解释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83,282.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83,282.48

续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3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1,070.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61,070.21

(4)2024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1-2023年及2024年1-9月,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5家,与上年相比增加了本年新成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北京顺鑫鹏程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成立、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成立。

2、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6家,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北京顺双龙牧业有限公司。

3、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7家,与上年减少了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曲阜顺鑫孔子国际商品交易城有限公司、包头市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阜顺鑫鑫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香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文昌富海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金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4年三季度纳入合并范围一级子公司较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提供的2021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2)京会兴审字第020001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2022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3)京会兴审字第020001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2023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4]京会兴审字第0004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近年审计报告中的非标意见、说明段、强调事项

无。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1:发行人2021年-2023年末以及2024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9/30

货币资金 763,931.30 856,653.54 727,061.29 630,359.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40,820.00 14,600.00 10,380.00 35,390.01

应收账款 2,864.65 2,156.72 3,805.93 4,979.29

预付款项 12,439.38 6,564.34 3,748.70 14,175.69

其他应收款 1,935.84 3,026.40 645.26 1,107.27

存货 550,931.65 575,977.70 219,418.20 182,483.64

合同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8,685.72 59,444.85 45,661.87 42,101.67

流动资产合计 1,421,608.54 1,518,423.55 1,010,721.25 910,597.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9.15 1,909.15 1,909.15 1,909.15

投资性房地产 94,460.46 91,272.52 101,444.14 98,682.24

固定资产净额 282,597.89 309,395.09 327,507.20 308,076.73

在建工程 37,881.59 10,837.83 4,989.42 4,363.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1,766.93 2,000.34 2,105.37 2,532.39

使用权资产 4,357.74 2,649.25 5,634.25 3,955.55

无形资产 70,226.03 68,200.99 78,731.65 76,948.66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630.81 3,831.66 1,340.50 549.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10.61 17,030.55 2,333.68 1,275.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7,641.20 507,127.37 525,995.38 498,293.59

资产总计 1,939,249.74 2,025,550.93 1,536,716.62 1,408,890.70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9,500.00 256,433.16 260,924.26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23,253.50 163,721.28 90,744.07 89,609.39

预收款项 4,743.13 5,035.75 1,115.75 1,076.35

合同负债 256,981.53 386,492.83 219,830.63 66,014.89

应付职工薪酬 10,432.99 8,147.87 6,605.65 6,056.33

应交税费 36,449.15 24,085.96 15,461.06 10,869.39

其他应付款 8,892.62 11,134.62 7,961.31 11,365.08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70.15 470.15 - 392.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746.24 141,308.06 102,795.61 90,449.53

其他流动负债 29,667.78 45,058.02 28,552.30 8,452.07

流动负债合计 903,166.95 1,034,484.38 729,499.53 544,817.29

长期借款 204,622.28 230,980.28 123,507.46 142,803.80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 -

租赁负债 2,182.85 1,577.67 3,519.98 2,167.21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收益 - - - -

其它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6,805.13 282,557.96 127,027.44 144,971.01

负债合计 1,159,972.08 1,317,042.34 856,526.97 689,788.30

实收资本(股本)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262,731.97 262,731.97 262,731.97 262,731.97

其他综合收益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5,665.56 88,159.04 88,159.04 88,159.04

未分配利润 357,386.43 285,715.47 256,204.90 294,411.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6,960.66 707,783.18 678,272.61 716,479.13

少数股东权益 2,316.99 725.41 1,917.04 2,623.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277.65 708,508.59 680,189.65 719,102.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9,249.74 2,025,550.93 1,536,716.62 1,408,890.70

表6-2: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以及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 1,486,937.90 1,167,833.85 1,059,255.60 731,676.28

营业成本 1,071,962.19 797,234.78 722,396.17 466,386.33

税金及附加 159,072.47 136,279.48 114,514.63 74,259.77

销售费用 86,733.35 102,396.34 120,506.33 68,762.76

管理费用 86,443.01 85,926.63 85,618.58 56,434.28

研发费用 3,296.71 3,349.32 3,053.31 2,243.50

财务费用 16,910.25 16,042.05 17,305.03 481.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47.87 -63,982.67 -17,261.14 52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32 -189.67 -11.48 -298.3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1.21 174.48 28,902.1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26 - - 3.99

其他收益 - - -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322.84 -37,392.61 7,491.10 63,340.70

加:营业外收入 - 34.60 12.73 85.11

减:营业外支出 155.67 370.50 243.50 24.43

利润总额 56,167.17 -37,728.51 7,260.33 63,401.37

减:所得税费用 45,640.21 31,186.14 37,129.08 24,488.62

净利润 10,526.96 -68,914.64 -29,868.74 38,912.75

表6-3: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以及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9,496.27 1,483,774.05 1,057,282.33 618,466.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07.31 6,072.4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16.74 10,069.46 4,762.39 10,958.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3,813.02 1,495,850.83 1,068,117.13 629,425.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5,657.35 966,346.20 789,800.63 467,356.1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969.23 76,955.68 75,172.03 51,564.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2,552.52 226,807.05 193,221.89 136,409.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6,501.81 80,786.33 83,740.26 64,880.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8,680.91 1,350,895.26 1,141,934.81 720,21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67.89 144,955.57 -73,817.69 -90,785.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1.21 174.48 1,229.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13 0.94 - 6.9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85,020.6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6.34 175.41 186,250.25 6.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990.11 14,434.75 15,314.19 5,633.5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5.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49.4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25.11 16,184.15 15,314.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08.77 -16,008.73 170,936.06 5,633.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9,953.54 416,860.00 402,183.09 316,121.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953.54 416,860.00 402,183.09 316,121.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6,833.90 431,374.70 592,698.80 305,949.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987.33 26,094.08 20,729.05 8,298.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78.00 - 149.5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5.63 1,573.92 1,980.14 1,76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866.86 459,042.70 615,407.99 316,015.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13.32 -42,182.70 -213,224.90 105.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689.98 86,764.13 -116,106.53 -96,305.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4,398.51 755,708.53 842,472.66 726,366.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708.53 842,472.66 726,366.13 630,060.27

(二)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4:发行人2021-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9/30

货币资金 729,020.57 814,092.15 716,627.13 616,642.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40,820.00 14,600.00 10,380.00 35,390.01

应收账款 3,454.33 6,625.42 8,457.86 9,726.18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9,883.55 3,609.27 2,833.06 14,078.59

其他应收款 806,758.53 771,939.36 72,130.22 71,634.3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1,585.50 1,585.50 1,466.23 1,466.23

存货 131,769.34 238,162.37 201,367.85 165,816.32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0,229.54 47,096.86 45,052.84 41,492.72

流动资产合计 1,761,935.86 1,896,125.42 1,056,848.97 954,781.05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1,999.65 35,322.55 14,035.33 14,035.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9.15 1,909.15 1,909.15 1,909.1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101,444.14 98,682.24

固定资产 216,892.47 237,995.54 288,869.54 270,873.59

在建工程 30,356.34 5,933.34 4,735.28 3,691.87

生产性生物资产 995.16 687.36 171.82 416.98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3,718.77 1,546.49 4,612.20 2,962.70

无形资产 58,298.20 56,586.72 76,677.43 74,939.78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168.23 3,831.66 1,340.50 54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7.71 1,305.09 2,333.68 1,275.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365.70 345,117.90 496,129.07 469,331.24

资产总计 2,113,301.55 2,241,243.32 1,552,978.04 1,424,112.30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9,500.00 256,433.16 260,924.26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12,898.29 150,887.14 89,936.93 88,558.77

预收款项 - - 1,115.75 1,068.10

合同负债 208,961.97 304,983.81 221,843.50 67,247.63

应付职工薪酬 10,054.18 7,568.45 6,063.83 5,544.01

应交税费 34,824.85 21,865.50 15,167.22 10,534.55

其他应付款 44,268.11 37,768.30 9,597.19 11,568.62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624.80 140,946.07 102,307.31 90,333.59

其他流动负债 26,734.43 39,221.84 28,509.98 8,404.33

流动负债合计 870,366.62 952,741.11 730,974.88 544,183.87

长期借款 201,550.00 227,750.00 116,286.90 136,751.45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1,594.66 527.80 2,486.14 1,122.32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144.66 278,277.80 118,773.04 137,873.77

负债合计 1,123,511.28 1,231,018.91 849,747.92 682,057.64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60,794.09 258,147.83 258,147.83 258,147.8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5,858.82 88,352.31 88,352.31 88,352.31

未分配利润 571,960.66 592,547.58 285,553.29 324,377.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9,790.27 1,010,224.41 703,230.13 742,05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3,301.55 2,241,243.32 1,552,978.04 1,424,112.30

表6-5: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 1,359,342.37 1,074,799.63 931,689.85 709,467.22

营业成本 965,427.76 707,419.49 607,844.56 451,129.70

税金及附加 140,997.12 126,882.61 104,570.19 72,927.43

销售费用 77,464.77 93,955.10 107,950.89 67,902.76

管理费用 65,283.17 66,918.39 71,010.26 52,104.32

研发费用 3,296.71 3,349.32 3,053.31 2,243.50

财务费用 17,171.38 16,319.14 17,626.70 435.82

加:其他收益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1.21 174.48 -290,954.29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40 - -100.26 -283.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184.47 - -10,892.85 800.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76 - 3.99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336.62 -5,488.44 -282,313.46 63,244.80

加:营业外收入 - - 0.62 82.63

减:营业外支出 153.65 54,568.85 163.94 12.43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182.97 - -282,476.79 63,315.00

减:所得税费用 34,426.02 134.35 24,517.50 24,490.47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756.95 54,434.50 -306,994.29 38,824.52

表6-6: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55,299.04 1,334,850.14 928,846.51 594,369.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96 5,962.8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74.20 37,449.11 165,967.75 10,925.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1,273.24 1,373,760.21 1,100,777.15 605,295.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1,647.45 890,098.32 685,936.56 459,058.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634.80 66,230.53 64,632.56 46,550.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703.69 212,948.07 168,738.77 134,424.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347.87 64,500.78 79,452.60 61,97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7,333.81 1,233,777.69 998,760.49 702,00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60.57 139,982.52 102,016.66 -96,710.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1.21 174.48 1,578.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4 0.94 - 6.9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26,494.3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5.95 175.41 228,073.21 6.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39.74 8,767.54 210,475.42 4,760.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5.00 2,575.90 9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74.74 11,343.44 211,375.42 4,760.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58.80 -11,168.03 16,697.79 -4,754.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7,000.00 415,500.00 397,750.00 315,75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7,000.00 415,500.00 397,750.00 315,7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4,974.68 430,400.00 592,350.00 304,0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816.56 25,984.49 20,337.35 8,084.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2.17 1,504.63 1,936.46 1,738.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8,833.41 457,889.13 614,623.81 313,873.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33.41 -42,389.13 -216,873.81 1,876.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252.78 86,425.37 -98,159.35 -99,587.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2,918.78 727,666.00 814,091.37 715,932.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7,666.00 814,091.37 715,932.02 616,344.15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合并口径)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9/30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763,931.30 39.39 856,653.54 42.29 727,061.29 47.31 630,359.54 44.74

应收票据 40,820.00 2.10 14,600.00 0.72 10,380.00 0.68 35,390.01 2.51

应收账款 2,864.65 0.15 2,156.72 0.11 3,805.93 0.25 4,979.29 0.35

预付款项 12,439.38 0.64 6,564.34 0.32 3,748.70 0.24 14,175.69 1.01

其他应收款 1,935.84 0.10 3,026.40 0.15 645.26 0.04 1,107.27 0.08

存货 550,931.65 28.41 575,977.70 28.44 219,418.20 14.28 182,483.64 12.95

其他流动资产 48,685.72 2.51 59,444.85 2.93 45,661.87 2.97 42,101.67 2.99

流动资产合计 1,421,608.54 73.31 1,518,423.55 74.96 1,010,721.25 65.77 910,597.11 64.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9.15 0.10 1,909.15 0.09 1,909.15 0.12 1,909.15 0.14

投资性房地产 94,460.46 4.87 91,272.52 4.51 101,444.14 6.60 98,682.24 7.00

固定资产净额 282,597.89 14.57 309,395.09 15.27 327,507.20 21.31 308,076.73 21.87

在建工程 37,881.59 1.95 10,837.83 0.54 4,989.42 0.32 4,363.75 0.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1,766.93 0.09 2,000.34 0.10 2,105.37 0.14 2,532.39 0.18

使用权资产 4,357.74 0.22 2,649.25 0.13 5,634.25 0.37 3,955.55 0.28

无形资产 70,226.03 3.62 68,200.99 3.37 78,731.65 5.12 76,948.66 5.46

长期待摊费用 6,630.81 0.34 3,831.66 0.19 1,340.50 0.09 549.69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10.61 0.92 17,030.55 0.84 2,333.68 0.15 1,275.43 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7,641.20 26.69 507,127.37 25.04 525,995.38 34.23 498,293.59 35.37

资产总计 1,939,249.74 100.00 2,025,550.93 100.00 1,536,716.62 100.00 1,408,890.70 100.00

发行人2021-2023年总资产规模分别为193.92亿元、202.56亿元及153.67亿元。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增加8.64亿元,增幅4.45%。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较2022年末减少48.89亿元,降幅24.13%,主要是剥离房地

产业务的影响。

从资产结构看,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2021-2023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42.16亿元、151.84亿元及101.07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73.31%、74.96%及65.77%,发行人近三年流动资产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1.76亿元、50.71亿元及52.60,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69%、25.04%及34.23%,非流动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

发行人主要资产类科目情况:

(1)货币资金

发行人2021-2023年末货币资金分别为76.39亿元、85.67亿元及72.71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9.39%、42.29%及47.31%,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相较2021年末增长9.28亿元,增幅12.15%,主要源于牛栏山酒厂预收货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12.96亿元,降幅15.13%,主要系2023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其中:可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38.22亿元,活期存款34.42亿元,未到期应收利息695.16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079.89元,为发行人微信账户存款。发行人不存在受限、质押的货币资金、不存在与相关方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形。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要是下游销售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对企业所付的货款。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4.08亿元、1.46亿元及1.0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10%、0.72%及0.68%。近三年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及总资产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基本以现金结算,极少接受票据结算。2023年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为1.04亿元,较2022年减少0.42亿元,降幅28.77%,主要源于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是发行人对下游销售商的应收账款。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0.29亿元、0.22亿元及0.38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5%、0.11%及0.25%。由于发行人在产业链中属于较为强势地位,一般以现金直接结算,基本上不产生赊销行为,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低。

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0.22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0.07亿元,降幅为24.14%,主要系应收货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0.38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0.16亿元,增幅72.73%,主要源于肉食品销售,应收取的货款增加所致。

表6-8: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3,163.39

1至2年 772.34

2至3年 69.71

3年以上 141.73

小计 4,147.16

减:坏账准备 341.23

合计 3,805.93

从账龄结构来看,2023年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期主要为1年以内,整体账龄结构较好。

表6-9: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单位1 930.02 22.43% 业务款

2 单位2 695.26 16.76% 业务款

3 单位3 412.83 9.95% 业务款

4 单位4 380.17 9.17% 业务款

5 单位5 269.13 6.49% 业务款

合计 2,687.41 64.80% -

(4)预付账款

发行人2021-2023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1.24亿元、0.66亿元及0.37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64%、0.32%及0.24%。

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0.37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0.29亿元,降幅43.94%,主要源于预付货款减少所致。其中,前五名合计金额为0.22亿元,占期末预付账款余额36.36%。

表6-10:发行人2023年预付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731.32 99.54

1-2年 7.95 0.21

2-3年 0 0

3年以上 9.43 0.25

合计 3,748.70 100

表6-11:发行人2023年预付账款前五大明细表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单位1 676.72 18.05 预付货款

2 单位2 539.31 14.39 预付广告费

3 单位3 440.25 11.74 预付广告费

4 单位4 324.02 8.64 预付货款

5 单位5 249.69 6.66 预付广告费

合计 2,229.98 59.48 -

(5)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2021-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0.19亿元、0.30亿元及0.06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0%、0.15%及0.04%。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占比规模较小,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保险等构成。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大额回款障碍,其他应收款项产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违规行为。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减少0.24亿元,降幅80%,主要系收回部分其他应收款所致。

债券存续期内,对其他应收款,发行人确保存量部分能够按时收回,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规模。如无特殊情况,发行人原则上不随意新增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规模;如果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新增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则其开展的前提是新增部分经合理预判能够按时收回。

表6-12: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562.14

1至2年 76.52

2至3年 0.45

3年以上 84.00

其他应收账面价值 723.11

坏账准备 77.85

其他应收款净值 645.26

表6-13: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表

序号 单位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1 单位1 60.20 8.33% 保证金 否

2 单位2 48.40 6.69% 其他 否

3 单位3 29.64 4.10% 其他 否

4 单位4 24.39 3.37% 其他 否

5 单位5 20.00 2.77% 保证金 否

合计 182.62 25.26% - -

(6)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性材料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组成,2023年剥离房地产业务后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为零。发行人2021-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55.09亿元、57.60亿元及21.9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8.41%、28.44%及14.28%,占比较高。其中2022年末,存货同比增加2.51

亿元,增幅4.56%。2023年末,存货同比减少35.66亿元,降幅61.91%,主要系顺鑫佳宇已处置,存货带出。

表6-14:发行人2023年末存货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余额

原材料 58,545.25

在产品 7,220.95

库存商品 142,901.32

周转材料 6,161.02

消耗性生物资产 4,5,89.66

合 计 219,418.20

发行人2021-2023年末固定资产分别为28.26亿元、30.94亿元及32.7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57%、15.27%及21.31%,固定资产占比较大。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30.94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2.68亿元,增幅9.48%,主要系牛栏山酒厂文化苑项目部分转固定资产所致。2023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81亿元,增幅5.85%,主要源于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

发行人2021-2023年末在建工程为3.79亿元、1.08亿元及0.50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95%、0.54%及0.32%,占比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1.08亿元,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减少2.71亿元,降幅71.50%,主要系牛栏山酒厂文化苑项目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3年发行人在建工程为0.50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0.58亿元,降幅53.70%,主要源于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表6-15:发行人2023年末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净额 期初净额

牛栏山酒厂文化苑项目 1,763.94 2,563.59

猪舍改造 254.15 4,904.48

创新生鲜加工中心项目 0.00 3,065.96

污水改造工程 2,497.35 40.19

销售管理数字化管理系统V1.0 222.15 148.14

数字云商和数字云店系统 115.47 115.47

其他零星工程 136.37 0

合计 4,989.42 10,837.83

2021-2023年末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87亿元、5.94亿元及4.57亿元,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合同取得成本、增值税留抵税款等。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为5.94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1.07亿元,増幅21.97%,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4.57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1.37亿元,降幅23.06%,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款减少所致。

(10)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发行人2021-2023年使用权资产分别为0.44亿元、0.26亿元及0.56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22%、0.13%及0.37%。

2022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0.18亿元,降幅40.91%,主要由于使用权资产本期摊销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为0.56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0.30亿元,增幅115.38%,主要由于续签租赁合同所致。

(11)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发行人2021-2023年末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7.02亿元、6.82亿元及7.87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62%、3.37%及5.12%,无形资产基本保持平稳。

2022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0.2亿元,降幅2.85%。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7.87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05亿元,增幅15.40%,主要源于购买顺鑫佳宇持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上午中心及寰宇中心两栋楼宇资产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

发行人2021-2023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0.66亿元、0.38亿元及0.13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34%、0.19%及0.09%整体规模不大。

2、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表6-1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9/30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83 249,500.00 18.94 256,433.16 29.94 37.83 37.83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123,253.50 10.63 163,721.28 12.43 90,744.07 10.59 12.99 12.99

预收款项 4,743.13 0.41 5,035.75 0.38 1,115.75 0.13 0.16 0.16

合同负债 256,981.53 22.15 386,492.83 29.35 219,830.63 25.67 9.57 9.57

应付职工薪酬 10,432.99 0.90 8,147.87 0.62 6,605.65 0.77 0.88 0.88

应交税费 36,449.15 3.14 24,085.96 1.83 15,461.06 1.81 1.58 1.58

其他应付款 8,892.62 0.77 11,134.62 0.85 7,961.31 0.93 1.65 1.65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470.15 0.04 470.15 0.04 - - 0.06 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746.24 12.48 141,308.06 10.73 102,795.61 12.00 13.11 13.11

其他流动负债 29,667.78 2.56 45,058.02 3.42 28,552.30 3.33 1.23 1.23

流动负债合计 903,166.95 77.86 1,034,484.38 78.55 729,499.53 85.17 78.98 78.98

长期借款 204,622.28 17.64 230,980.28 17.54 123,507.46 14.42 20.70 20.70

应付债券 50,000.00 4.31 50,000.00 3.80 - - - -

租赁负债 2,182.85 0.19 1,577.67 0.12 3,519.98 0.41 0.31 0.31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其它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6,805.13 22.14 282,557.96 21.45 127,027.44 14.83 21.02 21.02

负债合计 1,159,972.08 100.00 1,317,042.34 100.00 856,526.97 100.00 100.00 100.00

2021-2023年,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15.99亿元、131.70亿元及85.65亿元,近三年负债规模呈波动下降态势。

2022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规模131.70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15.71亿元,增幅13.54%,主要是合同负债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规模85.65亿元,较2022年减少46.05亿元,降幅34.97%,主要源于合同负债和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短期借款

发行人2021-2023年,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28.80亿元、24.95亿元及25.64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24.83%、18.94%及29.94%。

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减少3.85亿元,降幅13.67%,主要源于调整融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0.69亿元,增幅2.77%。

(2)应付账款

发行人2021-2023年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33亿元、16.37亿元及9.07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10.63%、12.43%及10.59%。

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16.37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4.04亿元,增幅32.77%,主要系战略采购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9.07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7.30亿元,降幅44.59%,主要系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3)预收账款

发行人2021-2023年预收账款分别为0.47亿元、0.50亿元及0.11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0.41%、0.38%及0.13%,整体规模占比较小。

2022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较2021年末增加0.03亿元,增幅6.38%。2023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0.39亿元,降幅78%,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4)合同负债

发行人2021-2023年合同负债分别为25.70亿元、38.65亿元及21.98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22.15%、29.35%及25.67%。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12.95亿元,增幅50.39%,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2年减少16.67亿元,降幅43.13%,主要系将预收货款转结收入所致。

(5)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2021-2023年其他应付款分别为0.89亿元、1.11亿元及0.80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0.77%、0.85%及0.93%,近三年其他应付款呈上升趋势。主要由契税、维修基金、承包订金、押金、保证金和代收物业费等构成。其他应付款占总负债比重较小,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2021-2023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47亿元、14.13亿元及10.28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12.48%、10.73%及12.00%。

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4.13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0.34亿元,降幅2.35%。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0.28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3.85亿元,降幅27.25%,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均为待转销向税额,发行人2021-2023年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2.97亿元、4.51亿元及2.86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2.56%、3.42%及3.33%。

(8)长期借款

发行人2021-2023年长期借款分别为20.46亿元、23.10亿元及12.35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17.64%、17.54%及14.42%,近三年发行人长期借款呈现波动趋势。

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23.10亿元,较2021年末增加2.64亿元,增幅12.90%,主要系调整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12.35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10.75亿元,降幅46.54%,主要系发行人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表6-17: 发行人2023年末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保证借款 22,231.24

信用借款 101,276.22

合计 123,507.46

(9)应付债券

发行人2021-2023年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5亿元、5亿元及0亿元,占总负债比重依次为4.31%、3.80%及0%。2021年10月发行人发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5亿元,期限3年,于2023年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表6-18: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应付债券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票面利率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期末余额

中期票据21顺鑫农业MTN001 50,000.00 3.74% 2021/10/20 3年 50,358.63

合计 —— —— —— —— 50,358.63

3、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表6-19: 发行人2021-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科目一览表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9/30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股本) 74,176.70 9.52 74,176.70 10.47 74,176.70 10.91 74,176.70 10.32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资本公积 262,731.97 33.71 262,731.97 37.08 262,731.97 38.63 262,731.97 36.54

其他综合收益 -3,000.00 -0.38 -3000.00 -0.42 -3000.00 -0.44 -3,000.00 -0.42

专项储备 - - - - - - - -

盈余公积 85,665.56 10.99 88,159.04 12.44 88,159.04 12.96 88,159.04 12.26

未分配利润 357,386.43 45.86 285,715.47 40.33 256,204.90 37.67 294,411.42 4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6,960.66 99.70 707,783.18 99.90 678,272.61 99.72 716,479.13 99.64

少数股东权益 2,316.99 0.30 725.41 0.10 1,917.04 0.28 2,623.27 0.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277.65 100.00 708,508.59 100.00 680,189.65 100.00 719,102.40 100.00

单位:万元、%

(1)实收资本

2021-2023年,发行人股本总数为74176.70万元。

(2)资本公积

2021-2023年,发行人资本公积为262,731.97万元,其中资本的溢价258,515.00万元,其他资本公积4,216.97万元。

(3)未分配利润

2021-2023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5.74亿元、28.57亿元及25.62亿元,2022年末分配利润为28.57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7.17亿元,降幅20.06%,主要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发行人利润大幅下降,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25.62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2.95亿元,降幅11.51%,主要受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周期性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年内亏损较大。

(4)少数股东权益

2021-2023年,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0.23亿元、0.07亿元及0.1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呈波动趋势。

(二)发行人损益情况分析

表6-2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9/30

营业收入 1,486,937.90 1,167,833.85 1,059,255.60 731,676.28

营业成本 1,071,962.19 797,234.78 722,396.17 466,386.33

营业利润 56,322.84 -37,392.61 7,491.10 63,340.70

营业外收入 - 34.6 12.73 85.11

净利润 10,526.96 -68,914.64 -29,868.74 38,912.75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4.14 -21.46 -9.30 -16.92

营业成本同比增幅 -3.53 -25.63 -9.39 -25.00

营业利润同比增幅 -21.27 -166.39 120.03 692.14

1、营业收入

发行人2021-2023年末营业总收入分别148.69亿元、116.78亿元及105.93亿元,营业收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逐年下降,2023年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猪周期下行的影响,公司白酒业务、猪肉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表6-2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57.86 79.07 68.23 64.41 81.09 69.44 102.25 68.77

猪肉系列 13.91 19.02 25.99 24.54 27.23 23.32 36.02 24.22

其他 1.40 1.91 11.71 11.05 8.46 7.24 10.42 7.01

合计 73.17 100.00 105.93 100.00 116.78 100.00 148.69 100.00

2、营业成本

发行人2021-2023年末营业成本分别为107.20亿元、79.72亿元及72.24亿元。近年发行人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从构成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白酒、猪肉。

表6-2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分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32.06 68.74 33.97 47.02 45.25 56.76 63.69 59.41

猪肉系列 13.40 28.73 27.58 38.18 26.80 33.62 34.50 32.18

其他 1.18 2.53 10.69 14.80 7.67 9.62 9.01 8.41

合计 46.64 100.00 72.24 100.00 79.72 100.00 107.20 100

3、期间费用

表6-23: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8,762.76 53.75 120,506.33 53.21 102,396.34 49.30 86,733.35 44.85

管理费用 56,434.28 44.12 85,618.58 37.80 85,926.63 41.37 86,443.01 44.70

研发费用 2,243.50 1.75 3,053.31 1.35 3,349.32 1.61 3,296.71 1.70

财务费用 481.64 0.38 17,305.03 7.64 16,042.05 7.72 16,910.25 8.74

期间费用合计 127,922.18 100.00 226,483.25 100.00 207,714.34 100.00 193,383.32 100.00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7.48 21.38 17.79 13.01

(1)销售费用

发行人2021-2023年末销售费用分别为8.67亿元、10.24亿元及12.05亿元,

近三年呈波动趋势。2022年销售费用较2021年增加1.57亿元,增幅18.11%,主要源于广告促销费用增加所致。2023年销售费用较2022年增加1.81亿元,增幅17.68%,主要源于广告促销费用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发行人2021-2023年末管理费用分别为8.64亿元、8.59亿元及8.56亿元。

(3)财务费用

发行人2021-2023年末财务费用分别为1.69亿元、1.60亿元及1.73亿元。

4、投资收益

2021年-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0.08亿元、0.01亿元及2.89亿元。2023年,发行人投资收益相较2022年增加2.87亿元,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0.70亿元、-6.40亿元及-1.73亿元。2022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6.40亿元,较2021年变动较大。2022年房地产行业市场持续下滑,行业销售整体下挫严重。发行人地产在售项目主要集中在北京市顺义区,主要系佳宇房地产发行人下坡屯住宅项目受周边地产项目降价影响。发行人为进一步促进销售回款,增加销售费用投入,采取具有竞争力的促销方式;但客户购买信心受到重挫,购买意愿大幅下降,对发行人销售构成很大影响。从减值情况来看,地产减值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出现了减值迹象。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为-1.73亿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2亿元。

6、营业利润

2021-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5.63亿元、-3.74亿元及0.75亿元。2022年营业利润较2021年下降9.37亿元,降幅166.43%,主要源于受全国多地聚集性疫情的反复影响,发行人白酒业务消费场景减少,销量下降,白酒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发行人猪肉业务受行业和市场需求影响,生猪养殖、肉食品加工产业承压,收入有所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2023年营业利润较2022年增加4.49亿元,增幅120.05%,主要源于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

2021-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0万元、34.6万元及12.73万元。2022年较年初增长34.6万元,主要源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增加所致。2023年较2022年下降21.87万元,降幅63.21%,主要源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减少。

8、净利润

2021-2023年末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05亿元、-6.89亿元及-2.99亿元。2022

年较2021年净利润减少7.94亿元,降幅756.19%,主要源于受全国多地聚集性疫情的反复影响,发行人白酒业务消费场景减少,销量下降,白酒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发行人猪肉业务受行业和市场需求影响,生猪养殖、肉食品加工产业承压,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净利润减少。2023年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3.9亿元,增幅56.60%,主要源于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表6-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9,425.23 1,068,117.13 1,495,850.83 1,403,813.0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85.18 -73,817.69 144,955.57 -34,867.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5 186,250.25 175.41 816.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14.19 16,184.15 12,725.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3.59 170,936.06 -16,008.73 -11,908.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6,121.86 402,183.09 416,860.00 439,953.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015.89 615,407.99 459,042.70 511,866.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96 -213,224.90 -42,182.70 -71,913.32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1-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49亿元、14.50亿元及-7.38亿元。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4.50亿元,较2021年增加17.99亿元,增幅515.47%,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7.38亿元,较2022年减少21.88亿元,同比下降150.90%,主要系2023年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猪周期下行的影响,公司白酒业务、猪肉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亿元、-1.60亿元及17.09亿元。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增加18.69亿元,主要系处置佳宇股权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1-2023年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9亿元、-4.22亿元及-21.32亿元。2023年较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7.1亿元,降幅405.21%,主要源于发行人使用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四)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表6-25: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55.30 465.10 396.8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816 1.415 1.675

2021年-2023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6.80次/年、465.10次/年、355.30次/年,总体周转速度较快,现金回流情况良好,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控制较好。

2021年-2023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75次/年、1.415次/年、1.816次/年。存货周转率总体呈波动趋势。

2、盈利能力分析

表6-26: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一览表

单位:%

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毛利率 31.80 31.73 27.91

营业利润率 0.71 -3.20 3.79

净资产收益率 -4.27 -9.07 1.32

总资产收益率 -1.68 -3.48 0.51

总体看来,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降低,2023年发行人白酒业务盈利,猪肉等其他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周期性的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年内亏损较大,以致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3、偿债能力分析

表6-27: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一览表

科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资产负债率 55.74% 65.02% 59.82%

流动比率 1.39 1.47 1.57

速动比率 1.08 0.91 0.8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08 0.82 4.36

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相对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资产负债比率呈波动下降趋势。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波动变化,发行人具备一定长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为48.34亿元,包括:短期借款25.59亿元、长期借款15.0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7.37亿元及租赁负债为0.32亿元。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有息债务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9,500.00 256,433.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746.24 141,308.06 102,795.61

租赁负债 2,182.85 1,577.67 3,519.98

长期借款 204,622.28 230,980.28 123,507.46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

合计 689,551.37 673,366.01 486,256.21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表6-29:截至2023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小计

1年以内 256,433.16 102,795.61 - - 359,228.77

1-2年 - - - 34,876.19 - 34,876.19

2-3年 - - - 81,410.71 - 81,410.71

3年以上 - - 3,519.98 7,220.55 - 10,740.53

合计 256,433.16 102,795.61 3,519.98 123,507.46 - 486,256.21

(三)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表6-30:截至2023末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小计

信用借款 37,026.29 52,828.36 3,519.98 101,276.22 - 194,650.85

质押借款 - - - - - -

保证借款 219,406.87 49,967.25 22,231.24 - 291,605.36

抵押借款 - - - - - -

合计 256,433.16 102,795.61 3,519.98 123,507.46 - 486,256.21

(四)银行借款情况

表6-31: 发行人2023年末主要银行借款情况(合并)

单位:万元

单位 借款银行 银行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类型

北京顺鑫 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20,000.00 2.5500% 2023/7/26 2024/7/25 保证借款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顺义支行 10,000.00 3.0500% 2022/8/19 2025/8/19 信用借款

19,000.00 2.7300% 2023/7/28 2026/7/28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顺义支行 24,450.00 2.6500% 2023/4/28 2026/4/27 信用借款

8,000.00 2.6500% 2023/9/21 2026/5/9 信用借款

建设银行顺义支行 10,000.00 2.6500% 2021/3/31 2024/3/30 保证借款

10,000.00 2.9500% 2022/4/14 2024/4/13 保证借款

10,000.00 2.9500% 2022/4/14 2024/4/13 保证借款

15,000.00 2.6000% 2022/8/12 2025/8/11 保证借款

交通银行顺义 15,000.00 2.5500% 2023/9/12 2024/9/11 信用借款

20,000.00 2.6300% 2023/5/25 2024/5/24 信用借款

9,950.00 2.6500% 2023/5/25 2025/5/23 信用借款

北京农商银行 10,000.00 2.8000% 2023/3/24 2024/3/22 保证借款

40,000.00 2.6900% 2023/4/14 2024/4/12 保证借款

10,000.00 2.6300% 2023/5/19 2024/5/17 保证借款

20,000.00 2.6300% 2023/5/26 2024/5/17 保证借款

19,500.00 2.5500% 2023/7/25 2024/7/24 保证借款

10,000.00 2.5500% 2023/8/28 2024/8/27 保证借款

10,000.00 2.5500% 2023/8/28 2024/8/27 保证借款

农业银行顺义支行 19,500.00 2.6900% 2021/3/8 2024/3/7 保证借款

10,000.00 2.6500% 2023/6/9 2024/6/8 保证借款

19,750.00 2.5500% 2023/7/28 2024/7/27 保证借款

中国银行顺义支行 10,000.00 2.5500% 2023/6/26 2024/6/26 保证借款

民生银行顺义支行 20,000.00 2.5500% 2023/9/11 2024/9/11 保证借款

招商银行顺义支行 20,000.00 2.6500% 2023/3/24 2024/3/23 保证借款

农业发展银行顺义支行 10,000.00 2.8000% 2023/3/3 2026/3/2 信用借款

10,000.00 2.8000% 2023/3/21 2026/3/2 信用借款

10,000.00 2.8000% 2023/4/11 2026/3/2 信用借款

2,000.00 2.5500% 2023/10/27 2024/10/6 信用借款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 182.28 3.3500% 2020/12/18 2028/11/24 保证借款

212.11 4.3500% 2021/2/8 2028/11/24 保证借款

124.04 4.3500% 2021/3/12 2028/11/24 保证借款

172.62 4.3500% 2021/3/19 2028/11/24 保证借款

55.37 4.3500% 2021/9/18 2028/11/24 保证借款

33.33 4.3500% 2021/10/29 2028/11/24 保证借款

1,090.52 4.3500% 2021/11/23 2028/11/24 保证借款

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 农业银行顺义支行 1,338.50 3.8500% 2022/10/26 2028/10/25 保证借款

101.81 3.8500% 2023/3/24 2028/10/25 保证借款

954.72 3.8500% 2023/4/7 2028/10/25 保证借款

2,243.96 3.8500% 2023/4/14 2028/10/25 保证借款

44.16 3.8500% 2023/6/9 2028/10/25 保证借款

107.15 3.8500% 2023/6/16 2028/10/25 保证借款

公司 676.72 3.8500% 2023/8/8 2028/10/25 保证借款

16.12 3.8500% 2023/11/8 2028/10/25 保证借款

83.50 3.8500% 2023/11/17 2028/10/25 保证借款

182.22 3.8500% 2023/11/21 2028/10/25 保证借款

22.74 3.8500% 2023/12/8 2028/10/25 保证借款

合计 429,791.87

(五)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表6-32: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续期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融资券名称 规模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兑付情况

1 21顺鑫农业MTN001 5 3年 2021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3.74 已兑付

合计 5 - - - - -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定价政策

企业按照《企业法》中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规定定义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7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对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计量和评估,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和公正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企业关联方借款定价依据双方合同。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企业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二)发行人关联方

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表6-33: 发行人母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公司的持股比例 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 85,000.00 38.36 38.36

2、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一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无。

4、其他关联方

表6-34: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绿洲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顺鑫(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智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城乡京润(北京)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内蒙古顺鑫鑫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国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中盛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中盛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管理企业的子公司

汉中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投资持股公司

北京顺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管理的企业

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北京嘉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35:2023年末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度发生额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62.04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食品 75.76

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6.07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 16.66

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食品 475.45

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食品 15.60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食品 5.75

北京顺鑫国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食品 7.10

北京顺鑫中盛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食品 1.54

北京顺鑫绿洲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食品 2.80

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14.97

北京嘉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水电燃气费 172.38

表6-36:2023年末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度发生额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7363.73

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告费 1925.31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软件服务、商品采购 1291.46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采购 0.58

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采购 63.16

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1847.30

北京顺鑫绿洲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326.36

北京顺鑫中盛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 会议及人力资源服务 148.36

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采购 115.51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979.18

北京顺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78.00

北京顺鑫国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告费 13.76

汉中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饲料采购 7149.00

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采购 173.31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1)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无。

(2)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 2023年9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市场价 42.6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 2022年3月18日 2024年 3月17日 市场价 47.17

3、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末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 车位及房屋

顺鑫(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车位 0.23

北京顺鑫智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车位 0.23

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 24.61

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房屋 32.52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245.92

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交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3年发生额 2023 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429.63 24.01 750.46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24.01万元,本期计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为372.27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应支付的租赁款 上期应支付的租赁款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295.62万元 394.16万元

2、关联方担保

表6-3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4,800.00 2020年12月18日 2028年11月24日 否

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7,836.40 2022年10月26日 2028年10月25日 否

表6-38: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年07月26日 2024年07月25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年03月31日 2024年03月30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2年04月14日 2024年04月13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2年04月14日 2024年04月13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22年08月12日 2025年08月11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3月24日 2024年03月22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2023年04月14日 2024年04月12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5月19日 2024年05月17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年05月26日 2024年05月17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500.00 2023年07月25日 2024年07月24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8月28日 2024年08月27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8月28日 2024年08月27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500.00 2021年03月08日 2024年03月07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6月09日 2024年06月08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750.00 2023年07月28日 2024年07月27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06月26日 2024年06月26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年09月11日 2024年09月11日 否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年03月24日 2024年03月23日 否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6-39:2023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8.17 0.91

应收账款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6.03 0.30

应收账款 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1.51 1.08

预付账款 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29 -

其他应收款 北京嘉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65 0.13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29.07 -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 8.19 -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5.62 -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369.92 -

应付账款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0.58 -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7.09 -

应付账款 北京顺鑫中盛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 148.36 -

应付账款 汉中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137.78 -

应付账款 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5.72 -

合同负债 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9.09 -

合同负债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0.01 -

合同负债 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18.75 -

其他应付款 北京世欣顺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46 -

六、公司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向其子公司、联营公司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发行人对子公司、联营公司担保事项

发行人为下属子公司、联营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或融资租赁担保,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担保金额合计7,641.87万元人民币。明细项目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1,870.28 2020年12月18日 2028年11月24日 否

河北顺鑫小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5,771.59 2022年10月26日 2028年10月25日 否

(三)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募集签署之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与北京秦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北京秦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地美加种猪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鹏程分公司,后因北京中地美加种猪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租赁年限存在瑕疵和风险,造成未能成功收购。2023年3月北京秦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仲裁,要求中地美加种猪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并要求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其他费用共计约3,292万元。

(四)重要承诺事项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作出的尚未完成承诺如下:(1)限售期限。顺鑫控股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承诺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2)最低减持价格。顺鑫控股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即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满后,当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由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顺鑫农业股份。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将认购的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五)发行人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发行人资产抵、质押和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资产抵、质押和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八、海外投资、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交易、结构性理财产品、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事项情况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金融衍生品及大宗商品期货投资情况。

(二)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海外投资情况。

(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九、发行人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150.92%

2023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0.92%,主要系2023年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猪周期下行的影响,公司白酒业务、猪肉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其他重大事项

1、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受让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城固县顺鑫鹏程种猪选育场51万元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份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城固县顺鑫鹏程种猪选育场51万元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份额)。2023年,公司完成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公开挂牌暨汉中鹏程注销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控股孙公司公开挂牌结果暨汉中鹏程注销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子公司汉中鹏程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2023年,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实施房地产业务剥离相关工作。公司已完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顺鑫佳宇100%的股权工作,本项目受让方为北京顺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25,880.14万元,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2023年12月7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集中精力做强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产生股权处置损益-2.97亿元(不含交易产生的税、费)。本次交易完成后,顺鑫农业不再持有顺鑫佳宇股权,顺鑫佳宇不再纳入顺鑫农业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年内顺鑫佳宇出售给顺鑫农业两栋楼宇资产产生的收益,不再进行合并抵消,预计影响顺鑫农业本年度报告期损益5.75亿元。上述两项合计影响顺鑫农业本年度报告期损益2.78亿元。本次出售转让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潜在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信息预披露暨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信息正式披露暨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及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截至目前,发行人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

发行人与各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从国内各主要银行获得授信额度如下:

表7-1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本部)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授信额度 银行借款余额

北京农商行 300,000.00 119,500.00

中国农业银行 170,000.00 49,250.00

建设银行 100,000.00 45,000.00

交通银行 100,000.00 44,950.00

光大银行 50,000.00 32,450.00

农业发展银行 50,000.00 32,000.00

工商银行 84,000.00 29,000.00

北京银行 300,000.00 20,000.00

民生银行 50,000.00 20,000.00

招商银行 30,000.00 20,000.00

中国银行 100,000.00 10,000.00

上海银行 200,000.00 0.00

平安银行 80,000.00 0.00

邮储银行 60,000.00 0.00

中信银行 60,000.00 0.00

杭州银行顺 50,000.00 0.00

国家开发银行 50,000.00 0.00

浙商银行 50,000.00 0.00

兴业银行 50,000.00 0.00

江苏银行 40,000.00 0.00

浦发银行 30,000.00 0.00

华夏银行 15,000.00 0.00

合计 2,019,000.00 422,150.00

二、公司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无债务违约记录。公司严格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不良信息。

三、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7-2: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融资券名称 规模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兑付情况

1 06顺鑫CP01 3 1年 2006年8月3日 2007年8月3日 4.3 已兑付

2 06顺鑫CP02 2 267天 2006年8月3日 2007年4月27日 4.2 已兑付

3 08顺鑫CP01 3 270天 2008年4月17日 2009年1月12日 6.9 已兑付

4 08顺鑫CP02 3 1年 2008年4月17日 2009年4月17日 6.95 已兑付

5 09顺鑫CP01 4 1年 2009年12月1日 2010年12月1日 3.8 已兑付

6 10顺鑫CP01 5 1年 2010年3月19日 2011年3月19日 3.42 已兑付

7 11顺鑫CP01 4 1年 2011年4月12日 2012年4月11日 5.25 已兑付

8 11顺鑫CP02 5 1年 2011年5月25日 2012年5月25日 5.12 已兑付

10 12顺鑫PPN001 5 6个月 2012年5月25日 2012年11月25日 5.5 已兑付

11 12顺鑫PPN002 2 6个月 2012年6月8日 2012年12月8日 5.5 已兑付

13 12顺鑫股份CP001 4 1年 2012年10月25日 2013年10月25日 5.03 已兑付

14 12顺鑫PPN003 3 6个月 2012年10月25日 2013年4月25日 5.2 已兑付

15 12顺鑫股份CP002 6 1年 2012年11月7日 2013年11月7日 5.07 已兑付

16 12顺鑫MTN1 10 2年 2012年11月8日 2014年11月8日 5.15 已兑付

18 14顺鑫PPN001 3 1年 2014年3月6日 2015年3月6日 6.9 已兑付

19 14顺鑫CP001 4 1年 2014年4月28日 2015年4月28日 5.6 已兑付

20 14顺鑫CP002 6 1年 2014年9月19日 2015年9月19日 5.2 已兑付

25 15顺鑫01 10 5年 2015年5月13日 2020年5月13日 4.5 已兑付

28 15顺鑫SCP001 10 270天 2015年7月8日 2016年4月3日 3.8 已兑付

30 15顺鑫02 10 5年 2015年10月26日 2020年10月25日 4 已兑付

31 15顺鑫SCP002 5 270天 2015年10月30日 2016年7月26日 3.32 已兑付

33 16顺鑫农业SCP001 10 270天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12月13日 2.8 已兑付

36 16顺鑫农业SCP002 5 270天 2016年8月18日 2017年5月15日 2.85 已兑付

37 16顺鑫农业MTN001 10 3年 2016年9月27日 2019年9月27日 3.8 已兑付

40 19顺鑫农业SCP001 5 270天 2019年2月28日 2019年11月25日 3.3 已兑付

47 20顺鑫农业(疫情防控债)SCP001 5 270天 2020 年3月9日 2020年12月4日 2.72 已兑付

56 21顺鑫农业MTN001 5 3年 2021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3.74 已兑付

合计 147 - - - - -

四、其他情况

1、关于财务数据审计机构资格情况的说明

经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报告期内受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情况,但未因涉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资格。此类被出具警示函事项不涉及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含本期发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亦忻、卜晓丽、李翠玲、裴士宇、张燕飞)。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注册会计师具备为本次注册发行(含本期发行)提供审计服务的有效资格,前述财务数据审计机构的被出具警示函事项不构成发行人本次注册发行(含本期发行)的法律障碍。

第八章 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未经审计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根据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表8-1 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和关键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关键财务指标 2024/06/30 2023/12/31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348,536.45 1,536,716.62 -12.25

总负债 625,760.42 856,526.97 -26.94

所有者权益 722,776.03 680,189.65 6.26

流动比率(倍) 1.86 1.39 33.81

速动比率(倍) 1.54 1.08 42.59

资产负债率 46.4 55.74 -16.76

主要财务数据及关键财务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68,651.26 621,130.55 -8.45

营业成本 362,457.92 421,403.65 -13.99

销售费用 45,658.08 58,711.42 -22.23

管理费用 35,752.75 39,313.59 -9.06

财务费用 1,487.56 1,597.01 -6.85

研发费用 3,695.32 9,054.48 -59.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777.57 -220,596.68 53.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1.02 -12,203.03 -74.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28.18 -3,398.97 -50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2198.08 -8088.46 621.7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3.74 4.79 186.85

(一)总资产

截止2024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134.85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12.25%,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等科目减少所致。

(二)净资产

截止2024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72.28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6.26%,主要为白酒业务稳定,猪肉业务减亏,归母净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营业收入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56.86亿元,较2023年1-6月减少8.45%,主要为猪肉板块收入下滑、房地产板块剥离收入减少所致。为猪肉板块收入下滑所致。

(四)净利润

2024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4.22亿元,较202年1-6月增加621.71%,主要源于白酒业务盈利,猪肉业务减亏、房地产板块剥离。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4年1-6月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8亿元,较2023年1-6月增加53.86%,主要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见下表:

图表8-2:发行人2024年1-6及2023年1-6月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46.98 82.61 45.53 73.31

猪肉系列 8.90 15.65 13.46 21.67

其他 0.99 1.74 3.12 5.02

合计 56.87 100.00 62.11 100.00

图表8-3:发行人2024年1-6及2023年1-6月各业务板块成本情况表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26.84 74.04 24.40 57.90

猪肉系列 8.56 23.61 15.09 35.8

其他 0.85 2.34 2.65 6.3

合计 36.25 100.00 42.14 100

图表8-4:发行人2024年1-6及2023年1-6月各业务板块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行业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酒系列 20.14 97.67 21.13 105.81

猪肉系列 0.34 1.65 -1.63 -8.16

其他 0.14 0.68 0.47 2.35

合计 20.62 100.00 19.97 100.00

图表8-5:发行人2024年1-6及2023年1-6月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白酒系列 42.86 46.42

猪肉系列 3.82 -12.11

其他 14.14 15.06

合计 36.26 32.15

2024年1-6月,发行人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6.87亿元,其中白酒板块业务收入为46.9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61%,猪肉板块业务收入为8.9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65%,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为0.9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4%。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36.25亿元,其中白酒板块营业成本为26.84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74.04%,猪肉板块营业成本为8.56亿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23.61%,其他业务板块营业成本为0.85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2.34%。

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毛利润为20.62亿元,其中白酒板块毛利润为20.14亿元,占毛利润的比例为97.67%,猪肉板块毛利润为0.34亿元,占毛利润比例为1.65%,其他业务板块毛利润为0.14亿元,占毛利润的比例为0.68%。

发行人2024年1-6月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白酒、猪肉、其他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2.86%、3.82%和14.14%。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发行人与各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从国内各主要银行获得授信额度如下:

表8-6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本部)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授信额度 银行借款余额

北京银行 300,000.00 3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 84,000.00 29,000.00

光大银行 50000.00 49,350.00

建设银行 100,000.00 15,000.00

交通银行 100,000.00 74,650.00

北京农商行 300,000.00 79,500.00

中国农业银行 170,000.00 39,750.00

中国银行 100,000.00 39,500.00

民生银行 50,000.00 20,000.00

农业发展银行 50,000.00 32,000.00

上海银行 100,000.00 0.00

平安银行 80,000.00 0.00

邮储银行 60,000.00 0.00

中信银行 60,000.00 0.00

杭州银行 50,000.00 0.00

浙商银行 50,000.00 0.00

兴业银行 50,000.00 0.00

江苏银行 40,000.00 0.00

浦发银行 30,000.00 0.00

招商银行 50,000.00 0.00

华夏银行 15,000.00 0.00

盛京银行 30,000.00 0.00

合计 1,919,000.00 408,750.00

四、发行人其他重大事项

无。

五、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8-7:发行人2021年-2023年末以及2024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6/30

货币资金 763,931.30 856,653.54 727,061.29 601,310.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40,820.00 14,600.00 10,380.00 39,590.69

应收账款 2,864.65 2,156.72 3,805.93 4,428.47

预付款项 12,439.38 6,564.34 3,748.70 9,047.57

其他应收款 1,935.84 3,026.40 645.26 1,241.94

存货 550,931.65 575,977.70 219,418.20 145,567.46

合同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8,685.72 59,444.85 45,661.87 41,414.73

流动资产合计 1,421,608.54 1,518,423.55 1,010,721.25 842,601.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9.15 1,909.15 1,909.15 1,909.15

投资性房地产 94,460.46 91,272.52 101,444.14 99,602.87

固定资产净额 282,597.89 309,395.09 327,507.20 314,455.96

在建工程 37,881.59 10,837.83 4,989.42 3,384.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1,766.93 2,000.34 2,105.37 2,546.89

使用权资产 4,357.74 2,649.25 5,634.25 4,525.64

无形资产 70,226.03 68,200.99 78,731.65 77,542.99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630.81 3,831.66 1,340.50 54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810.61 17,030.55 2,333.68 1,423.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7,641.20 507,127.37 525,995.38 505,935.10

资产总计 1,939,249.74 2,025,550.93 1,536,716.62 1,348,536.45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9,500.00 256,433.16 235,657.25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23,253.50 163,721.28 90,744.07 64,794.70

预收款项 4,743.13 5,035.75 1,115.75 1,114.31

合同负债 256,981.53 386,492.83 219,830.63 57,924.47

应付职工薪酬 10,432.99 8,147.87 6,605.65 5,797.15

应交税费 36,449.15 24,085.96 15,461.06 7,507.75

其他应付款 8,892.62 11,134.62 7,961.31 8,859.13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70.15 470.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746.24 141,308.06 102,795.61 64,650.05

其他流动负债 29,667.78 45,058.02 28,552.30 7,049.03

流动负债合计 903,166.95 1,034,484.38 729,499.53 453,353.85

长期借款 204,622.28 230,980.28 123,507.46 169,156.63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

租赁负债 2,182.85 1,577.67 3,519.98 3,249.95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收益 - - - -

其它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6,805.13 282,557.96 127,027.44 172,406.57

负债合计 1,159,972.08 1,317,042.34 856,526.97 625,760.42

实收资本(股本)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262,731.97 262,731.97 262,731.97 262,731.97

其他综合收益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5,665.56 88,159.04 88,159.04 88,159.04

未分配利润 357,386.43 285,715.47 256,204.90 298,46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6,960.66 707,783.18 678,272.61 720,529.98

少数股东权益 2,316.99 725.41 1,917.04 2,246.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277.65 708,508.59 680,189.65 722,77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9,249.74 2,025,550.93 1,536,716.62 1,348,536.45

表8-8: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以及2024年1-6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 1,486,937.90 1,167,833.85 1,059,255.60 568,651.26

营业成本 1,071,962.19 797,234.78 722,396.17 362,457.92

税金及附加 159,072.47 136,279.48 114,514.63 55,761.37

销售费用 86,733.35 102,396.34 120,506.33 45,658.08

管理费用 86,443.01 85,926.63 85,618.58 35,752.75

研发费用 3,296.71 3,349.32 3,053.31 1,487.56

财务费用 16,910.25 16,042.05 17,305.03 3,695.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47.87 -63,982.67 -17,261.14 52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32 -189.67 -11.48 -60.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1.21 174.48 28,902.1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26 - - 3.99

其他收益 - - -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322.84 -37,392.61 7,491.10 64,308.70

加:营业外收入 - 34.60 12.73 84.09

减:营业外支出 155.67 370.50 243.50 5.51

利润总额 56,167.17 -37,728.51 7,260.33 64,387.28

减:所得税费用 45,640.21 31,186.14 37,129.08 21,800.89

净利润 10,526.96 -68,914.64 -29,868.74 42,586.39

表8-9: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以及2024年1-6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9,496.27 1,483,774.05 1,057,282.33 420,558.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07.31 6,072.4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16.74 10,069.46 4,762.39 4,630.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3,813.02 1,495,850.83 1,068,117.13 425,189.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5,657.35 966,346.20 789,800.63 335,081.0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969.23 76,955.68 75,172.03 34,329.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2,552.52 226,807.05 193,221.89 113,55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6,501.81 80,786.33 83,740.26 44,001.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8,680.91 1,350,895.26 1,141,934.81 526,96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67.89 144,955.57 -73,817.69 -101,777.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1.21 174.48 1,229.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13 0.94 - 6.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85,020.6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6.34 175.41 186,250.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990.11 14,434.75 15,314.19 3,157.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5.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49.4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25.11 16,184.15 15,314.19 3,157.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08.77 -16,008.73 170,936.06 -3,151.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9,953.54 416,860.00 402,183.09 195,846.1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953.54 416,860.00 402,183.09 195,846.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6,833.90 431,374.70 592,698.80 209,366.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987.33 26,094.08 20,729.05 5,628.6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78.00 - 149.5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5.63 1,573.92 1,980.14 1,278.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866.86 459,042.70 615,407.99 216,274.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13.32 -42,182.70 -213,224.90 -20,428.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689.98 86,764.13 -116,106.53 -125,356.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4,398.51 755,708.53 842,472.66 726,366.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708.53 842,472.66 726,366.13 601,009.36

(二)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8-10:发行人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06/30

货币资金 729,020.57 814,092.15 716,627.13 586,901.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40,820.00 14,600.00 10,380.00 39,590.69

应收账款 3,454.33 6,625.42 8,457.86 9,060.61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9,883.55 3,609.27 2,833.06 8,887.31

其他应收款 806,758.53 771,939.36 72,130.22 73,522.4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1,585.50 1,585.50 1,466.23 1,466.23

存货 131,769.34 238,162.37 201,367.85 129,334.61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0,229.54 47,096.86 45,052.84 40,791.08

流动资产合计 1,761,935.86 1,896,125.42 1,056,848.97 888,088.19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1,999.65 35,322.55 14,035.33 14,035.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9.15 1,909.15 1,909.15 1,909.1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101,444.14 99,602.87

固定资产 216,892.47 237,995.54 288,869.54 276,597.62

在建工程 30,356.34 5,933.34 4,735.28 3,111.60

生产性生物资产 995.16 687.36 171.82 230.34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3,718.77 1,546.49 4,612.20 3,512.62

无形资产 58,298.20 56,586.72 76,677.43 75,519.00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168.23 3,831.66 1,340.50 54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7.71 1,305.09 2,333.68 1,423.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365.70 345,117.90 496,129.07 476,486.03

资产总计 2,113,301.55 2,241,243.32 1,552,978.04 1,364,574.22

短期借款 288,000.00 249,500.00 256,433.16 235,657.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12,898.29 150,887.14 89,936.93 63,484.44

预收款项 - - 1,115.75 1,114.31

合同负债 208,961.97 304,983.81 221,843.50 59,416.44

应付职工薪酬 10,054.18 7,568.45 6,063.83 5,135.64

应交税费 34,824.85 21,865.50 15,167.22 7,361.01

其他应付款 44,268.11 37,768.30 9,597.19 10,852.33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624.80 140,946.07 102,307.31 64,159.26

其他流动负债 26,734.43 39,221.84 28,509.98 7,003.61

流动负债合计 870,366.62 952,741.11 730,974.88 454,184.29

长期借款 201,550.00 227,750.00 116,286.90 162,070.82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1,594.66 527.80 2,486.14 2,189.19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144.66 278,277.80 118,773.04 164,260.01

负债合计 1,123,511.28 1,231,018.91 849,747.92 618,444.30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74,176.7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60,794.09 258,147.83 258,147.83 258,147.8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5,858.82 88,352.31 88,352.31 88,352.31

未分配利润 571,960.66 592,547.58 285,553.29 328,453.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9,790.27 1,010,224.41 703,230.13 746,129.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3,301.55 2,241,243.32 1,552,978.04 1,364,574.22

表8-11: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 1,359,342.37 1,074,799.63 931,689.85 552,615.34

营业成本 965,427.76 707,419.49 607,844.56 350,948.84

税金及附加 140,997.12 126,882.61 104,570.19 54,829.41

销售费用 77,464.77 93,955.10 107,950.89 45,074.25

管理费用 65,283.17 66,918.39 71,010.26 32,731.83

研发费用 3,296.71 3,349.32 3,053.31 1,487.56

财务费用 17,171.38 16,319.14 17,626.70 3,653.01

加:其他收益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1.21 174.48 -290,954.29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40 - -100.26 -61.5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184.47 - -10,892.85 800.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76 - 3.99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336.62 -5,488.44 -282,313.46 64,633.58

加:营业外收入 - - 0.62 81.61

减:营业外支出 153.65 54,568.85 163.94 4.58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182.97 - -282,476.79 64,710.61

减:所得税费用 34,426.02 134.35 24,517.50 21,810.82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756.95 54,434.50 -306,994.29 42,899.79

表8-12: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55,299.04 1,334,850.14 928,846.51 404,468.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96 5,962.8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74.20 37,449.11 165,967.75 4,615.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1,273.24 1,373,760.21 1,100,777.15 409,084.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1,647.45 890,098.32 685,936.56 330,872.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634.80 66,230.53 64,632.56 30,888.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703.69 212,948.07 168,738.77 111,939.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347.87 64,500.78 79,452.60 41,913.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7,333.81 1,233,777.69 998,760.49 515,61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60.57 139,982.52 102,016.66 -106,52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1.21 174.48 1,578.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4 0.94 - 6.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26,494.3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5.95 175.41 228,073.21 6.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39.74 8,767.54 210,475.42 2,651.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5.00 2,575.90 9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74.74 11,343.44 211,375.42 2,651.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58.80 -11,168.03 16,697.79 2,651.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7,000.00 415,500.00 397,750.00 195,75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7,000.00 415,500.00 397,7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4,974.68 430,400.00 592,350.00 209,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816.56 25,984.49 20,337.35 5,478.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2.17 1,504.63 1,936.46 1,278.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8,833.41 457,889.13 614,623.81 215,906.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33.41 -42,389.13 -216,873.81 -20,156.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252.78 86,425.37 -98,159.35 -129,331.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2,918.78 727,666.00 814,091.37 715,932.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7,666.00 814,091.37 715,932.02 586,600.34

第九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无。

第十章 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适用的流转税由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但对债券交易,中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继承或赠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中期票据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制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由顺鑫农业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由顺鑫农业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姓名:董文彬

职位: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3层

电话(传真):010-69443137

电子邮箱: sxnygf000860@163.com

如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信息披露安排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名称:王雪非

联系方式:010-8866855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

邮箱:wang_xuefei@bankcomm.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liu_qiannan@bankcomm.com或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刘倩男收,联系电话010-88668511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四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 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 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发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或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应召集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单位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2层

电话:010-81492174

传真:010-69443137

联系人:赵明明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

电话:010-88668559

传真:010-88668600

联系人:王雪非

三、托管人

单位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编:100032

四、审计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联系人:裴士宇

联系电话:010-82250666

传真:010-82250851

邮政编码:100029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单位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电视大厦13&17层

负责人:颜克兵

联系人:王彩虹

联系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邮政编码:100022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接受注册通知书;

2、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4、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告、2024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未经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表;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发行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颖林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2层

电话:010-81492174

传真:010-69443137

联系人:赵明明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

电话:010-88668559

传真:010-88668600

联系人:王雪非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盈利能力指标

主营业务毛利率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经营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