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6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5亿元
发行期限: 18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释义................................................................................................................11
一、常用词语释义..................................................................................................11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13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投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第三章发行条款........................................................................................................26
一、主要发行条款..................................................................................................26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27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0
一、募集资金用途..................................................................................................30
二、发行人承诺......................................................................................................30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债保障措施..................................................................30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39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41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42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46
七、发行人内控制度..............................................................................................51
八、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6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3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83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86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87
十三、发行人合法合规性自查情况....................................................................102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05
一、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105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分析................................................119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42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146
五、或有事项........................................................................................................156
六、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157
七、金融衍生品情况............................................................................................158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情况........................................................................158
九、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158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58
第七章公司资信状况..............................................................................................159
一、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159
二、违约纪录........................................................................................................160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历史情况................................................160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9月基本情况................................................................164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164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财务情况...................................................................165
三、发行人2024年1-6月其他重要事项...........................................................179
四、发行人2024年1-9月财务情况.................................................................179
第九章税项..............................................................................................................189
一、增值税............................................................................................................189
二、所得税............................................................................................................189
三、印花税............................................................................................................189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91
一、置换................................................................................................................191
二、同意征集机制................................................................................................191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96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96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196
三、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97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97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99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00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00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00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01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03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205
六、其他................................................................................................................206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08
一、违约事件........................................................................................................208
二、违约责任........................................................................................................209
三、偿付风险........................................................................................................209
四、发行人义务....................................................................................................209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09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09
七、处置措施........................................................................................................210
八、不可抗力........................................................................................................211
九、争议解决机制................................................................................................211
十、弃权................................................................................................................211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212
一、发行人............................................................................................................21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212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212
四、律师事务所....................................................................................................212
五、会计师事务所................................................................................................213
六、信用评级机构................................................................................................213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13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213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215
一、备查文件........................................................................................................215
二、文件查询地址................................................................................................215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217
重要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提示事项。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偿债压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69.32亿元、159.02亿元、和163.45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9%、45.94%和45.57%,基本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且外部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但融资需求和财务费用的增长,将给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一定挑战,且发行的债券将陆续到期,公司将面临资金集中兑付的压力,可能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2、区域可替代性交通方式造成的竞争风险
根据最新的《江西省2020年高速公路网规划》,江西省将打造“三纵四横”的高速公路网,其中三纵中的济南至广州江西段和大庆至广州江西段的部分路段将会同公司运营的南北走向的高速公路产生一定竞争。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湖北南段于2012年5月全线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湖北、湖南、安徽西部等车辆车流量;济南至广州江西段的景鹰高速公路(景德镇—鹰潭)已于2007年11月底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安徽东南部及长江三角洲车辆车流量;济南至广州江西段的鹰瑞高速公路(鹰潭—瑞金)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安徽东南部及长江三角洲车辆车流量。
为加快江西省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及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逐步完善区域公路路网的规划和设计,通过新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等措施打造日益完善和便捷的公路路网。公路路网的变化和网络效应的产生可能对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产生相应影响。
京九铁路部分路段处于江西省境内,对公司运营的昌九高速、昌樟高速、昌泰高速等路段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江西省第一条城际铁路轨道——昌九城际铁路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实现了南昌与九江一小时到达,对昌九高速公路的客运业务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此外,向莆铁路、昌吉赣线路规划及南昌铁路西环线等铁路,与公司的运营形成一定竞争。
3、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与收费标准调整的风险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该条例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该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道路收费的收费标准不受发行人控制,存在未来收费标准降低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选举董事韩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峰先生。
发行人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关于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及第九届监事会,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五名监事(含两名职工监事)组成,新任董事、监事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通过。发行人新任命了许越洪、李秀宏、刘文鹏、聂头龙共4名董事;新任命了曹文洁1名监事,董事及监事的变动超过1/3。
发行人2023年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无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财务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以及其他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含权债的特别表决机制,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单独计算。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同意征集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含权债的特别表决机制,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单独计算。)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3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企业/赣粤高速 指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注册额度 指发行人本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额度
募集说明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 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工作日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3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省交通投资集团 指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昌樟公司 指江西昌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为赣粤高速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已注销
昌泰公司 指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方兴科技 指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三角互通立交 指位于南昌以南15公里,分别连接南高一级公路、南昌县莲塘105国道、320国道和316国道的互通立交
嘉圆公司 指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发展公司 指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嘉融公司 指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浔公司 指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
景灏公司 指江西景灏置业有限公司
昌九高速 指连接江西省南昌市与九江市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127.187公里
昌樟高速 指起于昌九高速公路南端省庄,止于江西省樟树市昌傅镇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104.978公里
温厚高速 指起于江西省进贤县温家圳,止于红谷滩区厚田乡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35.5公里
九景高速 指起于江西省九江市木家垄,止于景德镇市罗家滩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134.712公里
彭湖高速 指起于江西省彭泽县,止于湖口县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63.93公里
昌奉高速 指起于江西省南昌西枢纽互通立交,终点为奉新互通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39.05公里
昌泰高速 指起于江西省樟树市西北1.5公里处(昌樟高速的终点),止于泰和县马市镇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147.72公里
奉铜高速 指起点顺接昌奉高速奉新互通,终点在赣湘界铜鼓县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主线里程131.183公里(不含与大广高速共线20.607公里)
昌铜高速 指昌奉高速和奉铜高速
绿通新政 指根据相关文件,对装载运输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
江西交投财务公司 指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改性沥青 指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磨细的橡胶粉或其他填料等外掺剂(改性剂),或采取对沥青轻度氧化加工等措施,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乳化沥青 指将通常高温使用的道路沥青,经过机械搅拌和化学稳定的方法(乳化),扩散到水中而液化成常温下粘度很低、流动性很好的一种道路建筑材料。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偿债压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69.32亿元、159.02亿元和163.45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9%、45.94%和45.57%,基本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且外部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但融资需求和财务费用的增长,将给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一定挑战,且发行的债券将陆续到期,公司将面临资金集中兑付的压力,可能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2、通行服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通行服务收入分别为36.42亿元、33.62亿元和35.06亿元,波动幅度较小,整体较为稳定。但随着济广高速江西段等项目的运营通车后对公司部分路段产生的分流影响,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疲软和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导致的车流量增速放缓,公司的通行服务收入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还本付息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公司在建主要项目包括庐山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机电研发中心、樟吉改扩建、昌樟改扩建等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47.1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末累计资金投入29.68亿元,预计还需资金投入117.46亿元。作为一家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业的企业,公司为增强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未来可能有新的项目投资建设,可能带来较大的资本支出规模,资本性支出的扩大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对公司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挑战。
4、通行服务板块毛利润下降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通行服务收入分别为36.42亿元、33.62亿元和35.06亿元,毛利润分别为18.38亿元、16.58亿和17.98亿元,波动幅度较小,整体较为稳定。考虑经济形势及路网分流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的通行服务收入仍存在一定的波动,通行服务板块毛利润存在下降的风险。
5、有息债务占比较大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25.19亿元、107.70亿元和118.35亿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73.93%、70.41%和72.41%存在有息债务占比较大风险。近年来,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有序推进,有息负债呈现短暂上升趋势,但在管理层不断优化债务结构下,有息负债整体可控,依然维持在行业内较低水平。
6、毛利率逐年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38.95%、32.05%和31.97%,逐年波动,其主要影响因素为通行服务板块毛利润的波动以及工程板块和其他业务成本的不确定性。未来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
7、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475万元,另外发行人以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通行费25%收费权、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和权益、滨江地块使用权等权益为项目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一旦未来发行人对外负债不能正常还本付息,受限资产将面临被处置风险,将可能为公司带来或有风险。
8、净利润增长持续性不确定风险
近三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96亿元、7.50亿元和12.16亿元,公司近几年净利润有所波动。2022年,由于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及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政策导致净利润较2021年下降,2023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明显,主要系本期通行服务收入及竞争性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考虑受宏观经济因素和路网分流及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因素,公司净利润增长持续性可能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9、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为181.31亿元、187.12亿元和195.24亿元,其中资本公积分别为18.12亿元、18.12亿元和18.11亿元,占当期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9.99%、9.68%和9.28%;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04.18亿元、108.25亿元和116.88亿元,占当期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57.46%、57.85%和59.86%。公司未分配利润占比相对偏高,如果发行人未来发生大规模利润分配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10、资产流动性较差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资产结构中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为主,相应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近三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11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97、0.71和0.59。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受行业特征所致,短期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
11、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38,118.40万元、257,513.28万元和246,920.0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在近年呈现净流入状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相对稳定。但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路网完善导致部分车辆分流等因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12、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由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且公路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受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汽车保有量、燃油价格变动、公路收费方式、天气状况、交通方式的变化、交通条件的改善及新建平行高速公路的竞争、区域内公路系统的衔接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发行人现有及未来项目的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产生影响。
13、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2,338.66万元、47,109.05万元和39,400.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14%、6.97%和5.26%。受益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逐年减少。考虑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和融资规模,有可能导致发行人财务费用增加。
14、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风险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聘请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对公司所辖各收费路段未来的车流量进行预测并出具《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以此为依据重新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单位折旧额,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聘请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对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具的《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公司重新计算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段)、昌泰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九景高速、昌奉高速及奉铜高速公路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确定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核算公司公路资产折旧。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未来发行人发生较大规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比其他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高速公路行业与宏观经济更为密切。从收费公路来看,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运力要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目前我国经济依然为外贸导向型,制造业大部分分布在沿海一带经济发达省份。江西地处我国中部,公司的高速公路多为连接内地省份与沿海地区的交通枢纽,每日有大量车辆经江西进入沿海省份。由于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所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因此通行车流量变化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营业收入。随着以扩大内需、新型城镇化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入,宏观经济格局将继续保持平稳发展,道路交通流量有望延续良好增长态势,公司主业发展的基本面将不会发生大的改变,但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国民经济增速放缓、路网完善导致部分车辆分流和重大节假日七座及以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产生不利影响。二是公司管理和养护的高速公路里程近800.00公里,若未来还有新增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受宏观经济、信贷政策、行业状况和公司盈利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今后采取传统和创新的方式融资或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三是公司目前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收入,支柱产业相对单一,其它辅助产业相对松散、规模较小、效益不高,后续会面临一定的挑战。
2、区域可替代性交通方式造成的竞争风险
根据《江西省2020年高速公路网规划》,江西省将打造“三纵四横”的高速公路网,其中三纵中的济南至广州江西段和大庆至广州江西段的部分路段将会同公司运营的南北走向的高速公路产生一定竞争。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湖北南段于2012年5月全线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湖北、湖南、安徽西部等车辆车流量;济南至广州江西段的景鹰高速公路(景德镇—鹰潭)已于2007年11月底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安徽东南部及长江三角洲车辆车流量;济南至广州江西段的鹰瑞高速公路(鹰潭—瑞金)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分流了部分安徽东南部及长江三角洲车辆车流量。
为加快江西省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及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逐步完善区域公路路网的规划和设计,通过新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等措施打造日益完善和便捷的公路路网。公路路网的变化和网络效应的产生可能对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产生相应影响。
京九铁路部分路段处于江西省境内,对公司运营的昌九高速、昌樟高速、昌泰高速等路段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江西省第一条城际铁路轨道——昌九城际铁路已于2010年建成通车,实现了南昌与九江一小时到达,对昌九高速公路的客运业务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此外,向莆铁路、昌吉赣线路规划及南昌铁路西环线等铁路,与公司的运营形成一定竞争。
3、高速公路建设风险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在成本、工期和质量等重要目标方面是否实施了有效控制,对当期的建造成本以及未来的营运成本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未来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中途设计可能变更以及政府可能颁布的新政策和技术规范等因素,将影响到公司投资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
4、高速公路营运风险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以保证良好的通行环境。高速公路运营一定期限后,为保证路面的通行质量,需要进行大修或技术改造。公司在进行道路养护和改造时,力求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但是,如果维修的范围较大,维修的时间过长,交通流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交通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减少。尽管目前公司所拥有的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比较稳定并且道路通行状况良好,随着公司的高速公路开通年限的增长和车流量的上升,高速公路损耗会不断增大,导致养护费用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新建路产培育期较长风险
高速行业存在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体现缓慢的特点,路产从立项动工至实现盈利所需时间较长。新建路产培育期长,可能对发行人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等造成一定影响。发行人已通车的路产全部为经营性高速公路,且公司路产修建较早,造价较低,经过多年培育,现阶段路产已成熟,盈利性较强。
6、区域路网不完善风险
发行人周边路网的格局将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新开通的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相邻、并行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形成竞争,可能分流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新开通的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司相连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目前,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在的部分区域路网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协同效应,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7、公路资产整合风险
近年来,随着各地高速建设规模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地方政府对各地公路资产进行了一系列整合。尽管发行人具有独立自主的企业经营权,但发行人股权及资产的划转一定程度上受政府主导,如后续地方政府进行公路资产整合,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8、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
某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均可能对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公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正常使用。而恶劣气候如浓雾、严重冰雪天气的出现,也会导致公路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从而减少公司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如果恶劣天气持续时间较长,将对公司车辆通行服务收入产生较大影响。
江西地区在春夏季节易受暴雨天气影响,进入防讯抢险高度警备期;同时江西地区进入冬季后雨雪天气较多。由于公司各项防灾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公司未因洪涝灾害和冰雪天气造成重大损失,但今后暴雨和冰雪天气仍然可能对公司的道路养护和改造产生一定影响。
9、建筑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与其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有密切的关系,水泥、沙石、钢材、沥青等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比例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因此,未来如果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将导致发行人施工总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给发行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正常建设带来不确定性,运营成本的上升,也不利于发行人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10、征地拆迁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费用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且上升趋势还可能延续,这将直接导致发行人建设成本上升。另外,由于拆迁成本上升较快,如拆迁力度不足或资金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将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额,增加公司经营压力。
11、在建工程转固后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降的风险
高速行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扩改建工程较多,项目建成完工转为固定资产后,相应折旧费用也会有所增加,进而会对公司净利润构成一定影响,此外通车后利息费用化也将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12、多元化业务经营的风险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理念,依托高速公路这一主业,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其他行业的发展策略和业务模式,及时把握业务发展和资产整合的市场机会,分散风险,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跟踪核电项目、高速公路沿线开发、金融等领域。但是业务的多元化可能使公司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如工程板块依托公司主业,项目多与公路相关,定价、施工等方面可能受政策等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需要把有限的企业资源在各主营业务领域进行分配。多元化发展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加利润增长点,但另一方面也分散了公司资金及人力技术资源,对公司管理和经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3、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若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4、成品油价格波动及税收结构调整的风险
2000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石油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变动的联系将更加紧密。此外,根据2000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并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导致车辆相关的税费结构发生一定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和税费结构调整可能影响车辆的使用成本和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运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
(三)管理风险
1、施工风险
发行人在建和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涉及复杂情况的系统工程。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征地费用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施工等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施工期的延长将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运营的高速公路在施工建设、运营管理中会遇到安全问题,包括施工建设安全事故、运营管理安全隐患等因素。如果在项目建设、道路维护、路政管理、查处违章超载等行为中有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形,则可能导致安全方面的事故,进而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经营和形象声誉等造成不利影响。
3、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交通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5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虽然公司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但省交通投资集团仍可利用其控股股东身份行使投票权,从而影响公司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及其他业务事宜。这将可能影响公司运作的独立性、降低公司的管理决策质量。如果省交通投资集团作出有损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将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较大侵害。
4、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包括关联方内部工程结算、劳务服务等。未来随着公司产业链条的进一步完善,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比都有可能增加,如出现不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将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增加经营风险,损坏公司形象。
5、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6、对子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于1998年3月31日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共计16家,其中,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3家,联营企业7家及合营企业1家。公司下属部门以及运营管理的子公司较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尚待进一步整合。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高对子公司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人力协同等管控能力,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潜在风险。
7、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风险
发行人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关于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了换届。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及第九届监事会,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五名监事(含两名职工监事)组成,新任董事、监事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通过。发行人新任命了许越洪、李秀宏、刘文鹏、聂头龙共4名董事;新任命了曹文洁1名监事。董事会、监事会的大规模人员变动,可能造成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收费标准调整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车辆通行费收入,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因此,收费价格的调整趋势、未来收费价格在物价水平及总体成本上升时能否相应调整,仍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近年来国家对收费公路行业的政策逐步趋紧,陆续推出了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节假日免费方案、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等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收费期限限制风险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批文,公司经营的昌樟高速公路(含昌傅段)、昌泰高速公路、九景高速公路、温厚高速公路、彭湖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均定为30年,符合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收费年限不超过30年的规定,不存在超期收费的高速公路。昌九高速收费年限本为30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公司经营管理的银三角立交收费站进行撤除,并于2011年1月31日停止收费。作为补偿,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发布相关通知同意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4个月。改扩建工程项目建成通车后,重新核定昌九高速收费年限30年,自2019年10月1日至2049年9月30日。2011年6月13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2011】283号)(即“五部委283号文”),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经自查,发行人认为本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批准的收费年限和收费经营权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高速公路项目,设置收费站(点)间距。因此,目前公司主要公路资产的收费经营权均受时间限制,当公路经营期限届满,若公司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批准,且届时公司亦未有其他收益项目时,则公司经营状况将出现较大变化。
3、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公司的项目投资安排和具体经营情况与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密切相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0元,即由每升0.20元提高到1.00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0元,即由每升0.10元提高到0.80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由于此次税费改革并未涉及高速公路收取的过路费、过桥费,对高速公路行业并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但可能会对高速公路通行车流量大小及构成产生一定影响。今后,国家和地区的与公路交通相关的产业政策如果继续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的经营环境和收入状况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随着近年来相关政策的调整,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正在逐步被强化,公众对收费公路的负面情绪加深,对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同时,经济发展推动了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多种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为不同群体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出行选择,也在逐步改变着收费公路经营所面临的竞争格局。交通基础设施行业作为准公共性行业,一直受到政府严格的管制,国家行业政策的变化对收费公路企业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收费公路的公益性特征越来越强化,“绿色通道”免费放行政策以及重大节假日七座及以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将继续执行,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尚不确定。
4、环保政策限制的风险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均会不同程度地破坏生态植被,产生废气、粉尘、噪音,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尾气排放等也会产生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国家环保政策的调整,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营运成本或制约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增加。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名称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全称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59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3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25亿元。
注册文号 中市协注〔2024〕SCP 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60.00亿元(即RMB6,000,000,000.00元)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 人民币15.00亿元(即RMB1,500,000,000.00元)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 270天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RMB100.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100.00元。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公告日 【 】年【 】月【 】日
簿记建档日 【 】年【 】月【 】日
发行日 【 】年【 】月【 】日
缴款日(起息日) 【 】年【 】月【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 】年【 】月【 】日
上市流通日 【 】年【 】月【 】日
付息日 【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通过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进行
兑付日期 【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破产债权。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江西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AA,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有) 无担保,无信用增信方式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登记及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超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 】年【 】月【 】日9:00至【 】年【 】月【 】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
】日12:00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年【 】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行人本次拟注册不超过60.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117.06亿元,主要为长期借款13.00亿元,应付债券20.9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80亿元、长期应付款26.60亿元、其他流动负债15.00亿元。
二、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承诺: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发行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发行计划,本公司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不会用于支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用途,不用于金融相关业务,不用于投资,不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用于归还信托借款,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不与其他债务融资用途重复。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债保障措施
本公司已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超短期融资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偿
还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本息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和银行借款,本公司还可以通过出售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等方式提供其他还款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现金流稳健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得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642,954.96万元、675,839.71万元和749,216.9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9,605.78万元、74,989.81万元和121,636.8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38,118.40万元、257,513.28万元和246,920.04万元。发行人资产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经营性净现金流充沛,偿债保障能力较强,能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还奠定基础。
(二)发行人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目前,发行人与国内各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主要银行共计55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未使用额度为503.91亿元,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为贷款及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偿付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此外,发行人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具有较为广阔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发行人所属资产质量优良
发行人的主要路产处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工业制成品北上西去和北方农业大省农产品南下的交通要道上,位于江西省高速公路规划中的“三纵四横”中的“中纵”,与我国货物流动方向基本一致,是我国南北交通在江西省中的主要干道之一。发行人所属高速公路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质量较好,收益性较强,具有较好的变现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综合现有负债结构、投资计划、项目现金流等情况,动态调整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资金风险。加上顺畅的外部融资渠道,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可确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及时、全额兑付。
(四)债务偿还的制度保障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已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相关工作。
2、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防范偿债风险,及时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步披露信息。
3、加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4、风险紧急保障措施
如果公司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xi Ganyue ExpresswayCo.,Ltd
法定代表人:韩峰
注册资本:2,335,407,014.00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335,407,014.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3月31日
上市日期:2000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股票代码:600269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60000705501796N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0791)86539308
传真:(0791)86539083
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养护、工程咨询以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和经营;服务区汽车维修;百货销售;住宿;餐饮;广告;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新能源开发;智能交通系统与信息网络产品的研发与服务;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管理;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文化旅游资源及养老产业开发;苗圃和园林绿化;筑路材料加工与经营;道路清障救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于1998年3月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8]1号文批准设立,由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总公司、江西运输开发公司和江西高等级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1998年3月31日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并经国家国资局确认的净资产114,795.70万元投入公司,占总出资比例的99.47%;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67.40万元投入公司,占总出资比例的0.32%;江西省交通物资供销总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96.00万元投入公司,占总出资比例0.17%;江西运输开发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4.50万元投入公司,占总出资比例0.02%;江西高等级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4.50万元投入公司,占总出资比例的0.02%。公司1998年3月31日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注册资本7.54亿元人民币,注册号3600001131415,注册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12号。
1999年4月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并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及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4号文批准,公司在原有股本75,400.00万股的基础上,按3.23605:1进行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3亿元,总股本变更为23,300.00万股。
2000年4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7号文批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每股11.00元发行价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股票代码:600269),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由2.33亿元增加为3.53亿元。公司股票于200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2000年5月11日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并经江西中昊会计师事务所赣昊内验字[2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2000年5月11日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3.53亿元。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14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12日至2002年12月25日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普通股222,493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截至2003年1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配股募集资金,并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3]2002号验资报告验证,2003年8月14日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3.89亿元。
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9,222,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5股。上述事项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4]2006号验资报告验证。2004年7月22日,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7.78亿元,同时公司注册地变更为: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
公司于2006年9月6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决议通过200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78,444,9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67,667,479股。上述事项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6]2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2月27日,公司“赣粤CWB1”认股权证实施了第一次行权,成功行权共计1,732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167,667,479股变更为1,167,669,211股。上述事项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9]2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9月,公司实施了2009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1,167,669,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7,669,211股增至2,335,338,422股。上述事项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9]2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2月8日至2月26日,公司“赣粤CWB1”认股权证进行了第二次行权。2010年3月3日起,“赣粤CWB1”认股权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予以摘牌。此次共有34,296份“赣粤CWB1”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335,338,422股增至2,335,407,014股。上述事项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10]2007号验资报告验证。2010年6月29日,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注册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股本、股东变更情况
1、1998年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表5-1 1998年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有股 750,000,000 99.47
国有法人股 4,000,000 0.53
合计 754,000,000 100.00
2、1999年公司缩股后的股权结构
表5-2 1999年公司缩股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有股 231,764,033 99.47
国有法人股 1,235,967 0.53
合计 233,000,000 100.00
3、2000年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表5-3 2000年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有股 231,764,033 65.65
国有法人股 1,235,967 0.35
社会公众股 120,000,000 34.00
合计 353,000,000 100.00
4、2002年公司配股后的股权结构
表5-4 2002年公司配股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有股 231,764,033 59.55
国有法人股 1,458,460 0.37
社会公众股 156,000,000 40.08
合计 389,222,493 100.00
5、2004年公司送转股后的股权结构
表5-5 2004年公司送转股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有股 463,528,066 59.55
国有法人股 2,916,920 0.37
社会公众股 312,000,000 40.08
合计 778,444,986 100.00
6、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
表5-6 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7,164,986 52.3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280,000 47.70
合计 778,444,986 100.00
7、2006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权结构
表5-7 2006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0,747,479 52.3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6,920,000 47.70
合计 1,167,667,479 100.00
8、2009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表5-8 2009年3月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90,161,413 41.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7,507,798 58.02
合计 1,167,669,211 100.00
9、2009年6月19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表5-9 2009年6月19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7,669,211 100.00
合计 1,167,669,211 100.00
10、2009年9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权结构
表5-10 2009年9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35,338,422 100.00
合计 2,335,338,422 100.00
11、201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表5-11 201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35,407,014 100.00
合计 2,335,407,014 100.00
12、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5-12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9,774,225 47.52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6,536,810 4.99
黄国珍 27,211,300 1.17
丛中红 11,200,000 0.48
刘长华 9,500,000 0.41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379,960 0.32
黄国明 7,336,700 0.31
文雪松 5,375,942 0.23
张慕钢 3,953,280 0.17
李国晓 3,400,050 0.15
合计 1,301,668,267 55.75
13、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5-13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9,774,225 47.52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6,536,810 4.99
黄国珍 26,992,100 1.16
刘长华 7,560,000 0.32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379,960 0.32
黄国明 7,265,900 0.31
UBS AG 6,674,147 0.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842,500 0.25
文雪松 5,075,942 0.22
佛山市一路无忧贸易有限公司 4,986,400 0.21
合计 1,298,087,984 55.59
14、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5-13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9,774,225 47.52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6,536,810 4.9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508,281 2.6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37,275,928 1.60
黄国珍 26,880,000 1.15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35,800 0.43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9,652,601 0.41
黄国明 8,774,591 0.3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8,734,900 0.3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424,682 0.36
15、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5-14 2024年3月末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9,774,225 47.52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6,536,810 4.9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8,014,661 2.9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42,118,100 1.80
黄国珍 26,880,100 1.15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4,000,000 1.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709,716 0.50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1,696,514 0.50
黄国明 8,648,291 0.37
中信证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中信证券-大家人寿长期成长型股票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391,700 0.3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情况
2009年11月28日,根据江西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增强高速公路建设和投融资能力,促进全省高速公路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1月28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路集团”),并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亿元。2013年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950,505.1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批发,物流服务、仓储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
2021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1年1月8日办理完成。
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来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无偿划转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赣交财务字[2021]9号),决定将省交通投资集团持有的公司116,536,8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无偿划转至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投集团”)。本次划转后,省交通投资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109,774,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2%;省港投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16,53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021年8月4日,发行人收到省交通投资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无偿划转的国有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交通投资集团持有公司110,977.42万股,持股比例为47.52%,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截至2023年末,省交通投资集团资产总计4,418.4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65.88亿元,净利润31.43亿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江西国控系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下属江西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期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江西国控,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
图5-1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情况主要表现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业务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路桥的建设、经营、收费、养护等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公司的客户群与市场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人员方面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控股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不存在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由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四)机构方面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各自独立设立,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了完整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能体系,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自成独立运行的机构体系。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和安排,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实行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未越过“三会”等公司合法表决程序干涉公司正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公司财务机构独立,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用和管理;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申报纳税。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表5-15 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备注
1 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76.67 76.67 15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2 江西昌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57.69 57.69 45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3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72 82.72 12,9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4 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8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5 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8,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6 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4,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7 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8 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8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
具体情况如下:
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项目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2,613.60万元,净资产537,440.17万元,负债总额为75,173.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134.76万元,净利润25,032.28万元。
江西昌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工程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4,103.26万元,净资产76,667.88万元,负债总额为487,435.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241.92万元,实现净利润-20,879.25万元。公司经营的昌铜高速通行服务收入较少,同时财务费用及折旧费用较高,故存在亏损情况。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高速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生产施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5,148.78万元,净资产73,850.18万元,负债总额为161,298.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60.64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8,084.48万元。
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8,680.70万元,净资产141,821.71万元,负债总额为36,858.99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7,990.92万元。
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8,584.28万元,净资产78,287.29万元,负债总额为20,296.99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2,758.96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低迷,对房地产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与销售、园林与绿化的设计与施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06.14万元,净资产6,659.90万元,负债总额为6,646.24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417.78万元。
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该公司主营机械设备租金、百货销售、建筑装饰、建材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704.69万元,净资产46,638.01万元,负债总额为18,066.68万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13,960.28万元。
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该公司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旅游开发;度假村住宿服务;餐饮业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7,617.49万元,净资产-859.97万元,负债总额为108,477.46万元,2023年净利润4,120.31万元。九江八里湖项目于2022年陆续交付并确认收入,因前期净利润为负且累计已超过注册资本,故账面净资产暂为负值。
(二)权益投资情况
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共八家,不并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权益投资明细如下:
表5-16 权益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额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2021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1,960.00 4,215.82 4,443.46 4,447.70 30.00
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24,243.00 23,884.31 22,970.61 25,034.61 20.00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3,672.00 43,657.33 43,667.63 43,864.42 20.00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809.31 10,563.08 10,427.91 50.00
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00 58.22 61.41 58.18 30.00
共青城高云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759.11 5,397.65 4,307.30 4,362.52 69.01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9,657.46 22,420.02 21,086.02 20,137.89 30.00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3,600.00 4,542.48 4,326.30 3,935.91 8.00
合计 104,071.57 114,985.13 111,425.81 112,269.14 -
注:共青城高云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属于有限合伙企业,子公司嘉融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决策,且未在管理层派驻人员,未对企业形成实质性控制,因此未纳入合并范围。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开发、经营、发布高速公路户外广告为主,集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室内装饰设计与工程、环境及园艺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告公司。公司拥有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所有已建、待建高速公路广告资源的独家经营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173.33万元,净资产14,052.72万元,净利润-739.55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广告业务有所下滑所致。
江西核电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成立,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55.00%、20.00%、20.00%和5.00%的比例出资组建,主要负责彭泽核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2,498.17万元,净资产117,531.56万元,净利润4,514.80万元。
恒邦保险于2014年1月8日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经江西省政府授权由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等11家江西省内外优秀企业共同组建,是第一家注册在江西省的全国性法人保险公司,2016年公司参与恒邦保险增资扩股,以现金认购4.12亿股,认购价格为1.06元,认购金额为4.3672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认购款已于2016年3月28日足额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3,063.96万元,净资产204,021.68万元,净利润670.90万元。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成立,由公司子公司昌泰公司与漳浦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昌泰公司与漳浦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各持股50.00%。营业范围为在吉安服务区建造观光茶庄;赣台主题文创园区及服务区配套服务设施;景点门票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速公路清障施救;自驾车、场地租赁服务;茶叶、含茶制品、含茶肉制品、茶籽油(以茶籽为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896.56万元,净资产21,525.77万元;负债总额为370.7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14.05万元,净利润399.61万元。
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8年6月14日至2048年6月13日。由公司子公司嘉融公司与共青城高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嘉融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嘉融公司已实缴出资180.00万元。公司总资产197.16万元,净资产176.06万元,负债总额21.10万元,2023年净利润-28.64万元。
共青城高云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9年1月31日,经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6,666.00万元,经营期限:20年。企业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28.63万元,净资产7,821.54万元,负债总额107.09万元,2023年净利润 1,826.40万元。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主要经营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等。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辖部分服务区经营性设施资产评估作价364.71万元和现金19,292.75万元认购畅行公司7,500.00万股定增股份,认购价格为2.62元/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畅行公司30.00%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7,635.78万元,净资产77,017.65万元,净利润 4,306.01万元。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鹏,注册资本12,5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09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LED芯片、LED器件、LED路灯、LED隧道灯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及安装维护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9,658.31万元,净资产42,883.12万元,负债总额26,775.19万元,2023年净利润6,066.53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考核、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考核、报酬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分配管理事项;
(15)管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8)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9)决定董事会向公司经理层授权事项;
(20)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做出决定,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内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3、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8)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9)决定和签署不超过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和重大合同;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从2009年起逐年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战略投资部、财务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营运管理部、风控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等职能部门及南昌北管理中心、南昌南管理中心、九江管理中心,拥有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昌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图5-2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公司主要部门职责情况
公司主要职能部室情况简介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董(监)事会、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证券事务管理、资料收集与分析、再融资事务以及股东信访与咨询等工作。
2、风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法律审查、诉讼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3、战略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的策划、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科研、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业务发展计划及经济政策研究等工作。
4、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包括落实反腐败任务分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信访调查等事宜。
5、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干部管理、宣传工作等。
6、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委派、财务信息披露等工作。
7、运营管理部:负责工程、养护、收费、安全、机电、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8、企业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公司子公司的监管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包括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章程修订、综合考核指标、重要规章制度等的拟订、审查、审核。
9、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员工培训、离退休员工管理等。
10、安全监管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
七、发行人内控制度
1、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方案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指导,按照内控规范的相关要求,切实承担起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控的责任,在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等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运行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从公司整体承担的职能出发,分解出公司所有业务职能,将业务职能与现有部门职能对比分析,查找现有部门职能的缺陷和重叠,根据缺陷优化部门架构和重新梳理部门职责,在此基础上对原有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对工程养护、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相关的重点业务流程进行风险确认,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十八个应用指引,对确认的风险提出控制要求,同时将公司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与控制标准对比,在制度设计和流程设计方面进行缺陷分析,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在缺陷分析基础上,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优化业务流程;建立测试方法和评价标准,通过测试体系运行进行内控评价。同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内控审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通过外部审计。
2、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根据江西证监局证监【2011】41号文,公司为江西省2011年上市公司内控规范试点公司,为做好公司内控实施推进工作,公司成立推进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来负责组织实施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提出筹备与培训、制度梳理与缺陷排查、流程完善与《内部控制手册》编制、《内部控制手册》评审与内控体系运行四个阶段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在内控体系运行后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
在本次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中,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基础,全面查找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和缺陷,并进行制度完善和缺陷整改,着力构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夯实“百年赣粤”基础。公司自2011年3月份正式启动该工作以来,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中的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聘请咨询公司进行辅导,组织公司高管、中层以及业务骨干参与制度编制、审核以及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初步构建了全面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核心成果《内部控制手册》也已先后完成了外部专家、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的审议,并在内控体系运行后按计划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
3、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对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进行审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进行检查;公司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听取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报告,并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时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公司设有独立的审计内控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融资、合同谈判、物资采购、招标、工程验收、干部考察任用等业务进行日常跟踪监督,查找内控缺陷并整改,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所辖各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等方面进行审计。
4、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健全,重大事项均按“三会”的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经理层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研究公司日常经营工作中重点事项,监督公司所辖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审计内控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在投融资、合同谈判、物资采购、招标、工程验收、干部考察任用等重点业务均派员全程监督,发现内控缺陷并及时整改。
5、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管理层、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2012年,董事会计划在公司原有内控制度基础上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评价体系。
6、与财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
公司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公司财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来处理相关会计事项。公司会计管理程序完整、合理、有效。各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等业务资料,形成了一个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体系。
7、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详细规定了担保的条件、程序及相关风险管理。
8、与子公司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经营权限、“三会”程序及经营业绩考核等。
9、关联交易管理
为规范自身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财政部的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则,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披露程序及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等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10、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战略的资金需要,确定融资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安排,拟定筹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机构和方式等内容,对筹资成本和潜在风险做出充分评估,并制定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及所属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各种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能、规范投资程序及责任制度,并对公司投资规划及项目选择与初步分析、项目调查、项目洽谈、项目决策及审批和项目实施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率。
11、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每年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给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及提供融资服务的各金融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审批对外信息披露的内容,以保证发行人对外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同时,为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认同,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发行人定期对外发布战略方向、企业文化、公司治理状况、主要业绩指标等内容。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按规定做好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
12、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公司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公共关系管理规定》及成立赣粤高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处置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可能造成员工伤亡、使公司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以及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性事件以及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
13、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发行人资金管理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并制订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1)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资金运营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即资金管理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所需资金,由财务会计部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经营需要统筹安排,资金调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完整的凭证手续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资金使用原则上坚持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资金预算由财务会计部负责编制,上报集体研究、董事会审定;各类投资款项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进行资金调度安排。
(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操作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控制公司内部资金运营与使用。
(3)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首先保障公司本部营运资金所需,顺序优先于对成员公司的资金池内部借贷和对固定资产及股权的投资,公司基于资金池集中管控的基础上,集中调度成员公司资金,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公司资金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使用直接融资渠道与工具,包括吸收战略投资、年度留存收益分配使用、持有股权或产权变现或置换、产业与金融板块公司的资金融通、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多种方式并举。
14、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统一执行省交通投资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将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系,其管理模式由预算的组织、编制、审批、执行、监控、分析、调整和考核评价等环节组成。
目前,公司内部各项控制制度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八、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有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表5-17 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 是否有海外居留权
韩峰 董事长 男 2024.3.22-2027.6.23 否 否 否
聂建春 董事 男 2020.5.8-2027.6.23 否 否 否
许越洪 董事 男 2024.6.24-2027.6.23 是 否 否
李秀宏 董事 男 2024.6.24-2027.6.23 是 否 否
刘文鹏 董事 男 2024.6.24-2027.6.23 否 否 否
聂头龙 董事 男 2024.6.24-2027.6.23 否 否 否
胡炜 独立董事 男 2021.6.10-2027.6.23 否 否 否
邹荣 独立董事 男 2021.6.10-2027.6.23 否 否 否
廖义刚 独立董事 男 2021.6.10-2027.6.23 否 否 否
备注:发行人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选举董事韩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峰先生。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根据赣粤高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选举韩峰、聂建春、许越洪、李秀宏、刘文鹏、聂头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会议选举胡炜先生、邹荣先生和廖义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董事会选举韩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监事会成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有监事5名:
表5-18 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
徐立红 监事会主席 男 2020.5.8-2027.6.23 是 否
彭爱红 监事 男 2023.6.30-2027.6.23 是 否
刘文豪 监事 男 2023.6.30-2027.6.23 是 否
董琼 职工监事 女 2021.6.10-2027.6.23 否 否
曹文洁 职工监事 女 2024.6.24-2027.6.23 否 否
备注: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根据赣粤高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选举徐立红先生、彭爱红先生和刘文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三位监事与已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董琼女士和曹文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计算。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
表5-19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
徐义标 副总经理 男 2021.8.6-2027.6.23 否 否
余小晴 副总经理 男 2020.12.29-2027.6.23 否 否
缪立立 财务总监 男 2019.7.10-2027.6.23 否 否
付艳 董事会秘书 女 2020.5.28-2027.6.23 否 否
备注: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义标先生、余小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缪立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同意由韩峰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按法定程序聘任新任总经理为止。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韩峰:男,1973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湖北汉口分公司会计、物流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湖北分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江西恒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聂建春: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历任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艾城管理所负责人,雷公坳管理所负责人、副所长,湖口管理所筹备负责人,艾城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党支部书记、所长;本公司综合部经理;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江西高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景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现兼任江西高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许越洪:男,1978年出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历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投资管理处经理,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中交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省高速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现兼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李秀宏:男,197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历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战略规划处经理,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管理处经理,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现兼任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鹏:男,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党委委员,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负责人、精算部负责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兼任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及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聂头龙:男,1984年出生,硕士学位,现任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梨温高速公路鹰潭路政大队副大队长、梨温高速公路公司赣浙收费处副处长、本公司昌樟管理处综合行政部副经理、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南管理中心综合行政部经理,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副部长、部长。
胡炜:男,197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沃德(天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历任太原理工大学助教、德国弗兰德集团高级经理、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集团高级经理、德国SEW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国Transtech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邹荣:男,1964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历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市教委、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义刚:男,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江西中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江西省审计学会理事,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徐立红:男,1967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物资储运总站技术干部、副站长,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公司经理,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质量监督站站长,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中心主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爱红:男,1973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信息部部长。历任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桥梁二公司副经理、工程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三总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23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文豪:男,1980年出生,文学学士,助理经济师,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宣传部部长)。历任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安全监督管理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现兼任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
董琼:女,197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风控审计部经理。历任本公司机场路收费所财务室主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文员、财务管理部资金主管、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2021年6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现兼任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曹文洁:女,1993年出生,艺术管理专业硕士,政工师。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历任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文秘、主管,综合事务部副经理。现兼任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义标:男,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江西省交通厅工程管理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江西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第二监理所副所长(二公司副经理),第三监理所支部书记(三公司支部书记),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三监理所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小晴:男,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江西省公路机械工程局第一分公司副经理、抚吉高速标段的项目经理,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事业部第四分部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高安市瑞阳新区安置房BT工程项目主任、昌栗高速、铜万高速标段的项目经理,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部经理、新建城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部经理、新疆克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一包项目经理、项目公司的负责人,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R标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党总支书记,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缪立立: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江西省赣州公路分局工程队工地出纳、会计,江西省赣南公路发展总公司会计,江西省赣州公路分局财务科主办会计、副科长、科长,江西锦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江西省交通厅瑞赣项目办财务处会计、石吉项目办财务处处长,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赣州管理处生产经营科副科长(正科)、财务科副科长(正科),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财审部副经理(正科)、财审部经理(期间曾借调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江西省高速集团安定项目办财务总监兼财务处长,江西省寻全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付艳:女,197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表5-2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职务
聂建春 董事 江西高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监事
许越洪 董事、投资管理部部长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李秀宏 董事、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刘文鹏 董事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聂头龙 董事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邹荣 独立董事 华东政法大学 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
上海市教委 法律顾问
徐汇区人民政府
闵行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人民政府
奉贤区人民政府
中国行政法研究会 常务理事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廖义刚 独立董事 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 委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评审专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评审专家
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 特约研究员
江西省审计学会 理事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炜 独立董事 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董事长
沃德(天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刘文豪 监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工会主席(党委宣传部部长)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彭爱红 监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技信息部部长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余小晴 副总经理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
缪立立 财务总监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监事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付艳 董事会秘书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琼 职工监事 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曹文洁 职工监事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职工监事、高管人员均未在政府部门任职。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养护、工程咨询以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和经营;服务区汽车维修;百货销售;住宿;餐饮;广告;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新能源开发;智能交通系统与信息网络产品的研发与服务;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管理;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文化旅游资源及养老产业开发;苗圃和园林绿化;筑路材料加工与经营;道路清障救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江西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收费和投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投资建设或收购等多种方式获得经营性公路资产,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服务费,并对运营公路进行管理、养护及维修,以保证公路的通行质量。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表5-21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收入 9.57 61.39 35.06 46.80 33.62 49.74 36.42 56.64
智慧交通收入 0.44 2.80 13.52 18.04 11.97 17.71 8.39 13.06
成品油销售收入 5.18 33.23 16.25 21.69 16.38 24.23 15.44 24.01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0.40 2.57 10.09 13.47 5.62 8.32 4.05 6.29
合计 15.59 100.00 74.92 100.00 67.58 100.00 64.3 100.00
表5-22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成本 3.11 37.81 17.08 33.51 17.04 37.11 18.04 45.96
智慧交通成本 0.31 3.74 11.37 22.31 9.69 21.10 4.91 12.51
成品油销售成本 4.45 54.08 13.86 27.19 13.97 30.42 13.55 34.51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0.36 4.37 8.65 16.97 5.22 11.37 2.75 7.01
合计 8.23 100.00 50.97 100.00 45.92 100.00 39.25 100.00
表5-23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利润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利润 6.45 87.75 17.98 75.07 16.57 76.51 18.38 73.38
智慧交通利润 0.13 1.76 2.15 8.98 2.28 10.51 3.48 13.91
成品油销售利润 0.73 9.94 2.39 9.98 2.41 11.13 1.89 7.54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0.04 0.55 1.44 6.01 0.40 1.85 1.29 5.17
合计 7.36 100.00 23.95 100.00 21.66 100.00 25.04 100.00
表5-24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车辆通行服务毛利率 67.49 51.28 49.30 50.46
智慧交通毛利率 29.66 15.92 19.03 41.50
成品油销售毛利率 14.12 14.67 14.72 12.24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20.04 16.68 7.11 31.96
整体毛利率 47.22 31.97 32.05 38.95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64%、49.74%、46.80%和61.39%,车辆通行服务业务的毛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3.38%、76.51%、75.07%和87.75%,占比均较高,可以看出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是公司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车辆通行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50.46%、49.30%、51.28%和67.49%,公司近年毛利率稳定地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受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及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政策影响,较2021年略有下滑,总体来说较为稳定。2023年度实现通行服务收入35.06亿元,同比增长4.29%,主要系本期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公司所辖路段车流量稳步增长所致。
1、车辆通行服务收入业务
(1)主要路产
公司的主要路产处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工业制成品北上西去和北方农业大省农产品南下的交通要道上,位于江西省高速公路规划中的“三纵四横”中的“中纵”,与我国货物流动方向基本一致,是我国南北交通在江西省中的主要干道之一。目前,公司主要经营的高速公路有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高速)、昌泰高速、九景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昌奉高速以及奉铜高速等。公司拥有的昌九、昌樟(含昌傅段)、昌泰三条高速公路首尾相接,连同南端的泰赣、赣定高速共同组成纵贯江西直通广东的纵向动脉,是江西省目前贯通南北的高速公路主干道之一,是我国华北、华中地区与华南地区沟通的主干道之一。截至2023年末,公司管理和养护的高速公路里程近800.00公里,约占同期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6742公里的11.87%。
公司的公路资产均处于江西省高速公路网的主骨架上,又处在国家公路网承接南北、贯通东西的中间位置,地理位置较为优越,资产质量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8年8月20日颁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公司所拥有路产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不存在需要清理情况。
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均在经营期限(即收费年限)内,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主要运营的公路基本情况如下:
表5-25 公司主要运营的公路基本情况
单位:公里、年
序号 公路 路产性质 总投资 里程 设定日均车流量 收费站数 车道 通行时间 公司经营时限 收费批文
1 昌九高速 经营性 25.79 127.187 45,093 12 8 1996 1998.04-2049.09 赣交财统字〔2000〕98号
2 昌樟高速 经营性 13.45 104.978 46,210 7 8 1997 1999.07-2044.03 赣交财统字〔2000〕98号
3 昌泰高速 经营性 22.41 147.72 40,616 7 4 2003 2003.06-2033.06 赣计收费字〔2003〕544号
4 九景高速 经营性 31.45 134.712 36,390 8 4 2001 2000.11-2030.11 赣价费字〔2000〕75号
5 温厚高速 经营性 8.09 35.50 合并至昌樟 4 4 1999 1999.01-2028.12 赣价费字〔1999〕1号
6 彭湖高速 经营性 20.5 63.93 30,674 3 4 2010 2010.09-2040.09 赣发改收费字〔2010〕1613号
7 奉铜高速 经营性 69.53 131.183 31,039 5 4 2012 2012.10-2042.10 赣发改收费字〔2012〕2280号
8 昌奉高速 经营性 17.53 39.05 32,232 4 4 2011 2011.12-2041.12 赣发改收费字〔2011〕2990号
合计 - - 208.75 784.26 - - - - - -
备注:本表所述里程含开放式路段及并线,本表所述总投资不含改扩建投资。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终止银三角收费站收费和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287号),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撤销银三角收费站立交桥收费站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2011]180号),银三角立交桥收费公路项目于2011年1月起提前终止收取车辆通行费,提前撤销银三角收费站收费给予公司适当补偿,经测算,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4个月,即由原审批收费结止2028年3月31日延长至2030年3月31日。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重新核定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和药湖大桥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发改收费〔2015〕1441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已建成通车。为使该项目正常运营,经研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同意重新核定昌樟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同意延长昌樟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4年零9个月。昌傅高速合并至昌樟高速,到期日与昌樟高速一并延长至2044年3月。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9月30日建成通车。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重新核定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项的批复》(赣交财务字〔2019〕97号),为确保该项目正常运营,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定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核定的收费年限暂定为30年,收费起止日为2019年10月1日至2049年9月30日。
由于江西省境内高速公路采取统一收费标准,公司旗下高速公路资产不存在费率差异。因此各高速公路实现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差异主要源于各路段车流量大小。公司主要经营路段近3年折合成标准车型的车流量情况如下表:
表5-26 近三年通行服务收入、车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万辆
单位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通行服务收入 标准车流量 通行服务收入 标准车流量 通行服务收入 标准车流量
昌九高速 116,265.96 2,812.93 106,744.44 1,946.55 111,330.47 1,924.81
昌樟高速 60,590.83 1,544.44 59,899.33 1,277.68 68,194.76 1,407.40
昌泰高速 70,332.35 918.41 74,422.16 805.56 80,691.91 978.88
九景高速 61,394.62 975.47 55,024.59 797.05 56,395.94 733.16
彭湖高速 10,430.27 391.58 12,739.43 382.37 15,782.94 460.17
温厚高速 9,866.51 678.89 9,883.26 593.95 11,219.65 646.30
昌铜高速(含昌奉高速) 21,724.53 839.08 17,475.12 652.89 20,562.88 747.99
合计 350,605.07 8,160.80 336,188.34 6,456.05 364,178.55 6,898.71
昌九高速是赣粤高速公路的始端,是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105和316国道的组成部分,北接九江,南连南昌,全长127.187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的双向四车道。1996年1月全面建成通车,是江西省内建成的第一条高速公路。
昌樟高速由南昌至樟树,属北京至福州和上海至瑞丽的国道主干线公路的交织段,起点在起于昌九高速公路南端省庄,止于江西省樟树市昌傅镇,全长104.978公里的高速公路。
昌泰高速起于樟树市西北1.50公里处,即昌傅高速公路的终点,止于泰和县马市镇,途经新余市、新干县、峡江县、吉水县、吉安市、吉安县、泰和县等7个市、县,从北至南贯穿江西省中西部腹地,路线全长147.72公里。昌泰高速与泰赣高速公路相连,泰赣高速起于昌泰高速公路的终点泰和县马市镇,终于南康市龙岭镇,全长128.00公里。2004年泰赣高速贯通后,路网效应十分明显。
九景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杭州至瑞丽在江西省境内的重要路段,起于昌九高速九江段,止于景德镇,路线全长134.712公里,自开通以来车流量在稳步增长。
温厚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上海至昆明和北京至福州高速公路在江西境内的重合段,起始于进贤县温家圳,与上海至昆明高速公路黎园至温家圳段(黎温高速)直接连接,终于新建县厚田乡,与赣粤高速公路南昌至樟树段(昌樟高速)厚田互通立交相接,路线全长35.50公里。
彭湖高速是地方加密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的湖口县和彭泽县境内,起点为彭泽县马垱镇,终点与九景高速衔接,是江西省北部与安徽省联络的重要高速公路,位于国家高速公路济南至广州和杭州至瑞丽公路之间,已列入交通运输部《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彭湖高速建成通车后形成沿长江南岸的公路运输高速通道,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昌铜高速为江西省高速公路网18条地方加密高速公路之一,位于南昌市新建县和宜春市的奉新县和铜鼓县,起点为奉新县干洲镇,终点为排埠镇华联村和湖南省浏阳市张坊镇双溪村之间的铁树坳附近,顺接湖南省大围山至浏阳高速公路的终点。昌铜高速通车后是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快速通道,成为连接南昌和奉新、靖安、宜丰、铜鼓的一条经济大动脉,昌铜高速公路昌奉段于2011年12月28日通车运营,奉铜段于2012年10月28日通车运营,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情况
公司近三年各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7 公司近三年车辆通行服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通行服务收入 同比增减率
昌九高速 116,265.96 8.92 106,744.44 -4.12 111,330.47 38.59
昌樟高速(含温厚高速) 70,457.34 0.97 69,782.59 -12.13 79,414.41 36.45
昌泰高速 70,332.35 -5.50 74,422.16 -7.77 80,691.91 30.26
九景高速 61,394.62 11.58 55,024.59 -2.43 56,395.94 34.29
彭湖高速 10,430.27 -18.13 12,739.43 -19.28 15,782.94 40.23
昌铜高速(含昌奉高速) 21,724.53 24.32 17,475.12 -15.02 20,562.88 43.04
合计 350,605.07 4.29 336,188.34 -7.69 364,178.55 35.84
宏观经济是影响高速公路整体车流量的重要因素,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经济活动对运输能力要求的变化,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2022年度公司车辆通行服务费收入下降主要是受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及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政策影响,较2021年略有下滑,总体来说较为稳定。2023年度实现通行服务收入35.06亿元,同比增长4.29%,主要系本期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公司所辖路段车流量稳步增长所致。
(3)收费标准
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通过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在省内路网实行联网收费、统一管理、按实结算的收费制度。2019年12月31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以赣发改收费字〔2019〕115号文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江西省高速公路分别按照载客类和载货类车辆的不同标准收费。
A、载客类车辆收费标准
表5-28江西省高速公路客车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车型 ≤9座 10座-19座 20座-39座 ≥40座
费率(元/车.公里) 0.45 0.80 1.15 1.50
B、载货类车辆收费标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赣府厅字【2020】97号),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表5-29江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轴)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单位:轴、元/公里
类别 1类货车 2类货车 3类货车 4类货车 5类货车 6类货车
总轴数(含悬浮轴) 2 2 3 4 5 6
收费标准 0.450 0.947 1.456 1.911 2.071 2.432
货车收费基准费率为0.45元/车公里;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货车,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增加0.180元/公里的方法计收。
(4)结算方式
2004年6月1日起,江西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联网各方共同成立的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负责收费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结算工作,联网各方的车辆通行服务收入由系统于次日进行自动分账,公司以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提供的联网收费清算分割表的结果确认收入。公司所属的昌九高速公路、昌泰高速、昌樟高速、温厚高速、九景高速和彭湖高速等路产均已实行联网收费。为提高管理水平,公司注重提高收费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收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各类偷逃费行为,提高通行费实现率,公司近年来收费管理水平和收费工作质量有很大提高。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处于新旧系统同步切换阶段。新系统启用后,实现全国网开通运行,货车计费方式由目前的计重收费切换为按车型收费,收费制式变为“以ETC收费为主、人工收费为辅”的分段式计(收)费模式。ETC模式下通行费收费优惠5%,涉及跨省收费的由全国联网收费中心进行拆分结算,非跨省收费车辆由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代收通行费收入,并对各路段通行服务收入进行拆分和清算,目前拆分模式是T+5日。
(5)道路养护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在公路养护中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经过自主改造的设备,利用厂拌冷再生技术实现了对原半刚性基层的柔性化转换,将厂拌冷再生层作为高速公路的上层,实践了“长寿命沥青路面”的设计理念。沥青混合料厂拌冷再生技术与常用作柔性基层的热拌沥青碎石(ATB-25)混合料相比,在不影响路面使用性能的前提下,节省加热能源50%以上,减少C02排放50%以上,减少废弃物排放,取得了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
同时公司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改建)成套技术研究,建立和贯彻“全寿命”周期的理念,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养护的科技含量和成本控制水平。加强全面路况调查,掌握路面病害情况,完成养护规划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管理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养护决策机制,促进“传统应急型养护”向“科学预防性养护”转变。进一步健全工程养护预算定额,加强养护资金的跟踪管理力度,控制养护工程成本。公司在公路养护的大、中修中全面实现招投标制度,实现了高速公路的养护市场化,减少大、中修次数和频率,降低养护成本。2021年至2023年,公司养护成本分别2.63亿元、1.97亿元和2.53亿元,预计2023-2025年公司养护支出分别为2.35亿元、2.38亿元和2.86亿元。
(6)在建路产情况
表5-30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路产情况
单位:公里、亿元
项目名称 建设里程 总投资 累计已到位资本金 建设期 公路性质 拟通车时间
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104.86 121.17 22.21 4年 经营收费性公路 2025年12月
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9.92 22.17 4.00 3年 经营收费性公路 2024年12月
注:1、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昌樟高速公路樟树枢纽南端,终于大广高速公路吉安南枢纽东北端,主要是将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长104.861km。本次改扩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21.17亿元。该项目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初审意见》、《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赣交高速字〔2022〕9号)批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到位资本金22.21亿元。
2、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起于昌樟高速李庄山大桥,终于昌樟高速昌西南枢纽,顺接昌樟高速改扩建一期项目起点,全长9.92km,计划将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车道。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22.17亿元。该项目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函》、《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赣交高速字〔2022〕40号)批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到位资本金4.00亿元。
2、智慧交通业务
智慧交通业务主要依托方兴公司。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兴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27亿元,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旗下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交通机电产品研发、应用软件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涵盖道路、隧道、桥梁的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交通安全设施等。2021年12月,方兴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更名为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兴公司曾连续七年被评为“江西省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并先后获得“全国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化智能化优秀企业”、“江西省软件产业统计先进单位”、“江西省‘十二五’优秀软件企业(规模型)”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已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工程考核评比办法》,对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项目部管理、联合设计、项目创新、验收方面进行规范。近年公司已完工项目工程均按照《工程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执行,质量符合规定,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方兴公司制定了长期发展目标,并逐步向其他战略性新兴行业领域拓展。广大方兴员工将秉承“打造国内具有技术领先、质量领先、管理领先、规模领先、效益领先的ITS领域的知名品牌企业”的战略方针,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升智能交通信息化技术水平,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1)业务资质
方兴公司拥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工程安装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多项专业承包资质。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MMIL3(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ISO20000(IT服务)管理、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等6项国际权威认证。
表5-31 发行人子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基本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册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号 资质名称 发证有效期
1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赣)JZ安许证字[2005]120027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025-12-14
2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3Q21808R4M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6-06-17
3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3E31188R4M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6-06-17
4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3S21104R4M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6-06-17
(2)业务开展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分别为9.35亿元、21.17亿元、10.35亿元和1.66亿元,分别确认工程施工收入8.76亿元、11.68亿元、14.21亿元和0.47亿元。工程施工收入受中标工程业务量及施工进度影响有所波动。2023年1-12月,公司新签合同94个,合同金额总计10.35亿元,确认工程施工收入14.21亿元。公司签订合同地区主要分布在江西、广东、浙江、河南,下游业主集中度较高,项目回款情况较好。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同完成金额共计47.27亿元,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12.12亿元。2024年1-3月新签合同金额1.66亿元,新签合同个数11个,当期完成金额0.47亿元,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10.93亿元,新签合同主要分布于江西,金额为0.86亿元。
表5-32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所涉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个
建筑施工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新签合同金额 1.66 10.35 21.17 9.35
新签合同个数 11 94 58 48
新签亿元以上项目合同金额 0 4.00 16.13 5.74
新签亿元以上项目个数 0 1 4 4
已完工合同金额 0.47 14.21 11.68 8.76
(3)业务模式
公司工程业务经营模式为:EPC业务模式。首先由负责市场经营的部门进行市场开拓并寻找项目;如果有意承接该项目,在业主发出投标通知后,由市场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通知竞标;中标后业主会发布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在开始施工前,业主一般会先支付10%的预付款;承包方(发行人)根据需要,向供应商购买材料、寻找劳务分包队伍等;在工程施工期间,工程业务一般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工程计量结算来收取工程款,在项目竣工结算之时,要求业主支付项目进程款的90%-95%;项目完全结算之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时间通常为2年。目前公司尚无BT、BOT、PPP项目。
收入结算方面,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公司的子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在建时,公司按经业主确认的结算价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相关明细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工程施工”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分别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差额部分在“存货-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列示,反之,差额部分在“预收款项-已结算尚未完工款”中列示。
5-33近三年工程业务项目累计合同金额前五大业主
单位:亿元
序号 业务名称 累计合同金额
1 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机电工程 7.29
2 沪昆高速梨园(赣浙界)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机电项目机电工程JD1标段 6.86
3 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省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4.41
4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2.71
5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一期工程项目机电工程 1.90
合计 23.17
表5-34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已建成的工程施工承包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年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业主方 项目所在地 合同金额 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时间 已结算金额 结算进度 回款金额 经营模式
1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蒙山至象州段)一期工程项目机电工程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 19,018.76 2021 2022 17,443.42 92% 13,033.00 EPC
2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高运公司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13,907.94 2021 2022 12,759.58 92% 10,046.28 EPC
3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机电工程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72,940.79 2022 2023 57,683.99 79% 56,806.20 EPC
4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广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项目机电工程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44,125.24 2022 2022 39,302.79 89% 31,146.44 EPC
5 江西方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赣皖界 至婺源段新建工程项目机电工程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赣皖界至婺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17,129.75 2022 2023 10,550.81 62% 10,456.50 EPC
6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来段)机电工程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一分部 广西 11,900.44 2021 2023 9,036.96 76% 5,863.58 EPC
表5-35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年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业主方 项目所在地 合同金额 开工日期 预计完工时间 已结算金额 结算进度 回款金额 经营模式
1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机电工程施工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至南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27,065.26 2022 2024 17,724.65 65% 16,913.40 EPC
2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昆高速梨园(赣浙界)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机电项目机电工程JD1标段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高速公路梨园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68,599.08 2023 2025 9,999.76 15% 16,758.77 EPC
3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SSA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 8,482.71 2024 2024 1,267.21 15% 1,254.53 EPC
4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东外环高速公路亮化照明专项工程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 江西 6,387.18 2023 2024 5,689.05 89% 4,822.89 EPC
5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至深圳南山高速公路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和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工程第13合同段(侧接线范围交通机电工程) 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 5,500.86 2023 2024 2,998.10 55% 2,504.23 EPC
方兴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秉承“科技兴路”的核心理念,致力于国内高速公路三大系统的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先后完成江西、福建、广东、安徽、山东、吉林、陕西、山西、内蒙古、青海等省内外近百个机电工程重点项目,以及400多个机电、交安等零星项目,同时承担了江西省4,000.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机电系统维护任务。
近年来,方兴公司积极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研发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围绕智慧交通、信息化系统集成、机电养护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承担了多项部、厅级重点科研课题,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40多项,其中15项为发明专利,大多数成果达到国内先进乃至国际领先水平。
3、成品油销售板块
成品油销售板块的油品销售收入为公司子公司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产生的成品油零售收入。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及服务,成品油零售。目前正经营南昌南、上梅林、雷公坳、铜鼓、木家垄、北港湖、罗家滩、永修、庐山、鄱阳、吉安、峡江共12对加油站。
公司主要供应商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改委指导价格定价,一般14个工作日调一次价格。公司盈利模式:根据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签署的战略合作补充协议,成品油价格结算方式由原来的400元/吨调整为按省内非控股公司最低批发价结算。
收入确认方面,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成品油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44亿元、16.38亿元、16.25亿元和5.18亿元。
表5-36近三年及一期成品油销售板块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成品油销量 5.65 18.14 17.78 16.15
成品油销售收入 5.18 16.25 16.38 15.44
成品油销售成本 4.45 13.86 13.97 13.55
成品油利润 0.73 2.38 2.41 1.89
4、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2021-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经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29%、8.32%和13.47%。2023年其他经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地产销售收入8.35亿元、服务物业等其他收入1.36亿元、服务区收入0.03亿元、租金收入0.19亿元、路赔收入0.06亿元、其他收入0.10亿元。
4.1房地产业务板块
4.1.1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4.1.1.1近三年及1-9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
发行人房地产板块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景灏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均分布在江西省辖内,房地产业务近三年及1-9月均为住宅类销售,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73亿元、4.64亿元、8.35亿元和0.23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49亿元、4.06亿元、6.96亿元和0.1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5-37发行人近三年及1-9月房地产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嘉圆公司 1,798.91 1,272.74 3,193.47 2,718.41 4,850.11 4,188.71 17,134.52 14,690.49
嘉浔公司 451.56 362.95 78,658.67 65,838.98 39,943.64 35,342.41 - -
景灏公司 21.72 - 1,666.29 1,029.09 1,609.41 1,085.00 149.07 169.86
合计 2,272.18 1,635.69 83,518.44 69,586.48 46,403.16 40,616.13 17,283.58 14,860.35
其中:住宅类 2,272.18 1,635.69 83,518.44 69,586.48 46,403.16 40,616.13 17,283.58 14,860.35
发行人近三年及1-9月毛利分别为0.24亿元、0.58亿元、1.39亿元和0.06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4.02%、12.47%、16.68%和28.01%,具体情况如下:
表5-38发行人近三年及1-9月房地产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嘉圆公司 526.17 29.25% 475.07 14.88% 661.40 13.64% 2,444.02 14.26%
嘉浔公司 88.61 19.62% 12,819.69 16.30% 4,601.23 11.52% -
景灏公司 21.72 100.00% 637.20 38.24% 524.40 32.58% -20.79 -13.95%
合计 636.49 28.01% 13,931.96 16.68% 5,787.03 12.47% 2,423.23 14.02%
其中:住宅类 636.49 28.01% 13,931.96 16.68% 5,787.03 12.47% 2,423.23 14.02%
4.1.1.2经营主体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旗下房地产板块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嘉圆公司、嘉浔公司、景灏公司负责,房地产项目均为自主开发,项目所在地均在江西省内,项目主要位于高速公路附近,去化速度较慢。
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和实收资本8亿元,注册地址为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267号招银大厦20层,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道路、庭院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餐饮(限下属持证单位经营)等。该公司成立的目的是根据高速公路管理所站多线长、远离城市,环境偏僻、工作艰苦的特点,在发行人所辖高速公路沿线城镇进行房地产开发。嘉圆公司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了朝阳嘉园、胜利广场、朝阳锦城、吉安壹街区、溪霞溪湖园的同时,还成功推进西海、铜鼓、奉新、嘉圆悦山居、西海巾口、九江八里湖悦湖居(嘉圆代管)以及赣粤机电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
江西景灏置业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注册和实收资本800万元,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温泉城温泉中路8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庭院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
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5日,注册和实收资本800万元,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1号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202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旅游开发;度假村住宿服务;餐饮业服务。
截至2024年11月,发行人旗下在建项目1个,主要为嘉圆公司名下的滨江综合地产项目;已完工且仍在售的项目5个,主要为湾里悦山居项目(嘉圆公司开发)、奉新嘉圆项目(嘉圆公司开发)、西海康龙项目(嘉圆公司开发)、九江悦湖居项目(嘉浔公司开发)、铜鼓嘉圆项目(景灏公司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表5-39发行人旗下房地产项目情况表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业主方 项目名称 开发状态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开工面积 竣工面积 可销售面积 销售面积 销售进度 累计回款情况 已确认销售收入 是否取得项目四证 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嘉圆公司 嘉圆滨江综合地产 在建 5.52 4.72 6.48 / 4.23 0.46 11% 0.78 0 是 是
湾里悦山居 已竣工 6.2 5.42 12.37 12.37 8.19 4.73 58% 3.92 3.45 是 是
奉新嘉圆 已竣工 1.81 1.66 4.15 4.15 3.79 1.87 49% 0.64 0.62 是 是
西海康龙 已竣工 1.6 1.54 2.42 2.42 2.42 2.08 86% 1.39 1.38 是 是
嘉浔公司 九江悦湖居 已竣工 23 21.81 31.24 28.94 22.68 12.45 55% 12.96 11.91 是 是
景灏公司 铜鼓嘉圆 已竣工 3.19 3.19 7.79 7.79 7.79 5.05 65% 1.63 1.58 是 是
4.1.1.3近三年已完工项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完工项目为九江悦湖居,该项目由嘉浔公司自主开发,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99号,由17栋高层住宅、1栋服务型公寓、商业裙楼以及一层整体地下室构成。项目于2019年底首次开盘销售至2021年上半年,项目整体销售情况良好,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受房地产下行及恒大等大型房地产商相继暴雷影响,本项目销售情况下行。截至2024年10月底,项目对外推出住宅1432套(共1682套),累计销售1036套;地下停车位1642个(共2000个),累计销售78个;公寓360套,累计销售6套;商业38套,暂未销售。项目累计销售13.02亿元,回款12.96亿元。
九江悦湖居项目现已进入现房销售阶段,项目业主方后续将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时调整价格策略,同时采用多样化的促销活动,拉动和促进销售。针对项目公寓及商业库存问题将引进优质合作方实行租售同步,结合租赁和销售的优点,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达到积极推动库存去化的目标。出于谨慎性预测,若后续房地产市场维持现状未出现重大回暖,项目预计每年回款约500万元,项目预计于2034年完成项目整体资金回笼。
4.1.1.4主要在建及已完工项目情况
目前发行人在建项目主要为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该项目由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发,项目类别为住宅、商业、办公综合地产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朝阳洲中路(西湖区沿江大道以东、朝阳中路以北)。项目开发周期约为5.25年,其中建设周期约4.25年,预计于2025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交付。项目总投资预计5.5亿元,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投资4.72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自有资金3.85亿元和开发贷款0.87亿元,未来三年投资支出预计0.78亿元,项目主体已封顶,目前处于装修阶段。截至2024年11月末,本项目累计销售金0.87亿元,累计回款0.77亿元、住宅去化44.5%,项目商业暂未开始销售,项目整体去化率13.61%。本项目已取得“四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续项目业主方将加大营销力度,加快写字楼及商业楼的去化,促进资金回流。由于目前项目未完成验收交付,暂未确认收入;截至2024年11月末,本项目累计支付工程款1.38亿元,结算模式为项目开发贷款委托支付。
近三年发行人旗下已完工项目为嘉浔公司开发的九江悦湖居项目,项目业主方为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4.1.1.5投资规划情况
发行人房地产板块后续规划主要以去库存为主。后续的投资规划主要是在建的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建设至完工,该项目预计2025年上半年竣工交付,后续预计投资支出预计0.78亿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项目投资规划。
4.1.1.6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发行人房地产板块在建及已完工项目涉及的土地总面积425,388.85平方米,土地获得方式均为招拍挂,均为出让用地。
表5-40发行人旗下在建及已完工项目涉及的土地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项目 区域 所有权证编号 土地获取时间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出让金额 拟建项目类别 资金来源
嘉圆滨江综合地产 西湖区沿江大道以东,朝阳洲中路以北 赣(2021)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12643号 2020年9月 13,373.20 64,769.02 2.75 商业、商务、居住 自有资金
湾里悦山居 湾里区规划宁中一路西侧(控规E-19-01)地块 洪土国用登湾2015第D047号 2014年2月 76,709.00 123,723.00 1.38 商业、住宅
奉新嘉圆 干洲水管站北面 奉国用(2014)A1040052 2014年11月 14,318.00 7,260.20 0.06 住宅
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南,干大线以西 奉国用(2013)A050632 2012年1月 66,666.67 34,205.60 0.11 居住、公共设施
西海康龙 武宁县官莲乡东山村(康龙服务中心) 武官国用(2014)第(002)号 2010年12月 95,505.60 24,506.06 0.17 住宿餐饮用地
九江悦湖居 八里湖大道以北宗地(新一中对面) 赣(2018)九江市不动产权第0016056 2017年10月 92,149.71 312414.04 11.67 商业、住宅
铜鼓嘉圆 温泉镇温泉村 铜土国用(2013)第0751号 2013年7月 66,666.67 77.940.21 0.26 住宅、商服
合计 425,388.85 566,877.92 16.4
4.1.2业务合规性方面
4.1.2.1发行人赣粤高速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其子公司嘉圆公司、嘉浔公司和孙公司景灏公司均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4.1.2.2经核查,企业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4.1.2.3经核查,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包括但不限于:(1)无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2)无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拍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3)无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4)无土地权属存在问题;(5)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6)不存在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7)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8)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4.1.2.4发行人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
5、安全生产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落实到位、奖惩严明的管理机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由具体安全负责人和部门实施全面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质量安全工作,调查处理质量安全事故,负责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动力等重大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建设工程项目均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全部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批准或批复文件。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5-4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计划投资额 资金来源
1 庐山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 服务区提质升级 3年 2.00 自筹
2 机电研发中心大楼项目 高速公路机电研发中心建设 3年 1.80 自筹
3 昌樟四改八二期项目 高速公路提升改造 3年 22.17 融资、自筹
4 樟吉改扩建项目 高速公路提升改造 4年 121.17 融资、自筹
合计 147.14
表5-4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投资情况及资金投入进度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2023年末累计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进度
1 庐山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 1.00 100.00
2 机电研发中心项目 1.28 71.11
3 昌樟四改八二期项目 4.50 20.30
4 樟吉改扩建项目 22.71 18.74
合计 29.68 -
1、庐山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
根据公司2022年第7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服务区提质升级项目有关事宜》,庐山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项目估算总金额2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用于升级改造庐山服务区。截至2023年末,工程已完成施工,结转至固定资产。
2、机电研发中心大楼项目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同意依托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兴公司”)成立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机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批复,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为提升方兴公司科研、检测和办公的硬件条件,满足方兴公司进一步提升智能交通信息化技术水平和布局智慧交通产业板块战略需求,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投资建设赣粤高速机电研发中心基地的议案,建设包括机电研发中心基地管理用房、交通工程实验室、模拟机电系统测试场及机电技术培训中心,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末项目累计资金投入1.28亿元,投入占预算比例65.28%。
3、昌樟四改八二期项目
为进一步改善昌樟高速未实施改扩建路段的通行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提高车主用户的通行体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李庄山大桥至昌西南枢纽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增互通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增互通项目。项目估算总金额为22.17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内银行贷款和公司自筹方式,截止2023年末,累计已到位资本金4亿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累计资金投入4.5亿元,投入占预算比例20.30%。
4、樟吉改扩建项目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昌泰公司投资建设所辖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昌泰公司投资建设所辖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根据项目规划,本次改扩建项目规划路线与该段高速现有走向基本一致,起于昌樟高速公路樟树枢纽南端,终于大广高速公路吉安南枢纽东北端,主要是将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长104.861km。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21.17亿元,项目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和昌泰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23年末,累计已到位资本金22.21亿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累计资金投入22.71亿元,投入占预算比例18.74%。
考虑公司的自身实力以及有力的外部融资支持,公司建设项目的未来投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如下:
资产状况方面,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行业上市企业,公司积聚了省内最大规模的优质路产;经营性现金流方面,公司路产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能够产生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经营成果方面,公司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方面,偿债能力强,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5.57%,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仍具有一定的融资空间。
外部融资渠道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渠道通畅。截至2023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仍有503.91亿元。除常规信贷产品外,各家银行还通过业务创新为公司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
综合来看,公司路产优质、经营稳健、现金流充足、财务状况良好、外部融资通畅。因此,主要在建项目的未来投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二)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拟建项目。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转型升级为中心,坚持产业运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以资本运作提升产业运营,以产业运营带动和拓展资本运作,从产业结构、市场结构、资产结构和股权结构四个维度进行调整优化,逐步构建以高速公路运营为基石、以智慧交通为支撑、以投资业务为加速器的多板块布局,致力于成为以“交通+”为核心的多元化资本投资运营领军企业。
其中,高速公路业务是公司的基础业务,要稳步发展,提质增效,持续为公司提供利润,成为公司发展的基石。智慧交通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要增加在关键要素上的投入,重点突破,形成核心竞争力。同时,重点培育和强化资本投资业务领域,逐步提高投资能力,建立完善的投融管退体系,开展战略性投资和财务性投资,为公司孵化新产业和获取利润。
(二)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包括:
1.经营目标:预计实现通行服务收入35.60亿元(含税),高速公路经营成本及管理费用(不含折旧及摊销)不高于9亿元。
2.运营管理:一是全面提升运营服务质量。通过完善数据监测、加强智能化收费、绿色养护等方式不断迭代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提高服务品质,有效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行业影响力。二是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坚决落实项目带动战略,持续提升项目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集约化管理优势,切实推进全生命周期项目建设运营,打造品质工程。
3.产业经营:一是智慧交通板块。方兴公司要充分运用品牌公司合作平台,加大智慧交通领域智慧化、数字化建设力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持续做强做大智慧交通产业;要坚持省内省外市场开拓并举,进一步拓展“大交通”领域其他细分市场业务;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按计划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二是实业投资板块。实业发展公司要进一步巩固传统能源业务优势,通过合作、自营等方式不断强化加油站品牌建设,提升能源销售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路域资源开发,密切关注新能源等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嘉圆公司、嘉浔公司要转变发展思路,采取多维营销举措,积极推动库存去化,实现资金回笼;积极推动在建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三是金融投资板块。嘉融公司要充分发挥上海注册地优势,积极对接市场前沿,强化资本运作能力,运用短期收益与长期效用结合、利润获取与产业孵化并重的投资模式,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动金融投资业务。
4.融资计划:充分发挥公司连续多年维持“AAA”信用评级的优势,把握货币市场利率下行窗口期,结合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对公司债务进行结构性调整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维持合理负债率水平,同时适时启动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品种的注册和发行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现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制定国家交通法律;国务院负责制定全国交通法规及审批全国公路的规划,现有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务院职能机构负责全国公路管理工作,并依照相关法规负责制定国家有关公路行业的规章和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交通运输厅,是省级人民政府主管本地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收费公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路管理机构对收费公路行使行业管理和路政执法职能。交通部负责对收费公路和桥梁的技术标准作出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收费道路上设立收费站的审批;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江西省内收费公路及桥梁的收费标准的制定以及调整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审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公路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国家规范公路行业管理体制的基本法律,经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明确了我国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由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0月23日通过,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通知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该通知旨在减轻民众过路负担,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但由于此次免费通行的天数约为20天,占全年的5.50%,且节假日均为车流量大的时期,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将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影响企业收入及利润,另一方面更加集中的车流量将造成交通拥堵,增加高速通行管理难度。同时,由于通知中规定免费通行的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属于“一类车”,因此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所辖高速路段一类车流量占比越高,所受影响越大。
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高速公路期满后处理、收费标准、免费政策补偿等方面做了修订。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所有收费公路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期限做出调整。如果收费政策进一步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016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包括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铁路法修订等法律法规在内的2016年立法计划。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6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未来将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理念,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
2019年5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方案》印发。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撤销。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纲要要求,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
2022年9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282号)指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任务落实工作,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
(二)行业发展状况
1、我国高速公路行业的发展
高速公路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出现的专门为汽车交通服务的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在运输延伸度、货流适应性、发运密度、便利程度及灵活性方面较其他运输方式有突出优势,对实现国土均衡开发、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公众生活质量等具有重要作用。高速公路不仅是交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上世纪80年代末,交通部提出了“五纵七横”12条路线(含支线)的规划布局方案,1992年得到国务院认可,并于1993年正式部署实施。
表5-43 五纵七横高速公路项目
单位:公里
名称 里程 所经路径
五纵 同江至三亚 5,700 同江—哈尔滨—沈阳—大连—烟台—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福州—广州—海口—三亚
北京至福州 2,540 北京—天津—济南—南京—杭州—宁波—福州
北京至珠海 2,310 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珠海
二连浩特至河口 3,610 二连浩特—大同—太原—西安—成都—昆明—河口
重庆至湛江 1,430 重庆—贵阳—南宁—湛江
七横 绥芬河至满州里 1,280 绥芬河—哈尔滨—满州里
丹东至拉萨 4,590 丹东—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银川—兰州—西宁—拉萨
青岛至银川 1,610 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银川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 3,980 连云港—郑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霍尔果斯
上海至成都 2,770 上海—南京—合肥—武汉—重庆—成都
上海至瑞丽 4,900 上海—杭州—南昌—长沙—贵阳—昆明—瑞丽
衡阳至昆明 1,980 衡阳—桂林—南宁—昆明
我国的高速公路在上世纪80年代末“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的指导下,从无到有,总体上实现了持续、快速和有序的发展,先后建成了沈大、京津塘、济青、成渝、广深、京石、沪宁、太旧、柳桂、沪杭、广佛、京沪、京沈及西南高速公路出海通道等一大批高速公路。
2023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约544.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近18.4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公路总里程的3.38%。
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有21个省份的高速公路里程超过5,000公里,其中,广东、云南、四川、广西、贵州、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古、湖北、湖南、新疆、江西、陕西、福建及山西十六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6,000公里。近5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的大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公路网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了交通运输结构,对缓解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表5-44 2013-2023年全国公路里程表
单位:万公里
年份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公路里程 435.62 446.39 457.73 469.63 477.35 484.65 501.25 519.81 528.07 535.00 544.10
其中:高速公路 10.44 11.19 12.35 13.1 13.64 14.26 14.96 16.10 16.91 17.70 18.40
高速公路增幅 8.52% 7.18% 10.37% 6.07% 4.12% 4.55% 4.91% 8.76% 5.03% 4.67% 3.9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公路需求来看,客货运输和汽车保有量对高速公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拉动作用,城市化率提高和路网规模扩大也在不同程度上刺激高速公路需求。
根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旅客运输总量为93亿人次,其中公路完成旅客运输量45.7亿人次,占运输总量的49.14%;2023年我国货物运输总量为556.8亿吨,其中公路运输量达到403.4亿吨,占运输总量的72.45%。2023年,对于客运和货运,公路都是主要的运输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汽车价格的不断降低。自2013年以来,我国城市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从私人汽车保有量突破1亿后,各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都呈现着增长趋势。2021年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231.96万辆,拥有载客汽车58.70万辆、1751.03万客位。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使高速公路使用主体规模扩大,从而刺激了高速公路的市场需求。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升级、进口汽车关税下调以及汽车价格理性回归等,未来几年我国汽车消费量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虽然民用汽车拥有量增长与高速公路车流量增长不完全同步,但随着城际交通的增长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将使两者的增长产生趋同效应,从而带动高速公路的需求增长。
2、江西省高速公路发展现状和规划
随着江西省与长珠闽三角洲的经济往来进一步加强,以及东部地区产业进一步向内地转移,开放型经济对江西省的交通运输将提出更新、更高和更紧迫的要求。
根据《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8-2035年)》,江西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目标是形成以南昌为中心,连通各地市(县)、全面打通与相邻省份高速主通道的高速公路网,基本实现省内4小时、省际8小时经济圈,县(市)基本半小时进入高速公路网络。按照规划,江西省高速公路里程将达到约8,273公里,路网面积密度4.96公里/百平方公里,39个省际高速通道出口,形成“10纵10横21联”全省多中心放射网格状高速公路路网格局。其中:
北南纵线(10条)
一纵:婺源(赣皖界)至广丰(赣闽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90公里,主要控制点:婺源、德兴、广丰。
二纵: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635公里,主要控制点:浮梁、景德镇、乐平、鄱阳、万年、余干、鹰潭、余江、金溪、资溪、南城、南丰、广昌、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寻乌。
三纵:彭泽(赣皖界)至抚州高速公路。全长约251公里,主要控制点:彭泽、鄱阳、余干、东乡、抚州。
四纵: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350公里,主要控制点:黎川、南城、抚州、进贤、南昌、新建、永修、德安、九江。
五纵:南昌至南丰(赣闽界)高速公路。全长约200公里,主要控制点:南昌、丰城、崇仁、宜黄、南丰。
六纵:南昌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全长约466公里,主要控制点:南昌、丰城、乐安、永丰、宁都、于都、安远、定南。
七纵:阳新(赣鄂界)至大余高速公路。全长约577公里,主要控制点:瑞昌、武宁、靖安、奉新、高安、樟树、新干、永丰、兴国、赣州、大余。
八纵: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606公里,主要控制点:武宁、修水、铜鼓、宜丰、上高、分宜、新余、安福、吉安、泰和、万安、遂川、赣州、南康、信丰、定南。
九纵:通城(赣鄂界)至大余(赣粤界)高速公路。全长约503公里,主要控制点:修水、铜鼓、万载、宜春、安福、永新、井冈山、遂川、崇义,大余。
十纵:上栗(赣湘界)至莲花高速公路。全长约119公里,主要控制点:上栗、萍乡、莲花。
东西横线(10条)
一横:彭泽(赣皖界)至瑞昌(赣鄂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58公里,主要控制点:彭泽、湖口、九江市、九江县、瑞昌。
二横:婺源(赣皖界)至武宁(赣鄂界)高速公路,全长约401公里,主要控制点:婺源、浮梁、景德镇、鄱阳、都昌、德安、永修、武宁。
三横:杭州至长沙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478公里,主要控制点:德兴、乐平、万年、余干、南昌、奉新、宜丰、铜鼓。
四横:南昌至上栗(赣湘界)高速公路。全长约257公里,主要控制点:新建、湾里、高安、上高、万载、上栗。
五横: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522公里,主要控制点:玉山、广丰、上饶、铅山、横峰、弋阳、贵溪、鹰潭、余江、东乡、进贤、南昌、丰城、樟树、新余、分宜、宜春、芦溪、萍乡。
六横:资溪至吉安高速公路。全长约270公里,主要控制点:资溪、金溪、抚州、宜黄、乐安、永丰、吉水、吉安。
七横:莆田至炎陵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298公里,主要控制点:广昌、宁都、永丰、吉水、吉安、泰和、井冈山。
八横: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294公里,主要控制点:石城、宁都、兴国、泰和、吉安、永新、安福、莲花。
九横: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江西段。全长约246公里,主要控制点:瑞金、会昌、于都、赣县、赣州、南康、上犹、崇义。
十横:寻乌(赣粤界)至龙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80公里,主要控制点:寻乌、安远、龙南、全南。
联络线(21条)
1.祁门(赣皖界)至浮梁高速公路,全长约16公里。
2.九江绕城高速公路,全长约47公里。
3.都昌至湖口高速公路,全长约26公里。
4.景德镇至德兴高速公路,全长约55公里。
5.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全长约76公里。
6.宁德(赣闽界)至上饶联络线,全长约53公里。
7.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全长约78公里。
8.修水至平江(赣湘界)高速公路,全长约80公里。
9.铜鼓至万载高速公路宜丰,联络线,全长约24公里。
10.南昌西二环高速公路,全长约85公里。
11.枫林至生米高速公路,全长约32公里。
12.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全长约124公里。
13.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全长约93公里。
14.吉安绕城高速公路,全长约34公里。
15.兴赣北延高速公路,全长约63公里。
16.兴国至桂东(赣湘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52公里。
17.大广复线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全长约138公里。
18.信丰至南雄(赣粤界)高速公路,全长约17公里。
19.寻乌至龙川(赣粤界)高速公路,全长约27公里。
20.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定南联络线,全长约35公里。
21.赣州至安远高速公路,全长约81公里。
2023年,全省旅客运输量26,136.2万人,比上年增长54.7%;旅客运输周转量832.7亿人公里,增长82.8%。货物运输总量209,408.1万吨,比上年增长6.3%;货物运输周转量5,344.8亿吨公里,增长4.4%。总体发展思路是,把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适度超前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增强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能力,努力实现交通运输由“通道型”向“枢纽型”地位转变,由单一运输方式独立发展为主向综合运输系统协调发展转变,由省内运输为主向国内国际运输并重转变,由传统运输组织为主向现代运输组织转变,进一步打通陆上、海上和空中国际通道,构建内畅外联的区际运输通道布局,打造高效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发展目标,加快形成“六纵六横”综合运输通道,着力构建陆上、海上、空中丝绸之路三大国际运输战略通道,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航空、高铁、通勤三大交通经济圈,使江西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
建成“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00公里以上。普通国道二级以上比例达到95%、省道二级以上比例力争达到65%。农村道路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全省乡镇、3A级以上旅游景点实现三级以上公路全覆盖。
重大项目中的公路项目,以打通出省通道和国省道升级改造为重点,完成25条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任务,改造“十纵十横”国省道及其瓶颈路段,实施4,000公里以上普通国省道公路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高速公路预计完成投资1,177亿元、新增里程1,353公里,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预计完成投资818亿元,农村公路建设预计完成投资494亿元。
(三)行业政策
1、《收费管理条例》
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417号令颁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六十条,规定具体、明确,其基本原则是适度发展、分类管理、加强监管、方便群众。与原有收费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相比,《条列》增加了:第一,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低管理成本,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还贷和融资能力。第二,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优惠。鉴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条例》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一是延长了中西部地区收费公路的最长收费期限,较东部地区多5年;二是西部地区可以建设技术等级为二级的收费公路,而规定东部地区二级公路不得收费。
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条例》修订稿较2004年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调整:一是对收费公路性质的表述有所变更,将政府举债方式建设的公路统一表述为政府收费公路,将经营性公路统一表述为特许经营公路,这确定了我国收税和收费长期并行的两种公路的发展模式。《条例》修订稿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的设置门槛,修订稿规定收费公路应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里程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00公里以上、独立桥梁、隧道、长度1,000.00米以上,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公路升级改造为一级公路的,不得重新收费,新建和改建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这将有利于最终实现只有高速公路收费,其他公路全部回归公共财政承担的目标;二是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实行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这将以前提出的“统一贷款、统一还款”修改为“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还款”,并将统借统还的主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利于降低政府收费公路的融资和运营成本,同时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政府偿债能力,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收费公路的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方面,“政府收费公路的偿债期限应当按照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确定”,“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并通过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收益调节等方式控制合理回报”,“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清偿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在专项税收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无力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高速公路偿债期限结束后将新增养护收费期。
2018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一步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提出“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高速公路技术等级要求”,明确新建的收费公路只能是高速公路,停止新建收费一、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此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部署要求,修订草案提出“收费公路除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方案》还要求加快推进公路法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此外,《方案》要求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方面,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
2、计重收费政策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新旧系统同步切换、启用新系统,实现全网开通运行。同时货车计费方式由目前的计重收费切换为按车型收费。全省客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但将现行2类客车的 8座、9座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全国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车实施入口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赣府厅字〔2020〕97号),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1)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二桥)货车收费标准
(2)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二桥)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
调整后货车收费标准和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由于各地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越权审批项目、转让项目技术等级标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2006年12月交通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时叫停了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的权益转让。
2008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新办法》在完善收费公路法规体系、维护公路使用者和投资人权益以及加强行业监管方面做出了较完善的规定。依据《新办法》,在符合相关规定、按照转让操作规范执行,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盘活公路存量资产将继续有效可行。
4、成品油税费改革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如下:第一,开征燃油税后,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第二,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第三,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同时,交通部明确收费公路政策的稳定性:第一,高速公路不论是目前在建还是新启动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地方规划的高速公路)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来回收投资,为收费性质,但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第二,农村公路原则上不能收费;第三,原有的收费国道、省道改造项目可能会继续收费,今后建设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免费通行。
2008年12月2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3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第十条规定:公路主管部门对利用集资、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大型的公路桥梁、隧道、轮渡码头,可以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集资和贷款。通行费的征收办法由交通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制定。
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根据改革方案取消征收部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调高成品油消费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该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该方案明确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根据改革方案,此次开征燃油税不会取消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打消了以前认为的燃油税费改革方案中可能包含对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利条款的疑虑,进一步奠定了高速公路行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
长期来看,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对车流量结构的调整,客车大型化、货车重载化将成为重要趋势,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实施计重收费政策,实际上降低了吨公里高速公路通行费成本,燃油税费改革对于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减少政策扰动、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高速公路具有燃油经济性,油耗低于一般公路。此项改革将使高速公路对走向相似的省道国道及其他等级公路的竞争优势更加突出。
5、公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下调
2015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其中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下调至20%。该政策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有效投资需求、促进投资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总体来看,公路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的下调将加快推进公路的建设,加速路网的形成,有利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但是也将加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负债比例。
6、“绿色通道”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2004年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执行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有关政策的通告〉的通知》(赣农发[2004]3号),2005年,省交通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财审字[2005]131号),江西省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7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实行免费。
2010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江西省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将江西省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的路段从原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公路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原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路段,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不变,非“五纵二横”的收费公路,从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也执行“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四)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江西省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并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发展起点上。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跨越两万亿元台阶迈上三万亿元,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32,200.1亿元,比上年增长4.1%;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夯实,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实现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历史性突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成功争取全境纳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格局基本形成;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开放型经济取得重要成效,“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江西省2023年进出口总额达到5,697.7亿元;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4.2%、7.1%。
江西省近年来经济发展明显加速,自2002年以来,江西省GDP每年增幅均超过全国平均增幅。2023年江西省GDP为32,200.1亿元,比上年增长4.1%。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公路货运和客运周转量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江西地处中国东南偏中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江西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的腹地,与上海、广州、厦门、南京、武汉、长沙、合肥等各重镇、港口的直线距离,大多在600-700公里之内。京九铁路和浙赣铁路纵横贯穿全境,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全省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辖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2023年末常住人口4,515.01万人。公路交通的建设对于发挥江西区位优势,开发矿产、旅游等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世纪以来,江西高速公路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强力推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江西速度”。2012年,突破4,000公里,居全国第八位。2014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是全国第三个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的省份。2016年1月,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2017年1月,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又基本建成6,000公里。共有28个出省通道,打通了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三角区和通往湖南的快速通道。实现了出省主通道和省会到各设区市道路全部高速化,形成了省内4小时、省际8小时经济圈。“三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基本建成,承东启西、贯通南北、便捷通达、快速高效的交通运输大格局初步形成,江西一跃成为全国高速公路建设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为提升江西区位优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截至2023年末,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6,742公里。
目前,江西省物资周转需求依然强劲,高速公路行业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每年均有若干条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开工。公司定位于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和经营的主体,未来在江西省高速公路行业中的主导地位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具有良好的成长空间。
2、发行人核心优势
发行人是江西公路行业的龙头企业,是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唯一的上市公司,其依靠江西省区域优势以及自身所具备的行业垄断性、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路工程施工方面的优势和配套产业链的经营开发能力,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1)技术优势。多年来,公司始终奉行“高科技、高质量、高水平服务,创一流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战略,坚持以高新技术改造高速公路传统产业,打造优秀高科技企业。公司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三大领域,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先后承担了交通部、江西省和省交通运输厅多项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开发并大力推广应用了一系列涉及高速公路建、管、养、收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为社会提供了便捷、高效、重载、安全、环保的高技术交通服务。
公司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和对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高速公路ITS共用信息平台,实施和完善高速公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ERP),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技术改造,全面启动科技创新,同时加强营运管理运行机制模式及投融资方式研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6001360;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方兴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行业地位。公司是江西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公司地处我国中部地区江西省,具有资源、管理、区位等综合优势。江西地处华东、华中和华南三大经济区的交汇点,是沿海与内地的结合处,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省份。公司目前经营的高速公路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高速)、昌泰高速、温厚高速、九景高速、彭湖高速、昌奉高速、奉铜高速均为江西省的优质高速公路骨干网线路,车流量大且相对稳定,在费收收入上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公司运营里程总数处于国内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前列。
(3)成本优势。公司目前是江西省内最大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企业,建、管、养里程在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位居前列,公司的高速公路建、管、养业务具备明显的规模效应,在节约管、养成本和培育创新能力上具备大企业的规模优势。
(4)地理位置优势。公司所处的江西省是我国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的交汇点。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在国道主干线布局规划中具有承东启西、贯穿南北的战略地位,其中部分路段是北京至福州、上海至瑞丽两大纵横国道主干线的共用段;同时,公司所属高速公路也是连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两大最富经济活力地区的最短通道;另外,从客货流向的最大流量角度考虑,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更是贯通北京至深圳的最佳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在江西省内和周边省份经济交流活动越趋频繁的带动下,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的通行服务收入将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5)政策扶持。作为江西省迄今唯一一家从事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经营建设的上市公司,公司在经营、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均得到了政府较大的政策扶持。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享受江西省财政给予的财政支持,对公司业绩的提升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公司近年来不断通过收购、新建、改扩建等方式促进发展,均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相关。
十三、发行人合法合规性自查情况
1、发行人按照国发[2010]19号文、国发[2014]43号文、国办发[2015]40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综〔2016〕
4号文、审计署2013年第32号公告、审计署2013年第24号公告、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财金〔2018〕23号文等国家相关政策、“六真”原则要求,对公司是否为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进行了自查。
发行人是江西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为主;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经营独立性较强,不依赖于政府担保和还款;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强有力的控制力,在发展规划、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投资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一体化运作。根据银监会江西监管局2011年4月份印发的《江西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名单的通知》,发行人从未进入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
经核实,发行人目前未在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内,也从未进入过平台名单内。同时经向江西省审计厅和财政厅咨询核实,发行人不在国家审计署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涉及的7,170家融资平台公司名单范围内。
2、发行人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
公司所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高速公路不属于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情形。公司所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均在全线各收费站出口广场均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告牌,同时已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收取车辆通行费均已开具由江西省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电脑发票,且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收费票据。
公司所运营管理路产不存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情况。不存在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的情况。不存在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不存在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情况。不存在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情况。
3、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良好。发行人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职能部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制订了相关议事规则;
发行人的该等组织机构及相关议事规则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并领薪的情况,符合《公务员》法;发行人对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发行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4、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经充分自查,发行人在合法合规性、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依赖政府、公路收费等方面,符合国发[2010]19号文、国发[2014]43号文、国办发[2015]40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综〔2016〕4号文、审计署2013年第32号公告、审计署2013年第24号公告、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财金〔2018〕23号文等国家相关政策、“六真”原则要求以及交公路发[2011]283号文。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发行人2021年-2023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2]第6-00011号、大信审字[2023]第6-00016号和大信审字[2024]第6-000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一、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
(一)近三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2020年经审计会计报表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同时,由于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9月建成通车,公司重新核定了高速收费年限,并重新计算昌九高速公路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会计估计变更,按新确定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计提公司昌九高速公路资产的折旧。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仅“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产生影响。
1、2021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表6-1 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调整数 2021年1月1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0.00 2,583.98 2,583.98
长期待摊费用 3,169.57 -744.50 2,425.07
负债: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1,622.94 724.79 102,347.72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0.00 724.79 724.79
租赁负债 0.00 1,114.69 1,114.69
表6-2 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调整数 2021年1月1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0.00 744.50 744.50
长期待摊费用 744.50 -744.50 0.00
2、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表6-3 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数 2022年1月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440.64 1,650.58 28,091.2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30.55 1,638.70 13,369.26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041,817.54 5.43 1,041,82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628,947.94 5.43 1,628,953.36
少数股东权益 184,140.67 6.44 184,147.11
表6-4 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数 2022年1月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19.62 162.54 16,382.16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8,118.08 186.55 8,304.63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929,571.98 -24.01 929,547.97
3、2023年发行人执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每三年重新预测剩余收费期的总车流量,并据以调整以后年度应计提折旧,以保证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
公司聘请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对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具的《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公司重新计算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段)、昌泰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九景高速、昌奉高速及奉铜高速公路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确定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核算公司公路资产折旧。
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所属路段未来经营期内的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单位元)
累计折旧减少 190,318,945.95
营业成本减少 190,318,945.95
所得税费用减少 47,925,108.32
合并净利润增加 142,393,83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141,738,426.47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和减少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相关变化情况如下表:
表6-5 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表
年度 企业名称 变化原因 增减情况
2021年 江西中羿供应链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 增加
2021年 江西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 增加
2021年 共青城高云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 增加
2022年 江西景龙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 增加
2022年 江西省交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新设 增加
2023年 海南敦方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设 增加
注:1.2021年11月8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西文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西中羿供应链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6,000万元,占股权比例60%;江西文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股权比例40%;并取得由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7CP1EW0L。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共青城高云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1万元。其中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0,000万元,占股权比例99.99%;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万元,占股权比例0.01%;并取得由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ACJ5788。
3.2021年12月29日,公司子公司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2550万元,占股权比例51%;并取得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7E5FAA6L。
4.2022年4月2日,本公司子公司昌泰公司和江西居友物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景龙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昌泰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60%,江西居友物业服务中心出资200万元,持股40%;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并取得由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7M36WU12。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22年11月 25日,本公司子公司嘉融公司独家出资组建江西省交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并取得由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C53C4LXE。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根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结果,由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购买敦方川杨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占总份额的97.98%,同时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海南敦方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编号为“2023-33”的投资策略顾问协议,子公司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条款,通过向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建议的形式,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实上的投资管理,公司能够对该基金实施控制,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表6-6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并范围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收费、养护管理及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附属设施的开发、经营;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与维护;装卸搬运。 150,000.00
江西昌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 450,000.00
赁。
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108,000.00
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道路、庭院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餐饮(限下属持证单位经营)。 80,000.00
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等级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及其设备、通用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施工,软件应用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12,900.00
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批发(贸易无仓储):汽油、柴油、天然气(工业用)、二氧化碳、石油气、煤油、石脑油、石油原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苯(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6日内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 10,000.00
江西省嘉恒实业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草种子质量检验,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4,000.00
江西嘉浔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旅游开发;度假村住宿服务;餐饮业服务。 800.00
(三)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表6-7 发行人2021年-2023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0,501.09 169,297.87 278,05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560.34 71,981.06 101,080.16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81,204.86 62,949.70 61,446.19
应收款项融资 - 2,100.00 -
预付款项 13,237.44 14,570.66 7,834.43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11,487.68 5,444.80 5,659.89
其中:应收利息 - 482.45 1,086.12
应收股利 17.92 17.92 17.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240,853.95 311,482.99 285,947.90
合同资产 74,969.04 63,199.07 41,747.44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5,551.17 21,847.08
其他流动资产 130,773.27 38,137.86 86,334.98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890,587.67 864,715.19 889,951.3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债权投资 1,841.80 1,952.00 23,918.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14,985.13 111,425.81 112,269.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227.57 51,869.00 41,599.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384.42 17,822.60 11,348.27
投资性房地产 15,650.92 15,654.59 15,174.92
固定资产 2,124,380.10 2,240,727.97 2,346,878.62
在建工程 246,367.81 84,546.53 11,612.14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5,965.35 6,098.23 7,392.13
无形资产 13,435.12 14,372.01 15,378.1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360.98 360.98 360.98
长期待摊费用 858.08 1,079.24 1,64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554.27 33,774.97 26,44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7,327.95 17,068.54 2,36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96,339.50 2,596,752.47 2,616,385.07
资产总计 3,586,927.17 3,461,467.66 3,506,336.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110.76 1,001.1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3,948.46 2,900.39 -
应付账款 202,733.72 195,121.87 142,362.86
预收款项 3,348.74 4,027.52 8,334.9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合同负债 55,912.76 114,546.40 144,739.83
应付职工薪酬 16,705.48 13,914.77 8,338.31
应交税费 24,248.22 20,930.70 16,802.50
其他应付款 31,930.76 35,512.97 20,688.62
其中:应付股利 52.62 52.62 2,992.90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1,064.14 378,642.62 121,504.73
其他流动负债 225,134.47 9,942.25 160,763.64
流动负债合计 1,095,137.51 776,540.62 623,535.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1,183.63 38,150.00 18,531.60
应付债券 49,958.39 399,317.44 678,441.62
租赁负债 5,228.39 4,416.18 5,569.87
长期应付款 271,793.75 284,218.75 306,918.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3,800.94 2,106.81 1,784.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335.53 8,594.90 11,730.55
递延收益 75,059.86 76,898.59 46,735.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9,360.50 813,702.67 1,069,712.39
负债合计 1,634,498.00 1,590,243.29 1,693,247.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 -
其它权益工具:优先股 - - -
资本公积金 181,057.39 181,161.70 181,161.70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69.45 11,588.21 2,288.32
专项储备 523.20 - -
盈余公积 182,320.57 174,217.67 170,139.68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1,168,792.90 1,082,532.49 1,041,817.5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65,965.31 1,683,040.77 1,628,947.94
少数股东权益 186,463.86 188,183.61 184,140.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2,429.17 1,871,224.38 1,813,088.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86,927.17 3,461,467.66 3,506,336.45
表6-8 发行人2021年-2023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749,216.93 675,839.71 642,954.96
营业收入 749,216.93 675,839.71 642,954.96
其他业务收入(金融类) - - -
营业总成本 598,292.82 552,392.11 491,684.12
营业成本 509,661.76 459,215.90 392,540.50
税金及附加 4,383.12 3,351.51 3,073.63
销售费用 8,983.15 7,644.75 10,358.76
管理费用 29,623.96 27,735.10 27,306.41
研发费用 6,240.23 7,335.80 6,066.16
财务费用 39,400.60 47,109.05 52,338.66
加:其他收益 2,524.07 2,381.20 2,403.66
投资收益 11,328.47 7,849.79 3,136.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455.62 -382.72 1,241.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158.31 -14,244.41 -33,876.63
信用价值损失 1,441.40 -346.48 1,319.02
资产减值损失 -6,751.25 -9,572.34 -2,700.82
资产处置收益 2,806.64 70.69 28.39
营业利润 181,431.74 109,586.04 121,580.85
加:营业外收入 1,661.15 966.24 16,947.92
减:营业外支出 14,857.06 2,147.48 1,426.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利润总额 168,235.82 108,404.81 137,102.21
减:所得税费用 46,603.94 33,415.00 37,496.43
净利润 121,631.88 74,989.81 99,605.78
减:少数股东损益 3,901.61 5,392.50 10,39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730.27 69,597.31 89,211.05
加:其他综合收益 -11,857.67 9,299.89 -3,244.09
综合收益总额 109,774.21 84,289.70 96,361.7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901.61 5,392.50 10,394.7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05,872.60 78,897.21 85,966.96
表6-9 发行人2021年-202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9,937.38 689,180.31 752,265.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95 5,275.47 106.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1.89 41,641.53 32,40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5,933.22 736,097.31 784,778.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76,292.66 332,788.16 297,396.24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726.18 59,386.25 64,316.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829.13 67,344.10 69,905.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65.20 19,065.52 15,04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9,013.18 478,584.03 446,66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920.04 257,513.28 338,11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2,423.00 144,746.94 123,507.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86.95 3,337.86 1,306.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44.08 230.25 1,119.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5.62 16,944.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49.66 165,259.70 125,93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0,652.62 105,084.24 53,567.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44,395.18 167,514.85 142,145.6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197.80 272,599.09 195,71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148.14 -107,339.39 -69,779.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4.00 1,28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94.00 1,289.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2,514.39 41,000.00 9,5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20,000.00 200,000.00 529,698.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2,514.39 242,094.00 540,512.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6,813.58 416,722.00 664,7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466.03 77,231.83 108,755.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6,046.14 5,390.27 12,393.1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78.31 7,043.14 6,08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0,257.92 500,996.97 779,61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256.46 -258,902.97 -239,098.11
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028.36 -108,729.08 29,240.8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997.72 277,726.80 248,485.9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026.08 168,997.72 277,726.80
(四)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10发行人2021年-2023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8,614.50 76,376.88 179,417.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572.47 66,732.30 83,904.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20,897.04 19,556.02 22,654.36
预付款项 138.47 90.14 24.00
其他应收款 39,046.40 2,519.76 16,704.57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14,085.73
存货 198.68 95.89 114.56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6,371.63 21,847.08
其他流动资产 3,157.86 605.77 411.11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273,625.40 222,348.39 325,077.9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10,404.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273,901.65 273,901.65 273,034.99
长期股权投资 669,585.96 667,576.20 668,893.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2,996.57 47,243.00 33,784.65
投资性房地产 155.70 189.88 224.06
固定资产 1,397,440.40 1,482,182.71 1,556,879.82
在建工程 70,174.13 26,589.47 8,960.74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964.12 1,232.48 1,404.26
无形资产 2,574.74 3,181.24 3,787.7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20.46 12,573.30 16,219.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2,288.41 92,731.20 92,731.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6,202.12 2,607,401.11 2,666,324.44
资产总计 2,839,827.53 2,829,749.50 2,991,402.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110.7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70,601.51 78,837.95 90,337.96
预收款项 4.79 3.11 4.32
合同负债 242.3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6,938.15 6,252.03 4,199.86
应交税费 15,703.78 4,951.58 188.02
其他应付款 48,501.28 110,211.93 53,271.36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3,893.55 370,303.04 119,310.45
其他流动负债 306,839.99 152,802.60 359,210.09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972,836.16 723,362.24 626,522.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0,475.00 38,150.00 18,531.60
应付债券 49,958.39 399,317.44 678,441.62
租赁负债 215.45 400.84 501.51
长期应付款 72,800.00 83,648.72 99,285.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13.35 4,043.45 8,118.08
递延收益 38,139.90 39,875.98 41,612.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9,302.09 565,436.43 846,489.97
负债合计 1,252,138.25 1,288,798.67 1,473,012.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资本公积金 183,755.59 183,867.79 183,867.7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512.42. 10,298.96 1,502.70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金 182,088.11 173,985.21 169,907.22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988,817.33 939,258.17 929,571.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7,689.27 1,540,950.83 1,518,390.39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7,689.27 1,540,950.83 1,518,390.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39,827.53 2,829,749.50 2,991,402.42
表6-11 发行人2021年-2023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259,771.93 245,284.80 265,399.41
营业收入 259,771.93 245,284.80 265,399.41
营业总成本 170,331.38 178,028.71 194,946.54
营业成本 129,166.80 128,517.29 136,203.54
税金及附加 1,732.30 1,183.19 1,424.70
销售费用 1.53 18.02 8.11
管理费用 11,865.17 11,619.96 11,980.50
财务费用 27,565.58 36,690.25 45,329.69
加:其他收益 1,916.81 1,871.47 1,773.79
投资收益 4,315.38 2,026.61 26,137.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29.84 -856.29 845.5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180.36 -14,912.65 -31,228.56
信用减值损失 -1,960.41 -67.71 1,000.88
资产减值损失 - - -
资产处置收益 1,274.85 22.35 196.43
营业利润 110,167.53 56,196.16 68,333.23
加:营业外收入 55.83 27.87 16,091.95
减:营业外支出 585.04 1,445.34 911.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利润总额 109,638.33 54,778.69 83,513.75
减:所得税费用 28,609.31 13,998.78 14,161.43
净利润 81,029.01 40,779.90 69,352.32
减: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029.01 40,779.90 69,352.32
加:其他综合收益 -10,811.42 8,796.27 -4,029.71
综合收益总额 70,217.60 49,576.17 65,322.6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70,217.60 49,576.17 65,322.61
表6-12 发行人2021年-2023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490.20 255,691.16 271,600.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73.52 4,007.16 67,341.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8,563.71 259,698.32 338,941.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398.25 25,752.96 31,647.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324.44 29,855.03 32,416.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678.85 22,347.20 35,121.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39.77 15,205.62 3,07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441.32 93,160.80 102,25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122.40 166,537.52 236,685.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238.20 24,773.14 15,933.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68.78 17,107.59 21,997.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11.25 69.21 1,784.6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05.46 55,959.14 54,742.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523.68 97,909.08 94,459.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7,991.69 32,704.64 41,186.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256.81 37,262.3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0.00 1,509.98 15,655.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141.69 81,471.43 94,10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1.99 16,437.65 355.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 40,000.00 9,5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53.32 62,000.00 7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20,000.00 200,000.00 529,698.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0,653.32 302,000.00 618,223.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7,100.00 416,722.00 664,7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9,287.38 73,761.26 96,362.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532.71 97,532.49 42,684.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9,920.09 588,015.76 803,81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266.77 -286,015.76 -185,591.7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237.61 -103,040.58 51,449.1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76.88 179,417.47 127,968.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614.49 76,376.88 179,417.47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情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项目建设的不断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加,近三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50.63亿元、346.15亿元和358.69亿元。2021年末总资产较年初下降0.85%;2022年末总资产较年初下降1.28%,主要是货币资金减少;2023年总资产较年初增长3.62%,主要是货币资金及在建工程的增长。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9.32亿元、159.02亿元和163.45亿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81.31亿元、187.12亿元和195.24亿元,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9%、45.94%和45.57%。
2、资产结构分析
表6-13 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产总计 3,586,927.17 100% 3,461,467.66 100% 3,506,336.45 100%
流动资产 890,587.67 24.83% 864,715.19 24.98% 889,951.38 25.38%
货币资金 230,501.09 6.43% 169,297.87 4.89% 278,053.32 7.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560.34 3.00% 71,981.06 2.08% 101,080.16 2.88%
应收账款 81,204.86 2.26% 62,949.70 1.82% 61,446.19 1.75%
预付款项 13,237.44 0.32% 14,570.66 0.42% 7,834.43 0.22%
其他应收款 11,487.68 0.32% 5,444.80 0.16% 5,659.89 0.16%
存货 240,853.95 6.71% 311,482.99 9.00% 285,947.90 8.16%
合同资产 74,969.04 2.09% 63,199.07 1.83% 41,747.44 1.19%
非流动资产 2,696,339.50 75.17% 2,596,752.47 75.02% 2,616,385.07 74.62%
债权投资 1,841.80 0.05% 1,952.00 0.06% 23,918.45 0.68%
长期股权投资 114,985.13 3.21% 111,425.81 3.22% 112,269.13 3.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384.42 0.57% 17,822.60 0.51% 11348.27 0.32%
固定资产 2,124,380.10 59.23% 2,240,727.97 64.73% 2,346,878.62 66.93%
在建工程 246,367.81 6.87% 84,546.53 2.44% 11,612.14 0.33%
无形资产 13,435.12 0.37% 14,372.01 0.42% 15,378.13 0.44%
流动资产: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其行业特点决定资产集中于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所占比例很小。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89.00亿元、86.47亿元和89.06亿元,分别占当年资产总额的25.38%、24.98%和24.83%。
(1)货币资金
公司一直致力于盘活存量资金,降低冗余,货币资金存量保持在合理水平。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总额分别27.81亿元、16.93亿元和23.05亿元,占当年资产总额的7.93%、4.89%和6.43%。货币资金中0.05亿元为受限资产,受限原因为履约保证金、矿山恢复基金、保函保证金及司法冻结。
表6-14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库存现金 0.29 0.20 0.23
银行存款 228,681.93 168,996.89 277,706.92
其他货币资金 1,818.87 300.78 346.17
合计 230,501.09 169,297.87 278,053.32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0.11亿元、7.20亿元和10.76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2.88%和2.08%和3.00%。主要包括国盛金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57.8053万股和湘邮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4万股。2023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上升,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表6-15 2023年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7,560.34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 84,441.50
债务融资工具 22,313.15
其他 805.69
合计 107,560.34
表6-16 2023年末发行人重大的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持股数量(股) 2023年12月31日收盘价(元/股) 2023年公允价值
湘邮科技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44,000.00 17.32 8,389.80
国盛金控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578,053.00 9.32 76,030.75
合计 —— —— —— 84,420.55
(3)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14亿元、6.29亿元和8.12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1.75%、1.82%和2.26%。自2019年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6-17 2023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4.98 0.11 94.98 100.00 94.98 0.14 94.98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3,585.85 99.89 2,380.99 2.85 81,204.86 66,312.72 99.86 3,363.02 5.07 62,949.70
其中:
组合1:应收通行服务费 28,490.47 34.05 142.45 0.50 28,348.02 26,640.32 40.12 133.20 0.50 26,507.12
组合2:应收工程款 49,733.32 59.43 1,726.40 3.47 48,006.92 33,274.97 50.11 2,409.28 7.24 30,865.68
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5,362.06 6.41 512.14 9.55 4,849.92 6,397.42 9.63 820.53 12.83 5,576.89
合计 83,680.83 100 2,475.97 2.96 81,204.86 66,407.70 100 3,458.00 4.9 62,949.70
表6-18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期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73,431.87 87.75 1,014.45 57,110.23 86.00 1,205.47 53,746.30 83.18 807.18
1-2年 6,887.44 8.23 465.54 5,073.33 7.64 504.17 8,033.96 12.43 931.29
2-3年 2,553.80 3.05 371.22 2,749.61 4.14 726.11 1,168.20 1.81 353.54
3年以上 807.71 0.97 678.77 1,474.53 2.22 1,022.25 1,663.62 2.57 1,073.88
合计 83,680.83 100.00 2,475.98 66,407.70 100.00 3,458.00 64,612.08 100.00 3,165.89
表6-19 截至2023年12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8,648.56 48.49 2,985.34
2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28,490.47 17.57 142.45
3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788.48 6.65 197.81
4 昭通市水青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496.82 4.01 111.10
5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132.98 3.78 239.31
合计 130,557.31 80.50 3,676.00
(4)预付款项
近三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0.78亿元、1.46亿元和1.32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0.22%、0.42%和0.37%。2023年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下降0.14亿元,下降9.59%,主要系子公司预付采购款减少所致。
表6-20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 14,527.11 76.31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60.30 3.47
北京时达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85.39 3.07
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373.93 1.96
江西闵山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339.54 1.78
合计 16,486.27 86.59
注:预付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鑫业”)款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向四川鑫业支付的采购车用汽油款。因四川鑫业未能履约,实业发展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4月2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实业发展公司与四川鑫业签署的购销合同于2022年8月31日解除,并由四川鑫业向实业发展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有关赔偿款项。四川鑫业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2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预付款项已计提减值准备58,000,000.00元。
(5)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0.57亿元、0.54亿元和1.15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0.16%、0.16%和0.32%,主要包括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履约投标保证金等其他款项。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增加0.61亿元,主要系本期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表6-21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应收利息 0
其中:债权投资 0
应收股利 17.92
其中:江西昌泰吉安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17.92
其他应收款 11,469.76
合计 11,487.68
表6-22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和其他 7,953.76 1年以内、1-2年、3-4年 49.24 207.77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和其他 2,063.02 1年以内 12.77 27.03
中核江西核电公司筹建处 核电项目款 2,058.00 5年以上 12.74 2,058.00
奉新县人民政府 垫付款项 1,500.00 5年以上 9.29 1,500.00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民工保障金 800.00 4-5年 4.95 531.36
合计 / 14,374.78 / 88.99 4,324.15
(6)存货
主要为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开发成本主要为嘉圆房地产公司房地产项目,包括铜鼓嘉圆项目、奉新嘉圆项目、滨江项目等5个项目,开发产品包括奉新嘉圆项目、铜鼓嘉圆项目、湾里和谐佳园、西海康龙和九江八里湖项目。近三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28.59亿元、31.15亿元和24.09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8.16%、9.00%和6.71%。
表6-23 截至2023年12月末存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86.85 135.16 4,151.69
低值易耗品 54.84 - 54.84
库存商品 5,017.05 317.68 4,699.37
合同履约成本 42,716.36 - 42,716.36
开发成本 64,267.47 - 64,267.47
开发产品 134,876.59 9,912.38 124,964.21
合计 251,219.16 10,365.22 240,853.94
表6-24 截至2023年12月末主要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开发成本 64,267.47
铜鼓嘉圆项目 7,994.42
奉新嘉圆项目 2,477.19
西海康龙一期 773.70
滨江项目 43,537.27
庐山西海生态旅游项目 9,484.89
(2)开发产品 134,876.59
铜鼓嘉圆项目 8,095.26
奉新嘉圆项目 7,002.00
湾里和谐佳园 22,360.14
西海康龙项目 828.45
九江八里湖项目 96,590.72
(7)合同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4.17亿元、6.32亿元和7.50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1.19%、1.83%和2.09%,主要是应收工程款。2023年公司合同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18亿元,增幅18.62%,主要系子公司方兴公司应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8)非流动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1.64亿元、259.68亿元和269.63亿元,分别占当年资产总额的74.62%、75.02%和75.17%,相对稳定。
(9)债权投资
近三年末,公司债权投资分别为2.39亿元、0.20亿元和0.18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0.68%、0.06%和0.05%。2023年公司债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10)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1.23亿元、11.14亿元和11.50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为3.20%、3.22%和3.21%。
截至2023年12月,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单位有8家,期末余额共计为11.50亿元。
表6-25 2023年12月发行人股权投资公司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12月 持股比例
一、合营企业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10,809.31 50.00
二、联营企业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3,657.33 20.00
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23,884.31 20.00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4,215.82 30.00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2,420.02 30.00
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22 30.00
共青城高云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5,397.65 69.01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4,542.48 8.00
合计 114,985.13 -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1.13亿元、1.78亿元和2.04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0.32%、0.51%和0.57%。2023年12月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0.26亿元,增幅14.37%,主要系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新增投资所致。
(12)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资产绝大部分集中于固定资产,公路资产是发行人固定资产最主要部分。公司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234.69亿元、224.07亿元和212.44亿元,分别占当年资产总额的66.93%、64.73%和59.23%。
发行人对所有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计提折旧。公路的折旧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公路特点按总工作量(即车流量法)计算,昌九、昌樟(含昌傅段)、昌泰、温厚、彭湖、九景及昌铜高速公路的总车流量的确定依照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其具体计算方法为:
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公路资产原值(或余值)÷预测总车流量(或剩余收费经营权期限的预测总车流量);
月折旧额=月实际车流量×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当实际车流量小于预测车流量时,公司按照预测车流量计算月折旧额(即预计车流量与实际车流量孰高原则)。
固定资产(除公路及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资产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截至2023年12月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32.93亿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昌九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9月建成通车。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重新核定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项的批复》(赣交财务字〔2019〕97号),同意重新核定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核定的收费年限暂定为30年,收费起止日为2019年10月1日至2049年9月30日。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各收费路段的工作量(车流量)由公司聘请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进行路况及交通量调查,并以此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单位折旧额。公司已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重新对昌九高速未来的车流量进行预测,出具《江西省昌九高速公路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并以此为依据重新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单位折旧额。
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依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江西省昌九高速公路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重新计算了昌九高速公路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并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按新确定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计提公司昌九高速公路资产的折旧。本次预测总车流量较上次预测总车流量变化较大,导致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减少。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所辖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段)、昌泰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九景高速及昌铜高速公路的工作量(车流量)由公司聘请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进行路况及交通量调查,并以此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单位折旧额。公司聘请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对公司所辖各收费路段未来的车流量进行预测并出具《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以此为依据重新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单位折旧额。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依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具的《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重新计算了公司所辖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段)、昌泰高速、温厚高速、彭湖高速、九景高速、昌奉高速及奉铜高速公路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并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按新确定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核算公司公路资产折旧。
表6-26 发行人近三年末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一、原价合计 3,453,710.12 3,477,477.22 3,475,390.29
1、公路 2,956,514.41 2,985,508.80 2,985,057.40
2、公路大修 18,169.94 18,169.94 18,169.94
3、房屋建筑物 240,664.95 213,896.17 215,281.36
4、机器设备 202,251.30 224,944.86 222,282.80
5、运输工具 11,071.25 11,180.46 11,365.72
6、其他设备 25,038.26 23,777.98 23,233.07
二、累计折旧合计 1,329,330.02 1,236,749.24 1,128,511.67
1、公路 1,022,936.82 946,715.81 859,201.89
2、公路大修 18,169.94 18,169.94 18,169.94
3、房屋建筑物 97,493.42 91,674.16 85,845.61
4、机器设备 161,208.47 152,197.88 139,300.15
5、运输工具 8,662.78 8,544.76 8,710.40
6、其他设备 20,858.59 19,446.70 17,283.67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124,380.10 2,240,727.97 2,346,878.62
1、公路 1,933,577.59 2,038,792.99 2,125,855.50
2、公路大修 0.00 0.00 0.00
3、房屋建筑物 143,171.54 122,221.01 129,435.75
4、机器设备 41,042.84 72,746.98 82,982.65
5、运输工具 2,408.46 2,635.71 2,655.32
6、其他设备 4,179.67 4,331.28 5,949.40
表6-27 发行人2023年末路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地区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昌九高速公路 786,079.72 231,925.68 554,154.04
昌樟高速公路 607,908.06 185,509.65 422,398.41
九景高速公路 288,421.98 166,178.24 122,243.74
温厚高速公路 154,830.69 110,730.37 44,100.32
彭湖高速公路 179,713.46 54,127.01 125,586.45
昌铜高速公路 671,437.15 143,905.98 527,531.17
昌泰高速公路 268,597.12 131,921.49 136,675.63
合计 2,956,988.18 1,024,298.42 1,932,689.76
(13)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16亿元、8.45亿元和24.6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33%、2.44%和6.87%。2023年末较上年增加16.18亿元,增幅达191.60%,主要系高速公路改扩建投资增加所致,本年新增项目包括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等。
表6-28 发行人截至2023年12月末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1 机电研发中心大楼 11,750.57
2 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172,527.53
3 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 57,122.40
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
4 吉安南养护基地 3,359.84
5 浔南加油站项目 1,466.74
6 零星工程 140.73
合计 246,367.81
(14)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54亿元、1.44亿元和1.34亿元,主要为赣粤高速成立时股东投入的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土地使用权以及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0.44%、0.42%和0.37%。
表6-29 发行人近三年末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一、账面原值合计 32,168.82 32,118.59 32,115.02
1、土地使用权 30,942.50 30,942.50 30,942.50
2、软件 829.32 779.08 775.52
3、采矿权 397.00 397.00 397.00
二、累计摊销合计 18,733.70 17,746.58 16,736.90
1、土地使用权 17,850.46 16,915.26 15,980.07
2、软件 702.38 663.69 602.43
3、采矿权 180.86 167.63 154.39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13,435.12 14,372.01 15,378.13
1、土地使用权 13,092.05 14,027.24 14,962.43
2、软件 126.93 115.40 173.09
3、采矿权 216.14 229.37 242.61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摊销方法如下:
表-30发行人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情况表
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30、40 直线法
软件 5 直线法
采矿权 30 直线法
3、负债结构分析
表6-31 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债合计 1,634,498.00 100.00% 1,590,243.29 100.00% 1,693,247.85 100.00%
流动负债 1,095,137.51 67.00% 776,540.62 48.83% 623,535.46 36.82%
短期借款 150,110.76 9.18% 1,001.13 0.06% - -
应付账款 202,733.72 12.40% 195,121.87 12.27% 142,362.86 8.41%
合同负债 55,912.76 3.42% 114,546.40 7.20% 144,739.83 8.55%
其他应付款 31,930.76 1.95% 35,512.97 2.23% 20,688.62 1.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1,064.14 23.31% 378,642.62 23.81% 121,504.73 7.18%
其他流动负债 225,134.47 13.77% 9,942.25 0.63% 160,763.64 9.49%
非流动负债 539,360.50 33.00% 813,702.67 51.17% 1,069,712.39 63.18%
长期借款 121,183.63 7.41% 38,150.00 2.40% 18,531.60 1.09%
应付债券 49,958.39 3.06% 399,317.44 25.11% 678,441.62 40.07%
长期应付款 271,793.75 16.63% 284,218.75 17.87% 306,918.75 18.13%
预计负债 3,800.94 0.23% 2,106.81 0.13% 1,784.84 0.11%
由于行业特点和公司运营特点,公司高速公路建设期较长,项目还贷期限更长,一般需要20-25年左右。公司负债主要以中长期负债为主,与公司项目资金周转期限匹配,而流动负债相对较少。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69.32亿元、159.02亿元和163.45亿元,近三年公司负债总额较为稳定。
流动负债:从流动负债结构可以看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了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2.35亿元、77.65亿元和109.51亿元,占负债总额比分别为36.82%、48.83%和67.00%,公司流动负债2023年较2022年增加31.86亿元,增长比率41.03%,主要是发行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短期借款主要为公司1年期的信用借款。近三年末分别为0.00亿元、0.10亿元和15.01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0.00%、0.06%和9.18%。
表6-32发行人近三年末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短期借款类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信用借款 150,110.76 1,001.13 -
抵押借款 - - -
质押借款 - - -
合计 150,110.76 1,001.13 -
(2)合同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4.47亿元、11.45亿元和5.59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8.55%、7.20%和3.42%,主要是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预收工程款等。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5.86亿元,减幅51.18%,主要系预收房款减少所致。
表6-33发行人2023年12月末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末
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1,276.77
预收工程款 51,719.36
其他预收款 2,916.63
合计 55,912.76
(3)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4.24亿元、19.51亿元和20.27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8.41%、12.27%和12.40%,主要为公司的应付工程款。2023年较2022年增加0.76亿元,增长3.90%,主要是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表6-34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1年以内(含1年) 144,071.58 161,211.35 121,637.75
1年以上 58,662.14 33,910.52 20,725.11
合计 202,733.72 195,121.87 142,362.86
表6-35 发行人2023年12月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12,070.72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920.09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路通科技有限公司 1,565.83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37.01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00.26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飞尚科技有限公司 1,018.30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华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2.91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省交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823.65 未结算工程款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7.08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649.79 未结算工程款
四川杰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534.97 未结算工程款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545.99 未结算工程款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2.54 未结算工程款
合 计 25,459.13 -
(4)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07亿元、3.55亿元和3.19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1.22%、2.23%和1.95%,2023较上年同期减少0.36亿元,减少10.14%。
表6-36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未偿还原因
1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40.09 代收款
2 江西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80.00 质保金
合计 3,120.09 -
(5)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6.08亿元、0.99亿元和22.51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的9.49%、0.63%和13.77%;2022年较2021年下降15.08亿元,主
要是减少了短期应付债券所致。2023年较2022年增长21.52亿元,主要系本期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表6-37 发行人2023年末短期应付债券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天、万元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23赣粤SCP005 2023年9月18日 180 150,000.00 0.00 150,000.00 954.75 0 150,954.75
23赣粤SCP006 2023年11月3日 176 70,000.00 0.00 70,000.00 255.98 0 70,255.98
合计 / / 220,000.00 0.00 220,000.00 1,210.73 0 221,210.73
非流动负债:由于公司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回收期长,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期限特点,因此公司近三年负债以长期为主。但2023年公司发行短期债券导致其他流动负债大幅增长,流动负债比例超过非流动负债。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06.97亿元、81.37亿元和53.94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比分别为63.18%、51.17%和33.33%。公司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为主。
(6)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85亿元、3.82亿元和12.11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比分别为1.09%、2.40%和7.41%,2022年较2021年增长主要系本期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较2022年增长8.30亿元,主要系本期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表6-38 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长期借款类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110,475.00 38,150.00 18,531.60
信用借款 5,000.00 0 0
抵押借款 5,708.63 0 0
合计 121,183.63 38,150.00 18,531.60
(7)应付债券
近三年末,公司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67.84亿元、39.93亿元和5.00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比分别为40.07%、25.11%和3.06%。2022年末,应付债券构成主要为公司发行的14赣粤02公司债23亿元、22赣粤MTN001中期票据5亿元、21赣粤MTN001(乡村振兴)5亿元、21赣粤MTN002(乡村振兴)7亿元。2023年末,应付债券减少4.98亿元为14赣粤02公司债、21赣粤MTN001(乡村振兴)、21赣粤MTN002(乡村振兴)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0.69亿元、28.42亿元和27.18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比分别为18.13%、17.87%和16.63%。长期应付款主要为:
①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0日、2016年2月25日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合同》,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后再向本公司分拨,借款金额为11.5亿元,借款期限14年,利率为固定利率1.2%,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该借款仅限用于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11.5亿元,累计归还3.30亿元,借款余额为8.20亿元,其中: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92亿元。
②本公司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合同,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获得银团贷款20亿元中的4.5亿元分拨给本公司,定向用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资金投入,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3个BP。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2.6625亿元;累计归还2.34亿元,借款余额为0.3225亿元,其中: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0.3225亿元。
③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昌铜公司提供的借款。
(9)预计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0.18亿元、0.21亿元和0.38亿元,占当年负债总额比分别为0.11%、0.13%和0.23%,主要是工程质保费。2023年较上年同期增加0.17亿元,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方兴公司计提工程质保费增加及预提补偿款所致。
4、所有者权益分析
近年来,公司所有者权益增长较快,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81.31亿元、187.12亿元和195.24亿元。
表6-39 发行人近三年末及所有者权益明细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股本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资本公积 181,057.39 181,161.70 181,161.70
其他综合收益 -269.45 11,588.21 2,288.32
专项储备 523.20 - -
盈余公积 182,320.57 174,217.67 170,139.68
未分配利润 1,168,792.90 1,082,532.49 1,041,817.54
少数股东权益 186,463.86 188,183.61 184,140.67
股东权益合计 1,952,429.17 1,871,224.38 1,813,088.60
(1)股本:近三年,公司股本均无变化,均为23.35亿元。
(2)资本公积:近三年,公司资本公积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12月末公司资本公积18.11亿元,分别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58亿元和其他资本公积9.52亿元。
表6-40 发行人2023年12月末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年12月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5,843.21
其他资本公积 95,214.18
其中: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89,557.43
其他 5,656.75
合计 181,057.39
(3)盈余公积:公司盈余公积逐年增加,主要为公司每年计提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为利润累积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本公司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0.23亿元,较年初减少0.32亿元,主要系公司所持信达地产股份公允价值变化所致;2022年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1.16亿元,较年初增加0.93亿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0.03亿元,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性数据和指标
表6-41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性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749,216.93 675,839.71 642,954.96
营业成本 509,661.76 459,215.90 392,540.50
销售费用 8,983.15 7,644.75 10,358.76
管理费用 29,623.96 27,735.10 27,306.41
财务费用 39,400.60 47,109.05 52,338.66
投资净收益 11,328.47 7,849.79 3,136.38
营业利润 181,431.74 109,586.04 121,580.85
营业外收入 1,661.15 966.24 16,947.92
营业外支出 14,857.06 2,147.48 1,426.56
利润总额 168,235.82 108,404.81 137,102.21
净利润 121,631.88 74,989.81 99,605.78
销售净利润率 16.23% 11.10% 15.49%
总资产净利率 3.45% 2.15% 2.83%
净资产收益率 6.36% 4.07% 5.5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8.03 5.72 3.64
2、收入、利润分析
(1)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年收入来源稳定。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30亿元、67.58亿元和74.92亿元。2023年较去年同期增长7.34亿元,增幅10.86%,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核心业务车辆通行费收入稳定的基础上,其他经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所致。
表6-42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变化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 较上年同期 2022年 较上年同期 2021年 较上年同期
车辆通行服务收入 35.06 4.29 33.62 -7.69 36.42 35.84
智慧交通收入 13.53 13.06 11.97 42.67 8.39 -24.14
成品油销售收入 16.25 -0.79 16.38 6.09 15.44 48.84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10.09 79.36 5.61 38.52 4.05 67.69
合计/整体变化率 74.92 10.86 67.58 5.10 64.30 26.92
从收入结构具体看,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2亿元,较2022年小幅增长。公司核心业务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近年来相对稳定。根据公司审计报告披露,近三年,公司智慧交通收入分别为8.39亿元、11.97亿元和13.53亿元,成品油销售收入分别为15.44亿元、16.38亿元和16.25亿元,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分别为4.05亿元、5.61亿元和9.71亿元,公司其他业务逐年增长,对公司营业总收入形成一定补充。
2023年公司智慧交通业务收入13.53亿元,同比增长13.03%,主要系子公司方兴公司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2)净利润
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9.96亿元和7.50亿元和12.16亿元。2022年,由于省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及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政策导致净利润较2021年下降,2023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62.20%,主要系本期通行服务收入及竞争性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
公司近三年投资收益分别为0.31亿元、0.78亿元和1.13亿元。2021年投资收益为0.31亿元,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0.12亿元,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0.10亿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5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0.04亿元。2022年投资收益为0.78亿元,主要是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收入0.66亿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9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0.07亿元。2023年投资收益为1.13亿元,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0.45亿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0.18亿元,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0.46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0.04亿元。
3、成本、费用分析
(1)营业成本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及其主要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正常维护,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9.25亿元、45.92亿元和50.97亿元。2021年营业成本39.25亿元,较上年增加3.01亿元,主要是成品油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所致。2022年营业成本45.92亿元,较上年增加6.67亿元,主要是智慧交通收入板块成本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为50.97亿元,较同期增长5.05亿元,主要是智慧交通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房地产、监理、服务等)的增长。
(2)期间费用
表6-43 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8,983.15 1.20 7,644.75 1.13 10,358.76 1.61
管理费用 29,623.96 3.95 27,735.10 4.10 27,306.41 4.25
财务费用 39,400.60 5.26 47,109.05 6.97 52,338.66 8.14
合计 78,007.71 10.41 82,488.90 12.20 90,003.83 14.00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4.00%、12.20%和10.41%。期间费用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是融资成本降低导致整体财务费用下降。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04亿元、0.76亿元和0.9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61%、1.13%和1.20%,占比较小。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73亿元、2.77亿元和2.9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25%、4.10%和3.95%。管理费用占比合理,说明公司注重管理费用控制,在保证管理效率基础上,压缩控制非必要的费用支出。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23亿元、4.71亿元和3.9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14%、6.97%和5.26%。受益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逐年减少。公司近三年利息支出分别为5.51亿元、5.04亿元和4.11亿元。公司利息支出逐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外融资成本逐年降低所致。
表6-44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利息支出 41,084.36 50,377.65 55,108.16
减:利息收入 3,298.87 5,133.59 4,526.23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526.13 953.85 970.31
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715.91 586.53 604.83
未确认融资费用 373.08 324.61 181.59
合计 39,400.60 47,109.05 52,338.66
(3)营业外支出
表6-45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13,033.57 1,234.96 875.55
其他 1,823.50 912.51 551.01
合计 14,857.06 2,147.48 1,426.56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捐赠支出等,2023年度营业外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较多。
(三)偿债能力分析
表6-46 发行人近三年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比率 0.81 1.11 1.43
速动比率 0.59 0.71 0.97
资产负债率 45.57% 45.94% 48.2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8.03 5.72 3.64
1、流动负债偿还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行业,流动资产占比较低,近年来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呈缓慢增加的趋势,公司近年增加了短期借款,因此流动比例近三年呈下降趋势。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11和0.81,速动比率分别为0.97、0.71和0.59。公司流动资产主要集中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流动性较好;同时由于公司在省内具有特殊的行业地位,是各家银行的重点客户,多家银行已经对发行人授信,融资能力很强,所以对于偿还流动负债,有较强保障。
2、长期负债偿还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途径主要是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9%、45.94%和45.57%,资产负债率呈稳定趋势,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4、5.72和8.03,近两年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疫情复工后盈利增加所致。伴随高速公路逐步竣工通车并产生收益,公司收入将有可观增长,利息保障倍数长期处于较高水平。
(四)营运能力分析
表6-47 发行人近三年运营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39 10.87 10.54
流动资产周转率 0.85 0.77 0.74
存货周转率 1.85 1.54 1.39
总资产周转率 0.21 0.19 0.18
1、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54、10.87和10.39,周转天数一般在40天左右,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反映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减少财务费用,节约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2、近三年,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74、0.77和0.85,符合公司所属行业特征。
3、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39、1.54和1.85。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8、0.19和0.21,由于近年公司高速公路资产注入及加大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总资产增长迅速,而新建成高速公路效益尚未显现,因此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较低,但随着高速公路逐步竣工通车并产生收益,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将有所改善。
(五)现金流量分析
1、近三年现金流入情况分析
表6-48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入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75,933.22 736,097.31 784,778.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0,049.66 165,259.70 125,933.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882,514.39 242,094.00 540,512.28
现金流入合计 1,628,497.27 1,143,451.01 1,451,22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比 41.51% 64.38% 54.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占比 4.30% 14.45% 8.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比 54.19% 21.17% 37.25%
(1)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78.48亿元、73.61亿元和67.59亿元,主要是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智慧交通收入和成品油销售收入。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8.17%,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下降导致。
(2)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2.59亿元、16.53亿元和7.00亿元,主要为本期收回前期投资款增加所致。
(3)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4.05亿元、24.21亿元和88.25亿元,2023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4)从公司的现金流入结构可以看出,近几年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改建成公路较多,车流量增长快速;同时由于公司投资昌铜高速、昌樟改扩建项目和昌九改扩建项目,导致公司有息债务较高。随着改建项目培育完成,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也将大幅增加。
2、近三年现金流出情况分析
表6-49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出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29,013.18 478,584.03 446,660.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78,197.80 272,599.09 195,712.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860,257.92 500,996.97 779,610.39
现金流出合计 1,567,468.90 1,252,180.09 1,421,983.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占比 27.37% 38.22% 3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占比 17.75% 21.77% 13.76%
2023年 项目 2022年 2021年
54.88% 40.01% 54.83%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指公司建成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相关支出产生的现金流出,近三年分别为44.67亿元、47.86亿元和42.90亿元。
(2)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指公司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支出产生的现金流出,近三年分别为19.57亿元、27.26亿元和27.82亿元。
(3)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公司债务产生的现金流出,近三年分别为77.96亿元、50.10亿元和86.03亿元。
(4)公司现金流出结构和现金流入结构基本一致,说明公司近年来在建项目较多,处于高速发展期。
3、近三年现金净流量分析
表6-50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净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46,920.04 257,513.28 338,118.4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08,148.14 -107,339.39 -69,779.4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2,256.46 -258,902.97 -239,098.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61,028.36 -108,729.08 29,240.89
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3.81亿元、25.75亿元和24.69亿元,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均为正,表明其日常现金流充足,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良好。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98亿元、-10.73亿元和-20.81亿元,均为负,系公司近年来公司进行了多个高速公路项目扩建投资,投资性现金流保持大额净流出趋势。公司筹资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3.91亿元、-25.89亿元和2.23亿元,前两年为负系公司控制新增融资债务规模,利用存量资金偿还存量有息债务所致,2023年为正主要是公司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总体来看,公司现金流充足,并具备优良的现金流量把控能力。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118.35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15亿元,长期借款12.12亿元,应付债券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05亿元、长期应付款27.18亿元、其他流动负债22.00亿元。
表6-51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品种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0,000.00 12.67
长期借款 121,183.63 10.24
应付债券 50,000.00 4.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0,542.18 31.31
长期应付款 271,793.75 22.96
其他流动负债 220,000.00 18.59
合计 1,183,519.56 100.00
备注:以上项目不含利息。
表6-52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740,542.18 62.57
1年以上 442,977.38 37.43
合计 1,183,519.56 100
表6-53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 1,059,218.75 89.50
抵/质押 124,300.81 10.50
保证 - -
合计 1,183,519.56 100
(二)有息债务明细情况
1、间接融资方面
表6-54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年
贷款项目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贷款时间 到期时间 担保方式 期限
昌九质押贷款 农业银行 80,375.00 2022年3月 2037年3月 质押 15
昌九质押贷款 民生银行 25,100.00 2022年6月 2037年6月 质押 15
樟吉改扩建银团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 5,000.00 2023年3月 2052年3月 质押 29
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 中国银行 5,708.63 2023年1月 2026年1月 抵押 3
昌樟改扩建二期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5,000.00 2023年12月 2038年12月 信用 15
合计 121,183.63
表6-55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年
项目 债务余额 借款时间 期限 到期日 担保方式
昌九高速改扩建项目统借统还资金 72,800.00 2015年11月10日 14.00 2029年11月9日 信用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198,993.75 2020年9月8日 - - 信用
合计 271,793.75
注:省交投借款系省交通投资集团按持股比例向昌铜公司提供的借款25.40亿元。为支持昌铜公司可持续发展,双方股东同意将对昌铜公司的部分债权转为其注册资本,其中,省交通投资集团以5.50亿元债权转为昌铜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9.90亿元。
表6-56 2023年12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年
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 融资金额 融资时间 担保方式 期限
21赣粤MTN001(乡村振兴)(3年期) 中期票据 50,000.00 2021年5月 信用 3.00
21赣粤MTN002(乡村振兴)(3年期) 中期票据 70,000.00 2021年7月 信用 3.00
14赣粤02债(10年期) 公司债 230,000.00 2014年8月 信用 10.00
昌九改扩建银团贷款 农业银行 3,625.00 2022年3月 质押 15
昌九改扩建银团贷款 民生银行 1,400.00 2022年6月 质押 15
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 中国银行 3,092.18 2023年1月 抵押 3
昌九高速改扩建项目统借统还资金 江西省交投集团 9,200.00 2015年11月10日 信用 14.00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统借统还资金 江西省交投集团 9,975.00 2020年4月24日 信用 5.00
合计 370,542.18
注1:发行人于2022年3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借款期限1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发行人以昌九高速通行费15%收费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8.70亿元,累计归还0.30亿元,借款余额为8.40亿元,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36亿元。
注2:发行人于2022年6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借款期限1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发行人以昌九高速通行费10%收费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2.80亿元,累计归还0.15亿元,借款余额为2.65亿元,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14亿元。
注3:发行人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开发贷款授信合同),借款用途为“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建设,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利率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嘉圆公司以滨江地块使用权为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0.95亿元,累计偿还0.07亿元,借款余额0.88亿元,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31亿元。
注4: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0日、2016年2月25日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合同》,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后再向本公司分拨,借款金额为11.5亿元,借款期限14年,利率为固定利率1.2%,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该借款仅限用于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11.5亿元,累计归还3.30亿元,借款余额为8.20亿元,其中: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0.92亿元。
注5:本公司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统借统还资金分拨合同,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获得银团贷款20亿元中的4.5亿元分拨给本公司,定向用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资金投入,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3个BP。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2.6625亿元;累计归还2.34亿元,借款余额为0.3225亿元,其中:本期转入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0.3225亿元。
2、直接融资方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债务融资余额64亿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6-57 发行人债务融资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发行规模 存续规模
22赣粤MTN001 2022年8月22日 2025年8月22日 2.58 50,000.00 50,000.00
24赣粤MTN001 2024年4月24日 2027年4月24日 2.17 90,000.00 90,000.00
24赣粤SCP001 2024年3月8日 2024年9月4日 1.97 150,000.00 150,000.00
24赣粤MTN002(乡村振兴) 2024年6月11日 2027年6月11日 2.10 70,000.00 70,000.00
24赣粤SCP002 2024年7月23日 2025年1月19日 1.75 150,000.00 150,000.00
24赣粤MTN003 2024年7月31日 2027年7月31日 2.05 130,000.00 130,000.00
合计 - - - 640,000.00 640,000.00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8日,控股股东企业名称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最终控制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主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第五部分“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表6-58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共青城高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共青城高云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联营企业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59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江西省高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赣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孙公司的股东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雷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中节能晶和照明(江西)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江西恒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慧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交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运通印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国盛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江西文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孙公司的股东
江西昌泰吉安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江西高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联营企业
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江西交工装配制造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哲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交易
1、定价原则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发行人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情况
表6-60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719.52 139.95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油采购 137,990.59 140,017.70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23.63 -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455.79 -
江西运通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服务 38.92 -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及设计服务 661.60 632.81
江西省交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 823.65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 - 13.42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56.97 -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855.36 69.60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费 1,903.92 1,970.07
江西交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 128.25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292.74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82,543.70 36,287.18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252.40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 33.36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服务 804.94 98.01
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服装款 83.72 8.19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 287.26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 188.57
江西交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613.46 -
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6.66 -
江西交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0.68 -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养护、高速公路工程及其他 702.52 739.89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952.80 545.99
江西交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 135.31
江西交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106.64 -
江西交工装配制造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35.36 -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617.39 648.27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养护工程 233.63 1,639.31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 101.43 20.89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 238.17
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装修工程 105.95 -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维护管理费 2,793.65 2,341.29
表6-6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3.34 -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及工程施工 548.96 -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绿化工程 698.93 156.23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收入 119.96 25.26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及工程施工 1,270.46 2,010.23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销售 0.04 20.07
江西恒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19.39 -
江西慧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44.91 -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10.63 -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3.54 14.22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109.09 71.86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 574.17
江西交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7.52 6.69
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20.98 7.07
江西省赣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88.12 245.63
江西省赣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销售 119.73 -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收入 22.52 -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9.53 130.99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酒店餐饮收入 - 55.79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 79.04 52.47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422.04 51.83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 13.38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 210.35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酒店住宿收入 2.05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 1,642.69 2,041.66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燃油料 - 644.51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4.08 3.40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养护及高速公路工程 7,349.38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材料 2,803.02 -
江西省交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 49.72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160.93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收入 - 149.55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64.72 1,161.25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 54.14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酒店餐饮及住宿收入 57.05 241.31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绿化工程 307.65 396.99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收入 57.84 -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收入 687.06 692.19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96,202.04 76,729.56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销售 114.22 50.75
江西省雷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46.98 47.23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收入 37.89 37.89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 111.89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酒店餐饮、住宿等收入 93.12 -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47.17 -
中节能晶和照明(江西)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94.34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材料 23.2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绿化工程 360.37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智慧交通 7.62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智慧交通 245.60 -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酒店餐饮收入 2.62 -
国盛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收入 7.04 -
表6-62 委托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昌铜高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资产托管 2022-1-1 2024-12-31 根据中介机构费用测算,双方协商确定 4,997.00
表6-63 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表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2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服务区场地 254.46 193.27
江西省高速实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区场地 37.74 37.74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2年确认的租赁费 2021年确认的租赁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加油站及配套设施 345.00 345.00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用房等 17.25 585.85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加油站及配套设施 - 38.53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服务区场地 - -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加油站及配套设施 600.00 600.00
江西畅发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等 33.95
表6-64 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8,993.75 2020-9-22 2024-9-7 /
拆出
江西文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 2023-06-13 2024-06-12 /
表6-65 发行人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余额 2022年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9,005.40 - 3,302.29 -
银行存款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7.73 - 510.76 -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1.81 - 475.72 -
应收账款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7.46 3.23
应收账款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0.00 7.89 30.18 6.50
应收账款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792.86 630.07 11,484.06 611.94
应收账款 江西省赣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50 0.04 - -
应收账款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542.54 28.69 2,230.23 233.01
应收账款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8.40 19.64 630.71 33.13
应收账款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695.67 211.71 2,460.70 264.06
应收账款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341.01 5.83 38.70 8.34
应收账款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784.89 55.11 507.40 44.24
应收账款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100,790.52 61,557.58 154,594.52 0.43
应收账款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8.95 4.51 138.85 3.87
应收账款 国盛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6.98 0.29 - -
应收账款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6.09 0.68 - -
应收账款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14 0.05 - -
应收账款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74 0.95 - -
应收账款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25.00 0.43 - -
应收账款 中节能晶和照明(江西)有限公司 50.00 0.86 - -
应收账款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99.23 12.57 123.37 8.44
预付账款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111.37 - - -
预付账款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60.30 - - -
预付账款 江西慧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42 - - -
预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0 - 1.44 -
预付账款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296.84 -
预付账款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 410.33 -
预付账款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181.58 - 740.49 -
其他流动资产 江西文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5.9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96.8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4,985.12 - 3,411.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564.4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40.80 - - -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53.76 207.77 1,314.70 136.53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63.02 27.03 27.72 7.824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9.43 5.05 29.43 6.82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0.01 -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30.00 13.50 34.73 12.27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74,607.60 51,680.68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10.00 0.99 25.38 9.18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1.27 1.47 77.09 8.91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交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 - 0.05 0.01
其他应收款项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84 0.32 2.90 0.34
3、其他关联交易
表6-66 发行人关联方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账面余额 2022年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1,538.13 545.99
应付账款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00.26 1,247.19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52.68 518.84
应付账款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112.12 22.57
应付账款 江西省高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32.24
应付账款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570.02 2,055.24
应付账款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219.13 1,432.06
应付账款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24.79 120.68
应付账款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662.81 1,471.82
应付账款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74.82 905.36
应付账款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29.61 741.81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3,328.54 10,235.62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投供应链有限公司 1,673.57 823.65
应付账款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95.40 91.27
应付账款 江西交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27.22 245.92
应付账款 江西交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8.67 196.20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523.83 2,376.01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99.71 21.00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9.26
应付账款 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5.64 9.25
应付账款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71 198.62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72.37
应付账款 江西昌泰吉安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81.33
应付账款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109.33 158.14
应付账款 江西交工装配制造有限公司 87.50
应付账款 江西交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0.69
应付账款 江西交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486.19
应付账款 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22.61
应付账款 江西省哲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2.93
应付账款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79.77
应付账款 中节能晶和照明(江西)有限公司 12.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374.84 24,662.56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98 46.53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1.59 11.7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94 62.37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高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97.61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74.12 297.34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天驰高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49 5.49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嘉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60.99 16.67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95.09 54.1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78.67 13.02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73.76 97.4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65 32.67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582.44 2,641.84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7.80 1.85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嘉特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71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33 9.33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5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1.36 6.0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交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恒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61.62 5.4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交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00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省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66 5.66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交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44 3.44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高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4.58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34
其他应付款项 江西运通印务有限公司 1.24
预收款项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34
长期应付款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1,793.75 284,218.75
表6-67 发行人合同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5.97 0.72 5.79 0.16
合同资产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855.69 2,355.26 43,216.91 2,517.72
合同资产 江西省赣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2.33 0.67 96.56 6.51
合同资产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15.86 29.68 2,547.78 244.41
合同资产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55.83 6.48 - -
合同资产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1.16 0.02 - -
合同资产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3.68 0.06 3.68 0.10
合同资产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09.33 12.38 1.16 0.03
合同资产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3.16 1.66 49.68 1.39
表6-68 发行人合同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324.09 11,569.87
合同负债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反光路标有限公司 - -
合同负债 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5.89 45.30
合同负债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70.52 48.08
合同负债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12.69 112.69
合同负债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97.67
合同负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45
五、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原告)于2022年7月25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被告一)、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四份油品购销合同,被告一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143,000,000元;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恶意转移5500万元资金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4月2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实业发展公司与四川鑫业签署的购销合同于2022年8月31日解除,并由四川鑫业向实业发展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有关赔偿款项。四川鑫业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3年12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2024年2月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案款5,508.68万元扣除执行费后转至实业发展公司,剩余部分债权仍在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
2024年6月,实业发展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4年7月,实业发展公司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执行。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475.0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矿山恢复基金、保函保证金及司法冻结。
本公司于2022年3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置换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自有资金超出资本金部分,借款期限1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本公司以昌九高速通行费15%收费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8.70亿元,累计偿还0.30亿元,借款余额8.40亿元。
本公司于2022年6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置换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自有资金超出资本金部分,借款期限15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本公司以昌九高速通行费10%收费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2.80亿元,累计偿还0.15亿元,借款余额2.65亿元。
本公司子公司昌泰公司于2023年3月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财务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总金额为人民币97亿元的《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长江大保护及绿色发展-2)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用途为建设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借款期限为29年,借款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昌泰公司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和权益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0.50亿元,借款余额0.50亿元。
本公司子公司嘉圆公司于2023年1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开发贷款授信合同),借款用途为“嘉圆滨江综合地产”项目建设,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利率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一定基点,并按周期浮动。嘉圆公司以滨江地块使用权为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0.95亿元,累计偿还0.07亿元,借款余额0.88亿元。
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发行人无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七、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重大理财产品。
九、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它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公司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获得金融机构总额为555.20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503.91亿元,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具体情况如下:
表7-1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末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已使用授信 剩余可使用授信额度
农业银行 82.28 18.60 63.68
国家开发银行 40.00 0.21 39.79
招商银行 77.80 1.70 76.10
中国银行 49.00 2.87 46.13
民生银行 40.50 12.87 27.63
兴业银行 40.00 0.62 39.38
工商银行 72.00 5.03 66.97
邮政储蓄 20.00 0.00 20.00
浦发银行 53.35 2.07 51.28
北京银行 20.00 4.00 16.00
广发银行 14.00 0.00 14.00
建设银行 12.27 0.00 12.27
中信银行 7.00 0.03 6.97
渤海银行 16.00 3.00 13.00
浙商银行 5.00 0.00 5.00
光大银行 1.00 0.26 0.74
财务公司 5.00 0.03 4.97
合计 555.20 51.29 503.91
二、违约纪录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未出现过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历史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及各类债券余额为59亿元,未出现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一)短期融资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12笔,发行金额107.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2 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05赣粤CP01 2005年10月19日 2006年10月19日 1 10.00 是
06赣粤CP01 2006年9月27日 2007年9月27日 1 9.50 是
09赣粤CP01 2009年4月15日 2010年4月15日 1 10.00 是
09赣粤CP02 2009年6月25日 2010年6月25日 1 5.00 是
10赣粤CP01 2010年6月1日 2011年6月1日 1 10.00 是
10赣粤CP02 2010年8月17日 2011年8月17日 1 5.00 是
10赣粤CP03 2010年11月19日 2011年11月19日 1 10.00 是
11赣粤CP01 2011年7月27日 2012年7月27日 1 12.00 是
11赣粤CP002 2011年10月27日 2012年10月27日 1 7.00 是
11赣粤CP003 2011年12月14日 2012年12月14日 1 10.00 是
12赣粤CP001 2012年9月5日 2013年9月5日 1 12.00 是
12赣粤CP002 2012年12月26日 2013年12月26日 1 7.00 是
合计 107.50
(二)分离交易可转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1笔,发行金额
12.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3 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08赣粤债 2008年1月28日 2014年1月28日 6 12.00 是
(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3笔,发行金额40.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4 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11赣粤PPN001 2011年10月27日 2014年10月27日 3 10.00 是
12赣粤PPN001 2012年9月21日 2015年9月21日 3 15.00 是
14赣粤PPN001 2014年2月24日 2019年2月24日 5 15.00 是
合计 40.00
(四)中期票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中期票据9笔,发行金额78亿元,债券余额3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5 公司中期票据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13赣粤MTN1 2013年1月23日 2020年1月23日 7 10.00 是
13赣粤MTN2 2013年1月30日 2020年1月30日 7 7.00 是
13赣粤MTN3 2013年3月6日 2023年3月6日 10 15.00 是
21赣粤MTN001(乡村振兴) 2021年5月24日 2024年5月24日 3 5.00 是
21赣粤MTN002(乡村振兴) 2021年7月27日 2024年7月27日 3 7.00 是
22赣粤MTN001 2022年8月22日 2025年8月22日 3 5.00 未到期
24赣粤MTN001 2024年4月24日 2027年4月24日 3 9.00 未到期
24赣粤MTN002(乡村振兴) 2024年06月11日 2027年06月11日 3 7.00 未到期
24赣粤MTN003 2024年07月31日 2027年07月31日 3 13.00 未到期
合计 78.00
(五)公司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公司债4笔,发行金额53.00亿元,债券余额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6 公司债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13赣粤01 2013年4月19日 2023年4月19日 10 18.00 是
14赣粤01 2014年8月11日 2021年8月11日 5+2 5.00 是
14赣粤02 2014年8月11日 2024年8月11日 10 23.00 是
15赣粤02 2015年10月23日 2022年10月23日 5+2 7.00 是
合计 53.00
(六)超短期融资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8笔,发行金额355.00亿元,债券余额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7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天、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金额 是否偿付
15赣粤SCP001 2015年12月3日 2016年5月31日 180 10.00 是
16赣粤SCP001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11月19日 180 10.00 是
16赣粤SCP002 2016年12月07日 2017年6月5日 180 7.00 是
18赣粤SCP001 2018年07月31日 2019年01月27日 180 5.00 是
18赣粤SCP002 2018年07月31日 2019年01月27日 180 3.00 是
18赣粤SCP003 2018年11月21日 2019年05月20日 180 8.00 是
19赣粤SCP001 2019年01月24日 2019年05月06日 102 10.00 是
19赣粤SCP002 2019年01月24日 2019年05月06日 102 10.00 是
19赣粤SCP003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10月22日 182 12.00 是
19赣粤SCP004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11月14日 182 20.00 是
19赣粤SCP005 2019年9月12日 2020年03月10日 180 8.00 是
19赣粤SCP006 2019年11月8日 2020年08月04日 270 12.00 是
19赣粤SCP007 2019年12月11日 2020年09月06日 270 12.00 是
20赣粤SCP001 2020年1月10日 2020年07月08日 180 8.00 是
20赣粤SCP002 2020年3月19日 2020年09月15日 180 8.00 是
20赣粤SCP003 2020年7月30日 2020年10月28日 90 10.00 是
20赣粤SCP004 2020年9月1日 2020年11月30日 90 12.00 是
20赣粤SCP005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10月21日 30 4.00 是
20赣粤SCP006 2020年9月24日 2020年12月23日 90 10.00 是
20赣粤SCP007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11月18日 30 4.00 是
20赣粤SCP008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12月16日 30 4.00 是
20赣粤SCP009 2020年11月24日 2021年03月24日 120 10.00 是
21赣粤SCP001 2021年03月10日 2021年09月06日 180 10.00 是
21赣粤SCP002 2021年04月07日 2021年09月29日 175 8.00 是
21赣粤SCP003 2021年06月25日 2021年11月12日 140 8.00 是
21赣粤SCP004 2021年09月15日 2022年03月14日 180 8.00 是
21赣粤SCP005 2021年10月29日 2022年04月27日 180 7.00 是
22赣粤SCP001 2022年03月04日 2022年8月31日 180 8.00 是
22赣粤SCP002 2022年03月04日 2022年8月31日 180 7.00 是
23赣粤SCP001 2023年02月23日 2023年8月22日 180 15.00 是
23赣粤SCP002 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09月26日 180 9.00 是
23赣粤SCP003 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09月26日 180 9.00 是
23赣粤SCP004 2023年08月15日 2023年11月13日 90 7.00 是
23赣粤SCP005 2023年9月19日 2024年3月17日 180 15.00 是
23赣粤SCP006 2023年11月06日 2024年4月30日 176 7.00 是
24赣粤SCP001 2024年03月08日 2024年09月04日 180 15.00 是
24赣粤SCP002 2024年07月23日 2025年01月19日 180 15.00 否
24赣粤SCP002 2024年08月23日 2025年05月20日 270 10.00 否
合计 355.00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9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
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各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表8-1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收入 17.77 55.19 35.06 46.80 33.62 49.74 36.42 56.64
智慧交通收入 5.28 16.40 13.52 18.04 11.97 17.71 8.39 13.06
成品油销售收入 8.28 25.71 16.25 21.69 16.38 24.23 15.44 24.01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0.87 2.70 10.09 13.47 5.62 8.32 4.05 6.29
合计 32.2 100.00 74.92 100.00 67.58 100.00 64.3 100.00
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各板块成本情况如下:
表8-2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成本 6.72 35.56 17.08 33.51 17.04 37.11 18.04 45.96
智慧交通成本 4.45 23.54 11.37 22.31 9.69 21.10 4.91 12.51
成品油销售成本 7.01 37.09 13.86 27.19 13.97 30.42 13.55 34.51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0.72 3.81 8.65 16.97 5.22 11.37 2.75 7.01
合计 18.90 100.00 50.97 100.00 45.92 100.00 39.25 100.00
表8-3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主营业务利润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车辆通行服务利润 11.05 83.08 17.98 75.07 16.57 76.51 18.38 73.38
智慧交通利润 0.83 6.24 2.15 8.98 2.28 10.51 3.48 13.91
成品油销售利润 1.27 9.55 2.39 9.98 2.41 11.13 1.89 7.54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 0.15 1.13 1.44 6.01 0.40 1.85 1.29 5.17
务等)
合计 13.30 100.00 23.95 100.00 21.66 100.00 25.04 100.00
表8-4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车辆通行服务毛利率 62.16 51.28 49.30 50.46
智慧交通毛利率 15.71 15.92 19.03 41.50
成品油销售毛利率 15.35 14.67 14.72 12.24
其他经营业务收入(房地产、监理、服务等) 17.24 16.68 7.11 31.96
整体毛利率 41.30 31.97 32.05 38.9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成品油销售和工程业务。2024年1-6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55.19%,毛利润占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例为83.08%,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仍是公司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0亿元,同比降幅7.22%,其中,车辆通行服务收入17.77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车辆通行服务毛利率为62.16%,较上年同期增加2.58%。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4年1-6月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一)2024年1-6月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不涉及。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不涉及。
3、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不涉及。
(二)发行人2023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不涉及。
(三)发行人2021-2023年、2024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8-5 发行人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1-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9,261.36 230,501.09 169,297.87 278,05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693.07 107,560.34 71,981.06 101,080.16
应收票据 2,164.19 - - -
应收账款 68,502.61 81,204.86 62,949.70 61,446.19
应收款项融资 - - 2,100.00 -
预付款项 6,270.74 13,237.44 14,570.66 7,834.43
应收利息 - - - -
其他应收款 3,557.19 11,487.68 5,444.80 5,659.89
其中:应收利息 - - 482.45 1,086.12
应收股利 - 17.92 17.92 17.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228,189.86 240,853.95 311,482.99 285,947.90
合同资产 57,989.20 74,969.04 63,199.07 41,747.44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125,551.17 21,847.08
其他流动资产 39,419.13 130,773.27 38,137.86 86,334.98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72,047.36 890,587.67 864,715.19 889,951.3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债权投资 62,060.93 1,841.80 1,952.00 23,918.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7,178.05 114,985.13 111,425.81 112,269.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778.30 36,227.57 51,869.00 41,599.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994.07 20,384.42 17,822.60 11,348.27
投资性房地产 15,168.26 15,650.92 15,654.59 15,174.92
固定资产 2,084,352.74 2,124,380.10 2,240,727.97 2,346,878.62
在建工程 325,132.09 246,367.81 84,546.53 11,612.14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740.70 5,965.35 6,098.23 7,392.13
无形资产 12,941.05 13,435.12 14,372.01 15,378.1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360.98 360.98 360.98 360.98
长期待摊费用 862.07 858.08 1,079.24 1,64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831.98 38,554.27 33,774.97 26,44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7,083.43 77,327.95 17,068.54 2,369.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79,484.64 2,696,339.50 2,596,752.47 2,616,385.07
资产总计 3,551,532.00 3,586,927.17 3,461,467.66 3,506,336.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286.67 150,110.76 1,001.1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3,948.46 2,900.39 -
应付账款 164,887.47 202,733.72 195,121.87 142,362.86
预收款项 3,655.00 3,348.74 4,027.52 8,334.9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合同负债 27,462.57 55,912.76 114,546.40 144,739.83
应付职工薪酬 11,259.26 16,705.48 13,914.77 8,338.31
应交税费 15,348.66 24,248.22 20,930.70 16,802.50
其他应付款 64,243.03 31,930.76 35,512.97 20,688.62
其中:应付股利 37,419.13 52.62 52.62 2,992.90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9,357.32 381,064.14 378,642.62 121,504.73
其他流动负债 154,845.09 225,134.47 9,942.25 160,763.64
流动负债合计 912,345.07 1,095,137.51 776,540.62 623,535.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7,355.56 121,183.63 38,150.00 18,531.60
应付债券 209,234.27 49,958.39 399,317.44 678,441.62
租赁负债 1,245.74 5,228.39 4,416.18 5,569.87
长期应付款 265,993.75 271,793.75 284,218.75 306,918.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3,534.94 3,800.94 2,106.81 1,784.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56.05 12,335.53 8,594.90 11,730.55
递延收益 74,079.79 75,059.86 76,898.59 46,735.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1,800.10 539,360.50 813,702.67 1,069,712.39
负债合计 1,574,145.17 1,634,498.00 1,590,243.29 1,693,247.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 - -
其它权益工具:优先股 - - - -
资本公积金 182,448.97 181,057.39 181,161.70 181,161.70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509.81 -269.45 11,588.21 2,288.32
专项储备 700.21 523.20 - -
盈余公积 182,320.57 182,320.57 174,217.67 170,139.6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194,138.44 1,168,792.90 1,082,532.49 1,041,817.5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9,639.09 1,765,965.31 1,683,040.77 1,628,947.94
少数股东权益 187,747.75 186,463.86 188,183.61 184,140.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7,386.84 1,952,429.17 1,871,224.38 1,813,088.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51,532.00 3,586,927.17 3,461,467.66 3,506,336.45
表8-6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322,038.09 749,216.93 675,839.71 642,954.96
营业收入 322,038.09 749,216.93 675,839.71 642,954.96
其他业务收入(金融 - - - -
类)
营业总成本 227,067.92 598,292.82 552,392.11 491,684.12
营业成本 189,003.39 509,661.76 459,215.90 392,540.50
税金及附加 1,593.36 4,383.12 3,351.51 3,073.63
销售费用 4,219.39 8,983.15 7,644.75 10,358.76
管理费用 12,267.39 29,623.96 27,735.10 27,306.41
研发费用 1,447.48 6,240.23 7,335.80 6,066.16
财务费用 18,536.91 39,400.60 47,109.05 52,338.66
加:其他收益 1,070.46 2,524.07 2,381.20 2,403.66
投资收益 2,802.92 11,328.47 7,849.79 3,136.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44.86 4,455.62 -382.72 1,241.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635.10 19,158.31 -14,244.41 -33,876.63
信用价值损失 455.58 1,441.40 -346.48 1,319.02
资产减值损失 868.80 -6,751.25 -9,572.34 -2,700.82
资产处置收益 -121.89 2,806.64 70.69 28.39
营业利润 93,410.94 181,431.74 109,586.04 121,580.85
加:营业外收入 1,914.68 1,661.15 966.24 16,947.92
减:营业外支出 277.57 14,857.06 2,147.48 1,426.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利润总额 95,048.05 168,235.82 108,404.81 137,102.21
减:所得税费用 26,229.12 46,603.94 33,415.00 37,496.43
净利润 68,818.92 121,631.88 74,989.81 99,605.78
减:少数股东损益 6,106.87 3,901.61 5,392.50 10,39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712.05 117,730.27 69,597.31 89,211.05
加:其他综合收益 -3,240.36 -11,857.67 9,299.89 -3,244.09
综合收益总额 65,578.57 109,774.21 84,289.70 96,361.7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106.87 3,901.61 5,392.50 10,394.7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9,471.70 105,872.60 78,897.21 85,966.96
表8-7 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8,130.44 669,937.38 689,180.31 752,265.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8.28 93.95 5,275.47 106.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53.12 5,901.89 41,641.53 32,40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2,991.83 675,933.22 736,097.31 784,778.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576.28 276,292.66 332,788.16 297,396.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892.69 63,726.18 59,386.25 64,316.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870.02 63,829.13 67,344.10 69,905.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3.28 25,165.20 19,065.52 15,04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012.26 429,013.18 478,584.03 446,66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979.57 246,920.04 257,513.28 338,11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6,179.31 62,423.00 144,746.94 123,507.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75.85 3,886.95 3,337.86 1,306.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6.39 1,544.08 230.25 1,119.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5.62 16,944.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581.56 70,049.66 165,259.70 125,93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0,380.99 230,652.62 105,084.24 53,567.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962.45 44,395.18 167,514.85 142,145.6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4,470.00 3,150.00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813.43 278,197.80 272,599.09 195,71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31.87 -208,148.14 -107,339.39 -69,779.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94.00 1,28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94.00 1,289.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206.02 262,514.39 41,000.00 9,5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0,000.00 620,000.00 200,000.00 529,698.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206.02 882,514.39 242,094.00 540,512.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6,137.50 776,813.58 416,722.00 664,7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869.70 75,466.03 77,231.83 108,755.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000.00 6,046.14 5,390.27 12,393.1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33 7,978.31 7,043.14 6,08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321.53 860,257.92 500,996.97 779,61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15.51 22,256.46 -258,902.97 -239,098.1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632.19 61,028.36 -108,729.08 29,240.8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026.08 168,997.72 277,726.80 248,485.9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658.27 230,026.08 168,997.72 277,726.80
表8-8 发行人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1-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996.61 128,614.50 76,376.88 179,417.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327.70 81,572.47 66,732.30 83,904.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19,823.68 20,897.04 19,556.02 22,654.36
预付款项 136.79 138.47 90.14 24.00
其他应收款 23,928.87 39,046.40 2,519.76 16,704.57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14,085.73
存货 158.15 198.68 95.89 114.56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56,371.63 21,847.08
其他流动资产 932.57 3,157.86 605.77 411.11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70,304.37 273,625.40 222,348.39 325,077.9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10,404.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278,016.39 273,901.65 273,901.65 273,034.99
长期股权投资 672,734.98 669,585.96 667,576.20 668,893.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033.30 32,996.57 47,243.00 33,784.65
投资性房地产 138.61 155.70 189.88 224.06
固定资产 1,363,257.79 1,397,440.40 1,482,182.71 1,556,879.82
在建工程 99,608.38 70,174.13 26,589.47 8,960.74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829.92 964.12 1,232.48 1,404.26
无形资产 2,271.49 2,574.74 3,181.24 3,787.7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42.00 16,120.46 12,573.30 16,219.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324.68 102,288.41 92,731.20 92,731.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3,157.54 2,566,202.12 2,607,401.11 2,666,324.44
资产总计 2,833,461.91 2,839,827.53 2,829,749.50 2,991,402.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86.67 150,110.7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66,286.34 70,601.51 78,837.95 90,337.96
预收款项 6.48 4.79 3.11 4.32
合同负债 242.34 242.3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职工薪酬 5,572.55 6,938.15 6,252.03 4,199.86
应交税费 11,983.40 15,703.78 4,951.58 188.02
其他应付款 139,576.14 48,501.28 110,211.93 53,271.36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37,366.51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0,239.32 373,893.55 370,303.04 119,310.45
其他流动负债 156,366.27 306,839.99 152,802.60 359,210.09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40,359.51 972,836.16 723,362.24 626,522.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5,062.50 110,475.00 38,150.00 18,531.60
应付债券 209,234.27 49,958.39 399,317.44 678,441.62
租赁负债 205.58 215.45 400.84 501.51
长期应付款 67,000.00 72,800.00 83,648.72 99,285.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78.23 7,713.35 4,043.45 8,118.08
递延收益 37,271.86 38,139.90 39,875.98 41,612.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4,152.45 279,302.09 565,436.43 846,489.97
负债合计 1,244,511.95 1,252,138.25 1,288,798.67 1,473,012.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资本公积金 185,149.10 183,755.59 183,867.79 183,867.7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388.31 -512.42. 10,298.96 1,502.7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金 182,088.11 182,088.11 173,985.21 169,907.22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991,560.35 988,817.33 939,258.17 929,571.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8,949.96 1,587,689.27 1,540,950.83 1,518,390.3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8,949.96 1,587,689.27 1,540,950.83 1,518,390.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33,461.91 2,839,827.53 2,829,749.50 2,991,402.42
表8-9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127,444.17 259,771.93 245,284.80 265,399.41
营业收入 127,444.17 259,771.93 245,284.80 265,399.41
营业总成本 68,358.4 170,331.38 178,028.71 194,946.54
营业成本 49,942.55 129,166.80 128,517.29 136,203.54
税金及附加 705.56 1,732.30 1,183.19 1,424.70
销售费用 - 1.53 18.02 8.11
管理费用 5,054.81 11,865.17 11,619.96 11,980.50
财务费用 12,655.48 27,565.58 36,690.25 45,329.69
加:其他收益 889.00 1,916.81 1,871.47 1,773.79
投资收益 1,224.89 4,315.38 2,026.61 26,137.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26.66 2,429.84 -856.29 845.5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244.76 15,180.36 -14,912.65 -31,228.56
信用减值损失 792.46 -1,960.41 -67.71 1,000.88
资产减值损失 - - - -
资产处置收益 1.09 1,274.85 22.35 196.43
营业利润 52,748.45 110,167.53 56,196.16 68,333.23
加:营业外收入 1,271.72 55.83 27.87 16,091.95
减:营业外支出 10.99 585.04 1,445.34 911.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
利润总额 54,009.18 109,638.33 54,778.69 83,513.75
减:所得税费用 13,899.64 28,609.31 13,998.78 14,161.43
净利润 40,109.54 81,029.01 40,779.90 69,352.32
减: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109.54 81,029.01 40,779.90 69,352.32
加:其他综合收益 -2,875.86 -10,811.42 8,796.27 -4,029.71
综合收益总额 37,233.68 70,217.60 49,576.17 65,322.6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7,233.68 70,217.60 49,576.17 65,322.61
表8-10 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0,711.85 266,490.20 255,691.16 271,600.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95.81 2,073.52 4,007.16 67,341.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707.66 268,563.71 259,698.32 338,941.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385.52 22,398.25 25,752.96 31,647.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44.48 32,324.44 29,855.03 32,416.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292.09 24,678.85 22,347.20 35,121.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9.87 14,039.77 15,205.62 3,07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061.96 93,441.32 93,160.80 102,25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45.70 175,122.40 166,537.52 236,685.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 50,238.20 24,773.14 15,933.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7.03 4,568.78 17,107.59 21,997.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97 1,411.25 69.21 1,784.6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58.80 11,305.46 55,959.14 54,742.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25.80 67,523.68 97,909.08 94,459.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187.88 57,991.69 32,704.64 41,186.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47,256.81 37,262.3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13.75 3,150.00 1,509.98 15,655.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801.63 61,141.69 81,471.43 94,103.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75.83 6,381.99 16,437.65 355.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500.00 230,000.00 40,000.00 9,5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82.72 10,653.32 62,000.00 7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0,000.00 620,000.00 200,000.00 529,698.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382.72 860,653.32 302,000.00 618,223.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6,137.50 757,100.00 416,722.00 664,7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602.45 69,287.38 73,761.26 96,362.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730.53 163,532.71 97,532.49 42,684.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470.48 989,920.09 588,015.76 803,81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87.76 -129,266.77 -286,015.76 -185,591.7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82.11 52,237.61 -103,040.58 51,449.1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614.50 76,376.88 179,417.47 127,968.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996.61 128,614.49 76,376.88 179,417.47
(四)发行人2024年1-6月重要会计科目变化情况
表8-11发行人半年度主要会计科目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增减额 变化幅度 变化分析
预付款项 6,270.74 13,237.44 -6,966.70 -52.63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实业发展公司收回部分预付款项所致。
其他应收款 3,557.19 11,487.68 -7,930.49 -69.03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收往来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9,419.13 130,773.27 -91,354.14 -69.86 主要系本期收回大额存单投资所致。
债权投资 62,060.93 1,841.80 60,219.13 3,269.58 主要系本期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325,132.09 246,367.81 78,764.28 31.97 主要系本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1,740.70 5,965.35 -4,224.64 -70.82 主要系本期租赁的资产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 0.00 3,948.46 -3,948.46 -100.00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方兴公司到期兑付应付票据所致。
合同负债 27,462.57 55,912.76 -28,450.19 -50.88 主要系本期合同负债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1,259.26 16,705.48 -5,446.22 -32.60 主要系本期发放已计提的绩效工资所致。
应交税费 15,348.66 24,248.22 -8,899.55 -36.70 主要系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 64,243.03 31,930.76 32,312.27 101.19 主要系本期现金股利尚未派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54,845.09 225,134.47 -70,289.38 -31.22 主要系本期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应付债券 209,234.27 49,958.39 159,275.88 318.82 主要系本期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租赁负债 1,245.74 5,228.39 -3,982.65 -76.17 主要系本期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3,509.81 -269.45 -3,240.36 -1,202.57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专项储备 700.21 523.20 177.01 33.83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 费尚余部分未使用所致。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增减额 变化幅度 变化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31.87 -44,172.05 -26,059.82 -59.00 主要系本期在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15.51 31,939.98 -57,055.49 -178.63 主要系本期有息负债规模下降所致。
2024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355.1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54亿元,降幅为0.99%,相对变化不大。2024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197.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0亿元,增幅1.28%,相对变化不大。发行人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保持稳定增长。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32.20亿元,同比减少2.51亿元,降幅7.22%。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9.34亿元,同比减少1.48亿元,降幅13.71%;实现净利润8.88亿元,同比减少0.94亿元,降幅12.05%。
2024年1-6月,发行人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1亿元,同比增幅15.06%。
三、发行人2024年1-6月其他重要事项
经排查,发行人2024年1-6月无重大事项。
四、发行人2024年1-9月财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披露2024年3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其披露内容列报如下:
表8-12 发行人2024年1-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0,16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504.50
应收票据 2,164.19
应收账款 66,195.82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7,680.80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4,790.27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243,557.99
合同资产 55,028.96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40,460.45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822,544.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债权投资 62,497.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108,284.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288.9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388.74
投资性房地产 13,704.24
固定资产 2,053,612.81
在建工程 375,801.41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1,844.99
无形资产 12,714.70
开发支出 -
商誉 360.98
长期待摊费用 855.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92.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839.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09,986.92
资产总计 3,632,531.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0,115.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162,865.84
预收款项 4,338.6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合同负债 40,271.95
应付职工薪酬 10,770.62
应交税费 19,988.52
其他应付款 26,096.04
其中:应付股利 52.62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434.35
其他流动负债 254,192.30
流动负债合计 775,073.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1,403.90
应付债券 289,103.85
租赁负债 1,337.62
长期应付款 260,993.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3,484.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430.58
递延收益 73,589.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8,343.77
负债合计 1,583,417.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其它权益工具:优先股 -
资本公积金 182,448.97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7,592.21
专项储备 792.84
盈余公积 182,320.57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1,246,771.5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466.89
少数股东权益 195,647.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9,114.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32,531.34
表8-13 发行人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456,046.50
营业收入 456,046.50
其他业务收入(金融类) -
营业总成本 322,595.13
营业成本 266,078.83
税金及附加 2,570.41
销售费用 6,063.89
管理费用 19,129.57
研发费用 2,504.12
财务费用 26,248.31
加:其他收益 1,716.86
投资收益 5,146.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05.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187.74
信用价值损失 592.23
资产减值损失 1,078.86
资产处置收益 -130.19
营业利润 168,043.87
加:营业外收入 1,933.23
减:营业外支出 367.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利润总额 169,609.20
减:所得税费用 46,324.70
净利润 123,284.50
减:少数股东损益 8,08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204.45
加:其他综合收益 7,861.66
综合收益总额 131,146.1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080.0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23,066.11
表8-14 发行人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1,107.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8.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1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7,022.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958.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843.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654.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23.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68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342.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679.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79.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8.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287.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0,189.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959.0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73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450.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861.3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861.3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6,113.0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1,974.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3,586.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8,315.8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027.7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7.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2,369.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394.9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496.4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026.0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8,522.53
表8-15 发行人2024年1-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616.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201.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1,703.55
预付款项 123.80
其他应收款 27,087.18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存货 285.88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932.57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296,950.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271,814.54
长期股权投资 673,895.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003.99
投资性房地产 130.07
固定资产 1,342,254.17
在建工程 114,361.65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762.82
无形资产 2,119.87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34.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7,61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58,290.34
资产总计 2,855,241.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0,115.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62,136.42
预收款项 949.18
合同负债 242.3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职工薪酬 5,333.49
应交税费 13,673.74
其他应付款 85,822.75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292.27
其他流动负债 251,157.94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668,723.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0,200.00
应付债券 289,103.85
租赁负债 21.41
长期应付款 62,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591.53
递延收益 36,837.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1,754.62
负债合计 1,200,477.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33,540.70
其它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资本公积金 185,149.10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7,089.7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182,088.11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1,046,895.4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54,763.05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54,763.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55,241.04
表8-16发行人2024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193,750.78
营业收入 193,750.78
营业总成本 108,939.31
营业成本 82,255.87
税金及附加 1,060.23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8,007.70
财务费用 17,615.51
加:其他收益 1,350.46
投资收益 12,392.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386.8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3,649.16
信用减值损失 628.99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处置收益 1.09
营业利润 122,833.87
加:营业外收入 1,274.69
减:营业外支出 14.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利润总额 124,093.81
减:所得税费用 28,649.20
净利润 95,444.61
减:少数股东损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444.61
加:其他综合收益 6,755.57
103,046.7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03,046.77
表8-17 发行人2024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7,966.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7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343.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107.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097.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749.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0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163.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17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557.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9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11.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78.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3,554.67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14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6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8,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82.7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7,582.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0,137.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889.2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367.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8,394.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11.6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002.2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614.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616.70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消。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金融业增值税收政策指引》,纳税人从事的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出构成抵消。
以上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标准和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缪立立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姓名:缪立立
职务:财务总监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电话:0791-86539308
电子邮件:gycwxkw@600269.cn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公司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
披露如下文件:
1、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2024年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及承诺函;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刘兆莹
联系方式:010-8510968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邮箱:liuzhaoying@a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系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联系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30BP计算利息。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三)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本息应付日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三)其他处置措施
应急处理机制、交叉保护条款和事先约束条款的处置措施从其条款约定。其他处置措施可与持有人协商确定。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峰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0791-86539308
传真:0791-8653908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刘兆莹
联系电话:010-85109688
电子邮箱:liuzhaoying@abchina.com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刘兆莹
联系电话:010-85109688
电子邮箱:liuzhaoying@abchina.com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1-12层
负责人:陈永学
联系人:张晓强、聂东
电话:010-65876666
传真:010-65876666-6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联系人:李国平、涂卫兵
电话:0791-86692043
传真:0791-86692024
六、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伍味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备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 号);
(二)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2024年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四)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五)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及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
号)项下的募集说明
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一)发行人
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查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0791-86539308
传真:0791-86539083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刘兆莹
联系电话:010-85109688
电子邮箱:liuzhaoying@abchina.com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