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2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8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 ....................................................................................................................... 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6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6
第一章 释义 ................................................................................................................ 10
一、常用名词释义 ............................................................................................. 10
二、专业名词释义 ............................................................................................. 12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4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4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19
一、主要发行条款 ............................................................................................. 19
二、发行安排 ..................................................................................................... 20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3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 2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 23
三、发行人承诺 ................................................................................................. 23
四、偿债保障措施 ............................................................................................. 24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2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1
四、发行人独立性 ............................................................................................. 44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5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52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 6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68
九、主要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情况 ................................................................. 80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 88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89
十二、 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 94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95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 95
二、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财务数据 ............................... 105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 119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47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150
六、或有事项 ................................................................................................... 164
七、受限资产情况 ........................................................................................... 165
八、衍生产品情况 ........................................................................................... 166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 166
十、海外投资 ................................................................................................... 167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 167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 ......................................................................................... 168
一、 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 ...................................................................... 168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 168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 168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 168
第八章 信用增进 ..................................................................................................... 170
第九章 税项 ............................................................................................................. 171
一、增值税 ....................................................................................................... 171
二、所得税 ....................................................................................................... 171
三、印花税 ....................................................................................................... 171
四、税项抵销 ................................................................................................... 172
五、声明 ........................................................................................................... 172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 173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 173
二、信息披露安排 ........................................................................................... 174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 175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 177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178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 178
二、 会议权限与议案 ...................................................................................... 17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17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18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183
六、其他 ........................................................................................................... 185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 187
一、置换 ........................................................................................................... 187
二、同意征集机制 ........................................................................................... 187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191
一、违约事件 ................................................................................................... 191
二、违约责任 ................................................................................................... 192
三、发行人义务 ............................................................................................... 19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19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193
六、处置措施 ................................................................................................... 193
七、不可抗力 ................................................................................................... 194
八、争议解决机制 ........................................................................................... 195
九、弃权 ........................................................................................................... 195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机构 ......................................................................................... 196
一、发行人 ....................................................................................................... 19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 196
三、联席主承销商 ........................................................................................... 196
四、托管人 ....................................................................................................... 197
五、审计机构 ................................................................................................... 197
六、发行人法律顾问 ....................................................................................... 19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支持机构 ................................................................... 198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 199
一、备查文件 ................................................................................................... 199
二、查询地址 ................................................................................................... 199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 201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大规模资本支出风险
发行人拓展经营领域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未来其拟建、收购的投资项目较多,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性的资金需求,这将对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以及内部资金运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财务状况较好,但是,依然不排除因重大外部环境变化导致资本支出增加的风险。
2、有息债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2023年末有息债务总额为858,795.09万元,占总负债的70.89%;2024年3月末有息债务总额为932,058.77万元,占总负债的74.14%。有息债务融资规模占总负债规模比例较大,未来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的变动可能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及盈利能力。
3、来水波动风险
水力发电受来水情况的影响较大,来水的不同可能导致发电量的不均。因此,公司的发电量对来水依赖较大。虽然公司水电站所在地区降雨量丰富、流域来水量充沛,但来水仍具有不确定性和季节性波动,可能给公司的发电量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由于来水量不均衡导致自发电量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公司需大量外购高成本电量,使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从而面临利润降低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三年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 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 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如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 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集团、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指 发行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集中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建档的所有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日 指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
二、专业名词释义
三峡水利、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事业局 指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 指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长电资本 指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现更名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三峡电能 指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长电投资 指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综管中心 指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新华控股 指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能源 指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电力 指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万县 指 现重庆市万州区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千瓦时 指 电能单位,1千瓦时=1度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 指 发行人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宝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培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源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正杰经贸有限公司、周泽勇、重庆金罗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长美,周淋、谭明栋、鲁争鸣、东莞市三盛刀锯有限公司、吴正伟、倪守祥、严中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联合能源88.41%股权;发行人向三峡电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聚恒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长兴电力100%股权(长兴电力持有联合能源10.95%股权)
1 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工商部门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象而难于将超短期融资券变现。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大规模资本支出风险
发行人拓展经营领域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未来其拟建、收购的投资项目较多,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性的资金需求,这将对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以及内部资金运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财务状况较好,但是,依然不排除因重大外部环境变化导致资本支出增加的风险。
3、有息债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2023年末有息债务总额为858,795.09万元,占总负债的70.89%;2024年3月末有息债务总额为932,058.77万元,占总负债的74.14%。有息债务融资规模占总负债规模比例较大,未来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的变动可能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及盈利能力。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受行业特性影响,电力行业流动性指标整体较低,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66倍、0.62倍,较年初和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偏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表明公司流动性不足、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若出现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公司的偿债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31,468.20万元、85,459.88万元、126,655.24万元及-32,110.5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在近三年呈现净流入状态,但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电力板块等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增加;2021年净现金流相对较多主要是由于 2021年锰业板块行情较好,主营业务收入较大所致。
5、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72,190.17万元、97,049.83万元、108,781.63万元和 146,422.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12%、20.26%、23.22%和28.87%。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可能造成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6、商誉减值风险
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商誉金额为306,247.78万元,主要系 2020年并购联合能源及长兴电力形成。以上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未来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客户用电需求的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变化导致企业购售电价格变化、气候因素影响自发电量的变化等可能导致联合能源及长兴电力经营情况未达预期,以上商誉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鉴于联合能源及长兴电力为地区重要能源平台,市场地位稳定,售电量不达预期及电价水平大幅下滑的风险较小,未来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导致商誉大幅减值的可能性较小。
(二)经营风险
1、来水波动风险
水力发电受来水情况的影响较大,来水的不同可能导致发电量的不均。因此,公司的发电量对来水依赖较大。虽然公司水电站所在地区降雨量丰富、流域来水量充沛,但来水仍具有不确定性和季节性波动,可能给公司的发电量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由于来水量不均衡导致自发电量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公司需大量外购高成本电量,使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从而面临利润降低的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行业对于安全生产要求较高,需要各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如果不严格按照规章操作或者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防范不当都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机器设备损坏。公司自成立以来虽然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则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3、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与其他行业相比较,能源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较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日益明显。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国民经济活动对能源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收入的变化,如遇大规模的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导致其收入下降。
4、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
某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均会对公司的发、供电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暂时无法正常运行,可能会减少公司的收入。
5、环保风险
鉴于水电站建设和运营将对库区和流域的生态与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国家非常重视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国内环保政策要求的不断提高,可能会增加发行人电站建设的投资支出和运营成本。
发行人蒸汽供应和锰矿开采、电解锰加工等业务存在对粉尘、噪声、废气和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随着近年来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如果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出台,对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面临增加环保投入或可能遭受环保处罚的风险。
6、对外购电依赖较大的风险
2023年,发行人及子公司售电量为139.75亿千瓦时,其中外购电量总计119.88亿千瓦时,占售电量的85.78%,发行人对外购电依赖较大,同时外购电力的成本高于自发电力,未来随着公司售电业务规模扩大,外购电量占比将进一步上升,有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毛利率。
7、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积极拓展的综合能源、储能和市场化售电等新业务正在投入大量资金,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形势以及业务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新业务拓展时投资边界及投资收益等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安全、有序生产是发行人正常经营的基础,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因素众多,包含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等内部因素以及社会、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频发,发行人虽已建立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不断践行,未来公司体量进一步扩大,管理半径持续扩张,新业务将面临管理融合、模式调整、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及管理模式调整、人员进一步融合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地运营,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融合的风险和挑战。
2、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有权机构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有权机构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由电力业务贡献,若售电价格降低,将会对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公司的预期收益。
2、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风险
国家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等一系列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文件,提出了有序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明确输配电价功能等改革内容。随着上述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公司存量配售电业务发展及其盈利模式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第三章 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10亿元,全部为中期票据。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SCP 号
注册总额: 人民币12亿元(RMB1,2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8亿元(RMB800,000,000元)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 270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利率确定方式: 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发行利率按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承销方式: 本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公告日: 2024年【 】月【 】日
发行日期: 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
起息日期: 2024年【 】月【 】日
缴款日: 2024年【 】月【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4年【 】月【 】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 】月【 】日
付息日: 【2025】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兑付日期: 【2025】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兑付价格: 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兑付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兑付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项未评级
登记和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 2024年【】月【】日【9:00】时至 2024年【】月【】日【18:00】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 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月【】日【15:00】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2024年【】月【】日【15:00】时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010860001156273099008000143
户名:债券募集资金收款账户(投资银行部)
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0017
汇款用途: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下一工作日(2024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12亿元,首期发行金额为8亿元,首期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5.6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2.4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64,598.86万元,与其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数537,908.49万元相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2023年发行人及子公司售电量为139.75亿千瓦时,其中外购电量总计119.88亿千瓦时,占售电量的85.78%。发行人及子公司2023年外购电力成本为517,917.65万元,为保证供区电力安全,发行人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得资金中的 2.4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向相应供应方外购电力。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流动资金需要。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前述用途,不会用于房地产行业、房地产信托产品投资及金融业务等。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者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改造)项目贷款,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形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北金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保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四、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自身经营活动现金流。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75,040.13万元、166,687.02万元、188,344.08万元和164,598.86万元。货币资金较为充裕。
2、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着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提高了发行人财务管理的灵活性。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在各金融机构的信誉良好,获得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各银行授信总额度共计 189.08亿元,已使用额度为95.12亿元,未使用额度93.96亿元。
3、良好的盈利能力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128,822.95万元、49,412.55万元、62,498.99万元和 1,974.7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7,325.09万元、47,000.70万元、49,622.21万元和-27.87万元;盈利能力稳健良好。
4、经营性现金流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468.20万元、85,459.88万元和126,655.24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但持续为正。
5、科学的偿债计划管理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发行人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依据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由发行人指定其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人员专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行人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超短期融资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综上,发行人拥有较为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可用授信额度,能够为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及到期借款等有息债务提供保障。同时,三峡集团将发行人定位为集团内唯一配售电平台,将充分发挥三峡集团的整体优势,在配售电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兼并收购和资本运作等方面,优先交由发行人进行承接和运营,全力支持发行人做强做大。因此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配售电产业的快速良性发展将为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提供保障。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2,142,904.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912,142,904.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4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11607773T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5号
邮政编码:404000
联系电话:023-63801161
传 真:023-6380116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电力供应、销售及服务;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物资销售及租赁;电力项目开发;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焙烧锰、碳酸锰、硅锰合金、锰铁合金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历史沿革
1、1993年3月,三峡水利设立
1993年3月 18日,万县地区电力公司、万县地区小江水力发电厂、万县市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和万县市建筑勘察基础工程公司签署了《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共同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1月 22日,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的批复》(川体改(1993)145号),同意公司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
1994年3月 14日,万县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万会师(1994)15号):经检验,截至1994年3月11日,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定向募股投入实收资本为10,888万元,股份总额为10,88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国家股6,338万元,占58.21%,由改组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折价投入,万县地区电力公司为 3,362万元,万县市小江水力发电厂为276万元;法人股 4,287万元,占39.39%,为募集投入实收资本,万县市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为160万元,万县市建筑勘察基础工程公司为20万元,长江水力电力开发总公司为300万元,湖北利川电力总公司为20万元,万县市五桥建筑总公司为3,778万元;个人股272万元,占2.5%,系向公司内部职工募股投入实收资本。
1994年3月 15日,万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调整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的批复》(市国资企(1994)20号),调整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 10,888万元,其中:国家股 6,338万元,法人股4,278万元,其余为公司内部职工招股募集资金。
1994年 3月 22日,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份筹集和托管总结报告>审核确认的批复》(川体改(1994)161号),同意进行召开创立大会和正式工商登记注册等项工作。
1994年3月 28日,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在万县市电力总公司办公大楼九楼召开,会议决议同意通过《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1994年4月 22日,万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0791100),企业名称为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万县市鸽子沟 72号;注册资金为 10,888万元;经济性质为股份制;经营方式为生产服务;经营范围主营发电,供电,兼营发输变电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调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水电物资,建筑材料;旅游商业,信息服务资讯等,投资。
四川三峡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协议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国家股 6,338.00 6,338.00 58.21 -
1 万县地区电力公司 3,362.00 3,362.00 30.88 经营性资产折价
2 万县市小江水力发电厂 2,976.00 2,976.00 27.33 经营性资产折价
法人股 4,287.00 4,287.00 39.39 -
3 万县市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60.00 160.00 1.47 货币
4 万县市建筑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20.00 20.00 0.18 货币
5 长江水力电力开发总公司 300.00 300.00 2.76 货币
6 湖北利川电力总公司 20.00 20.00 0.18 货币
7 万县市五桥建筑总公司 3,778.00 3,778.00 34.70 货币
个人股 272.00 272.00 2.50 -
8 职工 272.00 272.00 2.50 货币
合计 10,888.00 10,888.00 100.00 -
2、1997年7月,第一次增资
1997年7月 29日,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重会所验字(97)第100号),经审验,截至1997年7月29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本次社会公众股东投入的资本 30,860万元,其中股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 25,860万元(已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040万元)。至此,三峡水利的实收资本总额为 15,888万元,其中国家股 6,338万元,法人股 4,278万元,社会公众股5,000万元,内部职工股272万元。
根据《验资报告》(重会所验字(97)第 100号)附件(二)《验资事项说明》,万县市电力总公司(原万县地区电力公司)隶属于万县市水电局;万县市小江水力发电厂(原万县地区小江水力发电厂)隶属于万县市水电局,后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7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四川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渝国管(1997)12号文),将原万县地区小江水力发电厂的2,976万股国家股改由水利部经营管理局持有。
此次增资及股权划转后,三峡水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协议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国家股 6,338.00 6,338.00 39.89 -
1 万县市电力总公司 3,362.00 3,362.00 21.16 经营性资产折价
2 水利部经营管理局 2,976.00 2,976.00 18.73 经营性资产折价
法人股 4,287.00 4,287.00 26.93 -
3 万县市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60.00 160.00 1.01 货币
4 万县市建筑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20.00 20.00 0.13 货币
5 长江水力电力开发总公司 300.00 300.00 1.89 货币
6 湖北利川电力总公司 20.00 20.00 0.13 货币
7 万县市五桥建筑总公司 3,778.00 3,778.00 23.78 货币
内部职工股 272.00 272.00 1.71 -
8 职工 272.00 272.00 1.71 货币
社会公众股 5,000.00 5,000.00 31.47 -
9 社会公众 5,000.00 5,000.00 31.47 货币
合计 15,888.00 15,888.00 100.00 -
3、2000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00年4月4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888万元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50元(含税)。
2000年6月2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批准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0年8月4日,重庆华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源验字(2000)第 023号),经审验,变更后三峡水利的总股本为 17,476.8万元,其中国家股为6,971.8万元,占总股本39.89%;社会法人股4,705.8万元,占股本26.93%;社会公众股5,799.2万股,占总股本33.18%。
2000年9月6日,重庆市万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11820501),变更注册资金为17,476.8万元。
4、2007年6月,第三次增资
2006年11月1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治改革的决议》,同意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通过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12月11日,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决议》,会议决议: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99.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单纯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34股股份对价,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7年 5月 10日,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重天健验[2007]15号),经审验,截至2006年12月 27日,三峡水利已将资本公积人民币3,479.52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即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0,956.32万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转增后的出资额为 9,278.72万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资额仍为11,677.6万元。
2007年6月8日,重庆市万州区工商行政管理核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11820501),变更注册资金为20,956.32万元。
5、2010年6月,第四次增资
2009年5月 26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
2009年6月30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公司与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决议》。
2010年1月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由全额偿还银行贷款调整为杨河东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010年3月5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
2010年5月 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76号),核准三峡水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
2010年6月 24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30033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6月24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A股5,7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300.7065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698.593492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797万元,余额计32,901.593492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26,753.32万元,股本为26,753.32万元。
2010年6月 29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通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渝三电(2010)董字32号),同意对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由人民币20,956.32万元改为26,753.32万元,公司现股份数由20,956.32万股改为26,753.32万股。
2010年6月 3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500101000024176),变更注册资本为26,753.32万元。
6、2015年3月,第五次增资
2013年1月 31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014年4月 16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4年5月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4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6号),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74.79万股新股。
2015年 1月 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6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1月30日12时01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向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等 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6,346.86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5,999.9990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2,604.12042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395.878643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6,346.86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77,049.01524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3,100.1834万元,累计实收资本33,100.1834万元。
2015年2月7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年3月6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年4月3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1000024176),变更注册资本为33,100.1834万元。
7、2016年12月,第六次增资
2016年1月 22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3月2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6年6月21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前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3,100.1834万元增加至99,300.5502万元,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17年1月9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1711607773T):变更注册资本为99,300.5502万元。
8、2019年3月,第七次增资
2019年3月21日-22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2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588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2019年10月1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9年12月11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9年12月2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杨军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2019年12月27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0年1月6日,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具《关于不予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36号)。
2020年3月6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通过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
2020年4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出具《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3号),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8.41%股权、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6月 17日,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19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5月21日,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经北京天建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 0787号及天兴评报字[2019]第 0786号),交易各方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认定本次交易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8.41%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551,607.92万元,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101,899.68万元,整体作价合计为653,507.6万元,由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对价,股份发行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增加85,470.4413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770.9915万元,股本为184,770.9915万元。
9、2020年9月,第八次增资
2019年3月21日-22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2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588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2019年10月18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9年12月11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9年12月2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杨军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2019年12月27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0年1月6日,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具《关于不予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36号)。
2020年3月6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通过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
2020年4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出具《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3号),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
2020年6月 17日,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56号),经审验,截至 2020年 6月 17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43.29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7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6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90.49624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09.50321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443.2989万元,余额42,266.204318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91,214.2904万元,股本人民币191,214.2904万元。
2020年7月3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9月1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改为 191,214.2904万元;将《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公司现有股份总数改为191,214.2904万股。
2020年9月 23日,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711607773T),变更注册资本为191,214.2904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912,142,904.00股,其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31%,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4%,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33%,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1%,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75%,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股5.14%,其他投资者持股54.62%。
(二)重大资本运作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1)非公开发行方案
经三峡水利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号文《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发行价格 13.55元/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3,468,634股,2015年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次发行新增的 63,468,634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7,533,200股增加至331,001,834股。
(2)非公开发行进程
2014年4月 16日,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公告中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8.49元/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0,129.56万股(含 10,129.56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后溪河项目、新长滩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5月8日上述方案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14年7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底价调整为8.37元/股;数量上限调整为10,274.79万股(含10,274.79万股)。
2014年11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747,900股新股。
(3)非公开发行完成情况
此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认购金额 (元) 锁定期(月)
1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25,000,000 338,750,000.00 36
2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35,500,000.00 36
3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08,400,000.00 12
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 121,950,000.00 12
5 杨征 8,000,000 108,400,000.00 12
6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68,634 46,999,990.70 12
合计 63,468,634 859,999,990.70
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企业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三峡水利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登记托管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杨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三峡水利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登记托管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2、2020年度重大资产重组
(1)重组方案
2019年3月21日-3月22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会议决定,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联合能源控股权、长兴电力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10月19日,发行人公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重组方案变更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联合能源88.55%的股权、长兴电力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预计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即198,601,100股。
(2)履行的法律程序及目前的所处阶段
发行人2019年3月9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联合能源控股权、长兴电力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3月21-22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年9月19-23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年 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20年 3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导致前次未通过并购重组委事项的落实情况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标的公司方面,2019年9月9日,长兴电力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本次重组。2019年9月 12日,联合能源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股东以所持公司股权参与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本次重组。
相关政府方面,2019年9月4日,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19年第 22次办公会议,同意两江投资集团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参与上市重组。2019年9月10日,黔江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鸿业集团下属新禹公司参与长电联合重组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复》。2019年9月 20日,涪陵区国资委同意了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2019年 9月 26日,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关于完善长电联合重组上市有关事项的紧急请示》的批复。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19年9月26日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0040GZWB20190040、0039GZWB20190039),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2019年 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588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以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2019年1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作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29号),决定,对三峡水利收购联合能源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20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3号),核准三峡水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三峡水利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00万元。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9日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渝两江)登记内变字[2020]第 062316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527336706),交易对方持有的长兴电力100%的股权过户至三峡水利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21日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渝两江)登记内变字[2020]第 063531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BTD56F),交易对方持有的联合能源88.41%的股权过户至三峡水利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0年5月 21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19号),验证,截至2020年5月21日止,三峡水利已收到新禹投资等交易对方以其拥有经评估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5月2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三峡水利本次重组合计向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合计854,704,413股新股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0年6月 17日,大华会计师出具《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56号)验证,截至2020年6月17日止,三峡水利已收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432,989股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6月2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三峡水利本次重组合计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合计64,432,989股新股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3)重组过程的合规性
2020年6月 24日,发行人公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其中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峡水利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2、股份回购事项
2023年9月 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3- 049号)。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94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购买的最高价为8.04元/股、最低价为6.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8,971,037.4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3月31日,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6,508,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长江电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长江电力为三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截至2024年3月末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全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股)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73,669,534 14.31 0 无 0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3,648,628 8.04 0 无 0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108,331 6.33 0 无 0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1,000,453 5.81 0 无 0
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0,000,000 5.75 0 无 0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 98,208,000 5.14 0 无 0
理中心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54,000,000 2.82 0 无 0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47,977,679 2.51 0 无 0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5,730,551 2.39 0 无 0
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3,137,793 2.26 0 无 0
合计 1,058,480,969 55.36 0
说明:(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与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同受三峡集团控制;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对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的管理;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全资子公司。(3)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长江电力,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长江电力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三峡集团作为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五家企业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00)。
注册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446,821.77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05L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邮政编码:100038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截至2023年末,长江电力合并总资产5,719.43亿元、总负债3,596.44亿元,资产负债率62.88%,全年营业收入781.12亿元,净利润279.56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长江电力合并总资产 5,686.68亿元、总负债 3,519.56亿元,资产负债率61.89%,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56.41亿元,净利润40.76亿元,整体经营情况良好。长江电力在我国电力行业内具有专业优势、管理优势、资金及资源优势,运营经验丰富、综合实力雄厚。
长江电力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前身为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27日,2009年9月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28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三峡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公司。截至2024年3月末,三峡集团直接持有长江电力的股权比例为47.30%。
三峡集团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2,115亿元,三峡集团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三峡集团的战略定位是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中承担基础保障功能,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中承担引领责任,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清洁能源集团。三峡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工程建设与咨询、电力生产与运营、流域梯级调度与综合管理、国际能源投资与承包、生态环保投资与运营、新能源开发与运营管理、资本运营与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与基地服务等八大业务板块。三峡集团业务遍布国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从三峡走向长江、从湖北走向全国、从内陆走向海洋、从中国走向世界的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清洁能源和长江生态环保“两翼齐飞”。经过20多年的持续高质量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2018年 12月,三峡集团被纳入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名单。三峡集团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独立: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独立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包括采购、生产、销售在内的完整的业务和产业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关系完全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已建立完善的劳资管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和薪酬体系,并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
(三)资产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具有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独立性,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运作正常有序。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2户、三级子公司24户、四级子公司16户、五级子公司12户。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如下: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业务范围
1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0,000.00 子公司 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供应等
2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100 65,100.00 子公司 电力供应等
3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 50,000.00 子公司 工程建设、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 100 50,000.00 子公司 电力供应等
5 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子公司 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等
重要子公司情况:
1、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注册资本20亿元,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依托国家电改政策、新设立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主营配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等。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联合能源资产总额 1,466,627.52万元,负债总额747,234.51万元,净资产719,393.01万元,资产负债率50.9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9,379万元,净利润44,458.17万元。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联合能源资产总额 1,490,048.65万元,负债总额770,286.89万元,净资产719,761.77万元,资产负债率51.70%;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0,000.86万元,净利润-313.32万元。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一季度为枯水期和锰业生产加工板块生产计划有调整。
2、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3日,注册资本65,100万元。长兴电力是售电侧改革试点企业、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股东单位。长兴电力承担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任务,立足改革试点核心区域,依托国家电改政策,密切与电网企业协作一致,发展新型配售电业务,收购园区电力资产和参与新增配网建设,增进客户自主可选择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2,919.18万元,负债总额136,519万元,净资产136,400.18万元,资产负债率50.0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983.61万元,净利润7,491.79万元。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长兴电力资产总额 257,526.95万元,负债总额121,126.12万元,净资产136,400.83万元,资产负债率47.03%;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659.66万元,净利润17.18万元。
3、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一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从事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安装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汽车充电服务;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能源项目开发、项目设计;电力供应(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供热、供冷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机电设备租赁;机电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1,742.46万元,负债总额 105,103.53万元,净资产 46,638.93万元,资产负债率69.2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09.95万元,净利润-686.27万元。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该公司所投的储能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在年底投产。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2,813.45万元,负债总额 105,912.35万元,净资产 46,901.10万元,资产负债率69.31%;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38.65万元,净利润260.74万元。
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8,557.25万元,负债总额215,835.88万元,净资产72,721.37万元,资产负债率74.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485.84万元,净利润-4,501.07万元。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内部购电结算单价偏高所致。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09,194.23万元,负债总额237,000.89万元,净资产72,193.34万元,资产负债率76.65%;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729.99万元,净利润-639.88万元。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内部购电结算的单价偏高所致。
5、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191.14万元,负债总额10,119.46万元,净资产20,071.68万元,资产负债率33.5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92.38万元,净利润122.6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2,274.41万元,负债总额12,134.99万元,净资产20,139.42万元,资产负债率37.6%;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36.64万元,净利润67.74万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1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49.00 20000.00 电力销售
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98 42,755.81 投资、开发、经营水、火电站及其他电力工程等
3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1.01 24,523.25 制造和销售铝材等
4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50.00 30000 电力销售
1、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发
行人下属子公司聚龙电力对其持股49%。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电气设备修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0,634.81万元,负债总额22,166.08万元,净资产28,468.73万元,资产负债率43.7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816.33万元,净利润8,468.7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5,988.03万元,负债总额47,391.12万元,净资产28,596.91万元,资产负债率62.37%。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442.44万元,净利润128.19万元。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42,755.8126万元,是A股上市公司,发行人下属公司乌江电力对其持股比例为9.98%。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开发、经营水、火电站及其他电力工程;电力、热力产品购销及服务;配电网投资及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咨询服务;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咨询;从事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及原材料经营;水工机械的安装、维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99,949.87万元,负债总额 936,853.00万元,净资产 663,096.8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038.28万元,净利润44,977.23万元,资产负债率58.56%。
截至2024年3月31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96,264.66万元,负债总额 931,194.73万元,净资产 665,069.93万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083.21万元,净利润1,270.63万元,资产负债率58.34%。
3、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24,523.25万元,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长兴电力对其持股41.01%。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力生产、销售(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制造、销售:铝材、铝合金、铝制品、有色金属,粉煤灰、石膏、碳渣销售,火电工程建设招标、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安装(限取得许可后的分支机构经营),发电设备配件、石油成品油销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8,922.15万元,负债总额 358,743.94万元,净资产 110,178.2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3,745.71万元,净利润-3,011.72万元,资产负债率76.5%。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电力成本上升。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4,947.58万元,负债总额332,660.07万元,净资产112,287.51万元,资产负债率74.76%。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3,815.92万元,净利润1,417.91万元。
4、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0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长兴电力对其持股50%。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配电网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动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能源综合利用服务;太阳能、风能等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电力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373.33万元,负债总额17,426.2万元,净资产24,947.13万元,资产负债率41.1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22.38万元,净利润-1,770.49万元。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增量配网业务
资产负荷未达预期及区域招商放缓所致。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169.26万元,负债总额17,302.67万元,净资产24,866.59万元,资产负债率41.03%。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32.27万元,净利润-450.92万元。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增量配网业务资产负荷未达预期及区域招商放缓所致。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公司设总经理 1名,实行董事会授权委托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13人,监事会成员5人。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三峡水利公司治理结构图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办公会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资金计划(包括投资计划和筹资计划);决定公司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决定公司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在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计算;
(17)审议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18)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与筹资方案;拟订公司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拟定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决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外捐赠、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以及通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该等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交易事项;
(9)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
(10)决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30万元以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以下的关联交易;或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以下的关联交易;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1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5)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就所属子公司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是否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分拆后能否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拆形成的新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等做出决议。
(17)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8)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规定的第(十五)项,应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应当依法对草案作出决议,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监事会
监事会为常设的监督执行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有权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相关问题。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专项意见;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筹资方案、公司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聘任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处置、间接融资等交易事项以及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
(9)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10)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洽谈并根据董事长的授权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方面的合同;
(11)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发行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如下:
集团公司内设提名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并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工作部、经营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投资发展部、市场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等 14个职能部门;设置创新研究中心、数字化管理中心 2个事业部;其中综合管理部与数字化管理中心合署办公、经营管理部与法律合规部合署办公、市场管理部与创新研究中心合署办公。
(1)战略与ESG委员会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设立,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公司ESG管理相关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提名委员会
主要负责选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还包括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审计委员会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主要方面为: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查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向董事会提交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评估意见,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建立公司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与集团化系统管理模式调整优化机制的建立,对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总体风险应对策略进行审批,同时,对制度完善、职能调整、系统创新、结构优化等整体管控模式调整优化方略进行审批。
(5)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三会运作与制度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制度管理,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及监督工作,牵头投资者关系维护及公司股权事务,统筹资本运作工作。
(6)审计部
审计部是公司审计事务、内控管理、违规追责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各项业务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开展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内控、合规、绩效等各类审计和调查活动,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牵头开展内控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及评价工作;对公司违规追责事项,负责受理问题线索、核实核查、提出建议以及实施决定等工作。
(7)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公文处理、重点事项督察督办、档案印章、保密管理、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公文起草处理,审核公司综合性文件、文稿,牵头重点事项督察督办,负责管理公司档案、印章及保密工作,筹办公司行政类重大会议、接待及活动,组织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管理集团公司本部消防、安防、反恐及实物固定资产。
(8)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发展、岗位职位管理、员工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管理、干部管理及人才发展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推动组织诊断及优化,推进干部管理及人才培养,保障人才供给,统筹薪酬福利管理及运营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等工作。
(9)资产财务部
资产财务部是公司财务与资产价值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财务战略规划、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体系制度,统筹并推动公司财务预算、资金、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资产价值管理及股权价值管理等工作。
(10)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建、宣传、统战、工会、职代会、共青团、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督办和考核,对各级党组织党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工会、职代会、团委和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11)纪检工作部(党委巡察办)
纪检工作部(党委巡察办)是公司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巡察职责的专门机构和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党内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决策和部署,履行内外协调职责,加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12)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是公司综合计划、生产经营专业计划、组织绩效考核(包括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合同管理、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实物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综合计划管理体系,开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专业计划管理,建立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拟定、报批并跟进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建立公司合同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制订并表范围内公司产权转让、无偿划转等事项交易方案,建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督促指导公司按全寿命周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3)招标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中心是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招标采购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公司招标采购计划管理,开展招标采购监督工作。
(14)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技术、项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协调、监督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研究与推广,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划与监督等工作。
(15)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贯并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单位安全工作指示,拟定并执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安全及环保监督及检查等工作。
(16)投资发展部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投资管理、参股公司股权管理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与管理公司战略规划,开发与管理对外投资业务,管理参股公司股权,推进战略合作及开拓新业务等工作。
(17)市场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是公司电力市场、电力营销、电力计量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电力市场业务经营管理、配售电业务电力营销管理、电力营商环境以及相关电源和客户关系管理,并做好政府和行业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1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是公司法律事务、合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法律审核、法律咨询、法律纠纷处理、法治宣传与教育、外聘法律顾问管理等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合规审查与咨询,防范合规风险,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开展重大风险辨识与评估,督促落实风险解决方案。
(19)创新研究中心
创新研究中心是公司政策研究及实施、电力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电力规划、电力及能源行业发展改革、电力及能源市场等工作的政策研究,推动与政府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同行等交流合作。
(20)数字化管理中心
数字化管理中心是公司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规划设计、体系搭建、制度制定、建设管控、运行管理考核、宣贯培训工作,以及集团公司本部日常运维工作。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1、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严格、系统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公司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理财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资金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从预算控制、借款、资金的使用、财务审批权限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2、对经营的管理控制
公司为规范业务活动,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对一般性的合同业务以及采购招标等合同业务进行了规范。在安全生产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急管理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针对内部运营,在行政相关制度方面制定了《公文处理办法》、《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章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在纪检监察方面制定了《举报与反舞弊制度》;在审计监督方面制定了《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
3、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子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无审批权。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基本规范。同时,公司章程设立了第十章担保制度,专门对担保的审批、受理与执行程序、日常监管与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通过上述措施严格控制其或有负债风险。
4、对外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管理机构是公司董事会。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中对投资决策与办理程序、投资的日常管理、投资的处置等业务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5、对融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资金情况,结合年度预算汇总编制集团债务融资计划,债务融资计划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对于超出年度资金计划的融资申请,需按《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内的融资申请,由资产财务部提出,报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合同签署按银行要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融资方案经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审批后可进行对外融资,融资方案原则上一事一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写资本市场融资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通过,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6、对人事的管理控制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方面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及绩效管理办法》、《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等。等相关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录用、晋升、培训、考核、奖惩等业务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7、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相关程序,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确认、关联方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方交易的披露等业务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在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8、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关于规范公司合同审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制度,从财务、人事、经营等各方面建立了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通过内部审计、效能监察、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安全检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综合性内部监督措施,加强对公司现有规章制度、业务控制流程及控制标准的执行力度,为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有效保障。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建立了风险应对机制,增强公司风险处置与危机处理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便于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总体而言,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覆盖公司所有重要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控制流程、控制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实现了既定的控制目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类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董事 谢俊 男 55 董事长、董事 2022年11月30日
周维伟 男 46 副董事长、董事 2023年11月30日
江建峰 男 47 董事 2022年4月15日
熊浩 男 62 董事 2022年4月15日
连泽俭 男 37 董事 2023年11月30日
杨华君 男 54 董事 2022年4月15日
董显 男 43 董事 2022年4月15日
周泽勇 男 60 董事、总经理 2022年4月15日
孙佳 女 62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5日
王本哲 男 64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5日
赵风云 女 64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5日
何永红 男 42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5日
袁渊 男 40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5日
监事 张娜 女 42 监事会主席 2022年4月15日
李永强 男 45 监事 2022年4月15日
魏歆仪 女 34 监事 2023年11月30日
胡月 女 34 监事 2022年4月15日
马云麟 男 34 监事 2022年4月15日
高级管理人员 何华祥 男 52 副总经理 2022年7月20日
冉从伦 男 58 副总经理 2022年4月15日
杨世兴 男 49 副总经理 2022年7月20日
邓义虹 男 49 财务总监 2022年4月15日
车亚平 男 36 董事会秘书 2022年4月15日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截至2024年3月末)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谢俊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周维伟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水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财务资产处(审计处)处长。
江建峰 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武汉三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高新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熊浩 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咨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检修厂厂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连泽俭 现任本公司董事,在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工作,曾在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景区规划建设处工作。
杨华君 现任本公司董事,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显 现任本公司董事,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主任、主任。
周泽勇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佳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高新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助理兼纪委书记、副行长、副巡视员。
王本哲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赵风云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综合智慧能源专委会会长,长电技科越智慧能源科技(海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关村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副理事长。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与售电部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展部电力市场总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价咨询院副院长,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副会长。
何永红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重庆壹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袁渊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后,会计学博士。曾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工作,曾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兴业银行集团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部门总经理。现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兼任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娜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报表主管、主任助理兼会计核算主任、副主任。
李永强 现任本公司监事,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魏歆仪 现任本公司监事,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曾在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工作。
胡月 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公司律师,高级合规师,现在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主管。
马云麟 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投资部副主任。曾任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秘书、招商投资部投资科科长。
何华祥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纪委书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冉从伦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三峡水利万州发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盈江县民瑞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世兴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党派人士,重庆市政协六届委员、常委,重庆市政协五届委员,重庆知联会副会长。曾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重庆市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处长,重庆市能源局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三峡电能有限公司(长电新能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公司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邓义虹 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重庆两江长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长江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主办、主管、主任兼任财务部经理助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局四处副调研员。
车亚平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规划部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核电项目助理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业务主办、业务经理。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拥有在职员工3,486人,员工岗位结构、教育程度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员工岗位情况表
单位:人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763 50.57%
销售人员 243 6.97%
技术人员 328 9.41%
财务人员 117 3.36%
管理人员 1,035 29.69%
合计 3,486 100.00%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情况表
单位:人
教育类别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164 4.70%
大学本科 1,236 35.46%
大学专科 904 25.93%
高中及以下 1,182 33.91%
合计 3,486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节中所涉及的经营数据资料来源于发行人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数据及2024年1-3月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
(一)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电力供应、销售及服务;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物资销售及租赁;电力项目开发;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焙烧锰、碳酸锰、硅锰合金、锰铁合金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供应,综合能源服务,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和其他业务四大板块。
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3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 580,719.42 57.34 666,240.88 60.39 691,107.79 62.22 165,881.96 67.43
综合能源服务 422.32 0.04 70,321.89 6.37 138,972.51 12.51 38,775.87 15.76
锰业贸易 352,709.11 34.83 288,505.20 26.15 220,692.40 19.87 35,167.17 14.3
其他业务 82,703.21 8.17 81,993.22 7.44 68,277.81 6.15 6,179.43 2.51
抵销 -3,811.44 -0.38 -3,871.61 -0.35 -8,353.95 -0.75 - -
合 计 1,012,742.63 100 1,103,189.58 100 1,110,696.56 100 246,004.44 100
备注:1、抵销金额主要为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收入直接冲抵;
2、发行人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上表合计数仅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下表同。
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3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 486,425.22 57.42 591,500.10 59.8 613,885.42 61.5 154,919.48 67.27
综合能源服务 234.67 0.03 59,942.85 6.06 122,412.84 12.26 34,467.31 14.97
锰业贸易 291,707.54 34.43 273,215.79 27.62 214,117.18 21.45 35,985.57 15.63
其他业务 72,588.17 8.57 68,401.04 6.91 56,189.28 5.63 4,907.71 2.13
抵销 -3,811.44 -0.45 -3,871.61 -0.39 -8,353.95 -0.84 - -
合 计 847,144.17 100 989,188.17 100 998,250.76 100 230,280.07 100
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3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 94,294.20 56.94 74,740.78 65.56 77,222.37 68.68 10,962.48 69.72
毛利率 16.24 11.22 11.17 6.61
综合能源服务 187.64 0.11 10,379.04 9.1 16,559.67 14.73 4,308.56 27.4
毛利率 44.43 14.76 11.92 11.11
锰业贸易 61,001.57 36.84 15,289.40 13.41 6,575.22 5.85 -818.39 -5.2
毛利率 17.3 5.3 2.98 -2.33
其他业务 10,115.04 6.11 13,592.19 11.92 12,088.53 10.75 1,271.73 8.09
毛利率 12.23 16.58 17.7 20.58
合计毛利润 165,598.46 114,001.41 112,445.80 15,724.37
合计毛利率 16.35 10.33 10.12 6.3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12,742.63万元、1,103,189.58万元、1,110,696.56万元和 246,004.4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47,144.17万元、989,188.17万元、998,250.76万元和230,280.07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65,598.46万元、114,001.41万元、112,445.80万元和15,724.37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6.35%、10.33%、10.12%和6.3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态势,符合发行人行业特点;主营业务成本略有增长,主要是发电业务成本及外购电价有所增长所致;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较高,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自有水电站发电量上升,减少外购电量,外购电成本下降,电力业务毛利率上升;二是 2021年电解锰价格较高,创造了较多的毛利。
(五)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电力业务板块
公司电力业务“发供售”一体化运营具备区域供电的市场优势,电力运营经验丰富。公司电力业务受电站所在流域来水情况及供区内用户用电需求影响大。
发行人共拥有水电装机容量公司水电总装机容量为 74.62万千瓦,其中71.33万千瓦接入自有电网。同时兼具网内非自有电源统调能力,供电区域覆盖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两江新区等地,作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电力供应主体,公司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着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年均供电量占重庆市年均用电量的10%左右,在所服务地区拥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此外,公司拥有220千伏变电站(开关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 29座,35千伏变电站20座,220千伏线路1136公里,110千伏线路1609公里,35千伏线路803公里;变电容量合计8660.84兆伏安,并入公司电网的电力装机容量(含统调机组)2462.32兆瓦。
公司电站主要分布在磨刀溪、瀼渡河、东溪河、后溪河、阿蓬江、酉水河、梅江河等流域,流域来水情况对电站发电水平影响大。
公司电力业务板块整体情况表
发电量(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售电量(亿千瓦时)
2023年 2022年 变动比例(%) 2023年 2022年 变动比例(%) 2023年 2022年 变动比例(%)
25.1855 20.2945 24.10 24.9042 20.0713 24.08 139.7491 135.7166 2.97
公司电力销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分类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季度
总售电量(亿千瓦时) 132.18 135.72 139.75 33.76
其中:外购电量 108.62 118.30 119.88 31.24
平均售电价格(元/千瓦时,含税) 0.4958 0.5544 0.5523 0.5552
公司电力业务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 2023年金额 占成本比重(%) 2022年金额 占成本比重(%) 同期变动比例(%)
外购电 517,917.65 84.37 499,738.21 84.49 3.64
折旧费 39,953.94 6.51 39,774.09 6.72 0.45
人工费 31,544.95 5.14 26,769.50 4.53 17.84
其他 24,468.87 3.99 25,218.30 4.26 -2.97
合计 613,885.42 100.00 591,500.10 100.00 3.78
截至2023年底,公司自有及控股在运水电机组装机容量共746.2MW,其中接入公司自有电网的机组装机容量为713.3MW,未接入公司自有电网机组装机容量32.9MW(云南芒牙河水电站24.9MW,巫溪县峡门口水电站8MW)。
电源种类 电站名称 所在地区 装机容量(MW)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水电 鱼背山梯级电站、新长滩电站 重庆市万州区 113.9 113.9 113.9
杨东河电站 湖北省利川市 48 48 48
两会沱电站、镇泉电站、金盆电站 重庆市巫溪县 75 75 75
渔滩、舟白、箱子岩、双泉水电站 重庆市黔江区 86.5 86.5 86.5
大河口、梯子洞水电站 重庆市酉阳县 118.5 118.5 118.5
石堤、宋农、三角滩水电站 重庆市秀山县 156.4 156.4 156.4
石板水电站 重庆市丰都县 115 115 115
合计 713.3 713.3 713.3
公司截至2023年末在运并网机组运行情况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同比变动(%)
装机容量(兆瓦) 713.3 713.3 0
发电量(万千瓦时) 246,732 197,474 24.94
厂用电量(万千瓦时) 2,766 2,194 26.07
厂用电率(%) 1.12 1.11 0.01
利用小时数(小时) 3,459 2,768 24.96
2023年公司未并网机组装机容量32.9MW,其中云南芒牙河电站装机容量24.9MW,发电量为 3,088万千瓦时,厂用电量为 19万千瓦时,厂用电率为0.62%,利用小时数为1,240小时;重庆巫溪峡门口水电站装机容量8MW,发电量为 2,035万千瓦时,厂用电量为28万千瓦时,厂用电率为1.38%,利用小时数为2,544小时。
公司截至2023年末电量电价情况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发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售电量(万千瓦时)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售电价(元/兆瓦时)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3年
重庆 248,767 198,585 245,973 196,376 1,394,422 1,352,829 1,198,844 1,183,013 419 489
水电 248,767 198,585 245,973 196,376 239,549 194,392 326
云南 3,088 4,360 3,069 4,337 3,069 4,337 194 194
水电 3,088 4,360 3,069 4,337 3,069 4,337 194 194
合计 251,855 202,945 249,042 200,713 1,397,491 1,357,166 1,198,844 1,183,013 418 489
公司的骨干电网覆盖重庆市多个区县,并与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电网联网运行,供电区域划分明确。除销售自发水电外,还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网内其他电力生产单位购进电力,通过公司配电网络销售给终端用户。
公司供电区域包括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等。其中,万州供区面积3,093平方公里,供区面积约占万州区的85%,用户包括大工业用户、工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涪陵供区为白涛化工园区、临港经济区及清溪特色产业园区,用户主要以化工、电解铝、铝加工、页岩气输送和铁合金企业为主;黔江供区成点状分布于重庆市的黔江区、酉阳县和秀山县地区,主要针对网内多年培植的矿冶企业供电,涉及电解铝、电解锰、电解锌、工业硅、铁合金、水泥、玻璃纤维及一般工商业等。
发行人电力供应业务模式
运营主体 技术 客户 模式 结算方式
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重庆白涛化工园电力有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重庆乌江正阳供电有限公司等 骨干电网覆盖重庆市多个区县,并与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电网联网运行,供电区域划分明确,具有区位优势 各用电终端用户 向自有电站及其他电力生产单位购进电力,通过配电网络销售给终端用户,获得电价差。 当月抄结电量,当月结算电费,其中万州供电有限公司居民用户抄结两个月电量,每月24日前缴清电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和银承。
会计处理为:依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为客户提供售电服务,购电成本计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售出电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将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销售板块前五名客户收入明细如下:
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电力销售板块前五名客户收入额及比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收入金额 占该业务营业收入比例(%)
2024年1-3月
客户1 23,480.27 14.15
客户2 23,187.11 13.98
客户3 12,511.61 7.54
客户4 11,831.46 7.13
客户5 9,670.51 5.83
合计 80,680.97 48.64
2023年
客户1 91,913.42 13.30
客户2 90,275.76 13.06
客户3 52,173.71 7.55
客户4 28,448.24 4.12
客户5 26,666.22 3.86
合计 289,477.35 41.89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销售板块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电力销售板块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比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该业务营业成本比例(%)
2024年1-3月
客户1 27,129.13 17.51
客户2 22,978.18 14.83
客户3 18,933.57 12.22
客户4 18,811.41 12.14
客户5 15,515.43 10.02
合计 103,367.72 66.72
2023年
客户1 118,815.47 19.35
客户2 90,706.07 14.78
客户3 74,293.19 12.10
客户4 49,881.66 8.13
客户5 49,431.01 8.05
合计 383,127.39 62.41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电力业务收入地区分布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3月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重庆地区 579,996.61 99.88 665,363.85 99.87 690,513.27 99.91 165,779.92 99.94
云南地区 722.81 0.12 877.03 0.13 594.52 0.09 102.04 0.06
合计 580,719.42 100.00 666,240.88 100.00 691,107.79 100.00 165,881.96 100.00
注:公司骨干电网覆盖重庆市多个区县,主要供电区域在重庆地区。
2023年公司积极向外拓展市场化售电业务,依托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售电市场,筑牢重庆、四川、华东、华南4个区域支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通过所属售电公司在办理完毕市场准入的省市自主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着力巩固上海区域市场份额,签约用户电量规模排名上海独立售电公司第一。二是深耕浙江省售电市场,通过年内持续拓展市场,新增近200家签约客户,市场品牌效应凸显。三是依托市场化售电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售电业务和储能业务协同共进,根据企业多元化用能和能效管理等不同需求,灵活开展用户侧储能业务。
2023年度市场化售电业务主体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2023年以不同地区的市场准入资质完成市场化售电结算电量 12.02亿千瓦时。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能源2023年完成市场化售电结算电量 21.14亿千瓦时。三是公司合营企业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长兴电力持有其50%股份)2023年完成市场化售
电结算电量 15.76亿千瓦时。四是公司参股45%股份的企业广东新巨能2023年完成市场化售电结算电量 12.83亿千瓦时。五是公司参股17.51%股份的企业四川川能智网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完成市场化售电结算电量 154.30亿千瓦时。(该业务收入纳入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板块)
2、综合能源服务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提供面向终端的能源集成或创新解决方案的新型能源服务方式,包括“综合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两方面:其中综合能源系统是指能源供给侧以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和综合供应为核心,协调优化电、热、冷、气、水等多种能源的供应、转化、存储、消费,以提高综合效益的新型区域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是指通过综合能源系统,对能源需求侧的建设、运维、管理、销售、金融及技术设备等多类型服务需求实施一体化、集成化提供,推动能源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主要立足用户用能特性和低碳降耗需求,引进“源网荷储”理念、发挥能源服务专长,投资并运营用户侧分布式能源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分布式光伏等)、储能设施,同时从综合供能、节能改造等入手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探索用户综合能源创新服务。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项目投资收益增加和运营期获取的相关收益增加。
盈利模式:
公司投资建设的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为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360万吨特铝新材料项目提供蒸汽和电力供应。
该项目销售定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销售结算采取月结方式,在次月 15日前结清上月所有款项,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
该项目燃料采购品种主要为烟煤,其中50%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招投标,其余50%享受重庆市长协煤价;采购区域为陕西、山西和新疆;在收货结算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1)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为160MW,供汽能力为850万吨/年,该项目于2022年5月投产,2022年热电联产机组全年利用小时数为5523小时,2023年度该项目机组利用小时数为8500小时(设计年运行小时为7200小时),利用率为118%。
(2)热电联产项目参数明细: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装机规模为3*500t/h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2*8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输煤、除尘、环保、消防、化学及110KV和35KV变电装置,全厂机组总热效率为82.26%,热电比为406%。
(3)上下游客户明细表、产销区域
下游客户:①电力用户: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
①蒸汽用户: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上游客户煤炭供应商: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陕煤重庆储运有限公司
电力供应商: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万州供电分公司
电力蒸汽产销区为:重庆市万州区
(4)业务会计处理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5)关键技术工艺:燃煤火力发电工艺,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输煤、除尘、环保、消防、化学及110KV和35KV变电装置。
3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业务板块
发行人从事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为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西藏中渝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龙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拥有锰矿开采、电解锰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利用自有锰矿及外购锰矿为主要原料,生产电解锰、锰基新型材料等产品。公司下属贸易公司采购本公司及外部电解锰生产加工企业的电解锰产品,销售给钢铁等行业客户用作冶炼工业的重要添加剂。
发行人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业务模式
运营主体 技术 模式 结算方式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乌江实业集团贸易有限公司、西藏中渝商贸有限公司等 自有锰矿资源储量1864万吨,矿石平均品位19.41%,设计产能为60万吨/年,于2019年投入生产,所产锰矿石不对外出售,全部自用。公司拥有贵州电解锰生产基地,电解锰产能在国内排名第三。 1. 以自有锰矿及外购锰矿石为主要原料生产电解锰产品,并通过公司下属贸易子公司对外销售。还采购外部电解锰生产加工企业的电解锰产品,销售给钢铁等行业客户用作冶炼工业的添加剂。 锰业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内部客户,每月25日结算,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货款。
乌江贸易板块:采取先款后货+先货后款的方式,账期:平均30-60天。
发行人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板块原材料主要为碳酸锰矿石、电力、硫酸、液氨、二氧化硒等,2023年主要原材料成本金额30,152.47万元。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有重庆锐缘亿工贸有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铜仁松桃供电局、松桃新锐贸易有限公司、铜仁市金利来工贸有限公司、贵州瀚羽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等,但由于公司最主要原材料锰矿石来源于自产,其他原材料来源较为广泛易取得,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仅占该板块成本总额约23.77%,且其议价能力不强。
发行人锰矿开采及电解锰生产加工销售板块下游主要客户为钢材企业,包括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等,2023年前五大客户主要收入合计93,754.57万元。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一方面,持续构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管控措施,持续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得到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和各级节能指标,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节能降耗、保护生态、减少排放,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为水库周边及下游群众提供了较为舒适的居住环境,保证了所在区域生物多样化的健康、良性发展。
2022年,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锰业收到了贵州省铜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告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指出:经查,因贵州锰业渣库存在泄露问题,长期污染周边环境,决定对贵州锰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贵州锰业实际已长期开展了各项有效的针对性整治修复工作。报告期内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反馈问题销号工作,本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对公司的影响可控,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主要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发行人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发行人截至2024年3月末重大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建设规模 计划总投资 已投金额 拟投金额 项目合规性要件 对应文号 有无停、缓建情况
2024年4-12月 2025年 2026年
1 广西平果储能项目 103MW/206MWh独立储能电站 3.49 1.78 1.00 0.56 -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百色平果103MW/206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报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208-451000-04-01-670040;百环辐审 〔2023〕10号 无
2 本钢板材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新建2×420t/h超临界煤气锅炉,+2×135MW中间一次再热汽轮机+2×135MW发电机,包含但不限于配套燃料系统、烟风系统、汽水系统等,同步建设超低排放标准的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 7.82 0.39 3.96 1.89 0.86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高压作业区2*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辽发改能源〔2023〕167号 无
3 贵州锰业油菜沟渣库扩建工程 新建碾压土石坝,建成后总库容540万m³,最大坝高83m,属三等库;新增总库容约290万m³,新增有效库容约280万m³ 1.5 0.79 0.43 0.25 0.03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编号:2105-520628-04-01-482656 无
4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9年-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35KV及以上线路及变电站工程、10KV及以下线路工程 11.60 10.74 0.11 0 0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承贷主体的复函等 发改办能源〔2014〕3121号等 无
5 万州区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工程 220千伏高粱变电站新建工程等15个子项 3.78 2.43 0.03 0 0 重庆市发改委关于万州区城市工程恢复电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6〕679号 无
6 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 对公司在重庆市内的28座变电站、13座水电厂进行集中控制改造 1.22 0.98 0.01 0 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水利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电网建设部分)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19]1266号 无
7 220千伏新田输变电工程 1、变电部分:建设主变容量终期为4×240MVA,本期2×240MVA;220kV出线本/终期4/7回,采用双母线单分段接线;110kV双母线接线,110kV出线本/终期11/12回;10kV本期两段单母线接线,远期四段单母线接线,10kV本/远期均无出线;10kV无功补偿装置本期2×5×8Mvar,远期4×5×8Mvar。 2、线路部分: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度65.57km;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3.29km。 2.81 0.4 0.32 1.05 0.73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2]1296号 无
合计 32.22 17.51 5.86 3.75 1.62
发行人重点在建工程介绍:
1.广西平果储能项目
按照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加速公司在储能业务赛道的战略布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出资 11,000万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并按照动态投资不超过 34,946万元投资建设广西百色平果103MW/206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23号)。
截至2024年 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7,813.76万元(账面在建工程数据),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投产试运行。
2.本钢板材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为进一步加深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持续提升综合能源业务“优质大用户”端盈利能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作为牵头方与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峡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份)以及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鞍钢集团控股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135MW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BOT总包工程投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41号)。
截至2024年 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3,943.60万元(账面在建工程数据),目前相关工程建设尚在进行中。
3.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油菜沟锰渣库扩建工程
为提高贵州武陵锰厂油菜沟渣库库容,满足贵州武陵锰厂继续生产堆存锰渣的基本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投资 15,004万元实施贵州武陵锰业油菜沟锰渣库扩建工程。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2号)。
截至2024年 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940.21万元,相关工程建设尚在进行中。
4.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A.以往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5-2017年在88,329万元内投资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银行贷款资金80%,并授权董事会逐年审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具体投资金额。2018年后,根据发改委下达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额度,公司逐年审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投资。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9﹞299号)下达我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1,800万元。为提高公司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投资 2,250万元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B.关于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2020﹞365号)下达我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 4,000万元。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配电网安全隐患,满足居民基本生产生活供电的需要,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投资 5,000万元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C.关于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情况
重庆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2020﹞1217号)下达我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7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银行贷款资金80%。鉴于该投资计划已包含前次下达的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5,000万元,公司将新增 3,780万元纳入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提升农村电网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投资 3,780万元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D.关于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2021﹞458号)下达我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40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银行贷款80%。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配电网安全隐患,满足居民基本生产生活供电的需要,提升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投资 10,407万元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E.关于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情况
重庆市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2022﹞964号)下达我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7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 74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 2,960万元。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配电网安全隐患,提升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更好服务民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投资 3,700万元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F.关于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情况
重庆市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632号)下达我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0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 2,000万元。为提高公司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 2023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进度要求,公司第十届三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实施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至此,公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投资总额 115,966万元。截至2024年 3月,累计完成投资107,438.97万元。
5.万州区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工程
2017年,公司被批准为万州区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项目法人,享受三峡工程后续专项资金补助。为增强公司电网在万州城区的供电能力,满足万州城市功能恢复和经济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投资 37,765万元对原建设标准低、不能适应城市功能建设需要的电力设施进行改造。资金来源: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不超过 17,536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办公会在总额内根据电网经营情况分年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详见公司2018年 3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工程的公告》(临2018-009号)。
截至2024年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4,320.09万元,相关工程建设尚在进行中。
6.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
为升级公司电力生产、调度运行方式,提高公司电网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电力系统资源配置,增强公司发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促进公司电力业务发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投资 12,190万元实施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实施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的公告》(临2019-010号)。
截至2024年 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9,848.95万元,相关工程建设尚在进行中。
7.新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为持续提高公司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夯实电力主业,支持综合能源等新业务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和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 28,096万元实施 220千伏新田输变电工程。详见公司于2022年 4月 2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2号)。
截至2024年3月,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028.89万元,相关工程建设尚在进行中。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情况
公司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2024年4-12月投资计划 进度安排
1 两江新区龙盛储能电站(二期) 9,908 9,611 计划2024年8月建成
2 国轩科宏屋顶光伏项目 2,306 2,237 计划2024年12月建成
3 黔江大山风电项目 71,198. 11,000 2024年6月拟草投资建设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若投资建设调整方案获得审批通过,计划于6、7月启动EPC总承包工作,按进度逐步推动各项专题报批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4 青杠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5,336 1983 -
5 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瀼渡镇24.6MW光伏发电项目 7,872 7,872 2024年7月全部完工。
6 新田变电站至新田港10千伏供电工程 1,042 659 2024年完工比例60%。
合计 97,662.00 33,362.00
重点拟建项目介绍:
1.两江新区龙盛储能电站(二期)项目位于鱼复工业开发区110kV双溪站北侧区域,建设储能容量为50MW/100MWh,占地约10.1235亩,预计投资额为9,611万元。项目改造原一期110kV预制式储能升压站,并在储能站北侧新增部分储能设备,无新建建筑物。升压区域主要包含1台150MVA主变、2面35kV出线柜等主要元素组成,储能区域由8个4.6MW/8.945MWh磷酸铁锂储能单元、3个4.2MW/8.2MWh磷酸铁锂储能单元、1个2.2MW/4.1MWh磷酸铁锂储能单元系统组成。
2.国轩科宏屋顶光伏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利用科宏新能源厂房屋面安装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容量约为6.88MWp,预计总投资 2,306万元。计划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高压10kV电压等级接入。
3.黔江大山风电项目:黔江大山风电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冯家街道、濯水镇、水市镇和水田乡境内。项目一期拟布置13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5MW。在推荐的65MW方案下,考虑保留超发能力到5.56MW(不作为经济评价依据),项目场区年均总发电量104820MWh,等效利用小时数1613h,容量系数0.184。
本风电场一期65MW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建设静态投资38003.4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 38613.5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5846.68元/kW,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5940.54元/kW。工程含送出工程、对侧改造后静态投资 39283.4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 39914.0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6043.60元/kW,单位千瓦动态投资6140.63元/kW。
电网接入工程方面,拟在场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场区中心位置,海拔高程为1152m,升压站呈矩形布置,长110m,宽40m。110kV升压变电站规模按1×65MVA设计,主变电压比为110/35kV。风电场一期项目共计13台风电机组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变电站,升压至110kV后送出。升压站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接入系统方案考虑接入箱子岩水电站110kV升压站(最终的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为准),暂不考虑配套储能。
项目用地上,风电场工程总用地面积502488m²,其中包括永久用地23994m²和临时用地467917m²两部分。
风电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104820MW•h。按照火电供电煤耗每度电耗标准煤300g,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1453.5t,每年可减少CO2排放量约78413.58t、SO2排放量约2359.01t、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179.51t。此外,每年还可减少大量的灰渣及烟尘排放,节约用水,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显著。黔江大山风电项目对调整电源结构,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缓解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青杠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青杠110千伏变电站及电源接入。
5.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瀼渡镇24.6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法人为重庆万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7872万元,拟建装机容量24.61MWp。项目建设场址位于万州区瀼渡镇和武陵镇,占地面积约398.35亩。项目计划建设期6个月,建成后年均发电量2131万千瓦时,发电全部接入三峡水利电网。
6.新田变电站至新田港 1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法人为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042万元,拟10千伏电缆电路6.501千米,架空线路4.467千米。项目计划建设期12个月,为满足新田港及中储粮等重要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的需要;同时,为拆除港口临时变电站创造条件,是兑现公司对政府承诺、维护公司信誉的需要。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发展思路
紧扣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三大业务,持续夯实存量配售电产业,积极打造四大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产业延伸,建成“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2、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公司销售电量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售电800亿千瓦时),总资产超过32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150亿元。
3、发展策略
深耕广拓,规模化发展配售电业务。做深做透现有配电业务、抓好存量资产提质增效。大力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积极开拓新增配电业务,推进配售电业务向外拓展。
突出优势,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依托配售电业务基础,发挥产业协同作用,扎实开发综合能源市场,加强储能等新技术储备和新业态研究,提升方案制定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精准布局,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以“自营”和“新能源项目增值服务”为重要方向发展新能源业务,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之路。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全国生产总值 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来源:国家统计局)
1、电力生产、供应
2023年,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经受住了上半年来水持续偏枯、夏季多轮高温、冬季大范围极端严寒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1)电力需求方面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相关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 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3.6%、6.4%、6.6%、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0.127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39%;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84%;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8.1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64%。
(2)电力供应方面
根据中电联相关发布,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水电发电量全年同比下降5.6%。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以及上年同期基数低,8-12月水电发电量转为同比正增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和3.7%。2023年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
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 1.7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 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火电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达到53.9%,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综合能源服务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提供面向终端的能源集成或创新解决方案的新型能源服务方式,包括“综合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两方面:其中综合能源系统是指能源供给侧以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和综合供应为核心,协调优化电、热、冷、气、水等多种能源的供应、转化、存储、消费,以提高综合效益的新型区域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是指通过综合能源系统,对能源需求侧的建设、运维、管理、销售、金融及技术设备等多类型服务需求实施一体化、集成化提供,推动能源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在国家“双碳”目标牵引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已成为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关键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纲领性文件,引导和推动电力生产端、消纳端的节能降碳、绿色转型。2023年,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蓝皮书》,明确提出要加强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电力系统智慧化运行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支持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电储能企业、负荷集成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
近年来,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迅速,行业基本面持续改善,供给端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产业链价值向下游配售、综合能源服务等环节延伸。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上下游企业、社会资本抓住新电改和经济结构转型新机遇,从不同切入点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实现能源基础设施互联、能源形式互换、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数据互通、能源分配方式互济、能源与消费商业模式互利。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测算,预计 2025年综合能源服务市场规模达到 0.8-1.2万亿,2035年达到 1.3-1.8万亿。伴随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用户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站、能源托管、节能服务等典型业态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3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96.27GW,同比增长88.4%,其中,用户光伏新增装机43.38GW,同比增长72.2%,占我国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的45.16%,工商业光伏新增装机52.89GW,同比增长104.2%;新型储能新增装机22.6GW/48.7GWh,总装机规模达到31.39GW/66.87GWh,较2022年末增长超过260%;至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 859.6万台,同比增长65%;综合能源完成投资额快速增长,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加快推进。(来源:国家能源局)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1)电力生产、供应
公司水电总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同时兼具网内非自有电源统调能力,供电区域覆盖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两江新区等地,作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电力供应主体,公司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着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年均供电量占重庆市年均用电量的10%左右,在所服务地区拥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2)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经过三年来的不断摸索尝试,逐步明晰了“围绕大用户、开发大项目”的特色发展策略,正在聚焦拓展“能源站(岛),分布式光伏,能源托管(含节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四大模式,同时积极布局新型储能等新业态。目前,公司综合能源业务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属于综合能源行业新兴主体,已完成综合能源业务模式探索、技术积累与初期规模布局。
2、竞争优势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有水电装机容量和售电规模大幅提升,用户规模和供电服务区域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主要拥有如下优势:
(1)清洁低碳能源优势
进入“十四五”时期,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牵引下,电力行业将延续低碳发展趋势,推进能源电力供应结构低碳化转型,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模式将迎来较好机遇。公司现有电站主要为水力发电,在建电源主要为燃气机组和新能源机组,同时,公司“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的综合能源、储能和电动重卡充换储用一体化等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且密切协同三峡集团(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产业发展方向,低碳能源优势明显,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得以进一步加强。
(2)配售电产业基础优势
目前,公司已形成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配售电主业,具备稳固的主业发展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公司的配售电网络涉及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等区域,掌握了稀缺的配电网市场资源,供电网络与国网重庆电力、湖北电网及南网贵州电网均有联网,供电安全可靠性高,供区划分明确,在区域内有相对稳定的政府合作基础和用户群体,在市场资源整合和开拓方面具备显著的存量市场先入和增量市场先发优势。同时,公司拥有一批年富力强、专业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电力生产、销售的技术人才队伍,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得到了更加可靠且强大的保证。
(3)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势
公司作为三峡集团践行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平台,兼具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的运营管理等特点,且公司股权结构多元,拥有中央国资、地方国资、民营资本等股东背景,能够在能源结构、电源组织、资本运作、市场资源、技术支持等方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各自优势,促进公司与各方互利共赢、融合共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充分结合公司混合所有制体制和市场化业务高度竞争的实际,不断探索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授权决策机制,深度激发公司内生发展活力。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确立了以目标考核为导向,灵活多样,覆盖全面的激励约束与考核机制,有效激发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力,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4)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质量。通过近年来富有成效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建设,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形成了具有本公司特色的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并有力推动着公司商业合作、业务拓展、人才招募等经营活动。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无。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章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有可能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64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04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07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2021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与租赁负债折现值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进行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3,328,065.68 3,328,065.68
资产合计 - 3,328,065.68 3,328,065.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4,576,987.11 557,241.95 1,205,134,229.06
租赁负债 2,770,823.73 2,770,823.73
负债合计 1,204,576,987.11 3,328,065.68 1,207,905,052.79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会计差错更正
无。
2、2022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a)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5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在建工程 1,179,660,955.71 154,729.38 1,179,815,685.09
未分配利润 2,238,764,735.13 139,256.44 2,238,903,991.57
少数股东权益 286,516,711.89 15,472.94 286,532,184.83
本公司对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1年度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收入 10,176,643,311.45 154,729.38 10,176,798,040.83
净利润 873,250,914.90 154,729.38 873,405,644.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4,955,840.54 139,256.44 865,095,096.98
少数股东损益 8,295,074.36 15,472.94 8,310,547.3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771,696,424.20 174,844.21 9,771,871,268.4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665,830.03 -174,844.21 111,490,985.82
(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对在首次施行解释15号(2022年1月1日)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解释 15号,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自施行之日起执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执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号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会计差错更正
无。
3、2023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业经公司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 12月 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1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重庆智汇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2 重庆白涛化工园电力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3 九江三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4 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5 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6 重庆锂想汇腾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 新设
7 重庆市化医长兴售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2、2022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重庆聚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2 长电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3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4 瑞昌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5 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6 合肥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7 西南路桥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8 重庆三峡兴能售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3、2023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重庆白涛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2 重庆龙之洋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3 广西平果渝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4 重庆万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5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6 本溪渝能热电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7 重庆智汇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8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4、2024年1-3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重庆深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五)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2024年3月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2 重庆万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100 投资设立
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4 重庆三峡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5 重庆万州区电力设计事务所 重庆 服务业 20 80 投资设立
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7 重庆锂想汇腾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0 投资设立
8 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9 重庆市万州区恒丰水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利川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杨东河水电供水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12 重庆万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13 盈江县民瑞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盈江 工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4 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100 投资设立
15 重庆市万州区恒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16 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55 投资设立
17 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88.8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99.8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工业 88.9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电力 89.05 10.9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 重庆渝新通达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综合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重庆舟白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重庆梯子洞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重庆渔滩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 重庆宋农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8 重庆深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 重庆石堤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0 重庆乌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 重庆乌江正阳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 重庆三角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3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 西藏中渝商贸有限公司 西藏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 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6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贵州 矿业 9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 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 矿业 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9 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电力 52.5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0 重庆白涛化工园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1 重庆聚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2 重庆白涛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3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 重庆长电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45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46 长电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47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8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 重庆九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0 重庆龙骥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2 长电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电力 89 投资设立
53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54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5 两江综合能源余热利用(阳新)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6 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投资设立
57 九江三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0 投资设立
58 瑞昌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5 投资设立
59 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0 投资设立
60 合肥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61 重庆龙之洋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100 投资设立
62 广西平果渝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百色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100 投资设立
63 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64 本溪渝能热电有限公司 本溪 电力 51 24.5 投资设立
二、发行人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财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4,598.86 188,344.08 166,687.02 175,04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960.33 29,376.61 59,511.86 79,616.65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61.50 161.50 145.76 6,035.12
应收账款 146,422.86 108,781.63 97,049.83 72,190.17
应收款项融资 23,564.65 15,158.97 37,100.33 19,908.46
预付款项 12,467.02 10,423.41 15,384.01 7,229.83
其他应收款 12,472.46 11,486.11 9,680.66 13,698.56
存货 30,893.46 29,359.97 23,711.81 42,142.06
合同资产 61,566.03 54,126.19 52,508.31 45,482.87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26.75 607.27 535.21 -
其他流动资产 25,373.16 20,596.90 16,766.59 16,130.97
流动资产合计 507,107.10 468,422.65 479,081.38 477,474.8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债权投资 636.06 802.62 1,432.60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09,250.12 204,650.78 164,917.08 150,040.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143.31 11,143.31 12,251.67 21,477.9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3,208.78 53,208.78 54,058.49 39,660.97
投资性房地产 15,178.95 15,293.52 12,029.05 13,940.33
固定资产 1,029,828.99 1,037,288.14 951,461.72 848,772.86
在建工程 111,335.57 93,379.72 64,458.89 117,966.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573.73 1,618.67 526.38 424.04
无形资产 121,145.05 121,983.19 120,108.75 123,214.31
开发支出 24.72 248.10 130.46 -
商誉 306,247.78 306,247.78 306,247.78 306,247.78
长期待摊费用 2,374.78 2,571.80 3,595.23 2,711.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19.38 9,678.22 8,657.26 7,829.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55.60 27,180.65 7,084.96 15,428.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91,922.84 1,885,295.30 1,706,960.32 1,647,715.33
资产总计 2,399,029.94 2,353,717.95 2,186,041.70 2,125,19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1,859.49 333,720.03 160,255.43 213,331.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9,528.47 38,370.05 50,724.81 25,466.66
应付账款 104,702.81 113,077.56 88,961.02 70,894.07
预收款项 493.98 356.16 306.08 361.92
合同负债 32,168.28 17,644.24 17,471.73 14,114.57
应付职工薪酬 14,618.73 23,828.55 20,841.11 26,380.85
应交税费 5,478.45 7,347.11 12,453.43 18,658.99
其他应付款 51,335.10 52,255.82 54,722.10 55,517.64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6,049.00 162,913.47 118,243.66 73,984.76
其他流动负债 5,945.60 6,556.40 3,187.73 4,504.08
流动负债合计 772,179.92 756,069.39 527,167.11 503,215.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4,150.27 262,161.59 356,999.00 421,460.97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其中: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1,355.33 1,293.10 350.12 364.11
长期应付款 18,811.33 18,955.50 2,012.86 2,067.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060.34 11,318.13 10,485.67 10,277.36
预计负债 937.12 937.12 1,087.12 1,215.19
递延收益 29,559.30 31,360.12 28,983.33 28,40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023.13 29,346.59 28,802.32 36,650.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495.73 495.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4,896.82 455,372.14 529,216.14 500,936.49
负债合计 1,257,076.74 1,211,441.53 1,056,383.25 1,004,151.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1,214.29 191,214.29 191,214.29 191,214.29
资本公积 657,754.87 657,475.83 655,149.96 654,110.11
减:库存股 13,898.39 12,555.49 - -
其他综合收益 -13,495.24 -13,495.24 -11,831.84 -2,785.20
专项储备 4,250.37 3,481.75 2,344.91 1,704.14
盈余公积 32,860.98 32,860.98 28,607.28 24,266.98
未分配利润 258,579.96 257,392.45 238,761.86 223,876.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17,266.83 1,116,374.57 1,104,246.46 1,092,386.7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4,686.37 25,901.85 25,411.99 28,651.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1,953.20 1,142,276.42 1,129,658.45 1,121,038.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99,029.94 2,353,717.95 2,186,041.70 2,125,190.16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6,678.77 1,117,683.03 1,109,301.40 1,017,664.33
减:营业成本 230,880.45 1,002,893.66 992,796.04 849,495.74
税金及附加 481.14 5,144.74 5,723.76 6,358.23
销售费用 493.10 2,946.77 2,416.74 1,776.10
管理费用 10,135.40 48,732.34 44,474.76 52,466.77
研发费用 55.69 245.76 - -
财务费用 5,903.67 23,293.30 23,488.54 26,134.04
其中:利息费用 6,288.35 26,114.95 26,928.46 27,892.22
利息收入 408.43 3,657.25 4,317.43 -
加:其他收益 2,481.43 9,226.82 8,292.21 7,576.33
投资收益 -84.84 7,193.32 17,476.51 15,872.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38.09 6,243.53 10,876.91 17,301.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6.28 3,140.15 -17,630.38 25,856.5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2.55 -3,025.66 -7,061.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2.45 -532.05 -194.36 -121.0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52.64 8,221.73 4,092.68 5,267.33
二、营业利润 1,974.73 62,498.99 49,412.55 128,822.95
加:营业外收入 192.66 1,652.74 8,320.40 1,264.35
减:营业外支出 145.14 1,630.15 2,881.01 17,756.06
三、利润总额 2,022.24 62,521.57 54,851.95 112,331.25
减:所得税费用 2,050.11 12,899.36 7,851.25 25,006.15
四、净利润 -27.87 49,622.21 47,000.70 87,325.0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7.50 51,566.43 47,622.00 86,495.58
少数股东损益 -1,215.37 -1,944.21 -621.30 829.5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75.11 -8,777.13 1,747.95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87 47,947.11 38,223.57 89,073.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87.50 49,903.02 38,847.28 88,259.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5.37 -1,955.92 -623.71 814.02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272.46 1,022,901.85 1,029,100.39 977,169.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4.12 12,033.36 8,772.5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15.48 46,253.14 39,202.44 28,369.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2,852.06 1,081,188.35 1,077,075.38 1,005,539.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796.16 774,566.87 808,391.84 701,821.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183.12 79,574.14 78,773.30 73,11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65.47 46,731.75 60,885.62 56,647.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17.84 53,660.35 43,564.75 42,488.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962.60 954,533.11 991,615.50 874,07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10.54 126,655.24 85,459.88 131,468.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47.08 57,916.07 187,038.88 61,749.1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3.24 8,158.86 18,414.87 5,600.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7.78 1,873.71 2,931.66 5,246.0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8.72 - 11,166.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10 68,897.36 208,385.41 83,762.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119.79 184,923.16 69,672.28 104,298.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80.00 66,922.68 215,677.34 156,288.5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02.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99.79 251,845.83 285,349.63 260,689.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61.69 -182,948.47 -76,964.21 -176,927.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95.00 1,355.00 3,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2,546.00 488,576.78 434,770.00 582,217.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 21,190.00 1,000.00 19,398.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796.00 516,661.78 437,125.00 604,615.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7,276.93 353,359.58 400,843.00 487,089.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747.74 54,558.23 56,419.79 47,700.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6.01 21,838.89 16,700.67 8,252.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420.68 429,756.70 473,963.46 543,042.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75.32 86,905.08 -36,838.46 61,573.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96.90 30,611.85 -28,342.80 16,114.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472.55 133,860.70 162,203.50 146,089.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275.65 164,472.55 133,860.70 162,203.5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587.60 44,342.85 66,453.75 50,730.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28.87 3,002.12 55,081.48 7,006.98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26,551.59 26.55 202.55 1,196.37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34.66 177.37 50.81 97.07
其他应收款 321,704.49 367,938.54 283,003.28 197,106.06
存货 36.44 36.44 77.99 169.41
合同资产 - - 159.38 159.38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80.51 653.08 1,321.77 1,576.99
流动资产合计 390,424.16 416,176.95 406,351.01 258,043.1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934,982.99 931,475.80 863,473.23 854,049.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5,426.43 35,426.43 35,380.57 34,660.97
投资性房地产 148.66 152.22 1,265.43 1,328.05
固定资产 142,994.15 141,562.48 180,344.07 153,737.61
在建工程 23,113.91 23,072.35 39,963.11 50,444.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267.99 341.97
无形资产 1,056.22 1,098.13 1,321.91 1,052.1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6.07 30.90 8.89 2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1.08 3,031.08 3,100.01 3,723.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0,779.50 1,135,849.38 1,125,125.21 1,099,358.91
资产总计 1,531,203.66 1,552,026.34 1,531,476.22 1,357,40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736.04 70,049.78 50,044.00 30,218.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22,224.35 18,401.03 22,128.07 24,157.48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8.27 2.92 978.90 2,437.06
应付职工薪酬 2,007.18 2,821.94 3,129.38 5,213.76
应交税费 791.48 512.84 301.24 165.68
其他应付款 142,396.00 149,473.53 116,744.84 79,574.17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829.04 99,590.72 22,133.36 13,833.24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324,992.36 340,852.75 215,459.79 155,600.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741.00 67,251.00 171,491.00 173,589.00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其中: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200.54 318.94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96.34 194.56 291.93 262.55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9,075.83 20,679.58 22,274.21 21,479.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21.37 5,975.07 6,662.36 6,770.8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495.73 495.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8,934.55 194,100.20 301,415.76 202,916.91
负债合计 513,926.91 534,952.96 516,875.54 358,516.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1,214.29 191,214.29 191,214.29 191,214.29
资本公积 657,073.08 656,823.08 655,633.08 654,633.08
减:库存股 13,898.39 12,555.49 - -
其他综合收益 -119.40 -119.40 -102.81 -97.5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2,860.98 32,860.98 28,607.28 24,266.98
未分配利润 150,146.20 148,849.92 139,248.83 128,868.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7,276.76 1,017,073.38 1,014,600.67 998,885.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1,203.66 1,552,026.34 1,531,476.22 1,357,402.03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576.53 91,300.45 101,547.44 87,222.15
减:营业成本 21,181.94 82,403.36 95,812.50 82,601.53
税金及附加 12.79 513.05 497.43 362.50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439.79 8,151.13 6,756.16 10,715.34
财务费用 511.72 1,414.95 2,810.28 1,355.87
其中:利息费用 2,627.67 10,952.84 11,317.36 4,702.61
利息收入 2,132.76 9,610.31 8,637.12 3,374.94
加:其他收益 1,618.57 7,272.56 6,948.84 6,130.22
投资收益 -492.81 36,859.87 38,472.36 37,092.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492.81 457.15 293.91 1,026.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26.76 606.61 1,202.36 246.8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1.46 2,763.06 -2,528.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82 2,464.49 4,977.94
二、营业利润 1,582.81 42,913.35 47,522.18 38,106.34
加:营业外收入 0.04 307.28 138.85 174.31
减:营业外支出 - 301.01 1,695.99 647.85
三、利润总额 1,582.84 42,919.61 45,965.04 37,632.80
减:所得税费用 286.56 382.68 2,562.01 -23.51
四、净利润 1,296.28 42,536.93 43,403.03 37,656.3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60 -5.31 -14.47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96.28 42,520.34 43,397.72 37,641.85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35.60 102,612.57 115,140.59 98,523.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0.59 1,174.5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803.42 505,564.04 682,734.17 369,83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439.02 609,227.21 799,049.31 468,361.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88.29 84,888.25 101,671.31 73,720.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96.97 7,328.68 7,411.49 6,093.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92 3,134.44 4,456.69 2,46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943.24 479,650.81 728,940.80 400,31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59.42 575,002.19 842,480.29 482,59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79.60 34,225.02 -43,430.98 -14,230.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5,000.00 55,000.00 3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048.26 54,083.78 2,761.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2.07 1,672.82 4,121.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650.33 110,756.59 36,882.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498.87 21,099.40 25,536.03 30,311.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 71,885.00 112,639.50 86,728.4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98.87 92,984.40 138,175.53 117,039.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8.87 1,665.93 -27,418.93 -80,156.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500.00 84,160.00 233,770.00 183,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 1,190.00 1,000.00 2,45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750.00 85,350.00 234,770.00 185,95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4,750.00 90,868.00 110,642.00 58,64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78.00 39,826.96 37,419.30 24,270.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7.98 12,656.89 135.91 620.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085.98 143,351.85 148,197.21 83,534.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5.98 -58,001.85 86,572.79 102,421.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55.25 -22,110.90 15,722.87 8,033.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42.85 66,453.75 50,730.88 42,696.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587.60 44,342.85 66,453.75 50,730.88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07,107.10 21.14% 468,422.65 19.90% 479,081.38 21.92% 477,474.82 22.47%
非流动资产 1,891,922.84 78.86% 1,885,295.30 80.10% 1,706,960.32 78.08% 1,647,715.33 77.53%
资产总计 2,399,029.94 100.00% 2,353,717.95 100.00% 2,186,041.70 100.00% 2,125,190.16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47,715.33万元、1,706,960.32万元、1,885,295.30万元和1,891,922.8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53%、78.08%、80.10%和78.86%。发行人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符合电力供应行业的特征。
1、流动资产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4,598.86 32.46% 188,344.08 40.21% 166,687.02 34.79% 175,040.13 3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960.33 5.71% 29,376.61 6.27% 59,511.86 12.42% 79,616.65 16.67%
应收票据 161.50 0.03% 161.50 0.03% 145.76 0.03% 6,035.12 1.26%
应收账款 146,422.86 28.87% 108,781.63 23.22% 97,049.83 20.26% 72,190.17 15.12%
应收款项融资 23,564.65 4.65% 15,158.97 3.24% 37,100.33 7.74% 19,908.46 4.17%
预付款项 12,467.02 2.46% 10,423.41 2.23% 15,384.01 3.21% 7,229.83 1.51%
其他应收款 12,472.46 2.46% 11,486.11 2.45% 9,680.66 2.02% 13,698.56 2.87%
存货 30,893.46 6.09% 29,359.97 6.27% 23,711.81 4.95% 42,142.06 8.83%
合同资产 61,566.03 12.14% 54,126.19 11.55% 52,508.31 10.96% 45,482.87 9.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26.75 0.12% 607.27 0.13% 535.21 0.11% - -
其他流动资产 25,373.16 5.00% 20,596.90 4.40% 16,766.59 3.50% 16,130.97 3.38%
流动资产合计 507,107.10 100.00% 468,422.65 100.00% 479,081.38 100.00% 477,474.82 100.00%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75,040.13万元、166,687.02万元、188,344.08万元和 164,598.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66%、34.79%、40.21%和32.46%。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减少8,353.11万元,降幅 4.77%。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 2022年末增加 21,657.06万元,增幅12.99%。2024年 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 2023年末减少 23,745.22万元,降幅12.61%。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分类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1.68 1.73
银行存款 143,172.21 164,026.67
其他货币资金 21,424.98 24,250.69
未到期应收利息 - 65.00
合计 164,598.86 188,344.08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受限制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517.20 10,877.16
保函保证金 10,868.51 11,521.35
信用证保证金 1,000.00 1,000.00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187.36 187.36
其他保证金 0.24 0.24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749.91 219.91
被银行内部暂时监管的银行存款 - 0.51
未到期应收利息 - 65.00
合计 19,323.21 23,871.5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79,616.65万元、59,511.86万元、29,376.61万元和28,960.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7%、12.42%、6.27%和5.71%。2022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20,104.79万元,降幅25.25%。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30,135.25万元,降幅50.64%,主要是因为购入的理财产品减少。2024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 416.28万元,降幅1.42%。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72,190.17万元、97,049.83万元、108,781.63万元和 146,422.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12%、20.26%、23.22%和28.87%。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与收入上升趋势保持一致。同时由于乌江和涪陵片区主要是工业用电,电力价格为协议价,到年底才会集中收回款项,故2024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为正常的商业模式。
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476.94 1,041.13 转让变电站款项 是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13,261.92 736.99 电费款 否
北京丹青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 6,485.54 1,297.11 贸易货款 否
东方嘉粮(北京)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292.15 1,058.43 贸易货款 否
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 5,214.58 979.19 贸易货款 否
合计 50,731.12 5,112.84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1,892.40 210.65 电费款 否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9,924.76 1,041.13 转让变电站款项 是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14,534.93 736.99 电费款 否
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471.52 61.14 电费和蒸汽款 否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6,375.19 1.00 电费款 否
合计 70,198.79 2,050.91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9,910.70 7,772.55 19,930.70 7,772.55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45,842.21 11,557.49 108,180.97 11,557.49
合计 165,752.90 19,330.04 128,111.67 19,330.04
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 82,668.13
1-2年 29,467.32
2-3年 8,215.59
3-4年 1,647.12
4-5年 2,124.40
5年以上 3,989.11
小计 128,111.67
减:坏账准备 19,330.04
合计 108,781.63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 120,309.36
1-2年 29,467.32
2-3年 8,215.59
3-4年 1,647.12
4-5年 2,124.40
5年以上 3,989.11
小计 165,752.90
减:坏账准备 19,330.04
合计 146,422.86
(5)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9,908.46万元、37,100.33万元、15,158.97万元和 23,564.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7%、7.74%、3.24%和4.65%。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是用于贴现、背书等的银行承兑汇票变动。
(6)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7,229.83万元、15,384.01万元、10,423.41万元和 12,467.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1%、3.21%、2.23%和 2.46%。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21年末增加 8,154.18万元,增幅112.79%,主要是因为预付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增加。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22年末减少 4,960.60万元,降幅32.25%,主要是因为预付款项结算。2024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2,043.61万元,增幅19.61%。
(7)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3,698.56万元、9,680.66万元、11,486.11万元和 12,472.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7%、2.02%、2.45%和 2.46%。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21年末减少 4,017.90万元,降幅29.33%,主要是因为保证金及押金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22年末增加1,805.45万元,增幅18.65%。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986.35万元,增幅8.59%。
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重庆煜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837.35 191.87 往来款 是
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50.00 借款 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1,382.59 414.78 诉讼债权 否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505.00 505.00 往来款 否
巴州大石门水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7.02 99.40 保证金 否
合计 9,221.96 1,361.05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重庆煜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837.35 191.87 往来款 是
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50 借款 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1,382.59 414.78 诉讼债权 否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505.00 505 往来款 否
巴州大石门水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7.02 99.4 保证金 否
合计 9,221.96 1,361.05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575.54 1,607.73 2,575.54 1,607.73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5,039.81 3,535.16 14,053.46 3,535.16
合计 17,615.35 5,142.89 16,629.00 5,142.89
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 9,009.05
1-2年 2,480.17
2-3年 1,162.28
3-4年 847.05
4-5年 320.61
5年以上 2,809.84
小计 16,629.00
减:坏账准备 5,142.89
合计 11,486.11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 9,995.40
1-2年 2,480.17
2-3年 1,162.28
3-4年 847.05
4-5年 320.61
5年以上 2,809.84
小计 17,615.35
减:坏账准备 5,142.89
合计 12,472.46
(8)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42,142.06万元、23,711.81万元、29,359.97万元和 30,893.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3%、4.95%、6.27%和6.09%。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1年末减少18,430.25万元,降幅43.73%,主要是因为库存商品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较 2022年末增加 5,648.16万元,增幅23.82%。2024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1,533.49万元,变化较小。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存货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921.87 83.48 7,838.39 6,002.71 88.08 5,914.63
库存商品 22,082.26 204.74 21,877.52 23,606.81 340.31 23,266.50
委托加工物资 23.29 23.29 - 23.29 23.29 -
消耗性生物物资 178.84 - 178.84 178.84 - 178.84
发出商品 998.71 - 998.71 - - -
合计 31,204.97 311.51 30,893.46 29,811.66 451.69 29,359.97
(9)合同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 45,482.87万元、52,508.31万元、54,126.19万元和61,566.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3%、10.96%、11.55%和 12.14%。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 2021年末增加 7,025.44万元,增幅15.45%。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617.88万元,增幅3.08%。2024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7,439.84万元,增幅13.75%。合同资产主要是电力工程安装项目合同资产,由于工程项目办理结算程序较为复杂,合同资产近几年出现增长。
2024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62,290.63 1,123.17 61,167.46 54,603.72 1,053.78 53,549.94
质保金 438.17 39.59 398.57 685.24 108.98 576.25
合计 62,728.80 1,162.77 61,566.03 55,288.96 1,162.77 54,126.19
(10)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6,130.97万元、16,766.59万元、20,596.90万元和 25,373.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3.50%、4.40%和5.00%。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扣额和预缴税金。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635.62万元,增幅3.94%。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3,830.31万元,增幅22.84%。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4,776.26万元,增幅23.19%。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增值税留抵扣额 22,563.82 18,707.28
预缴税金 2,809.34 1,889.62
合计 25,373.16 20,596.90
2、非流动资产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权投资 636.06 0.03% 802.62 0.04% 1,432.60 0.08% - -
长期股权投资 209,250.12 11.06% 204,650.78 10.86% 164,917.08 9.66% 150,040.99 9.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143.31 0.59% 11,143.31 0.59% 12,251.67 0.72% 21,477.90 1.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3,208.78 2.81% 53,208.78 2.82% 54,058.49 3.17% 39,660.97 2.41%
投资性房地产 15,178.95 0.80% 15,293.52 0.81% 12,029.05 0.70% 13,940.33 0.85%
固定资产 1,029,828.99 54.43% 1,037,288.14 55.02% 951,461.72 55.74% 848,772.86 51.51%
在建工程 111,335.57 5.88% 93,379.72 4.95% 64,458.89 3.78% 117,966.10 7.16%
使用权资产 1,573.73 0.08% 1,618.67 0.09% 526.38 0.03% 424.04 0.03%
无形资产 121,145.05 6.40% 121,983.19 6.47% 120,108.75 7.04% 123,214.31 7.48%
开发支出 24.72 0.00% 248.10 0.01% 130.46 0.01% - -
商誉 306,247.78 16.19% 306,247.78 16.24% 306,247.78 17.94% 306,247.78 18.59%
长期待摊费用 2,374.78 0.13% 2,571.80 0.14% 3,595.23 0.21% 2,711.38 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19.38 0.49% 9,678.22 0.51% 8,657.26 0.51% 7,829.67 0.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55.60 1.10% 27,180.65 1.44% 7,084.96 0.42% 15,428.99 0.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91,922.84 100.00% 1,885,295.30 100.00% 1,706,960.32 100.00% 1,647,715.33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150,040.99万元、164,917.08万元、204,650.78万元和209,250.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1%、9.66%、10.86%和11.06%。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1年末增加14,876.09万元,增幅9.91%。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39,733.70万元,增幅24.09%,主要是因为增加对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2024年 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3年末增加4,599.34万元,增幅2.25%。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重庆国恒电力有限公司 600.19 613.97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电力有限公司 279.40 229.59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11,233.08 11,430.15
重庆陕渝龙桥热电有限公司 2,448.83 2,504.54
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6,655.67 2,656.64
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9,411.26 9,322.30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7,454.39 7,418.8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6,579.13 56,579.13
重庆黔江三峡聚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4.07 331.07
重庆聚祥燃气有限公司 7,130.06 7,199.77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100.85 109.81
重庆中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07.01 1,525.28
广东新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89.96 1,454.99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5,977.99 45,604.46
九江三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6.73 380.13
深圳市长电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8.79 107.20
内蒙古绿电钢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74.61 73.03
湖北三峡富烨绿电供应链有限公司 987.89 987.89
砺拓(山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0.18 490.18
重庆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51.41 2,151.41
甘肃三电瑞景公路物流有限公司 8.22 8.22
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063.74 4,173.86
四川川能智网实业有限公司 4,829.46 5,212.16
重庆三峡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33.74 933.74
新疆宣力三电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 800.07 800.07
重庆国为鑫能物流有限公司 2,423.71 2,429.03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3,956.06 13,949.68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22,050.00 22,050.00
重庆煜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835.44 3,835.44
长江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 88.18 88.18
三电物流(重庆)有限公司 980.00 -
合计 209,250.12 204,650.81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21,477.90万元、12,251.67万元、11,143.31万元和11,143.3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0.72%、0.59%和0.59%。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较小,主要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39,660.97万元、54,058.49万元、53,208.78万元和53,208.7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1%、3.17%、2.82%和2.81%,基本保持稳定。
(4)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13,940.33万元、12,029.05万元、15,293.52万元和15,178.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5%、0.70%、0.81%和0.80%,基本保持稳定。
(5)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848,772.86万元、951,461.72万元、1,037,288.14万元和1,029,828.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51%、55.74%、55.02%和54.43%。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专用设备的增加。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固定资产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510,325.77 511,712.41
专用设备 494,372.30 503,620.57
运输工具 2,383.21 2,495.19
通用设备 22,747.70 19,459.98
合计 1,029,828.98 1,037,288.14
(6)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 117,966.10万元、64,458.89万元、93,379.72万元和111,335.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6%、3.78%、4.95%和 5.88%。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2021年末减少 53,507.21万元,降幅45.36%,主要是因为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转入固定资产。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28,920.83万元,增幅44.87%,主要是因为广西平果储能项目、蜂巢(金坛)公司能源托管项目、本钢板材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增加。2024年 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 2023年末增加 17,955.85万元,增幅19.23%。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广西平果储能项目 17,813.76 14,144.21
发变电厂(站)集中控制改造工程 9,848.95 9,819.18
蜂巢(金坛)公司能源托管项目 7,226.59 7,139.14
油菜沟渣库扩建工程 7,940.21 5,461.40
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5,388.91 5,300.19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9年-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3,138.75 4,363.09
220千伏新田输变电工程 4,028.89 3,922.32
本钢板材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943.60 3,878.37
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MW/27.6MWh储能电站项目 4,039.32 3,621.53
水电公园建筑工程 2,441.74 2,271.24
白地线等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2,147.20 2,147.20
220kv龙潭开关站及配套线路新建工程 2,136.04 2,128.41
集控站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1,326.15 1,294.55
110kV万州桥输变电及10kV出线新建工程(二期) 1,181.98 1,181.98
油房变电站110KV间隔升级改造工程 1,480.74 1,062.95
10kV五汇线1#-22#杆等线路迁改工程 1,059.13 1,059.13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 1,313.85 1,049.32
万州区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工程 685.62 309.42
重庆涪陵白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13,124.32 241.37
其他零星项目 20,957.31 22,861.05
合计 111,223.07 93,256.06
(7)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 123,214.31万元、120,108.75万元、121,983.19万元和 121,145.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8%、7.04%、6.47%和6.40%,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无形资产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土地使用权 104,068.21 104,737.42
软件 1,410.18 897.38
矿业权 15,174.50 15,847.23
使用或收益权 492.17 501.17
合计 121,145.05 121,983.19
(8)商誉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 306,247.78万元、306,247.78万元、306,247.78万元和306,247.7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9%、17.94%、16.24%和16.19%,保持稳定。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商誉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2,288.25 302,288.25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3,959.53 3,959.53
合计 306,247.78 306,247.78
(9)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428.99万元、7,084.96万元、27,180.65万元和20,755.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4%、0.42%、1.44%和1.10%。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8,344.03万元,降幅54.08%,主要是因为预付工程款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22年末增加20,095.69万元,增幅283.64%,主要是因为预付工程款增加。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6,425.05万元,降幅23.64%。
(二)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772,179.92 61.43% 756,069.39 62.41% 527,167.11 49.90% 503,215.21 50.11%
非流动负债 484,896.82 38.57% 455,372.14 37.59% 529,216.14 50.10% 500,936.49 49.89%
负债总计 1,257,076.74 100.00% 1,211,441.53 100.00% 1,056,383.25 100.00% 1,004,151.70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1,004,151.70万元、1,056,383.25万元、1,211,441.53万元和 1,257,076.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11%、49.90%、62.41%和61.43%,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89%、50.10%、37.59%和38.57%。
1、流动负债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81,859.49 49.45% 333,720.03 44.14% 160,255.43 30.40% 213,331.66 42.39%
应付票据 19,528.47 2.53% 38,370.05 5.07% 50,724.81 9.62% 25,466.66 5.06%
应付账款 104,702.81 13.56% 113,077.56 14.96% 88,961.02 16.88% 70,894.07 14.09%
预收款项 493.98 0.06% 356.16 0.05% 306.08 0.06% 361.92 0.07%
合同负债 32,168.28 4.17% 17,644.24 2.33% 17,471.73 3.31% 14,114.57 2.80%
应付职工薪酬 14,618.73 1.89% 23,828.55 3.15% 20,841.11 3.95% 26,380.85 5.24%
应交税费 5,478.45 0.71% 7,347.11 0.97% 12,453.43 2.36% 18,658.99 3.71%
其他应付款 51,335.10 6.65% 52,255.82 6.91% 54,722.10 10.38% 55,517.64 11.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6,049.00 20.21% 162,913.47 21.55% 118,243.66 22.43% 73,984.76 14.70%
其他流动负债 5,945.60 0.77% 6,556.40 0.87% 3,187.73 0.60% 4,504.08 0.90%
流动负债合计 772,179.92 100.00% 756,069.39 100.00% 527,167.11 100.00% 503,215.21 100.00%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213,331.66万元、160,255.43万元、333,720.03万元和 381,859.4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39%、30.40%、44.14%和49.45%。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其变动主要系借款的增加和到期偿付。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短期借款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信用借款 378,399.00 331,899.00
保证借款 3,326.04 1,65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134.46 171.03
合计 381,859.49 333,720.03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 25,466.66万元、50,724.81万元、38,370.05万元和 19,528.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6%、9.62%、5.07%和2.53%。发行人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的变动。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 70,894.07万元、88,961.02万元、113,077.56万元和 104,702.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09%、16.88%、14.96%和13.56%。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8,066.95万元,增
幅25.48%,主要是因为应付工程款增加。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 24,116.54万元,增幅27.11%,主要是因为应付工程款、应付材料及设备款增加。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8,374.75万元,降幅7.41%。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应付账款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应付工程款 36,054.83 58,279.06
应付材料及设备款 35,430.02 37,979.78
外购电费 26,967.33 10,701.14
质保金 4,698.52 4,753.34
其他 1,552.11 1,364.24
合计 104,702.81 113,077.56
(4)合同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 14,114.57万元、17,471.73万元、17,644.24万元和 32,168.2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0%、3.31%、2.33%和4.17%,近三年末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4,524.04万元,增幅82.32%,主要是因为预收工程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26,380.85万元、20,841.11万元、23,828.55万元和 14,618.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4%、3.95%、3.15%和1.89%,近三年末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末减少9,209.82万元,降幅38.65%,主要是因为2023年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于2024年初支付。
(6)应交税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 18,658.99万元、12,453.43万元、
7,347.11万元和 5,478.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1%、2.36%、0.97%和0.71%。2022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减少6,205.56万元,降幅33.26%,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 2022年末减少5,106.32万元,降幅41.00%,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减少1,868.66万元,降幅25.43%。
(7)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55,517.64万元、54,722.10万元、52,255.82万元和51,335.1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03%、10.38%、6.91%和6.65%,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按种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资金拆借款 26,118.69 26,076.84
应缴基金 5,312.68 6,404.56
代收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费 3,971.55 4,065.74
押金及保证金 6,896.45 7,788.30
应付暂收款 78.11 901.64
往来款 3,837.45 483.10
其他 4,945.59 6,361.07
合计 51,160.53 52,081.26
注:上表不含应付股利。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73,984.76万元、118,243.66万元、162,913.47万元和 156,049.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70%、22.43%、21.55%和20.21%。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44,258.90万元,增幅59.82%,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增加。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44,669.81万元,增幅37.78%,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6,864.47万元,降幅4.21%。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1,924.00 156,583.6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6.35 145.0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05.09 2,034.36
未到期的应付利息 2,053.56 4,150.47
合计 156,049.00 162,913.47
2、非流动负债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94,150.27 60.66% 262,161.59 57.57% 356,999.00 67.46% 421,460.97 84.13%
应付债券 100,000.00 20.62% 100,000.00 21.96% 100,000.00 18.90% - -
租赁负债 1,355.33 0.28% 1,293.10 0.28% 350.12 0.07% 364.11 0.07%
长期应付款 18,811.33 3.88% 18,955.50 4.16% 2,012.86 0.38% 2,067.08 0.4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060.34 2.28% 11,318.13 2.49% 10,485.67 1.98% 10,277.36 2.05%
预计负债 937.12 0.19% 937.12 0.21% 1,087.12 0.21% 1,215.19 0.24%
递延收益 29,559.30 6.10% 31,360.12 6.89% 28,983.33 5.48% 28,405.56 5.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023.13 5.99% 29,346.59 6.44% 28,802.32 5.44% 36,650.49 7.32%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495.73 0.09% 495.73 0.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4,896.82 100.00% 455,372.14 100.00% 529,216.14 100.00% 500,936.49 100.00%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421,460.97万元、356,999.00万元、262,161.59万元和294,150.2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13%、67.46%、57.57%和60.66%。2022和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部分借款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或到期偿还。2024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31,988.68万元,增幅12.20%。
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信用借款 221,055.07 233,546.07
保证借款 178,378.00 106,517.00
质押借款 25,958.20 44,931.13
抵押借款 20,683.00 33,751.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1,924.00 156,583.61
合计 294,150.27 262,161.59
(2)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 0.00万元、100,000.00万元、100,000.00万元和 100,00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18.90%、21.96%和20.62%。发行人应付债券为22重庆水电MTN001。
(3)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2,067.08万元、2,012.86万元、18,955.50万元和18,811.3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1%、0.38%、4.16%和3.88%。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 2022年末增加 16,942.64万元,增幅841.72%,主要原因是售后回租增加。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1,214.29 16.74% 191,214.29 16.74% 191,214.29 16.93% 191,214.29 17.06%
资本公积 657,754.87 57.60% 657,475.83 57.56% 655,149.96 58.00% 654,110.11 58.35%
减:库存股 13,898.39 1.22% 12,555.49 1.10%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3,495.24 -1.18% -13,495.24 -1.18% -11,831.84 -1.05% -2,785.20 -0.25%
专项储备 4,250.37 0.37% 3,481.75 0.30% 2,344.91 0.21% 1,704.14 0.15%
盈余公积 32,860.98 2.88% 32,860.98 2.88% 28,607.28 2.53% 24,266.98 2.16%
未分配利润 258,579.96 22.64% 257,392.45 22.53% 238,761.86 21.14% 223,876.47 19.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17,266.83 97.84% 1,116,374.57 97.73% 1,104,246.46 97.75% 1,092,386.78 97.44%
少数股东权益 24,686.37 2.16% 25,901.85 2.27% 25,411.99 2.25% 28,651.67 2.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1,953.20 100.00% 1,142,276.42 100.00% 1,129,658.45 100.00% 1,121,038.4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121,038.45万元、1,129,658.45万元、1,142,276.42万元和1,141,953.20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均为191,214.29万元,保持不变。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分别为 654,110.11万元、655,149.96万元、657,475.83万元和657,754.8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8.35%、58.00%、57.56%和57.60%,基本保持稳定。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23,876.47万元、238,761.86万元、257,392.45万元和258,579.9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9.97%、21.14%、22.53%和22.6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
4、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28,651.67万元、25,411.99万元、25,901.85万元和24,686.3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56%、2.25%、2.27%和2.16%。报告期内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变化较小。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2,852.06 1,081,188.35 1,077,075.38 1,005,539.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962.60 954,533.11 991,615.50 874,07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10.54 126,655.24 85,459.88 131,468.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8.10 68,897.36 208,385.41 83,762.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99.79 251,845.83 285,349.63 260,689.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61.69 -182,948.47 -76,964.21 -176,92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796.00 516,661.78 437,125.00 604,615.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420.68 429,756.70 473,963.46 543,042.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75.32 86,905.08 -36,838.46 61,573.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96.90 30,611.85 -28,342.80 16,114.21
1、经营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005,539.53万元、1,077,075.38万元和 1,081,188.35万元,较为稳定。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说明发行人主业突出,主营业务的收入为公司经营性现金的主要来源。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874,071.33万元、991,615.50万元和954,533.11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468.20万元、85,459.88万元和126,655.24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但持续为正。
2024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82,852.0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4,962.60万元,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10.54万元。
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保证金、代收电费附加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28,369.89万元、39,202.44万元、46,253.14万元和6,215.48万元。
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保证金、支付电费基金相关、期间费用付现等。近三年及一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42,488.08万元、43,564.75万元、53,660.35万元和11,917.84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927.55万元、-76,964.21万元、-182,948.47万元和-53,461.69万元,体现为净流出,固定资产构建和股权投资支出大于投资收回金额。
3、筹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1,573.57万元、- 36,838.46万元、86,905.08万元和66,375.32万元。发行人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38.4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且当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少,部分贷款归还后未再续贷。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偿债能力主要指标
项目 2024年3月末/2024年1-3月 2023年末/2023年度 2022年末/2022年度 2021年末/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 0.66 0.62 0.91 0.95
速动比率(倍) 0.62 0.58 0.86 0.87
资产负债率(%) 52.40% 51.47% 48.32% 47.2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3.82 5.66 4.98 6.8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95、0.91、0.62和0.66,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86、0.58和0.62,流动性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25%、48.32%、51.47%和52.40%,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财务结构保持稳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80、4.98、5.66和3.82,总体较高,反映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六)盈利能力
1、盈利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246,678.77 1,117,683.03 1,109,301.40 1,017,664.33
营业成本 230,880.45 1,002,893.66 992,796.04 849,495.74
毛利率 6.40% 10.27% 10.50% 16.52%
营业净利率 -0.01% 4.44% 4.24% 8.58%
净资产收益率 0.00% 4.34% 4.16% 7.79%
营业利润 1,974.73 62,498.99 49,412.55 128,822.95
净利润 -27.87 49,622.21 47,000.70 87,32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7.50 51,566.43 47,622.00 86,495.5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664.33万元、1,109,301.40万元、1,117,683.03万元和246,678.77万元,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128,822.95万元、49,412.55万元、62,498.99万元和 1,974.7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7,325.09万元、47,000.70万元、49,622.21万元和-27.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6,495.58万元、47,622.00万元、51,566.43万元和1,187.50万元。2022年,由于持有的涪陵电力股票公允价值同比下降、电解锰产销量和毛利率同比下降、所属水电站流域来水偏枯等影响,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所下降,2023年恢复增长趋势。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为负值,是由于一季度公司电力业务受电站所在流域处于枯水期,售电成本有所增加所致,二三季度丰水期收入利润将会好转;同时今年一季度公司锰业生产加工板块生产计划有调整,二季度已经恢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毛利率分别为16.52%、10.50%、10.27%和6.40%;营业净利率分别为8.58%、4.24%、4.44%和-0.01%;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79%、4.16%、4.34%和 0.00%。2022年,由于营业成本涨幅大于营业收入涨幅,发行人毛利率有所下降,持有的涪陵电力股票公允价值同比下降,营业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下降较多。
2、期间费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493.10 0.20% 2,946.77 0.26% 2,416.74 0.22% 1,776.10 0.17%
管理费用 10,135.40 4.11% 48,732.34 4.36% 44,474.76 4.01% 52,466.77 5.16%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费用 55.69 0.02% 245.76 0.02% - - - -
财务费用 5,903.67 2.39% 23,293.30 2.08% 23,488.54 2.12% 26,134.04 2.57%
期间费用合计 16,587.86 75,218.17 70,380.04 80,376.91
期间费用率 6.72% 6.73% 6.34% 7.90%
注:占比为各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销售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776.10万元、2,416.74万元、2,946.77万元和 493.1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7%、0.22%、0.26%和0.20%。2022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1年增加640.64万元,增幅36.07%,主要原因为职工薪酬增加。2023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2年增加530.03万元,增幅21.93%,主要原因为仓储保管费增加。总体而言,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2)管理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52,466.77万元、44,474.76万元、48,732.34万元和 10,135.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6%、4.01%、4.36%和4.11%。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折旧与摊销、中介机构费用,近三年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
(3)财务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26,134.04万元、23,488.54万元、23,293.30万元和5,903.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7%、2.12%、2.08%和2.39%。发行人财务费用则主要为贷款利息支出,总体而言,发行人近年来财务费用变化较小。
(4)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其他收益 2,481.43 9,226.82 8,292.21 7,576.33
营业外收入 192.66 1,652.74 8,320.40 1,264.35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7,576.33万元、8,292.21万元、9,226.82万元和2,481.43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264.35万元、8,320.40万元、1,652.74万元和192.66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高,主要为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即重锰退出奖补资金。
(七)营运效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营运效率指标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7.66 37.79 30.15 24.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3 10.86 13.11 15.2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0 0.49 0.51 0.5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76、30.15、37.79和7.66,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电力业务在主营业务中占比最大,该业务板块存货较少,存货主要为锰矿贸易的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24、13.11、10.86和1.93,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电力业务的应收账款周期较短。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0、0.51、0.49和0.10,保持在相对较低水平,符合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
总体来看,发行人营运能力较好。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有息债务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81,859.50 40.97 333,720.03 38.86 160,255.43 21.79 213,331.66 3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156,049.01 16.74 162,913.47 18.97 118,243.66 16.08 73,984.77 10.44
长期借款 294,150.27 31.56 262,161.59 30.53 356,999.00 48.54 421,460.97 59.46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73 100,000.00 11.64 100,000.00 13.60 - -
合计 932,058.77 100.00 858,795.09 100.00 735,498.09 100.00 708,777.40 100.00
(二)借款类别
发行人2024年3月末短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信用借款 378,399.00
保证借款 3,326.04
未到期应付利息 134.46
合计 381,859.49
发行人2024年3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1,924.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6.3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05.09
未到期的应付利息 2,053.56
合计 156,049.00
发行人2024年3月末长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信用借款 221,055.07
保证借款 178,378.00
质押借款 25,958.20
抵押借款 20,683.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1,924.00
合计 294,150.27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应付债券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信用债券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发行人2024年3月末主要银行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银行 借款余额 借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三峡水利 大连银行 29,700.00 2022/6/28 2025/4/30 3.25%
长电联合 重庆农商行 50,000.00 2023/4/14 2024/4/12 2.2%
长电联合 重庆农商行 49,999.00 2024/3/18 2025/3/13 2.26%
博联热电 重庆农商行 33,320.00 2021/10/21 2038/6/26 2.8%
乌江电力 农业银行 25,600.00 2022/6/28 2025/6/20 2.40%
乌江电力 兴业银行 29,700.00 2021/6/30 2024/6/30 3.70%
注:按年报披露口径,披露借款合同金额3亿元以上重大银行融资项目。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2024年3月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万州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2 重庆万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100 投资设立
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4 重庆三峡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5 重庆万州区电力设计事务所 重庆 服务业 20 80 投资设立
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7 重庆锂想汇腾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0 投资设立
8 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9 重庆市万州区恒丰水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利川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杨东河水电供水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12 重庆万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3 盈江县民瑞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盈江 工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100 投资设立
15 重庆市万州区恒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16 重庆市万州区供热有限公司 重庆 工业 55 投资设立
17 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88.8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99.8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工业 88.9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 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电力 89.05 10.9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 重庆渝新通达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综合管理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重庆舟白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重庆梯子洞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重庆渔滩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 重庆宋农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8 重庆深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9 重庆石堤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 重庆乌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 重庆乌江正阳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 重庆三角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3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 西藏中渝商贸有限公司 西藏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 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6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贵州 矿业 9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 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 矿业 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9 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电力 52.5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0 重庆白涛化工园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1 重庆聚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2 重庆白涛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43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 重庆长电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100 投资设立
45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业
46 长电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47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8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9 重庆九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 建筑安装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0 重庆龙骥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 商贸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2 长电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电力 89 投资设立
53 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 100 投资设立
54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5 两江综合能源余热利用(阳新)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6 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投资设立
57 九江三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0 投资设立
58 瑞昌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5 投资设立
59 修水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0 投资设立
60 合肥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合 科技推广和 1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肥 应用服务业
61 重庆龙之洋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100 投资设立
62 广西平果渝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百色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100 投资设立
63 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100 投资设立
64 本溪渝能热电有限公司 本溪 电力 51 24.5 投资设立
3、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024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明细
序号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方法
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 电力行业 9.98 权益法
2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 电力销售 41.01 权益法
3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 电力销售 31.50 权益法
4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 电力销售 49.00 权益法
5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 电力销售 50.00 权益法
(二)发行人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2023年从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年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17.43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746.86
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2,504.34
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63
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款 46.86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34.71
广东新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7,103.76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场地管理费 1.95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电力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49,881.66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235.14
合计 61,075.33
2023年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电力 8,429.17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24.43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 电站检修 1,359.82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 电站检修 1,583.55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 电站检修 806.82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南白鹤滩电厂 电站检修 955.3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 4,635.10
重庆涪纱纺织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897.78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5,335.44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88.52
重庆国恒电力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6,666.22
重庆国恒电力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车辆销售 59.63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235.58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 635.53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34.38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90.15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347.76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73.24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87.92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运维项目 946.09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6.96
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114.03
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25.22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578.59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11.32
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5,435.95
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6.62
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804.23
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11.84
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6.35
重庆祥龙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3.81
广东新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储能服务费 917.95
砺拓(山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 575.42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电力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10,187.98
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7.80
重庆市能祥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4.98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295.71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290.17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10.46
重庆两江新区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45.43
合计 92,556.71
2、关联租赁情况
2023年发行人无作为出租方的关联交易。
2023年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98.23
重庆天泰热力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 83.31
重庆涪纱纺织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97
合计 184.51
3、关联担保情况
2023年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233.00 2011-10-24 2034-10-13 否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900.00 2014-6-6 2029-12-20 否
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161.00 2013-3-25 2027-12-17 否
盈江县民瑞水电有限公司 2,623.00 2014-1-9 2026-12-25 否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50,960.00 2021-10-21 2038-6-26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50.00 2022-8-23 2038-7-27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610.00 2022-12-8 2038-7-27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80.00 2023-7-28 2038-7-27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100.00 2023-9-19 2033-6-25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23-7-5 2033-6-25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500.00 2023-10-25 2033-6-25 否
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3-8-24 2033-6-25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650.00 2023-2-1 2024-1-31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03.51 2023-3-14 2024-3-12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59.24 2023-7-6 2024-1-6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7.79 2023-7-7 2024-1-7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9.97 2023-7-11 2024-1-11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0.91 2023-7-14 2024-1-14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5.97 2023-7-18 2024-1-18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67.64 2023-7-25 2024-1-25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0.81 2023-8-2 2024-2-2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77.83 2023-8-10 2024-2-10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72.83 2023-8-15 2024-2-15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71.37 2023-8-23 2024-2-24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70.46 2023-8-29 2024-2-29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8.46 2023-9-5 2024-3-5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7.32 2023-9-7 2024-3-7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55.26 2023-9-14 2024-3-14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85.42 2023-9-21 2024-3-21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69 2023-10-10 2024-4-10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7.08 2023-10-16 2024-4-16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42.94 2023-10-19 2024-4-19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94.74 2023-10-26 2024-4-26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88.60 2023-11-2 2024-5-2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8.75 2023-11-7 2024-5-7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6.77 2023-11-22 2024-5-22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5.48 2023-12-8 2024-6-8 否
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7.29 2023-12-28 2024-6-28 否
合计 92,864.10
2023年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 2018-1-9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 2018-5-11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2019-1-17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 2019-7-26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250.00 2021-4-17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 2018-1-5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 2018-2-7 2033-1-21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 2018-5-11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2019-1-11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 2019-7-24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150.00 2020-4-20 2033-1-21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250.00 2021-2-8 2030-3-25 否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7,950.00 2019-10-31 2030-11-25 否
合计 28,000.00
2023年发行人子公司互保的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石堤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700.00 2012-1-13 2024-1-12 否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渔滩发电有限公司 253.00 2019-8-7 2025-8-4 否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700.00 2017-8-4 2024-12-31 否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19,000.00 2023-6-29 2028-6-29 否
合计 20,653.00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3年发行人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的关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变电站 15,409.10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认购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14,015.00
合计 29,424.10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2023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476.94 1,041.13 19,435.81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1,857.19 150.45 1,706.74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29.57 66.48 1,263.09
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92.48 40.99 651.48
重庆国恒电力有限公司 473.22 23.66 449.56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71.54 23.58 447.96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418.01 20.90 397.10
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25.57 20.59 304.99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19.05 15.95 303.10
长峡数字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25.00 157.50 67.50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209.31 10.47 198.8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03 5.00 95.02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南白鹤滩电厂 76.41 3.82 72.59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8.08 3.40 64.68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 31.95 1.60 30.35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 22.84 1.14 21.69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 21.90 1.10 20.81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 20.00 4.00 16.00
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1.40 0.57 10.83
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5 0.25 4.79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82 0.24 4.58
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57 0.18 3.39
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 0.16 1.43
重庆祥龙天然气有限公司 0.01 0.00 0.01
应收款项融资 重庆国恒电力有限公司 2,855.49 - 2,855.49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480.60 - 480.60
合同资产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4.10 32.92 161.18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67.51 6.75 60.76
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 46.27 4.63 41.65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 34.45 3.44 31.00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 29.00 3.05 25.95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3.39 0.67 12.72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 3.72 0.37 3.34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1.20 0.24 0.96
其他应收款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1.25 25.13 226.13
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8.47 98.47 -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50 27.50 -
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14.25 1.03 13.23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20 0.89 12.31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90 0.78 3.12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7 0.10 1.97
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40 0.13 0.27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39 0.04 0.35
2023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广东新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72.14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8.23
内蒙古绿电钢联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8.00
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9
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8.57
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8.39
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 5.54
荆州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83
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70
其他应付款 广东新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6.13
砺拓(山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7.00
长峡数字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8.0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75
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90
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1.14
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0.09
预付账款 重庆天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03
合同负债 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5.87
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0.03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3月末,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于2024年3月为其持股31.5%的参股公司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7,812.00万元。
2024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龙电力为其持股49%的参股公司陕渝临港公司在2023年度担保计划内按持股比例提供15,190.00万元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陕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5,190.00 2024/2/1 2026/12/21 否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7,812.00 2024/3/30 2026/3/14 否
(二)重大未决诉讼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开出保函、信用证金额合计19,168.65万元。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72,331.98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6.3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2%。其中受限的固定资产 50,800.17万元,受限的货币资金19,323.21万元,受限的应收账款2,038.60万元,受限的应收票据1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 50,800.17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 借款抵押
货币资金 19,323.2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 2,038.60 借款抵押
应收票据 170.00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
合计 72,331.98
2024年3月末受限制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517.20
保函保证金 10,868.51
信用证保证金 1,000.00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187.36
其他保证金 0.24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749.91
合计 19,323.21
发行人2024年3月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限明细
单位:万元
贷款主体 项目 抵押物净值 受限期限 贷款余额 抵押人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东河水电站土地使用权 - 2015年-2030年 2,651.00 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3,877.38 2017年-2024年 525.00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603.69 2021年-2024年 29,700.00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33,772.01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2,547.09 2023年-2028年 19,000.00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合计 50,800.17 51,876.00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未持有任何衍生产品。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发行人2024年3月末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资金 来源 资金投向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报酬确定方式 年化收益率 预期收益(如有) 实际收益或损失 未到期金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产品 3,000 2023年12月27日 无固定期限 自有资金 信澳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否 浮动收益 浮动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3,000 0 是 否 不适用
十、海外投资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未进行海外投资活动。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20亿元中期票据、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8亿元短期融资券。除上述三笔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外,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
评级时间 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结果 评级展望
2021年10月8日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2年7月27日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3年7月18日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本次债券注册阶段未设评级。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均保持良好、稳定的授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在各金融机构的信誉良好,获得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重庆农商行等各银行授信总额度共计189.08亿元,已使用额度为95.12亿元,未使用额度93.96亿元。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借款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未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具体发行及兑付明细如下:
发行人历史债券发行明细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债券类型 发行金额 当期余额 债券期限 起息日期 兑付日期
1 三峡水利 11渝水利MTN1 中期票据 1.90 0 5 2011/3/1 2016/3/1
2 乌江电力 15乌江电力MTN001 中期票据 4.00 0 3 2015/10/22 2018/10/22
2 乌江电力 16乌江电力MTN001 中期票据 3.00 0 5 2016/1/13 2021/1/13
3 三峡水利 22重庆水电MTN001 中期票据 10.00 10 3+2 2022/1/19 2027/1/19
合计 18.90 10
第八章 信用增进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发行人由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制定债券融资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则,组织债券存续期间潜在内幕信息的评估、报批、披露;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债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收集整合、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存续期间面向债券融资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信息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债券融资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姓名:车亚平
职位:董事会秘书
电话:023-63801161
电子邮件:sxsl600116@163.com
传真:023-6380116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99 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和兑付期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发行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发行日前 1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如下文件:
1、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 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 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 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
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
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
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
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苏国进
联系方式:023-6377160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23号建行大厦24楼
邮箱:suguojin.cq@ccb.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2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
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
2 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
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
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suguojin.cq@ccb.com或寄送至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23号建行大厦24楼苏国进收(联系电话023-63771605)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
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集公告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
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
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
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
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
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
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
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
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
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
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
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
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
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
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
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
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
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
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
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 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 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因发行人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三)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或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名称: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5号
法定代表人: 谢俊
注册资本: 191,214.29万元
联系人: 卢俊宏、田爱华
电话: 023-63411735
传真: 023-63801165
邮政编码: 40112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联系人: 张顺心
电话: 023-63150926
传真: 023-63771965
邮政编码: 4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方合英
联系人: 袁善超、杜秋阳
电话: 010-66635929、010-66635925
传真: 010-65559100
邮政编码: 100020
四、托管人
名称: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马贱阳
联系人: 发行岗
电话: 021-63326662
传真: 021-63326661
邮政编码: 200010
五、审计机构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春
联系人: 李洪仪
电话: 010-58350011/18910113979
传真: 010-58350006
邮政编码: 100039
六、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A栋24层
法定代表人: 陈昊
联系人: 唐俊锋
电话: 023-63012200
传真: 023-63012211
邮政编码: 40002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支持机构
名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负责人: 郭仌
联系人: 发行部
电话: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100032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有权机构决议;
(三)《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
(五)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六)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七)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八)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
法定代表人:谢俊
联系人:卢俊宏、田爱华
电话:023-63411735
传真:023-63801165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张顺心
电话:023-63150926
199
传真:023-63771495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现金负债总额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有形净值债务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净值)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销售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