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N(5)年期,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受托管理人: 无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目录

目录....................................................................................................................................................4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发行条款提示..................................................................................................................12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2

第一章释义....................................................................................................................................15

一、基础名词..........................................................................................................................15

二、行业术语..........................................................................................................................16

三、公司简称..........................................................................................................................18

四、其它事项..........................................................................................................................19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20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20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20

第三章发行条款............................................................................................................................31

一、主要发行条款..................................................................................................................31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安排..............................................................................................36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9

一、募集资金用途..................................................................................................................39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40

三、发行人承诺......................................................................................................................41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4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4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53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5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7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73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83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91

九、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128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129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130

十二、发行人的其他事项....................................................................................................137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38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138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145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155

四、发行人现金流指标分析................................................................................................184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186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190

七、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192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92

九、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197

十、发行人重大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208

十一、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212

十二、发行人衍生产品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216

十三、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217

十四、发行人直接融资计划................................................................................................219

十五、其他财务重要事项....................................................................................................219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222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222

二、发行人违约情况............................................................................................................223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债券的历史情况............................................................................223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基本情况......................................................................................225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225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26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26

四、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财务情况..................................................................................226

五、债务违约纪录................................................................................................................235

六、发行人半年度资信变动情况........................................................................................235

七、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其他重要事项..........................................................................236

第九章信用增进............................................................................................................................237

第十章税项....................................................................................................................................238

一、增值税............................................................................................................................238

二、所得税............................................................................................................................238

三、印花税............................................................................................................................238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240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240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信息披露................................................................................241

三、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前信息披露............................................................................242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244

一、置换................................................................................................................................244

二、同意征集机制................................................................................................................244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4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4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48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5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53

六、其他................................................................................................................................254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56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257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58

一、违约事件........................................................................................................................258

二、违约责任........................................................................................................................259

三、偿付风险........................................................................................................................259

四、发行人义务....................................................................................................................259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59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59

七、处置措施........................................................................................................................260

八、不可抗力........................................................................................................................260

九、争议解决机制................................................................................................................261

十、弃权................................................................................................................................261

第十七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262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265

一、备查文件........................................................................................................................265

二、文件查询地址................................................................................................................265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67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的业主大多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进度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国内房地产等行业政策调控影响,下游客户账款支付有所放缓,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也逐年增加。近三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40,829.44万元、2,915,885.90万元及2,615,229.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65%、26.20%及21.50%,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17.90%,主要原因系当期将逾期和未逾期恒大集团商业承兑票据均转列至应收账款。公司涉及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收账款均具有正常的业务背景,公司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的情况。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加强了对已结算工程的账款清收管理,同时坏账计提增长以及发行总额为10亿元的应收账款ABS所致。2023年末应收账款有所下降,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如因下游客户经营不善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按期足额回收,将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力。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52%、90.79%及91.64%,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因此发行人负债构成中,包括了较多的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应付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原材料款、工程进度结算款等应付账款。倘若销售市场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虽发行人可根据合同要求采取停工等保全措施,但发行人继续推进合同工程施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资产负债率较高虽然是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特点,目前发行人正严格把控资产负债情况,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发行人将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具体措施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之“(一)资产负债率”。

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风险

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全国国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统计资料、各行业协会有关运行材料等,结合对2022年度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情况的客观分析,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编制了《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2)》。《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2)》中建筑业全行业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86.7%,发行人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90.79%,处于行业较差值。《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3)》中建筑业全行业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89.5%,发行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91.64%,处于行业较差值。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近一年无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及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2、发行人近一年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主要为以下内容:

(1)发行人董监高发生变动

2023年10月19日,发行人发布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发生变化的公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董事长沈德法的辞职报告。沈德法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沈德法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经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叶锦锋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陶关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董事长的补选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董事长的补选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2023年12月26日,谢鹏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超过6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谢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4年6月21日,发行人发布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叶秀昭先生、赵珏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2)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023年5月9日,发行人发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2022年末公司借款余额为1,955,805.9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2,205,626.86万元,发行人较上年末发生新增借款345,111.89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33.93%。

(3)发行人新增阿尔及利亚重大诉讼

2024年3月24日,发行人披露了4份涉及企业的诉讼,主要系阿尔及利亚“杜维拉四万人体育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相关诉讼。

前2份诉讼的原告均为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阿尔及利亚首都)公共设施局局长。案件1中,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案件2中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公司赔偿因解约产生的重新招标及其他行政损失。在前2份诉讼中,原告均请求依法判决发行人向原告支付100亿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5.28亿元,合计10.56亿元)赔偿,支付全部诉讼费用并委托专家鉴定。

在另2份诉讼中原告均为发行人,被告均为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其中,就案件3,发行人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告(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存在未及时提供图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及不确认合同外工作等严重违约行为,被告主张解约为滥用职权,原告(发行人)要求支付已完工作及解约损失。发行人还要求释放保函、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29亿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2.09亿元)、委托专家鉴定等。在案件4中,发行人认为被告解约属于滥用职权行为,发行人要求暂停保函赔付,在发行人主诉案件判决后再决定。发行人还诉请判决保函止付,直到主诉案件结案,且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四涉案金额为17.93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9464万元)。

发行人针对上述诉讼发行人将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对,并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4)发行人2021-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涉及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范荣、胡志刚、颜利胜。因“金通灵”未勤勉尽责案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5月10日起-2024年11月9日止),2024年11月10日恢复正常证券服务业务。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注册审计工作。本次申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项目。综上,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5)近一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出现下滑

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48,513.28万元、157,444.93万元和80,954.03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62,400.60万元、163360.49万元和86,422.51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126,800.64万元、121,077.00万元和60,282.04万元。随着业务规模扩大,2021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加3.05%和8.13%,2022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长6.01%和0.59%。2023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下滑48.58%和47.10%。主要原因是信用减值损失的增加,信用减值损失-90,018.69万元,主要归因于对恒大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2023年度净利润60,282.0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0,887.58万元下降50.13%,主要系工业制造业务利润率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房地产业务量减少影响,公司工业制造业务规模也相应减少,市场上配套的工业制造产品产能富余,导致混凝土、塔机、施工升降机等板块业务竞争激烈,采取价格竞争,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成本下降幅度不如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净利润大幅压缩。

(6)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497.89万元、316,102.78万元及207,756.52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16,354.34万元,增幅为22.67%,主要系建筑主业收入提升,项目收到工程回款增加所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27,604.8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此外成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以上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多。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56.52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幅34.2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支付材料等现金流出增加。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尚未与客户及业主方进行结算量增加、结算及付款审批周期较长,而公司为确保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支付工程分包方及劳务公司相关工程款及劳务人员工资,2023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回归正常水平。

(7)近一期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48,980.62万元、25,433.94万元,分别同比下降45.21%、61.08%,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建筑施工板块利润下降。

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54,518.61万元,在2023年半年度负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净流出金额,降幅464.63%,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收到的工程款减少。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将继续加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高回款效率,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以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8)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年9月5日,发行人发布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为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根据公司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最新的信用类债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市场自律组织对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的规定,发行人对浙建设办发【2021】72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浙建设办发【2021】68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合并修订,统一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主要更正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名称,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职责,细化了信息披露标准,是公司进一步加强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的举措,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设置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利率递延支付权等,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之“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三)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四)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五)主动债务管理机制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础名词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浙江建投 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

二、行业术语

项目管理 指 承包商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成本、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等全面的管理活动。也可以指业主委托专业的管理公司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或若干环节的监督管理。

业主 指 工程承包项目的产权所有者,区别于房地产行业中的业主。

施工总承包 指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分包 指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EPC 指 Eng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建设,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实质上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又称交钥匙工程。

BT 指 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建安工程 指 全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指采暖、空调、电气、照明、电梯、(水、燃气、通气)管道设备与机械的安装工程。

招投标 指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 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标段 指 指该公路修建时,按施工招投标划分的段,每段由相应的中标施工承包队伍修建。

施工总产值 指 即建筑企业自行完成的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建筑物大修理价值及非标准设备制作的产值的总和。

ENR 指 EngineeringNews-Record,中文名称译作《工程新闻记录》,是全球工程建设领域最权威的学术杂志,隶属于美国麦格劳-希尔公司。

鲁班奖 指 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三、公司简称

多喜爱 指 公司曾用名“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 指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浙建集团 指 原“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注销;曾用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行人)。

工银投资 指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建阳 指 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迪臣发展 指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鸿运建筑 指 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财务开发公司 指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浙江建工/建工集团 指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一建 指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二建 指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建 指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集团/工业安装 指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交建 指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材 指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建机集团 指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武林建筑 指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浙建商贸 指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浙建环保 指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建实业 指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建香港控股 指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四、其它事项

由于计算时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因此表格中各单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在小数点后两位可能有误差。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企业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的业主大多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进度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国内房地产等行业政策调控影响,下游客户账款支付有所放缓,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也逐年增加。近三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40,829.44万元、2,915,885.90万元及2,615,229.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65%、26.20%及21.50%,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17.90%,主要原因系当期将逾期和未逾期恒大集团商业承兑票据均转列至应收账款。公司涉及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收账款均具有正常的业务背景,公司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的情况。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加强了对已结算工程的账款清收管理,同时坏账计提增长以及发行总额为10亿元的应收账款ABS所致。2023年末应收账款有所下降,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如因下游客户经营不善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按期足额回收,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力。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52%、90.79%及91.64%,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因此发行人负债构成中,包括了较多的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应付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原材料款、工程进度结算款等应付账款。倘若销售市场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虽发行人可根据合同要求采取停工等保全措施,但发行人继续推进合同工程施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资产负债率较高虽然是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特点,目前发行人正严格把控资产负债情况,但随着发行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如果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行人将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发行人将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具体措施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之“(一)资产负债率”。

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风险

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全国国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统计资料、各行业协会有关运行材料等,结合对2022年度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情况的客观分析,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编制了《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2)》。《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2)》中建筑业全行业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86.7%,发行人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90.79%,处于行业较差值。《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3)》中建筑业全行业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89.5%,发行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91.64%,处于行业较差值。

4、现金流波动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现金流出较大。2021-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497.89万元、316,102.78万元及207,756.52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1,755.49万元、-148,719.87万元及-75,003.37万元,2021-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72.91万元、-154,784.79万元及8,736.56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2021-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所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56.52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幅34.2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支付材料等现金流出增加。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可能会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波动的风险。

5、有息债务风险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为发行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用于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与项目周期匹配,符合项目现金流特点,但随着中长期借款陆续进入还款期,发行人偿还长期借款的压力逐渐增大,如果项目资金平衡出现问题,可能引起长期借款无法按期偿付的风险。

6、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1-2023年度,公司建筑施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94%和4.82%和4.70%,工业制造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87%、16.95%和0.88%,工程服务业板块毛利率分别为7.18%、2.97%和3.82%,其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3.95%、20.61%和15.91%,主营业务各板块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系建筑行业周期性、业务结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所致。虽然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或公司业务布局调整,可能对发行人部分业务板块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7、合同资产规模较大及去化风险

2021-2023年末,公司的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2,472,356.69万元、3,626,035.12

万元及4,487,076.88万元,报告期内保持增长态势,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从存货科目转入合同资产科目核算及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扩张导致。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类企业,于工程开展过程中,因工程量定期结算、分项工程一并结算、工程变更导致延迟结算等因素导致合同的收入与计量的时间差异等原因,从而形成较大规模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若后续相关项目结算或回款受阻,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8、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风险

2021-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497.89万元、316,102.78万元及207,756.52万元,呈波动趋势。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入受到限制,未能超额覆盖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经营性现金流出,将对公司的现金储备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9、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2021-2023年度,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52%、90.79%及91.64%,短期借款分别为808,870.19万元、599,710.01万元及760,325.1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63,616.15万元、193,191.53万元及250,397.76万元。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如果发行人不断增加短期债务,可能加重短期偿债压力。

10、特定客户应收债权大额损失风险

2021-2023年,受恒大集团违约事件影响,公司对涉及恒大集团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虽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通过应收账款重组、应收账款催收、诉讼保全、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等多种方式来化解风险,但若恒大集团项目债务重组进度或者收益不及预期,或恒大集团以及其他业主单位债务危机新发或深化,发行人后续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大额减值导致发行人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11、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工程承包业务通常具有合同金额较高、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PPP项目也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因此,公司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大量借款外,还较为依赖客户提供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来推进工程进展。与此同时,为确保公司诚信履约并保证各类预付款能得到恰当的使用,业主通常对其所提供资金的调用进行限制,并通常要求公司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由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在相当程度上可能受到公司资金周转状况的制约和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发展环境与周期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的建筑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且重大。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发行人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则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发行人的建筑业务的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受市场环境影响可能出现收入下降。

2、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目前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都属于中小型建筑企业,同时还有国内市场占优型、区域市场占优型两类型企业,前者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后者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在国内建筑市场,除了以上三种类型企业之间的竞争,还会面临进入国内的外资企业的竞争。建筑行业由于准入门槛较低,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激烈的行业竞争将可能导致盈利能力的下降。

3、建筑材料和劳务供应的风险

建筑材料以及劳务是构成发行人建筑业务成本的主要内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一直受到供求因素周期性变化的影响,作为用量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其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极其明显,建筑材料的价格从投标、中标到实施采购,可能需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而建筑市场的材料价格受政治、经济等很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都增大了对材料价格预测的难度。发行人完成项目需要高质量的原材料,尽管发行人有较为完善的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仍无法保证未来能够始终及时地从供货商取得质量合格且充足的原材料,如果使用了劣质原材料可能直接影响发行人的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加潜在纠纷及法律责任。在价格上升、供应短缺时,发行人可能需要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所需的原材料,无法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完全转移。此外,受国家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劳动力供给可能出现短缺,导致劳动力价格普遍上涨,发行人实施项目过程中总体人工成本有增长的可能。

4、工程分包经营模式的风险

工程分包是目前建筑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发行人作为总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将部分专业性强或由委托方指定的工程,通常对外包给其他企业。分包商的技术素质和施工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声誉。

5、主营业务结构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相对单一,建筑施工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80%。目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上升为国家政策和举国共识,随着国家政策的转变,由投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方式将逐渐转变为由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方式,这可能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导致基建工程项目萎缩,进而导致发行人收入下降。

6、潜在或相关诉讼风险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不及时付款而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清偿责任以及因委托方拖延付款导致的债务追索权,都有可能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且标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6件,可能产生相关诉讼风险。目前发行人下属公司存在的诉讼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在建工程停缓建与减值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投资额大、涉及上下游行业广、配套合作单位多,如果发生产品定位偏差、施工方案选定不科学、合作单位配合不力、项目管理和组织不力、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况,可能受到导致在建工程停止建设或暂缓建设,从而可能发生减值风险。

8、关联交易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订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随着未来发行人的不断发展壮大,在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可能会发生不公平交易等行为,这将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经营风险。

9、区域集中度风险

发行人注册地在浙江,目前主营业务以浙江地区业务为主。2023年,公司继续大力拓展浙江省内业务,当年省内新签合同额为780.88亿元,占房建新签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9%,发行人存在业务相对集中于浙江,受浙江经济发展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业务承接和经营的区域性风险。

10、境外经营风险

受近年中美贸易冲突等国际因素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全球贸易经济受创,对公司境外拓展的主要国家及地区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风险;虽然公司不断研判愈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顺应国际市场新变化,积极妥善应对境外风险因素,争取境外市场的稳定拓展。但是公司境外业务受所在国法律和政策的管辖,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业务经营受到当地政治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文化风险、汇率风险、税务风险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不能妥善应对,将可能对公司境外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工程管理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仅承受着工程进度的压力,施工质量的考验,而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譬如材料指标不过关、工程进度款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及时提供、恶劣天气等),从而面临着项目延迟交付、质量不高、降低资源使用效率等风险,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自始至终离不开施工企业与业主的紧密合作,有的业主实力较弱,相应地工程项目的风险也就加大;有的业主虽然有一定实力,但信誉较差,与这样的业主合作风险控制就更加重要。因此业主风险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风险,工程项目自身的好坏也是一种风险。项目的策划定位,所处地段,市场环境,各种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土地款是否已付,工程资金是否到位等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本身运作的成功与否。

2、安全生产风险

建筑施工作业主要在露天、高空作业,面临建筑施工作业的固有危险,如设备失灵、土方塌陷、工业意外、火灾及爆炸风险;加之技术、操作问题,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破坏事故,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害发行人的信誉或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虽然发行人十分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多年的专业经验形成了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并在各级公司施工的项目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并根据国家规定对所有工程投保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但如果发行人管理制度未能贯彻或发行人未能就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风险获得有效保障,可能会产生重大成本费用或导致重大损失;该问题如不能妥善处理甚至有可能损害发行人的信誉,削弱发行人赢得更多项目的能力。

3、合同管理与履约风险

发行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多种合同,只有合同按时履行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要经过多个环节,由招投标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委托加工生产合同等一系列合同组成,合同体系非常复杂,目前存在部分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拖欠款项的情况,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合同风险。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设计变更、自然气候变化、项目资金不到位等,对合同能否如约履行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发行人对这种不确定性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控制不当,可能造成履约风险。

4、突发事件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跨区域管理风险

发行人近年逐步将业务拓展至省外和海外,生产经营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阿尔及利亚、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白俄罗斯、英国等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一定跨区域管理风险。

6、员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虽然有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但在引进人才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建筑行业政策风险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的同时在宏观调控上也给予一定的政策导向。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国家的政策导向也将随之调整变化,由此可能带来对发行人发展的一定影响。同时,发行人基建业务受经济运行周期、国家政策调控等影响也较大。目前我国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等工作或将影响地方项目的投资进程,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调控也可能逐步趋紧,短期内发行人建筑主业项目承接以及资金回笼等或受到一定影响。

2、国内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税收政策是影响发行人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与发行人经营有关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发生调整,其变动情况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和现金流,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1、政治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阿尔及利亚、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白俄罗斯、英国等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虽然发行人开展海外业务选择政局较稳定的国家,但仍存在潜在政治风险,可能影响当地业主支付能力。

2、自然灾害风险

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可能会造成发行人承建的工程停工,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在建工程部分甚至完全毁损,虽然建筑工程保险可以偿付部分损失,但仍将导致发行人收入降低,维护成本上升,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恶劣天气状况如大雾、暴雨、大雪等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影响,严重时甚至需要停工,这可能导致发行人收入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特殊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后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4、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通过条款的设计,发行的永续中票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已发行的永续中票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6、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中票票面利息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足以覆盖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息。如果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发生较大波动,导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大幅下降,则存在未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中期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券名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55.00亿元,其中包括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10亿元,公司债券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中期票据19亿元。

注册通知文号 :中市协注【】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15亿元(即1,500,000,000RMB)。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即500,000,000RMB)。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5+N(5)年期,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平年365天。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发行利率及利率确定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面值发行,由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利率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5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5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每5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

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个基点,在之后的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前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总跳升利率不超过300个基点。其中,总跳升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的基础上跳升的基点(300bp)。

发行人赎回权 :1、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选择权及赎回方式

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1、发行人于赎回日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中期票据每个赎回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如果决定行使赎回权,则于相应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发行人如果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则于相应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2、发行人因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

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一个月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一个月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器 :1、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2、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3、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永续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

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永续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公告日期 :【】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 :【】年【】月【】日。

发行日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起息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利息兑付日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

本金兑付日 :在本金兑付之前将长期存续。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个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 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本期债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上午【】至下午【】,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附言:【】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15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存量债务,拟偿还到期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表4-1:本次中期票据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人 金融机构 起息日 到期日 借款余额 拟偿还金额 借款类型

浙江建工 农业银行 2024/10/23 2025/10/22 10,000.00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1/1 2026/12/31 2,520.00 2,52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4/10 2025/03/25 10,000.00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5/11 2025/5/10 5,000.00 5,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华夏银行 2024/5/13 2025/5/12 10,000.00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华夏银行 2024/5/24 2026/5/24 10,000.00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交通银行 2024/6/26 2025/12/27 10,000.00 1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3/6/21 2026/6/20 2,070.00 2,07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民生银行 2024/8/16 2025/8/16 15,000.00 15,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3/7 2026/12/31 6,120.00 6,12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华夏银行 2024/5/29 2026/5/21 4,900.00 4,9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6/26 2027/5/27 5,000.00 5,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招商银行 2024/3/11 2025/3/11 2,000.00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中国银行 2024/3/20 2025/3/20 2,000.00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中国银行 2024/4/28 2025/4/28 2,000.00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交通银行 2024/5/31 2025/5/20 1,500.00 1,5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中国银行 2024/7/30 2025/7/26 2,000.00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工商银行 2024/8/16 2025/8/8 1,000.00 1,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中国银行 2024/9/25 2025/9/25 1,000.00 1,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交建 招商银行 2024/10/24 2025/4/20 3,000.00 3,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工商银行 2024/6/29 2027/5/27 5,000.00 5,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工商银行 2024/06/12 2025/06/12 8,270.00 8,27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工商银行 2024/06/20 2025/06/20 5,000.00 5,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工商银行 2024/08/28 2025/08/27 6,700.00 6,7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中国银行 2024/05/20 2025/05/19 6,000.00 6,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中国银行 2024/06/12 2025/06/12 2,000.00 2,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建商贸 交通银行 2024/08/28 2025/08/27 3,100.00 3,1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建设因哈 2024/9/20 2027/9/19 5,500.00 5,5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浙江建工 中国银行 2024/9/23 2025/9/22 4,000.00 3,320.00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150,680.00 150,000.00 -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根据自身目前经营情况,并结合对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的预测,拟定中期票据偿债保障措施和计划并履行中期票据到期还本付息义务。

(一)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

1、充裕的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52,815.40万元、761,633.47万元及915,331.8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9%、6.85%及7.52%。

2、充足的流动资产

整体来看,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持有大量优质的流动资产。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40,829.44万元、2,915,885.90万元及2,615,229.5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65%、26.24%及21.50%,上述流动资产能为发行人债务的偿还提供较好的补充。

3、充足的银行授信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获得810.80亿元的授信总额,共使用授信301.68亿元,尚有509.13亿元授信未使用。整体授信较为充足,可以为发行人债务偿还提供有力的补充。

4、关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说明

发行人近年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但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为:

(1)建筑施工行业发展特性

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因行业经营特点,导致公司负债结构中,包括了较多的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应付供应商的货款与劳务款、预收业主的工程款、分包商的原材料款及往来款等应付账款,因而导致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建筑施工行业是依靠规模拉动的微利行业,表现在随着规模的扩大,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快速上升,但产值利润率低,累计结余少,净资产增长缓慢。

(2)公司经营扩张所致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扩大建筑施工业务规模,开拓PPP业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增加银行借款及公开发行债券。其中,部分新增业务(如PPP业务)在中短期内将保持一定的投资力度,较低的周转率和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推动了资产负债率的上升,但整体来说与公司快速扩张规模相匹配。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将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债券事务。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由专门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发行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板块业务、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于变更前报备核查结果。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 陶关锋

注册资本: 108,134.0098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8,134.009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6858896G

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21日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联系电话: 0571-88057132

传真号码: 0571-88052152

邮政编码: 310012

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合法合规性情况如下:

发行人不存在“名股实债”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不涉及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建筑施工项目,建筑施工项目合法合规。

发行人39个控股PPP项目合法合规,符合财预[2019]10号、财预[2017]50号,已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已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并且均已在相关PPP文件中明确将确保政府付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截至2024年6月末,32个项目已开始收取政府付费,已进入运营期的32个项目均回款正常。发行人2个BT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的方式获得,并与业主方签订了BT协议,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参与的BT项目符合《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涉及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收款项均具有正常的业务背景,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发行人不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发行人前身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系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多喜爱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有限”)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2006年12月21日,多喜爱有限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湖南多喜爱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300002008970,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咸家湖西路350号(麓谷锦园48栋);法定代表人为陈军;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床上用品、床垫、窗帘及家用饰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经营期限为2006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

2006年12月11日,湖南湘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亚验资(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06年12月11日,多喜爱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2008年8月7日,多喜爱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南多喜爱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多喜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5-1多喜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军 100 50%

2 黄娅妮 100 50%

合计 200 100%

(二)公司的历次股本变动

1、2011年8月,设立股份公司

2011年8月5日,多喜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多喜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由“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多喜爱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止2011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按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并作为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的对价。2011年8月23日,多喜爱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1年8月24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湘)名私字[2011]第701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多喜爱有限的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8月25日止,多喜爱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多喜爱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9,000万元。2011年9月5日,多喜爱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多喜爱总股本变更为90,000,000股,股权结构如下:

表5-22011年股本变动后多喜爱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军 3,421.2960 38.0144%

2. 黄娅妮 2,680.4970 29.7833%

3.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91.7000 12.1300%

4.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9.3830 4.5487%

5. 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3.8970 4.0433%

6. 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27.4390 2.5271%

7. 其他31名自然人 805.7880 8.9532%

合计 9,000 100%

2013年4月15日,多喜爱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5〕960号”《关于核准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喜爱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

2015年6月5日,天职出具“天职业字[2015]10885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15年6月5日止,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多喜爱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5,434,039.9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5,434,039.98元。

2015年6月8日,深交所出具“深证上〔2015〕252号”《关于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多喜爱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多喜爱”,股票代码“002761”。多喜爱该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多喜爱发行上市后,总股本变更为12,000万股。

2016年6月29日,多喜爱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名称由“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18年6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4月23日,多喜爱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多喜爱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8,400万股,本次转增后多喜爱总股本变更为20,400万股。2018年9月5日,多喜爱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的工商变更登记。

4、2019年4月,股份协议转让

2019年4月12日,多喜爱原控股股东陈军、黄娅妮与浙建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军、黄娅妮向浙建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多喜爱29.83%的股份(对应协议签署时多喜爱60,860,000股股份,对应多喜爱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103,462,000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0.5882元/股(多喜爱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转让价格为12.0989元/股),不低于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本次股份转让后,陈军、黄娅妮仍持有多喜爱20.01%的股份。

2019年5月10日,与陈军、黄娅妮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在中证登的过户手续。

5、2019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4月19日,多喜爱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多喜爱以总股本20,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4,2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0万股。

6、2019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9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国资运营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公司向浙建集团的股东浙江国资运营公司、中国信达、工银投资、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财务开发公司发行838,002,098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建集团100%的股份,同时注销浙建集团持有的多喜爱股份103,462,000股。

2019年12月26日,浙建集团100%的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19年1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军、黄娅妮签署《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国资公司与陈军、黄娅妮之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办理完成向浙建集团的股东浙江国资运营公司转让持有的69,411,970股上市公司股票,完成股份转让。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81,340,098股,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经营范围从“床上用品、床垫、服装、窗帘家用饰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纳米银抗菌剂、抗菌织物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宣传用品、展示用品、床上用品生产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应用软件服务;鞋、皮革类商品修理服务;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联路102号,邮政编码为:410000”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十七层,邮政编码为:310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8日取得新营业执照。

7、2021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由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自2021年6月30日起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年,发行人前身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浙建集团100%股份,形成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已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不涉及保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浙建集团于2019年4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上市方案〉的议案》,正式开始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2019年4月16日,多喜爱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并分别于2019年6月6日及2019年6月20日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19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4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多喜爱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2019年11月1日,多喜爱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9]2015号)。

2019年11月10日,多喜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2019年11月12日,多喜爱重新公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9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多喜爱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2019年12月24日,多喜爱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多喜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9年12月26日,各交易对方完成将浙建集团100%股权转移登记至多喜爱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浙建集团的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联路102号,邮政编码为:410000”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十七层,邮政编码为:310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8日取得了新营业执照。

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准予浙建集团注销。2021年6月26日,浙建集团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成,浙建集团注销法人资格。

202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由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

2、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前,浙建集团与多喜爱股东陈军、黄娅妮于2019年4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浙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陈军、黄娅妮持有的上市公司60,860,000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29.83%)。本次老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252,997,852元,转让价格为20.5882元/股,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根据多喜爱于2019年4月30日实施的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上述股份相应调整为103,462,000股。2019年5月10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多喜爱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土地、房产及负债等)全部置入下属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11日和2019年12月27日,多喜爱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多喜爱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土地、房产等)对多喜爱家居进行增资。多喜爱确认以转让多喜爱家居100%的股权的方式实现资产置出。

多喜爱以其拥有的置出资产与国资运营公司拥有的部分置入资产的交易定价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多喜爱向交易对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定价的差额部分,并对浙建集团进行吸收合并。多喜爱为吸收合并方,浙建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浙建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上市公司作为存续主体,将承接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浙建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相应注销。

国资运营公司以置出资产为对价(作价金额等于置出资产交易定价)受让陈军、黄娅妮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换股吸收合并、剩余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则其他各项交易均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

3、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流程,具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多喜爱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19年4月14日,多喜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9年6月5日,多喜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2019年6月21日,多喜爱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多喜爱的股份。

2019年11月10日,多喜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2)浙建集团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19年4月9日,浙建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初步方案相关的议案,并同意与相关方签署《吸收合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2019年5月30日,浙建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同意与相关方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9年11月5日,浙建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3)重组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根据浙建集团全体股东提供的文件和确认,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浙建集团全体股东已分别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4)已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了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浙建集团开展本次交易。

2019年5月29日,浙江省国资委就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完成评估备案。

2019年6月19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国资产权[2019]17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浙建集团开展本次交易。

2019年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89号),决定对多喜爱与浙建集团合并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19年12月24日,多喜爱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多喜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5)交易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

2)交易各方根据届时最新法律法规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履行必要的批准或备案程序;

3)交易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如适用)。

(6)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进展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多喜爱已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03号)。2019年8月23日,多喜爱公告《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9月6日,多喜爱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2019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4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多喜爱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2019年11月1日,多喜爱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9]2015号)。

2019年11月10日,多喜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及《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2019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多喜爱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2019年12月24日,多喜爱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多喜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2019年12月26日,各交易对方完成将浙建集团100%股权转移登记至多喜爱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浙建集团的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准予浙建集团注销。2021年6月26日,浙建集团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成,浙建集团注销法人资格。2021年6月28日,公司名称由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多喜爱”变更为“浙江建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4、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情况

(1)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多喜爱全部资产和负债。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置出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多喜爱全部资产和负债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置出资产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0,139.1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1,958.31万元,增值1,819.21万元,增值率2.59%;置出资产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401.44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61,205.26万元,增值-8,196.18万元,增值率-11.81%。本次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即71,958.31万元。

(2)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浙建集团100%股权。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建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建集团经审计的母公司单体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在股东权益中列示的永续债后)为384,081.96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21,630.41万元,较其账面价值增值337,548.46万元,增值率87.88%;浙建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扣除在股东权益中列示的永续债后)合计455,997.16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826,615.73万元,较浙建集团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370,618.57万元,增值率为81.28%。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即收益法下浙建集团100%股权评估价值为826,615.73万元。

5、对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

浙建集团注销法人资格后,发行人承接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浙建集团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0浙江建投SCP002、21浙江建投SCP001由发行人承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浙江建投SCP002、21浙江建投SCP001已到期兑付。

发行人已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人会员资格,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议程序,决议的内容与程序合法合规。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无影响。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1,340,098元,股本结构如下:

表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1、国家持股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

4、外资持股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81,340,098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1,081,340,098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4、其他 0 0.00%

三、股本总数 1,081,340,098 1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5-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是否涉及限售/质押/冻结

1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88,229,884 35.90 国有法人 否

2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78,332,468 7.24 国有法人 否

3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6,975,609 4.34 国有法人 否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850,000 3.78 国有法人 否

5 鴻運建築有限公司 32,446,913 3.00 境外法人 否

6 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456,913 1.24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否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358,506 0.77 境外法人 否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635,439 0.34 其他 否

9 周军 3,092,000 0.29 境内自然人 否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07,430 0.27 其他 否

合计 618,285,162 57.1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5.90%的股份,公司于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为顺利完成交易事项,2019年4月11日,公司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4月22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4月22日解除。同时浙江国营公司在2023年一季度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约2.00%的股份。截至2023年12月末,浙江国资公司对公司的持股下降至35.90%。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国资运营公司100%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5-1公司股东结构图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3,258.38亿元,总负债2,420.35亿元,净资产838.03亿元。2023年度,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771.21亿元,净利润75.44亿元。

(三)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无被质押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公司依照国家及所在地区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公司的财务人员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等机构,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完善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服务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拥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公司在业务经营上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

方面的独立性情况说明如下:

事项 是/否 情形

发行人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否 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情形 否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领薪的情形 否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职能机构混同的情形 否 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完善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服务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发行人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是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发行人是否独立开立了银行账户 是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否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发行人货币资金存是否放于关联方的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开立的集团统筹账户、境外银行或其他机构的情况 否 发行人货币资金不存在放于关联方的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开立的集团统筹账户、境外银行或其他机构的情况。

发行人是否独立纳税 是 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发行人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资金管理协议(资金池模式) 否 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资金管理协议(资金池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否 公司在业务经营上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严重依赖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44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5-5截至2023年末/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日期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2002-03-28 工程施工 200,000.00 100.00

2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1-06-14 工程施工 115,015.02 86.95

3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 1958-01-01 工程施工 48,120.71 75.27

4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78-01-01 工程施工 68,039.34 75.22

5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2018-04-12 工程施工 23,573.46 66.00

6 新疆阿拉尔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阿拉尔市 2002-01-06 工程施工 2,814.98 54.28

7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58-01-01 工程施工 30,028.00 98.43

8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99-12-16 工程施工 101,000.00 100.00

9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4-07-17 工程施工 20,000.00 100.00

10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99-01-28 机械制造 10,188.00 100.00

11 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 2008-04-14 房产开发 1,000.00 85.00

12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6-12-15 服务业 5,000.00 100.00

13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90-10-04 建材销售 35,000.00 100.00

14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1-12-21 租赁和商贸服务业 50.00 100.00

15 浙江浙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武义县 2020-06-16 建筑设计 500.00 51.00

16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12-03-27 商品贸易 30,000.00 94.25

17 太仓中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太仓市 2006-07-21 工程施工 1,000.00 70.00

18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长兴县 2016-08-15 工程施工 23,100.00 100.00

19 阿拉尔浙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 2016-12-02 工程施工 12,000.00 60.00

20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安吉县 2017-06-29 工程施工 11,760.00 90.00

21 遂昌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遂昌县 2017-09-20 工程施工 10,000.00 95.00

22 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长兴县 2017-04-25 工程施工 7,560.00 90.00

23 玉环市浙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玉环市 2017-09-30 工程施工 12,805.13 97.69

24 长兴浙建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长兴县 2017-08-15 工程施工 7,470.00 100.00

25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昌县 2017-06-21 工程施工 36,000.00 99.31

26 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 2017-11-15 工程施工 18,042.00 70.00

27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绍兴市 2018-01-24 工程施工 57,106.00 90.00

28 永嘉县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永嘉县 2018-04-17 工程施工 20,000.00 95.00

29 庆元县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庆元县 2018-08-28 工程施工 12,000.00 100.00

30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 2018-09-12 工程施工 34,671.00 90.00

31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1-06-23 工程施工 20,000.00 100.00

32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兰溪市 2021-06-30 工程施工 40,000.00 100.00

33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2019-09-06 工程施工 3亿港币 100.00

34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 尼日利亚 2014-11-28 工程施工 167.26 100.00

35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日本 2004-12-31 服务业 300万日元 100.00

36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日本 2009-6-30 房产租赁 1,000万日元 100.00

37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阿尔及利亚 2021-05-04 工程施工 6,000万第纳尔 100.00

38 ZCIGC(RWANDA)CO.,LTD 卢旺达 2020-01-07 工程施工 3,800.00 100.00

39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1-12-21 批发业 4,000.00 96.83

40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1-12-10 服务业 5,000.00 100.00

41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2-05-19 批发业 20,000.00 94.58

42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2-03-22 服务业 5,000.00 100.00

43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22-12-15 服务业 1,000.00 100.00

44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 1986-02-08 建筑装修 20,000.00 93.18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对China 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的持股比例为51%,但未纳入合并范围,主要系根据2018年4月浙建香港与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公司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双方共同组成一个新的联合体,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但表决权比例为50.00%,无法形成控制,故作为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发行人对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主要系不能通过控制实现可变回报。表5-6截至2023年末/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表(1)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47,939.28 3,830,512.87 217,426.41 2,547,110.84 -31,202.93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80,888.63 1,018,494.28 162,394.35 1,055,410.01 16,544.66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90,232.27 1,100,715.14 189,517.13 1,297,591.69 30,654.31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34,253.74 1,300,600.34 133,653.40 1,268,282.43 16,076.46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605,030.02 536,756.32 68,273.70 802,202.02 10,789.13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8,759.11 598,193.64 80,565.47 184,328.71 -6,277.72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14,924.67 4,145.66 10,779.01 325.06 -1,273.51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163,879.39 114,050.98 49,828.41 959,245.51 6,769.90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315.48 11,903.99 4,411.49 22,528.02 365.84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383,997.97 353,819.33 30,178.64 477,077.46 246.44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23,034.12 9,073.16 13,960.96 28,814.91 7,379.97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369,978.10 332,873.84 37,104.26 306,067.40 7,418.42

表5-7截至2023年末/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表(2)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分红金额 主要财务变动情况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931.79 1,400.00 2023年末,公司净利润-3.12亿元,主要系地产行业景气度偏低,房建为主的承接工程业务减少所致。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4,615.00 7,780.03 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系公司对总部大楼及安置房补充工程进行了追加投资。应收账款融资大幅下降,系销售回款中银行承兑汇票较多。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6,118.84 8,346.30 合同资产小幅增长,长期借款减少,系公司承建的PPP项目开始回购,归还专项贷款。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444.36 8,329.46 应收票据大幅下降,系公司建筑项目减少了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存货大幅下降,系公司原材料存货大幅减少;合同资产大幅增长,系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增加;固定资产大幅增长,系公司房屋建筑物资产增加。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760.25 2,702.52 不涉及主要财务变动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56.10 0.00 净利润由正转负,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企业毛利转负。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2,049.84 0.00 资产、负债、权益、营收科目均下降较大,系公司同一控制下转让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8,802.20 3,000.00 货币资金大幅增长,系银行存款年末留存所致;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系集团内部往来款大幅增加所致;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289.20 50.00 不涉及主要财务变动

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3,928.18 0.00 不涉及主要财务变动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5,711.74 3,000.00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系当年新增物资批发收入。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15,297.34 0.00 不涉及主要财务变动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上市子公司1家,为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582.HK),主要业务范围为建筑施工,发行人间接持有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6,11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2.23%。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财务情况如下:

表5-8截至2023年末/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上市子公司财务情况表

单位:千港元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权益 收益 除税前溢利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金额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131,355 3,496,506 634,849 5,445,560 84,901 -98,706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派及派付股息由董事会考虑公司财务业绩、未来前景及其他因素后全权酌情厘定或建议(如合适)。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派任何末期股息必须经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予以批准,且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所建议的金额。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之溢利不时向股东派付其认为合适的中期及/或特别股息。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018港元(2022年度0.018港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发行人不属于投资控股型架构,本级承接业务,下属从事建筑施工的子公司包括建工集团、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三五九建工等。

其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信息如下:

(1)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0.00万元,目前由发行人全资控股,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5-8层,法定代表人赵峰,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建工总资产4,047,939.28万元,净资产217,426.4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47,110.84万元,净利润-31,202.93万元。2023年,公司主要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偏低影响,且行业竞争激烈,以房建为主的承接工程业务减少,致使净利润有所下滑。

(2)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金人民币115,015.02万元,发行人控股86.95%,法定代表人叶肖敬,主要从事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一建公司总资产1,180,888.63万元,净资产162,394.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55,410.01万元,净利润16,544.66万元。

(3)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1月,注册资金48,120.71万元,发行人持股75.27%,法定代表人卓建明,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

截至2023年末,浙江二建总资产1,290,232.27万元,净资产189,517.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97,591.69万元,净利润30,654.31万元。

(4)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1月,注册资金人民币68,039.34万元,发行人持股75.22%,法定代表人郑晖,主要从事承包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消防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施工,特种建筑技术开发、施工,建筑装饰装潢,水、暖、电风设备安装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三建总资产1,434,253.74万元,净资产133,653.4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68,282.43万元,净利润16,076.46万元。

(5)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1月,注册资金人民币30,028.00万元,由浙江建投以及自然人股东曹后湧、施晓正共同出资,目前发行人持股98.43%。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锋。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05,030.02万元,净资产68,273.7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02,202.02万元,净利润10,789.13万元。

(6)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0万元,由发行人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胡程顺,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主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交建总资产678,759.11万元,净资产80,565.4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4,328.71万元,净利润-6,277.72万元。

(7)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根坚,发行人持有股权比例97.53%,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园林绿化、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4,924.67万元,净

资产10,779.0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25.06万元,净利润-1,273.51万元。

(8)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权比例94.25%,法定代表人方建忠,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36-1号3楼,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等的销售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63,879.39万元,净资产49,828.4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9,245.51万元,净利润6,769.90万元。

(9)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发行人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徐旭东,注册地为杭州,主要从事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物资贸易批发等。

截至2023年末,浙建实业总资产16,315.48万元,净资产4,411.4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528.02万元,净利润365.84万元。

(10)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改名为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港币,主要从事建筑施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383,997.97万元,净资产30,178.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77,077.46万元,净利润246.44万元。

(11)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由发行人控股96.83%,法定代表人俞宏,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23,034.12万元,净资产13,960.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814.91万元,净利润7,379.97万元。

(12)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3,573.4647万元,由发行人控股66%,法定代表人严华兴,主要从事建筑工程业务。

截至2023年末,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69,978.10万元,

净资产37,104.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6,067.40万元,净利润7,418.42万元。

除以上重点披露的子公司,其余为发行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或非主营业务子公司。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表5-9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享有表决权比例 会计处理

1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 房地产业 2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2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咨询 10,000.00 40.00 40.00 权益法

3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 建材销售 12,000.00 42.50 42.50 权益法

4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南昌市 建材销售 3,200.00 40.00 40.00 权益法

5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杭州市 设备租赁 500.00万美元 20.00 20.00 权益法

6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00.00 44.00 44.00 权益法

7 China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英国 建筑施工 529.70万英镑 51.00 50.00 权益法

8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0 40.00 40.00 权益法

9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 土木工程建筑业 10018.00 49.00 49.00 权益法

10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 土木工程建筑业 4,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11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 酒店管理 13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12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 房地产业 1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13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 土地管理业 20,000.00 39.00 39.00 权益法

14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泉市 建筑装饰 3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15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市 房地产业 87,1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16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 公路建筑 4,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17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 技术服务业 1,000.00 40.00 40.00 权益法

18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500.00 40.00 40.00 权益法

19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市 工程管理服务 10,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20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0 20.00 20.00 权益法

21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300,700.00 33.30 33.30 权益法

22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23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 制造业 10,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24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25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26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00 49.00 49.00 权益法

27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00 50.00 50.00 权益法

28 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衢州市 房地产业 80.00 50.00 50.00 权益法

29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市 房屋建筑业 45,000.00 70.00 70.00 权益法

30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 房屋建筑业 100.00 20.00 20.00 权益法

表5-10截至2023年末/2023年度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财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196.14 18,450.29 7,745.85 2,179.10 5,118.10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155.18 6,479.30 12,675.88 25,136.96 207.39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28,164.48 121,051.35 7,113.13 69,411.27 160.61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21,042.78 16,727.91 4,314.87 6,461.07 554.8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9469.41 6365.08 3104.33 4492.74 83.94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63.38 43.25 2,220.13 115.49 -34.39

China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26,533.91 20,723.80 5,810.11 1,451.69 -1,508.76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4407.64 3395.79 1011.85 95765.86 249.48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102.33 9,539.38 1,562.95 20,272.92 630.54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0.79 15,764.11 4,366.68 10,759.53 123.71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31,298.97 103,089.57 128,209.40 0.00 -404.15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1,207.84 112,618.40 8,589.44 0.00 -1,346.26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1,391.33 55,986.54 55,404.79 0.00 -116.57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2,273.67 5,452.53 26,821.14 0.00 -254.08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2,559.39 227.40 82,331.99 0.00 -113.37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8.90 0.73 68.17 55.04 8.92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35.31 -4.57 339.88 41.92 -86.13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39,313.84 36,998.70 2,315.14 53,742.20 1,313.55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368.59 8,700.87 3,667.72 10,662.05 168.28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895.48 275.32 45,620.16 1,382.09 1,196.63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12,928.13 11,872.98 1,055.15 15,152.50 55.15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4,819.14 12,613.66 12,205.48 12,486.48 808.37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11,328.53 1,716.42 9,612.11 16,040.28 -275.63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743.23 4.42 738.81 11.65 -261.19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5.68 10,159.61 10,016.07 4,341.99 25.15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4,038.25 2,271.39 1,766.86 0.00 -233.14

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0.04 0.00 80.04 0.00 0.03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94.96 34.95 460.01 0.00 -39.99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134.39 623.77 -489.38 0.00 -5.92

注: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34.39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无新增业务,存续业务陆续到期;

China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2023年实现净利润-1,508.76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2023年对合同外工程预计收入进行调整约164万英镑,导致收入无法覆盖成本,毛利为负数;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404.15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住宅尚未竣工交付,所有收入计入预收账款,没有收入结转;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346.26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项目处于房地产项目建设期,尽管融资成本、工程成本账务均资本化,但是管理人员薪酬、营销费用必须费用化,同时代建单位管理费用也做了费用化处理;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16.57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项目房产还未开始销售,暂无营业收入;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254.08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住宅未交付,所有收入计入预收账款,没有收入结转;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13.37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主要系项目尚未开工,暂无收入;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86.13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目前在手业务量较少,盈利能力较弱;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275.63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成立较晚,承接业务较少,管理费用开支导致亏损;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261.19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目前在手业务量较少,盈利能力较弱;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233.14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23年公司筹备阶段,项目于年底承接,未产生产值,未发生营收,管理费支出为主;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39.99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不能通过控制实现可变回报;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5.92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未产生收入,管理费用开支导致亏损;

表5-11截至2023年末/2023年度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财务情况表(续)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企业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0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0.00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0.00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0.00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0

ChinaZhejiang-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0.00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0.00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00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00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00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00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00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0.00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0.00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0.00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00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0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0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0.00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0.00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0.00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0.00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00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0.00

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0.00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0.00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0.00

注: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根据2023年实现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确定分红金额。

(1)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发行人持股50.00%,法定代表人张晓峰,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6,196.14万元,净资产7,745.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79.10万元,净利润5,118.10万元。

(2)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发行人持股40.00%,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要从事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五矿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9,155.18万元,净资产12,675.8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136.96万元,净利润207.39万元。

(3)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由发行人持股42.50%,法定代表人高立旦,注册地为浙江省台州市,主要从事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和制造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28,164.48万元,净资产7,113.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411.27万元,净利润160.61万元。

(4)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万元,由发行人持股40.00%,法定代表人程志华,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总资产21,042.78万元,净资产4,314.8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461.07万元,净利润554.8万元。

(5)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由发行人持股20.00%,法定代表人杜国方,注册地为杭州市,主要从事各种国内外建筑机械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9,469.41万元,净资产3,104.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92.74万元,净利润83.94万元。

(6)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发行人持股44.00%,法定代表人周炜玮,注册地为杭州市,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截至2023年末,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63.38万元,净资产2,220.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5.49万元,净利润-34.39万元。

(7)China Zhejiang -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

China Zhejiang -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成立于2017年12月,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1.00%,主要从事建筑施工等。该公司系接洽英国工程而产生,合作伙伴为一家当地公司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因对该公司管理的决策双方都有同等的决策权,因此对该合营体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2023年末,China Zhejiang -Westfields construction Limited Joint Venture总资产26,533.91万元,净资产5,810.1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51.69万元,净利润-1,508.76万元。

(8)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0.00%,法定代表人华俊荣,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服务、商品推广与代销服务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407.64万元,净资产1,011.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765.86万元,净利润249.48万元。

(9)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8.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工程建筑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102.33万元,净资产1,562.9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272.92万元,净利润630.54万元。

(10)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工程建筑业务。

截至2023年末,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0,130.79万元,净资产4,366.6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9.53万元,净利润123.71万元。

(11)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酒店管理业务。

截至2023年末,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31,298.97万元,净资产128,209.4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04.15万元。

(12)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21,207.84万元,净资产8,589.4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46.26万元。

(13)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39.00%,主要从事安置房建设工程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11,391.33万元,净资产55,404.7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16.57万元。

(14)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2,273.67万元,净资产26,821.1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54.08万元。

(15)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7,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82,559.39万元,净资产82,331.9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13.37万元。

(16)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公路建筑业务。

截至2023年末,泰顺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68.90万元,净资产68.1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04万元,净利润8.92万元。

(17)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0.00%,主要从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资产335.31万元,净资产339.8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92万元,净利润-86.13万元。

(18)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0.00%,主要从事工程建筑业务。

截至2023年末,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39,313.84万元,净资产2,315.1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3,742.20万元,净利润1,313.55万元。

(19)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缙云县仙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2,368.59万元,净资产3,667.7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662.05万元,净利润168.28万元。

(20)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20.00%,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

截至2023年末,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51.94万元,净资产324.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7.19万元。

(21)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7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33.30%,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

截至2023年末,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45,895.48万元,净资产45,620.1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82.09万元,净利润1,196.63万元。

(22)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2,928.13万元,净资产1,055.1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152.50万元,净利润55.15万元。

(23)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制造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4,819.14万元,净资产12,205.4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86.48万元,净利润808.37万元。

(24)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1,328.53万元,净资产9,612.1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040.28万元,净利润-275.63万元。

(25)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743.23万元,净资产738.8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65万元,净利润-261.19万元。

(26)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0,175.68万元,净资产10,016.0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341.99万元,净利润25.15万元。

(27)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4,038.25万元,净资产1,766.8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16万元。

(28)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主要从事物业管理。

截至2023年末,衢州滨江浙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0.04万元,净资产80.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29)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70.00%,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截至2023年末,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94.96万元,净资产460.0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99万元。

(30)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20.00%,主要从事项目工程建设。

截至2023年末,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34.39万元,净资产-489.3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92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图5-2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议事机构。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完备、明确。发行人制定的上述规则、制度、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目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罚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决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事项应按相关程序向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数名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以及与上述人员履行相同或相似职务的公司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职能部门设置说明如下:

(1)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集团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综合性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文秘、保密管理、机要管理、公共事务、外事管理、办文办会、综合统计、行政后勤、档案管理、工商管理、印信管理、实物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董事会运作、资本运作、信息披露、董事会规范建设和管理。视工作需要,负责集团二级企业外派董事、监事的设置和管理。

(2)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工作、群团管理、统战、信访维稳等工作。

(3)党委组织(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负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人才开发、人力资源规划和体系建设、劳动用工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负责集团党校(培训中心)和总部党委日常管理工作。

(4)发展规划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战略规划与管理、政策研究、并购重组、改革改制、收购兼并、经济运行分析、新兴产业研究、下属企业年度计划监督实施及持续发展研究等工作。

(5)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财务制度执行、组织全面预算管理、监控财务风险;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督导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总部经费收支核算;负责税金管理、产权管理、财务信息化等工作。

(6)投资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投资市场与模式研究、投资项目策划与评审、投资计划、投资分析、投中管理、风险管理、投资退出管理、投后管理及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等。

(7)经营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经营目标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施工(设计)市场分析、市场拓展、资质管理、投标管理、经营统计管理,大业主及大客户关系维护、重点重大项目经营统筹;设计协调管理;区域总部管理。

(8)产业发展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联系、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政策、制度和体系建设,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相关企业的目标管理和协同发展;负责指导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的产业拓展和创新转型、浙西产业园管理等职责。

(9)成本合约与法务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成本管理、合规管理、合约管理、信用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法务管理和诉讼案件处理、清欠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分包管理、项目履约管理、项目模拟股份制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10)生产安全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生产管理、劳务管理、设备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消防管理等;负责制定、推行项目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建设,总结、推广优秀项目管理模式等;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11)科技信息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科技及信息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质量管理、节能减排、贯标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流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创优夺杯等工作。

(12)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巡察等工作。

(13)审计部(综合监督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审计等工作。

(14)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督办有关事项;负责集团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

(15)国际业务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境外业务研究策划、指导协调、联络服务、海外机构管理等。

(16)金融发展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资金运营、授信融资、资金结算、银行账户、银企合作等管理工作。

(17)工程研究总院:负责发行人科技情报建设、课题立项申报、重大技术攻关、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工作。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依据科学原则建立了公司管控体系,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行。公司制定了《管控体系总体规范》,将内部管控体系划分为财务管控、资产管控、人力资源管控、工程管控、招投标与采购管控、安全管控、治理管控、信息管控、战略管控、行政管控、文化管控、法务管控、党务管控、审计管控、事业部管控、科技管控等十六条线,并就每一个管控条线落实了职能部门、明确了职能范围,并建立了对应的一系列内控制度。部分重要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1.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促进企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和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公司的全面预算由业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营运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组织和职责、预算编制和报告、预算执行和控制、预算调整和程序、预算分析和报告、预算考核和评价。

2.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3.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形成议案后,按《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程序。

4.融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的境内、境外通用的融资活动,包括授信、融资、保函、担保等融资相关事项明确了管理要求。

5.担保制度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明确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责任人责任等要求。

6.关联交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及决策程序。同时,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7.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子(分)公司、事业部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分)公司、事业部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投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管理、考核奖惩等作出了规定。

8.经营管理制度

为推动公司经营高质量发展,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扩大经营规模,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绩效,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9.内部审计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增强公司自我约束,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等作出了规定。同时,公司还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内部审计制度。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进一步理顺生产安全管理关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管理应急值班暂行规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可靠、有序、安全、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体系。

11、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及管理模式

为规范公司账户及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按照集中统一原则,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境外公司除外)建立现金池集控本级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集团公司和分支机构较多的二级单位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按照确保安全原则,完善财务会计资金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企业账户及资金安全;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各单位(境外公司除外)必须采用收款账户集中统一,资金分层次划拨的管理模式,彻底杜绝各分公司、项目部等经营单位自收自支、体外循环的现象;按照数字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集团数字化系统平台,对企业账户、资金加强集控、监测与管理。

1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建立现金池集控本级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资金余缺,为短期资金调度应急提供了可靠保障,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公司充分利用集团数字化系统平台对资金加强集控、监测与管理,避免出现短期资金短缺的情况。另外,公司法人透支贷款额度充裕,可为短期资金调度提供重要支持。

(五)重大资产重组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及相关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严格予以执行。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国资运营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子公司数量、管理复杂性等方面也将发生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此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财务开发公司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确保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做到与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5-12发行人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期间

陶关锋 董事长、党委书记 男 2023.12.29-至今

叶锦锋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男 2022.4.8-至今

陈光锋 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男 2021.1.15-至今

金盈 董事 男 2022.12.26-至今

陆胜东 董事 男 2021.6.16-至今

沈康明 副总经济师、职工董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男 2021.6.16-至今

章磊 董事 男 2024.6.17-至今

陈建根 独立董事 男 2021.6.16-至今

邢以群 独立董事 男 2021.6.16-至今

张美华 独立董事 女 2021.1.15-至今

杨杨 独立董事 男 2022.12.26-至今

发行人现任董事的简历如下:

陶关锋,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绍兴县副县长;浙江省嵊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市委党校校长;浙江省嵊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浙江省绍兴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长;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2023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叶锦锋,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工程监理中心施工监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东院白鹤滩水电站(专项)勘测试验项目副经理;浙江华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3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陈光锋,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秘书;《江南游》编辑;浙江省人事厅干部、外国专家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浙江省政府公报室主任;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金盈,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浙江省分公司业务一处业务经理、业务审核处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副处长、处长,业务二处处长,现任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2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胜东,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参加工作,先后在人事处、信贷处、工商信贷处工作;2001年2月借调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信贷现场检查处工作;2004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贷后监督处副处长;2005年10月调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先后任信贷管理部贷后监督检查中心贷后监督处副处长、大户风险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信贷监督中心(信用风险监控中心)处长(2013年1月-2013年9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进修);2015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信贷专家;2017年9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8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康明,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产业发展部经理;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挂职任嘉善县委常委、副县长。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管理部经理、PPP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代)。2024年9月至今,担任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职工董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章磊,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经济法(涉外)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综合监督部)总经理。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邮政局行业管理处干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南路证券营业部职员、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陈建根,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会员。曾在财政部人教司工作,在浙江财经学院任教,在浙财会计事务所(之江资产评估公司)任副所长,在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借调)上市公司监管处负责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曾任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塘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稽核师,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海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海棠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杭州金海棠雨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

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以群,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文化程度,管理学博士,教授。198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大学管理科学研究室助教、讲师等。1992年10月至1997年9月,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6年3月至2020年4月,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东阳市人民医院独立董(理)事,浙江启真医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美华,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副教授,高级会计师。曾担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杨,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文化程度,工学博士,教授。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工业大学土木系助教、讲师。

1995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年11

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5月退休。其中2004年9月起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院长,2016年7月至2022年11月外聘兼职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2022年12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5-13发行人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叶秀昭 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 女 2024/6/17-至今

陈传见 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总部工会主席 男 2023/8/26-至今

赵珏 监事 女 2024/6/17-至今

发行人现任监事的简历如下:

叶秀昭,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员;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24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陈传见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0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建筑安装技术学校办公室秘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干部主管、主任助理。2016年8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兼任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3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主任(部长)、总部工会主席、美丽乡村建设外部董事。

赵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历任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主管、资金主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5-14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叶锦锋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男 2022/4/8-至今

刘建伟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男 2021/6/16-至今

钟建波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男 2022/5/26-至今

管满宇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男 2023/6/13-至今

陈海燕 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代) 女 2022/5/26-至今

陈智涛 .董事会秘书 男 2024/12/11-至今

叶锦锋,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工程监理中心施工监理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东院白鹤滩水电站(专项)勘测试验项目副经理;浙江华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3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刘建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部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等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钟建波,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电视台新闻部、评论部记者;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局副局长;宁波市江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宁波市江东区贸易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满宇,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外部副总经理;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华营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兼任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海燕,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经营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生产与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代)。

陈智涛,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200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纪检监察主管,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挂职任金华市金东区副区长,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总部党委委员。2024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部党委委员。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部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5-1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金盈 董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本公司5%以下股东

陆胜东 董事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 本公司5%以上股东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章磊 董事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审计部(综合监督部)总经理 本公司5%以上股东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陈建根 独立董事 浙江金海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无关联关系

浙江金海棠阳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无关联关系

杭州金海棠雨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无关联关系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宁波华平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邢以群 独立董事 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 无关联关系

东阳市人民医院 独立董(理)事 无关联关系

浙江启真医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杭州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浙江大学 管理学教授 无关联关系

杭州启真医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张美华 独立董事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杨杨 独立董事 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顾问(首席科学家) 无关联关系

赵珏 监事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本公司5%以上股东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

浙江省会计学会 理事 无关联关系

(二)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浙江建投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管理人员2万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万人,中高级职称7千余人,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3千余人。公司员工中还涌现出了全国、省级、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等一大批先进个人。其专业构成及教育构成情况如下:

表5-162023年末公司职工专业构成情况

单位:人,%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3,134 63.68%

销售人员 751 3.64%

技术人员 3,048 14.78%

财务人员 1,181 5.73%

行政人员 2,510 12.17%

合计 20,624

表5-172023年末公司职工教育程度情况

单位:人,%

教育类别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637 3.09%

本科 10,772 52.23%

大专 4,746 23.01%

其他学历 4,469 21.67%

合计 20,624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整体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概述

2019年12月,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纺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委托加工、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和销售业务,以及新材料面料的应用研发和生产业务。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公司承接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原有业务置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资产浙建集团前身为浙江建筑公司,成立于1949年7月,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浙建集团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浙建集团在改革创新中已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大型省属国有建筑企业集团,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建筑业企业前列。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原有增长乏力、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建筑类相关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发行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发行人在改革创新中已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大型省属国有建筑企业集团,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建筑业企业前列。

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表5-18发行人主营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主要服务或产品

建筑施工业务 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工业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等施工业务

工业制造业务 建筑设备制造、建筑材料制造等

工程服务业业务 工程商贸、工程咨询管理等

其他业务 公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以及水利水电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2、营业收入、成本及利润分析

浙江建投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同时从事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及工程服务等业务,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533,495.49万元、9,853,512.76万元和9,260,574.98万元,总体保持稳定。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5-19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7,905,772.79 85.37 8,424,518.59 85.50 8,568,745.53 89.88

工业制造 232,353.05 2.51 270,286.46 2.74 390,914.05 4.10

工程服务业 984,512.92 10.63 1,055,028.74 10.71 460,904.05 4.83

其他 137,936.22 1.49 103,678.96 1.05 112,931.87 1.19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9,260,574.98 100.00 9,853,512.76 100.00 9,533,495.49 100.00

建筑施工业务板块,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568,745.53万元、8,424,518.59万元和7,905,772.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88%、85.50%和85.37%,占比情况较为稳定。

工业制造业务板块,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0,914.05万元、270,286.46万元和232,353.05万元,2022年,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85%,主要系受建筑机械市场需求减少所致。根据公司规划,公司后续将聚焦建筑施工、产业投资和建筑智能制造三大主业,加大对工业制造板块的培育力度,在保持现有制造业务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数字化业务和新材料研发等领域,以进一步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和工业制造板块的利润贡献度。

工程服务业业务板块,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60,904.05万元、1,055,028.74万元和984,512.92万元。2021年主要系下属商贸物流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2022年较2021年增长了128.90%,主要系建材化工品销售有所增长。

其他业务板块,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2,931.87万元、103,678.96万元和137,936.22万元,波动主要受BT项目影响,BT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收入将逐步下降。房地产板块已经基本剥离,只剩极少部分尾盘在销售,所以放在其他板块中。

表5-20近三年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7,534,093.84 85.35 8,018,542.52 85.77 8,145,841.80 90.12

工业制造 230,309.64 2.61 224,466.71 2.40 379,685.93 4.20

工程服务业 946,908.89 10.73 1,023,683.43 10.95 427,808.12 4.73

其他 115,989.79 1.31 82,310.86 0.88 85,887.62 0.95

合计 8827302.16 100.00 9,349,003.52 100.00 9,039,223.47 100.00

近三年,浙江建投的营业成本近三年分别为9,039,223.47万元、9,349,003.52万元和8,827,302.16万元,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呈同步波动,略有下降。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成本为主要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保持稳定。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成本分别为8,145,841.8万元、8,018,542.52万元和7,534,093.8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0.12%、85.77%和85.35%,工业制造业务板块的成本分别为379,685.93万元、224,466.71万元和230,309.64万元,工程服务业板块的成本分别为427,808.12万元、1,023,683.43万元和946,908.89万元,其他板块的成本分别为85,887.62万元、82,310.86万元和115,989.79万元以上板块营业收入水平的波动相匹配。

表5-21近三年营业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371,678.95 85.78 405,976.07 80.47 422,903.73 85.56

工业制造 2,043.41 0.47 45,819.75 9.08 11,228.12 2.27

工程服务业 37,604.03 8.68 31,345.30 6.21 33,095.93 6.70

其他 21,946.43 5.07 21,368.11 4.24 27,044.25 5.47

合计 433,272.82 100.00 504,509.24 100.00 494,272.02 100.00

表5-22近三年营业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建筑施工 4.70 4.82 4.94

工业制造 0.88 16.95 2.87

工程服务业 3.82 2.97 7.18

其他 15.91 20.61 23.95

综合毛利率 4.68 5.12 5.18

浙江建投营业毛利润近三年分别为494,272.02万元、504,509.24万元和433,272.82万元,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毛利润分别为422,903.73万元、405,976.07万元和371,678.95万元,占浙江建投毛利润的比例分别85.56%、80.47%和85.78%,为浙江建投利润的最主要来源。

发行人利润率水平不高,主要是发行人所从事的建筑施工行业特性所决定的,行业盈利能力普遍不高,存在毛利率水平偏低,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近三年,浙江建投的毛利润率分别为5.18%、5.12%、和4.68%,呈稳定状态,近年来营业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建筑施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板块近三年的毛利润率分别为4.94%、4.82%和4.70%,该板块毛利率较为稳定,集团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项目基础管理,承接了EPC等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项目,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2023年,公司建筑施工毛利率同比下降0.12%,系受房建市场竞争激烈、人工物流等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工业制造业务板块近三年的毛利润率分别为2.87%、16.95%和0.88%,2021年工业制造业务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系浙江建机改变了原先大部分构件自制的生产模式,部分转向对外采购,产品成本上升所致,以及2021年度钢材采购价格大幅度上升提高了营业成本所致。2022年起,工业制造业务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系钢材价格有所下降使得成本下降所致。2023年,工业制造业务毛利率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房地产业务量减少影响,公司工业制造业务规模也相应减少,市场上配套的工业制造产品产能富余,导致混凝土、塔机、施工升降机等板块业务竞争激烈,采取价格竞争,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成本下降幅度不如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毛利润空间大幅压缩。工程服务业务板块近三年的毛利润率分别为7.18%、2.97%和3.82%,2022年降幅较大,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贸易收入占比上升,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其他业务板块近三年的毛利润率分别为23.95%、20.61%和15.91%,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其他业务板块中项目构成的变化引起,BT项目毛利较高,随着BT业务的减少,毛利润率逐步下降。

2019年12月,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纺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委托加工、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和销售业务,以及新材料面料的应用研发和生产业务。本次重大重组完成后,公司承接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原有业务置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2019〕2318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408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表5-23重大资产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比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0,282.52 6,567,486.89 7174.37%

营业成本 85,861.69 6,227,452.93 7152.89%

营业利润 4,892.43 106,396.43 2074.7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原有增长乏力、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建筑类相关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

(三)发行人各板块经营分析

1、建筑施工业务

(1)建筑施工业务总体情况

建筑施工是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等施工业务。公司不仅承担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衢化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等浙江省多家历史悠久的工业企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承担了浙江省对科威特、几内亚和塞拉利昂等国家多个经济援助项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拓展省外及海外市场,推进国际化经营。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海外工程承包为主导,开拓了以阿尔及利亚为中心的北非市场和以中国香港为核心的东南亚市场。承担的建设项目包括斯里兰卡“国门第一路”科伦坡机场高速公路(CKE)项目、“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斯里兰卡外环高速公路(OCH)项目、国家“两优”贷款的白俄罗斯全循环高科技农工综合体施工总承包、电厂EPC等工程、哈萨克斯坦风能太阳能安装工程、马来西亚吉隆坡白沙罗高地Hampton住宅发展项目工程、英国伦敦改建项目和英国曼市住项目、加纳综合专科医院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国联通(环球)数据中心、香港观塘中心住宅上盖发展项目等海外重大系列工程。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参与了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五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筑工业化、援疆援藏建设等建筑施工项目,高水平承建了杭州国家版本馆、之江实验室、之江文化中心、G20峰会工程、杭州亚运会项目、杭州火车东站、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国际会议中心、西湖文化广场等省内一大批重点重大标志性工程。高标准建设了省内第一条杭甬高速公路及地铁轻轨项目。承建的华能玉环电厂系浙江省唯一入选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投资建设了一大批“美丽乡村”、未来社区项目。

(2)建筑施工经营及区域情况

近年来,公司施工能力不断提高,施工规模稳定上升。2021-2023年,公司的新开工面积分别为1,688万平方米、1,904万平方米和1452万平方米,新签合同额分别为1,292亿元、1,228.51亿元和1137.21亿元。

表5-24近三年建筑施工经营情况表

指标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1452 1,904 1,688

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7258 8,020 8,165

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2214 1,949 1,653

在施工中标项目数量(个) 811 827 748

新签合同数量(个) 1452 1,794 1,881

新签合同金额(亿元) 1137.21 1,229 1,292

在手合同金额(亿元) 1028 1,011 1,103

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亿元) 97.06 58 60

竣工率 30.50% 24.30% 20.24%

当期完成金额(亿元) 1005 1,033 999

注:竣工率=竣工面积/施工面积,前一年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新一年施工面积,当期完成金额系建筑施工板块已完成金额。

从区域分布来看,作为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区域化整合的推进,公司形成了以浙江省为中心,影响力逐渐辐射至全国各大城市的经营格局。2022年,公司继续大力拓展浙江省内业务,当年省内新签合同额为829.96亿元,占房建新签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7.56%,承接了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龙游滨水文化客厅(EPC)工程总承包等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在省内继续保持很强的竞争实力。2023年,当年省内新签合同额为780.88亿元,占房建新签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8.67%。

公司在巩固本地承揽优势的同时,为降低对浙江省内市场依赖度,逐步向省外和境外发展。2023年,公司在外省的新签合同额为259.27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比重为22.80%,在境外的新签合同金额为97.06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比重为8.53%。虽然目前公司对省内市场依存度仍然较高,但随着战略的实施和对省外市场拓展力度逐步加大,省外市场建筑业务收入对公司的贡献有望逐步提高。截至2023年末,公司业务已辐射亚洲、非洲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营区域遍布国内31个省区市。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选择在政治环境较为稳定,风险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包括阿尔及利亚、日本、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2021-2023年,公司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分别为60亿元、58亿元和97亿元。公司境外业务大多采用外币结算,随着人民币汇率的波动,2021-2023年,公司境外业务造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768.93万元、1,278.19万元和-765.95,总体较好的控制了汇率风险。

表5-25发行人近三年公司建筑施工新签合同及区域结构

单位:亿元

地区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浙江 780.88 829.96 755

外省 259.27 340.67 477

境外 97.06 57.88 60

合计 1137.21 1,228.51 1,292

(3)主要合同情况

表5-262023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签前十大合同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合同名称 业主方 项目类型 合同金额 占当年新签合同总额比例

1 香港新界数据中心发展项目 数据空间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 38.74 3.41%

2 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浙江浦盈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 22.91 2.01%

3 香港理工大学九龙塘达康路学生宿舍_THH 香港理工大学 施工总承包 18.48 1.63%

4 三墩北单元A-R21-25地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杭州市居住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 16.99 1.49%

5 新郑市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安置区首套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新郑市社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 15.29 1.34%

6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香港房屋协会粉岭资助出售房屋项目 香港房屋协会 施工总承包 12.57 1.11%

7 莲都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凤鸣安置小区-业主合同 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 12.04 1.06%

8 528国道龙泉西街至兰巨段改建工程第TJ01标段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 11.13 0.98%

9 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 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 施工总承包 10.88 0.96%

10 谈家扇单元HD-02-01-01P、K地块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 9.95 0.87%

合计 168.98 14.86%

(4)建筑施工业务模式

图5-3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图

A、招标信息收集

浙江建投招标信息来源主要是行业报刊、行业信息网站、政府网站、其他媒体及业务邀请招标。

B、组织投标

浙江建投相关部门将有关工程招投标的文件和其他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筛选,初步评审投标的可行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上报浙江建投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组建投标小组,开展投标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投标后,浙江建投组织投标项目组,购买标书,进行投标前工程调查和评审,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

C、签订合同

合同中标后,浙江建投将与客户进一步商谈有关合同细节,并签订正式合同。

D、施工组织和设计

合同签订后,组建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目标、落实职责,制定项目管理实施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配备相应的物力和财力资源,并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E、工程施工

浙江建投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现场布置、设备调遣、材料采购等准备工作。项目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控制规定、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流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浙江建投建立和实施科学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风险评价体系,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工作,提高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力度,根据业主批准核实的工程量清单及实际施工进度、基础数据和设计变更,对工程项目部门的成本预测、成本分析、成本核算、经济运行进行监督。

F、工程验收、竣工和保修

现场施工完成后,浙江建投组织工程效果验证,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业主确认后办理工程竣工手续;业主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浙江建投在保修期内负责保修。

图5-4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施工流程图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业主供料和自行采购。

业主供料是指业主利用工程整体采购的优势,对大宗主要材料进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供货商的选择、材料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由业主决定。发行人只是材料的接收和使用者,控制的重点是材料在进入工地时的数量和质量。此种方式发行人的工作程序是:根据施工计划编制用料计划报送业主;材料到位后负责进料的验收并对进料取样送检;办理入库手续。

自行采购是指发行人根据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自主进行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活动。发行人搭建了浙建云商平台(包含统一招采协同平台和电商平台),凡集团内部采购活动均须在平台上进行,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内部采购行为,并制定了统一的合格分供商评价标准,强化分供商考核,实施分级管理,以便进一步集聚优质分供商资源,实现降本增效目的。同时发行人还组建了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积极推进大宗材料采购统一管理,其采购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及制品;水泥、混凝土、外墙砖;各型阀门等通用机械产品;焊条、焊丝等机械类;防水材料;电线电缆;建筑机械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生产安装设备;给排水管道等。此外,通过内部产业链单位自营及与外部电商平台对接,进一步扩展采购品类,做大做强集团贸易版块,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2)生产模式

浙江建投的施工合同按照承包范围包括三类:

a、施工总承包: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方签订合同,约定相关工作内容和付款方式,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负责。

b、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包括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负责。

c、专业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接受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及业主委托监理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商负责,不得再对外分包。

3)营销模式

浙江建投积极推行政府市场、两外市场(省外及海外)及大业主市场的“三大市场”经营战略,结合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走向,战略性地推进市场建设,有质量地完成市场布局。一是依托自身国企优势,全面推进与浙江各级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同时拓展省外政府市场。二是在省外海外推行“基地化、规模化、本土化”经营方针,大力拓展两外市场。三是大力推动大业主市场建设,定期拜访大业主,建立《业主资信评价管理办法》,推动组建业主资信评价信息库,形成业主评价“档案”,并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大业主,不断提升大业主市场品质。同时,浙江建投还运用投融建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经营,承接以浙江省内为主的PPP项目。

4)结算模式

公司承接的国内和海外项目均采用项目投标方式,在签订的合同中对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都有明确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业主或发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工程款,一般按合同金额的5%-30%。此后,公司按工程施工进度按月或按阶段进行工程款项结算,项目竣工后进行工程款清算。在会计核算上,公司按实际工程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结转成本。

G、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通过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审核认证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等进行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明确项目质量管理总体目标。

1)质量控制一般规定

a.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b.项目部应配置必要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等,配备施工所需的各类检测工具等。

c.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等确定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和工序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对各专业工种进行书面技术质量交底。

d.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

e.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明确关键过程、特殊过程,针对质量控制点(包括:施工顺序、技术间隙、技术参数、质量通病、“四新”技术、技术难度大的施工环节和重要部位以及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等)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有效控制。

f.实行工程质量“样板制”,做到样板引路。

g.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相应的质量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2)质量检查

a.项目部应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旁站监督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序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检查等),发现质量缺陷(或隐患)应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

b.项目部质量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查。

c.质量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做好质量检查总结,每月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月度报告》。

3)成品保护

a.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成品保护管理。

b.成品保护的内容包括: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已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等。

c.项目部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同步下达成品保护计划和措施、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施工过程中监督指导作业班组(人员)对成品实施保护。

4)质量问题(事故)处置

a.发生质量问题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评审,确认质量问题的原因和影响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b.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部应按规定上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处置。

5)检验与试验

c.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制定物资进场验收计划、工程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计划,确定验收依据、质量标准、检验和试验内容等。

d.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需要取样送检的物资和过程产品应按规定取样送检,取样时应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参加。

e.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试验室,配备专(兼)职试验员,配置必要的试验设备,明确试验人员的工作职责。

f.对不合格的检验结果、错误的检验报告,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6)分析与改进

a.企业(分公司)和项目部应通过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四新”技术应用等手段,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b.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同类质量问题重复发生,实现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c.进场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产品,项目部应及时进行确认、封存、隔离、标识、分析、评审和处置。

7)质量验收

a.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从工序到单位工程的验收。

b.项目部应进行质量内部预验收,内部预验收合格后方准予申请外部验收。

c.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8)创优管理

a.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创优的项目,项目部应进行创优策划,明确创优目标、过程控制、质量亮点、费用投入、激励措施等。

b.企业(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编制年度创优计划,明确目标、分类指导,确保创优计划落地。

c.创优工作应坚持“策划先行、样板引路、一次成优”的原则。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创优过程中的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等)。

(5)已完工代表性项目及在建工程情况(10亿元以上)

发行人已完工项目主要为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PPP项目及BT项目,近三年主要完工项目合计21个,涉及合同金额共289.16亿元。发行人项目遍布境内多个省市自治区及阿尔及利亚、中国香港等境外国家及地区,主要为浙江省域内,工程项目基本按照合同正常运行,回款拥有充分保障。

表5-27近三年公司主要已完工项目情况表(国内)

项目名称 所在省份/国家 业务类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或其他等) 合同类型(总承包、专业分包、BOT、PPP等) 合同总金额(亿元) 合同签订日期 结算方式 回款情况(亿元)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业主方

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杭州市 建筑安装 EPC 26.09 2019/2/22 季度结算支付 20.22 2019/9/5 2023/6/30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浙江杭州 建筑安装 EPC 11.38 2019/1/28 月度结算 8.72 2019/3/26 2023/8/31 杭州东部大学科技园建设有限公司

梧田街道蟠凤村、北村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代建开发项目 浙江温州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0.05 2020/3/6 按节点支付 7.88 2020/1/29 2023/1/13 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永州·长丰棚改项目总承包工程 湖南永州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2.73 2019/11/19 月度结算 6.25 2019/12/1 2021/5/30 怀化青宏置业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城东商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浙江衢州 建筑安装 工程总承包 11.3615 2019/11/18 月度结算 9.00 2020/4/14 2023/5/31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河庄街道城乡一体化安置小区(棚户区三期)项目 II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浙江 建筑安装 EPC 10.94 2018/9/29 月度结算 10.24 2020/4/8 2023/4/7 杭州大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达摩南湖园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浙江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22.25 2020/11/26 月度结算 18.60 2020/12/1 2023/5/10 传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横琴澳门新街坊总承包项目 浙江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7.47 2020/12/26 月度结算 12.53 2020/12/26 2023/3/27 珠海横琴澳门新街坊发展有限公司

陆家嘴御桥11A-06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 上海市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3.25 2019/11/5 月度结算 11.12 2019/11/30 2023/6/30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镇海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浙江 其他 PPP 17.08 2017/2/6 按节点支付 5.72 2017/5/2 2021/2/8 浙江亚盛投资有限公司

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溪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一) 浙江 建筑安装 EPC 12.64 2018/6/19 按节点支付 11.41 2018/12/1 2021/5/27 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双浦单元XH23-R21-B05地块拆迁安置房 浙江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1.86 2018/11/1 月度结算 9.77 2019/6/9 2021/11/21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庄街道城乡一体化安置小区(棚户区三期)项目Ⅰ标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浙江 建筑安装 EPC 11.65 2018/9/29 月度结算 9.45 2019/9/15 2022/8/10 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棚户区”大西门安置房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 浙江 建筑安装 全过程代建 11 2019/8/21 月度结算 8.36 2019/9/30 2022/3/17 嘉善善建旧城改造有限公司

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浙江 建筑安装 EPC 12.75 2020/1/1 月度结算 12.4 2019/12/22 2022/5/30 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3-1标段 浙江 市政 施工总承包 13.06 2018/3/19 按月支付 10.92 2018/4/1 2022/12/31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此表所列PPP项目,涉及公司参与投资运营和建筑施工。其中,投资运营业务在其他业务板块中列示,施工部分计入建筑施工板块。上表PPP项目合同金额为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金额。

表5-28近三年公司主要已完工项目情况表(境外国家及地区)

项目名称 所在省份/国家 业务类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或其他等) 合同类型(总承包、专业分包、BOT、PPP等) 合同总金额(亿元) 合同签订日期 结算方式 回款情况(亿元)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业主方

观塘市中心第二及第三区住宅发展项目上盖工程SHW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25.35 2020/5/28 过程结算 32.81 2018/7/3 2021/1/22 溢顺投资有限公司(信和置业及华人置业)

布利达省布依南镇5000套项目 阿尔及利亚 建筑安装 EPC 13.06 2014/3/3 过程结算 9.99 2014/3/3 2021/01/08 AADL国家住房改善与发展司

布利达省思蒂塞安纳镇5000套项目 阿尔及利亚 建筑安装 EPC 12.89 2014/3/3 过程结算 10.06 2014/3/3 2022/8/7 AADL国家住房改善与发展司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表5-29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国内项目)

项目名称 所在省份/国家 业务类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或其他等) 合同类型(总承包、专业分包、BOT、PPP等) 合同总金额(亿元) 完工进度 累计确认收入(亿元) 累计确认成本(亿元) 已结算金额(亿元) 已回款金额(亿元) 回款进度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业主方

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A地块施工总承包 浙江绍兴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0.84 74.80% 7.46 7.12 7.38 6.03 80% 2020/8/10 2024/4/15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1825号地块项目及周边配套EPC项目 浙江杭州 建筑安装 EPC 15.58 70.00% 9.45 9.11 8.81 8.80 100% 2019/3/14 2024/12/31 杭州月隐天城投资有限公司

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镇2021-28、29、30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浙江湖州 建筑安装 EPC 13.33 47.32% 5.76 5.50 6.02 5.14 88.01% 2021/12/1 28地块2024.2.31号、29地块2025.10.31。30地块2025.12.31 湖州励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欣旺达浙江锂欣产业园圆柱锂电池项目EPC总承包 浙江金华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5.05 30.47% 4.59 4.26 4.59 4.12 89.92% 2022/9/9 2024/3/2 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 浙江金华 建筑安装 施工总承包 10.17 6.28% 0.64 0.56 0.64 2.78 434.99% 2023/7/6 2025/12/16 金华市第五医院

表5-30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境外国家及地区)

项目名称 所在省份/国家 业务类型(建筑安装、市政、 交通、或其他等) 合同类型(总承包、专业 分包、BOT、PPP等) 合同总金额(亿元) 完工进度 累计确认收入 (亿元) 累计确认成本(亿 元) 已结算金额(亿元) 已回款金额(亿元) 回款进度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业主方

香港城市大学赛马会健康一体化大楼工程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10.01 100% 10.26 9.76 9.05 8.24 91.13% 2020/1/6 2025/2/24 CITY UNIVERSIT Y OF HONG KONG

尖沙咀中间道11号海员俱乐部重建项目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14.21 63% 9.39 8.96 8.47 7.64 90.28% 2020/10/30 2024/1/21 裕和發展有限公司(帝国集团附属公司)

香港中文大学综合科研实验大楼项目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10.81 13% 1.31 1.25 1.20 1.10 91.57% 2022/1/3 2025/8/4 香港中文大学

Victoria Riverside维多利亚河畔住宅项目 英国曼彻斯特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10.45 65% 5.97 5.72 5.97 5.78 96.89% 2021/11/8 2025/1/17 Northern Gateway(FEC)No.7Limited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宿舍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18.48 6% 0.47 0.45 0.61 0.45 73.41% 2023/1/16 2027/7/3 Hong Kong Housing Society

啟德1E區1號公營房屋發展項目 中国香港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 34.92 9% 1.85 1.75 1.93 1.43 73.86% 2023/1/26 2025/9/26 GTWW Investment No.2Limited

(6)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党委和二级班子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司发展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条块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通过董事长与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两块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加大了奖罚力度;并在防范安全生产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同时为防范安全生产事件,公司推行标准化生产体系,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应急处置进行控制,并狠抓落实。公司较早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的贯标认证,并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公司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正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工业制造业务

建筑工业制造板块是公司“十四五”期间积极培育打造的第二主业,主要涉及建筑部品制造、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建筑材料制造、施工配套制造业等领域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售后等,主要产品包括建筑工业化系列的PC构件、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类(塔式机械制造)产品、电力施工机械、商品混凝土、地铁管片、建筑涂料类、特种砂浆、管道预制等。主要经营主体为浙江建机、浙江建材等子公司,产销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占比约75%,省外及海外市场占比约25%。发行人建筑工业制造业务的主要盈利模式为采购钢材、电器件、机构总成及水泥、砂石等材料,用于生产塔式起重机、电力抱杆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各类机械设备以及钢结构、PC构件、商砼等产品,销售给大型租赁公司和工程公司等下游客户。

浙江建投在建筑工业制造领域拥有钢结构制造业特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特种设备生产A级等行业最高资质,拥有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浙江建投所属子公司浙江建机是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制造龙头企业,创出公司唯一的省隐形冠军企业,获国家“科改企业”和2023年省级“未来工厂”试点(省属企业唯一一家)。浙江建机在电力抱杆施工机械上走在行业前列,自主研制了1500吨米世界高度最高、起重量最大的超大型电力抱杆。浙江建材超远距离泵送混凝土技术为国内首创、国际先进。浙江建投系浙江省第一批建筑工业化示范企业,拥有4个建筑工业化产业园约2000亩,拥有各类生产线57条,拥有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3家、省博士后工作站1家,是浙江省建筑工业化发展的主力军。

3、工程服务业业务

2021-2023年,公司工程服务业务营收分别为46.09亿元、105.5亿元和98.45亿元,毛利率分别为7.18%、2.97%和3.82%,在行业形势呈下行的趋势下,近两年整体经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且毛利率止跌回升。公司工程服务业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工程商贸、工程咨询管理等。商贸物流业务主要包括建设“浙建集团电子采招平台”,完善浙江建投产业链市场。近年来发行人工程服务业业务发展稳健,工程商贸业务成为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近两年在本版块营收占比超90%,其他由工程咨询等业务构成。

表5-30工程服务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商贸 904,946.85 91.92% 1,012,179.86 95.94% 425,575.57 92.33%

工程咨询管理等 79,566.07 8.08% 42,848.88 4.06% 35,,328.48 7.67%

工程服务业合计 984,512.92 100.00% 1,055,028.74 100.00% 460,904.05 100.00%

(1)工程商贸

商贸物流为工程服务业务板块最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工程配送业务及市场零售业务,具体如下:

工程商贸业务中钢材贸易占比超90%,主要由子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商贸)负责经营。浙建商贸是一家综合性的现代贸易企业,业务涵盖工程配送、市场零售及现货贸易等多个领域,专注于钢材、炉料、建材等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经营。

盈利模式方面,公司主要依托对资源的掌控,采购端通过强化与上游钢厂的合作,获取更稀缺的品类,压降采购端的成本;销售端以优质的服务、行业的地位、稀缺的资源建立自身竞争力,获取更有利的项目,提升销售端的收益;全过程以风险管控为基础,全局把握资金使用及周转速度,通过多渠道信息分析规划采购销售时点赚取差价。

上下游产业链方面,公司主要合作单位包括知名钢厂及大型贸易企业,如马钢、武钢、中天钢铁、永钢、沙钢、中新钢铁、亚新钢铁等,下游客户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特级及一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等为主。在行业地位上,公司通过依托母公司强大的工程实力背景和持续稳定的工程项目需求,在建设工程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业务遍布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为防范交易风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从多个维度做好客户风险评估,提升业务承接质量;过程中关注合同签订、资金收付、货权转移、结算对账等环节,设置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款项账期、严密监控货物流转,以杜绝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工程商贸业务业务模式主要为以下两种:

终端工程配送业务主要是建筑相关材料的销售,经营模式为通过厂家采购及市场零调模式采购材料,以单个项目为载体,采用以月结为主的赊销模式配送给项目终端客户,通过缩短供应链交易环节,资金垫付实现进销差价获取利润。市场零调模式是指采购的建筑材料是从市场的供应商零星采购,以弥补库存量或优化库存的规格品种,这种模式相对来说较为灵活。终端工程配送业务上游为建筑相关材料的厂商以及部分合作关系良好且相对较分散的供应商,下游主要为项目公司等项目终端客户公司依托强大主业,终端工程配送业务拥有较为长期稳定的工程项目需求,经营区域已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并覆盖浙江省内所有地级市,在西北、华中、华南设立了区域公司。与马钢、武钢、中天、永钢、沙钢、中新、亚新等钢厂和大型贸易企业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承揽了杭州国家版本馆、杭州G20场馆、杭州亚运会场馆等大批国家、省重点重大工程的钢材配供业务,具有一定行业地位。2021-2023年,终端工程配送业务分别实现营收12.38亿元、41.58亿元和54.29亿元,逐年增长,且增速明显。

市场零售批发业务主要通过钢厂采购销售给市场钢材供应商,通过行情研判和资源优势实现进销差价获得利润,主要是以现款现货交易的模式进行。现款交易模式是指收到客户的款项后再发货,不赊销,这有助于优化客户资源,加快资金运转。公司市场零售批发业务上游主要为钢铁生产企业,下游主要为钢材市场各级销售商,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并以浙江省内业务为主,核心在于商品市场价格的研判能力和渠道能力。公司市场零售批发业务作为终端工程配送业务之外的补充,近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和口碑。2021-2023年,市场零售批发业务分别实现营收30.17亿元、59.64亿元和36.21亿元。

表5-31发行人工程服务业务2023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客户一 非关联方 114,460.58

客户二 非关联方 96,210.69

客户三 非关联方 72,370.56

客户四 非关联方 64,563.33

客户五 非关联方 57,297.43

合计 - 404,902.59

表5-32发行人工程服务业务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供应商一 非关联方 108,666.70

供应商二 非关联方 74,304.72

供应商三 非关联方 74,065.03

供应商四 非关联方 55,377.87

供应商五 非关联方 53,824.86

合计 - 366,239.18

(2)工程咨询管理

工程咨询管理板块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咨询、设计等,业务范围覆盖工程咨询、建筑及相关各建筑专项、市政(环保)、地下空间与人防、岩土工程勘察、园林景观设计和EPC工程(设计)管理,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及技术咨询,包括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及装潢、市政工程设计、幕墙与照明设计、建筑工业化以及承包援外建筑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承接了省内一批重点重大标志性工程,累计承接建筑面积10万方以上设计项目60余个。

4、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业务发展空间广阔。未来,浙江建投将持续开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水利水电、环保等基建投资市场相关业务。

(1)PPP项目情况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般PPP项目运作模式为:政府授权机构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通过法定形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与社会投资人组建SPV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且由具有资质的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总承包任务。建设期结束后,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服务费用和运营绩效费用。

截至2024年6月末,集团共有PPP项目39个,全部控股PPP项目中,处于运营期的32个,处于建设期的7个,大部分项目在2020年陆续进入运营期开始回款。目前项目已回款98.55亿元,预计2024~2026年回款分别为29.31亿元、25.88亿元、25.86亿元。

公司PPP项目履约保障较强,全部控股PPP项目合法合规,符合财预[2019]10号、财预[2017]50号,已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已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并且均已在相关PPP文件中明确将确保政府付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目前已进入运营期的32个项目均回款正常。此外,浙江省经济状况及政府信用良好,不存在政府及政府平台债务违约先例,目前已入库且已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没有违约情况。

浙江建投主要的PPP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5-31近三年公司主要PPP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名称 政府代表方 政府代表方股权比例 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 资本金总额 资本金到位金额 到位比例

1 绍兴新三江闸河道拓浚、文渊路南延一期、越城区育才学校工程PPP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越城区农林水利局 10.00% 浙江建投 90% 5.71 5.71 100.00%

2 宁波镇海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浙江亚盛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镇海骆驼街道办事处 10.00% 浙江二建 90% 4.94 4.94 100.00%

3 美丽新昌小城镇综合整治PPP项目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昌县住建局 0.00% 浙江建投、浙江一建、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3.60 3.60 100.00%

4 绍兴市马山闸强排及配套河道工程、文渊路南延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越城区农林水利局 10.00% 浙江建投、建工集团、浙江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90% 3.47 3.47 100.00%

5 (文成)G322(56省道)文成樟台至龙川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浙江鹏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0.00% 浙江交建 100% 3.00 3.00 100.00%

6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 兰溪市建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兰溪市教育局 0.00% 浙江建工 100% 2.92 2.92 100.00%

7 (文成)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浙江旭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0.00% 浙江交建 100% 2.60 2.1 80.77%

8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生态区PPP项目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飞龙湖生态区建设发展中心 10.00% 浙江建工、浙江建工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90% 2.52 2.52 100.00%

9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拆迁安置、教师宿舍(一期)PPP项目 兰溪市建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兰溪市教育局 0.00% 浙江建工 100% 2.32 2.32 100.00%

10 长兴湖滨路工程等PPP项目 长兴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0.00% 浙江建投 100% 2.31 2.31 100.00%

表5-32近三年公司主要PPP项目投资回收期及回款周期情况

单位:年,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2023年已投金额 投资回收期 回款周期 回款起始年限 已回款金额 2024年预计回款 2025年预计回款 2026年预计回款 2027年预计回款

1 绍兴新三江闸河道拓浚、文渊路南延一期、越城区育才学校工程PPP项 16.2646 9.58 10 建设期 2.42 1.5 1.5 1.5 1.888



2 宁波镇海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23.5754 8.81 8 2020年 12.61 3.5 2.6 2.7 3.0

3 美丽新昌小城镇综合整治PPP项目 10.1260 9.79 10 2020年 6.75 1.6 1.6 1.6 1.6

4 绍兴市马山闸强排及配套河道工程、文渊路南延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10.3644 10.86 12 建设期 0.75 0.56 0.89 0.95 1.24

5 (文成)G322(56省道)文成樟台至龙川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9.2789 11.07 12 2019年 6.11 0.86 0.86 0.86 0.86

6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 8.2245 8.90 10 2020年 6.04 1.24 1.24 1.24 1.24

7 (文成)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6.6588 7.73 12 建设期 3.80 0.52 0.52 0.52 0.52

8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生态区PPP项目 4.1618 13.31 15 建设期 0.72 1.34 1.34 1.34 1.34

9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拆迁安置、教师宿舍(一期)PPP项目 7.2700 9.95 10 2022年 2.08 1.04 1.04 1.04 1.04

10 长兴湖滨路工程等PPP项目 6.2822 9.21 8 2019年 4.90 1 1 1 0

(2)BT项目情况

BT指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是社会资金参与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由BT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分期回购。

2010年以来,在建筑施工“微利化”的形式,发行人按照产业相关原则,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契机,向上游发展了一些BT项目,但BT项目发展规模不大,占发行人合同总量比例较小。发行人的BT项目主要集中在浙江杭州、湖州、宁波等地,项目所在地经济均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较高,项目回购和投资风险较低。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而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BT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的方式获得,并与业主方签订了BT协议,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参与的BT项目符合《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存续BT项目共2个,预计总投资18.60亿元,已累计投资16.17亿元,均已处于政府回购阶段,累计回购13.81亿元(含投资收益等)。各项目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33BT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业主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 建设期限(合同约定) 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1 瓜沥镇城乡一体化安置房(二期)BT项目 浙江杭州 杭州萧山瓜沥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房建、安装(包括暖通、消防、智能化)等所有内容及小区道路、管线(供水、电力和供气、通信等除外)等室外配套和绿化景观工程 2015.03.26 2015.05.05 2022.04.30 960日历天 已竣工交付

2 杭州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块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 浙江杭州 杭州未来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面五条配套道路工程、地下车行环路工程、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及附属园林绿化、地下空间装饰装修、智能交通等专业工程 2015.04.15 2015.12.31 2020.01.19 840日历天 已竣工未交付

表5-34BT项目情况表(续)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来源 结算方式 项目所处状态 总投资 2024年6月末累计已投资 2024年6月末已回购金额

1 瓜沥镇城乡一体化安置房(二期)BT项目 自筹资金 竣工结算之日起两年内分三次支付完毕 处于回购期,预计2025年完成回购 7.6 5.85 4.27

2 杭州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块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 自筹资金 竣工结算二周年之日支付完毕 处于回购期,预计2025年完成回购 11 10.32 9.54

合计 18.60 16.17 13.81

(四)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要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1、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承包、EPC模式会计处理

(1)按照实际发生的直接、间接费用登记合同履约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业务收入与业务成本的确认

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当期确认的业务收入=合同总收入×合同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业务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预计总成本是在对工程总成本进行的概预算,由公司预算部门根据招投标预算书标的情况,对工程总成本进行预测;预计总成本根据合同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励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计入合同总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结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有余额时:

1)当“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合同结算-期末结转

在资产负债表日次月月初,冲回上述资产负债表日的账务处理。

2)当“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

借:合同结算—期末结转

贷: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已结算未完工

在资产负债表日次月月初,冲回上述资产负债表日的账务处理。

(4)质保金的会计处理

1)在确认工程结算时

借:合同资产—质保金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待保修期结束,已履行了保修义务,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质保金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余额在借方,则为已完工未结算,转入“合同资产”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合同结算—期末结转

在资产负债表日次月月初,冲回上述资产负债表日的账务处理。

2、PPP业务模式会计处理

PPP项目合同,是指浙江建投SPV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需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SPV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SPV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该合同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SPV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对于运营期占项目资产全部使用寿命的PPP项目合同,即使项目合同结束时项目资产不存在重大剩余权益,如果该项目合同符合前述“双控制”条件中的第(1)项,则仍然适用该规定。

第一步:判断PPP项目合同是否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否:根据业务性质,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是:按照本规定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下一步。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判断SPV公司是否建造服务的主要责任人。

(1)否,且建造完成后形成金融资产:SPV公司在项目建造期间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相关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对未实现融资收益按照合理方法进行摊销,并在建造完成后与建造工程款支出一同转入长期应收款,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具体参考案例:金融资产(代理人)模式。

1)向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结算PPP项目建造工程款等:

借: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工程款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

3)确认借款的费用化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等

4)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并冲减财务费用

借: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确认收入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履约成本的借方余额以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下同)。

5)建造完成后将合同资产转入金融资产

借:长期应收款

贷: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应收政府回购款

借:应收账款\PPP项目回购款

贷:长期应收款\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2)否,且建造完成后形成无形资产:SPV公司在项目建造期间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相关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建造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向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结算PPP项目建造工程款等:

借: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工程款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

3)将借款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

借:合同履约成本\利息资本化

贷:长期借款等

4)建造完成后将合同资产转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5)运营成本入账

借:合同履约成本\运营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6)按合同约定运营无形资产收益确认收入,结转运营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运营成本

7)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3)是,且建造完成后形成金融资产:SPV公司在项目建造期间,按履约进度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相关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对未实现融资收益按照合理方法进行摊销,并在建造完成后与建造工程款支出一同转入长期应收款,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向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支付PPP项目建造工程款等:

借: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

3)确认计量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4)确认借款的费用化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等

5)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并冲减财务费用

借:合同结算\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6)建造完成后将合同资产转入金融资产

借:长期应收款

贷:合同结算\PPP项目工程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7)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应收政府回购款

借:应收账款\PPP项目回购款

贷:长期应收款\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4)是,且建造完成后形成无形资产:SPV公司在项目建造期间,按履约进度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相关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建造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向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结算PPP项目建造工程款等:

借: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工程款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

3)将借款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

借:合同履约成本\利息资本化

贷:长期借款等

4)按工程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PPP项目投资款\结转

5)建造完成后将合同资产转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合同结算\PPP项目工程款

合同履约成本\利息资本化

6)确认运营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7)按合同约定运营无形资产收益确认收入,结转运营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8)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第四步:判断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SPV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预计支出进行折现计入相关会计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无形资产

贷:预计负债

3、BT业务模式会计处理

公司BT业务模式的会计处理除了不涉及运营期会计核算,其余均按照PPP业务模式处理。

九、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账面价值超过2,000万元的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5-3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预算投资金额 自有资本金 截至2023年末账面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合规性 建设计划及现状

公司总部大楼及安置房补偿工程 17,846.48 17,846.48 2,886.93 26.88 2019年4月,浙江一建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 土地征迁协议书(杭拱城发补(国)(2019)第2号),约定对公司位于上塘路483号的房产进行整体拆迁。 协议约定,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对公司房产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补偿公司建筑面积2000㎡办公用房和建筑面积3000㎡住宅用房,同时约定公司一并购置另外建筑面 积约不少于8700㎡的办公用房和90个车位,公司已于2019年6月20日前腾空上述房屋土地并移交对应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支付500万元预付款,因安置地块的土地规划批复问题,上述房产土建工程尚未全面动工。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暂无新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提升改革争先、战略经营、治理管控、资源配置、科技研发、党建引领保障六大能力,以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不断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打造“重要窗口”一流企业,奋力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根据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十四五”期间,集团将深入聚焦建筑主业,重点发展的板块由原先的“建筑施工、投资运营、工业制造、海外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五大业务板块调整为“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建筑工业制造和建筑专业服务”五大业务板块。

1、建筑施工板块。以提升项目自主承接和营销能力、创新项目承包模式、实施项目全过程管控以及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等一体化能力为重点,夯实业务板块的稳健运行水平,进一步拓展盈利和发展空间。板块范围主要包括民用及公用房屋建筑施工、路桥、隧道、轨道交通、市政、工业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领域。

2、工程设计板块。以提升项目管控水平、项目承接品质及发展工程总承包为重点,打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全面提高各子业务板块盈利能力。

3、建筑产业投资板块。以投资带动施工,以投资来扩大产业格局。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以投资带动战略性产业的培育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层次。以股权为纽带,通过并购、合资等手段,进入新市场、拓展新领域。主要包括服务于建筑施工主业的经营性业务投资和战略性产业投资。服务于建筑施工主业的经营性业务投资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发展事业、未来社区、美丽乡村等领域,战略性产业投资主要涉及工程设计、新型建材、智能建筑、节能环保等领域。

4、建筑工业制造板块。以集成制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为导向,提升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做大规模,提高各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主要包括建筑部品制造、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建筑材料制造、施工配套制造业等领域。

5、建筑专业服务板块。依托于集团施工主业规模,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做大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程机械租赁等工程服务业,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集团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板块范围主要是围绕集团产业链,形成建筑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商贸、租赁、物业管理等领域。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落实政府部门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五个转”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强企”“六个浙建”总体布局,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以党建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强化企业管理为基础,借力资本市场,依托数字赋能,加快产业变革,高质量推进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建筑工业制造和建筑专业服务五大业务板块,持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继续走在全国建筑企业前列,领跑省级建工集团。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

建筑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随着多种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筑业已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从具备的资质和能力上看,中国建筑业企业主要分为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仅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2020年,我国建筑业发展规模增速放缓,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经济增长进一步承压,为稳定经济增长,国家已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基站、大数据中心、光纤改造、宽带扩容、充电桩、对外开放平台、城市时空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等为代表的“新基建”的投入。未来,应将经营聚焦点关注于“两新一重”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1、行业格局调整带来的机遇

建筑行业目前正迎来大企业发展时代,顶层企业在行业增速下降的大背景下,依然保持高速度增长,在新签合同、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上依然能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未来,拥有品牌、资金、人力、管理等优势的大型央企、优秀的省级建筑国有企业和少数大型民营企业将成为行业顶层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力的地位。

2、城市功能更新改造和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对城市进行有机更新。大力拓展城际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养老服务中心,更新城市停车场等设施。有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同时,加强城市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稳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科学制定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流动。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未来,全国将新建改建乡村公路20万公里,进一步稳步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打造和谐美丽乡村。

3、建筑工业化等生产方式变革带来的机遇

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建筑行业提出了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必然带来行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在这个变革期,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转型方向之一已经明确,将成为行业实现“蝶变”的机遇。向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向转型,须从两方面着力:一是要掌握工业化的建造技术;二是转变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一体化、专业化、现代化管理模式转变;三是与智能化、数字化紧密结合。

(二)行业前景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城镇化的推动,建筑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4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

75%以上,城市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90%以上。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快速发展,也预示了建筑业未来更广阔的市场。

目前我国有形建筑市场体制在全国建筑业已基本形成、按照《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要求,有形建筑市场率已达98%以上,建筑产业市场化竞争程

度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的透明度也进一步提高,“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业

竞争环境正在逐步形成。然而,建筑市场的完善与发育并不平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未来建筑市场变化趋势有以下几点:

1、建筑市场放量增长,投资多元化发展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呈现主体多元化、资金多渠道等特征。随着这些特征的出现,施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模式

随之改变,出现了BOT模式,即融资+建造+运行+移交;BOOT模式,即融资+建造+占有+运行+移交。

2、市场的规范性和竞争的无序性交错一边是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市场透明度越来越高,原来固有的经营领域和行业保护被打破,施工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开展业务活动,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进一步加剧;工程招标也在不断完善,建立了工程交易市场,增加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预防招标腐败发生,打击和惩处串标、围标行为。另一边是供需失衡的建筑市场,由于受旧体制和“潜规则”的影响,招标中钻规则空子、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现象时有发生。

3、非价格因素占主导中小型工民建、公共市政工程的差异性不大,要求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服务差别不大,在承接工程的时候存在很高的替代性。因此,在工程投标中,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只是获得工程的次要因素,而价

格成为决定因素,非价格竞争因素对市场结构的影响非常小。核电站、高速铁

路、深长隧道、大跨桥梁等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大的高难工程施工,需要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型专用设备以及良好的业绩,在这类工程投标中,价格成为次要因素,而技术、管理和能力等非价格因素占主导。

4、诚信和品牌成为市场竞争的武器业主对安全、质量、价值等需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利好讲诚信、拥有品牌的施工企业。信誉失去,往往做一个工程,丢一片市场。施工企业顺应市场变化,企业管理重点围绕质量、成本、工期、技术创新和满意服务等方面展开,越来越重视诚信经营,越来越重视品牌建设。

(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等。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体系如下表所示。

表5-36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体系

主管部门名称 相关行业管理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对本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等职能

交通运输部地方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负责管理公路、水路的建设市场,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职能

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职能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厅 负责对施工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核发和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公司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厅(局) 负责管理全国及地方水利建设工程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浙江建投业务相关的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如

下:

(1)资质管理根据《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企业,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的资质

根据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各个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B、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C、工程咨询企业的资质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文件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格,划分为31个专业,服务范围包括八项内容,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D、工程总承包

根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等文件规定,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E、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招标、投标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程序等职能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

招投标的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五个阶段:

A、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C、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D、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E、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3)质量管理

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各部门、子、分公司、事业部、SPV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集团及其子公司均已将售后服务、用户回访等工作落实到部门,并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积极解决质量纠纷进行充分准备。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

(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

工程承包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

工程承包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

(5)其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是产业链完整、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公司一直坚持建筑施工主业,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盖建筑产业上下游,包括设计采购、房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业制造、运行维护等业务。拥有各类企业资质一百余项目,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4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1项,工程设计各类甲级资质共14项,并拥有对外经营权和进出口权,已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近年来,浙江建投把握建筑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EPC、投融建一体化等新模式转换,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不断推进市场模式、业务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的改革创新。

二是国企品牌本色、社会信誉良好。浙江建投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也是浙江省经营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建筑企业前列。自成立以来,浙江建投坚持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建了国内外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力作,近年来浙江建投紧跟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依托国企品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五水共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支援新疆西藏等建设工作,承担建设了G20峰会工程、桐乡乌镇国际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浙江音乐学院、杭州火车东站、之江实验室等重点重大项目,为浙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赞誉为“浙建铁军”,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浙江新型城市化十大杰出贡献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是经营布局广、市场基础扎实。浙江建投坚持“基地化、规模化、本土化”方针,推动政府市场、大业主市场和两外市场的“三大市场”经营战略,优化经营布局,生产经营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阿尔及利亚、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英国等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国内8大区域市场和以阿尔及利亚为中心的北非市场、以香港为核心的东南亚市场,是浙江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建筑和贸易市场竞争的重要窗口。浙江建投已连续22年入选ENR“250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位居省级建工集团第一位。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机制富有活力。浙江建投坚持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始终沿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脉络不断推进,切实把握时任浙江省委主要领导于2007年1月26日提出的“实施产权多元化、规范引入战略投资者、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国资监管和加强企业党建”等五个方面的省属企业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部署要求。浙江建投于1998年完成公司制改造,2009年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革,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年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成为了由央企、外资企业和经营团队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省属国有企业。2019年11月,浙江建投借壳多喜爱实现整体上市。浙江建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了高效运转、相互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治理机制富有活力。

五是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浙江建投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管理人员2万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万余人,中高级职称7千余人,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3千余人。浙江建投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院士工作站、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1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技术成果千余项,创造了多项领先及先进技术,拥有多项国家及地方标准。近年来,浙江建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数字化改革、培育智慧工地、数字化工厂,努力打造成数据驱动的数字型企业。

十二、发行人的其他事项

2023年10月19日,发行人发布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发生变化的公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董事长沈德法的辞职报告。沈德法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沈德法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经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叶锦锋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陶关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董事长的补选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发行人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其他相关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对于公司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经过董事会审议 -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经过董事会审议 -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经过董事会审议 -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适用使用权资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增量租赁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账面价值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4)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原列报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追溯调整后2021年1月1日列报金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预付账款 115,224.07 -35.92 -35.92 115,188.15

使用权资产 12,530.71 12,530.71 12,530.71

其他流动资产 124,595.46 -91.27 -91.27 124,504.19

资产合计 8,678,075.96 12,403.52 12,403.52 8,690,47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238.38 4,945.43 4,945.43 164,183.81

长期应付款 16,249.72 -203.52 -203.52 16,046.20

租赁负债 7,661.61 7,661.61 7,661.61

负债合计 7,944,300.80 12,403.52 12,403.52 7,956,704.32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对于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之间新增的解释14号规定的业务,已根据解释14号进行调整,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施行日之前发生的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应收账款 2,748,843.24 - 9,793.88 9,793.88 2,758,637.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1,927.52 - -3,635.99 -3,635.99 128,291.53

其他流动资产 124,504.19 - 18.88 18.88 124,523.08

长期应收款 955,282.47 - -9,606.44 -9,606.44 945,67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829,562.73 - 20,725.04 20,725.04 850,287.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921.76 - 263.68 263.68 52,185.44

资产合计 8,690,479.48 - 17,559.06 17,559.06 8,708,038.54

应交税费 70,916.16 - 4,383.52 4,383.52 75,299.69

其他流动负债 354,871.92 - 963.43 963.43 355,835.36

负债合计 7,956,704.32 - 5,346.96 5,346.96 7,962,051.28

盈余公积 18,635.64 - 238.87 238.87 18,874.51

未分配利润 264,918.37 - 9,956.51 9,956.51 274,874.88

少数股东权益 151,996.40 - 2,016.73 2,016.73 154,013.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3,775.16 - 12,212.11 12,212.11 745,987.27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元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为了客观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本公司批准。对如下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1)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月1日原列报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305.18 3,578.69 91,883.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9.35 3,316.51 4,325.85

未分配利润 347,999.76 228.60 348,228.35

少数股东权益 171,696.04 33.58 171,729.63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4,348.32 4,816.17 129,164.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4.77 4,749.62 5,734.39

未分配利润 414,630.98 54.35 414,685.33

少数股东权益 193,999.85 12.20 194,012.06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42,283.49 195.63 42,479.12

少数股东损益 24,169.01 -21.38 24,147.63

(二)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1.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1年无会计差错更正。

2.2022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发行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原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在编制2022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附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及重述,更正后,调减期初应付职工薪酬7,999,779,761.38元,调增期初应付账款7,999,779,761.38元,调增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138,033,487.44元,调减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38,033,487.44元。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2年1月1日

应付账款 43,169,217,927.59 7,999,779,761.38 51,168,997,688.97

应付职工薪酬 8,399,474,727.53 -7,999,779,761.38 399,694,966.15

负债合计 90,833,041,269.60 90,833,041,269.60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66,298,874,099.05 20,138,033,487.44 86,436,907,586.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855,961,310.26 -20,138,033,487.44 3,717,927,82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470,533,005.02 96,470,533,005.02

3.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3年无会计差错更正。

(四)审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拟将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2021年9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2022年6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

(五)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6-1发行人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项目 单位名称 变动原因

合并范围增加 台州市路桥飞龙湖建盛置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取得

浙江建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建德筑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省建材集团绿砼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一建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交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新设

宁波市奉化区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建机数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新设

开化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

华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

华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华营建筑基础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

华营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新设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新设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浙建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新设

合并范围减少 浙江省建工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注销

浙江一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嵊州大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出售

杭州浙建工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销

2、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6-2发行人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项目 单位名称 变动原因

合并范围增加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浙江天台浙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并购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新设

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 新设

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设

天台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 并购

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范围减少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4、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6-3发行人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项目 单位名称 变动原因

合并范围增加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杭州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嘉兴固碳混凝土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浙江鑫安智护建设有限公司 新设

合并范围减少 翁牛特旗浙三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浙江建投交通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注销

嘉善建投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芜湖益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近三年末合并财务报表

表6-4发行人近三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5,331.83 761,633.47 752,815.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550.93 30,737.24 36,793.48

应收账款 2,615,229.57 2,915,885.90 3,240,829.44

应收款项融资 36,825.60 50,455.82 30,614.83

预付款项 145,592.32 104,095.56 121,117.94

其他应收款 186,273.89 257,105.52 234,116.04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424,028.10 108,293.96 125,828.89

合同资产 4,487,076.88 3,626,035.12 2,472,356.69

持有待售资产 - 4,272.35 769.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4,419.61 310,321.71 257,754.09

其他流动资产 121,045.42 110,860.77 138,918.36

流动资产合计 9,249,374.15 8,279,697.43 7,411,915.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176,440.06 1,271,906.57 1,238,258.99

长期股权投资 198,040.21 142,351.22 22,306.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38.63 4,342.14 5,819.50

投资性房地产 35,356.26 39,293.07 37,045.80

固定资产 320,561.48 267,981.88 241,247.19

在建工程 13,887.32 17,986.66 32,913.54

使用权资产 22,048.86 24,387.04 20,158.78

无形资产 231,155.96 226,215.09 72,450.9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19,051.38 17,666.56 18,281.90

长期待摊费用 7,869.30 5,702.50 5,971.8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467.10 124,348.32 88,305.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5,454.56 690,105.19 729,902.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15,671.12 2,832,286.23 2,512,662.57

资产总计 12,165,045.27 11,111,983.66 9,924,577.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0,325.11 599,710.01 808,870.19

应付票据 78,371.06 58,223.38 134,594.77

应付账款 6,791,517.35 6,096,360.08 4,316,921.79

预收款项 1,450.46 2,251.16 1,558.93

合同负债 431,656.98 511,981.01 313,628.44

应付职工薪酬 47,036.88 44,568.27 839,947.47

应交税费 63,053.15 79,691.89 95,174.39

其他应付款 975,133.79 950,219.73 883,250.02

其中:应付利息 0.00 - 9.24

应付股利 1,332.20 1,595.67 645.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397.76 193,191.53 163,616.15

其他流动负债 508,678.46 542,526.13 365,473.34

流动负债合计 9,907,621.00 9,078,723.18 7,923,035.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14,832.22 946,266.06 1,045,514.91

应付债券 173,053.16 - 80,057.33

租赁负债 13,806.39 15,667.00 11,909.69

长期应付款 118,410.79 33,624.02 6,243.99

预计负债 620.11 2,924.03 4,490.42

递延收益 12,847.32 10,700.31 11,042.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01.03 984.77 1,009.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0,271.02 1,010,166.19 1,160,268.62

负债合计 11,147,892.02 10,088,889.37 9,083,304.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8,134.01 108,134.01 108,134.01

其他权益工具 134,510.71 189,822.49 99,858.49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126,932.58 189,822.49 99,858.49

资本公积 90,528.45 90,886.95 90,656.20

其他综合收益 -3,786.61 -3,857.43 -2,396.85

专项储备 2,888.64 2,235.94 1,862.65

盈余公积 30,877.87 27,241.51 23,463.28

未分配利润 418,767.87 414,630.98 347,999.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920.95 829,094.44 669,577.53

少数股东权益 235,232.31 193,999.85 171,696.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7,153.26 1,023,094.29 841,273.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65,045.27 11,111,983.66 9,924,577.70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260,574.98 9,853,512.76 9,533,495.49

其中:营业收入 9,260,574.98 9,853,512.76 9,533,495.49

二、营业总成本 9,084,181.65 9,592,491.15 9,264,212.34

其中:营业成本 8,827,302.16 9,349,003.52 9,039,223.47

税金及附加 23,663.48 25,071.29 25,264.70

销售费用 2,994.82 2,714.93 3,081.43

管理费用 190,926.02 180,487.87 168,766.70

研发费用 74,798.18 52,661.29 33,604.16

财务费用 -35,503.00 -17,447.76 -5,728.13

其中:利息费用 95,200.84 103,736.88 104,131.34

利息收入 131,397.39 123,945.33 113,023.46

加:其他收益 4,969.29 5,552.52 5,448.1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93.00 -4,568.55 5,379.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44.22 -2,223.88 -167.2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0,018.69 -127,711.35 -108,125.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215.84 -15,288.02 -29,428.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18.95 38,438.71 5,955.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954.03 157,444.93 148,513.28

加:营业外收入 6,573.20 7,397.11 18,379.77

减:营业外支出 1,104.72 1,481.55 4,492.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6,422.51 163,360.49 162,400.60

减:所得税费用 26,140.47 42,283.49 35,599.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282.04 121,077.00 126,800.6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281.71 121,075.95 126,779.8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0.33 1.05 20.76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71.01 96,907.99 104,640.44

2.少数股东损益 21,111.03 24,169.01 22,160.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5.22 -324.56 -818.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0.82 -1,460.59 -234.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6.04 1,136.02 -584.51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146.82 120,752.44 125,98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9,241.83 95,447.40 104,405.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904.98 25,305.03 21,575.68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938,907.97 9,674,687.32 8,944,295.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883.76 23,718.16 12,724.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764.21 735,260.38 778,53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42,555.94 10,433,665.87 9,735,551.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06,640.36 8,915,211.65 6,629,887.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1,921.91 375,321.96 2,385,596.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769.21 246,850.25 187,342.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3,467.94 580,179.23 444,22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4,799.42 10,117,563.08 9,647,05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7,756.52 316,102.78 88,497.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00.00 19,270.1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53.27 400.00 6,10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2,471.88 14,349.10 7,591.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08.07 3,544.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57.31 18,379.88 37,922.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82.46 39,037.05 74,43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9,970.61 43,167.53 202,210.73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625.88 121,521.05 10,290.8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888.07 1,750.00 22,055.3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26 21,318.34 71,630.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685.83 187,756.92 306,187.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03.37 -148,719.87 -231,755.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1.00 12,377.00 3,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1.00 12,377.00 3,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48,519.55 1,244,775.66 1,408,661.4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792.87 284,424.37 296,338.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4,423.42 1,541,577.02 1,708,499.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98,045.06 1,414,417.97 1,331,553.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9,937.88 137,511.60 125,664.8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8,266.00 8,073.99 5,895.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7,703.91 144,432.24 276,254.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5,686.85 1,696,361.82 1,733,472.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6.56 -154,784.79 -24,972.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47.50 1,224.39 -444.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2,037.22 13,822.51 -168,674.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1,523.50 677,683.06 846,357.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3,560.72 691,505.57 677,683.06

(二)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7发行人近三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5,452.35 181,735.05 140,776.16

应收账款 132,906.01 93,646.75 40,601.49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 -

预付款项 14,104.22 15,126.05 15,558.13

其他应收款 536,128.72 302,826.77 242,374.47

存货 836.13 913.92 1,118.33

合同资产 77,137.06 102,580.31 230,070.59

持有待售资产 - - 28.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1,625.98 59,786.91 51,827.99

其他流动资产 11,339.20 9,472.32 8,369.55

流动资产合计 1,149,529.68 766,188.08 730,724.9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82,198.82 117,400.49 95,747.91

长期股权投资 860,813.52 810,540.23 741,297.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0.00 910.00 468.00

投资性房地产 6,955.26 2,528.00 2,590.15

固定资产 7,144.91 7,396.33 7,063.63

在建工程 243.53 318.63 695.09

使用权资产 188.54 40.92 -

无形资产 1,503.93 1,166.86 300.38

长期待摊费用 1,419.01 813.22 71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28.16 2,770.37 1,938.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0.91 64,830.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6,726.58 1,008,715.44 850,810.79

资产总计 2,216,256.26 1,774,903.52 1,581,535.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6,544.62 275,625.85 305,811.08

应付票据 - 2,500.00 11,290.00

应付账款 190,704.34 213,867.41 183,868.70

预收款项 - 0.36 24.27

合同负债 41,663.19 29,425.48 44,677.14

应付职工薪酬 4,488.84 4,838.10 10,882.58

应交税费 4,905.71 2,860.69 4,709.29

其他应付款 657,638.15 552,985.94 415,636.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225.45 - 540.07

其他流动负债 27,624.84 123,543.27 18,035.87

流动负债合计 1,369,795.14 1,205,647.11 995,475.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6,133.44 - 37,212.14

应付债券 173,053.16 - 80,057.33

长期应付款 85,502.30 85,502.30 85,502.30

预计负债 - 1,709.45 2,082.59

递延收益 12.7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4,701.66 87,211.75 204,854.36

负债合计 1,784,496.80 1,292,858.86 1,200,330.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8,134.01 108,134.01 108,134.01

其他权益工具 134,510.71 189,822.49 99,858.49

资本公积 34,346.03 34,346.03 34,346.03

专项储备 109.31 19.56 -

盈余公积 30,877.87 27,241.51 23,463.28

未分配利润 123,781.53 122,481.06 115,403.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1,759.46 482,044.66 381,205.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6,256.26 1,774,903.52 1,581,535.71

表6-8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3,065.21 247,489.33 138,982.61

减:营业成本 191,023.09 232,039.64 132,853.83

税金及附加 1,356.71 1,294.89 733.13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20,882.13 19,935.67 11,093.76

研发费用 1,261.69 1,097.57 -41.47

财务费用 3,069.98 4,333.00 -4,586.92

其中:利息费用 26,182.08 22,688.67 -

利息收入 21,302.78 18,766.32 -

加:其他收益 289.46 552.01 416.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031.41 51,942.77 36,609.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692.94 -2,708.48 -249.5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4.18 -389.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6.41 322.45 -0.9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491.78 38,508.04 35,705.29

加:营业外收入 149.65 440.19 1,137.20

减:营业外支出 182.82 120.89 723.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458.61 38,827.33 36,118.76

减:所得税费用 3,094.97 1,045.01 1,307.2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363.64 37,782.32 34,811.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363.64 37,782.32 34,811.53

表6-9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5,037.43 250,943.47 167,888.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59.09 2,761.15 108.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951.33 259,013.45 33,892.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647.85 512,718.07 201,889.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5,536.17 232,668.17 141,560.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064.21 19,286.41 15,989.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8.42 7,286.92 2,850.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154.32 178,798.36 37,680.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7,443.12 438,039.85 198,08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95.28 74,678.22 3,808.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611.12 - 10,850.9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989.27 24,906.55 21,348.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93.27 159.17 3.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30,836.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289.93 304,098.31 136,627.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783.59 329,164.03 299,667.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499.22 1,375.14 691.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2,520.34 78,722.75 44,045.7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78,401.19 322,636.90 131,614.31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1,420.74 402,734.79 176,35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637.15 -73,570.76 123,316.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98,841.50 510,000.00 22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9,820.93 448,949.25 171,64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8,662.43 958,949.25 398,641.4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8,555.00 657,861.25 243,720.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499.51 45,459.18 33,172.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153.00 222,132.81 133,929.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3,207.52 925,453.25 410,82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454.92 33,496.00 -12,181.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86.72 -310.6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509.20 34,292.78 114,943.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290.76 114,997.98 54.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799.97 149,290.76 114,997.98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9,249,374.15 76.03 8,279,697.43 74.51 7,411,915.13 74.68

非流动资产 2,915,671.12 23.97 2,832,286.23 25.49 2,512,662.57 25.32

资产总计 12,165,045.27 100.00 11,111,983.66 100.00 9,924,577.70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924,577.70万元、11,111,983.66万元和12,165,045.27万元。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远高于非流动资产。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7,411,915.13万元、8,279,697.43万元和9,249,374.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68%、74.51%和76.03%。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持续增长。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12,662.57万元、2,832,286.23万元和2,915,671.1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32%、25.49%和23.97%,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增长,主要系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增长所致。

总资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通过外延扩张来扩大经营规模和加大项目承建所致。

1、流动资产情况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5,331.83 7.52 761,633.47 6.85 752,815.40 7.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3,550.93 0.03 30,737.24 0.28 36,793.48 0.37

应收账款 2,615,229.57 21.50 2,915,885.90 26.24 3,240,829.44 32.65

应收款项融资 36,825.60 0.30 50,455.82 0.45 30,614.83 0.31

预付款项 145,592.32 1.20 104,095.56 0.94 121,117.94 1.22

其他应收款 186,273.89 1.53 257,105.52 2.31 234,116.04 2.36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424,028.10 3.49 108,293.96 0.97 125,828.89 1.27

合同资产 4,487,076.88 36.88 3,626,035.12 32.63 2,472,356.69 24.91

持有待售资产 - - 4,272.35 0.04 769.96 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4,419.61 2.58 310,321.71 2.79 257,754.09 2.60

其他流动资产 121,045.42 1.00 110,860.77 1.00 138,918.36 1.40

流动资产合计 9,249,374.15 76.03 8,279,697.43 74.51 7,411,915.13 74.68

资产总计 12,165,045.27 100.00 11,111,983.66 100.00 9,924,577.70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7,411,915.13万元、8,279,697.43万元和9,249,374.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68%、74.51%和76.03%,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成。

(1)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52,815.40万元、761,633.47万元及915,331.8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9%、6.85%及7.52%。

表6-12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库存现金 133.15 121.79 268.86

银行存款 900,536.99 739,728.72 697,960.76

其他货币资金 14,661.70 21,782.96 54,585.78

合计 915,331.83 761,633.47 752,815.4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6,308.04 37,251.54 45,390.34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75,132.34万元、70,127.90万元及81,771.11万元,占比较小。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因涉诉而冻结的银行存款、担保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表6-13近三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因诉讼而冻结的银行存款 68,419.68 50,687.44 53,599.01

担保保证金 2,252.77 6,200.54 7,813.81

保函保证金 1,620.95 2,122.79 2,489.1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80.40 3,664.46 6,221.78

民工工资保证金 2,130.16 2,192.80 3,545.48

复耕保证金 247.79 133.32 894.03

职工住房基金 4,978.03 4,929.11 154.27

其他 341.33 197.43 414.84

合计 81,771.11 70,127.90 75,132.34

(2)应收票据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36,793.48万元、30,737.24万元及3,550.9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7%、0.29%及0.03%。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88.45%,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收回所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银行承兑汇票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科目。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较上年分别减少413,576.82万元和6,274.6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因恒大集团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公司将涉及恒大集团的逾期及未逾期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逾期商业汇票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表6-142022年及2023年末应收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3,660.75 109.82 3.00% 3,550.93 31,724.21 986.97 3.11% 30,737.24

合计 3,660.75 109.82 3.00% 3,550.93 31,724.21 986.97 3.11% 30,737.24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22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86.97万元,计提比例3.11%;2023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9.82万元,计提比例3.00%。

(3)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240,829.44万元、2,915,885.90万元及2,615,229.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65%、26.24%及21.50%,主要为应收工程款。

报告期发行人建筑施工主业的主要客户包括市政项目、工业地产项目和商业地产、住宅等房地产项目的相应业主单位或发包方。

2022-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表6-152022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6,456.07 19.59% 235,229.01 35.83% 421,227.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95,091.01 80.41% 200,432.18 7.44% 2,494,658.83

合计 3,351,547.08 100.00% 435,661.19 13.00% 2,915,885.90

表6-162023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62,168.79 21.09% 275,203.79 41.38% 389,916.3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476,947.28 78.91% 203,794.51 8.50% 2,194,409.70

合计 3,139,116.07 100.00% 478,998.30 15.64% 2,584,326.03

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56,456.07万元和662,168.79万元,按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235,229.01万元和275,203.79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35.83%和41.38%。

因公司承建的恒大及其项目公司的项目,持有的应收账款及商业票据出现了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公司一直在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已停止与恒大集团新的相关业务。同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建的每个项目就截止报告日的资产状况、开发程度、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尽调、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其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对持有的每个恒大项目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已全部转入应收账款核算)根据尽调情况,分门别类,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每个恒大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进行汇总,按照最终控制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列示。2021年末,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96,883.82万元,坏账准备117,048.58万元,计提比例19.61%。2022年末,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62,978.06万元,坏账准备200,540.56万元,计提比例35.62%。2023年末,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67,829.90万元,坏账准备252,426.60万元,计提比例44.45%。

2022年和2023年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695,091.01万元和2,476,947.28万元,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0,432.18万元和203,794.51万元,计提比例为7.44%和8.50%。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采用账龄分析法,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看,2022年末,两年内账龄的账面余额为2,388,994.82万元,占比88.64%;2023年末,两年内账龄的账面余额为2,060,511.37万元,占比83.18%。公司作为建筑行业企业,由于合同款项按项目进度逐步支付,且留存一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因此行业内存在一定的应收款账期,公司应收账款情况符合行业特点。

表6-172022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997,987.99 74.13% 59,938.81 3%

1-2年 391,006.83 14.51% 39,100.68 10%

2-3年 161,061.46 5.98% 24,159.22 15%

3-4年 61,658.55 2.29% 12,331.71 20%

4-5年 36,948.86 1.37% 18,474.43 50%

5年以上 46,427.32 1.72% 46,427.32 100%

合计 2,695,091.01 100.00% 200,432.18 -

表6-182023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559,423.25 62.96% 46,764.81 3.00%

1-2年 501,088.12 20.23% 50,108.81 10.00%

2-3年 214,163.06 8.65% 32,124.46 15.00%

3-4年 99,271.25 4.01% 19,854.25 20.00%

4-5年 38,087.37 1.54% 19,043.68 50.00%

5年以上 64,914.23 2.62% 64,914.23 100.00%

合计 2,476,947.28 100.00% 232,810.25

2022年和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情况如下:

表6-192022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占总账面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562,978.06 16.80% 200,540.56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43,695.96 1.30% 1,310.88

杭州南湖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42,673.57 1.27% 1,280.21

杭州萧山瓜沥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30,487.03 0.91% 914.61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否 工程款 27,271.32 0.81% 818.14

合计 707,105.94 21.10% 204,864.40

表6-20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占总账面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中国恒大集团 否 工程款 567,829.90 18.90% 252,426.60

杭州萧山瓜沥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36,844.36 1.17% 3,239.42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23,829.42 0.76% 714.88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22,523.95 0.72% 1,389.59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 工程款 20,794.64 0.66% 63,314.14

合计 671,822.27 21.40% 310,757.20

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公司部分房产客户出现经营困难、债券违约的情形,公司参考公开市场信息、违约事件情形、财务状况、企业性质、应收款项回款及保障情况,综合确定应收款项计提方法,公司已对恒大集团、咸阳凯创等房地产客户及部分零星单位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房地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66.22亿元,已计提29.11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3.96%。

发行人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于2022年4月17日披露《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立置业”)、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房产”)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转让资产为在建杭州水晶城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水晶城”项目)。晶立置业作为水晶城项目转让方,浙建房产作为专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水晶城项目并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负责水晶城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浙江建工作为专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水晶城项目后续工程施工事宜,预计后续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240,000万元。根据浙建房产、浙江建工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在假设开发的情形下,杭州水晶城项目权益的价值为366,029.12万元(暂定,最终以建设情况为准)为转让对价,浙建房产以应付转让对价中的92,065.04万元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杭州地区的应付款项,剩余转让对价,通过变现或溢价销售、以房抵债的方式处理,将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要求化解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杭州地区、湖州地区项目债务缺口,如有剩余的,可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下属子公司在湖州地区的69,514.49万元应付款项。《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签订后,浙建房产与浙江建工就后续还款事项约定如下:(1)浙建房产承诺自水晶城项目资产过户登记至浙建房产或新设资产受让方名下之日起2年内,浙建房产或资产受让方向浙江建工归还前述92,065.04万元款项。(2)如浙建房产后续未能按期归还前述92,065.04万元款项,浙建房产同意以包括但不限于等价资产或权益作为履约保障。目前水晶城项目处于司法查封状态,在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前由晶立置业与当地政府、相关债权人协调完成解封手续。

发行人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博置业”)、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房产”)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在建工程为宁波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城市之光项目)。城博置业作为城市之光项目转让方,浙建房产作为专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城市之光项目并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负责城市之光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浙江建工作为专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城市之光项目后续工程施工事宜,预计后续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110,000万元。根据浙建房产、浙江建工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在假设开发的情形下,城市之光项目权益的价值为134,778.31万元为转让对价,浙建房产以应付转让对价中的21,860.11万元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地区的应付款项,剩余转让对价,通过销售变现等方式处理,将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要求化解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有关项目债务缺口。《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签订后,浙建房产与浙江建工就后续还款事项约定如下:(1)浙建房产承诺自城市之光项目资产过户登记至浙建房产或新设资产受让方名下之日起2年内,浙建房产或资产受让方向浙江建工归还前述21,860.11万元款项。(2)如浙建房产后续未能按期归还前述21,860.11万元款项,浙建房产同意以包括但不限于等价资产或权益作为履约保障。

(4)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增应收款项融资科目。2021-2023年末,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30,614.83万元、50,455.82万元及36,825.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1%、0.45%及0.30%。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2021年末增幅64.81%,主要原因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融信e信等债权凭证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2022年末减少13,630.22万元,降幅为27.01%。

(5)预付款项

2021-2023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21,117.94万元、104,095.56万元及145,592.3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2%、0.94%及1.20%。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材料(劳务)款、预付分包商工程款。

公司采用个别计提法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2022年及2023年末预付款项减值准备分别为11.52万元和4.9万元。

表6-212022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94,916.67 91.17% 0 94,916.67

1-2年 5,544.99 5.33% 0 5,544.99

2-3年 1,988.21 1.91% 0 1,988.21

3年以上 1,657.21 1.59% 11.52 1,645.69

合计 104,107.08 100.00% 11.52 104,095.56

表6-222023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130,163.58 89.40% - 94917.27

1-2年 10,775.74 7.40% - 5544.99

2-3年 2,516.06 1.73% - 1988.21

3年以上 2,136.93 1.47% 4.90 1657.21

合计 145,592.32 100.00% 4.9 104107.68

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单位主要是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分包商。2022年和2023年末,前五大单位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占总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9.96%和20.32%。

表6-232022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账面余额 占总账面余额的比例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否 5,172.39 4.97%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否 4,765.52 4.58%

新疆塔建中汇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否 4,643.29 4.46%

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否 3,685.81 3.54%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2,504.85 2.41%

合计 20,771.86 19.96%

表6-242023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账面余额 占总账面余额的比例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否 8,355.41 5.74%

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否 6,798.45 4.67%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否 5,600.62 3.85%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否 5,286.40 3.63%

浙江众汇工品科技有限公司 否 3,537.32 2.43%

合计 29,578.21 20.32%

(6)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4,116.04万元、257,105.52万元及186,273.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6%、2.31%及1.53%,主要为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等。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有经营业务背景,发行人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涉及替地方政府融资行为。

表6-252022年及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项 186,273.89 100.00% 257,105.52 100.00%

合计 186,273.89 100.00% 257,105.52 100.00%

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0,065.74万元,计提比例18.94%;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1,869.13万元,计提比例24.93%。

表6-26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27,495.67 8.67% 25,223.25 91.74% 2,272.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289,675.60 91.33% 34,842.49 12.03% 254,833.11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 175,482.05 55.33% 34,842.49 19.86% 140,639.56

应收履约保证金组合 114,193.55 36.00% 0.00 0.00% 114,193.55

合计 317,171.27 100.00% 60,065.74 18.94% 257,105.52

表6-27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27,087.37 10.92% 25,227.53 93.13% 1,859.8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221,055.65 89.08% 36,641.60 16.58% 184,414.05

合计 248,143.02 100.00% 61,869.13 24.93% 186,273.89

2022年和2023年,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289,675.60万元和221,055.65万元,占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为91.33%和89.08%。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分为应收履约保证金组合和账龄组合,应收履约保证金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按相应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表6-282022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应收履约保证金组合 114,193.54 39.42% 0 0% 114,193.54

账龄组合 175,482.06 60.58% 34,842.49 - 140,639.57

1年以内 105,929.51 36.57% 3,177.89 3% 102,751.62

1-2年 26,938.15 9.30% 2,693.81 10% 24,244.34

2-3年 9,405.14 3.25% 1,410.77 15% 7,994.37

3-4年 4,473.66 1.54% 894.73 20% 3,578.93

4-5年 4,140.62 1.43% 2,070.31 50% 2,070.31

5年以上 24,594.98 8.49% 24,594.98 100% 0.00

合计 289,675.60 100.00% 34,842.49 12.03% 254,833.11

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的款项性质主要是公司承接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往来款,因项目较多,故形成其他应收款的各类保证金性质较多。

表6-29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分类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3,333.00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7.36% 否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067.31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6.01% 是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8,349.37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5.79% 是

ChinaZhejiang-Westfieldsconstruction LimitedJointVenture 11,801.43 往来款 1年以内 3.72% 是

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11,477.00 民工工资保证金 1年以内 3.62% 否

合计 84,028.12 - - 26.50% -

表6-30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分类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西宁绿城青坤置业有限公司 20,609.36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8.31% 否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670.27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5.51% 是

ChinaZhejiang-WestfieldsconstructionLimitedJointVenture 12,389.96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4.99% 是

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500.00 往来款 1年以内 4.23% 否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235.81 民工工资保证金 1年以内 4.12% 是

合计 67,405.41 - - 27.16% -

(7)存货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25,828.89万元、108,293.96万元及424,028.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7%、0.97%及3.49%。截至2022年末,公司存货较2021年末减少17,534.93万元,降幅为13.94%。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2022年末增加315,734.14万元,增幅为291.55%,主要原因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科目变动,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

表6-31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原材料 48,890.03 60,261.57 65,625.63

库存商品 19,666.56 17,071.68 18,225.52

周转材料 3,599.38 4,200.83 4,984.53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20,541.63 - -

发出商品 - 15,436.92 21,128.19

开发产品 306,745.51 - 2,988.63

生产成本 23,248.92 11,320.68 12,876.40

委托加工物资 1,336.07 2.29 -

低值易耗品 - - -

合计 424,028.10 108,293.96 125,828.89

表6-322022年末存货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0,261.57 54.75% 0 60,261.57

库存商品 18,837.88 17.12% 1,766.20 17,071.68

周转材料 4,200.83 3.82% 0 4,200.83

发出商品 15,436.92 14.03% 0 15,436.92

开发成本 0.00% 0

生产成本 11,320.68 10.29% 0 11,320.68

委托加工物资 2.29 0.00% 0 2.29

合计 110,060.17 100.00% 1,766.20 108,293.96

表6-332023年末存货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8,890.03 11.49% - 48,890.03

库存商品 21,015.81 4.94% 1,349.25 19,666.56

周转材料 3,599.38 0.85% - 3,599.38

发出商品 20,541.63 4.83% - 20,541.63

委托加工物资 1,336.07 0.31% - 1,336.07

开发成本 306,745.51 72.11% - 306,745.51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23,248.92 5.47% - 23,248.92

合计 425,377.35 100.00% 1,349.25 424,028.10

(8)合同资产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未到期质保金调整至合同资产。2021-2023年末,公司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72,356.69万元、3,626,035.12万元及4,487,076.8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1%、32.63%及36.88%。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1,153,678.43万元,增幅46.66%,主要原因系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861,041.76万元,增幅为23.75%,主要系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

表6-342022年及2023年末合同资产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4,532,130.71 99.79% 54,364.30 4,477,766.41 3,654,681.26 99.58% 43,613.95 3,611,067.31

应收质保金 9,598.42 0.21% 287.95 9,310.46 15,430.02 0.42% 462.2106 14,967.81

其他 - - - - - - - -

合计 4,541,729.13 100.00% 54,652.25 4,487,076.88 3,670,111.28 100% 44,076.16 3,626,035.12

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价值较高,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特点所致。公司的工程结算包括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进度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结算,一般除为支付进度款而进行的工程进度结算外,剩余工程量将在竣工验收后结算。为了控制支付进度,业主有时会审核调减各期申报的工程量,故施工过程中形成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竣工结算通常需要组织各方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成无异议后才进行结算和安排付款。因此,除正常在执行项目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期较长也是造成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此外,公司承接的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且决算时间长,故工程款的结算周期较长。

表6-352022年及2023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

减值准备 占比 减值准备 占比

按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54,364.30 99.47% 43,613.95 98.95%

按组合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287.95 0.53% 462.21 1.05%

合计 54,652.25 100.00% 44,076.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承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应收质保金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44,076.16万元和54,652.25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分别为43,613.95万元和54,364.30万元,按组合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462.21万元和287.95万元。

因公司承建的恒大及其项目公司的项目,持有的应收账款及商业票据出现了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公司一直在积极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已停止与恒大集团新的相关业务。同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建的每个项目就截止报告日的资产状况、开发程度、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尽调、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合同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上述合同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对每个恒大项目的合同资产根据尽调情况,分门别类,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每个恒大项目公司的合同资产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汇总,按照最终控制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列示。2022年末,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12,151.95万元,减值准备40,723.40万元,计提比例36.31%。2023年末,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111,291.03万元,减值准备52,353.56万元,计提比例47.04%。

(9)持有待售资产

2021年及2022年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69.96万元和4,272.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1%和0.04%。2023年末,公司无持有待售资产。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列示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质保金以及已完工的PPP项目工程款,从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转入。2021-2023年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7,754.09万元、310,321.71万元及314,419.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0%、2.79%及2.58%。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52,567.62万元,增幅20.39%,主要原因是公司PPP项目已完工并陆续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097.90万元,增幅为1.32%。

表6-362022年及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质保金 57,968.51 72,672.71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185,812.03 178,899.99

BT代建款 72,863.41 60,928.89

小计 316,643.95 312,501.59

减值准备 2,224.34 2,179.88

合计 314,419.61 310,321.71

2、非流动资产情况

表6-37发行人近三年末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1,176,440.06 9.67 1,271,906.57 11.45 1,238,258.99 12.48

长期股权投资 198,040.21 1.63 142,351.22 1.28 22,306.64 0.22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38.63 0.04 4,342.14 0.04 5,819.50 0.06

投资性房地产 35,356.26 0.29 39,293.07 0.35 37,045.80 0.37

固定资产 320,561.48 2.64 267,981.88 2.41 241,247.19 2.43

在建工程 13,887.32 0.11 17,986.66 0.16 32,913.54 0.33

使用权资产 22,048.86 0.18 24,387.04 0.22 20,158.78 0.20

无形资产 231,155.96 1.90 226,215.09 2.04 72,450.96 0.73

商誉 19,051.38 0.16 17,666.56 0.16 18,281.90 0.18

长期待摊费用 7,869.30 0.06 5,702.50 0.05 5,971.88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467.10 1.33 124,348.32 1.12 88,305.18 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5,454.56 5.96 690,105.19 6.21 729,902.22 7.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15,671.12 23.97 2,832,286.23 25.49 2,512,662.57 25.32

资产合计 12,165,045.27 100.00 11,111,983.66 100.00 9,924,577.70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12,662.57万元、2,832,286.23万元和2,915,671.12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32%、25.49%和23.97%,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偏小,符合建筑行业的行业特征。

(1)长期应收款

近三年末,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238,258.99万元、1,271,906.57万元及1,176,440.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8%、11.45%及9.67%。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处于建设期的PPP项目从长期应收款调整至合同资产核算并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29.62%,主要原因系PPP项目完工进入回购期。公司涉及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长期应收款均具有正常的业务背景,公司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存在替政府融资的情况。

表6-382022年及2023年末长期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8,715.80 0.74% - 8,715.80 9,959.95 0.78% 0 9,959.95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986,499.27 83.81% - 986,499.27 1,148,267.71 90.28% 0 1,148,267.71

BT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181,880.79 15.45% 655.80 181,224.99 113,678.90 8.94% 0 113,678.90

合计 1,177,095.86 100.00% 655.80 1,176,440.06 1,271,906.57 100.00% 0.00 1,271,906.57

(2)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2,306.64万元、142,351.22万元和198,040.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2%、1.28%和1.63%。2021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35.82%,主要原因系公司退出台州市路桥龙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22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了538.16%,系报告期内增加了对衢州市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198,040.21万元,较2023年初的142,351.22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3年期间增加了对现有投资项目的投入,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等。

(3)固定资产

2021-2023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241,247.19万元、267,981.88万元及320,561.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3%、2.41%及2.64%。

表6-392022年及2023年末固定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218,440.75 197,992.76

通用设备 24,258.01 24,477.85

专用设备 69,011.03 36,694.80

运输工具 3,955.40 3,629.29

临时设施 4,881.48 5,105.94

固定资产清理 14.81 81.24

合计 320,561.48 267,981.88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6-40发行人2023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浙西产业化房屋 7,776.80 2.43% 浙西产业化整体验收未完成,期末未办理产权证

西溪诚品办公楼 5,808.72 1.81% 尚在办理中

固碳项目基地 5,613.71 1.75% 建筑产业化的固碳项目未完成竣工决算,暂估转固

陈杨新界小区商业19套、车位290个 5,353.28 1.67% 23年末新增抵债资产,尚在办理中

新鹿园住宅9套、车位27个 2,756.06 0.86% 23年末新增抵债资产,尚在办理中

智能化管理PC构件生产基地项目(堆场) 1,342.79 0.42% 浙西产业化堆场本身无需办权证

绍兴润樾山名邸和润园4-3-406 447.71 0.14% 尚在办理中

上海松江区三迪创富中心4幢9号754室 433.16 0.14% 尚在办理中

其他房屋 5,368.54 1.67% 尚在办理中

合计 34,900.78 10.89%

(4)在建工程

2021-2023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分别为32,913.54万元、17,986.66万元及13,887.3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3%、0.16%及0.11%。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减少14,926.88万元,降幅45.35%,主要是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4,099.34万元,降幅为22.79%。

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表6-41发行人近三年末及2023年末在建工程项目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生产厂房 3,894.60 - -

年产10000套大型工程机械制造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设) 2,221.14 7,800.96 17,685.38

总部大楼及安置房补偿工程 2,886.93 1,634.08 4,796.48

生产线提升工程 1,343.43 - -

年产10000台套大型工程机械制造项目 1,331.13 - -

浙建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 - 1,912.12 3,432.35

龙游生产基地年产1万吨新型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年产1万吨腻子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 - 2,304.49

浙西产业化PC构件龙游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432.14 416.06 1,564.92

信息化建设 1,216.78 1,205.30 1,016.95

年产一万吨建筑工业化专用砂浆母料生产项目 - 1,291.85 881.14

华埠镇金星村党建服务中心 - 3,456.14 654.87

全自动砂浆母料、新型腻子、特种砂浆生产线 - - 218.38

零星工程 561.17 270.14 358.58

合计 13,887.32 17,986.66 32,913.54

(5)使用权资产

公司于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使用权资产科目,2021-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8.78万元、24,387.04万元和22,048.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0%、0.20%和0.18%。

(6)递延所得税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88,305.18万元、124,348.32万元和161,467.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1.12%和1.33%。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年末增加37,118.78万元,增长29.85%,主要是因恒大集团商票逾期,公司对涉及恒大集团的相关应收款项和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2023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29,902.22万元、690,105.19万元及725,454.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5%、6.21%及5.96%。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处于建设期的PPP项目从长期应收款调整至合同资产核算并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表6-422022年和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比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质保金) 179,405.57 24.54% 5,661.83 173,743.74 208,551.89 29.95% 6,256.56 202,295.33

未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401,796.08 54.96% - 401,796.08 310,535.66 44.59% - 310,535.66

房产车位购置款 5,009.90 0.69% - 5,009.90 5,009.90 0.72% - 5,009.90

其他长期资产购置款 1,075.37 0.15% - 1,075.37 1,172.19 0.17% - 1,172.19

BT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143,829.48 19.67% - 143,829.48 171,092.11 24.57% - 171,092.11

合计 731,116.40 100.00% 5,661.83 725,454.56 696,361.75 100.00% 6,256.56 690,105.19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43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9,907,621.00 88.87 9,078,723.18 89.99 7,923,035.50 87.23

非流动负债 1,240,271.02 11.13 1,010,166.19 10.01 1,160,268.62 12.77

负债合计 11,147,892.02 100.00 10,088,889.37 100.00 9,083,304.13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083,304.13万元、10,088,889.37万元和11,147,892.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7,923,035.50万元、9,078,723.18万元和9,907,621.00万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60,268.62万元、1,010,166.19万元及1,240,271.02万元。

1、流动负债情况

表6-44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60,325.11 6.82 599,710.01 5.94 808,870.19 8.91

应付票据 78,371.06 0.70 58,223.38 0.58 134,594.77 1.48

应付账款 6,791,517.35 60.92 6,096,360.08 60.43 4,316,921.79 47.53

预收款项 1,450.46 0.01 2,251.16 0.02 1,558.93 0.02

合同负债 431,656.98 3.87 511,981.01 5.07 313,628.44 3.45

应付职工薪酬 47,036.88 0.42 44,568.27 0.44 839,947.47 9.25

应交税费 63,053.15 0.57 79,691.89 0.79 95,174.39 1.05

其他应付款 975,133.79 8.75 950,219.73 9.42 883,250.02 9.72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应付利息 - - - - 9.24 0

应付股利 1,332.20 0.01 1,595.67 0.02 645.5 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397.76 2.25 193,191.53 1.91 163,616.15 1.8

其他流动负债 508,678.46 4.56 542,526.13 5.38 365,473.34 4.02

流动负债合计 9,907,621.00 88.87 9,078,723.18 89.99 7,923,035.50 87.23

负债合计 11,147,892.02 100.00 10,088,889.37 100 9,083,304.13 100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7,923,035.50万元、9,078,723.18万元和9,907,621.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7.23%、89.99%和88.87%。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持续增长,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08,870.19万元、599,710.01万元及760,325.1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1%、5.94%及6.82%。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减少209,160.1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等原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730,391.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27,604.89万元,能够满足公司因业务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需求。截至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60,615.10万元,增幅为26.78%。

2022-2023年,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表6-452022年及2023年末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216,430.11 214,263.34

信用借款 516,920.09 291,811.68

质押借款 12,800.00 398.00

抵押借款 - 4,948.28

抵押及保证借款 - -

应付利息 716.74 194.70

融信通 7,583.21 56,039.84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 - 2,000.00

信用证借款 5,874.97 30,054.17

合计 760,325.11 599,710.01

(2)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921.79万元、6,096,360.08万元及6,791,517.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53%、60.43%及60.92%,主要为应付工程款。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月较上年末增加41.22%,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应付货款及应付劳务费等增长;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1.40%,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应付货款及应付劳务费等增长。

表6-462022年及2023年末应付账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货款 1,985,844.70 29.24% 1,802,817.16 29.57%

购买长期资产款 211.10 0.00% 528.43 0.01%

应付工程款 4,031,106.22 59.36% 3,451,473.46 56.62%

应付劳务费 774,355.34 11.40% 841,541.02 13.80%

合计 6,791,517.35 100.00% 6,096,360.08 100.00%

(3)合同负债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工程款、预收货款等从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近三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313,628.44万元、511,981.01万元和431,656.9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5%、5.07%和3.87%。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上年末下降了15.69%,主要系预收工程款变动而波动。

表6-472022年及2023年末合同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收工程款 358,435.19 83.037% 465,957.83 91.01%

预收货款 72,522.53 16.801% 45,869.43 8.96%

预收售房款 678.42 0.157% 0.00 0.00%

预收物业费 20.85 0.005% 57.07 0.01%

预收设计款 0.00 0.00% 96.68 0.02%

合计 431,656.98 100.00% 511,981.01 100.00%

(4)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839,947.47万元、44,568.27万元及47,036.8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25%、0.44%及0.42%。2022年,公司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转入应付账款核算。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22年末增加2,468.61万元,增幅为5.54%。

(5)应交税费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95,174.39万元、79,691.89万元及63,053.1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5%、0.79%及0.57%。2022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减少15,482.50万元,降幅16.27%,主要系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减少16,638.74万元,降幅为20.88%,主要系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022-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表6-482022年及2023年末应交税费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增值税 10,466.31 15,811.76

企业所得税 45,059.41 56,239.9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666.18 1,582.45

城市维护建设税 929.66 1,233.75

房产税 1,511.49 1,198.71

土地使用税 814.57 766.14

教育费附加 404.84 587.02

地方教育附加 277.40 387.2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38.11 115.98

印花税 1,422.36 1,489.64

土地增值税 273.72 273.72

环境保护税 69.13 0.64

残保金 1.97 0.31

其他 17.99 4.64

合计 63,053.15 79,691.89

(6)其他应付款(合并)

近三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83,250.02万元、950,219.73万元及975,133.7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2%、9.42%及8.75%。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借款及垫款、应付暂收款等构成。

表6-492022年及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合并)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0 0.00% 0 0.00%

应付股利 1,332.20 0.10% 1,595.67 0.17%

其他应付款 973,801.59 99.90% 948,624.06 99.83%

合计 975,133.79 100.00% 950,219.73 100.00%

截至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6-502022年及2023年末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押金保证金 280,947.22 250,742.60

拆借款 0.00 360.00

垫资款 552,740.41 547,536.98

应付暂收款 108,729.15 95,117.55

应付ABS回款 0.00 22,456.77

其他 31,384.81 32,410.17

合计 973,801.59 948,624.06

近一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明细如下:

表6-51发行人2023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比例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张贵福 15,172.77 1.56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章忠相 7,842.00 0.80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郭国云 5,048.72 0.52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王苗忠 4,500.00 0.46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郑昌云 4,500.00 0.46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施晓波 4,262.12 0.44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丁跃仁 3,751.47 0.38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陈培锋 3,425.51 0.35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余俊勇 3,155.29 0.32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郭志杰 2,359.69 0.24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周彬 2,118.39 0.22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 0.21 押金及垫资款未偿还

合计 58,135.96 5.96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63,616.15万元、193,191.53万元及250,397.7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0%、1.91%及2.25%。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29,575.38万元,增幅18.0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57,206.23万元,增幅为29.6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表6-522022年及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3,731.59 81.36% 164,663.31 85.23%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445.51 0.18% 445.66 0.23%

1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37,124.57 14.83% 18,955.63 9.81%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096.09 3.63% 9,126.93 4.72%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0.00 0.00%

合计 250,397.76 100.00% 193,191.53 100%

(8)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60,268.62万元、1,010,166.19万元及1,240,271.0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77%、10.01%及11.13%,主要为长期借款。

表6-532022年及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待转销项税额 507,758.46 99.82% 435,531.20 80.28%

超短期融资券 0 0% 100,913.60 18.60%

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920.00 0.18% 6,081.33 1.12%

合计 508,678.46 100.00% 542,526.13 100.00%

2、非流动负债情况

表6-54发行人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914,832.22 8.21 946,266.06 9.38 1,045,514.91 11.51

应付债券 173,053.16 1.55 - - 80,057.33 0.88

租赁负债 13,806.39 0.12 15,667.00 0.16 11,909.69 0.13

长期应付款 118,410.79 1.06 33,624.02 0.33 6,243.99 0.07

预计负债 620.11 0.01 2,924.03 0.03 4,490.42 0.05

递延收益 12,847.32 0.12 10,700.31 0.11 11,042.94 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01.03 0.06 984.77 0.01 1,009.35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40,271.02 11.13 1,010,166.19 10.01 1,160,268.62 12.77

负债合计 11,147,892.02 100.00 10,088,889.37 100.00 9,083,304.13 100.00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160,268.62万元、1,010,166.19万元及1,240,271.0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12.77%、10.01%及11.13%,主要为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45,514.91万元、946,266.06万元及914,832.2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51%、9.38%及8.21%。

表6-55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607,366.28 750,282.32 877,388.65

信用借款 165,172.83 8,750.00 46,183.50

担保及质押借款 36,220.00 43,236.00 59,406.70

抵押及保证借款 - 6,650.00 -

保证借款 87,232.60 111,003.84 40,870.57

抵押借款 17,728.97 24,800.25 20,198.38

长期借款利息 1,111.54 1,543.65 1,467.11

合计 914,832.22 946,266.06 1,045,514.91

(2)租赁负债

公司于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租赁负债科目,2021-2023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11,909.69万元、15,667.00万元和13,806.3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3%、0.16%和0.11%。

(3)预计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的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4,490.42万元、2,924.03万元及620.1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5%、0.03%及0.01%。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较2021年末减少1,566.39万元,降幅34.88%。截至2023年末,公司预计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2,303.92万元,降幅为78.79%,主要系待执行亏损合同减少所致。

(4)长期应付款(合计)

近三年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合计)余额分别为6,243.99万元、33,624.02万元及118,410.7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7%、0.33%及1.06%。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合计)较2021年末增加27,380.03万元,增幅438.50%,主要原因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大额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84,786.77万元,增幅为252.16%,主要系新增股权回购款106,613.65万元所致。

表6-562022年及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合计)金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款 116,656.26 98.52 30,102.31 89.53

专项应付款 1,754.53 1.48 3,521.71 10.47

合计 118,410.79 100.00 33,624.02 100.0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表6-57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付融资租赁款 9,501.01 29,560.71 729.15

改制提留各项费用 441.62 441.62 441.62

企业改制核销挂账 89.30 89.30 89.30

提留退休人员医药费 10.69 10.69 10.69

股权回购款 106,613.65 - -

合计 116,656.26 30,102.31 1,270.75

(5)应付债券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80,057.33万元、0万元及173,053.1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88%、0.00%及1.5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明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之“(五)直接融资情况”。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58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股本 108,134.01 10.63 108,134.01 10.57 108,134.01 12.85

其他权益工具 134,510.71 13.22 189,822.49 18.55 99,858.49 11.87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126,932.58 12.48 189,822.49 18.55 99,858.49 11.87

资本公积 90,528.45 8.90 90,886.95 8.88 90,656.20 10.78

其他综合收益 -3,786.61 -0.37 -3,857.43 -0.38 -2,396.85 -0.28

专项储备 2,888.64 0.28 2,235.94 0.22 1,862.65 0.22

盈余公积 30,877.87 3.04 27,241.51 2.66 23,463.28 2.79

未分配利润 418,767.87 41.17 414,630.98 40.53 347,999.76 4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920.95 76.87 829,094.44 81.04 669,577.53 79.59

少数股东权益 235,232.31 23.13 193,999.85 18.96 171,696.04 20.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7,153.26 100.00 1,023,094.29 100.00 841,273.58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841,273.58万元、1,023,094.29万元和1,017,153.26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构成。

1、股本

2018年末,公司股本96,000.00万元;2019年及2020年末,公司股本

121,382.45万元;2022年及2023年末,公司股本108,134.01万元。公司股本变动系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批准,本公司向浙建集团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8,002,098股(A股),取得浙建集团100%股权。同时,浙建集团于本次被吸收合并前持有的本公司103,462,000股予以注销。该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反向收购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相关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应当反映法律上子公司(即购买方浙建集团)合并前发行在外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因此,期初股本金额按法律上子公司(即购买方浙建集团)股本金额960,000,000.00元列示,根据持股比例推算,该项企业合并过程中需模拟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为253,824,531.00元,故期初合并财务报表股本金额为1,213,824,531.00元。

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经审查准予浙建集团注销,浙建集团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完成对浙建集团的吸收合并。

股份总数按法律上母公司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其变化列示,本期未发生变动。

2、其他权益工具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分别为99,858.49万元、189,822.49万元和134,510.7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11.87%、18.55%和13.22%。

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3%,发行期限3+N年,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该笔债券已于2023年3月25日到期兑付;公司于2022年发行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金额9亿元,票面利率5.00%,发行期限3+N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于2023年10月发行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金额3.7亿元,票面利率5.00%,发行期限2+N年。

3、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90,656.20万元、90,886.95万元和90,528.4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10.78%、8.88%和8.90%。

2021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13,046.27万元,当期变动主要原因系:(1)本期增加系公司完成对浙建集团的吸收合并造成的资本公积增加13,248.44万元。(2)本期减少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比例变化造成的资本公积减少202.18万元。

2022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了230.75万元,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比例变化造成的。

2023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减少了358.5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浙江一建购买股权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与合并日取得舟山一海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347,999.76万元、414,630.98万元和418,767.8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1.37%、40.53%和41.17%。公司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净利润留存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71,696.04万元、193,999.85万元和235,232.3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0.41%、18.96%和23.13%。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影响。

四、发行人现金流指标分析

表6-59发行人近三年末现金流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42,555.94 10,433,665.87 9,735,551.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4,799.42 10,117,563.08 9,647,05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756.52 316,102.78 88,497.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82.46 39,037.05 74,431.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685.83 187,756.92 306,187.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03.37 -148,719.87 -231,755.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4,423.42 1,541,577.02 1,708,499.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5,686.85 1,696,361.82 1,733,472.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6.56 -154,784.79 -24,972.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47.50 1,224.39 -444.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2,037.22 13,822.51 -168,674.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3,560.72 691,505.57 677,683.0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周期长的项目现金回笼经常表现迟延,会导致公司经营现金流出现一定波动,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9,735,551.19万元、10,433,665.87万元和10,342,555.94万元,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944,295.79万元、9,674,687.32万元和9,938,907.97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0.94、0.98和1.07。近三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均为1左右,说明公司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中部分尚未实现现金回笼,导致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略低,但现金回收率均在90%以上,资金回笼情况较好。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9,647,053.30万元、10,117,563.08万元和10,134,799.42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629,887.41万元、8,915,211.65万元和8,906,640.36万元,与当期运营成本的比值分别为0.73、0.95和1.01。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运营成本的比值保持稳定。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497.89万元、316,102.78万元及207,756.52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16,354.34万元,增幅为22.67%,主要系建筑主业收入提升,项目收到工程回款增加所致。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27,604.8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此外成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以上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多。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56.52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幅34.2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支付材料等现金流出增加。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尚未与客户及业主方进行结算量增加、结算及付款审批周期较长,而公司为确保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支付工程分包方及劳务公司相关工程款及劳务人员工资,2023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回归正常水平。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74,431.68万元、39,037.05万元和47,682.4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06,187.17万元、187,756.92万元和122,685.8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1,755.49万元、-148,719.87万元及-75,003.37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755.49万元,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竞拍取得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家井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支付相关价款15.36亿元。

202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719.87万元,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业务领域的投资,新增对衢州慧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的投资。

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003.37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同期少减73,716.5万元,主要原因系投资活动减少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708,499.92万元、1,541,577.02万元和2,034,423.4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33,472.82万元、1,696,361.82万元和2,025,686.8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72.91万元、-154,784.79万元及8,736.56万元。2021-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入,发行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借款增加所致。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一)盈利情况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的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表6-60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260,574.98 9,853,512.76 9,533,495.49

其中:营业收入 9,260,574.98 9,853,512.76 9,533,495.49

二、营业总成本 9,084,181.65 9,592,491.15 9,264,212.34

其中:营业成本 8,827,302.16 9,349,003.52 9,039,223.47

税金及附加 23,663.48 25,071.29 25,264.70

销售费用 2,994.82 2,714.93 3,081.43

管理费用 190,926.02 180,487.87 168,766.70

研发费用 74,798.18 52,661.29 33,604.16

财务费用 -35,503.00 -17,447.76 -5,728.13

其中:利息费用 95,200.84 103,736.88 104,131.34

利息收入 131,397.39 123,945.33 113,023.46

加:其他收益 4,969.29 5,552.52 5,448.1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93.00 -4,568.55 5,379.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44.22 -2,223.88 -167.2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0,018.69 -127,711.35 -108,125.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215.84 -15,288.02 -29,428.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18.95 38,438.71 5,955.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954.03 157,444.93 148,513.28

加:营业外收入 6,573.20 7,397.11 18,379.77

减:营业外支出 1,104.72 1,481.55 4,492.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6,422.51 163,360.49 162,400.60

减:所得税费用 26,140.47 42,283.49 35,599.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282.04 121,077.00 126,800.6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281.71 121,075.95 126,779.8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33 1.05 20.76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71.01 96,907.99 104,640.44

2.少数股东损益 21,111.03 24,169.01 22,160.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5.22 -324.56 -818.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0.82 -1,460.59 -234.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206.04 1,136.02 -584.51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146.82 120,752.44 125,98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9,241.83 95,447.40 104,405.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904.98 25,305.03 21,575.68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533,495.49万元、9,853,512.76万元及9,260,574.98万元。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呈小幅波动态势。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及其他业务。

2、营业成本

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9,039,223.47万元、9,349,003.52万元和8,827,302.16万元,与营业收入同步波动。公司营业成本中主要是建筑施工业务成本。

3、期间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99,724.16万元、218,416.34万元和233,216.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9%、2.22%和2.52%。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081.43万元、2,714.93万元及2,994.82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销售服务费等。

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3,604.16万元、52,661.29万元及74,798.18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直接投入等。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打造集科技攻关、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工程示范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平台,加大对新型建筑工业化、全过程绿色建造、绿色低碳建材等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助力集团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在此背景下,公司研发投入总额逐年增加。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68,766.70万元、180,487.87万元及190,926.02万元,金额较大,主要为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等。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728.13万元、-17,447.76万元及-35,503.00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手续费等。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下降较大,主要一是公司外部融资成本下降幅度较大;二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相关要求,对金融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进行费用化,同时对PPP

项目款项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部分根据内含报酬率计算摊销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4、投资收益

近三年,公司投资收益别为5,379.70万元、-4,568.55万元和-1,993.00万元。2021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494.21%,主要原因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2022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盘活账面资产,将部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因而产生应收账款处置损失4,496.42万元。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22年同期增加2,575.55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5、信用减值损失

近三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08,125.03万元、-127,711.35万元及-90,018.69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工程工期都比较长,工程的完工、验收、审计决算有一定滞后期,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受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周转较慢,导致信用减值损失为负。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上年度的344.37%,主要原因系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同期降幅29.51%。

6、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9,428.02万元、-15,288.02万元和-11,215.84万元。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恒大集团债务事件影响,公司对涉及恒大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无法承兑转入应收账款和相关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

7、资产处置收益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955.28万元、38,438.71万元及2,818.95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较2021年度增加32,483.43万元,增幅545.46%,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地拆迁。

8、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

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48,513.28万元、157,444.93万元和80,954.03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62,400.60万元、163360.49万元和86,422.51万元。2021年度,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加3.05%和8.13%。2022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长6.01%和0.59%。2023年营

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下滑48.58%和47.10%,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减少,较上年下滑34.29%,主要原因是业主结算主付款节奏放缓。

9、净利润

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126,800.64万元、121,077.00万元和60,282.04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0.13%,主要系工业制造业务利润率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房地产业务量减少影响,公司工业制造业务规模也相应减少,市场上配套的工业制造产品产能富余,导致混凝土、塔机、施工升降机等板块业务竞争激烈,采取价格竞争,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成本下降幅度不如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净利润大幅压缩。

(二)利润率分析

表6-61发行人近三年利润率指标表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毛利率 4.68% 5.12% 5.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8% 15.20% 18.79%

总资产收益率 0.52% 2.12% 2.65%

1、营业毛利率

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率5.18%、5.12%和4.68%。2021年度,公司营业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起公司将PPP项目未实现资金投资收益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不再计入营业收入所致。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

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79%、15.20%和4.58%,总资产收益率2.65%、2.21%和0.52%均保持稳定,2023年下降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62发行人近三年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倍,%,万元

指标 2023年末/2023年度 2022年末/2022年度 2021年末/2021年度

流动比率 0.93 0.91 0.94

速动比率 0.44 0.50 0.61

资产负债率 91.64 90.79 91.52

EBITDA 226,343.08 308,259.06 313,269.3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27 2.97 2.99

注:计算速动比率时,将合同资产计入存货。

(一)资产负债率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52%、90.79%和91.64%,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是公司以房建为主的传统施工业务及PPP项目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承接项目前期需大量垫付工程款,导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流动性负债较高,包括银行短期借款和利用交易对手信用便利都随着业务量的增加而大幅增加。公司为支持业务增长,加大了财务杠杆运用力度。

发行人将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综合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1、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全力推进公司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对项目过程管控,切实提高项目盈利能力。一是持续贯彻推行“项目长”制、将支部建在项目上的制度措施,通过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手册》,规范管理流程,保证项目的盈利。二是创新推动项目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完善项目管理考核机制,把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延伸复制到项目一线,推动项目承包模式的改革创新,切实增强项目团队造血能力。通过提升项目管控水平,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积累,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2、注重公司发展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将公司规模扩张的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处理好规模、效益、速度、风险之间的关系,改进经营模式,注重承接项目质量,把握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保证发展速度的同时,将着力点更多的放在提高公司发展质量上,使公司的发展与资源投入相匹配,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努力压减公司财务杠杆水平。

3、积极引进权益融资。在集团成功实施债转股的基础上,公司下一步将继续采取各种手段,努力改善融资结构,增加权益类融资。通过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行永续债等计入权益类的债券;积极开展子公司股权多元化混改,鼓励二级单位要面向市场,积极探索引进战略投资合作的新模式。

4、开展“压减杠杆控风险、提质增效促发展”专项活动。对公司下属各单位下达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为核心的专项考核指标,加大对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考核力度,将控制资产负债率压力层层传达,树立压减杠杆意识。

5、坚持以存量换增量,降低集团两金占比。加大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催讨。全面梳理公司在建项目,加快已完工的决算进度,降低沉淀资源的占用。适度控制PPP项目投资,PPP项目以存量换增量,不突破原有PPP规模。

(二)流动比率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4、0.91和0.93,比值较正常,且基本保持稳定。

(三)速动比率

近三年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61、0.50和0.44,速动比率有一定波动,且比率偏低,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存货和合同资产较高的行业特征。报告期内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合同资产占比逐年增加

(四)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近三年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8倍、2.96倍和2.27倍,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对本期债券偿付具有较强的覆盖能力。

七、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63发行人近三年营运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

指标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0.80 0.94 1.02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5 3.20 3.18

存货周转率 2.04 2.95 4.23

(一)总资产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02、0.94和0.80,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资产总额增长较快。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8、3.20和3.35,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三)存货周转率

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3、2.95和2.04,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合同资产有所增长。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由金融机构借款和直接融资构成,2023年末和2022年

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具体构成如下:

表6-64发行人2023年末和2022年末有息债务构成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1,879,334.43 85.21% 1,710,639.38 91.94%

公司信用类债券 173,053.16 7.85% 100,913.60 5.42%

其他有息负债 153,239.23 6.95% 48,961.99 2.63%

合计 2,205,626.82 100.00% 1,860,514.97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6-65发行人2022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债券 合计 占比

1年以内 599,710.01 184,064.60 0.00 100,913.60 0.00 0.00 884,688.20 46.13%

1-3年(含3年) 0.00 0.00 201,114.50 0.00 29,560.71 0.00 230,675.20 10.09%

3-5年(含5年) 0.00 0.00 245,543.93 0.00 0.00 0.00 245,543.93 11.68%

5年以上 0.00 0.00 499,607.64 0.00 0.00 0.00 499,607.64 32.10%

合计 599,710.01 184,064.60 946,266.06 100,913.60 29,560.71 0.00 1,860,514.97 100.00%

表6-66发行人2023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应付债券 合计 占比

1年以内 760,325.11 204,177.10 - - - 964502.21 43.72%

1-3年(含3年) - - 384,443.04 9501.01 173,053.16 566,997.21 25.71%

3-5年(含5年) - - 74,925.29 - - 74,925.29 3.57%

5年以上 - - 455,463.89 - - 455,463.89 20.65%

合计 760,325.11 204,177.10 914,832.22 9501.01 173,053.16 2205626.82 100.00%

(三)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

表6-67发行人2022-2023年末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3年末金额 占比 2022年末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863,092.92 47.23% 457,515.12 24.59%

保证借款 484,971.93 6.04% 426,596.21 22.93%

质押借款 801,475.50 42.94% 886,428.16 47.64%

抵押借款 17,728.97 1.23% 31,905.48 1.71%

担保及质押借款 36,220.00 2.51% 49,236.00 2.65%

抵押及保证借款 0.00 0.00% 6,650.00 0.36%

应付利息 2,137.50 0.05% 2,184.01 0.12%

合计 2,205,626.82 100.00% 1,860,514.97 100.00%

(四)金融机构借款情况

1、银行借款明细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尚在履行中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6-682023年末发行人履行中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具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方 融资银行 借款余额 借款起始日期 借款到期日期 借款利率区间 担保方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10000 2023/3/20 2024/3/15 3%-4% 信用

交行秋涛路支行 15000 2023/3/22 2024/3/20 3%-4% 信用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10000 2023/3/16 2024/3/15 3%-4% 信用

农业发展银行 50000 2023/10/13 2024/10/12 3%-4% 信用

农业发展银行 50000 2023/3/15 2024/3/14 3%-4% 信用

农业发展银行 40000 2023/12/20 2024/12/19 2%-3% 信用

建设银行文辉支行 30000 2023/3/6 2024/3/5 3%-4% 信用

中信银行 30000 2023/10/17 2024/4/18 3%-4% 信用

中信银行 20000 2023/11/15 2024/5/13 3%-4% 信用

交行秋涛路支行 35000 2023/6/5 2024/6/5 3%-4% 信用

南洋商业银行 27000 2023/8/14 2024/8/14 3%-4% 信用

上海银行 15000 2023/12/22 2024/12/21 3%-4% 信用

招商银行 37000 2023/12/25 2024/12/24 3%-4% 信用

中信银行 30000 2023/12/26 2024/6/16 3%-4% 信用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10000 2023/12/29 2024/3/29 3%-4% 信用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30000 2023/11/7 2026/11/7 3%-4% 信用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30000 2023/11/20 2026/11/20 3%-4% 信用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20000 2023/8/14 2026/8/14 3%-4% 信用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25795 2023/8/18 2026/8/15 2%-3% 信用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21400 2023/11/13 2026/11/12 3%-4% 信用

民生银行 45000 2023/10/17 2025/10/16 3%-4% 信用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行武林支行 10000 2023/1/16 2024/1/11 3%-4% 担保

农行解放路支行 10000 2023/10/24 2024/10/23 3%-4% 担保

中行浙江省分行 10000 2023/8/15 2024/8/14 3%-4% 担保

交通银行秋涛支行 10000 2023/6/29 2024/6/25 3%-4% 担保

民生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20000 2023/10/17 2024/10/16 3%-4% 担保

民生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10000 2023/3/21 2024/3/20 3%-4% 担保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10000 2023/3/6 2024/3/5 3%-4% 担保

华夏银行杭州天目山支行 10000 2023/5/17 2024/5/11 3%-4% 担保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10000 2023/7/21 2024/7/20 3%-4% 担保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工行武林支行 10000 2021/6/15 2024/6/15 3%-4% 担保

兰溪市建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清泰支行 10000 2017/2/28 2028/1/6 4%-5% 质押

兰溪市建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行兰溪支行 11500 2019/9/30 2025/12/25 4%-5% 质押

工行兰溪支行 10000 2020/1/22 2028/12/25 4%-5% 质押

工行兰溪支行 10000 2020/10/16 2028/12/25 4%-5% 质押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衢州分行 21548 2023/1/5 2026/1/4 4%-5% 抵押

绍兴市越城区浙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行绍兴支行 14546.43 2018/12/29 2029/12/25 4%-5% 质押

建行绍兴支行 10709.89 2019/1/28 2029/12/25 4%-5% 质押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14000 2019/12/10 2029/3/25 4%-5% 质押+担保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10000 2020/1/10 2029/3/25 4%-5% 质押+担保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13200 2019/2/1 2032/9/30 4%-5% 质押+担保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秋涛支行 79582 2022/1/1 2026/12/21 3%-4% 担保

交通银行金华支行 29718 2022/1/1 2026/12/21 3%-4% 担保

浙江鹏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 10409 2019/5/10 2032/2/17 4%-5% 质押

中國浙江建設集團 上海银行 HKD11500 2023/11/15 2024/4/12 6%-7% 担保

(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HKD13500 2023/11/24 2024/4/12 6%-7% 担保

华夏银行 HKD12500 2023/7/6 2024/6/19 7%-8% 担保

华夏银行 HKD12500 2023/8/28 2024/6/19 7%-8% 担保

澳门国际银行 HKD10000 2023/11/27 2024/8/8 6%-7% 担保

華營建築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HKD13186.81 2023/11/20 2030/11/19 3%-4% 担保

由于发行人下属成员单位较多,银行借款较为分散,单笔借款金额10,000万元以下的银行借款占比较高,上表仅列示发行人尚在履行中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即融资金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借款合同。

2、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明细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6-692023年末发行人履行中的重大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金融机构 融资类型 融资余额 起始时间 到期日期 融资利率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租赁 保理(有追) 7,500.00 2021/7/12 2024/7/12 6.8500%

华润租赁 融资租赁 5,000.00 2021/8/20 2024/8/20 6.5100%

华润租赁 融资租赁 12,500.00 2022/1/4 2025/1/4 6.5000%

永盈租赁 融资租赁 9,300.00 2022/3/30 2024/3/30 5.8500%

富浙租赁 融资租赁 9,375.00 2023/1/17 2025/1/16 6.3600%

富浙租赁 融资租赁 7,500.00 2023/4/12 2025/4/11 6.3600%

点赞保理 保理(无追) 5,000.00 2023/7/18 2024/7/17 5.8000%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浙银金租 经营性出表业务 6,482.18 2021/10/28 2027/10/28 5.66%

招银金租 经营性出表业务 12,400.00 2022/6/24 2025/6/24 5.22%

建信金租 经营性出表业务 5,895.00 2023/6/28 2026/6/28 4.59%

浙银金融 经营性出表业务 8,583.34 2023/12/30 2027/12/21 5.12%

(五)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存续余额55.00亿元,存续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6-70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24浙建Y1 2024-11-19 - 2026-11-19 2 4.30 2.88 4.30 尚未兑付

2 24浙江建投SCP004 2024-06-04 - 2025-03-01 0.7397 5.00 2.06 5.00 尚未兑付

3 24浙江建投MTN001 2024-04-24 - 2027-04-24 3 10.00 2.85 10.00 尚未兑付

4 24浙江建投SCP003 2024-04-11 - 2025-01-06 0.7397 5.00 2.26 5.00 尚未兑付

5 浙建转债 2023-12-25 - 2029-12-25 6 10.00 0.20 10.00 尚未兑付

6 23浙建Y1 2023-09-27 - 2025-09-27 2+N 3.70 5.00 3.70 尚未兑付

7 23浙建02 2023-06-20 2025-06-20 2026-06-20 3 5.00 3.70 5.00 尚未兑付

8 23浙建01 2023-06-20 2024-06-20 2025-06-20 2 3.00 2.70 3.00 尚未兑付

9 22浙建投MTN001 2022-09-06 - 2025-09-06 3+N 9.00 5.00 9.00 尚未兑付

合计 - - - - - 55.00 - 55.00 -

九、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及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表6-7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资产管理 1,000,000.00 35.90% 35.90%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90%股份。2019年4月11日,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4月22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4月22日解除。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的子公司有关信息

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第五节第(一)点“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部分。

3、发行人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第五节第(二)点“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部分。

2023年度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6-722023年度有关联交易或余额的关联方情况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之子公司,本年已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合营企业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ChinaZhejiang-WestfieldsconstructionLimitedJointVenture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有关信息

表6-73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浙江富建投资管理有限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太仓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明志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广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国资公司下属联营企业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原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满洲里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之少数股东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三五九之股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三五九之股东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建工之参股企业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三建之参股企业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二建之参股企业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三)关联方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742023年度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49,663.15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 160.90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37.7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 1,996.04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 11,009.11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38.55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674.79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5,105.29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73.31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70.00

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 34.94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 41.19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0.88

浙江广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3.82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51.53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45.26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1.87

合计 — 79,113.11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752023年度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438.61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3.65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销售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收入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41.07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682.79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0.01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15.85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2.30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93.98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18,828.56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管理服务 40.79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工程施工 186.74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物资批发 0.94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技术服务 -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01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物业服务 481.76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54.74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6.19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465.46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0.42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99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62.03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1.58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销售 489.97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3,240.07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服务 1,652.41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 144.35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63.64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房产租赁 20.00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3,658.85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62,268.90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38.63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 429.30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材装饰 991.23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766.70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销售 7.70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服务 0.02

浙江省明志贸易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0.18

浙江中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50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856.98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548.05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 64.25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1.24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149.65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56.16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13.97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4.41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7.46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53.12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25,829.19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0.51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5.94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 504.38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0.62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755.42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0.30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5.94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 238.42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282.11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930.44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912.75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056.24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879.65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0.40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795.02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9.14

浙建联城(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37.67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41.07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110.09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74.31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0.14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物资批发 0.04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040.47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0.91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

合计 — 133,870.40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表6-76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出租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86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06.62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1,514.43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租赁 155.85

合计 1,781.75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表6-77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承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确认的租赁费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580.73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 5,283.69

合计 5,864.42

4、关联担保情况

2023年,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5、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6-782023年年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2023/1/17 2025/1/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归还本金93,750,000元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4/13 2025/4/1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归还本金75,000,000元

合计 25,000.00

拆出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164.69 2022/7/27 2024/12/31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方借予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的股东借款,利率为8%,用于温州未来社区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开发等费用。

合计 6,164.69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的情况:

表6-79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25,225,788.00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 218,601,100.0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802023年度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74.67 1,112.25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6-812023年度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5,525.96 1,668.40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7,622.79 1,248.05

太仓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38.21 64.17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7,707.69 505.83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3,683.49 247.90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6.21 8.67

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

满洲里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485.84 23.90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3.43 1.30

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 - -

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26 0.13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02.82 293.65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78.95 26.49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6.57 6.50

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06.39 3.19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2.73 7.58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17.29 42.52

浙江省明志贸易有限公司 0.10 0.0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1,135.17 34.06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2,045.38 61.36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19 1.12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93.37 84.45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 817.59 24.53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4.03 0.42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83.42 2.50

预付款项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1.81 -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6.61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22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3,264.87 -

- -

合同资产 杭州水务银湖制水有限公司 4,900.50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90.69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1,311.85 -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 574.29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695.99 -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1.54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99.80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3.23 -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212.54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863.81 -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756.79 -

长期应收款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9,953.23 -

其他应收款 ChinaZhejiang-WestfieldsconstructionLimitedJointVenture 12,389.96 371.70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

南昌城建构件有限公司 731.92 127.15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9.95 4.46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0.13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9.99 0.60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947.87 522.78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670.27 80.26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05.83 3.17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235.81 7.07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00 0.99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4.57 0.66

新昌县浙建如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5.19 0.76

浙江浙浦建设有限公司 126.28 3.79

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5.00 0.15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40.00 2.60

(2)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6-822022年度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7,936.37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832.32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306.87

浙江建工绿园置业有限公司 -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8,440.62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8.11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4.83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 6,631.24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00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1.57

浙江广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82

宁波浙建建福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1.53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1.3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0.30

合同负债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浙江基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21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 -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9.46

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芜湖中睿置业有限公司 7.00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980.00

龙泉市浙建昊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衢州市慧城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7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3.53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25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00

(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对发行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十、发行人重大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

(一)对内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内担保余额为1,253,275.91万元,50,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对内担保为152,635.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6-83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对内担保情况(金额5亿元及以上)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金融机构 担保合同金额 担保合同期限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64,895.00 2018/12/26 2029/3/25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71,280.00 2019/2/1 2032/9/30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90,000.00 2023/1/9 2025/1/9

浙建(兰溪)矿业有限公司 交行秋涛路支行 54,300.00 2022/1/1 2026/12/21

交行秋涛路支行 60,000.00 2022/1/1 2026/12/21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无 383,838.00 2023/12/20 不适用

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 109,200.00 2020/5/27 不适用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 债权标的 债务标的

本公司 38,321.03 10,904.67

浙江建工 388,520.98 24,589.28

浙江一建 11,494.57 5,602.16

浙江二建 44,027.06 6,276.88

浙江三建 18,600.12 12,246.95

浙江安装 3,004.06 11,679.26

浙江交建 3,820.66 5,852.72

装饰集团 4,402.44 1,115.05

浙建香港 5,561.72 7,861.44

浙建实业 2.28 -

合计 517,754.92 86,128.4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重大诉讼事项说明(重大诉讼即单个诉讼标的金额5,000万以上的案件):

1.本公司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4年3月24日,发行人披露了4份涉及企业的诉讼,主要系阿尔及利亚“杜维拉四万人体育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相关诉讼。

前2份诉讼的原告均为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阿尔及利亚首都)公共设施局局长。案件1中,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案件2中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公司赔偿因解约产生的重新招标及其他行政损失。在前2份诉讼中,原告均请求依法判决发行人向原告支付100亿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5.28亿元,合计10.56亿元)赔偿,支付全部诉讼费用并委托专家鉴定。

在另2份诉讼中原告均为发行人,被告均为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其中,就案件3,发行人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告(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存在未及时提供图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及不确认合同外工作等严重违约行为,被告主张解约为滥用职权,原告(发行人)要求支付已完工作及解约损失。发行人还要求释放保函、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29亿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2.09亿元)、委托专家鉴定等。在案件4中,发行人认为被告解约属于滥用职权行为,发行人要求暂停保函赔付,在发行人主诉案件判决后再决定。发行人还诉请判决保函止付,直到主诉案件结案,且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四涉案金额为17.93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9464万元)。

发行人针对上述诉讼发行人将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对,并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2.浙江建工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浙江建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中国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共起诉案件45起,涉案金额为260,205.14万元。其中,一审结案的案件1起,涉案金额6,977.89万元;尚在审理中的案件44起,涉案金额253,227.25万元。

浙江建工因杭大江东储出[2017]5号地块建安(总包)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杭州盛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6,840.25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中港广场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22,440.32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青海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海南州云慧大数据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6,681.59

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台州市三门县XB-05-18-01地块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台州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19,305.03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西安香榭御澄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西安兰轩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10,271.85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贵阳优品新城39、40、41、50号楼及地下室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贵阳优品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5,670.17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庆元香菇市场迁建及物流中心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庆元香菇市场有限公司,涉案金额为9,839.63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11号楼、12号楼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武汉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11,104.18

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浙江建工因拉萨市虎峰城市广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西藏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8,199.00

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3.浙江二建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二建,要求支付违约金5,248.74

万元并提交交竣工验收一切材料。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在一审中。

浙江二建诉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项目系巨科二期项目。浙江二建系总承包单位,铭岛公司系业主单位。业主自身资金紧张,迟迟不支付工程款,并且恶意扣减浙江二建送审工程款。故浙江二建起诉业主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各类损失共计13,669.52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目正在司法鉴定中。浙江二建已成功保全冻结对方银行存款13,669.52万元,目前对方提供保函已经解冻资金。

浙江二建诉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项目系凯立现代城项目。浙江二建系总承包单位,凯立源公司系业主单位。业主自身资金紧张,迟迟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故浙江二建起诉业主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3,472.26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目正在一审中,浙江二建已成功保全冻结对方银行存款800.00万元并查封价值13,078.00万同等价值的其位于四川省射洪市太和镇太和大道北段西侧的835套房产。

浙江二建诉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吉安市城南三水文苑项目。浙江二建从开工至今已经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审核完成工作量27,794.20万元,按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约定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应向浙江二建支付工程款11,562.82万元。但经过浙江二建长期协商并索取工程款未果,为此,浙江二建起诉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工程款11,562.82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一审待开庭。

4.浙江三建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因台州市茂信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喜大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台州市路桥区双水路以北、中心大道以西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5,966.68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苍南恒大逸合城项目29#二标段剩余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8,019.03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因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苍南恒大逸合城项目74#二标段剩余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67,247.08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因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内蒙古华洲药业19000顿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134.66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平湖苏宁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苏宁华东电商产业园标段一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6,121.59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5.浙建香港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承接尖沙咀中间道11号海员俱乐部重建项目后,将案涉项目的钢筋工程分包给仲裁被申请人皇石控股有限公司,分包在履行分包合同时延迟工程进度,且未向我司提供所供货钢筋的MillCertificate(钢筋合格证书),故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决定终止与皇石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另同时追讨MRC及其他3个项目相应已超付的工程款,涉案金额5,268.17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仲裁审理中。

(四)发行人重大承诺事项

2019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房屋土地征迁协议书,约定对公司位于上塘路483号的房产进行整体拆迁。协议约定,甲方对公司房产按照市场评估价值4,296.48万元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补偿公司建筑面积2,000.00㎡办公用房和建筑面积3,000.00㎡住宅用房,同时约定公司一并购置另外建面约不少于8,700.00㎡的办公用房和90个车位,购置总价款暂定13,550.00万元,公司已支付5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6月20日前腾空上述房屋土地并移交对应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2022年收到塘河南村、七古登公寓共53套安置房,共计房屋建筑面积3,018.11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补偿房产土建工程尚未全面动工。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开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浙土资函[2008]114号)文件,工业安装位于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和兰溪市的10宗总面积50,435.70㎡的国有作价入股土地采取补办出让方式予以处置,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价的20%计算,约为1,145.82万元。工业安装已于2010年、2011年累计缴纳了除宁波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土地出让金11,387,706.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宁波市以外其他地区土地均已办妥土地使用权证,宁波市1宗总面积2,019.00㎡的土地因已被政府规划为生态带,不能按照工业用途补办出让。

(五)其他或有事项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末,除上述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其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无其他重大承诺、无其他或有事项。

十一、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余额为141.36亿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11.62%。

表6-84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81,771.11 81,771.11 保证金、冻结存款

应收账款 77,611.74 74,950.37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质押

合同资产 1,110.96 1,110.96 借款抵质押

固定资产 2,381.57 2,381.57 借款抵质押

无形资产 5,633.69 5,633.69 借款抵质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9,477.08 139,477.08 借款抵质押

长期应收款 814,602.33 814,602.33 借款抵质押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6,050.96 266,050.96 借款抵质押

在建工程 24,998.78 24,998.78 借款抵质押

合计 1,413,638.23 1,410,976.85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抵质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21.80亿元,担保借款余额为70.59亿元。其中:抵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40亿元,担保借款余额为5.22亿元;质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14.78亿元,担保借款余额为65.37亿元。

表6-85发行人抵质押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抵/质押物) 类别 抵/质押权人 资产账面价值 担保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受限原因

抵押

土地81334.62平方米,产权证号:浙(2022)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17967号;年产10000台套大型工程机械制造项目在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30521202000202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中信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26,341.65 26,341.66 2021.8.18 2026.2.7 抵押

土地206273平方米,产权证号:浙(2018)龙游不动产权第0010432号 无形资产 工商银行龙游支行 5633.69 3000 2019.4.8 2024.12.21 抵押

土地162054.62平方米,产权证号:浙(2023)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3875号;年产10000台套大型工程机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330521201500008号 固定资产 中信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32069 22840.95 2022.2.21 2026.2.7 抵押

质押

长兴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住院综合楼ppp项目合同等的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20805.76 10509 2019.12.13 2028.2.20 质押

缙云县壶镇中学、南顿小学、体艺中心和中山街地下空间四个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工商银行缙云支行 27970.15 10417 2020.5.20 2028.6.19 质押

永嘉县职业教育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项下预期收益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 88046.51 59723 2019.3.7 2033.11.26 质押

衢江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衢江支行 36511.76 18900 2019.3.11 2026.12.22 质押

阿拉尔市胡杨河整治工程、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建设银行阿拉尔支行 13639.67 3495.1 2019.1.25 2025.11.20 质押

玉环市楚门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楚门支行 39619.71 18664 2018.12.19 2029.12.18 质押

“美丽新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1401.29 9800 2019.2.26 2029.12.25 质押

长兴太湖图影山湖花园二期及公共设施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64738.67 34300 2019.2.1 2032.9.30 质押

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城中村”改造二期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中国农业银行天台支行 37392.34 14170 2019.6.26 2031.6.25 质押

绍兴市马山闸强排及配套河道工程、文渊路南延工 长期应收款/一年 中国工商银行越城 120240.58 65735.97 2019.6.12 2034.6.11 质押

程二期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款 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支行

苍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无形资产 工商银行天台支行 3408.35 2230 2020.9.23 2035.9.22 质押

“美丽新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103041.78 43236 2018.12.25 2029.3.25 质押

长兴县湖滨路工程等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 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42887.46 5959.49 2018.9.29 2025.12.21 质押

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三)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 工商银行长兴支行 25019.63 11705.52 2019.12.26 2031.11.20 质押

衢宁铁路庆元站站前广场工程、连接线工程及岱根溪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农业银行庆元分行 52220.05 33334.16 2019.3.31 2038.9.17 质押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文渊路南延工程一期及配套工程、绍兴市越城区育才学校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 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168668.10 95086.00 2018.12.18 2029.12.25 质押

安吉县递铺镇第三小学和昌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 长期应收款/一年 工商银行安吉支行 42794.20 22740.88 2018.9.30 2028.9.21 质押

馆)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 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遂昌县小城镇综合整治项目(王村口镇、石练镇和大柘镇)PPP项目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收益权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遂昌支行 12034.61 8980 2019.8.29 2031.4.1 质押

市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工商银行丽水莲都支行 5,691.25 4,724.00 2019.3.21 2029.12.20 质押

G322(56省道)文成樟台至龙川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 51,238.74 55,463.00 2019.2.18 2032.2.17 质押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一期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建设银行龙游支行 22,930.11 14,302.46 2018.8.1 2027.12.31 质押

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建设银行遂昌支行 27,650.63 24,609.00 2019.5.22 2030.2.22 质押

中卫南站黄河大桥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农业发展银行中卫市支行 57,211.48 39,177.30 2018.9.30 2033.9.29 质押

322国道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其他非流动资产 农业银行文成县支行 41,947.02 20,704.00 2020.2.28 2035.2.27 质押

兰溪至江山公路江山清湖至凤林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工商银行江山支行 30,640.91 11,412.20 2020.2.21 2030.12.20 质押

农业银行江山市支行 14,324.73 2019.11.1 2031.12.31 质押

十二、发行人衍生产品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衍生产品和理财产品投资。

十三、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海外投资情况如下:

(一)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浙江省建设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改名为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港币,主要从事建筑施工等业务。

截至2023年末,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83,997.97万元,净资产30,178.6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77,077.46万元,实现净利润246.44万元。

(二)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英文名:ZCINigeriaLimited,为开拓尼日利亚市场而设立,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5000万奈拉。其与中地海外尼日利亚公司合资成立了Olivewood公司,共同开发中地海外在尼日利亚阿布贾三块土地的房产项目。该合资公司由浙江建设投资(尼)有限公司管理经营,且为其唯一投资的项目。项目开发过程中受国际市场油价暴跌、尼日利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奈拉大幅贬值以及政局变化等原因的影响,于2015年12月开始处于暂停状态。后经合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项目终止,并于2020年7月20日启动Olivewood公司清算工作。2021年8月已将Olivewood公司人员及大部分资产处置完毕,后续无日常费用产生。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59.78万元,净资产-5,116.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5,116.45万元。

(三)日中建设实业有限会社

日中建设实业有限会社注册资金300万日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工程承包、设计、监理;建材及建筑机械的进出口;建设技术人员培训;建设、工程投资咨询;中日建筑业交流促进;其他相关业务。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02万元,净资产-518.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1.60万元,实现净利润-99.73万元。

公司主要以外派劳务业务为主,近年来中国劳工成本不断增高,主要客户都放弃从中国招收劳工而转向东南亚诸国,造成营业收入大减,但公司为维持日常运营仍存在固定成本开支。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且延续至今,导致日本国出入境受限制,更沉重打击了外派劳务业务,故导致公司净利润为负。近年来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由此为负数。

(四)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日本株式会社

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日本株式会社注册资金1,000万日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房产租赁和管理,劳务派遣业务,建筑用材料、石材制品、建筑机械、器具、计算机、日用品、食品及其他商品的出入境贸易和零售,建筑、土木工程的投标、计划、设计及监理,建筑技术、建筑技术人材的培养,日本与中国之间建筑相关机关、团体及企业的建筑工程相关技术合作的交流,建设和投资相关的咨询,旅游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外国语教室的经营及上面所述相关连业务。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26.82万元,净资产-1,270.0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4.87万元,实现净利润-179.59万元。

公司主营留学生语言培训、组织各类参访培训、建筑工业化培训业务公司因业务固定成本开支及前期投入成本,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由此为负数。

(五)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分公司

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及利亚分公司属于本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总承包。

(六)浙建集团(卢旺达)有限责任公司

浙建(卢旺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0年 1月,英文名称ZCIGC(RWANDA)CO.,LTD,注册资本金为0.38万元。主营业务为建筑服务。卢旺达公司在建项目一个,即卢旺达学校项目(NTARESchool),属于公建项目。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38.88万元,净资产-1,628.4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6.38元,实现净利润-54.91万元。

公司2020年1月成立以来,公司发生开办费用及前期考察费用等支出,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工期滞后,总包进度款支付延期,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疫情防控费用等支出增加,且同期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故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为负。

(七)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50万美元,截至目前并未承接项目。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215.77万元,净资产159.5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44.83元,实现净利润-82.62万元。

因公司未承接项目,故未产生收入,而公司成立需支付相应的注册费等管理费用,故净利润为负数。

十四、发行人直接融资计划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公司依据业务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此次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储架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申请50亿元储架额度,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储架额度2年内有效,在额度注册后1年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具体每期规模根据公司需求和基础资产规模确定。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别不超过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一般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分别不超过10亿元)。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五、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发行人前身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浙建集团100%股份,形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分析请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之“(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023年5月9日,发行人发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2022年末公司借款余额为1,955,805.9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2,205,626.86万元,发行人较上年末发生新增借款345,111.89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33.93%。

3、发行人2021-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涉及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范荣、胡志刚、颜利胜。因“金通灵”未勤勉尽责案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5月10日起-2024年11月9日止),2024年11月10日恢复正常证券服务业务。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项目注册审计工作。本次申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项目。综上,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近三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大幅下滑

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48,513.28万元、157,444.93万元和80,954.03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62,400.60万元、163360.49万元和86,422.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6,800.64万元、121,077.00万元和60,282.04万元。随着业务规模扩大,2021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加3.05%和8.13%,2022

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增长6.01%和0.59%。2023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上年下滑48.58%和47.10%。主要原因是信用减值损失的增加,信用减值损失-90,018.69万元,主要归因于对恒大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2023年度净利润60,282.0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0,887.58万元下降50.13%,主要系工业制造业务利润率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房地产业务量减少影响,公司工业制造业务规模也相应减少,市场上配套的工业制造产品产能富余,导致混凝土、塔机、施工升降机等板块业务竞争激烈,采取价格竞争,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成本下降幅度不如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净利润大幅压缩。

5、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497.89万元、316,102.78万元及207,756.52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16,354.34万元,增幅为22.67%,主要系建筑主业收入提升,项目收到工程回款增加所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27,604.8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此外成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以上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多。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756.52万元,较2022年同期降幅34.2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支付材料等现金流出增加。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尚未与客户及业主方进行结算量增加、结算及付款审批周期较长,而公司为确保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支付工程分包方及劳务公司相关工程款及劳务人员工资,2023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回归正常水平。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获得授信额度774.1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317.78亿元,剩余额度为456.32亿元。较为充足的授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资本支出的需求,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较好的流动性支持。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表7-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授信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已使用 未使用

1 建设银行 1,784,775.10 608,472.08 1,176,303.02

2 农业银行 722,515.00 342,865.84 379,649.16

3 工商银行 1,186,827.13 507,279.57 679,547.56

4 宁波银行 150,000.00 61,245.16 88,754.84

5 兴业银行 170,000.00 14,957.00 155,043.00

6 交通银行 434,650.00 196,413.62 238,236.38

7 上海银行 292,100.00 134,880.14 157,219.86

8 浦发银行 101,300.00 42,681.22 58,618.78

9 浙商银行 180,000.00 59,396.98 120,603.02

10 中国银行 357,000.00 117,332.57 239,667.43

11 杭州银行 26,859.00 26,858.58 0.42

12 光大银行 104,000.00 26,620.85 77,379.15

13 招商银行 136,500.00 64,105.05 72,394.95

14 中信银行 470,000.00 139,925.32 330,074.68

15 广发银行 50,000.00 0.00 50,000.00

16 民生银行 264,200.00 188,840.48 75,359.52

17 进出口行银行 45,000.00 11,156.05 33,843.95

18 国家开发银行 77,536.00 77,536.00 0.00

19 农业发展银行 189,177.30 179,177.30 10,000.00

20 渤海银行 55,000.00 40,000.00 15,000.00

21 杭州联合银行 220,000.00 55,177.27 164,822.73

22 恒丰银行 83,750.00 20,462.91 63,287.09

23 华夏银行 142,100.00 45,250.00 96,850.00

24 江苏银行 10,500.00 0.00 10,500.00

25 平安银行 120,000.00 0.00 120,000.00

26 邮政储蓄银行 6,997.45 6,997.45 0.00

27 其他 360,241.48 210,159.16 150,082.32

合计 - 7,741,028.46 3,177,790.60 4,563,237.87

二、发行人违约情况

公司历年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公司近3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公司良好的还贷记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23年末,根据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发行人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被起诉信息,没有借款人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债券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存续余额55.00亿元,存续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24浙建Y1 2024-11-19 - 2026-11-19 2 4.30 2.88 4.30 尚未兑付

2 24浙江建投SCP004 2024-06-04 - 2025-03-01 0.7397 5.00 2.06 5.00 尚未兑付

3 24浙江建投MTN001 2024-04-24 - 2027-04-24 3 10.00 2.85 10.00 尚未兑付

4 24浙江建投SCP003 2024-04-11 - 2025-01-06 0.7397 5.00 2.26 5.00 尚未兑付

5 浙建转债 2023-12-25 - 2029-12-25 6 10.00 0.20 10.00 尚未兑付

6 23浙建Y1 2023-09-27 - 2025-09-27 2+N 3.70 5.00 3.70 尚未兑付

7 23浙建02 2023-06-20 2025-06-20 2026-06-20 3 5.00 3.70 5.00 尚未兑付

8 23浙建01 2023-06-20 2024-06-20 2025-06-20 2 3.00 2.70 3.00 尚未兑付

9 22浙建投MTN001 2022-09-06 - 2025-09-06 3+N 9.00 5.00 9.00 尚未兑付

合计 - - - - - 55.00 - 55.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存续的可续期公司债及永续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表7-3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可续期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债券类别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起息日期 期限 票面利率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永续中期票据 22浙建投MTN001 9.00 2022-09-06 3+N 5.00 是

可续期公司债 23浙建Y1 3.70 2023-09-27 2+N 5.00 是

可续期公司债 24浙建Y1 4.30 2024-11-19 2+N 2.88 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逾期未能偿还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已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具体如下:

表7-4发行人已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序号 债券名称 批文取得时间 批文到期时间 获批额度 剩余额度 募集资金用途 交易场所

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3-03-24 2025-03-23 10亿元 2.00亿元 置换到期公司债券及偿还其他有息债务 深交所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

表8-1近三年及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3,186,191.44 79.78 7,905,772.79 85.37 8,424,518.59 85.50 8,568,745.53 89.88

工业制造 63,479.61 1.59 232,353.05 2.51 270,286.46 2.74 390,914.05 4.10

工程服务业 657,850.35 16.47 984,512.92 10.63 1,055,028.74 10.71 460,904.05 4.83

其他 86,450.67 2.16 137,936.22 1.49 103,678.96 1.05 112,931.87 1.19

合计 3,993,972.07 100.00 9,260,574.98 100.00 9,853,512.76 100.00 9,533,495.49 100.00

(二)主营业务成本

表8-2近三年及2024年半年度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3,040,276.77 79.78 7,534,093.84 85.35 8,018,542.52 85.77 8,145,841.80 90.12

工业制造 60,433.78 1.59 230,309.64 2.61 224,466.71 2.40 379,685.93 4.20

工程服务业 635,986.45 16.69 946,908.89 10.73 1,023,683.43 10.95 427,808.12 4.73

其他 74,212.59 1.95 115,989.79 1.31 82,310.86 0.88 85,887.62 0.95

合计 3,810,909.59 100.00 8,827,302.16 100.00 9,349,003.52 100.00 9,039,223.47 100.00

(三)毛利及毛利率

表8-3近三年及2024年半年度营业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施工 145,914.67 79.71 371,678.95 85.78 405,976.07 80.47 422,903.73 85.56

工业制造 3,045.83 1.66 2,043.41 0.47 45,819.75 9.08 11,228.12 2.27

工程服务业 21,863.90 11.94 37,604.03 8.68 31,345.30 6.21 33,095.93 6.70

其他 12,238.08 6.69 21,946.43 5.07 21,368.11 4.24 27,044.25 5.47

业务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3,062.48 100.00 433,272.82 100.00 504,509.24 100.00 494,272.02 100.00

表8-4近三年及2024年半年度营业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业务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建筑施工 4.58 4.70 4.82 4.94

工业制造 4.80 0.88 16.95 2.87

工程服务业 3.32 3.82 2.97 7.18

其他 14.16 15.91 20.61 23.95

综合毛利率 4.58 4.68 5.12 5.18

二、发行人2024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合并范围无重大变化。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1-6月,公司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不适用 0.0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项规定,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半年度及前三季度重要财务数据

表8-5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45,038.89 815,548.68 915,331.83

应收票据 3,213.99 1,406.98 3,550.93

应收账款 2,597,314.05 2,505,286.59 2,615,229.57

应收款项融资 47,427.38 53,462.24 36,825.60

预付款项 195,262.98 135,416.65 145,592.32

其他应收款 169,894.24 174,220.83 186,273.89

存货 436,606.57 451,070.44 424,028.10

合同资产 4,484,616.15 4,500,203.05 4,487,076.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37,741.64 282,050.62 314,419.61

其他流动资产 110,640.22 111,435.50 121,045.42

流动资产合计 9,127,756.11 9,030,101.57 9,249,374.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43,557.43 1,162,103.42 1,176,440.06

长期股权投资 214,498.60 199,115.67 198,040.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889.24 4,893.43 4,338.63

投资性房地产 34,002.05 33,226.63 35,356.26

固定资产 312,007.90 312,044.46 320,561.48

在建工程 11,241.20 18,339.56 13,887.32

使用权资产 11,445.94 17,891.37 22,048.86

无形资产 230,287.02 230,631.06 231,155.96

商誉 18,030.55 19,093.82 19,051.38

长期待摊费用 7,461.24 7,734.71 7,86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199.51 165,965.02 161,467.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9,871.76 770,025.62 725,454.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79,492.43 2,941,064.77 2,915,671.12

资产总计 12,007,248.53 11,971,166.34 12,165,045.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80,089.76 739,348.93 760,325.11

应付票据 79,906.82 75,598.81 78,371.06

应付账款 6,437,663.10 6,533,411.46 6,791,517.35

预收款项 1,353.27 1,345.92 1,450.46

合同负债 452,213.90 386,103.37 431,656.98

应付职工薪酬 32,011.53 27,985.57 47,036.88

应交税费 38,048.15 30,167.02 63,053.15

其他应付款 1,059,917.68 1,017,605.84 975,133.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9,757.79 187,382.52 250,397.76

其他流动负债 641,497.90 641,808.71 508,678.46

流动负债合计 9,712,459.90 9,640,758.15 9,907,621.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78,771.49 879,351.49 914,832.22

应付债券 245,735.02 273,771.56 173,053.16

租赁负债 5,510.83 11,135.50 13,806.39

长期应付款 117,955.38 113,629.75 118,410.79

预计负债 251.58 486.55 620.11

递延收益 13,391.88 13,206.50 12,847.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56.19 7,715.07 6,70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7,572.38 1,299,296.42 1,240,271.02

负债合计 10,980,032.28 10,940,054.58 11,147,892.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8,134.25 108,134.01 108,134.01

其他权益工具 134,510.51 134,510.71 134,510.71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126,932.58 126,932.58 126,932.58

资本公积 90,531.01 90,528.45 90,528.45

其他综合收益 720.45 -3,422.25 -3,786.61

专项储备 2,286.64 2,260.79 2,888.64

盈余公积 30,877.87 30,877.87 30,877.87

未分配利润 420,944.47 430,016.26 418,767.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8,005.20 792,905.84 781,920.95

少数股东权益 239,211.06 238,205.92 235,23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7,216.26 1,031,111.76 1,017,153.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07,248.53 11,971,166.34 12,165,045.27

表8-6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1-9月 2023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 5,876,278.53 3,993,972.07 7,176,297.27 4,798,837.90

营业收入 5,876,278.53 3,993,972.07 7,176,297.27 4,798,837.90

二、营业总成本 5,785,923.53 3,931,756.66 7,023,532.79 4,686,323.53

营业成本 5,613,449.05 3,810,909.59 6,840,101.98 4,573,193.69

税金及附加 17,114.52 11,908.02 16,320.38 11,756.27

销售费用 1,668.76 1,129.76 2,028.29 1,403.35

管理费用 119,154.87 75,143.09 123,795.35 80,035.18

研发费用 59,316.52 47,570.72 63,872.35 34,523.96

财务费用 -24,780.20 -14,904.52 -22,586.02 -14,588.92

其中:利息费用 69,110.39 44,606.72 72,556.51 48,070.99

加:其他收益 3,671.37 3,431.16 3,736.04 1,893.69

投资净收益 -2,679.17 -673.87 -3,632.93 -3,759.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64.25 66.77 -2,549.24 -1,856.20

资产减值损失 -8,426.72 -4,922.70 -6,307.37 -3,730.58

信用减值损失 -34,251.35 -12,307.80 -45,494.37 -18,122.80

资产处置收益 4,570.17 1,238.40 854.39 601.17

三、营业利润 53,239.28 48,980.62 101,920.25 89,396.55

加:营业外收入 4,607.13 3,069.38 1,796.91 1,175.38

减:营业外支出 10,794.93 10,436.04 502.01 261.75

四、利润总额 47,051.49 41,613.96 103,215.15 90,310.18

减:所得税 20,535.87 16,180.02 34,236.88 24,954.15

五、净利润 26,515.61 25,433.94 68,978.27 65,356.03

持续经营净利润 26,515.61 25,433.94 68,978.27 65,356.03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12,582.30 8,778.86 15,619.44 11,43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933.31 16,655.08 53,358.83 53,921.06

加:其他综合收益 2,007.66 364.36 -365.18 445.70

六、综合收益总额 28,523.27 25,798.31 68,613.09 65,801.7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582.30 8,778.86 15,619.44 11,434.9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5,940.97 17,019.45 52,993.65 54,366.76

表8-7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1-9月 2023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38,010.82 4,220,416.73 7,362,769.32 4,974,772.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75.11 1,512.76 5,788.63 4,907.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833.26 297,970.87 364,768.42 225,496.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9,919.19 4,519,900.37 7,733,326.37 5,205,176.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00,232.33 4,031,863.51 7,050,971.58 4,639,586.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1,382.87 209,459.77 283,632.81 192,689.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6,568.37 116,949.43 165,360.26 125,508.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914.24 316,146.25 324,925.63 274,758.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0,097.81 4,674,418.97 7,824,890.29 5,232,54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178.62 -154,518.61 -91,563.92 -27,366.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18 0.1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95.04 395.04 795.56 544.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170.61 3,065.27 28,627.56 24,544.7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91.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65.83 3,460.50 43,414.69 25,088.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779.80 17,040.59 35,695.98 26,862.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877.20 1,869.25 56,637.07 42,959.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53.93 -4,968.8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253.92 2,67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57.00 18,909.84 238,533.05 67,52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91.17 -15,449.34 -195,118.36 -42,438.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16.00 1,66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16.00 1,66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00,167.61 987,796.92 1,325,418.29 1,006,948.0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728.83 205,728.83 123,900.30 87,931.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5,896.45 1,193,525.75 1,451,334.59 1,096,545.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69,780.47 989,032.63 810,399.53 578,340.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4,554.55 46,840.14 109,063.92 53,914.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56.01 537.73 7,797.34 636.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967.79 79,512.17 263,251.39 247,956.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4,302.81 1,115,384.94 1,182,714.83 880,21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593.64 78,140.82 268,619.76 216,334.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06.30 18.58 1,161.08 489.2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7,682.45 -91,808.55 -16,901.44 147,018.5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3,560.72 833,560.72 691,523.50 691,523.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5,878.27 741,752.17 674,622.06 838,542.03

表8-8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8,447.55 236,938.39 305,452.35

应收账款 130,720.22 130,534.32 132,906.01

应收款项融资 42.00 -

预付款项 11,290.49 15,296.97 14,104.22

其他应收款 597,274.61 597,861.00 536,128.72

存货 793.70 719.70 836.13

合同资产 107,823.41 95,764.85 77,137.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1,625.98 71,625.98 71,625.98

其他流动资产 13,200.33 12,417.33 11,339.20

流动资产合计 1,131,176.29 1,161,200.55 1,149,529.68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82.00 1,582.00 1,030.00

长期应收款 173,762.93 172,573.53 182,198.82

长期股权投资 890,733.32 882,336.04 860,813.52

投资性房地产 11,540.44 6,973.48 6,955.26

固定资产 6,847.70 6,961.34 7,144.91

在建工程 592.96 518.23 243.53

使用权资产 155.56 146.02 188.54

无形资产 1,289.19 1,364.33 1,503.93

长期待摊费用 1,241.28 1,309.41 1,419.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98.80 3,387.43 3,428.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0.91 1,800.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1,044.19 1,078,952.72 1,066,726.58

资产总计 2,222,220.48 2,240,153.27 2,216,256.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0,329.26 350,291.29 426,544.62

应付账款 197,917.66 194,232.22 190,704.34

合同负债 35,504.42 40,223.46 41,663.19

应付职工薪酬 2,330.85 2,210.14 4,488.84

应交税费 3,066.64 2,671.86 4,905.71

其他应付款 565,291.43 549,656.89 657,638.15

其他流动负债 181,305.14 179,949.40 27,624.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254.11 - 16,225.45

流动负债合计 1,335,999.52 1,319,235.26 1,369,795.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0,111.11 130,093.32 156,133.44

应付债券 245,735.02 273,771.56 173,053.16

长期应付款 85,502.30 85,502.30 85,502.30

递延收益 256.53 112.04 12.7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1,604.96 489,479.22 414,701.66

负债合计 1,797,604.48 1,808,714.48 1,784,496.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8,134.25 108,134.01 108,134.01

其它权益工具 134,510.51 134,510.71 134,510.71

资本公积金 34,348.58 34,346.03 34,346.03

专项储备 172.48 140.25 109.31

盈余公积金 30,877.87 30,877.87 30,877.87

未分配利润 116,572.30 123,429.92 123,781.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4,615.99 431,438.79 431,759.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22,220.48 2,240,153.27 2,216,256.26

表8-9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1-9月 2023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 82,233.25 65,626.74 145,295.55 87,366.58

营业收入 82,233.25 65,626.74 145,295.55 87,366.58

二、营业总成本 94,527.59 72,733.60 153,285.56 92,621.54

营业成本 73,757.68 59,419.52 136,497.51 81,358.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515.72 454.73 1,007.80 745.78

管理费用 12,338.91 7,611.96 13,181.02 8,359.46

研发费用 700.21 621.16 914.99 458.93

财务费用 7,215.07 4,626.22 1,684.25 1,699.14

其中:利息费用 23,101.65 15,736.27 19,454.86 12,274.36

加:其他收益 50.90 46.34 39.24 39.21

投资净收益 28,827.23 23,656.82 47,557.93 13,197.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9.61 153.13 87,991.19 417.32

资产减值损失 - 18.40 4.87

信用减值损失 -996.36 -976.53 205.26 548.65

资产处置收益 26.50 26.71 18.39 6.75

三、营业利润 15,613.92 15,646.47 39,849.21 8,541.84

加:营业外收入 311.50 310.70 73.62 18.06

减:营业外支出 9,850.36 9,850.36 21.01 11.01

四、利润总额 6,075.06 6,106.82 39,901.82 8,548.89

减:所得税 1,527.58 1,051.73 2,180.90 2,355.47

五、净利润 4,547.48 5,055.09 37,720.92 6,193.42

持续经营净利润 4,547.48 5,055.09 37,720.92 6,193.4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47.48 5,055.09 37,720.92 6,193.42

表8-10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1-9月 2023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788.32 72,662.05 204,368.53 146,130.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7.86 40.76 1,801.81 1,721.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877.27 395,195.57 403,204.10 497,15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8,853.45 467,898.38 609,374.44 645,004.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1,567.34 94,800.62 213,718.57 155,264.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857.00 11,302.03 17,035.38 11,085.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25.81 3,930.03 2,804.03 2,345.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301.38 97,213.97 141,493.77 115,88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9,151.54 207,246.65 375,051.75 284,58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701.91 260,651.73 234,322.69 360,42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2,773.68 1,017.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052.11 6,767.32 23,221.51 2,439.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8.40 28.03 344.95 332.7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977.96 80,364.52 187,351.85 169,783.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058.46 87,159.87 223,691.99 173,57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58.15 1,962.98 5,306.04 4,240.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385.88 22,167.00 33,282.35 11,117.5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877.88 134,551.76 422,351.38 266,158.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321.91 158,681.74 460,939.76 281,516.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63.44 -71,521.87 -237,247.78 -107,943.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83,008.63 513,008.63 784,941.50 621,941.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493.80 203,493.80 86,988.75 49,988.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6,502.43 716,502.43 871,930.25 671,930.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1,395.00 531,395.00 373,750.00 301,7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802.13 12,597.67 46,680.01 16,472.3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866.17 437,104.37 487,674.69 487,600.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063.30 981,097.04 908,104.70 805,822.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560.87 -264,594.60 -36,174.45 -133,892.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122.41 -75,464.75 -39,099.54 118,585.5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799.97 262,799.97 149,290.76 149,290.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677.56 187,335.22 110,191.22 267,876.34

(二)发行人半年度部分重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表8-11:重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半年末 2023年末 变动幅度 大幅变动原因

总资产 11,971,166.34 12,165,045.27 -1.59 不适用

净资产 1,031,111.76 1,017,153.26 1.37 不适用

科目 2024年半年度 2023年半年度 变动幅度 大幅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993,972.07 4,798,837.90 -16.77 不适用

营业利润 48,980.62 89,396.55 -45.21 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建筑施工板块利润下降

净利润 25,433.94 65,356.03 -61.08 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建筑施工板块利润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18.61 -27,366.29 -464.63 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收到的工程款减少

五、债务违约纪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近三年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

六、发行人半年度资信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获得授信额度810.8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301.68亿元,剩余额度为508.49亿元。较为充足的授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资本支出的需求,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较好的流动性支持。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表8-1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授信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已使用 未使用

1 建设银行 1,901,775.10 546,037.53 1,355,737.57

2 农业银行 726,148.67 368,876.18 357,272.49

3 工商银行 1,173,055.43 468,244.04 704,811.39

4 宁波银行 150,000.00 76,205.08 73,794.92

5 兴业银行 185,000.00 15,000.00 170,000.00

6 交通银行 434,650.00 201,506.67 233,143.33

7 上海银行 292,100.00 119,208.25 172,891.75

8 浦发银行 120,500.00 31,749.27 88,750.73

9 浙商银行 180,000.00 61,344.75 118,655.25

10 中国银行 335,500.00 119,624.35 215,875.65

11 杭州银行 163,900.00 19,581.51 144,318.49

12 光大银行 139,000.00 21,066.16 117,933.84

13 招商银行 143,500.00 55,277.48 88,222.52

14 中信银行 470,000.00 100,103.09 369,896.91

15 广发银行 90,000.00 41,680.67 48,319.33

16 民生银行 303,780.00 157,150.56 146,629.44

17 进出口行银行 45,000.00 6,162.67 38,837.33

18 国家开发银行 77,536.00 71,610.00 5,926.00

19 农业发展银行 189,177.30 166,177.30 23,000.00

20 渤海银行 50,000.00 50,000.00 -

21 杭州联合银行 105,300.00 53,164.20 52,135.80

22 恒丰银行 248,750.00 22,309.87 226,440.13

23 华夏银行 82,500.00 37,500.00 45,000.00

24 江苏银行 2,000.00 2,000.00 -

25 平安银行 120,000.00 - 120,000.00

26 邮政储蓄银行 656.96 656.96 -

27 其他 378,216.09 204,522.62 167,323.47

合计 - 8,108,045.55 3,016,759.21 5,084,916.34

七、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2024年1-6月,发行人未发生《信息披露规则》所列重大事项,未发生注册资本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重大在建工程违法违规、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近一期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48,980.62万元、25,433.94万元,分别同比下降45.21%、61.08%,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建筑施工板块利润下降。

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54,518.61万元,在上一年负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净流出金额,降幅464.63%,主要系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收到的工程款减少。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将继续加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高回款效率,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以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第九章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十章税项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事项”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事项”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于 2016年 5月 1日起施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于本次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尚无明确规定应对其征收印花税。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已制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信息如下:

姓名:沈康明

职位:副总经济师、职工董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电话:0571-88057132

传真:0571-8805215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公司网址:www.cnzgc.com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信息披露。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如下文件: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信息披露

(一)存续期重大事项披露

公司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变更;

2、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16、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交易商协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按时对下述信息进行披露: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每年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前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司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公司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司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司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公司应当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履行其披露义务。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公司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

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袁善超】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邮箱:【yuanshancha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或寄送至【】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法律意见书、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1、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2、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3、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三)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七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陶关锋

联系人:陈琦、顾恺平 电话:0571-88265687、0571-88238859 传真:-

邮编:310013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张天逸】

电话:【010-66635908】 传真:【010-66635923】 邮编:【100000】

公司法律顾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

负责人:章靖忠

联系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吕崇华、叶子菁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联系人:胡超、李鹏 电话:0571-85389370 传真:0571-85215010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层-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张天逸】 电话:【010-66635908】

传真:【010-66635923】

邮编:【100000】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

法定代表人:陶关锋

联系人:陈琦、顾恺平

电话:0571-88265687、0571-88238859

传真:-

邮编:3100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张天逸】

电话:【010-66635908】

传真:【010-66635923】

邮编:【10000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总资产收益率(%) =EBIT/总资产平均余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合同资产)

6.EBIT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EBITDA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9.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