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AAA
发行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四、募集资金用途专项提示.......................................9
第一章 释 义....................................................10
一、常用名词释义...............................................10
二、专用名词释义...............................................11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2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12
第三章 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0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23
一、本期绿色债券的认定.........................................23
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23
三、绿色项目遴选的标准和依据...................................29
四、募集资金用途承诺...........................................33
五、偿债保证措施...............................................34
第五章 公司基本情况..............................................36
一、公司概况...................................................36
二、公司历史沿革...............................................37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40
四、公司独立性.................................................43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5
六、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53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60
八、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65
九、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88
十、发行人业务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89
十一、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90
十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91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92
第六章 公司财务状况..............................................93
一、财务概况...................................................93
二、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97
三、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107
四、公司有息债务情况..........................................135
五、关联交易..................................................137
六、对外担保、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161
七、限制用途的资产............................................167
八、公司持有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情况..........................168
九、海外投资情况..............................................168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9
十一、其他重大财务事项........................................169
第七章 公司的资信状况...........................................170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70
二、债务违约记录..............................................172
三、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172
四、其他重大资信事项..........................................173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74
第九章 税项.....................................................175
第十章 信息披露.................................................177
第十一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1
一、违约事件..................................................181
二、违约责任..................................................181
三、偿付风险..................................................181
四、发行人义务................................................181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82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2
七、处置措施..................................................182
八、不可抗力..................................................183
九、争议解决机制..............................................183
十、弃权......................................................184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85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85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85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85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88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90
六、其他......................................................191
第十三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193
第十四章 主动债务管理...........................................194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198
一、发行人....................................................19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98
三、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198
四、律师事务所................................................199
五、会计师事务所..............................................199
六、信用评级机构..............................................199
七、绿色评估机构..............................................199
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00
九、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200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201
一、备查文件..................................................201
二、查询地址..................................................201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公司拥有“龙牌”、“泰山”和“梦牌”三大石膏板品牌,可满足各类客户需求;2023年,公司继续加大高端产品推广力度并不断丰富产品谱系,提升品牌价值,国内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在60%以上。目前,轻质建材产品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有可能面临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等方面带来的风险。
2、未决诉讼费用支出带来的财务风险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泰山已与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多数原告达成和解,在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共有90户原告选择了退出和解,截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日,前述选择退出和解的原告的诉讼均已经终结。除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外,仅有一起案件仍在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对于该等案件,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3、建材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各部委和各主要城市,相继出台对区域内绿色建筑的相关利好政策。国家相关政策一直在引导绿色建材的发展和使用,也为石膏板等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在住宅产业化方面,国家一直大力推进并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而发行人作为很早的一批国家级的住宅产业化基地,一直致力于石膏板等产品的住宅产业化。这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如果未来国家鼓励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审计机构存在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4年8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涉及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设事当事人黄某、唐某波、屈某富、王某东。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涉及处罚为: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睿、申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未曾受到行业协会惩戒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持有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合法有效,具备独立性。
天职国际在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审计工作时,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的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间的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天职国际收到的行政处罚事项,不影响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不会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重要人事变动
2023年3月和4月,公司董事宋伯庐及监事会主席于凯军分别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辞职,请见《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司已完成董事及监事的选举。2023年11月,公司董事长尹自波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2023年12月,薛忠民获选非独立董事,并被选举为董事长,请见《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3月,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学安由于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请见《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2024年4月,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胡金玉女士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请见《关于拟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2024年4月,马振珠获选公司董事,司艳杰获选公司监事。2024年8月,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可平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请见《关于更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4年8月,李畅获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7(重要事项)、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募集资金用途专项提示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类项目的运营。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企业/北新建材 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绿色中期票据 指发行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绿色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发行期间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绿色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中国、我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二、专用名词释义
COD 指化学需氧量,是评定水质污染程度的重要综合指标之一,COD值越大则水受污染程度越高。
石膏板、纸面石膏板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称石膏板,是指纸面石膏板。纸面石膏板是以天然石膏或工业副产石膏为主要原料,煅烧为建筑石膏后加入少量添加剂与水搅拌,连续浇注在两层护面纸之间,再经过凝固成型、干燥而成的一种轻质建筑板材,具有质轻、高强、防火、便于加工等特点,可与轻钢龙骨及其它配套材料组成吊顶或轻质隔墙。是目前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广泛采用的一种材料。
矿棉吸声板 矿棉吸声板以粒状棉为主要原料,加适量的添加剂,经成型、干燥、压花、饰面等工序加工而成。具有吸声、不燃、隔热、装饰等性能,该产品独特的空隙结构能控制和调整混响时间,改善室内音质,广泛用于各种建筑吊顶,贴壁的室内装修。
轻钢龙骨 轻钢龙骨是以冷轧热镀锌钢带为原料,经冷弯轧制成一定规格的薄壁型钢,用来作为墙体和吊顶结构的受力构件以及连接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广泛应用于建筑物内部装修。
护面纸 护面纸是以废纸为主要原料,通过脱墨、制浆等工序所生产的特种纸张,主要用于生产纸面石膏板,护面纸与石膏浆的充分结合,能够保证石膏板的强度。
工业副产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是对含硫燃料(煤、油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得到的工业副产品,主要成分和天然石膏一样,其物理、化学特性和天然石膏相同。净化处理是为了减少排入大气中的SO2的含量,以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销售市场主要分布于国内,但坦桑尼亚公司、中亚公司涉及外币交易主要以美元和当地货币结算。因此,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海外生产和销售的成本及利润。未来随着泰国和波黑生产线建设的推进,海外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占比可能进一步提升,汇率波动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更大的影响。
2、投资支出带来的资金压力风险
公司推进全国石膏板产业布局战略,位于广西贺州、山东惠民、内蒙古丰镇、广西崇左等地的生产基地先后投产运营。由于石膏板生产线的新建和扩建,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5,053.41万元、-225,697.41万元、-253,078.66万元和36,513.21万元,公司存在一定的投资支出压力。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公司流动负债比重较高,2021年末的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的76.87%,流动比率为1.69、速动比率为1.21;2022年末的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的73.59%,流动比率为2.08、速动比率为1.56;2023年末的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的81.00%,流动比率为2.19、速动比率为1.73;2024年6月末的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的88.57%,流动比率为1.40、速动比率为1.12,体现了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4、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
公司对期间费用控制较为严格,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275,919.62万元、275,167.28万元、280,145.19万元和173,973.62万元,期间费用小幅波动增长,虽然变化幅度不大,但存在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性。
5、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在途物资和外购商品等。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69%、24.85%、21.11%和19.97%,占流动资产比重较为平稳,除2024年6月末外,均在20%以上,比例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公司存货价值下跌,将对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产生较大影响,由此产生的存货跌价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86,873.09万元、199,124.26万元、207,977.03万元和553,956.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37%、18.15%、16.93%和43.25%,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水平降低,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7、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346,244.92万元、1,549,221.95万元、1,793,131.76万元和1,873,449.14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分别为68.95%、72.25%、75.56%和74.27%。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总额比例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利润分配比例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面临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8、商业承兑汇票兑付风险
公司2023年末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为1.04亿元,较2022年末的1.89亿元减少了45.01%,总量较小,仅占当期流动资产的0.85%。该商票部分均为子公司收到票据,涉及板块以防水业务板块为主。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有所减少,均为长期稳定合作企业,且公司对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的供应商筛选严格,能最大幅度的保证商业承兑汇票的兑付。
9、未决诉讼费用支出带来的财务风险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泰山已与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多数原告达成和解,在多区合并诉讼案中,共有90户原告选择了退出和解,截至2024年半年报披露日,前述选择退出和解的原告的诉讼均已经终结。除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外,仅有一起案件仍在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对于该等案件,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风险因素:公司所处建材行业是强周期性行业,受经济景气程度、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较大。2023年随疫情放开,中国经济将持续恢复,经济恢复基础将受国家政策与国际多方面影响,基建和房地产投资面临放缓压力。部分开发商资金链受到束缚,房企的拿地力度受到抑制,土拍市场热度将有所降温,在政策收紧的预期下融资难度加大,信用风险持续上升。能源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存在上涨风险,如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2、政策风险
风险因素:双碳、双控形势下,现有燃煤生产线面临越来越多的限产或能源改造的压力。电力供应结构中火电的比例将逐步压缩,产自于火电厂的脱硫石膏将逐渐成为稀缺性资源,同时石膏砂浆行业快速发展,将可能推动脱硫石膏价格的上涨。防水新规今年落地实施,质量和标准的提升将加速行业落后产能出清,行业集中度提升,但如果新规的宣导力度和执行力度不足,2024年带来的防水增量将不足预期。涂料属于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政策变动趋严,会带来企业安全环保方面支出的增加。
3、国际化经营风险
风险因素: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在该诉讼过程中,有数量众多的原告陆续加入诉讼,还有案件出现合并的情况。
4、市场竞争风险
风险因素:公司在石膏板高端市场存在有力的竞争对手,与外资品牌的竞争压力将加剧,对国内石膏板市场以及脱硫石膏资源的抢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因石膏板售价提升,给落后产能带来生存空间,影响市场竞争秩序。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达标,有可能会影响石膏板行业部分客户认知。同时由于市场的挤占效应,一定时期内会对优质产品造成市场冲击,抢占部分优质产品的市场份额,使整个行业往下走。小型企业生产不环保也会加重整个社会的环境负担。过去两年防水市场萎缩带来市场竞争加剧,让灵活度更高、反应速度更快且执行到位的企业抢占更多先机和市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5、安全、环保、质量风险
风险因素: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企业收购扩张、合并重组,公司全级次管理的范围增大,同时并购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可能不足,存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人员健康受损或伤亡、区域环境污染等,可能导致企业停工、停产,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商誉、地位、形象造成暂时或永久的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下属公司经营地域的分散所带来的运营管理风险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较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效果良好,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公司下属有超过百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布地域相对广泛,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经营地域的分散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运营管理风险。
2、项目建设管理风险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稳健经营、严控风险原则,投资建设有严格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按照对外投资金额提交相应的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但建设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可能需根据市场需求及竞争环境变化,技术进步情况调整建设规模、工艺路线,项目建设进度也会受到天气、政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相应存在建设成本、建设周期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持续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参股公司等,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包括日常采购及销售活动、提供及接受劳务、关联租赁、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委托借款。如出现不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将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形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等关联交易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为建筑材料生产型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二十余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生产环节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控制和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尽管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作为生产型企业,如未来发生安全生产问题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海外业务风险
发行人2018年在坦桑尼亚设立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时收购一条年产300万平米的生产线,并于2019年启动建设一条年产1,500万平米的生产线。同时,发行人在乌兹别克斯坦设立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中亚外资有限公司并建设石膏板和轻钢龙骨生产线。2022年,发行人在泰国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北新建材(泰国)有限公司,并建设石膏板生产线,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塞族共和国投资设立境外合资公司北新建材(东欧)有限公司.乌格列维克,并建设石膏板生产线。随着公司国际化的推进,海外生产线的布局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当地行业政策及进出口政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的风险
突发事件可能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突发事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公司可能出现高管人员缺位或是临时更换高管人员的情况,致使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建材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各部委和各主要城市,相继出台对区域内绿色建筑的相关利好政策。国家相关政策一直在引导绿色建材的发展和使用,也为石膏板等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在住宅产业化方面,国家一直大力推进并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而发行人作为很早的一批国家级的住宅产业化基地,一直致力于石膏板等产品的住宅产业化。这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如果未来国家鼓励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房地产调控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公共装修市场(如大型地标型建筑、酒店、写字楼、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装修),以及民用住宅装修市场。因此,新建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居民住宅等房地产方面的变动对公司的经营有着一定影响。2017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限购政策,限购政策的出台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短期内产生较大的波动。虽然公司主营产品石膏板除应用于新建房屋装修外,还大量应用于存量房屋的二次装修,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对公司业绩没有带来很大影响,但是如果未来房地产行业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有可能面临一定的行业风险。
3、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公司各单位的环保工作,各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本单位的“三废”治理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污染物的监测和检查,不断推动公司环保工作持续改进。作为生产型企业,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和环保政策的改变,可能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环保投入成本。
(五)绿色项目相关风险
1、项目安全生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均用于已投产的石膏板项目,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安全生产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制定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但突发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尽管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作为制造业企业,如未来发生安全生产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环保不达标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公司各单位的环保工作,各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本单位的“三废”治理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污染物的监测和检查,不断推动公司环保工作持续改进。
3、环境次污染风险
公司积极开展污染物治理工作,采用先进的污染物治理工艺技术的同时,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部分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均与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处置协议,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加以处理,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发行人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10亿元,待偿还债券为2021年10月发行的10亿元绿色公司债。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即2,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壹拾亿元(即1,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3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即北金所)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绿色中期票据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发行日期 【】年【】月【】日
起息日期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付息日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存续期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付息日为【】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本金的兑付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到期一次还本。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的兑付日为【】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本息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本息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人投资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申购期间为【】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人行支付系统号:309391000011
汇款用途: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绿色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绿色债券的认定
中诚信根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中诚信发布的《中诚信绿色债券评估方法》,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进行绿色债券评估。
经中诚信可持续发展评估委员会审定,中诚信授予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G-1等级,确认该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并在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及配置于绿色项目过程中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出色,及由此实现既定环境目标的可能性极高。
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绿色中期票据注册金额2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运营,即为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的采购,募集资金的投放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要求,且为绿色用途。
根据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的营业成本分别为864,569.65万元、869,313.80万元和846,710.22万元,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及燃料动力,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原材料及燃料动力在2023年实际支出689,764.7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1.46%。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938,94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9%,按营业成本增幅及原材料及燃料动力占营业成本比例测算,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开展,预计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运营资金的需求量较2023年增长约10%。发行人预计2024年及2025年石膏板项目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支出金额约为758,741.22万元、834,615.34万元,即2024年11-12月及2025年发行人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支出约为961,072.21万元。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其中企业自有资金约为6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约为150,000万元。因此,原材料及燃料动力采购资金缺口=原材料及燃料动力采购支出金额-自有资金-银行贷款=961,072.21- 600,000–150,000≈211,072.21万元,综上,本次绿色中期票据注册20亿元用于发行人所属石膏板项目的运营资金的支出符合发行人发展现状及相关规定,且为绿色用途。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10亿元,均用于现有已投产的工厂所属石膏板项目运营资金,包括原材料及燃料动力采购。
图表4-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 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
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类项目 该类项目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类项目。该业务使用工业副产石膏作为主要原料,进行资源回收利用,生产轻质建材。项目通过氧化煅烧技术,将工业副产石膏转化为纸面石膏板等轻质建材。产品种类包括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 该类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均由北新建材及下属公司自行采购。2023年实现工业副产石膏回收量1,481.00万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项目运营
图表4-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未来运营拟支出计划情况
序号 科目 2023年支出金额(万元) 预计2024年11-12月及2025年支出金额(万元) 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万元) 本次绿色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万元)
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音类项目运营资金——原材料及燃料动力 689,764.74 961,072.21 100,000.00 200,000.00
总计 689,764.74 961,072.21 100,000.00 200,000.00
1注:预计2024年、2025年支出金额较上年支出金额增长10%。
(二)拟使用本期募集资金的项目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额20亿元,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运营,具体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现有61个石膏板项目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采购。该等石膏板项目均为已建成项目,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新建项目,不涉及重新办理立项、环保、土地手续等事项。
上述61个石膏板项目已取得的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土地权属证书情况如下:
图表4-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核准/备案 土地 环评
1 北新建材涿州分公司石膏板项目 涿开经字[2004]34号 涿国(2001)字第06-0013号、涿国(2004)字第06-077号 保环表[2004]30号
2 北新建材铁岭分公司石膏板项目 铁市发改发[2006]397号 高新区国用(2008)第(015)号 铁市环高发[2007]22号
3 太仓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一期 太发改投备(2007)20号 太国用(2008)第005003716号 太环计(2006)327号
4 太仓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二期 太发改投备(2009)117号 太国用(2008)第005003716号 太环计(2007)161号
5 宁波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一期 宁发改备[2006]32号 宁国用(2009)第04886号 宁环建[2006]188号
6 宁波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二期 宁发改备[2006]115号 宁国用(2009)第04886号 宁环建[2008]103号
7 镇江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句发改委行审备[2009]61号 句土国用(2011)第025004号 句环字[2010]81号
8 北新建材(嘉兴)石膏板项目 盐发改备(2013)第25号 海盐国用(2013)第5-887号 盐环建(2013)182号
9 广安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川投资备[5116000704281]5740号 新桥国用(2011)第00803号 川环建函[2007]1289号
10 北新建材(昆明)石膏板项目 宜发改生产[2014]2号 云(2021)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1925号 宜环保[2014]39号
11 淮南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淮开管[2010]113号 淮国用(2011)第020037号 淮环表批[2011]20号
12 湖北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备案项目编码2007011731240059 武新国用(2008)第048号 新环审[2007]66号
13 北新建材(湖南)石膏板项目 望开管备[2021]178号 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64898号 长环评(望经开)[2022]28号
14 井冈山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吉青发改字[2015]190号 青原区国用(2016)第018号 吉青环评字[2015]5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核准/备案 土地 环评
15 肇庆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071283312410013 高要国用(2011)第030041号 高环建[2007]95号
16 故城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故计投资备字[2009]30号 故国用(2009)第90号 衡环表[2009]217号
17 新乡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豫新卫辉工[2010]00076 卫国用(2010土)第20577号 新环监(2010)488号
18 平邑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平发改投字[2009]65号 平国用(2010)第146号、平国用(2010)第147号 临环函[2009]357号
19 北新建材(天津)石膏板项目 汉沽行政许可[2012]23号 津(2022)滨海新区汉沽不动产权第1077212号 津汉环保许可表[2012]25号
20 北新建材(陕西)石膏板项目 富园函[2015]38号 陕(2019)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6371号 渭环批复[2014]120号
21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石膏板项目 泰岱经信改备[2018]12号 鲁(2019)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30107号 泰环审报告表[2018]26号
22 泰山石膏(河南)石膏板项目 豫洛偃市源[2007]00113 偃国用(2008)第080038号 洛环监表[2007]184号
23 泰山石膏(济源)石膏板项目 豫济市域工[2013]00093 济国用(2014)第120号 济环评审[2013]171号
24 阜新泰山石膏石膏板项目 阜新市(海发)备[2010]0005号 阜国用(2007)第0020号 阜环审表2019[8]号
25 泰山石膏(甘肃)石膏板项目 市发改环资(备)[2013]29号 白国用(2014)第119号 市环评发[2013]118号
26 泰山石膏(忻州)石膏板项目 忻府发改备案[2017]127号 晋(2019)忻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608号 忻府环审函字[2018]第057号
27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石膏板项目 金发改(2011)168号 黔(2020)金沙县不动产权第0001871号 毕地环计[2011]71号
28 贵州泰福石膏板项目 黔发改备案(2010)278号 租赁土地 黔环表[2010]72号
29 湖北泰山建材石膏板项目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7080031240038 荆国用(2004)第01040500256 2010年6月13日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3000万纸面石膏板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无文号)
30 泰山石膏(襄阳)石膏板项目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4062631240000 襄阳国用2014第20141101224号、襄阳国用2015第20150800741号、襄阳国用2015第 襄环评[2014]8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核准/备案 土地 环评
20150800742号
31 泰山石膏(菏泽)石膏板项目 项目代码: 2018-371726-41-03-007029 鲁(2018)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212号 鄄城审[2018]98号
32 连云港港星建材石膏板项目 东海经信备[2018]40号 苏(2020)东海县不动产权第0003546号 东环(表)审批2018112601
33 秦皇岛泰山建材石膏板项目 海发改[2018]127号 租赁土地 海环审表[2019]19号
34 泰山石膏(潍坊)石膏板项目 安政复字(2004)22号 鲁政土字(2004)469号 2005年4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无文号)
35 泰山石膏(东营)石膏板项目 登记备案号:1405600036 利国用[2015]第0515号 利环建审[2015]002号
36 泰山石膏(广东)石膏板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91301311200195 博府国用(2009)第90928号、90928号 惠市环建[2009]J259号
37 泰山石膏(广西)石膏板项目 来发改工业[2014]9号 来国用(2016)第0401090411号 来环审[2014]53号
38 泰山石膏(江西)石膏板项目 丰发改字[2009]42号 丰国用(2015)第A0137号、丰国用(2009)第A0045号 宜环督字[2009]94号
39 泰山石膏(辽宁)石膏板项目 绥发改备[2011]13号 绥东国有(2014)第14516012号 绥环审(表)[2011]1号
40 泰山石膏承德石膏板项目 隆发改投资备(2017)204号 冀(2018)隆化县不动产权第0000753号 隆环评[2017]40号
41 泰山石膏(邳州)石膏板项目 邳行审备[2019]282号 邳国用(2002)第0739号 邳环项表[2019]104号
42 泰山石膏(平山)石膏板项目 冀发改环资备字[2005]460号 租赁土地 冀环表[2005]224号
43 泰山石膏(陕西)石膏板项目 渭经开合发[2010]33号 渭临国用(2009)第068号 渭环审发[2011]1号
44 泰山石膏(威海)石膏板项目 登记备案号:1210040042 乳国用[2014]0154号、乳国用[2014]0155号 乳环报告表[2012]66号
45 泰山石膏(宜宾)石膏板项目 川投资备[51152616031101]0001号 珙国用(2015)第1213号 珙环函[2015]102号
46 泰山石膏(弋阳)石膏板项目 项目代码: 2017-361126-42-03-018517 赣(2017)弋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833号 饶环督字[2017]126号
47 泰山石膏(云南)石膏板项目 易工商科信[2012]01号 易六国用(2009)第变19号 易环审[2011]3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核准/备案 土地 环评
48 泰山石膏(重庆)石膏板项目 备案项目编码:306381C31113845 203房地证2015字第18376号、203房地证2015字第18387号、203房地证2015字第18395号、203房地证2015字第18358号、203房地证2015字第18348号 渝(津)环准(2005)121号
49 泰山石膏重庆綦江石膏板项目 项目编码: 2015-500110-30-03-004109 渝(2016)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649918号 渝(綦)环准[2016]035号
50 泰山石膏(湖北)石膏板项目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0118231240084 武穴国用(2012)第030605263号、武穴国用(2015)第030605265号 武环审[2010]61号
51 泰山(银川)石膏石膏板项目 宁银开发备案[2009]57号 银国用(2009)第0831号、银国用(2010)第04116号 银环保函[2009]419号
52 泰山石膏(包头)石膏板项目 包发改工备[2008]7号 土国用(2015)第034号 包环表[2008]42号
53 泰山石膏(铜陵)石膏板项目 发改投字[2007]240号 铜国用(2008)第426号 2008年1月26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无文号)
54 泰山石膏(福建)石膏板项目 闽发改备[2012]F04031号 杭县国用(2013)第1555号 2012年12月28日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无文号)
55 泰山石膏(涡阳)石膏板项目 涡发改产业[2017]217号 皖(2017)涡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474号 涡环表[2017]41号
56 泰山石膏(宣城)石膏板项目 发改审批[2012]252号 宣国用(2014)第2275号 2012年11月14日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石膏年产5000万㎡纸面石膏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核准/备案 土地 环评
见(无文号)
57 泰山石膏(巢湖)石膏板项目 居发改工字[2011]2号 巢国用(2012)第002250号 环审字[2011]11号
58 山东鲁南泰山石膏板项目 项目代码: 2019-370400-42-03-007692 鲁2022枣庄市不动产权第4005264号 薛环审字[2019]B-19
59 山东泰和环保石膏板项目 项目代码: 2107-371626-04-01-256996 租赁土地 邹审批环评(2022)6号
60 泰山石膏(长治)石膏板项目 潞经信字[2011]31号 潞国土资国用(2012)第1404220266号 长环函[2011]423号
61 泰山石膏(崇左)石膏板项目 项目代码: 2012-451421-04-01-511100 桂(2022)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8234号 扶环审[2021]45号
三、绿色项目遴选的标准和依据
本期债券绿色项目筛选工作由发行人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筛选绿色项目。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年度债券发行额度的审批及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的审批,结合发行人融资计划、风险要求对筛选的绿色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发行人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完善,项目遴选的分类标准及应符合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清晰。
1、项目的合规性
中诚信抽样审阅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项目的立项批复、环评批复、土地批复等文件,确认募投项目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合规性手续,未发现违规行为。相关手续或法律文件齐全且真实、准确、完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的政策符合性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运营,募集资金的投放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要求。具体符合情况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第三十九章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第二节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中提出的“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的内容。
(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下“8.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容。
(3)符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于2021年3月发布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二、总体要求——(五)主要目标”中提出的“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的内容。
(4)符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于2022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在“一、总体要求——(三)主要目标”中提出的“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其中,冶炼渣达到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73%”的内容。
3、项目绿色属性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该类项目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通过回收再利用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生产新的轻质建材,一方面可以减少对石膏矿山资源的开采,另一方面避免了工业废料的堆放导致大量土地的占用,以及工业废料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的污染,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该类项目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的工艺流程包括制粉工段和制板工段,在制粉工段过程中,除尘后的部分废烟气与热烟气混合进入快速煅烧炉使用,余热再利用,降低了生产能耗,并最终实现使用工业副产石膏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实现了工业副产石膏的资源化利用。此外,该项目石膏板生产线在原料处理、输送、储存、配料、成型及切边等工段产生的工业粉尘将通过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排放,生产过程符合污染控制技术相关标准或政策。
因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项目符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绿色产业目录》”)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中有关类别。
符合《绿色产业目录》项下的“2环境保护产业-2.5其他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2.5.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项下的“主要包括尾矿、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除尘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的内容;符合《绿债目录》中“二、清洁生产产业-2.3资源综合利用-2.3.1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2.3.1.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项下的“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相关内容。
图表4-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项目绿色类别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绿色项目类别
《绿色产业目录》 《绿债目录》
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类项目 2环境保护产业-2.5其他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2.5.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 二、清洁生产产业-2.3资源综合利用-2.3.1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2.3.1.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4、环境效益评估
中诚信审阅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评批复等文件,对其可能实现的环境效益以及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1)募集资金产生的环境效益
在定量方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可实现工业副产石膏处理量为370.00万吨1,工业副产石膏循环利用量为370.00万吨。
项目通过对工业副产石膏的回收和再利用,可有效解决工业副产石膏的污染治理并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实现保护环境以及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具体定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下:
工业副产石膏的回收有助于环境保护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三级目录第2.3.1条“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标准,根据《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应披露必选指标为对绿色项目的固废处理量和固废循环利用量;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已披露必选指标,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工业副产石膏是指工业生产中因化学反应生成的副产品或废渣,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也称化学石膏或工业废石膏。工业副产石膏的大量堆存既占用土地,又浪费资源,含有的酸性及其他有害物质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工业副产石膏的回收利用可有效避免土地资源的占用以及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的污染。
工业副产石膏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工业副产石膏的回收再利用在缓解环境压力的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工业副产石膏经过适当处理,完全可以替代天然石膏。当前,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用作水泥缓(调)凝剂;二是生产石膏建材制品,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空心条板、干混砂浆、石膏砖等。项目通过氧化煅烧技术,将工业副产石膏转化为纸面石膏板等轻质建材,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同时通过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约了生产原材料,实现了工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新型建材,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副产石膏)主要原料是脱硫石膏、护面纸等,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节能、环保型建材产品。新型建材以节能、节地、利废为特点,适应建筑业的产业化要求,发展轻质、多功能的新型材料和制品,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线规模水平。
(2)项目的环境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在带来环境效益的同时,亦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中诚信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分析评估,具体环境影响如下:
固体废弃物(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渣、粉尘、废气、废水、噪声等问题。在废渣方面,石膏板生产线产生的废石膏板经加工后重复利用,收尘器收下的粉尘也可实现重复利用,不外排。炉渣直接送至渣棚内集中处理,可用于制砖或铺路。龙骨车间生产产生少量钢材下角料,可回收利用。在粉尘方面,石膏板生产线在原料处理、输送、储存、配料、成型及切边等工段均将产生工业粉尘,通过选用高效袋式除尘器,扬尘点经袋除尘后粉尘的排放浓度达标。在废气方面,沸腾炉以煤为燃料,属于低温燃烧,可以做到炉内脱硫。烟气废气用石灰石炉内脱硫处理后,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由于沸腾炉工况是低温燃烧,可以大大降低NOx的生成。通过高效电收尘后的烟尘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在废水方面,体现在主要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冲洗水中主要含悬浮物,经过沉淀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起排至工业区排水管网内。在噪声方面,石膏板生产线主要声源有风机、煅烧炉、空压机和切边机及龙骨生产线切割机等,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声,设备中针对各噪声源特征,以采取消声、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使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的项目将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且带来的环境风险可控。
四、募集资金用途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本次绿色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保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且用于绿色项目、偿还绿色贷款或偿还绿色债券。同时,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本次绿色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金融投资、资金拆借和委托贷款。
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定要求,发行人在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将由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募集资金到账和划付,履行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本息。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由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执行受托支付。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监管账户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
监管账户账号:321080100100353931
人行支付系统号:309100003173
五、偿债保证措施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公司业务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已在全国建有300多家营销网络,遍布各大中城市及发达地区县级市。2021-202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08,569.11万元、1,993,431.31万元和2,242,589.56万元,营业收入稳中有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1.83%、29.24%、29.88%和30.94%,同期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7.87%、16.61%、17.30%和18.19%。公司盈利能力整体处于较好水平,主要得益于公司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持续强化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深化渠道建设、丰富产品策略,继续保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快增长。
(三)发行人具有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各商业银行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226.22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26.4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99.79亿元,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发行人将按照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融资能力以及资本运作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继续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绿色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设立专门负责人确保偿付工作
公司高管重视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融资及按时足额偿付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绿色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持有人利益。
第五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New Building Materials Public Limited Company
成立日期: 1997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管理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89,507,842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1,689,507,842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邮政编码: 100036
联系电话: 010-57868786
传真号码: 010-57868866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633797400C
互联网址: www.bnbm.com.cn
经营范围: 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石墨烯材料;制造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造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 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历史沿革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7年5月经国家建材工业局以“建材生产发[1997]9号”文及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48号”文批准,由国有独资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投入的股本为11,000万股。
1997年5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23号”和“证监发字[1997]22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1997年6月6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500万股。
1998年8月,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京证监文[1998]30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上字[1998]95号”文批准,公司以总股本15,5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配售股份1,850万股。
1999年5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以总股本17,3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按照10:3的比例转增股份,同时按照10:2的比例派送红股,共增加股本8,675万股。
2000年8月,经证监会北京市证券监管办事处“京证监文[2000]64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02号”文批准,公司以总股本26,025万股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配售股份2,732.5万股。
2002年6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以总股本28,757.5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按照10:8的比例转增股份,同时按照10:2的比例派送红股,共增加股本28,757.5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57,515万股。
2005年1月4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批复同意,北新建材原控股股东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北新建材60.33%的股权(34,700万股)无偿划转给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中国建材从而成为北新建材的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于2006年6月1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228,150,000股为基数、按照10:2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现金3.83元。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和流通股份中的高管持有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数仍为575,150,000股,原非流通股成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并由347,000,000股减少为301,370,000股,原流通股份中的高管持有股成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并由163,300股增加为195,960股,原流通股股份中的其他A股股份由227,986,700股增加为273,584,040股。
2014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840,796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70,699.0796万股。
2015年6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以总股本70,699.079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照10:10的比例转增股份,共增加股本70,699.0796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141,398.1592万股。
根据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4号),2016年10月北新建材分别向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1,244,857股股份、向贾同春发行121,616,516股股份、向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881,390股股份、向任绪连发行7,565,034股股份向薛玉利发行4,814,113股股份、向曹志强发行4,607,793股股份、向朱腾高发行4,126,382股股份、向吕文洋发行2,750,921股股份、向张彦修发行2,750,921股股份、向万广进发行2,750,921股股份、向任雪发行2,750,921股股份、向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55,756股股份、向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214,492股股份、向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180,105股股份、向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138,841股股份、向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118,210股股份、向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104,455股股份、向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97,578股股份、向米为民发行2,097,578股股份、向张建春发行2,097,578股股份、向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83,823股股份、向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63,191股股份、向朱经华发行2,063,191股股份、向李作义发行2,063,191股股份、向杨正波发行2,063,191股股份、向钱凯发行1,375,461股股份、向付廷环发行1,375,461股股份、向孟兆远发行1,375,461股股份、向秦庆文发行 1,031,596股股份、向郝奎燕发行1,031,596股股份、向段振涛发行687,730股股份、向孟繁荣发行550,184股股份、向毕忠发行481,411股股份、向康志国发行405,761股股份、向王力峰发行343,865股股份、向岳荣亮发行343,865股股份、向黄荣泉发行343,865股股份、向袁传秋发行343,865股股份、向徐福银发行343,865股股份、向张广淼发行343,865股股份、向徐国刚发行302,601股股份、向陈歆阳发行302,601股股份、向李秀华发行295,724股股份、向刘美发行288,847股股份、向张纪俊发行275,092股股份、向房冬华发行254,460股股份,合计发行374,598,125股股份,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20元,以购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原名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178,857.9717万股。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国泰民安投资、和达投资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及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锁定股份的议案》,2018年6月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对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5,290,000股锁定股份、贾同春持有的32,164,540股锁定股份、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2,084,431股锁定股份、任绪连持有的2,000,763股锁定股份、薛玉利持有的1,273,213股锁定股份、曹志强持有的1,218,647股锁定股份、朱腾高持有的1,091,325股锁定股份、吕文洋持有的 727,550股锁定股份、张彦修持有的727,550股锁定股份、万广进持有的727,550股锁定股份、任雪持有的727,550股锁定股份、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96,591股锁定股份、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85,678股锁定股份、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576,583股锁定股份、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65,670股锁定股份、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60,214股锁定股份、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56,576股锁定股份、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54,757股锁定股份、米为民持有的554,757股锁定股份、张建春持有的554,757股锁定股份、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51,119股锁定股份、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545,663股锁定股份、朱经华持有的545,663股锁定股份、李作义持有的545,663股锁定股份、杨正波持有的545,663股锁定股份、钱凯持有的363,775股锁定股份、付廷环持有的363,775股锁定股份、孟兆远持有的363,775股锁定股份、秦庆文持有的272,831股锁定股份、郝奎燕持有的272,831股锁定股份、段振涛持有的181,888股锁定股份、孟繁荣持有的145,510股锁定股份、毕忠持有的127,321股锁定股份、康志国持有的107,314股锁定股份、王力峰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岳荣亮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黄荣泉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袁传秋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徐福银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张广淼持有的90,944股锁定股份、徐国刚持有的80,030股锁定股份、陈歆阳持有的80,030股锁定股份、李秀华持有的78,212股锁定股份、刘美持有的76,393股锁定股份、张纪俊持有的72,755股锁定股份、房冬华持有的67,298股锁定股份进行了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锁定股份99,071,875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168,950.7842万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7.83%。
截至2023年12月,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是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出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建材总院”)作为发起人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改制设立,并于2006年3月2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3323),注册资本843,477.0662万元。中国建材股份主要经营基础材料、新材料以及工程服务业务。中国建材股份主要经营基础材料、新材料以及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泥生产商、全球最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全球最大的石膏板生产商、中国最大的风电叶片生产商、全球最大的玻璃纤维生产商、全球最大的轻钢龙骨生产商,全球最大的水泥工程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2023年,中国建材股份总资产人民币4,888.98亿元,总收入2,102.16亿元,净利润104.01亿元。中国建材股份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重组整合,协同效应不断显现,优化管理、提质增效,推进调整优化、推进国际化经营,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发展质量和业绩提升。近几年,中国建材股份持发行人37.83%股权,所持有的股份无变化,无股权质押情况发生。
2017年9月8日,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宣布订立合并协议,简要内容为:中国建材股份与中材股份通过吸收合并及换股的方式实施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即中国建材股份向中材股份换股股东发行中国建材股份H股及中国建材股份非上市股,换股比例为每1股中材股份可以换取0.85股中国建材H股和非上市股,并且拟发行的H股股票将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在换股后,中材股份H股从香港联交所退市及注销登记,中材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中国建材股份承接与承继。本次合并为“两材合并”下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整合,有利于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以及资源优化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其在全球建材行业的竞争力。
2018年5月2日,本次合并的换股事宜已告完成。中材股份H股股东持有的全部1,164,148,115股中材股份H股已按换股比例转换为989,525,898股中国建材股份H股,中材股份非上市股股东持有的全部2,407,315,885股中材股份非上市股(包括2,276,522,667股中材股份内资股及130,793,218股中材股份非上市外资股)已按换股比例转换为2,046,218,502股中国建材股份非上市股(包括1,935,044,267股中国建材内资股及111,174,235股中国建材股份非上市外资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质押的情况。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图表5-2:发行人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37.83% 639,065,87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18% 188,850,735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8% 112,872,368
贾同春 4.50% 76,072,976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0.91% 15,299,860
BILL&MELINDAGATES FOUNDATION TRUST 0.82% 13,906,435
阿布达比投资局 0.68% 11,529,231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0.6% 10,207,96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淡水泉平衡5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56% 9,399,218
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淡水泉全球成长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54% 9,085,626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组建于1981年9月28日,注册资金2亿元。2016年8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同意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实施重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1.36亿元,法定代表人周育先。中国建材集团集科研、制造、流通为一体,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和世界领先的综合服务商。中国建材集团的战略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性建材和新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战略定位是行业整合的领军者、产业升级的创新者、国际产能合作的开拓者,重点打造基础建材平台、国际产能合作平台、三新产业发展平台、国家级材料科研平台、国家级矿山资源平台、金融投资运营平台等六大业务平台。
四、公司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业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生产运营体系,依据《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
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石墨烯材料;制造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造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推荐的董事人选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发行人设有独立行政管理机构,拥有系统化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发行人与出资人在人员方面是独立的。
(三)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设备、配套设施、房屋和注册商标;与出资人在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方面界定清楚。发行人的资产是独立完整的。
(四)机构方面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机构设置上是完全分开、独立运行的;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出资人的下属分子公司,机构设置完全分开。
(五)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发行人独立纳税,有独立的纳税登记号。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贷款合同,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与出资人在财务方面是独立的。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企业集团的构成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北新建材(苏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 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3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 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 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 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 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85 85 投资或设立
10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1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2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3 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4 北新建材(昆明)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5 泰山石膏(嘉兴)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6 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7 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8 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9 北新涂料有限公司 涂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0 龙牌涂料(北京)有限公司 涂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1 北新涂料(安庆)有限公司 涂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上海北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涂料的制造销售 80 80 投资或设立
23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涂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龙牌爱十空间定制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建筑五金件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北新建材(朔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6 北新建材(海南)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7 北新建材(贺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28 北新建材(西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 堡密特建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砂浆的制造销售 60 20 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 北新建材(阿克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 北新建材(和田)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 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32 北新建材(新疆)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3 北新建材(华阴)有限公司 粉料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34 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99 1 100 投资或设立
35 北新建材中亚外资有限公司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36 北新建材(东欧)有限公司.乌格列维克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90 90 投资或设立
37 北新建材(泰国)有限公司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80 80 投资或设立
38 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研究制造 100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9 梦牌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40 梦牌新材料(宁国)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1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3 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44 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5 泰山石膏(潍坊)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6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注)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30 70 100 投资或设立
47 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8 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49 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 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 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0 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1 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2 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3 泰山石膏(湘潭)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54 泰山石膏(铜陵)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5 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6 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7 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8 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59 贵州泰福石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0 泰山(银川)石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1 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2 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3 泰山石膏(四川)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4 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5 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6 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7 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8 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69 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70 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1 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85 85 投资或设立
72 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3 泰山石膏(广西)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4 泰山石膏(襄阳)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5 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6 泰山石膏(东营)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7 贵州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8 泰山石膏(宜宾)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79 龙牌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0 泰安泰和跨海工贸有限公司 建材制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1 泰山石膏承德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2 泰山石膏(涡阳)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3 泰山石膏(弋阳)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4 泰山石膏(菏泽)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 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5 泰山石膏(忻州)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6 山东鲁南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7 泰山石膏(宜昌)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88 连云港港星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9 泰山石膏(内蒙古)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0 泰山石膏(崇左)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1 山东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咨询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2 山东泰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3 泰山石膏(长治)有限公司 石膏板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4 北新防水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95 北新防水(河南)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6 北新防水(成都)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7 北新防水(咸阳)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8 北新防水(江西)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9 北新防水(四川)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0 北新防水工程(四川)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1 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2 北新防水(安徽)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3 北新防水(广东)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4 北新防水(湖北)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5 北新防水工程(辽宁)有限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6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及防水工程施工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7 北新月皇地坪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8 北新防水(新疆)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100 100 投资或设立
109 北科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51 51 投资或设立
110 北新新材料(锦州)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70 70 投资或设立
111 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2 北新澳泰高分子防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防水材料的制造销售 70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3 天津澳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 100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系北新建材与北新建材的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三级子公司,北新建材拥有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30%,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为70%。
综合考虑子公司规模和效益,以下子公司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
1、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泰安市,注册资本15,562.5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纸面石膏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4日,是一家新型建材制造商,致力于发展绿色建材、创建绿色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种规格的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轻钢龙骨及配件等多个品种。主导产品“泰山牌”系列纸面石膏板及系统产品作为新型轻质建筑材料,用作吊顶、隔墙、贴面墙,具有防火、防潮、隔音、保温、抗震、环保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办公楼、宾馆、饭店、会所、医院、别墅、民用住宅、公共场所等;参与建设了上海东方明珠塔、国家体育场“鸟巢”、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山东电视大厦、北京奥体中心、南京紫峰大厦等著名建筑。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安全咨询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净利润为正,处于盈利状态。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49.06亿元、负债总额16.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0.0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9.0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4亿元。
除上述子公司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均未对其构成重大影响,其他子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均未超过35%。
(二)公司参股及联营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如图表5-4所示:
图表5-4:2023年末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 核算方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99,374,947.67 权益法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867,093.53 权益法
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922,903.66 权益法
龙牌圣戈班(河南)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23,054,894.57 权益法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54,153,644.50 权益法
浙江北新联合木业有限公司 10,008,407.64 权益法
发行人参股公司均未对其构成重大影响,参股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均未超过35%。
六、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5:发行人组织结构
(二)主要部门职能介绍
1、办公室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与行政管理要求,负责总部行政文秘、公文流转督办、档案及保密管理等工作,牵头开展公司流程优化,组织协调公司级接待及会议,统筹总部办公、用车、物业等后勤管理工作,并督导各板块公司相关工作的落实,保证公司政令畅通,实现高效、准确、快捷的行政办公。
2、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负责公司组织与干部发展、岗位与职级、人才配置、人才发展、绩效考核、薪酬与福利、干部人事档案、员工关系等方面工作,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制度和流程,督导各板块公司落实相关工作,促进公司人效提升。
3、财务部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与财务准则,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建立健全会计、内控等财务相关的制度、标准、流程,统筹公司资金、预算、税务工作在总部及各板块公司的落实,牵头做好优惠政策相关工作,控制公司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升公司决策分析能力,组织财务信息化(含财务共享中心)规划和建设,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
4、投资发展部
依据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条件,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投资发展计划并做好分解、监控实施进度并滚动调整,统筹管理总部及相关板块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资本运作、产权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5、运营管理部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公司管理要求,督导板块公司开展质量、环境、安全、测量、能源管理体系的导入、建设和运行、贯标认证,组织运营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及对标工作,督导实物资产管理、现场管理工作在各板块公司的落实,推动运营管理活动不断改进和提升,助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6、安全环保部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战略规划,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职业健康、节能降碳、应急管理及公共卫生等方面工作。
7、科技与数字化部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数字化、信息化及科技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与数字化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总部及各板块公司的数字化建设与运营工作及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公司业务集约化管理效能、产业协同能力及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
8、项目管理部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项目管理要求,统筹公司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推动项目建设绿色化、高端化、数字化、国际化,对新建及技改技措/零星基建等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导各板块公司相关工作的落实,提升项目质量,推动公司战略目标达成。
9、战略营销部
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要求,统筹公司级战略营销、市场研究、新业务新模式、资信管理、经营对标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标准、流程,服务于公司战略决策、板块经营、对标考核,实现战略引领,促进全级次战略营销协同,增强综合竞争力。
10、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依据党委要求和公司战略目标,统筹公司党的建设、工会、团青工作,制定品牌建设、公司宣传和文化建设相关的制度、标准、流程,统筹做好党宣、企宣、文宣和品牌宣传,并督导各板块公司相关工作的落实,促进全级次宣传工作的协同,增强综合竞争力,履行公司维稳信访(应急)、统战、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等职能,调动党员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1、纪委综合室(党委巡察办)
依据党章党规要求,承担公司纪委办公室工作,抓好纪检制度和纪检队伍建设,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把牢选人用人廉洁关和程序关,负责信访线索的受理分办,负责案件审理、处分决定执行和开展回访教育,牵头进廉洁文化建设,承担党委巡察办相关职能,保障公司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12、纪委监督执纪室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牵头落实“大监督”职责,负责问题线索调查和执纪问责工作,保障公司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13、审计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指导下,行使公司内审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建设项目造价审计和现场审计等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后评价、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督导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14、法律合规部(证券事务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则,统筹公司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提供业务运作的法律支持等相关工作,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法人治理及制度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登记与发行等证券事务工作,统筹公司法律合规和商标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防御体系,牵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作,实现公司健康发展。
(三)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入非公股东进入董事会,充分发挥非公股东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2、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与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5、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各业务板块、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等在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
(四)发行人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健全。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包括法人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生产经营、行政人事管理等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
1、法人治理内控制度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培育了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了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公司制定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与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2、信息披露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了内幕信息保密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工作。
3、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一整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系统,全面涵盖预算管理、核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等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已制定并发布包括《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实施细则》《财务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完善。
4、生产经营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了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了必要的控制程序,包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能源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所属分子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5、行政人事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了办公资源、公文、印章与介绍信等各项行政管理制度,聘用、考勤、辞退、培训、退休、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各项人事制度,并明确界定了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的授权体系和逐级问责制度,包括《办公资源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等内控制度。
6、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做到了:(1)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2)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3)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4)遵循《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7、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2005]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其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了担保审批程序。
8、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制定了《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
9、公司重大融资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决策的参与,加强股东权利的行使,公司明确了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的职责权限,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公司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明确规定对短期资金调度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在资金出现短期缺口时采取加快应收款项的收回、变现资产、启动未使用授信敞口等有效措施,以确保短期资金调度到位,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发行人资金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使用直接融资渠道与工具。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董事任职情况
图表5-6: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任期
1 薛忠民 58 董事 2023年12月6日至2025年4月11日
董事长 2023年12月6日至2025年4月11日
2 贾同春 64 董事 2022年1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副董事长 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3 管理 47 董事 总经理 2022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 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4 卢新华 59 董事 2023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5 马振珠 61 董事 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11日
6 张静 42 董事 2023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7 王竞达 52 独立董事 2022年2月16日至2025年4月11日
8 张鲲 48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9 李馨子 37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1、薛忠民,本公司董事长。薛先生自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贾同春,本公司副董事长。贾先生自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1999年2月至今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长,自1999年2月至2020年5月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管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管先生自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12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卢新华,本公司董事。卢先生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5、马振珠,本公司董事。马先生自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曾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6、张静,本公司董事。张女士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部长、新闻发言人。
7、王竞达,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女士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12年12月至今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8、张鲲,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先生自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9、李馨子,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女士自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2、监事任职情况
图表5-7: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监事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任期
1 于月华 52 监事会主席 2023年05月15日至2025年4月11日
监事 2023年05月15日至2025年4月11日
2 司艳杰 40 监事 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11日
3 刘婕卉 49 职工监事 2022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
1、于月华,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女士自 2023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2、司艳杰,本公司监事。司女士自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投资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3、刘婕卉,本公司职工监事。刘女士自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自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自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北新涂料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任北新涂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2010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图表5-8: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任期
1 郝晓冬 59 副总经理 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2 李畅 42 董事会秘书 2024年 8月 21日至 2025年4月11日
副总经理 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3 杨正波 53 副总经理 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4 王帅 47 副总经理 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5 任利 44 副总经理 2022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
6 邱洪 53 副总经理 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4月11日
1、郝晓冬,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纪委书记,自2012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李畅,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女士自202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杨正波,本公司副总经理。杨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王帅,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自2020年12月至今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自2010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5、任利,本公司副总经理。任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7月至2020年5月任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6、邱洪,本公司副总经理。邱先生自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北新建材龙牌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北新建材北方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北新建材南方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副董事长贾同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072,976股、公司副总经理王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2,200股。
除副董事长贾同春先生及副总经理王帅先生持有公司股权,公司无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权、债券的情况。所有高管人员均无海外居住权,无公务员兼职,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12,796人。
图表5-9:公司2023年12月31日职工构成情况
单位:人
构成分类 项目 人数 占比
学历结构 硕士及以上 244 1.91%
本科 2,417 18.90%
专科 2,877 22.50%
中专及以下 7,248 56.69%
合计 12,786 100.00%
专业结构 生产人员 8,022 62.74%
销售人员 2,135 16.70%
技术人员 1,412 11.04%
财务人员 363 2.84%
行政人员 854 6.68%
合计 12,786 100.00%
八、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一)经营范围
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石墨烯材料;制造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造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
1、公司营业收入与毛利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度情况、收入与毛利润变化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08,569.11万元、1,993,431.31万元、2,242,589.56万元和1,359,690.42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石膏板、龙骨等轻质建材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润构成如下:
图表5-10: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与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合计 2,108,569.11 100.00 1,993,431.31 100 2,242,589.56 100.00 1,359,690.42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096,002.40 99.40 1,981,545.63 99.4 2,229,501.48 99.42 1,353,937.86 99.58
其他营业收入 12,566.71 0.60 11,885.69 0.6 13,088.09 0.58 5,752.56 0.42
营业成本合计 1,437,419.15 100.00 1,410,577.95 100 1,572,502.59 100.00 938,941.44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431,817.05 99.61 1,404,754.60 99.59 1,564,933.28 99.52 936,970.02 99.79
其他业务成本 5,602.10 0.39 5,823.34 0.41 7,569.31 0.48 1,971.41 0.21
营业毛利润合计 671,149.96 100.00 582,853.37 100 670,086.97 100.00 420,748.98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润 664,185.34 98.96 576,791.02 98.96 664,568.20 99.18 416,967.84 99.10
其他业务毛利润 6,964.61 1.04 6,062.35 1.04 5,518.77 0.82 3,781.15 0.90
注:1、发行人其他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租赁收入、销售外购商品收入、销售外购原料收入、销售废料收入及其他收入;2、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671,149.96万元、582,853.37万元、670,086.97万元和420,748.98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1、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石膏板产业布局,公司新建的石膏板生产线陆续竣工投产,产能规模迅速扩大,从而提高了区域市场的产品供应效率和供应能力;2、随着产业布局的深入,公司把销售深入到基层县乡市场,并进军新农村及保障性住房建设;3、公司紧抓“大客户、大项目、大订单”结出丰硕成果。
(2)营业收入及成本的板块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包括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烤漆龙骨、防水材料、涂料等。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业务按照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5-1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石膏板 1,378,037.04 65.35% 1,336,466.34 67.04% 1,376,568.23 61.38% 730,264.40 53.71%
龙骨 275,587.89 13.07% 251,737.41 12.63% 228,963.17 10.21% 127,311.40 9.36%
防水建材 387,114.23 18.36% 314,480.64 15.78% 390,348.12 17.41% 235,306.37 17.31%
其他 67,829.95 3.22% 90,746.92 4.55% 246,710.04 11.00% 266,808.25 19.62%
合计 2,109,119.95 100% 1,993,431.31 100% 2,242,589.56 100% 1,359,690.42 100%
图表5-12:公司近三年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石膏板 864,569.65 60.15% 869,313.80 61.63% 846,710.22 53.84% 440,958.97 46.96%
龙骨 224,799.88 15.64% 204,046.25 14.47% 186,142.28 11.84% 100,295.62 10.68%
防水建材 295,632.01 20.57% 260,887.98 18.50% 315,702.12 20.08% 187,568.57 19.98%
其他 52,417.61 3.64% 76,329.91 5.41% 223,947.98 14.24% 210,118.28 22.38%
合计 1,437,419.15 100% 1,410,577.95 100% 1,572,502.59 100% 938,941.44 100%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图表5-13:公司近三年毛利润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石膏板 513,467.40 76.51% 467,152.55 80.15% 529,858.01 79.07% 289,305.43 68.76%
龙骨 50,788.01 7.57% 47,691.16 8.18% 42,820.89 6.39% 27,015.78 6.42%
防水建材 91,482.21 13.63% 53,592.66 9.19% 74,646.01 11.14% 47,737.81 11.35%
其他 15,412.34 2.29% 14,417.01 2.47% 22,762.07 3.40% 56,689.97 13.47%
合计 671,149.96 100% 582,853.37 100% 670,086.97 100% 420,748.98 100%
图表5-14: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石膏板 37.26% 34.95% 38.49% 39.62%
龙骨 18.43% 18.94% 18.70% 21.22%
防水建材 23.63% 17.04% 19.12% 20.29%
其他 22.72% 15.89% 9.23% 21.25%
合计 31.83% 29.24% 29.88% 30.94%
石膏板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利润来源,占2021年营业收入、营业毛利润的65.34%和76.51%;占2022年营业收入、营业毛利润的67.04%和80.15%,占2023年营业收入、营业毛利润的61.38%和79.07%,占2024年1-6月营业收入、营业毛利润的53.71%和68.76%。
2023年,公司主营情况正常,收入结构较去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总体收入情况较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经营方面也没有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经营模式
2019年8月,公司确定了“一体两翼,全球布局”的发展战略,做强做大做优石膏板和石膏板+,做强防水、做专涂料,布局亚非欧国际市场,加速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
公司根据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以产品为基础确定了两大主营业务板块,分别为:轻质建材及防水建材。轻质建材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石膏板、龙骨等相关产品;防水建材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防水建材等相关产品。
轻质建材业务
轻质建材业务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为石膏板、龙骨等。2021-2023年,石膏板、龙骨等轻质建材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总营业收入的75%以上。
A.石膏板
石膏板是一种以石膏为主要原料,煅烧为建筑石膏后加入少量添加剂与水搅拌,连续浇注在两层护面纸之间,再经过凝固、干燥而成的一种轻质建筑板材,具有质轻、高强、防火、便于加工等特点,可与轻钢龙骨及其它配套材料组成吊顶或轻质隔墙。石膏板作为一种加入添加剂与纤维制成的新型墙体建筑材料,与传统粘土实心、空心砖相比,具有质量轻、强度高、保温隔热、防火隔音、方便施工、节省空间等优异性能,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方向,并因此获得政策的大力支持,是当前着重发展的新型轻质板材之一。目前石膏板已广泛用于住宅、办公楼、商店、旅馆和工业厂房等各种建筑物的内隔墙、墙体覆面板(代替墙面抹灰层)、天花板、吸音板、地面基层板和各种装饰板等。公司石膏板在住宅以及工业厂房、酒店、宾馆、体育场馆、写字楼等商业和公共建筑领域的各种建筑物的建造和装修过程中被广泛应用。
1
图表5-15:公司石膏板生产流程
第一步:熟料的制备。石膏板的主要原料为电厂产出的工业副产石膏,主要成分为CaSO4•2H2O,经过烘干、煅烧后得到以β型半水石膏为主的建筑石膏,煅烧后的建筑石膏经冷却后,储存于大料仓,以备用。
第二步:配料计量及搅拌。将干料外加剂如改性淀粉、缓凝剂、减水剂等与湿料外加剂如发泡剂、水等经定量计量后搅拌成原料浆,然后将所有主辅料包括半水石膏、促凝剂、发泡剂、原料浆、水在混合机中搅拌制成合格的石膏浆。
第三步:成型输送。搅拌机中的石膏浆落到震动平台的下护面纸上进入成型机,在成型机上挤压出要求规格的石膏板,上下护面纸通过粘边胶在上、下护面纸边缘处粘合,然后在凝固皮带、输送上完成水化、凝固、重结晶的过程,经过定长切断机切成需要的长度,经横向机转向,转向后两张石膏板同时离开横向机,然后使用靠拢辊道使两张板材的间距达到要求后,经分配机分配进入干燥机干燥。
第四步:干燥及堆垛。采用各种热源系统作为热源,蒸汽经过换热器换出热风后经风机送入干燥机内部完成烘干任务,再经出板机送入横向系统,完成石膏板的修编、经切、全自动封边,然后经过成品输送机送入自动堆垛机检验,堆垛检验完成后经过自动打包机打包,运送到库房存储。
公司石膏板生产模式
多年以来,公司按照既定的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继续合理、有序地推进石膏板项目建设。公司稳步推进全国产业基地建设,相继在河北涿州、山东枣庄、江苏太仓、浙江宁波、广东肇庆、湖北武汉、四川广安、辽宁铁岭、
福建龙岩、安徽宣城、河南济源和甘肃白银等25个省份建立了石膏板生产基地,随着公司在全国石膏板产业布局的实施,公司市场覆盖区域扩大、产品供货能力增强,使得销售规模逐步扩大。2023年,公司石膏板产量21.65亿平方米,按照合并口径产能计算的产能利用率62.23%。
公司2021年-2023年石膏板产能情况如下:
图表5-16:2021年-2023年末公司石膏板的产能及产量情况
单位:亿平方米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石膏板 31.15 24.23 77.78% 32.59 20.95 64.29% 34.79 21.65 62.23%
近三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新增基地陆续投产,从而导致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有所波动。
公司根据订单生产石膏板产品,产量和销量基本持平,2021年-2023年公司主导产品(石膏板)的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图表5-17:2019年-2021年公司石膏板的产量及销量情况
单位:亿平方米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石膏板 24.23 23.78 20.95 20.93 21.65 21.72
公司石膏板产销率较高,2021年至2023年,公司石膏板产销率情况如下:
图表5-18:2021年至2023年石膏板的产销率情况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石膏板 98.14% 99.90% 100.32%
B. 龙骨
北新建材轻钢龙骨是一种与石膏板搭配使用的连续热镀锌板,以冷轧连续热镀锌钢带为原料,经冷弯轧制成一定规格的薄壁型钢,用来作为墙体和吊顶结构的受力构件以及连接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广泛应用于建筑物内部装修,经冷弯工艺轧制而成。按应用场景可分为吊顶龙骨和隔墙龙骨。
公司龙骨关键生产工艺
镀锌板原材料
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成功研发国内第一条全自动龙骨,可实现所有规格的龙骨的全自动生产,减少操作人员,提高生产效率。
截至2023年末,公司龙骨产品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卡式龙骨自动包装机的研发 研发卡式龙骨自动包装机,提高人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外观质量。 已结题 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龙骨产能情况
2021年,公司轻钢龙骨业务取得重大进展,轻钢龙骨产能合计34.28万吨,跃居全球最大的轻钢龙骨产业集团。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在全球范围进行的近两年轻钢龙骨相关产品行业分析与研究,2021年全球石膏板、龙骨销量前三名的国家为中国、美国和日本,且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轻钢龙骨市场。2022年,公司轻钢龙骨产能合计43.83万吨。作为行业发展重要引擎,2023年,公司轻钢龙骨产能合计45.63万吨。
(1)公司轻质建材分部采购模式及工业废弃物再利用情况
公司建立“采购招标平台”,所有集中采购的物资都在此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实现开放式招标、封闭式应标,为入围供应商提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供应机会。所有供应商在批量供货前,都需经过公司的认证,其中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材料,经过严格的试用程序后才能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录。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录实施年度更新,每年根据当年合作情况,由采购单位、使用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推行双线择优的采购管理模式,打破部门、层级和人员边界,建设扁平化、网络化的智慧采购组织,举全公司之力对大宗原燃材料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开发国内外新供应渠道,构建了多元化供应体系,促进了采购成本的优化。总部发挥采购中心的战略职能,作为公司采购门户获取信息、资源和商机;区域公司发挥区域内优势,就近开发本地化供应资源。总部和区域公司分工互补,择优替代,实现了内部竞合。
根据公司战略和大宗原燃材料的行业特点、竞争情况、市场趋势、供需情况等因素,为石膏、护面纸、钢带、煤炭、化工材料等各类原燃材料量身定制了专业化采购策略,形成“一品一策”方法,通过分类管理,专业分工实现精准采购。
公司纸面石膏板的生产采用工业废弃物即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材料。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石膏板的技术不但能够降低公司成本,而且能够节约天然石膏和土地资源,解决工业废弃物无法存放的问题,并减轻副产石膏粉末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再利用和环境保护。公司2003年以后新建的生产线已全部采用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料。
图表5-20: 2023年发行人石膏板板块成本明细
序号 主要采购商品 营业成本(万元) 占比
1 原材料 473,818.60 55.96%
2 燃料动力 215,946.14 25.50%
3 人工成本 68,237.76 8.06%
4 其他 88,707.72 10.48%
合计 846,710.22 100.00%
公司工业副产石膏的采购距离(即生产基地与供应商的距离)一般控制在100公里以内,以有效的控制物流成本。目前、公司与华能集团、中电投、国电、大唐、华润电力等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龙骨的生产以带钢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主要能源是煤炭、蒸汽、天然气、生物质及电力等。
就护面纸采购而言,发行人护面纸可部分自给,其余来自市场采购。自产方面,发行人现有护面纸自给率约为30%,并正在建设40万吨护面纸生产线以进一步解决原料需求,该产线投产后护面纸自给率将增至约60%。外采方面,发行人与主要护面纸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供应稳定,2018年因废纸进口收紧政策出台导致国内废纸供应缺口凸显,护面纸采购价格持续走高,2019年因中美贸易争端加剧下游包装企业需求减少,市场供给增多采购价格小幅下降,2020年,护面纸供应充足,2022年护面纸采购量呈下降趋势。截至目前未因护面纸采购问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就煤炭采购而言,发行人主要通过电子平台招标模式进行采购,提升供应商透明度和采购效率。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供应充足,未出现因供应短缺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
2023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220,080.50万元,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在总采购金额中的占比为15.94%。公司与上游客户结算方式一般为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账期一般为30-90天。定价原则以招标定价为主,同时参照当时市场行情市场化定价。结算模式主要有两种:收货验收合格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或者先预付货款,收货后开票结算。
图表5-21:202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总采购额
比例
供应商1 83,919.42 6.08%
供应商2 45,259.72 3.28%
供应商3 33,794.82 2.45%
供应商4 29,888.38 2.17%
供应商5 27,218.16 1.97%
合计 220,080.50 15.94%
(2)公司轻质建材板块销售模式
北新建材产品品种多、营销网络密集,在营销模式上采取渠道销售方式,即:北新建材生产产品,由各地经销商完成销售。公司专门成立大客户团队,针对大地产商、大装饰公司等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在对大型项目投标、服务及业务洽谈中,公司直接参与业务谈判、服务承诺、方案制定等,具体供货委托经销商执行。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已超一万家经销商,遍布各大中城市及发达地区县级市。2014年,公司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提供从订单处理到价格与资信核查、货源协调、物流配送、样品发放、对帐确权、货款催收、投诉索赔的全流程服务,将原来一对多的多环节串联服务模式调整为一对一的全流程服务模式,优化了客户服务流程。2017年下半年由于环保限产和护面纸价格上涨,石膏板价格上涨,上涨幅度超过原材料上涨幅度,2017年第四季度石膏板价格达到顶峰;2018年上半年石膏板价格略微回调,但价格仍处于高位,2018年下半年石膏板价格开始回调,到2019年上半年价格基本回调到位,2023年发行人石膏板销量21.72亿平方米,石膏板收入137.66亿元。龙骨作为墙体和吊顶结构的受力构件以及连接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是石膏板的配套产品,与石膏板销售渠道一致,龙骨销量保持稳定,较上年小幅降低,2023年发行人龙骨产品销售收入为22.90亿元。
图表5-22:2021年-2023年公司轻质建材分部销售情况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石膏板 1,378,037.04 1,336,466.34 1,376,568.23
龙骨 275,587.89 251,737.41 228,963.17
其他 67,829.95 90,746.92 207,349.20
合计 1,721,454.88 1,678,950.67 1,812,880.60
单位:万元
图表5-23:2021年-2023年公司石膏板销售情况
单位:亿平方米、亿元、元/平方米、%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石膏板销量 23.78 20.93 21.72
石膏板平均销售价格 5.79 6.39 6.34
2023年,公司持续打造营销2.0升级版,加强“龙牌、泰山、梦牌”的品牌联动和“双金字塔+护城河”的全面覆盖,坚持“工厂+工长”的立体式饱和营销。抢占机遇提升城市更新、老房翻新、消费升级推动二次装修等新兴蓝海市场份额。北新防水对标先进,以“创新+营销”提升企业竞争力。北新涂料在继续服务好制高点项目的基础上,聚焦力量深耕华北和中原区域。2024年,公司加速主业产品向消费类建材转型,推动“公装到家装、城市到县乡、基材到面材、产品到服务”四个转变,加大力度拓展县乡、家装零售业务,加速优势产品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转型。
图表5-24:公司2021-2023年轻质建材营业收入分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国内销售 1,710,413.80 99.36% 1,663,701.21 99.09% 1,791,428.12 98.82%
其中:1、北方地区 597,214.16 34.69% 562,087.65 33.48% 675,345.20 37.25%
2、南方地区 816,603.16 47.44% 819,996.27 48.84% 815,919.22 45.01%
3、西部地区 296,596.47 17.23% 281,617.29 16.77% 300,163.71 16.56%
国外销售 11,041.08 0.64% 15,249.46 0.91% 21,452.48 1.18%
合计 1,721,454.88 100% 1,678,950.67 100% 1,812,880.60 100%
公司目前采用立体多维的营销系统,主要包括:一是各主要区域市场中的传统经销商合作伙伴,通过他们在当地的资源来推广产品及体系,同时公司在各地建立办事处机构协助经销商做好攻关、服务及销售工作;二是向大地产公司、大装饰公司等用户采取直接战略合作的方式,推进进一步的稳固合作;三是随着近年来应用领域的拓展,公司也随之拓宽了渠道方向,发展行业客户,比如,随着石膏板逐渐进入家装领域以及精装修楼盘的增多,公司也相应与一些家装公司(如北京龙发装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随着新的生产线的建立和市场的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已经延伸至县一级乃至乡镇一级市场。
公司推行并深化“制高点”策略,成功打造了质量、技术、效益、规模全面领先的中国高端自主品牌“龙牌”,广泛服务于人民大会堂、奥运会、世博会、天安门城楼粉刷等国家重点工程,应用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雄安新区建设、中关村示范区基地建设,北京国贸建筑群、上海陆家嘴建筑群等各地地标建筑,中国工商银行、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总部,香格里拉、万豪、威尼斯人酒店等五星级酒店,奔驰、三星、华为等工业园区,乃至千家万户房地产和住宅装修。据统计,获得国家建筑工程奖90%的建筑都采用了北新建材“龙牌”石膏板系统。龙牌净醛石膏板系统成为APEC、G20等国家重点工程独家指定产品,为全球领导人打造“零甲醛空间”。
公司与下游客户实施额度加账期的年度授信销售政策,结算方式主要为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不同的客户账期不等。 2023年,公司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5-25:公司2023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10,846.33 0.48%
客户二 10,481.03 0.47%
客户三 7,400.13 0.33%
客户四 7,211.34 0.32%
客户五 6,579.26 0.29%
合计 42,518.08 1.90%
公司客户基础较为广泛,2023年前五名销售客户的销售金额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90%,客户集中度风险较低。公司按照额度加账期的方式管控应收款,超出账期时通过电汇或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3)品牌建设
北新建材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是建材行业首家将“品牌建设”提升至公司战略高度的企业。以“绿色科技品质生活”为公司使命,加速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推动“工装到家装、城市到县乡、基材到面材、产品到服务”四个转变,从行业知名名牌向社会知名名牌过度。制定了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建立了品牌管理机构和体系、加强了品牌的建设与传播推广、建立了品牌防护和公益品牌建设,并且定期对品牌进行有效性测量与改进。曾两次荣获全球石膏行业突出贡献奖并三次荣获最佳年度公司,荣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绿效企业最佳典范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016年荣获中国工业大奖;2022年再次荣获全国质量奖。
公司坚持“使命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双引擎作用,占领技术、品牌、标准、质量、渠道、资源制高点,成功打造了全球石膏板行业著名自主品牌——龙牌和泰山,同时拥有“禹王”“蜀羊”“梦牌”“灯塔”“嘉宝莉”等多个知名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人民大会堂、奥运会、世博会场馆等国家重大工程、地标性建筑和现代家居生活。
2006年,公司龙牌石膏板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纸面石膏板品牌”;龙牌石膏板荣获“中国名牌产品”;2007年,荣膺2006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称号;2008年,公司“龙牌”石膏板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成为业内唯一通过工商和司法 “双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荣获“中国建材行业引领绿色消费十大品牌”;2012年,荣获“2012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工程首选品牌”;2014年,荣获“中国机场建设首选品牌”;2015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荣获“首批中国绿色新标杆品牌企业”;2017年,荣获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9年,荣获“2019最具影响力绿色发展企业品牌”;2020年,荣获中国金漆奖十大“杰出防水涂料品牌”;龙牌漆荣获墙面漆影响力品牌,北新防水荣获工程防水影响力品牌;荣获“全国建材行业质量领先品牌”;龙牌粉料、堡密特砂浆、泰山石膏均荣获“2020年度预拌砂浆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21年,北新防水荣获工程防水影响力品牌、防水卷材影响力品牌、高分子防水卷材影响力品牌、防水涂料影响力品牌,北新涂料龙牌漆荣获墙面漆影响力品牌、外墙涂料影响力品牌;2022年,荣获“2022建筑与家居产业品牌影响力建材行业TOP10”;2023年 “一体两翼”全品牌全产品服务家居行业消费转型升级,荣登“2022-2023家居十大优选品牌”榜单,入选新华网组织的“2023家居国民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北新建材品牌价值从2009年的76.33亿元、位列第95位提升至2023年的1,005.37亿元、排名第70位,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北新建材品牌价值的高度认可。
(4)轻质建材行业政策
颁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00、2005、2009年 关于公布“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中大型名单的通知 先后公布三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
2005年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要求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5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2007年 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要求到“十一五”末,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比例达到60%以上,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2009年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规定销售符合规定的纸面石膏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
2011年 “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 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向轻质化、高强化、复合化发展,重点推进节能保温、高强防火、利废环保的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
2015年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 的C级或D级,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2015年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对于使用废渣(硫石膏、磷石膏)、蔗渣等资源项目,最高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2016年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6年本) 对墙体材料的要求进行明确
2017年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展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40%
2017年 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加快发展轻质高强保温的纸面石膏板等建筑用各种板材
2017年 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明确新型墙材推广的总体要求、创新发展路径
2018年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2018年 贯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 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大数据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020年 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到2022年,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中央财政会给予工作开展好、实施效果优的特色小镇适当奖励
2020年 “十四五”规划纲要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2020年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鼓励建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2021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三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全面推进原材料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围绕尾矿、废石、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解锰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废弃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2022年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 到3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5)行业现状
2005年以来,在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指导下,有关建筑节能、发展环境友好型产品等产业政策、法规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一系列产业政策的扶持推动了以石膏板墙体材料为代表的新型墙体材料对传统高耗能的粘土砖等墙体材料的替代,进而推动了石膏板行业的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石膏建材分会的研究和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国石膏板行业产能约49.45亿平方米,2023年全国石膏板产销量均超32亿平方米。
从需求端看,目前我国的石膏板消费基本仍以公用建筑为主,酒店、写字楼、办公场所、医院、机场、工厂等工装消费用量约占70%,而发达国家石膏板市场以家装消费为主,占全部消费量的比例达80%左右。因此,未来我国石膏板行业需求增长一方面来自传统公用建筑需求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将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下,逐步拓展至装修、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普通商品房等更为广泛的建筑领域。
(6)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国内的墙体材料主要使用粘土砖,建筑节能的关键在于墙体节能,传统墙材粘土砖的替代对于建筑节能非常重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代替粘土砖,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1,000万平米/年以下生产线,限制3,000万平米/年以下生产线),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节能环保意识的加强以及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既有建筑改造翻新、二次装修过程中对石膏板的使用比例将不断提高。
石膏板需求的提升还将受益于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开展。我国农村经济生活已由20世纪的“温饱”型转向21世纪初的“小康”型,农村住宅建设也将向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住宅”发展。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为新型建材行业提供了新一轮持续发展的契机及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人均石膏板需求量的提升也会推进行业的持久发展。尽管我国石膏板产量已经居于世界前列,但人均消费量却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主要原因为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尚未转变,国内的石膏板目前主要应用于公共建筑,而在居民住宅等领域应用有限,主要用途为吊顶,隔墙应用比例很低。我国石膏板人均消费量较低的现状反映出石膏板行业容量具备广阔的提升空间。
建材改革政策支持石膏板的应用推广。《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达到30%以上,试点示范工程绿色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现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达到80%,进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建材工业进步发展的步伐。《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副省级(含)以上城市及其规划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2020年10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预计未来石膏板产品将在装配式建筑隔墙与吊顶上发挥更大作用。
2022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城乡建设碳减排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防水建材业务
(1)公司自2020年以来防水建材板块业务开展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以0.69亿元受让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防水院”)100%股权,2021年3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苏州防水院主营建筑防水材料的研究、设计和技术开发。
2023年并表防水业务营业收入为39.0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41%。公司在防水材料业务领域的投资和布局,有助于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与石膏板主业形成协同支持。
图表5-26公司防水建材板块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
防水卷材 254,634.99 215,979.69 278,591.31
防水涂料 53,029.55 44,546.85 58,025.05
防水工程 69,606.46 45,288.31 44,756.00
其他 9,843.22 8,665.79 8,975.77
合计 387,114.23 314,480.64 390,348.12
公司是国内建筑防水材料产品种类较为齐全、工艺较为完善的防水生产企业之一。公司防水材料主要产品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以及防水工程。其中,防水卷材产品在公司防水建材板块中占比较高,2023年防水卷材销售收入达278,591.31万元。
北新建材经过并购重组后,形成了四川成都、四川眉山、江西九江、辽宁盘锦、安徽滁州、广东清远、湖北仙桃、河南郑州、陕西咸阳、上海嘉定等16个生产基地,分布在北方、南方、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地区,范围覆盖全国。根据北新建材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公司提出建设30个防水生产基地,产能布局优势及供应辐射区域优势将会更加明显。
图表5-27公司防水建材板块销售收入地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国内 387,026.85 314,391.40 389,554.47
国内--北方地区 192,977.07 154,648.82 175,314.86
国内--南方地区 93,872.26 77,035.49 114,200.39
国内--西部地区 100,177.52 82,707.09 100,039.22
国外 87.38 89.24 793.66
合计 387,114.23 314,480.64 390,348.12
(2)防水建材产品生产关键技术工艺
公司近年来开展多项创新项目的研究,涉及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涂料、外加剂材料、建筑修缮维修材料、系统配套及特种工程专用材料等产品,多项科研成果完成研究并实现成果转化。研发了α-硅烷改性高分子防水涂料、抗流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水性喷涂持粘高分子防水涂料并实现技术成果转化。
截至2023年末,公司防水建材板块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绿色建筑用高耐久TPO防水卷材应用基础研究 开发一种种植屋面使用的高耐久TPO防水卷材。 研究中 研制出新型绿色环保的高耐久TPO防水卷材,可应用于种植屋面工程,减少房屋渗漏。 适应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国产TPO防水卷材的耐久性的研发 开发一种基于国产原料的可外露、高耐久TPO防水材料。 研究中 研发耐候的TPO防水卷材,调配合适的填料、颜料以及各种助剂,使用年限达到屋面耐久性要求。 外露使用的高分子卷材技术储备。
改性沥青涂盖料组成对卷材性能影响研究 形成沥青涂盖料各组分的指标控制和评价方法。 研究中 研究配方工艺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涂盖料性能之间的关系,指导改性沥青防水材料适用的生产路线。 沥青基防水材料技术储备。
TPO自粘胶膜防水片材研究 开发一种高性能TPO预铺防水卷材。 已结题 解决现有高分子自粘膜防水片材使用过程中翘曲、收缩等变形问题,改善施工过程的贴服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技术结构,提升材料和工程的可靠性。
三层P类TPO防水卷材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 开发三层P类TPO防水卷材成套装备技术。 已结题 研究一次压延成型工艺,有效的提高加筋布的粘接强度、降低能耗和产品应力,并建设示范生产线。 实现关键装备国产替代,从装备环节提高环保型TPO卷材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沥青改性聚氨酯防水涂料的研发及应用 开发一种与沥青卷材具有较好相容性的沥青改性聚氨酯防水涂料。 研究中 研从原料筛选和结构设计着手,提升聚氨酯防水涂料与沥青卷材的相容性,并应用于老旧屋面改造工程。 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竞争力。
阻燃超耐久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研发 研发一种以优质石油沥青为基料,添加高聚物作改性剂,运用特殊生产工艺制成具有很好阻燃效果好和耐久性强的防水 卷材。 已结题 研制出阻燃超耐久卷材,解决产品由于材性导致的易燃或不阻燃缺陷和防水寿命短等问题,降低安全隐 患,提高产品的耐久性能。 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并保证防水工程设计年限,提高生态 环境安全。
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研发 研发一种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保障耐久性能的同时,提高防水卷材的隔热性能。 已结题 提高改性沥青防水防水卷材隔热性能,保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降低建筑物空调和暖气设备负荷,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竞争力。
一种阻燃性湿铺防水卷材 研发一种阻燃的湿铺防水卷材,在保证产品性能指标的基础上,将材料的燃烧等级提升至B2级,提高施工的安全性。 已结题 提高产品的阻燃等级。 扩大公司产品的种类,满足施工现场对产品安全环保的要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安全形象。
(3)防水建材板块原材料供应情况
防水材料的营业成本占比最大的是原材料,而原材料主要是沥青、改性剂、聚酯胎基、聚醚等石化产品。原材料的价格与石油价格息息相关。尤其是近两年,石油价格大幅涨价。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冲击,2021年7月5号,北新建材宣布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共同出资成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原材料的集中统一采购。随后在2021年7月8号,三家公司又宣布设立新公司,从事防水卷材原材料胎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以上措施,北新建材可以利用规模经济,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整合各公司优势,提高竞争力。
此外,北新建材于2021年收购了中国建材旗下的苏州防水研究院。这家研究院是中国防水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科研单位,是防水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通过收购苏州防水研究院,北新建材将会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研发能力,促进产研深度结合,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4)公司防水建材业务行业地位与公司优势
北新建材的核心业务是石膏板,主要应用于商业和公共建筑装修或家具装修,下游企业主要是房地产,与防水建材的客户重合度高。北新建材进军防水领域,可以利用原有石膏板的渠道优势。根据top500房企首选供应商榜单防水材料显示,2022年北新建材位列“首选土建材料类品牌-防水材料类”TOP10。
(5)防水建材行业政策
颁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16年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广应用水性涂料、胶黏剂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热反射膜、管材等产品;要求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发挥有关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支持企业推进兼并重组,促进企业主动去产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加强对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的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16年 建筑防水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提出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等6大战略;确定了“十三五”期间主要防水材料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到2020年,主要防水材料总产量达到23亿平方米的目标;确定了“十三五”末期,培育20家大型防水企业集团,培育100家大型制造企业;行业中涌现出若干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以上;行业前50位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50%的目标;针对战略和目标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展科技研发和管理手段创新等举措
2017年 《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工信部日前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建材行业,是指建材工业中实施规范管理的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石墨、萤石、石棉、岩棉、防水卷材、玻璃纤维等行业。《办法》将彻底改变原有“单一领域单一公告”的模式,对建材全行业10个领域的所有企业和生产线具有统一指导和约束作用。
2018年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同时申请生产多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审批发证部门一并实施审查并按照规定时限作出决定,并颁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副本中同时注明许可的产品名称
2018年 2018年第一批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 促进建筑防水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建筑防水产品和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建筑防水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2019年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 取消包括建筑防水卷材在内的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019年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结构不低于50年,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卫生间防水不低于15年,地下工程防水
不低于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即50年)
2022年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作为防水行业首部通用规范,其在防水材料、防水工作年限、防水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促进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对防水材料的需求增加,全面提升防水工程质量。通用规范构建了全新的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推动低质防水材料加速退出,促进防水材料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6)行业现状
建筑防水材料是建筑功能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施工中,防水材料在建筑物的表面形成整体防水层,以达到防水或增强抗渗漏的能力,因此,其质量和应用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结构效果和使用寿命。随着世界建筑水平的提高,建筑防水日益受到建筑界的高度重视。建筑防水材料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目前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房屋建筑的屋面、地下、外墙和室内;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的桥梁、隧道;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廊和地下空间等市政工程;地下铁道等交通工程;引水渠、水库、坝体、水利发电站及水处理等水利工程等。2023年,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实施带来了防水材料需求用量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建筑进入翻新维护高峰也带来了市场的增量,防水材料行业依然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地产行业从粗放走向精细,消费者对住房的核心需求除了房屋位置的变动和居住面积的增加外,更加关注居住品质。优质的防水材料可延长建筑使用寿命,提升居住体验,节约维修补漏成本。随着下游客户对于家装品质的需求逐渐提升,地产商更倾向于选择品牌知名度高、产品质量有保障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将不断扩大,并通过转型、升级、整合等战略举措,推动企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变革,给中小品牌企业留下的生存空间和利润空间将越来越小,行业集中度会逐渐提升。同时防水新规的落地有望加速市场出清,驱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2022年11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①要构建绿色建材产品体系,②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③扩大绿色建材产品供给,④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政府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文件,以规范和指导防水材料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随着行业规范提升及“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持续推进与落实,光伏屋面等环保政策利好,高分子材料、防水涂料等绿色环保防水卷材受政策推广,凭借其自身优势,未来会有较明显增长的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放眼全球,中东建设需求景气将带来防水和砂浆粉料、无纺布等其他建材机遇;东南亚市场较开放且有效,建设需求潜力较大,也是较好的出海布局方向。目前,我国防水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小,若积极主动地推进海外的渠道和产能布局、本地化经营,有望打开长期成长空间,迎来行业发展的新阶段。
3、安全生产与环保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组建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方面的管理工作。
通过构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公司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编制发布了《北新建材安全生产责任制》、《北新建材生态保护责任制》、《北新建材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北新建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二十余项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司、板块公司、分子公司三级安全环保管理体制,落实“三管三必须”的管理要求。公司建立全员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责任制,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权益和义务,确保层层落实、层层分解,进一步牢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住生态环保生命线。通过落实各项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事故。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各成员企业的生态环保工作,各成员企业均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员,负责本企业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本企业的污染物治理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污染物的监测和检查,不断推动公司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改进。企业逐步实施“煤改气”项目、电厂余热蒸汽替代燃煤、光伏发电应用、RTO应用、石膏板减水剂应用、造纸白水回用、生产线余热回收利用、重点收尘设施改造等多项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使煤、天然气、电、水等能源单耗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公司确保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方面的资金投入,在项目建设时严格遵守“三同时”的原则,设计上选择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公司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加强节能减排的管理,不断降低能耗和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每年投入一定资金进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生产企业不断加大对生产过程产生废料回收利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公司通过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持续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管理提升。
4、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情况
公司秉承“善用资源,服务建设”的核心理念,致力于发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建材产品,并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以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料替代天然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成套技术,生物质、天然气、低压蒸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技术,新型低烟环保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制备技术等,并在生产中全部得到了应用。公司目前新建的石膏板生产线技术全部为100%采用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料的环保型生产线技术,关键技术和装备为自主研发并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研发能力上,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或参与“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等,并牵头承担“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另外还参与4项“十三五”、“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研发实力强。公司加强在绿色建筑理念推广、技术创新、科技产业化、业务拓展等领域的沟通,并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推动产业升级。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申请专利8,588件,授权总量6,418件,总有效专利4,852件;公司共共申请136件PCT国际专利(其中32件已授权)。
九、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
(一)主要在建工程项目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5-28: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资本金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开工时间 批文情况 投产时间 2023年末已完成投资
北新建材滨州分公司石膏板项目 30,956.83 17,412.71 已全额到位 2021.9 备 案 代 码2101-371621-04-01-850467 2024.4 14,004.15
上述项目已取得所需批复,手续齐全,无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公司在建项目均不涉及国发【2009】38号文。
1、北新建材滨州分公司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滨州分公司石膏板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高效经济开发区高端铝产业园,主要面向鲁东,鲁西,冀南等地区,包含青岛,烟台,石家庄等城市。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30,956.83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8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89%。
(二)主要拟建工程项目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拟建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5-29:公司主要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资本金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预计开工时间 批文情况 预计投产时间 2023年末已完成投资
锦州新材料胎基布项目 32,000.00 32,000.00 已全额到位 2024年 锦滨发改备(2021)27号 2025年 2,897.52
1、锦州新材料胎基布项目
锦州新材料胎基布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石化轻纺工业园,产品销售主要辐射东北三省、河北、北京、天津和山东地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28,383.4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96%。
十、发行人业务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秉持“绿色科技品质生活”的使命,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工业标杆”的愿景,围绕“一体两翼、全球布局”发展战略目标,做强做大做优石膏板和石膏板+,加快做强做大防水、涂料,布局新兴国际市场,加速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推动“工装到家装、城市到县乡、基材到面材、产品到服务”四个转变,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
(二)发行人2024年经营计划
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如下:
1、坚持协同融合,做实“价本利”,坚持“价格优先、市场份额优先、效益优先”,向融合共进要新作为;
2、坚持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双驱动,加速向消费类建材制造服务商转型,向新质生产力要新动能;
3、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均衡发展,推动防水和涂料业务“两翼齐飞”高质量成长,向高质量经营要新担当;
4、坚持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化、高端化、数字化、国际化”转型,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新力量;
5、坚持市场化运营和颗粒归仓的全面经营筹划,促进机制改革,向深化改革要新活力。
十一、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中国石膏板行业的市场目前竞争格局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生产高档产品企业,生产装备、技术研发、产品质量都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公司;第二类是生产中档产品的企业;第三类是生产低档产品的企业。
北新建材的石膏板生产线遍布全国,成功覆盖第一类和第二类市场。公司旗下“龙牌”、“泰山”、“梦牌”系列产品分别覆盖高端、中高端、中低端等不同客户群体,产品拥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要竞争对手为2家国外建材企业,分别是可耐福(Knauf)和圣戈班(Saint-Gobain)。两家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产能总和约为3.59亿平米,约占中国境内石膏板总产能的7.3%。两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可耐福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国的石膏板公司,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其所生产的石膏板主要在华北、华东、华南市场销售,部分出口到美国、韩国、东南亚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可耐福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和优时吉博罗(优时吉博罗是在收购原有拉法基集团亚洲区域的石膏板业务后进入中国,优时吉与博罗自2013年组建合资公司优时吉博罗,该公司产品主要在华东和西南市场销售。)完成国内合并。圣戈班石膏公司前身是英国石膏集团(BPB),2000年在中国上海建立第一条生产线,2006年在常州建立第二条生产线,并于2006年被法国圣戈班集团收购。圣戈班是世界著名的玻璃和玻璃纤维生产商,收购BPB后进入石膏板业务领域,产品主要在华东市场销售。
十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形成投放市场的有效产能合计35.03亿平方米。持续巩固石膏板产业领先优势,持续增强轻钢龙骨产业优势,继续保持全球最大石膏板轻钢龙骨产业集团领先地位。
2、品牌优势。公司拥有全球石膏板行业著名自主品牌——“龙牌”和“泰山”,同时在防水和涂料行业拥有“禹王”“蜀羊”“灯塔”等多个知名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重大工程、地标性建筑和现代家居生活,2023年品牌价值1,005.37亿元。公司曾两次荣获全球石膏行业突出贡献奖并三次荣获最佳年度公司,荣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绿效企业最佳典范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016年荣获中国工业大奖;2022年通过全国质量奖企业确认评审。2023年度连续获得 “全国质量标杆”、“全国建材行业质量标杆”等质量称号;“激流勇进”QC小组成为公司首个获得国际级QC奖项的小组;
受国资委邀请公司全过程质量体系构建实践“‘绿色科技品质生活’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在国资委举办的“国有企业质量管理网络培训班”上进行讲授分享。
3、技术优势。一方面,公司创新平台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全级次50%以上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另一方面,在一体两翼业务领域的产品研发、关键工艺装备技术开发和集功能装饰一体化产品应用技术上,拥有国内行业领先的研发团队,授权专利达6418件,近年来,公司获得建材行业、循环经济行业、北京市科学进步一等奖等科技奖项。
4、营销优势。公司营销网络密集,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现已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及发达地区县级市。
5、管理优势。本集团坚持价值经营、九宫格管理法,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对标管理、三精管理,实现向管理要效益。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无。
第六章 公司财务状况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涉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概况
(一)重大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编制还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此外,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2021年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报表数据无影响。
2、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报表数据无影响。
2023年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发行人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发行人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万元)(增加“+”,减少 “-”)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69.93 886.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66.26 868.14
所得税费用 -40.77 -15.64
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90 3.13
2022年及2024年1-6月财报不涉及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265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0200009号和众环审字(2024)0200701号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变更原因为: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变更事项已由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发行人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经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发行人2021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0年末变化情况
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较2020年末新增14家,减少1家。变化情况如下:
(1)2021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原因
1 泰山石膏(长治)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或设立
2 山东泰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或设立
3 北新防水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或设立
4 北新建材(华阴)有限公司 70.00 投资或设立
5 北新涂料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或设立
6 北科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1.00 投资或设立
7 北新新材料(锦州)有限公司 70.00 投资或设立
8 北新建材(和田)有限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北新建材(阿克苏)有限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安徽月皇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北新月皇地坪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100.00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北新建材(新疆)有限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021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
1 上海蜀羊防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2、发行人2022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1年末变化情况
2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安徽月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徽月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3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北新月皇地坪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北新月皇地坪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较2021年末新增7家,减少10家。变化情况如下:
(1)202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原因
1 北新建材(东欧)有限公司.乌格列维克 90.00 投资或设立
2 北新建材(泰国)有限公司 80.00 投资或设立
3 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四川赛特衡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0.004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天津滨海澳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天津澳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00.00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澳卡米防水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00.00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
1 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 注销
2 四川赛特衡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注销
3 龙牌粉料(太仓)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4 北新绿色住宅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5 泰山石膏(龙岩)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6 盘锦禹王化纤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7 盘锦禹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8 陕西蜀羊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4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赛特衡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赛特衡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5天津滨海澳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为天津澳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天津滨海澳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对天津澳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6天津滨海澳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为澳卡米防水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天津滨海澳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对澳卡米防水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9 澳卡米防水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10 北京京科洛美建塑有限公司 清算
3、发行人2023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2年末变化情况
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较2022年末新增2家,减少6家。变化情况如下:
(1)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原因
1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上海北新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80.00 投资或设立
(2)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序号 企业名称 不纳入合并报表原因
1 北京天地人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出售
2 南京润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3 梦牌新材料(宣城)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4 泰山石膏(宣城)水泥缓凝剂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5 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6 河南金拇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
二、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6/30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223.30 55,566.97 54,652.71 106,153.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3,545.64 393,910.04 553,199.92 217,855.2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2,974.62 18,912.94 10,399.50 11,237.88
应收账款 186,873.09 199,124.26 207,977.03 553,956.92
应收款项融资 34,406.03 26,233.40 30,599.62 28,429.55
预付款项 25,392.12 30,285.07 32,906.49 26,175.93
其他应收款 11,834.82 52,958.86 26,664.41 37,471.32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263,239.70 272,683.43 259,341.15 255,793.13
合同资产 26,863.59 23,668.15 21,183.99 21,771.28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12.79 5,004.53 -
其他流动资产 25,026.80 20,980.41 26,546.37 21,884.17
流动资产合计 917,379.72 1,097,336.32 1,228,475.70 1,280,729.04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050.12 26,464.88 20,838.19 22,610.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5,081.45 14,812.22 13,872.80 13,872.80
投资性房地产 7,873.14 7,633.54 7,485.34 7,718.37
固定资产 1, 184,112.09 1,245,866.64 1,345,910.91 1,480,680.07
在建工程 171,408.31 129,400.71 75,658.14 63,533.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9,775.21 18,079.08 18,433.26 20,222.82
无形资产 230,960.32 250,219.21 251,047.97 356,184.3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38,798.87 34,414.05 38,254.55 239,105.44
长期待摊费用 3,798.19 7,971.45 9,128.38 13,083.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13.75 9,646.11 11,926.96 16,153.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536.09 18,609.41 45,030.52 38,735.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0,007.55 1,763,117.30 1,837,587.02 2,271,899.93
资产总计 2,657,387.27 2,860,453.62 3,066,062.72 3,552,628.97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206,496.83 16,804.24 37,838.95 42,822.66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0,756.58 17,893.26 22,458.54 41,158.33
应付账款 171,636.12 168,409.39 182,424.83 309,926.79
预收款项 - - - 38.35
合同负债 54,518.98 46,616.06 63,823.50 47,070.82
应付职工薪酬 11,271.25 12,882.76 12,719.03 22,418.27
应交税费 11,833.12 32,324.34 11,230.99 29,514.86
其他应付款 57,526.33 63,747.29 69,313.14 242,725.20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756 1,233.75 854.83 630.42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874.03 11,600.58 153,318.57 170,747.96
其他流动负债 6,864.92 156,686.15 8,117.69 5,945.21
流动负债合计 541,778.16 526,964.06 561,245.23 912,368.44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17,900.00 49,000.00 87,000.00 52,000.00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14,936.46 15,522.55 15,728.85 16,856.81
长期应付款 2,105.68 2,073.30 1,961.08 1,995.5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5 - -
递延收益 25,557.42 20,602.99 20,797.79 19,552.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9.62 1,923.92 4,855.69 26,107.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91.25 - 1,296.77 1,264.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3,010.43 189,127.76 131,640.18 117,776.81
负债合计 704,788.59 716,091.83 692,885.41 1,030,145.25
股东权益: -
股本 168,950.78 168,950.78 168,950.78 168,950.78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83,798.44 280,000.79 278,776.52 279,335.62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890.48 1,022.60 -975.66 -2,084.25
专项储备 - - - 5,116.86
盈余公积 96,375.05 96,375.05 96,637.88 96,637.88
未分配利润 1,346,244.92 1,549,221.95 1,793,131.76 1,873,449.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94,478.72 2,095,571.17 2,336,521.29 2,421,406.04
少数股东权益 58,119.95 48,790.63 36,656.02 101,077.69
股东权益合计 1,952,598.67 2,144,361.80 2,373,177.31 2,522,483.7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57,387.27 2,860,453.62 3,066,062.72 3,552,628.97
图表6-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2,108,569.11 1,993,431.31 2,242,589.56 1,359,690.42
营业收入 2,108,569.11 1,993,431.31 2,242,589.56 1,359,690.42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1,735,348.47 1,707,801.61 1,876,576.38 1,127,081.65
营业成本 1,437,419.15 1,410,577.95 1,572,502.59 938,941.44
税金及附加 22,009.69 22,056.39 23,928.60 14,166.60
销售费用 78,218.93 75,957.63 95,005.53 60,887.18
管理费用 101,986.71 102,468.43 81,460.60 54,580.57
研发费用 87,459.84 86,111.41 95,150.85 54,243.48
财务费用 8,254.13 10,629.80 8,528.21 4,262.40
其中:利息费用 9,654.73 10,979.20 9,008.01 5,525.75
减:利息收入 1,764.00 1,168.49 825.32 1,340.01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加:其他收益 5,626.23 11,156.64 19,005.34 12,852.38
投资净收益 -324.54 3,386.58 7,251.68 4,664.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52.07 260.31 226.24 225.8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20.68 -506.00 -433.17 -1,222.69
资产减值损失 -453.89 -5,545.09 -1,124.07 -740.33
信用减值损失 -1,392.54 -10,738.07 -2,725.39 -912.10
资产处置收益 316.15 47,751.93 21.24 18.41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376,871.36 331,135.67 388,008.82 247,268.76
加:营业外收入 8,640.28 3,024.44 572.88 647.92
减:营业外支出 6,093.08 5,817.83 11,732.49 3,678.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379,418.55 328,342.28 376,849.21 244,237.71
减:所得税 24,228.24 13,972.09 21,377.72 18,873.10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净利润 355,190.31 314,370.19 355,471.49 225,364.61
持续经营净利润 355,190.31 314,370.19 355,471.49 225,364.61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4,171.20 730.40 3,071.37 3,97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1,019.11 313,639.79 352,400.12 221,391.28
加:其他综合收益 -729.13 2,021.38 -1,956.22 -1,219.92
综合收益总额 354,461.18 316,391.57 353,515.27 224,144.6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71.20 838.70 3,113.42 3,862.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50,289.98 315,552.87 350,401.86 220,282.69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08 1.86 2.09 1.31
稀释每股收益 2.08 1.86 2.09 1.31
图表6-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6/3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41,893.28 2,066,592.27 2,297,492.92 1,152,175.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607.37 40,705.16 55,460.89 19,216.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111.74 57,775.45 98,506.46 75,85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8,612.39 2,165,072.88 2,451,460.26 1,247,245.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84,106.58 1,440,829.21 1,547,784.54 802,311.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0,898.33 181,924.82 193,120.31 120,181.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544.83 101,338.06 151,324.66 68,056.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971.18 74,545.25 85,792.01 52,628.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5,520.92 1,798,637.35 1,978,021.51 1,043,17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091.47 366,435.53 473,438.75 204,068.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9,853.00 1,487,976.00 1,841,307.00 1,149,903.6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66.44 4,667.53 7,049.13 4,366.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5.39 38,694.48 14,634.19 9,36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138.24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491.43 2,898.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2,024.83 1,531,338.02 1,868,619.99 1,166,533.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2,792.70 130,088.71 116,230.84 53,605.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89,821.35 1,625,843.00 1,998,062.00 810,75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3,492.19 167.49 - 258,579.7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 936.23 7,405.81 7,082.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7,078.24 1,757,035.43 2,121,698.65 1,130,02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053.41 -225,697.41 -253,078.66 36,513.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35.02 5,231.34 900 290.5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935.02 5,231.34 900 290.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72,120.44 492,733.68 155,000.97 50,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7.04 166 1,056.44 497.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2,162.50 498,131.02 156,957.41 51,087.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179.08 504,632.86 212,986.99 92,773.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841.15 120,241.68 120,229.01 143,273.6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505.79 115.9 1,161.70 224.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261.67 15,460.76 46,138.01 3,314.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281.90 640,335.30 379,354.00 239,36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119.41 -142,204.29 -222,396.59 -188,273.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0.43 246.54 -177.59 -158.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01.77 -1,219.63 -2,214.09 52,149.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15.32 53,713.56 53,296.62 51,082.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713.56 52,493.93 51,082.52 103,232.21
(二)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6/30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405.72 24,450.47 48,598.55 90,291.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3,500.27 231,891.08 209,908.59 93,424.04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7,547.50 8,088.53 9,326.73 22,267.30
应收款项融资 3,543.70 5,542.29 1,875.20 1,138.33
预付款项 628.58 577.43 544.08 615.56
其他应收款 235,116.13 317,101.40 374,806.15 347,914.59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39,265.00 4,075.00 72,071.25 65,700.00
存货 9,986.83 9,075.11 5,208.57 5,923.25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944.99 953.48 1,981.01 2,148.58
流动资产合计 502,673.72 597,679.79 652,248.88 563,722.9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81,438.04 787,292.41 815,949.75 1,218,059.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161.33 11,892.10 10,924.06 10,924.06
投资性房地产 2,853.84 2,768.77 2,683.69 2,641.16
固定资产 50,122.85 48,115.75 46,109.70 56,708.25
在建工程 4,247.20 12,102.21 15,911.65 2,697.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6,270.55 5,787.59 5,629.61 5,444.15
无形资产 12,010.56 4,645.48 4,462.84 4,197.90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679.86 679.86 679.86 679.86
长期待摊费用 256.73 209.65 67.58 5,137.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3.43 9,282.56 7,632.91 8,208.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55.31 1,343.55 13,781.55 17,414.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8,169.71 884,119.92 923,833.19 1,332,113.44
资产总计 1,380,843.43 1,481,799.71 1,576,082.07 1,895,836.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000.00 - 10,006.26 10,005.6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5,792.94 5,554.97 13,348.26
应付账款 8,703.16 7,283.52 7,118.80 16,804.97
预收款项 - - - 14.65
合同负债 613.33 830.23 1,203.30 1,358.27
应付职工薪酬 1,729.53 1,847.65 1,919.56 1,926.02
应交税费 650.89 4,268.49 438.13 579.27
其他应付款 254,882.75 281,342.10 255,006.64 527,743.13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34.85 4,820.88 139,932.40 159,517.78
其他流动负债 77.33 150,870.90 116.51 98.57
流动负债合计 299,091.84 457,056.70 421,296.59 731,396.62
非流动负债 0.00
长期借款 8,000.00 39,000.00 82,000.00 50,000.00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5,435.21 5,697.81 5,582.72 5,190.47
长期应付款 1,130.15 1,118.63 1,098.33 1,048.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7,690.22 15,977.91 16,412.33 15,850.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16 117.78 934.85 849.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329.74 161,912.12 106,028.23 72,938.62
负债合计 431,421.59 618,968.83 527,324.82 804,335.24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168,950.78 168,950.78 168,950.78 168,950.78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447,860.30 450,780.40 450,809.86 443,897.6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84.05 184.05 184.05 184.05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87,046.64 87,046.64 87,046.64 87,046.64
未分配利润 245,380.06 155,869.00 341,765.91 391,422.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9,421.84 862,830.88 1,048,757.25 1,091,501.1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0,843.43 1,481,799.71 1,576,082.07 1,895,836.36
图表6-5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109,289.78 111,890.98 69,235.36 35,086.86
营业收入 109,289.78 111,890.98 69,235.36 35,086.86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104,640.47 102,986.72 81,728.80 41,603.71
营业成本 65,806.75 61,086.73 41,438.04 19,660.20
税金及附加 1,686.94 1,338.45 1,427.26 600.47
销售费用 9,612.59 10,396.78 12,217.90 5,484.83
管理费用 22,645.31 23,497.21 21,633.80 11,856.41
研发费用 5,185.77 5,225.99 5,033.40 2,497.46
财务费用 -296.89 1,441.56 -21.60 1,504.34
其中:利息费用 3,485.83 6,421.14 6,988.34 5,157.85
减:利息收入 4,131.58 5,140.65 7,073.99 3,671.72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加:其他收益 942.63 1,800.67 3,082.30 831.30
投资净收益 236,743.01 -992.81 294,219.21 201,387.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36.34 -264.41 19.26 -154.49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57.62 -712.59 -1,150.54 -384.55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20,346.81 -23,103.09 17,826.85 -4,226.38
资产处置收益 17.92 33,194.52 - -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221,848.44 19,090.95 301,484.39 191,090.74
加:营业外收入 671.58 2,035.76 216.08 43.79
减:营业外支出 2,010.65 1,116.86 3,344.43 1,065.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220,509.37 20,009.85 298,356.04 190,068.75
减:所得税 -3,075.66 -1,141.86 1,815.15 -661.26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净利润 223,585.04 21,151.71 296,540.90 190,730.01
持续经营净利润 223,585.04 21,151.71 296,540.90 190,730.01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 -
加: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223,585.04 21,151.71 296,540.90 190,730.01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1.32 0.13 1.76 1.13
稀释每股收益 1.32 0.13 1.76 1.13
图表6-6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9,448.10 107,417.16 67,410.31 27,739.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57.30 1,538.07 2,154.39 221.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9,505.90 1,451,732.83 3,879,913.46 2,276,437.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1,611.30 1,560,688.07 3,949,478.17 2,304,398.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902.58 252,750.48 198,158.21 86,528.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597.29 21,385.89 24,616.62 14,508.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90.72 5,629.56 7,767.38 1,966.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2,257.38 1,216,952.85 3,678,179.94 2,047,45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1,647.97 1,496,718.77 3,908,722.16 2,150,45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63.33 63,969.30 40,756.00 153,942.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2,600.00 1,030,400.00 796,100.00 433,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3,937.77 43,491.06 231,159.15 210,899.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2.49 23,970.94 8,689.1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696.86 - 281.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00.00 218,620.00 122,166.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277.12 1,111,662.01 1,254,849.29 766,265.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745.33 10,234.36 17,610.27 7,309.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575.59 1,053,669.49 805,103.27 563,991.6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052.00 123,914.23 261,061.75 144,024.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372.93 1,187,818.08 1,083,775.29 715,326.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04.19 -76,156.08 171,074.00 50,939.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2,000.00 335,000.00 92,000.00 1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6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9,560.00 335,000.00 92,000.00 1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1,560.00 181,000.00 154,000.00 3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5,973.68 116,127.29 118,159.80 143,142.3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50.35 22,652.35 8,502.27 5,048.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684.03 319,779.65 280,662.07 180,191.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24.03 15,220.35 -188,662.07 -162,191.2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46 -2.32 -8.95 4.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43.96 3,031.25 23,158.98 42,695.3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61.76 21,405.72 24,436.97 47,595.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05.72 24,436.97 47,595.95 90,291.26
三、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资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图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 2024年1-6月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223.30 2.15% 55,566.97 1.94% 54,652.71 1.78% 106,153.63 2.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3,545.64 9.92% 393,910.04 13.77% 553,199.92 18.04% 217,855.23 6.1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9,847.71 7.90% 218,037.20 7.62% 218,376.53 7.12% 565,194.80 15.91%
应收票据 22,974.62 0.86% 18,912.94 0.66% 10,399.50 0.34% 11,237.88 0.32%
应收账款 186,873.09 7.03% 199,124.26 6.96% 207,977.03 6.78% 553,956.92 15.59%
应收款项融资 34,406.03 1.29% 26,233.40 0.92% 30,599.62 1.00% 28,429.55 0.80%
预付款项 25,392.12 0.96% 30,285.07 1.06% 32,906.49 1.07% 26,175.93 0.74%
其他应收款 11,834.82 0.45% 52,958.86 1.85% 26,664.41 0.87% 37,471.32 1.05%
合同资产 26,863.59 1.01% 23,668.15 0.83% 21,183.99 0.69% 21,771.28 0.61%
存货 263,239.70 9.91% 272,683.43 9.53% 259,341.15 8.46% 255,793.13 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012.79 0.11% 5,004.53 0.16% - -
其他流动资产 25,026.80 0.94% 20,980.41 0.73% 26,546.37 0.87% 21,884.17 0.62%
流动资产合计 917,379.72 34.52% 1,097,336.32 38.36% 1,228,475.70 40.07% 1,280,729.04 36.05%
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5,081.45 0.57% 14,812.22 0.52% 13,872.80 0.45% 13,872.80 0.39%
长期股权投资 24,050.12 0.91% 26,464.88 0.93% 20,838.19 0.68% 22,610.58 0.64%
投资性房地产 7,873.14 0.30% 7,633.54 0.27% 7,485.34 0.24% 7,718.37 0.22%
固定资产 1,184,112.09 44.56% 1,245,866.64 43.55% 1,345,910.91 43.90% 1,480,680.07 41.68%
在建工程 171,408.31 6.45% 129,400.71 4.52% 75,658.14 2.47% 63,533.76 1.79%
使用权资产 19,775.21 0.74% 18,079.08 0.63% 18,433.26 0.60% 20,222.82 0.57%
无形资产 230,960.32 8.69% 250,219.21 8.75% 251,047.97 8.19% 356,184.37 10.03%
商誉 38,798.87 1.46% 34,414.05 1.20% 38,254.55 1.25% 239,105.44 6.73%
长期待摊费用 3,798.19 0.14% 7,971.45 0.28% 9,128.38 0.30% 13,083.12 0.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13.75 0.21% 9,646.11 0.34% 11,926.96 0.39% 16,153.05 0.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536.09 1.45% 18,609.41 0.65% 45,030.52 1.47% 38,735.55 1.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0,007.55 65.48% 1,763,117.30 61.64% 1,837,587.02 59.93% 2,271,899.93 63.95%
资产总计 2,657,387.27 100.00% 2,860,453.62 100.00% 3,066,062.72 100.00% 3,552,628.97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657,387.27万元、2,860,453.60万元、3,066,062.72万元和3,552,628.97万元。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
年末增长7.64%,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7.19%,呈现小幅增长,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15.87%。
公司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4.52%、38.36%、40.07%和36.05%,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5.48%、61.64%、59.93%和63.95%。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应收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存货等。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7,223.30万元、55,566.97万元、54,652.71万元和106,153.6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15%、1.94%、1.78%和2.99%。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减少2.89%。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1.65%。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制使用的货币资金为0.40亿元,为收购意向金、银行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94.23%,原因为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263,545.64万元、393,910.04万元、553,199.92万元和217,855.2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92%、13.77%、18.04%和6.13%。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了49.47%,主要原因系公司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了40.44%,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60.62%,主要是由于公司赎回部分结构性存款所致。
(3)应收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2,974.62万元、18,912.94万元、10,399.50万元和11,237.8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86%、0.66%、0.34%和0.32%。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2021年末减少17.68%。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45.01%。主要原因系:一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债务重组,应收票据减少;二是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较年初小幅增加8.06%。
图表6-8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应收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种类 2022年年末净额 2023年年末净额 2024年6月末净额
商业承兑汇票 18,912.94 10,399.50 8170.29
银行承兑汇票 0 0 3067.59
合计 18,912.94 10,399.50 11,237.88
2023年,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计提比例为32.72%,坏账准备2023年余额为171.62万元;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计提比例为7.10%,坏账准备2023年余额为767.63万元。2024年6月,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计提比例为32.72%,坏账准备2024年6月余额为171.62万元;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计提比例为1.24%,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为13.08%,坏账准备2024年6月余额为1,214.87万元。
(4)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86,873.09万元、199,124.26万元、207,977.03万元和553,956.9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03%、6.96%、6.78%和15.59%。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6.56%,变化不大;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4.45%,增幅较小。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年初增加166.35%,原因其一是公司实施额度加账期的年度授信销售政策;其二是公司2024年一季度新并购子企业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图表6-9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单项计提 4,582.14 1.97% 1,516.98 33.11% 3,065.16 21,091.87 3.53% 11,572.89 54.87% 9,518.98
其中:
账龄组合 228,495.14 98.03% 23,583.27 10.32% 204,911.87 576,752.44 96.47% 32,314.50 5.60% 544,437.95
合计 233,077.28 25,100.25 207,977.03 597,844.31 43,887.39 553,956.92
从账龄分析看,截至2023年末,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52.23%,1至2年(含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19.43%。2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为71.66%,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流动性较好。
截至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明细如下:
图表6-10 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2023年年末及2024年6月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3年末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2023年末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2023年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A 6,365.07 2,506.81 8,871.88 3.47 351.78
客户B 5,831.52 5,831.52 2.28 930.38
客户C 4,695.66 644.50 5,340.16 2.09 368.76
客户D 5,077.73 5,077.73 1.99 177.49
客户E 3,870.41 3,870.41 1.51 650.96
合计 25,840.40 3,151.30 28,991.70 11.35 2,479.37
单位名称 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024年6月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2024年6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A 5,675.02 2,704.82 8,379.85 1.35 442.67
客户B 6,390.75 6,390.75 1.03 1,482.23
客户C 6,270.40 6,270.40 1.01 84.85
客户D 5,105.62 560.91 5,666.53 0.91 537.95
客户E 4,909.62 4,909.62 0.79 277.08
合计 28,351.41 3,265.73 31,617.14 5.09 2,824.78
(5)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5,392.12万元、30,285.07万元、32,906.49万元和26,175.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96%、1.06%、1.07%和0.74%。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1年末增加19.27%,增加主要原因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增加8.66%,增加主要原因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较年初减少20.45%。
图表6-11 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1,392.57 95.40 24,803.25 94.76
1至2年(含2年) 504.32 1.53 456.42 1.74
2至3年(含3年) 789.98 2.40 128.67 0.49
3年以上 219.62 0.67 787.59 3.01
合计 32,906.49 100.00 261,75.93 100.00
从账龄分析看,截至2023年末,公司1年以内(含1年)预付款项占比为95.40%,1-2年预付款项占比1.53%,合计占比为96.93%。2024年6月末,公司1年以内预付款项占比为94.76%,1-2年预付款项占比1.74%,合计占比为96.50%。公司预付账款账龄较短。截至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五名预付款情况如下:
图表6-12发行人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前五名预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3年末预付账款余额 占预付款项账面价值的比例
供应商A 8,580.61 26.08
供应商B 2,144.53 6.52
供应商C 1,764.23 5.36
供应商D 1,250.78 3.80
供应商E 870.00 2.64
合计 14,610.15 44.40
客户名称 2024年6月末预付账款余额 占预付款项账面价值的比例
供应商A 2,356.15 9.00
供应商B 1,174.86 4.49
供应商C 869.33 3.32
供应商D 746.13 2.85
供应商E 719.62 2.75
合计 5,866.09 22.41
(6)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增值税返还、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个人借款、代垫款项、应收赔偿款和应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款等。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1,834.82万元、52,958.86万元、26,664.41万元和37,471.3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0.45%、1.85%、0.87%和1.05%。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1年末增加347.48%,主要原因是处置政府回购土地,有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款尚未收回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49.65%,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收到部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款,导致应收长期资产处置款减少;二是公司应收增值税返还款减少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0.53%。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如下所示:
图表6-13 2023年及2024年6月末末其他应收款明细构成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4年6月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6,088.64 17,073.82
1至2年 20,508.82 20,613.44
2至3年 714.94 1,089.60
3至4年 1,378.11 2,378.49
4至5年 652.21 591.13
5年以上 2,114.97 2,425.17
小 计 31,457.69 44,171.64
减:坏账准备 4,793.29 6,700.32
合 计 26,664.41 37,471.32
2023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图表6-14 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2023年年末及2024年6月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3年末余额 款项性质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 19,309.58 应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款 61.38 否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30.00 保证金 1.68 否
济源市思礼镇财政金融所 451.00 保证金 1.43 否
山东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50.94 保证金 1.12 否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300.00 保证金 0.95 否
合计 20,941.52 66.57
客户名称 2024年6月末余额 款项性质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 19,309.58 应收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款 43.71 否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保证金 4.53 否
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79.47 保证金 1.54 否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30.00 保证金 1.20 否
枣庄市山亭区国家税务局 480.42 增值税返还 1.09 否
合计 22,999.48 52.07
(7)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分别为263,239.70万元、272,683.43万元和259,341.15万元和255,793.1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91%、9.53%和8.46%和7.20%。2022年末公司存货较2021年末增加3.59%,变动不大;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2022年末减少4.89%,小幅降低。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较年初减少1.37%。
图表6-15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存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2024年6月末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2,819.34 11.49 102,807.85 147,128.04 812.28 146,315.75
库存商品 150,705.48 31.39 150,674.09 105,814.57 437.99 105,376.57
在产品 45.46 0.00 45.46 0.00 0.00 0.00
自制半成品 1,467.91 0.00 1,467.91 4,036.47 4.66 4,031.81
外购商品 4,358.31 12.67 4,345.64 81.65 12.67 68.99
委托加工物资 0.21 - 0.21 - - -
合 计 259,396.70 55.55 259,341.15 257,060.73 1,267.60 255,793.13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为1267.60万元,发行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不存在计提跌价准备不足情况。
(8)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5,026.80万元、20,980.41万元、26,546.37万元和21,884.1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94%、0.73%、0.87%和0.62%。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16.17%,主要原因为留抵进项税及待认证进项税等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 26.53%,主要原因为留抵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及碳排放权资产的增加。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7.56%。
图表6-16 发行人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2024年6月末余额
留抵进项税 21,369.20 13,261.58
待认证进项税等 4,619.90 2,821.44
碳排放权资产 557.27 4,731.38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69.77
合计 26,546.37 21,884.17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15,081.45万元、14,812.22万元、13,872.80万元和13,872.8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57%、0.52%、0.45%和0.39%。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1
年减少1.79%,变动较小;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2年减少6.34%,变动较小。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保持不变。
(10)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4,050.12万元、26,464.88万元、
20,838.19万元和22,610.5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91%、0.93%、0.68%和0.64%。
近三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比例相对稳定。
图表6-17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2024年6月末余额(账面价值)
一、合营企业
龙牌圣戈班(河南)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2,305.49 1,963.93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5,415.36 5,717.82
浙江北新联合木业有限公司 1000.84 1,006.42
小计 8,721.69 8,688.17
二、联营企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9,937.49 10,067.65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86.71 2,078.91
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92.29 94.05
EUROQUIMICAPAINTS,S.A. - 1,681.80
小计 12,116.49 13,922.41
合计 20,838.19 22,610.58
注:期初余额为发行人2023年对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的调整数据。
(11)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1,184,112.09万元、1,245,866.64万元、1,345,910.91万元和1,480,680.0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4.56%、43.55%、43.90%和41.68%。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5.22%;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8.03%。近三年稳定增长。公司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18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2024年6月末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908,545.95 2,162,359.2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85,033.55 933,342.40
机器设备 1,060,612.11 1,151,891.71
运输设备 26,936.03 28,247.32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964.26 48,877.83
二、累计折旧合计 561,217.22 680,089.1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2,749.72 185,110.11
机器设备 399,059.73 455,414.13
运输设备 11,762.14 12,570.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17,645.63 26,994.16
三、减值准备合计 1,417.83 1,590.0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237.86 1,237.86
机器设备 179.97 343.39
运输设备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8.78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345,910.91 1,480,680.0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51,045.97 746,994.43
机器设备 661,372.42 696,134.19
运输工具 15,173.89 15,676.57
电子设备及其他 18,318.63 21,874.89
2024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10.01%。
(12)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71,408.31万元、129,400.71万元、75,658.14万元和63,533.7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45%、4.52%、2.47%和1.79%。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减少24.51%,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41.53%,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建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6.03%。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19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北新建材(海南)石膏板项目 26,087.36 1,613.34 2,696.29
泰国北新石膏板项目 35,750.00 214.27 2,116.33
锦州新材料胎基布项目 28,383.44 2,897.52 5,427.70
合计 90,220.80 4,725.14 10,240.31
(13)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近年来随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230,960.32万元、250,219.21万元、251,047.97万元和356,184.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69%、8.75%和8.19%和10.03%。2022年末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长8.34%;2023年末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长0.33%。总体呈逐年小幅上涨趋势,占总资产比例相对稳定。
图表6-20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账面价值 2024年6月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43,500.07 284,251.54
专利权 3,327.05 17,885.82
非专利技术 8.00 1,108.98
其他 4,212.85 52,938.03
合计 251,047.97 356,184.37
截止2023年末,公司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图表6-21 2023年末公司部分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持有主体 期末账面价值 不动产权证
北新建材铁岭分公司石膏板项目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 1,287.50 高新区国用(2008)第(015)号
太仓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苏州)有限公司 1,859.11 太国用(2008)第 005003716号
宁波北新建材石膏板目 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1,720.98 宁国用(2009)第04886号
镇江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776.81 句土国用(2011)第025004号
广安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873.70 新桥国用(2011)第00803号
北新建材(昆明)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昆明)有限公司 2,672.38 云(2021)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1925号
淮南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2,238.26 淮国用(2011)第 020037号
湖北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湖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396.49 武新国用(2008)第 048号
北新建材(湖南)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4,371.76 湘(2021)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64898号
井冈山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969.59 青原区国用(2016)第 018号
肇庆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3,095.81 高要国用(2011)第030041号
故城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200.84 故国用(2009)第 90号
新乡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1,085.94 卫国用(2010土)第20577号
平邑北新建材石膏板项目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518.76 平国用(2010)第146号、平国用(2010)第147号
北新建材(天津)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9,926.71 津(2022)滨海新区汉沽不动产权第1077212号
北新建材(陕西)石膏板项目 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 1,464.31 陕(2019)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6371号
(14)商誉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商誉余额分别为38,798.87万元、34,414.05万元、38,254.55万元和239,105.4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6%、1.20%、1.25%
和6.73%。2022年末商誉较2021年末减少11.30%,变动不大;2023年末商誉较2022年末增加11.16%,变动不大。2024年6月末,公司商誉较年初增加525.04%,原因为公司新并购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商誉所致。
图表6-22 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变化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2年末 2023年末
北新禹王资产组7 19,763.78 19,763.78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7,692.29 7,692.29
北新防水(成都)有限公司 7,235.14 7,235.14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489.318 4,489.31
北新防水(河南)有限公司 2,145.23 2,145.23
北新建材(苏州)有限公司 1,234.20 1,234.20
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 679.86 679.86
北新澳泰高分子防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674.14 674.14
连云港港星建材有限公司 439.47 439.47
堡密特建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361.39 361.39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 330.95 330.95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105.99 105.99
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6.28 76.28
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6.44 36.44
龙牌爱十空间定制家居(上海)有限公司9 5.07 5.07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3.28 3.28
北京天地人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98.26 0.00
合计 45,771.06 45,272.80
2024年6月末: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105.99 105.99
北新建材(苏州)有限公司 1,234.20 1,234.20
原收购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产生 679.86 679.86
泰山石膏(江阴)有限公司 330.95 330.95
泰山石膏(邳州)有限公司 3.28 3.28
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6.44 36.44
连云港港星建材有限公司 439.47 439.47
北新禹王资产组 19,763.78 19,763.78
北新防水(成都)有限公司 7,235.14 7,235.14
7北新禹王资产组是指公司收购一自然人夫妇所控制的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防水企业之组合,该八家公司的产供销采用统一决策,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
8期初余额为发行人2023年对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的调整数据。
9该商誉系公司收购原全资子公司南京润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产生,本期南京润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公司全资子公司龙牌爱十空间定制家居(上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北新防水(河南)有限公司 2,145.23 2,145.23
堡密特建筑材料 (苏州)有限公司 361.39 361.39
龙牌爱十空间定制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5.07 5.07
上海北新月皇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7,692.29 7,692.29
成都赛特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6.28 76.28
北新澳泰高分子防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674.14 674.14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489.31 4,489.31
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 200,850.89
合计 45,272.80 246,123.69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8,536.09万元、18,609.41万元、45,030.52万元38,735.5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5%、0.65%、1.47%和1.09%。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51.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预付股权投资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长14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3.98%。
2、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负债构成情况见下表:
图表6-2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1-6月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6,496.83 29.30% 16,804.24 2.35% 37,838.95 5.46% 42,822.66 4.1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2,392.71 25.88% 186,302.65 26.02% 204,883.37 29.57% 351,085.12 34.08%
应付票据 10,756.58 1.53% 17,893.26 2.50% 22,458.54 3.24% 41,158.33 4.00%
应付账款 171,636.12 24.35% 168,409.39 23.52% 182,424.83 26.33% 309,926.79 30.09%
合同负债 54,518.98 7.74% 46,616.06 6.51% 63,823.50 9.21% 47,070.82 4.57%
应付职工薪酬 11,271.25 1.60% 12,882.76 1.80% 12,719.03 1.84% 22,418.27 2.18%
应交税费 11,833.12 1.68% 32,324.34 4.51% 11,230.99 1.62% 29,514.86 2.87%
其他应付款 56,770.33 8.05% 62,513.54 8.73% 68,458.31 9.88% 242,725.20 23.56%
应付股利 756 0.11% 1,233.75 0.17% 854.83 0.12% 630.42 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874.03 1.54% 11,600.58 1.62% 153,318.57 22.13% 170,747.96 16.58%
其他流动负债 6,864.92 0.97% 156,686.15 21.88% 8,117.69 1.17% 5,945.21 0.58%
流动负债合计 541,778.16 76.87% 526,964.06 73.59% 561,245.23 81.00% 912,368.44 88.57%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17,900.00 2.54% 49,000.00 6.84% 87,000.00 12.56% 52,000.00 5.05%
应付债券 100,000.00 14.19% 100,000.00 13.96% - - 0.00 0.00%
租赁负债 14,936.46 2.12% 15,522.55 2.17% 15,728.85 2.27% 16,856.81 1.64%
长期应付款 2,105.68 0.30% 2,073.30 0.29% 1,961.08 0.28% 1,995.57 0.19%
预计负债 - - 5 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9.62 0.19% 1,923.92 0.27% 4,855.69 0.70% 26,107.87 2.53%
递延收益 25,557.42 3.63% 20,602.99 2.88% 20,797.79 3.00% 19,552.38 1.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91.25 0.17% - - 1,296.77 0.19% 1,264.18 0.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3,010.43 23.13% 189,127.76 26.41% 131,640.18 19.00% 117,776.81 11.43%
负债合计 704,788.59 100.00% 716,091.83 100.00% 692,885.41 100.00% 1,030,145.2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704,788.59万元、716,091.83万元、692,885.41万元和1,030,145.25万元。根据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特点,近三年公司负债构成中流动负债较多,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76.87%、73.59%、81.00%和88.57%,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3.13%、26.41%、19.00%和11.43%。流动负债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
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06,496.83万元、16,804.24万元、37,838.95万元和42,822.66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9.30%、2.35%和5.46%和4.16%。
图表6-24短期借款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3,003.12 1.45
保证借款 89,915.54 43.54 7,007.76 41.70 500.48 1.17
信用借款 113,578.17 55.00 9,796.48 58.30 37,838.95 100.00 42,322.18 98.83
信用+抵押
保证+抵押
合计 206,496.83 100.00 16,804.24 100.00 37,838.95 100.00 42,822.66 100.00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包括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减少91.86%,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25.18%,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3.17%。该科目持续增长的原因为新并购子企业所致。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0,756.58万元、17,893.26万元、22,458.54万元和41,158.33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53%、2.50%、3.24%和4.00%。
图表6-25 公司应付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10,756.58 17,893.26 20,958.54 41,158.33
信用证 1500.00
合计 10,756.58 17,893.26 22,458.54 41,158.33
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1年末增加66.35%,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商品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25.51%,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商品采用票据的结算方式增加,以及增加了信用证的结算方式。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较年初大幅增加83.26%,主要为新并购子企业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71,636.12万元、168,409.39万元、182,424.83万元和309,926.79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4.35%、23.52%、26.33%和30.09%。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减少1.88%。202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8.32%。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年初大幅增加69.89%,主要为一是公司本期新并购子企业导致应付账款有所增长,二是公司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图表6-26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50,272.85 87.55 138,899.72 82.48 147,243.98 80.71 276,230.34 89.13
1至2年(含2年) 9,887.58 5.76 18,135.92 10.77 19,727.90 10.81 17,326.95 5.59
2至3年(含3年) 6,149.71 3.58 5,345.45 3.17 7,782.47 4.27 8,082.19 2.61
3年以上 5,325.99 3.10 6,028.30 3.58 7,670.48 4.20 8,287.30 2.67
合计 171,636.12 100.00 168,409.39 100.00 182,424.83 100.00 309,926.79 100.00
图表6-27 2023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付账款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1 3,810.59 尚未结算
供应商2 2,670.35 尚未结算
供应商3 1,836.08 尚未结算
供应商4 1,324.47 尚未结算
供应商5 1,199.69 尚未结算
合计 10,841.19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4)合同负债
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为46,616.0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为6.51%,较 2021年末减少14.50%,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子公司预收货款、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为63,823.5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为9.21%,较2022年末增加36.91%,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子公司预收货款、预收劳务款及服务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为47,070.82,占总负债比例为4.57%,较年初减少26.25%。
(5)应交税费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1,833.12万元、32,324.34万元、11,230.99万元和29,514.8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68%、4.51%、1.62%和2.87%。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增加173.17%,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税收政策延迟交税所致;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减少65.26%,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上年税收政策延迟缴纳税金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62.80%,主要为公司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比年初增加所致。
图表6-28 2023年和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增值税 1,503.97 14,231.90
消费税 7.29 190.73
企业所得税 6,311.24 10,335.04
个人所得税 559.77 225.68
城市维护建设税 87.59 844.26
土地使用税 925.95 985.14
房产税 1,076.80 1,353.64
教育费附加 65.11 705.29
环境保护税 152.01 156.41
印花税 521.00 409.62
其他 20.25 77.13
合计 11,230.99 29,514.86
(6)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6,770.33万元、62,513.54万元、68,458.31万元和242,725.2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8.05%、8.73%、9.88%
和23.56%。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1年末增加了10.81%,变化幅度不大。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了9.51%,变化幅度不大。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54.56%,主要为应付并购款增加所致。。
图表6-29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20,356.22
业务风险金 2,168.20
职工社保费用 396.27
应付代垫款 1,625.49
代收款项 8,133.70
应付并购款 2,559.44
拆借本金及利息 15,135.06
应付服务性费用 4,805.33
其他 13,278.60
合计 68,458.31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874.03万元、11,600.58万元、153,318.57万元和170,747.9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54%、1.62%、22.13%和16.58%。
图表6-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9,000.00 65,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87.05 67.1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646.29 3,500.1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利息 6.61 6.4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578.63 2174.25
合计 153,318.57 170,747.96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6.68%,变动幅度不大。截至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221.7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二是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11.37%。
(8)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6,864.92万元、156,686.15万元、8,117.69万元和5,945.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97%、21.88%、1.17%和0.58%。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2182.42%,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94.82%,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6.76%。
(9)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7,900.00万元、49,000.00万元、87,000.00万元和52,000.0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54%、6.84%、12.56%和5.05%。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图表6-31长期借款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 -- - - - - - -
信用借款 17,900.00 100.00 49,000.00 100.00 87,000.00 100.00 52,000.00 100.00
委托贷款 -- -- - - - - - -
合计 17,900.00 100.00 49,000.00 100.00 87,000.00 100.00 52,000.00 100.00
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173.7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取得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77.5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取得长期借款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0.23%。
(10)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105.68万元、2,073.30万元、1,961.08万元和1,995.57万元,占总负债比重为0.30%、0.29%、0.28%和0.19%。2022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1年末减少1.54%;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5.41%,变动不大。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76%。
图表6-32 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长期应付款 636.15 629.08
专项应付款 1,324.93 1,366.49
合计 1,961.08 1,995.57
(11)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00,000.00万元、100,000.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为14.19%、13.96%、0%和0%。2022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1年末无变化。2023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了100,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图表6-33 公司应付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合计 -
3、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见下表:
图表6-34近三年及一期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1-6月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8,950.78 8.65% 168,950.78 7.88% 168,950.78 7.12% 168,950.78 6.70%
资本公积 283,798.44 14.53% 280,000.79 13.06% 278,776.52 11.75% 279,335.62 11.07%
其它综合收益 -890.48 -0.05% 1,022.60 0.05% -975.66 -0.04% -2,084.25 -0.08%
盈余公积金 96,375.05 4.94% 96,375.05 4.49% 96,637.88 4.07% 96,637.88 3.83%
未分配利润 1,346,244.92 68.95% 1,549,221.95 72.25% 1,793,131.76 75.56% 1,873,449.14 7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4,478.72 97.02% 2,095,571.17 97.72% 2,336,521.29 98.46% 2,421,406.04 95.99%
少数股东权益 58,119.95 2.98% 48,790.63 2.28% 36,656.02 1.54% 101,077.69 4.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2,598.67 100.00% 2,144,361.80 100.00% 2,373,177.31 100.00% 2,522,483.72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1,952,598.67万元、
2,144,361.80万元、2,373,177.31万元和2,522,483.72万元。2022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1年末增长9.82%;202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
较2022年末增长10.67%。2024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6.29%。近三年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中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168,950.78万元、168,950.78万元、168,950.78万元和168,950.7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8.65%、
7.88%、7.12%和6.70%。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283,798.44万元、280,000.79万元、278,776.52万元和279,335.6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4.53%、13.06%和 11.75%和11.07%。
(3)盈余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余公积金分别为96,375.05万元、96,375.05万元、96,637.88万元和96,637.8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94%、
4.49%、4.07%和3.83%。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346,244.92万元、1,549,221.95万元、1,793,131.76万元和1,873,449.1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
68.95%、72.25%、75.56%和74.27%。近三年来未分配利润余额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系各年净利润未全部分配。发行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分别为35.52
亿元,31.44亿元,35.55亿元和22.54亿元,盈利性资金来源较充足。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894,478.72万元、2,095,571.17万元、2,336,521.29万元和2,421,406.0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97.02%、97.72%、98.46%和95.99%。
(6)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58,119.95万元、48,790.63万元、36,656.02万元和101,077.6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98%、
2.28%、1.54%和4.01%。
(二)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35
偿债能力分析表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6月
流动比率 1.69 2.08 2.19 1.40
速动比率 1.21 1.56 1.73 1.12
资产负债率(%) 26.52 25.03 22.60 29.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较快,公司总资产呈上升趋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9、2.08、2.19和1.40,除近期外,呈逐年上升趋势;速动比率分别为1.21、1.56、1.73和1.12,除近期外,呈逐年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6.52%、25.03%和22.60%和29.00%,处于较低水平。
近期报表指标变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重组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07,382.26万元的价格受让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莉)78.34%股权。2024年2月29日嘉宝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各项偿债能力指标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发行人母公司中国建材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盈利能力较强,营业状况良好。
发行人近年盈利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2,108,569.11万元,较2020年增长25.49%,净利润355,190.31万元,同比增长17.46%。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993,431.31万元,较2021年减少5.46%,净利润314,370.19万元,同比减少11.49%。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242,589.56万元,较2022年增长12.50%,净利润355,471.49万元,同比增长13.07%。
此外,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货币资金54,652.71万元,为公司提供了一定偿债保障。总体来看,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较小。
(三)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36 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2,108,569.11 1,993,431.31 2,242,589.56 1,359,690.42
营业总成本 1,735,348.47 1,707,801.61 1,876,576.38 1,127,081.65
营业外收入 8,640.28 3,024.44 572.88 647.92
销售费用 78,218.93 75,957.63 95,005.53 60,887.18
管理费用 101,986.71 102,468.43 81,460.60 54,580.57
财务费用 8,254.13 10,629.80 8,528.21 4,262.40
投资收益 -324.54 3,386.58 7,251.68 4,664.32
利润总额 379,418.55 328,342.28 376,849.21 244,237.71
净利润 355,190.31 314,370.19 355,471.49 225,364.61
总资产报酬率 15.72 12.3 13.02 7.55
净资产收益率 18.53 14.97 15.08 9.14
图表6-37 期间费用对营业总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2,108,569.11 1,993,431.31 2,242,589.56 1,359,690.42
销售费用 78,218.93 75,957.63 95,005.53 60,887.18
销售费用占比 28.35% 27.60% 33.91% 35.00%
管理费用 101,986.71 102,468.43 81,460.60 54,580.57
管理费用占比 36.96% 37.24% 29.08% 31.37%
研发费用 87,459.84 86,111.41 95,150.85 54,243.48
研发费用占比 31.70% 31.29% 33.96% 31.18%
财务费用 8,254.13 10,629.80 8,528.21 4,262.40
财务费用占比 2.99% 3.86% 3.04% 2.45%
期间费用合计 275,919.62 275,167.28 280,145.19 173,973.62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08,569.11万元、1,993,431.31万元、2,242,589.56万元和1,359,690.42万元。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减少5.46%。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12.50%,小幅增长。
2、期间费用
公司期间费用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8,218.93万元、75,957.63万元、95,005.53万元和60,887.18万元,在期间费用中占比分别为28.35%、27.60%、33.91%和35.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01,986.71万元、102,468.43万元、81,460.60万元和54,580.57万元。在期间费用中占比分别为36.96%、37.24%、29.08%和31.37%。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7,459.84万元、86,111.41万元、95,150.85万元和54,243.48万元,在期间费用中占比分别为31.70%、31.29%、33.96%和31.18%。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254.13万元、10,629.80万元、8,528.21万元和4,262.40万元。在期间费用中占比分别为2.99%、3.86%、3.04%和2.45%。
公司2023年度期间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1%。
3、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24.54万元、3,386.58万元、7,251.68万元和4,664.32万元。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一是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二是计提参股公司投资收益;三是处置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4、营业外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640.28万元、3,024.44万元、572.88万元和647.92万元,其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无法支付的呆账收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益。
图表6-38主要营业外收入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发生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无法支付的呆账收入 157.23
罚款收入 144.21
赔偿收入 100.89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32.98
其他 137.56
合计 572.88
项目 2024年1-6月发生额
政府补助 0.00
无法支付的呆账收入 128.50
罚款收入 393.74
赔偿收入 80.77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7.22
其他 37.70
合计 647.92
5、利润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55,190.31万元、314,370.19万元、355,471.49万元和225,364.61万元。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1年度减少11.49%。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2年度增长13.07%;
(四)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39
营运能力分析表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10 10.33 11.02
存货周转率 6.57 5.26 5.91
流动资产周转率 2.63 1.98 1.93
固定资产周转率 1.86 1.64 1.73
总资产周转率 0.85 0.72 0.76
在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10、10.33和11.02,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57、5.26和5.91,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63、1.98和1.93;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86、1.64和1.73;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5、0.72和0.76。
从以上指标可见,公司整体发展平稳、经营正常,相关财务指标与发展趋势匹配。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0现金流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338,612.39 2,165,072.88 2,451,460.26 1,247,245.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955,520.92 1,798,637.35 1,978,021.51 1,043,177.6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383,091.47 366,435.53 473,438.75 204,068.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62,024.83 1,531,338.02 1,868,619.99 1,166,533.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077,078.24 1,757,035.43 2,121,698.65 1,130,020.50
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315,053.41 -225,697.41 -253,078.66 36,513.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582,162.50 498,131.02 156,957.41 51,087.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653,281.90 640,335.30 379,354.00 239,361.10
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71,119.41 -142,204.29 -222,396.59 -188,273.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01.77 -1,219.63 -2,214.09 52,149.69
由于2024年1-6月非完整会计年度,故以下主要以2023年数据分析。
2023年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9.20%,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长较大。
2023年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13%。
2023年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6.39%,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取得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二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并购款同比增加;三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3年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1.54%。主要原因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二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经营活动的增加额小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减少额。
四、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期限结构情况
图表6-41 近三年公司合并融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短期借款 206,496.83 16,804.24 37,838.95
长期借款 17,900.00 49,000.00 87,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874.03 11,600.58 153,318.57
应付债券 100,000.00 100,000.00
其他应付款-资金拆借本金 7,560.00 7,560.00 7,560.00
其他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本金 1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资金拆借本金 1,191.25 1,296.77
合计 344,022.11 334,964.82 287,014.29
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短期借款合计3.78亿元,长期借款8.7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33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含10亿元公司债及4.9亿元转入此科目的长期借款。发行人借款的担保结
构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42 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担保方式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 -- -- --
抵押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 --
信用借款 37,838.95 100.00 87,000.00 100.00 49,000.00 100.00
信用+抵押 -- -- -- --
保证+抵押 -- -- -- --
合计 37,838.95 100.00 87,000.00 100.00 49,000.00 100.00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图表6-43 2023年末公司主要借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融资主体 借款种类 借入银行 金 额 借款期限(起止日期) 利率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5,000.00 2023/8/18-2024/8/18 2.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5,000.00 2023/12/04-2024/08/18 2.0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16/08/04-2024/08/03 1.0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30,000.00 2022/08/02-2024/08/02 2.3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5,000.00 2022/12/23-2024/12/23 2.3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鼎昆支行 50,000.00 2023/03/24-2025/03/23 2.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鼎昆支行 16,000.00 2023/12/26-2025/11/19 2.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鼎昆支行 16,000.00 2023/11/20-2025/11/19 2.2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为226.22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6.43亿元,未使用额度为199.79亿元,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近三年共发行债券6期,合计规模50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存续余额10亿元。
图表6-45: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发行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 到期日 发行金额 待偿还余额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4(科创票据) 2022-10-31 2023-04-28 5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3(科创票据) 2022-10-26 2022-12-28 5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2(科创票据) 2022-08-11 2023-02-08 10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1 2022-04-26 2022-10-24 10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1北新G1 2021-10-26至27日 2024-10-27 10 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1北新SCP001 2021-05-25 2021-11-23 10 0
五、关联交易
(一)公司的母公司
6-46母公司情况表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母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周育先,注册资本171.36亿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主营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
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二)公司的子公司
详见第五章图表5.2-企业集团的构成情况表。
(三)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图表6-4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一、合营企业
龙牌圣戈班(河南)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2,550.28 2,305.49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5,209.22 5,415.36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浙江北新联合木业有限公司 1,000.84
小计 7,759.50 8,721.69
二、联营企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9,793.68 9,937.49
南京华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101.74 2,086.71
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78.28 92.29
小计 1,1973.70 12,116.49
合计 1,9733.20 20,838.19
(四)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48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北新弹性地板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28.03
贵州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4.00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98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4.31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9.72
苏州国建慧投矿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9.78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835.89
浙江中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69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7.87
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7.43
中国建材国际坦桑尼亚公司 采购商品 1.26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8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75.5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71.83
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89.72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41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9.68
盘锦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02
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0
合肥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345.13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7.37
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28.87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14.9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8.11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39.82
中建材智能自动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1.86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3,818.35
安徽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0.00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0.0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0.00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0.00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宿舍水电费 3.57
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费 0.04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费 0.30
中建材新能源(宁国)有限公司 电费 4.26
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检测费 1.44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检测、技术服务等 5.00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陕西京诚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费 11.25
邯郸中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工程服务 308.07
湖南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90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服务 95.90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接受运输服务 20,820.86
沈阳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9.43
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6.79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8.99
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服务 2.3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42.99
中材集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2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等 603.4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4.72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检测费 7.1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检测费 11.83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等 91.6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等 262.15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费 260.09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4.72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 19.58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47.79
中建材中研益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费 4.72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加工费 14.07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服务、勘察等技术服务 3.19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 0.30
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 检测费 0.00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 参编费 0.00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接受安装服务 0.0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检测费 0.00
中建材资源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费 0.00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工程服务 0.00
合计 32,056.3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49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成都北新木业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6.63
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51.67
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0.00
华坪县定华能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0.00
云南芒市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0.00
云南宜良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0.00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服务 0.00
江西中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4.72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服务 2.49
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7.08
山东国材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2.36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9.43
中材高新氮化物陶瓷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7.08
中材江苏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2.36
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4.72
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2.36
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供教育服务 7.0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 0.71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 25.54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水、电、采暖 169.1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提供水、电 44.18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提供电 0.0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9.52
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92
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97
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9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46
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88
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28
巴彦淖尔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65
白城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5
蚌埠凯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21
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4
保定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0
北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3.96
北京市贝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94
北京中联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75
播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5
布尔津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44
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4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9
崇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49
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4
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9.72
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95
大连金刚天马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6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5
德清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1
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5
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0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0
东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6
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7
东营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1
肥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1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9
抚州市东乡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84
抚州市东乡区上陈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5
阜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24
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86
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49
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1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3
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6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48
贵州德隆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5
贵州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7
贵州惠水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8
贵州森垚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3
贵州兴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5
贵州沿河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1
贵州紫云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7
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33
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19
海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4
海盐秦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8
海盐沈荡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含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91
汉中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4
杭州临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6
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3
杭州新桐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3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0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51
合肥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4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5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7
菏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1
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15
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24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2
湖南安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2
湖南安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1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6
湖南常德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1
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9
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6
湖南浏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5
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5
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6
湖南苏仙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1
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99
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7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7
湖州南方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6.36
湖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4
湖州兴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1
华坪县定华能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80
淮北南坪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8
淮北四铺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4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4
黄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6
会东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83
霍城天山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70
济宁任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4
济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2
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0
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2
嘉善天凝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3
嘉善县银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9
嘉兴南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4
嘉兴新丰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4
建德更楼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2
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09
江苏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8
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3
江苏新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1
江苏中联铸本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5
江苏铸本众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6
江西丰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4
江西赣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2
江西贵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8
江西吉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0
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1
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8
江西南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4
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2
江西上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8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8
江西新余南方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29
江西宜春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2
江西永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9
江西玉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07
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2
金乡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7
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98
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9
喀什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3.19
开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02
凯盛重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6.60
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28
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2.15
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9
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22
丽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00
林州中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4
临桂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4
临沂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1
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64
龙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0
龙牌圣戈班(河南)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7
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3
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4
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7.98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3.41
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梦牌新材料(平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46
绵阳市航实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5
绵阳市民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6
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1
牡丹江北方远东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6
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0
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2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55
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74
讷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91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97
农安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6
攀枝花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4
沛县铸本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8
平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7
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98
奇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37
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47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8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4
曲靖市宣威宇恒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06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
乳源瑶族自治县嘉旺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1
瑞昌市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2
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72
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3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12
山东中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84
上海宝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7
上海金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0
上海张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1
上海中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1
韶关市三创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2
韶关市粤北工业开发区建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9
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2
石家庄嘉华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四川成实天鹰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35
四川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9
四川德胜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93
四川峨边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3
四川峨眉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8
四川国大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1.82
四川华蓥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69
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45
四川利森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5
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99
四川省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37
四川省皓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86
四川省绵竹澳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93
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85
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51
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4.28
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5
四川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27
四川资中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5
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5
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2
松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5
苏州相城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9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21.72
宿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0
睢宁铸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绥化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5
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7
泰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3
泰山玻璃纤维(太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1.13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16
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17
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0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58
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1
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0
桐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2
铜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6
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13
汪清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0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6.81
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63
瓮安县玉山水泥(厂)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9.67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34
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84
乌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94
无锡天山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6
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7
习水赛德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5
响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7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7.80
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48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7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8
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10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25
邢台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5
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7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28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5
烟台栖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5
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0.27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31
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62
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86
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17
云南富源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04
云南芒市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7
云南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2.37
云南普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8
云南师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1
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3
云南宜良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85
云南永保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4.85
云南远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5.20
枣庄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1
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49
扎兰屯市龙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4
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1
昭觉金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2.43
浙江浦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1
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1
浙江跃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8
正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8
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3
中材常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47
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4
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03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20
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56
中材天山(云浮)节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5
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9
中材天山(珠海)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0
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17
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4.98
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6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7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75
中国建材国际坦桑尼亚公司 销售商品 250.84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安阳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0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54.81
中建材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78
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2
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2.57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29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25
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5
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4
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6
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1
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5
诸暨众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8
驻马店市同力骨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2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5
遵义赛德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3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72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9.67
德惠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4
辽源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7
榆树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4
蚌埠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北新集团坦桑尼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常德市鼎城盛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滁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单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曲阜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日照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新蔡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信阳豫龙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合计 4,281.01
3、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图表6-50 公司关联方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928.54 10.21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27.84 253.21
应收账款 天津市世纪北新建材销售公司 238.25 238.25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22.96 222.96
应收账款 四川国大水泥有限公司 65.45 0.72
应收账款 湖州南方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54.86 0.44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54.72 54.72
应收账款 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3.27 0.59
应收账款 泰山玻璃纤维(太原)有限公司 51.08 0.56
应收账款 北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49.68 0.55
应收账款 保定筑根新材公司 46.13 46.13
应收账款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44.37 4.68
应收账款 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42.33 0.47
应收账款 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 41.84 0.46
应收账款 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4.70 0.44
应收账款 江西玉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8.33 0.31
应收账款 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26.84 0.30
应收账款 凯盛重工有限公司 20.36 0.22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20.06 20.06
应收账款 四川华蓥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8.41 0.20
应收账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16.32 0.18
应收账款 山东中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5.63 0.17
应收账款 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 12.46 0.14
应收账款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2.30 0.14
应收账款 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60 0.13
应收账款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93 0.12
应收账款 巴彦淖尔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0.91 0.12
应收账款 云南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37 0.11
应收账款 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 9.95 0.11
应收账款 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 8.75 0.10
应收账款 四川德胜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8.60 0.09
应收账款 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8.26 0.64
应收账款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7.87 0.09
应收账款 四川省二郎山喇叭河水泥有限公司 7.59 0.08
应收账款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40 0.08
应收账款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19 0.08
应收账款 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14 0.08
应收账款 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 6.50 0.25
应收账款 云南富源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6.42 0.07
应收账款 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6.24 0.07
应收账款 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23 0.07
应收账款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6.02 6.02
应收账款 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6.01 0.07
应收账款 四川筠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5.96 0.07
应收账款 曲靖市宣威宇恒水泥有限公司 5.79 0.06
应收账款 华坪县定华能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76 0.11
应收账款 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5.66 0.06
应收账款 会东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4.86 0.05
应收账款 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83 0.05
应收账款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4.75 0.05
应收账款 抚州市东乡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4.73 0.05
应收账款 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67 0.05
应收账款 四川成实天鹰水泥有限公司 4.37 0.05
应收账款 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 4.25 0.05
应收账款 北京中联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4.24 0.05
应收账款 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4.19 0.05
应收账款 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94 0.64
应收账款 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 3.86 0.04
应收账款 云南宜良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3.77 0.08
应收账款 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3 0.04
应收账款 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67 0.06
应收账款 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 3.55 0.04
应收账款 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47 0.04
应收账款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47 0.04
应收账款 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43 0.04
应收账款 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30 0.04
应收账款 江西新余南方建材有限公司 3.16 0.03
应收账款 江苏新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06 0.03
应收账款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6 0.02
应收账款 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3.01 0.03
应收账款 四川峨眉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2.96 0.03
应收账款 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 2.93 0.03
应收账款 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 2.93 0.03
应收账款 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2.90 0.03
应收账款 云南永保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84 0.03
应收账款 四川雅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2.81 0.03
应收账款 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76 0.03
应收账款 布尔津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76 0.03
应收账款 昭觉金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74 0.03
应收账款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72 0.03
应收账款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70 0.14
应收账款 农安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2.63 0.03
应收账款 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2.60 0.03
应收账款 云南远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59 0.03
应收账款 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59 0.03
应收账款 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2.50 0.03
应收账款 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2.31 0.03
应收账款 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 2.31 0.03
应收账款 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31 0.03
应收账款 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2.23 0.10
应收账款 辽源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2.23 0.02
应收账款 临沂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1.99 0.15
应收账款 云南芒市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98 0.04
应收账款 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97 0.02
应收账款 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5 0.02
应收账款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1.91 0.28
应收账款 泰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90 0.02
应收账款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76 0.02
应收账款 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 1.72 0.02
应收账款 四川省绵竹澳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72 0.02
应收账款 丽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69 0.02
应收账款 江西丰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63 0.02
应收账款 四川峨边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62 0.02
应收账款 贵州惠水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56 0.02
应收账款 松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1.54 0.02
应收账款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1 0.02
应收账款 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49 0.02
应收账款 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49 0.02
应收账款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1.44 0.02
应收账款 库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2 0.02
应收账款 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1 0.02
应收账款 云南师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39 0.02
应收账款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38 0.02
应收账款 菏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37 0.02
应收账款 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35 0.01
应收账款 黑河关鸟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32 0.01
应收账款 白城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1.30 0.01
应收账款 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30 0.01
应收账款 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28 0.01
应收账款 遵义赛德水泥有限公司 1.27 0.01
应收账款 江西吉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1.25 0.01
应收账款 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 1.24 0.01
应收账款 阜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20 0.01
应收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销售中心 1.20 1.20
应收账款 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 1.19 0.01
应收账款 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14 0.09
应收账款 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1.11 0.01
应收账款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1.10 0.01
应收账款 乌恰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6 0.01
应收账款 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 1.06 0.01
应收账款 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4 0.01
应收账款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1.03 0.01
应收账款 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00 0.01
应收账款 四川省皓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 0.01
应收账款 江西上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98 0.01
应收账款 铜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97 0.01
应收账款 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97 0.01
应收账款 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0.96 0.01
应收账款 烟台栖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96 0.01
应收账款 云南普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94 0.01
应收账款 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92 0.03
应收账款 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91 0.01
应收账款 淮北南坪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88 0.01
应收账款 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88 0.01
应收账款 贵州森垚水泥有限公司 0.85 0.01
应收账款 播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84 0.01
应收账款 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82 0.01
应收账款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80 0.01
应收账款 霍城天山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0.79 0.01
应收账款 桐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78 0.01
应收账款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78 0.01
应收账款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77 0.01
应收账款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75 0.01
应收账款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0.71 0.01
应收账款 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70 0.01
应收账款 贵州紫云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69 0.01
应收账款 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65 0.01
应收账款 湖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 0.60 0.01
应收账款 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60 0.01
应收账款 湖南安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59 0.01
应收账款 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59 0.01
应收账款 崇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57 0.01
应收账款 保定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57 0.01
应收账款 含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55 0.01
应收账款 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55 0.01
应收账款 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53 0.01
应收账款 滁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51 0.05
应收账款 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 0.51 0.01
应收账款 中材天山(云浮)节能有限公司 0.51 0.01
应收账款 嘉兴新丰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0.48 0.01
应收账款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48 0.01
应收账款 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安阳机械有限公司 0.46 0.01
应收账款 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45 0.00
应收账款 建德更楼矿业有限公司 0.45 0.00
应收账款 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45 0.00
应收账款 喀什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45 0.00
应收账款 江西永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44 0.00
应收账款 曲阜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44 0.00
应收账款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43 0.00
应收账款 济宁任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43 0.00
应收账款 响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41 0.00
应收账款 攀枝花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0.38 0.00
应收账款 合肥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0.38 0.00
应收账款 正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38 0.00
应收账款 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 0.38 0.00
应收账款 德清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36 0.00
应收账款 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 0.36 0.00
应收账款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35 0.00
应收账款 枣庄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35 0.00
应收账款 榆树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31 0.00
应收账款 贵州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31 0.00
应收账款 广德新杭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30 0.00
应收账款 江苏中联铸本混凝土有限公司 0.30 0.02
应收账款 湖南苏仙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9 0.00
应收账款 杭州临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9 0.00
应收账款 浙江跃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0.29 0.00
应收账款 宿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29 0.00
应收账款 邢台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28 0.00
应收账款 抚州市东乡区上陈新材料有限公司 0.28 0.00
应收账款 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28 0.00
应收账款 龙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7 0.00
应收账款 韶关市三创混凝土有限公司 0.25 0.00
应收账款 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25 0.00
应收账款 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25 0.00
应收账款 乳源瑶族自治县嘉旺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0.25 0.00
应收账款 平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4 0.00
应收账款 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0.24 0.00
应收账款 贵州沿河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24 0.00
应收账款 汪清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3 0.00
应收账款 讷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3 0.00
应收账款 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22 0.00
应收账款 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22 0.00
应收账款 贵州德隆水泥有限公司 0.21 0.00
应收账款 四川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21 0.00
应收账款 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1 0.00
应收账款 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20 0.00
应收账款 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20 0.00
应收账款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19 0.00
应收账款 江苏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9 0.00
应收账款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0.18 0.00
应收账款 习水赛德水泥有限公司 0.17 0.00
应收账款 绵阳市航实建材有限公司 0.17 0.00
应收账款 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0.16 0.01
应收账款 扎兰屯市龙北水泥有限公司 0.15 0.00
应收账款 淮北四铺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15 0.00
应收账款 临桂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5 0.00
应收账款 浙江浦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0.15 0.00
应收账款 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14 0.01
应收账款 上海张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4 0.00
应收账款 沙湾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13 0.00
应收账款 江西宜春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0.13 0.00
应收账款 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2 0.00
应收账款 湖南浏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2 0.00
应收账款 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11 0.00
应收账款 济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11 0.00
应收账款 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0.10 0.00
应收账款 江西贵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9 0.00
应收账款 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7 0.00
应收账款 黄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7 0.00
应收账款 江西赣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7 0.00
应收账款 沛县铸本混凝土有限公司 0.06 0.00
应收账款 诸暨众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0.06 0.00
应收账款 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6 0.00
应收账款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06 0.00
应收账款 四川资中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06 0.00
应收账款 嘉善县银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0.05 0.00
应收账款 贵州兴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05 0.00
应收账款 无锡天山水泥有限公司 0.05 0.00
应收账款 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05 0.00
应收账款 金乡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05 0.00
应收账款 中材常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0.04 0.00
应收账款 睢宁铸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0.04 0.00
应收账款 林州中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0.04 0.00
应收账款 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4 0.00
应收账款 湖南常德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3 0.00
应收账款 宣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海盐沈荡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东光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江苏铸本众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东营中联混凝土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海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上海宝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苏州相城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常德市鼎城盛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单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0.00 0.00
应收账款 湖州兴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0.00 0.00
合 计 2855.18 870.12
预付款项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0.00
预付款项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36.25 0.00
预付款项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47 0.00
预付款项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8.00 0.00
预付款项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0 0.00
预付款项 盘锦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2.46 0.00
预付款项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1.21 0.00
预付款项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 0.00
预付款项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0.20 0.00
预付款项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0.00 0.00
预付款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预付款项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0.00 0.00
预付款项 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0.00 0.00
合 计 197.39 0.00
其他应收款 湖州南方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20.00 0.24
其他应收款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15.00 0.00
其他应收款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54 0.03
其他应收款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2.00 0.18
其他应收款 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70 0.03
合 计 40.24 0.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05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浙江中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7.1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4.88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合 计 26.03 0.00
图表6-51 公司关联方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16.27
应付账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2753.83
应付账款 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 0.00
应付账款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19.10
应付账款 合肥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应付账款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1.00
应付账款 北新弹性地板有限公司 52.27
应付账款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32.25
应付账款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5.56
应付账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04
应付账款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0.00
应付账款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0.00
应付账款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96
应付账款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75
应付账款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0.00
应付账款 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10.59
应付账款 咸阳非金属矿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25
应付账款 安徽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00
应付账款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9.66
应付账款 中建材信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30.00
应付账款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4.86
应付账款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陕西京诚检测有限公司 1.15
应付账款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1146.68
应付账款 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 8.06
其他应付款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02
其他应付款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7564.50
其他应付款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0.00
其他应付款 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0.00
其他应付款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7.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3.00
其他应付款 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75.51
其他应付款 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 2.00
其他应付款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
其他应付款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2.00
其他应付款 中建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3892.82
其他应付款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
合同负债 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 0.00
合同负债 北京筑根北新建材销售中心 0.66
合同负债 中联装备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0.00
合同负债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0.13
合同负债 北新房屋(连云港)有限公司 7.07
合同负债 龙牌圣戈班(河南)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0.83
合同负债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00
合同负债 北京市贝达通科技有限公司 0.00
合同负债 蚌埠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71
合同负债 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 0.00
合同负债 江苏铸本众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0.02
合同负债 合肥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0.34
合同负债 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0.86
合同负债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合计 20,970.97
(五)关联交易管理
为了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合规运营、公司制定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和控制,加强企业内控、控制关联交易数量、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关联交易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关联方之间购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管理,产生的资金占用为正常经营所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异常,目前发行人与关联方间的交易以市场化定价,结算方式多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
六、对外担保、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发行人下属各公司一般选择信用或者担保贷款。各公司在办理贷款时,如需担保,其担保人原则划定为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范围以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违规对外担保。
(二)重大承诺事项
(1)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石膏板生产线土地租赁合同》规定,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36年6月30日期间租赁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土地租赁面积54,200.8平方米,土地租赁费每年108.4016万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土地租赁费则相应调整。2021年8月16日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石膏板生产线土地租赁补充协议》,自2021年起双方每三年以《土地租赁价格确认函》形式进行一次价格确认,作为租赁费结算依据。
(2)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的《制粉车间设备租赁合同》规定,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自2008年6月18日至2036年6月30日期间租赁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部分设备,设备总额410.90927万元,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7日,年租赁费115.4655万元;2023年6月18日至2036年6月30日,按15年计,租赁费计算另行协商。2010年6月25日,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的《制粉车间设备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设备总额更改为388.10927万元,租赁费109.0587万元。
(3)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北西遥村于2018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北西遥村向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止。
(4)根据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人民政府向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月1日止。
(5)根据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盘锦振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规定,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间,租赁位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的十六栋办公、科研、厂房等建筑物,建筑总面积41,993.78平方米;罐区等生产用设施;生产生活用品给排水、道路、供暖、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上资产占地面积约 87,413.3平方米。租用的用途是用于防水类建材相关产品的生产,租赁期限二十年,双方约定年租金采用浮动方式,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下一个周期的年租金在上一个周期的年租金基础数上浮5%,第一个周期年租金为550万元,除此之外无需支付其他的任何费用。
(6)根据公司所属分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与惠民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41年4月30日,租赁惠民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创业大道的部分土地,租赁面积为260.38亩,作为生产经营使用,年租赁费为521.19万元。
(三)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如下: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资、外资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以下简称美国石膏板诉讼)。
自2010年开始,北新建材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石膏板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泰山石膏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山石膏应诉。2015年考虑到诉讼的进展情况,北新建材聘请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在石膏板诉讼案件中代表北新建材应诉并进行抗辩,以维护北新建材的自身权益。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2010年泰山石膏应诉之前,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地区法院)已就Germano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向七处物业的业主赔偿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2014年7月美国地区法院判定泰山石膏藐视法庭,判令泰山石膏支付原告代理律师1.5万美元的律师费,判令泰山石膏支付4万美元作为藐视法庭行为的罚款,并判令泰山石膏以及泰山石膏的任何关联方或子公司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直到或除非泰山石膏参加本审判程序,如果泰山石膏违反禁止令,必须支付其自身或其违反本判令的关联方违反行为当年盈利的25%作为进一步的罚款。由于只有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泰山石膏方可应诉并进行抗辩,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向美国地区法院支付了4万美元,并支付了1.5万美元的律师费;由于导致美国地区法院作出藐视法庭判令的原因为泰山石膏没有参加Germano案缺席判决后的债务人审查会议,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支付了Germano案的缺席判决金额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另外,美国弗吉尼亚州诺福克市巡回法院已就Dragas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赔偿4,009,892.43美元和判决前利息96,806.57美元,及自2013年6月计算的利息。泰山石膏与Dragas就此案达成和解,向其支付了400万美元和解费用,此案件已终结。泰山石膏申明,其同意支付前述款项并不代表泰山石膏认可上述案件的缺席判决内容,采取该等措施仅是为了申请撤销/避免藐视法庭判令并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参与石膏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进行抗辩。
2、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Lennar案中,美国佛罗里达州房屋开发商Lennar Homes, LLC和U.S.Hom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Lennar)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戴德县第十一巡回法院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等多家中国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诉讼。经过多轮谈判,综合考虑Lennar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北新建材、泰山石膏于2017年6月分别与Lennar达成了和解。其中,北新建材向Lennar支付50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泰山石膏向Lennar支付600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Lennar在收到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支付的全部和解款项后申请撤回其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提出的全部索赔和全部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也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承认在Lennar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2017年7月,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分别向Lennar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Lennar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案件已经终结。
3、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Meritage案中,美国佛罗里达州房屋开发商Meritage Homes of Florida,Inc.(以下简称Meritage)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李县第二十司法巡回法院针对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及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泰山)提起诉讼。经过多轮谈判,综合考虑Meritage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北新建材、泰山于2018年3月共同与Meritage达成了和解。泰山将向Meritage支付138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Meritage在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申请撤回其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提出的全部索赔和全部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也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承认在Meritage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2018年3月,泰山向Meritage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Meritage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的案件已经终结。
4、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Allen案中, Allen等原告在弗吉尼亚州诺福克法院针对弗吉尼亚州建材进口商Venture Supply,Inc.和经销商Porter- Blaine Corp(以上两家简称 Venture)提起诉讼,由于Venture宣称其被指控在Allen等原告的房屋中造成所谓损害及其他损害是由于Allen等原告的房屋中安装了泰山生产的石膏板而造成的,因此,Venture对泰山提起了第三方索赔(以下简称Allen案)。Venture与Allen等原告达成了和解(以下简称Venture和解),Venture针对泰山的第三方索赔,作为Venture和解的一部分,转让给了Allen等原告(以下简称转让的第三方索赔)。随后,Allen等原告针对泰山主张该转让的第三方索赔。经过多轮谈判和法庭听证会,综合考虑Allen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泰山与Allen等原告就转让的第三方索赔达成和解。泰山须在和解协议生效日起60日内支付1,978,528.40美元和解费至托管账户。在支付完成后,针对泰山,Allen等原告免除上述转让的第三方索赔涉及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再就此提出任何索赔和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泰山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不得解释为泰山承认在Allen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得解释为泰山承认了该案的管辖权。2018年9月,泰山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至托管账户。对于泰山而言,Allen案已经终结。
5、在多区合并诉讼Amorin案中,综合考虑Amorin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泰山与Amorin案(佛罗里达州)中不超过498户由不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于 2019年3月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与责任豁免协议》。泰山将支付最大和解金额共计27,713,848.47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不包括将来根据最惠国保护条款可能支付差额),上述27,713,848.47美元款项作为预计负债一次性反映在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2019年8月,由于上述498户原告中部分原告的数据调整导致基础和解数据增加144,045.50美元;且由于泰山与美国石膏板诉讼多区合并诉讼案集体成员达成下述集体和解,触发了《和解与责任豁免协议》中的最惠国保护条款,有关各方一致同意由泰山以支付不超过 12,866,528.89美元为对价买断最惠国保护条款下泰山的付款义务。上述 13,010,574.39美元作为预计负债一次性反映在泰山石膏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中。上述共计40,724,422.86美元和解款项将分批支付,泰山石膏分别于2019年7月支付了其中24,724,794.25美元、于2019年10月支付了其中12,306,780.64美元、于2020年1月支付了其中3,740,469.82美元的和解款,截至目前共支付40,772,044.71美元,差额47,621.85美元是由于个别原告数据调整而导致。前述498户原告中有497户原告参加了本次和解。
在参与和解的497户原告中有2户未签署《和解与责任豁免协议的修改协议 2》,其中1户触发了《和解与责任豁免协议》项下的最惠国保护条款,泰山石膏将支付13,436.50美元,在付清前述价款后,泰山的和解付款义务将履行完毕。和解索赔人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应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完全免除且永久解除其对泰山及被豁免方及其他关联主体或相关人士的索赔(包括已在诉讼中提出的或原本可能被提出的索赔)。
6、在多区合并诉讼案中,泰山与原告和解集体律师于2019年8月签署和解协议,各方同意对集体成员针对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的所有已主张的、本可以主张的及可能主张的索赔达成全面和解,集体成员放弃全部索赔主张。前述“集体成员”包括所有在Amorin案和Brooke案中具名的原告(以下简称已知集体成员)以及所有其他宣称使用了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的中国石膏板的房屋业主(以下简称未知集体成员),但不包括:(1)已经签署和解协议Amorin案(佛罗里达州)所涉及的498户原告;(2)在建筑商The MitchellCo.,Inc.诉德国可耐福石膏板企业KnaufGips KG等案(以下简称Mitchell案,泰山石膏也是被告之一)中具名的原告和提议集体中其他的商业房屋建筑商;(3)针对泰山和/或其他被豁免方提起过诉讼,但因未填写补充原告问卷表被驳回起诉或自愿撤诉的原告。前述“其他被豁免方”包括但不限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上述针对泰山的索赔的全面和解及责任豁免的对价,泰山需支付2.48亿美元(包括原告诉讼律师的律师费,但不包含为未知集体成员刊登集体诉讼通知的费用),该2.48亿美元为分批支付,但作为预计负债以单一数额一次性反映在泰山石膏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中。泰山石膏于2019年9月支付了其中2,480万美元和解费、于2019年12月支付了其中7,440万美元和解费、于2020年3月支付了其中14,880万美元和解费。美国地区法院已作出批准集体和解的最终命令和判决,按照约定,该和解协议已生效。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泰山在该和解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泰山签署此和解协议,仅为避免和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并非承认美国法院对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具有案件管辖权,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生产的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得解释为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承认在该诉讼中应承担法律责任。美国地区法院已签发判令,免除泰山的藐视法庭责任,泰山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子公司都不会面临藐视法庭判令中的任何进一步起诉或处罚。美国地区法院于2020年5月作出判令:撤销集体和解中未选择退出的原告针对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的索赔请求且不可再起诉;选择退出集体和解的原告的索赔请求未被撤销,仍保留在诉讼中。该判令是集体和解程序的最后程序,未选择退出的原告针对泰山及其他被豁免方的案件已经终结。在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的集体和解中,共有90户原告选择了退出和解。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选择退出和解的原告的诉讼均已经终结。
7、除上述多区合并诉讼案外,仅有一起案件仍在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对于该等案件,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上述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2.60%,资产结构良好;2021-2023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5.52亿元、31.44亿元和35.55亿元,盈利能力较强;
2023年末,发行人未使用银行授信合计199.79亿元,授信充足,融资渠道畅通。
目前,上述未决诉讼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符合注册发行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资格。主承销商将持续关注发行人诉讼进展,及时核查发行人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严格落实后续管理工作。
此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四)其它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限制用途的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表:
图表6-52受限制使用的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受限资产名称/计入会计科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1 货币资金 3,570.18 收购意向金,银行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2 应收票据 456.61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票据
合计 4,026.79 --
综上,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0.40亿元,发行人近一年的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受限事项中的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主要为收购意向金、银行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票据,其中已背书票据预计6个月内解除受限,保函保证金预计三年内可解除受限。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持有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情况
发行人风险管理意识较强,对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理财产品等投资持谨慎态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未持有委托贷款和金融衍生品,持有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合计556,822.00万元。
图表6-53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持有理财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24,500.0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532,322.00 0
合计 556,822.00 0
九、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海外投资下属企业4家,详细情况如下:
图表6-5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海外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国家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范围
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 坦桑尼亚 2018年 6,659.27万人民币 100.00%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北新建材中亚外资有 乌兹别克 2019年 19,912.50 100.00% 石膏产品的制
限公司 斯坦 万人民币 造销售
北新建材(泰国)有限公司 泰国 2022年 18,200.00万人民币 80.00%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北新建材(东欧)有限公司.乌格列维克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塞族共和国 2022年 5,000万欧元 90.00% 石膏产品的制造销售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的10亿元绿色中期票据外,近期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一)美国石膏板诉讼案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六、对外担保、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三)或有事项情况。发行人将持续在公开市场披露最新的诉讼进展,向投资人充分告知诉讼新增涉案金额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主承销商将严格落实后续管理工作,实时关注发行人诉讼进展、财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偿债能力。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226.22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26.43亿元,未使用额度199.79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图表7-2:发行人截至2023年末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合计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 100,000.00 1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30,000.00 20,000.00 5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35,000.00 65,000.00 1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10,000.00 10,000.00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204.00 359,796.00 360,000.00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 50,000.00 50,000.00
平安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5,554.97 44,445.03 50,000.00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80,000.00 80,000.00
邮储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60,000.00 60,000.00
光大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17.87 99,982.13 100,000.00
广发银行科学园支行 - 30,000.00 30,000.00
兴业银行北京东外支行 30,000.00 120,000.00 150,000.00
中国银行昌平支行 10,000.00 70,000.00 8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 40,000.00 40,000.00
华夏银行北京姚家园支行 - 150,000.00 150,000.00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000.00 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鼎昆支行 82,005.00 17,995.00 1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 - 5,000.00 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金水支行 - 1,000.00 1,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000.00 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新洲支行 - 10,000.00 1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龙泽支行 17,000.00 29,000.00 46,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 48,000.00 48,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 10,200.00 19,800.00 3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支行 10,000.00 40,000.00 5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2,970.90 47,029.10 5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行 - 50,000.00 5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 36,000.00 36,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10,000.00 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市支行 - 1,000.00 1,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支行 - 3,000.00 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支行 - 1,000.00 1,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 2,000.00 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 3,000.00 - 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 - 2,900.00 2,9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 - 1,000.00 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博罗支行 - 3,000.00 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营业部 - 3,000.00 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分行 20.00 9,980.00 10,000.00
交通银行盘锦分行 - 54,000.00 5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分行 19,187.64 10,812.36 3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 - 2,000.00 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604.00 20,396.00 21,000.00
兴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 10,000.00 10,000.00
成都银行彭州支行 - 10,000.00 1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1,183.84 3,616.16 4,80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 800.00 - 8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 5,000.00 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永平路支行 - 2,000.00 2,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 - 4,000.00 4,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 - 4,000.00 4,000.00
中国银行永修支行 - 6,000.00 6,000.00
进出口银行 - 50,000.00 50,000.00
中国银行昌平支行 - 50,000.00 50,000.00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1,085.00 28,915.00 30,000.00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 50,000.00 50,000.00
兴业银行北辰支行 1,500.00 8,500.00 10,000.00
光大银行荣业支行 - 6,000.00 6,000.00
中国银行 - 11,700.00 11,700.00
合计 264,333.22 1,997,866.78 2,262,2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债务违约记录
近三年,公司均能按时(或提前)、足额的支付银行贷款等各项债务本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记录显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无不良信息。
三、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近三年共发行债券6期,合计规模50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存续余额10亿元。
图表7-3: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发行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 到期日 发行金额 待偿还余额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4(科创票据) 2022-10-31 2023-4-28 5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3(科创票据) 2022-10-26 2022-12-28 5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2(科创票据) 2022-08-11 2023-02-08 10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2北新SCP001 2022-04-26 2022-10-24 10 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1北新G1 2021-10-26日至27日 2024-10-27 10 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1北新SCP001 2021-05-25 2021-11-23 10 0
四、其他重大资信事项
2024年8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涉及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设事当事人黄某、唐某波、屈某富、王某东。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涉及处罚为: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均未参与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睿、申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未曾受到行业协会惩戒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持有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合法有效,具备独立性。
天职国际在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审计工作时,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的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间的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天职国际收到的行政处罚事项,不影响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不会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消。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 信息披露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李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7868786
传真:010-57868866
联系地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
电子信箱:bnbm@bnbm.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
(二)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
(三)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绿色评估报告;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市场公告:
(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将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在存续期间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用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绿色项目进展。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一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
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付秋男、赵妍
联系方式: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529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邮箱:qiunans@cib.com.cn、yzhaoxmu@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0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qiunans@cib.com.cn或付秋男/010-59886666-103317/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四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
法人代表:管理
联系人:张飞
电话:010-57868881
传真:010-57868866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畅
电话:010-57868786
传真:010-57868866
联系地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
电子信箱:bnbm@bnbm.com.cn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
法人代表:吕家进
联系人:付秋男、赵妍
联系电话: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5294
传真:010-89926500
邮编:100020
三、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
法人代表:吕家进
联系人:刘媛、赵妍
联系电话: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5294
传真:010-89926500
邮编:10002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颜羽
联系人:张贺铖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联系人:宁红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六、信用评级机构
单位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联系人:汪莹莹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七、绿色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D座5层50531
法定代表人:薛东阳
联系人:马阳阳
联系电话:010-57310307
传真:010-66426100
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人代表:谢众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编:200010
九、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号);
(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四)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五)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号)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一)发行人
北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询地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管理
联系人:张飞
电话:010-57868881
传真:010-57868866
邮政编码:102209
(二)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
联系人:付秋男、赵妍
电话: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5294
传真:010-89926500
附录一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比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现金收入比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总资产*100%
经营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次数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