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80亿元
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七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信息详见“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发行人所处的染料行业作为特殊化学品与纺织行业以及居民消费呈现相关变化趋势。染料行业近几年增长速度同居民消费的增长速度呈现正相关,因此也随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而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不可避免地出现波动性和周期性。
(2)未来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现有在建项目主要为年产2万吨H酸项目、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等以及房地产项目如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滨江新城27-2地块-虞懋府项目等。总体来看,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中已完工项目资金回笼情况较好,但考虑到房地产项目投资额较大、周期较长,且项目收益受政策与市场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未来一段时期内投资支出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将面临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无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但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
企业对外提供影响偿债能力的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90亿元,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8年3月26日止。抵押人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沪(2021)静字不动产权第026149号)设定抵押,抵押物现值 82.32亿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23.05% 。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披露。
企业存在重大财务不利变化: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53.03亿元,同比下降27.90%;实现营业利润19.25亿元,同比下降5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下降4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29亿元,同比下降41.13%。企业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上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以及本期染料和中间体等产品售价下降共同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营染料和中间体等产品毛利率的下滑,两者共同导致发行人净利润显著降低。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1、置换机制
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同意征集机制
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目录
重要提示 ........................................................................................................................................... 4
第一章 释义 .................................................................................................................................... 11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4
一、 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4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4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29
一、 主要发行条款 ................................................................................................................ 29
二、 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 30
三、 分销安排 ........................................................................................................................ 31
四、 缴款和结算安排 ............................................................................................................ 31
五、 登记托管安排 ................................................................................................................ 32
六、 上市流通安排 ................................................................................................................ 32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33
一、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3
二、 发行人承诺 .................................................................................................................... 33
三、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 33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 发行人概况 .................................................................................................................... 37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 37
三、 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独立运行情况 ................................................................................ 44
四、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47
五、 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54
六、 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 66
七、 发行人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 ........................................................................................ 70
八、 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 109
九、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 109
十、 发行人行业优势地位 .................................................................................................. 123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127
一、 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27
二、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 .......................................................................... 128
三、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136
四、 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 136
五、 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 150
六、 所有者权益分析 .......................................................................................................... 157
七、 盈利能力分析 .............................................................................................................. 159
八、 现金流量分析 .............................................................................................................. 166
九、 偿债能力分析 .............................................................................................................. 169
十、 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 170
十一、 短期流动性分析 ...................................................................................................... 170
十二、 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70
十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177
十四、 或有事项 .................................................................................................................. 182
十五、 受限资产情况 .......................................................................................................... 187
十六、 衍生产品情况 .......................................................................................................... 189
十七、 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 190
十八、 海外投资情况 .......................................................................................................... 190
十九、 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 192
二十、 其他重要事项 .......................................................................................................... 192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194
一、 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 194
二、 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 195
三、 发行人近三年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 .......................................................................... 195
第八章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担保情况 ...................................................................................... 198
第九章 税项 .................................................................................................................................. 199
一、 增值税 .......................................................................................................................... 199
二、 所得税 .......................................................................................................................... 199
三、 印花税 .......................................................................................................................... 199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 200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 200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 201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 201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 201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 203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204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 204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204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 204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207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209
六、其他 ............................................................................................................................... 210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 212
一、置换 ............................................................................................................................... 212
二、同意征集机制 ............................................................................................................... 212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216
一、 违约事件 ...................................................................................................................... 216
二、 违约责任 ...................................................................................................................... 216
三、发行人义务 ................................................................................................................... 216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217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217
六、处置措施 ....................................................................................................................... 217
七、不可抗力 ....................................................................................................................... 218
八、争议解决机制 ............................................................................................................... 219
九、弃权 ............................................................................................................................... 219
第十四章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20
一、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 .................................................................................. 220
二、 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 221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 222
一、 备查文件 ...................................................................................................................... 222
二、 查询地址 ...................................................................................................................... 222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 224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浙江龙盛”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指 本公司股东阮水龙和阮伟祥
“龙盛染料” 指 公司之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安诺” 指 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 指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
“上虞金冠” 指 公司之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安诺” 指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香港桦盛/桦盛香港” 指 公司之子公司桦盛有限公司(香港)
“盛达国际” 指 公司之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浙江鸿盛” 指 公司之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吉盛” 指 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印度KIRI” 指 印度上市公司Kiri Industries Limited(印度KIRI工业有限公司)
“德司达控股/新加坡KIRI” 指 原名Kiri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2012年1月19日,该公司已更名为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德司达” 指 德司达集团
“龙盛商业发展” 指 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盛置地” 指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晟宇” 指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长龙汽配” 指 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长安” 指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通程” 指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总额度” 指 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无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三年” 指 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
“近三年末” 指 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末
“节能减排” 指 国家为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而提出的节约能耗、减少废弃物排放的产业指导政策
“绿色壁垒” 指 商品进口国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为名,通过颁布、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在设计/制造/服务方面的相关标准
“IOS14000”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标准
“中间体” 指 又称有机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
“精细化率” 指 精细化工产品产值在化学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
“重氮化” 指 芳香族伯胺与亚硝酰硫酸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
“偶合” 指 染料生产工艺中,重氮化合物与酚类、胺类相互作用,形成带偶氮基化合物的反应
“缩合” 指 两个分子作用,失去一个小分子,生成较大分子的反应
“碱偶” 指 在反应液PH值相对较高条件下(PH≥3)的偶合反应
“精馏” 指 多次而且同时运用气化和冷凝的方法,使混合液得到较完全分离,以获得接近纯组分的操作
“脱焦” 指 脱去焦油(去除高沸点物质的过程)
“磺化” 指 向有机化合物分子引入磺酸基的反应
“还原物” 指 3-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是分散染料重要的偶合组分中间体
“COD” 指 化学需氧量,用强氧化剂使被测废水样中有机污染物进行化学氧化时所消耗的氧量
“H酸” 指 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用于制造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及直接染料
“对位酯” 指 4-硫酸乙酯砜基苯胺,用于生产活性染料的一种重要中间体
“DCS控制系统” 指 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ControlSystem)的简称,一般习惯称为集散控制系统。它是一个由过程控制级和过程监控级组成的以网络为纽带的多级计算机系统
“新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
“DF” 指 远期结售汇交易
“NDF” 指 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利率波动的可能性对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的价值及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但在转让时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及活跃性。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按期偿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兑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468,106.19万元、95,593.82万元以及275,106.05万元,波动较大,2022年由于公司预收售房款减少,故经营现金流量下降。若未来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较大,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偿付能力,存在一定的风险。
2. 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3.79%、30.11%和26.13%,2020年以来公司主业的染料及中间体毛利率下滑。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供求环境、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波动明显。如果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产品成本增加、价格下降,将直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及正常生产经营。
3. 阶段性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分别为182.59亿元、214.55亿元和234.76亿元。近几年来有息借款保持增长,2023年末增长较多主要为超短期融资券增加,如果公司偿债时间点过于集中,公司资金周转不及时,将可能出现兑付风险,公司阶段性偿债压力较大。有息借款超过年度营收,存在阶段性偿债压力风险,如市场资金面紧张,将对公司现金偿付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 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进行了货物采购与销售交易,旨在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2023年公司与关联公司间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金额为1.07亿元,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金额为1.13亿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不是很大。但如果后续关联交易金额有所增加,若关联企业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协议,将影响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可能对公司的独立性及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 利率变动风险
公司有多家境外子公司,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授信总额约25,081万美元,若未来提款后市场利率有所波动,发行人未来的财务成本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有可能面临利率变动风险。
6. 汇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业务广泛分布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日常运营中涉及美元、欧元、新加坡元等数种货币,发行人2023年的外汇结算量为104,396.21万美元。而公司的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伴随着人民币、新加坡元、美元、欧元等货币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动,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加大,可能给公司运营带来汇兑风险。
7. 担保金额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90.29亿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担保,担保金额较高,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制度,但一旦发生子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将对母公司的债务压力产生较大影响,并直接影响整个公司的经营实力。
8. 存货大幅增长及跌价的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2,823,941.83万元、2,864,852.28万元和 2,932,148.6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4.17%、66.18%和 62.41%,近三年,公司存货整体呈增长趋势,且占发行人流动资产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对房地产投资加快所致,若存货价格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出现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存货减值可能计提不足,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9. 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1,688.96万元、227,196.50万元和196,021.35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9%、5.25%和 4.17%,整体较为稳定。虽然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计提,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极端情况,将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0. 期间费用占比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243,882.96万元、232,904.70万元和186,405.5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14.64%、10.97%和12.18%,整体呈小幅波动态势。但若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能持续稳定增加,期间费用占比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11. 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所有者权益不稳定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521,420.83万元、2,734,267.17万元和2,801,109.3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76.50%、78.67%和78.43%。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重较高,公司存在所有者权益不稳定的风险。
12. 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3.82亿元、3.13亿元、1.54亿元和0.13亿元,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2.58亿元、4.68亿元、3.95亿元和0.97亿元,两者合计金额分别为各期营业利润的38%、20%、29%和36%。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4.33亿元、-5.65亿元、-4.90元和- 1.43亿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0.02亿元、-1.05亿元、-3.01亿元和 0.05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0.03亿元、-0.38亿元、0.34亿元和-0.21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为显著,需关注相关风险。
13. 受限资产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制资产合计 2,036,496.31万元,占资产总额30.03%,主要包括存货1,833,123.18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91,010.00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45,000.00 万元和货币资金35,414.37 万元,如果未来受限资产规模增加可能降低资产流动性,可能会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14. 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关于Kiri公司持有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的价值判断,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已提起诉讼,新加坡共和国法院已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受理。2021年6月21日盛达国际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1] SGHC(I) 6,法院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 年 7月 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估值为 4.816亿美元,盛达国际已向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7 月 6 日盛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庭的《判决》[2022] SGCA(I)5,判决:(1)驳回盛达公司提出的五项上诉请求;(2)驳回 Kiri 公司提出的四项上诉请求;支持 Kiri 公司提出的其他二项上诉请求,包括支持 Kiri公司提出的其所持有的 37.57%股权收购不适用 19%的流动性折让的请求,同时支持 Kiri 公司提出的请求法庭重新审视许可费计算依据的上诉请求。2023 年 3 月 3 日,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3]SGHC(I)4,判决针对买断命令,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 6.038 亿美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法庭指令》:因盛达公司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筹措到 6.038亿美元,因此法庭判决的要求盛达公司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无法执行,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德司达公司股权作出整体出售的指令,即要求盛达公司和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100%股权在市场上进行整体出售。公司就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62.43%股权出售事项,后续将根据法庭的进一步判令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15. 未来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现有在建项目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配套项目如年产2万吨H酸项目、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等,以及房地产项目。需关注发行人后续有息负债余额变动和在建项目现金回流情况。发行人未来投资支出将继续增加,将面临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16. 商誉减值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商誉分别为 14,176.98万元、15,486.45万元和13,510.93万元。若未来被投资对象盈利能力下降,可能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
17. 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发行人持有标的股票的价格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股权及基金类投资规模合计约 69.7亿元,投资收益仍存一定不确定性,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易对业绩产生影响。如上述宏观环境或外部因素产生变化,投资者及公司将面临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收益。
18.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近三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9,980.55万元、458,837.35万元和458,195.2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2%、7.04%和 6.76%。近三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0.01亿元、-0.21亿元和-0.08亿元。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23,303.33万元、38,497.56万元和37,416.70万元,波动较大。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080.8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有所增加所致。若后续市场整体资金面紧张,可能影响公司的筹资能力,对公司的现金偿付能力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20. 有息负债持续增长的风险
发行人2021-2024年3月末,各期末有息负债分别为 210.89亿元、243.34亿元、253.62亿元和329.92亿元,2024年增加主要是房地产开发贷重组,新增60亿贷款。近几年来有息借款保持增长,有息借款超过年度营收,如市场资金面紧张,将对发行人现金偿付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 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染料行业作为特殊化学品,与纺织行业以及居民消费呈现相关变化趋势。染料行业近几年增长速度同居民消费的增长速度呈现正相关,因此也随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而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不可避免地出现波动性和周期性。
2. 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染料产品,下游纺织服装业的景气度对公司的染料产品的销售影响重大。2020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扩散及其影响加重,失业率提升、居民消费不足、物流不畅等因素导致全球供应链多环节受阻,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缩减,全球不同经济领域都面临下行风险。公司主营的染料产品,下游市场也出现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12月,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较上年增长1.30%,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 34.1%。目前国内染料行业竞争激烈,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2021年以来,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带动下,下游印染行业经济运行复苏态势进一步巩固,印染布产量规模较疫情前明显增加,从而带动染料销售市场的稳步提升,公司染料销量创同期历史新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在逐步提高,但产品价格低位走势仍未扭转,需求不足是当前染料行业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内染料市场供应增加导致竞争加剧,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但公司营业收入中五成为染料业务,若未来染料市场行情再次恶化,有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的可能性。
3. 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染料、中间体、减水剂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对硝基苯胺、对氨基苯甲醚、H酸、纯苯、甲醛、工业萘、对位酯等基础化工产品,这些产品受国际基础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公司历来注重生产工艺创新,缩短产品生产周期进而减少原材料库存。同时严格执行采购政策,努力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于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成因复杂,未来上游原材料市场的价格依然存在较大的波动风险。
4. 国际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际产业格局转移的深化,目前世界染料生产与销售中心完成向亚洲发展中国家转移后,我国的染料产品年产量目前已位居世界第一,而公司则是全球染料工业的龙头企业。在我国染料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国际市场竞争正在加剧。随着先进生产设备与技术的广泛应用,韩国、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国家的染料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产品质量与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也逐步提升,对公司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造成一定影响。
5. 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的染料、中间体、减水剂以及无机化工业务存在环保要求提高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新的环保法规的出台,环保标准趋严,公司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将增加,成本的上升将影响公司的盈利。为此,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将继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化风险为机会:一方面,继续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进一步优化产品链,提高厂区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开发环保型、低能耗、高品位、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加大环保技术改造和环保管理力度,推动并最终实现“零排放”,构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6. 产品安全风险
随着消费者对纺织服装安全性认识的提高,纺织用化学品的安全关注度也日益提升,公司的纺织用化学品是否安全、生态,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与市场。为此,公司已在国内新建染料生态实验室,运用先进技术测试和认证产品,出具产品检验和安全生态认证,确保公司产品安全的同时,制定和优化行业标准,引领染料企业走向生态安全型企业。
7. 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阮水龙和阮伟祥两人,阮水龙和阮伟祥为父子关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以上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3,597.5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22%,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完整、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安排避免大股东控制现象发生,若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等方面进行影响或控制,可能会侵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8. 房地产开发成本在存货中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包含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上虞虞懋府项目和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多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均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房地产调控将给公司的商品房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近三年,公司房地产开发成本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82.60%、70.82%和74.23%。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一旦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公司较大的开发成本将可能产生较大损失,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
9. 非化工业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已经从单纯生产经营染料业务的企业拓展成一家以染料、染料中间体、混凝土生产用减水剂和无机化工生产经营为主,房地产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股权投资等非化工业投资为辅的多元化经营企业。另外,公司还涉足股权投资(通过各类私募基金)、股票投资等一二级市场投资业务及委托贷款(作为委托人)等业务,面临较高的资本市场波动的风险。
10.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精细化工行业范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设备使用、生产操作及生产环境等各方面的安全风险点。公司坚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核心,以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为重点,通过健全安全组织网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公司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但未来突发安全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给公司生产建设带来风险,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1. 房地产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包含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上虞虞懋府项目和未来青春社区项目等。其中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预计总投资 250亿元,期限较长,在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投入较大,总投资额较大。
同时,面临房地产市场下滑风险,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影响。除拆迁安置房项目由政府回购外,其余均为自主开发模式。因房地产行业属国家严控项目,受市场供求波动影响较大,未来几年房地产行业形势不明朗。一旦发生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现有房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及整个房地产业务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12. 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下属子公司较多,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下,易受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并由此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13. 多元化投资风险
发行人现已发展成以化工、汽配、房地产、金融产品和股权投资多主业发展的综合型企业。虽然多元化经营可以使公司有效地防止利润来源单一的风险,但不同行业在经营管理上的要求有一定差别,如公司不能对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协调,可能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4. 海外投资风险
公司采用收购、直接设立海外公司以及与国外优势染料企业合资经营的形式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在香港、印度设立多家全资、合资子公司。
发行人海外业务受国际宏观经济状况,经营所在地区政治、经济因素等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一定的投资失利,有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的可能性。
(三)管理风险
1. 产业扩张及资产重组带来的风险
公司分散染料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活性染料经过快速发展,产量已经跃居国内前列。随着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通过外延式股权收购与产业整合延伸产业链、实现跨越式增长的策略,在浙江龙盛的长期发展战略中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公司产品线已从分散、活性、靛蓝染料、纺织印染助剂,延伸到化工中间体、建材化工、无机化工等行业。
由于并购整合涉及对目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机制乃至企业文化等层面上复杂的协调重整,同时新行业与公司原有的优势行业在各方面也存在较多差异。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数量的持续扩大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与风险,若公司在管理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方面不能根据生产规模、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 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对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始终坚持“任人唯贤、以素质论人才、用干部论实绩”的用人原则,通过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激励和奖励制度,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调动了企业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的内部激励机制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将可能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 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研发经验,目前已经拥有多项产品和生产技术的专利权,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明确保密约定,但由于这些核心技术主要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部分生产一线人员掌握,存在着因相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流动而使相关技术失密的可能。
4. 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下属并表子公司114家,分布在全球各地,尽管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但由于各子公司在地理位置、企业文化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将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5.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浙江龙盛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73,597.55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22.6222%,比例偏低。若出现意外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6. 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一直保持稳定有效,内控制度也相对健全,保证了发行人经营较为稳定。然而,近年来国内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或因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或触犯法律等原因出现失联情况,从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高管人员突然缺位情况时常发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因此,发行人未来也可能面临着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7. 经营受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2023年1-12月公司境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为662,907.50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43.32%;国外重点销售区域包括德国、美国、巴西、韩国、泰国、印度、越南、孟加拉、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国家。由于产品竞争力较强、国际市场份额提高以及一些国家出于政治和经济利益考虑近年来中国遭受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或对公司下游部分客户造成影响。由于公司与下游市场发展存在联动关系,受宏观经济变化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发行人未来也可能面临由于贸易摩擦引发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 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为了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对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为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及中间体等,其中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出口退税率现为 0;间苯二胺、对苯二胺、间苯二酚、邻苯二胺和高效减水剂的退税率为13%。从长期来看,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若未来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下调,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 所得税政策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各地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使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处于较低水平,相应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争取各种新的优惠政策,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2021-202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有效期3年,2023-2025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有效期3年,2022-2024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绍兴凌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区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吉龙天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兰州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凯瑞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宜兴市龙兴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盛诺新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绍兴璟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的这些重要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原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房地产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易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业务策略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并给公司的利润增长增加一定的不确定性。
4. 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的染料、中间体以及无机化工业务存在环保要求提高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新的环保法规的出台,环保标准趋严,公司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将增加,成本的上升将影响公司的盈利。为此,公司在未来几年内,将继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化风险为机会;一方面,继续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进一步优化产品链,提高厂区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开发环保型、低能耗、高品位、高附加值产品,同时加大环保技术改造和环保管理力度,推动并最终实现“零排放”,构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5. 金融信贷政策变化风险
房地产业务的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密切相关。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与运营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较多的开发资金来支撑项目的运营;另一方面,银行按揭贷款仍是我国消费者购房的重要付款方式,购房按揭贷款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销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信贷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以及房地产开发与运营企业项目开发成本。
1)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变化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影响购房按揭贷款利率的变化会对所有购房者成本产生影响,而首付款比例的政策变化将较大程度上影响购房者的购买能力。如果购房按揭贷款政策在未来进一步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确定性。同时,公司销售受银行按揭贷款规模影响较大,如受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自身流动性变化、银行风险控制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银行按揭贷款规模或比例缩小等情况,将导致消费者不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从而对公司开发项目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贷款政策变化会影响公司的资金渠道和融资成本房地产开发行业资金占用周期较长,银行贷款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未来,国家如果通过调高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资本金比例等措施,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行业信贷收紧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收紧包括公司的资金渠道,该等政策可能会对发行人房地产板块业务运营和财务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6.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部分税收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7. 土地政策变化风险
土地储备是房地产经营的核心要素。土地供应、出让政策的变化,往往给房地产行业带来重大影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土地政策包括多个方面:每年的建设用地增量计划安排、征收土地补偿费率等均属于土地储备管理政策的范畴;土地闲置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政策等均属于存量土地管理政策的范畴;土地供给率政策调整、“限房价、竞地价”等拍卖政策、拍地首付款比例及缴纳期限等均属于土地出让管理政策的范畴。以上政策因素的变化均会对房地产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出现用地限制范围的变更,或者对供地速度或供地指标的调控措施等,均可能对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8.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房地产业务所占的资产比重较高,主要属于旧区改造项目,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走向以及相关旧区改造政策的变化,通过对政策走势、楼市价格、项目建设销售数量、消费需求变化、客户结构进行经常性分析,以提高投资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完善公司经营策略。
9. 精细化工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主营业务大部分处于完全竞争行业,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行业的贸易、税收、土地、信贷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经营有相当程度的影响。
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因国家行业政策变动产生的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 发行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联席主承销商:无。
6. 超短期融资券形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7. 待偿还债券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8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债170,000.00万元,超短期融资券500,000.00万元,中期票据150,000.00万元。
8.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4〕SCP【】号。
9. 注册金额:人民币捌拾亿元(RMB8,000,000,000元)。
10. 发行规模:人民币拾亿元(RMB1,000,000,000元)。
11. 超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12.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
13. 计息年度天数: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14. 发行价格: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面值发行。
15.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发行利率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6. 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 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18. 发行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9. 公告日:【】年【】月【】日。
20. 簿记建档日:【】年【】月【】日。
21. 发行日:【】年【】月【】日。
22. 缴款日:【】年【】月【】日。
23. 债权债务登记日:【】年【】月【】日。
24. 起息日:【】年【】月【】日。
25. 上市流通日:【】年【】月【】日。
26. 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7. 兑付/付息日:【】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8. 兑付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9. 兑付价格:按超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30. 超短期融资券担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
31.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托管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2.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3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 适用法律: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5. 清偿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上午 9:00至【】年【】月【】日下午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四、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招商银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
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五、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六、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本次注册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和子公司的有息负债。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69.28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6.71亿元、其他流动负债49.03亿元、长期借款130.43亿元,发行人将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负债。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和子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和银行借款。
二、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和保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归还金融机构到期借款、兑付到期债券),不用于长期投资、房地产开发(含土地一级开发及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及金融业等相关业务。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将提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 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 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自身的特征,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
3. 加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
(二)具体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以经营性现金流入作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 良好的财务状况是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利保障。
2021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60亿元、212.26亿元和153.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75亿元、33.27亿元和17.33亿元,能为偿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2. 资金使用计划明确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的投放计划使用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营运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现金的自我调剂能力,有效增加非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降低债务偿还的压力,为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3. 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偿债能力
公司将继续积极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以和偿债能力,确保超短期融资券的到期偿付。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能
公司将积极致力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在质量管理上,狠抓制度落实,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在成本管理上,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节支降耗,千方百计提高管理效能;在生产管理上,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及相关配套环节。
(2)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回款质量
公司将结合市场形势,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老用户,开辟新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保障回款足额及时,提高收入质量。
4. 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点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负责公司的投融资安排、运营资金及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公司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将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尽量避开不同品种的债券在同一时段到期,减小阶段性偿债压力。
5. 若发行人在极端情况下现金流紧缺,将通过以下渠道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1)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能够进一步保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
发行人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2023年末公司可用货币资金为108.93亿元,公司应收账款为19.60亿元,应收票据(包括应收账款融资)为21.99亿元,存货为293.21亿元,四项合计为443.73亿元,公司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可通过出售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方式提前回收现金流,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公司的应收票据基本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贴现方式提前回收现金流。发行人会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和加强管理存货,保证资金充裕,从而保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
(2)通过未使用授信补充营运资金以保证偿债资金充足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与工、农、中、建等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信贷关系。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46.03亿元,其中已使用人民币183.24亿元,尚余授信人民币162.78亿元
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是发行人超短期融资券按期偿付的有力后盾。目前除项目贷款外,发行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期限按各大银行惯例定期续授信一次,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近年来发行人授信额度较为稳定,按目前发行人与各银行的合作关系来看,可用授信额度能够支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若发行人在极端情况下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其银行授信额度将优先用于补充偿债所需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债券本息的资金充足。
(3)减少未来投资计划
在极端不利情况下,发行人还可通过缩减未来投资计划等方式节省现金流,将原计划用于投资的现金支出优先支付债券本息。
综上,如果公司出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时,公司将采取暂缓重大在建项目的实施、变现公司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Ltd.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2号
注册资本:3,253,331,860元
实缴资本:3,253,331,860元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3日
上市日期:2003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2137E
联系人:卢邦义
联系电话:0575-82043513
传真号码:0575-82043513
邮政编码:312368
网址:www.longsheng.com
经营范围: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漓海公社微生物农药厂,成立于 1970年6月13日。1979年5月4日,漓海公社微生物农药厂更名为上虞县纺织印染助剂厂。1984年 3月,上虞县纺织印染助剂厂更名为上虞县助剂总厂。1991年 12月30日,经浙江省工商局核准,上虞县助剂总厂更名为浙江助剂总厂。1993年2月17日,浙江助剂总厂更名为浙江染料助剂总厂。1993年7月24日经上虞市市委研(1993)12号文批复,全厂实行内部股份合作制。1994年8月8日,经浙江省计经委、省体改委批准,浙江染料助剂总厂更名为“浙江龙盛助剂集团公司”,实行了董事会领导的总经理负责制。1995年12月,经浙江省工商局核准,浙江龙盛助剂集团公司更名为浙江龙盛集团公司。
1997年7月16日,上虞市委、市政府颁发《关于深化完善乡镇集体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1997]32号)。1997年11月23日,经道墟镇人民政府出具道镇政[1997]第 69号文《关于对浙江龙盛集团公司产权进行界定的批复》批准,浙江龙盛集团公司以经评估净资产进行产权界定,界定后股权结构为阮水龙个人股46.25%,职工持股会42.07%,道墟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10.28%,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1.4%,合计产权10,000万元。1997年11月25日,浙江龙盛集团公司职工持股会将其经产权界定后拥有浙江龙盛集团公司净资产中的 2,250.07万元分别转让给阮水龙等 10人。上述资产转让行为已经上虞市体制改革办公室虞体改办[1997]13号文批复。
1997年 12月 28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70号文批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上虞市道墟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3家法人和阮水龙等 10个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999年 4月 7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文件浙证委[1999]26号文《关于同意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以 1998年底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000万元。
2003年 7月 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700万股股票,同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股票代码600352,注册资本变更为22,7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 注册资本变更为22,700万元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阮水龙 4,070.00 17.93%
阮伟祥 2,339.00 10.30%
阮伟兴 2,215.06 9.76%
项志峰 1,057.45 4.66%
合计 9,681.51 42.65%
2004年5月12日公司由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5,400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2 注册资本变更为45,400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8,140.00 17.93%
阮伟祥 4,678.00 10.30%
阮伟兴 4,430.13 9.76%
项志峰 2,114.90 4.66%
合计 19,363.03 42.65%
2005年4月28日公司由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9,020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3 注册资本变更为59,020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0,582.00 17.93%
阮伟祥 6,081.40 10.30%
阮伟兴 5,759.16 9.76%
项志峰 2,749.37 4.66%
合计 25,171.93 42.65%
2007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增发6,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16.8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65,900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4 注册资本变更为65,900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9,741.35 14.78%
阮伟祥 5,728.64 8.69%
阮伟兴 5,483.33 8.32%
项志峰 2,612.06 3.96%
合计 23,565.38 35.76%
2009年6月5日公司由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31,800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5 注册资本变更为131,800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4.78%
阮伟祥 11,477.29 8.71%
项志峰 5,224.13 3.96%
合计 36,184.11 27.45%
2008年6月18日,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等共 30人,有效期八年,分三期实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4,120万股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88元/股。2009年6月公司股本调整后,每份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8.34元,涉及股票8,240万股,占当期总股本的6.25%。2010年2月9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第一批行权,行权1,03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32,830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6 注册资本变更为132,830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4.67%
阮伟祥 11,997.29 9.03%
项志峰 5,224.13 3.93%
合计 36,704.11 27.63%
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2.5亿元,期限5年,符合一定条件可提前赎回。2010年3月15日,龙盛转债开始转股,公司股票自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4月13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2010年5月5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强制赎回,增加股本 140,115,93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46,841.593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7 注册资本变更为146,841.593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3.27%
阮伟祥 11,999.29 8.17%
项志峰 5,224.13 3.56%
合计 36,706.11 25.00%
2013年6月3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第二批行权,行权2,135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8,976.593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8 注册资本变更为148,976.593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3.08%
阮伟祥 11,999.29 8.05%
项志峰 5,224.13 3.51%
合计 36,706.11 24.64%
2013年11月4日,公司2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第三次行权,行权2,610万份,公司总股数由1,489,765,930股变更为1,515,865,930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9 公司总股数变更为1,515,865,930股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2.85
阮伟祥 11,999.29 7.92
项志峰 4,224.13 2.79
合计 35,706.12 23.55%
2014年1月16日,公司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第四次行权,行权1,200万份,公司总股数由1,515,865,930股变更为1,527,865,930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0 公司总股数变更为1,527,865,930股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2.85%
阮伟祥 12,779.29 8.36%
项志峰 4,644.13 3.04%
合计 36,906.12 24.25%
2014年6月18日,公司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第五次行权,行权210万份,公司总股数由1,527,865,930股变更为1,529,965,930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1 公司总股数变更为1,529,965,930股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2.73%
阮伟祥 13,390.68 8.75%
项志峰 4,644.13 3.04%
合计 37,517.51 24.52%
2015年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9,6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03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62,666.59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2 注册资本变更为162,666.59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19,482.70 11.98%
阮伟祥 16,446.57 10.11%
项志峰 6,894.13 4.24%
合计 42,823.40 26.33%
2015年 6月 10日公司由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1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25,333.19万元。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3 注册资本变更为325,333.19万元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2,893.14 10.11%
项志峰 13,788.26 4.24%
合计 85,646.80 26.33%
2017年11月9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阮伟祥增持15,890,140股,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4 阮伟祥增持15,890,140股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482.15 10.60%
项志峰 13,788.26 4.24%
合计 87,235.81 26.81%
2018年1月29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阮伟祥增持1,500,000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5 阮伟祥增持1,500,000股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项志峰 13,788.26 4.24%
合计 87,385.81 26.86%
2018年11月14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项志峰自7月披露减持计划至今,共减持30,471,311股,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6 2018年11月14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项志峰 10,741.12 3.30%
合计 84,338.67 25.92%
2020年12月1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项志峰自8月披露减持计划至9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32,533,382股,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7 2020年12月1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项志峰 7,487.79 2.30%
合计 81,085.34 24.92%
2021年1月15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项志峰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13日累计减持32,536,909股,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8 2021年1月15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项志峰 4,234.10 1.3015%
合计 77,831.65 23.9237%
2021年 2月18日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项志峰 2021年2月 2日至2021年2月10日累计减持36,580,886股,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19 2021年2月18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项志峰 576.00 0.1771%
合计 74,173.56 22.7993%
2021年2月23日公司公告,截至2021年2月22日,控股股东之一项志峰累计减持107,41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至此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项志峰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阮水龙、阮伟祥和项志峰变更为阮水龙和阮伟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下降至735,975,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22.6222%。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表5-20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阮水龙 38,965.40 11.98%
阮伟祥 34,632.15 10.65%
合计 73,597.55 22.6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独立运行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本结构为:
表5-21 股份结构情况表
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国家持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325,333.19 100.00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三、股份总数 325,333.19 100.00
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5-22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股)
阮水龙 389,653,992 11.98 无 / 境内自然人
阮伟祥 346,321,538 10.65 无 /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5,209,876 3.23 无 / 境外法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70,000,070 2.15 无 / 其他
潘小成 43,105,190 1.32 无 / 境内自然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35,832,685 1.10 无 / 其他
师和平 32,638,835 1.00 无 / 境内自然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3组合 29,393,311 0.90 无 / 其他
张世居 21,714,701 0.67 无 / 境内自然人
梁惠青 20,771,996 0.64 无 / 境内自然人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97,600,009股,持有比例为 3.00%,根据相关规定不作为股东在上表中列示。
截至2023年末,公司无超过总股本5%的质押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阮水龙与阮伟祥存在关联关系,为父子
关系,上述两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2.6222%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因此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表5-2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阮水龙 阮伟祥
国籍 中国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否 否
最近5年内的职业和职务 曾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截至 202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阮水龙与阮伟祥为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亲属关系。除本公司以外,阮水龙没有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阮伟祥持有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53%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本公司和龙盛控股以外,阮伟祥个人对华泽有限公司出资 10万元港币,持有100%的股权;对绍兴锦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企业住所: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法定代表人:阮水龙
经营范围: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机械设备、纸制品及包装材料(除印刷品)的制造、加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数据:至2023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59亿元,净资产6.50亿元,资产负债率58.30%,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净利润0.24亿元。
(四)本公司的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业务方面:公司面向市场独立从事染料、化工中间体、减水剂、硫酸、纯碱及其他精细化工业务,拥有完备的原辅材料采购网络和独立完整的生产体系,产品生产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由公司独立组织,所需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产品销售也由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和营销计划、策略自主统筹安排,虽然本公司与关联方相互之间在原料方面有一定的采购和销售,但本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是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之框架性协议》,并明确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关联交易是公平、公开、公正,不影响本公司生产业务的独立性。
人员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相应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建立了职工档案、人事管理档案、工资发放名册等文档,公司人员的招聘、人事管理及考核制度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其他单位领取薪酬,公司高管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或董事长职务。
资产方面:公司资产产权清晰,1997年发起设立时,各股东将拥有浙江龙盛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该资产主要为染料生产所必需的全套生产设备,使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能够保证公司独立并按产品质量要求完成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公司资产具备独立完整性。
机构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不存在控股股东或控制人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财务部、办公室、公司部、证券部、EHS部、投资部、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并单独挂牌运作。
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负责公司的投融资安排、运营资金及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日常费用核算、销售、供应、税务、报表制作等事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地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各项税金。本公司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核算,统一执行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设有健全的会计机构,配有专职会计人员。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下属子公司114家。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总资产超过10,000万元,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5-24 截至2023年末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总资产(2023年末) 净资产(2023年末) 营业收入(2023年) 净利润(2023年) 持股比例 注册地
1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1,105,995.40 287,698.56 406,243.03 7,350.05 100 浙江省上虞区
2 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 52,131.62 48,395.15 40,320.43 3,694.47 100 上海市闵行区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377,936.86 188,925.27 146,933.39 12,930.43 100 浙江省上虞区
4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1,956,035.97 1,050,326.50 289,288.87 97,806.07 100 浙江省上虞区
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158,155.12 136,027.56 38,971.53 9,722.82 100 浙江省上虞区
6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349,364.72 262,837.34 146,798.59 -21,617.61 100 浙江省杭州市
7 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1,910.50 16,018.92 36,825.81 771.36 100 浙江省上虞区
8 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3,396.94 15,969.42 58,877.41 -2,633.56 75 上海市静安区
9 桦盛有限公司 1,953,663.49 1,047,450.98 347,345.42 13,471.29 100 中国香港
10 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469,167.66 365,275.87 93,191.08 13,662.09 100 上海市静安区
11 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855,641.48 436,730.17 544,105.93 31,329.20 100 中国香港
12 上海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53,152.98 48,415.05 403.22 -126.05 100 上海市静安区
13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2,062,606.26 298,161.89 0 -1,510.63 100 上海市静安区
14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773,109.19 21,932.02 106,580.11 1,317.99 100 上海市静安区
公司子公司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崇力,本公司持有其75.00%股权)、重庆佰能达(本公司持有其56.25%股权)分别持有重庆普什(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20.00%和40.00%股权,本公司实际拥有该公司的权益比例为37.50%,且公司在董事会席位中不占多数,未能对其进行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
1、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54万美元,为发行人生产分散染料重要下属子公司,属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05,995.40万元,净资产287,698.56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6,243.03万元,净利润7,350.05万元。
2、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5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7,500万元,为发行人染料销售的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染料及中间体开发、生产、包装、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2,131.62万元,净资产48,395.15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20.43万元,净利润3,694.47万元。
3、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39万美元,为发行人生产中间体重要下属子公司,属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377,936.86万元,净资产 188,925.27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6,933.39万元,净利润12,930.43万元。
4、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1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8,420万美元,为发行人中间体销售重要下属子公司,属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956,035.97万元,净资产 1,050,326.50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288.87万元,净利润97,806.07万元。
5、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937万美元,为发行人生产减水剂重要下属子公司,属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减水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后处理扩散剂MF、木质素磺酸钠、J酸、K酸、磺化吐氏酸、高效环保型混凝土外加剂、2-萘酚-3,6-二磺酸二钠盐(R盐)、硫酸铵溶液、硫酸钠(以上除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产品;减水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后处理扩散剂MF、木质黄磺酸钠、J酸、K酸、磺化吐氏酸、高效环保型混凝土外加剂的原辅材料(除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业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含量>8%]、硝酸,其他危险化学品:氨、磺化煤油、萘、1-甲基萘、2-甲基萘、过硫酸铵、亚硝酸钠、亚硝酸钙、苯酚、邻硝基乙苯、1.4-苯二酚、盐酸、丙烯酸[稳定的]、甲基丙烯酸[稳定的]、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氨溶液[含氨>10%]、甲醛溶液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为无仓储批发;有效期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58,155.12万元,净资产 136,027.56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971.53万元,净利润9,722.82万元。
2024年2月29日,该公司已注销。
6、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9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4.85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349,364.72万元,净资产 262,837.34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6,798.59万元,净利润-21,617.61万元。主要系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降。
7、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8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为发行人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1,910.50万元,净资产16,018.92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825.81万元,净利润771.36万元。
8、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发行人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汽车钢板专业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钢铁销售;投资咨询;第三方物流服务(除运输);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3,396.94万元,净资15,969.42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877.41万元,净利润-2,633.56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上海通程前期投入较大,固定费用较高所致。
9、桦盛有限公司
桦盛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为发行人设立在香港的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和贸易。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953,663.49万元,净资产 1,047,450.98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7,345.42万元,净利润13,471.29万元。
10、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于 2003年 7月 21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为发行人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系统内资产管理,企业购并,房地产开发,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469,167.66万元,净资产 365,275.87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191.08万元,净利润13,662.09万元。
11、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8,776.2万美元,为发行人设立在香港的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染料、助剂贸易、咨询。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855,641.48万元,净资产 436,730.17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4,105.93万元,净利润31,329.20万元。
12、上海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3年 8月 15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37,000万元,为发行人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152.98万元,净资产48,415.05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22万元,净利润-126.05万元。净利润为负系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为发行人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62,606.26万元,净资产298,161.89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1,510.63万元。主要是公司正在参与上
海市华兴新城房地产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所致。
14、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龙盛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 5月2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35,000万元,为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的下属重要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租赁。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773,109.19万元,净资产 21,932.02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580.11万元,净利润1,317.99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表5-25 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上虞区 货币金融服务 12.76 8.64
2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上虞区 房地产 7.01 13.93
1.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 4月28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12.76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327,333.29万元,归母净资产708,304.69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021.34万元,净利润57,749.58万元。
2.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7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7.01亿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620,009.16万元,归母净资产 380,454.20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5,557.24万元,净利润16,588.49万元。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图5-1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各机构的职能
1. 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职权。同时,对于单笔金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会出具决议。公司还聘请了执业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2. 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均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与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 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工作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4. 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5. 薪酬与考核委员: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6.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调研、策划并提出建议。
7.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8. 内部审计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计划,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组织各类专项审计。
9. 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年度预算报告;负责纳税管理、申报、筹划、核算;负责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与控制;负责公司融资、资金预算,负责企业资金融通的还本、承兑汇票及贴现、转贷,子公司资金管控及防范资金链风险。
10. 证券部:负责筹备董事会、股东大会,组织准备各类会议文件,保管各类资料;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处理与证券监管部门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负责经济合同的评审,处理各类诉讼、仲裁及行政争议,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防范法律风险。
11. 投资部:负责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兼并、业务重组、战略合作、重大资产处置等管理工作。
12. 公司部:负责子公司预算管理、考核,及时跟踪各事业部主体的产供销数据,及时传达总部与各事业部之间的信息;负责员工招聘与培训,薪资福利管理,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建立人事档案等。
13. 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基本制度的建设,印鉴、文件档案的管理;负责活动文案的策划、企业文化建设与形象宣传;负责公共关系管理及应急措施的实施管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具体为:负责职工食堂、宿舍和医务室的管理;负责大客车队的管理;负责行政大楼的管理和安保工作;负责会务安排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绿化工作。
14. 研究院:拟定立项课题报告及投资预算,制订研发计划,负责新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工艺技术和产业化工作,研究工艺技术方案并配合产生车间完成新工艺的放大生产,组织项目的投资实施以及技术改造;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15. EHS部:负责生产区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负责对龙盛工业园区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工作;负责园区供水、供电、供汽负荷的分配与协调工作,对园区公用保障系统中长期发展需求进行规划管理;对园区各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与园区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并把政府的要求传达到园区各子公司。
(三)公司的内控制度
1. 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制订规范的《公司章程》,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类机构,并明确其各自的职权。同时,公司也制订三项专门针对子公司管理控制的制度,包括《外派董事、监事等人员的暂行办法》、《外派董事权责界定暂行办法》、《外派人员考核办法》,上述制度对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其职责的履行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外,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集中管理和考核,对相同业务主体的子公司按照事业部制形式进行管理,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销售和统一管理,既缩减了人力成本,又提升了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
2. 对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则如下:
(1)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的《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5)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至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6)公司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司章程》、有关该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7)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3. 对项目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章程》及《董事长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均对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设置了权限,其中: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5%以下。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风险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本条前款所称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1)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生产经营性投资等,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2)单笔金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经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即可。单笔金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3)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资产抵押、质押,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长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绝对金额低于 1,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绝对金额低于 1,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
(5)交易产生的利润绝对金额低于 1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绝对金额低于5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绝对金额低于 5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
(5)交易产生的利润绝对金额低于 5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均按上述权限进行审批,不存在越权行为,且对外投资项目时,事先均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均十分顺利,有些项目已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的重要支柱。
4. 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负责公司的投融资安排、运营资金及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日常费用核算、销售、供应、税务、报表制作等事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发生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运行、增加或减少,收入、成本、费用的发生,都应该接受财务核算制度的监控。本公司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核算,统一执行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设有健全的会计机构,配有专职会计人员。
5. 对采购的管理控制
公司已制订《原料采购内控制度》和《五金采购内控制度》,原料公司根据生产部提出原料需用量计划,公司月度综合计划及原料库存情况,于当月 28日前编制完成次月的月度原料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员负责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必须严肃认真、谨慎细致、内容正确、手续完备、公平合理。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坚持货比三家,做到比质、比价、比运距,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原料,保证采购原料的质量,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原料。采购原料到公司后,原料公司应同质量、计量部门按采购资料及合同要求组织验证。采购业务员实行定期轮岗制,采购主管实行定期竞聘制,采购部门经理实行聘任制。
6. 对销售的管理控制
为了规范销售行为,扩大市场份额,加强销售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公司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制度等,建立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有严密的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有适用的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办法,对销售确认、款项催收、往来核对、坏账计提和核销审批、销售记录等要求明确;公司已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产品价格逐级审批,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士回避。
7. 对房地产投资的管理控制
近几年房地产投资成为公司投资的组成部分,目前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包括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商品住宅的投资,为防范公司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对公司房地产投资进行管理控制:一是公司已在《章程》、《董事长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每项投资事先都有详细的调研工作和严密的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二是公司同时也制订了包括《外派董事、监事、高管及财务人员的暂行办法》、《外派董事、监事及财务人员的考核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严谨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在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能够确保实时跟踪及时反馈、限时整改,把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水平;三是公司设立房地产事业部负责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具体操作实施,房地产事业部已制订《审核审批及程序规则》,对事业部下属的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都明确其权限和审批程序,使得下属公司和部门能够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并通过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不定时的核查,确保其依章循规行事;四是上市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制订了《内控制度汇编》制度体系,并严格按照此制度体系执行,公司自上市以来,内部控制日益完善,至今未发生过重大投资风险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8. 对衍生工具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目前的衍生工具投资主要包括DF和NDF。为确保外汇远期交易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公司对其有效性进行持续性监督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具体而言,设立审批权限,对具体业务进行监督控制。对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远期业务日常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外汇远期交易的相关业务记录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外汇远期业务是否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计部门根据外汇远期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定期对外汇远期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外汇远期业务是否依照企业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以及存在的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
9. 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控制
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全面推行“一体化”清洁生产,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环保设备投入、技术工艺改进以及产品结构调整三方面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原则,在处理“三废”、降低噪音、回收粉尘以及控制排放等方面,全面达到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10. 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控制
公司坚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核心,以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为重点,通过健全安全组织网络(如部分厂区的生产全部采用DCS控制系统,操作控制室远离生产装置,降低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减少员工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职工“三级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已制定重大生产应急预案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设立安全员,督促、检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定点包干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1. 对信息披露的管理控制
公司专门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的定期报告、重大信息临时报告以及重大信息的报告流程和需要报告的重大信息范围也遵照该制度执行。该制度规定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应披露信息的相关文件、资料需提交公司证券部,并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公司制定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逐层落实了信息披露责任,保证公司对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12. 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对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股份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的判断与认定应由董事会根据规则的规定作出,并依据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审议及核准权限的规定分别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
规则规定: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0.5%以上(含)至 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的;应由股东大会表决并授权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5%以上(含),同时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3. 对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进行预算管理。每一年度末,公司根据当年生产、技术、销售、物资供应、市场动态等经营情况和投资计划,由财务部制订公司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年度预算方案时,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提供上年预算实际完成情况和次年生产、经营预测情况。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有重大修改时,由财务部提出修改意见,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除由财务部门监管执行外,同时应提交监事会作为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依据。
14. 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资金实行“分级授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预算控制、有偿使用、严控风险”的管控模式。
15. 对资金运营的管理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对营运资金进行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对营运资金的管理,结合信用政策完善运营资金占用的规模控制、加强各级预算对资金活动的约束,提高资金收付的计划性和可预测性。集团财务部负责督促各事业部各所属公司及时调整资金预算以反映内外部条件的变化情况。
企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按照程序报批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严禁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同一事项的支出人为进行拆分,规避集团公司审批。未依权限规定经过相应批准程序的,不得向本集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应加强资金收付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私设小金库。企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按照程序报批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严禁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同一事项的支出人为进行拆分,规避集团公司审批。未依权限规定经过相应批准程序的,不得向本集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集团财务部应控制银行账户开户总数。新开立银行账户,应报集团财务总监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对闲置账户或利用率较低的账户,应实施关闭或冻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网银管理实行分级复核制,按照设定的额度,经审核后方可划转。严禁一人保管电子支付业务的全部U盾。严禁一人携带公章、证照办理资金业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16. 对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集团财务部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资金调度会。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资金冗余或资金链断裂。所属公司有资金富余的,集团财务部应指令其向指定账户归集,所属公司财务部应主动向集团财务部报告资金富余的情况。所属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资金调剂的,应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资金调剂申请,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批后,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安排资金内部划拨。因资金归集及资金调剂,形成资金提供和资金占用关系的,应计算、收取和拨付内部资金占用费。集团财务部对所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17. 对融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对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进行管理。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与资金管理活动相关的各项统筹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资金的统一筹集和调拨,并对资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负责;集团财务部长负责参与并协助办理融资业务以及其他日常资金管理工作。在筹资管理上,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拟订筹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筹资成本、潜在风险以及资本结构合理性作出充分估计和判断。境外筹资应考虑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筹资方案应按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重大筹资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若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财务部应根据批准的筹资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及时关注筹资业务的状态,及时足额还本付息以及合理分配和支付股利,以保持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
18.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发行人设立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机制》,突发应急事件是指公司突然出现的,可能导致债务融资工具不能按期、足额兑付,并可能影响到金融市场稳定的事件,包括但不仅限于:1、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公开发行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非公开发行债务。2、公司或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且足以影响到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3、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重大损失(包括投资损失和经营性亏损),且足以影响到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4、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5、公司受到重大行政处分、罚款或涉及重大诉讼或司法强制执行等事件,且罚款、诉讼或强制执行的标的额较大,且足以影响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6、其他可能引起投资者重大损失的事件。
突发应急事件一旦发生后,公司可采取的措施包括:1、在知晓突发应急事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事件向该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进行报告。2、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尽快联系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3、我公司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在指定媒体披露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做好对外沟通解释工作。4、视突发应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组织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5、应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如有需要尽快动态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向该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报告。6、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处置结果以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并向该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公司组织架构完备,业务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员工数量及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在职员工 5,792人,其中生产人员3,486人,销售人员683人,技术人员750人,财务人员227人,行政人员646人。按教育程度分,博士研究生40人,硕士研究生376人,本科1,369人,专科1,431人,高中及以下2,576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6 员工按专业及教育程度划分结构情况
单位:人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3,486 60.19%
销售人员 683 11.79%
技术人员 750 12.95%
财务人员 227 3.92%
行政人员 646 11.15%
合计 5,792 100.0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占比
博士研究生 40 0.69%
硕士研究生 376 6.49%
本科 1,369 23.64%
专科 1,431 24.71%
高中及以下 2,576 44.48%
合计 5,792 100.00%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5-27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期起止日期 国籍 有无境外居留权
阮伟祥 董事长、总经理 男 1965年10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姚建芳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1983年6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贡晗 董事 男 1971年9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卢邦义 董事、财务总监 男 1981年1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何旭斌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71年3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欧其 董事 男 1971年4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赵刚 独立董事 男 1977年5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陈显明 独立董事 男 1967年11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4月30日 中国 无
梁永明 独立董事 男 1965年10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王勇 监事会主席 男 1978年6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沈卫桥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81年4月 2022年12月15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李霞萍 监事 女 1986年3月 2022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中国 无
1、阮伟祥:董事长、总经理
自 1993年以来,曾任浙江染料助剂总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浙江龙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2、姚建芳: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2008年5 月至2013年5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2009年4月至今,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凌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部长;2016年 4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贡晗:董事
1993年9月至2002年3月在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中间体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卢邦义:董事、财务总监
2001年 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代理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5、何旭斌:董事、副总经理
1993年 7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获得“浙江省劳动模范”、“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中国染料百年科技贡献奖”、“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两化融合杰出管理奖”、“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入选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次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硝化分会会长、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浙江省危化安全生产专家、上虞区生态环境促进会会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染料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6、欧其:董事
1993年 7月进入公司工作,一直从事化工染料和中间体的新产品开发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先后获得“浙江省万人计划”、“浙江省 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对象”、“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绍兴市首届青年科技奖”、“上虞市(区)十佳科技工作者”。曾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
7、赵刚:独立董事
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财务管控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2月19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陈显明:独立董事
曾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30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梁永明:独立董事
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经贸审计处和财政审计处处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世博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世博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总会计师,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同时任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审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5月10起至今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王勇:监事会主席
高级经济师,2000年 7月至今在本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11、沈卫桥:职工代表监事
2003年 7月至今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染料事业部和染料化工事业部工作,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专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染料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部子公司管理专员,2022年12月15日起至今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12、李霞萍:监事
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9年4月30日起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对董事、高管人员、监事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8日收到独立董事梁永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梁永明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而请求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补选赵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经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 5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阮伟祥为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姚建芳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卢邦义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何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2022年,公司原副董事长阮兴祥、董事周征南、独立董事徐金发离任,董事欧其、董事何旭斌、独立董事梁永明选举任职,公司1/3董事因换届发生变动。此外,公司 2/3监事发生变动:2022年 5月,因换届,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霞离任,监事会主席王勇选举任职。2022年12月,因公司原监事倪越刚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而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沈卫桥选举任职。
上述变动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用途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已由以分散染料业务为主导的单一染料生产企业迅速成长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专用化学品生产服务商,业务涵盖染料、中间体、无机化工及减水剂四大领域,产品涵盖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靛蓝染料、阳离子染料、助剂、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3,4二氯苯胺、减水剂、硫化工系列产品、合成氨、纯碱和硝酸等十几个大类上千个品种。
1.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图5-3 主要业务
2.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用途
(1)主要业务
① 染料业务
公司从分散染料起步,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纺织用化学品生产商之一。发行人生产和销售分散染料的主要下属子公司为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活性染料销售主要子公司为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和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合并德司达控股销售收入后,染料业务占比继续扩大。发行人纺织用化学品涵盖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和阳离子染料等四大类上千个品种,其中:分散染料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活性染料经过快速发展,产量已经跃居国内前列。
2021年价格较与往年相对低位,但另一方面,公司作为行业龙头,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也有所提高。2022年公司染料销量 22.71万吨,分散染料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2023年度公司染料销量 22.25万吨,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在染料行业不少企业已经出现亏损的严峻形势下,公司染料业务继续保持盈利。
② 助剂业务
公司拥有年产 10万吨助剂产能。助剂作为印染的中间材料之一,随着美元加息引起流动性收缩、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风险因素对于全球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产生的收入、利润,在 2020年度均较此前有所下滑。受此影响,公司 2021年助剂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5.25万吨和 7.17万吨,同比分别增加26.63%和25.42%。2021年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6.82%至9.7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87%。助剂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42个百分点至29.15%。公司2022年助剂产量和销量分别为4.81万吨和6.13万吨,同比分别减少8.35%和14.51%。2022年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17%至9.9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71%。助剂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5.45个百分点至23.70%,主要系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公司2023年助剂产量和销量分别为 3.61万吨和5.64万吨,同比分别减少24.98%和8.05%。2023年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6.89%至9.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08%。助剂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至23.75%,变化不大。
③ 中间体业务
中间体是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业务,有效实现了染料业务的上游产业链延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生产中间体重要下属子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为其销售重要下属子公司。公司中间体业务涉及的主导产品包括间苯二胺、间苯二酚、邻苯二胺和对苯二胺等。中间体业务中,公司的优势在于间苯二胺、还原物和间苯二酚生产一体化,三者硫酸阶梯使用,减少酸用量的同时实现循环经济。
随着近年来公司竞争对手之一的美国INDSPEC公司退出间苯二酚市场,公司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仅有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公司作为主要的生产企业,占据市场龙头地位。
公司中间体业务将充分利用行业领导地位,通过国内、国际市场横向、纵向的合作与整合,全面提升市场份额;创新生产管理模式,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深化降本增效工作;通过技术创新,培育新的项目、新的产品,建立新的优势。确保整体业绩的稳定,提高对公司利润的贡献。
④ 无机化工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循环经济和技术与清洁生产优势,生产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钾及硫酸等硫化工系列产品。2008年 4月公司通过收购龙化控股,获得龙山化工的控股权,借助龙山化工已有的人才、市场、管理和技术优势迅速介入无机化工领域,有效延伸了化学品产业链,推进公司产品多元化战略。目前龙山化工无机化学产品主要为纯碱、氯化铵、硝酸、合成氨、硝盐以及高价值精细化工品等十几个品种。2010年为响应当地政府号召,龙山化工将生产基地搬迁,新厂2010年9月完成整体搬迁,12月已投产。投产后,龙山化工产能达到:20万吨合成氨(煤为原料)、10万吨硝酸、3万吨硝酸盐、40万吨纯碱、45万吨氯化铵、2.5万吨小苏打,生产规模明显扩大,成为浙江最大的无机化工生产基地。
⑤ 其他业务(汽车配件)
公司汽配业务主要是生产冲压件配套,拥有上汽、上海通用、南京长安一级配套资质和上海大众二级配套资质。
总体来看,公司在汽车领域的相关业务起步不久,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经营状况对合作企业的依赖性较大。短期内,公司在该领域无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⑥ 房地产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为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航置业”)、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盛置地”)、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晟诺置业”)、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龙盛商业”)等,主要以土地一二级联动形式从事上海旧房改造建设,除拆迁安置房项目由政府回购外,其余均为自主开发模式。目前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主要为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上虞虞懋府项目和未来青春社区项目等。
公司商业地产项目开发不存在以下情况:
●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
●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
●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
●土地权属存在问题;
●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
●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
●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
公司运用畅通的融资渠道,未来几年的低融资成本,明确深扎上海一线城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提升上海城市能级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在上海打造了优质品牌,为公司未来几年乃至更长时间的长足发展打下基础。
⑦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
公司成功整合了德司达之后,由德司达主导该板块的业务。
公司拥有全球完整的产品开发、工艺开发、颜色应用服务(CSI)、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技术研发体系。
⑧ 其他股权投资
公司对部分盈利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获得其上市后高额收益。公司下属创投企业投资主体主要包括绍兴凌瑞、香港桦盛、盛达国际、香港天风等。公司建立了专业化的创业投资团队,在投资决策、项目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公司上述股权投资项目均体现在投资收益中。
表5-28 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末投资公允价值 主业 股权比例 是否并表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4,046.24 化工 20.00% 否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112.31 银行业 8.64% 否
绍兴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56.96 新材料 40.00% 否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12,408.16 房地产 46.55% 否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72.86 商贸 5.00% 否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31.34 新材料 20.00% 否
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4,915.19 新材料 16.24% 否
英创新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899.46 新材料 8.2927% 否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570.27 房地产 13.93% 否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1,998.51 化工 20.00% 否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658.04 化工 25.00% 否
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7,977.15 汽配 37.50% 否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7,280.98 化工 20.00% 否
成都富晟崇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002.60 汽配 26.00% 否
浙江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87.67 化工 20.00% 否
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6,134.07 投资 18.87% 否
LVC Advantage Fund 6,632.71 基金 6.35% 否
北京君联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76.66 投资 8.83% 否
杭州锦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441.64 投资 78.69% 否
Elite Plus Development Limited 16,993.25 出租车 20.00% 否
New Spectrum Limited 3,569.96 生物 27.27% 否
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7.24 投资 10.00% 否
ADIC DIVERSIFIED INVESTMENT 4,467.27 基金 3.42% 否
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69.25 投资 1.33% 否
APOLLON SUSTAINABLE VALUE FUND LTD 4,051.93 基金 1.43% 否
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59.90 投资 8.30% 否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918.56 运输 1.49% 否
三亚长浙宏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189.76 投资 22.22% 否
浙江义乌乐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 投资 25.00% 否
长三角(嘉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447.45 科技 16.40% 否
浙江义乌市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6.70 投资 16.67% 否
杭州安丰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624.51 投资 40.00% 否
华鑫信托•德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574.02 基金 32.74% 否
TECHNOLOGY DISCOVERY LIMITED 12,347.34 科技 67.50% 否
其他 27,263.35 否
合计 697,023.31
公司将充分利用搭建好的平台,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适应未来大型项目运作和海内外收购的投融资管理架构。围绕“金融资产投资、产业投资和战略投资”三条主线,推进公司产业和战略布局,以高效投资促进发展转型升级。不断创新投资模式,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要抓好已投项目的管理,确保投资业务对公司有更大的利润贡献。
(2)主要产品用途
① 分散染料
分散染料是一类结构上不带水溶性基团的染料。由于染料的细小微粒在水中很少溶解,需通过借助分散剂的作用使之成为均一的水分散液,故名为分散染料。就应用特性而言,分散染料对化学纤维中的聚酯纤维(涤纶),醋酯纤维(二醋纤、三醋纤)以及聚酰胺纤维(锦纶)有良好的亲和力,对聚丙烯晴纤维(晴纶)也可染色,但亲和力较低,对天然纤维中的棉、麻、毛、丝均无染色能力,对粘胶纤维几乎不沾色。因此,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醋纤、锦纶等纤维的染色和印花。
随着化学纤维产品对分散染料在数量和品种方面需求的增长,自 20世纪 70年代以来,分散染料的供需量成倍增加,并出现许多应用性能更为优越的新品种。分散染料至今已发展成为类型多、色谱全、用途广的第一大类染料。
② 活性染料
活性染料,又称反应性染料,其分子中含有可以与纤维发生反应的活性基团。活性染料应用范围广,除用于棉、人造棉(如粘胶、铜氨人造棉等)、麻(大麻、亚麻、黄麻)、羊毛等聚酯纤维、丝以及锦纶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外,还可用于纤维素纤维或聚酰胺纤维与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以及其他纤维素的混纺或交织物的染色和印花,并具有色泽鲜艳、湿牢度好、应用方便、适应性强及牢度优良等特点。
自 20世纪 50年代问世以来,活性染料迅速发展成为生产量最大、品种最多的纤维素纤维用染料,目前已成为仅次于分散染料的第二大类染料。
③ 间苯二胺
间苯二胺,化学名 1,3-苯二胺,被广泛用于偶氮类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硫化染料、媒染染料、直接染料和毛皮染料等染料的合成与环氧树脂固化剂、橡胶助剂、医药、媒染剂、染发剂、显色剂、涂料工业、水泥促凝剂和石油添加剂等产品的制取,是一种用途极为广泛的中间体。
近年来,国内间苯二胺产业的发展迅速,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有力推动了间苯二胺在其他相关领域的应用。除染料等传统应用领域外,以间苯二胺为原料生产间位芳纶、间苯二酚为代表的新兴应用领域不断得到开发,间苯二胺的需求量迅猛增加。
④ 间苯二酚
间苯二酚主要用于轮胎、橡胶制品、木材等粘合剂和间氨基酚的生产,间苯二酚为原料合成粘合剂是轮胎工业的主流粘合剂品种,我国目前成为全球汽车、轮胎和橡胶制品第一大国,轮胎产量连年快速增长。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 近三年主要业务的构成
(1) 营业收入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29 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染料 752,072.21 49.15 867,269.26 40.86 883,568.79 53.04
助剂 93,055.31 6.08 99,940.62 4.71 97,820.12 5.87
中间体 313,817.46 20.51 397,462.19 18.73 392,375.34 23.55
减水剂 0 0 27,214.34 1.28 44,748.98 2.69
无机产品 125,779.48 8.22 167,900.01 7.91 105,387.24 6.33
房产业务 132,564.82 8.66 449,752.63 21.19 16,385.69 0.98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汽配业务 51,129.46 3.34 75,598.37 3.56 88,826.50 5.33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 12,685.07 0.83 11,237.13 0.53 11,278.93 0.68
其他业务 49,206.74 3.22 26,189.72 1.23 25,590.38 1.54
合计 1,530,310.55 100 2,122,564.27 100 1,665,981.96 100
注:[1]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完成对德司达控股可转债进行转股,转股后,公司对德司达控股持股比例达62.43%,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从2013年起染料项目包含了德司达控股的销售额。
[2] 其它业务包含两部分:一是其他主营业务,是指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的除化工、房产、汽配、服务等业务外的其他零星业务,主要为商品贸易;二是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主要包括材料销售、水电汽销售、租赁收入等。
[3] 因减水剂业务减少,自2023年起已将其并入其他业务中。
近三年,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产品类别逐年丰富,发展成为集染料、助剂、中间体、无机化工、汽配、房地产以及金融投资等多元化业务。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 1,665,98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6%。主要原因为 2021年以来,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带动下,下游印染行业经济运行复苏态势进一步巩固,印染布产量规模较疫情前明显增加,从而带动染料和助剂销售市场的稳步提升,无机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驱动收入增长;房地产业务本年度的结转收入仍然较少。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122,56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1%,主要系本期上海大统项目及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天和苑项目确认房产销售收入。
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为 1,530,310.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92,253.72万元,降幅为27.90%,主要系上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以及本期染料和中间体等产品售价下降共同所致。
从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构成看,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构成的染料业务一直都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13年,公司合并德司达控股销售收入后,染料业务占比超过40%,2021年达到53.04%,2022年为40.86%,2023年达到49.15%。国家对环保领域的重视不断加强,使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退出该行业,而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研发实力和雄厚的资金自行开发“三废”处理技术,在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又提高了原料利用率,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分散染料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德司达是全球染料助剂的领先者,龙盛收购德司达后,两者在产品互补、研发协同和品牌知名度上形成“1+1>2”的效应,龙盛在国内外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在开拓高端客户、适应国内纺织服饰产业升级方面比同行业有更强的优势。德司达控股的染料业务在该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在80%左右,产品主要包括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助剂、靛蓝及其他化学品。德司达新加坡公司自 2010年完成收购德司达集团以来,开始了对德司达集团资产的整合和业务的梳理,通过将生产基地迁移至人力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地区,注入配套贷款资金等方式,集中采购原材料,调整业务经营模式等方法,使得德司达集团原停产工厂得以恢复运营,生产成本有所缩减,现金流状况逐渐好转。2023年全年德司达实现营业收入518,368.55万元,净利润52,582.31万元。
2023年度,公司全球染料销量 22.25万吨,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中间体业务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支撑了生产的高效运行,同时抓住市场有利形势,推动核心产品量价齐升,行业领导力获得进一步加强,2023年公司中间体销量9.11万吨。
中间体业务的产品作为公司染料业务重要的原材料一直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中间体业务除了满足公司染料业务的生产外,还有部分作为产品进行销售。近年来中间体业务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另外,2019年3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9年 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5年,为国内间苯二酚市场格局的优化和公司市场主导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用于混凝土生产重要辅料的减水剂的生产工艺同分散染料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减水剂业务也一直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受房地产市场形势低迷、基建投资速度放缓、行业竞争渐趋激烈的情况下,2015年起减水剂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相对较小。近年来,公司重新制定减水剂的战略定位,在消化综合利用萘系中间体副产物上有新的突破,有力发挥萘系减水剂和中间体的协同效应,并支撑萘系染料的竞争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公司在浙江上虞生产基地构建了“染料-中间体-硫酸-减水剂”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提出“零排放”管理概念,打造零排放高标准目标,形成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并持续研发创新保持领先。因此,尽管减水剂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但仍是公司产业链中的重要产品。
公司无机化工产品收入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龙山化工的无机化工产品收入,主要产品为纯碱,用于玻璃等建筑材料。公司该板块历年来销售较为稳定。
公司汽配业务收入主要为子公司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产品收入,在近年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客户即汽车整车厂的业务下降所致。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收购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其主要为上汽集团及上海通用等提供汽车配件供应。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为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航置业”)、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晟宇置业”)、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晟诺置业”)、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座置业”)、绍兴市上虞安兴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安兴置业”)等,主要以土地一二级联动形式从事上海旧房改造建设。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 1.64亿元、44.98亿元和13.26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0.98%、21.19%和8.66%。公司已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上海市静安区 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 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271、275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一期和二期、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城市之光苑项目、平湖的商业及住宅综合开发项目和上海龙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资金已基本回笼。由于公司前期完工房产项目销售接近尾声,2021年在建项目尚未完工,除2019年起项目部分交付确认收入,2020年至2021年末房地产业务收入均较少。2022年已完工项目确认收入较多致使房地产收入大幅增长,大统基地项目已在2022年三季度完成交付,截至22年末止已回笼资金39.11亿元。上虞道墟街道天和苑项目已于 2022年 6月完工,截至 22年末回笼资金 3.66亿元。公司目前还在开发的项目包括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上虞虞懋府项目、未来青春社区项目。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整体搬迁已结束,并于2022年 2月15日正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上虞高铁新城 J3地块项目、上虞虞懋府项目、未来青春社区项目已进入投资建设阶段。
(2)营业成本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30 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染料 542,706.05 48.01 590,560.18 39.81 596,245.92 54.05
助剂 70,950.65 6.28 76,255.98 5.14 69,309.30 6.28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中间体 213,353.86 18.87 212,379.52 14.32 190,840.19 17.30
减水剂 0 0 22,786.00 1.54 36,888.54 3.34
无机产品 112,355.86 9.94 145,145.75 9.78 91,224.06 8.27
房产业务 92,415.38 8.18 340,821.94 22.98 12,550.31 1.14
汽配业务 48,629.51 4.30 70,361.31 4.74 80,906.63 7.33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 6,703.13 0.59 6,941.72 0.47 4,841.29 0.44
其他业务 43,325.85 3.83 18,167.06 1.22 20,254.02 1.84
合计 1,130,440.29 100 1,483,419.46 100 1,103,060.25 100.00
近年来,随着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的提高,公司成本稳步下降,产品链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可以长期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为1,130,440.29万元,降幅为23.79%,主要系本期房产销售下降,营业成本也相应下降所致。
2022年公司营业成本为1,483,41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48%,主要系本期上海大统项目及上虞高铁新城 J3地块项目、天和苑项目确认房产销售收入所致。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为1,103,060.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7%。主要是本期中间体等原料价格上涨较多,同时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小,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德司达工厂复工,相应的人工支出、制造费用增加。
公司染料业务板块,由于国内染料业务自2018年价格达到高位后,2019年、2020年价格逐渐下跌。2021年以来受石油价格及大宗化学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多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成本。
助剂业务主要来源于合并的德司达控股,近年来营业成本与收入基本保持同向变化。
近三年公司中间体业务营业成本呈小幅上升,分别为 190,840.19万元、212,379.52万元和213,353.86万元,主要受原材料涨价及销量增加影响。
近三年来公司无机化工业务主营业务成本变化趋势同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23年无机产品成本为112,355.86万元,同比减少22.59%,主要系本期无机产品产销量减少所致。
公司 2023年房地产业务营业成本为 92,41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88%,主要系上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所致。除此以外,目前公司还有五个在建项目,其中: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预计总投资 250亿元,截至 2023年末已投入183.31亿元;上虞虞懋府项目预计总投资16.5亿元,截至2023年末己投入13.59亿元;未来青春社区项目预计总投资 6.5亿元,截至 2023年末,已投入 4.46亿元。在未来房产竣工售出时,可能会造成营业成本大幅波动。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业务在公司所有业务中占比较小,该业务面向中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产-销-服务”一体化服务,是公司未来高端业务发展的方向。
(3)营业毛利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31 营业收入毛利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毛利 占比 毛利率
染料 209,366.17 52.35 27.84 276,709.08 43.29 31.91 287,322.87 51.04 32.52
助剂 22,104.66 5.53 23.75 23,684.64 3.71 23.70 28,510.82 5.06 29.15
中间体 100,463.60 25.12 32.01 185,082.67 28.96 46.57 201,535.15 35.80 51.36
减水剂 - - - 4,428.34 0.69 16.27 7,860.44 1.40 17.57
无机产品 13,423.62 3.36 10.67 22,754.26 3.56 13.55 14,163.18 2.52 13.44
房产业务 40,149.44 10.04 30.29 108,930.69 17.04 24.22 3,835.38 0.68 23.41
汽配业务 2,499.95 0.63 4.89 5,237.06 0.82 6.93 7,919.87 1.41 8.92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服务 5,981.94 1.50 47.16 4,295.41 0.67 38.23 6,437.64 1.14 57.08
其他业务 5,880.88 1.47 11.95 8,022.66 1.26 30.63 5,336.36 0.95 20.85
合计 399,870.26 100 26.13 639,144.81 100 30.11 562,921.71 100 33.79
公司染料业务经营稳健, 2021年-2023年,染料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32.52%以、31.91%及27.84%,近年来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虽然公司继续居全球染料行业龙头地位,但由于国内染料市场供应同时增加,导致竞争加剧,产品“量高价低”的态势仍未扭转,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公司从 2013年起单独统计助剂业务,2021年-2023年,毛利率分别为29.15%、23.70%及23.75%。
中间体业务为染料业务的上游产业受染料市场的波动影响较大。但由于公司在国内染料中间体业务中的领先地位,其毛利率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2021年-2023年毛利率均超过30%,2023年毛利率32.01%,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原材料涨价影响。由于环保政策等原因,染料行业的进入壁垒提高,中小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企业陆续关停,相关原料价格上涨。2019年初,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发生爆炸,进一步导致染料行业供给减少,相关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近年来中间体行业中虽有少量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
2020年起受疫情影响,无机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毛利率与 2021年持平。
公司房地产业务 2021年-2023年毛利率分别为23.41%、24.22%及30.29%,2023年毛利率大幅增加,主要系因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房产销售收入减少较多使其在房地产业务中的占比减少,同时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房产商业运营收入反而增加所致。
公司汽配业务近年来毛利率逐年下滑,2021年-2023年毛利率分别为8.92%以、6.93%和4.89%。
颜色标准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业务在公司所有业务中占比较小,但毛利率较高,2023年末毛利率为47.16%。
(4)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
表5-32 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境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1] 662,907.50 43.32 769,129.23 36.24 775,859.53 46.57
境内市场主营业务收入 849,798.03 55.53 1,340,554.74 63.16 870,040.54 52.22
其他业务收入 17,605.02 1.15 12,880.29 0.61 20,081.90 1.21
合计 1,530,310.55 100 2,122,564.27 100 1,665,981.96 100
注:[1]统计口径按产品销售给上市公司外的非关联方客户的所属地区是否国外。
从公司近三年的销售区域看,公司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占比一直较为稳定。国内重点销售区域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上海等省以及台湾、香港地区;国外重点销售区域包括德国、美国、巴西、韩国、泰国、印度、越南、孟加拉、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国家。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染料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业务为主,主要用于纺织材料。由于公司与下游市场发展存在联动关系,受宏观经济变化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近年来,跨国贸易摩擦对公司下游部分客户造成影响,或对发行人业务造成联动影响。重要子公司德司达的产品主要客户集中在欧洲以及北美,由于子公司在各地区均有分部,贸易摩擦不直接对其业务造成影响。
(5)房地产项目介绍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为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航置业”)、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盛置地”)、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晟诺置业”)、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龙盛商业”)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等,主要以土地一二级联动形式从事上海旧房改造建设。除拆迁安置房项目由政府回购外,其余均为自主开发模式。商品房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并在竣工后根据销售进度回款。
表5-33 发行人房地产资质情况表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颁证机关 证件号 有效期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沪房管开第01784号 2025年3月22日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沪房管开第02941号 2026年2月24日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沪房管开第02819号 2026年1月16日
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沪房管开第02818号 2026年1月16日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开二0601-2022-2022-0379号 2026年2月19日
6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绍兴市上虞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开二0601-2022-2022-0426号 2026年4月10日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绍兴市上虞璟弘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开二0601-2020-2022-0151 2025年5月24日
表5-34 发行人房地产板块经营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开工面积 1,130,055.52 1,130,055.52 465,003.23
竣工面积 276,346.46 161,769.15 -
签约销售面积 43,485.64 33,556.85 79,156.83
签约销售金额(含税) 116,153.30 396,929.10 446,657.55
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 104,653.18 435,721.19 4,189.58
房产业务收入 132,564.82 449,752.63 16,385.69
注:开工面积指截至财务报表期末已开工但尚未完成的所有在建项目;上表所填各年数据均指当年的发生数,非期末数。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仅为房产开发项目确认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收入、商业地产运营收入及投资性房地产销售收入等。
销售收入的确认: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同时满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出售自用房屋,其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成本与收入同步确认。
近三年公司地产项目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其中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于 2022年2月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上海静安区宝丰苑项目预计于2025年4月开工。
① 上海市静安区的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2009年公司中标上海市静安区两动迁安置房项目,并成立相应项目公司从事开发工作,经营模式为公司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并由政府按承诺价回购。前述两项目分别为上海市静安区 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及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 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前述两项目建设面积总计为16.46万平方米,总投资188,987万元,按计划分别于2010年1月、8月开工,并于2011年、2012年竣工交付,由政府按承诺价格进行回购。公司该项目经营主体在签署项目相关合作协议后,向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的专用账户支付 18,000万元,作为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标的地块动迁启动资金。该项目经营主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建成的住宅由上海市闸北区旧区改造总指挥办公室全部回购。该项目前期由政府预付,分别于签订协议、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及取得入户许可证时,收到政府回款30%、60%以及10%。截至2023年末,已收到全部回款合计198,933.91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 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的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符合项目建设开发要求。
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的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资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最新有效期截止时间是2026年1月16日。
② 上海大统路开发项目
公司于2015年6月份收购该项目,该项目属于一二级联动开发项目,拆迁金额37.7亿,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该收购项目标的公司于2007年与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根据沪闸府土[2007]106号文,由标的公司受让位于共和新路以东、规划曲阜路以南、乌镇路以西、光复路以北地块(以下简称“大统基地”),共计 26,049.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综合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
该项目于 2018年 7月开工建设,总体投资预计约 63亿元,其中土地成本(含拆迁及土地出让金)约40亿左右。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61万平米左右,总建筑面积约11.25万平米(其中地下4.3万平米),计划用于住宅及商业开发,截至2022年底,该项目已取得项目竣工备案。经营模式为商品房自主开发。截至 2023年末,已收到回款合计39.89亿元,占预计总合同销售收入58亿元的68.78%。
该项目的建筑面积在 25万平方米以下,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可以由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最新有效期截止时间是2026年1月16日。
③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一期)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 12月3日参与竞拍上海市静安区大宁社区N070303单元142-03街坊旧区改造动迁安置房地块,并成功竞得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同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闸北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正式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总面积39,378.70平方米,出让面积36,019.70平方米,规划面积15.69万平方米,成交价格12.97亿元,用于开发动迁安置房,项目总投资预计 27亿元。同时根据公司于2014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待地块开发建成后,上海市静安区旧区改造动拆迁总指挥部办公室向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该项目,以该项目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建安费用、税费、资金成本、管理费用等)加上5%的利润率确定购房款总价。
该项目已经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开始回款。截至2021年末,该项目一期已全部竣工。该项目经营模式为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并由政府按承诺价回购。截至2022年末已收到全部回款合计 30.34亿元。
项目经营主体为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最新有效期截止时间是2026年1月16日。
④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二期)
该地块总面积 15,001.3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 78,555.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45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105.27平方米,将用于开发动迁安置房,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
该项目已经于2020年9月签订供应协议,2021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3月竣工。截至 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约1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款、建安成本、利息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末已收到回款合计14.86亿元。
项目经营主体为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最新有效期截止时间是2026年1月16日。
⑤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原“上海市静安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
公司于 2016年 1月 8日与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签订了《闸北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委托征收协议》。该项目原由上海华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于 2007年与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沪闸房地(2007)出让合同第 103号),土地出让价格为 24,810万元,由华海公司作为开发主体。2016年 1月,公司子公司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龙盛置业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市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以 14,976.8万元价格受让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公司65%股权及其对华海公司5,700万元的债权;通过自行协商方式,以 168万元价格受让上海乾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公司14%股权,以 252万元价格受让上海建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海公司21%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海公司100%股权。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自2016年6月起动工拆迁,由上海市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动拆迁,现处于地下施工阶段。项目总投资约250.00亿元,经营模式为商品房自主开发。截至 2023年末,项目已投入资金约183.31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及拆迁款、利息等支付。该地块项目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已与兴业银行签订总金额 90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项目开发。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的开发资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最新有效期截止时
间是2026年2月24日。
该项目属于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重点旧城改造项目,项目性质为一二级联动开发,涉及的征地拆迁由发行人委托原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进行征收工作。根据发行人公告,华兴项目的拆迁总金额不超过 125亿,其中发行人母公司分次筹集投资金额的20%,其余通过贷款资金解决。
⑥ 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
上虞市金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参与竞拍上虞市高铁新城J3号地块,并成功竞得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13年10月23日,上虞市金嘉置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14年5月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用于该项目建设开发。同年 7月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上虞市金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地块总面积 2.14万平方米,成交价格1.085亿元,项目总投资预计 8.8亿元。项目于2019年4月开始动工,项目经营模式为SOHO办公、LOFT办公及商业自主开发,预计四年内交付。项目毛房已于2022年9月完工,己于2023年6月底精装修完成后交付。
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截至2023年末,项目已投入资金约 8.8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开始预售,截至2023年末已收到回款合计7.33亿元,占预计总回笼资金12.46亿元的58.83%。
⑦ 上虞道墟街道天和苑项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年 12月 30日参与竞拍上虞区道墟街道(2013)J1号地块,并成功竞得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13年12月31日,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占地面积2.55万平方米,成交价格0.57亿元,项目总投资预计3亿元。该项目经营模式为住宅及商业自主开发,将已于2022年6月正式竣工交付,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收到回款3.67亿元,占预计总回笼资金4亿元的91.75%。
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安兴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⑧ 上虞虞懋府项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参与竞拍滨江新城27-2号地块,并成功竞得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0年 9月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上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成交价格7.72亿元,项目总投资预计16.5亿元。该项目经营模式为住宅及商业自主开发,预计总投资16.5亿元,项目于2021年7月开始动工,目前仍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璟弘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截至2023年末,项目已投入资金约13.59亿元。
⑨ 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未来青春社区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J8号地块,由绍兴金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邻南北中心大道,西至环湖东路,南至环湖南路,北至规划支路。项目用地面积 59,433.6平方米,新建八栋服务型公寓及一栋青年城市酒店,总建筑面积150,65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06,971平方米(其中服务型公寓 81,027平方米,青年城市酒店9,463平方米,商业13,6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686平方米。
项目共建设服务型公寓1,750间(其中20-30平方米共1,245间,40平方米共505间),酒店220间。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955辆(其中地上65辆,地下89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89辆(其中地上100辆,地下1,089辆)。
该地块用途为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主要建设服务型公寓、酒店及配套零售商业。其中,服务型公寓允许按层分割,其他按上虞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于2022年3月正式动工,项目预计总投资6.5亿元。截至2023年末,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结顶,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约 4.46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及拆迁款、建造等支付,项目预计于2024年7月完工。
表5-35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地产项目及未来两年投资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体 项目类别 规划面积(万㎡) 预计建设起止日期 已完成建设面积(万m2) 项目所在地 开发资质
1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原“静安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项目)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住宅、商业 55.13 2022.2-2027.9 / 上海市静安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2 上海市静安区宝丰苑项目(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272-03地块项目) 上海晟放置业有限公司 住宅、商业 4.25 2025.4-2027.12 / 上海市静安区 /
3 龙盛总部大楼项目滨江新城27-1-A地块 绍兴市上虞璟弘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 5.42 2022.2-2025.3 / 上虞曹娥街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4 上虞虞懋府项目滨江新城27-2地块 住宅、商业 10.88 2021.7-2024.12 / 上虞曹娥街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5 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J8地块 绍兴金澜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 15.05 2020.4-2024.7 / 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
(续上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截至2023年末已投资金额 2024年预计投资 2025年预计投资 2026年预计投资 资金来源 房产性质 截至2023年末已回笼资金
1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原“静安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项目) 250.00 183.31 17.96 15.52 16.15 自有资金及项目贷款 住宅、商业 0.00
2 上海市静安区宝丰苑项目(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272-03地块项目) 20.50 13.53 1.35 1.20 0.60 自有资金及销售款 住宅、商业 0.00
3 龙盛总部大楼项目滨江新城27-1-A地块 4.00 1.65 1.20 0.00 0.00 自有资金 商业 0.00
4 上虞虞懋府项目(原晨悦府)滨江新城27-2地块 16.50 13.59 2.00 0.50 0.00 自有资金及销售款 住宅、商业 12.23
5 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J8地块 6.50 4.46 1.50 0.00 0.00 自有资金及销售款 商业 0.00
合计 297.5 216.54 24.01 17.22 16.75 12.23
上述在建地产中,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原“上海市静安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属于一二级联动开发项目,根据发行人公告,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的拆迁金额控制在125亿,其中上市公司母公司分次筹集投资金额的20%,其余通过申请项目贷款解决。其他项目均不涉及征地拆迁、土地一级开发、旧城改造。
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完工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主体 项目总投资 合法合规性 投资资金来源 起止时间 项目类别 销售对象 竣工面积 销售均价 销售进度 截至2023年末回款金额 预计总合同销售收入
1 上海市静安区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注1] 上海市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100,118 五证齐全,已交房 自有资金50%、其余为政府回笼资金 2010.1—2011.12 住宅 动迁居民 90,658 14,108 100% 105,387 105,300
2 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 上海市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88,869 五证齐全,已交房 自有资金48%、其余为银行贷款、政府回笼资金 2010.8—2012.11 住宅 动迁居民 73,651 16,450 100% 93,546 93,546
3 平湖的商业及住宅综合开发项目 嘉兴市 平湖市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 五证齐全,已交房 自有资金44%,其余通 过销售回笼资金 2010.8—2013.11 住宅 无限制 156,748 7,765 100% 99,614 99,593
4 上海龙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注2] 上海市 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 五证齐全,LOFT已交付 自有资金40%,其余为银行项目贷款,销售回笼款 2011.6—2015.2 商业 无限制 145,249 30,520 100% 66,679 66,682
5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一期 上海市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270,000.00 五证齐全,已交房 自有资金50%,其余为政府回笼资金 2015.12-2019.08 安置房 动迁居民 79,545.47 38,142 100% 303,402 297.500
6 上海大统路开发项目 上海市 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30,000 五证齐全,部分交房 自有资金 2018.07-2022.10 住宅+商业 无限制 111,408 高层132,000;叠拼尚在审批 67% 398,943 547,989
7 上虞道墟街道天和苑项目 上虞区 绍兴市上虞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30,000 五证齐全,已售部分已全部 交房 自有资金及销售款 2020.2-2022.6 住宅+商业 无限制 50,357 住宅9532;商业12000 92% 36,734 36,602
[注 1] 上海市静安区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征地拆迁由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原)实施。
[注2]上海龙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为部分出售,部分自持。截至2019年9月底,LOFT酒店式公寓部分已经交付。
表5-36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房地产批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体 主要项目批文情况
项目立项、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环评批复、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 上海市静安区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 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闸发改投(2009)62号 沪房地闸字(2012)第015749号、沪房地闸字(2012)第015750号、沪房地闸字(2012)第015794号、沪房地闸字(2012)第015795号 闸环保许(建审)决字(2009)第295号 沪闸地(2009)EA31010820091471号 沪闸建(2010)FA31010820100728号、沪闸建(2011)FA31010820110610号 0901ZB0029D01310108200909100619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体 主要项目批文情况
项目立项、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环评批复、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 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闸发改投(2010)10号 沪房地闸字(2013)第013677号、沪房地闸字(2013)第013681号、 闸环保许(建审)决字(2009)第344号 沪闸地(2010)EA31010820100748号 沪闸建(2010)FA31010820101986号、沪闸建(2011)FA31010820112253号 100ZB0002D01310108201003010719
3 平湖的商业及住宅综合开发项目 平湖市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04821007214110115794 平湖国用(2010)第01698号、平湖国用(2010)第01696号 (2010)B-137号、(2010)B-138号 地字第330482201000037号 建字第330482201000061号、建字第330482201300063号 330422201306080201、30422201011150101
4 上海龙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 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沪发改社备(2009)68号 沪房地闵字(2010)第012293号 沪环保许评(2011)273号 沪闵地(2010)EA31011220100042号 沪闵建(2011)FA31011220111883号 1001MH0078D01310112201010121319
5 上海大统路开发项目 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闸发改投(2007)28号、项目备案3101067818735402017D3101001 沪(2020)静字不动产权第011473号、沪(2020)静字不动产权第011474号 201831010600000306 沪规地(2017)EA31000020175442 沪规建(2018)FA31000020187332(桩基部分),沪规建(2018)FA31000020187568(上部);沪规建(2021)FA310000202100034 1702JA0226D01(桩基部分),1702JA0226D02(上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体 主要项目批文情况
项目立项、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环评批复、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一期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沪静规土许方(2016)第10号 沪(2016)静字不动产权第006133号 沪静安环保许管(2016)第125号 沪静地(2016)EA31010620164677号 沪静建(2016)FA31010620165539号 1602JA0049D01
7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二期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 静发改投[2020]48号 沪(2022)静字不动产权第003080号 沪静地 (2020)EA310106202000612 沪静建 (2021)FA310106202100292 310106202104120201
8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原“静安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项目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闸发改投备[2016]3号 沪(2021)静字不动产权第026149号 [注] 沪规地(2021)EA310000202100801 沪规建(2022)FA310000202200829;沪规建(2022)FA310000202201001;沪规建(2022)FA310000202201002 310106202211040101; 310106202212140101; 310106202212090401
9 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 绍兴市上虞金座置业有限公司 虞发2018-330604-70-03-095886-000 浙(2018)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43121号 201833060400002031 地字第 330682201800048号 建字第330682201900030号 33068220190626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体 主要项目批文情况
项目立项、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环评批复、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 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绍兴金澜置业有限公司 虞发2020-330604-70-03-145280 浙(2020)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7251号 [注] 地字第 330604202000018号 建字第330604202200011号 330604202203110101
11 上虞道墟街道天和苑项目 绍兴市上虞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虞发2019-330604-70-03-044532-000 浙(2019)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38094号浙(2019)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38121号 201933060400000412 地字第330682201900070号 建字第330682201900083号 330604201912310101
12 上虞虞懋府(原名晨悦府)项目 绍兴市上虞璟弘置业有限公司 虞发2102-330604-04-01-765782 浙(2021)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6147号 2021330604000000029 地字第330604202100026号 建字第330604202100028号 330604202107060101
注:目前已不要求环评。
截至 2023年 12月末,绍兴市捷创投资有限公司己支付内蒙古奈曼旗(2021)14#地块土地出让款 5,975.4万元;绍兴市衡创投资有限公司己支付内蒙古奈曼旗(2021)15#地块土地出让款 5,151.6万元。发行人及项目开发主体具备相应资格。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发行人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过程中诚信合法,不存在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不存在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不存在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土地权属不存在问题;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项目用地不存在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公司所开发项目均合法合规,不存在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情况;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情形,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公司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情况的房地产项目,获取流程均合法合规、拆迁资金来源合规透明、项目建设进度合规有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述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情况的房地产项目,经营主体就其房地产项目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情况。
公司在建的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运营的市场建设项目和酒店建设项目(商业物业)不存在违反供地政策、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拖欠土地款、土地权属存在问题、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改变容积率和规划及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等情况。
2.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分散染料的生产工艺流程
图5-4 分散染料的生产工艺流程
重氮化 偶合 过滤 洗涤 分散 喷干 包装
(2)活性染料的生产工艺流程
图5-5 活性染料的生产工艺流程
一缩合 重氮化 碱偶 二缩合 膜处理 喷干 包装
(3)中间体(间苯二胺、对(邻)苯二胺)的生产工艺流程
图5-6 中间体的生产工艺流程
(4)减水剂的生产工艺流程
图5-7 减水剂的生产工艺流程
硫酸 清水 甲醛
工业萘 磺化 水解 缩合
干燥 液碱 97成品水剂 中和
成品粉剂 97成品水剂 中和
3. 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主要产品均为大批量连续生产。目前,公司生产厂房位于上虞产业园以及杭州萧山产业园。
(2)采购模式
公司基础化工原材料对硝基苯胺、对氨基苯甲醚、H酸、甲醛、工业萘、2.6-二氯对硝基苯胺、对位酯、纯苯等的采购金额一直占比较大,上述原材料主要用于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及中间体。同时,这些基础化工原料受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基础原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很大。这对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以及库存控制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销售模式
国内市场,公司主要沿用经销商运营与直接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公司在全国二十几个省份设有销售机构或者销售人员,重点销售区域集中在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及四川省四大区域,公司在上述重点区域实行区域经理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销售市场的管理。
国外市场,公司主要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的模式。其中,中间体属于染料生产环节中所需的一个要素。除满足公司自身需求以外,剩余产能外销。公司旨在整合染料行业上下游板块,产品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
表5-37 公司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主要产品 主要原料 供应商类型 产品用途 客户类型
分散染料 酯化液、滤饼等 化工原料企业 用于印染 纺织印染企业
活性染料 H酸、对位酯等 化工原料企业 用于印染 纺织印染企业
中间体 纯苯、硝酸等 化工原料企业 染料、农药、芳纶等的生产原料、橡胶助剂 染料、橡胶、农药、芳纶等制造企业
(4)结算模式
公司国际客户主要采用信用证、DP-AT-SIGHT(即客户见单付款)、DA30 /60/ 90 (即收到单据后30天/60天/90天)以及T/T电汇模式;对于D/P、D/A模式采用在中信保进行客户信用保险。国内客户主要采用赊销模式,根据客户规模、信用等级不同采取预收款、到货后规定期限内付款模式。其中,德司达集团客户主要付款方式为赊销(信用期不等),收款方式以信用证以及DA/DP模式为主。
汽配业务中,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上汽集团,货款结算为本月出库、下月开票、再次月付款。支付方式一般为银兑、现汇各 1/2。江苏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客户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货款结算为本月 20日前出库,本月开票,三个月后付款,支付方式一般为银兑、现汇各1/2。
4. 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销量情况
表5-38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
单位:吨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染料 196,151 222,484 207,318 227,087 227,571 230,864
助剂 36,069 56,375 48,081 61,314 52,461 71,721
中间体 91,493 91,124 100,488 87,904 91,304 87,230
无机产品 1,321,781 897,218 1,408,721 972,744 1,201,946 791,611
注:上表中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染料生产销售企业,其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和中间体的产量和销量均保持较高水平。由于环保政策影响,染料行业壁垒提升,导致市场整体供给下降。公司销量包含了自产和外购商品,产量仅包含自产产品,导致染料产业链的业务板块产销率均大于10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染料、助剂、中间体和无机化工的产能如下:
表5-39 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单位:吨
产品 染料 助剂 中间体 无机化工
产能 300,000 100,000 119,500 1,450,000
2023年度产量 196,151 36,069 91,493 1,321,781
产能利用率 65.38% 36.07% 76.56% 91.16%
5. 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公司主要产品2023年销售价格情况见下表:
表5-40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情况
单位:元/吨
产品 2023年
一季 二季 三季 四季
产品 2023年
一季 二季 三季 四季
国内染料 21,083.06 21,382.24 19,972.71 18,840.61
间苯二胺 35,009.93 31,529.00 27,691.00 24,593.57
间苯二酚 42,533.78 40,797.00 36,492.00 36,336.02
德司达染料 72,345.16 72,846.00 71,308.88 69,287.65
注:上表中为各季当季数据,非累计数据。国内染料系分散与活性两种加权平均售价;德司达染料系分散、活性、靛蓝、其他染料四种加权平均售价。
德司达染料销售价格高于国内染料销售价格主要系德司达属于染料行业的高端厂商,主要销售客户是海外高端服装、家用纺织品等品牌商,导致定价较高。
2023年以来,需求不足是当前染料行业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内染料市场供应增加导致竞争加剧,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公司中间体产品所处的行业相对稳定,近年来行业中虽有少量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公司中间体产品产销量较上年仍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6.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各报告期不含税采购总额的比例和前五名客户不含税销售额占各报告期销售总额的比例见下表:
表5-4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和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 前五名销售客户
采购金额合计 占采购总额比例 销售金额合计 占销售总额比例
2023年 126,013.27 15.34% 115,843.63 7.56%
2022年 144,147.52 13.99% 159,345.41 7.50%
2021年 114,602.60 12.17% 161,616.19 9.70%
表5-42 最近一年前五名客户销售和供应商采购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客户 2023年
销售额 占比
第一位 44,341.49 2.89%
第二位 22,824.78 1.49%
第三位 19,784.39 1.29%
第四位 14,986.97 0.98%
第五位 13,905.99 0.91%
合计 115,843.63 7.56%
供应商 2023年
采购额 占比
第一位 35,155.17 4.28%
第二位 24,687.68 3.01%
第三位 24,485.13 2.98%
第四位 21,207.47 2.58%
第五位 20,477.82 2.49%
合计 126,013.27 15.34%
7. 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多年来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全面推行“一体化”清洁生产,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环保设备投入、技术工艺改进以及产品结构调整三方面实施环保综合治理。经过多年的投入和努力,公司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与管理体制,环保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公司目前执行的排污标准及相关环境情况如下:
① 排污信息
2023年,公司涉及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和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共10家公司。
上述前 9家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 143处,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分别为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喷干塔尾气处理排放口、热风炉喷塔尾气处理排放口、导热油炉烟气排放口、固废焚烧炉尾气排放口、活性炭再生炉烟气排放口、RTO焚烧装置废气排放口、罐区尾气处理排放口和食堂油烟废气处理排放口,分布于厂区范围内,排放方式为滤排,即各类尾气经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入大气环境中等。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分别有: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低于 240mg/m³、550mg/m³、45mg/m³、120mg/m³、120mg/m³);其他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燃煤导热油锅炉排放口(DA008)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中Ⅰ类阶段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颗粒物10mg/m³,汞及其化合物0.03mg/m³。浙江鸿盛RTO焚烧废气排放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从严值,其中苯乙烯2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酚类15mg/m³,甲醛5mg/m³,甲苯 8mg/m³,二氧化硫50mg/m³,非甲烷总烃60mg/m³。染料合成及后处理喷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³、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³、颗粒物(染料尘)排放浓度≤18mg/m³、苯排放浓度≤12mg/m³、苯胺排放浓度≤20mg/m³、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³、甲醛排放浓度≤25 mg/m³、甲醇排放浓度≤190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等);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硫酸工业车间废气排放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 6中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0mg/m³、硫酸雾排放浓度≤5mg/m³);亚硝酰硫酸等无机化工行业车间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4中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mg/m³、硫酸雾排放浓度≤10mg/m³);焚烧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标准限值控制(二氧化硫小时值排放浓度≤1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80mg/m³,氮氧化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50mg/m³,颗粒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0mg/m³,氯化氢小时值排放浓度≤6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50mg/m³,二恶英类≤0.5TEQng/m³),活性炭再生装置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相应限值(二氧化硫小时值排放浓度≤1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80mg/m³,氮氧化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50mg/m³,颗粒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0mg/m³,氯化氢小时值排放浓度≤6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50mg/m³,二恶英类≤0.5TEQng/m³);热解炉排放的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的相关限值(二氧化硫小时值排放浓度≤1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80mg/m³,氮氧化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50mg/m³,颗粒物小时值排放浓度≤3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20mg/m³,氯化氢小时值排放浓度≤60mg/m³、日均值排放浓度≤50mg/m³,二噁英类≤0.5TEQng/m³);热解渣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应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相应限值(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120mg/m³、硫酸雾排放浓度≤10mg/m³);中间体合成车间工艺废气苯、苯胺、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苯排放浓度≤12mg/m³、苯胺排放浓度≤20mg/m³、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³,甲醇排放浓度≤190mg/m³),其他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 4处,分布于厂区下风向(北侧),分别为烟气总排口(有在线监测)、硝酸尾气排放口、真空尾气排放口和碳化尾气排放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烟气总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执行《杭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01/T 0250-2018),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硝酸尾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执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真空尾气排放口和碳化尾气排放口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报告期内,上述 10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如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68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0~222.2mg/m³,颗粒物排放浓度:0~21.6mg/m³。报告期内,上述前 9家重点排污单位废气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一次超标排放的情况,具体详见下方第 6点“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的具体情况。
上述10家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标准化排放口2处,分别位于龙盛科技工业园区和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东北角,排放方式为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分别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和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氨氮等。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规定35mg/L、8mg/L,以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规定的60mg/L和1.5mg/L,硫酸工业、亚硝酰硫酸等无机化工行业车间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从严要求。报告期内,上述10家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水共2,561,487吨,其中COD排环境浓度在0.00~195.60mg/L,COD累计排环境量187.982吨;氨氮排环境浓度0.00~33.00mg/L,氨氮累计排环境量29.264吨,满足排污许可的
污水量4,482,192吨/年、COD指标330.574吨/年(排环境量)、氨氮指标49.734吨/年(排环境量)的要求。报告期内,上述10家重点排污单位废水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报告期内,上述 10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固体废物数量为:一般固体废物69,852.48吨,危险固体废物19,445.97吨,上述固体废物均合法、合规焚烧、填埋或综合利用处置。
②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龙盛科技工业园区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一套 1.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一套3,000吨/日废水处理设施、五套1,440t/d高浓度酸性母液水MVR处理设施、一套 460t/d三效蒸发处理设施、一套 240t/d MVR回收氯化铵装置、一套276t/d的高盐母液废水预处理设施、两套处理能力为450t/d废水湿式氧化预处理装置、一套 240吨/天高温氧化废水预处理设施、两套 60吨/天危废焚烧处理设施、喷塔尾气处理设施、两套40吨/天活性炭再生处理装置、导热油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设施、RTO蓄热式废气焚烧处理装置、车间废气多级喷淋吸收处理装置、一套废气采集及配套三废焚烧装置等。实现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环保零事故,同时还完成了利用臭氧对硝化废气深度治理,建设三级碱喷淋+臭氧发生器废气处理装置,对废气装置等进行升级改造。对公司废气装置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所有废气装置控制全部实现DCS自控。安装RTO废气VOCS在线监测仪,喷塔废气循环回用和高效催化氧化除臭改造等一系列环保治理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废气采集及配套三废焚烧装置一套,现已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碱液脱硫系统、SCR及SNCR脱硝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A/SBR法”污水处理装置一套。报告期内,各生产装置都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和绍兴上虞君盛化工有限公司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备案意见,分别为年新增 4000吨溴氨酸项目(绍市环审【2023】8号)、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虞环建备【2023】30号);另外浙江鸿盛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相关子公司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年4号)要求,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每三年对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并结合最新要求,在原有单行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制了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经相关环保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公司相关子公司已根据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后续至少每三年对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需要修订的按照文件要求依据有关预案编制导则及时修订。
⑤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 号)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2017.4.25 发布,2017.6.1 实施)等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
(2)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坚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核心,以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为重点,通过健全安全组织网络(如部分厂区的生产全部采用DCS控制系统,操作控制室远离生产装置,降低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减少员工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职工“三级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已制定重大生产应急预案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设立安全员,督促、检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定点包干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资产损失超过50万元的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此外,公司对位于上虞区道墟街道和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内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企业资产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避免和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环保处罚情况如下:
2021年4月1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龙生化工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21】11号(虞)),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该子公司自2019年9月起因业务调整需要主动停产。
2023年5月1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钱罚(2023)14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
(3)公司研发情况
公司拥有全球完整的产品开发、工艺开发、颜色应用服务(CSI)、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技术研发体系。公司目前拥有境内外专利近1,900项,雄厚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在高端市场的产品开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023年龙盛研究院在国内累计实施完成项目30个,试车项目15个,移交项目20个,在建项目8个。2022年公司获评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散染料节水降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分散染料业务的市场核心竞争力。系列高盐高COD废水处理关键技术、染料配套中间体项目绿色清洁新技术的开发,既能解除环保后顾之忧,也能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
8. 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表5-43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预计总投资 资本金金额 累计已投资金额 工程进度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024年预计投资额 2025年预计投资额 2026年预计投资额
年产2万吨H酸项目 2016.1 37,751.26 全部为自有资金 37,351.10 98 31,240.51 200 50 150
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 2018.5 94,691.52 全部为自有资金 82,739.57 90 14,728.72 6,000 5,000 900
目
年产36700吨间苯二酚、9258吨间羟基苯胺、200吨乙酰间双技改项目 2018.5 47,134.50 全部为自有资金 25,438.66 60 2,515.02 5,000 5,000 5,000
蒽醌染料项目 2015.11 20,612.08 全部为自有资金 21,143.22 100 156.66 40 0 0
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2021.1 101,367.60 全部为自有资金 9,360.65 15 9,360.65 2,000 1,000 1000
合计 301,556.96 176,033.20 58,001.56 13,240 11,050 7,050
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部分陆续转固,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与累计已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上述项目均合法合规、项目获取相关手续均齐全,自有资金已按工程投入进度比例到位。
(1)年产2万吨H酸项目
年产2万吨H酸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期预计2年,建设规模计划为年产2万吨H酸,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技术改进等原因,适度调整了工艺流程,建设周期有所调整,目前项目主体正在有序推进,现阶段公司正在对装置进行技术改进工作,本项目尚未完成,故未转固。
(2)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
年产 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 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期预计三年,项目对现有北厂区进行推倒重建,新建厂房、仓库等建筑,新建罐区、污水处理池等公用设施,并对南厂区部分厂房进行推倒重建,新建厂房、仓库等建筑,购置反应釜、砂磨机等设备,同时利用原有部分设备,对原有生产线实施信息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原有生产规模进行调整并新增液体染料,形成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58,260吨配套中间体及6万吨液体染料的生产能力。
现阶段项目部分单体扫尾,各单体建设正在进行中。
(3)年产36700吨间苯二酚、9258吨间羟基苯胺、200吨乙酰间双技改项目年产 36700吨间苯二酚、9258吨间羟基苯胺、200吨乙酰间双技改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期预计三年,建设规模为年产 36700吨间苯二酚、9258吨间羟基苯胺、200吨乙酰间双技改,同时提高生产能源综合利率,项目部分单体扫尾,各单体建设正在进行中。
(4)蒽醌染料项目
蒽醌染料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期预计八年,建设规模为年产9,000吨蒽醌染料,预计总投资20,612.08万元,项目基本完成,目前正处于项目扫尾阶段。
(5)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绍兴上虞君盛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利用新征用地 234.5亩;新建合成实验楼、综合实验楼、行政办公楼、控制楼、餐厅、健身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53641㎡,拟建21幢1-5层建筑。购置全自动反应系统、生化装置等研发仪器和量热仪、液相色谱仪等分析设备,建设研究院创新基地。项目实施后,可为公司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阶段。
表5-44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批文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备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年产2万吨H酸项目 2018-330604-26-03-017811-000 虞环管(2017)9号 园区建字第330682201600048号 330682201702150101
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 2018-330604-26-03-029332-000 浙环建(2019)4号 园区建字第330682201700013号 330682201801300201
年产36700吨间苯二酚、9258吨间羟基苯胺、200吨乙酰间双技改项目 2019-330604-26-03-016343-000 虞环管(2020)25号 建字第(经)330682202000057号 330604202007140101
蒽醌染料项目 2018-330604-26-03-028020- 000 浙环建(2019)3号 园区建字第330682201800068 号 330682201902260101
研究院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2019-330604-73-03-008902-000 暂无 建字第(经)330604202100068号 330604202109300101
表5-45 未来三年投资项目批复情况
项目名称 立项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土地批复/土地证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活性染料中间体项目 2018-330604-26-03- 065597-000 虞环管(2018)46号 浙(2020)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3155号
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汽车化学品项目 2208-330604-99-02- 299485 审批中 虞自然资规征【2019】52号
表5-46 公司拟建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经营主体 总投资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活性染料中间体项目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厂房及公用设施建设,购置反应釜、过滤器、储槽、机泵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9,250吨活性染料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9,731万元
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汽车化学品项目 项目利用空余土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筑7520平方米,购置微通道管式反应器、原料槽、机泵等设备,形成年产10700吨汽车化学品的生产能力 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5,116万元
本公司承诺目前在建的所有项目均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八、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公司将以绿色智能制造为契机,引领生产模式变革,打造全球领先水平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业平台。在特殊化学品领域持续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产业,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二)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经营计划:营业总收入1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62%;利润总额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7.77%。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属于精细化工行业范畴。精细化工行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订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二)行业发展概况
1. 精细化工行业
(1)世界精细化工行业总体发展概况
精细化工行业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传统精细化工主要包含染料、涂料、农药和医药中间体等;新领域精细化工包括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电子化学品、造纸化学品、水处理剂、塑料助剂、皮革化学品等,国外将新领域精细化工称为专用化学品。与基础化工行业相比,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即在基础化学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而制取的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用途的系列化工产品,如有机胺类、醇类、酚酮类、增塑剂、中间体、稳定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材料等。精细化工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更高,更注重对技术的更新,用途广泛,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精细化工率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化学工业发达程度和化工科技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世界精细化工总体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① 精细化学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精细化率不断提高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石油化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和高新技术蓬勃兴起,世界精细化工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整个化学工业的发展。进入 21世纪,精细化工形成了产业集群,产品日益专业化、多样化和高性能化,更加清洁、更加节能的新工艺开发受到了广泛重视。截至目前,全球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近几年,全世界化工产品年总销售额约为 1.5万亿美元,其中精细化学品和专用化学品约为3,8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在5~6%,高于化学工业 2~3个百分点。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化学工业发达国家精细化工最为发达,代表了当今世界精细化工的发展水平。目前,这些国家的精细化率已达到60~70%。
② 加强技术创新,调整和优化精细化工产品结构
加强技术创新,调整和优化精细化工产品结构,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用化、绿色化产品,已成为当前世界精细化工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今后世界精细化工发展的重点方向。
③ 联合兼并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
行业内许多知名公司通过兼并、收购或重组,调整经营结构,退出没有竞争力的行业,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加大对有竞争力行业的投入,重点发展优势精细化学品,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2)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近十多年来,我国十分重视精细化工的发展,把精细化工特别是新领域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和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多项国家计划中,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目前,精细化工业已成为我国化学工业中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十四五”期间,我国化工行业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以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方向,以提高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石油和化学工业体系。
根据《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近年来,我国化工行业盈利能力趋于稳定。化工行业销售利润率2014-2017年呈现增长趋势,2018年开始回落。毛利率方面,自 2014年以来保持不断提高。
2018年我国化工行业销售利润率达6.3%,毛利率达到16.9%。2022年,化工行业增加值增速放缓后有所恢复并渐有加快,1-12月,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较上年同期降低 1.1个百分点。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特点与趋势可以概括为:
① 精细化工取得长足进步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迅速,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居世界领先地位。我国精细化工的快速发展,不仅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部分精细化工产品还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的加工地与出口基地。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率已上升到45%。
② 建设精细化工园区,推进产业集聚
近几年,许多省市都把建设精细化工园区作为调整地方化工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推进集聚的重要举措。例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规划总面积 20平方公里,形成了以染料、生物医药及中间体和专用化学品为主要门类的精细化工产业。该园区已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上虞精细化工特色产业基地。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 2018年底共22,433家,当年实现利润总额5,397.95亿元;到2019年底,全国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21,596家,当年实现利润总额3,797.48亿元;到2020年底,全国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22,008家,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439.56亿元。2022年,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8,760家,实现利润总额1.13万亿元。成规模的企业数量逐渐减少,企业合并、集中化、规模化进程较为显著。
③ 跨国公司加速来华投资,有力推动精细化工发展
跨入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快以及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精细化学品和特种化学品形成强大市场需求,诸多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设立精细化工企业。投资领域涉及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催化剂、塑料和橡胶助剂、纺织/皮革化学品、电子化学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医药等诸多领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
④ 行业承受风险能力增强
相对于其他行业,精细化工受到的影响是间接的、滞后的,尤其是一些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风险承受能力较强。
随着我国石油化工的蓬勃发展和化学工业由粗放型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精细化工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能级将得到显著提高。同时一些新兴产业如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型保健品产业等的形成,都为精细化学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会。
2. 染料工业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 法律法规
染料产品应循序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的染料行业国家标准以及《染料产品中 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的限量及测定》等。
染料生产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 10号)、《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等。
② 产业政策
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制订的《“十二五”化学工业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推进精细化工产业结构优化,重点突破和发展产品精细化、专用化、高附加值化技术的目标。该纲要要求开发低污染纺织染料,进入染料生产制造工艺的规模化、清洁化和产品的高品质化阶段,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制定的《染料工业“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明确了染料的发展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突破,提升染料工业整体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研究,促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实施过程控制、中控跟踪和生产装置的优化组合;注重染料及助剂的精细化研究和商品化研究,提升产品附加值;深化应用技术研究,实行差异化技术服务;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加大拓展海外市场的力度,并推动本土化的进程。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出台的《染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生态安全性和环保升级是创新重点,通过对染料制造全过程的优化升级,避免和有效削减生产过程中有害有机杂质的产生,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从 2015年末起,浙江等地对高污染染料、印染行业进行整顿,淘汰落后高污染产能;同时,浙江、江苏等地针对高污染企业出台限期停产方案。受这些事件影响,染料行业近两年供需关系波动较大,短期可能会影响染料需求以及面临货款回收的风险,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淘汰更多落后产能,提高优势产能集中度,有利于上下游行业寡头企业的发展。
(2)染料行业发展情况及特点
经过一百五十多年的发展,世界染料工业正面临着环境制约、生态保护、纺织产业转移、布局调整、资源配置、技术更新、用途拓宽和营销变化等多种因素的挑战,全球染料行业组织结构发生了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变革,染料的生产和供应中心从欧美国家向亚洲转移,有力地促进了亚洲特别是我国染料工业的发展。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启动以及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取消了纺织品贸易配额制,在内销和出口的双重拉动下,我国染料工业得以快速发展。2000-2016十六年间,中国染料产量由 25.7万吨提升至 92.8万吨,年均复合增速为8.36%。近年来,我国染料产量总体呈下滑趋势,产量由2017年的99.2万吨降至2020年的76.9万吨。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我国进入环保政策的密集落地期,伴随多项环保法律及政策的落实,各地政府对相关区域内的染料制造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改,不少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染料生产企业被限产甚至停产,导致染料制造业的整体开工率及产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染料产量虽然在不断下降,但质量效益却不断提升。2021年-2022年国内染料总产量分别为 83.5万吨、81.2万吨。从染料的下游市场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556.22亿米,同比下降7.52%。需求不足是当前染料行业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内染料市场供应增加
导致竞争加剧,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近 10年来,我国民营染料生产企业迅速崛起,大大促进了国内染料生产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内染料工业呈现出全新的产业格局与强劲的增长势头,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我国染料工业发展有如下特点:
① 我国染料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
随着世界纺织工业及印染行业的发展,世界染料工业保持了平稳的增长趋势。目前,中国染料产量占到全球 70%以上,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分散染料生产国和出口国,分散染料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约占我国染料总产量60%。此外,活性染料的增长幅度最大,约占我国染料总产量的25%。
② 我国染料出口量居世界之首
近年世界染料工业的大变革给我国染料出口创造了良好的机遇,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染料的出口量增长很快,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染料出口国,出口量超过了世界染料贸易量的四分之一,其中分散染料与硫化染料已在国际上取得了垄断地位。发达国家的染料企业已经形成了依靠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进口染料中间体或半成品滤饼来加工生产高附加值染料产品的生产模式。在这种生产模式的推动下,国内染料中间体和半成品滤饼出口量迅速增加,我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染料中间体生产和出口大国。
③ 产品结构不合理,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尽管我国染料供应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竞争力主要集中在较常规产品上。在差异化、满足中高端纺织品需求的品种的研发和生产以及提供染整应用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方面,与欧美传统大公司仍有不小差距。国内印染企业长期发展来看,将面临客户更高的品质要求,更快的交货期,更能满足小批量多品种的印染加工要求,同时下游面临节能环保要求的压力也在变大。因此除了设备升级,管理提升外,印染企业对性价比更高的差异化、中高端染料以及配套的应用工艺,都将有越来越大的需求。中国染料企业在向高端化、环保型、服务型、国际化方向的发展,在抢占欧美公司的市场份额方面仍有较大成长空间和机会。
④ 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经过近 20年市场竞争的不断淘汰和整合,我国染料生产的集中度在不断提高。目前分散染料的生产集中度非常高,主要集中在本公司、闰土股份、杭州吉华等 3家企业中;山西临汾、大连染化和天津宏发三家企业基本垄断了硫化染料的生产和国内外市场;活性染料的生产也正在由分散走向集中。
⑤ 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
我国染料制造商在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环保水平尤其是环保型新产品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技术创新是国际上著名染料生产企业占据竞争优势的基础,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是产品技术含量高。一些跨国企业都投入较高的研发费用,世界 500强企业的研发费用要占企业收入的5%-10%,而我国企业的研发费较低,国外著名染料公司如汽巴精化、巴斯夫等公司的研发费用为 3.5%-5%。跨国公司在染料生产中已广泛采用相转移催化技术、金属化合物催化技术、分子筛定位催化技术、清洁生产工艺,绝热硝化、三氧化硫磺化、催化加氢、计算机控制技术等,染料细分市场的商品化新技术的直接结果就是推出染料新品种、染料新剂型和产品质量升级。
⑥ 环保是染料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染料业在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环保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环保型新产品缺乏,环境污染治理任务严峻。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很多地区COD排放总量要求逐年下降,直接影响了一些企业的产能发挥,一些排放未达标准的中小企业和未进入化工园区的生产企业,由于环保的原因,基本处于整改、半停产、停产状态。染料工业必须紧跟世界染料工业发展节奏,通过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与研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三废治理力度,同时推广清洁工艺的应用。
(三)行业竞争情况
从整个精细化工行业来看,行业经营分散程度较高,并未形成明显的行业垄断。根据JanRamakers精细化学品咨询公司的统计资料,世界前十大精细化学品生产商杜邦(Dopunt)、帝斯曼(DSM)、德固赛(Degussa)、科莱恩(Clariant)和龙沙(Lonza)、罗地亚(Rhodia)、拜耳(Bayer)、巴斯夫(BASF)、陶氏定制加工服务(DowCMS),瑞利工业公司(ReillyIndustries)合计占全球市场份额未超过20%。目前,全球精细化工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杜邦、巴斯夫、拜耳等世界级跨国化工企业之间。
从染料工业来看,国际上发达国家主要染料生产企业如德司达(Dystar)、亨斯迈(Huntsman)、克莱恩(Clariant)始终占据技术及市场主导地位。随着国际染料产业逐步向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国家转移,我国染料工业得以迅猛发展,国内染料工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确立了我国成为世界染料生产和供应中心的地位。我国染料生产基地已从原来的吉林、四川、湖北等内陆地区逐渐转移至目前的浙江、江苏和上海,上述 3个省、市的染料年产量已占全国产量的80%~85%,染料出口量约占70%,形成了以江、浙、沪地区为中心的新兴染料工业产业基地,全国十家年产量超万吨的重点染料生产企业中就有六家分布在上述地区,其中本公司、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都是世界级的染料生产企业,名列中国染料企业前三位。(资料来源:慧聪网《中国染料工业面临发展瓶颈》)。
我国染料行业仍存在厂家多、人员多、污染重及无序竞争情况,中小型染料生产企业“三废”治理技术和生产装置落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染料行业整合、重组进程将提速,这将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规模经济和技术水平,行业内规模企业将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作为国内大型专用化学品生产商和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生产的分散染料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活性染料、减水剂产量位居国内前列。公司拥有间苯二胺生产能力6.5万吨/年,产量位居国内首位,未来规划间苯二胺产能扩大到 10 万吨/年,公司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品牌化优势明显。
公司目前分散染料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活性染料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湖北楚源集团公司;间苯二胺的竞争对手主要有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产能);减水剂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
公司目前生产与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间苯二胺及减水剂等,上述产品形成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其市场容量与发展前景分析如下:
1. 分散染料
分散染料主要用于涤纶纤维的染色,也少量用于腈纶、锦纶和丙纶的染色。涤纶纤维以及其它化学纤维的发展带动了分散染料需求量的稳步增长。
近年来国内分散染料年均产量超过 40万吨,浙江龙盛、闰土股份、杭州吉华三家市场份额合计约70%。2015-2020年我国分散染料出口量远高于进口量,且进口量均处于较低水平,行业进口替代趋势明显。2015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21万吨和9.92万吨,2016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21万吨和10.10万吨,2017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19万吨和10.53万吨,2018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27万吨和8.85万吨。2019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46万吨和9.28万吨。2020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 0.53万吨和 7.68万吨。2021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0.49万吨和 10.09万吨。2022年,我国分散染料进出口规模分别为 0.35万吨和9.97万吨。受国际市场需求不振的影响,我国分散染料出口量整体呈现下滑趋势,但从绝对数量上看,仍然保持较高水平。
2. 活性染料
活性染料又称为反应性染料,主要用于棉、麻、粘胶等纤维素纤维染色和印花,适合新纤维素产品的印染需要,自问世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纤维素纤维用染料中最重要的类别,无论以消耗量计还是以销售金额计,均位居各类纤维素纤维用染料之首。活性染料已成为染料工业中最为活跃和最富有发展前景的染料品种之一。
活性染料是我国进口量最大的染料品种,并且多年来一直是唯一的进口金额超过出口金额的大宗染料品种,直到 2007年实现进出口基本平衡。随着国内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国产活性染料替代进口产品是必然趋势,从而也为国内染料企业带来较大的增长空间,活性染料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由于活性染料环保和技术要求较低,中小企业较多,行业集中度不高,浙江龙盛和闰土股份等前四家市场占有率约50%,由于不涉及专利保护,龙头企业对行业控制力不足。2018-2020年中国活性染料及制品出口数量不断上升,进口数量则与之相反,不断下降。2018年,由于环保监管力度加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受到影响,我国的活性染料出口量较 2017年均有所下降。2018年活性染料出口量2.47万吨,同比下降32.02%,进口量1.74万吨,同比增加16.85%;出口金额1.91亿美元,同比下降6.48%,进口金额1.48亿美元,同比增加22.08%。2019年活性染料出口量2.69万吨,同比增加8.91%,进口量1.64万吨,同比下降5.75%;出口金额1.89亿美元,同比下降1.05%,进口金额1.38亿美元,同比下降6.76%。2020年活性染料出口量3.18万吨,同比增加18.22%,进口量1.27万吨,同比下降22.56%;出口金额1.79亿美元,同比下降5.29%,进口金额1.06亿美元,同比下降23.19%。2021年活性染料进出口量分别为1.58万吨和4.39万吨,进出口金额分别为1.47万美元和2.56万美元。2022年活性染料进出口量分别为0.96万吨和3.92万吨,进出口金额分别为1.06万美元和2.33万美元。
在染料成本方面,H酸是活性染料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一般情况下,由于H酸属于石化下游产品,未来产品价格将会受到石油价格影响。2016年环保部对六省市H酸生产企业进行督察,国内H酸最大生商楚源化工集团因环保问题短期停产,H酸一时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到5.5万元/吨,截止到2017年底,H酸价格已经回落至 3.2万元/吨。2018年5月,随着受盐城、连云港环保事件持续发酵影响,江苏吉华、江苏明盛分别于5月13日、5月7日发布H酸装置停产公告。湖北全面推进沿江 1千米以内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酸中间体生产线也暂时停产。在H酸三大供应商迟迟未恢复生产的同时,山东2家H酸生产企业因上合峰会也于6月初进入停产状态。H酸的价格在2018年年中大幅上涨。
为回避相关政策引起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同时进一步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公司已经开始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H酸项目,截至2021年12月末,H酸一期项目已经试生产。
3. 中间体
中间体行业是精细化工业的子行业。生产中间体的主要原材料为苯、萘、蒽等环状化合物。间苯二胺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中间体产品,近年来,随着间苯二胺规模化生产装置的建设以及生产技术与工艺的不断改进,间苯二胺的生产成本逐渐下降。浙江龙盛的间苯二胺产能约6.5万吨,位居全球首位,其中用于自身间苯二酚及染料的生产约占一半,剩余外销。除染料领域外,间苯二胺还可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橡胶助剂、医药、涂料工业、水泥促凝剂和石油添加剂等产品的制取,具体情况如下:
(1)染料领域
作为染料中间体,间苯二胺被广泛用于合成偶氮类分散染料、活性染料、硫化染料、媒染染料、直接染料、毛皮染料的生产。染料工业对间苯二胺的需求与涤纶、丙纶等化纤的产能增长速度将保持一致。
(2)间苯二酚领域
间苯二酚领域未来几年将成为间苯二胺最大的消费市场。由于受到生产设备与技术的制约,间苯二酚一直属于我国持续进口依存度较高的精细化工产品之一。目前全球间苯二酚年产量约 6-7万吨,主要生产国包括中国和日本,公司于2011年底向商务部提交了间苯二酚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最终裁定自2013年3月 23日起,对“住友”、“三井”等日本企业和美国的“茵蒂斯派克(INDSPEC)”等企业分别征收40.5%和30.1%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9 年 3 月 22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决定,自 2019 年 3 月 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5 年。总体来看,间苯二酚的反倾销裁决无疑将利好于国内间苯二酚行业的发展,目前间苯二酚和间苯二胺的价格均较持续上浮。另外,三井化学唯一的间苯二酚装置(7,600吨/年)于 2012年 4月发生爆炸,并在此后决定退出该部分业务。2014年以来,受益于国内原料价格上涨、行业开工率回升和下游需求稳步增长三大利好因素,国内间苯二胺等中间体市场价格走势相对平稳。2017年,美国茵蒂斯派克公司宣布将于同年 7月退出间苯二酚市场。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仅有日本住友化学,不论在国内还是国际,公司都是该行业的龙头之一。
(3)环氧树脂固化剂领域
间苯二胺及其改性产品具有较高的热变形温度、优异的力学性能、介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被广泛用作电气绝缘材料用环氧树脂固化剂。2019年初,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发生爆炸,导致染料行业供给减少,相关原材料价格显著上涨。事件后,各级政府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加强管理,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行动,或将导致未来染料及中间体行业产能继续收缩,行业整体供给减少。
(五)进入本行业的障碍
1. 国家环保标准的严格与环保设施投入的提高
国际上“绿色壁垒”机制的建立以及国内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对精细化工产品在生产技术与工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我国精细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染料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染料的生产工艺复杂、物耗能耗水耗高、废弃物产生量多、处理达标难度大,环保要求的严格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要求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设施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
2. 生产技术与工艺创新
精细化工行业对生产工艺与技术的要求较高,其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化学反应过程的选择与控制及核心催化剂的选择方面,采用不同技术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与成品获得率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只有具备先进生产工艺与技术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长期保持优势地位。
随着新纤维不断涌现,新印染技术不断被开发,加快开发新染料成为染料工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此外,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促使染料企业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进行工艺技术创新及治理技术创新,这也提高了行业进入标准。
3. 企业资金实力
近年来,国内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纷纷通过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与新技术的应用调整产品与技术结构,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随着精细化工行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与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整个行业起点逐步提高,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六)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行业为纺织、印染、水泥及玻璃等行业,公司未来的发展与上下游行业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1. 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石油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型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3年以来,随着下游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主要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以及进出口贸易额等主要经济指标都连续大幅度增长,多项指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2年,化工行业增加值增速放缓后有所恢复并渐有加快,1-12月,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较上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
2. 主要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纺织行业发展状况
2018年,规模以上的纺织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703.50亿元,同比减少22.10%,实现利润总额2,766.10亿元,同比减少26.61%,平均主营收入利润率达5.2%,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金额累计2,715.7亿美元,比 2018年下降1.9%。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报道的数据,2019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537.63亿米,同比增加2.80%,增速较2018年提高0.17个百分点。另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 1,633家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31.53亿元,同比增加0.83%,增速较2018年回落21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58.35亿元,同比增加6.49%,增速较2018年减少11.44个百分点。2020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525.03亿米,同比下降2.34%。2021年,尽管叠加疫情、汛情、限电限产、原材料价格高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印染行业生产在消费市场逐步回暖、终端需求持续复苏的带动下,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2021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印染布产量605.81亿米,同比增长15.39%,实现营业收入2,949.87亿元,同比增长16.1%,利润总额159.13亿元,同比增长25.6%。
未来几年,染料行业的洗牌仍将继续,小企业只看中短期的产品价格而缺乏上游配套、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安全管控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未来在行业不断洗牌中很难有太多的生存空间。
(2)水泥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随着国内大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水泥和混凝土产量大幅度提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2018-2022年我国水泥产量分别为21.77亿吨、23.30亿吨、23.77亿吨、23.63亿吨和21.18亿吨。另一方面,我国水泥混凝土行业还表现出地区布局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宏观调控乏力、产业布点失衡上。从全国混凝土行业来讲,表现为东部地区严重过剩、中部地区有所失控、西部地区盲目快上。为了保护城市环境,提高混凝土质量,实施节能减排,国家对发展预拌混凝土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法规,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从而能在工程建设领域做到最大化的节能减排,提高建筑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
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运行平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举措成效逐步显现。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一些环保设施或排放指标不达标的水泥企业停产整顿,改善环境的同时也有利于缓和市场供求矛盾;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主导下,错峰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已由过去的局部区域逐步扩展至全国 20多个省市自治区,阶段性减少产品供给;此外,行业大企业兼并重组深入推进,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供求关系持续改善。
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现缓中趋稳的态势,基建投资维持高位运行,房地产投资增速同比有所提升,水泥市场需求保持相对稳定。2022年,全国水泥产量为 21.18亿吨,同比下降10.37%。水泥行业面临高成本所带来的压力,但随着需求的缓慢回升以及基建与固定资产投资落地,行业盈利能力仍将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元,同比增长5.1%。
(3)纯碱行业发展状况
自2016年,中国纯碱产能保持持续上涨,从2016年的2970万吨上涨至2020年的3317万吨,增长347万吨,2021年纯碱产能为3258万吨,比2020年减少约60万吨,原因是2021年底连云港碱业的搬迁退出。
十、发行人行业优势地位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专用化学品生产服务商,公司长期保持中国染料行业的龙头地位并成功向中间体、减水剂以及合成氨、纯碱、浓硝酸等无机化工及相关领域进行业务拓展。
近年国内环保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增强,染料行业废水治理难度大,未来供应格局将进一步优化,行业景气维持向上。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凭借规模、技术(专利权)等优势,具有很强的市场话语权,随着产品均价上涨及市场份额提升,染料业务将延续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双重增长。而公司收购德司达将染料业务拓展至全球染料和染整服务领域,德司达经营逐步进入正轨,为公司染料业务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染料业务方面:国际上发达国家主要染料生产企业如德司达、巴斯夫、亨斯迈、科莱恩等始终占据技术及市场主导地位,后随着国际染料产业逐步向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国家转移,我国染料工业得以迅猛发展,国内染料工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确立了我国成为世界染料生产和供应中心的地位。公司分散染料和活性染料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0%和20%,系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主要竞争对手为国内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丽染料工业有限公司等。
中间体业务方面:近年来,随着间苯二胺规模化生产装置的建设以及生产技术与工艺的不断改进,间苯二胺的生产成本逐渐下降。除染料等传统应用领域外,以“间苯二酚”为代表的新兴应用领域不断得到开发,间苯二胺的需求量迅猛增加,间苯二酚领域未来几年将成为间苯二胺最大的消费市场。间苯二胺的竞争对手为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间苯二酚的竞争对手主要为日本的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分析如下:
图5-8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分析图
(一)规模及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资产规模、销售规模和出口规模均处于领先地位,整体竞争优势明显。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由染料向中间体、减水剂以及无机化工等相关领域的不断拓展延伸,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60亿元、212.26亿元、153.03亿元和34.8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75亿元、
33.27亿元、17.33亿元和2.47亿元。
业务、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大大增强了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在 2008年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动荡、国内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的不利环境下,公司一方面依托业内最大的分散染料和染料中间体生产能力,提高与原料供应商和下游印染客户的议价能力,保持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规模和资金优势,通过兼并整合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做强主业,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目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染料企业,拥有年产 30万吨染料产能,是全球最大的分散染料生产和出口基地,公司染料产品和商标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2年末公司通过债转股实现对德司达的控股,意味着公司染料业务在全球市场中约占半壁江山,市场话语权已由国内市场扩大到国际市场。公司拥有年产 11多万吨化工中间体产能,利用催化加氢法连续化生产使得同行企业被迫退出,成为继分散染料业务之后的又一个市场高度集中的产品领域。
(二)循环经济一体化优势
作为浙江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公司参照国际先进企业杜邦、拜耳的化工园模式,坚持“四个一体化”,即“公用辅助一体化、供热系统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的建设理念,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建成龙盛科技园区,实现公司内部生产循环经济一体化布局。
公司已由单一染料产品向其他特殊化学品延伸,以产业链一体化为核心向相关中间体如间苯二酚、对苯二胺的生产拓展,扩大产能和市场份额;开发还原物等芳胺类中间体品种,整合和延伸染料供应链上游,强化战略性中间体原料的控制地位,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染料产品的主导权,同时对同行企业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今后公司将继续通过持续的内部研发投入和外部的并购来丰富产品线,并最终成为跨多个领域的世界级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
(三)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拥有全球完整的产品开发、工艺开发、颜色应用服务(CSI)、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技术研发体系。公司目前拥有境内外专利近1,900项,雄厚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在高端市场的产品开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分散染料节水降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分散染料业务在当前严峻市场形势下的核心竞争力。系列高盐高COD废水处理关键技术、染料配套中间体项目绿色清洁新技术的开发,既能解除环保后顾之忧,也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并通过了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复核认定。
此外,公司同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一大批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和老产品的技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循环经济和产业新发展创造了条件。公司已拥有如低压液相催化加氢生产芳香胺技术、分散染料拼混和后处理晶型加工技术、活性染料复配增效技术、染料用高效重氮化剂生产技术、间苯二胺水解法生产间苯二酚等一大批自主研发或合作开发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技术,并在工业化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节能环保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注重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国内化工整体行业“关爱环境”,响应“节能减排”号召,并在业界勇开先河,首创“零排放”管理概念,打造零排放高标准目标,推进化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公司通过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和工艺的应用提升节能环保优势,在单个项目内部,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进行标准化、生态化设计;在装置间形成产业共生体,实行资源、信息共享;应用工业生态原理,进行产业共生网络的优化设计,实现能源的最大限度节约和污染物的最小限度排放。以间苯二胺绿色生产为例,公司利用减量化、梯级循环套用、再回收及能量梯级综合利用等技术使生产过程中蒸汽用量节省50%,硫酸用量减少25%,污染物排放减少90%,单位成本降低10%以上。另外,公司“禁用偶氮染料及其中间体代用品的研究及产业化”项目作为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获得浙江省科技厅的专项奖励;通过硝化尾气处理新工艺的开发,有效提高苯的收率,90%以上硝烟回收并资源化,并实现污水零排放。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发行人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一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财务报表均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编制。在此期间,企业共发生两次会计政策变更:
1.自 2021年 1月 1日起,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文件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
2.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分别对本公司 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2)2958号、天健审(2023)2408号和天健审〔2024〕2669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在阅读下面财务数据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的其它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它部分对于本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二)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 2024年3月末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末的变化
表6-1 2024年3月末与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减少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2月被上虞金冠吸收合并后注销
绍兴市上虞景鸿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被上虞信鸿吸收合并后注销
2. 2023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末的变化
表6-2 2023年末与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上海集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新设
上海集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新设
上海晟放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新设
盛诺英创(绍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新设
减少 北京盛世长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注销
杭州龙生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注销
3. 2022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末的变化
表6-3 2022年末与2021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上海凯瑞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2年7月新设
减少 重庆长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7月被子公司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上海奥晟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注销
上海煦盛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注销
上海致捷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注销
上海晟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注销
上海嘉邺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注销
4. 2021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0年末的变化
表6-4 2021年末与2020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绍兴市上虞信鸿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6月新设
绍兴市捷创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新设
绍兴市衡创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新设
上海盛诺新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新设
减少 中山龙盛科华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注销
浙江龙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被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5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9,543.02 1,089,334.82 687,450.33 687,842.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807.16 145,352.87 138,193.67 129,414.2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305.59 5,750.23 61,858.73 44,687.62
应收账款 226,527.04 196,021.35 227,196.50 241,688.96
应收款项融资 185,856.61 214,098.44 210,408.66 226,829.41
预付款项 16,765.91 12,209.06 19,228.72 33,347.84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747.12 11,499.68 14,495.63 67,534.0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11,747.12 11,499.68 14,495.63 67,534.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942,483.17 2,932,148.63 2,864,852.28 2,823,941.83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1,542.00 1,539.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000.00 12,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91,761.53 91,747.62 91,525.10 131,764.35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541,797.16 4,698,162.69 4,328,751.62 4,400,590.2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2,000.00 12,000.00 137,516.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23,333.56 217,017.72 214,112.57 202,188.9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5,597.65 480,005.58 583,392.13 615,314.23
投资性房地产 458,182.67 458,195.20 458,837.35 309,980.55
固定资产(合计) 606,520.38 624,896.90 635,540.00 605,768.66
固定资产 606,520.38 624,896.90 635,540.00 605,768.66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合计) 83,450.17 78,572.98 93,061.27 98,361.96
在建工程 83,450.17 78,572.98 93,061.27 98,361.96
工程物资
使用权资产 14,423.13 14,502.31 19,920.86 20,828.21
无形资产 64,626.12 65,437.97 69,302.20 68,661.70
开发支出
商誉 13,534.70 13,510.93 15,486.45 14,176.98
长期待摊费用 5,637.81 5,617.87 3,285.17 2,098.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539.26 108,607.07 87,263.06 82,23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74.08 4,117.11 7,221.26 14,933.92
非流动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非流动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7,219.55 2,082,481.64 2,187,422.32 2,172,060.49
资产总计 7,549,016.71 6,780,644.34 6,516,173.95 6,572,650.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2,773.53 625,947.79 708,604.63 833,808.20
交易性金融负债 948.17 857.26
应付票据 175,044.30 188,626.73 287,991.86 283,050.31
应付账款 165,781.80 170,470.10 184,034.44 193,188.65
合同负债 220,375.54 219,387.30 106,818.57 517,643.38
预收款项 11,643.53 11,925.55 11,474.88 11,193.45
应付职工薪酬 42,784.59 49,767.16 53,671.54 58,085.97
应交税费 49,250.91 58,216.33 59,490.24 55,147.11
其他应付款(合计) 47,583.48 42,252.68 47,547.22 137,774.1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6.92
其他应付款 47,583.48 42,252.68 47,490.29 137,77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7,102.51 549,035.04 694,292.87 81,854.92
其他流动负债 490,299.09 476,430.36 266,180.27 139,494.35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62,639.28 2,393,007.21 2,420,106.51 2,312,097.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04,298.28 724,640.00 301,510.00 260,158.00
应付债券 220,000.00 600,000.00
租赁负债 12,126.42 10,041.60 12,819.29 13,638.13
长期应付款(合计)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121.99 6,260.59 6,342.08 6,128.73
预计负债 13,260.10 13,537.96 5,621.86 4,680.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697.99 53,184.59 63,494.65 72,382.06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7,834.29 8,084.06 9,896.24 6,472.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517.55 553.90 572.27 1,331.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5,856.62 816,302.69 620,256.39 964,791.93
负债合计 3,958,495.90 3,209,309.90 3,040,362.90 3,276,889.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5,333.19 325,333.19 325,333.19 325,333.19
资本公积金 159,690.76 160,178.24 160,037.76 146,657.07
减:库存股 98,596.21 98,596.21 98,596.21 0
其他综合收益 -20,919.56 -18,529.76 -21,292.26 -65,321.21
专项储备 12,622.77 12,007.96 11,834.96 10,662.77
盈余公积金 112,791.20 112,791.20 105,086.41 97,631.08
未分配利润 2,820,861.76 2,801,109.36 2,734,267.17 2,521,420.8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11,783.90 3,294,293.97 3,216,671.01 3,036,383.73
少数股东权益 278,736.91 277,040.46 259,140.04 259,37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90,520.81 3,571,334.43 3,475,811.04 3,295,761.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49,016.71 6,780,644.34 6,516,173.95 6,572,650.73
表6-6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348,675.21 1,530,310.55 2,122,564.27 1,665,981.96
营业收入 348,675.21 1,530,310.55 2,122,564.27 1,665,981.96
营业总成本 313,128.52 1,327,519.11 1,750,984.59 1,360,685.79
营业成本 253,991.74 1,130,440.29 1,483,419.46 1,103,060.25
税金及附加 1,725.61 10,673.25 34,660.43 13,742.58
销售费用 17,131.82 60,025.88 67,685.12 61,317.48
管理费用 17,746.04 78,422.93 86,625.51 93,071.01
研发费用 13,427.12 58,051.40 70,941.10 65,252.89
财务费用 9,106.21 -10,094.64 7,652.97 24,241.58
其中:利息费用 13,196.72 43,069.07 28,194.36 35,552.96
利息收入 8,773.19 44,323.33 15,979.09 10,430.54
加:其他收益 1,273.93 15,360.49 31,307.69 38,221.33
投资净收益 9,676.18 39,488.39 46,750.78 125,809.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101.93 19,758.26 11,587.80 9,090.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4,343.84 -49,042.45 -56,517.01 -43,292.47
信用减值损失 -2,088.28 3,375.54 -3,783.20 328.22
资产减值损失 480.12 -30,142.81 -10,478.68 155.17
资产处置收益 8.93 10,646.35 14,182.04 1,312.12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30,553.74 192,476.95 393,041.30 427,830.44
加:营业外收入 343.40 7,925.49 9,437.90 6,666.66
减:营业外支出 909.67 5,467.65 2,679.67 4,589.34
利润总额 29,987.46 194,934.79 399,799.54 429,907.76
减:所得税 5,317.45 21,636.25 67,144.11 52,404.62
净利润 24,670.01 173,298.53 332,655.43 377,503.14
持续经营净利润 24,670.01 173,298.53 332,655.43 377,503.14
减:少数股东损益 4,917.61 19,903.41 32,342.15 40,10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752.40 153,395.13 300,313.28 337,396.57
加:其他综合收益 -5,560.97 3,729.93 52,256.91 -48,379.63
综合收益总额 19,109.05 177,028.47 384,912.34 329,123.5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46.44 20,870.84 40,570.12 25,108.1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7,362.60 156,157.63 344,342.22 304,015.34
表6-7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9,025.73 1,587,113.13 1,522,020.69 1,857,560.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0.06 19,985.68 47,653.25 23,707.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97.85 112,290.27 103,613.71 184,262.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273.64 1,719,389.07 1,673,287.65 2,065,530.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9,983.44 1,050,295.52 1,066,202.80 1,016,794.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314.85 148,152.70 176,149.92 193,302.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561.96 100,248.71 172,831.78 177,79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071.15 145,586.09 162,509.34 209,536.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931.40 1,444,283.02 1,577,693.83 1,597,42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57.76 275,106.05 95,593.82 468,10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180.28 81,189.30 15,688.99 97,199.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279.74 53,049.87 42,430.59 121,451.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6.30 9,260.81 27,077.82 15,790.0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335.33 2,546.44 14,828.75 174,288.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821.65 146,046.43 100,026.14 408,729.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015.33 22,779.55 58,808.30 62,497.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86.04 43,258.83 40,110.33 566,303.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717.08 273,779.54 152,479.05 57,667.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118.46 339,817.93 251,397.68 686,467.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296.81 -193,771.50 -151,371.54 -277,73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71,631.82 2,585,093.22 1,829,576.55 1,945,665.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0.00 15,371.31 43,060.7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6,631.82 2,586,103.22 1,844,947.85 1,988,726.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9,215.53 2,370,910.71 1,519,224.93 1,931,238.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226.89 156,246.43 145,398.31 165,080.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0.00 2,820.62 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9.04 21,529.38 141,827.05 15,710.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7,461.46 2,548,686.52 1,806,450.30 2,112,029.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170.36 37,416.70 38,497.56 -123,303.3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307.94 8,833.52 13,809.77 -30,239.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3,523.73 127,584.77 -3,470.39 36,824.6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4,852.87 647,268.11 650,738.50 613,913.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8,376.60 774,852.87 647,268.11 650,738.5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8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940.88 418,050.00 299,082.68 132,480.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83.84 406.33 47.03 54.21
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账款 1,764.51 294.14 1,846.21 275.37
应收款项融资 5,493.61 7,617.84 15,705.64 18,989.65
预付款项 127.84 127.47 165.24 264.73
其他应收款(合计) 1,398,837.79 917,959.02 835,196.62 829,683.41
应收利息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83.72 1,858.66 1,494.59 4,117.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0,000.00 1,378.89 51,175.74 60,710.32
其他流动资产 30,489.87 30,093.20 11,456.68 14,228.93
流动资产合计 1,874,822.06 1,377,785.55 1,216,170.45 1,060,904.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61,183.04 220,244.17 256,943.22 240,916.06
长期股权投资 1,014,677.00 1,008,240.78 1,002,793.42 985,611.50
投资性房地产 1,248.00 1,248.00 1,296.00 1,340.00
固定资产(合计) 20,386.34 21,063.00 25,004.70 33,080.97
固定资产 20,386.34 21,063.00 25,004.70 33,080.97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合计) 337.61 46.98
在建工程 337.61 46.98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4,605.92 4,713.36 4,918.60 7,771.99
商誉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1.93 527.05 452.03 606.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2,813.78 950,399.38 706,254.91 508,713.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26,753.62 2,206,482.72 1,997,662.88 1,788,040.28
资产总计 3,701,575.68 3,584,268.28 3,213,833.32 2,848,944.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7,075.76 238,311.72 257,232.47 405,471.12
交易性金融负债 531.43
应付票据 3,010.00 2,010.00 16,411.13 11,036.30
应付账款 100,253.80 87,114.93 99,068.68 33,917.7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0,813.06
应付职工薪酬 21,328.19 23,033.34 23,935.57 16,294.11
应交税费 9,949.25 12,024.21 6,501.83 8,878.05
其他应付款(合计) 1,128,546.74 1,178,364.13 815,455.64 586,224.7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28546.737 1,178,364.13 815,455.64 586,224.7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2,232.28 447,893.84 678,590.25 74,896.59
其他流动负债 464,534.54 449,506.64 222,628.28 51,641.17
流动负债合计 2,496,930.56 2,438,790.25 2,119,823.85 1,209,172.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11,571.67 466,090.00 191,660.00 250,258.00
应付债券 220,000.00 600,000.00
长期应付款(合计)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79.64 5,557.14 6,093.15 7,635.0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60.00 697.41 77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7,511.31 471,647.14 418,450.57 858,668.05
负债合计 3,014,441.87 2,910,437.39 2,538,274.42 2,067,840.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5,333.19 325,333.19 325,333.19 325,333.19
资本公积金 191,918.24 192,405.72 192,293.13 192,654.77
减:库存股 98,596.21 98,596.21 98,596.21
其它综合收益 1,696.18 1,084.68 1,079.93 2,208.8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112,791.20 112,791.20 105,086.41 97,631.08
未分配利润 153,991.22 140,812.31 150,362.46 163,27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87,133.82 673,830.88 675,558.91 781,104.0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7,133.82 673,830.88 675,558.91 781,104.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01,575.68 3,584,268.28 3,213,833.32 2,848,944.97
表6-9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34,246.30 147,387.29 230,121.79 211,155.41
营业收入 34,246.30 147,387.29 230,121.79 211,155.41
营业总成本 38,139.18 142,956.65 243,823.53 201,408.87
营业成本 31,235.75 129,871.84 206,915.14 169,615.09
税金及附加 127.49 581.95 315.67 1,475.37
销售费用 37.26 197.36 243.34 368.01
管理费用 389.87 1,072.20 10,263.85 14,804.59
研发费用 1,763.05 8,892.10 8,830.04 7,612.17
财务费用 4,585.76 2,341.20 17,255.49 7,533.64
其中:利息费用 12,154.09 47,107.94 46,875.63 38,834.45
利息收入 8,596.75 41,822.18 29,459.99 32,306.88
加:其他收益 214.35 2,775.57 21,432.26 24,308.22
投资净收益 14,626.12 66,851.15 74,863.46 67,296.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222.31 20,392.14 15,313.54 11,578.6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197.96 12,269.71 -9,780.68 -15,461.45
信用减值损失 1,096.11 -409.43 8,460.52 10,081.68
资产减值损失 -15.96 -
资产处置收益 5.95 1,762.38 -52.03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13,241.65 85,907.63 83,036.19 95,919.17
加:营业外收入 102.20 39.17 288.18
减:营业外支出 8.28 188.40 251.86 115.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13,233.37 85,821.42 82,823.51 96,092.04
减:所得税 54.46 8,773.48 8,270.23 10,670.79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净利润 13,178.91 77,047.94 74,553.28 85,421.25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178.91 77,047.94 74,553.28 85,421.25
减: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178.91 77,047.94 74,553.28 85,421.25
加:其他综合收益 611.50 4.75 -1,128.94 2,585.22
综合收益总额 13,790.41 77,052.69 73,424.33 88,006.4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3,790.41 77,052.69 73,424.33 88,006.47
表6-10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008.34 135,823.21 202,219.09 145,211.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6,359.07 2,322,602.22 984,290.90 804,464.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7,367.41 2,458,425.43 1,186,509.99 949,676.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946.69 91,057.45 147,372.35 130,385.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27.12 10,269.42 13,240.96 31,857.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01.21 9,483.49 17,448.19 26,904.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9,070.31 2,062,015.51 714,629.70 558,006.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545.33 2,172,825.87 892,691.20 747,15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177.92 285,599.55 293,818.79 202,520.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094.79 120,457.66 173,320.01 159,214.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484.94 84,916.86 64,899.49 62,364.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63 9,226.73 453.9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000.00 30,746.60 33,352.99 132,120.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8,579.72 236,135.75 280,799.23 354,153.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7.48 554.50 1,280.74 4,381.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86.04 304,214.27 386,457.78 767,141.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83.13 1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53.52 356,951.90 387,738.52 782,522.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826.20 -120,816.15 -106,939.30 -428,369.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8,765.97 1,879,219.15 1,245,000.00 1,390,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0.00 13,820.00 41,709.2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3,765.97 1,880,199.15 1,258,820.00 1,432,509.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2,069.15 1,836,958.16 1,058,596.00 967,746.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58.54 134,931.06 125,210.09 117,026.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0 11,664.49 104,528.50 618.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4,150.39 1,983,553.70 1,288,334.59 1,085,39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615.58 -103,354.55 -29,514.59 347,117.3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05.72 5,519.43 9,223.85 -1,676.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730.42 66,948.27 166,588.76 119,591.9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5,007.00 298,058.72 131,469.96 11,878.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2,276.58 365,007.00 298,058.72 131,469.9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表6-11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流动比率 1.96 1.79 1.90
速动比率 0.74 0.60 0.68
资产负债率(%) 47.33 46.66 49.86
存货周转率(次) 0.39 0.52 0.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3 9.05 7.14
毛利率(%) 26.13 30.11 33.79
净资产收益率(%) 4.92 9.83 11.98
总资产收益率(%) 2.61 5.08 6.19
EBITDA(万元) 331,355.18 525,639.02 560,320.88
注:1、上述财务指标未经说明的,均指合并报表数据;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21年-2023年,公司EBITDA分别 560,320.88万元、525,639.02万元和331,355.18万元,近年来持续下降。主要受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同时需求收缩、供给增加、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等持续影响使利润总额有所下降。
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以来下降,主要受原材料涨价和整体资本市场影响,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存货周转率有所波动,主要系房产项目投入与出售导致房产存货变化所致。
四、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从合并报表的资产结构来看,受行业特点影响,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近三年,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4,400,590.24万元、4,328,751.62万元和4,698,162.69万元,占比分别为66.95%、66.43%和69.29%,呈小幅波动态势。
表6-12 合并报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698,162.69 69.29 4,328,751.62 66.43 4,400,590.24 66.95
非流动资产 2,082,481.64 30.71 2,187,422.32 33.57 2,172,060.49 33.05
资产合计 6,780,644.34 100.00 6,516,173.95 100.00 6,572,650.73 100.00
(二)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近三年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
表6-13 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089,334.82 23.19 687,450.33 15.88 687,842.28 15.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5,352.87 3.09 138,193.67 3.19 129,414.26 2.94
应收票据 5,750.23 0.12 61,858.73 1.43 44,687.62 1.02
应收账款 196,021.35 4.17 227,196.50 5.25 241,688.96 5.49
应收款项融资 214,098.44 4.56 210,408.66 4.86 226,829.41 5.15
预付款项 12,209.06 0.26 19,228.72 0.44 33,347.84 0.76
其他应收款 11,499.68 0.24 14,495.63 0.33 67,534.06 1.53
存货 2,932,148.63 62.41 2,864,852.28 66.18 2,823,941.83 64.17
其他流动资产 91,747.62 1.95 91,525.10 2.11 131,764.35 2.99
流动资产合计 4,698,162.69 100.00 4,328,751.62 100.00 4,400,590.24 100.00
1. 货币资金
在公司流动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占比较大,这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经营规模相适应。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89,334.8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01,884.49万元,增幅为58.46%,系本期房产预收款及有息负债增加所致。其中受限资产 35,414.37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0,586.74万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4,268.11万元,信用证保证金431.82万元和其他保证金127.70万元。
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87,450.33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391.95万元,降幅为 0.06%。其中受限资产 40,182.22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9,391.02万元,保函保证金150.00万元,信用证保证金515.00万元,其他保证金126.20万元。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87,842.28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24,055.33万元,增幅达 3.62%。其中受限资产 37,103.7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6,508.27万元,保函保证金78.19万元,信用证保证金447.32万元,其他保证金70万元。
表6-14 发行人2022年及2023年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现金 175.91 267.09
银行存款 1,053,474.49 646,845.58
其他货币资金 35,684.42 40,337.66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35,414.37 40,182.22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0,586.74 39,391.02
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 4,268.11 0.00
信用证保证金 431.82 515.00
保函保证金 0.00 150.00
其他保证金 127.70 126.20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45,352.87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7,159.20万元,增幅为5.18%。主要系本期可转让大额存单和掉期交易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38,193.67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8,779.41万元,增幅为6.78%。主要系本期可转让大额存单和掉期交易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29,414.26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25,514.33万元,增幅为 3,218.37%。主要系本期将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126,083.70万元计入本科目。
3. 应收票据
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5,750.23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56,108.50万元,降幅为 90.70%,主要系年初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新增的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列为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61,858.73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7,171.11万元,增幅为为38.42%,主要系用于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较多所致。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44,687.62万元,较 2020年末减少130,604.22万元,降幅为74.51%,主要系部分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列入应收款项融资,金额226,829.41万元。
4. 应收账款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96,021.35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31,175.15万元,降幅为13.7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货款回收力度较大,压缩应收款规模所致。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27,196.50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14,492.46万元,降幅为6.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货款回收力度较大,压缩应收款规模所致。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41,688.96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6,399.54万元,增幅为7.28%,为本期公司拓展市场销量增加,以及回款力度受季度销售策略影响。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1年以内(含1年),计提5%,1-2年(含2年),计提15%,2-3年(含3年),计提30%,3年以上,计提90%。
公司近三年,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95%以上,表明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表:
表6-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202,517.06 95.75 235,484.45 96.23 251,106.97 96.89
1-2年 2,738.17 1.30 3,200.42 1.31 2,068.15 0.80
2-3年 872.48 0.41 257.67 0.11 1,295.49 0.50
3年以上 5,376.41 2.54 5,855.51 2.39 4,687.04 1.81
合计 211,504.13 100.00 244,798.05 100.00 259,157.64 100.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6-1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02,517.06 10,125.85 235,484.45 11774.22 251,106.97 12,555.35
1-2年 2,738.17 410.73 3,200.42 480.06 2,068.15 310.22
2-3年 872.48 261.74 257.67 77.30 1,295.49 388.65
3年以上 5,376.41 4,838.77 5,855.51 5269.96 4,687.04 4,218.33
合计 211,504.13 15,637.09 244,798.05 17,601.55 259,157.64 17,472.55
注:公司 1年(含)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5%;1-2年(含)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5%;2-3年(含)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30%;3年(含)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90%。
公司2023年末、2022年末和2021年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5名客户的欠款金额分别为36,811.92万元、44,359.67万元和39,612.66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7.40%、18.12%、15.29%。
表6-17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17,521.57 1年以内16,850.04万元;3年以上671.53万元 7.87
第二名 7,054.54 全部1年以内 3.17
第三名 4,970.15 全部1年以内 2.23
第四名 3,713.31 全部3年以上 1.67
第五名 3,552.36 全部1年以内 1.6
合计 36,811.92 16.54
2022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18,005.99 1年以内 7.05
第二名 10,682.08 1年以内9,792.21万元,1-2年5.11万元,2-3年1.68万元,3年以上883.08万元 4.18
第三名 6,016.23 1年以内 2.36
第四名 4,987.04 1年以内4832.19万元,其余三年以上 1.95
第五名 4,668.33 1年以内4662.01万元,其余1-2年 1.83
合计 44,359.67 17.37
以上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均不是公司关联企业。
5. 预付款项
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12,209.06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7,019.66万元,降幅为36.51%,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原料款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19,228.72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4,119.12万元,降幅为42.34%,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原料款减少所致。
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33,347.84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8,966.41万元,增幅为36.78%,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6. 其他应收款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1,499.6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995.95万元,降幅为20.67%,主要系本期收回政府补助款、拆借款等较多所致。
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4,495.63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53,038.43万元,降幅为78.54%,主要系本期收回拆借款较多所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7,534.06万元,较 2020年末减少11,764.29万元,降幅为14.84%,主要系本期收回拆借款较多所致。
表6-18 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企业
Rechtsanwalte Sebastian Trautmann 3,143.80 1年以内 18.97 押金保证金 否
National Tax Agency JAPAN 1,678.79 1年以内 10.13 退税款 否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1,083.25 1-2年 6.54 押金保证金 否
KPP Pratama Jakarta Setiabudi Satu 863.04 1年以内 5.21 退税款 否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657.11 1年以内246,833元,1-2年223,926元,2-3年16,944元,3年以上6,083,407元 3.97 押金保证金 否
小计 7,425.99 44.82
2022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企业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3,697.92 1-2年 17.14 政府补助款 否
National Tax Agency JAPAN 2,620.97 1年以内 12.15 退税款 否
浙江文盛集团有限公司 2,278.89 1-2年10,000,000元,3年以上12,788,874元 10.56 拆借款 否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1,083.25 1年以内 5.02 物业维修基金 否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836.98 1年以内 3.88 退税款 否
小计 10,518.01 48.75
7. 存货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932,148.6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7,296.35万元,增幅为2.35%,变化不大。
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864,852.28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40,910.45万元,增幅为1.45%,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823,941.83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439,286.14万元,增幅为18.42%,主要系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较多所致,本期公司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和滨江新城 27-2地块分别增加投入 177,277.88万元和85,109.37万元。
表6-19 存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在途物资 6,204.13 0.21 4,814.71 0.17 9,034.76 0.32
原材料 80,847.68 2.71 120,825.10 4.16 126,204.53 4.42
在产品 24,391.81 0.82 21,140.96 0.73 29,392.25 1.03
开发成本 2,176,540.11 72.86 2,056,416.99 70.82 2,358,633.27 82.6
库存商品 249,580.84 8.36 334,788.62 11.53 299,690.92 10.5
开发产品 445,882.44 14.93 362,158.66 12.47 30,263.63 1.06
委托加工物资 2,900.06 0.10 2,469.22 0.09 1,146.51 0.04
其他 815.73 0.03 1,264.15 0.04 1,132.07 0.04
合计 2,987,162.79 100 2,903,878.38 100 2,855,497.94 100
公司近年来存货构成中,房地产开发成本占比较大,截至 2023年末,房地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占存货余额比例为 87.79%,主要系上海晟诺的华兴新城开发成本183.31亿元。
表6-20 房地产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亿元) 2023年末开发成本 2022年末开发成本
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城市之光苑项目 2019.4 2023.6 8.8 0.00 41,083.78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271、275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二期 2020.9 2023.12 15 0.00 98,473.54
上海市华兴新城项目 2022.2 2027.9 250 1,833,123.18 1,752,767.64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J8地块-未来青春社区项目 2020.4 2024.7 6.5 44,603.66 29,187.54
滨江新城27-2地块-虞懋府项目 2021.7 2024.12 16.5 135,880.19 111,799.28
滨江新城27-1-A地块-龙盛总部大楼项目 2022.2 2025.3 4 16,460.04 11,978.21
奈曼旗(2021)14#地块 未确定 未确定 未确定 5,975.40 5,975.40
奈曼旗(2021)15#地块 未确定 未确定 未确定 5,151.60 5,151.60
上海宝丰苑项目 2025.4 2028.4 20.5 135,346.04 0.00
小计 2,176,540.11 2,056,416.99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总投资(亿元) 2023年末开发产品 2022年末开发产品
上海市静安区319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 2010.1 2011.12 10.11 4,407.42 4,407.42
上海市静安区348、349街坊彭越浦6号地块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 2010.8 2012.11 9.46 3,372.27 3,455.31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271、275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一期 2015.12 2019.8 27.00 13,523.81 21,475.26
上海市静安区黄山路地块271、275街坊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二期 2020.9 2023.12 15.00 59,659.81 0.00
上虞天和苑项目 2020.2 2022.6 3.00 1,739.68 3,869.54
上海市静安区大统基地旧区改造项目 2018.7 2022.10 63.00 82,102.12 85,906.35
上海兆丰嘉园园景公寓项目 系公司2022年资产收购的公寓项目 24.30 246,000.85 243,044.78
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城市之光苑项目 2019.4 2023.6 8.80 35,076.48 0.00
小 计 445,882.44 362,158.66
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变化莫测,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较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1,556.11万元、39,026.10万元和55,014.15万元 。
表6-2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在途物资 6,204.13 - 4,814.71 - 9,034.76 -
原材料 80,847.68 7,625.91 120,825.10 6,416.59 126,204.53 5,125.20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在产品 24,391.81 - 21,140.96 147.19 29,392.25 -
开发成本 2,176,540.11 - 2,056,416.99 2,358,633.27 -
库存商品 249,580.84 33,632.42 334,788.62 32,462.32 299,690.92 26,430.91
开发产品 445,882.44 13,755.83 362,158.66 30,263.63 -
委托加工物资 2,900.06 - 2,469.22 1,146.51 -
其他 815.73 - 1,264.15 1,132.07 -
合计 2,987,162.79 55,014.15 2,903,878.38 39,026.10 2,855,497.94 31,556.11
8. 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91,747.62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222.52万元,增幅为0.24%。
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91,525.10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40,239.25万元,降幅为30.54%。主要系公司待抵扣及预缴税费减少 36,612.03万元所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131,764.35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7,480.18万元,增幅为6.02%。主要系公司待抵扣及预缴税费增加 44,669.21万元以及土地出让金首期款减少38,600.00万元。
(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表6-22 非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债权投资 12,000.00 0.58 0.00 0.00 137,516.49 6.33
长期股权投资 217,017.72 10.42 214,112.57 9.79 202,188.97 9.3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80,005.58 23.05 583,392.13 26.67 615,314.23 28.33
投资性房地产 458,195.20 22.00 458,837.35 20.98 309,980.55 14.27
固定资产净额 624,896.90 30.01 635,540.00 29.05 605,768.66 27.89
在建工程 78,572.98 3.77 93,061.27 4.25 98,361.96 4.53
使用权资产 14,502.31 0.70 19,920.86 0.91 20,828.21 0.96
无形资产 65,437.97 3.14 69,302.20 3.17 68,661.70 3.16
商誉 13,510.93 0.65 15,486.45 0.71 14,176.98 0.65
长期待摊费用 5,617.87 0.27 3,285.17 0.15 2,098.33 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607.07 5.22 87,263.06 3.99 82,230.49 3.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17.11 0.20 7,221.26 0.33 14,933.92 0.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82,481.64 100.00 2,187,422.32 100.00 2,172,060.49 100.00
1. 债权投资
2023年末公司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12,000.00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12,000.00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款因展期而转入本科目。
2022年末公司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0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37,516.49万元,降幅为100%,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到期收回,以及长期债权款由于收购并表抵销清零所致。
2021年末公司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137,516.49 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25,516.49万元,增幅为1045.97%,主要系新增借给外部单位的有固定利息的借款122,557.14万元。
2.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17,017.7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905.15万元,增幅为1.36%,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增加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2022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14,112.57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1,923.60万元,增幅为5.90%,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增加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2021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202,188.97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 69,493.87万元,增幅为52.37%,主要系公司增加对卧龙地产投资 4,706.91万元,自 2021年 10月起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故将卧龙地产的股权投资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转列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增加 53,091.83万元,同时本期参股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增加9,090.38万元。
表6-23 截至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核算方法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账面金额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5 2,168.58 4,658.04
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普什) 权益法 37.5 2,795.51 27,977.15
绍兴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法 40 3,000.00 1,956.96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 5,999.32 14,046.24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权益法 38 393.69 0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8.64 41,522.54 60,112.31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权益法 46.55 2327.5 12,408.16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权益法 5 750 672.86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 21,163.54 21,998.51
成都富晟崇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权益法 35 700 1,002.60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 400 631.34
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权益法 16.24 5,342.11 4,915.19
英创新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 1,000.00 899.46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资源) 权益法 13.93 53,091.83 57,570.27
浙江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93 887.67 887.67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 7,071.12 7,280.98
合计 148,613.41 217,017.72
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由独立评估师根据公开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定期评估,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原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计量模式核算,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自2016年1月1日起,改按公允价值模式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23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 458,195.20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642.15万元,降幅为0.14%,降幅较小。
2022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 458,837.35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148,856.80万元,增幅为48.02%,主要系上海北航项目商办部分投入运营,开展租赁业务,存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021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 309,980.55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365.27万元,增幅为0.12%,增幅较小。
表6-24 截至2023年末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期初数 458,837.35
1.房屋及建筑物 413,986.12
2.土地使用权 44,851.23
加:存货转入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公允价值变动 -750.89
1.房屋及建筑物 -846.11
2.土地使用权 95.23
其它 108.73
1.房屋及建筑物 -27.05
2.土地使用权 135.79
减: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期末数 458,195.20
1.房屋及建筑物 413,112.96
2.土地使用权 45,082.24
4. 固定资产
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 624,896.90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10,643.10万元,降幅为1.67%,变化不大。
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 635,540.00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29,771.34万元,增幅为4.91%,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 605,768.66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7,565.87万元,增幅为2.99%,变化不大。
表6-25 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原价 累计折旧 原价 累计折旧 原价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14,162.14 137,603.37 301,517.46 122,926.62 286,369.12 111,103.69
通用设备 668,652.77 312,866.23 632,629.84 275,310.90 565,058.01 234,377.87
专用设备 372,352.35 261,553.30 359,824.59 248,052.33 339,304.28 230,231.22
运输工具 5,794.73 4,582.04 6,105.64 4,629.44 6,624.19 4,948.24
其他设备 27,695.61 21,283.63 27,044.87 19,270.39 25,087.94 17,200.12
小计 1,388,657.61 737,888.57 1,327,122.40 670,189.68 1,222,443.55 597,861.14
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480,005.5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03,386.55万元,降幅为17.72%,主要系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成本及公允价值变动所致,本期减少了对杭州汉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
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583,392.13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31,922.10万元,降幅为5.19%,变动不大。
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615,314.23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110,005.13万元,增幅为21.77%,主要系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成本及公允价值变动所致,本期公司增加了对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
表6-26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末
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6,134.07
三亚长浙宏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189.76
浙江义乌乐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
长三角(嘉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447.45
杭州锦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441.64
杭州安丰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624.51
Elite Plus Development Limited 16,993.25
TECHNOLOGY DISCOVERY LIMITED 12,347.34
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69.25
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7.24
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59.90
LVC Advantage Fund 6,632.71
华鑫信托·德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574.02
浙江义乌市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6.7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918.56
北京君联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76.66
ADIC DIVERSIFIED INVESTMENT 4,467.27
APOLLON SUSTAINABLE VALUE FUND LTD 4,051.93
New Spectrum Limited 3,569.96
其他 27,263.35
合 计 480,005.58
6. 在建工程
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78,572.9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4,488.29万元,降幅为15.57%,主要是本期部分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93,061.27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5,300.69万元,降幅为5.39%,主要是本期部分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98,361.96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463.53万元,增幅为1.51%,变化不大。
7. 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计量。
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65,437.97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3,864.23万元,降幅5.58%,变化不大。
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69,302.20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640.50万
元,增幅0.93%,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68,661.70万元,较 2020年末减少4,802.30万元,降幅 6.54%,变化不大。其中,土地使用权 51,096.03万元,软件使用权2,391.85万元,非专利技术4,720.45万元,专利权1,500.12万元,商标权3,025.95万元,客户关系5,927.31万元。
8. 商誉
2023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 13,510.93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 1,975.52万元,降幅为12.76%,主要系Lenmar Chemical Corporation折价所致。
2022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 15,486.45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 1,309.47万元,增幅为9.24%,主要系DyStar Foam Control Corp溢价所致。
2021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14,176.98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331.76万元,降幅为2.29%,变化不大。
9.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5,617.8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332.70万元,增幅71.01%,主要系公司排污权、办公楼装修等支出新增所致。
2022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3,285.17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186.84万元,增幅56.56%,主要系公司排污权、办公楼装修等支出新增所致。
2021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2,098.33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904.40万元,降幅30.12%,主要系公司盛具、催化剂等的摊销减少所致。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08,607.07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21,344.01万元,增幅为24.46%,主要为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及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2022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87,263.06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5,032.57万元,增幅为6.12%,主要为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所致。
2021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82,230.49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3,763.06万元,增幅为20.10%,主要为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所致。
11.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资产以及经营租赁资产一并调整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相应确认租赁负债。公司的使用权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
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 14,502.31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5,418.55万元,降幅27.20%,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计提折旧所致。
2022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19,920.86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907.35万元,降幅4.36%,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20,828.21万元,主要是新租赁准则调整增加期初数22,950.61万元,2021年度新增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等7,881.10万元,同时计提折旧8,729.86万元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余额为4,117.1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104.15万元,降幅为42.99%,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较上期减少 3,468.66万元所致。
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余额为7,221.26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7,712.66万元,降幅为51.65%,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较上期减少 3,852.11万元,预付土地款较上期减少3,611.25万元共同所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4,933.92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4,927.07万元,增幅为49.24%,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较上期增加4,715.86万元。
五、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一)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从合并报表的负债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因经营现金流较好,归还房地产开发贷后,增加了低成本的短期借款和债券,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
表6-27 合并报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393,007.21 74.56 2,420,106.51 79.60 2,312,097.74 70.56
非流动负债 816,302.69 25.44 620,256.39 20.40 964,791.93 29.44
负债合计 3,209,309.90 100.00 3,040,362.90 100.00 3,276,889.67 100.00
(二)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公司近三年的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
表6-28 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625,947.79 26.16 708,604.63 29.38 833,808.20 36.06
交易性金融负债 948.17 0.04 0.00 0.00 857.26 0.04
应付票据 188,626.73 7.88 287,991.86 11.90 283,050.31 12.24
应付账款 170,470.10 7.12 184,034.44 7.60 193,188.65 8.36
合同负债 219,387.30 9.17 106,818.57 4.41 517,643.38 22.39
预收款项 11,925.55 0.50 11,474.88 0.47 11,193.45 0.48
应付职工薪酬 49,767.16 2.08 53,671.54 0.22 58,085.97 2.51
应交税费 58,216.33 2.43 59,490.24 2.46 55,147.11 2.39
其他应付款 42,252.68 1.77 47,547.22 1.96 137,774.14 5.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9,035.04 22.94 694,292.87 28.69 81,854.92 3.54
其他流动负债 476,430.36 19.91 266,180.27 11.00 139,494.35 6.03
流动负债合计 2,393,007.21 100.00 2,420,106.51 100.00 2,312,097.74 100.00
1. 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25,947.7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82,656.84万元,降幅达11.66%,主要系企业2023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归还各家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08,604.63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125,203.57万元,降幅达15.02%,主要系企业2022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归还各家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833,808.20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28,621.90万元,增幅 18.24%,主要系本期保证借款、质押借款以及贴现增加所致。
公司的借款期限都相对匹配,不存在短债长用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均有项目贷款,根据期限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如长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如下表:
表6-29 短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金额 2022年末金额 2021年末金额
信用借款 238,311.72 257,232.47 405,471.12
保证借款 187,436.07 108,752.16 159,120.08
质押借款 2,002.26
保证及质押借款 6,000.00 18,014.73
其他 200,200.00 336,620.00 249,200.00
合计 625,947.79 708,604.63 833,808.20
注:含利息
2. 应付票据
2023年末,应付票据为188,626.7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9,365.13万元,降幅达34.50%,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减少较多所致。
2022年末,应付票据为287,991.86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4,941.55万元,增幅1.75%,变化不大。
2021年末,应付票据为283,050.31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71,614.35万元,增幅达33.87%,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增加较多所致。
3. 应付账款
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为170,470.1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3,564.34万元,降幅7.37%,主要系应付货物、劳务及服务款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为 184,034.44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 9,154.21万元,降幅4.74%,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为193,188.65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5,725.38万元,增幅达15.36%,主要系应付货物、劳务及服务款增加所致。
表6-30 应付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24,005.29 1年以内 14.42
第二名 3,398.40 1年以内 2.04
第三名 2,794.96 1年以内 1.68
第四名 2,211.61 1年以内 1.33
第五名 2,009.42 1年以内 1.21
小计 34,419.68 20.68
2022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35,305.07 1年以内35248.89万元,其余1-2年 19.18
第二名 2,562.79 1年以内 1.39
第三名 1,690.01 1年以内 0.92
第四名 1,629.50 1年以内 0.89
第五名 1,254.20 1年以内 0.68
小计 42,441.57 1年以内 23.06
4.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2023年末,合同负债金额为 219,387.30万元,较 2022年增加 112,568.73万元,增幅达105.38%,主要为预售滨江新城27-2地块-虞懋府项目的售房款。2023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11,925.5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50.67万元。
2022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11,474.88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281.43万元,合同负债金额为 106,818.57万元,较 2021年减少 410,824.81万元,降幅达79.36%,主要系上海市静安区大统基地旧区改造项目、上虞高铁新城 J3 地块项目(城市之光)、上虞天和苑项目的售房款实现交房,合同负债结转销售收入实现所致。
2021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 11,193.45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 11,138.5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款,合同负债金额 517,643.38万元,较 2020年增加393,242.99万元,增幅为316.11%,主要为预售静安区大统基地旧区改造项目、上虞高铁新城 J3 地块项目(城市之光)、上虞天和苑项目的售房款。
表6-31合同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商品及服务 8,852.34 10,733.72 11,647.18
售房款 210,534.96 96,084.85 505,996.20
合计 219,387.30 106,818.57 517,643.38
5. 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工资、奖金、职工福利和总经理奖励基金等。
2023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49,767.16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3,904.38万元,降幅为7.27%,主要为因员工人数减少相应应付的工资余额等减少。
2022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53,671.54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4,414.43
万元,降幅为7.60%,主要为因员工人数减少相应应付的工资余额等减少。
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58,085.97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12,974.38万元,降幅为18.26%,主要为短期薪酬减少。
6. 应交税费
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58,216.33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1,273.91万元,降幅为2.14%,变化不大。
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59,490.24万元,较 2021年末增加4,343.13万元,增幅为7.88%,主要系上海北航静安区大统基地旧区改造项目部分交付使得本期土地增值税增长9,454.25万元所致。
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55,147.11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4,593.40万元,降幅为7.69%,主要系公司本期结清部分税款所致。
7. 其他应付款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42,252.68万元,较年初减少5,294.54万元,降幅为11.14%,主要系拆借款减少9,814.28万元所致。
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47,547.22万元,较年初减少90,226.92万元,降幅为65.49%,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减少95251.35万元所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137,774.14万元,较年初增加 104,531.70万元,增幅为314.45%,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增加98,286.92万元所致。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549,035.04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 145,257.83万元,降幅20.92%,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部分到期公司债所致。
2022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694,292.87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612,437.95万元,增幅748.20%,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转入较多共同所致。
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81,854.92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251,609.89万元,降幅达75.45%,主要系本期公司偿还部分到期公司债所致。
9. 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预提水电汽费、预提排污费等。
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476,430.36万元,较年初增加210,250.09万元,增幅为78.99%,主要系短期融资券增加226,878.51万元所致。
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266,180.27万元,较年初增加126,685.92万元,增幅为90.82%,主要系短期融资券增加 170,988.08万元,待转销项税额减少41,637.34万元所致。
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39,494.35万元,较年初增加13,129.44万元,增幅为10.39%,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38,096.89万元、短期融资券减少21,046.93万元所致。
10. 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3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为948.17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948.17万元,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亏损所致。
2022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为0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857.26万元,降幅达100%,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亏损金额减少所致。
2021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为857.26万元,较 2020年末增加182.77万元,增幅为27.10%,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三)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表6-32 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期借款 724,640.00 88.77 301,510.00 48.61 260,158.00 26.97
应付债券 220,000.00 35.47 600,000.00 62.19
租赁负债 10,041.60 1.23 12,819.29 2.07 13,638.13 1.4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260.59 0.77 6,342.08 1.02 6,128.73 0.64
预计负债 13,537.96 1.66 5,621.86 0.91 4,680.37 0.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184.59 6.52 63,494.65 10.24 72,382.06 7.50
递延收益 8,084.06 0.99 9,896.24 1.60 6,472.91 0.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3.90 0.07 572.27 0.09 1,331.74 0.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816,302.69 100.00 620,256.39 100.00 964,791.93 100.00
1.长期借款
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724,640.0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23,130.00万元,增幅为140.34%,主要系贷款结构调整所致。
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301,510.00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41,352.00万元,增幅为15.89%,主要系贷款结构调整所致。
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260,158.00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432,257.94万元,降幅为62.43%,主要系公司货款收回归还房地产开发贷所致。
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如下表:
表6-33 长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426,540.00 58.86 141,660.00 46.98 200,258.00 76.98
保证借款 258,550.00 35.68 49,900.00 16.55 9,900.00 3.81
抵押借款 50,000.00 16.58 50,000.00 19.22
质押借款 39,550.00 5.46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59,950.00 19.88
合计 724,640.00 100.00 301,510.00 100.00 260,158.00 100.00
注:含利息
2.应付债券
2023年末应付债券为 0,较 2022年末减少 220,000.00万元,降幅为100.00%,系公司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报所致。
2022年末应付债券为220,000.00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380,000.00万元,主要系 500,000.00万元公司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报,当期发行70,000.00万元公司债券,50,000.00万元中票所致。
2021年末应付债券为600,000.00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600,000.00万元,系当期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3.预计负债
2021-2023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4,680.37万元、5,621.86万元和13,537.96万元。发行人的预计负债主要系弃置费用,2023年末预计负债较 2022年末增加 7,916.10万元,主要系弃置费用增加。根据 2002年 8月 5日 DyStar Japan Ltd.(以下简称德司达日本)和 Mitsui Chemicals,Inc.签订的《Land Lease Agreement》,德司达日本向其租赁土地,租赁期满德司达日本需拆除或移走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将土地恢复原状。德司达日本根据预计的租赁期限和租赁结束时的弃置支出,按同期国债基准利率折现后确认当期的弃置费用;2023年Dystar germany distruction Gmbh (以下简称德司达德国)决定关停Luwigshafen生产工厂,根据德司达德国在 2012年 05月 23日和 BASF SE签订的《BASF Mietvertrag D 306》协议, 德司达德国向其租赁士地,租赁期满或终止时德司达德国需拆除或移走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恢复原状。德司达德国根据预计的租赁期限和租赁结束时的弃置支出,按同期欧洲央行的基准借款利率折现后确认当期的弃置费用。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53,184.59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 10,310.06万元,降幅16.24%。
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63,494.65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 8,887.41万元,降幅12.28%。
2021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72,382.06万元,较 2020年末减少 6,277.92万元,降幅7.98%。
5.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融资租赁资产以及经营租赁资产一并调整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相应确认租赁负债。
2023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10,041.60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2,777.69万元,降幅21.67%,主要为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2022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12,819.29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818.84万元,降幅6.00%,变化不大。
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为 13,638.13万元,其中租赁付款额 14,377.49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739.37万元。
六、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4 所有者权益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5,333.19 9.11 325,333.19 9.36 325,333.19 9.87
资本公积 160,178.24 4.49 160,037.76 4.60 146,657.07 4.45
减:库存股 98,596.21 2.76 98,596.21 2.84 - -
其它综合收益 -18,529.76 -0.52 -21,292.26 -0.61 -65,321.21 -1.98
专项储备 12,007.96 0.34 11,834.96 0.34 10,662.77 0.32
盈余公积 112,791.20 3.16 105,086.41 3.02 97,631.08 2.96
未分配利润 2,801,109.36 78.43 2,734,267.17 78.67 2,521,420.83 76.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294,293.97 92.24 3,216,671.01 92.54 3,036,383.73 92.13
少数股东权益 277,040.46 7.76 259,140.04 7.46 259,377.33 7.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71,334.43 100.00 3,475,811.04 100.00 3,295,761.05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3,295,761.05万元、3,475,811.04万元和3,571,334.43万元,逐年稳步上涨,主要受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上升影响所致。
1. 实收资本
公司2013年,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别于2013年6月3日和2013年11月4日对激励对象中行权2,610万份期权,于2013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因此实收资本由148,976.59万元变更为151,586.59万元。2014年经过多轮股权激励,公司实收资本增至152,996.59万元。2015年3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9,670万股,实收资本变更为162,666.59万元。2015年6月 10日公司由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实收资本变更为325,333.19万元。近三年,公司实收资本无变化。
2. 资本公积
公司近三年末资本公积分别为146,657.07万元、160,037.76万元和160,178.2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45%、4.60%和4.49%。
2023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2022年末增加140.48万元,增幅为0.09%,变化不大。
2022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2021年末增加13,380.69万元,增幅为9.12%。变动原因为:本期股本溢价增加 18,940.97万元系子公司龙盛置地收购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收购对价 184,580,000.00元与少数股东权益373,989,739.32元之间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 189,409,739.32元。本期股本溢价减少5,198.65万元系子公司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
公司少数股东24%股权,收购对价66,304,380.50元与少数股东权益14,317,921.73元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51,986,458.77元。
2021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2020年末减少8,147.82万元,降幅5.26%。变动原因为:本期股本溢价减少 8,467.55万元系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库存股,过户收取对价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资本公积减少8,467.55万元。本期股本溢价增加319.73万元系:1)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收购杭州龙生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收购对价 158.00万元与少数股东权益442.79万元之间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284.79万元;2) 内蒙古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收购兰州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收购对价18.05万元与少数股东权益52.98万元之间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34.93万元。
3. 未分配利润
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521,420.83万元、2,734,267.17万元和2,801,109.36万元,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稳定,盈利能力较好,每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及普通股股利后全部归入未分配利润。
4. 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近三年末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259,377.33万元、259,140.04万元和277,040.46万元。
5. 其他综合收益
2023年末,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18,529.7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 2,762.50万元,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引起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2,574.84万元。
2022年末,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21,292.26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44,028.95万元,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引起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44,569.83万元。
2021年末,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为-65,321.21万元,较 2020年末减少33,381.23万元,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较上期减少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6,007.98万元所致。
七、盈利能力分析
表6-35 主要盈利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1,530,310.55 2,122,564.27 1,665,981.96
营业成本 1,130,440.29 1,483,419.46 1,103,060.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73.25 34,660.43 13,742.58
销售费用 60,025.88 67,685.12 61,317.48
管理费用 78,422.93 86,625.51 93,071.01
研发费用 58,051.40 70,941.10 65,252.89
财务费用 -10,094.64 7,652.97 24,241.58
其他收益 15,360.49 31,307.69 38,221.33
投资收益 39,488.39 46,750.78 125,809.8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49,042.45 -56,517.01 -43,292.47
资产处置收益 10,646.35 14,182.04 1,312.12
营业利润 192,476.95 393,041.30 427,830.44
营业外收入 7,925.49 9,437.90 6,666.66
营业外支出 5,467.65 2,679.67 4,589.34
利润总额 194,934.79 399,799.54 429,907.76
所得税费用 21,636.25 67,144.11 52,404.62
净利润 173,298.53 332,655.43 377,503.14
少数股东损益 19,903.41 32,342.15 40,10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53,395.13 300,313.28 337,396.57
毛利率 26.13% 30.11% 33.79%
净资产收益率* 4.92% 9.83% 11.98%
总资产收益率* 2.61% 5.08% 6.19%
(一)盈利情况分析
1. 营业收入
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为 1,530,310.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92,253.72万元,降幅为27.90%,主要系上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以及本期染料和中间体等产品售价下降共同所致。
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为 2,122,56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56,582.31万元,增幅为27.41%,主要系本期上海大统项目及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天和苑项目确认房产销售收入所致。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1,665,981.96万元,较2020年增加105,437.78万元,增幅为6.76%,主要系 2021年以来,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带动下,下游印染行业经济运行复苏态势进一步巩固,印染布产量规模较疫情前明显增加,从而带动染料和助剂销售市场的稳步提升,无机产品销售价格上涨驱动收入增长;房地产业务本年度的结转收入仍然较少。
2. 营业成本
公司 2023年营业成本为 1,130,440.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2,979.17万元,降幅为23.79%,主要系上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以及本期染料和中间体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公司 2022年营业成本为 1,483,41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80,359.21万元,增幅为34.48%,主要系本期上海大统项目及上虞高铁新城J3地块项目、天和苑项目确认房产销售收入所致。
公司2021年营业成本为1,103,060.25万元,较2020年增加176,626.00万元,增幅 19.07%,主要是本期中间体等原料价格上涨较多,同时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小,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德司达工厂复工,相应的人工支出、制造费用增加。
3. 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按权益法确认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委托贷款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等构成。
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 39,488.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62.39万元,降幅为15.53%,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较多所致。
公司2022年投资收益为46,75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059.11万元,降幅为62.84%,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较多所致。
公司2021年投资收益为125,809.89万元,较2020年增加72,093.11万元,增幅134.21%,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资金拆借收益增加所致。
表6-36 投资收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9,758.26 50.04 11,587.80 24.79 9,090.38 7.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750.70 -6.97 45.69 0.10 -9.98 -0.01
委托贷款收益及资金拆借收益 - - 11,737.10 25.11 26,863.93 21.35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3,396.69 -8.60 -5,483.08 -11.73 -6,032.91 -4.79
其他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0,083.68 25.54 15,175.30 32.46 8,153.57 6.48
处置其他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15,793.83 40.00 13,687.96 29.28 87,744.91 69.74
合计 39,488.38 100 46,750.78 100 125,809.89 100
表6-37 截至2023年末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
上海自贸试验区乾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6
北京君联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7.92
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8.0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422.57
LVC Advantage Fund 20.80
远期外汇合约 7,767.37
其他 -107.89
小 计 15,793.83
表6-38 截至2023年末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
绍兴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54
上虞农商行 4,987.83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51.59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09.18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35.33
卧龙资源 2,290.31
绍兴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4.67
重庆普什 588.62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10,995.38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15
成都富晟崇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65.73
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276.54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1.48
浙江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7.67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81.96
英创新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40.20
小 计 19,758.26
4.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3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7,925.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2.41万元,降幅为16.02%,主要系本期赔款收入减少较多所致。
2022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9,437.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71.24万元,增幅为41.57%,主要系本期赔款收入增加较多所致。
2021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为6,666.66万元,较上年减少1,939.71万元,降幅为22.5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3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为5,46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87.98万元,增幅为104.04%。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022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为2,67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9.67万元,降幅为41.61%。主要系21年子公司上海通程有笔收购时己存在的库存商品报废进行处置所致。
2021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为4,589.34万元,较上年减少21,265.35万元,降幅为82.25%,主要系上期发生额较大。
5. 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3年,公司的营业利润 192,47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0,564.35万元,降幅51.03%,公司净利润为173,29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356.90万元,降幅47.90%,主要系本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减少,以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售价和毛利率下降共同所致。
2022年,公司的营业利润393,041.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789.14万元,降幅8.13%,公司净利润为332,65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847.71万元,降幅11.88%,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同时需求收缩、供给增加、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等持续影响所致。
2021年,公司的营业利润为 427,830.44万元,较 2020年减少 115,593.56万元,降幅为21.27%,公司净利润为377,503.14万元,较2020年减少60,686.23万元,降幅13.85%,主要系 2021年营业成本同比增速19.07%高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76%,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44.27%,综合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下降。
6. 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30,14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664.13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22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10,47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33.85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21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55.17万元,较2020年增加862.08万元,变化不大。
7. 毛利率
公司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33.79%、30.11%和26.13%,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近年环保限产,业内中小企业停产,导致染料供不应求,从而导致染料及中间体产品售价上涨所致。2021年以来原材料价格的提高降低了公司毛利率,但相对来看,公司仍能保持较高的产品毛利,主营业务板块整体经营仍然稳定,其盈利能力以及市场主导地位未发生重大改变。
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023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49,0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74.56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7,156.09万元所致。
2022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56,51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224.54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1,572.92万元所致。
2021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43,29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1,081.21万元,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从上年同期的收益120,491.98万元变为损失42,880.80万元所致。
9.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
2023年,公司年化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92%和2.61%,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本年房产项目实现销售减少,以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售价和毛利率下降致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2022年,公司年化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83%和5.08%,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投资的非流动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以及原材料价格提高侵蚀了毛利润。
2021年,公司年化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98%和6.19%,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公司投资的非流动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原材料价格提高侵蚀了毛利润,且净资产和总资产也有一定增幅,加剧了两个收益率的下降。
10.其他收益
2023年,公司其他收益为15,36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47.20万元,降幅为50.94%,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2022年,公司其他收益为31,307.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13.64万元,降幅为18.0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2021年,公司其他收益为38,221.33万元,较上年减少20,307.05万元,降幅为34.70%,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二)期间费用分析
表6-39 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0,025.88 3.92% 67,685.12 3.19% 61,317.48 3.68%
管理费用 78,422.93 5.12% 86,625.51 4.08% 93,071.01 5.59%
研发费用 58,051.40 3.79% 70,941.10 3.34% 65,252.89 3.92%
财务费用 -10,094.64 -0.66% 7,652.97 0.36% 24,241.58 1.46%
合计 186,405.57 12.18% 232,904.70 10.97% 243,882.96 14.64%
注:“占比”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 销售费用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 60,02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59.24万元,降幅为11.32%,主要系本期因销售佣金、仓储运杂费等减少所致。
公司2022年销售费用为 67,68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67.64万元,增幅为10.38%,主要系本期因销售发生的佣金、仓储运杂费等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销售费用为61,317.48万元,较2020年减少40,218.14万元,降幅为39.61%,主要系本期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48,532.89万元,且公司营业收入下滑,销售费用相应有所下降所致。
2. 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2018年起,由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公司将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剥离,单独计入报表。
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分别为78,422.93万元以及58,051.40万元,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202.58万元,降幅为9.47%,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减少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2,889.70万元,降幅为18.17%,主要系本期研发用材料、能源投入和职工薪酬等减少所致。
公司2022年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分别为86,625.51万元以及70,941.10万元,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6,445.50万元,降幅为6.93%,主要系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688.21万元,增幅8.72%,主要系本期研发材料及能源投入和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分别为93,071.01万元及65,252.8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666.14万元及5,192.08万元,降幅分别为6.68%及7.37%,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职工薪酬、办公费支出减少,研发投入的人工等有所减少所致。
3. 财务费用
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为-10,094.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47.61万元,降幅为231.90%,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2022年财务费用为 7,65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88.61万元,降幅为68.43%,主要系本期因融资成本下降使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共同所致。
公司2021年财务费用为24,24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804.56万元,增幅225.96%,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及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4.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近三年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64%、10.97%及12.18%,2022年有所下降主要是融资成本下降使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减少。2023年有所上升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占比提升。总体来说各年波动不大。
八、现金流量分析
表6-40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87,113.13 1,522,020.69 1,857,560.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85.68 47,653.25 23,707.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290.27 103,613.71 184,262.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9,389.07 1,673,287.65 2,065,530.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0,295.52 1,066,202.80 1,016,794.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152.70 176,149.92 193,302.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248.71 172,831.78 177,79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586.09 162,509.34 209,536.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4,283.02 1,577,693.83 1,597,42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106.05 95,593.82 468,10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189.30 15,688.99 97,199.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049.87 42,430.59 121,451.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260.81 27,077.82 15,790.0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6.44 14,828.75 174,288.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046.43 100,026.14 408,729.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779.55 58,808.30 62,497.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43,258.83 40,110.33 566,303.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779.54 152,479.05 57,667.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817.93 251,397.68 686,467.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771.50 -151,371.54 -277,738.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85,093.22 1,829,576.55 1,945,665.3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0.00 15371.31 43,06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86,103.22 1,844,947.85 1,988,726.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0,910.71 1,519,224.93 1,931,238.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6,246.43 145,398.31 165,080.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820.62 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29.38 141,827.05 15,710.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48,686.52 1,806,450.30 2,112,029.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16.70 38,497.56 -123,303.3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833.52 13,809.77 -30,239.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584.77 -3,470.39 36,824.6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7,268.11 650,738.50 613,913.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4,852.87 647,268.11 650,738.50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468,106.19万元、95,593.82万元和275,106.05万元。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89,996.54万元,主要系本期房产子公司预收售房款增加,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372,512.37万元,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预收售房款减少所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79,512.23万元,主要系本期房产预收售房款增加,以及支付的税费减少共同所致。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112,290.27万元,较2022年增加8,676.5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和经营性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022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103,613.71万元,较2021年减少80,648.82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和往来款大幅减少所致。
2021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为 184,262.53万元,较 2020年增加66,370.06万元,增幅为56.3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和往来款增长较大所致。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
2023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 145,586.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23.25万元,降幅为10.41%,主要系支付的各项费用减少所致。
2022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 162,50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026.79万元,降幅为22.44%,主要系支付的各类保证金和各项费用、支付往来款大幅减少所致。
2021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为 209,536.13万元,较 2020年减少17,392.23万元,降幅为7.66%,变化不大。
(二)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77,738.22万元、-151,371.54万元和-193,771.50万元。2021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76,680.33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26,366.68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支付款减少所致。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2,399.96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支付款增加较多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3,303.33万元、38,497.56万元和37,416.70万元。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117,267.71万元,主要系本年偿还长期借款所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61,800.89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1,080.8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有所增加所致。
九、偿债能力分析
(一)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41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总债务 2,536,173.69 2,433,444.98 2,108,928.96
长期债务 724,640.00 521,510.00 860,158.00
长期资本化率(%) 16.87 13.05 20.70
总资本化率(%) 41.53 41.18 39.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4 6.08 5.62
资产负债率(%) 47.33 46.66 49.86
注:总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长期资本化率=长期债务/(长期债务+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
总资本化率=总债务/(总债务+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
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总债务呈现稳步上升态势,长期债务及长期资本化率呈小幅波动态势,主要为2023年公司调整债务结构,长期借款增多所致。
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企业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安全程度。公司近三年的利息保障倍数均大于 1,反映出公司偿还债务的安全度不断提高。2023年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 3.14,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及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42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短期债务 1,811,533.69 1,911,934.98 1,248,770.96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275,106.05 95,593.82 468,106.19
EBITDA 331,355.18 525,639.02 560,320.88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短期债务 0.15 0.05 0.37
EBITDA/短期债务 0.18 0.27 0.45
注: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2021-2023年,公司EBITDA/短期债务指标整体处于下降状态,主要系营业利润逐年减少,以及公司归还房地产开发贷后增加低成本的短期借款和债券共同所致。
十、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3 资产运营效率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3 9.05 7.14
存货周转率(次/年) 0.39 0.52 0.42
从资产运营效率指标来看,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基本保持稳定,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周转相对稳定。
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房产项目上海华兴新城持续投入导致房产存货占比较高所致。
十一、短期流动性分析
表6-44 短期流动性
财务指标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比率 1.96 1.79 1.90
速动比率 0.74 0.60 0.68
从流动性指标来看,公司近三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总体资产流动性较好。
发行人近三年整体财务情况正常,未出现重大不利情况。
十二、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公司2022年及2023年末有息债务余额、期限、担保结构
公司与国内各大银行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信用良好。
表6-45 2023年和2022年末借款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信用借款 238,311.72 14.25 257,232.47 21.76
保证借款 187,436.07 11.21 108,752.16 9.20
抵押借款 - - - -
质押借款 - - -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 6,000.00 0.51
内部开具票据和信用证贴现 200,200.00 11.98 336,620.00 28.48
小计 625,947.79 37.44 708,604.63 59.9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信用借款 175,130.11 10.48 163,315.70 13.82
保证借款 28,344.31 1.70 8,504.80 0.72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67,443.75 4.03
质押借款 300.00 0.02
抵押借款 50,000.00 2.99
小计 321,218.18 19.21 171,820.50 14.54
长期借款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 - 59,950.00 5.07
质押借款 39,550.00 2.37
保证借款 258,550.00 15.47 49,900.00 4.22
信用借款 426,540.00 25.51 141,660.00 11.99
抵押借款 - - 50,000.00 4.23
小计 724,640.00 43.34 301,510.00 25.51
合计 1,671,805.97 100.00 1,181,935.13 100.00
(二)截至2023年末借款明细情况
表6-46 截至2023年末主要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 银行 借款日 到期日期 金额 担保方式 利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8-31 2024-8-28 10,000.00 信用 2.9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9-22 2024-9-22 8,000.00 信用 2.88%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6-21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23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6-23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12-23 9,7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3 2024-1-12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3 2024-7-12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3 2025-1-13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3 2025-7-11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3 2026-1-13 9,7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3 2024-2-2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3 2024-8-2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3 2025-1-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3 2025-8-1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3 2026-2-2 6,7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5 2024-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5 2024-8-13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5 2025-2-13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5 2025-8-13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5 2026-2-23 9,7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7 2024-2-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7 2024-8-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7 2025-2-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7 2025-8-27 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7 2026-2-27 9,750.00 信用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4-2-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4-8-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5-2-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5-8-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6-2-28 9,7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4-2-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4-8-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5-2-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5-8-28 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8 2026-2-28 19,750.00 质押 3.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5-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11-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5-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11-29 18,7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5-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11-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5-29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11-29 4,7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 2024-2-22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 2024-8-22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 2025-2-22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 2025-8-22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 2026-2-22 59,7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4-5-27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4-11-27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5-5-27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5-11-27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6-5-27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6-11-27 29,2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31 6,0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5-12 2026-5-11 13,0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5-12 2026-5-11 16,0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12-31 15,0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31 15,0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12-8 2024-12-7 10,0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12-12 2024-12-10 17,0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12-12 2024-12-11 15,0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12-13 2024-12-12 18,0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9-20 2024-9-19 9,8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9-20 2024-9-19 18,0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上虞支行 2023-9-20 2024-9-19 12,200.00 信用 2.8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2-21 2024-2-20 5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2-21 2024-7-20 19,900.00 信用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3-10 2024-3-10 5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3-10 2024-7-20 29,90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上虞支行 2023-6-21 2024-6-8 15,00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绍兴分行 2022-12-6 2024-6-20 1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绍兴分行 2022-12-6 2024-12-5 19,97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绍兴分行 2022-12-12 2024-6-20 1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绍兴分行 2022-12-12 2024-12-11 7,970.00 信用 3.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4-1-31 3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4-7-31 3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5-1-30 14,4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4-1-31 2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4-7-31 2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7-31 2025-1-30 9,60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2-12-28 2024-6-20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2-12-28 2024-12-20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2-12-28 2025-6-20 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2-12-28 2025-12-20 29,750.00 信用 3.1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3-3-8 2024-6-20 5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3-3-8 2024-12-20 5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3-3-8 2025-6-20 5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城东支行 2023-3-8 2025-12-25 29,750.00 信用 2.9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2-9-28 2024-9-27 25,000.00 抵押 2.6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2-9-28 2024-9-27 25,000.00 抵押 2.6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3-7-31 2026-7-30 40,000.00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3-9-14 2025-9-13 60,000.00 信用 2.79%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2-12-5 2024-12-4 50,000.00 信用 2.6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2-12-5 2024-12-4 10,000.00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3-11-20 2026-11-19 10,000.00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省分行 2023-11-20 2024-11-19 20,000.00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1-19 2024-1-19 30,00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2-27 160.00 信用 2.9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8-27 160.00 信用 2.9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5-1-18 7,520.00 信用 2.9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7 2024-3-25 14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7 2024-9-25 14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7 2025-3-25 14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7 2025-9-25 6,58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绍兴分行 2023-6-19 2024-6-18 1,500.00 信用 3.1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绍兴分行 2023-6-19 2024-12-18 1,500.00 信用 3.1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绍兴分行 2023-6-19 2025-6-18 1,500.00 信用 3.1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绍兴分行 2023-6-19 2025-12-18 1,500.00 信用 3.1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绍兴分行 2023-6-19 2026-6-11 22,500.00 信用 3.1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4-5-29 15,00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上虞支行 2023-3-28 2024-4-23 10,00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上虞支行 2023-7-27 2024-1-26 20,000.00 信用 2.8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上海分行 2023-10-31 2024-1-31 9,845.84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上海分行 2023-11-8 2024-2-8 2,558.47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上海分行 2023-11-9 2024-2-9 1,760.86 信用 2.7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上海分行 2023-11-10 2024-2-9 5,899.82 信用 2.7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9-28 2024-9-25 13,000.00 保证 2.8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9-28 2024-9-26 15,000.00 保证 2.8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2-12 2024-12-12 9,700.00 保证 2.8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5-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11-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5-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11-29 7,250.00 保证 3.1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6-2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2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6-2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12-26 9,7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0 2024-2-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0 2024-8-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0 2025-2-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0 2025-8-6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0 2026-2-6 2,7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2 2024-2-20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2 2024-8-20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2 2025-2-20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2 2025-8-20 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22 2026-2-20 7,750.00 保证 3.2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3-23 2024-3-9 13,000.00 保证 3.01%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7-13 2024-7-10 7,500.00 保证 2.9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30 2024-8-14 3,500.00 保证 2.8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2-10-28 2025-10-27 8,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31 5,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2-8 2024-8-7 7,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4-29 2024-4-28 4,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4-29 2024-4-28 8,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交行上虞支行 2023-4-29 2024-4-28 8,000.00 保证 3.0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2-27 160.00 保证 2.9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8-27 160.00 保证 2.9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5-1-18 7,520.00 保证 2.9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6-30 2023-12-30 460.00 保证 2.92%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6-30 2024-6-30 460.00 保证 2.92%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6-30 2024-12-30 460.00 保证 2.92%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6-30 2025-1-18 21,620.00 保证 2.92%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4-3-25 142.00 保证 2.8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4-9-25 142.00 保证 2.8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5-3-25 142.00 保证 2.85%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5-9-25 6,674.00 保证 2.8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5-29 50.00 保证 3.1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11-29 50.00 保证 3.1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5-29 50.00 保证 3.1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11-29 4,750.00 保证 3.1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6-28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4-12-27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6-27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 2025-12-28 3,6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4-1-16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4-7-16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5-1-16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5-7-16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6-1-16 3,1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4 2024-2-2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4 2024-8-2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4 2025-1-27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4 2025-8-1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4 2026-2-2 3,7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7 2024-2-7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7 2024-8-15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7 2025-2-14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7 2025-8-15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2-17 2026-2-15 2,6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3-17 2024-3-13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3-17 2024-9-13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3-17 2025-3-13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3-17 2025-9-12 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3-17 2026-3-13 4,550.00 保证 3.2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7-31 2024-5-8 6,990.00 保证 2.9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4-3-25 150.00 保证 2.8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4-9-25 150.00 保证 2.8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5-3-25 150.00 保证 2.8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9-26 2025-9-25 7,050.00 保证 2.8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2-27 40.00 保证 2.9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4-8-27 40.00 保证 2.95%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凤起支行 2023-2-27 2025-1-18 1,880.00 保证 2.9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5-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4-11-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5-29 50.00 保证 3.1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1-30 2025-11-29 4,750.00 保证 3.1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5 2024-9-9 2,000.00 保证 2.80%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4-3-13 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4-9-13 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5-3-13 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5-9-13 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6-3-13 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19 2026-9-9 1,750.00 保证 3%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9-4 2024-9-3 7,000.00 保证 2.90%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10 2024-12-9 8,000.00 保证 2.8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6-30 2023-12-30 260.00 保证 2.9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6-30 2024-6-30 260.00 保证 2.9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6-30 2024-12-30 260.00 保证 2.9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6-30 2025-1-18 12,220.00 保证 2.9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4-3-25 118.00 保证 2.8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4-9-25 118.00 保证 2.8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5-3-25 118.00 保证 2.8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5-9-25 5,546.00 保证 2.85%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浦发上虞支行 2023-12-22 2024-12-18 10,000.00 保证 2.8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2-13 2024-12-12 10,000.00 保证 2.8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2-19 2024-12-18 16,400.00 保证 2.8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2-31 2024-6-28 50.00 保证 3.2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2-31 2024-12-28 50.00 保证 3.2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2-31 2025-6-28 50.00 保证 3.2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2-12-31 2025-12-28 6,550.00 保证 3.2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4-5-24 10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4-11-26 10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5-5-26 10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5-11-26 10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6-5-30 11,20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4-6-14 5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4-12-13 5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5-6-13 5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5-12-15 5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6-6-15 5,050.00 保证 3.2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5-31 2024-2-15 5,200.00 保证 3.01%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30 2024-6-9 10,0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10 2024-8-14 8,000.00 保证 2.8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11-24 2024-8-14 5,900.00 保证 2.8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2-10-28 2025-10-27 18,000.00 保证 3.0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2-27 2024-8-27 120.00 保证 2.9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2-27 2025-1-18 6,580.00 保证 2.9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5-31 2024-5-30 650.00 保证 2.9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5-31 2024-11-30 650.00 保证 2.9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5-31 2025-1-18 30,550.00 保证 2.9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4-2-11 4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4-8-11 4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5-2-10 19,2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4-2-11 1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4-8-11 100.00 保证 2.90%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上虞支行 2023-8-11 2025-2-10 4,800.00 保证 2.90%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4-1-5 50.00 保证 3.20%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4-7-5 50.00 保证 3.20%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5-1-6 50.00 保证 3.20%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5-7-7 50.00 保证 3.20%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1-16 2026-1-5 12,250.00 保证 3.20%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4-5-17 5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4-11-19 5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5-6-19 75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4-5-24 20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4-11-26 20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5-5-26 20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工行上虞支行 2023-5-30 2025-11-26 2,200.00 保证 3.2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4-3-25 50.00 保证 2.8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4-9-25 50.00 保证 2.8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5-3-25 50.00 保证 2.85%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分行 2023-9-26 2025-9-25 2,350.00 保证 2.85%
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9-6 2024-3-4 5,000.00 保证 2.70%
浙江捷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1-17 2024-1-16 1,150.83 保证 3.00%
浙江捷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建行上虞支行 2023-2-8 2024-2-7 803.06 保证 3.00%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4-5-24 50.00 保证 3.1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4-11-24 50.00 保证 3.1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5-5-24 50.00 保证 3.1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5-11-24 50.00 保证 3.1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6 2026-5-24 9,750.00 保证 3.1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中行上虞支行 2023-6-19 2024-5-24 10,000.00 保证 3.01%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招行杭州中山支行 2023-12-18 2024-2-17 7,000.00 保证 2.70%
(三)截至2023年末应付债券明细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66.5亿元,其中公司债17亿、超短期融资券44.5亿、中期票据5亿。具体如下表:
表6-47 截至2023年末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期末余额 票面利率 债券类型
21龙盛04 2021/8/12 3年 10 3.80% 公司债
22龙盛01 2022/8/10 2年 7 2.90% 公司债
22龙盛MTN001(科创票据) 2022/11/11 2年 5 3.20% 中期票据
23龙盛SCP009(科创票据) 2023-8-22 0.49年 9 2.39%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0(科创票据) 2023-9-8 0.49年 5 2.52%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1(科创票据) 2023-9-15 0.49年 3 2.75%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2(科创票据) 2023-9-21 0.49年 5 2.74%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3(科创票据) 2023-9-27 0.33年 3 2.65%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4(科创票据) 2023-10-23 0.46年 3.5 2.80%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5(科创票据) 2023-10-24 0.49年 6.5 2.86%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6(科创票据) 2023-11-10 0.49年 5 2.84% 超短期融资
23龙盛SCP017(科创票据) 2023-11-22 0.48年 4.5 2.80% 超短期融资
总计 66.5
十三、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 最终控制方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最终控制方基本情况如下:
表6-48 公司最终控制方
股东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阮水龙 控股股东既实际控制人之一 11.98% 11.98%
阮伟祥 控股股东既实际控制人之一 10.65% 10.65%
合计 22.63% 22.63%
2. 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6-49 主要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封益民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6000万元 25% 91330100609302981R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张君尔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00万元 46.55% 91330604MA2D8K8G29
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 闫庆禹 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 800万元 37.50% 915000005721200249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徐长进 互联网销售 3703.70万元 5% 91310118332678467T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董长征 新材料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化工产品销售 1711.47万元 20% 91310116MA1JB3XT1C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杨江宇 新材料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 12502万元 20% 9133060074772340XX
绍兴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毛丽娟 高分子新材料抗氧化稳定剂及其他新型添加剂 833.33万元 40% 9133060006417195XA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赵仁成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970万元 38% 91510100709235456L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陆斌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127618.09万元 8.64% 91330600146116161G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王希全 房地产开发经营 70050.62万元 13.93% 91330000668325921R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顾建波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16122.12万元 20% 91330600079732625L
成都富晟崇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刘居荣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000万元 35% 91510112MA67H3TN8H
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DONG CHUW EI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15.96万元 16.24% 91330424MA28A4WT46
英创新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浙江省绍兴市 吴荣生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361.76万元 10% 91330101MA2GM9TP9B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王轲 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6,100万元 20% 91341322MA2MWFA18D
浙江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刘谋 生产、研发及销售润滑剂等 1293.92万元 20.93% 91330600MA288AGF31
(接上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3年末资产总额 2023年末负债总额 2023年末净资产总额 2023年营业收入总额 2023年净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535.39 16,903.24 18,632.15 118,979.74 5,628.88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38,753.38 12,097.82 26,655.56 181,567.85 23,620.57
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61,733.75 17,891.37 43,842.38 67,797.97 981.04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929.95 0.65 1,929.30 39.11 -143.10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800.11 1,158.25 8,641.86 6,101.27 -307.40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6,393.98 39,070.66 57,323.32 40,464.70 -497.70
绍兴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46.76 200.99 1,045.77 78.07 -361.67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371.13 7,654.05 -1,282.92 52,806.98 229.13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27,333.29 9,619,028.60 708,304.69 184,021.34 57,749.58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0,009.16 239,554.95 380,454.20 475,557.24 16,588.49
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99,189.82 40,519.53 58,670.29 51,064.13 -2,222.59
成都富晟崇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634.58 1,768.04 2,866.54 17,287.07 762.30
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11,524.52 20.58 11,503.94 125.22 -1,702.85
英创新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788.05 141.35 646.70 61.34 -401.98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4,276.54 17,249.35 17,027.20 29,702.94 1,538.38
浙江摩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44.59 399.55 3,045.05 4,516.92 625.11
3. 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50 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
(二)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中货物价格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为主。
2. 与购销商品、劳务有关的关联交易
表6-51 发行人2023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固废处理费 2,691.79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原料 809.54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购水电等 121.24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原料 6,861.82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购设备 126.48
服务 51.75
小计 10,662.63
表6-52 发行人2023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销蒸汽、氢气、电等 5,871.24
化工原料及五金 506.34
提供三废处理 6.89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销蒸汽、水电等 1,449.14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染料、中间体 217.19
重庆普什 劳务 397.03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染料、中间体 2,854.73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硫酸 4.30
小计 11,306.86
3. 关联租赁
表6-53 发行人2023年关联出租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末确认的租赁收入
重庆鑫普什汽车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
阮水龙 房屋 142,857.14
表6-54 发行人2023年关联承租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重庆普什 房屋 19,346.33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房屋 2,193,225.00
阮水龙 房屋 50,000.00
4. 关联担保情况
表6-55 发行人202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情况
担保方 最高额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阮水龙 200.00亿元[注] 2016-6-21 2024-4-19 否
注: 截至期末,该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67,443.75万元,子公司上海华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以其拥有的上海晟诺合计100%股权为此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子公司龙盛置地以拥有的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本期收到绍兴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拆借资金107,913,715.07 元,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拆借资金9,800,000.00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6-56 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 上虞农商行 1,004,411,989.83 58,218,179.57
小 计 1,004,411,989.83 58,218,179.57
应收账款 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240,672.10 124,695.82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1,162,773.33 58,138.67 1,047,990.56 52,399.53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40,073.06 47,003.65 1,512,581.46 75,629.07
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089,360.88 204,468.04 6,215,107.03 310,755.35
重庆普什 1,143,320.37 57,166.02 5,517.22 275.86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2,700.00 135.00
小 计 7,335,527.64 366,776.38 11,024,568.37 563,890.63
应收款项融资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400,000.00 10,550,000.00
小 计 400,000.00 10,550,000.00
预付款项 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1,083,328.96 16,872,565.83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7,222.00
小 计 11,090,550.96 16,872,565.83
表6-57 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账款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780,394.80 10,047,159.00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3,773.12 172,059.20
小 计 1,184,167.92 10,219,218.20
其他应付款 重庆普什 967,769.16 1,095,904.16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141,062.80 607,464.80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2,306,400.00 2,306,400.00
绍兴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7,913,715.07
绍兴通和置业有限公司 89,610,000.00 79,810,000.00
阮水龙 50,000.00
小 计 93,025,231.96 191,783,484.03
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表6-58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人、万元
期间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在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报酬总额
2021年 14 14 1,861.34
2022年 17 17 1,435.70
2023年 12 12 1,160.39
8. 其他关联交易
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上虞农商行银行存款余额 1,004,411,989.83元,本期公司及子公司收取银行存款利息18,111,598.25元,支付手续费24,761.53元。
十四、或有事项
(一)担保事项
公司由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如下表,截至 2023年末,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7.41%。
表6-59 2023年末、2022年末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2023年末 2022年末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0.00 0.00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注 902,927.08 802,852.96
合计 902,927.08 802,852.96
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仅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还包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表6-60 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关系 单位 金额
内部子公司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4,980.80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308,484.70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68,065.29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61,924.47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237,342.85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22,962.17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9,888.76
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 10,335.42
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9,652.09
绍兴市上虞安联化工有限公司 6,380.80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53,867.74
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1,540.16
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 67,501.83
合计 902,927.08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 Kiri公司起诉盛达国际及德司达控股
2015年6月,Kiri Industries Limited(以下简称:Kiri公司)在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向盛达国际及德司达控股提起诉讼。Kiri公司指控盛达国际作为德司达控股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控股的事务中一直采取压迫 Kiri公司的态度,漠视 Kiri公司作为德司达控股少数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Kiri公司要求盛达国际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控股37.57%股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 Kiri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控股进行清算。针对被起诉的事项,盛达国际对Kiri公司的指控予以否认,同时盛达国际就 Kiri公司违反包括 Kiri公司和德司达控股在内达成的《股份认购和股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进行了反诉。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18]SGHC(I)06号,法院判决盛达公司按照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盛达国际及德司达控股近日向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申请上诉,法院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受理。
2021年 6月 21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21]SGHC(I)06号),法院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年7月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 4.816亿美元。本次判决仅为判决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的最终估值,盛达公司将向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7月6日,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收到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的《判决》[2022]SGCA(I)5,其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驳回盛达国际提出的五项上诉请求;(2)驳回Kiri公司提出的四项上诉请求;支持Kiri公司提出的其他二项上诉请求,包括支持 Kiri公司提出的其所持有的37.57%股权收购不适用19%的流动性折让的请求,同时支持 Kiri公司提出的请求法院重新审视许可费计算依据的上诉请求。本次判决系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就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的估值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即新加坡共和国上诉法院支持 Kiri公司提出的该股权收购不适用19%的流动性折让的请求,因此据此测算最终估值将会增加;同时支持 Kiri公司提出的请求法院重新审视许可费计算依据的上诉请求,预计可能影响最终估值。后续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将就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的估值做出最终的估值判决。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2023]SGHC(I)4,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判决针对买断命令,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6.038亿美元。本次判决系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估值做出的最终判决,后续发行人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作出应对决策。2024年 3月,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法庭指令》:因盛达公司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筹措到6.038亿美元,因此法庭判决的要求盛达公司收购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无法执行,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德司达公司股权作出整体出售的指令,即要求盛达公司和 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100%股权在市场上进行整体出售。公司就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62.43%股权出售事项,后续将根据法庭的进一步判令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本次诉讼主要系德司达公司两方股东Kiri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目前不会对德司达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2. 亨斯迈起诉浙江龙盛、浙江科永、上海科华
2015年 9月,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斯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龙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德律丰科技有限公司(案号(2015)沪高民三(知)初字第 2号),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偶氮染料及制备方法与用途”专利的侵权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3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高民三(知)初字第 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被告停止对原告所享有的“偶氮染料及制备方法与用途”专利权侵害;被告浙江龙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00万元;被告浙江龙盛、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3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635,444元以及司法鉴定费88万元。
2024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知民终111号】,判决公司、浙江科永化及上海科华连带赔偿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900万元、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 50万元,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101,029元、司法鉴定费人民币 8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1,029元。
公司已在 2018年、2019年将 1,581.54万元计列至其他流动负债中的预计负债,本次终审判决增加损失474.67万元,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较小。
3. 龙盛染化、上海科华和中山龙盛起诉佛山建聪和台州建丰
2020年 6月 23日,龙盛染化、上海科华和中山龙盛科华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龙盛”)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佛山市建聪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建丰染料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佛山市建聪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建丰染料有限公司和黄治立即支付货款39,814,347.36元,支付自2020年 1月 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以上述货款额为基数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利息,并承担上述货款额10%的违约金。二、判决被告陶建聪、被告陈秀贞在上述货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由本案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 7月 1日,公司收到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0)浙0604民初4439号)
2021年4月29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20)浙0604民初 44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佛山市建聪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建丰染料有限公司应支付龙盛染化、中山龙盛和上海科华货款 39,814,347.36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四计算的利息,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陶建聪、陈秀贞对佛山市建聪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建丰染料有限公司的债务在 39,814,347.36元货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黄治对佛山市建聪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建丰染料有限公司的债务在 300万元货款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驳回龙盛染化、中山龙盛和上海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货款仍尚未收到。
(三)其他重要事项
1. 参与竞拍上海市静安区安置房地块
根据2014年7月11日公司与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后已更名为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静安土地中心)及上海市闸北区旧区改造动拆迁总指挥部办公室签订的《闸北区“黄山路地块(275街坊二期)就近安置动迁配套商品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静安土地中心负责黄山路地块(275街坊二期)土地征收储备和拆迁,公司向静安土地中心提供征收储备所需资金,所需累积不超过18亿元,待项目地块挂牌出让后收回。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累计向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 188,850.20万元,已收回 91,501.15万元,期末余额 97,349.05万元。2020年3月31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收回20,740.59万元。2020年4月17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收回38,823.44万元。2020年7月9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收回10,704.12万元。2020年9月18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收回8,000.00万元。2021年6月30日,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收回4,200.74万元。截至2021年 9月30日,子公司上海鸿源鑫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应收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金额款项。
2. 与静安区人民政府签订重大合同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发布公告,与静安区人民政府签订《静安区51~55街坊及 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合作协议》,将在该地块开发办公楼及住宅,预计土地、开发等费用合计约250亿元。
该项目开发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晟诺拟向国内银行申请银团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 200亿元人民币,贷款资金用于上海晟诺的项目征收拆迁、开发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上海晟诺提供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贷款本金的连带责任保证。2017年10月28日,公司公告称将以自筹资金对该子公司进一步增资 28亿元,用以增强其经营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2021年5月6日,上海晟诺与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沪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1)年504号(3.0版)/沪闸规土(2016)出让合同补字第1号(2.0版)/沪闸房地(2007)出让合同第103号(1.0版)】,出让宗地面积调整为23673平方米,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4,810万元。
2021年6月29日,上海晟诺与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沪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1)年509号】,出让宗地面积35694.8平方米(其中2#地块7352.3平方米产权无偿移交静安区人民政府),出让价款为人民币798,418万元。
2021年6月29日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支付的公共设施用地征收成本的50%即376,091.93万元[详见2021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华兴新城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2021年7月13日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支付的公共设施用地征收成本的剩余款项376,091.93万元。至此,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公共设施用地征收成本的全部款项。
2024年3月27日,在银团贷款结清并解除抵押后,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90亿元,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8年3月26日止,用途为用于北站街道 463 街坊4/1丘旧改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为土建 30亿元,其余 60亿元用于置换超出自有资金部分投入一级动迁的股东及关联方借款、委托贷款。 抵押人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所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沪(2021)静字不动产权第026149号)设定抵押,抵押物现值82.32亿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23.05% 。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受限资产情况
表6-61 2023年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原因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保证金 35,414.37
应收款项融资 质押 45,000.00
存货 抵押 1,833,123.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质押 1,422.00
投资性房地产 抵押 91,010.00
固定资产 抵押 21,387.36
无形资产 抵押 9,139.40
合计 2,036,496.31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受限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资金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0,586.74万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4,268.11万元,信用证保证金431.82万元和其他保证金127.70万元。
资产抵押明细情况如下:
表6-62 资产抵押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 借款单位 抵押物类型 抵押物公司 账面价值 借款到期日
上海闸北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华兴新城项目 上海晟诺 存货 上海晟诺 1,833,123.18 2024-4-19
龙盛777大楼(沪(2018)静字不动产权第011059号) 集团母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上海盛辉 66,700.00 2024/9/27
新泰仓库(沪(2018)静字不动产权第007758号) 集团母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上海昌盛 24,310.00
固定资产 12,472.21
主要为房屋,房产证号: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证第0012190号,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第0012215号;杭房权证东字第16005100, 5101,5102,5104,5104,5105,5108,5109,5126,5130,513615138,5149,5150,5151,5152,5153,5154号;杭房权证东字第15000395,0399,0402,0412号;杭房权证字第15000411号; 集团母公司 固定资产 杭州龙山 8,915.15 2024/9/27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证第0012190号,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第0012215号,杭萧国用(2012)第4600008号; 无形资产 9,139.40
其它质押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6-63 其它质押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资产 质押物公司 账面价值 到期日 融资内容 备注
应收款项融资 集团母公司 7,617.84 2026-1-13 银行借款 集团、染化共同质押;集团借款。
应收款项融资 龙盛染化 37,382.16 2026-2-28 银行借款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22.00万元质押,系德司达美国有 200.77万美元的基金投资,这个基金是为了美国购买 Hiton Davis的土地协议中要求的财务担保。协议中要求德司达美国必须提供财务担保,直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满足:a)该块土地被处置了; b)满意的场地环境整治(目前是10年计划完成整治)。
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组成的银团借款,子公司上海华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以拥有的上海晟诺合计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子公司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置地)以拥有的上海北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团借款余额67,443.75万元。截止2024年4月末,上述银团贷款已结清。
十六、衍生产品情况
(一)购买金融衍生品情况
公司目前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为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原理是采用买入短期看跌期权+卖出长期看涨期权组合,同时买入和卖出两个币种、合约本金相同,但期限不同的人民币对外汇期权所形成的组合,以达到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目标。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约占总体业务比重的15%左右,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从事外汇期权交易,近端通过买入短期看跌期权,在防范人民币升值风险的同时,保留市场反弹高位结汇机会,远端卖出期权获得的期权费用于抵补近端买入期权支付的期权费,实现整体无需支付额外期权费的效果,同时卖出期权执行价格符合企业心理预期。
远期结售汇业务将可能使公司面临以下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表6-64 金融衍生品交易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交易目的
金融衍生品损益 3,696.33 4,561.60 通过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部分抵消美元、欧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表6-65 外汇期权交易金额
单位:万美元
交易结构 2022年 2023年
美元 19,836.96 0
注:该金额为公司已下单但未执行的卖出长期看涨期权的余额。
(二)购买大宗商品期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大宗商品期货投资。
十七、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十八、海外投资情况
为了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增强公司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公司采用直接设立海外公司以及与国外优势染料企业合资经营的形式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具体的海外投资及经营情况如下:
(一)设立香港桦盛,拓展境外染料销售市场
公司于 2004年 10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桦盛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桦盛),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主要从事贸易和投资业务。香港桦盛利用香港国际贸易中心的优势,积极拓展海外染料市场,迅速提升贸易量,成为公司染料出口业务的主要渠道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953,663.49万元,净资产 1,047,450.98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7,345.42万元,净利润13,471.29万元。
(二)与印度KIRI合资设立龙盛KIRI,利用当地优势提升活性染料竞争力
印度是对位酯和H酸的生产大国,对位酯和H酸占活性染料生产成本的50-60%,这两种中间体的供应是活性染料生产的关键环节,成本优势使印度活性染料的竞争实力大大强于我国,且印度活性染料产品质量已达到出口欧美的标准。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国际竞争力,实现资源和优势互补,2008年 4月公司与印度最大的染料和中间体生产商之一的印度 KIRI合资设立了龙盛 KIRI,公司持有龙盛KIRI63.36%的控股权,在印度投资建设 2万吨/年活性染料生产基地。龙盛KIRI年产2万吨活性染料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09年7月20日在印度古吉拉特州巴罗达市建成投产,该项目将为公司打造国际品牌、提升综合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3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1,305.77万美元,净资产9,669.76万美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998.06万美元,实现净利润724.70万美元。
设立盛达国际,收购德司达股权
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2012年11月9日,公司对盛达国际增资3,000万美元,用于受让桦盛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2200万欧元可转换债券,2012年12月26日,盛达国际完成可转换债券转股,德司达控股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公司通过盛达国际和桦盛公司合计持有德司达控股 62.43%的股权。德司达控股是全球染料、染料解决方案、皮革解决方案、高性能化学品、新技术和定制生产特殊染料和颜料的市场领导者,是全球唯一能从设计到成品不同阶段提供纺织解决方案的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借助对德司达控股全球范围内业务和资产的整合,将有助于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对公司实现产业升级产生积极作用。
截至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855,641.48万元,净资产 436,730.17万元,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4,105.93万元,净利润31,329.20万元。
十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外,公司计划继续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十、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 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 2020年 8月 3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计划,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3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5.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1,687,966.9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021年6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832,685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1.64元/股(授予价格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日前20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
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 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600,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回购的最高价为10.68元/股、最低价为9.03元/股,回购均价10.1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85,962,128.43元。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资信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46.03亿元,其中已使用人民币183.24亿元,尚余授信人民币162.78亿元。
表7-1 2023年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额度 结余额度
1 工行上虞支行 CNY 292,500.00 CNY 278,850.00 CNY 13,650.00
2 建行上虞支行 CNY 262,700.00 CNY 139,953.88 CNY 122,746.12
3 中行上虞 CNY 250,500.00 CNY 201,851.00 CNY 48,649.00
4 交行上虞 CNY 120,000.00 CNY 88,778.70 CNY 31,221.30
5 农行上虞 CNY 144,000.00 CNY 117,730.00 CNY 26,270.00
6 上海银团贷款 CNY 632,953.00 CNY 67,443.75 CNY 565,509.25
7 招行凤起 CNY 198,000.00 CNY 189,638.70 CNY 8,361.30
8 民生城东支行 CNY 100,000.00 CNY 76,780.80 CNY 23,219.20
9 邮政储蓄 CNY 80,000.00 / CNY 80,000.00
10 兴业绍兴 CNY 110,000.00 CNY 61,873.92 CNY 48,126.08
11 中信银行上虞支行 CNY 143,300.00 CNY 89,819.14 CNY 53,480.86
12 进出口浙江省 CNY 240,000.00 CNY 240,000.00 /
13 浦发上虞 CNY 80,000.00 CNY 58,422.40 CNY 21,577.60
14 澳新上海、新加波 USD 3,600.00 / USD 3,600.00
澳新香港 USD 4,000.00 / USD 4,000.00
折人民币 CNY 53,828.52 / CNY 53,828.52
15 汇丰银行 USD 2,690.00 / USD 2,690.00
折人民币 CNY 19,052.46 / CNY 19,052.46
16 渣打银行 USD 5,000.00 / USD 5,000.00
折人民币 CNY 35,413.50 / CNY 35,413.50
17 法巴 EUR 6,300.00 / EUR 6,300.00
折人民币 CNY 49,512.96 / CNY 49,512.96
18 恒生银行 USD 6,000.00 / USD 6,000.00
折人民币 CNY 42,496.20 / CNY 42,496.20
19 杭州银行绍兴分行 CNY 45,000.00 CNY 45,000.00 /
20 平安银行绍兴分行 CNY 190,000.00 CNY 51,000.00 CNY 139,000.00
21 绍兴银行上虞支行 CNY 92,000.00 CNY 19,873.41 CNY 72,126.59
22 宁波银行上虞支行 CNY 79,000.00 CNY 2,293.92 CNY 76,706.08
23 大华银行上海分行 CNY 50,000.00 CNY 20,064.99 CNY 29,935.01
24 光大银行上虞支行 CNY 50,000.00 CNY 50,000.00 /
25 北京银行绍兴分行 CNY 100,000.00 CNY 33,067.00 CNY 66,933.00
合计 CNY3,460,256.64 CNY1,832,441.61 CNY 1,627,815.03
[注]本表中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及外汇折算后的总和,其中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7.0827,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7.8592。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出现授信额度下降的重大不利情况。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公司近三年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
(一)发行人存续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处于存续期内的债券总额 82亿元,未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存续债券明细如下:
表7-2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存续债券情况表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存续金额 当前利率
21龙盛04 2021-8-13 2024-8-13 3 10 3.8
22龙盛01 2022-8-11 2024-8-11 2 7 2.9
22龙盛MTN001(科创票据) 2022-11-15 2024-11-15 2 5 3.2
24龙盛SCP001(科创票据) 2024-1-17 2024-7-12 0.48 5.5 2.64
24龙盛SCP002(科创票据) 2024-2-7 2024-8-2 0.48 3 2.52
24龙盛SCP003(科创票据) 2024-3-1 2024-8-28 0.49 5 2.38
24龙盛SCP004(科创票据) 2024-3-7 2024-9-3 0.49 4 2.34
24龙盛SCP005(科创票据) 2024-3-15 2024-9-11 0.49 5 2.33
24龙盛SCP006(科创票据) 2024-3-22 2024-9-18 0.49 4 2.32
24龙盛SCP007(科创票据) 2024-4-17 2024-10-11 0.48 7.5 2.14
24龙盛SCP008(科创票据) 2024-4-28 2024-10-25 0.48 5 2.03
24龙盛SCP009(科创票据) 2024-5-15 2024-11-11 0.49 6.5 2.07
24龙盛SCP010(科创票据) 2024-5-23 2024-11-19 0.49 4.5 2.00
24龙盛MTN001(科创票据) 2024-6-3 2025-6-8 1.01 10 2.12
合计 82
(二)发行人偿付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偿付债券总额350.5亿元,未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已偿还债券明细如下:
表7-3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偿付债券表
单位:年、亿元、%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 发行金额 债项/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债券类别
11龙盛CP01 2011-1-20 2012-1-20 1 15 A-1/AAA 4.55 短期融资券
11龙盛CP002 2011-11-10 2012-11-10 1 9 A-1/AAA 6.86 短期融资券
12龙盛CP001 2012-4-27 2013-4-27 1 5 A-1/AAA 5.15 短期融资券
12龙盛CP002 2012-9-17 2013-9-17 1 5 A-1/AAA 4.94 短期融资券
13龙盛MTN001 2013-10-16 2016-10-16 3 5 AA+/AAA 5.65 中期票据
13龙盛CP001 2013-10-23 2014-10-23 1 6 A-1/AAA 5.63 短期融资券
14龙盛CP001 2014-10-10 2015-10-10 1 8 A-1/AAA 5.1 短期融资券
15龙盛SCP001 2015-1-20 2015-4-20 0.25 5 --/AAA 5.5 超短期融资券
15龙盛SCP002 2015-6-10 2015-12-7 0.49 12 --/AAA 4.39 超短期融资券
15龙盛SCP003 2015-9-17 2016-3-15 0.49 5 --/AAA 3.78 超短期融资券
15龙盛SCP004 2015-11-23 2016-5-21 0.49 6 --/AAA 4.35 超短期融资券
16龙盛SCP001 2016-1-6 2016-10-2 0.74 5 --/AAA 3.78 超短期融资券
16龙盛01 2016-1-29 2021-1-29 5 8.9 AAA/AAA 4.35 公司债
16龙盛02 2016-1-29 2021-1-29 5 1.1 AAA/AAA 4.18 公司债
16龙盛03 2016-3-17 2021-3-17 5 35 AAA/AAA 4.15 公司债
16龙盛04 2016-3-17 2021-3-17 5 5 AAA/AAA 3.93 公司债
16龙盛SCP002 2016-10-19 2017-7-16 0.74 5 --/AAA 2.87 超短期融资券
16龙盛MTN001 2016-11-9 2019-11-9 3 5 AA+/AAA 3.27 中期票据
19龙盛SCP001 2019-3-7 2019-12-2 0.74 5 --/AAA 3.6 超短期融资券
20龙盛SCP001 2020-3-26 2020-12-21 0.74 3 --/AAA 2.79 超短期融资券
20龙盛SCP002 2020-4-20 2021-1-15 0.74 4 --/AAA 2.5 超短期融资券
20龙盛SCP003 2020-5-21 2021-2-3 0.71 3 --/AAA 2.3 超短期融资券
21龙盛01 2021-3-3 2023-3-3 2 20 AAA/AAA 4 公司债
21龙盛03 2021-4-21 2023-4-21 2 20 AAA/AAA 3.95 公司债
21龙盛05 2021-10-28 2023-10-28 2 10 AAA/AAA 3.53 公司债
21龙盛SCP002 2021-12-17 2022-6-15 0.49 5 --/AAA 2.8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1 2022-1-27 2022-10-21 0.73 3 --/AAA 2.7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2 2022-1-28 2022-10-25 0.74 5 --/AAA 2.79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3 2022-2-17 2022-11-11 0.73 5 --/AAA 2.65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4 2022-2-18 2022-11-15 0.74 3 --/AAA 2.65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6 2022-2-25 2022-11-22 0.74 2.5 --/AAA 2.55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5 2022-2-28 2022-11-25 0.74 5 --/AAA 2.55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7 2022-3-3 2022-11-28 0.74 4.5 --/AAA 2.55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8(科创票据) 2022-8-19 2023-5-16 0.74 7 --/AAA 2.2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09(科创票据) 2022-11-7 2023-8-4 0.74 5 --/AAA 2.2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10(科创票据) 2022-11-11 2023-8-4 0.73 5 --/AAA 2.3 超短期融资券
22龙盛SCP011(科创票据) 2022-11-23 2023-2-21 0.25 5 --/AAA 2.8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1(科创票据) 2023-3-28 2023-8-25 0.41 8 --/AAA 2.84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2(科创票据) 2023-4-17 2023-9-14 0.41 5 --/AAA 2.8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3(科创票据) 2023-4-18 2023-9-20 0.42 8 --/AAA 2.84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4(科创票据) 2023-4-18 2023-9-25 0.44 4 --/AAA 2.84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5(科创票据) 2023-5-23 2023-10-20 0.41 3 --/AAA 2.51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6(科创票据) 2023-5-29 2023-10-26 0.41 3 --/AAA 2.37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7(科创票据) 2023-6-16 2023-11-14 0.41 4 --/AAA 2.25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8(科创票据) 2023-6-25 2023-11-22 0.41 5 --/AAA 2.29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09(科创票据) 2023-8-22 2024-2-19 0.49 9 --/AAA 2.39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0(科创票据) 2023-9-8 2024-3-6 0.49 5 --/AAA 2.52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1(科创票据) 2023-09-15 2024-03-13 0.49 3 --/AAA 2.75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2(科创票据) 2023-09-21 2024-03-19 0.49 5 --/AAA 2.74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3(科创票据) 2023-9-27 2024-1-26 0.33 3 --/AAA 2.65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4(科创票据) 2023-10-23 2024-4-10 0.46 3.5 --/AAA 2.80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5(科创票据) 2023-10-24 2024-4-19 0.49 6.5 --/AAA 2.86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6(科创票据) 2023-11-10 2024-5-8 0.49 5 --/AAA 2.84 超短期融资券
23龙盛SCP017(科创票据) 2023-11-22 2024-5-17 0.48 4.5 --/AAA 2.80 超短期融资券
合计 350.5
第八章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担保情况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第九章 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财产转让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超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超短期融资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由董事会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姚建芳;
职务: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5-82048616;
传真:0575-82041589;
电子信箱:stock@lonsen.com。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前 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企业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 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妮娜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邮箱:yfdnhcnn@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1
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fdnhcnn@cmbchina.com或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法律意见书、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
公司: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2号电话:0575-82043513 传真:0575-82043513联系人:卢邦义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罗曼、赵波 联系电话:0755-88026234 传真:0755-88026221 邮编:518040
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罗曼、赵波 联系电话:0755-88026234 传真:0755-88026221 邮编:518040
联席主承销商 无
公司法律顾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张声、傅肖宁联系电话:0571-87901527 传真:0571-87901500 邮政编码:310007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址:杭州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国海 经办会计师:黄元喜、金东伟 联系电话:0575-88216709、88216713、88216815 传真:0575-88216999 邮政编码:310007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二、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号);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四)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新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2号
电话:0575-82043513
传真:0575-82043513
联系人:卢邦义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罗曼、赵波
联系电话:0755-88026234
传真:0755-88026221
邮编:51804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二、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三、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五、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六、存货周转率=主营成本(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七、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八、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十、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00%
十一、EBIT(息税前盈余)=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十二、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十三、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十四、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00%
十五、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总额*100.00%
十六、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00%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P/E*100.00%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十八、收入现金比=经营性现金流入/营业收入
十九、股东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00%
二十、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