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
担保情况(如有) ——
信用评级结果(如有) ——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联席主承销商(如有) ——
受托管理人(如有) ——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次注册采用“常发行计划”模式。在本期基础募集说明书年报有效期内,发行人再次注册或发行时,本募集说明书自动构成后续注册和发行时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组成部分,与续发募集说明书共同构成发行人当期债项完整的募集说明书要件,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续发募集说明书为准。投资人应将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及发行相关披露文件合并阅读使用。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基础募集说明书年报有效期内,再次注册发行时,将根据发行人最新情况、基础募集说明书差错更正等方面,编制续发募集说明书,对基础募集说明书进行更新、补充或修改,及时披露企业变化情况。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或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承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一、核心风险提示...............................................5
二、情形提示...................................................6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6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名词释义...............................................9
二、专业名词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3
三、特有风险..................................................24
第三章发行条款....................................................25
一、主要发行条款..............................................25
二、发行安排..................................................26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9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一、发行人概况................................................3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2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3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4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40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50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57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81
十、其他经营重要事项..........................................83
十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85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87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3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9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99
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107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34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37
六、或有事项.................................................147
七、资产抵质押以及其他受限制资产情况.........................148
八、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各种理财性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148
九、其他财务重要事项.........................................152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53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153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53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153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64
第九章税项.......................................................165
一、增值税...................................................165
二、所得税...................................................165
三、印花税...................................................165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66
一、信息披露机制.............................................166
二、信息披露安排.............................................166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0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78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3
第十四章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86
一、发行人...................................................18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86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86
四、审计机构.................................................186
五、信用评级机构.............................................186
六、律师事务所...............................................186
七、托管人...................................................187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87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88
一、备查文件.................................................188
二、文件查询地址.............................................188
三、网站.....................................................188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89
重要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1、行业政策风险
风险分析:集团核心业务是收费路桥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通行费收入是集团当前主要收入来源。行业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集团业务收入,面临着行业政策带来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政策性风险,集团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建立政策风险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财政、税收、物价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整经营决策,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通行费收入下行压力;同时积极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多种经营活动,降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带来的风险。
2、竞争格局变化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高速公路网的逐年完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具有替代效应的路桥开通将会降低集团市场份额及收入增长速度;江苏省内铁路网络的不断延伸,将会挤占集团原有的市场份额,影响集团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
应对措施:打造优质路况和路容路貌,创造舒适旅途环境,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设路网运营协作平台,提升道路信息共享和管控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智慧高速”建设,探索 5G场景应用,增加司乘人员对集团路段的粘度。同时,密切关注区域路网规划,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增强应变能力。
3、项目投资风险
风险分析:集团在建路桥项目、新建路桥项目,受到经济、政治及相关因素的影响,存在未来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对于金融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存在因市场波动或系统性风险而导致的投资损失及收益风险。
应对措施:完善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提升项目调研能力,增强前瞻性判断,提高投资成功概率;强化集团对外投资的内控措施,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降低投资风险发生概率。
4、房地产去库存不及预期风险
风险分析:房地产产业链与周期较长,受市场环境和政策影响较大,经济运行环境,财政和货币政策变化,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影响集团房地产的销售周期与销售业绩,导致房地产业务去化周期的延长,进一步影响去库存及地产基金退出进度。
应对措施: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常态化的风险评估机制,实时关注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将风险管理融入到房地产项目中去,提升项目专业化管理,加强对政策走势及市场走向的研判能力,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增强去库存力度,加强地产基金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二、情形提示
1、高管变更
发行人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晋佳女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姚永嘉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职务;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本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发行人财务总监戴倩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戴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晋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行人上述高管变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发行人已做出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不产生影响;发行人上述高管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聘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晋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未涉及MQ.7,MQ.4和MQ.8表中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重要事项、股权委托管理的其他情形。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下述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信用增进安排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出售转让其他财产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宁沪高速 指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主承销商 --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或投资者发出申购要约或申购需求,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或投资者提交的债务融资工具认购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集中簿记建档 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团成员(若有)等相关方,通过统一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所有簿记建档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电子化处理的发行方式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签订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承销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接受主承销商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 担任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国法律/法律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境内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近三年 指2021年、2022年、2023年
近一年/一年 指2023年
近三年又一期末 指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专业名词释义
H股 指 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
省交通厅 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国道 指 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 指 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的公路干线
高速公路 指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一级公路 指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沪宁高速公路 指 起自上海真如,途经江苏交界的安亭、江苏的昆山、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终于南京马群的高速公路
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 指 沪宁高速公路西起南京马群,东至上海安亭段
312国道 指 312国道沪宁段
宁连公路南京段 指 南京至连云港一级公路南京段
昆吴高速 指 常(熟)嘉(兴)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公路项目
BOT 指 建设-经营-移交
ETC 指 ElectronicTollCollection,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PCU 指 PassengerCarUnit,即标准车当量数,具体来说是将各种机动车换算成理论上的标准车(通常标准车为一般小汽车)后的交通量。
交通控股 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广靖锡澄 指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宁沪投资 指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昆山丰源 指 昆山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沪置业 指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置业昆山 指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
置业苏州 指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远东海运 指 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
苏嘉杭 指 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 指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高速石油 指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现代路桥 指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租赁 指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路网公司 指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林饭店 指 苏州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宁杭高速 指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沿江高速 指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宁常镇溧高速 指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锡宜高速 指 江苏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沪苏浙高速 指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苏通大桥 指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京沪高速 指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天生港电厂 指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宁宿徐 指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控股 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苏嘉甬 指 苏州苏嘉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五峰山公司 指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常宜公司 指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交通控股财务公司/财务公司 指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瀚威房地产 指 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流动性较弱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收费路桥经营,资产主要为公路及构筑物,结构较为单一,符合发行人所处的公路交通行业的特性。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87.51%、88.04%、88.89%,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较弱,存在资金流较为紧张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88,950.02万元、258,501.81万元和223,824.67万元。主要为发行人之
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房地产开发成本41,750.49万元、房地产开发产品179,872.62万元,合计金额为221,623.11万元,占存货总额的99.02%。若未来房地产市场一旦出现大幅跌价,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3、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91,940,78.万元和1,134,386.05万元和1,328,581.88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05%、31.65%和32.49%,未分配利润金额逐渐增长。因发行人每年需对股东进行分红,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转入应付股利科目后,存在所有者权益下降的风险。
4、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205.69亿元、302.96亿元和314.87亿元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68%、74.79%和83.36%,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若发行人不能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或融资渠道不畅,则会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偿债压力。
5、债务结构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12.49%、11.96%和11.11%,资产流动性弱,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分别为40.15%、33.68%和25.28%,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同时发行人流动比率较低,分别为0.65、0.69和0.91。发行人负债结构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78,716.93万元和109,422.67万元和112,637.0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5.71%、8.25%和7.41%。财务费用较高将制约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随着全国高速公路网络密度的提高和江苏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项目投资将加大公司债务负担,影响公司流动性,若项目投资失败,将极大地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高速公路运输量对经济周期的变化具有一定的敏感性,经济周期变化导致的经济活动变化对运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高速公路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的变化,因此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和宏观经济呈现正相关关系。目前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公路在江苏省内,营业收入与江苏省及周边地区经济能否持续增长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因此,经济周期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2、主营业务集中较高风险
发行人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经营模式单一,收入来源主要依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且宁沪高速公路江苏段占收费公路总收入的55%以上。业务过于集中使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出现道路收费标准调整、经营成本上升、铁路分流、公路大修等不利情况时,都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3、其他运输方式竞争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目前主要受到同一区域内其它运输方式的竞争,其他交通方式凭借各自优势给高速公路带来替代性分流,加之江苏省内公路密度不断提高,这些因素都对发行人的高速公路车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公路方面,近年来江苏省内普通公路路网不断完善,一、二级公路及地方道路路况逐年好转,长期来看,省内路网的完善,将与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产生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车流量,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但是短期来看,一、二级公路及地方道路将造成车辆分流,导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下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铁路方面,高速公路与铁路在运输成本、时间成本、便捷度等方面各有优劣,为交通需求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形成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010年7月,沪宁城际高铁开通运行,2011年6月底,京沪高铁也正式运营。沪宁城际高铁取代了原来的铁路动车组,京沪高铁与公路竞争的领域则是跨省的长途客运市场,而公司所拥有的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主要以区域内部流量为主。因此,目前发行人经营区域内三条铁路客运专线包括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铁路以及宁杭高铁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分流影响,沪宁区间的公路、铁路竞争格局依然保持稳定。但高铁自开通以来也在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运行班次和经营策略,向更加便捷高效的目标努力,目前已多次调整了运营图,不能排除未来可能会产生分流进而对发行人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带来影响。
4、自然灾害带来的经营风险
某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如洪涝、塌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均会对高速公路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发行人经营公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正常通行,增加清障维修成本,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恶劣天气状况如大雾、暴雨、大雪等可能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路桥技术状态产生影响,有时需要关闭高速公路,这将直接导致车辆通行费收入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高速公路建设风险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在成本、工期和质量等重要目标方面是否实施了有效控制,对当期的建造成本以及未来的营运成本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未来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中途设计可能变更以及政府可能颁布的新政策和技术规范等因素,将影响到公司投资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
6、高速公路营运风险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对路面的日常养护可能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如果需要养护的范围较大或需要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施工时间较长,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导致交通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减少。尽管目前公司所拥有的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比较稳定并且道路通行状况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的高速公路开通年限的增长和车流量的上升,高速公路损耗会不断增大,导致养护费用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7、新建路产培育期较长风险
高速行业存在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体现缓慢的特点,路产从立项动工至实现盈利所需时间较长。新建路产培育期长,可能对发行人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等造成一定影响。
8、区域路网不完善风险
发行人周边路网的格局将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新开通的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相邻、并行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形成竞争,可能分流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新开通的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司相连的公路将与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目前,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在的部分区域路网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协同效应,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9、公路资产整合风险
近年来,随着各地高速建设规模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地方政府对各地公路资产进行了一系列整合。尽管发行人具有独立自主的企业经营权,但发行人股权及资产的划转一定程度上受政府主导,如后续地方政府进行公路资产整合,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10、建筑材料、征地拆迁等成本上升的风险
建筑材料成本是公路建设施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施工项目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砂石、水泥、沥青等,该等原材料的供应量和供应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未来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的公路建设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随着国家拆迁占地政策的落实和赔偿标准的提高,以及公司未来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征地拆迁难度加大、拆迁安置费用上升、审批手续拖延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工程进度并增加建设成本,增大公司经营压力。
11、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行人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2、对外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2018、2019年,发行人支持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的对外投资业务,宁沪投资对外投资金额持续增长。2020年度,宁沪投资对外股权投资总额约12.16亿元,比2019年度下降约43.52%。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对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0.65亿元、投资洛德房地产母基金5亿元、参与江苏银行配股4.61亿元、增加瀚威公司注册资本金1.9亿元。2021年度,发行人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投资紫金信托,持有紫金信托20%的股权。上述对外投资固然有助于公司宁沪投资扩大基金管理规模,提升与品牌开发商深化合作的能力以及获得优质项目的机会,但亦存在一定的未来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13、金融投资风险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持续布局金融产业,主要通过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私募基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及A股上市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的股份。公司金融投资标的多为江苏省属金融企业,投资收益每年对收入形成较好补充,2023年江苏银行及紫金信托投资收益规模大幅上升,但由于金融投资风险较高,对公司的风险控制带来一定挑战。
(三)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包括经营、财务、投融资、担保、质量安全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但不能排除随着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张,已有的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新的公司发展形势的需要,进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公司整体协同效应带来影响。
2、公路资产运营安全性管理风险
发行人对其公路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公路行驶车辆的违章驾驶、超速、超限、超载等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发行人在道路维护、路政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形都有可能直接导致道路安全方面出现重大事故,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以及形象声誉。
3、高速公路养护风险
高速公路由于车辆的昼夜行驶会受到正常磨损。因此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路面进行日常养护,必要时进行大修,以保证路面具备良好的通行条件。近年来,发行人积极推进预防性养护,重视防毁损检查和巡查,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同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养护效果,降低养护成本,拉长了大修周期,降低了因大修所造成养护风险。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因道路老化,大修所涉及路产范围扩大,维修时间加长,一方面会增加发行人的养护成本,另一方面会造成通行质量与交通流量的下降,进而影响通行费收入和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关联交易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控制关系的子公司29家。虽然公司对关联交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依据公允定价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但仍然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项目质量管理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开展项目包括新建路桥项目、服务区与收费站建设项目以及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项目均有严格的系统化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计划与标准。但由于多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较长,材料人力和物资的供应、储备相对复杂,且受到诸多不可抗力影响,会对发行人的项目质量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7、房地产业务风险
201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自2010年5月起,包括南京在内的国内多个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2011年1月26日,继2010年两轮房地产调控后,国务院再次出台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八条措施,简称“新国八条”。2012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确保居民合理住房要求。2012年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未来还会出现房产税等加码的调控政策。虽然到2015年,国家多次降准降息对房地产市场回暖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前期及近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仍起到较明显的抑制作用,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8、安全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运营的高速公路在施工建设、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安全问题,包括施工建设安全事故、运营中的安全隐患等因素,公司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如果在项目建设、道路维护、路政管理、查处违章超载等行为中有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形,则可能导致安全方面的事故,进而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经营和形象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收费标准调整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高速公路投资与经营管理业务,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但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指导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燃油税税费体制改革以及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政策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车流量及结构会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将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对7座及以下免收小型客车收费公路通行费。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规划》要求,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保障车辆便捷高效通行,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收费点,全面推进全国主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建设。
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意见》指出,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交运发[2017]141号),提出要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负担,优化收费公路通行费政策,在具备条件的省份和路段,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
2018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指出,要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加强建立收费公路发展刚性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明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确定因素,建立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取消省界收费站设置,取消收费站设置审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部署要求,明确规定收费公路除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
2020年2月15日,为支持我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战略部署,交通运输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操作指南》,国务院同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时段从2020年2月17日0时开始,至2020年5月6日0时止。
总体来看,近几年国家接连出台了燃油税税费体制改革、重大节假日免费、物流行业降本、降低收费标准等多项收费公路相关政策,公路行业政策的频繁出台有助于形成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体系,但若未来国家高速公路相关收费政策有所调整,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控制不及预期,可能对发行人通行费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2、收费期限风险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审查批准。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及控股的各条公路经营期分别为:沪宁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32年,广靖锡澄高速公路和江阴长江大桥收费经营期截至2029年,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32年,锡宜高速公路和陆马一级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28年,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31年,苏嘉杭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32年,沿江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34年,常嘉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41年,镇丹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截至2043年。由于公路收费经营权受时间限制,当公路经营期限届满,若公司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批准,届时公司亦未有其他收益项目,可能对发行人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影响。
3、收费经营权提前终止带来的风险
2015年9月1日,发行人收到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复[2015]88号《省政府关于同意常溧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等事项的批复》,同意撤除312国道沪宁段戴家门、奔牛、望亭和古南等4个收费站,提前终止发行人对312国道沪宁段的收费经营权(含2012年已撤除的站点),收费经营期截至2015年9月15日。据此,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了苏国资复[2015]195号文《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撤除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站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济补偿的批复》,对提前终止发行人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经营权给予经济补偿金131,604.96万元,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发行人已收到全部补偿金131,604.96万元。2017年11月,江苏省政府向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撤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的批复》(苏政复〔2017〕99号),同意撤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虽然文件并未明确具体停止收费时间,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由于宁连公路撤站符合上述企业会计准则8号要求,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发行人于2017年度计提了宁连公路经营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1,774万元,截至2020年末,宁连公路的收费经营权已处置完成。目前公司13条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权均正常存续,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公司其余经营性公路收费权提前终止,可能对发行人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影响。
4、高速公路收费清理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业务,属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但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指导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收入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为了切实解决全国范围内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2011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本次清理工作涉及收费公路的审批权限、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站点设置、经营权转让等多项内容,由各地方政府分阶段实施。江苏省政府于2011年9月10日及17日分别公布清理工作第一阶段整改方案,下调了个别高速公路以及与上海接壤的三个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发行人312国道古南收费站位于其中,2011年上半年,该收费站日均收费2.5万元,约占312国道沪宁段的日均总收入的7.8%,由此测算,年收费总计约900余万元,因此本次调整对312国道有小幅影响,对公司的通行费总收入影响轻微。发行人于2012年7月6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迁移部分公路收费站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自2012年7月15日8时全面停止12个收费站点收费,其中撤除公司经营的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站点包括:312国道南京收费站、312国道洛社收费站(含堰桥收费点)、312国道西林收费点。涉及312国道收费站点的债务补偿、管养事宜另行研究。2012年上半年上述撤除的312国道收费站点的通行费收入占公司合并总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7%,目前发行人已完成将312国道经营权出让的工作。目前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已完成,发行人持有的13条经营性公路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的问题,但如果未来国家政策标准发生重大改变,仍存在继续下调公路收费标准、取消公路收费站点数量的风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业绩。
5、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高速公路的补贴收入主要为政府及财政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弥补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公司非正常亏损而下拨的相关补贴款。政府及财政在补贴收入政策上的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业绩。
6、收费政策调整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该条例从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该条例试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营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该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对高速公路行业收费政策的调整将对高速公路投资经营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7、环保政策风险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会不同程度地破坏当地植被水土,产生废气、粉尘及噪音等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尽管发行人不属于高污染行业,但随着国家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和环保政策的调整,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营业成本,制约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的增加,影响发行人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8、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带来的风险
2011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特别是随着“新国八条”、开展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出台,以及“限购”措施的落实和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房地产投资需求得到一定抑制。面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发行人始终坚持既定的稳健发展策略,对现有项目进行合理定位,不断调整各项目的开发策略和开发进度,放缓节奏,以适应市场变化,在2015年,国家多次降息降准,各地的调控政策也有较大的松动,并随着各大城市逐步取消限购,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稳定和推动的作用。2017-2018年的房地产市场表现跌宕起伏,楼市政策也随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上半年降准、降税、降首付,江苏省房地产市场总体回暖,房地产库存压力逐步缓解。下半年以调控为主,限购、限贷、限价,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加速分化,房地产行业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2019年以来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严格控制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和规模,大力开展保障房项目建设,全国各大城市的房间企稳。目前市场延续前期房地产调控政策,发行人的整体开发节奏、项目销售情况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影响风险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在2020年度继续执行。2010年12月1日起,江苏省根据国家部委的相关要求再次调整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扩大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范围,由原来的“一纵两横”高速公路扩大到全省所有的收费公路。本次调整后,更多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经过收费公路,以提高运输效率,因此整体路网内的免费流量有所上升。
10、成品油价格波动和税费结构调整的风险
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变动的联系将更加紧密。此外,根据2008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并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导致车辆相关的税费结构发生一定调整。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4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率。根据公告,成品油增值税率由16%降低至13%。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和税费结构调整可能影响车辆的使用成本和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和收入。
11、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影响风险
2012年7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中秋国庆假期开始执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2019年,中央与地方政府未有进一步对收费公路行业带来影响的政策出台,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以及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继续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尚未最终颁布,行业政策环境相对平稳。
12、土地政策风险
发行人路桥建设项目和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均受到国家土地政策影响。2015年国家出台政策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重新定义,近年来国家城市化进行不断加快,政府大量征收土地使得土地使用问题矛盾加剧,2017年国家出台土地使用权新政策,其中对土地制度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根据新政土地征收补偿将会相应提高,并有了更为明确的费用计算标准。土地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发行人路桥项目和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成本带来不确定性。
(五)其他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特有风险
无。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发行人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存续期管理机构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注册通知书文号
注册金额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形式
发行价格
利率确定方式
发行方式
托管方式
发行对象
承销方式
公告日期
发行日期
簿记建档日期
起息日期
缴款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上市流通日
兑付价格
兑付方式
兑付日期
偿付顺序
计息天数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如有)
登记和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税务提示
适用法律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发行人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发行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万元(含万元),申购金额超过万元的必须是 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年月日 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存在延长簿记建档时间的可能。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 》,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 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注册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云江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37,747,500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5,037,747,500元
设立日期 1992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2764K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邮政编码 210049
电话 025-84464303
传真 025-84464643
经营范围 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陈云江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025-84208922传真:025-84208922 电子邮箱:ggz_shj@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6号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2〕151号文批准,由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工程公司、江苏公路桥梁建设公司及江苏省汽车运输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2年8月1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5,300万元。历经多次股本变动后,截至1994年末,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1,653.29万股,其中国家股79,9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4%,法人股111,656.2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8.26%。
199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6]67号文同意,公司被列为境外上市预选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赴境外上市相关法规,公司将土地作价入股。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土地面积共17,371,851.5平方米,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1997]50号文确认,199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国有土地30年使用权总价值为17.16088亿元,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90号文批准,将其折为7.871963亿股国家股,委托江苏交通投资公司持有。
1997年6月,公司按每股3.11港币的发行价格,发行H股122,200万股(股票代码:0177),并于1997年6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8,774.75万股。
2000年12月,公司以上网定价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5,000万股,并于200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3,774.75万股。
2003年12月,江苏省政府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5年,原30年的使用期限延长至35年,收费期限为1997年6月26日至2032年6月26日。
2004年3月,江苏省政府同意延长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经营期12年,延长至2024年6月26日;同年4月,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收购宁沪二级公路拓宽改造后(即312国道沪宁段)的新经营权。
2006年4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顺利通过。2006年5月16日,公司A股恢复交易。股改实施后复牌首日12个月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股份除外)将可以上市流通;60个月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可以上市流通。
2011年5月,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所持有股票满足限售承诺获准上市流通。
2012年7月,公司按政府要求撤除312国道沪宁段南京、洛社、堰桥、西林收费站点。
201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02亿元收购宁常镇溧公司100%股权,并承接其全部有息债务,以此形成的债权对其进行债转股,以及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以现金人民币6.62亿元收购锡宜公司100%股权,同时对锡宜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这两项资产并购事项,并于2015年3月12日获得了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015年,公司完成宁常镇溧、锡宜高速公路两个项目并购,按协议支付收购金额为人民币11.64亿元,并承接该两家公司的全部有息债务。2021年7月末,完成宁常镇溧公司注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503,774.75万元,实收股本503,774.75万元,未发生变化。其中划拨土地作价入股出资78,719.63万元,其余为货币出资425,055.12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44%的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发行人2,742,578,825股和589,059,077股的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54.44%和11.69%。
表5-1: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明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性质
1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74,257.88 54.44 A股流通股
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905.91 11.69 A股流通股
3 BlackRock,Inc. 10,928.29 2.17 H股流通股
4 JPMorgan Chase&Co. 8,064.83 1.6 H股流通股
5 CitigroupInc. 6,325.63 1.26 H股流通股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24.71 0.54 A股流通股
7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02.24 0.28 A股流通股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1,124.35 0.22 A股流通股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843.76 0.17 A股流通股
10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0 0.15 A股流通股
合计 365,327.60 72.5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图5-1:发行人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控股”)系2000年5月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0〕132号),在原江苏交通投资公司基础上成立的具有投资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和投资主体。交通控股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主营业务范围为: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关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实业投资等。
截至2023年末,交通控股总资产8,343.53亿元,总负债5,072.35亿元,所有者权益3,271.1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6.54亿元,净利润145.21亿元。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业务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自主经营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业务。公司设置了业务经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公司业务员以公司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二)人员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除外部董事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监事会主席及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且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未占用公司的资产或干涉公司对资产的经营管理。
(四)机构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部门,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均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公司的机构是独立的。
(五)财务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决策体系健全,财务机构、人员、职位完全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运用的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号、互存资金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分开、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分开,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9家,其中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22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5-2: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沪投资 ") 南京 南京 投资、服务 100 - 投资设立
2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沪置业") 南京、镇江 南京 房地产 100 - 投资设立
3 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瀚威公司") 南京 南京 房地产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长江商能”) 南京 南京 服务区运营 100 - 投资设立
5 江苏扬子江高速信道管理有限公司("扬子江管理") 无锡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100 - 投资设立
6 宁沪国际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 100 - 投资设立
7 云杉清能 南京 南京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广靖锡澄公司 无锡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85 - 投资设立
9 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镇丹公司") 镇江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70 - 投资设立
10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五峰山大桥") 镇江、扬州 镇江 高速公路运营 64.5 - 投资设立
11 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龙潭大桥") 南京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57.33 - 投资设立
12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置业昆山") 昆山 昆山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3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置业苏州") 苏州 苏州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4 昆山丰源 昆山 昆山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5 江苏同城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城物业") 昆山 昆山 物业管理 - 100 投资设立
16 靖澄广告 无锡 无锡 服务 - 100 投资设立
17 徐州清能 徐州 徐州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铜山清能 铜山 铜山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丰县新能源 丰县 丰县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 农业科技 丰县 丰县 农业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
21 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清能") 南京 南京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溧阳优科 溧阳 溧阳 清洁能源发电、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盐城云杉 盐城 盐城 清洁能源发电 - 8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如东公司 南通 南通 清洁能源发电 - 7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丰县再生能源 南通 南通 清洁能源发电 -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金坛禾一 常州 常州 清洁能源发电 -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宿迁清能 宿迁 宿迁 清洁能源发电 - 65 投资设立
27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宜长公司") 宜兴、长兴 宜兴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28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宜公司") 常州、宜兴 无锡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29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常宜公司") 常州、宜兴 无锡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沪置业系发行人在南京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宁沪置业成立于2008年7月9日,经营期限为2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截至2023年末,宁沪置业资产总额23.73亿元,净资产12.5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亿元,净利润0.15亿元。
2、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宁沪投资成立于2002年9月23日,注册资本为12.9亿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主要从事各类基础设施、实业与产业投资、设计、制作、策划、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截至2023年末,宁沪投资资产总额34.60亿元,净资产33.23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3亿元,净利润0.96亿元。
3、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广靖锡澄是由江苏锡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与江苏广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4月12日取得合并后的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30年。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其中宁沪高速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25亿元(占85%),招商局华建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75亿元(占15%)。广靖锡澄主要从事建设、经营和管理锡澄高速公路、广靖高速公路、锡宜高速公路及陆马段公路以及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
截至2023年末,广靖锡澄资产总额160.73亿元,净资产 91.3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1亿元,净利润7.27亿元。
4、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镇丹高速成立于2015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559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人民币42,391万元,占比70%;镇丹公司主要从事江苏镇丹高速公路兴建、管理、养护及收费。
截至2023年末,镇丹高速资产总额15.95亿元,净资产3.4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净利润-0.50亿元。
5、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五峰山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482,635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发行人出资311,299.58万元、持股比例64.50%;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6,227.96万元、持股比例22.01%;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5,107.46万元、持股比例13.49%。经营范围包括:道路、隧道及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及管道工程建筑建设;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等。
截至2023年末,五峰山公司资产总额122.78亿元,净资产48.4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1亿元,净利润3.10亿元。
6、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在南京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根据发行人2018年3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定,以人民币1.84亿元收购合营企业瀚威公司3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瀚威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发行人以4月12日作为购买日,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准则合并瀚威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经纪;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瀚威房地产资产总额15.36亿元,净资产2.3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净利润0.00亿元。
7、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9年4月26日,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出资5,000万元设立扬子江管理公司,主要负责苏南部分路桥项目的经营管理。通过此次推进江苏省南部路网中路桥运营集中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路桥区域化经营,发挥本集团优势,提升运营效能,实现规模效益。公司经营范围为长江大桥、高速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经营和养护;与大桥、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相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普通机械、管线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印刷品广告;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0.60亿元,净资产0.5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5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8、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
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31,800万元。2019年6月25日,发行人与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龙潭大桥公司,负责龙潭过江通道的投资、建设与营运管理。2019年10月25日,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增加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江苏省发改委“苏发改基础发[2019]711号”文批复的龙潭过江通道工程概算金额为人民币625,390万元,较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批复金额人民币579,300万元,增加人民币46,090万元。发行人按53.62%出资比例承担补充出资人民币9,784万元。
截至2023年末,龙潭大桥资产总额70.92亿元,净资产48.1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1亿元,净利润0.00亿元。
9、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发行人于2022年7月完成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投资金额为24.57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投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投资、研发、销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6.42亿元,净资产28.1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4亿元,净利润1.93亿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表5-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26.66 - 权益法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高速公路运营 23.86 - 权益法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高速公路运营 - 25.15 权益法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 南京 信托 20 权益法
1、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213,724.8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26.66%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负责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经营。
截至2023年末,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352.49亿元,总负债181.2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1.28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27亿元。
2、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名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注册资本202,238.92万元,发行人持有其23.86%股权。于2019年10月28日,更名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受托进行公路收费及收费站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高等级公路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等。
截至2023年末,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27.08亿元,总负债42.3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4.6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9亿元。
3、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7日,注册资本397,645.3357万元,发行人持有其25.15%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公路运输。
截至2023年末,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64.17亿元,总负债63.0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1.1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91亿元。
4、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7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发行人于2021年9月30日购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占该公司股权的20%),紫金信托成为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截至2023年末,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119.59亿元,总负债28.4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1.1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7亿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13人组成,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5人组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实行董事会授权委托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5-2: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本章程;
(13)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批准10.3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举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的方案;
(7)拟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拟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
(12)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本章程的要求下,行使公司的筹集资金和借款权力以及决定公司资产的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并授权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此项所述权力;
(13)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董事、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权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由三名股东代表和二名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提出罢免建议;
(9)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0)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1)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2)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4、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亲自(或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9)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或升级或降级、加薪或减薪、聘任、雇用、解聘、辞退等事宜;
(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
图5-3: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图
公司内设办公室等16个部门,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协助董事长、董事、监事处理董事会、监事会及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证券事务管理以及股东信访与咨询等工作。
2、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负责起草公司综合性文字材料、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档案管理、会议安排和接待、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3、财务会计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各项税费的核算、申报及缴纳工作、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并跟踪和监督经济合同的支付情况。
4、投资发展部:分析研究国家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动态,拟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实施方案,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提出投资建议,负责公司投资项目运作,跟踪分析已投资项目运营状况,负责公司综合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5、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员工总数、工资总额、保险、福利、招聘录用、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源计划,组织制定、执行、监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公司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6、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改进公司质量、环境、安康管理体系;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各部门具体落实,考核各部门质量体系执行情况,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定公司信息化建设长期规划。
7、营运管理部:制定并上报公司年度收费业务、机电系统维护和监控调度业务管理目标和经费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公司的收费业务管理、稽查以及收费工作中用户投诉处理工作。
8、工程技术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公司工程养护、排障、设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养护及排障、设备管理业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养护工程实施方案及预、决算,参与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9、信息化部:负责公司信息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拟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信息化所需软硬件采购的技术标准,并检查、评估执行情况;从信息化工作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内部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提供支持与建议;支持公司各部门(含二级单位)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升级改造及维护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总体平台及数据库、以及公司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监管和维护等工作,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10、苏州、无锡、常州、宁镇等四个管理处:确保所辖路段的安全畅通,根据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组织各单位分解、实施、达成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对道路的巡查、监控、道路状况信息传递和发布、救援。
11、经营发展公司:根据公司的总体服务、管理、经营目标,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各服务区依法规范、诚信经营,热情、优质服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与管理目标,按经营与服务项目分解至各服务区,组织并监督执行,制定经发公司经营管理考核办法与体系,组织定期考核。
12、监察室:主要履行本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教育职能、监督职能、保护职能和惩处职能。
13、党群工作部:公司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党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
(三)发行人主要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经营、财务、投融资、担保、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开发、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责权明确、运行规范、精干高效、协调统一”的要求,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在“统一政策、统筹资源、两级管理”的框架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付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成本费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机构的设置、会计核算、财务预算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起到重要作用。
3、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逐级授权审批制度,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原则上由董事会审批。
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主要是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的少量基金投资。公司证券投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操作流程。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需经过董事会批准,总经理签署有效文件,进行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
5、投资及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对外投资的方式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控股或参股)、兼并、收购、联营、证券投资和股权的出让等。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性、前瞻性、一致性、适应性、收益性、谨慎性、可控性、公开性原则。
融资管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筹资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筹集应以风险与收益均衡为原则,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控制资金筹集时间,认真选择筹资来源,在保证公司合理偿债能力的基础上,降低资金成本;筹集资金的用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新股配售、股票、可转换公司债等的交易。
6、对外担保制度
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该《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对象及担保条件、担保审批权限、担保程序等做出了规定,规定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股东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发行人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应急响应准备和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公司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发行人内控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香港、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要求之义务,恪守不同市场的监管要求。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检查这五项内部控制要素建立,最终形成六个子系统,即内控环境系统、风险评估系统、财务控制系统、经营控制系统、内控支持系统,以及对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控制系统。目前,发行人已建立了包括39个一级制度、170个二级制度、365张管理表格、17张流程图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各个方面的风险控制点。发行人亦于每年根据生产和管理的需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发行人计划通过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支持,在公司已有管理文件体系的基础上,对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控制体系等多方面重新进行梳理诊断,针对内控体系设计层面存在的缺陷以及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存在的差异,及时安排整改和完善。并通过日后的持续监督和评估整改以保证其有效运行,逐步将内部控制体系融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形成发行人内部控制长效机制。目前各项工作已按计划开展,发行人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内控体系的模拟审计工作。
公司已设立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监督。同时,正在着手完善内部审计职能,健全内审部门设置,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作出汇报。
9、公路营运及路政管理
为加强公司营运管理及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营运正常运行,发行人制定了《营运管理办法》、《收费业务管理办法》、《路政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路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的管理以及监控调度业务、专项工程、系统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明确了路政管理、收费高速公路的行政监管以及在建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
10、对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避对外投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子公司享有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并对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子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管理职能部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对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从而在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开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信息报送等方面实现有效监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子公司要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执行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在子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
公司依法参与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规范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活动。公司依据委派董事制度对子公司派出董事。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名子公司总经理人选。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子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监督管理。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未经公司董事会或分管领导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互保,也不得接受对外提供的担保。
11、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经营期内经营目标而开展全面的、全员的和全过程的工作分析、资源配置;对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责做了明确,按照先业务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开展预算工作。各预算实施单位按照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职责权限,编制相关预算,同时规定预算考核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中。该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高速公路管理处、经营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为各单位)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等单位。
12、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
为应对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发行人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及时安排其他有权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按法定要求进行选举或聘任,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13、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方面
(1)资金管理模式。公司资金管理遵循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效益优先的原则。公司资金管理进行统一筹融资渠道,统一资金管理。(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规范分级使用,控制财务风险,依法强化监督和内部控制原则,在资金的管理中应确保合理配置,保证公司健康的资金状况,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3)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将统筹使用自有资金及外部借款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
14、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公司制定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时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经核实,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亦无公务员兼职情况,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经核查,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十三人,均由发行人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五人,且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暂时空缺一位,后续通过股东大会再选举产生,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包括三名股东代表和二名职工代表。经核查,发行人监事会现有成员五人,除二名职工监事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余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均由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发行人现有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五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5-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项目 姓名 出生年份 任职期限 现任职务
董事 陈云江 1973年 2022.6-2024.6
董事长、执行董事
汪锋 1976年 2022.6-2024.6
总经理、执行董事
王颖健 1970年 2021.6-2024.6
非执行董事
徐海北 1964年 2023.6-2024.6
非执行董事
吴新华 1967年 2021.6-2024.6 非执行董事
马忠礼 1954年 2021.6-2024.6
非执行董事
刘晓星 1970年 2021.6-2024.6
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光华 1963年 2021.6-2024.6
独立非执行董事
虞明远 1962年 2021.6-2024.6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曙东 1961年 2021.6-2024.6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葛扬 1962年 2022.6-2024.6
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 杨世威 1975年 2021.6-2024.6
监事
万立业 19671年 2022.12-2025.12
监事
潘烨 1988年 2021.6-2024.6
监事
陆正峰 1973年 2021.6-2024.6 职工监事
孔元翌 1976年 2021.6-2024.6
职工监事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晋佳 1975年 2023.8-至今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颜耘 1974年 2019.4-2025.4
副总经理
杨登松 1974年 2021.3至今
副总经理
(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层人员简历
1、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13名:
陈云江先生: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陈先生1995年8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间担任科员、经理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职于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2021年11月至今任职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陈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汪锋先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汪先生曾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扬子江高速通道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汪先生长期从事道路与桥梁的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高速公路管理经验。
姚永嘉先生:执行董事、公司秘书,战略委员会委员,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姚先生曾先后任职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科长及本公司证券科科长、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姚先生自参加工作起,一直从事工程管理、投资分析、融资及证券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姚先生自2017年6月22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徐海北先生: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担任党委委员、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3月至2022年3月任职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营运安全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营运事业部部长、应急安全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营运事业部部长;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主任、江苏高速公路营运管理研究院院长。徐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王颖健先生: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70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王先生曾任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科技信息处处长,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南京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交控科技信息部部长、数字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王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吴新华先生: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1967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国民经济管理学士学位。吴先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管理总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招商局公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吴先生自2016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李晓艳女士: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皇家特许会计(AC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全国会计高端人才。李女士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女士长期专注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管理经验。
马忠礼先生: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54出生,英国伦敦大学获取生物化工学士学位。马先生曾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委员、执行委员、常务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常务会董、荣誉会长,江苏旅港同乡联合会会长,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等,现任京悦国际有限公司总裁、永兴企业公司副总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第十二届)常务委员。马先生自2015年6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刘晓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1970年出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博士,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东南大学首席教授,东南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委员,金融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科技创业导师。
徐光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科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九三学社主委,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霍英东教育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和全国MBA百优案例等同行评审专家。徐先生长期从事财务、会计、战略绩效评价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是企业共生战略绩效评价理论和共生财务绩效理论的首倡者。
虞明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62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运输管理专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虞先生长期从事交通政策与战略研究,在收费公路政策与制度创新、公路管理体制与投融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以及公路交通相关法规等研究领域成绩突出,先后主持了4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次主持交通运输部重大专项研究和政策与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家库专家、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交通运输部专家库专家、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
周曙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1961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导,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南京农业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咨询专家,江苏省互联网服务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统计学会副会长。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持承担过国家、部委和省内的重大项目研究课题40项,是涉足多领域的高级专家。
葛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1962年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大学ChinaPoliticalEconomy(中国政治经济学)执行主编。兼任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质量协会副会长。同时担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问题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优秀图书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主持以及参加过国家重大、重点及省级社科项目20余项。
2、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2名,职工监事2名:
杨世威先生:监事会主席,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杨先生自1999年至2017年连云港市交通局工作,曾任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计划处处长、行政服务处处长、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7年至2018年任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2018年至2021年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招标采购管理部副部长、审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审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交控企管法务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主任。杨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内部审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万立业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万先生2000年任职于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2005至2015年曾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至2019年曾任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2019年至2020年曾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审计中心副主任,自2020年至今担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万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是具有丰富的交通管理及财务管理经验的高级专家。
潘烨先生:监事,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现就职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兼任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潘先生自2016年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陆正峰先生:监事,1973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陆先生历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营运管理部兼信息化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发展部经理。陆先生长期从事投资战略、交通营运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交通行业营运管理及战略投资的经验。
孔元翌女士:监事,1976年2月出生,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及国家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孔女士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管、党群工作部主任助理、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监察室主任。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名:
陈晋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内部控制协会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陈女士曾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证券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证券部经理、董秘室经理,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陈女士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颜耘女士: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颜女士曾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汤山收费站站长、宁镇管理处处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经营发展公司副经理、经理。颜女士一直从事高速公路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杨登松先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曾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杨先生长期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李佩东先生:总经理助理,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李先生曾任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办、主办、彭城收费站副站长、徐州南收费站副站长、人力资源部副主管,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管,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先生长期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三)其他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人员构成如下:
表5-5: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类别 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3,817 80.29
销售人员 25 0.53
技术人员 97 2.04
财务人员 94 1.98
行政人员 721 15.17
合计 4,754 100.00
表5-6: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类别 人数 比例
大学及以上 1,702 35.80
专科 1,584 33.32
中专及以下 1,468 30.88
合计 4,754 100.00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二)主营业务状况
1、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及拥有或参股的有关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并发展该等公路沿线的客运及其他辅助服务业(包括加油、餐饮、购物、汽车维修、广告及住宿等)。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是收费路桥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除沪宁高速外,公司还拥有宁常高速、镇溧高速、锡宜高速、宁连公路南京段、锡澄高速、广靖高速、江阴大桥以及苏嘉杭等位于江苏省内的收费路桥全部或部分权益。
发行人于2017年度新投资成立五峰山大桥、常宜高速和宜长高速公司,2019年新增投资成立龙潭大桥公司,2021年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合并范围进一步扩大。
表5-7: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227,550.12 65.51 951,096.66 62.61 732,301.65 55.24 826,307.33 59.91
配套业务 41,585.24 11.97 184,405.46 12.14 112,412.33 8.48 143,712.98 10.42
房地产业务 7,524.37 2.17 47,489.79 3.13 67,407.86 5.09 102,854.43 7.46
57
其他业务 23,942.10 6.89 86,603.71 5.70 79,399.72 5.99 306,383.99 22.21
建造期收入 46,737.52 13.46 249,605.39 16.43 334,038.74 25.20 - -
合计 347,339.35 100.00 1,519,201.02 100.00 1,325,560.31 100.00 1,379,258.72 100.00
发行人主要经营板块包括收费公路、配套业务、房地产、建造期收入及其他。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79,258.72万元、1,325,560.31万元、1,519,201.02万元和347,339.35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来源较集中,主要是收费公路及配套业务收入。近三年公司收费公路及配套业务两个板块的收入规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70%左右。2023年以来,受路网通行量上升影响,道路通行费收入和配套业务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收入亦随之同比增长14.60%。
近三年一期,公司分别实现收费公路收入为826,307.33万元、732,301.65万元、951,096.66万元和227,550.12万元。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反复、四季度货车减免通行费影响,发行人通行费收入732,301.65万元,较上一年下降约11.37%。2023年以来,受益于出行需求的释放,通行费收入回升,公司通行费收入951,096.66万元,同比上升29.88%。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配套业务收入分别为143,712.98万元、112,412.33万元、184,405.46万元和41,585.24万元。2022年度受路产通行量下降,油品销量及收入随之减少影响,公司配套业务收入112,412.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约21.78%。23年居民出行需求大幅释放,客运周转量较快恢复,同期货物运输指标小幅增长,受油品销量上升影响,公司配套收入184,405.46万元,同比大幅上升64.04%。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102,854.43万元、
67,407.86万元、47,489.79万元和7,524.3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6%、5.09%、3.13%、2.17%。2022年发行人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67,407.86
万元,较上年下降34.46%,降幅较大,主要是受到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减少影
响。2023年受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公司房地产收入47,489.79万元,较上年下降29.55%,目前在建商品房项目已经缓建。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实现其他业务收入(电力销售、广告经营、物业服务等)分别为306,383.99万元、79,399.72万元、86,603.71万元和23,942.10万
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21%、5.99%、5.70%、6.89%。2021年发行人实现其他收入306,383.99万元,同比上涨较大,主要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满足相应条件的PPP在建公路使用权项目合同按照总额法确认建造收入所致,该业务毛利率为0。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建造期收入334,038.7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25.20%,主要系对路桥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建造期收入相应增长。2023年发
行人建造期收入249,605.39万元,同比下降25.27%。2024年1-3月建造期收入为46,737.52万元。
由于公司收费公路业务、配套业务、地产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均为社会个体消费者,前五位大客户合计所占公司营业额的比例少于30%,且没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大宗采购,披露资料价值有限,因此公司未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资料作进一步披露。
2、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表5-8: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78,880.98 43.05 432,523.91 45.15 337,098.18 38.13 364,058.52 41.46
配套业务 40,832.52 22.29 188,830.99 19.71 128,860.45 14.57 138,009.01 15.72
房地产业务 4,723.06 2.58 36,079.75 3.77 43,535.62 4.92 73,254.58 8.34
其他业务 12,048.22 6.58 51,028.43 5.33 40,611.94 4.59 302,843.86 34.49
建造期成本 46,737.52 25.51 249,605.39 26.05 334,038.74 37.78
合计 183,222.29 100.00 958,068.48 100.00 884,144.93 100.00 878,165.97 100.00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878,165.97万元、884,144.93万元、
958,068.48万元和183,222.29万元。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基本类似,
近三年相关板块成本集中度较高,收费公路和配套业务两个板块的营业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总额的比重为57.17%、52.70%和64.85%。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收费公路成本分别为364,058.52万元、337,098.18万元、432,523.91万元和78,880.98万元。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配套业务成本分别为138,009.01万元、128,860.45万元、188,830.99万元和40,832.52万元,与配套业务收入基本呈正相关。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成本分别为73,254.58万元、43,535.62万元、36,079.75万元和4,723.06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34%、
4.92%、3.77%和2.58%。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302,843.86万元、40,611.94万
元、51,028.43万元和12,048.22万元,2021年其他业务成本较高主要为对满足相应条件的PPP在建公路使用权项目合同按照总额法确认建造成本所致。
3、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
表5-9: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148,669.15 90.59 518,572.74 92.42 395,203.47 89.53 462,248.81 92.25
配套业务 752.72 0.46 -4,425.53 -0.79 -16,448.12 -3.73 5,703.97 1.14
房地产业务 2,801.31 1.71 11,410.04 2.03 23,872.24 5.41 29,599.85 5.91
其他业务 11,893.88 7.25 35,575.28 6.34 38,787.78 8.79 3,540.13 0.71
建造期业务 - - - - - - - -
合计 164,117.05 100.00 561,132.54 100.00 441,415.37 100.00 501,092.76 100.00
表5-10: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3月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收费公路 65.33 54.52 53.97 55.94
配套业务 1.81 -2.40 -14.63 3.97
房地产业务 37.23 24.03 35.41 28.78
其他业务 49.68 41.08 48.85 1.16
建造期业务 - - - -
合计 46.24 36.94 33.30 36.33
近三年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毛利润为501,092.76万元、441,415.37万元、561,132.54万元和164,117.05万元,2022年受疫情反复,四季度货车减免通行费影响,同比下降11.90%。2023年受益于出行需求的释放,通行费收入回升影响,毛利润同比上升27.12%。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6.33%、33.30%、36.94%和46.24%,公司营业毛利率水平较高且呈相对稳定。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实现收费公路毛利润分别为462,248.81万元、
395,203.47万元、518,572.74万元和148,669.15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92.25%、89.53%、92.42%和90.59%,主业盈利贡献突出。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收费公路毛利率分别为55.94%、53.97%、54.52%和65.33%。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发行人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自亏损路产312国道沪宁段撤销后,公司收费公路毛利率明显上升,近三年保持稳定。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实现配套业务毛利润分别为5,703.97万元、-16,448.12万元、-4,425.53万元和752.72万元,2022年配套业务毛利润较2021年下降了22,152.09万元,主要系油品销售板块受国际原油供应市场资源紧张,成品油成交价差减少所致。2023年因油品销量上升及成品油成交价差增加,发行人配套服务业务毛利润同比增长12,022.59万元。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配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7%、-14.63%、-0.79%和0.46%,2022年毛利率较上年下降了18.6%,主要系油品销售板块受国际原油供应市场资源紧张,成品油成交价差减少所致。2023年油品销量上升及成品油成交价差增加,公路配套服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9,599.85万元、23,872.24
万元、11,410.04万元和2,801.31万元,2023年受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房地产收入下降,毛利润亦随之同比下降。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78%、35.41%、24.03%和37.23%。受交付项目原取得的土地成本差异以及当地政府对销售单价限制的影响,公司近年来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润分别为3,540.13万元、38,787.78万元、35,575.28万元和11,893.88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71%、8.79%、6.34%和7.25%,利润贡献较为稳定。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6%、48.85%、41.08%和49.68%,毛利率水平有所波动但总体较高。
(三)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情况
1、收费公路业务
(1)发行人收费公路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江苏省内重要的高速公路运营上市公司,运营路产规模在区域内占比较高,2023年末控股路产占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2.55%,且路产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截至2023年末,公司旗下控股路产的收费里程合计643.35公里。此外,围绕高速公路运营主业,公司参股了多家收费公路公司。截至2023
年末,公司持有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3.86%股权、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26.66%股权,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持有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25.15%股权。收费公路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在发行人营业毛利润中占绝对比重,近三年占比均在90%左右。
表5-11: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控股路产情况
路产名称 里程(公里) 收费期限 日均车流量(辆/日)
2021 2022 2023
沪宁高速江苏段 248.21 1997~2032 101,936 79,550 109,616
广靖高速 17.2 1999~2029 68,436 52,894 76,857
锡澄高速 35 1999~2029 79,114 58,214 87,283
锡宜高速 69.3 2003~2028 29,638 23,959 35,341
环太湖高速 20 2006~2031 12,308 19,394 35,606
宁常高速 87.26 2007~2032 45,770 38,548 51,831
镇溧高速 65.66 2007~2032 17,986 16,865 22,264
镇丹高速 21.63 2018~2043 19,518 15,498 22,358
常宜高速 17.71 2020~2045 21,788 22,035 34,434
宜长高速 25.46 2021~2046 16,597 17,188 20,655
五峰山大桥 35.92 2021~2046 16,689 15,897 40,861
合计 643.35 429,780 360,042 537,106
表5-12: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参股路产情况(公里、辆/日、千元/日)
运营公司 路产名称 里程 收费期限 日均车流量 日均收入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 3.07 1999~2029 98,228 3,548.80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沿江高速公路 134.6 2004~2034 61,634 5,524.09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苏嘉杭高速公路 100.1 2002~2032 55,496 2,544.64
常嘉高速公路 28.44 2016~2041 61,649 1,279.73
由于地方绕行道路的增加以及2009年3月1日起江苏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周边的部分二级公路对312国道的个别收费站点造成了一定的分流,312国道沪宁段由于通行费收入持续下降,处于亏损状态;2011年9月,江苏省政府下调与上海接壤的三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标准,312国道古南收费站位于其中,该收费站于2011年上半年的日均收入2.5万元,约占312国道沪宁段的日均总收入的7.8%。2012年7月15日起,江苏省政府全面停止12个收费站点收费,其中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站点包括:312国道南京收费站、312国道洛社收费站(含堰桥收费点)、312国道西林收费点。312国道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并累计给予发行人经济补偿131,604.96万元。
公司所属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312国道沪宁段、宁连公路南京段、广靖高速公路、锡澄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或交通部审查批准。
312国道沪宁段于2004年进行了扩建,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
2011年6月10日,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2012年7月,江苏省对11条公路收费年限进行了调整,9条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从原先的30年调整到25年,2条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由20年调整到15年,所有调整年限的公路均为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后新通车的道路,并未涉及公司下属的公路资产。公司主要公路收费权资产情况如下:
①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
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于1996年9月建成通车,为双向四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西起南京马群,东至上海安亭,主线全长248.21公里,镇江支线10.25公里,建设总投资61.57亿元。2004年6月,发行人投资约105.40亿元将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主线扩建为双向八车道,2006年1月1日起全线八车道通车。沿线设有6个服务区,20个收费站。
沪宁高速公路是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沟通中国中西部与东部之间社会经济联系的重要通道。作为苏沪交通主动脉,沪宁高速公路自通车以来交通流量及通行费收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因于2006年进行了大修和扩建,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延长至2032年。
②312国道沪宁段
312国道沪宁段原为二级公路,建成于1991年12月。1997年6月,发行人投资13.46亿元收购了其15年收费经营权。2005年12月,312国道沪宁段完成四车道一级公路拓宽改造工程,西起南京东阳坊立交,东至上海安亭,全长282公里,全线设有6个收费站,为开放式收费公路。
发行人于2015年9月6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15]88号《省政府关于同意常溧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等事项的批复》,根据省政府要求,发行人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提前终止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经营负担,化解了312
国道沪宁段长期经营亏损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以及征缴矛盾日益尖锐给公司带来的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21日,发行人收到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撤除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站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济补偿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95号),
同意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批复意见,撤除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站、提前终止发行人312国道沪宁段收费经营权。有关补偿金额系按照《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国务院令2008年第11号)规定的最高补偿额标准计算。
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312国道沪宁段于2015年9月16日零时起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确认,由交通控股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发行人经济补偿金131,604.96万元。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发行人收到交通控股第一期补偿款32,641.98万元、20,000万元。于2016年9月6日,发行人收到交通控股公司第二期补偿款39,481.49万元。至2016年末,发行人累计收到补偿款92,123.47万元,剩余补偿款39,481.49万元。2017年7月25日,发行人收到交通控股剩余补偿款39,481.49万元,至此,所有补偿款已全部结清。
③镇丹高速公路
镇丹高速公路位于镇江市市东部地区,北接泰州大桥,南连沪蓉高速公路,经过镇江新区和丹阳市,线路长21.60公里。具体线路起自泰州大桥南接线高速公路大港枢纽,向西南方向延伸,经镇江新区姚桥镇、丁岗镇及丹阳市埤城镇、开发区,终点位于丹阳新区枢纽。其中,镇江新区段长7.20公里,丹阳段长14.40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大港枢纽、镇江新区南互通、丹阳北互通、丹阳东枢纽等4
处互通式立交,并在丹阳境内设置水晶山服务区。工程总投资约17.30亿元。
镇丹高速公路2018年9月30日开通。
④广靖、锡澄高速公路及江阴大桥
广靖高速公路北起泰兴广陵,南至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北端,于1999年9月建成通车,为全封闭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全长17.20公里,沿线设有1个服务区,1个收费站。
锡澄高速公路北起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南端,南至无锡钱巷,于1999年9月建成通车,为全封闭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全长35公里,沿线设有1个服务区,4个收费站。
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为钢悬索桥,于1999年9月建成通车,大桥全长3,071米,桥面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设有1个收费站,经营期至2029年。江阴长江公路大桥与广靖、锡澄高速公路共同作为同江至三亚、北京至上海国道主干线的重要区段,是连接江苏南部与北部的咽喉要道。
在客车流量增长的带动下,上述三个项目的日均交通流量均取得了7.00%以上的增长,但由于2012年1月江苏省政府下调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以及货车增幅的放缓,车型结构均发生小幅变动,单车收入下降,通行费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明显低于流量的增幅。
⑤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段
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为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100.10公里,分南北两段。南段由苏州至吴江,长约54.40公里,于2002年12月建成通车;北段由常熟至苏州,长约45.70公里,于2003年11月建成通车。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段全线共设有2个服务区,10个收费站,是江苏、浙江两省的交通枢纽。
⑥宁常镇溧高速公路
宁常镇溧高速公路由宁常高速和镇溧高速两段组成,宁常高速起于南京溧水城北,接在建的宁杭高速公路桂庄枢纽,止于常州武进区鸣凰镇东南,全长87.26公里。该高速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2007年通车。全线设有
两大服务区:茅山服务区和滆湖服务区。镇溧高速公路起自丹徒枢纽,向南在金坛市与南京至太仓高速公路交叉后,经溧阳南接宁杭高速公路及规划建设的溧阳至广德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规划的“纵五”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通车,全长65.66公里,全线六车道。
⑦锡宜高速公路及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
锡宜高速公路及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由广靖锡澄负责经营。锡宜高速公路起于无锡市北部堰桥镇,接锡城高速公路,止于宜兴市西的新街镇接宁杭高速公路。全线约70公里,设计时速100公里,双向四车道。是江苏省干线公路网“四联四横四纵”的第四联。全线设5个匝道收费站(分别为无锡西、陆区、常漕、屺亭、宜兴西)。
环太湖高速公路是无锡至南通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自沪宁高速公路硕放枢纽,全长19.36公里。硕放至新安互通段8公里,双向四车道。新安互通至南泉段约10公里,双向六车道。全线设有南泉、华庄、新安三个收费站。
⑧沿江高速公路
沿江高速公路起于常州南夏墅镇,止于太仓城厢镇,2004年11月全线建成通车,连接江苏经济发达的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四个县级市,是江苏干线公路网中“四纵四横四联”的重要组成部分。
⑨常嘉高速公路
常熟至嘉兴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是江苏省“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中“纵一”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嘉高速公路起自苏昆太和苏沪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的甪直枢纽,向南跨越澄湖,经周庄镇西,跨越白蚬湖及苏申外港线后,向南接沪苏浙高速公路预留汾湖枢纽,经汾湖经济开发区预留走廊带,再向南跨越318国道和汾湖后,在摇篮圩附近至于苏浙省界,接浙江省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全长28.40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全线设置甪直枢纽(二期工程)、周庄互通、莘塔互通、汾湖枢纽、汾湖互通5处互通式立交,锦溪服务区一处,管理中心、养排中心各一处,特大桥6座,大桥3座,中桥6座,桥梁总长约11,942.50米。
⑩常宜高速
常宜高速路于2020年12月28日正式建成通车。起自常州西绕城高速武进高新区枢纽,途经武进高新区,止于锡宜高速万石枢纽,全长17.718公里,其中常州段13.78公里、无锡段3.938公里。全线起点至前黄枢纽段采用双向八车道、前黄枢纽段至终点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设互通立交5处。项目概算投资37.99亿元。自北向南串起了2个国家级高新区、2个省级
开发区,中部和南端通过连接线辐射到金坛、溧阳等地,还与长江、运河及4
条横向高速公路、3条国省干线公路等交通主干线互联互通,向北将通过西绕城高速接五峰山大桥,并通过正谊枢纽融入京沪高速公路,未来还将接入尚在建设中的常泰长江大桥;向南顺接锡宜高速公路和宁杭高速公路。
⑪宜长高速
宜长高速为宜杭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宁杭高速徐舍互通以西5公里处,经徐舍镇烟山东侧、张渚镇西侧、茗岭村西侧,终点位于茗岭葡萄岭接浙江杭(州)长(兴)高速。宜杭高速是宁杭高速的第二通道,宜兴境内路线全长26公里,设计双向六车道,时速为120公里/小时。作为S45高速的一
部分,宜长高速经过我市的茗岭、张渚、西渚、徐舍等地,往南经长兴县与申苏浙皖高速相连接。
2021年1月12日,江苏宜兴至浙江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顺利通过交工验收。2021年1月20日,宜长高速正式通车。
⑫五峰山大桥
五峰山大桥,是中国江苏省镇江市境内连接丹徒区与京口区的过江通道,位于长江水道之上,是连镇高速铁路跨越长江的关键工程,也是江都—宜兴高速公路(苏高速S39)跨越长江的工程。大桥北起高红路,上跨长江水道,南至金港大道;线路全长6,408.909米,主桥长1,428米;大桥上层为双向八车道高速,设计速度为100千米/小时,下层为双向四线高速铁路,设计速度为250
千米/小时;项目总投资67.89亿元人民币。
五峰山大桥于2015年10月28日动工兴建;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主桥合龙工程,大桥全线贯通;于2020年12月11日铁路桥投用运营;于2021
年6月30日公路桥投用运营。
(2)收费公路营运情况
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接受发行人委托,对宁沪高速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进行整体资金划拨,通行费结算方式为日结,由提供收款服务的银行将各收费站点统一收款存入所在银行账户。按照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各路段收取的通行费标准,将应归属于宁沪高速的通行费进行汇总结算。
宁沪高速在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通行费拆账过渡专户,并将该账户纳入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池”账户。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提供的通行费拆账数据,完成通行费的划拨工作,每周两次。
2021年度,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约826,307.33万元,同比上升约37.34%,通行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约59.91%。其中,沪宁高速日均流量101,936辆,同比减少约1.07%。日均通行费收入约1,405.60万元,同比增长约31.03%,主要系新冠疫情恢复,公司运营主要恢复至正常水平所致。
2022年度,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732,301.70万元,同比下降约11.38%,通行费收入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约55.24%。其中,沪宁高速日均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172.83万元,同比下降约16.56%。报告期内,沪宁高速日均流量约79,550辆,同比减少约21.96%。
2023年度,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约951,096.66万元,同比上升约29.88%,通行费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约62.61%。其中,沪宁高速日均流量109,616辆,同比增长约37.79%。日均通行费收入约1,438.60万元,同比上升约22.66%。发行人通行费收入上升主要系出行需求恢复,经营路网通行量上升影响。
其他各路桥项目包括锡澄高速、江阴大桥、沿江高速等路网其他路段的交通流量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其他路桥项目的客、货车流量的整体变化趋势与沪宁高速基本一致。各路桥项目的营运数据如下:
表5-13:发行人近三年路桥业务日均车流量及收费情况表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沪宁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89,774 59,578 80,230
货车流量(辆/日) 19,841 19,972 21,706
流量合计(辆/日) 109,616 79,550 101,936
日均收入(千元/日) 14,386.08 11,728.51 14,055.95
宁常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38,579 25,985 31,970
货车流量(辆/日) 13,252 12,563 13,800
流量合计(辆/日) 51,831 38,548 45,770
日均收入(千元/日) 2,787.90 2,317.99 2,659.95
镇溧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15,967 9,152 10,850
货车流量(辆/日) 6,296 7,713 7,136
流量合计(辆/日) 22,264 16,865 17,986
日均收入(千元/日) 966.52 964.86 925.03
广靖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59,657 43,186 51,864
货车流量(辆/日) 17,200 15,028 16,572
流量合计(辆/日) 76,857 58,214 68,436
日均收入(千元/日) 815.71 1,246.61 747.94
锡澄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70,265 37,451 61,339
货车流量(辆/日) 17,018 15,443 17,775
流量合计(辆/日) 87,283 52,894 79,114
日均收入(千元/日) 1,703.43 622.46 1,635.46
锡宜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28,333 17,673 23,752
货车流量(辆/日) 7,008 6,286 5,886
流量合计(辆/日) 35,341 23,959 29,638
日均收入(千元/日) 1,416.77 1,062.02 1,177.48
无锡环太湖公路 客车流量(辆/日) 31,687 15,445 9,481
货车流量(辆/日) 3,919 3,949 2,827
流量合计(辆/日) 35,606 19,394 12,308
日均收入(千元/日) 327.88 207.13 149.6
镇丹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19,110 44,998 16,447
货车流量(辆/日) 3,249 20,746 3,071
流量合计(辆/日) 22,358 65,744 19,518
日均收入(千元/日) 264.92 2,649.17 241.47
江阴大桥 客车流量(辆/日) 73,795 31,866 64,114
货车流量(辆/日) 24,433 8,628 24,006
流量合计(辆/日) 98,228 40,494 88,120
日均收入(千元/日) 3,548.80 2,029.78 4,441.70
苏嘉杭 客车流量(辆/日) 46,783 26,292 42,995
货车流量(辆/日) 8,713 17,450 8,995
流量合计(辆/日) 55,496 43,742 51,990
日均收入(千元/日) 2,544.64 4,077.52 3,323.33
沿江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43,280 19,367 38,540
货车流量(辆/日) 18,353 26,886 18,369
流量合计(辆/日) 61,634 46,253 56,909
日均收入(千元/日) 5,524.09 1,129.91 6,352.25
常嘉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34,913 12,303 27,269
货车流量(辆/日) 26,736 3,195 28,172
流量合计(辆/日) 61,649 15,498 55,441
日均收入(千元/日) 1,279.73 204.49 1,689.13
常宜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24,629 14,410 16,265
货车流量(辆/日) 9,805 7,625 5,523
流量合计(辆/日) 34,434 22,035 21,788
日均收入(千元/日) 390.51 271.53 235.43
宜长高速 客车流量(辆/日) 14,971 10,221 10,743
货车流量(辆/日) 5,684 6,967 5,854
流量合计(辆/日) 20,655 17,188 16,597
日均收入(千元/日) 352.42 362.38 322.23
五峰山大桥 客车流量(辆/日) 29,649 10,887 11,855
货车流量(辆/日) 11,212 5,010 4,834
流量合计(辆/日) 40,861 15,897 16,689
日均收入(千元/日) 2,645.31 1,075.08 995.96
表5-14:发行人近三年收费公路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951,097 100.00 732,302 100.00 826,307 100.00
其中:沪宁高速 525,092 55.21 428,091 58.46 513,042 62.09
广靖锡澄高速 91,949 9.67 68,221 9.32 86,994 10.53
宁常高速及镇溧高速 137,036 14.41 119,824 16.36 130,852 15.84
锡宜高速 63,680 6.70 46,324 6.33 48,438 5.86
镇丹高速公路 9,669 1.02 7,464 1.02 8,814 1.07
常宜高速 14,253 1.50 9,911 1.35 8,593 1.04
宜长高速 12,863 1.35 13,227 1.81 11,149 1.35
五峰山大桥 96,554 10.15 39,240 5.36 18,425 2.23
表5-15:发行人近三年收费公路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432,524 100.00 337,098 100.00 364,059 100.00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沪宁高速 245,689 56.80 181,447 53.83 187,426 51.48
广靖锡澄高速 29,698 6.87 32,219 9.56 37,496 10.30
宁常高速及镇溧高速 50,873 11.76 49,315 14.63 66,277 18.21
锡宜高速 41,240 9.53 27,191 8.07 29,093 7.99
镇丹高速公路 7,505 1.74 6,425 1.91 6,746 1.85
常宜高速 11,993 2.77 8,857 2.63 9,151 2.51
宜长高速 10,187 2.36 11,286 3.35 15,245 4.19
五峰山大桥 35,339 8.17 20,359 6.04 12,623 3.47
表5-16:发行人近三年收费公路毛利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费公路 518,573 100.00 395,203 100.00 462,249 100.00
其中:沪宁高速 279,403 53.88 246,643 62.41 325,616 70.44
广靖锡澄高速 62,250 12.00 36,002 9.11 49,497 10.71
宁常高速及镇溧高速 86,164 16.62 70,509 17.84 64,575 13.97
锡宜高速 22,440 4.33 19,133 4.84 19,345 4.19
镇丹高速公路 2,164 0.42 1,039 0.26 2,068 0.45
常宜高速 2,260 0.44 1,054 0.27 -558 -0.12
宜长高速 2,676 0.52 1,941 0.49 -4,096 -0.89
五峰山大桥 61,215 11.80 18,881 4.78 5,802 1.26
表5-17:发行人近三年收费公路毛利率构成表
单位:%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收费公路 54.52 53.97 55.94
其中:沪宁高速 53.21 57.61 63.47
71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广靖锡澄高速 67.70 52.77 56.90
62.88 58.84 49.35
锡宜高速 35.24 41.3 39.94
镇丹高速公路 22.38 13.92 23.46
常宜高速 15.86 10.64 -6.49
宜长高速 20.81 14.68 -36.74
五峰山大桥 63.40 48.12 31.49
近三年,发行人实现收费公路收入分别为826,307.33万元和732,301.65万元和951,096.66万元;实现收费公路营业毛利润分别为462,248.81万元、
395,203.47万元和518,572.7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5.94%、53.97%和54.42%。
近三年,发行人收费公路的总成本支出分别为364,058.52万元、337,098.18万元和432,523.91万元。
(3)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公路现行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表5-18:高速公路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元/公里) 最低收费(元)
客车 货车
第一类 ≤一座 1 0.45 5
≤2吨 1.5 0.675 15
第二类 8-19座 1.5 0.675 10
2吨-5吨(含5吨) 2 0.9 20
第三类 20-39座 2 0.9 20
5吨-10吨(含10吨) 2.5 1.125 20
第四类 ≥四类座 2 0.9 10
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3 1.35 30
第五类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3.5 1.575 30
表5-19:江阴大桥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费率(元/车次)
客车 货车
第一类 ≤一座 25
第二类 8-19座 按计重收费,详见表5-22 35
第三类 20-39座 60
第四类 ≥四类座 60
表5-20:普通公路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车型及规格 潘家花园收费站(元/车次) 古南收费站(元/车次) G312国道望亭、洛社、奔牛、戴家门、南京收费站(元/车次)
类别 客车 货车
第一类 ≤一座 10 5 10
≤2吨 12 15 12
第二类 8-19座 12 15 12
2吨-5吨(含5吨) 15 15 20
第三类 20-39座 15 25 20
5吨-10吨(含10吨) 25 25 30
第四类 ≥四类座 15 55 20
10吨-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30 25 40
第五类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45 70 60
正常车辆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表5-21:高速公路按计重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 费率
≤率总吨[注] 0.09元/吨公里
10吨<正常装载质量≤40吨 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5元/吨公里
正常装载质量>40吨 0.05元/吨公里
注:计重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
表5-22:江阴大桥按计重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 费率
≤率总吨[注] 6元/吨车次
10吨<正常装载质量≤40吨 6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3元/吨车次
正常装载质量>40吨 3元/吨车次
注:车货总重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
表5-23:普通公路按计重收费的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 费率
≤率总吨[注] 1.5元/吨车次
10吨<正常装载质量≤40吨 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1元/吨车次
正常装载质量>40吨 1.1元/吨车次
注:计重收费不足12元时,按12元计。
表5-24:个别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 费率
收费标准一 ≤费标吨 元/吨车次 1.5 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
10吨<正常装载质量≤40吨 1.5-1.1
车货总质量 费率
正常装载质量>40吨 1.1
收费标准二 ≤费标吨 元/吨车次 2 312国道苏州望亭、无锡洛社、常州奔牛收费站
10吨<正常装载质量≤40吨 2-1.47
正常装载质量>40吨 1.47
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加重收费:
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或总质量限)的不同分别确定加重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①超限30%以内(含30%)部分,按每吨公里0.09元计收通行费。
②超限30%-100%(含100%)部分,按每吨公里0.09元的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收通行费。
③超限100%以上的部分,按每吨公里0.09元的6倍计收通行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复核和解读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20)12号)要求,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3日起对六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实施95折优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决策部署,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物流成本,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江苏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2-5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调整后的优惠收费标准自2020年2月16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货车车型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调整后优惠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二类货车 1.050 0.977
三类货车 1.570 1.350
四类货车 1.900 1.805
五类货车 1.940 1.843
(4)公路养护
发行人对高速公路养护主要是指对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机电设施、沿线设施(包括防护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服务设施和房屋设施)进行养护与维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发行人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全面养护、依靠科技、确保质量、注重安全、保障畅通”的基本方针,坚持“集团监管、营运业主公司负责、社会监督、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开展。在年度全面预算编制中各路公司均需编制详细的养护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核后下达执行。目前,公司养护工作均根据养护计划按照市场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养护施工单位,并完成年度养护任务。
近三年,发行人收费公路的总成本支出分别为364,058.52万元、337,098万元和432,523.91万元。其中用于高速公路养护的成本支出分别为55,188.93万
元、60,991.79万元和105,446.83万元,占收费公路总支出比重分别为15.16%、18.09%和24.37%。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持续提升,随着养护科技水平、管理能力的持续提高,发行人目前各高速公路养护支出均以均衡、可持续为原则,各类大中型养护融入到日常养护工作中,以尽可能减少养护对车流通行的影响。
(5)宁沪高速关于《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文)》(下文简称“《通知》”)自查情况
①关于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公路项目的情况自查(《通知》清理内容第一条)
公司所属的收费公路无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情况,符合要求。
②关于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的情况自查(《通知》清理内容第(二)条)
公司所属的收费公路无违规行为,符合要求。
③关于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通知》清理内容第(三)条)
公司所属收费公路无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发生,符合要求。
公司所属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宁连公路南京段、广靖高速公路、锡澄高速公路、宁常高速公路、镇溧高速公路、锡宜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或交通部审查批准。因公司所属收费公路全部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所以经营期限超过25年。发行人正在根据《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文)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自查情况已与相关交通部门沟通。
④关于清理内容中第(四)、(五)、(六)、(七)点的情况自查
公司所属收费公路未发现相关问题,符合要求。
(6)宁沪高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自查情况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所属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均由江苏省政府或交通部审查批准,发行人所属收费公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因此经营期限超过25年,发行人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核查清理,自查情况已与相关交通部门沟通。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未接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收费年限的通知。发行人对所属收费公路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的行为,不构成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实质性影响。
2、配套服务业务
配套服务主要包括沪宁高速公路沿线六个服务区的油品销售、餐饮、商品零售及其他相关业务。服务区的经营管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做到收益水平和服务保障水平的同步发展。
表5-25:发行人近三年配套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配套业务构成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油品销售 171,654.03 93.09 105,296.30 93.67 119,085.20 82.86
餐饮及其他 12,751.43 6.91 7,116.00 6.33 24,627.80 17.14
合计 184,405.46 100.00 112,412.30 100.00 143,713.00 100.00
围绕服务区服务质量提升和经济效益提升发展战略,2016年11月,公司全面制定了服务区经营模式转型方案,梅村、仙人山、黄栗墅3对服务区实行“外包+监管”模式,阳澄湖、窦庄、芳茂山3对服务区实施“平台拓展”方案,将国有资源与优质民营资本嫁接,使道路区位优势与民营企业经营模式产生合力,实现和谐共赢。2017年1月梅村服务区经营模式转型率先完成,外包6年合计租金人民币2.8亿元;同年11月投资方完成总投入约1亿元、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升级改造,形成了业态丰富、布局流畅、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全新旅行综合体。2017年7月,黄栗墅服务区和仙人山服务区经营模式转型工作同步完成,其中,黄栗墅服务区外包6年合计租金人民币1.3亿元,仙人山服务区外包6年合计租金人民币1.4亿元;截至2021年末,梅村服务区、仙人山服务区、黄栗墅服务区、芳茂山服务区及阳澄湖服务区完工并正式对外营业。窦庄服务区升级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经营效益提升方面,公司抓住成品油市场环境变化的机会积极与供油单位进行业务谈判,向供油单位提出合同期内增加利润分成的合理要求,经过多轮磋商争取了更大利润空间,在油品经营方面,公司引入竞争机制,2018年油品毛利率同比增加6.68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对于汽车燃料多元化的需求,公司合资设立的协鑫宁沪公司继续推进服务区LNG加气站的建设与运营工作,阳澄湖服务区北站、梅村服务区南站、仙人山服务区南站已投入运营,仙人山服务区北站正在建设过程中。
2021年,公司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43,71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9.58%,其中,油品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19,085.20万元,同比上升约12.23%;餐饮及其他收入约人民币24,627.80万元,同比下降约1.66%,相对稳定,变化不大。
2022年,公司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12,41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21.78%,其中,油品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05,296.30万元,同比有所下降;餐饮及其他收入约人民币7,116.00万元,同比下降约71.10%,下降幅度较大。
2023年,公司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84,405.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64.05%,其中,受油品销量上升影响,油品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71,654.03万元,同比上升约63.02%;餐饮及其他收入约人民币12,751.43万元,同比大幅上升79.18%。
3、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开发模式为设立专项项目公司开发为主,开发项目均取得相关批文,资本金充足,建设资金以自有资金及母公司委托贷款为主。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房地产在建项目营运主体有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和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宁沪置业、宁沪置业昆山公司和瀚威房地产公司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为二级,宁沪置业苏州公司开发资质为三级。
目前营业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宁沪置业、瀚威公司。截至2023年,公司房地产板块共拥有15.82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计划建筑面积为37.71万平方米。经核查,发行人取得上述土地已经履行了法定出让手续,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行人土地资产的取得过程和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
截至2023年末,房地产项目尚待销售面积56.71万平方米,累计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69.13亿元。同期末,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包括花桥镇核心区项目(C5酒店、B18商住)、句容宝华A地块项目,总投资规模38.20亿元,已完成投资10.45亿元,2022年~2023年共计划投资9.33亿元。
表5-26-1: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售房地产项目情况列表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在售房地产项目名称 可销售面积 已销售面积 预售收入 已结转销售收入
同城世家花园B地块 15.17 13.54 16.73 16.2
庆园 2.27 1.92 6.02 5.74
南门世嘉华庭 5.99 5.96 15.61 15.04
同城虹桥公馆 4.22 4.08 3.94 3.94
同城光明捷座 3.9 3.36 3.68 3.67
同城光明馨座 3.82 3.58 4.48 4.43
浦江大厦 5.34 0.51 0.68 0.64
廊桥公馆 3.99 3.8 8.14 7.47
瀚瑞中心 12.01 5.29 8.41 12
合计 56.71 42.04 67.69 69.13
表5-27-1: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列表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在建商在建品房名称 建筑面积 建设周期 总投资
句容宝华社区A地块项目 32.28 2021.3~2025.12 24.78
花桥镇核心区项目 11.48 2012.12~2026.10 13.42
合计 43.76 - 38.20
表5-27-2-1:截至2023年末公司房地产开发成本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2023年末
宝华镇鸿堰社区A地块项目 2018年09月 暂缓 245,580.00 37,894.10
花桥镇核心区项目 2012年12月 2025年12月 308,910.00 3,856.40
合计 - - 554,490.00 41,750.49
表5-27-2-2:截至2023年末公司房地产开发已完工项目列表
项目名称 地址 用途 完工程度 竣工日期
苏州庆园 苏州市新市路298号 住宅 已完工 2013年12月
宝华镇鸿堰社区B地块1期同城世家项目 句容市宝华鸿堰社区仙林东路8号 住宅 已完工 2014年04月
宝华镇鸿堰社区B地块2期同城世家项目 句容市宝华鸿堰社区仙林东路8号 住宅 已完工 2016年11月
花桥镇核心区C4同城虹桥公馆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溪桥路158号 住宅 已完工 2012年08月
花桥镇核心区C7浦江大厦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云桥路118号 办公楼 已完工 2014年06月
花桥镇核心区B4同城光明捷座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溪桥路188号 住宅 已完工 2015年06月
花桥镇核心区B19同城光明馨座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住宅 已完工 2016年12月
花桥镇核心区C3廊桥佳苑 昆山市花桥商务核心区 住宅 已完工 2019年12月
苏州南门路G25项目一期 苏州市南门路 住宅 已完工 2018年01月
瀚瑞中心 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墙路9号 住宅 已完工 2021年06月
表5-27-2-3:截至2023年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审批情况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项目批文 环保批文 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规划 建设工程规划 施工许可
1 昆山花桥商务区地块项目C5地块 宁沪置业昆山公司 昆发改投(2009)字第483号、昆发改投(2010)字第621号 昆环建(2009)2676号 昆 国 用(2010)第12010111109号 GJ2009Y-069 建字第GJg2012-025号 3205832012112803
2 昆山花桥商务区地块项目C3地块 宁沪置业昆山公司 昆发改核[2015]21号 昆环建(2015)1056号 昆 国 用(2015)第DWB42号 GJY2015-011 建字第GJg2016-177号至185号 320583201702240301
3 昆山花桥商务区地块项目B19地块 宁沪置业昆山公司 昆发改投(2009)字第476号 昆环建(2009)2704号 昆 国 用(2010)第12010111111号 GJ2009Y-065 建字第GJg2014-058至062 3205832014061203
4 昆山花桥商务区地块项目B18地块 宁沪置业昆山公司 昆发改投(2010)字第621号 昆环建(2010)3630号 昆 国 用(2010)第12010111339号 GJ2009Y-049 正在办理 暂无
5 苏州南门路G25地块(一期) 宁沪置业苏州公司 苏发改中心[2015]4号 苏环建[2014]173号 苏 国 用(2014)第0226211 、0226212号 地字第320501201500004 建字第320501201500027号 320501201507130101
6 苏州南门路G25地块(二期) 宁沪置业苏州公司 姑苏发投(2019)148号 苏环建[2014]173号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 权 第8011010号 地字第320501201500004 建字第320501201900023号 320501201912230401
7 句容市宝华镇鸿堰社区B地块项目 宁沪置业 句发改经信行审(2010)125号 句环字(2010)136号 句土国用(2011)第025201号 地字第321183201060069 句规镇建20116059(B1)句规镇建201360119(B2) B一期:321183020120033321183020120032B二期:321183020140037
8 句容市宝华镇鸿堰社区A地块项目 宁沪置业 句行审投资(2020)241号、243号 备案号201832118300000218、202032118300000427 句土国用(2011)第025200号 地字第32118320200121
9 南京南部新城G45“瀚瑞中心”项目 瀚威房地产 雨发改项字[2015]35号 雨环表复[2015]32号 宁雨国用(2015)第13911号 地字第320114201510227 建字第320114201610476 320114201705020101
业务合规性情况:
(1)发行人及项目开发主体均具备相应资质;
(2)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3)发行人符合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行为:
①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②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拍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③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④土地权属存在问题;⑤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⑥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⑦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⑧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4)业务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
4、其他业务经营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子公司宁沪投资等公司的广告经营及宁沪置业的物业服务等。2021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306,383.99万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保理业务收入和广告收入的增加。2022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79,399.72万元,较上一年度有较大的幅度下降,主要系保理业务收入和广告收入的相应减少,但新增电力销售收入。2023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86,603.71万元,较2023年小幅上升。
2017年,在国内较为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宁沪投资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继续积极推进广告发布业务,虽然由于合同续签时间的调整导致媒体广告发布率略有下降,但沪宁高速沿线整体媒体发布状况仍保持了较好的水平,公司高立柱广告牌、收费站顶棚等大型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率达89%;中央绿岛灯箱、防撞柱灯箱、服务区小型灯箱等小型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率达79%。在此基础上,宁沪投资继续开展广告业务的对外合作交流,进行业务拓展,与沿线枢纽相交公司积极签订资源分配协议,争取新建广告牌行政许可,2018年新增沪宁高速沿线高立柱双面广告牌4块,为后续业务增长创造了条件。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
(一)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为龙潭过江通道、龙潭大桥北连接线和锡宜高速扩建项目。2023年,上述项目累积投入资金82.29亿元,分别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62.08%、37.51%及17.95%,未来仍有一定投资需求。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苏南高速公路路网中的资产规模,完善主业布局,公司以52.01亿元对价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有限公司6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取得苏锡常南部高速路产控制权,该交易对价将于2029年前分6期支付。此外,考虑到核心路产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权将于2032年到期,公司目前正研究开展改扩建项目延长收费期限,由于沪宁高速江苏段里程较长且改扩建建设难度较大,改扩建工程所需资金投入规模将很大。总的来说,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未来仍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5-28: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里、亿元
项目名称 建设里程 预算投资额 建设期 资本金占比 公司承担资本金比例 截至2023年末已投资 2024年投资计划
龙潭过江通道 4.93 62.54 2019~2024 40% 53.60% 41.68 9
龙潭大桥北连接线 12.4 49.85 2022~2024 50% 60% 26.72 16
锡宜高速公路南段扩建项目 37.735 77.55 2022~2026 40% 85% 13.89 13.75
合计 55.065 189.94 -- -- -- 82.29 38.75
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1、龙潭大桥项目位于长江南京段与镇扬段分界处,跨江连接扬州仪征市与南京市,北起于仪征江北长江大堤,跨越长江,南岸穿过南京综合保税区,止于S338省道,线路全长约5公里。项目于2019年1月29日得到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9年8月得到省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总投资约27.93亿元,资本金约23.18亿元,发行人出资12.43亿元,龙潭过江通道位于宁镇扬中心地带,项目对于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同城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特殊的地理位置,建成后将对长江四桥、润扬大桥等区域过江通道具有较强分流作用,同时,项目能够支撑禄口机场建设成为长三角枢纽机场并支撑龙潭港区及新城发展。
2、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收费路桥主业资产规模,充分发挥在建龙潭长江大桥的效益,促进公司未来主营收入的稳步增长,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拟将投资不超过人民币698,458.72万元建设龙潭大桥北接线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出资要求的资金人民币209537.62万元向龙潭大桥公司增资,龙潭大桥公司股东扬州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交通”)将以人民币139691.74万元对龙潭大桥公司增资,剩余人民币349229.36万元将由龙潭大桥公司贷款解决。此次增资后,公司对龙潭大桥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53.6%增加至57.33%,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项目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龙潭大桥北接线的建成可以与龙潭大桥发挥协同效应,且公司在省内跨江各市均有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经营跨江大桥,在区域高速公路路网中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同时投资该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明显压力,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投资建设该项目可以进一步提升既有资产的收益能力
3、锡宜高速公路南段扩建项目于2023年1月6日开工,将于2026年6月底建成通车。锡宜高速公路南段扩建项目2023年投资建设资金约人民币7.75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人民币13.9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95%。本次改扩建能够极大地提高锡宜高速的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提升服务水平,
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均取得国家相关批复,手续合法合规。
(二)拟建项目
拟建项目方面,目前公司正开展锡太项目投资筹备工作,锡太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第九条横线(太仓至高淳)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41.9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人民币120.99亿元,项目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亿元,公司投资人民币32.5亿元资本金,股比为50%。
十、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发行人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承接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部有息债务及债转股的议案》及批准《关于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江苏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议案》。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产占发行人资产的比例为20.77%;发行人共承接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债73.60亿元,承接后发行人的负债率变为45.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收购宁常镇溧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发行人承接宁常镇溧公司的全部有息债务合计73.60亿元,债转股的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广靖锡澄公司对锡宜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已经完成,并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发行人于2015年6月15日与宁常镇溧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约定从协议签订日起,宁常镇溧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质押借款未偿还的部分由发行人承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用于宁常高速项目投资。上述借款以宁常高速收费权作为质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全部偿还。
发行人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吸收合并锡宜公司,承担锡宜公司原借款,其中,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用于无锡环太湖公路项目建设,额度由交通控股提供担保,并以锡宜高速公路经营权作为质押,此项借款于2008年6月又追加无锡环太湖公路收费权质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全部偿还。
2018年3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以人民币184,499.80千元收购合营企业瀚威公司3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瀚威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2018年6月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发行人、交通控股、京沪公司、东方经管公司、东方路桥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2亿元组建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行人拟出资人民币0.6亿元,股份占比为30%。同年8月24日,董事会批准了传媒公司引进战略股东新华传媒,新华传媒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6,800万元增资传媒公司;传媒公司原有股东全部同意放弃此次增资扩股的股权优先认购权。传媒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金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26,8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为22.39%。传媒公司的设立,有利于统一经营管理江苏省内交通媒体资源,并进一步发掘和提升高速广告资源价值,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本公司已完成出资2,400万元。
2021年6月2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了重新选举,王颖健先生、李晓艳女士、徐光华先生、虞明远先生任公司董事;张柱庭先生、陈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杨世威先生任公司职工监事。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董事长成晓光先生的辞任函,成晓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发行人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董事职务。辞职后,成晓光先生将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发行人董事会于2022年6月17日选举执行董事陈云江先生担任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3年2月17日,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交控和云杉资本。2023年2月27日,宁沪投资公司、保理公司与江苏交控、云杉资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4,600万元,其中:江苏交控80%标的股权的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7,680万元;云杉资本20%标的股权的受让对价为人民币6,920万元。2023年7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办理保理公司股东变更。本报告期,宁沪投资公司收到保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4,600万元,并完成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保理公司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云杉清能公司与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交控清洁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云杉清能公司持股65%,通湖物流园持股35%,注册资金按实际投资项目进展分批到位,宿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变更登记。本报告期,云杉清能公司出资人民币390万元。
发行人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晋佳女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关于本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发行人财务总监戴倩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戴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晋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7日发布《关于聘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晋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023年,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立足路桥主业,坚持稳中求进,筑牢发展根基;优化业务布局,加强多层次资本运作,培育发展动能;探索“交通+”,协同推进产业融合,完善发展模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向深向实,经济效益再攀新高。
1、路桥主业
主业投资稳步推进。一是龙潭大桥及北接线项目建设有序。报告期内,龙潭大桥项目投资建设资金约人民币7.47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人民币38.8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2.08%,预计将于2025年初开通。龙潭大桥北接线项目作为将在建龙潭大桥接入高速公路网的关键性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报告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约人民币9.74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人民币26.2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7.51%,预计将于2025年底实现全线开通;二是稳步推进锡宜高速公路南段扩建项目。项目于2023年1月6日开工,将于2026年6月底建成通车。锡宜高速公路南段扩建项目本报告期内投资建设资金约人民币7.75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人民币13.9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95%。本次改扩建能够极大地提高锡宜高速的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压力、提升服务水平,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积极筹备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改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容前期研究工作,编制规划方案。沪宁高速扩建有助于提升国家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苏南五市都市圈集聚发展;四是开展锡太项目投资筹备工作。锡太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第九条横线(太仓至高淳)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建设锡太项目顺应长三角开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消除区域平行道路交通分流影响,提升经营效益。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41.9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人民币120.99亿元,项目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亿元,公司投资人民币32.5亿元资本金,股比为50%。截至本报告期末,锡太项目尚在筹备阶段。
通行效率持续提升。一是创新引入“AI平方”事件检测应用,以机器视觉提升事件主动发现。平台目前已具备5类132种算法引擎,具备较高精准感知能力,对高速公路事故、停驶、禁行闯入等检出率、准确率达95.8%以上,有效降低事件误报率、重复报警率,事件响应速度显著提升;二是开展自由流推广建设,云收费实现全覆盖。报告期内完成沪宁高速苏州站全站自由流云收费模式改造,首次实现自由流云收费模式在大流量收费站的全面应用。截至报告日,公司直接管辖的收费站实现每站至少1入1出的自助车道全覆盖,自助车道总数超过120条;三是重点路段专项治理,大流量管控再获突破。通过提升交通安全设施、加密加大轮廓标等措施,多个重点隐患路段事故量下降30%。开展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排查、推进易拥堵路段专项治理,公司所辖路段易堵点由21个下降至12个。超饱和流量路段在中秋、国庆期间实现清障救援10分钟到达率[10分钟到达率=当月清障作业1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起数/当月有效清障作业总起数×100%。]90.79%,1小时畅通率[1小时通畅率=1小时内实际车辆拖离现场起数/当月有效清障作业总起数×100%。]100%。
养护品质持续优化。一是集约养护彰显成效。引入数字交通发展理念,交通组织化被动为主动,由静态向数字化、动态化、智慧化转变。搭建交通拥堵预警和报警体系,提前预判交通发展态势,制定分级管控措施,养护作业占道率[养护作业占道率=养护作业总时长/养护经费]逐年下降,2023年年度养护占道率为0.39,较去年下降30.47%;二是机械化养护激发活力。报告期内,沪宁高速江苏段集中养护工程项目入选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现代养护工程试点,公司建立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开展仿真测试、升级沥青路面养护施工全过程智能管控平台、应用高精度无人碾压等多种新型养护技术,仅用16个有效工作日完成全部7大类15项养护施工任务,较传统养护方式产生综合经济效益近人民币两千万元,减少施工通行影响天数达百余天,是“苏式养护”品牌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三是绿色养护协同发展。积极拓展“绿色”与“养护”共振效应,以科技创新带动绿色养护,实现100%路面材料回收率,100%循环利用率,加快推进综合再生,持续降低碳排放。
智慧高速领跑行业。2023年10月,智能交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国际会议“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上,沪宁高速苏州段作为大会唯一的高速公路场景技术考察路线,展示了集综合运营管理平台、智慧扩容、自由流云收费、云上服务区为一体的智慧高速样板工程,为在役高速公路的智慧化改造提供宁沪经验,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一致肯定。
2、配套业务
“品牌”服务区攀高向新。打造标杆示范,守牢服务区首位度。明确各服务区的特色定位,在美陈设计和招商引资上双向发力,以“道”文化、“宋韵”等不同主题对服务区进行提档升级,以精致品牌展现服务能力;探索服务区招商、运营、管理新方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全国服务区4.0版建设,开启以“交旅融合”为目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芳茂山服务区入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多单位联合评选的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茅山服务区被中国公路学会推选为第三届高速公路旅游特色服务区。
“三精”服务区差异布局。紧扣“环境更加精美、经营更加精致、服务更加精细”发展理念,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挖掘道路车客流消费潜力,激活“黄金通道”综合效能。完成沪宁高速全线加油站ETC无感支付系统云网关、零管系统、智慧加油机的升级迭代,提升系统稳定性和数据传输效率,更好服务公众出行;通过与中石化合作上线油卡支付等方式,不断提高车辆入站率、通过率、加满率,扩大零售销量,拓展利润空间;深入运营服务区“大平台”招商模式,增加零售、体验类业态比重,引入全国首家苏果超市高速公路路网版本创新门店,开展露天汽车电影夜、后备箱集市等主题活动,高标准构筑多元化商业生态,提升服务区经营效益。
“绿色”服务区扩面打造。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公司以仙人山服务区为试点,提出建筑节能、设备节能、能源转型等改造方案,开展零碳服务区建设,着力打造全省高速公路行业低碳建设示范标杆;多个服务区实现新能源基础设施全覆盖,共建设新能源充电站22座、充电桩112个,快充数量达52个,液冷超充3个,切实缓解司乘“里程焦虑”,保障绿色公路与碳减排工作的落实;2023年9月,仙人山服务区和芳茂山服务区创成“省级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助力高速公路绿色转型发展之路。
3、新能源业务
2022年,公司收购云杉清能公司100%股权,布局新能源产业。截至报告期末,云杉清能公司投资清洁能源电站权益装机规模达561.6兆瓦(含参股权益装机量),其中风电项目410兆瓦、光伏项目151.6兆瓦,所持电站均已投产,报告期内总发电量9.05亿度。云杉清能公司持续推进清洁能源与交通领域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实践交能融合路径和场景。报告期内,宝应近零碳服务区光储充示范项目建成投运,成为江苏省首个具有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光伏幕墙等多个交通光伏新应用场景的项目,是交能融合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全新尝试,为推动行业节能降碳提供先行经验。
4、金融投资
为调整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交控和云杉资本,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4,6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双方完成股权交割并已办理变更登记。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前景及现状
1、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23年中国经济在复杂形势下保持韧性,GDP同比增长5.2%,较前值加快2.2个百分点,两年复合增速为4.1%,总体实现温和复苏。虽然经济复苏节奏波动起伏,但产出缺口逐季收窄,三大产业与三大需求的增长贡献率总体恢复至常态。在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过程中,随着增长动能的持续调整与“多重压力”的交织影响,经济运行呈现出名义增速偏低,需求不足仍存,修复结构分化,以及价格水平较弱等特征。
2024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有多项有利因素支撑。其中,房地产等拖累因素有望减轻,工业生产将保持韧性,超额储蓄有望释放,新动能将持续蓄势,前期政策效果延续显现,后续政策空间也将形成有力支撑。
2024年宏观经济政策将落实“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并且“进”和“立”的政策力度将有所加强。从财政政策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将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注重用好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在操作节奏上或将“财政前置”。从货币政策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灵活适度、精准有效,注重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并或将侧重支撑价格水平有所改善。总体来看,宏观政策操作仍将坚持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中寻求平衡。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推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
2、公路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从宏观经济背景来看,2023年,我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实现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超12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2%,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持续提高。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不断形成与壮大,为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交通需求的变化来看,目前江苏各产业主要销售区域位于长三角地区,公路运输在其中发挥主导保障作用。随着江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货运“高价值、小批量、时效强”的特征更加凸显,“门到门”、专业化需求持续增长。短距离快捷直达的公路运输在畅通经济循环、稳定优化供应链中的优势将持续保持。
从竞争格局的变化来看,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现代物流及快递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对后续公路货运量的增长提供保障。据国家统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路运输承担了我国49.14%的旅客运输量和72.45%的货物运输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公路行业发展前景
公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升级、路网路况等密切相关。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消费结构的逐渐升级以及路网路况的不断改善为我国公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总体环境,我国公路运输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提出了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目标: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约11.8万公里,另规划远期展望线约1.8万公里。按照“实现有效连接、提升通道能力、强化区际联系、优化路网衔接”的思路,补充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保持原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体框架基本不变,补充连接新增20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地级行政中心、重要港口和重要国际运输通道;在运输繁忙的通道上布设平行路线;增设区际、省际通道和重要城际通道;适当增加有效提高路网运输效率的联络线。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正处于联网贯通的关键时期。高速公路具有鲜明的网络性特征,只有连通成网才能发挥规模效益,国外发展高速公路也经历了几十年的集中建设和巨额投入。另有一些早期建成通车的国家高速公路如京哈、京港澳、连霍等已频繁出现拥堵现象,亟需扩容改造,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需要扩容改造的高速公路里程就有6,400公里。总体上,从我国高速公路发展需求看,预计还将需要10年左右的集中建设期。待国家公路网规划全部建成后,即2030年左右,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将进入一个基本稳定的态势。
4、江苏省公路发展现状及前景
在各种交通方式中,公路交通在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江苏经济发展保持较快步伐,GDP增幅已连续十余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1年江苏全省交通运输业总体平稳,全年完成货物运输量增长6.5%,旅客运输量下降22.5%;货物周转量增长7.8%,旅客周转量增长5.1%。全省机场飞机起降43.7万架次,下降1.8%;旅客吞吐量3,941.4万人次,增长0.5%;货邮吞吐量65.3万吨,下降2.8%。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32.1亿吨,增长8.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5.9亿吨,增长6.6%;集装箱吞吐量2180.1万TEU,增长15.0%。年末全省公路里程15.9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1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5,028公里。铁路营业里程4,221.9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212公里,比上年增加191公里。铁路正线延展长度7591.7公里,比上年增加366.3公里。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2187.0万辆,增长7.0%,净增142.6万辆。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862.7万辆,增长6.6%,净增114.8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253.5万辆,增长5.5%,净增90.5万辆。江苏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江苏高速公路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江苏高速公路建设十分迅速。
2012年11月份公布的《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年)》,此次规划形成的省道公路网与国道网共同覆盖了全省13个省辖市、66个县(市、区)、139个省级及国家级开发区、101个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9个机场以及全省89%的乡镇、315个高速公路互通、96个沿江沿海重要港区和约100个重要铁路场站在内的约1,550个节点。所有节点将实现10分钟内进入省道公路网,相邻规划节点之间30分钟内通达,省内任意2个规划节点之间1日内往返,百姓出行将更加方便、实惠。
根据规划,到2020年江苏省道公路网总规模为16,09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省道2,614公里、普通省道13,484公里。普通省道中相当一部分是非收费公路,全省未来将新改扩建6,000公里普通省道。省道公路网中的普通公路由185条路线组成,包括南京—徐州、南京—张家港等4条放射线路;连云港—盐城—南通、淮安—江都等48条南北向线路;南通—泰州—扬州—南京等44条东西向线路;南京三环、环太湖公路等5条环线线路;62条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连接机场、重要景区的22条连接线。所有普通省道将在2020年基本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规划确定了2020年前江苏基本道路网主要格局,即由沿江通道、沿海通道、沿沪宁通道、沿东陇海通道以及徐宿淮盐通道、京沪(沂淮江)通道、宁杭通道、盐城—泰州—无锡(常州)通道构成的8大通道走廊,并明确每个通道内布设不少于2条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加上各条出省通道,江苏规划的基本路网中,通道型线路共计2,574公里。
5、竞争状况
相对于中国中西部地区尚在进行的大规模高速公路建设,江苏省的高速公路网络特别是苏南路网的建设已经相当完善。目前,江苏省高速公路网建设已近尾声,“十三五”期间仅计划新增高速公路480公里,总里程达4,539公里,占江苏省高速公路规划5,100公里的89%。且新增高速公路大部分在苏中和苏北地区。因此,发行人主业经营的外部环境相对比较稳定,来自新建公路的分流压力十分有限。“十三五”期间,江苏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重点将由高速公路转向铁路,至2020年,江苏将全面建成“三纵四横”快速铁路网,通车里程达到3,000公里左右。2010年7月,沪宁高铁已经开通运行,2011年6月,京沪高铁也已经开通运行,虽然会提升沪宁区间的铁路客运能力,但京沪高铁和公路竞争的领域将是跨省的长途客运市场,而沪宁高速公路以区域车流为主,客、货车平均运距约为60多公里,与长途运输市场的相关性较低,短期内客流基本不会受到影响。在公路货运方面,虽然沪宁高铁、京沪高铁两条客运专线的开通将释放原有铁路的货运能力,但铁路货运的成本优势体现在长途、低附加值货物的运输上,短期内公路货运受铁路的冲击程度也将有限。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行业地位
从所处区位来看,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上市路桥公司,专注于持续整合苏南路网内优质路桥项目,所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江苏省一直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支撑性作用。202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8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80%,位居全国第二,并有5座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破万亿。江苏省经济运行“平开中高后稳”,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的外部条件。
从市场形象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连续四年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最高级A级;2023年,公司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企业大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案例”、第二十五届上市公司金牛奖“2022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和“2022年度金牛卓越企业家奖”、荣获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2022年度ESG金牛奖百强”。接连斩获多个权威奖项彰显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认可。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排名靠前。并且,公司上市以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派息率,高额现金分红彰显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保证股东长期稳定回报的责任担当。
2、发行人竞争优势
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经营的路段在苏南地区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并建立了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通过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运营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并借助良好的融资平台,构建集团在未来经营和发展中独特的竞争优势。
独特的区位优势。集团的经营区域位于中国最具活力的长三角地区,所拥有或参股路桥项目是江苏南部沿江和沿沪宁两个重要产业带陆路交通走廊的核心组成部分,随着长三角区域融合一体化发展,区域经济的繁荣为本集团长久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外部环境,促进了集团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提升。
优质的路桥资产。集团控制或参股的收费路桥项目已达17个,核心路桥资产均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中枢干线,也是全国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产质量优秀,协同效益体现,优质的路网资源为集团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领先的运营理念。集团致力于公路运营,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沪宁高速江苏段经营业绩的增长主要源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车流量的增长,高速公路利用率的提高,显示出集团在公路运营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集团以制度筑牢发展成果,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控格局,着力打造数字化高速公路和智慧交通,在道路保畅及救援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专业的管理团队。集团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运营管理团队,在确保集团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的质量、效率前提下,积极利用资本运营手段优化资产组合、开展优质项目收购,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及运营风险,持续提升集团战略研究和投资发展能力,保障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全面的风险管理。集团主动适应新形势,开展风控体系建设,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明确风险策略,优化风控布局,构建以风险为导向的,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的大风控体系,优化管理措施,强化过程控制,突出履职管理,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不断推进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风控体系,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稳健发展的长远目标。
良好的融资平台。集团两地上市(香港、中国)、三地交易(香港、上海、纽约),经营稳健,业绩持续增长,资信等级高,资产负债率合理,偿债能力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显著,长期坚持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拥有稳定的投资者基础和良好的市场形象,融资渠道通畅,有助于集团在未来发展中借力资本市场不断完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以及2024年度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所涉及的近三年财务数据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财务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编制,从2014年开始采用财政部于当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同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应用由发行人于2014年8月25日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应用由发行人于2015年3月27日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政策(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
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财会6号文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专项储备”项目;明确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项目的列报内容;同时规定了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的列报要求。6号文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进一步明确或修订了“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项目、“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列报内容,调整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列示位置。
本公司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规定及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第14号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时废止。本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发行人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a)发行人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i)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发行人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发行人对于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ii)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发行人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i)财会[2022]13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根据财会[2022]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财会[2020]10号的简化方法。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v)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发行人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v)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发行人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发行人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发行人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 (减少)报表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固定资产 24,416,715.75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1,515,477.32
未分配利润 13,639,295.91
少数股东权益 9,261,942.5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成本 1,792,832.53
利润总额 -1,792,832.53
净亏损 -1,792,832.53
(c)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发行人
2021年净利润 2021年年末股东权益 2021年年初股东权益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4,250,529,166.11 37,611,374,618.19 35,095,500,873.01
试运行销售影响 26,209,548.28 26,209,548.28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4,276,738,714.39 37,637,584,166.47 35,095,500,873.0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发行人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
固定资产 7,619,724,199.63 26,209,548.28 7,645,933,747.9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3,832,466,070.00 1,644,561.26 3,834,110,631.26
未分配利润 10,095,478,620.54 14,801,051.38 10,110,279,671.92
少数股东权益 5,585,432,361.41 9,763,935.64 5,595,196,297.05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发行人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4,233,640,370.22 26,892,487.96 14,260,532,858.18
营业成本 8,997,922,817.03 682,939.68 8,998,605,756.71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发行人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的会计政策,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按照车流量法计提,即以当月实际车流量占当月实际车流量和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之和的比例计算当月摊销金额。
鉴于近几年发行人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车流量与预计车流量存在差异,且发行人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可能发生变化,发行人聘请了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上述公路未来经营期内的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发行人自2022年4月1日起根据调整后的未来剩余交通流量对以上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的摊销额进行核算。该等变化属于会计估计发生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该会计估计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以发行人2022年3月31日的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为基础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使得发行人2022年度无形资产摊销额减少人民币2.34亿元,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人民币1.76亿元。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要求对相关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应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收入确认和计量,提高了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强化了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等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二)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498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709号审计报告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47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于审计质量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原聘任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超聘用年限。自2021年起,发行人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任毕马威为发行人2021年度的境内审计师。毕马威为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担任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及/或核数师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
毕马威之独立性受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所监督,审计委员会亦负责向董事会建议外聘审计师之委任以及批准委任彼等之条件及其薪酬。
同时,发行人股东大会聘任毕马威同时担任发行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发行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德勤华永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德勤华永已经书面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其退任须提请发行人股东垂注的事宜。
(四)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发行人2021年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较2020年末增加2户。
表6-3: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新纳入合并报表的主要子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原因
江苏宁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113,177.86美元 新设立
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新设立
2、发行人2022年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较2021年末增加1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原因
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收购股权
3、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较2022年末增加1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原因
苏交控清洁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65.00 2,000 新设立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239.64 86,216.11 93,293.13 49,612.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6,680.04 366,358.64 347,462.01 264,651.87
应收票据 1,217.56 866.31 95 1,189.00
应收账款 181,721.14 165,003.03 112,767.00 44,207.49
预付款项 572.51 611.26 773.73 865.07
其他应收款(合计) 25,930.85 6,158.97 6,275.89 7630.22
其中:应收股利 - - 499 499
应收利息 - - - -
其他应收款 25,930.85 6,158.97 5,776.89 7132.22
存货 218,505.13 223,824.67 258,501.81 388,920.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79.27 11,972.36 6,2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10,533.81 12,665.9 113,211.89 87,726.34
流动资产合计 1,061,279.95 873,677.26 938,580.47 844,802.8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5,943.69 5,943.69 1,190.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73,750.33 682,298.97 698,944.81 580,558.7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3,732.14 291,237.80 287,735.58 300,414.19
长期股权投资 1,212,785.68 1,188,258.32 1,108,998.99 968,712.60
投资性房地产 29,067.95 28,898.67 30,880.12 5,670.95
固定资产 747,467.87 759,504.49 804,597.88 267,617.08
在建工程 8,846.09 8,769.38 18,869.74 26,219.47
无形资产 3,970,932.49 3,986,169.97 3,916,090.17 3,706,772.66
使用权资产 2,478.48 2,688.76 2,947.11 1,664.85
长期待摊费用 1,376.36 1,620.44 1,831.42 268.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45.38 18,675.16 18,331.42 17,21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380.01 18,401.49 6,836.69 46,286.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82,406.47 6,992,467.13 6,907,254.03 5,921,399.21
资产总计 8,143,686.42 7,866,144.39 7,845,834.51 6,766,202.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7,389.27 100,398.72 243,412.41 107,714.52
应付票据 20,455.00 25,290.00 36,600.00 10,030.00
应付账款 233,278.73 269,462.03 281,344.15 232,889.80
预收款项 1,796.52 2,139.81 1,514.88 1,578.25
合同负债 4,182.96 3,966.24 16,292.89 42,756.12
应付职工薪酬 638.43 790.62 711.45 301.47
应交税费 38,136.70 22,863.10 38,302.37 41,362.28
其他应付款 34,264.20 34,184.15 28,804.24 25,30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8,722.84 303,121.02 181,520.86 67,804.33
其他流动负债 254,080.84 192,728.15 535,972.81 767,196.56
流动负债合计 992,945.49 954,943.84 1,364,476.06 1,296,934.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62,875.41 1,944,910.10 1,605,359.74 1,302,869.75
应付债券 798,651.48 798,420.65 997,233.75 577,741.90
租赁负债 1,850.78 1,850.78 2,030.03 792
长期应付款 6,973.30 6,973.30 7,140.50 -
递延收益 5,919.30 6,176.74 7,386.09 9,950.00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6,768.52 64,018.19 67,175.15 41,924.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3,038.79 2,822,349.76 2,686,325.26 1,933,278.46
负债合计 3,855,984.28 3,777,293.61 4,050,801.32 3,230,212.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3,774.75 503,774.75 503,774.75 503,774.75
资本公积 980,124.17 980,124.17 977,640.94 1,050,292.56
其他综合收益 235,309.79 167,710.89 175,288.21 93,133.56
专项储备 312.28 209.02 57.75 -
盈余公积 418,328.02 418,328.02 401,959.31 383,236.21
一般风险准备 0.00 - 973.77 650.51
未分配利润 1,453,265.49 1,328,581.88 1,134,386.05 991,940.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591,114.51 3,398,728.73 3,194,080.77 3,023,028.38
少数股东权益 696,587.64 690,122.06 600,952.42 512,960.92
股东权益合计 4,287,702.14 4,088,850.79 3,795,033.19 3,535,989.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143,686.42 7,866,144.39 7,845,834.51 6,766,202.07
单位:万元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7,339.35 1,519,201.02 1,325,560.31 1,379,258.72
其中:营业收入 347,339.35 1,519,201.02 1,325,560.31 1,379,258.72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183,222.29 958,068.48 884,144.93 878,165.97
税金及附加 2,377.70 5,337.80 16,892.76 26,606.12
销售费用 95.32 1,002.70 1,450.17 2,611.12
管理费用 5,053.27 28,350.62 29,350.86 22,007.44
财务费用 24,643.53 112,637.02 109,422.67 78,716.93
资产减值损失 - -1,459.48 - 549.79
加:其他收益 325.25 3,083.81 3,198.30 3,001.8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701.30 8,593.75 -14,295.04 48,987.90
投资收益 29,739.96 146,458.21 186,796.15 120,152.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805.54 84,667.90 108,691.57 75,676.93
资产处置损失 6,672.52 1340.42 -2,573.18 -786.83
信用减值损失 -718.17 -2,043.15 -535.47 11.5
三、营业利润 165,265.51 569,777.96 462,036.04 543,542.37
加:营业外收入 41.24 1,395.77 1,063.02 1,294.90
减:营业外支出 487.87 3,946.26 4,996.80 2,885.06
四、利润总额 164,818.88 567,227.46 458,102.26 541,952.21
减:所得税费用 33,341.59 106,264.94 83,303.37 128,687.34
五、净利润 131,477.29 4,60,962.52 374,798.89 413,26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683.62 441,327.16 372,411.52 417,879.45
少数股东损益 6,793.67 19,635.36 2,387.37 4,614.57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1,976.82 1,280,589.78 965,786.58 1,046,880.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01.10 112,793.7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80.76 48,805.65 117,506.28 80,838.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957.57 1,337,096.52 1,196,086.58 1,134,445.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758.20 272,956.23 227,362.42 200,430.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091.73 136,701.41 128,423.73 118,406.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546.30 149,814.00 139,602.70 152,36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94.08 38,382.49 147,905.63 116,514.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990.32 597,854.11 643,294.47 587,71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967.26 739,242.41 552,792.10 546,726.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99,659.22 1,723,404.38 1,624,227.12 1,676,430.2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91.48 76,523.87 91,600.71 61,215.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77 1,403.46 5,175.52 1,020.0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459.5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4,664.46 1,829,791.30 1,721,003.36 1,738,666.1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9.50 380,437.68 403,910.56 331,880.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6,180.00 1,737,209.48 1,714,057.27 2,045,607.4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245,7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8,489.50 2,117,647.15 2,363,667.83 2,377,48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825.04 -287,855.85 -642,664.48 638,821.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291.60 51,100.00 35,45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4,169.50 787,113.89 702,640.35 2,620,095.1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5,000.00 2,935,74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4,169.50 2,062,405.49 3,689,480.35 2,655,548.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7,851.88 2,177,473.80 3,225,997.06 2,243,528.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013.90 344,858.37 342,240.99 306,043.4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196.53 1,988.57 1,110.7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40 600.80 599.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253.18 2,522,932.98 3,568,837.37 2,549,571.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16.32 -460,527.49 120,642.98 105,976.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1.46 -9,140.93 30,770.61 13,880.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360.35 92,501.29 61,730.68 350,98.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418.89 83,360.35 92,501.29 48,979.68
(二)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7: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033.55 19,262.78 45,725.67 31,997.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5,000.00 213,000.00 245,000.70 219,961.67
应收账款 44,016.45 43,433.06 41,062.66 38,957.25
预付款项 64.18 97.42 113.08 479.06
其他应收款(合计) 1,268.06 1,516.69 1,068.30 1,093.40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268.06 1,516.69 1,068.30 1,093.40
存货 1,857.92 1,808.75 1,765.60 1,597.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48,083.11 353,964.56 283,860.20 327,953.60
流动资产合计 774,323.28 633,083.26 618,596.21 622,039.21
非流动资产: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69,656.99 482,405.73 525,670.82 445,119.96
长期股权投资 2,181,425.40 2,154,573.22 2,014,915.34 1,664,094.68
固定资产 109,435.07 111,084.44 123,005.69 126,418.39
在建工程 6,162.68 6,062.40 9,339.49 19,556.30
无形资产 1,032,328.11 1,060,137.98 1,165,519.90 1,243,323.67
长期待摊费用 72.37 131.75 131.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6,115.53 145,275.56 206,275.56 1,309.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45,196.16 3,959,671.09 4,044,858.35 3,499,822.38
资产总计 4,819,519.44 4,592,754.35 4,663,454.56 4,121,861.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2,384.84 92,391.63 170,444.86 45,043.31
应付账款 54,151.68 81,752.83 58,267.96 57,654.07
预收款项 575.10 719.14 448.87 554.68
应付职工薪酬 80.49 192.81 192.74 163.59
应交税费 15,808.45 5,697.26 3,614.32 9,221.57
其他应付款(合计) 25,586.26 25,378.26 24,335.39 21,422.98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25,586.26 25,378.26 24,335.39 21,422.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9,083.08 223,998.77 14,242.63 9,013.26
其他流动负债 251,127.68 189,863.13 533,464.91 763,828.29
流动负债合计 668,797.59 619,993.83 805,011.67 906,90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2,579.54 422,668.93 199,649.78 100,990.17
应付债券 798,759.39 798,553.48 997,465.68 577,741.90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621.37 13,808.56 25,457.00 416.98
递延收益 5,118.10 5,375.54 6,384.59 7,388.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2,078.40 1,240,406.51 1,228,957.04 686,537.70
负债合计 1,930,875.98 1,860,400.34 2,033,968.71 1,593,439.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3,774.75 503,774.75 503,774.75 503,774.75
资本公积 996,927.59 996,927.59 994,503.30 1,037,295.08
其他综合收益 145,609.30 81,529.03 105,659.06 33,679.73
盈余公积 251,887.38 251,887.38 251,887.38 251,887.38
未分配利润 990,444.44 898,235.26 773,661.36 701,785.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8,643.46 2,732,354.01 2,629,485.85 2,528,422.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19,519.44 4,592,754.35 4,663,454.56 4,121,861.59
表6-8: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0,244.42 856,121.33 669,641.42 787,081.61
减:营业成本 88,661.72 478,741.82 352,064.72 384,283.71
税金及附加 1,302.46 3,063.90 2,506.14 4,029.47
管理费用 3,131.08 21,695.69 20,059.09 18,303.35
财务费用 11,255.45 53,861.57 41,446.08 37,489.67
资产减值损失 - - - 11.50
加:其他收益 299.43 2,123.40 2,452.33 2,776.37
投资收益 21,069.85 136,938.85 123,010.18 93,266.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120.36 71,991.90 56,466.31 55,203.60
信用减值损失 - -188.03 -46.73 11.50
资产处置收益 - 860.00 113.47 576.26
三、营业利润 117,263.00 438,492.57 379,094.64 439,056.20
加:营业外收入 33.96 640.57 658.87 885.63
减:营业外支出 384.68 2,751.82 4,372.61 2,741.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四、利润总额 116,912.27 436,381.32 375,380.90 437,200.78
减:所得税费用 24,703.10 80,071.04 73,322.82 93,035.69
五、净利润 92,209.17 356,310.29 302,058.08 344,165.09
表6-9: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4,110.11 872,194.56 689,810.73 771,548.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3.51 16,985.97 13,735.46 26,006.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643.62 889,180.53 703,546.19 797,554.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299.58 249,955.97 172,500.93 169,359.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929.66 104,796.18 99,193.83 93,461.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043.45 101,078.45 101,178.36 107,231.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02.19 8,999.40 10,437.23 3,945.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674.89 464,829.99 383,310.35 373,99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68.73 424,350.53 320,235.84 423,556.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3,100.00 1,112,766.03 1,338,481.22 1,361,112.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79.10 74,014.51 70,364.11 49,36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39 1,028.61 1,171.06 590.3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800.00 833,598.65 720,361.00 1,72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3,979.49 2,021,407.79 2,130,377.38 3,139,062.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37.65 6,452.60 15,050.04 25,785.15
投资支付的现金 615,190.00 1,075,500.79 1,335,965.52 1,486,086.4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1,255.00 351,417.00 240,531.4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700.61 844,693.53 878,963.40 1,753,556.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0,328.25 1,997,901.92 2,581,395.96 3,505,95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348.76 23,505.87 -451,018.58 366,896.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 535,886.67 369,954.01 15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44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50,000.00 1,205,000.00 2,935,740.00 2,183,648.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000.00 1,740,886.67 3,305,694.01 2,334,648.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9,089.08 1,936,380.49 2,888,453.06 2,101,218.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04.18 278,702.03 272,302.63 263,545.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93 123.44 427.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849.19 2,215,205.96 3,161,182.73 2,364,763.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50.81 -474,319.29 144,511.28 -30,115.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0.77 -26,462.89 13,728.54 26,544.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262.78 45,725.67 31,997.12 5,452.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33.55 19,262.78 45,725.67 31,997.12
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合并报表资产结构分析
表6-10: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0,239.64 0.99 86,216.11 1.10 93,293.13 1.19 49,612.73 0.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6,680.04 6.59 366,358.64 4.66 347,462.01 4.43 264,651.87 3.91
应收票据 1,217.56 0.01 866.31 0.01 95 0.00 1,189.00 0.02
应收账款 181,721.14 2.23 165,003.03 2.10 112,767.00 1.44 44,207.49 0.65
预付款项 572.51 0.01 611.26 0.01 773.73 0.01 865.07 0.01
其他应收款(合计) 25,930.85 0.32 6,158.97 0.08 6,275.89 0.08 8,129.22 0.12
存货 218,505.13 2.68 223,824.67 2.85 258,501.81 3.29 388,920.14 5.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79.27 0.07 11,972.36 0.15 6,200.00 0.08 - -
其他流动资产 10,533.81 0.13 12,665.9 0.16 113,211.89 1.44 87,726.34 1.30
流动资产合计 1,061,279.95 13.03 873,677.26 11.11 938,580.47 11.96 844,802.86 12.49
长期应收款 5,943.69 0.07 5,943.69 0.08 1,190.46 0.0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73,750.33 9.50 682,298.97 8.67 698,944.81 8.91 580,558.71 8.5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3,732.14 3.48 291,237.80 3.70 287,735.58 3.67 300,414.19 4.44
长期股权投资 1,212,785.68 14.89 1,188,258.32 15.11 1,108,998.99 14.13 968,712.60 14.32
投资性房地产 29,067.95 0.36 28,898.67 0.37 30,880.12 0.39 5,670.95 0.08
固定资产 747,467.87 9.18 759,504.49 9.66 804,597.88 10.26 267,617.08 3.96
在建工程 8,846.09 0.11 8,769.38 0.11 18,869.74 0.24 26,219.47 0.39
无形资产 3,970,932.49 48.76 3,986,169.97 50.68 3,916,090.17 49.91 3,706,772.66 54.78
107
使用权资产 2,478.48 0.03 2,688.76 0.03 2,947.11 0.04 1,664.85 0.02
长期待摊费用 1,376.36 0.02 1,620.44 0.02 1,831.42 0.02 268.02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45.38 0.24 18,675.16 0.24 18,331.42 0.23 17,213.88 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380.01 0.32 18,401.49 0.23 6,836.69 0.09 46,286.79 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82,406.47 86.97 6,992,467.13 88.89 6,907,254.03 88.04 5,921,399.21 87.51
资产总计 8,143,686.42 100.00 7,866,144.39 100.00 7,845,834.51 100.00 6,766,202.07 100.00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6,766,202.07万元、7,845,834.51万元、7,866,144.39万元和8,143,686.42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10.75%,主要系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较多,其中无形资产项目主要系宜长高速建成通车,将其从在建工程调整至无形资产。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15.96%,主要系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较多。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0.26%,变化幅度较小。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74%、51.63%、48.02%和47.35%,总体来看,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健。
1、货币资金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9,612.73万元、93,293.13万元、86,216.11万元和80,239.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3%、1.19%、1.1%和0.99%,占比较小。截至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0,941.46万元,增长28.29%,主要系子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和还贷增加的资金储备。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43,680.40万元,增长88.04%,主要系子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和还贷增加的资金储备。截至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7,077.02万元,减少7.59%,主要系集团利用自有资金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的货币资金合计2,855.75万元,受限的银行存款主要系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对以龙潭大桥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为出票人的商业汇票按照比例收取的票据保证金等,列示在其他货币资金和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98.73万元和人民币724.00万元。
表6-1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表
项目 2023年末
余额(万元) 占比(%)
库存现金 6.56 0.01
银行存款 54,181.16 62.84
其他货币资金 2,248.06 2.61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9,780.33 34.54
合计 86,216.11 1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264,651.87万元、347,462.01万元、366,358.64万元和536,680.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1%、4.43%、4.66%和6.59%。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72.54%,主要因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31.29%,主要因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5.44%,主要因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系由于路网间通行费拆分形成的应收其他公路公司的代收通行费收入。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4,207.49万元、112,767.00万元、165,003.03万元和181,721.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5%、1.44%、2.1%和2.23%。
发行人应收账款2023年末较年初增加52,236.03万元,增幅46.32%,主要原因是应收上网电站国家补贴款项较期初增加。
表6-1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00,035.96 60.63
1至2年 38,155.75 23.12
2至3年 24,567.61 14.89
3至4年 3,341.29 2.02
4年以上 2,397.80 1.45
3,495.38 -
合计 165,003.03 100.00
从账龄来看,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内的余额占比在60.63%以上,占多数,账龄1-2年的应收余额占比超过23.12%,2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绝大多数。
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产品业务相关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公司按产品类型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来评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1:通行业务及其他
单位:万元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坏账准备
1年以内 0.00% 57,149.58 -
1至2年 5.00% 41.66 2.08
2年及以上 10.00% 748.84 74.88
合计 57,940.08 76.97
组合计提2:销售电力
单位:万元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坏账准备
1年以内 0.30% 42,715.36 128.72
1至2年 3.01% 38,114.09 1,147.23
2至3年 5.93% 24,245.64 1,437.77
3至4年 8.77% 2,914.42 255.59
4至5年 11.51% 2,319.81 267.01
5年以上 14.18% 77.99 11.06
合计 110,387.30 3,247.39
从集中度看,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514,543,194.32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89.8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2,359,266.68元。
4、预付账款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65.07万元、773.73万元、611.26万元和572.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865.07万元,较年初减少60.51%,主要是因为1年以内(含1年)的油品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773.73万元,较年初减少10.5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611.26万元,较年初减少21%,主要是期末预付工程款较期初减少导致。
表6-1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74.31 12.16
无锡供电公司 64.73 10.59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55.72 9.1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 44.56 7.29
江苏天隆恩服饰有限公司 38.98 6.38
合计 278.29 45.54
5、其他应收款(合计)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分别为77,630.22万元、6,275.89万元、6,158.97万元和25,930.8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1%、0.08%、0.08%和0.32%,占比较小。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较年初变化不大,主要为子公司地产项目释放按揭保证金。
表6-14: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 坏账准备
江苏省宜兴市公路管理处 投资清算往来款 1,581.21 27.14 1,581.21
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洛德基金公司”) 代垫工程款 559.85 9.61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预借款 608.87 10.45 -
南京禾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55.89 0.96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代垫工程款 43.98 0.75 -
合计 2,849.80 48.91 1,581.21
6、存货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88,920.14万元、258,501.81万元、223,824.67万元和218,505.1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5%、3.29%和2.85%和2.68%。2023年较年初下降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地产项目交付结转所致。
表6-1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房地产开发成本 41,750.49 - 41,750.49
房地产开发产品 179,872.62 - 179,872.62
材料物资 511.70 - 511.70
油品 1,689.86 - 1,689.86
合计 223,824.67 - 223,824.67
其中,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如下:
表6-1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2023年末
宝华镇鸿堰社区A地块项目 2018年09月 暂缓 245,580.00 37,894.10
花桥镇核心区项目 2012年12月 2025年12月 308,910.00 3,856.40
合计 - - 669,120.00 41,750.49
房地产开发产品明细如下:
表6-1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2023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3年12月31日
苏州庆园 2013年12月 34,329.78 - 20,473.85 13,855.93
宝华镇鸿堰社区B地块 2016年11月 15,029.24 - 1,135.94 13,893.30
花桥镇核心区项目 2019年12月 42,461.95 - 1,409.92 41,052.03
瀚瑞中心 2021年6月 120,165.30 2,624.90 12,601.27 110,188.93
苏州市南门路G25项目 2022年9月 3,641.72 - 2,759.29 882.43
合计 - 215,627.99 2,624.90 38,380.27 179,872.62
7、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87,726.34万元、113,211.89万元、12,665.9万元、10,533.8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1.44%、0.16%、0.13%,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88.81%,主要系2023年期末无应收保理款导致,发行人于2023年7月31日处置子公司宁沪商业保理 (广州)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苏交控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
表6-18: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应收保理款 -
待抵扣进项税 2,416.13
预缴企业所得税 6,231.62
预缴房地产预售相关税金及附加 4,009.43
其他 8.72
小计 12,665.90
减:减值准备 -
合计 12,665.90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580,558.71万元、698,944.81万元、682,298.97万元和773,750.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8%、8.91%和9.50%。
表6-19: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累计利得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江苏银行(注1) 38,415.47 60,787.48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江苏租赁(注2) 8,190.00 131,468.55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 46,605.47 192,256.04
注1:系本集团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6年上市。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注2:系本集团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权,江苏租赁股票于2018年上市,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14.19万元、287,735.58万元、291,237.80万元、283,732.1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4%、3.67%和3.70%和3.48%。
表6-20: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91,237.80 287,735.58
其中:于合伙企业之股权投资 -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7,919.52 168,693.24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514.00 25,735.71
南京洛德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28.80 46,042.57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6,975.48 47,264.06
合计 291,237.80 287,735.58
注:系本集团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之股权投资,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本集团以有限合伙人之身份参与,对相关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与决策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本集团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968,712.60万元、1,108,998.99万元、1,188,258.32万元、1,212,785.6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32%、14.13%、15.11%、14.89%。
截至2021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968,712.60万元,较年初增幅为35.85%,主要因对联营企业“沿江公司”的投资追加。截至2022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108,998.99万元,较年初增幅为14.48%,主要因已投企业带来的投资收益增加了相应股权价值。截至 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188,258.32万元,较年初增幅为7.15%,主要系联营企业贡献的投资收益增加导致。
表6-2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合营企业
江苏能投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能投新城”) 1,174.02 0.10
小计 1,174.02 0.10
联营企业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沿江公司” ) 286,198.78 24.09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公司”) 258,227.15 21.73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高速管理”) 223,300.57 18.79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 224,894.41 18.93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集团财务公司”) 73,187.97 6.16
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南通”) 47,844.84 4.03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路桥公司”) 27,139.11 2.28
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南林饭店”) 17,369.85 1.46
龙源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龙源东海”) 7,587.44 0.64
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 ) 8,172.99 0.69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网公司”) 6,575.01 0.55
快鹿公司 2,938.51 0.25
洛德基金公司 2,325.27 0.20
江苏悦鑫宁沪天然气有限公司 (“悦鑫宁沪公司”) 1,322.38 0.11
小计 1,187,084.29 99.90
合计 1,188,258.32 100.00
11、投资性房地产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5,670.95万元、30,880.12万元、28,898.67万元和29,067.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
12、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种类主要有房屋及建筑物、安全设施、通讯和监控设施、收费站及附属设施、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等。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267,617.08万元、804,597.88万元、759,504.49万元和747,467.8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10.26%、9.66%和9.18%。发行人2023年末固定资产净值较年初减少5.6%,主要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表6-2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安全设施 收费及附属设施 通讯及监控设备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家具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366,447.59 113,568.83 55,558.98 54,822.98 536,352.40 41,723.75 6,372.72 12,566.02 1,187,413.26
本年增加 3,411.92 335.88 700.64 3,716.84 13,466.52 1,464.26 590.92 318.74 24,005.73
-购置 269.96 270.95 313.39 865.93 1,431.67 1,382.00 590.92 316.09 5,440.91
-在建工程转入 3,141.95 64.94 387.25 2,850.91 12,034.84 82.27 - 2.66 18,564.81
本年减少 5,300.63 2,762.36 1,856.00 4,049.33 3,208.49 755.73 890.08 96.94 18,919.56
-处置或报废 1,524.05 29.64 730.27 1,473.04 2,395.39 500.56 880.78 81.11 7,614.84
-其他转出-决算调整 130.68 6.75 13.28 852.06 2.62 35.85 9.30 - 1,050.53
年末余额 364,558.88 111,142.35 54,403.61 54,490.49 546,610.42 42,432.28 6,073.56 12,787.82 1,192,499.42
累计折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年初余额 121,457.38 88,165.59 27,265.27 33,654.98 90,267.57 10,540.52 4,676.35 6,787.72 382,815.38
本年计提 17,880.90 3,857.22 5,653.16 3,095.18 29,951.79 3,240.06 304.66 2,018.94 66,001.90
本年处置或报废 1,298.61 20.22 693.75 1,328.87 2,311.22 450.76 850.19 74.00 7,027.64
年末余额 135,195.91 89,436.88 31,412.27 33,849.34 117,328.61 13,121.28 4,130.82 8,717.30 433,192.42
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年初余额 - - - - - - - - -
本年计提 802.15 78.48 266.68 101.17 206.63 4.37 - - 1,459.48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802.15 78.48 266.68 101.17 206.63 4.37 - - 1,459.48
年末余额 - - - - - - - - -
账面价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年末账面价值 229,362.97 21,705.47 22,991.34 20,641.15 429,281.81 29,311.00 1,942.74 4,070.52 759,307.01
年初账面价值 244,990.21 25,403.23 28,293.71 21,168.00 446,084.83 31,183.24 1,696.37 5,778.30 804,597.88
于2023年12月31日,无固定资产作为本集团负债的抵押物(2022年12月31日:无)。于2023年12月31日,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无)。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房屋建筑物价值190,724,889.46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办妥产权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41,541,870.6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51,293,548.42元),以上资产由于建设时纳入房屋及建筑物统一建设,因此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13、在建工程
近三年一期,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6,219.47万元、18,869.74万元、8,769.38万元和8,846.0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24%、0.11%和0.11%。
2021年末余额为26,219.47万元,同比减少98.28%,主要是宜长高速建成通车,五峰山大桥南北公路线项目、五峰山公铁两用桥公路工程、五峰山服务区房间提升工程完工将其大部分余额从在建工程调整至无形资产。2022年末余额为18,869.74万元,较上一年度变化不大。2023年末余额为8,769.3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3.53%,主要系重要在建工程锡宜高速扩建工程2023年度已完工,全部期初余额5,176.46万元转入无形资产导致。
表6-2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声屏障建设项目 421.11 421.11 307.86 307.86
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项目 4,507.66 4,507.66 8,226.93 8,226.93
锡宜高速扩建工程 - - 5,176.46 5,176.46
收费站软件改造 379.71 379.71 383.61 383.61
三大系统建设项目 522.71 522.71 491.76 491.76
信息化建设项目 847.85 847.85 1,002.59 1,002.59
宁沪公司电力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343.38 343.38 1,357.00 1,357.00
宁沪公司沪宁东段智慧高速建设项目 604.05 604.05 - -
光伏发电项目 559.72 559.72 1,423.45 1,423.45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 - - -
其他 583.20 583.20 500.08 500.08
合计 8,769.38 8,769.38 18,869.74 18,869.74
14、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收费公路经营权和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土地使用权。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3,706,772.66万元、3,916,090.17万元、3,986,169.97万元和3,970,932.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78%、49.91%、50.68%和48.76%。
发行人无形资产按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法摊销。当发行人有权利对公路使用者收取费用(作为服务特许权中提供建造服务的对价),该权利作为无形资产,并以公允价值予以初始确认。公路经营权按历史成本扣减摊销和减值准备后列示。该公路经营权按车流量法摊销,以当月实际车流量占当月实际车流量和预计未来剩余交通流量之和的比例计算当月摊销金额。当实际交通流量与预估总交通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发行人将重新预估总交通流量并计提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22-30 -
公路经营权 交通流量法 25-35 -
软件 直线法 5 -
截至 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 3,706,772.66万元,较年初增长1,576,890.85万元,增幅74.04%,主要系宜长高速建成通车与五峰山相关项目完工,将其从在建工程调整至无形资产所致。截至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3,916,090.17万元,较年初变化不大。截至 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3,986,169.97万元,较年初变化不大。
表6-24: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公路经营权 -运营 公路经营权-在建 土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软件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5,053,800.91 534,659.25 174,732.90 7,599.25 7,893.76 5,778,686.07
本年增加金额 405.75 254,781.85 - - 221.42 255,409.02
-购置 - - - - 109.35 109.35
-自建 - 249,605.39 - - - 249,605.39
-决算调整 405.75 - - - - 405.75
-其他 - 5,176.46 - - 112.08 5,288.53
本年减少金额 720.52 - - - 60.00 780.52
-处置 - - - - 60.00 60.00
-决算调整 720.52 - - - - 720.52
年末余额 5,053,486.14 789,441.10 174,732.90 7,599.25 8,055.18 6,033,314.57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707,324.09 - 147,734.10 562.01 6,975.70 1,862,595.90
本年增加金额 177,439.33 - 6,472.16 284.83 412.38 184,608.70
-计提 177,439.33 - 6,472.16 284.83 412.38 184,608.70
本年减少金额 - - - - 60.00 60.00
-处置 - - - - 60.00 60.00
年末余额 1,884,763.42 - 154,206.25 846.84 7,328.08 2,047,144.60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3,168,722.71 789,441.10 20,526.64 6,752.41 727.10 3,986,169.97
年初账面价值 3,346,476.82 534,659.25 26,998.80 7,037.24 918.06 3,916,090.17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将人民币18,329,415,095.97元运营中的公路经营权和人民币6,502,083,768.16元在建项目公路经营权的未来运营期间收款权进行质押以获取银行贷款(2022年:人民币18,809,575,864.66元和人民币4,781,456,571.94元)。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6,286.79万元、6,836.69万元、18,401.49万元和26,380.01万元,2023年较2022年同比增加169.16%,主要系2023年待抵扣进项税额大幅增加导致。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余额为18,401.49万元,科目具体明细如下:
表6-2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预付土地使用权办证费 971.36 971.36
预付工程款 - 20
待抵扣进项税 17,430.13 5,845.33
合计 18,401.49 6,836.69
(二)合并报表负债结构分析
表6-26:发行人近三年一期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97,389.27 2.53 100,398.72 2.66 243,412.41 6.01 107,714.52 3.33
应付票据 20,455.00 0.53 25,290.00 0.67 36,600.00 0.90 10,030.00 0.31
应付账款 233,278.73 6.05 269,462.03 7.13 281,344.15 6.95 232,889.80 7.21
预收款项 1,796.52 0.05 2,139.81 0.06 1,514.88 0.04 1,578.25 0.05
合同负债 4,182.96 0.11 3,966.24 0.11 16,292.89 0.40 42,756.12 1.32
应付职工薪酬 638.43 0.02 790.62 0.02 711.45 0.02 301.47 0.01
应交税费 38,136.70 0.99 22,863.10 0.61 38,302.37 0.95 41,362.28 1.28
其他应付款(合计) 34,264.20 0.89 34,184.15 0.90 28,804.24 0.71 25,300.99 0.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8,722.84 8.01 303,121.02 8.02 181,520.86 4.48 67,804.33 2.10
其他流动负债 254,080.84 6.59 192,728.15 5.10 535,972.81 13.23 767,196.56 23.75
流动负债合计 992,945.49 25.75 954,943.84 25.28 1,364,476.06 33.68 1,296,934.32 40.15
长期借款 1,962,875.41 50.90 1,944,910.10 51.49 1,605,359.74 39.63 1,302,869.75 40.33
应付债券 798,651.48 20.71 798,420.65 21.14 997,233.75 24.62 577,741.90 17.89
租赁负债 1,850.78 0.05 1,850.78 0.05 2,030.03 0.05 792 0.02
长期应付款 6,973.30 0.18 6,973.30 0.18 7,140.50 0.18 - -
递延收益 5,919.30 0.15 6,176.74 0.16 7,386.09 0.18 9,950.00 0.31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6,768.52 2.25 64,018.19 1.69 67,175.15 1.66 41,924.82 1.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3,038.79 74.25 2,822,349.76 74.72 2,686,325.26 66.32 1,933,278.46 59.85
负债合计 3,855,984.28 100.00 3,777,293.61 100.00 4,050,801.32 100.00 3,230,212.77 100.00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230,212.77万元、4,050,801.32万元、3,777,293.61万元和3,855,984.28万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3,230,212.77万元,较年初增长425,583.70万元,增幅15.17%,主要系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大幅增加。截至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4,050,801.32万元,较年初增长820,588.55万元,增幅25.40%,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的大幅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3,777,293.61万元,较年初减少273,507.71万元,降幅6.75%,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以及其他流动负债减少导致。
从结构来看,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负债占各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15%、33.68%、25.28%、25.75%;同期末,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59.85%、66.32%、74.72%和74.25%。
1、短期借款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07,714.52万元、243,412.41万元、100,398.72万元和97,389.2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3%、6.01%、2.66%和2.53%。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减少39,795.82万元,减幅26.98%,主要系委托借款结算还清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35,697.89万元,增幅125.98%,主要系发行人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增加短期流贷金额所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减少143,013.69万元,减幅58.75%,主要系发行人及子公司金融机构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表6-2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00,398.72 100.00
合计 100,398.72 100.0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0,030.00万元、36,600.00万元、25,290.00万元和20,455.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较小,且占比情况总体较为稳定,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30.9%,系发行人约定票据结算金额减少所致。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2,889.80万元、281,344.15万元、269,462.03万元和233,278.7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1%、6.95%、7.13%和6.05%。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工程款、房地产建设款、保证金和债券承销费。
截止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合计232,889.80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62,731.59万元,增幅为36.87%,主要是第三方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截止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合计281,344.1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48,454.35万元,增幅为20.81%。截止2023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合计269,462.0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4.22%。
表6-28:发行人2023年末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关联方 8,932.72
第三方 260,529.31
合计 269,462.03
表6-29:发行人2023年末账龄超过1年应付账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119,286.47
37,085.73
合计 156,372.20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67,196.56万元、535,972.81万元、192,728.15万元和254,080.8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75%、13.23%、5.10%和6.59%。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核算内容为应付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和待转销项税。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767,196.56万元,较年初减少65,602.17万元,降幅7.88%,系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535,972.81万元,较年初减少231,223.75万元,降幅30.14%,系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192,728.15万元,较年初减少343,244.66万元,降幅64.04%,系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表6-30: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超短期融资券 189,863.13 98.51
待转销项税 2,865.03 1.49
合计 192,728.15 100.00
5、长期借款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02,869.75万元、1,605,359.74万元、1,944,910.10万元和1,962,875.4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33%、39.63%、51.49%和50.90%。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借款呈逐年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末,较年初增长339,550.36万元,增幅21.15%,主要是在建路桥项目借款和其他银行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表6-3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质押借款 1,104,541.02
保证借款 877.41
信用借款 929,091.9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9,600.32
合计 1,944,910.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主要包括:
(a)质押借款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277,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131,241.96元;向交通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469,659,168.00元,利息人民币1,514,347.31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638,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703,594.41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559,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619,627.81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367,766.65元;向邮政储蓄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384,452,000.00元,利息人民币1,450,982.53元;向招商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352,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511,497.79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04,759,332.00元,利息人民币11,299,058.46元,其余部分长期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3月21日至2051年6月29日。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质押借款的质押品情况详见附注五、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b)保证借款主要包括本集团向西班牙政府借入长期借款本金合计1,238,805.10美元,期末本金折合人民币8,774,085.59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合计247,761.02美元,折合人民币1,754,816.98元,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8年7月10日。
(c)信用借款主要包括向本集团母公司交通控股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193,434,877.48元,利息人民币28,406,889.65元;向交通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275,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622,985.89元;向浦发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81,5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634,292.09元;向招商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542,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 437,463.67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551,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310,420.84元;向中国农业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662,775,000.00元,利息人民币669,704.52元;向工商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5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37,500.00元;向中国银行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84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675,277.89元,向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入多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11,845,000.00元,利息人民币322,448.47元;向邮政储蓄银行借入一笔长期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50,0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48,041.67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人民币合计344,825,000.00元,利息人民币33,365,024.69元,其余部分长期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3日至2051年6月29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2.40%-3.81%,保证借款的年利率为2%,信用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2.40%-3.85%。
6、应付债券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577,741.89万元、997,233.75万元、798,420.65万元和798,651.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89%、24.62%、21.14%和20.71%。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577,741.89万元,相比年初余额增加191.11%,主要系发行了18亿元公司债和20亿元中期票据所致。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997,233.75万元,相比年初余额增加72.6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798,420.65万元,相比年初余额减少19.94%,主要是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所致。
表6-3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9,949.99万元、7,386.09万元、6,176.74万元和5,919.30万元,在公司非流动负债中占比较小。截至2023年末,递延收益余额较年初变化不大。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表6-3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3年末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386.09 - 1,209.35 6,176.74 宁常高速公路建设补助及省界收费站改造工程建设补助
合计 7,386.09 - 1,209.35 6,176.74
8、递延所得税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41,924.81万元、67,175.15万元、64,018.19万元和86,768.52万元。
近三年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化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按照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并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表6-34: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503,774.75 11.75 503,774.75 12.32 503,774.75 13.27 503,774.75 14.25
资本公积 980,124.17 22.86 980,124.17 23.97 977,640.94 25.76 1,050,292.56 29.70
其他综合收益 235,309.79 5.49 167,710.89 4.10 175,288.21 4.62 93,133.56 2.63
专项储备 312.28 0.01 209.02 0.01 57.75 0.00 - -
盈余公积 418,328.02 9.76 418,328.02 10.23 401,959.31 10.59 383,236.21 10.8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 - 973.77 0.03 650.51 0.02
未分配利润 1,453,265.49 33.89 1,328,581.88 32.49 1,134,386.05 29.89 991,940.78 28.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591,114.51 83.75 3,398,728.73 83.12 3,194,080.77 84.16 3,023,028.37 85.49
少数股东权益 696,587.64 16.25 690,122.06 16.88 600,952.42 15.84 512,960.92 14.51
股东权益合计 4,287,702.14 100.00 4,088,850.79 100.00 3,795,033.19 100.00 3,535,989.30 100.00
1、股本
近三年一期,公司股本均为503,774.75万元。2000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公司以上网定价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5,000万股,并于200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3,774.7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资本公积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050,292.56万元、977,640.94万元、980,124.17万元和980,124.17万元。
表6-35:发行人资本公积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资本溢价 406,150.83 - - 406,150.83
其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488,725.15 - - 488,725.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差额 -82,574.31 - - -82,574.31
其他资本公积 571,490.10 2,483.23 - 573,973.33
其中: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中享有的份额 -1,893.97 2,483.23 - 589.26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648.38 - - 648.38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565,383.20 - - 565,383.20
联营公司吸收合并形成的差额 7,352.49 - - 7,352.49
合计 977,640.94 2,483.23 - 980,124.17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93,133.56万元、175,288.21万元、167,710.89万元和235,309.79万元。
表6-3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175,298.05 -12,916.60 - 5,298.70 -7,617.89 3,411.72 167,680.15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注1) 28,157.60 8,278.21 - - 8,278.21 - 36,435.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注2) 147,140.44 -21,194.81 - 5,298.70 -15,896.11 3,411.72 131,244.3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84 40.57 - - 40.57 - 30.74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注3) -9.84 40.57 - - 40.57 - 30.7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75,288.21 -12,876.02 - 5,298.70 -7,577.32 3,411.72 167,710.89
注1:本集团享有的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中的份额变动系本集团之联营公司扬子大桥公司所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调整,本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注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集团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权的公允价值调整。
注3:本集团享有的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中的份额变动系本集团之联营紫金信托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调整,本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91,940.78万元、1,134,386.05万元、1,328,581.88万元和1,453,265.49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该变动主要为2022年本集团处置所持有的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收益,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人民币15,544,544.77元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未分配利润,本年未处置其他权益工具。
根据2023年6月20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6元(2022年:每股人民币0.46元),共人民币2,317,363,850.00元(2022年:人民币2,317,363,850.00元)。
表6-37:发行人2023年未分配利润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4,386.0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1,327.16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转回一般风险准备 132.88
处置子公司 1,121.3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893.2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755.89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应付普通股股利 231,736.39
年末未分配利润 1,328,581.88
(四)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情况分析
表6-38: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347,339.35 1,519,201.02 1,325,560.31 1,379,258.72
营业成本 183,222.29 958,068.48 884,144.93 878,165.97
营业利润 165,265.51 569,777.96 462,036.04 543,542.37
利润总额 164,818.88 567,227.46 458,102.26 541,952.21
净利润 131,477.29 460,962.52 374,798.89 413,264.88
毛利率 47.25% 36.94% 33.30% 36.33%
净资产收益率 3.58% 13.39% 11.98% 14.37%
总资产收益率 3.47% 8.67% 7.74% 9.64%
(1)营业收入
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79,258.72万元、1,325,560.31万元、1,519,201.02万元和347,339.35万元。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1,379,25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71.71%,受益于路桥收费业务经营的强劲恢复,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营业收入相应增加。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325,56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不大。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519,20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幅14.61%,受益于经营路网通行量上升等因素影响,发行人路桥主业经营收入相应增长。
(2)营业成本
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总成本分别为5878,165.97万元、884,144.93万元、958,068.48万元和183,222.29万元。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幅8.36%,主要系2023年受交通流量上升影响,公路经营权摊销相应增长;油品销量增加,油品采购成本相应增长;以及开展路面集中养护和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道桥养护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3)营业利润
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43,542.37万元、462,036.04万元、569,777.96万元和165,265.51万元。
2021年营业利润554,196.74万元,上年同期增加219,660.25万元,增幅巨大,主要是得益于路桥收费业务经营的强劲恢复,子公司地产项目交付规模大于上年同期,结转销售收入相应增长。2022年营业利润462,036.04万元,较上年下降81,506.33万元,主要系疫情反复,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2023年营业利润569,777.9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1,506.33万元,增幅23.32%,主要系出行需求快速恢复导致经营性业务利润快速回升。
(4)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近三年一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541,952.21万元、458,102.26万元、567,227.46万元和164,818.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13,264.88万元、374,798.89万元、460,962.52万元和131,477.29万元。
近三年,公司盈利情况波动较大。2021年,得益于路桥收费业务经营的强劲恢复,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增幅巨大。2022年,受收费系统维护成本以及子公司如东H5海上风电项目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容量并网投运成本增加原因,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期均有一定下降。2023年来,出行需求快速恢复导致经营性业务利润快速回升,此外发行人参股的高速公路项目以及股权投资给公司带来了丰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总额形成了较好的补充。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6.33%、33.30%、36.94%和47.25%,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37%、11.98%、13.39%和3.58%,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64%、7.74%、8.67%和3.47%。近年来高速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维持稳定,2022年受成品油成交价差持续下降及服务区租赁收入减少的影响,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小幅减少,2023年油品销量上升及成品油成交价差增加,公路配套服务毛利率提升带动总体毛利率有所上升。整体来看,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自经营性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盈利能力很强。
2、期间费用分析
表6-39: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营收 金额 占比营收 金额 占比营收 金额 占比营收
销售费用 95.32 0.03 1,002.70 0.07 1,450.17 0.11 2,611.12 0.19
管理费用 5,053.27 1.45 28,350.62 1.87 29,350.86 2.21 22,007.44 1.6
财务费用 24,643.53 7.09 112,637.02 7.41 109,422.67 8.25 78,716.93 5.71
期间费用合计 29,792.12 8.58 141,990.34 9.35 140,223.70 10.58 103,335.49 7.49
近三年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3,335.49万元、140,223.7万元、141,990.34万元和29,792.1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7.49%、10.58%、9.35%和8.58%,受财务费用规模不断上升影响,近年来公司期间费用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期间费用率有所波动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费用控制能力强。
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611.12万元、1,450.17万元、1,002.70万元和95.3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较小。2023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降幅30.86%,主要系子公司地产项目销售佣金及广告宣传费同比减少所致。
近三年一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2,007.44万元、29,350.86万元、28,350.62万元和5,053.2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1.60%、2.21%、1.87%和1.45%,2023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降幅3.41%,主要系中介机构费同比减少所致。
近三年一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78,716.93万元109,422.67万元、112,637.02万元和24,643.5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5.71%、8.25%、7.41%和7.09%。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2021年常宜高速、宜长高速和五峰山大桥通车运营,借款利息开始费用化,导致财务费用相应增加。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也是由于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2.94%,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确认的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五)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表6-40: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63,967.26 739,242.41 552,792.10 546,726.55
其中:现金流入量 315,957.57 1,337,096.52 1,196,086.58 1,134,445.61
现金流出量 151,990.32 597,854.11 643,294.47 587,719.0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23,825.04 -287,855.85 -642,664.48 -638,821.95
其中:现金流入量 604,664.46 1,829,791.30 1,721,003.36 1,738,666.17
现金流出量 828,489.50 2,117,647.15 2,363,667.83 2,377,488.12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4,916.32 -460,527.49 120,642.97 105,976.17
其中:现金流入量 474,169.50 2,062,405.49 3,689,480.34 2,655,548.12
现金流出量 419,253.18 2,522,932.98 3,568,837.36 2,549,571.95
现金净增加额 -4,941.46 -9,140.93 30,770.61 13,880.77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6,726.55万元、552,792.10万元、739,242.41万元和163,967.26万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主,由于通行费收缴大部分以现金方式结算,因此发行人的经营现金流入状况比较良好。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增加态势,2023年受通行费收入及配套业务收入回升影响,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流入规模同比大幅上升,较上年末同期增幅33.73%。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8,821.95万元、-642,664.48万元、-287,855.85万元和-223,825.04万元,近年来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持续投入、购买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等持续支出所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保持净流出状态,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规模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的现金净流出和对路桥项目的建设投资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976.17万元、120,642.97万元、-460,527.49万元和54,916.32万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受
公司融资活动及债务到期偿还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2023年由于公司净偿还债务规模大幅上升及发行债券取得的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大幅流出。
(六)偿债能力分析
表6-41: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比率 1.07 0.91 0.69 0.65
速动比率 0.85 0.68 0.5 0.35
资产负债率(%) 47.25 48.02 51.63 49.31
EBITDA保障倍数 - 8.14 6.94 8.67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74%、51.63%、48.02%和47.25%。截止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48.02%,叫上年末同期减少3.61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3年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较期初减少,而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导致资产负债率下降。
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67、6.94和8.14,2023年发行人债务规模有所下降,且受益于较强经营获现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对债务利息的覆盖能力上升,同时可以对短期债务实现覆盖,EBITDA对债务本息的覆盖倍数有所上升。
近三年一期,流动比率分别为0.65、0.69、0.91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0.35、0.50、0.68和0.85,2023年来随着债务结构不断优化,发行人短期债务规模下降,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覆盖能力大幅上升。此外,公司作为A+H股上市公司,具有境内、外双融资平台优势,融资渠道通畅,备用流动性充足,短期偿债压力不大。
(七)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2: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0 10.94 16.89 36.72
存货周转率(次/年) 0.83 3.97 2.73 2.1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4 0.19 0.18 0.21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高速公路收费,因此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绝对值较高。发行人近三年的营运能力指标总体保持稳定,处于较好水平,资产经营效率较高。
近三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72次/年、16.89次/年、10.94次/年和2.00次/年,尽管近三年有所下降,但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较快,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变现能力较强。
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9次/年、2.73次/年、3.97次/年和0.83次/年,存货周转率较快,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子公司地产项目交付结转所致,但由于房地产收入占比较小,公司存货周转率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近三年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1次/年、0.18次/年、0.19次/年和0.04次/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普遍不高,体现了公司资本密集型企业资产周转慢的特点,主要原因是公司属于高速公路行业,高速公路属于重资产行业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有息债务总额3,336,713.6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100,398.7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303,121.0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余额192,728.15万元(其中有息负债189,863.13万元)、长期借款1,944,910.10万元、应付债券798,420.65万元。
图表6-43:近三年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短期借款 97,389.27 100,398.72 243,412.41 107,714.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8,722.84 303,121.02 181,520.86 67,804.33
其他流动负债 201,151.67 189,863.13 533,464.91 763,828.29
长期借款 1,962,875.41 1,944,910.10 1,605,359.74 1,302,869.75
应付债券 798,651.48 798,420.65 997,233.75 577,741.90
合计 3,368,790.67 3,336,713.62 3,560,991.67 2,820,750.79
表6-44: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起始时间 授信有效期限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工商银行 2023/12/7 2024/12/31 200,000.00 0.00 200,000.00
2023/12/7 2024/12/31 20,000.00 0.00 20,000.00
2023/12/7 2024/12/31 46,100.00 21,750.00 24,350.00
2022/12/30 2025/12/29 50,000.00 15,000.00 35,000.00
2017/10/13 2035/6/12 78,050.00 55,050.00 23,000.00
2017/8/31 2035/8/30 60,500.00 47,500.00 13,000.00
2023/12/7 2024/12/31 35,750.00 35,750.00 0.00
2023/12/7 2024/12/31 200,000.00 0.00 200,000.00
邮储银行 2024/2/21 2025/2/20 100,000.00 0.00 100,000.00
2021/1/7 2041/1/6 50,000.00 4,621.00 45,379.00
2021/1/7 2041/1/6 50,000.00 37,190.00 12,810.00
2017/8/4 2035/8/3 96,221.20 94,221.40 1,999.80
2021/8/6 2041/8/5 200,000.00 0.00 200,000.00
2022/9/5 2024/7/10 40,000.00 15,000.00 25,000.00
国开行 2018/4/3 2042/4/2 200,000.00 37,600.00 162,400.00
2017/9/29 2040/3/1 16,200.00 16,200.00 0.00
2019/10/29 2042/11/25 200,000.00 50,100.00 149,900.00
2022/6/22 2051/6/19 100,000.00 100.00 99,900.00
2020/3/19 2040/3/18 266,300.00 243,700.00 22,600.00
建设银行 2022/12/16 2025/12/16 130,000.00 80,000.00 50,000.00
2022/12/20 2025/12/20 30,000.00 0.00 30,000.00
2022/12/20 2025/12/20 50,000.00 0.00 50,000.00
2022/12/20 2025/12/20 150,000.00 0.00 150,000.00
2023/10/17 2024/10/16 50,000.00 25,000.00 25,000.00
2023/10/17 2024/10/16 30,000.00 20,000.00 10,000.00
2018/2/1 已到期 155,900.00 155,900.00 0.00
2021/6/8 2025/6/7 200,000.00 25,100.00 174,900.00
2022/6/7 2025/6/7 200,000.00 5,000.00 195,000.00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公司 2023/4/27 2025/4/26 200,000.00 40,000.00 160,000.00
2023/8/22 2024/8/21 10,000.00 0.00 10,000.00
2023/6/16 2025/6/15 100,000.00 5,000.00 95,000.00
2023/10/17 2024/10/16 30,000.00 0.00 30,000.00
2023/10/17 2024/10/16 30,000.00 0.00 30,000.00
2023/8/3 2025/8/2 50,000.00 0.00 50,000.00
2023/11/17 2024/11/16 100,000.00 0.00 100,000.00
2022/8/24 2028/6/20 35,000.00 31,354.00 0.00
交通银行 2023/12/14 2026/12/14 100,000.00 100,000.00 0.00
2017/11/30 2038/11/30 80,000.00 59,191.25 20,808.75
2017/10/17 2036/12/25 30,000.00 4,334.00 25,666.00
2017/11/30 2033/11/30 83,440.67 83,440.67 0.00
2020/2/10 2043/2/10 100,000.00 15,000.00 85,000.00
2020/2/10 2043/2/10 100,000.00 12,500.00 87,500.00
农业银行 2023/12/6 2024/12/5 25,000.00 0.00 25,000.00
2023/1/1 2025/12/31 65,000.00 4,937.50 60,062.50
2017/9/15 2035/9/14 60,000.00 34,800.00 25,200.00
2022/12/8 2035/12/7 11,240.00 11,240.00 0.00
2023/12/6 2024/12/5 500,000.00 45,100.00 454,900.00
2023/12/6 2024/12/5 300,000.00 10,000.00 290,000.00
浦发银行 2023/3/17 2024/3/16 43,150.00 43,150.00 0.00
2022/10/9 2025/10/9 50,000.00 0.00 50,000.00
2022/10/9 2025/10/9 100,000.00 15,000.00 85,000.00
邮储银行 2024/2/21 2025/2/20 100,000.00 0.00 100,000.00
2021/1/7 2041/1/6 50,000.00 4,621.00 45,379.00
2021/1/7 2041/1/6 50,000.00 37,190.00 12,810.00
2017/8/4 2035/8/3 96,221.20 94,221.40 1,999.80
2021/8/6 2041/8/5 200,000.00 0.00 200,000.00
2022/9/5 2024/7/10 40,000.00 15,000.00 25,000.00
招商银行 2023/2/15 2025/2/14 150,000.00 91,070.72 58,929.28
2023/10/13 2028/10/12 30,000.00 5,000.00 25,000.00
2023/10/13 2028/10/12 30,000.00 10,000.00 20,000.00
2017/7/5 2032/5/18 115,200.00 115,200.00 0.00
2022/11/29 2047/11/28 100,000.00 20,000.00 80,000.00
中国银行 2023/4/13 2024/4/12 80,000.00 64,000.00 16,000.00
2023/7/19 2024/7/18 30,000.00 0.00 30,000.00
2022/12/12 2040/12/21 120,000.00 20,000.00 100,000.00
2022/4/20 2047/12/21 120,000.00 0.00 120,000.00
民生银行 2023/12/20 2024/12/20 50,000.00 0.00 50,000.00
南京银行 2023/4/27 2024/4/26 100,000.00 0.00 100,000.00
中信银行 2023/1/19 2026/1/19 150,000.00 0.00 150,000.00
宁波银行 2022/7/12 2024/7/12 30,000.00 0.00 0.00
平安银行 2022/11/29 2025/11/29 100,000.00 0.00 100,000.00
江苏银行 2023/12/27 2024/12/26 70,000.00 0.00 70,000.00
华夏银行 2023/12/15 2024/12/14 40,000.00 0.00 40,000.00
汇丰银行 / / 100,000.00 0.00 100,000.00
广发银行 2023/5/31 2024/5/30 30,000.00 0.00 30,000.00
光大银行 2023/4/4 2026/4/3 30,000.00 0.00 30,000.00
合计 7,219,273.07 1,976,132.94 5,209,494.1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125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余额25亿元,中期票据余额55亿元,公司债45亿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6-4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明细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1 24宁沪高SCP004 5.00 5.00 2024-02-02 2024-05-11 2.27
2 24宁沪高SCP005 5.00 5.00 2024-04-17 2024-07-19 1.83
3 24宁沪高SCP006 5.00 5.00 2024-04-17 2024-07-19 1.83
4 24宁沪高SCP007 5.00 5.00 2024-04-17 2024-07-19 1.83
5 24宁沪高SCP008 5.00 5.00 2024-04-17 2024-07-19 1.83
6 22宁沪G3 5.00 5.00 2022-11-29 2025-11-29 2.95
7 22宁沪高MTN003 5.00 5.00 2022-11-02 2025-11-02 2.55
8 G22宁沪1 7.00 7.00 2022-10-24 2025-10-24 2.58
9 22宁沪高MTN002 3.00 3.00 2022-10-11 2025-10-11 2.49
10 22宁沪高MTN001(科创票据) 7.00 7.00 2022-09-15 2025-09-15 2.49
11 22宁沪G2 5.00 5.00 2022-08-23 2025-08-23 2.55
12 22宁沪G1 10.00 10.00 2022-04-20 2025-04-20 2.90
13 21宁沪G2 8.00 8.00 2021-11-24 2026-11-24 3.08
14 21宁沪高MTN003 5.00 5.00 2021-11-24 2024-11-24 3.13
15 21宁沪高MTN002 5.00 5.00 2021-10-27 2024-10-27 3.30
16 21宁沪高MTN001 10.00 10.00 2021-06-17 2024-06-17 3.45
17 21宁沪G1 10.00 10.00 2021-02-02 2026-02-02 2.93
18 20宁沪高MTN001 20.00 20.00 2020-08-21 2025-08-21 3.98
合计 125.00 125.00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6-46:2023年末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沪投资") 南京 南京 投资、服务 100 - 投资设立
2 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沪置业") 南京、镇江 南京 房地产 100 - 投资设立
3 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瀚威公司") 南京 南京 房地产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长江商能”) 南京 南京 服务区运营 100 - 投资设立
5 江苏扬子江高速信道管理有限公司("扬子江管理") 无锡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100 - 投资设立
6 宁沪国际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 100 - 投资设立
7 云杉清能 南京 南京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广靖锡澄公司 无锡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85 - 投资设立
9 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镇丹公司") 镇江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70 - 投资设立
10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五峰山大桥") 镇江、扬州 镇江 高速公路运营 64.5 - 投资设立
11 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龙潭大桥") 南京 南京 高速公路运营 57.33 - 投资设立
12 宁沪置业(昆山)有限公司("置业昆山") 昆山 昆山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3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置业苏州") 苏州 苏州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4 昆山丰源 昆山 昆山 房地产 - 100 投资设立
15 江苏同城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城物业") 昆山 昆山 物业管理 - 100 投资设立
16 靖澄广告 无锡 无锡 服务 - 100 投资设立
17 徐州清能 徐州 徐州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铜山清能 铜山 铜山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丰县新能源 丰县 丰县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 农业科技 丰县 丰县 农业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 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清能") 南京 南京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溧阳优科 溧阳 溧阳 清洁能源发电、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盐城云杉 盐城 盐城 清洁能源发电 - 8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如东公司 南通 南通 清洁能源发电 - 7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丰县再生能源 南通 南通 清洁能源发电 -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金坛禾一 常州 常州 清洁能源发电 - 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宿迁清能 宿迁 宿迁 清洁能源发电 - 65 投资设立
27 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宜长公司") 宜兴、长兴 宜兴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28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宜公司") 常州、宜兴 无锡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29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常宜公司" ) 常州、宜兴 无锡 高速公路运营 - 60 投资设立
2、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6-47: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1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行宝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速能发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苏通大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4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泰州大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5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养护技术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6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华通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7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京沪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8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集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9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程检测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0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感动科技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1 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泰兴和畅油品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2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工程养护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3 江苏沪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沪通大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4 江苏沪苏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沪苏浙高速”)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5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6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翠屏山宾馆”)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7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控人力资源公司”)(原名“江苏交控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8 江苏锡泰隧道有限责任公司(“锡泰隧道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19 江苏东方路桥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东方路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0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高管中心”)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1 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润扬大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2 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东部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3 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云杉资本")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4 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宿淮盐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5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杭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6 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连徐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7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宿徐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8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苏锡常南部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29 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路发展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0 江苏和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泰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1 通昌置业南通有限公司("通昌置业")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2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3 江苏通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通昌置业投资")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4 南通通沙港务有限公司("通沙港务")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5 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南通天电")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6 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南沿江铁路")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7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靖盐高速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8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数交研究院”)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39 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控资产管理公司”)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4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4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42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安达公司")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43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高速信息公司”)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44 苏州苏畅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苏畅汽修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8:发行人2023年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现代路桥公司* 道路养护费 5,093.46 25,016.60
现代路桥公司 道路养护费 1,019.51 -
现代路桥公司* 专项工程项目 3,801.02 12,215.95
现代路桥公司 专项工程项目 4,496.74 1,316.44
现代路桥公司 绿化整治与环境提升项目 298.54 463.61
现代路桥公司 冬防应急配合项目 1,290.99 747.41
联网公司* 收费系统维护运营管理费 3,367.53 2,422.12
联网公司 联网系统维护费 200.72 241.48
通行宝公司* 收费系统维护运营管理费 3,199.09 3,400.65
通行宝公司 技术服务费 1,502.33 -
养护技术公司* 道路养护费 2,145.27 2,684.52
养护技术公司 道路养护费 455.57 -
高速信息公司* 系统维护费 309.28 73.16
高速信息公司* 备品备件委托管理费 24.87 303.88
高速信息公司* 阳澄湖收费点移建机电工程 452.78 263.71
高速信息公司* 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1,011.15 -
华通公司* 工程加固维修费 - 183.43
南林饭店 餐饮住宿 - 0.11
感动科技公司* 三大系统建设维修费 217.46 525.00
感动科技公司 三大系统建设维修费 447.72 -
工程养护公司* 桥梁定期检查费 - 86.90
工程养护公司 桥梁定期检查费 239.66 -
工程检测公司 道路养护费 827.62 259.91
东方路桥公司* 冬季应急配合项目 - 1,111.67
东方路桥公司 道路养护费 - 212.24
文化传媒 委托管理费 883.26 795.80
文化传媒 广告宣传费 864.46 -
翠屏山宾馆* 采购及服务费 - 42.48
翠屏山宾馆 采购及服务费 136.16 -
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采购及服务费 597.69 -
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采购及服务费 965.21 372.77
交通控股 采购及服务费 1,214.78 432.65
南通天电 采购及服务费 - 398.45
交控人力资源公司* 培训费 1,631.08 1,039.23
交控人力资源公司 培训费 24.16 -
洛德基金公司 委托管理费 - 766.68
南沿江铁路 设计费 - 111.00
数交研究院 云端资源技术服务 902.81 -
交控资产管理公司 委托管理费 22.49 -
高速能发公司 加油款 83.30 -
交通控股 借款利息支出 8,721.70 12,910.98
江苏银行 承销费 1.74 6.30
南京银行 承销费 3.12 0.52
江苏银行 手续费 0.15 0.03
南京银行 手续费 0.07 0.24
南京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202.60 190.78
沪苏浙高速 借款利息支出 - 53.41
集团财务公司 借款利息支出 1,798.51 3,556.51
东方路桥公司 借款利息支出 - 51.09
文化传媒 借款利息支出 - 225.39
通昌置业 借款利息支出 - 155.47
云杉资本 借款利息支出 - 25.81
南林饭店 借款利息支出 - 9.33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公开招标的项目按中标价格,对其他方式委托的项目参考独立的、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的当时市场价格经公平磋商后决定,原则为只要不高于相关市场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进行确认。所有关联交易均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价结算。
表6-49:发行人2023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集团财务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370.93 484.74
江苏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 1.54 1.10
南京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 28.14 28.27
快鹿公司 通行费收入 - 16.27
快鹿公司 油品销售收入 100.07 36.89
苏锡常南部公司 油品销售收入 41.14 13.40
现代路桥公司 油品销售收入 206.48 114.06
洛德基金公司 油品销售收入 0.63 0.92
苏锡常南部公司* 委托经营管理收入 4,814.57 3,443.81
扬子大桥公司* 委托经营管理收入 1,548.30 1,426.22
沪通大桥公司* 委托经营管理收入 925.69 821.08
锡泰隧道公司 委托经营管理收入 43.00 42.00
连徐高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154.32 134.07
东部高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88.18 85.25
宿淮盐高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114.82 92.95
宁宿徐高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142.13 123.34
沿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17.44 16.60
润扬大桥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29.48 38.26
和泰高速公司 电力销售收入 61.15 31.46
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房地产销售收入 - 17,600.46
苏通大桥公司 技术服务收入 0.90 -
2、关联租赁情况
表6-50:2023年度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高速能发公司* 固定资产 2,716.64 2,250.47
泰兴和畅油品公司* 固定资产 - 281.35
泰兴和畅油品公司 固定资产 396.40 -
铁集公司 固定资产 397.36 397.36
现代路桥公司* 固定资产 - 169.00
工程检测公司* 固定资产 169.00 -
快鹿公司 固定资产 118.33 95.00
文化传媒* 固定资产 3,853.19 2,335.93
通行宝公司* 固定资产 - 15.75
通行宝公司 固定资产 56.78 52.11
三峡南通 固定资产 - 43.17
合计 7,707.70 5,640.16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苏锡常南部公司* 房屋建筑物 182.59 - - - - - - -
交控商业运营公司 房屋建筑物 263.48 - 413.88 728.30 39.93 61.63 - -
京沪公司 车位使用权 - 3.58 7.29 1.85 2.95 - 43.97
连徐高速公司 房屋建筑物 1.03 1.03 - - - - - -
连徐高速公司 屋顶使用权 - - 3.68 7.48 1.96 3.13 - 46.70
宁宿徐高速公司 屋顶使用权 - - 8.83 17.66 4.56 7.28 - 108.53
宿淮盐高速公司 屋顶使用权 - - 9.79 4.89 2.53 2.63 - 61.53
沿江公司 屋顶使用权 - - 1.62 0.81 0.42 0.44 - 10.19
扬子大桥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95.24 95.24 4.35 9.51 - -
东部高速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 - - - 73.84 -
宁靖盐高速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 - - - 372.38 -
快鹿公司* 交通工具 2,358.02 1,178.04 - - - - - -
快鹿公司 交通工具 - 1,074.64 - - - - - -
合计 2,805.11 2,253.70 536.61 861.67 55.60 87.57 446.22 270.91
3、关联担保情况
表6-5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交通控股 美元123.88 1999年1月20日 2028年7月10日 否
4、资金拆借
表6-5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2年8月26日 2023年8月21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0%
集团财务公司 (120,000,000.00) 2022年7月19日 2023年5月3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5%
集团财务公司 (30,000,000.00) 2022年7月19日 2023年6月29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5%
集团财务公司 (140,000,000.00) 2022年8月11日 2023年6月29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5%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 2022年8月11日 2023年8月1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5%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3年3月29日 2024年3月2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40%
集团财务公司 200,000,000.00 2023年8月10日 2024年8月9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40%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3年8月17日 2024年8月1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40%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2年3月16日 2023年3月1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 率2.95%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2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3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5%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2年6月15日 2023年5月3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80%
集团财务公司 (150,000,000.00) 2022年7月15日 2023年5月3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65%
集团财务公司 150,000,000.00 2023年5月12日 2024年5月11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023年5月15日 2024年5月14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150,000,000.00)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6月3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70,000,000.00)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7月2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30,000,000.00)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8月24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150,000,000.00)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8月24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20,000,000.00)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8月2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90%
集团财务公司 (3,000,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3年6月2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40%
集团财务公司 (3,000,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3年12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40%
集团财务公司 (5,500,000.00) 2022年8月23日 2023年6月2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5,500,000.00) 2022年8月23日 2023年12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 2022年8月23日 2023年6月2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1,000,000.00) 2022年8月23日 2023年12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2,000,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3年5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2,000,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3年11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50%
集团财务公司 1,660,000.00 2023年10月23日 2032年10月1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00%
集团财务公司 2,225,000.00 2023年11月6日 2032年10月1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00%
集团财务公司 2,265,000.00 2023年11月29日 2032年10月1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00%
集团财务公司 1,695,000.00 2023年12月21日 2032年10月18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3.00%
交通控股 500,000,000.00 2023年8月11日 2038年6月27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89%
交通控股 (250,000,000.00) 201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7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5.30%
交通控股 500,000,000.00 2023年6月27日 2038年6月26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2.89%
交通控股 (500,000,000.00) 2018年11月20日 2023年10月19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4.43%
交通控股 (300,000,000.00) 2018年11月20日 2023年10月20日 关联方借款,年利率4.43%
注:本公司作为拆入方时,拆借金额正数代表借入,负数代表偿还;本公司作为拆出方时,拆借金额正数代表借出,负数代表收回。
(三)关联交易的原则、程序及定价政策
鉴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较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交易做出规定,规定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公开招标的项目按中标价格,对其它方式委托的项目,参考独立的、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的市场价格经公平磋商后决定,原则为不高于相关市场价。对于其他不重大的关联交易,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价结算。
公司依据《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进行判断和认定,并依据关于关联交易审议及核准权限的规定提交董事会表决。若公司违背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可就此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沪置业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责任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执收之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111,530,272.2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898,198.22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和或有负债。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构建长期资产承
诺为1,286,461.76万元。
七、资产抵质押以及其他受限制资产情况
表6-5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的银行存款主要系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对以龙潭大桥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为出票人的商业汇票按照比例收取的票据保证金等。
(2)无形资产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各子公司以广靖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五峰山大桥公路部分及南北接线收费经营权、龙潭过江通道收费经营权、龙潭北接线收费经营权、常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宜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质押,在各银行进行质押借款。
(3)应收账款
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如东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于2023年3月签订变更协议,修订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66,300.00万元。该借款合同除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外,还以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保证。截至本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43,700.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受限资产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各种理财性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
(一)金融衍生工具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持有金融衍生工具。
(二)重大投资
1、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
为增加投资渠道、积累投资经验、提升投资收益,子公司宁沪投资累计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份额人民币12亿元。
截至2020年末,宁沪投资公司已实际累计完成出资人民币9.85亿元。
2、投资洛德房地产母基金
2019年4月12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参与洛德基金公司发起设立的房地产投资母基金二期,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宁沪投资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他合伙人和团队跟投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截至2020年末,宁沪投资公司已累计投资5亿元,该基金已完成投资11.98亿元。
3、设立扬子江管理公司
2019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出资5,000万元设立扬子江管理公司,主要负责苏南部分路桥项目的经营管理。通过此次推进江苏省南部路网中路桥运营集中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路桥区域化经营,发挥本集团优势,提升运营效能,实现规模效益。
扬子江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6月6日正式成立,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4、参股财务公司
2019年7月30日,经本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以现金投资人民币60,680万元增资入股财务公司,占增资后财务公司总股本的25%,此项目开辟了本公司多层次金融投资新业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可保障公司主业获得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及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
2019年10月份本公司完成出资。
5、参与江苏银行配股
2020年11月27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批批准,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宁常镇溧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认购江苏银行配股方案中可配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投资金额根据江苏银行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价格确定。
2020年12月15日,江苏银行配股发行完成;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宁常镇溧公司以自有资金4.61亿元认购江苏银行股份。
6、设立宁沪国际公司
2019年12月23日,经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出资不超过13,000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沪国际公司,将其作为本公司参与中资联合体收购境外资产的平台。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分别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宁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Expressway International(HongKong)Company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鲗鱼涌华兰路18号太古坊港岛东中心17楼
注册证明书编号:2913026
商业登记证号码:71571486-000-01-20-0
7、追加认购富安达资管计划
2018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富安达基金及江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富安达-富享15号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不超过4年。2018年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2019年4月12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由富安达基金设立的“富安达-富享15号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追加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不超过4年。有关该投资项目追加认购的详情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9年4月12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通过富安达基金累计持有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20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以上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8、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江商能
2020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千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交通商业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有关该投资项目的详情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0年12月24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本公司此次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长江商能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关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详情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1年2月8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9、增加瀚威公司注册资本金
2020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批批准,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90,000千元。增资后,瀚威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为2.90亿元。
10、投资设立子公司宿迁清能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云杉清能公司与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交控清洁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云杉清能公司持股65%,通湖物流园持股35%,注册资金按实际投资项目进展分批到位,宿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变更登记。本报告期,云杉清能公司出资人民币390万元。
(三)大宗商品期货
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持有大宗商品期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以上情况无重大变化。
(四)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持有理财产品发生额19,300.00万元,余额363,700.00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以上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无海外投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以上情况无重大变化。
(六)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九、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云杉清能公司与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苏交控清洁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云杉清能公司持股65%,通湖物流园持股35%,注册资金按实际投资项目进展分批到位,宿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变更登记。本报告期,云杉清能公司出资人民币390万元。
2、转让子公司股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原拥有宁沪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3年2月27日,宁沪投资公司、江苏交控、云杉资本及保理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宁沪投资公司将转让其持有的保理公司100%股权,其中8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交控,20%的股权转让给云杉资本。报告期内,宁沪投资公司已收到保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4,600万元,双方完成交割并办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保理公司的任何股权,不再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审计机构变更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于审计质量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达聘用年限。自2021年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该事项已于2021年6月21日公告。
经排查,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2023年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重要事项、股权委托管理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对经营、资信及财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721.9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97.61亿元,剩余授信520.94亿元。
表7-1:截至2024年3月末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机构 授信总额 已使用 尚可使用
1 工商银行 69.04 17.51 51.54
2 邮储银行 53.62 15.10 38.52
3 国开行 78.25 34.77 43.48
4 建设银行 99.59 31.10 68.49
5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公司 55.50 7.64 47.50
6 交通银行 49.34 27.45 21.90
7 农业银行 96.12 10.61 85.52
8 浦发银行 19.32 5.82 13.50
9 邮储银行 53.62 15.10 38.52
10 招商银行 42.52 24.13 18.39
11 中国银行 35.00 8.40 26.60
12 民生银行 5.00 0.00 5.00
13 南京银行 10.00 0.00 10.00
14 中信银行 15.00 0.00 15.00
15 宁波银行 3.00 0.00 0.00
16 平安银行 10.00 0.00 10.00
17 江苏银行 7.00 0.00 7.00
18 华夏银行 4.00 0.00 4.00
19 汇丰银行 10.00 0.00 10.00
20 广发银行 3.00 0.00 3.00
21 光大银行 3.00 0.00 3.00
合计 721.93 197.61 520.95
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发行人近三年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累计发行过232期债券,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累计发行金额1462.1亿元,存续期余额为125亿元。
表4-16: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发行及偿付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存续情况
1 24宁沪高SCP005 5 5 2024/4/17 2024/7/19 1.83 存续期
2 24宁沪高SCP006 5 5 2024/4/17 2024/7/19 1.83 存续期
3 24宁沪高SCP007 5 5 2024/4/17 2024/7/19 1.83 存续期
4 24宁沪高SCP008 5 5 2024/4/17 2024/7/19 1.83 存续期
5 24宁沪高SCP004 5 5 2024/2/2 2024/5/11 2.27 存续期
6 24宁沪高SCP001 10 0 2024/1/17 2024/4/19 2.26 已兑付
7 24宁沪高SCP002 5 0 2024/1/17 2024/4/19 2.26 已兑付
8 24宁沪高SCP003 5 0 2024/1/17 2024/4/19 2.26 已兑付
9 23宁沪高SCP008 3.7 0 2023/3/1 2023/5/26 2.36 已兑付
10 23宁沪高SCP007 4 0 2023/3/1 2023/5/26 2.36 已兑付
11 23宁沪高SCP006 4 0 2023/2/7 2023/5/12 2.15 已兑付
12 23宁沪高SCP005 4 0 2023/2/7 2023/5/12 2.15 已兑付
13 23宁沪高SCP009 10.5 0 2023/4/3 2023/7/7 2.18 已兑付
14 23宁沪高SCP011 4 0 2023/4/5 2023/7/7 2.18 已兑付
15 23宁沪高SCP012 4 0 2023/4/5 2023/7/7 2.18 已兑付
16 23宁沪高SCP010 5 0 2023/4/5 2023/7/7 2.18 已兑付
17 23宁沪高SCP014 4 0 2023/4/12 2023/7/14 2.23 已兑付
18 23宁沪高SCP013 10 0 2023/4/12 2023/7/14 2.23 已兑付
19 23宁沪高SCP015 3.5 0 2023/5/10 2023/8/11 2.22 已兑付
20 23宁沪高SCP016 3 0 2023/5/24 2023/8/25 2.07 已兑付
21 23宁沪高SCP017 6.1 0 2023/7/5 2023/10/20 2.03 已兑付
22 23宁沪高SCP018 6.2 0 2023/7/5 2023/10/20 2.03 已兑付
23 23宁沪高SCP019 3.1 0 2023/7/12 2023/10/20 2.08 已兑付
24 23宁沪高SCP020 3.5 0 2023/8/9 2023/11/17 2.04 已兑付
25 23宁沪高SCP021 5.4 0 2023/10/18 2024/1/19 2.03 已兑付
26 23宁沪高SCP022 5 0 2023/10/18 2024/1/19 2.03 已兑付
27 23宁沪高SCP023 5 0 2023/10/18 2024/1/19 2.03 已兑付
28 22宁沪高SCP044 7.7 0 2022/12/1 2023/3/3 2.17 已兑付
29 22宁沪G3 5 5 2022/11/29 2025/11/29 2.95 存续期
30 22宁沪高SCP043 8 0 2022/11/10 2023/2/10 1.78 已兑付
31 22宁沪高MTN003 5 5 2022/11/2 2025/11/2 2.55 存续期
32 G22宁沪1 7 7 2022/10/24 2025/10/24 2.58 存续期
33 22宁沪高MTN002 3 3 2022/10/11 2025/10/11 2.49 存续期
34 22宁沪高MTN001(科创票据) 7 7 2022/9/15 2025/9/15 2.49 存续期
35 22宁沪高SCP042 4 0 2022/10/8 2023/1/6 1.61 已兑付
36 22宁沪高SCP041 4 0 2022/10/8 2023/1/6 1.61 已兑付
37 22宁沪高SCP040 5 0 2022/10/8 2023/1/6 1.61 已兑付
38 22宁沪高SCP039 10 0 2022/9/21 2023/1/6 1.59 已兑付
39 22宁沪高SCP038 7 0 2022/9/14 2022/12/16 1.5 已兑付
40 22宁沪高SCP037 6 0 2022/9/14 2022/12/13 1.5 已兑付
41 22宁沪高SCP036 6.7 0 2022/9/6 2022/12/2 1.5 已兑付
42 22宁沪高SCP035 6 0 2022/9/6 2022/12/2 1.5 已兑付
43 22宁沪高SCP034 8 0 2022/9/6 2022/12/2 1.5 已兑付
44 22宁沪高SCP033 3.3 0 2022/8/29 2022/11/25 1.5 已兑付
45 22宁沪高SCP032 5.1 0 2022/8/23 2022/11/18 1.5 已兑付
46 22宁沪G2 5 5 2022/8/23 2025/8/23 2.55 存续期
47 22宁沪高SCP031 5 0 2022/8/5 2022/11/4 1.65 已兑付
48 22宁沪高SCP030 8 0 2022/8/1 2022/10/28 1.65 已兑付
49 22宁沪高SCP029 5.3 0 2022/7/28 2022/8/26 1.65 已兑付
50 22宁沪高SCP028 5 0 2022/7/12 2022/10/12 1.93 已兑付
51 22宁沪高SCP027 5.3 0 2022/7/6 2022/9/30 1.95 已兑付
52 22宁沪高SCP025 5 0 2022/6/27 2022/9/23 1.95 已兑付
53 22宁沪高SCP026 5 0 2022/6/27 2022/9/23 1.95 已兑付
54 22宁沪高SCP023 9 0 2022/6/15 2022/9/16 2 已兑付
55 22宁沪高SCP024 4 0 2022/6/15 2022/9/16 1.98 已兑付
56 22宁沪高SCP022 4 0 2022/6/7 2022/9/9 1.95 已兑付
57 22宁沪高SCP021 4 0 2022/6/6 2022/9/9 1.97 已兑付
58 22宁沪高SCP020 4 0 2022/6/2 2022/8/31 1.95 已兑付
59 22宁沪高SCP019 4 0 2022/5/11 2022/9/9 2 已兑付
60 22宁沪高SCP018 4 0 2022/5/10 2022/9/9 2 已兑付
61 22宁沪高SCP017 4 0 2022/5/7 2022/8/26 2 已兑付
62 22宁沪高SCP016 4 0 2022/4/27 2022/8/26 2 已兑付
63 22宁沪高SCP014 2.5 0 2022/4/22 2022/8/19 2 已兑付
64 22宁沪高SCP015 2 0 2022/4/22 2022/8/19 2 已兑付
65 22宁沪G1 10 10 2022/4/20 2025/4/20 2.9 存续期
66 22宁沪高SCP013 4 0 2022/4/8 2022/8/5 2 已兑付
67 22宁沪高SCP012 4 0 2022/4/1 2022/8/5 2.03 已兑付
68 22宁沪高SCP011 3 0 2022/3/25 2022/7/22 2.03 已兑付
69 22宁沪高SCP010 5 0 2022/3/16 2022/7/15 2.04 已兑付
70 22宁沪高SCP009 2 0 2022/3/8 2022/6/10 2.04 已兑付
71 22宁沪高SCP008 5.3 0 2022/3/8 2022/7/8 2.05 已兑付
72 22宁沪高SCP006 5 0 2022/3/3 2022/7/1 2.05 已兑付
73 22宁沪高SCP007 5 0 2022/3/3 2022/7/1 2.05 已兑付
74 22宁沪高SCP005 5 0 2022/2/17 2022/6/17 2.18 已兑付
75 22宁沪高SCP004 9 0 2022/2/15 2022/6/17 2.18 已兑付
76 22宁沪高SCP003 5 0 2022/2/8 2022/6/10 2.3 已兑付
77 22宁沪高SCP002 5 0 2022/1/11 2022/5/13 2.35 已兑付
78 22宁沪高SCP001 5 0 2022/1/10 2022/5/12 2.35 已兑付
79 21宁沪高SCP037 10 0 2022/1/4 2022/4/29 2.35 已兑付
80 21宁沪高SCP036 6.5 0 2021/12/8 2022/4/15 2.43 已兑付
81 21宁沪高SCP034 5 0 2021/12/1 2022/3/31 2.4 已兑付
82 21宁沪高MTN003 5 5 2021/11/24 2024/11/24 3.13 存续期
83 21宁沪G2 8 8 2021/11/24 2026/11/24 3.08 存续期
84 21宁沪高SCP033 3 0 2021/11/19 2022/3/19 2.45 已兑付
85 21宁沪高MTN002 5 5 2021/10/27 2024/10/27 3.3 存续期
86 21宁沪高SCP031 8.7 0 2021/9/24 2022/2/25 2.35 已兑付
87 21宁沪高SCP032 1.3 0 2021/9/24 2022/2/25 2.35 已兑付
88 21宁沪高SCP029 10 0 2021/9/15 2022/3/5 2.23 已兑付
89 21宁沪高SCP030 7.3 0 2021/9/15 2022/3/11 2.23 已兑付
90 21宁沪高SCP027 5 0 2021/9/8 2021/12/10 2.2 已兑付
91 21宁沪高SCP028 5 0 2021/9/8 2021/12/10 2.2 已兑付
92 21宁沪高SCP026 5 0 2021/9/1 2021/11/26 2.2 已兑付
93 21宁沪高SCP025 5 0 2021/9/1 2021/11/26 2.2 已兑付
94 21宁沪高SCP023 4 0 2021/8/27 2022/2/19 2.3 已兑付
95 21宁沪高SCP024 5 0 2021/8/26 2022/2/18 2.35 已兑付
96 21宁沪高SCP022 5 0 2021/8/17 2022/2/11 2.4 已兑付
97 21宁沪高SCP021 5 0 2021/8/10 2022/1/14 2.39 已兑付
98 21宁沪高SCP020 5 0 2021/8/2 2022/1/14 2.4 已兑付
99 21宁沪高SCP019 5 0 2021/7/21 2022/1/14 2.5 已兑付
100 21宁沪高SCP017 5 0 2021/7/1 2021/10/29 2.45 已兑付
101 21宁沪高SCP016 1 0 2021/6/23 2021/10/22 2.45 已兑付
102 21宁沪高MTN001 10 10 2021/6/17 2024/6/17 3.45 存续期
103 21宁沪高SCP015 4.3 0 2021/5/18 2021/9/17 2.45 已兑付
104 21宁沪高SCP014 2 0 2021/4/21 2021/8/20 2.45 已兑付
105 21宁沪高SCP013 3 0 2021/4/21 2021/8/20 2.45 已兑付
106 21宁沪高SCP012 5 0 2021/4/14 2021/8/13 2.73 已兑付
107 21宁沪高SCP011 5 0 2021/4/12 2022/1/7 2.89 已兑付
108 21宁沪高SCP010 10 0 2021/4/1 2021/9/28 2.75 已兑付
109 21宁沪高SCP009 5 0 2021/3/19 2021/9/10 2.82 已兑付
110 21宁沪高SCP008 5 0 2021/3/19 2021/9/10 2.82 已兑付
111 21宁沪高SCP007 10 0 2021/3/18 2021/9/17 2.82 已兑付
112 21宁沪高SCP006 4 0 2021/3/10 2021/9/3 2.82 已兑付
113 21宁沪高SCP005 6 0 2021/3/9 2021/9/3 2.76 已兑付
114 21宁沪高SCP003 10 0 2021/2/8 2021/7/9 3 已兑付
115 21宁沪G1 10 10 2021/2/2 2026/2/2 3.7 存续期
116 21宁沪高SCP002 4.3 0 2021/1/26 2021/5/21 2.7 已兑付
117 21宁沪高SCP001 10 0 2021/1/6 2021/4/2 2.4 已兑付
118 20宁沪高SCP029 10 0 2020/12/1 2021/3/1 2.2 已兑付
119 20宁沪高SCP028 10 0 2020/11/27 2021/6/25 2.5 已兑付
120 20宁沪高SCP027 10 0 2020/11/17 2021/2/5 2.05 已兑付
121 20宁沪高SCP026 10 0 2020/11/11 2021/3/11 1.68 已兑付
122 20宁沪高SCP025 10 0 2020/10/29 2021/1/7 2.2 已兑付
123 20宁沪高SCP024 10 0 2020/10/29 2021/3/26 2.1 已兑付
124 20宁沪高SCP023 10 0 2020/10/28 2021/4/23 1.8 已兑付
125 20宁沪高SCP022 5 0 2020/10/22 2021/4/16 1.87 已兑付
126 20宁沪高MTN001 20 20 2020/8/21 2025/8/21 3.98 存续期
127 20宁沪高SCP020 7.3 0 2020/8/14 2021/1/29 1.9 已兑付
128 20宁沪高SCP019 4 0 2020/7/22 2020/11/6 1.4 已兑付
129 20宁沪高SCP018 3.5 0 2020/7/17 2020/11/6 1.4 已兑付
130 20宁沪高SCP017 2.5 0 2020/5/27 2020/10/16 1.65 已兑付
131 20宁沪高SCP016 5 0 2020/5/20 2020/11/20 1.65 已兑付
132 20宁沪高SCP015 4 0 2020/5/20 2020/11/20 1.65 已兑付
133 20宁沪高SCP013 5 0 2020/5/13 2020/11/13 1.65 已兑付
134 20宁沪高SCP014 5 0 2020/5/13 2020/11/13 1.67 已兑付
135 20宁沪高SCP012 5 0 2020/5/6 2020/11/6 1.67 已兑付
136 20宁沪高SCP011 3 0 2020/4/26 2020/10/30 1.68 已兑付
137 20宁沪高SCP009 6 0 2020/4/15 2020/10/23 1.75 已兑付
138 20宁沪高SCP010 7 0 2020/4/15 2020/10/23 1.74 已兑付
139 20宁沪高SCP008 5 0 2020/4/8 2020/10/15 1.77 已兑付
140 20宁沪高SCP007 6 0 2020/4/8 2020/10/15 1.78 已兑付
141 20宁沪高SCP006 4 0 2020/4/1 2020/10/16 2.2 已兑付
142 20宁沪高SCP005 5 0 2020/3/3 2020/10/16 2.1 已兑付
143 20宁沪高SCP003 6 0 2020/1/10 2020/4/16 2.29 已兑付
144 20宁沪高SCP004 2 0 2020/1/10 2020/4/17 2.2 已兑付
145 20宁沪高SCP002 3.4 0 2020/1/9 2020/4/10 2.2 已兑付
146 20宁沪高SCP001 7.2 0 2020/1/8 2020/4/10 2.2 已兑付
147 19宁沪高SCP016 1.6 0 2019/12/19 2020/1/15 2.2 已兑付
148 19宁沪高SCP015 6 0 2019/11/18 2020/5/15 2.45 已兑付
149 19宁沪高SCP014 4 0 2019/11/15 2020/5/23 2.3 已兑付
150 19宁沪高SCP013 5 0 2019/11/6 2020/5/8 2.4 已兑付
151 19宁沪高SCP011 5 0 2019/11/6 2020/5/22 2.35 已兑付
152 19宁沪高SCP012 4 0 2019/10/25 2020/5/15 2.45 已兑付
153 19宁沪高SCP010 5 0 2019/10/22 2020/4/17 2.45 已兑付
154 19宁沪高SCP009 2 0 2019/10/10 2020/4/3 2.59 已兑付
155 19宁沪高SCP008 7 0 2019/7/18 2020/1/14 2.8 已兑付
156 19宁沪高SCP007 6 0 2019/7/12 2019/10/18 2.5 已兑付
157 19宁沪高SCP006 5 0 2019/7/1 2020/1/10 2.7 已兑付
158 19宁沪高SCP005 4 0 2019/5/15 2019/11/8 3 已兑付
159 19宁沪高SCP004 6 0 2019/5/8 2019/11/8 3 已兑付
160 19宁沪高SCP003 5 0 2019/4/17 2020/1/12 3.1 已兑付
161 19宁沪高SCP002 2 0 2019/4/10 2019/9/27 2.68 已兑付
162 19宁沪高SCP001 5 0 2019/4/10 2019/10/18 2.7 已兑付
163 18宁沪高SCP009 4 0 2018/11/14 2019/5/10 3.3 已兑付
164 18宁沪高SCP008 6 0 2018/11/7 2019/5/6 3.38 已兑付
165 18宁沪高SCP007 6 0 2018/10/31 2019/4/12 3.4 已兑付
166 18宁沪高SCP006 6 0 2018/10/26 2019/4/19 3.5 已兑付
167 18宁沪高SCP005 5 0 2018/7/20 2018/11/16 3.79 已兑付
168 18宁沪高SCP004 4 0 2018/7/6 2018/10/12 3.76 已兑付
169 18宁沪高SCP003 6 0 2018/7/6 2018/11/9 3.8 已兑付
170 18宁沪高SCP002 10 0 2018/6/5 2018/9/14 4.35 已兑付
171 18宁沪高SCP001 5 0 2018/4/10 2018/10/12 4.37 已兑付
172 17宁沪高SCP007 12 0 2017/10/13 2018/4/13 4.65 已兑付
173 17宁沪高SCP006 10 0 2017/7/19 2017/10/19 4.13 已兑付
174 17宁沪高SCP005 6 0 2017/7/12 2017/10/13 4.15 已兑付
175 17宁沪高SCP004 6 0 2017/7/6 2017/11/10 4.15 已兑付
176 17宁沪高SCP003 8 0 2017/5/19 2017/9/8 4.15 已兑付
177 17宁沪高SCP002 10 0 2017/4/12 2017/7/14 3.82 已兑付
178 17宁沪高SCP001 10 0 2017/4/12 2018/1/7 4.2 已兑付
179 16宁沪高SCP008 6 0 2016/11/9 2017/4/14 2.88 已兑付
180 16宁沪高SCP007 16 0 2016/9/7 2017/5/12 2.7 已兑付
181 16宁沪高SCP006 12 0 2016/8/10 2017/4/14 2.59 已兑付
182 16宁沪高SCP005 9 0 2016/6/17 2016/11/11 2.92 已兑付
183 16宁沪高SCP004 5 0 2016/6/16 2017/3/10 2.98 已兑付
184 16宁沪高SCP003 7 0 2016/5/25 2016/8/19 2.8 已兑付
185 16宁沪高SCP002 11 0 2016/5/13 2016/8/12 2.8 已兑付
186 16宁沪高MTN001 10 0 2016/4/15 2021/4/15 3.7 已兑付
187 16宁沪高SCP001 18 0 2016/3/25 2016/9/9 2.67 已兑付
188 15宁沪高MTN002 10 0 2015/12/4 2020/12/4 3.69 已兑付
189 15宁沪高SCP011 7 0 2015/11/6 2016/1/29 2.79 已兑付
190 15宁沪高SCP010 10 0 2015/9/9 2016/5/27 3.29 已兑付
191 15宁沪高MTN001 20 0 2015/8/25 2020/8/25 4.3 已兑付
192 15宁沪高SCP009 10 0 2015/8/21 2016/5/17 3.29 已兑付
193 15宁沪高SCP008 7 0 2015/8/12 2016/4/29 3.3 已兑付
194 15宁沪高SCP007 8 0 2015/7/15 2016/4/8 3.4 已兑付
195 15宁沪高SCP006 12 0 2015/7/9 2016/3/31 3.2 已兑付
196 15宁沪高SCP005 12 0 2015/7/8 2016/3/31 3.2 已兑付
197 15宁沪高SCP004 4 0 2015/5/21 2015/11/13 3.45 已兑付
198 15宁沪高SCP003 4 0 2015/4/16 2015/10/13 4.7 已兑付
199 15宁沪高SCP002 3 0 2015/3/6 2015/9/2 4.6 已兑付
200 15宁沪高SCP001 3 0 2015/1/20 2015/4/20 4.8 已兑付
201 14宁沪高CP001 10 0 2014/12/12 2015/9/8 5.05 已兑付
202 14宁沪高SCP005 7 0 2014/11/14 2015/8/7 4 已兑付
203 14宁沪高SCP004 4 0 2014/10/13 2015/7/10 4.8 已兑付
204 14宁沪高SCP003 4 0 2014/8/25 2015/1/22 4.8 已兑付
205 14宁沪高SCP002 5 0 2014/6/13 2015/3/10 4.89 已兑付
206 14宁沪高PPN001 5 0 2014/5/23 2015/5/23 5.6 已兑付
207 14宁沪高SCP001 2 0 2014/4/18 2014/10/15 5.08 已兑付
208 13宁沪高CP002 10 0 2013/11/18 2014/11/18 5.69 已兑付
209 13宁沪高CP001 10 0 2013/10/17 2014/10/17 5.32 已兑付
210 13宁沪高PPN003 4 0 2013/8/28 2014/8/28 5.5 已兑付
211 13宁沪高PPN002 6 0 2013/7/30 2014/7/30 5.3 已兑付
212 13宁沪高MTN1 5 0 2013/6/21 2018/6/21 4.98 已兑付
213 13宁沪高PPN001 5 0 2013/5/3 2013/10/30 4.3 已兑付
214 12宁沪高PPN003 5 0 2012/11/9 2013/5/8 4.6 已兑付
215 12宁沪高CP002 10 0 2012/9/21 2013/9/21 4.37 已兑付
216 12宁沪高PPN002 5 0 2012/9/19 2013/3/18 4.8 已兑付
217 12宁沪高CP001 10 0 2012/8/2 2013/8/2 3.75 已兑付
218 12宁沪高PPN001 5 0 2012/6/19 2015/6/19 5.3 已兑付
219 11宁沪高CP002 10 0 2011/9/26 2012/9/26 6.18 已兑付
220 11宁沪高CP01 10 0 2011/7/7 2012/7/7 5 已兑付
221 10宁沪CP01 10 0 2010/8/16 2011/8/16 2.87 已兑付
222 08宁沪债 11 0 2008/7/28 2011/7/28 5.4 已兑付
223 08宁沪CP01 10 0 2008/1/17 2009/1/16 5.45 已兑付
224 05宁沪CP02 20 0 2005/11/7 2006/11/7 2.923 已兑付
225 05宁沪CP01 20 0 2005/9/22 2006/9/22 2.923 已兑付
226 23宁沪高SCP002 6 0 2023/1/4 2023/4/7 2.3 已兑付
227 23宁沪高SCP004 6 0 2023/1/4 2023/4/7 2.3 已兑付
228 23宁沪高SCP001 6 0 2023/1/4 2023/4/7 2.3 已兑付
229 23宁沪高SCP003 5 0 2023/1/4 2023/4/7 2.3 已兑付
230 22宁沪高SCP046 7 0 2022/12/14 2023/4/14 2.6 已兑付
231 22宁沪高SCP045 7.5 0 2022/12/12 2023/4/14 2.4 已兑付
232 23宁沪高速SCP024 3.5 0 2023/11/9 2024/2/6 2.43 已兑付
合计 1462.1 12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均按时兑付利息,没有出现延期付息和未付息的情况。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则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投资者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为树立、维护统一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宣传行为,提升公司价值,建立良好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布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的自律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以此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陈云江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025-84208922
传真:025-84208922
电子邮箱:ir@jsexpwy.com
联系地址:江苏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6号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1个工作日,发行人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公布当期发行文件:
1、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续发募集说明书;
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到期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络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箱: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
或寄送至
或通过
“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
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
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陈云江
联系人:陈舒静
电话:025-84208922
传真:025-84466643
邮编:21004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四、审计机构
五、信用评级机构
六、律师事务所
七、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00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电话: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联系人:发行部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参见各期续发募集说明书。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基础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各期续发募集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联系人:陈舒静
电话:025-84208922
传真:025-84466643
邮编:210049
三、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