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8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8亿元

发行期限: 3+N(3)年,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信用评级机构: 本次中期票据无评级

发行人主体评级: 本次中期票据无评级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次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发行事项,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次中期票据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 2

重要提示 ....................................................................................................................... 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6

二、发行条款提示 .................................................................................................. 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8

第一章 释义................................................................................................................. 15

第二章 风险提示......................................................................................................... 17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 17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7

第三章 发行条款......................................................................................................... 24

一、主要发行条款 ................................................................................................ 24

二、发行安排 ........................................................................................................ 27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30

一、募集资金用途 ................................................................................................ 30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30

三、发行人承诺 .................................................................................................... 30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二、历史沿革情况 ................................................................................................ 3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 39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42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3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 .................................................... 45

七、企业人员情况 ................................................................................................ 58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 64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 87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 88

十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 91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与主要竞争优势 ............................................................ 97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105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 105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会计报表 .................................................................. 108

三、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分析 ...................................................................... 114

四、有息债务情况 .............................................................................................. 134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136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46

七、资产受限情况 .............................................................................................. 147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 .................................. 147

九、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 147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148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 148

二、债务违约记录 .............................................................................................. 148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 149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增信情况............................................................................... 149

第九章 税项............................................................................................................... 151

一、增值税 .......................................................................................................... 151

二、所得税 .......................................................................................................... 151

三、印花税 .......................................................................................................... 152

四、声明 .............................................................................................................. 152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153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158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 158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 159

三、中期票据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 160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 161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162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 16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16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16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16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168

六、其他 .............................................................................................................. 169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171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172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73

一、违约事件 ...................................................................................................... 173

二、违约责任 ...................................................................................................... 173

三、发行人义务 .................................................................................................. 173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174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174

六、处置措施 ...................................................................................................... 174

七、不可抗力 ...................................................................................................... 175

八、争议解决机制 .............................................................................................. 175

九、弃权 .............................................................................................................. 175

第十六章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177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180

一、备查文件 ...................................................................................................... 180

二、查询地址 ...................................................................................................... 180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8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995,249.75万元、1,274,551.80万元、1,571,728.07万元和1,858,097.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51%、31.61%、35.19%和37.45%,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以及产品回款速度有所放缓。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480,116.78万元、1,611,105.39万元、1,749,094.20万元和2,183,669.09万元,存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3、1.43、1.36和1.09。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存在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此外,如果出现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等情形,还可能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风险提示详见“第二章 风险提示”。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发生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9月6日出具财监法〔2024〕304号、财监法〔2024〕305号、财监法〔2024〕306号、财监法〔2024〕307号、财监法〔2024〕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普华永道“在恒大地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决定“给予普华永道警告、没收2018年度恒大地产审计项目违法所得1,930万元并处罚款9,650万元、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汤振峰、蔡秀娟、朱立为、魏泽分别“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财政部于2024年9月6日出具财监法〔2024〕309号、财监法〔2024〕310号、财监法〔2024〕311号、财监法〔2024〕312号、财监法〔2024〕313号、财监法〔2024〕314号、财监法〔2024〕3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普华永道在恒大地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丧失独立性,承担了恒大地产的部分管理层职责,为其编制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该过程中编制多笔无依据调整分录为恒大地产虚增利润”,对普华永道合伙人陈耘涛、吴德恩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审计项目经理潘国威、陈智杰、陈君瑜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审计项目组工作人员卢玉捷、金莹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6日向普华永道出具〔2024〕9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华永道、汤振峰、朱立为、蔡秀娟)》,认为“普华永道出具的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恒大地产发行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等债券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普华永道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决定“责令普华永道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27,735,849.06元,并处以297,358,490.60元罚款;对汤振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0,000.00元罚款;对朱立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000.00元罚款;对蔡秀娟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00.00元罚款”,“对汤振峰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并非普华永道出具的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上的经办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此外,普华永道出具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时,未处于前述行政处罚规定的暂停经营业务期间,普华永道出具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时具备审计业务资质,前述处罚事项对本期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2024年6月8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聘任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事项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63,592.86万元,同比2022年度减少47.75%,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减。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24,691.13万元,同比2023年半年度减少44.73%,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3+N(3)年,附发行人赎回权条款和利息递延支付权条款。

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发行条款详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次中期票据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的提示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不设投资者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四、科创票据相关提示

1、发行人科技创新领域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地下空间开发、矿产资源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风电、水电特别是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建设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研发创新体系,加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实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方向,成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公司科技研发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开展技术产品开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自身科技创新属性及相关政策依据、所持有创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39,681.07万元、153,673.22万元、166,840.34万元和78,017.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4%、5.33%、5.55%和5.58%。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保持增长趋势。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授权专利7064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30件,国内发明专利1782件,其中部分发明专利明细如下:

序号 类别 专利名称 权利人

1 发明 一种耐候全焊钢结构加劲梁悬索桥的焊接制造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 发明 一种竖井扩挖掘进机及其施工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 发明 一种基于可伸缩人舱的常压换刀盾构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 发明 一种应用于悬挂式空轨列车系统的可动心道岔结构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5 发明 一种多角度破岩悬臂掘进机的硬岩刀盘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6 发明 一种自由断面硬岩挖掘装备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7 发明 一种智能混喷机器人的混喷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 发明 一种Q500qE高强度桥梁钢角接头的焊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 发明 一种Q370qE和Q690qE桥梁用结构钢不同强度对拼接头复合焊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

10 发明 一种TBM智能驾驶方法及系统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1 发明 U形肋板单元自动组装定位焊接系统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2 发明 一种合金钢辙叉不等高长短心轨组件制造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13 发明 一种高速铁路道岔大部件换铺装备及换铺方法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14 发明 一种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换刀机器人视觉定位结构及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5 发明 一种耐候钢加劲梁悬索桥主纵梁的焊接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6 发明 一种开挖矩形竖井的钻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7 发明 含架梁支撑的多油缸支腿组合式低位运梁车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8 发明 一种道岔钢轨件端面尺寸的测量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9 发明 一种桥梁用Q500qE超低碳贝氏体钢的焊接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 发明 中低速磁浮小线间距单渡线道岔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 发明 一种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2 发明 一种盾构机及其姿态纠偏系统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3 发明 低位大载荷平板运输车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4 发明 一种TBM滚刀磨损在线实时检测系统及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5 发明 北美标准自护式高锰钢辙叉铸造工艺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26 发明 一种双结构TBM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7 发明 隧道内大吨位架梁运架系统及其架梁变跨工序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8 发明 载有高压水射流-机械耦合一体式盘型滚刀的掘进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9 发明 一种1676mm与1000mm双轨距套线道岔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30 发明 铁路T梁架桥机起升机构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31 发明 一种机械法修建地铁车站的装备及其施工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2 发明 一种中低速磁浮轨排F型钢多面同时加工装置及其加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33 发明 一种具备机器人换刀功能的盾构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4 发明 一种共振破碎机用平行连杆转向机构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35 发明 TBM刀盘及TBM掘进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5项,省部级(含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奖)科技进步奖472项,中国专利奖金奖2项、银奖1项、优秀奖8项,中国工业大奖2项,中国好设计金奖3项、银奖1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2项;公司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289项,其中40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4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授权专利7064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30件,国内发明专利1782件;主(参)编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及工法196项,其中国家标准55项。公司拥有技术人员3100人,占员工总量的25%,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14人,国家专项计划专家1人,茅以升科学技术奖获得者15人,詹天佑科学技术奖获得者5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

3、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完成的“港珠澳大桥跨海集群工程”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50km/h高速铁路道岔结构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钢桥疲劳性能提升建造关键技术与成套先进装备”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大型盾构机/TBM控制系统核心部件开发”等科技成果荣获各类社会力量奖14项;中铁装备盾构创新研发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评选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

发行人是全球产销量最大的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商、全球最大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最大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也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生产制造等领域优势突出,现有产业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公司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

在未来,发行人将围绕工程建设更好更快更安全更低成本等市场需求,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进一步强化技术、产品、标准化、质量和精益管理,开展研发管理变革提升,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为客户提供卓越产品和服务;精准制定业务策略,在工程装备领域,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以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新业态“三条曲线”,推进技术、管理、模式精准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在钢结构领域,加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扩大优质项目和重大项目份额,持续推进效益提升行动;在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现有产品和技术优势,与现有主要业务充分延伸结合,推进服务产品化,实现规模效益有效提升。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交易商协会关于科创票据相关事宜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主体类科创票据的要求。

发行人相关认定及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类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9711

2、认定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3、授予对象: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 三年,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5、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序号 称号名称 认定机构 授予对象 有效期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综上所述,鉴于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主体类科创票据的要求。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中铁工业 指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股东、中国中铁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1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最高待偿额度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中铁工集团 指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局建设 指 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山桥 指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宝桥 指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科工 指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装备 指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九桥 指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工服 指 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中铁环境 指 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重工 指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中铁新型交通 指 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托管机构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

日/工作日 指 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风险提示

投资人购买本次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此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之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确定的。受国民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信誉和信用记录,但由于中期票据是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兑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2,722.74万元、121,700.84万元、63,592.86万元和-224,691.13万元,呈下降趋势。发行人所从事专用设备生产与服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特点,造成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2024年 1-6月,受下游客户结算周期拉长等影响,回款周期拉长,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回笼销售款项,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将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7,202.02万元、-56,024.79万元、-48,870.03万元和-20,229.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呈现净流出态势,这主要是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若发行人不能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且投资未能按计划收回现金,持续增加的融资压力及融资成本或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518,193.22万元、2,826,103.58万元、3,113,284.22万元和 3,555,958.3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7.17%、97.56%、97.73%和98.06%;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4、1.43、1.43和1.40,速动比率分别为0.81、0.82、0.84和0.75。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大,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可能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并产生一定流动性风险。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995,249.75万元、1,274,551.80万元、1,571,728.07万元和1,858,097.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51%、31.61%、35.19%和37.45%,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以及产品回款速度有所放缓。随

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还将相应扩大,如果发生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5、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480,116.78万元、1,611,105.39万元、1,749,094.20万元和2,183,669.09万元,存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3、1.43、1.36和1.09。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存在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此外,如果出现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等情形,还可能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发行人隧道施工装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结构等业务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市场竞争对手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跨国公司等。随着铁路建设投资放开、投资结构和模式不断创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降低,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链安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涂料、焊材及机械产品重要部件等,尤其是钢材占总成本比重较高,主材价格波动将对产品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影响;部分设备、机械产品零部件等需要同供应商合作开发或向供应商采购,个别产品需要使用进口零部件,若主要供应商供货情况发生重大调整,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3、海外市场开拓风险

发行人存在部分海外业务,并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及中国制造“走出去”的政策方针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由于国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存在一

定不稳定性,可能会对发行人海外市场开拓和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主要产品隧道施工设备、道岔、钢结构及大型工程施工机械等,主要面向交通基建行业工程施工类客户。受我国交通基建行业投资主体特点影响,下游销售客户比较集中,主要为中国中铁及下属企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各省、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公司、地铁公司、交通建设管理局,以及大型交通基建施工类企业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但如果该部分客户需求量降低或转向竞争对手采购,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将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5、外汇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发行人海外业务的收入、部分向供应商购买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开支以外币结算。发行人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如果相关币种汇率发生波动,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担保行为以及在产能结构调整中所面临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与控股公司构架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发行人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虽然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组织管理、行政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业务、人

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随着投资、设立的公司逐渐增多,经营规模越加庞大,组织结构愈加复杂,对该等下属公司管理将尤为重要,如果发行人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提升,可能将面临相应的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善而导致的经营合规风险。

3、安全质量风险

发行人隧道掘进机、道岔、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过江过河通道、跨路通道、城市轨道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工程项目,可能在生产制造、安装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生产、施工或运营事故的风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中国中铁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一定数量持续的经营性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充分做好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但由于业务需求仍存在持续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并可能由此带来一定关联交易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工程施工机械业务、道岔业务、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等业务板块。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在此类建设方面的投资。当前,国家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未来政府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的预测、基础设施的使用状况和未来扩张需求的预期,社会资本的投资预期及相关行业增长整体水平的预期等的变化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等都可能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专用设备制造和服务业包括的子行业较多。各子行业的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和规模、国家行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技术水平、设备水平与选型等方面的政策指导的变化密切相关。发行人的主业涉及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上述政策的变化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所属企业中铁山桥、中铁宝桥、中铁科工、中铁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部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在相应期限内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上述相关企业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无法持续获得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未来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期中期票据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预计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2.70%、54.14%、55.24%和57.80%,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3、会计税务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及《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2019]64号),通过条款的设计,本期发行的永续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税务

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已发行的永续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4、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5、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中期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85,854.73万元、188,316.59万元、176,317.97万元和92,130.49万元。根据发行条款,若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不行使赎回权,其票面利率将跃升,发行人或将面临净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中期票据利息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未来由于亏损等原因导致可分配利润减少无法覆盖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可能产生公司被动递延支付利息的风险。

6、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会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23%、7.88%、7.00%和3.52%。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中期票据时行权,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回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7、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公司全称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70.60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MTN【】号

注册总额度 人民币壹拾捌亿元(RMB1,8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壹拾捌亿元(RMB1,800,000,000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3+N(3)年,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本期中期票据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本期中期票据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 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 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 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前 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则从第 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 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发行人赎回权 (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母公司)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公告日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发行日 2024年【】月【】日

簿记建档日 2024年【】月【】日

缴款日 2024年【】月【】日

起息日 2024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4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月【】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付息日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月【】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情况 无担保

评级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无评级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属于上述公告所指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发行人拟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所有条款适用于中国法律

二、含权条款

1、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3、赎回方式 发行人如果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 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4、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5、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6、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三、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月【】日14: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长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24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合格的承销商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11018270000010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219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3、本期中期票据的分销及结算通过上海清算所进行,并按照上海清算所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4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8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要求的用途。

考虑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发行人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事宜。后续根据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可能会调整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衍生品金融工具和理财产品投资,不以经营、投资、拆借等任何方式用于房地产及相关业务,不用于土地开发、对外委托贷款等资金拆借业务,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在变更资金用途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提前进行公告,变更后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Hi-tech Industry CorporationLimited

法定代表人:张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222,155.1588万元

实缴资本:222,155.1588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1至9层101内7层707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777888

传真:010-837776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0312205T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rhic.cn/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建筑工程用机械、起重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质检技术服务;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大型物件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情况

(一)历史沿革

1、1999年9月,发行人前身中铁二局设立

1998年12月25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宝鸡桥梁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价出资43,739.52万元,折合股份数28,500万股,持股比例为95%;股东宝鸡桥梁厂以现金作价出资 2,092万元,折合股份数 1,363万股,持股比例为4.54%;股东成都铁路局以现金作价出资100万元,折合股份数65万股,持股比例为0.22%;股东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以现金作价出资60万元,折合股份数39万股,持股比例为0.13%;股东西南交通大学以现金作价出资50.65万元,折合股份数33万股,持股比例为0.11%。

1999年4月1日,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出具编号为中华评报字(1999)第020号的《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起设立中铁二局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总计评估值 140,171.67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96,432.15万元,净资产合计评估值43,739.52万元。1999年6月22日,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深同证验字[1999]008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9年6月22日,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资本共计 46,042.17万元,其中股本30,000万元,资本公积16,042.17万元;具体出资情况为: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价出资 43,739.52万元,折合股份数28,500万股,持股比例为95%;股东宝鸡桥梁厂以现金作价出资2,092万元,折合股份数1,363万股,持股比例为4.54%;股东成都铁路局以现金作价出资100万元,折合股份数65万股,持股比例为0.22%;股东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以现金作价出资60万元,折合股份数39万股,持股比例为0.13%;股东西南交通大学以现金作价出资50.65万元,折合股份数33万股,持股比例为0.11%。

1999年7月23日,财政部作出财管字[1999]233号《关于中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第一工程处、第二工程处、第四工程处、第五工程处、路桥工程公司、机械筑路处、物资处和行使工程总承发包职能的部门及总部直属的14个指挥部的经营性资产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并吸收铁道部宝鸡桥梁工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等法人单位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中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1999年 8月 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国经贸企改[1999]744号《关于同意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同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宝鸡桥梁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发起人,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3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投入资产为142,474.32万元,负债为96,432.15万元,净资产折为股本,为30,000万股;上述发起人分别持有28,500万股、1,363万股、65万股、39万股和33万股。

1999年11月2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8,500.00 95.00% 净资产

2 铁道部宝鸡桥梁厂 1,363.00 4.54% 现金

3 成都铁路局 65.00 0.22% 现金

4 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39.00 0.13% 现金

5 西南交通大学 33.00 0.11% 现金

合计 30,000.00 100.00%

2、200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年9月15日,中铁二局召开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议案》、《章程(修改草案)》等其他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向社会公开发行11,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为准),并在发行成功后在上海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1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发行字[2001]27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00万股。该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2001年5月15日,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同证验字[2001]号第0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5月15日,中铁二局通过上网定向发行股票共同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104,5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手续费等计2,772.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01,727.75万元,其中11,000.00万元作为中铁二局股本,90,727.75万元转作中铁二局资本公积;中铁二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为41,000.00万元。

2001年5月15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注册资本为41,000.00万元。

3、2005年11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国资产权[2005]1408号《关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铁二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铁二局总股本仍为 41,000万股,其中二局集团、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西南交通大学分别持有 24,529万股、1,173.0887万股、55,9433万股、33.566万股、28.402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9.83%、2.86%、0.14%、0.08%、0.07%,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2005年11月25日,中铁二局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中铁二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方式作为对价安排,从而使其所持中铁二局股份获得在上交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 3.8股的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4,180万股。

2005年11月28日,上交所作出上证上字[2005]227号《关于实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2006年5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6年4月27日,中铁二局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以总股本4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铁二局资本公积金 1,086,732,396.09元,转增后剩余资本公积881,520,893.49元,总股本为 61,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387,3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22,770万股。

2006年5月19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证验字[2006]第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5月18日,中铁二局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1,500万元。

2006年5月2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61,500万元。

5、2007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6年5月19日,中铁二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同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0万股,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以及持有的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按评估值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余股份。

2006年6月8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中联评报字[2006]第129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八家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6]第131号《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铁二局宏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中联评报字[2006]第130号《中铁二局集团勘测设计院拟转让所持有的中铁二局贵州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以及持有的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分别出具20060149号、20060150号以及20060148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上述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06年6月23日,中铁二局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八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以及所持两家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的公司股权按照评估值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余股份。

2006年8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国资产权[2006]958号《关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事宜。

2007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发行字[2007]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万股。

2007年1月26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君和验字(2007)第10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月25日,中铁二局已收到各股东交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9,700万元。

2007年3月19日,中铁二局作出公司章程修正案,注册资本变更为91,200万元。

2007年4月2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91,200万元。

6、2008年6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4月2日,中铁二局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以股本总数91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股票,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股票。

2008年 5月 30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和正信验字(2008)第12-101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5月27日,中铁二局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45,920万元。

2008年6月2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45,920万元。

7、2017年1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2日,中铁二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19日,中铁二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33号),原则同意中铁二局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2016年5月6日,中铁二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框架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在审议本次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16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4号),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83,802,69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中铁二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德勤出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0002号),确认截至2017年1月5日,中国中铁持有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1,688,270,800.00元的中铁山桥100%股权、中铁宝桥100%股权、中铁科工100%股权以及中铁装备100%股权已过户至中铁二局,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铁二局持有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228,483,500.00元的二局有限100%股权已过户至中国中铁,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1月5日,中铁二局已收到中国中铁以股权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83,802,693.00元,中铁二局累积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843,002,693.00元。

2017年1月23日,中铁二局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ERJU CO. LTD.)”变更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Hi-tech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股票简称由“中铁二局”变更为“中铁工业”。

8、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4号)核准,发行人向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78,548,895股股份。

2017年3月22日,德勤出具《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171号),确认截至 2017年 3月 22日,发行人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缴的新增出资额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元,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909,999,985.75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378,548,895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6月2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工业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22,155.1588万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091,361,606 49.13

2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3,677,558 4.22

3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854,889 1.70

4 华宝信托-投资(6)号集合资金信托 37,854,889 1.70

5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7,854,889 1.70

6 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01,000 1.45

7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7,765,900 1.25

8 全国社保基金413组合 26,100,000 1.17

9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16,497,804 0.74

10 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20,000 0.67

合 计 1,416,088,535 63.73

截至 2024年 6月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铁工业的持股比例为49.13%,为其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注册资本:2,457,092.9283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法定代表人:陈云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是全球最大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集团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套工程和工业产品及相关服务。中国中铁在工程建造、设计咨询、装备制造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延伸产业链条,扩展增值服务,开展了特色地产、金融物贸、资源利用、资产经营、水利水电、生态环保和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等相关多元业务。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中国中铁各业务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上下游关系,逐步形成了公司纵向“建筑业一体化”,横向“主业突出、相关多元”的产品产业布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资产总额18,294.39亿元,负债总额13,695.37亿元,所有者权益4,599.02亿元。2023年度,中国中铁实现营业总收入12,634.75亿元,净利润376.36亿元。

截至2024年6月末,中国中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623,119,890 46.96

2 HKSCCNOMINEESLIMITED 4,010,204,717 16.2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19,264,325 2.5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42,302,470 2.19

5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6,747,488 1.85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0,435,700 0.93

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562,835 0.56

8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合计 18,800,857,825 75.9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中铁的持股比例为 46.96%,为其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一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二)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三)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纳税、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3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宝鸡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4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5 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6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7 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南京 工业制造 55 设立或投资成立

8 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 工业制造 100 设立或投资成立

9 中铁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0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武汉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1 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 工业制造 49 设立或投资成立

12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59 设立或投资成立

13 铁科数智交通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50 设立或投资成立

发行人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铁新型交通49%、20%、10%及1%的股权。于2020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有关中铁新型交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中铁新型交通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以发行人意见为最终表决意见。因此,根据中铁新型交通公司章程及上述协议,发行人能够控制中铁新型交通,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1、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装备前身是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20,621.57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铁装备资产总计179.3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9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82亿元,净利润为8.31亿元。

除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之外,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重要子公司。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

(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内部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4个委员会,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科技与数字化部、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经营开发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投资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纪委、党委巡察办、财务共享中心、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等部门。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组织机构职能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张威、卓普周,独立董事陈基华、王富章组成,张威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业务或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并购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基华、独立董事傅继军组成,陈基华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傅继军、陈基华、王富章组成,傅继军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有关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内外、行业内外相关企业的薪酬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定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和方案,薪酬政策和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分配制度、业绩评价(考核)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薪酬分配方案等;拟定公司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或方案,并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组织对公司薪酬体系、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估、审查和确认,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和薪酬分配制度形成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分配与业绩考核情况提出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张威、卓普周,独立董事陈基华、傅继军、王富章组成,张威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出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公司治理、证券事务的政策研究及制度体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产权代表日常履职管理和支持服务等工作。

(6)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

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主要承担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及公司党委、公司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公文管理;档案管理;

会议管理;信息调研;全局性综合会议筹备、材料撰写及会务接待;印信管理;保密管理;信访维稳;内外公共关系协调;公司公务用车及本部车队管理;公司本部办公用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低值易耗类办公设备、一般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采购及管理;值班管理等工作。

(7)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

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主要承担战略规划与管理;产业研究与管理;竞争对手管理;协会管理;业绩考核管理;计划统计与分析;企业改革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组织机构管理;企业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对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工作。

(8)财务部

财务部主要承担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与信息管理;融资管理;产权管理;增资管理;税务管理;担保管理;授信和信贷管理;公司本部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财务共享中心的日常工作。

(9)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

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主要承担研究制定全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制度体系;牵头“三项制度”改革;统筹全公司人力资源系统建设;员工总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社保管理;员工培训管理;收入(薪酬)分配管理;公司本部员工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承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具体工作。

(10)科技与数字化部

科技与数字化部主要承担科技创新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学会学术管理;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科研成果、成果转化与专利管理;新产品开发;科学技术奖项管理;国内外前沿技术信息搜集与分析;信息建设管理与数字化转型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数据资产管理;管理流程优化和数字化升级转型等工作。

(11)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

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主要承担组织建设工作;党员管理工作;宣传与新闻工作;意识形态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战工作;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舆情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品牌建设管理;融媒体平台建设;工会组织建设;企业民主管理;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工文化与素质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劳动竞赛;团组织建设;团员教育和管理;青年岗位建功竞赛等工作。

(12)经营开发中心

经营开发中心主要承担国内营销战略和营销方针制定并组织实施,经营体系建设与市场布局;国内经营开发管理;市场研究与客户需求管理;资质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区域/专业营销机构的日常工作。

(13)生产管理中心

生产管理中心主要承担生产指挥调度;生产制造监管;重点项目监管;收尾项目管理;应用技术管理;技改管理;生产性设备(简称生产设备)全过程管理;厂房、土地等无形资产日常管理及处置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处置等工作。

(14)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

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主要承担公司大商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物资和采购管理;劳务(专业)分包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大商务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公司投标的重点项目标前成本测算与公司中标项目的商务策划;

收入组织和成本管理;公司中标项目的验工计价和考核兑现管理;亏损项目治理等工作。

(15)投资管理部

投资管理部主要承担股权投资(含 PPP、BT、BOT 等以投资带动产品和服务销售为目的的项目投资,不含增资)业务管理;对外参股投资、项目投资等运营阶段的监督管理;土地、生产性(工业)厂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租赁设备的投资业务管理(不含日常性资产管理);战略并购管理等工作。

(16)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主要承担公司法治建设;法律事务管理;合规综合管理;合同综合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权益保障(含商标字号管理、

纠纷案件管理);子公司章程管理;法人授权管理等工作。

(17)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

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审计工作体系建设;审计规划与计划;审计工作组织与实施;牵头审计问题整改;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评价;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协调配合外部审计;监事会日常工作等。承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8)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

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产品及工程质量监管;环保节能监管;职业健康监管;QES 管理体系认证与运行管理;6S 管理;应急管理;生产安全和质量环保事故(事件)处置;安全质量环保稽查等工作。

(19)纪委

纪委主要承担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做好再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等工作。

(20)党委巡察办

党委巡察办主要承担党委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导、整改落实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1)财务共享中心

财务共享中心主要承担财务共享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共享核算;财务监察、稽核;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

(22)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主要承担公司办公用房日常管理(不含办公用房新建、购置、改扩建及处置);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推进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公司本部员工就餐、员工公寓、治安保卫、会议服务、保洁绿化等事务保障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员工公寓执行标准等工作。

(二)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规范运作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三会”各司其职,互不干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以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16)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17)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8)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按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公司融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政策;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10)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

14)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专项规划;

18)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9)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20)决定公司全体员工的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

21)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2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3)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24)负责编制公司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或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2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理层

公司设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公司的人事、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等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6)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组织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9)组织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10)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11)组织拟订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

12)组织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3)向董事会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14)聘任或解聘公司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负责管理人员;

15)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及收入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6)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7)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8)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一贯有效的遵循和执行,能够对发行人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保证。同时,发行人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修订并补充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准确提供发行人的管理及财务信息,保证发行人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财务监察管理办法》《财务工作要点》《担保管理办法》、《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司库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发行人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筹资融资管理、预算管理、对外担保等重要财务类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

2、对控股子公司管控方面

发行人建立了对控股子公司控制的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依据发行人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发行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要求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发行人提供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3、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子、分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4、对外投资管理方面

发行人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发行人制定并执行了《投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境内参股股权投资管理规定(试行)》等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投资项目的原则和决策流程,制定了过程管理及负面清单,确定了投资后评价及风险管理等事项。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奖励管理规定》《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员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发行人在人才培养、人才管理和人才激励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

6、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司库管理规定》《担保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融资、资金结算、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规范。

7、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约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信息披露责任的追究及处罚等。

8、担保制度

为规范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完善审批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有关规定,发行人所有担保业务均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执行。担保业务管理遵循严格担保对象、坚持对等有偿、集中统一审批、各自承担责任的原则。

七、企业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董监高名单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

1 张威 董事长 2023年10月

2 卓普周 董事、总经理 2021年5月

3 杨飞 董事 2022年6月

4 杨峰 董事 2024年2月

5 傅继军 独立董事 2020年6月

6 王富章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

7 高剑虹 独立董事 2024年2月

8 范经华 监事会主席 2023年6月

9 麻晋超 监事 2023年2月

10 陈荟羽 职工监事 2023年4月

11 谭顺辉 副总经理 2020年6月

12 王建喜 副总经理 2017年7月

13 宁辉东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2023年2月

14 石庆鹏 副总经理 2021年12月

15 王杜娟 总工程师 2023年2月

16 孟祥红 副总经理 2024年6月

17 葛瑞鹏 董事会秘书 2021年9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共7名董事,发行人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4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主持董事会工作),2023年10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卓普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年7月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主持党委和董事会工作),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杨飞,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0年6月至2020年 9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副部长、统战部副部长、跨文化融合办副主任,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2年6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杨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200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督导巡视四组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督导巡视七组组长、党工委书记。2018年5月起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2024年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继军,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曾任财政部第一届和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并购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客座教授;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略现代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合现代(深圳)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画(北京)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富章,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员。曾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研究员、党委书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总工室专家、国铁吉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剑虹,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和光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丝路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一部副主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银行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恒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2024年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监事会成员简历

范经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2006年1月至 2011年6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监事、审计部部长,

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同时挂职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2013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4年6月至2020年1月同时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专职董事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2023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麻晋超,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年3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荟羽,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群部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权益保障女工部副部长、工会综合部部长,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权益保障女工部部长。2023年4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

3、发行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谭顺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7年 1月起至2020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建喜,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任中铁四局副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17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宁辉东,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2022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期间,2013年6月至2019年12月、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济师、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石庆鹏,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铁二局装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杜娟,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23年1月先后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兼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工程研究院党工委书记、院长,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2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孟祥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3月先后担任中铁山桥技术中心道岔室主任,道岔设计处处长、专家工程师,首席专家、新铁德奥道岔公司技术副总监,道岔车间主任。2011年3月至2021年5月先后担任中国中铁工业设备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21年5月-2024年6月任中国中铁生产监管中心(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2024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瑞鹏,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7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总数为12,224人。

表:发行人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教育程度 人数 所占比重(%)

研究生及以上 1,166 9.54

本科 5,029 41.14

专科及以下 6,029 49.32

合计 12,224 100.00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以及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项新兴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地下空间开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15,716.87万元、2,881,709.85万元、3,006,697.85万元和1,397,786.81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其中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7.42%、64.40%、64.20%和62.8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475,282.53 34.22 930,945.69 31.21 903,790.76 31.72 811,664.82 30.09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873,081.78 62.85 1,915,159.64 64.20 1,835,015.88 64.40 1,818,669.40 67.42

其他 40,713.77 2.93 136,894.10 4.59 110,815.67 3.89 67,259.99 2.49

合计 1,389,078.08 100.00 2,982,999.43 100.00 2,849,622.31 100.00 2,697,594.2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214,289.51万元、2,338,852.50万元、2,416,447.89万元和1,128,014.02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360,739.95 31.98 659,724.95 27.30 656,928.44 28.09 628,312.76 28.38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733,543.48 65.03 1,634,938.13 67.66 1,583,417.90 67.70 1,529,083.83 69.06

其他 33,730.59 2.99 121,784.81 5.04 98,506.16 4.21 56,892.92 2.57

合计 1,128,014.02 100.00 2,416,447.89 100.00 2,338,852.50 100.00 2,214,289.5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83,304.69万元、510,769.81万元、566,551.54万元和261,064.0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92%、

17.92%、18.99%和18.79%,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114,542.58 43.88 271,220.74 47.87 246,862.32 48.33 183,352.06 37.94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39,538.30 53.45 280,221.51 49.46 251,597.98 49.26 289,585.57 59.92

其他 6,983.18 2.67 15,109.29 2.67 12,309.51 2.41 10,367.07 2.15

合计 261,064.06 100.00 566,551.54 100.00 510,769.81 100.00 483,304.6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24.10 29.13 27.31 22.59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5.98 14.63 13.71 15.92

其他 17.15 11.04 11.11 15.41

合计 18.79 18.99 17.92 17.92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四个业务板块;另有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个新兴产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类型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47.52 93.09 90.38 81.17

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44.44 79.78 76.19 68.88

其中: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3.08 13.31 14.19 12.29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87.31 191.52 183.50 181.87

其中:道岔业务 19.65 44.01 42.62 43.94

其中: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67.66 147.51 140.88 137.93

其他 4.07 13.69 11.08 6.72

合计 138.91 298.30 284.96 269.76

2022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增长5.63%。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90.38亿元,同比增长 11.35%,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受益于新签订单的增加以及以前年度销售产品陆续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76.19亿元,同比增长10.61%;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14.19亿元,同比增长15.46%。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3.50亿元,同比增长0.90%,其中,道岔业务本年实现收入42.62亿元,同比下降3.00%;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受益于近年来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新签订单转化的增加,本年实现收入140.88亿元,同比增长2.14%。

202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8.30亿元,同比增长4.68%。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93.09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受益于新签订单的增加以及以前年度销售产品陆续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79.78亿元,同比增长4.71%;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因上年新签订单减少,部分订单在本期转化为收入,导致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31亿元,同比减少6.20%。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91.52亿元,同比增长4.37%,其中,道岔业务受益于新签合同额增长本年实现营业收入44.01亿元,同比增加3.26%;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受益于近年来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新签订单转化的增加,本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1亿元,同比增长4.71%。

2024年1-6月,中铁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91亿元。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52亿元,同比增加0.83%。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44亿元,同比增加5.43%。近年来,隧道掘进机在铁路、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公司前期销售的产品陆续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本期收入略有增长。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减少38.15%。主要原因为部分新签订单在本期尚未转化收入。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31亿元,同比减少7.21%。其中道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65亿元,同比减少2.58%。由于新签订单集中在第二季度,部分订单暂未转化为收入,本期道岔收入同比有所下降。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66亿元,同比减少8.46%。由于近年来公司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提升钢结构项目订单质量,加之部分项目验工计价和结算进度放缓,本期确认收入同比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完成新签合同额分别为468.05亿元、514.36亿元、520.12亿元和266.64亿元,近三年呈增长趋势。发行人新签合同额完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新签合同额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类型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79.00 172.23 164.34 150.07

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61.50 150.02 144.20 128.71

其中: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17.50 22.21 20.15 21.36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67.21 317.95 316.76 290.13

其中:道岔业务 43.88 75.19 69.84 64.52

其中: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123.33 242.76 246.92 225.61

其他 20.43 29.94 33.26 27.85

合计 266.64 520.12 514.36 468.05

2022年,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514.36亿元,同比增长9.89%。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 164.34亿元,同比增长9.51%。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144.20亿元,同比增长12.03%,增速较快的主要原因公司进一步加大新兴领域市场开拓力度,隧道掘进机在矿山、水利、抽水蓄能等应用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并且海外市场订单逆势增长,隧道施工装备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8.47%。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20.15亿元,同比下降5.7%。主要是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略有下降。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316.76亿元,同比增长9.18%。其中,道岔业务新签合同额69.84亿元,同比增长8.25%,增长受益于国家铁路建设投资规模增长、地铁市场保持一定投资力度等利好因素,高速铁路道岔、普速铁路道岔、地铁道岔招标量有所增长;公司积极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将产品、服务优势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246.92亿元,同比增长9.45%。

2023年,中铁工业完成新签合同额520.12亿元,同比增长1.12%。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72.23亿元,同比增长4.80%。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50.02亿元,同比增长4.04%。2023年,在保持隧道掘进机产品在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等传统市场稳定份额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领域市场开拓,特别在水利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在湖北、广东等地承揽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持续保持了在该领域6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非煤矿山和抽水蓄能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80%以上,在辽宁、江西等地承揽了非煤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福建、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实现新签合同额 17.3亿元,同比增长35.7%,在上年高增长基数上再次实现大幅增长,特别是在欧洲发达国家市场和大直径隧道掘进机应用方面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技术壁垒高、价值量大的产品占比得到提高,在西欧、东南亚、南亚和中东区域承揽了铁路、地铁、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22.21亿元,同比增长10.23%。2023年,公司紧抓铁路建设热潮、产品需求增加等机遇,在广西、广东、陕西、上海、江苏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项目搬提运架设备订单,承揽项目四十余个,较上年增幅明显。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317.95亿元,同比增长0.37%。道岔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75.19亿元,同比增长7.66%。2023年,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政策的阶段性调整,国铁集团基建道岔市场逐渐回暖,新建项目数量增多,在国内的浙江、湖北、陕西、重庆、上海、四川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重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实现新签合同额 4.70亿元,同比增长19.37%,在北美、北非、东北亚、东欧、中东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道岔订单,实现整组道岔首进欧洲市场,并在巩固东南亚优势市场基础上实现在中北美市场的重大突破。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242.76亿元,同比减少1.69%。2023年,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加大“一包”项目承揽力度,进一步提升新签订单质量;在国内的河南、江西、重庆、广东、四川等地和海外东南亚、南亚、北美区域承揽了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桥梁钢结构制造与安装订单。

2024年1-6月,中铁工业完成新签合同额266.64亿元,同比下降11.66%。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79亿元,同比下降19.62%。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61.5亿元,同比下降26.22%,其中海外完成新签合同额11.78亿元,同比增长37.98%。2024年1-6月,受国内传统市场领域隧道掘进机项目减少影响,新签合同额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第二增长曲线”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国内市场方面,在浙江、广东等地承揽了铁路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承揽了水利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浙江、安徽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湖南、四川、甘肃等地承揽了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海外市场方面,在西欧、东北亚等发达国家市场承揽了铁路、市政等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7.5亿元,同比增长17.27%。2024年1-6月,公司持续加大项目承揽力度,在广东、四川、上海等地承揽了搬提运架设备、起重机等设备订单,在四川、黑龙江、广东等地承揽了搬提运架设备、双轮铣等设备工程服务订单。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167.21亿元,同比下降10.95%。其中道岔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43.88亿元,同比增长4.18%。报告期内,国内新建铁路项目增多,国铁集团道岔需求提升。公司在国内的北京、上海、甘肃、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广东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道岔订单,在海外的东南亚、东非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道岔订单。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123.33亿元,同比下降15.32%。2024年1-6月,公司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加大“一包”项目承揽力度,进一步提升新签订单质量;在国内的上海、广东、云南、湖北、山东等地和海外的东南亚、南亚、东非等区域承揽了应用于公路、铁路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桥梁钢结构和建筑钢结构订单。

1、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横向掘进”“竖井、斜井掘进”不同方向以 及土压、泥水、硬岩、多模式等不同地质适应性的全系列盾构机/TBM 产品,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再制造、技术服务、机况评估检测、操作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2017—2023年,公司隧道掘进机市场国内占有率保持在30%以上,产销量连续七年世界第一,订单总数突破1600台,盾构安全掘进里程近4000公里,并持续保持了在各细分应用领域的领先地位, 其中在水利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60%,在抽水蓄能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80%。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二曲线”市场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在水利领域产品应用比例得到大幅提升,在湖北某水利项目上实现了“10中6”、广东某水利项目实现“24中12”的成绩,公开招标中标率近70%。在海外市场方面,在欧洲高端市场、东南亚传统优势市场、中东新兴市场等区域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海外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二且逐年提升,公司技术和品牌实力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公司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复合盾构机 适用于多种岩层复合地质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地铁隧道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2 土压平衡盾构机 适用于软弱围岩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地铁隧道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3 泥水平衡盾构机 适用于含水量大的过江、跨海隧道施工,现主要用于公路、地铁、铁路工程,典型代表为下穿长江隧道工程以及规划中的渤海海峡、琼州海峡、台湾海峡跨海隧道工程。与土压平衡盾构外观相似,出渣方式和平衡方式不同。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Φ4m-Φ15m

4 矩形盾构顶管机 适用于矩形断面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交通下穿隧道建设和地下横通道建设现有产品最大断面为10.42米×7.57米

5 硬岩盾构机 在复合盾构机技术的基础上融合土压平衡盾构和硬岩掘进机技术优点满足我国特定地质条件下施工的高性价比的先进隧道掘进设备。在重庆地铁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次完成工业试验,并后续共计投入9台应用于重庆轨道交通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与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先后研制出世界最大吨位运架装备、世界首台桩梁一体架桥机、国内首台建筑构件装配机器人,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积极促进油能向电能的动力转换,为客户提供全场景成套化新能源装备解决方案,推动重大装备的数字化和新能源化。研制出国内首台电驱动千吨级箱梁轮胎式搬运机、12立方绿色电铲、北斗导航+电驱千吨级运梁车、新型纯电动智能装载机等,能源动力功效提高,能耗成本大幅度降低;与新疆多个矿山就煤矿运输形成新能源装备及配套整体解决方案,逐步形成了“光伏-储能-消纳”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并成功开拓能源矿山市场。

公司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高速铁路箱梁架桥机 1、应用领域:各型号运架设备涵盖 160吨级到1000吨级不同重量的桥梁施工,适用于时速 250~350km铁路客运专线20m、24m、32m、40m标准和经局部改造适应于20m~40m之间的非标双线整孔混凝土预制箱梁(1000t级及以下)的架设 2、技术优势:根据施工特点不同,可采用步履式、轮胎走行式等不同过孔方式,满足施工要求;架桥机种类齐全,可满足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山岭地区过隧道各类要求;施工效率高,操作简单便捷,施工安全性好;可由运梁车驮运,转场方便。

2 高速铁路箱梁运梁车 1、应用领域:高速铁路箱梁运梁车主要用于铁路 900吨级混凝土箱梁的运输施工和驮运架桥机短距离运输和转场。 2、技术优势:采用变量液压马达驱动,具有驱动力大、无级调速的优点;轮组安装有液压均衡系统,确保运梁车在凹凸不平路面行驶时保证车体保持水平状态;运梁车为全轮转向,操作简便。

3 高速铁路箱梁提梁机 1、应用领域:适用于跨墩提梁或长条形预制场,沿轨道走行。可适应各吨位梁片使用,包括从180吨级到1000吨级的铁路T梁、铁路箱梁、公路箱梁。 2、技术优势:可适应不同梁场不同需求,采用门型、人字型等多种形式;轮胎全轮转向,作业效率高,施工安全性好;

4 CCPG500型长钢轨铺轨机 1、应用领域:长钢轨铺轨机主要应用于采用“单枕连续法”铺设高速铁路有碴轨道,同时也可满足无碴轨道的钢轨推动等工作。 2、技术优势:布枕机构采用垂直下落、水平布枕的作业方式,可有效避免翻枕;计程小车工作可靠,铺设精度高;以工业机为核心的自动化施工技术高效、可靠;能自动导向、检测、显示故障的部位,使用维护方便。

5 铁路桥梁搬运机 1、应用领域:主要用于梁片制梁场内预制梁的转运工作,可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城际、客货共线等线路中箱梁、T梁施工,也可用于公路整孔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的梁场内施工。可在预制梁场内将梁装载到运梁车上。 2、技术优势:安全监控系统与设备管理云平台的有机结合,提高施工安全性。

6 1800吨级架桥机 1、应用领域:应用于杭甬高速复线40m/1800t预制箱梁架设,是我国自主研发制造的目前世界最大公路架桥机。 2、技术优势:研发制造了从130吨级至1800吨级等不同起重能力的架桥机,可为客户解决铁路、公路项目 20米、24米、32米、40米和50米不同跨度的标准梁或非标准梁的架设。并针对山岭地区复杂地质环境,研制的过隧架桥机实现了隧道口零距离或负距离架梁。

7 建筑装配机器人 1、应用领域:用于装配式车辆站的吊运和安装工作,适用于地铁装配化车辆段的建设。 2、技术优势:采用北斗差分定位纠偏系统和变频调速技术解决了精准施工、平稳作业等难题。

8 桩梁一体架桥机 1、应用领域:广泛适用于滩涂、浅水区域和城市等区域内的传统装备无法施展的工程项目。 2、技术优势:该设备颠覆了桥梁基础结构现浇的工法,破解了线下施工必须依赖施工便道或栈桥的局面,实现了引孔、打桩、架梁、拼装桥墩全套“空中”作业,不用征地拆迁,也无需任何其他吊装设备辅助施工。

9 蓄电池牵引机车 1、应用领域:电机车主要适用于地铁、隧道等地下施工。 2、技术优势:采用优质牵引型变频器及调速主控系统和计算机智能控制技术,具有牵引力大、制动性能好、效率高等优点;发电制动取代能耗制动,消除了因能耗制动所引起的能源浪费和较高故障;速度监测及闸瓦失效检测系统、无线摄像监视系统保证了行驶安全。

10 共振破碎机 1、应用领域:适用于公路、机场和港口等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工程。 2、技术优势:研制了液压驱动机械激振共振破碎系统,成功地解决了在特定激振器上同时获得高频大振幅的技术难题。突破了稳定获取高频大振幅的震动效果、剪切式橡胶减震装置、现有水泥路面固有频率K分布及对策等多项关键技术。

11 1、应用领域:电铲用于大型露天矿的剥离和采掘。 2、技术优势:适应于高寒地区施工;挖掘和卸载高度范围更大,能更好满足装车作业;单电机单卷筒起升机构,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减震系统先进,能量具有反馈机制,施工安全性好,综合使用成本低。

机械式正铲挖掘机

2、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道岔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在道岔业务领域涵盖了高中低速、各种轨型和类型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道岔产品。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高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过60%,普速、重载、城轨轨道交通占有率均超5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区域营销和高端营销力度,加强与国铁集团所属各地方铁路局、地铁公司等的合作,积极巩固传统优势领域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地方港口、电厂、煤矿及其他大型企业地方专用线的追踪力度,开展铁路专用线等增量市场的拓展。在海外市场方面,加大属地化建设力度,利用泰国维保中心,辐射东南亚市场,并积极开拓北美、北非、东北亚、东欧、中东等区域市场。

公司道岔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提速系列道岔 广泛应用于我国铁路直向通过速度200km/h、160km/h、120km/h区段,部分产品应用于时速250km/h的秦沈客运专线;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AT尖轨、固定辙叉、单肢可动心轨辙叉、弹性扣件和砼岔枕等。

2 地铁道岔 广泛应用于各大城市地铁建设,被北京、上海、西安、中州等 20多个城市轨道建设使用;主要技术特点为:能适应不同轨型、扣件系统、轨下基础及减振降噪的需要。

3 重载岔道 广泛应用于我国大秦线、朔黄铁路、神朔铁路、山西中南部通道、张唐等重载线路;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合金钢轨件、尖轨加厚技术、爆炸预硬化、嵌入式高锰钢辙叉,新型扣件等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

4 出口道岔和辙叉 广泛应用于国外铁路建设,主要出口北美、南美、欧盟、非洲、西亚、东南亚等 26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技术特点为:能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5 客专道岔 广泛应用于我国铁路直向通过速度250km/h、350km/h区段,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 60D40尖轨、60TY翼轨型钢轨组合型可动心轨辙叉;施维格弹性夹扣压;垫板整体硫化;尖轨、心轨防跳,采用多种防松机构等特点。

(2)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公司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业务范围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并涵盖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在国内大型钢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先后参与建设了以武汉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大桥、港珠澳大桥、孟加拉帕德玛大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超长、超大桥梁,创造了70次跨越长江、40次跨越黄河、33次跨越海湾的骄人业绩。公司在钢桥梁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研发了高原铁路大跨度悬索桥钢梁安装、大节段钢塔安装等技术,突破缆载吊机长行程同步行走和自动控制、钢塔与吊机耦合震动等行业技术难题;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建成国内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开创了我国大型钢桥梁工厂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制造的先河,大跨度重型桥梁钢结构制造自动化、工厂化成套技术等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是我国由“桥梁大国”成功迈向“桥梁强国”的主要推动者。

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钢桁梁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主桁首次大批量采用焊接整体节点构造;②空间结构复杂,杆件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造精度要求高;③主体结构采用高性能14MnNbq钢;④正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 代表项目:芜湖长江大桥、郑焦黄河大桥、大岳洞庭湖大桥

2 钢桁拱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世界首座荷载最大的6线铁路桥;②主桁首次采用3主桁整体节点构造;③空间结构复杂,杆件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造精度要求高;④正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 代表项目: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重庆朝天门大桥

3 钢箱梁斜拉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项目规模大,集桥、岛、隧一体化的大型交通集群工程;②设计寿命120年,技术要求高;③主梁、主塔均采用大节段制作、运输及安装;④主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⑤采用变截面曲线形钢箱梁;⑥钢梁制造要求“工厂化、自动化、机械化、装备化”。 代表项目:港珠澳跨海大桥、广东江顺大桥、南京长江二桥

4 钢箱梁悬索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新结构:首次采用分体式钢箱梁断面;②大跨:主跨 1,650米,国内跨度最大的悬索桥;③主缆安装采用先导索直升机牵引过海。 代表项目:西堠门跨海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广东黄埔大桥

5 钢箱(管)拱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新结构:首次全曲线钢箱拱肋结构形式;②结构形式包含上承式、中承式及下承式;③拱梁受力一体化结构。 代表项目:厦门五缘跨海大桥、雅鲁藏布江铁路大桥

6 钢塔 项目主要特点:①国内首座变截面弧线形栓接钢塔;②钢塔节段之间连接精度要求高;垂直度要求1/10000;③大型断面机加工设备在钢塔节段制造中的运用。 代表项目:南京长江三桥、泰州长江大桥、马鞍山长江大桥、港珠澳跨海大桥

7 钢壳塔 项目主要特点:①世界首座双壁异形箱型附筋索塔结构;②钢壳节段之间首次采用薄壁焊接技术;③BIM技术在钢壳塔节段制造中的运用。 代表项目:南京长江五桥、广东滨海湾大桥、广东顺德大桥

8 钢结构产品 应用于钢结构建筑、电站锅炉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技术特点:①构件类型多,连接关系复杂;②超高、超大、超长;③钢柱多为厚板焊接;④多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孔精度要求高。 代表项目:南京地铁综合楼、西安三星半导体厂房

3、其他产业

(1)新型轨道交通产业

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领域成功研制出悬挂式单轨、跨座式单轨、新型低地板有轨电车等新型轨道交通车辆,以及新型轨道交通钢梁、钢立柱、道岔等一系列产品,在武汉、合肥建成了两条车辆试验线。本报告期,成功中标清徐两湖联通空轨试验线项目,推进空轨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2)新型科技环保产业

公司新型科技环保产业以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咨询业务为主,主要涉及水处理、固废处置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可为客户提供设计、技术咨询、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在水处理板块,公司主要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分散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特种废水等领域;在固废处置方面,公司主要聚焦市政污泥等细分领域,拥有小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装置、污泥深度脱水装置、盾构渣土处理处置装备等核心产品,结合先进技术优势及总承包管理经验,污泥领域中标广东省广州市排泥水处理系统余泥资源化项目;在生态修复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针对水体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荒漠化治理、土壤修复,开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水生态修复领域中标黄河流域山西省永济市伍姓湖岸坡及生态湿地修复、矿山修复领域已实施密山矿山修复等项目。

(四)主要业务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

1、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钢轨、型钢、主轴承、油缸、减速机、焊材、涂料等。其中钢板、钢轨等原材料占比较高。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模式。

集中采购主要是发行人通过品种集中、组织集中、供应商集中招募等形式归集需求或建立渠道,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发行人所属子分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的种类主要包括:构成产品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或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等。发行人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以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集中招募等方式或形式开展。

集中采购由发行人按照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或供应关系,并根据需要授权所属单位按照“统谈、统签、统付”的模式实施供应,或由需求单位按照“统谈、分签、分付”的模式直接向确定的供应商订货。

分散采购由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自行组织实施采购,在发行人的监督下按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当期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3年度 1 供应商一 62,943.40 2.59 是

2 供应商二 52,229.58 2.15 否

3 供应商三 31,555.16 1.30 否

4 供应商四 30,703.92 1.26 是

5 供应商五 24,545.50 1.01 是

合计 201,977.56 8.30

2022年度 1 供应商一 59,162.74 2.51 是

2 供应商二 51,465.39 2.18 否

3 供应商三 46,368.57 1.96 是

4 供应商四 39,776.12 1.68 否

5 供应商五 38,009.11 1.61 否

合计 234,781.94 9.95

2021年度 1 单位一 94,464.00 4.25 否

2 单位二 56,163.97 2.52 否

3 单位三 52,291.10 2.35 是

4 单位四 50,698.78 2.28 否

5 单位五 44,430.13 2.00 是

合计 298,047.98 13.40

2、生产情况

中铁工业主要产品均为定制产品,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实行“以销定产”,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往年的销售变化情况,在每个月的月初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同时每周都会根据订单情况召开生产调度会调整生产计划,保证生产与销售良好衔接,避免断货或者库存积压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对于销量较大的产品,会备有部分存货,以提高产品的交货速度。

(1)产量及销量情况

表: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量情况

主要产品 单位 2023年

产量 销量

隧道施工装备 台 317 321

其中:大直径及超大直径掘进机 台 56 56

其中:小直径及超小直径掘进机 台 27 27

其中:其他掘进机及专用设备 台 234 238

工程施工机械 台 260 264

其中:提运架设备 台 23 23

其中:起重机械 台 58 59

其中:其他机械产品 台 179 182

道岔 个 26,152 26,214

其中:整组道岔 组 7,601 7641

其中:高锰钢辙叉 个 18,551 18,573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万吨 162.53 160.00

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拥有郑州等20个隧道掘进机生产基地,近60条生产线,具备常用工位TBM/盾构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500多台套的生产能力。盾构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公司拥有世界首条全自动滚刀加工、热处理、装配、检测生产线,能够自动化生产适应各种不同地质条件的隧道掘进机滚刀;盾构总装方面,公司引入了智能仓储系统、激光检测仪等智能制造和检测装备、系统,逐步实现了产品零部件柔性制造,提升了盾构机总装效率和质量;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在河南新乡开拓了水平运输产品的铆焊、轮对及转向架装配生产线,设备整体自制能力与常态化环保管控同步提升。公司新建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一期已启用,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原材料、焊接加工、零部件存储、制造全过程数字仿真等功能,大幅提升隧道掘进机智能化制造水平,为公司智能制造和工艺技术水平发展提供新动能。

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在武汉市拥有 470亩加工制造基地,10万平方米重型厂房和大型特种施工机械全流程生产线,拥有起重运输设备60余台套,大型数控下料机7台,半自动切割机20余台,加工中心、车床、铣床、钻床等各类加工设备50余台套;拥有自动化焊接设备及系统,建立了数字化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打通了生产现场各种生产要素信息桥梁,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推动国内工程施工机械生产制造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道岔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规模最大的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通过采用新技术和优化结构设计及辙叉成型工艺,成功开发了Ⅱ代高锰钢辙叉,具备年产20000组道岔、40000根高锰钢辙叉的能力;拥有行业内首台成套自动化合金钢热处理生产线、辊压生产线,合金化高锰钢冶炼和热处理、细晶成形、预硬化等新技术,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国内行业领先的高能数字射线检测中心,具备金属材料及构件的高能数字射线、超声、渗透及磁粉检测等无损检测能力,实现了无损检测需求的全覆盖,满足公司各类产品的检测需求;通过全面推广生产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了订单全过程BOM化运行。

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山海关、宝鸡、扬州、如皋、九江、武汉、南京、中山等生产基地,基本覆盖了国家桥梁钢结构市场较集中的长江经济带、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地区等区域,新建的舟山生产基地各项建设工作正快速推进。公司积极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在国内率先建成了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了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可实现制造车间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管理与控制,开发了超声检测监测系统,将实现多点、异地实时无损检测过程监测,完成了钢结构智能拼接板检测系统开发,大幅提高检测效率,加快生产进度。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产品各个生产环节均有与之对应成熟和完善的制造工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在传统制造工艺基础上,公司也不断采用新的、现代化的制造技术。公司各项产品制造技术处于国内一流技术水平。

1)盾构主要生产流程

2)工程施工机械

3)道岔业务

4)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质量控制方面。发行人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计量、检验与试验体系。发行人和主要子公司均建立了比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多个子公司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各项质量活动得到规范,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受到顾客的好评,为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自成立以来,已逐步建立起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发行人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产品质量管理绩效和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3、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中铁工业已形成了自有的销售体系和稳固的客户群体,依靠产品品质和行业品牌优势来巩固和吸引客户,在注重维护与老客户的良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在销售渠道方面,采取直销模式。通过对市场进行调查和追踪,了解到具有需求的项目和客户信息,进行定期的跟踪走访。等到业主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通过公开投标或议标的形式获得项目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件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向客户提供产品和相关服务。

中铁工业重组整合后,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和禁止无序和恶意竞争制度,对国内的钢结构市场进行了分工,成立了国内的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发挥区域经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开展市场竞争,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减少内部重复性投入,最大程序规避无序和恶意竞争,充分发挥各成员企业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销售流程如下:1)前期项目信息收集,区域营销中心及各子分公司收集项目信息,整理分析本年度有望开标的重点项目,依据项目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2)对跟踪的项目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审: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业主的资金、信用等情况,项目当地环境和现场条件;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三是对项目的商务合同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项目成本、支付条件、毛利率水平、项目规模等是否符合公司的内部管控需求;四是公司人力、工期、质量、技术、资金等资源能否满足项目需求。3)对于评审后的项目开展项目营销,通过区域营销、立体营销、高端营销等多种方式加大中标力度,确保完成新签指标。4)通过公开投标、议标等方式获得项目中标,由市场营销部或区域营销中心牵头对中标项目合同进行评审。5)持续跟踪及售后服务,一切以顾客为中心,通过“制造+服务”的营销模式,为未来获得更多订单奠定了基础。

销售定价如下:

1)道岔产品。公司产品定价在出厂价格目录上根据不同项目情况稍作调整。铁总基建项目投标中,可动心轨道岔出厂价下浮3%,固定型道岔出厂价下浮5%。其他地方铁路项目根据投标需要上下浮动。

2)钢结构产品。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定额,并受业主的招标价上限控制,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主要依据制造成本测算,进行定价。

付款节点情况如下:

1)盾构机。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 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关键零部件到厂后,经买方确认10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0%的进度款;设备工厂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0%的工程验收款;试掘进300米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5%的试掘进验收款,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

不同项目付款节点略有不同,部分项目设置试掘进验收通过后在工地验收环节有15%的工地验收款。

2)道岔。在铁路建设进度中道岔物资招标时点较晚,一般在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结束后,线路即将铺轨前进行招标,招标工作完成后,公司根据施工现场铺轨计划供应道岔,待道岔供应铺设完毕,即可进行线路集中调试,开通运营。因此道岔需求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后半程,对道岔需求的测算主要根据各工程的施工进度来进行。

3)钢结构产品。

①重大项目

国家以及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国际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代表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合同额超过 1亿元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须研发的新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评审确定的重大项目等。(钢结构重量超过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1年至2年;重量每超过0.5万吨,交付周期延长3个月)

②重要项目

达不到重大项目标准,但其产品结构、技术特点、资金状况等能够为发挥公司资源最大价值的项目;长期合作的重要顾客且合同额在0.5-1亿元的项目;不构成重大项目但能带来新的市场、新的客户的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评审确定的重要项目等。(钢结构重量0.5至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9个月至18个月)

③一般及中小项目

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传统产品项目。(钢结构重量0.5至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9个月至18个月)

(2)主要产品的客户及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中铁工业的盾构及硬岩掘进机、工程及机械、道岔和钢结构等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各工程施工单位,属于定制类订单式销售产品,每台设备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地质情况、水文情况、管片参数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不同地区的产品配置差异较大,每台造价从数千万元至亿元不等。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如下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当期销售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3年度 1 单位一 135,250.51 4.50 是

2 单位二 73,719.00 2.45 是

3 单位三 70,796.46 2.35 否

4 单位四 69,245.29 2.30 否

5 单位五 61,946.90 2.06 否

合计 410,958.16 13.67

2022年度 1 单位一 150,475.38 5.22 是

2 单位二 88,552.25 3.07 否

3 单位三 66,903.65 2.32 否

4 单位四 64,384.07 2.23 是

5 单位五 62,632.90 2.17 是

合计 432,948.25 15.02

2021年度 1 单位一 170,609.22 6.28 是

2 单位二 99,886.13 3.68 否

3 单位三 58,346.80 2.15 是

4 单位四 56,402.78 2.08 是

5 单位五 54,246.92 2.00 是

合计 439,491.85 16.18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截至 2024 年 6月末,发行人无重大自营在建工程。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无重大自营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是承上启下建成制造强国的重要五年。在“十三五”基础上,公司将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瞄准工程装备领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大未来发展方向,以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新业态“三条曲线”差异化共振策略,持续开展精准的技术、管理、模式创新,持续提高经营、研发、供应链、信息化、组织运营五项核心竞争力,顺应科技革命与产业趋势,推动建筑业生产力变革,进一步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立自强,为“十五五”乃至2035年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将围绕客户需求和价值链,服务建筑工业化发展,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集成体系,打造智造型、数字型、平台型工业,成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工业制造商、综合服务商、投资运营商,建设世界一流“三型三商”高新工业企业。一是坚守制造主业,打造智造型工业。加快重大装备和核心产品技术创新,持续巩固提升关键技术,保持行业引领优势地位。以智能制造为主

攻方向,完成智能制造总体布局,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制造高端、高端制造,打造更多国之重器,服务更多国家重大工程。二是融合信息技术,打造数字型工业。加速工业互联网在管理、生产、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布局和发展,始终保持产品服务领先,拥抱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在工程领域着力打造世界一流高端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管理智慧、生产智能、服务智优的数字工业。三是提供系统方案,打造平台型工业。引领“工法+装备+绿色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发展新方向,培育行业先进的“制造+服务”和“服务+制造”两类工程综合服务能力,围绕应用场景和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以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系统产品服务为主的工业生态。具体业务板块情况:

1、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一是突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巩固“卡脖子”技术成果,进一步加快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课题攻关,推进进口零部件国产化、产业化,确保供应链自主可控,加速产品迭代升级。二是强化市场开发,创新商业模式,提高产品集成服务能力;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加快建立完善的服务产品体系,提高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市场化程度,以差异化产品和优质服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形成企业竞争新优势,巩固传统市场开发新市场;加快再制造业务布局,提升再制造核心能力。三是强化质量管控,提升制造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四是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加快全业务流程信息化建设,升级现有云平台,打造全生命周期平台型企业,建立产业生态圈。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一是实施归核化发展,围绕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确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路径,侧重实用性创新,提供智能化产品和专业化服务;立足提供施工综合解决方案支持业务,围绕特定功能和应用领域研发定制化产品,提升业务组合产品智能化水平。二是加快迭代升级,对大型专用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实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推进产品高端化发展。三是巩固保持传统市场地位,同时通过优化设计,向非交通领域延伸,大力推广海上风电装备、生产安装平台、施工运维船舶、港口装卸等施工装备,以产品的智能化、大型化、专业化及绿色化为突破口,推动工程施工机械业务向新领域拓展,开辟新市场。四是加快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提供比较优势更突出的产品和服务。

2、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道岔业务:一是加大在设计、零件通用性、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实力,推进制造自动化和智能化,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不断巩固和保持领先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塑造低成本、高品质能力,拓展新应用领域。三是通过整组销售与分层销售的互为促进,强化滚动营销,紧盯“二次开发”,挖掘在建项目市场潜力;紧跟国家“走出去”战略,创新经营方式,加快国际市场开发。四是拓展道岔后服务市场,从提供产品向综合服务推进,依托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新产品推广、实地勘察、特殊设计提高产品竞争力,保持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利润多元化。五是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强化核心竞争力。

(2)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二是精耕“大、新、难、特”桥梁钢结构市场,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市场的领导地位;在建筑钢结构、市政钢桥梁领域精准发力,在公共设施、风电和海工装备等领域积极突破。三是强化成本管控,有效应对原材价格波动,落实落地精益制造,提升成本竞争力。四是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探索“桥梁+”业务模式,向产业链纵向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3、新兴业务

(1)新型轨道交通业务:一方面,创新商业模式,以低速低成本低运量高品质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首台套落地,打造示范线和样板工程,推动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技术和工艺,掌握核心技术,以高品质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2)新型环保科技业务:一是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和绿色基建,在无废城市、资源化利用、绿色建造等方面,加强环保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的前瞻性综合研究,抢占先机为行业绿色制造、绿色施工提供经济、好用、亟需的咨询方案、成套产品和技术服务。二是推动产业由单点治理向系统化、协同化综合治理转变,聚焦污水处理、生态修复、固废治理领域,打造细分行业领先的新锐力量。三是加强产品研发,在固废、水处理等领域,在智能型、节能型环保设备方面实现突破。

十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中铁工业目前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作为世界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方面: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横向掘进”“竖井、斜井掘进”不同方向以及土压、泥水、硬岩、多模式等不同地质适应性的全系列盾构机/TBM产品,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再制造、技术服务、维修检测、操作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并已构建了零部件及配套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配套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盾构机/TBM订单总数超过1700台,已出厂超过1600台,隧道掘进里程超过5000公里。隧道掘进机产销量已连续十二年国内第一,连续七年世界第一。目前在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其中抽蓄电站领域占有率约85%;在矿山建设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40%。公司盾构机/TBM年产能300台,隧道专用设备年产能380台,具备1-20米全系列刀盘、超大直径盾体、全系列规格驱动箱、机头架、TBM护盾、TBM推进系统、矿用TBM、竖井TBM、螺旋输送机等共计50多个规格核心结构件制造能力,年产量能力20000吨。公司紧跟“一带一路”倡议,产品已先后出口30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大型盾构机/TBM控制系统核心部件开发”等科技成果荣获各类社会力量奖14项,中铁装备盾构创新研发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评选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

随着公司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隧道掘进机在铁路、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应用场景增多,同时城市轨道交通等传统应用领域仍将保持一定发展空间。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信息,2024年上半年,共有无锡、长春、南京等 10个城市轨道交通新段或延长线开通运营,新增194.06公里城轨交通运营线路,其中地铁制式146.4公里,占比75.44%,预计下半年还将开通城轨交通运营线路超600公里。2024年6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城轨发展指南》正式印发,描绘了融合城轨发展“1-9-3-5-5”发展蓝图,即绘制一张融合城轨发展蓝图、推进“区域、四网、多交、线路、站城、系统、绿智、文旅、业务”九元融合,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城轨高质量发展。此外,根据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办公室网站信息,《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已获批,2024年将全面启动三期建设规划线路规划建设,实现1号线支线和M101线一期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推进19号线二期、R4线一期北段方案深化研究和规划设计等工作,其余三期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也将陆续启动;2024年 7月,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 2035年)》已获批复,等等。预计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将为隧道掘进机贡献较为稳定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石家庄、南宁、杭州等地承揽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在水利领域,根据国家水利部官网信息,今年以来,水利部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建设规模和进度好于去年同期,上半年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5254亿元,同比增加18.1%;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开工水利项目1.76万个,较去年同期新增3707个;24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数量为历史同期最多;投资规模达7208亿元,1095个项目投资规模超1亿元;吉林水网骨干工程、河北雄安干渠等重大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加快构建国家、区域和省级水网工程体系。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2024年国家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将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将加快完善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线、东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高质量建设中线引江补汉工程;2024年将开工建设四川引大济岷等工程,推进甘肃白龙江引水、青海引黄济宁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未来3—5年将继续全面推进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开工建设,国家、地方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将陆续批复并开工建设,为盾构机/TBM产品带来机遇,预计未来水利领域将是隧道掘进机市场需求增量的重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承揽了水利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在抽水蓄能领域,根据中国储能网信息,据不完全相关统计,2024年上半年共有云南富民、新疆鄯善、枣庄山亭等19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核准批复。作为近年来快速崛起的盾构机/TBM新兴应用领域,规模庞大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进一步带动隧道掘进机产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安徽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在铁路领域,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官网信息,今年以来,全国多地铁路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73亿元,同比增长10.6%。累计新开通线路979.6公里,进一步完善了区域路网布局。国家交通运输部督促指导地方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铁集团网站信息,2024年,国铁集团将加大出疆入藏、沿边铁路等国家战略通道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推进沿江沿海高铁、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建成投产上海至苏州至湖州高铁、杭州至义乌至温州高铁等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仍将保持较高强度。预计,2024年及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国家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工作部署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落实落地,未来铁路建设领域将是盾构机/TBM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重要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浙江、广东等地和海外的西欧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在矿山能源领域,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信息,2024年上半年,煤炭日均产量保持在 1200万吨以上,煤炭进口 2.5亿吨,在去年高基数基础上同比增长12.5%。除煤矿外,公司隧道掘进机还应用于铅锌矿、锂矿、铁矿、磷矿、铜矿、金矿等领域。2024年4月,国家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提出矿山企业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推动矿山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合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此外,随着《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相关工作部署的深入实施,以及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的持续推进,具备高效、绿色、智能等优势的矿用TBM和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将迎来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南、四川、甘肃等地承揽了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方面: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与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先后研制出世界最大吨位运架装备、世界首台桩梁一体架桥机、国内首台建筑构件装配机器人,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发挥研发、制造于一体优势,所研制的搬提运架铺等铁路施工装备代表了国内铁路施工最先进的装备研制技术,稳居行业第一梯队。

在搬提运架铺设备领域,根据国铁集团信息,2024年,国铁集团将全面完成国家铁路投资任务,高质量推进高原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投产新线32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2700公里。到202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 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2030年,远期铁路网规模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7万公里左右。铁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及多式联运等持续推进的同时,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也在积极实施,《国家公路网规划》中指出我国高速公路未来约有 3万公里繁忙路段需扩容改造,普通国道未来约有11万公里需要建设和改造。在国家政策规划的带动指引下,预计搬提运架铺等施工设备将迎来更多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四川、上海等地承揽了搬提运架设备订单。

在海工装备领域,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海上风电成为我国推进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为公司全回转船用起重机、海工吊机等海工装备的运用创造了机遇。

3、道岔业务方面: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产品涵盖高中低速和全系列轨型,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是目前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公司作为国内道岔领域的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不断突破,拥有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具备年产各类道岔 2万组的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地铁及有轨电车等领域。报告期内,“350km/h高速铁路道岔结构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高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60%,在普速、重载、城市轨道交通道岔市场占有率均超55%。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2024年 6月份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1-6月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373亿元,同比增长10.6%。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地方城际铁路和专用线道岔市场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高速铁路正由设计建造阶段转入设计建造与运营维护并重的阶段,“轨交后市场”有望为道岔市场带来增量需求。2024年,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政策的阶段性调整,新建铁路项目正在进入大建设周期,国铁集团基建道岔市场需求逐渐提升。公司在国内的北京、上海、甘肃、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广东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道岔订单,在海外的东南亚、东非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道岔订单。

4、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方面:

公司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大型钢结构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从中国第一座钢桥(滦河大桥)至今已累计制造钢桥5100余座,其中实现70跨长江、40跨黄河、33跨海湾,生产制造的桥梁钢结构、钢索塔产品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参与完成的“港珠澳大桥跨海集群工程”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并涵盖部分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公司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智能化、信息化方面加强研发及创新,在技术、质量等方面走在了行业的前端,开创了我国大型钢桥梁工厂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制造的先河,获得行业的一致认可。

在桥梁钢结构领域,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及桥梁钢结构技术的逐步成熟,国内公路建设、铁路建设、市政建设中所涉及的桥梁越来越多的采用钢结构。近年来,桥梁钢结构行业迎来了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期和钢结构桥梁等绿色交通基础建设大力推广期,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上海、广东、云南、湖北、山东等地和海外的东南亚、南亚、东非等区域承揽了应用于公路、铁路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桥梁钢结构订单。

在建筑钢结构领域,当前,我国钢结构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日益广泛,钢结构在建筑行业中的占比逐年攀升。市场呈现规模持续扩大,产业链不断完善,涵盖了钢材生产、设计、制造、安装多个环节等特点。同时,行业内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竞争也日趋激烈,形成了多元化、差异化的市场格局。此外,作为一种性能优良的建筑结构材料,钢结构在国内外市场备受青睐,在国外市场中,钢结构建筑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如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桥梁、机场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湖北、重庆、陕西等地和海外的东非等区域承揽了钢结构集成房屋订单。

5、新型轨道交通产业方面:

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领域具备了新型轨道交通车辆及钢结构轨道梁、钢立柱和道岔的自主设计、生产制造和安装服务能力,在轨道线路控制及安全运行维护、列车控制技术方面具有集成优势。报告期内,经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教授田红旗为组长的专家组评议,一致认为公司“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整体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其中车-线耦合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综合系统装备、内支撑充气轮胎式紧凑型悬挂式单轨转向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随着城轨多元融合的逐步推进和国内旅游业的复苏,国内旅游轨道市场也焕发出新活力,公司研发设计的中低运量车辆产品,包括跨座式单轨、有轨电车、齿轨车辆等能够满足旅游等市场需求。

6、新型科技环保产业方面:

公司新型科技环保产业以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咨询业务为主,主要涉及水处理、固废处置、生态修复、隧道施工等领域,覆盖“项目投资、设计咨询、建设运营、施工总承包、设备集成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环保产业生态链。

2024年环保行业发展情况整体呈现积极态势。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24年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报告期内,公司在山西、湖北等地承揽了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等项目订单。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与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是全球销量最大的盾构机/TBM研发制造商、全球最大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最大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也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生产制造、智能制造及数字化、品牌化等方面优势突出。公司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等四项主营产品均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公司所属15家企业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入选全国首批200家“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公司及所属2家企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一)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完成的“港珠澳大桥跨海集群工程”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50km/h高速铁路道岔结构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钢桥疲劳性能提升建造关键技术与成套先进装备”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大型盾构机/TBM控制系统核心部件开发”等科技成果荣获各类社会力量奖14项;中铁装备盾构创新研发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评选为“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5项,省部级(含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奖)科技进步奖472项,中国专利奖金奖2项、银奖1项、优秀奖8项,中国工业大奖2项,中国好设计金奖3项、银奖1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2项;公司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289项,其中40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4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授权专利 7064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30件,国内发明专利1782件;主(参)编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及工法196项,其中国家标准55项。公司拥有技术人员3100人,占员工总量的25%,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14人,国家专项计划专家1人,茅以升科学技术奖获得者15人,詹天佑科学技术奖获得者5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

1、在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是中国盾构机行业的开拓者和领军者。报告期内,研制的“四超”泥水平衡盾构机“领航号”应用于世界级高铁越江隧道崇太长江隧道工程建设,是世界独头掘进距离最长、直径最大、穿越长江水下最深的高铁隧道盾构机,可实现隧道智能建造、设备状态可感可知,标志着我国盾构隧道智能建造水平达到新的高度;研制的小直径双护盾硬岩掘进机“武陵号”,应用于“鄂坪调水”工程引水隧洞项目施工,配备了超前地质预报和智能掘进系统,可以有效应对岩爆、大断层破碎带、突泥涌水、煤系瓦斯地层等风险;研制的超大直径常压刀盘泥水平衡盾构机“中铁1326号”应用于深汕(深圳—汕尾)铁路坪山东隧道工程建设,配备了超前探测、同步推拼等技术,保障了设备在大埋深环境下高效掘进;研制的“防爆型”土压平衡盾构机“中铁1403号”应用于意大利西西里岛二期PA-CT项目建设,设备采用的防爆设计,满足ATEX(欧盟防爆指令)、CE(欧盟安全认证)和意大利当地规范等多项标准,同时搭载了连续掘进、绿色节能、智能仰拱浇筑、TBM智能维保等多项先进技术,提高了设备的施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研制的双护盾硬岩掘进机“罗铁 3号”应用于深圳市罗田水库—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为应对最大超过 200兆帕的极硬岩掘进,设备搭载了高强高耐磨刀盘开挖系统,极大提升施工效率及可靠性;研制的超大直径泥水平衡盾构机“红船号”应用于通苏嘉甬(南通—宁波)高速铁路建设,搭载了防爆监测控制技术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盾构施工安全、施工效率和成型隧道质量,保障了设备在沼气环境下安全掘进。

2、在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工程施工机械产品核心技术位居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研制的千吨级单主梁运架装备,在南深(南宁—深圳)高铁玉岑标段顺利完成首架,搭载了智能安全管理系统和辅助导航系统,可实现进隧道口20米架梁、出隧道口3米架梁,进一步提升了过隧架桥的施工效率;研制的80米输油趸船,总长80米,型宽15米,型深3.5米,设计吃水1.2米,主要用于重庆化工码头运油船靠泊装卸;研制的适应多工况的1800吨步履式架梁起重机,成功应用于巢马铁路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工程架设,解决了斜拉桥施工中不同钢梁锚点的兼容性、后锚系统快速精准对位及大横梁变形下的偏心载荷传递难题,有力推动了我国桥梁施工设备的技术革新与进步;根据新加坡地铁施工安全标准设计,针对性研制了45吨超级电容机车编组,应用于新加坡跨岛连接线项目CR109标段施工现场,配置了主动安全系统、超级电容电池和车载充电机,具有稳定可靠、操作便捷、维护方便、后期可拓展功能强、充电快速便捷等特点,为进一步开辟东南亚市场提供了新的源动力。

3、在道岔业务领域:公司作为国内道岔领域的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不断突破。报告期内,研发了复杂环境长寿化钢轨和辙叉焊接技术,大幅提升钢轨和辙叉焊缝在大温差、高原、高寒、高烈度地震区、长大坡道等复杂条件的适应性和耐磨性,为高原铁路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研发了无缝线路特种断面合金翼轨强化技术,进一步提高了翼轨加工精度,减少轮载转换对焊缝处的不良影响,解决了区域内存在较大的垂向载荷和水平载荷导致的结构变形问题,大幅提升了合金钢辙叉使用寿命,保障了国家铁路和地铁线路的安全运营;研制了Ⅱ代、Ⅲ代高锰钢辙叉加强型桥式垫板和整体式橡胶垫板,延长了辙叉使用寿命,在浩吉(浩勒报吉—吉安)、神朔(神木—朔州)等重载铁路广泛应用,公司重载道岔技术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增强。

4、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公司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研发了超大型薄壁钢壳钢-混组合索塔制造技术,应用于狮子洋过江通道项目主塔钢壳建造,形成了含薄壁多孔肋板单元加工、钢塔节段壁板整体机加工、薄壁钢壳钢混组合结构整体拼装等系列成套知识产权,解决了新型桥塔结构壁厚薄不均、制造精度要求高、钢结构与钢筋相互穿插等技术难题;研发了桥梁钢结构圆柱头焊钉智能化焊接技术,应用于狮子洋大桥、京雄高速白沟河大桥、安罗高速黄河特大桥等多个工程建造,解决了采用手工完成螺柱焊接打磨带来的环境污染重、劳动强度大、质量不稳定、生产效率低的难题,全面提升了桥梁钢结构圆柱头焊钉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研发了超高异形钢塔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于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钢塔项目制造安装,解决了世界最高的大断面异形钢塔制造、复杂断面高空吊装对位、高空强风环境下焊接等技术难题,降低了人员、材料、设备等资源消耗,推动了我国超高异型钢塔制造技术的发展;研发了山区大跨度双幅曲线钢桁梁建造关键技术,应用于国道 109新线高速公路安家庄特大桥项目制造安装,解决了非对称曲线钢桁梁线型、超高偏心曲线钢塔线形控制等技术难题,实现了世界首例高墩大跨曲线钢桁斜拉桥和连续钢桁梁桥大偏心、大吨位、双幅墩顶大悬臂拼装后同步转体工程施工。

5、在新型轨道交通业务领域:公司研发的第二代双驱动齿黏合一转向架,顺利完成关键齿轨驱动系统的计算验证、模拟 250‰最大坡道的空载和加载型式试验,样机已进入生产阶段,公司山地旅游轨道技术优势得到加强;研发了悬挂式单轨Ⅲ代可动芯道岔,更新设计了新型岔心运动结构,进一步降低了道岔转辙过程及车辆过岔时的冲击噪音,提升了车辆舒适性和经济效益,加快了我国悬挂式单轨列车商用进程;研发了侧向45km/h磁浮道岔关键技术,创新设计了环形定心结构,实现单点驱动多段相接道岔梁,降低道岔整体高度,提升了公司磁浮产品核心竞争力。

6、在新型科技环保业务领域:公司攻克了隧道施工污水处理及回用装备技术,开发了隧道废水净水剂,大幅度降低药剂投加成本,具备较好的经济应用价值;同步研发了隧道废水梯级循环利用技术,通过“废水处理再利用”,为隧道施工专用装备提供了清洁且丰富的作业用水,推进绿色施工;研发了高原高寒地区工程创面生态修复技术,采用工程结构-功能性材料-生物技术-养护技术多手段联合,构建一套适合高原高寒地区工程创面生态修复的技术体系,为高原铁路施工后期弃渣场修复、大临工程复垦做好技术储备;研发了工程渣土环保处理系统,解决了渣土减量化运输、环保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难题,应用于深圳地铁14号线、青岛地铁7号线等10个地铁建设项目,服务里程达70公里,绿色环保智能装备应用已初步形成规模效应。

(二)制造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现有工厂、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关键核心部件自制能力不断增强。

1、在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拥有 23个隧道掘进机生产基地,60多条生产线。盾构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公司积极调整产业模式,从整机组装转变为“整机+关键零部件”并行的发展路径;目前,公司拥有世界首条全自动滚刀加工、热处理、装配、检测生产线,能够自动化生产适应各种不同地质条件的隧道掘进机滚刀,同时拥有多台国内先进的重大型数控机加工设备,智能化大型热处理炉、环保型喷砂、喷漆等配套设备,覆盖了关键零部件的下料、铆焊、机加、退火、喷涂等全部工序;盾构总装方面,公司引入了智能仓储系统、激光检测仪等智能制造和检测装备、系统,逐步实现了产品零部件柔性制造,提升了盾构机总装效率和质量;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在河南新乡建成了水平运输产品的铆焊、轮对及转向架装配生产线,实现设备整体自制能力与常态化环保管控能力的同步提升。公司通过搭建智能设计平台、智能制造平台、智慧管理系统和智能运维平台,实现智慧仓储与物流智能调度,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一期已在河南郑州全面投产,产业发展基础能力和核心部件自制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幅提升了隧道掘进机智能化制造水平和工艺技术水平。

2、在道岔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规模最大的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具备年产20000组道岔、40000根高锰钢辙叉的能力;建成了国内首家铁路道岔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研发投建了国内首条百米钢轨数控锯切生产线、6000吨锻压自动生产线、锯铣一体联合生产线、钢轨数控加工中心和垫板智能生产线,拥有合金化高锰钢冶炼和热处理、细晶成形、预硬化等新技术,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国内行业领先的高能数字射线检测中心,具备金属材料及构件的高能数字射线、超声、渗透及磁粉检测等无损检测能力,实现了无损检测需求全覆盖,满足公司各类产品的检测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百米轨生产线顺利投产,实现卸车、存放、上料工序自动化控制,提升钢轨锯切、钻孔等制造工艺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极大地降低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切实提升了原材料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随着纯净钢辙叉生产线正式投产,公司成为国内最大、最先进的纯净钢铁路辙叉冶炼、铸造、热处理和机加工为一体的综合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工艺装备和生产效率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3、在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拥有武汉特种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重型厂房和大型全流程生产线,拥有起重运输设备60余台套,大型数控下料机7台,半自动切割机20余台,加工中心、车床、铣床、钻床等各类加工设备50余台套;拥有自动化焊接设备及系统,建立了数字化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打通了生产现场各种生产要素信息桥梁。

4、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山海关、宝鸡、扬州、舟山、如皋、九江、武汉、南京等生产基地,年产各类钢结构达 160万吨,基本覆盖了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较集中的长三角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经济带,以及华北、东南、西南、西北地区等区域。公司积极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在国内率先建成了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了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可实现制造车间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与控制,开发的超声检测监测系统,实现了多点、异地实时无损检测和过程监测,完成了钢结构智能拼接板检测系统开发,大幅提高检测效率。公司加快推动钢结构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机器人、BIM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引进先进防污设备,对关键工序进行设备升级,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能源损耗。

(三)数字化优势

公司积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行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充分赋能既有产业。报告期内,公司获信息化类荣誉7项,智能制造示范应用、数字化管理创新、结构行业BIM技术数字孪生均取得新成绩。在顶层规划方面,邀请华为对公司从数字化战略、变革管理、流程管理、数字治理开展咨询工作,聚焦核心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助推公司的数字化进程。在生产信息化方面,钢桥梁、道岔、盾构制造领域实现信息系统覆盖率超过90%,积极应用5G、物联网、UWB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智能化向高端跃升。在工业互联网方面,公司的盾构大脑、智慧管理云等平台,累计接入设备近千台,打造了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预制件生产、工程施工建造专用数字化平台,持续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在管理信息化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大商务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信息贯通可持续发展;建设了数字化决策中心,在既有管理平台基础上,全面提升公司数字化管理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成立数字与信息化专院,持续培养懂业务、精技术、善管理复合型人才,组建了数字化专业团队,为公司数字化转型提供“持续迭代、自主可控”的强力保障,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

(四)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中铁工业品牌优势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202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显示,中铁工业品牌价值增至168.29亿元,持续保持增长势头,居于机械设备榜单前列。作为中国品牌日发源地,中铁工业深入践行“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品牌建设与生产经营的紧密融合与互促共进,坚持以精品工程塑造卓越品牌,服务国家建设,公司所属“中铁装备”企业品牌入选中央企业品牌引领行动首批优秀成果,参加了2024中国品牌博览会、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世界隧道大会、世界交通运输大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一批国之重器精彩亮相,通过主旨报告、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得到行业、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品牌交流,承办了国家工信部工业文化中心品牌交流活动,在郑州举办了隧道建造新质生产力技术交流大会,在武汉承接国务院国资委“走进新国企”融媒体采访活动,在扬州基地举办了“向新图强聚质发展”媒体开放日活动,充分传递品牌声音,品牌话语权不断增强。围绕公司纯净钢辙叉生产线投产、世界隧道大会、中国品牌日等,在中央主流媒体刊稿超 350篇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分别在头版、专版和《新闻联播》,聚焦盾构机产品、常泰长江大桥、牂牁江大桥对中铁工业进行了重点推介,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 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及2024年 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8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8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8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1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表,2022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表,2024年1-6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4年1-6月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21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发行人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

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并于2022年及2023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统称“通知和实施问答”)等,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对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2021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相应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具体影响如下:

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集团和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2022年1月1日(单位: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及本公司相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128,276.69 -2,179,74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61,036.40 1,824,132.69

盈余公积 35,560.77 35,560.77

未分配利润 39,498,685.69 320,046.93

少数股东权益 32,993.83 -

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 本公司

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640,469.51 -1,734,528.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22,127.67 1,519,643.98

盈余公积 21,488.49 21,488.49

未分配利润 31,036,320.24 193,396.40

少数股东权益 -39,466.89 -

2022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所得税费用 -8,548,898.46 -140,722.81

少数股东损益 -72,460.73 -

4、2024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无。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1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1年发生的一级子公司合并范围的变更包括:根据2021年1月1日本公司与中铁宝桥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书》,发行人原一级子公司中铁磁浮及中铁磁浮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年划转至中铁宝桥,成为发行人之二级子公司。

2、2022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2年发生的一级子公司合并范围的变更包括:根据发行人与中铁重工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书》,发行人将持有的原一级子公司中铁钢结构的全部股权划转至中铁重工。自此,中铁钢结构成为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3、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无。

4、2024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4年1-6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4年1-6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铁科数智交通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2024年1-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4年1-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中铁磁浮发展有限公司 清算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9,170.44 698,062.27 762,126.52 751,119.3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79,677.09 1,584,625.35 1,291,434.79 1,015,198.75

应收票据 21,579.66 12,897.28 16,882.99 19,949.01

应收账款 1,858,097.43 1,571,728.07 1,274,551.80 995,249.75

应收款项融资 13,036.08 7,084.48 12,807.82 3,754.18

预付款项 116,884.23 159,557.66 163,994.37 179,796.27

其他应收款 46,977.33 50,756.54 46,231.31 50,044.11

存货 2,183,669.09 1,749,094.20 1,611,105.39 1,480,116.78

合同资产 116,096.86 100,249.18 109,417.33 89,991.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68,851.21 68,851.21 - -

其他流动资产 86,568.86 48,473.30 35,192.03 47,757.55

流动资产合计 4,960,931.20 4,466,754.19 4,032,309.56 3,617,778.2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571.52 15,062.70 25,810.17 29,851.95

长期股权投资 135,961.47 133,388.67 134,190.73 134,862.08

投资性房地产 7,613.62 7,784.05 8,154.27 8,781.09

固定资产 622,570.93 553,397.85 558,332.99 512,453.25

在建工程 73,025.29 147,059.28 93,890.74 121,119.80

使用权资产 14,653.24 16,436.68 29,051.62 39,237.28

无形资产 143,972.14 144,332.86 159,095.98 163,486.74

开发支出 5,242.12 6,130.60 10,755.99 13,448.26

长期待摊费用 6,335.33 6,619.71 47,594.00 48,293.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38.22 16,778.85 17,540.25 21,535.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5,302.99 253,086.92 234,057.21 206,815.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13,186.87 1,300,078.18 1,318,473.94 1,299,885.12

资产总计 6,274,118.07 5,766,832.36 5,350,783.50 4,917,663.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45.91 12,979.00 28,139.55 26,987.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80,954.88 1,850,901.51 1,678,710.31 1,434,578.93

应付票据 259,728.48 346,905.34 444,608.30 368,427.50

应付账款 2,021,226.40 1,503,996.17 1,234,102.02 1,066,151.43

预收款项 58,439.20 22,935.94 21,038.92 8,197.83

合同负债 832,346.66 840,026.68 843,361.61 829,900.97

应付职工薪酬 3,965.78 2,924.91 2,666.68 2,907.63

应交税费 49,764.98 53,654.82 50,137.76 30,303.97

其他应付款 154,452.47 112,570.09 122,547.75 102,687.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63.61 36,429.30 30,407.31 31,807.31

其他流动负债 119,124.86 180,861.97 49,093.68 50,821.64

流动负债合计 3,555,958.34 3,113,284.22 2,826,103.58 2,518,193.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90.00 5,290.00 6,290.00 11,734.00

租赁负债 1,686.24 1,809.13 1,826.09 1,307.06

长期应付款 40,884.04 39,827.99 35,888.76 29,513.4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781.24 2,023.35 2,751.68 3,592.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47.81 6,943.65 6,282.60 6,526.9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5,392.17 16,483.75 17,397.11 20,560.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31.28 149.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281.50 72,377.87 70,567.53 73,384.01

负债合计 3,626,239.84 3,185,662.09 2,896,671.10 2,591,577.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其它权益工具 250,000.00 250,468.92 255,403.10 271,858.33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250,000.00 250,468.92 255,403.10 271,858.33

资本公积金 539,929.90 539,785.86 539,626.40 538,420.84

其它综合收益 4,719.75 4,929.46 13,909.30 17,424.92

盈余公积金 80,710.40 80,710.40 78,891.08 75,632.88

未分配利润 1,481,340.74 1,418,915.48 1,282,536.75 1,142,869.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78,855.94 2,516,965.29 2,392,521.79 2,268,361.41

少数股东权益 69,022.29 64,204.99 61,590.61 57,724.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47,878.23 2,581,170.28 2,454,112.40 2,326,086.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74,118.07 5,766,832.36 5,350,783.50 4,917,663.33

(二)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97,786.81 3,006,697.85 2,881,709.85 2,715,716.87

营业收入 1,397,786.81 3,006,697.85 2,881,709.85 2,715,716.87

二、营业总成本 1,318,687.91 2,825,744.11 2,698,914.88 2,532,022.03

营业成本 1,135,173.99 2,433,044.40 2,360,800.79 2,224,957.60

税金及附加 8,864.41 19,357.88 16,980.66 17,343.42

销售费用 29,375.13 60,528.84 48,035.71 44,315.62

管理费用 67,523.05 143,814.70 123,263.66 114,143.53

研发费用 78,017.94 166,840.34 153,673.22 139,681.07

财务费用 -266.60 2,157.95 -3,839.16 -8,419.22

加:其他收益 17,151.54 28,429.63 20,739.58 15,191.13

投资净收益 4,353.62 -7,909.67 5,925.58 3,118.08

资产减值损失 -9.66 213.42 278.78 991.05

信用减值损失 -2,912.25 -13,151.12 -7,822.32 -4,279.83

资产处置收益 104.95 875.74 4,336.22 8,128.79

三、营业利润 97,787.10 189,411.72 206,252.82 206,844.08

加:营业外收入 702.37 1,061.07 2,205.35 1,388.13

减:营业外支出 223.48 318.07 514.62 260.98

四、利润总额 98,266.00 190,154.72 207,943.55 207,971.23

减:所得税 6,135.51 13,836.75 19,626.97 22,116.50

五、净利润 92,130.49 176,317.97 188,316.59 185,854.7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34,478.03 3,009,995.42 2,786,906.76 2,943,870.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60.35 9,637.68 37,410.84 5,465.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41.13 37,648.32 38,669.57 32,771.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2,079.51 3,057,281.41 2,862,987.17 2,982,107.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23,821.00 2,458,247.69 2,235,831.33 2,306,394.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3,627.93 285,771.83 266,962.43 255,454.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891.93 82,348.02 92,443.85 83,768.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429.78 167,321.01 146,048.70 173,76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6,770.65 2,993,688.54 2,741,286.32 2,819,38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691.13 63,592.86 121,700.84 162,722.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750.83 13,472.98 41.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88.04 7,255.45 11,186.67 9,178.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7,023.57 12,495.07 10,003.88 20,066.0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3 43,733.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11.65 80,235.26 34,663.54 29,286.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617.71 119,290.28 83,371.78 170,803.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523.23 9,815.00 7,316.55 5,684.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140.94 129,105.28 90,688.33 176,48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9.30 -48,870.03 -56,024.79 -147,202.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650.00 2,050.00 2,000.00 837.2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650.00 2,050.00 2,000.00 837.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766.91 12,979.00 28,139.55 26,987.40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119,940.00 129,93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416.91 134,969.00 160,074.55 47,824.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300.00 154,609.55 175,561.40 26,345.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8.90 55,533.75 37,399.98 47,069.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7.60 1,197.76 399.52 1,287.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0.67 1,418.33 7,271.73 16,385.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29.57 211,561.63 220,233.11 89,80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7.34 -76,592.63 -60,158.56 -41,975.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613.54 10.27 1,155.31 4,357.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5,746.63 -61,859.52 6,672.80 -22,097.7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5,379.82 727,239.34 720,566.54 742,664.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9,633.18 665,379.82 727,239.34 720,566.54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4,403.49 488,912.95 537,070.65 451,944.7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251.22 15,681.51 31,545.13 13,502.93

应收票据 - 20.00 10.00 -

应收账款 15,251.22 15,661.51 31,535.13 13,502.93

预付款项 2,690.37 4,896.33 3,957.28 11,393.95

其他应收款 712,647.48 610,752.66 592,016.66 596,501.95

其他流动资产 29,575.98 21,505.67 16,898.57 9,953.48

流动资产合计 1,074,568.54 1,141,749.11 1,181,488.29 1,083,297.0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27.52 5,615.00 1,250.00 1,25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73,250.75 1,063,827.82 1,056,384.87 1,018,767.74

固定资产 65,341.84 192.84 1,425.21 3,178.63

在建工程 10,159.87 75,569.80 3,801.95 672.34

使用权资产 771.65 874.67 1,156.35 1,453.16

无形资产 3,153.07 3,395.63 3,891.24 4,386.84

长期待摊费用 1,678.62 1,765.24 932.69 1,16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7.49 1,406.71 1,280.27 1,28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16.21 3,241.85 46,689.06 46,803.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8,657.02 1,155,889.57 1,116,811.64 1,078,960.56

资产总计 2,253,225.55 2,297,638.68 2,298,299.92 2,162,257.6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27,745.94 35,068.03 37,272.34 14,675.88

应付票据 80,739.08 768.29 831.30 -

应付账款 47,006.86 34,299.74 36,441.04 14,675.88

合同负债 6,444.06 4,358.09 7,277.48 19,405.13

应付职工薪酬 265.16 231.09 210.29 198.67

应交税费 22,135.09 20,920.64 13,777.09 6,201.16

其他应付款 504,418.22 655,314.83 627,849.74 482,114.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49.58 258.05

其他流动负债 1.19 1.19 1.19 275.58

流动负债合计 661,009.66 715,893.87 686,437.72 523,129.4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73.04 842.92 963.52 958.04

长期应付款 - 6.38 13.58 13.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1.20 -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395.45 1,180.00 1,105.00 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68.49 2,160.50 2,082.10 1,671.62

负债合计 663,278.14 718,054.37 688,519.81 524,801.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其它权益工具 250,000.00 250,468.92 255,403.10 271,858.33

永续债 250,000.00 250,468.92 255,403.10 271,858.33

资本公积金 833,672.98 833,605.55 833,561.42 833,577.57

盈余公积金 80,710.40 80,710.40 78,891.08 75,632.88

未分配利润 203,408.88 192,644.28 219,769.36 234,232.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9,947.41 1,579,584.31 1,609,780.11 1,637,456.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9,947.41 1,579,584.31 1,609,780.11 1,637,456.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3,225.55 2,297,638.68 2,298,299.92 2,162,257.61

(五)母公司利润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728.87 19,814.69 50,270.83 69,292.27

营业收入 4,728.87 19,814.69 50,270.83 69,292.27

二、营业总成本 19,384.07 43,888.65 64,874.75 87,883.23

营业成本 4,627.33 19,642.61 49,452.35 68,024.82

税金及附加 243.70 196.31 108.23 58.78

销售费用 2,702.76 6,138.96 4,423.28 4,231.24

管理费用 10,266.45 20,426.66 15,536.75 15,683.73

研发费用 2,140.93 124.66 858.64 4,906.06

财务费用 -597.10 -2,640.55 -5,504.50 -5,021.40

加:其他收益 273.02 29.41 17.55 69.74

投资净收益 58,028.30 45,192.19 49,269.53 41,877.14

资产减值损失 - - -4.35 -10.28

信用减值损失 -1,950.90 -3,073.88 -2,351.06 1,208.78

资产处置收益 -0.32 - -

三、营业利润 41,695.23 18,073.45 32,327.74 24,554.42

加:营业外收入 12.72 131.40 261.38 3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93 6.86 7.17 -

四、利润总额 41,704.01 18,197.99 32,581.95 24,854.42

减:所得税 -81.98 -16.73 - 853.51

五、净利润 41,785.99 18,214.71 32,581.95 24,000.90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71.73 23,273.22 17,100.96 47,756.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28 3,227.12 5,504.26 2,850.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59.43 10,553.52 142,140.57 264,743.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766.44 37,053.86 164,745.79 315,349.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85.19 38,517.62 34,281.42 59,90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59.95 13,143.58 10,910.82 9,721.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5.93 1,515.67 776.95 354.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62.02 12,526.35 91,549.18 187,08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353.08 65,703.23 137,518.37 257,05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64 -28,649.36 27,227.42 58,292.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3,155.00 314,682.00 505,04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090.82 48,115.56 56,488.27 45,135.7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505.91 43,734.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596.73 635,005.22 371,170.27 550,176.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232.89 62,915.53 2,521.33 1,856.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231.93 569,308.00 351,868.55 696,141.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5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714.82 632,223.53 354,389.88 697,99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1.92 2,781.69 16,780.39 -147,820.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119,940.00 129,93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39.99 34,444.58 93,558.40 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39.99 154,384.58 223,493.40 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5,000.00 146,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291.59 35,139.54 43,491.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434.07 215.12 740.75 95,556.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8,434.07 178,506.71 181,880.29 139,04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094.09 -24,122.13 41,613.11 -119,047.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5 - 0.66 -4.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798.76 -49,989.80 85,621.58 -208,579.6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6,578.81 536,568.61 450,947.04 659,526.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780.05 486,578.81 536,568.61 450,947.04

三、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近三年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增长迅速。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4,917,663.33万元、5,350,783.50万元和5,766,832.36万元。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规模为6,274,11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为79.07%。

表: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4,960,931.20 79.07 4,466,754.19 77.46 4,032,309.56 75.36 3,617,778.21 73.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13,186.87 20.93 1,300,078.18 22.54 1,318,473.94 24.64 1,299,885.12 26.43

资产总计 6,274,118.07 100.00 5,766,832.36 100.00 5,350,783.50 100.00 4,917,663.33 100.00

1、流动资产分析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3,617,778.21万元、4,032,309.56万元、4,466,754.19万元和4,960,931.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3.57%、75.36%、77.46%和79.07%。

2024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

表:发行人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49,170.44 9.05 698,062.27 15.63 762,126.52 18.90 751,119.36 20.76

应收票据 21,579.66 0.43 12,897.28 0.29 16,882.99 0.42 19,949.01 0.55

应收账款 1,858,097.43 37.45 1,571,728.07 35.19 1,274,551.80 31.61 995,249.75 27.51

应收款项融资 13,036.08 0.26 7,084.48 0.16 12,807.82 0.32 3,754.18 0.10

预付款项 116,884.23 2.36 159,557.66 3.57 163,994.37 4.07 179,796.27 4.97

其他应收款 46,977.33 0.95 50,756.54 1.14 46,231.31 1.15 50,044.11 1.38

存货 2,183,669.09 44.02 1,749,094.20 39.16 1,611,105.39 39.95 1,480,116.78 40.91

合同资产 116,096.86 2.34 100,249.18 2.24 109,417.33 2.71 89,991.19 2.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68,851.21 1.39 68,851.21 1.54 - - - -

其他流动资产 86,568.86 1.75 48,473.30 1.09 35,192.03 0.87 47,757.55 1.32

流动资产合计 4,960,931.20 100.00 4,466,754.19 100.00 4,032,309.56 100.00 3,617,778.21 100.00

(1)货币资金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751,119.36万元、762,126.52万元、698,062.27万元和449,170.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6%、18.90%、15.63%和9.05%。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了248,891.83 万元,降幅为35.65%,主要系2024年上半年销售回款减少。2021-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现金 0.32 1.69 17.21

银行存款 377,116.45 438,110.13 451,890.37

其他货币资金 27,832.85 30,774.92 29,479.17

存放中铁财务公司存款 293,112.65 293,239.79 269,732.61

合计 698,062.27 762,126.52 751,119.36

其中:存放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款项总额 5,106.37 2,030.64 1,571.3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金和冻结资金等,2023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32,682.45万元。

(2)应收账款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取的工程款。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995,249.75万元、1,274,551.80万元、1,571,728.07万元和 1,858,097.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51%、31.61%、35.19%和37.45%。

从账龄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3.06%、72.05%和69.14%。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119,994.38 69.14 947,328.38 72.05 751,039.66 73.06

一到二年 293,825.80 18.14 211,333.78 16.07 143,490.02 13.96

二到三年 116,383.74 7.18 78,496.88 5.97 69,882.51 6.80

三到四年 44,657.84 2.76 37,636.46 2.86 24,095.78 2.34

四到五年 16,035.89 0.99 12,184.97 0.93 16,170.46 1.57

五年以上 28,965.07 1.79 27,800.31 2.11 23,233.73 2.26

余额合计 1,619,862.72 100.00 1,314,780.79 100.00 1,027,912.16 100.00

减:坏账准备 48,134.66 40,228.99 32,662.41

净额合计 1,571,728.07 1,274,551.80 995,249.75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债务人1 111,420.70 6.88 是 4,117.10

应收账款债务人2 91,757.65 5.66 是 2,006.49

应收账款债务人3 66,553.75 4.11 是 929.80

应收账款债务人4 62,541.47 3.86 是 1,146.44

应收账款债务人5 48,362.98 2.99 是 928.20

合计 380,636.55 23.50 9,128.03

(3)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资金集中管理款、重组债权往来款和保证金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0,044.11万元、46,231.31万元、50,756.54万元和 46,977.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1.15%、1.14%和0.95%。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37,241.77 35,254.95 32,369.16

应收代垫款 13,666.79 12,707.31 17,830.50

应收股利 5,826.89 473.95 -

其他 7,183.20 5,708.86 7,499.74

小计 63,918.65 54,145.07 57,699.41

减:坏账准备 13,162.11 7,913.76 7,655.30

合计 50,756.54 46,231.31 50,044.11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单位1 应收代垫款 5,344.76 1至3年 8.36 5,344.76

其他应收款单位2 应收保证金 4,700.00 2至3年 7.35 188.00

其他应收款单位3 应收代垫款 3,305.88 3至4年 5.17 991.76

其他应收款单位4 应收代垫款 2,874.86 3至5年、5年以上 4.50 2,874.86

其他应收款单位5 应收保证金 2,760.00 1至2年 4.32 110.40

合计 18,985.50 29.70 9,509.78

(4)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480,116.78万元、1,611,105.39万元、1,749,094.20万元和 2,183,669.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91%、39.95%、39.16%和 44.02%,总体呈增长趋势。2024年 6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434,574.89万元,增幅24.85%。存货增加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以及新签订单增加而增长,以及原材料储备量增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64,051.39 9.38 183,487.79 11.39 161,739.25 10.93

周转材料 7,482.15 0.43 6,021.84 0.37 6,175.20 0.42

低值易耗品 686.40 0.04 1,118.69 0.07 1,025.77 0.07

在产品 977,326.76 55.88 846,674.44 52.55 726,531.63 49.09

库存商品 599,103.54 34.25 573,516.89 35.60 584,644.93 39.50

临时设施 443.96 0.03 285.73 0.02 - -

合计 1,749,094.20 100.00 1,611,105.39 100.00 1,480,116.78 100.00

(5)合同资产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89,991.19万元、109,417.33万元、100,249.18万元和116,096.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2.71%、2.24%和2.34%。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99,885.12万元、1,318,473.94万元、1,300,078.18万元和1,313,186.8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43%、24.64%、22.54%和20.93%。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571.52 2.25 15,062.70 1.16 25,810.17 1.96 29,851.95 2.30

长期股权投资 135,961.47 10.35 133,388.67 10.26 134,190.73 10.18 134,862.08 10.37

投资性房地产 7,613.62 0.58 7,784.05 0.60 8,154.27 0.62 8,781.09 0.68

固定资产 622,570.93 47.41 553,397.85 42.57 558,332.99 42.35 512,453.25 39.42

在建工程 73,025.29 5.56 147,059.28 11.31 93,890.74 7.12 121,119.80 9.32

使用权资产 14,653.24 1.12 16,436.68 1.26 29,051.62 2.20 39,237.28 3.02

无形资产 143,972.14 10.96 144,332.86 11.10 159,095.98 12.07 163,486.74 12.58

开发支出 5,242.12 0.40 6,130.60 0.47 10,755.99 0.82 13,448.26 1.03

长期待摊费用 6,335.33 0.48 6,619.71 0.51 47,594.00 3.61 48,293.60 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38.22 1.44 16,778.85 1.29 17,540.25 1.33 21,535.84 1.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5,302.99 19.44 253,086.92 19.47 234,057.21 17.75 206,815.22 15.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13,186.87 100.00 1,300,078.18 100.00 1,318,473.94 100.00 1,299,885.12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合营公司股权投资、联营公司股权投资。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34,862.08万元、134,190.73万元、133,388.67万元和135,961.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7%、10.18%、10.26%和10.35%。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期末余额

新铁德奥道岔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22,445.70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15,029.40

杭州金投装备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8,039.00

成都工投装备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7,288.84

中铁(吉林)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4,896.56

杭州未来之城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416.41

徐州淮海国际铁路物流港建设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8,965.16

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6,701.05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2,478.84

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6,275.75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093.29

上海联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518.87

江苏新构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436.90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188.94

甘肃博睿交通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363.43

其他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2,250.55

合计 133,388.67

(2)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工业生产设备、试验设备及仪器和其他固定资产。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512,453.25万元、558,332.99万元、553,397.85万元和622,570.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42%、42.35%、42.57%和47.41%。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1年末-2023年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345,572.00 335,010.31 303,256.69

施工设备-自用 6,926.41 9,238.07 5,640.90

施工设备-出租 55,120.08 57,333.34 53,278.57

运输设备 12,355.75 12,377.65 11,971.67

工业生产 117,146.10 122,881.86 120,653.13

试验设备及仪器 5,919.27 5,852.34 5,765.04

其他固定资产 10,353.78 15,634.99 11,864.32

账面价值合计 553,393.39 558,328.56 512,430.32

(3)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 163,486.74万元、159,095.98万元、144,332.86万元和143,972.1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58%、12.07%、11.10%和10.96%。发行人无形资产中主要系土地使用权,为相关项目公司所持有的土地资产。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土地使用权 118,450.68 135,548.65 139,037.57

专利权 4,185.36 806.50 609.12

非专利技术 12,549.53 13,348.67 13,881.09

软件 9,002.52 9,215.25 9,749.91

其他 144.77 176.90 209.05

账面价值合计 144,332.86 159,095.98 163,486.74

(4)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06,815.22万元、234,057.21万元、253,086.92万元和255,302.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1%、17.75%、19.47%和19.44%。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合同资产。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表: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合同资产 244,280.59 187,484.57 155,517.94

预付购楼款 0.00 43,733.90 43,733.90

预付设备款 2,254.76 2,361.55 4,390.46

预付购地款 2,950.48 1,414.61 3,950.48

预付工程款 212.06 - -

其他 4,610.43 - -

小计 254,308.32 234,994.63 207,592.79

减:减值准备-合同资产 1,221.40 937.42 777.56

合计 253,086.92 234,057.21 206,815.22

(二)负债结构分析

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负债规模亦呈现增长趋势。2021年-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2,591,577.23万元、2,896,671.10万元、3,185,662.09万元和3,626,239.8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7.17%、97.56%、97.73%和98.06%。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长期应付款构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3,555,958.34 98.06 3,113,284.22 97.73 2,826,103.58 97.56 2,518,193.22 97.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281.50 1.94 72,377.87 2.27 70,567.53 2.44 73,384.01 2.83

负债总计 3,626,239.84 100.00 3,185,662.09 100.00 2,896,671.10 100.00 2,591,577.23 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21年-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518,193.22万元、2,826,103.58万元、3,113,284.22万元和3,555,958.3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7.17%、97.56%、97.73%和98.0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445.91 0.55 12,979.00 0.42 28,139.55 1.00 26,987.40 1.07

应付票据 259,728.48 7.30 346,905.34 11.14 444,608.30 15.73 368,427.50 14.63

应付账款 2,021,226.40 56.84 1,503,996.17 48.31 1,234,102.02 43.67 1,066,151.43 42.34

预收款项 58,439.20 1.64 22,935.94 0.74 21,038.92 0.74 8,197.83 0.33

合同负债 832,346.66 23.41 840,026.68 26.98 843,361.61 29.84 829,900.97 32.96

应付职工薪酬 3,965.78 0.11 2,924.91 0.09 2,666.68 0.09 2,907.63 0.12

应交税费 49,764.98 1.40 53,654.82 1.72 50,137.76 1.77 30,303.97 1.20

其他应付款 154,452.47 4.34 112,570.09 3.62 122,547.75 4.34 102,687.53 4.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63.61 1.05 36,429.30 1.17 30,407.31 1.08 31,807.31 1.26

其他流动负债 119,124.86 3.35 180,861.97 5.81 49,093.68 1.74 50,821.64 2.02

流动负债合计 3,555,958.34 100.00 3,113,284.22 100.00 2,826,103.58 100.00 2,518,193.22 100.00

(1)短期借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26,987.40万元、28,139.55万元、12,979.00万元和19,445.9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7%、1.00%、0.42%和0.55%。2024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新增部分银行借款。

(2)应付票据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368,427.50万元、444,608.30万元、346,905.34万元和259,728.4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63%、15.73%、11.14%和7.30%。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应付劳务费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066,151.43万元、1,234,102.02万元、1,503,996.17万元和2,021,226.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34%、

43.67%、48.31%和56.84%。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应付材料采购款和应付劳务费增加。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付材料采购款 1,007,416.20 841,783.17 761,497.35

应付劳务费 355,956.62 284,047.68 216,849.94

应付工程款 30,468.26 32,860.40 33,165.92

应付租赁费 59,600.56 27,293.63 18,388.32

应付设备款 16,257.39 15,430.81 14,150.58

其他 34,297.14 32,686.34 22,099.32

合计 1,503,996.17 1,234,102.02 1,066,151.43

(4)合同负债

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829,900.97万元、843,361.61万元、840,026.68万元和832,346.6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96%、29.84%、26.98%和23.41%。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同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 831,668.02 830,166.08 824,196.64

已结算未完工 442.35 7,149.20 2,314.86

预收工程款 3,525.08 1,108.63 1,353.61

预收材料款 628.07 4,139.90 1,334.00

其他 3,763.17 797.79 701.86

合计 840,026.68 843,361.61 829,900.97

(5)其他应付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02,687.53万元、122,547.75万元、112,570.09万元和154,452.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8%、4.34%、3.62%和4.34%。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保证金增加。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保证金 40,369.35 33,093.90 23,881.50

应付股东款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应付股权投资款 14,584.45 14,584.45 14,584.45

应付代垫款 16,190.38 13,615.92 14,269.60

应付往来结算款 - 2,357.23 2,357.23

押金 1,489.02 1,156.73 1,028.48

应付股利 1,282.60 10,127.20 853.33

其他 18,654.29 27,612.33 25,712.95

合计 112,570.09 122,547.75 102,687.53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21年-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3,384.01万元、70,567.53万元、72,377.87万元和70,281.5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83%、2.44%、2.27%和1.9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690.00 5.25 5,290.00 7.31 6,290.00 8.91 11,734.00 15.99

租赁负债 1,686.24 2.40 1,809.13 2.50 1,826.09 2.59 1,307.06 1.78

长期应付款 40,884.04 58.17 39,827.99 55.03 35,888.76 50.86 29,513.44 40.22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781.24 2.53 2,023.35 2.80 2,751.68 3.90 3,592.42 4.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47.81 9.74 6,943.65 9.59 6,282.60 8.90 6,526.97 8.8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5,392.17 21.90 16,483.75 22.77 17,397.11 24.65 20,560.91 28.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131.28 0.19 149.2 0.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281.50 100.00 72,377.87 100.00 70,567.53 100.00 73,384.01 100.00

(1)长期借款

截至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1,734.00万元、6,290.00万元、5,290.00万元和3,69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99%、8.91%、7.31%和5.25%。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部分借款临近到期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1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21年-2023年末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信用借款 7,690.00 9,160.00 11,734.00

小计 7,690.00 9,160.00 11,734.0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400.00 2,870.00 -

合计 5,290.00 6,290.00 11,734.00

(2)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21年-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9,513.44万元、35,888.76万元、39,827.99万元和40,884.0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22%、50.86%、55.03%和58.17%。

截至2021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应付质保金 64,256.10 54,854.72 46,528.11

应付售后租回款 - - 1,162.72

应付保理款 - - -

其他 1,351.86 1,355.03 1,351.86

小计 65,607.96 56,209.74 49,042.6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5,779.97 20,320.98 19,529.25

合计 39,827.99 35,888.76 29,513.44

(3)递延收益

发行人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截至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20,560.91万元、17,397.11万元、16,483.75万元和15,392.1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02%、24.65%、22.77%和21. 90%。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222,155.16 8.39 222,155.16 8.61 222,155.16 9.05 222,155.16 9.55

其他权益工具 250,000.00 9.44 250,468.92 9.70 255,403.10 10.41 271,858.33 11.69

资本公积 539,929.90 20.39 539,785.86 20.91 539,626.40 21.99 538,420.84 23.15

其他综合收益 4,719.75 0.18 4,929.46 0.19 13,909.30 0.57 17,424.92 0.75

盈余公积 80,710.40 3.05 80,710.40 3.13 78,891.08 3.21 75,632.88 3.25

未分配利润 1,481,340.74 55.94 1,418,915.48 54.97 1,282,536.75 52.26 1,142,869.29 49.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78,855.94 97.39 2,516,965.29 97.51 2,392,521.79 97.49 2,268,361.41 97.52

少数股东权益 69,022.29 2.61 64,204.99 2.49 61,590.61 2.51 57,724.69 2.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47,878.23 100.00 2,581,170.28 100.00 2,454,112.40 100.00 2,326,086.10 100.00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326,086.10万元、2,454,112.40万元、2,581,170.28万元和2,647,878.23万元。

1、实收资本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222,155.16万元、222,155.16万元、222,155.16万元和222,155.1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9.55%、9.05%、8.61%和8.39%。

2、资本公积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538,420.84万元、539,626.40万元、539,785.86万元和539,929.9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3.15%、21.99%、20.91%和20.39%。

3、未分配利润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142,869.29万元、1,282,536.75万元、1,418,915.48万元和1,481,340.7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9.13%、52.26%、54.97%和55.94%。

4、存续中期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的中期票据。

5、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若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截至 2024年 6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为2,647,878.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7.80%。18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增加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大约为 1.62个百分点至56.18%。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减少、资产负债率上升。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盈利情况良好。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15,716.87万元、2,881,709.85万元、3,006,697.85万元和 1,397,786.81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206,844.08万元、206,252.82万元、189,411.72万元和97,787.1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5,854.73万元、188,316.59万元、176,317.97万元和92,130.49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利润表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利润表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97,786.81 3,006,697.85 2,881,709.85 2,715,716.87

营业收入 1,397,786.81 3,006,697.85 2,881,709.85 2,715,716.87

二、营业总成本 1,318,687.91 2,825,744.11 2,698,914.88 2,532,022.03

营业成本 1,135,173.99 2,433,044.40 2,360,800.79 2,224,957.60

税金及附加 8,864.41 19,357.88 16,980.66 17,343.42

销售费用 29,375.13 60,528.84 48,035.71 44,315.62

管理费用 67,523.05 143,814.70 123,263.66 114,143.53

研发费用 78,017.94 166,840.34 153,673.22 139,681.07

财务费用 -266.60 2,157.95 -3,839.16 -8,419.22

三、营业利润 97,787.10 189,411.72 206,252.82 206,844.08

四、利润总额 98,266.00 190,154.72 207,943.55 207,971.23

五、净利润 92,130.49 176,317.97 188,316.59 185,854.73

1、营业收入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15,716.87万元、2,881,709.85万元、3,006,697.85万元和1,397,786.81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其中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7.42%、64.40%、64.20%和62.8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475,282.53 34.22 930,945.69 31.21 903,790.76 31.72 811,664.82 30.09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873,081.78 62.85 1,915,159.64 64.20 1,835,015.88 64.40 1,818,669.40 67.42

其他 40,713.77 2.93 136,894.10 4.59 110,815.67 3.89 67,259.99 2.49

合计 1,389,078.08 100.00 2,982,999.43 100.00 2,849,622.31 100.00 2,697,594.20 100.00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214,289.51万元、2,338,852.50万元、2,416,447.89万元和1,128,014.02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360,739.95 31.98 659,724.95 27.30 656,928.44 28.09 628,312.76 28.38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733,543.48 65.03 1,634,938.13 67.66 1,583,417.90 67.70 1,529,083.83 69.06

其他 33,730.59 2.99 121,784.81 5.04 98,506.16 4.21 56,892.92 2.57

合计 1,128,014.02 100.00 2,416,447.89 100.00 2,338,852.50 100.00 2,214,289.51 100.00

3、期间费用

表: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9,375.13 16.82 60,528.84 16.21 48,035.71 14.96 44,315.62 15.30

管理费用 67,523.05 38.66 143,814.70 38.52 123,263.66 38.38 114,143.53 39.40

研发费用 78,017.94 44.67 166,840.34 44.69 153,673.22 47.85 139,681.07 48.21

财务费用 -266.60 -0.15 2,157.95 0.58 -3,839.16 -1.20 -8,419.22 -2.91

期间费用合计 174,649.52 100.00 373,341.83 100.00 321,133.43 100.00 289,721.00 100.00

注: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89,721.00万元、321,133.43万元、373,341.83万元和174,649.5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67%、11.14%、12.42%和12.49%。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区域中心营销费用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44,315.62万元、48,035.71万元、60,528.84万元和29,375.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1.67%、2.01%和2.10%。

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办公大楼折旧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14,143.53万元、123,263.66万元、143,814.70万元和67,523.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0%、4.28%、4.78%和4.83%。

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139,681.07万元、153,673.22万元、166,840.34万元和 78,017.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4%、5.33%、5.55%和5.58%。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保持增长趋势。

财务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8,419.22万元、-3,839.16万元、2,157.95万元和-266.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0.13%、0.07%和-0.02%。

4、投资收益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资金集中管理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118.08万元、5,925.58万元、-7,909.67万元和4,353.62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991.05万元、278.78万元、213.42万元和-9.66万元。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279.83万元、-7,822.32万元、-13,151.12万元和-2,912.25万元。

6、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豁免、违约金及罚款性收入、废旧材料出售收入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388.13万元、2,205.35万元、1,061.07万元和702.37万元,金额较小。

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罚没及滞纳金支出、对外捐赠及其他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60.98万元、514.62万元、318.07万元和223.48万元,金额较小。

(五)现金流量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691.13 63,592.86 121,700.84 162,72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2,079.51 3,057,281.41 2,862,987.17 2,982,107.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6,770.65 2,993,688.54 2,741,286.32 2,819,384.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9.30 -48,870.03 -56,024.79 -147,202.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11.65 80,235.26 34,663.54 29,286.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140.94 129,105.28 90,688.33 176,488.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7.34 -76,592.63 -60,158.56 -41,975.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416.91 134,969.00 160,074.55 47,824.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29.57 211,561.63 220,233.11 89,800.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5,746.63 -61,859.52 6,672.80 -22,097.7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2,722.74万元、121,700.84万元、63,592.86万元和-224,691.13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63,592.86万元,同比 2022年度减少47.75%,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减。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24,691.13万元,同比2023年半年度减少44.73%,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 2,982,107.26万元、2,862,987.17万元、3,057,281.41万元和1,062,079.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2,819,384.52万元、2,741,286.32万元、2,993,688.54万元和1,286,770.65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7,202.02万元、-56,024.79万元、-48,870.03万元和-20,229.30万元。2021年-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现金净流出,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对投资类项目投资支出金额较大所致。2024年 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收到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减少。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70,803.81万元、83,371.78万元、119,290.28万元和34,617.71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975.52万元、-60,158.56万元、-76,592.63万元和10,787.34万元,近三年呈净流出状态。2024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报告期内,发行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6,345.45万元、175,561.40万元、154,609.55万元和9,300.00万元。

(六)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主要指标

项目 2024年1-6月/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2021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40 1.43 1.43 1.44

速动比率(倍) 0.75 0.84 0.82 0.81

资产负债率(%) 57.80 55.24 54.14 52.70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132.58 133.10 100.86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4、1.43、1.43和1.40,速动比率分别为0.81、0.82、0.84和0.75,基本保持稳定。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70%、54.14%、55.24%和57.80%,总体上较稳定。

2021年-2023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0.86、133.10和132.58,对利息保障程度较好。

(七)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毛利率(%) 18.79 19.08 18.08 18.07

净利率(%) 6.59 5.86 6.53 6.84

总资产收益率(%) 1.53 3.17 3.67 3.98

净资产收益率(%) 3.52 7.00 7.88 8.23

注:2024年1-6月,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8.07%、18.08%、19.08%和18.79%,净利率分别为6.84%、6.53%、5.86%和6.59%。

2021年-2023年和2024年 1-6月,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8%、3.67%、3.17%和1.53%,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23%、7.88%、7.00%和3.52%。

(八)运营效率分析

表:发行人运营效率主要指标

项目 2024年1-6月/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2021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64 2.11 2.54 3.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9 1.36 1.43 1.5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6 0.54 0.56 0.58

注: 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5、2.54、2.11和1.64,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3、1.43、1.36和1.09。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8、0.56、0.54和0.46,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低。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为50,065.46万元,发行人有息债务以长期借款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一、有息流动负债合计 42,966.33

短期借款 12,979.00

其他应付款(有息部分) 2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9,987.33

二、有息非流动负债合计 7,099.13

长期借款 5,290.00

租赁负债 1,809.13

合计 50,065.46

(二)有息债务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

(三)借款明细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借款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3年末主要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贷款机构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2,400.00 2018-05-24 2026-06-03 4.45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5,290.00 2018-06-27 2026-06-03 4.45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 1,800.00 2023-05-07 2024-04-07 3.80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 1,000.00 2023-05-22 2024-05-22 3.80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1,000.00 2023-05-24 2024-05-15 3.25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300.00 2023-05-25 2024-05-20 4.00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西安市新城支行 1,200.00 2023-06-06 2024-06-05 3.25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1,200.00 2023-07-27 2024-07-24 2.70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700.00 2023-05-25 2024-05-20 4.00

西安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3,479.00 2023-10-11 2024-10-11 2.70

湖北武铁山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麻城支行 1,300.00 2023-06-08 2024-06-08 3.85

湖北武铁山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建行麻城支行 1,000.00 2023-03-30 2024-03-29 3.60

合计 20,669.00

(四)债券存续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证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余额(亿元)

工业YK01 2022-12-23 2024-12-27 3.97 13.00

工业YK03 2023-11-22 2025-11-24 3.10 5.00

工业YK04 2023-11-22 2026-11-24 3.25 7.00

工鑫8优/工鑫8次 2021-11-15 2024-11-15 3.63/- 17.35

工鑫16A/工鑫16B/工鑫16次 2022-12-01 2025-12-01 3.88/2.83/- 4.97

工鑫23A2/工鑫23C/工鑫23次 2023-12-05 2026-12-05 3.4/2.87/- 7.15

工鑫34A1/工鑫34次 2024/10/31 2027/10/31 2.11/- 16.13

合计 70.60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由发行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中国中铁 北京 工程施工类

发行人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2)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3、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发行人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中铁一局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四局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已注销)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科学研究院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铁路工程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股母公司控制

(二)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

本集团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建造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方劳务以及从关联方分包工程的价格以一般商业条款作为定价基础,向关联方支付的租金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发行人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金额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62,943.40 59,162.74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0,703.92 46,368.57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4,562.72 27,720.37

中铁一局 5,772.67 102.58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5,291.58 6,588.77

中铁一局 4,784.47 0.00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853.50 8,370.05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293.04 0.0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220.79 6,691.09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888.30 594.97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877.58 4,605.92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18.23 4,121.47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698.07 0.00

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539.82 247.79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0.00 1,096.38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1,669.22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1,097.4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54.61 868.01

其他中国中铁控制的企业 527.98 646.61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900.33 -

厦工中铁 1,593.89 3,429.77

中铁华隧 1,500.87 -

中铁华隧 - 1,991.41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572.40 329.20

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5.52 0.00

小计 150,533.70 175,702.34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发行人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35,250.51 150,475.38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73,719.00 64,384.07

中铁四局 61,734.88 58,298.49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8,116.18 39,920.72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42,171.62 52,713.16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2,225.20 18,251.14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1,379.12 7,426.11

中铁一局 30,193.29 34,350.60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7,081.98 18,459.75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4,803.12 8,174.52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24,422.09 19,354.91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031.93 42,959.77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22,315.04 62,632.90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1,329.98 18,710.35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9,944.00 4,581.33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7,150.76 15,237.42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2,807.26 18,660.31

中国中铁 5,364.90 22,081.81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340.02 2,827.34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445.60 2,682.08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72.04 1,801.19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869.03 80.74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76.18 2,829.7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366.24 7,322.36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2.21 6,034.74

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0.00 3,518.53

其他中国中铁控制的企业 1,247.68 575.54

中铁华隧 24,878.51 37,136.12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7,300.97 24,852.04

厦工中铁 10,010.33 14,054.48

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248.07 26,500.27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5,480.35 13,519.70

新铁德奥 1,541.27 1,987.19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11.32 7,797.31

南京上铁宝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0.00 1,102.71

其他合营及联营企业 706.90 642.58

合计 730,247.56 811,937.39

3、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赁支出:

表:发行人因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14,554.10 17,150.16

中铁四局 施工设备 8,232.31 3,779.11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3,670.79 14,234.67

中铁一局 施工设备 2,414.10 77.07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2,284.38 3,234.98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1,172.14 339.82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1,163.24 4,345.00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1,111.14 62.83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615.06 2,649.01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596.39 208.79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565.37 5,662.84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438.12 6,054.10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360.33 402.92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0.00 552.06

其他关联方 施工设备 351.32 234.50

合计 37,528.79 58,987.86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赁支出:

表:发行人因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3,391.95 0.00

成都工投 施工设备 1,145.70 1,504.94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589.17 756.55

金投装备 施工设备 513.94 1,030.79

中铁一局 施工设备 55.87 699.36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29.67 659.86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21.50 0.00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0.00 2,130.63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0.00 470.64

中铁四局 施工设备 0.00 363.76

合计 5,747.81 7,616.53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553.04 1,415.11

5、其他关联交易

表:发行人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内容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中国中铁 拆借资金 20,000.00 20,000.00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收入 2,157.76 1,595.84

中国中铁 利息支出 526.32 475.2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费 188.49 924.82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费 146.00 181.44

合计 334.49 1,106.26

中国中铁 担保手续费 2,300.03 -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费 555.97 495.59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手续费 - 30.34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手续费 0.44 20.31

合计 2,856.44 546.23

(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表:发行人2022年末及2023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对手方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93,112.65 293,239.79

应收票据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0 10.00

应收票据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320.00

应收票据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270.00

应收款项融资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630.00

应收款项融资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215.27

应收账款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11,420.70 104,387.67

应收账款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91,757.65 86,325.60

应收账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66,553.75 54,123.12

应收账款 中铁四局 62,541.47 53,018.84

应收账款 中铁一局 48,362.98 50,631.86

应收账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44,142.21 36,027.00

应收账款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39,663.39 34,390.69

应收账款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7,023.65 34,808.10

应收账款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3,259.25 32,392.82

应收账款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2,763.60 28,213.53

应收账款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8,783.38 22,834.78

应收账款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1,672.53 25,309.06

应收账款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63.00 15,267.25

应收账款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28.06 25,181.92

应收账款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7,015.79 16,535.25

应收账款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12,601.19 6,531.58

应收账款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1,419.71 13,751.76

应收账款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093.30 6,183.84

应收账款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729.29 6,621.05

应收账款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5,215.26 3,748.81

应收账款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3,682.92 2,776.29

应收账款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934.43 1,750.62

应收账款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849.85 1,949.53

应收账款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639.20 2,731.15

应收账款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1,199.91 1,192.76

应收账款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6.84 7,571.32

应收账款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13.02 1,342.79

应收账款 厦工中铁 708.40 253.24

应收账款 中国铁路工程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586.00 0.00

应收账款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9.99 406.00

应收账款 中铁华隧 68.06 853.20

应收账款 中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0.00 791.31

应收账款 其他关联方 606.04 551.83

预付账款 中铁华隧 9,144.01 0.00

预付账款 成都工投 2,671.52 0.00

预付账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592.16 2.16

预付账款 金投装备 1,237.28 0.00

预付账款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717.96 0.00

预付账款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528.63 1,585.90

预付账款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00 2,297.90

预付账款 其他关联方 141.27 0.00

其他应收款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5,314.40 3,785.37

其他应收款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5,216.18 5,162.51

其他应收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2,604.66 2,228.79

其他应收款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408.10 1,408.10

其他应收款 中铁四局 939.09 125.76

其他应收款 中铁一局 664.64 646.97

其他应收款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49.42 551.12

其他应收款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535.15 535.00

其他应收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513.76 1,127.44

其他应收款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64.87 557.00

其他应收款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50.36 417.33

其他应收款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10.69 0.00

其他应收款 其他关联方 1,163.00 950.89

合同资产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4,836.25 7,881.16

合同资产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158.26 702.10

合同资产 中铁一局 400.22 775.24

合同资产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323.55 1,323.19

合同资产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80.53 1,169.39

合同资产 中铁四局 239.38 1,288.34

合同资产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32.41 254.64

合同资产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82.46 96.68

合同资产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76.48 777.27

合同资产 其他关联方 129.52 2,166.87

使用权资产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8,050.18 10,658.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45,806.37 40,097.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5,084.72 4,702.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四局 4,812.51 5,562.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205.33 4,047.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763.65 2,510.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758.22 2,95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一局 3,702.69 2,179.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659.29 3,209.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255.55 2,18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中铁 2,927.08 2,92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836.29 2,664.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699.17 1,824.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542.64 797.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55.39 1,449.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1,060.35 4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829.36 794.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567.00 479.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80.66 911.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373.64 368.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关联方 937.92 604.74

表:发行人2022年末及2023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对手方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17,341.54 16,365.23

应付账款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893.82 5,295.95

应付账款 中铁一局 5,861.07 2,748.00

应付账款 成都工投 5,774.27 1,338.40

应付账款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4,932.44 4,960.28

应付账款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4,927.41 8,785.20

应付账款 金投装备 3,437.43 615.63

应付账款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042.91 3,329.44

应付账款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684.24 580.85

应付账款 博睿装备 1,648.94 0.00

应付账款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1,253.37 0.00

应付账款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1,164.87 640.96

应付账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830.84 830.84

应付账款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05.57 2,410.74

应付账款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07.28 578.59

应付账款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91.61 0.00

应付账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587.65 1,732.99

应付账款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558.27 533.44

应付账款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34.75 1,203.98

应付账款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52.81 529.40

应付账款 厦工中铁 171.49 685.95

应付账款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27 1,160.27

应付账款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92.56 657.88

应付账款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521.48

应付账款 其他关联方 1,288.39 1,339.80

预收款项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4,940.87 9.96

预收款项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0.00

预收款项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840.00 190.00

预收款项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646.00 0.00

预收款项 中铁华隧 466.01 0.00

预收款项 中铁四局 280.00 375.00

预收款项 其他关联方 477.16 579.00

合同负债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36,363.61 33,084.90

合同负债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32,589.12 14,571.91

合同负债 厦工中铁 14,381.61 8,336.06

合同负债 中铁华隧 12,859.56 2.88

合同负债 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453.49 562.90

合同负债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7,848.28 4,381.04

合同负债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6,701.15 6,207.94

合同负债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6,665.97 8,268.16

合同负债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427.95 600.00

合同负债 中国中铁 4,243.61 6,626.25

合同负债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582.85 2,349.42

合同负债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863.97 1,944.29

合同负债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493.62 2.51

合同负债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205.00 0.00

合同负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679.75 835.87

合同负债 中铁一局 657.48 2,508.75

合同负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22.41 0.00

合同负债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合同负债 中铁四局 249.36 14,123.76

合同负债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0.95 5,059.50

合同负债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0.00 545.69

合同负债 其他关联方 78.00 319.39

其他应付款 中国中铁 22,450.90 22,370.09

其他应付款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684.45 14,684.45

其他应付款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930.00 1,45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327.31 662.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四局 150.00 15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38.90 538.90

其他应付款 中铁一局 105.00 90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80.00 15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80.00 8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50.00 5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38.00 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0 220.00

其他应付款 中铁二局建设 0.00 9,207.12

其他应付款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00 556.84

其他应付款 其他关联方 10.88 100.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5,867.10 5,867.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一局 587.71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四局 190.29 190.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125.3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上投 75.87 75.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关联方 11.10 14.51

长期应付款 中铁四局 11.90 14.39

长期应付款 其他关联方 0.00 77.46

(四)关联方承诺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单位:万元

建造长期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750.37 1,254.28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作为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43,400.01万元,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682.45 保证金和冻结资金

应收票据 10,717.56 已背书

合计 43,400.01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存在融资租赁情形。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未持有金融衍生产品。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未持有重大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未有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海外投资。

九、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授信总额度折合人民币达508.68亿元,其中已使用116.97亿元,未使用391.72亿元。发行人授信统计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24年6月末授信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机构 授信金额 已使授信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工商银行 23.58 4.40 19.18

农业银行 31.90 7.30 24.60

中国银行 27.55 6.62 20.93

建设银行 90.38 40.51 49.87

交通银行 71.80 17.62 54.18

民生银行 3.00 0.79 2.21

招商银行 31.00 9.18 21.82

光大银行 4.60 1.81 2.79

兴业银行 4.30 0.87 3.43

中信银行 53.55 7.52 46.03

北京银行 30.00 0.00 30.00

浦发银行 6.00 1.71 4.29

华夏银行 33.16 0.16 33.00

平安银行 20.00 0.00 20.00

国家开发银行 15.00 0.00 15.00

财务公司 40.00 7.98 32.02

广发银行 3.00 0.00 3.00

邮储银行 4.00 0.57 3.43

汉口银行 0.50 0.00 0.50

大华银行 4.21 1.69 2.53

德商银行 7.70 7.70 0.00

长沙银行 0.80 0.21 0.59

湖南银行 0.80 0.05 0.75

九江银行 1.45 0.26 1.19

江苏银行 0.40 0.02 0.38

合计 508.68 116.97 391.72

二、债务违约记录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其他债务融资。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证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余额(亿元)

工业YK01 2022-12-23 2024-12-27 3.97 13.00

工业YK03 2023-11-22 2025-11-24 3.10 5.00

工业YK04 2023-11-22 2026-11-24 3.25 7.00

工鑫8优/工鑫8次 2021-11-15 2024-11-15 3.63/- 17.35

工鑫16A/工鑫16B/工鑫16次 2022-12-01 2025-12-01 3.88/2.83/- 4.97

工鑫23A2/工鑫23C/工鑫23次 2023-12-05 2026-12-05 3.4/2.87/- 7.15

工鑫34A1/工鑫34次 2024/10/31 2027/10/31 2.11/- 16.13

合计 70.60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增信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 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中期票据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照相关税则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64 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属于上述公告所指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发行人拟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但对债券交易,中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继承或赠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

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 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 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 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 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中期票据兑付的重大事项以及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相关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威

职位: 董事长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5号楼

电话:010-83777656

传真:无

电子邮箱:752191929@qq.com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日前 3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文件。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 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中期票据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 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环境效益实现情况;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环境效益实现情况。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

机构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曦

联系方式:010-6622559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箱:chenxi3@bankofbeijing.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chenxi3@bankofbeijing.com.cn或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陈曦,010-66225593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邮件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 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 ,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 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 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 ,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 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 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 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不设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1、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2、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

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次中期票据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次中期票据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3、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权人大会磋商,决定是否终止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张德辉 电话:010-83777656传真:/ 邮编:100071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何非、王森、黄宗超电话:010-56052049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联席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张国霞 电话:010-66223400 传真:010-66225594 邮政编码:100033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倪康加、韩旭、钱奕 电话:010-57783091 传真:010-57783091邮编:100045

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室 负责人:颜羽

联系人:谭四军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755-82721745 邮编:100031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负责人:李丹 联系人:刘磊 电话:010- 65338888 传真:010- 65338800 邮编:100020

会计意见出具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负责人:沈培强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邮编:310020 电子邮箱:pccpa@pccpa.cn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

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募集说明书;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5、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张德辉

电话:010-83777656

传真:/

邮编:100071

(二)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何非、王森、黄宗超

电话:010-56052049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初合同资产+期末存货+期末合同资产/2)]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