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4亿元
发行规模: 人民币8亿元
发行期限: 1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 无评级
发行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7
四、受托管理机制...............................................................................................................................8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8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9
七、主动债务管理...............................................................................................................................9
八、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一章释义...........................................................................................................................................13
一、常用词语解释.............................................................................................................................13
二、专用词语解释.............................................................................................................................15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9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9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9
第三章发行条款...................................................................................................................................26
一、主要发行条款.............................................................................................................................26
二、发行安排.....................................................................................................................................2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1
一、募集资金用途.............................................................................................................................31
二、偿债保障措施.............................................................................................................................31
三、发行人承诺.................................................................................................................................32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49
四、独立经营情况.............................................................................................................................50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下属公司介绍.................................................................................52
六、发行人的治理结构.....................................................................................................................62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8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86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105
十、发行人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107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108
十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120
十三、其他事项...............................................................................................................................121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23
一、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123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132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状况分析.......................................................................................................142
四、有息债务情况...........................................................................................................................181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85
六、重大或有事项...........................................................................................................................201
七、受限资产情况...........................................................................................................................201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4
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204
十、其他重要事项...........................................................................................................................204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206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资信情况.......................................................................................................206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208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208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情况...............................................................................................210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226
四、发行人2024年二季度重大事项情况.....................................................................................228
五、发行人其他重要事项...............................................................................................................228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229
第十章税项.........................................................................................................................................230
一、增值税.......................................................................................................................................230
二、所得税.......................................................................................................................................230
三、印花税.......................................................................................................................................230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232
一、置换...........................................................................................................................................232
二、同意征集机制...........................................................................................................................232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236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236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236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237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238
五、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方式..................................................................................................239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40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240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40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41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43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45
六、其他...........................................................................................................................................247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49
一、违约事件...................................................................................................................................249
二、违约责任...................................................................................................................................249
三、偿付风险...................................................................................................................................249
四、发行人义务...............................................................................................................................250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50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50
七、处置措施...................................................................................................................................250
八、不可抗力...................................................................................................................................251
九、争议解决机制...........................................................................................................................252
十、弃权...........................................................................................................................................252
第十五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有关机构.............................................................................................253
一、发行人.......................................................................................................................................25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253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253
四、审计机构...................................................................................................................................253
五、律师事务所...............................................................................................................................254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54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255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256
一、备查文件...................................................................................................................................256
二、查询地址...................................................................................................................................256
附件: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57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风险
截至2023年底,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达到959,376.57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为49.08%,占同期净资产的比重为100.65%,占比较高。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质押的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收费权、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新县段公路收费权、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虽然公司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本息偿付违约的情况,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相关资产将面临转移风险。
2、高速公路运营风险
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筑路成本、工程质量的优劣均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定期对路面的日常养护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某些不可预见因素也会不同程度地造成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或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另外,在高速公路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公路行驶车辆的违章驾驶、超速、超限等都是较为严重的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发行人在道路维护、路政管理及安全运行方面如有处理不当将可能导致道路安全方面出现重大事故,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上述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3、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各项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其行业发展易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但未来不能排除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者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国家对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情形提示
1、经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南公司与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湘公司”),其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楚湘公司55%股权。楚湘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工商登记,于2023年10月8日以12.15亿元竞得大广高速光山段通行费收费权。
经2023年11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1%和49%的股权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汉宜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
经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大广北高速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及停车区)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2023年11月7日,SPV公司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上述事项不构成MQ.4表的重大资产重组。
2、根据发行人2024年5月30日公告:经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10,115,90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5,922,021.19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47%。
3、鉴于发行人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期限,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见中国货币网(chinamoney.com.cn)公告:《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对公司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说明
发行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近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企业审计工作中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作出自律处分。具体为:对中审众环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汤家俊、彭聪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认定不适当人选期间,前述人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间参与或签字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
发行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峰、彭翔和刘卫民,与上述事项无关。
综上所述,中审众环收到的自律处分决定,未影响本次发行项目审计质量,本次发行项目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项目无关。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及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以上事项对企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议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受托管理机制
本期债券无受托管理机制。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券无投资人保护条款。
七、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关于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71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肖跃文、王南军、阮一恒、宋晓峰、罗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说明
(1)发行人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71号):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高速或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首次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Pre-IPO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5000万元作为出资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共同投资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海天泽),持有睿海天泽25%的财产份额。楚天投资参与投资时,与天风天睿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若触发转让条件,楚天投资有权要求天风天睿按约定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睿海天泽财产份额,天风天睿则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天风天睿或其指定的机构受让楚天投资在睿海天泽中的实缴出资份额。截至基金到期日,睿海天泽所投项目未能实现退出,无法进行清算和现金分配,触发了《份额转让协议》的转让条件。2022年7月,楚天投资与天风天睿指定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第三方受让楚天投资所持的睿海天泽全部财产份额,楚天投资于2022年9月收到第三方支付的首笔价款1000万元,但直至2023年5月未收到剩余价款,即睿海天泽投资项目尚未实现退出,楚天投资仍持有睿海天泽25%的财产份额。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在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睿海天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余额。
上市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应充分披露与投资有关的重要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但公司未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8月31日首次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Pre-IPO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简要提及投资进展及估值情况,未提及《份额转让协议》,后续亦未及时披露第三方股权转让事项及进展。迟至2023年7月5日,公司才在楚天投资就相关事项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公告中,披露《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协议内容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体进展。
综上,公司未及时就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事项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宋晓峰、罗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宋晓峰、罗琳予以监管警示。
(2)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肖跃文、王南军、阮一恒、宋晓峰、罗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1号):
据楚天高速公布的信息,公司全资子公司楚天投资在2017年8月作为有限合伙人,以5000万元出资投资睿海天泽成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海天泽),持有睿海天泽25%的财产份额。楚天投资投资睿海天泽时,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2022年7月,楚天投资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第三方受让楚天投资所持的睿海天泽全部财产份额。公司2017年8月31日首次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Pre-IP0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简要提及投资进展及估值情况,但一直未提及《份额转让协议》,后续亦未及时披露第三方股权转让事项及进展。直至2023年7月5日,公司才在楚天投资就相关事项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公告中,披露《份额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协议内容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体进展。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肖跃文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南军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及现任董事长、阮一恒作为公司现任总经理、宋晓峰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罗琳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楚天高速、肖跃文、王南军、阮一恒、宋晓峰、罗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监管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对所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剖析,认识到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规范运作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监管警示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解释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楚天高速” 指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自律规则、指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规模为8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5年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 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及其有效的补充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
“最近三年及最新一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
二、专用词语解释
收费还贷高速公路 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 指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高速公路 指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计重收费 指 按照载货类通行车辆的重量(车货总重)来计取通行费的收费模式
国高网 指 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和18条东西横线组成,也称“71118”网,总建设规模 约8.5万公里,计划于2030年建成
两圈两带 指 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
武汉城市圈/“1+8”城市圈 指 以武汉为圆心,包括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周边8个城市所组成的城市圈
七纵五横三环 指 湖北省“十二五”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骨架网。七纵指麻城-阳新、麻城-通山、大悟-赤壁、随州-岳阳、襄阳-公安、郧县-宜昌、建始-来凤,五横指麻城-竹溪、麻城-巴东、英山-郧西、黄梅-利川、阳新-来凤,三环指武汉九峰-吴家山、武汉市高速公路外环、武汉城市圈高速公路环线
六纵五横一环 指 《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中,湖北省2020年建成的骨架公路网。六纵指麻城-通山、大悟-赤壁、随州-岳阳、襄阳-荆州、老河口-宜都、十堰-恩施;五横指麻城-竹溪、英山-郧西、黄梅-巴东、黄梅-利川、阳新-咸丰,一环指武汉市外环
五纵七横 指 我国规划建设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公路网主骨架,总里程约3.5万公里。“五纵”指同江—三亚、北京—珠海、重庆—北海、北京—福州、二连浩特—河口。“七横”指连云港—霍尔果斯、上海—成都、上海—瑞丽、衡阳—昆明、青岛—银川、丹东—拉萨、绥芬河—满洲里
交投集团公司 指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 指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三木智能 指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鄂东公司 指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咸宁公司 指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米琦通信 指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三木技术 指 三木智能在香港登记注册的境外子公司“SANMUTECHLIMITED””
三松睿智 指 深圳市三松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大广北公司 指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楚天数科 指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豫南公司 指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汉宜段、汉宜高速 指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含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
汉宜高速汉荆段、汉荆段 指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荆州段
汉宜高速江宜段、江宜段 指 沪渝高速公路荆州江陵至宜昌段(含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
大随段、大随高速 指 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
黄咸段、黄咸高速 指 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
黄咸高速大冶段 指 蕲嘉高速公路大冶段
黄咸高速咸宁段 指 蕲嘉高速公路咸宁段
大广北高速 指 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
大广高速新县段/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 指 大广高速河南境内新县段
光山高速/大广高速光山段 指 大广高速河南境内光山段
ODM 指 原始设计制造商,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其中,承接设计制造业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DM厂商,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ODM产品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还能力。投资者在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能否按期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2021-2023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40、0.72、0.39,速动比率分别为0.34、0.68、0.36。发行人流动比率偏低,发行人近三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处于偏低水平且呈波动趋势,高速公路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非流动资产占比大,流动资产占比小是行业共同特点。如果未来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出现大幅下降,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风险
截至2023年底,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达到959,376.57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为49.08%,占同期净资产的比重为100.65%,占比较高。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质押的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收费权、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新县段公路收费权、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虽然公司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本息偿付违约的情况,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相关资产将面临转移风险。
3、无形资产比例较高的风险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466,554.25万元、1,422,349.36万元、1,479,175.4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3.56%、78.84%、75.67%。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所辖高速公路收费权。尽管目前发行人所辖高速公路经营状况良好,暂未出现减值迹象,但如果因出行方式变化、自然灾害等引起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幅下降,通行费收入不及预期,发行人相关资产存在减值的可能。
4、应收款项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的应收款项金额偏大,2021-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40,712.25万元、38,351.26万元、26,380.7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2.32%、2.13%、1.35%。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合计占比占比61.39%,分别为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同斯达煜数据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T.ICOOLINTERNATIONALINDONESIA,占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为23.59%、14.34%、11.61%、6.64%、5.21%。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继续增长,应收款项余额还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及时回收应收款项,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88,790.75万元、335,636.50万元和542,313.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40.38%、34.97%和54.15%。流动比率分别为0.40、0.72、0.39,速动比率分别为0.34、0.68、0.36。发行人流动负
债金额较大,在负债总额中占比较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如果公司流动负债继续增加,短期偿债存在一定压力。
6、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291,974.88万元、330,502.93万元和385,004.0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6.85%、39.15%、40.39%,发行人存在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7、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风险波动较大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870.71万元、-18,881.00万元和-254,157.83万元。2021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为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新建枝江互通工程项目。2022年发行人投资性现金支出主要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新建枝江互通工程项目等项目发生的支出。2023年发行人投资性现金支出主要系收购大广高速光山段通行费收费权及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2021-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997.92万元、-47,424.01万元和24,443.84万元。近年来,随着发行人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进入运营期,高速公路投资逐渐减少,债务融资需求下降,另一方面,前期债务融资逐渐到期,债务本息兑付使得2021年-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为正。
(二)经营风险
1、高速公路运营风险
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筑路成本、工程质量的优劣均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定期对路面的日常养护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某些不可预见因素也会不同程度地造成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或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另外,在高速公路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公路行驶车辆的违章驾驶、超速、超限等都是较为严重的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发行人在道路维护、路政管理及安全运行方面如有处理不当将可能导致道路安全方面出现重大事故,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上述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涉及高速公路运营,上述业务均涉及到安全生产问题。虽然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但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较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突发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外部环境因素,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其他交通方式替代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目前主要受到同一区域内其它运输方式的竞争,其他交通方式凭借各自优势对高速公路带来替代性分流,加之湖北省内公路、铁路密度不断提高,高速铁路的发展使得铁路交通便捷程度提高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发行人的高速公路车流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4、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还的,需要立即处理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若发行人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负面传闻,会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正常生产经营和决策带来不利影响,发行人面临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5、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各项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其行业发展易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但未来不能排除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者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国家对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产生负面的影响。
6、智能科技板块营业收入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智能科技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85,304.34万元、48,944.77万元以及32,116.85万元,发行人智能科技业务营业收入整体呈波动趋势;发行人存在智能科技板块业务收入持续波动的经营风险。
7、智能产业转型升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持续开展智能科技转型工作,将原有三木智能传统代工业务和产品结构逐步调整升级为智能交通业务,此外,近年来发行人通过下属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升级拓展智能交通板块业务,但新客户和新业务的开发尚处于培育期,短期内尚难以填补海外市场订单减少带来的影响。
(三)管理风险
1、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持续增长,公路资产拓展至省外,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公路建设和营运管理方面的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完善内部控制,以应对高速公路经营规模的扩张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2、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出现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纠纷或者相关负面新闻的突发事件,造成实际控制人变动、高管人员的缺位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的正常运行,公司现有治理结构将产生变化。
3、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作为控股型公司,部分业务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对此,发行人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地贯彻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未能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导致业务未能顺利开展,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法律、行业政策的风险
车辆通行费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国家交通政策特别是高速公路行业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营业收入。近年出台的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绿色通道、全国ETC联网、车型分类对标等一系列行业政策的变化。2023年内发布或实施的有关高速公路运营的政策文件,对公司辖下各高速公路运营表现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是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工作的通知》,继续对于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此外,自2023年7月1日起,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8折优惠;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二是2023年1月17日至2月5日、2月23日至3月31日,河南省对通行该省境内高速公路的“四保”白名单企业自有客货运车辆和承担为“四保”企业物流运输服务的车辆,实行通行费20%的优惠。上述政策调整或将带来收费公路行业内企业通行费业务收入的波动,该变动实际影响力度有待政策实施期间的持续观察,给收费公路主体收费带来进一步不确定性。
2、“绿色通道”政策风险
2008年末,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2010年11月26日,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2010年12月1日起,湖北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对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绿色通道”政策的长期实施,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收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环境保护政策风险
高速公路在建设施工时,需征用沿线土地,并需取土和填埋废弃物,会对沿途的土地、河流、山地等植被和水土造成影响。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气、粉尘及噪音等环境问题。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高速公路沿线噪声、汽车有害气体排放量和大气粉尘含量等也将相应提高。为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发行人在高速公路建设时尽量避免穿越城镇,以减少汽车噪音对居民区的影响;加大公路沿线绿化投入,改善路面材料质量,以降低汽车噪声;对沿线可能受较严重噪声影响的住户采取迁移或防噪措施;对取土场、采石场、废弃物的填埋地点详细规划,以减少施工期的尘土污染;运营中须加强配套设施检测维护,并注重对环境变化的监测等。未来,国家环保政策的调整将可能加大发行人的建设和营运成本。
4、重大节假日收费政策调整风险
2012年8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行驶收费公路的通行费。若未来重大节假日收费政策调整,扩大免费通行的节假日范围或时长,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存在下降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5、差异化收费政策风险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21年6月2日下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调整的主要有如下事项:(1)分路段差异化收费。进一步优化完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模式,稳步扩大差异化收费实施范围;(2)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继续深化分车型(类)差异化优惠政策;(3)分时段差异化收费;(4)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5)分方向差异化收费;(6)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上述政策的实施,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6、收费标准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所经营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入。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制定或调整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听证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因此,收费价格的调整趋势、未来收费价格在物价水平及总体成本上升时能否相应调整,仍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收费标准未能对应物价水平及总体成本上升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21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余额16亿元,中期票据余额5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MTN 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24亿元(RMB2,4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8亿元(RMB8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期限: 15年
年度计息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
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支付方式付息,票面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中期票据形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取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范围及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 【 】年【 】月【 】日
发行日: 【 】年【 】月【 】日
起息日: 【 】年【 】月【 】日
缴款日: 【 】年【 】月【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 】年【 】月【 】日
上市流通日: 【 】年【 】月【 】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付息日为【 】年-【 】年每年的【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利息的支付通过托管人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2)本金的兑付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还本。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日为【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日: 【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 无
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信用增进措施
适用法律: 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普通债务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登记托管安排: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登记托管安排: 上海清算所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记托管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
】年【】月【 】日9:00时至【
】年【 】月【 】日
18:00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
2、簿记管理人将在【
】月【】日17:00点之前。
】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湖
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投资人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支付系统行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年【 】月【 】日),
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4.00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及公司债等有息债务,以及用于补充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金额8亿元,拟用于置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量有息债务。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兑付本息的义务。发行人已对本期中期票据建立市场化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稳定的营业收入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并且经过并购三木智能、组建楚天数科,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智能科技。并购大广北高速、大广高速新县段和大广高速光山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增加,完成并购后,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2021-2023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6,401.16万元、291,715.12万元、319,620.30万元。
(二)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340.14亿元,已使用103.37亿元,剩余授信额度236.77亿元。
(三)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
发行人为湖北省内主要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旗下拥有湖北省内车流量最大的高速公路之一汉宜高速,2017年,发行人并购三木智能,2019年发行人并购大广北高速,2021年发行人收购大广高速新县段,2023年发行人收购大广高速光山段,收入来源进一步拓宽,实现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显著提高。2021-2023年,发行人实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31,215.36万元、311,595.69万元、
358,386.57万元。
三、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承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求,不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承诺本次注册中期票据用途中的偿还到期债务不会与其他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重复。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注册名称: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注册名称: Hubei Chutian Smart CommunicationCo.,Ltd.
发行人注册地: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南军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0年11月22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20000722084584J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7-87576666
发行人传真号码: 027-87576678
发行人邮编: 430051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1,011.59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161,011.59万元
企业类型: 国有控股公司
发行人经营范围: 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设计施工服务;暗巫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制造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发行人自查并与湖北省财政厅核实,发行人注册资本不存在“名股实债”;发行人不存在土地开发整理、保障性安居住房等业务,发行人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存在参与其他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的业务;发行人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发行人来自政府的应收款项交易背景真实、清晰;发行人有息债务中,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不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不存在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不存在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不存在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不存在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情形;发行人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国发〔2010〕19号文、国发〔2014〕43号文、国办发〔2015〕40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综〔2016〕4号文、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文、财金〔2018〕23号文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25日更名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经贸企[2000]809号文)批准,由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更名为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后于2011年8月3日更名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已更名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已于2002年12月变更为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对(武)汉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荆州段公路资产进行改制重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0年11月22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51,652,495.00元。
根据湖北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在汉荆段的投资比例(湖北省交通厅占63.68%,交通部占36.32%),汉荆段公路经营性资产此次改制形成的股权由湖北省交通厅(鄂交办[2000]584号文)和交通部(交函财[2000]267号文)分别委托给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经湖北省财政厅鄂财企发[2000]1185号文《省财政厅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投入到本公司的汉荆段经营性净资产100,104.23万元按1:0.65的折股比例折为国家股650,677,495股;其中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分别持有414,351,429股国家股和236,326,066股国家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63.58%和36.27%;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各以现金50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均按1:0.65的折股比例折为325,000股国有法人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由于交通部与湖北省财政厅在计算发起人持股比例时存在精确位数的差异(前者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后者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交通部《关于对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意见的函》(2001年5月25日交函财[2000]133号文)的精神,并经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6月13日鄂财企发[2001]590号文)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比例的批复》(2001年7月13日鄂政股函[2001]22号文)批准,本公司总股本仍为651,652,495股,注册资本仍为651,652,495.00元;其中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股由原414,351,429股调整为414,344,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836%;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的国家股由236,326,066股调整为236,33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668%;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仍各持有国有法人股325,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9%。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1: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14,344,271.00 63.5836%
2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236,333,224.00 36.2668%
3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325,000.00 0.0499%
4 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 325,000.00 0.0499%
5 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 325,000.00 0.0499%
合计 651,652,495.00 100.00%
(二)发行人上市及历次股份变化情况
1、首次公开上市
2004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47号文核准,公司以每股发行价格3.00元,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社会公众股28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04年3月10日在上证所正式挂牌交易,并于2004年4月9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票发行后,本公司股本由651,652,459元增加到变更后的931,652,495元,股票简称“楚天高速”,股票代码600035。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并经交通部交财发[2004]508号文件《关于对有偿转让江陵至宜昌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汉宜高速公路江宜段收费权,并于2004年10月16日完成资产交接并投入使用。收购完成后,汉宜高速公路全线收费权归本公司所有。
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5-2: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股 414,344,271 44.4741%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国家股 236,333,224 25.3671%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国有法人股 325,000 0.0349%
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 国有法人股 325,000 0.0349%
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325,000 0.0349%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股 280,000,000 30.0541%
合计 931,652,495 100%
2、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12月11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06]309号)批准,并经2006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总股本931,652,495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1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60,200,00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401元(对价免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共计实得5.4901元(含税)或5.3251元(不含税)。实施股改后,公司总股本931,652,495股不变。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5-3: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376,066,930 40.3656%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国有法人股 214,500,637 23.0237%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国有法人股 294,976 0.0317%
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 国有法人股 294,976 0.0317%
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294,976 0.0317%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股 340,200,000 36.5158%
合计 931,652,495 100%
3、国有股权划转,控股股东变更
2011年9月30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51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76号)文件,公司原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76,066,930股(占总股本的40.3656%)过户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至此,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6,066,9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0.365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4、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931,652,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转增3股。实施后总股本为1,211,148,244股,增加279,495,749股。新增股份上市流动日为2014年5月15日。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4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1,211,148,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转增2股。实施后总股本1,453,377,893股,增加242,229,649股。新增股份上市流动日为2015年4月17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5年4月17日实施完毕。
5、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7年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277,418,030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730,795,923股。
6、变更公司名称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由“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名称的议案。2017年9月25日,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7、回购及注销股份
2018年4月26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2018年5月24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2017年公司实施首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三木智能100%股权。因重组标的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7年度业绩承诺,重组交易对方须按《业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拟定向回购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并要求返还相应股份既得现金分红,以作为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因三木智能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须分别对公司进行补偿,且优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三木智能2016年至201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10,752,424.58元,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16,000,000元相比,差额为5,247,575.42元。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本次交易中向资产收购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价格-资产收购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的股份数。根据上述公式,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709,103股。
上述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向交易对方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30,795,923股减少至1,728,086,820股。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010549号),三木智能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22,800.3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95,492.92元。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其实现净利润与承诺数140,000,000元相比,差额为68,104,507.08元,业绩完成率为51.35%。针对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手方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共计3,515.95万股,并要求返还现金1,195.42万元。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728,086,820股减少至1,692,927,321股。
2019年8月23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5,159,499股回购股份的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12名交易对方已将持有的公司35,159,499股股份过户到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完成股份回购注销。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2020年7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072号),三木智能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70,102.4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99,884.19元。三木智能未能实现承诺期2019年度承诺业绩,其实现净利润与承诺数170,000,000.00元相比,差额为133,500,115.81元,业绩完成率为21.47%。针对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股权价值减值测试情况,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手方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共计82,811,420股,并要求返还现金4,140.57万元。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692,927,321股减少至1,610,115,901股。
2020年9月16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82,811,420股回购股份的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12
名交易对方已将持有的公司82,811,420股股份过户到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完成股份回购注销。2020年11月25日,发行人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已在公司章程中第三章第十九条修订如下:“2018年公司回购并注
销业绩补偿股份2,709,103股,公司普通股减少至1,728,086,820股;2019年公司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5,159,499股,公司普通股减少至1,692,927,321股;
2020年公司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82,811,420股,公司普通股减少至
1,610,115,901股。”
本次股权回购后,发行人总股本减少至1,610,115,901股,公司注册资本降至161,011.5901万元。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比
普通股股份总数 1,610,115,901.00 1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0,115,901.00 100.00%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610,115,901.00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其中:国家持股 0.00 0.00%
国有法人持股 0.00 0.00%
其他内资持股合计 0.00 0.00%
除注册资本变动以外,本次股权回购未对发行人其他事项产生影响,交投集团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606,060,962股,仍为楚天高速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注销事宜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6,000.00万元,本次股权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办理完毕股份支付登记手续。
1、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更名为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三木智能100%股权,同时向包括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11月25日发行人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办理完毕股份支付登记手续。
2、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更名为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经营范围系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软件、手机、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
2016年4月27日,三木智能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436号),同意三木智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6年5月26日,三木智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7年1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812号),同意三木智能自2017年1月10日起终止其股票挂牌。2017年1月17日,三木智能更名为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日,三木智能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成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交易对手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为三木智能100%股权,交易对方为三木智能股份的持有者,具体如下:
表5-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持有标的资产股份比例
三木智能100%股份 三木投资 77.8461%
九番投资 9.4500%
张旭辉 5.0573%
诺球电子 2.4275%
云亚峰 1.5172%
杨海燕 0.8092%
黄国昊 0.7080%
张黎君 0.7080%
叶培峰 0.5664%
熊胜峰 0.5057%
黄日红 0.3034%
张建辉 0.1011%
(3)交易合规性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系由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实际控制人批准,由证监会核准后发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相应审批决议及核准批文均在上交所披露,整体流程合法合规,具体如下:
董事会决议:2016年7月15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发行人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批准:2016年8月29日,发行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其中同意票数为264,862,322票,占比为99.99%。
湖北省国资委的批准:2016年8月5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出具的《湖北省国资委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6】126号),批复中同意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开展重大资产收购业务。
证监会批复:发行人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批复内容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9,926,909股股份、向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661,637股股份、向张旭辉发行13,733,185股股份、向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发行6,591,918股股份、向云亚峰发行4,119,982股股份、向杨海燕发行2,197,396股股份、向黄国昊发行1,922,586股股份、向张黎君发行1,922,586股股份、向叶培锋发行1,538,068股股份、向熊胜峰发行1,373,237股股份、向黄日红发行823,887股股份、向张建辉发行274,53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综上,在本次重大资产交易中,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需的法定程序,重大资产交易完整、合法、有效。
3、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与交易标的价格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由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众联评报字[2016]第1112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三木智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测算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的基础。采用收益法评估,三木智能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28,539.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扣除滚存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原股东的2,491.44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26,000.00万元。
4、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原三木智能股东在2016年7月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承诺的业绩补偿期间三木智能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为:
表5-5:业绩补偿方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业绩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承诺净利润 9,800.00 11,800.00 14,000.00 17,000.00 52,600.00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7)010665号、众环专字(2018)010790号),2016年三木智能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10,568.22万元(扣非后孰低),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7.84%;2017年三木智能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10,507.02万元(扣非后孰低),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9.04%。针对2017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行人已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手方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共计270.91万股依法予以注销,并要求返还现金62.31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010549号),三木智能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2.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9.55万元。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其实现净利润与承诺数14,000.00万元相比,差额为6,810.45万元,业绩完成率为51.35%。针对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行人已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手方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共计3,515.95万股依法予以注销,并要求返还现金1,195.42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至2019年度各期《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072号),交易标的三木智能因未能实现承诺期2016至2019年度承诺业绩,交易对方需补偿股份68,920,507股;另因三木智能10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实际补偿金额,交易对方还需另行补偿股份13,890,913股,交易对方2019年度需补偿股份合计为82,811,42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1,692,927,321股的4.89%。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对该部分股份予以回购并注销,并要求交易对方返还上述股份所得现金红利共计4,140.57万元。
5、收购事项产生的商誉及减值测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发行人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190,085,929股股份,同时非公开发行87,332,101股股份,用于募集收购三木智能100%股权的配套资金。发行人于2017年2月16日支付现金对价37,800.00万元,同时按4.64元/股的发行价发行普通股87,332,1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人为购买三木智能100%股权支付的现金合计37,800.00万元,发行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88,200.00万元,合并成本合计126,000.00万元。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1068号),三木智能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7,499.39万元,因此,确认商誉88,500.61万元。
表5-6:发行人商誉计算方式
单位:万元
项目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成本:
支付的现金 37,800.00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88,200.00
合并成本合计 126,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37,499.39
商誉 88,500.61
发行人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8年,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项目评估咨询报告》(众联评咨字[2018]第1020号),三木智能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6,606.00万元,较合并口径净资产评估增值93,083.19万元,增值率213.87%。因此,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
2019年,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ODM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9]第1086号),三木智能ODM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73,847.06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98,197.89万元比较后,发行人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4,350.83万元。
2020年,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ODM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0]第1128号),三木智能ODM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7,673.94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72,357.77万元比较后,发行人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确认商誉减值准备54,651.83万元。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ODM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1]第1101号),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三木智能ODM业务资产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910.03万元,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7,337.49万元相比较差异12,427.46万元,大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9,497.95万元,因此按照商誉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497.95万元。
6、公司治理结构影响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453,377,893股,交投集团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586,664,41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0.37%,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持有交投集团公司100%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投集团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606,060,962股,占发行后楚天高速总股本的比例在35.02%。交投集团公司仍为楚天高速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7、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是高速公路运营的单一经营结构,发行人的资产大部分集中于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资产主要为路桥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交易完成后,三木智能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经营情况从单一高速公路运营转变为高速公路运营及智能制造生产多元化发展的经营模式。同时,三木智能所拥有的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等可带来潜在收益的无形资产,以及三木智能所拥有的被市场所认可的研发团队、研发平台等将全部注入发行人。
本次交易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决议有效性无影响。且由于该交易已于2017年完成,本次披露信息不涉及保密事项。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1,610,115,901.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表5-7:发行人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比
总股本 1,610,115,901.00 100.00%
非限售流通股 1,610,115,901.00 100.00%
流通A股 1,610,115,901.00 100.00%
限售流通股 0 0.00%
限售A股 0 0.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8:发行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6,060,962 37.64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2,829,757 16.3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1,923,141 2.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其他 16,274,000 1.01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56,351 0.79
李杰 境内自然人 12,300,000 0.7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10,353,600 0.64
李淑华 境内自然人 9,339,332 0.58
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9,138,007 0.57
许力勤 境内自然人 7,530,700 0.47
合计 988,505,850 61.38
在开展对三木智能并购业务时,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277,418,030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730,795,923股,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40.37%下降至35.02%,近两年,发行人因回购注销股份,交投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37.6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一)控股股东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杨昌斌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开发与应用;项目评估、咨询;
资产经营及管理;金融、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风险投资;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需审批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30日,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湖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同时交投集团公司是湖北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主体,拥有湖北省内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的经营权,在湖北省内占据主导地位。交投集团公司得到了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扶持,统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规划,承担着湖北省构建“大交通、大投资、大融资、大建设、大管理、大发展”交通发展战略中的大部分高速公路建设任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交投集团公司资产总计69,608,701.46万元,负债合计51,147,327.2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461,374.20万元。2023年度,交投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550,007.65万元,净利润476,744.88万元。根据未经审计的交投集团公司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交投集团公司资产总计71,704,717.62万元,负债合计51,842,332.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862,385.26万元。2024年1-3月,交投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70,871.51万元,净利润97,638.56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介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国资委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特设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湖北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湖北省内的省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享有自主性。在经营和管理上独立于控股股东。
(一)业务方面
公司是独立运作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人员方面
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等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的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工作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公司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将资金存入股东的账户的情形。
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存在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下属公司介绍
(一)发行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计21家。
表5-9: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黄石市 交通运输业 9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湖北省 咸宁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75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商务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商务文化服务、广告代理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咸宁市 股权投资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100 设立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成品油零售 51 设立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 深圳市 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研发与销售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省 惠州市 工业生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三松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深圳市 技术开发 100 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
武汉楚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技术开发 100 设立
SANMUTECHLIMITED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SANSONG(H.K.)CO.,LIMITED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设立
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55 设立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交通运输业 51 设立
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湖北省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合同能源管理 100 设立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立于2010年10月27日,主要从事项目高速公路的投资、设计、建设;项目高速路养护、项目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饮食、娱乐、住宿、加油、车辆维修、商店、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附属设施的项目开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004.21万元,净资产8,903.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572.85万元,实现净利润1,397.17万元。
2、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设立于2011年2月26日,主要从事对公路、桥梁和其它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的经营、养护、道路设施的开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660.49万元,净资产128,137.8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891.38万元,实现净利润3,652.09万元。
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于2014年6月20日,主要从事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停车场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露营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3,911.64万元,净资产5,256.3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910.98万元,实现净利润268.25万元。
4、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于2013年5月20日,主要从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礼仪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采购代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专业设计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体育保障组织,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734.55万元,净资产4,325.0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330.21万元,实现净利润399.34万元。
5、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13年12月31日,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69.46万元,净资产27,581.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4.18万元。主要系所投项目当期投资收益较少。
6、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1年4月27日,主要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照明器具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充电桩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8,589.95万元,净资产25,106.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410.70万元,实现净利润924.13万元。
7、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公路管理与养护;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625.93万元,净资产1,362.8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17.86万元,实现净利润59.66万元。
8、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于2005年07月26日,主要从事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软件、手机、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35.20万元,净资产26,458.0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165.03万元,实现净利润10,448.40万元。
9、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19日,主要从事大广北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交通项目的投资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85,578.83万元,净资产204,433.3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8,090.10万元,实现净利润16,425.75万元。
10、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08日,主要从事高速公路、桥梁、涵道的投资、经营、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36,497.87万元,净资产124,292.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405.62万元,实现净利润4,901.40万元。
11、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3日,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药品零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旅游业务;电子烟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软件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洗车设备销售;广告发布。(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98.73万元,净资产11,686.3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7.48万元,实现净利润-313.84万元,主要系楚天石化能源公司为发行人于2023年新成立公司,公司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各项业务仍处于业务初期,导致当期净利润为负。
12、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为推进公募REITs申报发行设立的SPV公司。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大广北高速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及停车区)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2023年11月7日,SPV公司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以下简称“楚瑜公司”),2023年11月,楚瑜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3、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经2023年11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1%和49%的股权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宜公司”)负责汉宜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汉宜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2023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企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露营地服务,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参股子公司5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5-10: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 湖北省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36号顶琇 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议、收费运营、经营开发; 25% 25%
有限公司 广场1栋23层 公路、桥梁沿线许可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机电维修,汽车配件销售及公路工程相关服务业务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金融港四路18号普天物联网创新研发基地(二期)10幢2单元1-5层1号房(4层10C)(自贸区武汉片区) 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公路交通的信息、安防、监控、收费综合系统的设计及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智能交通设备、安防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光机电一体化的设计、研发、销售;人工智能机器视觉产品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 40%
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自治区 广西来宾市福兴路9号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 20%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计家台科创园20-8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 20%
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288号(088)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设 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 20%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设立于2014年11月19日,主要从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等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74,792.80万元,净资产94,126.6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482.22万元,实现净利润-517.67万元,主要系嘉鱼长江公路大桥尚处于车流量培育期,通行费收入无法覆盖成本费用。
2、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7年11月9日,主要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及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公路交通的信息、安防、监控、收费综合系统的设计及研发、销售等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62.39万元,净资产477.3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08.73万元,实现净利润78.69万元。
3、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4月3日,主要从事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纸浆模制品、餐饮用具、自动化设备、包装专用设备、纸浆及造纸专用设备、其它通用设备及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123.41万元,净资产25,480.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2,146.04万元,实现净利润447.56万元。
4、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8月9日,主要从事数字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等等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8,003.03万元,净资产4,815.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1.96万元,实现净利润-184.65万元,主要系拓展ETC发行业务,营销费用较高所致。
5、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
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11月30日,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等等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59.92万元,净资产2,119.9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0.08万元,主要系当期未实质性开展业务。
六、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更好地保持经营独立性和决策科学性提供了有效支持。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经理层。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
图5-1:公司组织结构图
1、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负责公司三会日常事务,组织召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协助董事、监事依法行使职权,督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4)统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5)统筹编制公司定期报告,负责编制公司临时公告。
(6)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负责公司股权事务管理,组织实施股权变动等相关工作。
(8)负责日常关联交易登记管理,落实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事宜。
(9)负责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管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10)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和联络。
(11)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经理层的综合性日常事务以及组织召开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
(2)负责公司重要事务协调、重要工作及决议、决定的督办督查等。
(3)负责公司年度工作报告、总结等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4)负责公司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5)负责公司重要接待来访、综合性会议承办、车辆管理、总部办公场所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公司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7)负责公司商标注册、维护、授权和管理及工商信息的登记、变更、维护、证照办理。
(8)负责公司员工工作服的定制、发放及管理工作。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委组织部暨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公司党委组织人事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公司组织人事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定岗定编定员等工作。
(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公司派出董、监事的任免提名工作。
(4)负责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包括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管理等。
(5)负责公司员工招录与配置工作。做好公司用工需求计划、员工招录、岗位调配、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与开发工作,做好员工教育培训、职称、职(执)业资格申报管理等工作。
(7)负责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和调处劳动纠纷。
(8)建立健全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负责母公司薪酬管理,做好权属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公司人工成本的预决算,做好各类人工成本数据的编制、审核、统计、分析等工作。
(10)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负责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11)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12)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制订公司党建、思想宣传、群团、统战等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2)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3)负责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工作,协助党委办公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协助党委组织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公司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统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统筹公司典型培育、选树工作。
(6)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重点强化企业价值观体系的提炼、传播和落地工作。
(7)负责公司信息宣传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对接外部媒体,开展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等。
(8)统筹公司工会工作,贯彻执行《工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9)组织职工依法参加公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关系工作,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女员工特殊权益。
(10)贯彻执行党的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工作。
(11)联系公司总部党总支工作,加强总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12)负责指导、规范和督促检查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党建、群团工作。
(13)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投资发展部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改进投资管控体系。
(3)负责与公司发展相关的国家政策、行业动态的研究分析,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研究公司转型发展新方向、新产业、新项目,谋划产业转型和新业务拓展。
(5)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6)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储备、筛选、前期论证、评估和立项申报等工作,拟订投资方案。
(7)负责公司参股投资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做好投资风险防控。
(8)负责会同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
(9)负责与公司投资发展相关的对外交流和战略合作工作。
(10)负责指导子公司建立合法合规的投资决策程序,督促指导其投资管理体系运行;指导监督子公司投资项目实施、投后管理和投资后评价等工作。
(11)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经营管理部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统筹编制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负责跟踪、分析和督办权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权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中重难点问题。
(2)负责公司业绩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对各权属子公司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及下达,组织实施对权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
(3)负责公司统计及管理工作。负责完善公司统计管理体系,统筹公司对外统计报送和统计信息分析。
(4)负责指导权属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权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战略符合性分析,对其未来经营方向及战略调整做出合理建议。
(5)负责指导权属子公司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审查权属子公司三会议案,做好派出董事、监事档案管理。
(6)负责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产权管理工作。对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产权登记、变动行为进行管理、监督。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特许经营权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接收、移交等工作,对公司所属土地、房屋进行产权管理。
(8)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融资财务部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组织会计核算。负责制订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融资策略的研究、年度融资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还本付息、投资建设、经营发展等资金需求,维护信用评级,保持公司良好的金融信誉。
(3)负责公司决算管理,组织财务报表的数据分析、报送,协助做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4)负责公司预算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和考核工作,建立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5)负责建立公司财务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出现系统性风险,做好财务风险预警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供财务决策支持,参与重大经济合同会签;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其他审计事项。
(7)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工作。
(8)督促、指导和检查权属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审计部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4)按照监管规则要求,负责对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公司及权属子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采购招投标、合同履行等重点环节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组织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包括工程结算审计、决算审计以及跟踪审计等。
(7)负责对公司事业部、权属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8)督促公司及权属子公司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并监督落实情况。
(9)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上级主管部门等外部审计单位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10)承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法律合规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公司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2)负责编制公司合规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4)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合规意见。
(5)负责建立并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并执行合同管理体系。
(7)负责组织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开展合规培训。
(8)统筹组织开展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协调处理公司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0)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运营管理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制定公司收费管理制度,做好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
(3)负责与联网收费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保障通行费收入及时准确清分。
(4)编制、分解、下达公司通行费收入计划,指导和监督收费任务的完成。
(5)负责统筹公司收费稽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稽核任务完成。
(6)负责公司收费营销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检查。
(7)负责公司收费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和收费报表的编制、存档,并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发布、上报工作。
(8)负责开展公司收费培训交流活动,加强收费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9)负责深化收费运营品牌,统筹各级各类收费赛事参赛参评工作,展示公司对外形象。
(10)负责统筹公司ETC发行服务工作。
(11)负责通行费电子票据运营相关管理工作。
(12)督促、指导和检查权属子公司做好收费运营工作。
(13)负责统筹公司收费机电工程建管工作。
(14)负责督导联网收费业务指标提升工作。
(1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工程技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建设、养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建养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保障各项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养护规划,制定相关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对公司路况检查、路况评定及养护设计。组织对桥梁、隧道、钢护栏及标志牌等重要结构物和附属设施的检查和养护,确保公路及沿线设施齐全完好。
(4)负责公司建设、养护工程招标,督促指导权属子公司建设、养护工程招标。
(5)督促指导建设、养护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管理。
(6)组织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
(7)统筹公司站所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管理工作。
(8)按照公司防汛、防冻防滑等应急预案,抓好公司防汛、除雪保畅、桥梁监测等工作,保障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安全畅通。
(9)做好养护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完善数据库系统充实和更新公路路况技术档案,时刻掌握路况及管理使用信息。
(10)负责公司建设养护项目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11)督促、指导和检查权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12)协助开展公司拟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13)负责与工程有关的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成果。
(1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1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公司生态环保管理体系、生态环保规章制度。
(2)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教育的培训情况;指导、督促权属子公司、直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本公司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8)组织落实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9)督促落实公司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对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抽查监督。
(11)贯彻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和检查公司及权属子公司的路产管理工作。
(12)负责编制、报送各类路产管理报表,规范内业管理。
(1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指导、监督公司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
(14)负责公司车辆救援服务企业的准入、退出管理工作,以及检查、考核的组织工作。
(15)负责公司车辆救援服务台账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存档。
(16)负责指导、督办公司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及责任事故跟踪处理工作。
(17)承办安委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纪检办公室职责
(1)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组织签订责任书。
(2)健全考核制度,协助党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3)协助党委每年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
(4)协助党委督促各单位、部门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廉洁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
(5)协助党委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提升廉洁从业意识。
(6)协助党委打造廉洁文化精品工程,抓好“510·我要廉”、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
(7)协助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追责问责。
(8)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财务共享中心职责
(1)负责财务共享中心发展规划、运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流程、内部会计核算细则的编制和修订。
(2)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会计集中核算,确保会计核算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善性。
(3)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资金集中结算,资金款项的收付以及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协助资金统筹管理及款项的支付和调度。
(4)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按时提供月报、快报等财务基础数据,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信息查询服务。
(5)负责完成公司各业务板块税务核算工作,并配合权属子公司业务财务完成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工作。
(6)负责财务共享中心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7)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系统维护、权限分配及系统流程优化、改进和建设,组织做好公司各层级人员进行财务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
(8)负责配合公司层面财务审计对接;负责配合纳入共享范围的各单位的审计和税务检查,提供数据和相关财务资料。
(9)负责公司会计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10)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智能交通事业部职责
(1)负责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实施、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维以及其他衍生智能交通相关业务的拓展。
(2)从事智能交通产品、智能交通系统的自主研发,专业性软件、软硬件产品研发和工程项目集成管理等工作。
(3)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科技信息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科技和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等,并监督执行。
(3)负责制定公司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
(4)负责公司重大科技创新和重点课题、关键技术研究、重大成果应用转化等实施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前沿技术跟踪与应用研究,推进科技创新与公司主营业务结合应用。
(5)负责公司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公司数据治理及数据资产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并优化配置公司核心数据资产,统筹指导产业向数字化转型和数字资产化工作。
(6)负责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子公司开展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科技社团相关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行人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管理
(1)财务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机构的设置、会计核算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起到重要作用。
(2)全面预算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本着量入为出,统筹调度的原则,通过资金预算来平衡资金的收支,实现资金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一是做到年度有资金总体预算,月度有具体预算,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营活动的变化及需求,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实时反映资金预算盈缺,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根据预算不断对预算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突出重大收支项目在预算指标中的地位,并进行时间上的分解细化,使预算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准确、有效。三是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充分考虑每笔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并在支付手续上严把责任关,严格按照用款审批流程操作,控制预算外开支项目,做到不合理的不付,可缓付的缓付,防止资金的流失,为公司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资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资金管理模式,即资金管理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所需资金,由融资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经营需要统筹安排,资金调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完整的凭证手续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原则上坚持集体研究确定。
(4)投资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对外投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类产品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性、前瞻性、一致性、适应性、收益性、谨慎性、可控性、公开性原则。
(5)对外担保
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按照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
(6)融资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发行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要求,公司融资行为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债券发行等融资行为应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定。
(7)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变更投向和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子公司管理职能部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对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8)关联交易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遵循定价公允、依法决策、规范披露的原则,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职责,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定价与交易金额、披露内容及决策程序做出详细要求。
(9)人力资源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总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开发、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责权明确、运行规范、精干高效、协调统一”的要求,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0)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融资财务部为公司资金调度主要负责部门,在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中,发行人管理层将在当年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指派发行人融资财务部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统筹规划、通过自有资金、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直接融资工具等方式保障公司营运所需资金。
(11)子公司管理
为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避对外投资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子公司管控体系。公司以股东身份依法行使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权利,同时负有指导、监督义务。子公司按照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目标,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规高效运作企业法人财产,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2.风险控制制度
(1)内部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结合实际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3)应急管理制度
为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提高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维护路权路产,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特、重大交通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恶劣天气、工程抢险、机电设备故障、社会公共服务、群体性事件、经营及办公场所火灾事故等八个方面的《专项应急方案》。对于机电设备故障、社会公共服务、群体性事件、经营及办公场所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不进行分级;对于交通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工程抢险、恶劣天气等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划分为相应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等4个启动级别。
发行人设立了应急指挥小组、公司应急办公室以及现场处置小组。应急指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Ⅰ级)、分管副总经理(Ⅱ级)任总指挥,公司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Ⅰ级)、应急办主任(Ⅱ级)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养护中心、路政大队、管理所、工程技术部、运营部、经营开发中心、综合管理部、监控中心、融资财务部的负责人。应急指挥小组负责Ⅰ级(特别重大)及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条件下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评判,并在事后颁布有关部门、人员的奖惩。应急办公室挂靠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兼任。应急办在常态下负责应急值班,突发事件条件下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应急指挥组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单位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公司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应急指挥组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负责专项应急方案执行情况的资料收集、经验总结等;完成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总结和评估;代表公司负责与地方政府、企业、相关等单位进行联系;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上报信息的审定及宣传报道。现场处置小组职责代表公司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配合当地政府、高速交警以及地方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维护高速公路运行畅通,维护路权路产。
除以上八个方面的应急管理制度外,公司为确保所辖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科学、安全、高效地应对桥梁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延误时间,降低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了《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3.重大事项决策
公司建立了由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公司党委组成决策机制,通过《公司章程》明确约定了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公司党委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党委职权包括: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司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组织等群团组织。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3)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4)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涉及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在职员工1,828人。按学历划分,发行人本科及以上员工634人,本科以下员工1,194人,且近年来,随着发展对于高学历人员需求逐步增加。按岗位划分,发行人主要岗位由路政人员、收费人员、养护人员、经营开发人员、管理人员等构成,岗位设置合理。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5-11:发行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职务表
机构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任职到期日 性别 出生年份
董事会 王南军 董事、董事长 2018/5/18(董事长) 2025/12/25 男 1967年
2012/10/18(董事)
杨建国 董事、副董事长 2024/8/29(副董事长) 2025/12/25 男 1967年
2024/8/16(董事)
周安军 董事 2019/3/12 2025/12/25 男 1968年
阮一恒 董事、总经理 2016/10/26(董事) 2025/12/25 男 1979年
刘刚 董事 2019/3/12 2025/12/25 男 1978年
宋晓峰 董事 2019/3/12 2025/12/25 男 1981年
郭月梅 独立董事 2019/9/16 2025/12/25 女 1965年
虞明远 独立董事 2022/12/26 2025/12/25 男 1962年
丁建完 独立董事 2024/10/18 2025/12/25 男 1975年
监事会 王海 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9/12/19 2025/12/25 男 1968年
李琳 监事 2019/3/12 2025/12/25 男 1974年
王超 监事 2020/11/25 2025/12/25 女 1986年
彭玲珑 职工监事 2016/10/26 2025/12/25 女 1984年
詹慈 职工监事 2024/1/5 2025/12/25 女 1989年
高级管理人员 阮一恒 董事、总经理 2018/8/2(总经理) 2025/12/25 男 1979年
乔晶 总会计师 2021/9/23 2025/12/25 女 1972年
罗琳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021/8/10(董事会秘书); 2022/12/26(总法律顾问) 2025/12/25 男 1980年
王德强 副总经理 2023/6/9 2025/12/25 男 1985年
1、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南军,1967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汽车运用工程专业,1991年7月至2000年11月在原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历任鄂州收费管理所蒲团站副站长,高管局党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主任,小北门收费管理所书记、所长;2000年11月至2009年12月在公司工作,2001年6月20日起任副总经理,其间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在沙洋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兼任大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在湖北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任书记、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16年9月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运营管理部部长、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18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杨建国,1967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CDO)、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曾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信息所所长,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创新研究院院长,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首席技术官(CTO)等。2024年8月16日起任公司董事,8月29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周安军,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副总经理、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阮一恒,1979年11月出生,2002年于中国地质大学通信工程本科毕业,2007年于英国伯明翰大学货币、银行和金融硕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至2010年2月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中国香港总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上海分公司)工作,任投资经理助理;2010年2月至2013年3月在第一东方投资集团第一东方(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益华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2014年1月16日至2018年8月2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26日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8月2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刘刚,197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结构分公司工程师,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应力分公司项目经理,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总监,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房地产处处长。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宋晓峰,198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22年4月在公司工作,历任管理所收费员、运营管理部管理员及副经理、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现任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郭月梅,1965年11月出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税法博士,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1988年8月至2004年1月任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外经科科长,2004年1月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澳大利亚税收协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2019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虞明远,1962年9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运输管理专业,工学学士,2011年1月至2022年9月任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等荣誉称号,先后主持和参加了4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多次主持交通运输部重大专项研究和政策与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家库专家、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交通运输部专家库专家、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中国公路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年12月2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建完,1975年4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与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入选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库。主要从事系统设计类工业软件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相关研究工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发表相关论文30余篇。2024年10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王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经济师。1992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原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曾任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高级主管;2011年4月至2019年11月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交投集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9年12月19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琳,197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财务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9年3月12日起任公司监事。
王超,1986年6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托莱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兼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25日起任公司监事。
彭玲珑,198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收费员、监控员、收费管理员、综合管理员,现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6年10月26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詹慈,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18年5月在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在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卓尔智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5月至今在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法律合规部负责人。2024年1月5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阮一恒,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乔晶,1972年4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公司派驻企业财务总监,宜昌市华信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处(建设开发公司)财务科长,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9月23日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罗琳,198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5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26日起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王德强,1985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养护中心技术员,服务区建设项目管理部技术员(其间: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借调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工作,任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兼团委书记;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借调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任恩施服务区经理),工程技术部办事员,投资发展部办事员、管理员、副经理、经理,兼任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表 5-12:近三年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252,594.49 79.03 235,374.89 80.68 232,553.54 71.25
智能科技业务 32,116.85 10.05 48,944.77 16.78 85,304.34 26.13
交通能源业务 23,277.48 7.2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307,988.83 96.36 284,319.66 97.46 317,857.88 97.38
其他业务 11,631.48 3.64 7395.46 2.54 8,543.28 2.62
合计 319,620.30 100.00 291,715.12 100.00 326,401.16 100.00
营业成本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115,812.91 67.16 100,243.52 70.57 87,693.65 53.44
智能科技业务 27,153.51 15.75 38,590.28 27.17 70,670.11 43.07
交通能源业务 22,222.44 12.89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 165,188.86 95.80 138,833.80 97.74 158,363.77 96.51
其他业务 7,246.88 4.20 3205.74 2.26 5,723.44 3.49
合计 172,435.74 100.00 142,039.54 100.00 164,087.21 100
营业毛利润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136,781.58 92.93 135,131.36 90.28 144,859.89 89.24
智能科技业务 4,963.34 3.37 10,354.50 6.92 14,634.23 9.02
交通能源业务 1,055.04 0.72
主营业务毛利润小计 142,799.96 97.02 145,485.86 97.20 159,494.12 98.26
其他业务毛利润 4,384.60 2.98 4,189.72 2.80 2,819.83 1.74
合计 147,184.56 100.00 149,675.58 100.00 162,313.95 100
营业毛利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路桥运营业务 54.15% 57.41% 62.29%
智能科技业务 15.45% 21.16% 17.16%
交通能源业务 4.53%
主营业务毛利率小计 46.37% 51.17% 50.18%
其他业务毛利率 37.70% 56.65% 33.01%
合计 46.05% 51.31% 49.73%
(一)发行人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路桥运营、智能科技和交通能源三大板块。对于路桥运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是湖北省内唯一一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麻安高速公路大随段、蕲嘉高速公路黄咸段、大广高速湖北北段、大广高速河南新县段以及大广高速河南光山段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同时参股嘉鱼长江公路大桥。公司旗下收费公路均为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过投资建设及收购等方式获得经营性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对于智能科技业务,公司经营智能制造和智能交通业务,其中,智能制造主要从事智能终端产品和软件研发、硬件制造和产品销售;智能交通业务主要提供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整体研发、制造、集成、运维等服务。对于交通能源业务,公司提供高速公路加油、加氢、充电等能源补给服务,拥有13座加油站、2座加氢站、13处充电场站。
交通运输业方面,公司以高等级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结合多年积累的路桥运营行业经验,积极拓展以智能交通为核心业务的智能科技业务,形成投资、研发、制造、施工、运维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围绕机电集成、核心软硬件产品研发的整体目标,以集成为基础、研发为助力,积极拓展智能科技总体业务范围,为公司另一主营业务收入。
2021年-2023年,发行人路桥运营(交通运输业)收入分别为232,553.54万元、235,374.89万元以及252,594.4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71.25%、80.68%以及79.03%,2022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收入同比增加2,821.35万元,2023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收入同比增加17,219.60万元,整体保持平稳趋势。
2021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收入分别为85,304.34万元、48,944.77万元以及32,116.8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26.13%、16.78%以及10.05%,智能科技收入主要由发行人本部智能交通事业部及下属楚天数科负责的智能交通业务和下属子公司三木智能负责的智能制造业务组成。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拓展智能交通板块业务,整合智能科技板块资源,提升智能科技项目承揽能力;目前,发行人在本部成立了智能交通事业部,并由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开展智能交通业务。公司先后完成了ETC天线、OBU、CPC卡和一体化智能机柜等各类高速公路ETC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并承接湖北交投沿线存量和在建高速公路所需ETC门架系统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同时,发行人推进智慧交通运营平台深度开发,自主研发的智能收费机器人在所辖路段投入使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加快推进“东数西算”“智慧公安”等重点项目;强化运维服务和合同履约,受到业主单位表彰。2022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收入为48,944.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359.57万元,主要系部分当年新承接智能交通项目暂未到达收入确认时点以及三木智能业务缩减所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收入为32,116.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27.92万元,降幅达34.38%,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缩减所致。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收入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3,277.4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0.00%、0.00%、7.28%。发行人2023年新增能源业务收入,主要系子公司楚天能源2023年起开展成品油销售产生收入。
2021年-2023年,发行人其他收入分别为8,543.28万元、7,395.46万元以及11,631.48万元,发行人其他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2.62%、2.54%以及3.64%。发行人其他收入主要为发行人高速公路下属服务区自营收入、服务区商铺租金收入、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租金收入构成,2022年发行人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2023年发行人其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236.02万元,涨幅达57.28%,主要系传媒、经营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结构及趋势分析
2021年-2023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成本分别为87,693.65万元、100,243.52万元以及115,812.91万元,占总成本比重分别为53.44%、70.57%以及67.16%。2021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成本较2020年增加14,380.35万元,增长19.61%,主要系发行人2021年路桥运营收入较2020年增长33.14%,发行人路桥运营成本随路桥运营收入同步增长。2022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成本同比增加12,549.87万元,主要系当期新增大广高速新县段的高速公路运营,相应当期主营成本增多所致。2023年发行人路桥运营成本同比增加15,569.39万元,涨幅15.53%,主要系路桥运营业务收入增加,养护成本及摊销增加、当期新增大广高速光山段的高速公路运营所致。
2021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成本分别为70,670.11万元、38,590.28万元以及27,153.51万元,占总成本比重分别为43.07%、27.17%以及15.75%,2021
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成本较2020年增加9,455.75万元,增幅为15.45%,整体与发行人智能科技收入增长保持一致。2022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成本较2021年减少32,079.83万元,与收入下降比例保持一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成本较2022年减少11,436.77万元,与收入下降比例保持一致。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成本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3,277.48万元及22,222.4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0.00%、0.00%、12.89%。发行人2023年新增能源业务,交通能源业务成本与收入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2021年-2023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5,723.44万元、3,205.74万元以及7,246.88万元,占总成本比重分别为3.49%、2.26%以及4.20%,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整体近三年整体占比较小,保持相对平稳趋势。
3、毛利润和毛利率结构及趋势分析
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62,313.95万元、149,675.58万元和147,184.56万元。从结构方面来看,路桥运营收入为营业毛利润贡献最大板块,2021年-2023年,路桥运营收入对营业毛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89.24%、90.28%和92.93%。
2021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毛利润分别为14,634.23万元、10,354.50万元以及4,963.34万元,2021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毛利润较2020年增加9,451.31万元,增幅182.35%,主要系2021年发行人调整产业结构,转型拓展智能交通市场,承接湖北交投沿线存量和在建高速公路所需ETC门架系统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发行人2021年智能科技收入较2020年增加18,907.06万元,发行人智能科技毛利润随智能科技收入同步增长。2022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板块毛利润为10,354.50万元,同比减少4,279.73万元,主要系当期智能科技板块收入规模同比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板块毛利润为4,963.34万元,同比减少5,391.16万元,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缩减所致。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毛利润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1,055.0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0.00%、0.00%、0.72%。发行人2023年新增能源业务收入和毛利润,主要系子公司楚天能源2023年起开展成品油销售产生收入和毛利润。
毛利率方面,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9.73%、51.31%和46.05%,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呈波动趋势。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路桥运营业务
(1)所辖路段
路桥运营板块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公司目前管辖高速公路路段有武汉至宜昌里程为263.661公里的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大悟至随州里程为84.39公里的麻安高速公路大随段、黄石至咸宁里程为55.97公里的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里程为147.12公里的途径黄冈、武汉的大广北高速、里程为35.223公里途径河南省新县的大广高速新县段以及里程为32.804公里的大广高速光山段。
湖北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资金实行“统分结合、差异管理、依规清(拆)分、差额结算”管理服务模式,接受省财政、人民银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联网收费各单位的监督。
各收费站定期将本单位的通行费现金归集并汇缴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收费站按班次将通行费相关数据录入封账系统,联网收费中心对相关数据进行对账等工作。
通行费收入每月划拨3次(每月5日、15日、25日),按清分后收入结算、划拨(节假日顺延)。每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周期结束后的第5日为结算划拨日。(每月5日划拨上月21日-月末的通行费、每月15日划拨当月1日-10日的通行费、每月25日划拨当月11日-20日通行费。)结算划拨日,联网中心将路网单位的清分后总收入与已收取(划拨)的车道现金收入等,进行轧差结算,制发《清分后通行费资金划拨表》并将收入差额划拨至路网单位。清分前车道现金收入高于其清分后总收入(概称为“逆差”)。出现异常“逆差”情况时,省联网中心将采取打包轧差(同一经营管理单位所属的路段合并轧差)、错期结算(个别调整结算划拨周期)等方式予以统筹平衡。
联网中心通行费归集专户产生的利息冲抵银行账户管理、划拨等手续(服务)费,并与全国联网系统无责任及不可区分责任坏账轧差后,按照联网收费各单位通行费实际清分后收入比例,每半年清分结算1次。
河南省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各高速收费站每日的通行费收入由联网公司指定银行进行统一收缴并存入指定账户,再由联网公司统一进行拆分预拨,一般每7天预清分一次,当月MTC、ETC预清分3次,并当月拨款,原则上26日以后不再拨款,次月10日左右由联网公司统一拆分后进行清算拨款,拨付上月尾款。
表5-13:发行人所辖收费公路信息
权属性质 收费性质 路桥名称 收费里程 总投资 通车时间/试运营时间 收费批复起始 收费批复截止 收费年限批文
全资/控股 经营性 汉宜高速汉荆段 179.20 24.98 1992-07-16 1992-06 2031-02 鄂政办发〔2004〕147号
汉宜高速江宜段(含三峡高速高家店至花溪段) 84.46 10.31 1995-09-28 1992-06 2027-01 鄂政办发〔2004〕147号
大随高速 84.39 32.00 2011-06-28 2011-06 2041-09 鄂政函〔2011〕116号
黄咸高速大冶段 33.15 27.18 2013-12-26 2013-12 2044-03 鄂政函〔2013〕207号
黄咸高速咸宁段 22.82 2013-12-26 2013-12 2044-03 鄂政函〔2013〕206号
大广北高速 147.12 54.02 2009-04-01 2009-04 2039-06 鄂政函〔2009〕76号
新县高速(注2) 35.22 24.70 2012-06-09 2010-01 2040-03 信交〔2020〕246号
光山高速(注3) 32.80 12.15 2007-10-10 2010-01 2040-03 信政文〔2010〕2号
参股 嘉鱼长江公路大桥 4.66 31.45 2019-11-28 2019-11 2050-02 鄂政函〔2019〕120号
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长收费公路期限的通知》(鄂交发〔2021〕213号)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经省政府批准设站收费,且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在原批准的收费期限基础上顺延79天。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大随高速、黄咸高速、大广北高速按照政策顺延收费期限79天。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我省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交文〔2023〕32号),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在原批复收费期限基础上顺延79天。公司所辖大广新县段、光山段按照该政策顺延收费期限79天。
A.汉宜高速公路(含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汉宜高速公路始建于1989年,1995年全线通车,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是一条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段全长263.661公里,东起武汉市蔡甸区东岳庙,西至宜昌夜明珠,途经蔡甸、仙桃、潜江、荆州、枝江等9个县市(区),是沪蓉高速湖北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湖北省经济主干线上的大动脉之一。汉宜公路分为汉荆段和江宜段:
武汉至荆州段于1994年建成通车,起点于武汉市蔡甸区东岳庙,经仙桃至荆州江陵,全长179.204公里。
公司上市后以8.14亿元收购荆州江陵至宜昌段高速公路,实现了汉宜高速公路全段自主经营。该段东起荆州江陵的小北门,途经荆州、江陵、枝江等地区,全长99.664公里,2019年10月1日,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该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公司控股汉宜高速江宜段收费里程由99.664公里降至84.457公里,公司未来通行费收入会有相应减少。
汉宜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根据鄂政办发[2004]147号文,汉宜高速公路汉荆段收费期限从2000年11月22日至2030年11月21日,共30年。江宜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收费期限从2004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共22年。
根据《关于延长收费公路期限的通知》(鄂交发〔2021〕213号),汉宜高速公路汉荆段收费期限延长至2031年2月8日;江宜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收费期限延长至2027年01月02日。
B.大随高速公路。大随高速公路始建于2009年,2011年6月28日全线通车(试运营),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是一条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段全长84.39公里,项目起于大悟县,接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浙河等乡镇,止于曾都区何店镇,接福银高速公路(即汉十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
大随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特许权协议的批复》(鄂政函[2011]12号),大随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从2011年6月28日至2041年6月27日,共30年。根据《关于延长收费公路期限的通知》(鄂交发〔2021〕213号),大随高速公路收费延长至2041年9月14日。
C.黄咸高速公路。黄咸高速是武汉“1+8”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区域交通体系,加强黄石、咸宁两市之间的联系,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促进大梁子湖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黄咸高速公路于2013年12月26日通车试运营,东起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途径大冶陈贵、金牛和咸安区双溪、横沟桥等乡镇,全长55.97公里。黄咸高速分为大冶段及咸宁段:①大冶段于2013年12月建成通车,东起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途径大冶陈贵、金牛,全长33.15公里;②咸宁段于2013年12月建成通车,途径咸安区双溪、横沟桥等乡镇,全长22.82公里。现黄咸高速公路更名为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
黄咸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东段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13]20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市大冶段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13]207号),黄咸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43年12月25日,共30年;根据《关于延长收费公路期限的通知》(鄂交发〔2021〕213号),黄咸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44年3月13日。
D.大广北高速公路。大广北高速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纵五线,规划全长3460公里,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江西、广州八个省市,是一条贯穿我国南北的重要通道。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段全长272公里,分南北两段,北段麻城至浠水段称为大广高速湖北北段,是湖北省交通建设“十一五”规划网中的主骨架。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途径黄冈市的麻城市、团风县、黄州区、浠水县和武汉市的新洲区,主线全长147.115公里。发行人于2019年12月与关联方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项目,中标价格为345,7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9,275万元,认购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6,425万元,认购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资产为大广北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2020年4月15日,发行人完成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
大广北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09]76号),大广北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从2009年04月16日至2039年04月16日,共30年。根据《关于延长收费公路期限的通知》(鄂交发〔2021〕213号),大广北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延长至2039年06月18日。
E.大广高速新县段。大广高速新县段起于河南省光山县泼河水库西1km处,止于大广高速鄂豫省界,全长35.223公里,有隧道7条、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发行人于2021年11月5日以并购方式获取豫南公司100%股权,豫南公司拥有大广高速新县段特许经营权。2021年11月18日豫南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信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大广高速新县段收费年限:根据《关于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收费年限的回复》(信交[2020]246号)及《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信阳市交通局与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大广高速信阳新县段)车辆通行费自2010年1月1日零时至2039年12月31日,共30年。根据《关于延长我省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交文〔2023〕32号),大广高速新县段收费年限延长至2040年3月19日。
F.大广高速光山段。大广高速光山段起于光山县城东北十里庙乡王寨村西,经泼河水库西与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广高速公路河南新县段相接,收费里程32.804公里,设光山东、泼陂河2个收费站。该项目2004年9月开工,2007年10月建成试运营,收费期至2040年1月6日止。根据《关于延长我省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交文〔2023〕32号),大广高速光山段收费年限延长至2040年3月25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以12.15亿元竞得大广高速光山段通行费收费权。
(2)收费标准
发行人于2019年12月31日晚间收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通知》(鄂交发[2019]265号),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1)湖北省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
2)通行湖北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客车收费标准,按《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执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按《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执行;专项作业车按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执行。
3)对通行湖北省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3类、5类ETC货车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应交通行费10%的优惠(含给予ETC货车应交通行费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
4)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试行期为2年,在试行期内密切关注交通流量变化、通行费额波动和社会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和《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公司所辖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大广北高速公路以及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咸段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如下:
表5-14: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
客车类别 车辆类型 核定载人数 高速公路(元/车公里)
汉宜高速 大广北高速 麻竹高速大随段及黄咸高速大冶段和咸宁段 大广高速新县段 大广高速光山段
1类 微型、小型 ≤9 0.4 0.55 0.64 0.55 0.55
2类 中型、乘用车列车 10~19 0.6 0.825 0.96 0.80 0.80
3类 大型 20~39 0.8 1.1 1.28 1.00 1.00
4类 ≥40 1.0 1.375 1.60 1.20 1.20
表5-15: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
货车类别 高速公路(元/车公里)
总轴数(含悬浮轴)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 大广北高速、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以及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咸段 大广高速新县段 大广高速光山段
1类 2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4 0.5 0.55 0.55
2类 2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96 1.2 1.70 1.70
3类 3 1.36 1.7 2.00 2.00
4类 4 1.76 2.2 2.30 2.30
5类 5 2.16 2.65 2.60 2.60
6类 6 2.56 3.1 2.80 2.80
7轴及以上 — 每增加一轴在6类货车基础上加收0.4元 每增加一轴在6类货车基础上加收0.5元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发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优化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交发〔2021〕6号),经湖北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1月16日零时起,对通行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和长江大桥的货车收费标准按《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执行,专项作业车按照货车收费标准收费,对ETC车辆给予应缴纳通行费5%的基本优惠。调整后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收费标准仍维持不变,货车收费标准如下:
表5-16:湖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标准调整前后比较表
货车类别 高速公路(元/车公里)
总轴数(含悬浮轴)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沪渝高速公路 大广北高速、麻竹高速公路大随段及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咸段 大广高速新县段 大广高速光山段
汉宜段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类 2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4 0.4 0.5 0.5 0.55 0.55
2类 2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96 0.74 1.2 0.93 1.70 1.70
3类 3 -- 1.36 1.21 1.7 1.53 2.00 2.00
4类 4 1.76 1.76 2.2 2.2 2.30 2.30
5类 5 2.16 2.05 2.65 2.54 2.60 2.60
6类 6 2.56 2.34 3.1 2.87 2.80 2.80
7轴以上 -- 每增加一轴在6类货车基础上加收0.4元 每增加一轴在6类货车基础上加收0.5元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n-6)*0.5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3)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情况
2020年,发行人所辖汉宜高速车流量4,329.60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108,186万元,大随高速车流量316.05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6,764.87万元,黄咸高速车流量395.89万辆,通行费收入15,458万元,大广北高速车流量778.18万辆,通行费收入44,256万元。2021年,发行人所辖汉宜高速车流量4,066.00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140,474万元,大随高速车流量446.04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9,943万元,黄咸高速车流量408.71万辆,通行费收入20,995万元,大广北高速车流量1,234.56万辆,通行费收入66,437.35万元,总体运行情况较为稳健。2022年,发行人所辖汉宜高速车流量3,325.60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124,624.42万元,大随高速车流量391.27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8,533.12万元,黄咸高速车流量449.17万辆,通行费收入21,856.51万元,大广北高速车流量1,053.63万辆,通行费收入57,766.73万元,大广高速新县段车流量1,147.14万元,通行费收入22,594.11万元,发行人2022年车流量与通行费收入较2021年有所下滑,主要系受ETC通行费优惠政策及2022年四季货车免费政策及下辖部分高速公路封闭养护施工因素影响导致车流量下滑。2023年,发行人所辖汉宜高速车流量4,038.97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142,120.97万元,大随高速车流量1,152.06万辆,实现通行费收入9,960.32万元,黄咸高速车流量487.66万辆,通行费收入21,705.68万元,大广北高速车流量482.84万辆,通行费收入56,791.51万元,大广高速新县段车流量1,280.45万辆,通行费收入19,907.70万元,光山高速车流量236.83万辆,通行费收入2,108.31万元。2023年通行费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
具体来说,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免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收费以及枝江收费站移位新建”更新联网收费车道和ETC门架费率的通知》货车(车型11-16,不含专项作业车)在2022年10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期间,通行全省联网高速公路时,在继续执行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免10%通行费。此外,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施差异化优惠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此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
表5-17:发行人经营的高速公路近三年通行费收入情况分析表
路段 通行费收入(万元) 车流量(万辆)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汉宜高速 136,383 124,624 142,120.97 4,066.00 3,325.60 4,038.97
大随高速 9,654 8,533 9,960.32 446.04 391.27 487.66
黄咸高速 20,384 21,856 21,705.68 408.71 449.17 482.84
大广北高速 64,502 57,767 56,791.51 1,234.56 1,053.63 1,152.06
大广高速新县段 1,631 22,594 19,907.70 1,263.99 1,147.14 1,280.45
光山高速 - - 2,108.31 - - 236.83
合计 232,554 235,374 252,594.49 7,419.30 6,366.81 7,678.81
注1:表中车流量统计口径为高速路段出口处通行量,黄咸高速当前车流多为过路车,因此车流量统计数据偏低。
注2:光山高速2023年收入为10-12月实际通行费收入。
注3:大广高速新县段2021年度收入包含特情操作收入。
(4)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收费结算方式
湖北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资金实行“统分结合、差异管理、依规清(拆)分、差额结算”管理服务模式,接受省财政、人民银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联网收费各单位的监督。
各收费站定期将本单位的通行费现金归集并汇缴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收费站按班次将通行费相关数据录入封账系统,联网收费中心对相关数据进行对账等工作。
通行费收入每月划拨3次(每月5日、15日、25日),按清分后收入结算、划拨(节假日顺延)。每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周期结束后的第5日为结算划拨日。(每月5日划拨上月21日-月末的通行费、每月15日划拨当月1日-10日的通行费、每月25日划拨当月11日-20日通行费。)结算划拨日,联网中心将路网单位的清分后总收入与已收取(划拨)的车道现金收入等,进行轧差结算,制发《清分后通行费资金划拨表》并将收入差额划拨至路网单位。清分前车道现金收入高于其清分后总收入(概称为“逆差”)。出现异常“逆差”情况时,省联网中心将采取打包轧差(同一经营管理单位所属的路段合并轧差)、错期结算(个别调整结算划拨周期)等方式予以统筹平衡。
联网中心通行费归集专户产生的利息冲抵银行账户管理、划拨等手续(服务)费,并与全国联网系统无责任及不可区分责任坏账轧差后,按照联网收费各单位通行费实际清分后收入比例,每半年清分结算1次。
(5)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情况
高速公路由于持续使用会受到正常磨损,因此建成通车后,需要定期对路面进行日常养护,必要时进行大修,以保证路面具备良好的通行条件。为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定期开展桥梁隐患等排查工作,及时组织补坑槽、路面灌缝等预防性养护,同时加强ETC改造工程,道路通行质量不断提升,养护水平较高;为适应环保要求、迎接“国检”,公司加大了生态环保工作力度,对多个路段增设声障屏,加强匝道、站所的绿化建设,完成
多个路段的绿化工程。发行人每年养护支出通常集中在下半年,2021-2023年养护支出分别为12,055.10万元、15,804.90万元以及18,242.47万元。
公司2024-2026年一般日常养护支出与近三年基本持平,专项性养护支出结合路段的实际情况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纳入年度预算。
表5-18:近三年公司养护情况
单位:万元
路段名称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汉宜高速 5,326.74 6,791.48 8,780.47
大随高速 1,263.88 1,334.67 2,022.36
黄咸高速 772.91 928.07 1,742.58
大广北高速 4,679.9 5,635.92 5,174.00
豫南高速 11.67 1,114.76 463.05
光山段 - - 60.01
合计 12,055.10 15,804.90 18,242.47
(6)发行人经营管理高速公路合规性
发行人下属高速公路均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下称417号令)及《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下称283号文)等文件精神要求,发行人严格执行经批复的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费期限及收费标准,发行人建设管理的经营性高速公路符合417号令和283号文的相关规定。
(7)安全生产及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事由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智能科技业务
(1)业务概况
发行人经营智能制造和智能交通业务。其中智能制造主要从事智能终端产品和软件研发、硬件制造和产品销售。智能交通业务主要提供交通相关软硬件产品整体研发、制造、集成、运维等服务,先后实施了湖北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ETC门架系统技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施工等项目,目前拥有省级视频云平台、智能运维平台、智慧交通运营监测指挥调度系统等软件,以及视频上云网关、ETC天线等硬件产品在内的10余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同时,围绕机电集成、核心软硬件产品研发的整体目标,加大高速公路智慧化应用场景(收费稽核系统、收费机器人、服务区智慧化等)、节能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研发力度,与华中科技大学组建联合研发实验室,获得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壹级等资质。
(2)经营情况
2021-2023年,发行人智能科技业务收入分别为8.53亿元、4.89亿元和3.21亿元,其中2021年同比增长28.48%,增幅主要来自于加工费收入,2022年较上年同期减少42.62%,主要系发行人压降三木智能代工业务规模,并调整业务方向开展智能交通业务所致。2023年较上年同期减少34.38%,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缩减所致。2021-2023年,智能科技业务实现毛利率分别为17.16%、21.16%和15.45%,主要系三木智能代工业务缩减所致。
表5-20:三木智能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单位:亿元)
分类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手机 0.24 -14.89% 0.18 6.08%
平板 0.33 5.94% 0.06 20.65% 0.02 25.07%
软件及技术服务 0.03 98.72% 0.05 100.00% 0.04 15.54%
材料配件 0.37 -28.64% 0.38 2.87% 0.23 1.14%
车联网及其他产品 0.22 8.30% 0.06 10.68% 0.04 148.19%
智能设备销售代理 0.87 1.83% 1.64 27.44%
ETC项目 0.72 44.07%
机器人 -
加工费 4.68 4.36% 0.74 6.15%
合计 7.46 6.12% 2.05 18.76% 0.32 13.38%
注1:配件及材料包括手机配件、平板配件、钉钉考勤机等各项直销产品;其他智能设备包括物联网产品、医疗产品以及智能家居等产品;其他服务收入包括机器人及加工费收入。
注2:2022年三木智能主要收入中已剔除对合并范围内成员单位销售形成的收入。
从销售客户方面来看,三木智能客户集中度较高。2021-2023年度按销售额
统计三木智能前五大销售客户销售量合计分别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82%、52.68%和72.19%,近三年主要客户销售量占比逐年提升。三木智能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表5-21:三木智能2021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金额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学习机、翻译机 1.38 18.57%
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词典笔 1.19 15.90%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学习机 0.93 12.53%
深圳市多亲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 0.44 5.85%
CASPER BILGISAYAR SISTEMLERI A.S. 平板贸易 0.37 4.97%
合计 4.31 57.82%
表5-22:三木智能2022年度主要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金额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Wi-Fi6路由器 0.5 24.39%
网易有道(杭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学习机、词典笔加工 0.32 15.6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学习机、录音笔等加工 0.26 12.68%
合计 1.08 52.68%
表5-23:三木智能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金额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设备 0.08 25.02%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路由器 0.06 17.96%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设备 0.05 14.77%
深圳市小水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产品 0.03 9.48%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产品 0.02 4.96%
合计 0.23 72.19%
三木智能海外客户占比逐年下降,受客户所在市场被三星、华为、小米等品牌冲击,海外客户市场占有率下降,加上部分合作客户被迫转型,导致业务规模萎缩。2019年以来,三木智能业务和产品结构逐步调整,尤其是传统智能制造方面,为应对智能手机和平板市场的收缩变动,三木智能针对性调整市场布局和客户结构,因此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
从上游供应商方面来看,三木智能主要合作供应商变化较大,2021年度至2023年度,按采购额统计三木智能主要供应商采购量合计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05%、58.21%以及82.85%,三木智能近三年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5-24:三木智能2021年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亿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是否是关联方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TOP KEEN INTERNATIONAL(HK)CO.,LIMIT 内存、TP等进口材料 0.57 否 9.3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摄像头、电池等材料 0.37 否 6.0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IFI模块、网线等 0.32 否 5.25%
安徽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屏 0.32 否 5.20%
深圳市信濠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壳料 0.32 否 5.19%
合计 1.90 31.05%
表5-25:三木智能2022年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是否是关联方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路由器VS020黑色 0.48 否 35.82%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隧道引道灯 0.19 否 14.18%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小间距LED显示屏、交换机等 0.08 否 5.97%
天津科畅慧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费机器人、车型识别仪等 0.03 否 2.24%
合计 0.78 58.21%
表5-26:三木智能2023年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亿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是否是关联方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天津科畅慧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设备材料 0.07 否 32.3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路由器 0.06 否 24.68%
联合利丰(香港)有限公司 芯片 0.02 否 10.4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 0.02 否 8.10%
中山德芯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 0.02 否 7.33%
合计 0.19 82.85%
2020年以来,发行人针对多元业务实施转型升级,收缩传统制造板块,持续压降三木智能代工业务,并于2021年收购武汉致诚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更名为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开展智能交通业务。近两年,发行人利用自身专利技术,拓展智能交通科技领域,先后实施了湖北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ETC门架系统技术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工程、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施工等项目,开拓高速公路外部市场,中标钟祥、天门等“智慧公安”项目,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和获取相关资质文件。2023年,发行人实现智能交通收入3.21亿元,主要由发行人本部智能交通事业部以及下属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构成。2023年,楚天数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86亿元(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交易),2023年楚天数科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采购商如下:
表5-27:楚天数科2023年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金额 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业务 1.39 59%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业务 0.26 11%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业务 0.12 5%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业务 0.07 3%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智能交通业务 0.09 4%
合计 1.93
表5-28:楚天数科2023年主要销售客户采购情况
单位:亿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是否是关联方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及设备款 0.46 否 0.22
成都乐业新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款 0.13 否 0.06
北京中科健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款 0.12 否 0.06
大连辉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款 0.09 否 0.04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款 0.08 否 0.03
合计 0.88 0.42
3.交通能源业务
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主要为提供高速公路加油、加氢、充电等能源补给服务,拥有13座加油站、2座加氢站、13处充电场站。
近三年,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收入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3,277.4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0.00%、0.00%、7.28%。发行人2023年新增能源业务收入,主要系子公司楚天能源2023年起开展成品油销售产生收入。公司开辟能源业务赛道,所辖服务区13座加油站由租赁经营转为控股经营;参股氢能运输物流公司,在潜江和枝江西服务区布局建设加氢站,打造汉宜高速氢能源示范线;13座充电场站已在发行人下辖高速公路路段投入使用,其中,汉宜高速平均30公里设置一处充电场站,成为湖北高速路网内充电基础设施最多、效率最高、服务能力最强的绿色示范路。
4.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收入、服务区商铺租金收入、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租金收入等,近三年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2021-2023年度收入分别为8,543.28万元、7,395.46万元和11,631.4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62%、2.54%和3.64%。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
(一)发行人在建项目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437.86万元,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主要为大广高速河南省新县段提质升级专项工程、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改扩建建设项目等项目发生的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沪渝高速公路车马阵停车区改建工程 92.34
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改扩建建设项目 2,234.55
服务区新能源项目 97.10
大广高速河南省新县段提质升级专项工程 18,414.23
其他工程 599.64
合计 21,437.86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 已投 是否合法合规
沪渝高速公路车马阵停车区改建工程 15,924.00 92.34 是
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改扩建建设项目 12,900.00 7,092.59 是
服务区新能源项目 2,654.00 2,085.62 是
大广高速河南省新县段提质升级专项工程 36,500.00 18,414.23 是
1、沪渝高速公路车马阵停车区改建工程项目
沪渝高速公路车马阵停车区改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沪渝高速车马阵停车区经营公路区域服务设施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项目已取得【鄂政土批〔2022〕1171号】建设用地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15,924万元,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入92.34万元,均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
2、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改扩建建设项目
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改扩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汉宜高速公路运营的服务区进行改扩建,新增特色文旅区,增加餐饮、商业综体,打造特色演绎项目,该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110-429005-04-02-770132】,项目总投资为30,059.97万元,公司联合社会投资人对潜江服务区周边土地进行开发,其中,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部分出资12,900万元。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公司出资已投入7,092.59万元。
3、服务区新能源项目
服务区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新能源充电桩及光伏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为2,654万元。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入2,085.62万元,均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
4、大广高速河南省新县段提质升级专项工程
大广高速河南省新县段提质升级专项工程项目已取得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2208-411523-04-01-939791】,项目总投资为36,500万元。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投入18,414.23万元,均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
(二)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公里、亿元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里程 计划总投资 计划期限 2024年投资计划
汉宜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 改扩建 271.00 430.36 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10.00
汉宜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对接武汉西枢纽互通(已纳入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向西经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猇亭区,止于高家店枢纽互通,主线全长约265.7公里,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约4.8公里。另设三伏潭互通连接线1.4公里,毛嘴互通连接线1.6公里,七星台互通连接线2.3公里,该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建设用地已取得先行用地批复;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303,597.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860,719.00万元,银行贷款3,442,878.00万元。
十、发行人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将强化战略管控、组织架构、内控管理、人才队伍、党建引领五大支撑体系,做强做大路桥运营、智能科技主业,做精产业投资,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综合交通科技上市公司。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高速公路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政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制定国家交通法律,国务院负责制定全国交通法规及审批全国公路的规划,现有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务院职能机构负责全国公路管理工作,并依照相关法规负责制定国家有关公路行业的规章和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交通运输厅,是省级人民政府主管本地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
(1)《收费管理条例》
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417号令颁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六十条,规定具体、明确,其基本原则是适度发展、分类管理、加强监管、方便群众。与原有收费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相比,《条例》增加了:第一,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低管理成本,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还贷和融资能力。第二,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优惠。鉴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条例》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一是延长了中西部地区收费公路的最长收费期限,较东部地区多5年;二是西部地区可以建设技术等级为二级的收费公路,而规定东部地区二级公路不得收费。
(2)《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由于各地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越权审批项目、转让项目技术等级标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2006年12月交通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54号),临时叫停了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的权益转让。
2008年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财政部令2008第11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在完善收费公路法规体系、维护公路使用者和投资人权益以及加强行业监管方面做出了较完善的规定。依据《新办法》,在符合相关规定、按照转让操作规范执行,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盘活公路存量资产将继续有效可行。
(3)成品油税费改革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如下:第一,开征燃油税后,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第二,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第三,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同时,交通部明确收费公路政策的稳定性:第一,高速公路不论是目前在建还是新启动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地方规划的高速公路)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来回收投资,为收费性质,但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第二,农村公路原则上不能收费;第三,原有的收费国道、省道改造项目可能会继续收费,今后建设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免费通行。
2008年12月2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3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第十条规定:公路主管部门对利用集资、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大型的公路桥梁、隧道、轮渡码头,可以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集资和贷款。通行费的征收办法由交通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制定。
2009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根据改革方案取消征收部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调高成品油消费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根据改革方案,此次开征燃油税不会取消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打消了以前认为的燃油税费改革方案中可能包含对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利条款的疑虑,进一步奠定了高速公路行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
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该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
该方案明确西部地区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根据改革方案,此次开征燃油税不会取消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打消了以前认为的燃油税费改革方案中可能包含对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利条款的疑虑,进一步奠定了高速公路行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山西省人民政府明确,山西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收费未纳入取消范围,而且收费公路政策仍是山西省公路建设当前和今后筹措发展资金的重要渠道。
长期来看,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对车流量结构的调整,客车大型化、货车重载化将成为重要趋势,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实施计重收费政策,实际上降低了吨公里高速公路通行费成本,燃油税费改革对于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减少政策扰动、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高速公路具有燃油经济性,油耗低于一般公路。此项改革将使高速公路对走向相似的省道国道及其他等级公路的竞争优势更加突出。
(4)收费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8年12月,交通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收费公路项目的偿债期限应当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经营性公路项目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可以超过30年,实施收费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增加高速公路车道数量,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并进一步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债务偿清的,按照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同时,为防止盲目投资建设,明确车辆通行费收入无法满足债务利息和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省份不得新建收费公路。政策修订稿逐步释放的信号是有条件延长收费期限和实行养护管理收费,长期来看,条例的修订意见对国内收费公路企业是政策利好的导向,带来了政策红利,预期将改善收费公路企业的经营业绩。
(5)其他行业政策
2019年09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到本世纪中叶,分两阶段建设交通强国。届时,我国要形成涵盖快速、干线和基础的“三张交通网”;全国实现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的“123出行交通圈”;高速公路是三张交通网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张交通网将对未来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起到促进极大促进作用,整体而言,对发行人形成长期政策利好。2019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以及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进一步深化货运及收费公路的改革,从长期来看也进一步增加了通行效率,对整个公路行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民生领域等方面有一定积极意义。
2、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1)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现状
公路运输具有运输能力大、灵活性高等明显特点,不仅能够实现门到门的运输而且运输速度较高、运输成本较低,总体来看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占有有利的竞争位置,因此公路运输一直以来是我国客运、货运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为50.9亿人和391.4亿吨;公路客运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为3,627.5亿人公里和69,087.7亿吨公里。2022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为35.5亿人和371.2亿吨;公路客运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为2,407.5亿人公里和68,958.0亿吨公里。2023年,全国公路客运量和货运量分别为45.7亿人和403.4亿吨;公路客运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为3,517.60亿人公里和73,950.20亿吨公里。
表5-29:2021年至2023年全社会客运量及其增长情况
指标名称 2021年累计 同比增长(%) 2022年累计 同比增长(%) 2023年累计 同比增长(%)
客运量合计(亿人次) 83 -14.1 55.9 -32.7 93 66.5
公路(亿人次) 50.9 -26.2 35.5 -30.3 45.7 28.9
铁路(亿人次) 26.1 18.5 16.7 -35.9 38.5 130.4
水运(亿人次) 1.6 9 1.2 -28.8 2.6 121.6
民航(亿人次) 4.4 5.5 2.5 -42.9 6.2 146.1
旅客周转量合计(亿人公里) 19,758.20 2.6 12,921.40 -34.6 28,609.60 121.4
公路(亿人公里) 3,627.50 15.7 2,407.50 -33.7 3,517.60 46.1
铁路(亿人公里) 9,567.80 -21.8 6,577.50 -31.3 14,729.40 123.9
水运(亿人公里) 33.1 0.4 22.6 -31.7 53.8 137.9
民航(亿人公里) 6,529.70 3.5 3,913.70 -40.1 10,308.80 163.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2022年、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表5-30:2021至2023年全社会货运量及其增长情况
指标名称 2021年累计 同比增长(%) 2022年累计 同比增长(%) 2023年累计 同比增长(%)
货运量合计(亿吨) 529.7 12.3 506.1 -3.00 556.8 8.1
公路(亿吨) 391.4 14.2 371.2 -5.50 403.4 8.7
铁路(亿吨) 47.2 5.9 49.3 4.50 50.1 1.5
水运(亿吨) 82.4 8.2 85.5 3.80 93.7 9.5
民航(万吨) 731.8 8.2 607.6 -17.00 735.4 21
管道(亿吨) - - 8.6 3.10 9.5 7.5
货运周转量合计(亿吨公里) 223,574.40 13.7 226,121.80 3.40 247,712.70 6.3
公路(亿吨公里) 69,087.70 14.8 68,958.00 -1.20 73,950.20 6.9
铁路(亿吨公里) 33,190.70 9.3 35,906.50 8.20 36,437.60 1.5
水运(亿吨公里) 115,577.50 9.2 121,003.10 4.70 129,951.50 7.4
民航(亿吨公里) 278.2 15.8 254.1 -8.70 283.6 11.6
管道(亿吨公里) - - 5,621.80 3.70 7089.8 3.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2022年、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高速公路作为公路运输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交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促进一国交通运输业及经济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1988年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了我国高速公路零的突破之后,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步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从1988年至2010年,全国年均新增通车里程超过3,363公里,年均增速超过39%,2010-2013年全国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分别为8,258、9,124、9,910和11,110公里,呈高速增长趋势。2008年,总规模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全面建成,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网骨架的基本形成。到2021年底,全国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16.91万公里,新增12.81万公里,总里程超越美国州际高速公路里程,居世界第一。
我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缩短了区域的时间、空间距离,加快了区域间人员、商品、技术、信息的交流速度,提高了城市之间的联通性和区域城市化水平,增强了沿线产业区位优势,在更大空间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高速公路行业整体规划及发展趋势
1)“五纵七横”规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于“八五”计划期间提出了公路建设发展方针和长远目标规划。该规划的内容为:从1991年开始到2020年,用3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12条总计长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逐步形成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格局相适应、与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主要由高等级公路(高速、一级、二级公路)组成的快速、高效、安全的国道主干线系统。2008年,我国已基本实现“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的贯通。
表5-31:我国“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规划布局
单位:公里
名称 里程 所经路段
五纵 同江至三亚 5,700.00 同江—哈尔滨—沈阳—大连—烟台—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福州—广州—海口—三亚
北京至福州 2,540.00 北京—天津—济南—南京—杭州—宁波—福州
北京至珠海 2,310.00 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珠海
二连浩特至河口 3,610.00 二连浩特—大同—太原—西安—成都—昆明—河口
重庆至湛江 1,430.00 重庆—贵阳—南宁—湛江
七横 绥芬河至满洲里 1,280.00 绥芬河—哈尔滨—满洲里
丹东至拉萨 4,590.00 丹东—沈阳—北京—呼和浩特—银川—兰州—西宁—拉萨
青岛至银川 1,610.00 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银川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 3,980.00 连云港—郑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霍尔果斯
上海至成都 2,770.00 上海—南京—合肥—武汉—重庆—成都
上海至瑞丽 4,900.00 上海—杭州—南昌—长沙—贵阳—昆明—瑞丽
衡阳至昆明 1,980.00 衡阳—桂林—南宁—昆明
2)“十一五”规划
根据交通部制定的《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基本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进一步提高。全国公路总里程将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0万公里。截至2010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398.4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41万公里。公路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发展规划任务,其中高速公路提前一年完成了规划任务。
3)《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图5-3: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
2004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该规划贯彻“东部加密、中部成网、西部连通”的布局思路,确定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即构成由中心城市向外放射以及横连东西、纵贯南北的大通道,包括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0万公里,其中主线6.80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1.70万公里。
到2010年,国家高速公路网总体上实现“东网、中联、西通”的目标: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络;中部地区对外连接通道全面建成,地区内部中心城市间实现高速沟通;西部地区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公路通道中的高速公路,实现东西互动。
4)“十二五”规划
2011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积极探索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体系和普通公路为主体的不收费体系。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的建设,基本完成2004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建成比例超过90%,通车里程达到8.30万公里。积极推进国家公路网规划中的国家高速公路新增路线建设;支持纳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对加强省际、区域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意义的高速公路建设,提高主要通道的通行能力;继续完善疏港高速公路和大中城市绕城高速公路等建设;全国高速公路的网络化程度和可靠性显著提高,有力促进综合运输体系的协调发展。
5)《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
2013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规划拓展完善普通国道网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一是按照“主体保留、局部优化,扩大覆盖、完善网络”的思路,调整拓展普通国道网,规划的普通国道网包括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和81条联络线,总规模约26.5万公里;二是按照“实现有效连接、提升通道能力、强化区际联系、优化路网衔接”的思路,补充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总计约11.8万公里,另规划远期展望线约1.8万公里。到203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普通国道全面连接县级及以上行政区、交通枢纽、边境口岸和国防设施,国家高速公路全面连接地级行政中心,城镇人口超过20万的中等及以上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和重要边境口岸的规划目标。
6)行业发展趋势
《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公路交通发展将呈现五大阶段性特征:一是从需求规模和结构看,在运输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随着运输结构的调整,公路中长途营业性客运和大运量长距离货运占比将逐步下降,机动、灵活、便利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和高附加值、轻型化货物运输需求将持续增加;二是从需求质量看,将由“十三五”时期以“保基本、兜底线”为主向“悦其行、畅其流”转变,即更加关注出行体验和运输效率;三是从需求类型看,将在全国不同区域呈现出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态势,公路主通道和城市群交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农村地区对外经济交通联系的规模和频率也将明显增长;四是从发展重点看,基础设施仍需完善,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同时提质增效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迫切;五是从发展动力看,公路交通发展中资金、劳动力、土地等传统要素投入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减弱,将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规划进一步拓展完善普通国道网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实现首都辐射省会、省际多路连通、地市高速通达、县县国道覆盖的规划目标。根据近期规划及相关目标,我国高速公路仍将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而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推进,高速公路网络会更加完善,路网带动辐射效应会更加明显。此外,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上升,也将对高速公路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高速公路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都将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
3、湖北省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1)湖北省高速公路现状
湖北地处我国中部,具有承东启西、接南纳北、通江达海、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自1991年武黄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湖北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省内高速公路发展迅速,沪渝高速汉宜段、福银高速汉十段、随岳高速、武麻高速、沪渝高速(宜恩段、恩利段)等高速公路相继建成,高速公路路网逐步铺开。“十三五”时期,建设投资力度持续加大,累计完成高速公路建设投资1,899亿元,是规划目标的1.27倍,武深、枣潜等高速公路建成通城,武汉城市圈环线和武汉市四环线成功“画圈”,青山、石首等9座世界级长江桥梁相继建成,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截至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230公里,位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省际出口通道达到26个,基本形成对外与周边省市便捷连接,对内城市快捷直达,县市联通的高速公路路网。
近年来,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截至2023年末,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849.00公里,按2023年底通车里程7,849.00公里和湖北省国土调查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进行测算,湖北省高速公路网密度为每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拥有422.22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处于中部六省第二位。
表5-32:2023年末中部六省高速公路密度情况一览表
省份 通车里程(公里) 总面积 (万平方公里) 高速公路土地密度(km/万km2) 密度排名
湖北 7,849.00 18.59 422.22 2
河南 8320.78 16.69 498.55 1
山西 6187.6 15.63 395.88 5
江西 6728 16.69 403.12 4
湖南 7530 21.18 355.52 6
安徽 5804 13.97 415.46 3
数据来源:各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湖北省高速公路规划和发展趋势
90年代初,湖北省编制了《1991-2020年湖北省公路网建设发展规划》,对全省骨架公路网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从1998年开始,湖北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公路交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基本形成了连接城市、通达乡村、干支结合的公路网络,公路交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基本缓解。为配合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搭建覆盖全省的骨架公路网络,湖北省政府批准施行《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2002-2020),计划到2020年建成由6条纵线、5条横线和1条环线组成的骨架公路网。在“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基本形成“四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673公里,极大提升了湖北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使湖北由区域性的“九省通衢”提升为全局性的“九州通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基本形成了“七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204公里,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在全省扩内需、稳增长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十三五”时期,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230公里,位居全国第七,中部第一,省际出口通道达到26个,基本形成对外与周边省市便捷连接,对内城市快捷直达,县市联通的高速公路路网。“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九纵五横四环”高速公路网络,建成高水平的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实现路网扩容、养护提质、服务提档、转型升级、安全提升、管理进位,基本形成内畅外联的高速路网体系、人民满意的通行服务体系、智慧引领的科技创新体系、科学高效的行业治理体系,有力支撑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高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美好出行需要。《湖北省省道网规划(2011-2030年)》提出,湖北省规划构建“省会辐射市州、市州便捷连接、市县互相连通、乡镇全面通达、邻省有效沟通”的干线公路网。到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网由9条南北纵线、5条东西横线、3条环线、14条武汉放射性及19条联络线组成,总里程约7,952公里,其中国高网4,994公里、省骨架网2,958公里。
表5-33:湖北省高速公路规划“七纵五横三环”
单位:公里
归属 路线名称 起终点 里程
七纵线 麻城阳新线 麻城-阳新 174.00
国高大广线 麻城-通山 266.00
国高京港澳线 大悟-赤壁 294.00
随州岳阳线 随州-岳阳 335.00
国高二广线 襄阳-公安 311.00
郧县宜昌线 郧县-宜昌 449.00
安康铁山港线 建始-来凤 174.00
五横线 麻城竹溪线 麻城-竹溪 569.00
国高沪蓉线 麻城-巴东 594.00
英山郧西线 英山-郧西 678.00
国网沪渝线 黄梅-利川 822.00
阳新来凤线 阳新-来凤 540.00
三环线 武汉市九峰至吴家山 135.00
武汉市高速公路外环 191.00
武汉城市圈高速公路环线 554.00
资料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二)智能科技行业现状及前景
1、行业支持政策
2020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数字交通体系深入推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在智慧公路方面,提出完善公路感知网络,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发展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深化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应用,建设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一体的智慧路网平台,推动公路建设施工及养护智能化,推进公路智慧服务区建设。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推进数据资源赋能运输服务发展。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等要求。
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高速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化发展前景良好。
2、行业发展现状
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智慧交通和现代化交通实施发展通知,各行业在加大与智能技术、信息技术的融合力度,高速公路行业也迎来信息化浪潮,智慧交通领域对研发能力、研发技术与产品关注度高,目前该领域细分切入角度较多,部分省级交通主体与收费公路上市公司加强科研院所合作和研发投入,布局交通领域新型产品开发应用,参与研发、制造、施工、运维养护为一体的产业服务链,并将此作为多元业务探索发展渠道。
随着国内高速公路建设布局日趋完善,高速公路路网也呈现出区域性特征,即中东部路网建设基本成型,资产增速明显降低,新建项目以加密或改扩建工程为主;西部地区路网密度由于远低于东部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对西部地区基建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持,高速公路网络建设中心已从东部逐步向西部转移。我国经营性高速公路主要以BOT的方式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但受限于投资建设成本高企、平行路段分流、偏远地区车流量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目前包括加密线等新建高速公路普遍面临实际投资收益率偏低的问题,而偏远地区新建高速公路甚至在特许经营期内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在行业背景下,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为主业的企业面临收入增长趋缓、原主干线路经营期限面临到期等问题;同时,在国家调整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等政策背景下,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为驱动经营业绩增长、解决收费经营权到期等问题,部分企业通过对主干路线改扩建、收购既有成熟路产、发展路衍经济(如服务区开发、路段沿线能源运营、广告经营等)或开展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3、行业发展前景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未来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达到16万公里,县级行政中心30分钟上高速公路。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路网趋于完善,未来整体新建高速公路的增速将放缓。而新建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存量资产的管养维护成本较高,行业已从高速、粗放式的增长时代逐步转向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分化阶段,对企业在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调整时期,广大消费者的交通出行体验与需求也在不断提高,智慧交通系统作为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交通科技领域重点支持和发展的战略方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政策密集出台,从政策、资金层面推动与保障智慧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等新技术和新理念的应用,新兴技术与行业发展加速融合,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及智能化应用逐渐成为智慧交通行业建设重点内容。
十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既是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交通大通道的中心枢纽,又是国内重要的经济省份之一。公司旗下路桥资产大多为湖北省交通要道,区域运输需求大,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综合开发基础较好。特别是核心资产汉宜高速,横贯湖北江汉平原经济发达地区,连接武汉城市圈、宜荆荆恩城市圈,是湖北交通运输最繁忙的公路通道之一,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现金流。
2、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投资、建设并运营多条高速公路,在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路桥运营管理体系。公司所管理的多条高速公路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技术状况和通行服务品质,得到了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3、融资优势。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具备良好的融资平台优势,一直维持高等级的信用评级,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融资渠道通畅,并发行了多个品种的债券类融资工具,有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
4、整合能力
公司路桥运营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路域资源整合开发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通过资源整合、业务融合,推动新技术在高速公路场景落地应用,逐步培育智能交通业务的竞争优势,在智能交通细分领域具备整合开发实力。
十三、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总收入52.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亿元。2024年公司将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资本运作+实体经营”融合发展,做实路桥运营、智能科技、交通能源三大业务板块。
1.持续开展资本运作。一是攻坚改扩建项目,启动汉宜高速改扩建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前期工作,实现全面开工。二是用活投资手段,加大对AI+交通、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的跟踪布局。持续寻找省内外优质标的,适时开展投资并购。探索投资新模式,推进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紧密跟进已投资项目,做好投后管理。三是深挖融资潜力。积极做好公募REITs发行准备工作。探索多元融资方式,强化资金管理。
2.持续深耕路桥主业。一是路桥运营创标争优。全力推进所属路段智慧化改造,做好少人化收费模式调整。提升稽核效率,试点差异化收费,做好ETC发行,开展多形式服务引流,实现精准增收创收。二是路衍服务对标升级。将潜江服务区打造为湖北省首个开放式服务区,在大广高速所辖路段建成4个高标准“司机之家”,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三是路域环境达标创效。高效实施道路修复性养护,持续深化路域环境整治和绿化景观提升。
3.持续强化科技赋能。一是聚焦研发创新。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智慧运营平台、收费稽核系统、收费机器人等拳头产品推广力度,攻克信创设备和网络安全关键技术。二是加强成果转化。改造智慧化“高速路”,大力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三是奋力拓展市场。做好湖北公路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智能交通业务向国省干线延伸。打造极具全省竞争力的高速公路机电运维团队。
4.持续推动交能融合。一是巩固石化能源业务。在服务营销、保障供给、引流增收上下功夫,实现业务新突破。二是拓展光伏新能源设施。进一步做好“加密、提质、拓展”工作,实现所辖站点充电设备全覆盖。三是打造汉宜氢能源示范线。加快加氢站投运,推动示范线实质性运营。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探索氢能车辆运营的新商业模式。
5.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加快机构重组。推动运营板块收费模式调整后组织、人员重建,谋划智能交通业务组织架构一盘棋优化工作。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升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三是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招聘和培育,强化“百人砺才”人才培养计划效果评估及动态跟踪。
6.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一是严把合规关口。深化“四会一层”分层分级管理,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二是精细内控管理。推动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利用效能。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力度,提升路况感知能力。
(二)其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无变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变动,企业特许经营权未发生变更,公司在建工程无违法违规或因其他原因暂停建设等情况,无因定向增发、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划转等原因丧失对重要子公司或资产的实际控制权,无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流动性异常紧张、存续期债项兑付存在困难等情况。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本章节中2021-2023年末的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特别说明外,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的表述口径均为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投资者在阅读本章节的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本章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
(二)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1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0065号);发行人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2763号);发行人202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5-00080号);发行人2024年一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状况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发行人于2014年07月0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据此,发行人在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中;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中;将“固定资产清理”重分类至“固定资产”中;将“工程物资”重分类至“在建工程”中;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中;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中;将“专项应付款”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中;在利润表中,将“管理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分拆出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据此,发行人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发行人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此次变更后发行人将该笔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账款融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发行人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据此发行人2019年财务报表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包括: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明确“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之前;“投资收益”项目中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发行人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发行人2019年度合并报表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发行人2019年度合并报表变更前后对比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后 变更前
科目 金额 科目 金额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72.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72.05
2 应收票据 573.26 应收票据 12,142.42
应收账款融资 11,569.16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865.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166.2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批准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17,709,321.22 30,000.00 3,307,924.54 30,000.00
合同负债 13,317,150.72
其他流动负债 1,084,245.96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2020年12月31日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应收账款 489,440,269.69 118,192,684.19 492,774,515.09 118,469,821.19
合同资产 3,334,245.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7,137.00 277,137.00
预收账款 4,445,881.39 21,190.48 66,393,776.43 38,147,741.26
合同负债 55,789,854.82 33,740,310.42
其他流动负债 1,018,229,956.89 1,016,458,157.03 1,012,071,916.67 1,012,071,916.67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本集团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A、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所有经营租赁,本集团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B、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租赁的土地及房屋资产,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55,367,356.91元,租赁负债55,367,356.91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98,306.36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元)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 — — 55,367,356.91 49,855,483.21
租赁负债 — — 46,669,050.55 43,428,287.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8,698,306.36 6,427,195.30
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3.72%。
本集团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2020年末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计入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项目 合并报表(元) 公司报表(元)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37,623,792.42 32,665,277.50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其中: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
加:租赁合同变更及租赁期重新确认 22,806,406.31 24,264,221.84
调整后2021年1月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付款额 60,430,198.73 56,929,499.34
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3.72% 3.75%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余额 55,367,356.91 49,855,483.21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698,306.36 6,427,19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3年1月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12,832.44 9,227,269.96 28,240,102.40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951,937.40 9,227,269.96 21,179,207.36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3年1月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8,178.94 8,885,609.73 14,513,788.67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8,885,609.73 8,885,609.73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
1、2021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1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
2 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3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
(1)2021年2月3日,发行人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6,1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2)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021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人民币59,200万元收购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的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人2021年11月5日与蓝天集团签署了《关于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豫南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发行人于2021年11月底与蓝天集团完成豫南公司资产移交手续,豫南公司于2021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1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经公司2021年11月2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7,397.59元收购武汉中恒路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致诚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诚达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武汉中恒路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中博广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对致诚达公司资产接收手续,致诚达公司于2022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年发生的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12,705.06元计入当期损益。
3、2023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子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新设立二级控股子公司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新设立一级控股子公司
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新设立一级控股子公司
经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南公司与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豫南公司持有楚湘公司55%股权。楚湘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工商登记,2023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2023年11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1%和49%的股权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宜公司”)负责汉宜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汉宜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2023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大广北高速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及停车区)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2023年11月7日,SPV公司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以下简称“楚瑜公司”),2023年11月,楚瑜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资产负债表
表6-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5,966.22 163,131.29 188,680.06 84,257.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158.70 363.15 193.04 5,286.22
应收账款 23,385.70 26,380.72 38,351.26 40,712.25
应收款项融资 329.26 1,399.56
预付款项 2,431.00 2,252.38 2,574.76 2,531.2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719.78 3,648.30 1,288.91 1,027.04
其中:应收利息 3,010.03 2,119.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717.99 6,529.47 4,715.80 13,442.92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资产 529.22 1,116.58 137.96 215.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6,553.02 5,557.01 5,127.56 5,733.09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04,461.64 208,978.89 241,398.61 154,605.3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477.62 18,477.62 16,960.07 19,450.96
其他债权投资 111,000.00 99,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360.50 564.28 963.23 450.04
长期股权投资 26,834.79 26,834.79 25,375.61 26,577.1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8,286.58 79,820.82 75,960.52 68,776.69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21,851.06 21,437.86 12,512.99 10,315.39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使用权资产 12,419.86 12,844.87 3,690.91 4,664.73
无形资产 1,461,469.94 1,479,175.41 1,422,349.36 1,466,554.25
开发支出 273.32 193.5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50.30 2,323.56 1,820.58 1,916.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5.92 4,445.85 1,901.28 1,314.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2.30 586.36 1,053.84 546.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8,902.20 1,745,704.98 1,562,588.39 1,600,565.99
资产总计 2,043,363.84 1,954,683.88 1,803,987.01 1,755,171.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8,162.40 132,117.52 140,105.83 150,849.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037.35 5,255.07 3,685.70
应付账款 25,688.21 46,912.99 49,234.56 49,682.43
预收款项 547.08 347.49 359.85 283.22
合同负债 2,545.20 1,721.61 1,332.64 1,887.0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38.65 2,426.73 1,699.34 2,133.55
应交税费 12,030.92 14,920.76 11,937.24 16,499.8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330.41 33,753.44 12,409.29 16,690.6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1,955.44 184,113.16 68,316.51 93,746.28
预提费用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75,200.13 120,744.58 50,241.26 53,333.02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93,135.79 542,313.35 335,636.50 388,790.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50,864.80 340,785.60 442,671.64 381,769.00
应付债券 49,977.02 49,970.93 109,761.60 119,562.42
租赁负债 10,625.79 10,769.78 3,078.75 3,843.72
长期应付款(合计) 6,378.13
长期应付款 6,378.13
预计负债 152.07 11.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99.36 4,410.55 1,195.19 951.2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1,067.33 52,975.15 61,206.66 55,51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5.28 244.85 6,161.43 5,92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7,179.59 459,156.86 624,227.33 573,949.47
负债合计 1,060,315.38 1,001,470.21 959,863.83 962,740.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110,700.29 110,700.29 110,700.29 110,700.29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590.93 -587.48 1,079.87 1,537.42
专项储备 65.24 65.28
盈余公积金 162,934.90 162,934.90 145,752.35 134,557.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13,079.83 385,004.07 330,502.93 291,97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7,200.92 819,128.64 749,047.02 699,781.55
少数股东权益 135,847.54 134,085.03 95,076.15 92,649.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048.46 953,213.67 844,123.17 792,43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43,363.84 1,954,683.88 1,803,987.01 1,755,171.30
2、利润表
表6-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98,140.85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营业收入 98,140.85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60,857.45 213,156.32 187,792.32 210,472.45
营业成本 50,934.45 172,435.74 142,039.54 164,087.21
税金及附加 443.38 1,725.93 1,735.21 1,913.58
销售费用 1,078.73 1,583.43 1,030.86 1,255.34
管理费用 2,603.39 14,060.63 13,903.11 12,405.16
研发费用 183.51 833.66 1,563.36 2,336.16
财务费用 5,613.99 22,516.92 27,520.24 28,475.01
其中:利息费用 6,990.46 27,266.06 31,253.23 29,416.75
减:利息收入 1,154.80 4,882.94 2,498.70 1,323.70
加:其他收益 1,353.35 5,788.08 3,851.51 3,233.64
投资净收益 832.09 1,564.08 -375.36 89.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0.81 -1,201.56 89.66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6.53
资产减值损失 30.09 2.64 -1,520.40 -2,068.78
信用减值损失 6.98 13,035.53 -4,054.87 -5,308.40
资产处置收益 72.70 297.90
营业利润 39,505.91 126,927.01 102,121.58 111,874.83
加:营业外收入 6.03 615.80 199.92 272.12
减:营业外支出 7.84 88.73 175.22 125.93
利润总额 39,504.09 127,454.09 102,146.28 112,021.02
减:所得税 9,665.82 31,305.90 27,455.02 34,724.33
净利润 29,838.27 96,148.19 74,691.26 77,296.69
持续经营净利润 29,838.27 96,148.19 74,691.26 77,296.69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减:少数股东损益 1,762.51 1,922.88 2,426.62 3,276.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075.76 94,225.31 72,264.65 74,020.10
加:其他综合收益 -3.45 -1,667.35 -457.55 911.21
综合收益总额 29,834.83 94,480.84 74,233.71 78,207.9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62.51 1,922.88 2,426.62 3,276.5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8,072.32 92,557.96 71,807.10 74,931.31
3、现金流量表
表6-3: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020.18 349,046.05 303,609.14 322,542.4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5 93.23 150.54 596.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3.28 9,247.28 7,836.01 8,076.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012.90 358,386.57 311,595.69 331,215.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016.57 72,573.09 65,836.29 87,041.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62.74 33,913.17 31,884.55 33,808.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455.18 39,211.54 37,075.72 44,809.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6 8,554.08 6,255.35 5,01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549.96 154,251.88 141,051.91 170,67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62.94 204,134.68 170,543.78 160,544.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75.17 5,051.93 2,442.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00 30.00 82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27 277.73 854.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39.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27 15,322.86 6,732.41 2,442.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996.93 143,656.17 18,612.67 6,293.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00.00 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746.58 5,000.74 42,019.7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78.59 113,577.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075.52 269,480.69 25,613.41 48,31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32.25 -254,157.83 -18,881.00 -45,87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7,086.00 29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7,086.00 29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1,000.00 635,522.08 571,042.68 336,855.9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00.00 590.5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000.00 696,008.08 571,633.22 337,149.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2,779.80 619,149.80 548,050.20 393,436.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72.91 50,244.27 54,505.34 41,870.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07.50 2,170.18 16,501.69 4,840.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2,160.21 671,564.24 619,057.23 440,14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839.79 24,443.84 -47,424.01 -102,997.9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32 2.96 128.95 -40.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270.80 -25,576.35 104,367.72 11,635.3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579.09 188,155.43 83,787.72 72,152.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849.89 162,579.09 188,155.43 83,787.72
(二)母公司报表
1、资产负债表
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7,850.10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35.16
应收账款 16,035.28 18,124.84 23,491.70 18,367.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99.79 88.98 4,109.76 2,896.95
其他应收款(合计) 89,552.95 100,540.20 65,662.27 110,530.47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3,010.03 2,119.41
其他应收款 86,542.92 98,420.79 65,662.27 110,530.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64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资产 524.09 1,121.73 156.02 63.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1.14 524.54 458.6 15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57,858.51 236,954.51 228,389.99 181,845.2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92,000 99,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10,553.17 610,523.17 571,398.45 560,083.0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2,002.9 53,076.7 54,406.09 49,188.33
在建工程 2,874.27 2,494.77 3,290.84 8,678.74
使用权资产 2,660.17 2,838.59 3,554.24 4,346.39
无形资产 374,795.36 380,264.52 402,370.97 408,909.96
开发支出 756.00 385.0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98.97 1,110.18 1,155.04 1,199.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7.29 1,007.14 562.82 3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3.40 447.47 825.36 568.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7,821.55 1,151,147.56 1,037,563.80 1,033,346.58
资产总计 1,395,680.06 1,388,102.07 1,265,953.80 1,215,191.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8,154.46 122,109.58 140,105.83 110,112.8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123.45 5,834.03
应付账款 17,289.13 26,566.10 33,042.83 26,121.48
预收款项 34.29
合同负债 20.04 25.13 46.86 879.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61.24 996.70 546.99 947.51
应交税费 7,522.59 10,653.44 8,306.20 12,555.93
其他应付款 45,383.82 65,843.18 37,564.13 37,216.9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2,942.17 101,326.27 7,812.32 5,176.71
预提费用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75,181.59 120,727.80 50,202.56 52,244.50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44,878.48 454,082.24 277,627.71 245,290.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1,000.00 52,750.00 80,250.00 91,800.00
应付债券 49,977.02 49,970.93 109,761.60 119,562.42
租赁负债 2,050.88 2,274.68 2,988.34 3,702.27
长期应付款(合计)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1.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4.25 709.6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2,802.23 34,238.60 40,460.26 33,415.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24,150.00 24,1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6,584.38 139,943.86 257,621.24 272,630.22
负债合计 581,462.86 594,026.10 535,248.95 517,920.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110,607.40 110,607.40 110,607.42 110,607.42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162,934.90 162,934.90 145,752.35 134,557.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9,663.29 359,522.06 313,333.48 291,095.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217.20 794,075.97 730,704.84 697,271.5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217.20 794,075.97 730,704.84 697,271.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5,680.06 1,388,102.07 1,265,953.80 1,215,191.84
2、利润表
表6-5: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份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 39,795.17 176,827.29 150,505.33 163,573.54
营业收入 39,795.17 176,827.29 150,505.33 163,573.54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14,966.22 93,417.70 76,826.70 71,034.58
营业成本 11,779.63 77,602.06 59,905.43 52,215.26
税金及附加 246.50 998.54 1,110.40 1,293.84
销售费用 5.02 70.96 60 31.13
管理费用 1,152.11 6,730.95 6,420.66 6,277.21
研发费用 546.00 428.12 764.8
财务费用 1,782.97 7,469.20 8,902.09 10,452.33
其中:利息费用 2,699.62 11,199.05 11,673.66 10,990.99
减:利息收入 941.75 3,768.85 2,786.01 556.33
加:其他收益 1,305.25 5,591.32 3,770.97 3,076.34
投资净收益 681.83 19,408.55 -1,131.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6.35 -1,131.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6.53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30.09 16.09 -47.48 -10,965.68
信用减值损失 25.49 1,060.46 -660.97 -432.61
资产处置收益 4.43 9.62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26,871.62 109,490.43 75,619.46 84,217.01
加:营业外收入 3.28 0.09 4.22 0.19
减:营业外支出 7.79 52.96 11.72 -2.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26,867.10 109,437.55 75,611.97 84,219.82
减:所得税 6,725.86 23,524.81 19,637.06 23,723.23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加:净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净利润 20,141.23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持续经营净利润 20,141.23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减: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41.23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加: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0,141.23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0,141.23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3、现金流量表
表6-6: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860.76 185,823.26 149,199.54 160,234.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1 77.47 94.96 530.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70.81 50,991.16 95,127.33 17,953.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750.98 236,891.89 244,421.82 178,719.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73.67 25,580.58 16,717.79 16,97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92.12 20,611.82 19,646.60 20,565.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71.40 27,193.59 31,522.57 34,65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39.30 37,681.87 40,472.72 50,666.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176.49 111,067.85 108,359.69 122,86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74.49 125,824.03 136,062.14 55,855.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8.15 18,039.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13.13 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33.44 22,039.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82.85 8,228.35 8,612.94 6,12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 47,560.58 10,997.74 55,007.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78.59 133,027.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91.45 188,816.88 24,610.68 61,13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2.00 -166,776.92 -24,610.68 -61,13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3,000.00 584,953.08 394,442.68 269,98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000.00 584,953.08 394,442.68 269,984.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2,750.00 525,750.00 384,209.60 237,9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63.09 35,331.78 36,259.71 22,220.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0 875.84 825.89 877.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720.59 561,957.62 421,295.19 261,04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9.41 22,995.47 -26,852.51 8,936.7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95.89 -17,957.42 84,598.94 3,656.1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46,256.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7,850.10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状况分析
本募集说明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采用发行人合并报表数据。
(一)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表6-7:发行人近三年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3,131.29 8.35 188,680.06 10.46 84,257.95 4.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63.15 0.02 193.04 0.01 5,286.22 0.30
应收账款 26,380.72 1.35 38,351.26 2.13 40,712.25 2.32
应收款项融资 329.26 0.02 1,399.56 0.08
预付款项 2,252.38 0.12 2,574.76 0.14 2,531.20 0.1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48.30 0.19 1,288.91 0.07 1,027.04 0.06
其中:应收利息 2,119.41 0.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529.47 0.33 4,715.80 0.26 13,442.92 0.77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资产 1,116.58 0.06 137.96 0.01 215.09 0.0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5,557.01 0.28 5,127.56 0.28 5,733.09 0.33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08,978.89 10.69 241,398.61 13.38 154,605.31 8.8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477.62 0.95 16,960.07 0.94 19,450.96 1.11
其他债权投资 99,000.00 5.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564.28 0.03 963.23 0.05 450.04 0.03
长期股权投资 26,834.79 1.37 25,375.61 1.41 26,577.17 1.5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9,820.82 4.08 75,960.52 4.21 68,776.69 3.92
固定资产清理 0.00
在建工程 21,437.86 1.10 12,512.99 0.69 10,315.39 0.59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使用权资产 12,844.87 0.66 3,690.91 0.20 4,664.73 0.27
无形资产 1,479,175.41 75.67 1,422,349.36 78.84 1,466,554.25 83.56
开发支出 193.55 0.0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23.56 0.12 1,820.58 0.10 1,916.39 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45.85 0.23 1,901.28 0.11 1,314.13 0.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6.36 0.03 1,053.84 0.06 546.24 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5,704.98 89.31 1,562,588.39 86.62 1,600,565.99 91.19
资产总计 1,954,683.88 100.00 1,803,987.01 100.00 1,755,171.30 100.00
2021-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755,171.30万元、1,803,987.01万元和1,954,683.88万元,呈稳定趋势,发行人2022年末总资产较2021年增加48,815.71万元,增幅为2.78%,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增加所致。发行人2023年末总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50,696.87万元,增幅为8.35%,主要系其他债权投资及无形资产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流动资占比10.69%,非流动资产占比89.31%,符合发行人所处的公路交通行业的特性。
2021-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54,605.31万元、241,398.61万元和208,978.8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8.81%、13.38%以及10.69%。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2021-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600,565.99万元、1,562,588.39万元和1,745,704.9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91.19%、86.62%和89.31%。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债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发行人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主要资产为所辖高速公路经营权,因此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一年占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类科目及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主要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表6-8:发行人近三年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现金 1.57 0.00% 0.07 0% 0.07 0%
存放银行及财务公司存款 162,578.02 99.66% 188,370.79 99.84% 84,257.88 100.00%
其他货币资金 551.70 0.34% 309.21 0.16% 0 0%
合计 163,131.29 100.00% 188,680.06 100.00% 84,257.95 100%
2021-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84,257.95万元、188,680.06万元以及163,131.2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4.80%、10.46%和8.35%;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加104,422.11万元,增幅为123.93%,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净现金流增多,专项用于储备项目建设资金;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
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25,548.77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购买光山高速收费权12.5亿元以及购买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10.36亿元所致。
2、应收账款
发行人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发行人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发行人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发行人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本组合以交通板块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以智能制造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3: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表6-9:截至2023年末交通板块采用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年末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7,250.05 44.95 0.62
1至2年 7,866.49 82.60 1.05
2至3年 1,115.42 33.80 3.03
3至4年 12.96 0.60 4.65
4至5年 54.39 54.39 100
合计 16,299.31 216.34 1.33
表6-10:截至2023年末智能制造采用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67.64 2.90 0.62
1至2年 11.68 1.36 11.61
2至3年 0 0
3至4年 0 0
4至5年 1,591.53 1,591.53 100
合计 2,070.85 1,595.79 77.06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表6-11: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63.32 1.27 363.32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8,192.84 98.73 1,812.12 6.43 26,380.72
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16,236.89 56.86% 33,149.91 62.22% 31,965.42 62.98%
1-2年 8,159.17 28.57% 5,054.93 9.49% 2,656.58 5.23%
2-3年 1,115.42 3.91% 123.52 0.23% 15,853.48 31.23%
3年以上 3,044.68 10.66% 14,946.66 28.06% 282.7 0.56%
合计 28,556.16 100.00% 53,275.02 100.00% 50,758.17 100.00%
注:上述数据均系根据发行人审计报告披露账面余额数据,未扣减当期坏账。
2021-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40,712.25万元、38,351.26万元和26,380.7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2.32%、2.13%和1.35%。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减少2,360.99万元,降幅为5.80%,整体变化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减少11,970.54万元,主要系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联网中心车辆通行费清收款减少所致。
从账龄结构来看,最近一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以1年以内的为主。
表6-13:发行人2022年末占应收账款50%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13,540.89 25.42 通行费 1年以内 否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259.88 9.87 工程款 1年以内;1-3年 是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64.56 8 工程款 1年以内 是
GRANDSKY GLOBALCO.,LIMITED 4,259.97 8 货款 2-3年 否
合计 27,325.29 51.29
注:上述数据均系账面余额数据,未扣减当期坏账。
表6-14:发行人2023年占应收账款50%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7,016.54 24.57% 通行费 1年以内 否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64.56 14.93% 工程款 1年以内 是
大同斯达煜数据有限公司 3,452.48 12.09% 工程款 1年以内 否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89.10 6.27% 工程款 1年以内 是
PT.ICOOLINTERNATIONAL INDONESIA 1,550.59 5.43% 货款 1-2年 否
合计 18,073.27 63.29%
注:上述数据均系账面余额数据,未扣减当期坏账。
3、预付款项
表6-15:发行人近三年预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954.95 86.79 1,707.31 66.31 1,833.67 72.44
1-2年 71.30 3.17 244.05 9.48 523.59 20.69
2-3年 223.72 9.93 519.69 20.18 172.19 6.80
3年以上 2.42 0.11 103.71 4.03 1.75 0.07
合计 2,252.38 100.00 2,574.76 100 2,531.20 100
2021-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531.20万元、2,574.76万元和2,252.3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4%、0.14%和0.12%。2021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上期期末增加764.26万元,增幅为43.25%,主要系智能科技业务增加预付设备款。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上期期末增加43.56万元,增幅1.72%,整体变动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322.38万元,主要系预收款项结转所致。
表6-16:发行人2022年末占预付账款50%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账款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6,582,065.73 25.56 工程款 一年以内 是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72,704.50 20.09 工程款 一年以内 是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3,106,813.16 12.07 工程款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14,861,583.39 57.72
表6-17:发行人2023年末占预付账款50%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账款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 1,122.17 49.82 货款 一年以内 否
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214.36 9.52 货款 一年以内 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 177.37 7.87 货款 一年以内 否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68.75 7.49 货款 一年以内 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石油分公司 120.97 5.37 货款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1,803.61 80.07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发行人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发行人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发行人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本组合以交通板块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2:以智能制造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3: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近两年末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表6-18:近一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合计 3,315.98 100 1,787.09 53.89 1,528.89 3,211.14 100 1,922.23 59.86 1,288.91
表6-19:发行人2022年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深圳普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592.22 18.44 非关联方往来 2-3年 否
荆州公路工程公司第八工程处 505.60 15.75 非关联方往来 5年以上 否
洪湖市顺平道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502.86 15.66 非关联方往来 5年以上 否
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20 9.35 非关联方往来 2-3年 否
大冶市灵乡镇城镇化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6.23 非关联方往来 1年以内 否
合计 2,100.86 65.34 / / /
注:上述数据均系根据发行人审计报告披露账面余额数据,未扣减当期坏账。
表6-20: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34.02 19.12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1年以内 否
深圳普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592.22 17.86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4-5年 否
荆州公路工程公司第八工程处 505.60 15.25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5年以上 否
洪湖市顺平道路养护建设有限公司 502.86 15.16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5年以上 否
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20 9.05 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4-5年 否
合计 2,534.90 76.44 / /
注:上述数据均系为账面余额数据,未扣减当期坏账
5、存货
表6-21:发行人近三年存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原材料 379.28 829.78 4,124.66
在产品 63.03 85.03 596.96
库存商品 811.43 188.07 2,525.91
周转材料 13.26 38.06 63.48
发出商品 322.07 176.24 5,662.15
委托加工物资 0 0
合同履约成本 2,762.14 3,398.62 469.75
在途物资 2,178.25
合计 6,529.47 4,715.80 13,442.92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13,442.92万元、4,715.80万元以及6,529.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7%、0.26%和0.33%,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余额减少8,727.12万元,减幅为64.92%%,主要系三木智能代工业务规模下行,导致整体存货余额减少。2023年末余额及2022年增加1,813.67万元,增幅为38.46%,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新增交通能源业务,在途物资增多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733.09万元、5,127.56万元和5,557.0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0.33%、0.28%和0.28%。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额以及预交其他税费构成。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减少605.53万元,主要系当期待抵扣
进项税额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增加429.45万元,增幅为8.38%,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多所致。
7、其他债权投资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99,000.00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较2022年新增99,000.0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新增在银行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所致。
8、固定资产
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68,776.69万元、75,960.52万元和79,820.8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3.92%、4.21%和4.08%。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7,183.83万元,增幅为10.45%,主要为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项目、咸黄高速商贸服务区一期建设项目物流仓库、综合楼项目转固导致整体固定资产规模增多。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860.30万元,主要系湖北交投高速公路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转固所致。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安全设施 年限平均法 8-20 5 4.75-11.88
收费设施 年限平均法 8 5 11.88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通信监控设施 年限平均法 5 5 19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0 0 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表6-22:发行人近三年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0,968.12 159,770.58 147,941.28
安全设施 29,656.51 29,649.19 29,648.92
收费设施 32,403.07 38,152.49 38,056.15
运输设备 4,129.66 4,452.42 4,299.19
通信监控设备 2,480.26 1,856.53 1,674.60
机械设备 1,631.04 2,258.43 3,090.16
房屋建筑物 81,981.44 75,262.36 63,627.99
光伏电站 2,303.38
其他设备 16,382.76 8,139.15 7,544.27
二、累计折旧合计 91,113.27 83,555.01 79,153.69
安全设施 26,820.39 26,468.18 26,110.55
收费设施 22,641.72 19,000.13 15,582.77
运输设备 3,523.28 3,540.62 3,493.62
通信监控设备 1,605.22 1,445.46 1,301.47
机械设备 1,251.14 1,843.22 2,368.33
房屋建筑物 29,155.03 25,895.99 25,086.63
光伏电站 56.19
其他设备 6,060.29 5,361.41 5,210.32
三、减值准备合计 34.04 255.05 10.9
安全设施 - 0 -
收费设施 - 0 -
运输设备 5.76 5.76 5.76
通信监控设备 - 0 -
机械设备 17.14 237.84 -
房屋建筑物 5.14 5.14 5.14
光伏电站 -
其他设备 6.00 6.31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9,820.82 75,960.52 68,776.69
安全设施 2,836.12 3,181.01 3,538.37
收费设施 9,761.35 19,152.36 22,473.37
运输设备 600.61 906.04 799.81
通信监控设备 875.03 411.08 373.13
机械设备 362.77 177.37 721.83
房屋建筑物 52,821.28 49,361.24 38,536.22
光伏电站 2,247.19
其他设备 10,316.47 2,771.43 2,333.95
9、无形资产
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高速公路收费权。2021-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466,554.25万元、1,422,349.36万元和1,479,175.4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3.56%、78.84%以及75.67%。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66,774.26万元,增幅为12.84%,主要系2021年大广高速新县段经营权所致。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44,204.89万元,主要为无形资产摊销。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6,826.05万元,主要为当期新增大广高速光山段收费权所致。
无形资产摊销政策:①公司采用交通流量法进行摊销时,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大于或等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当该会计年度(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小于该会计年度(期间)预测交通流量时,按照该会计年度(期间)的预测交通流量与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
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荆州段(以下简称“汉荆段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关于汉荆段高速公路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
对沪渝高速公路荆州至宜昌段(以下简称“江宜段高速公路”)江宜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关于江宜段高速公路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沥青路面资产在计算摊销额时,预计使用年限15年。按沥青路面资产所属路段,及该路段汉宜高速相应年度预测总交通流量和沥青路面资产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根据每标准交通流量应摊销额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
对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麻安高速公路大随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蕲嘉高速公路大冶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黄咸高速公路大冶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蕲嘉高速公路咸宁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黄咸高速公路咸宁段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大广高速公路麻城至浠水段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0年4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运营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大广高速公路新县段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1年12月1日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根据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重新预测出具的《大广高速新县段未来年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对大广高速公路光山段特许经营权在计算摊销额时,以2023年10月起至收费经营期止的预测总交通流量,根据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预测出具的《G45大广高速公路光山段交通量及费用测算报告》中的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
②对于除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对于除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政策: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表6-23: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2023年末数 2022年末数 2021年末数
土地使用权 33,281.64 35,387.59 34,558.38
汉宜高速公路收费权 75,842.66 89,857.79 93,415.03
麻竹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收费权 286,750.25 293,135.25 298,664.99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段收费权 88,848.52 91,095.20 93,177.15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 131,146.68 133,624.27 136,585.72
大广湖北北段收费权 547,753.84 573,466.12 596,782.79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信阳新县段经营权 193,498.84 204,193.18 212,105.45
大广高速公路光山段经营权 120,312.75
专有技术 0.00 0 1193.96
软件 0.00 0 70.77
非专利权 1,740.23 1,589.96
合计 1,479,175.41 1,422,349.36 1,466,554.25
表6-24: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摊销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2023年摊销金额 2022年摊销金额 2021年摊销金额
土地使用权 2,048.20 1,528.52 1,446.11
汉宜高速公路收费权 13,978.79 11,812.82 11,296.61
麻安高速公路(G4213)大悟至随州段收费权 6,385.00 5,529.74 4,880.33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段收费权 2,246.69 2,081.95 1,806.13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 3,298.08 2,961.45 2,667.25
大广北高速经营权 25,712.28 23,316.67 24,507.23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信阳新县段经营权 9,171.40 7,912.27 42,118.43
大广高速公路光山段经营权 1,187.25
专有技术 - 16.07 1.9
软件 - 0 98.48
非专利权 201.60 165.36
合计 64,229.30 55,324.85 88,822.47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如下:
表6-25: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路段 部门 单位 2023年末净值 用途 土地面积 证件号 土地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入账时间 入账价值 入账依据
1 汉荆段 潜江服务区 潜江服务区 8189.37 批发零售用地 46,666.20 鄂(2017)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05516号 出让 2015/7/9 2015/1/1 10,245.17 2014年11月6日通车、2016年12月正式转固。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 汉荆段 潜江服务区 潜江服务区 批发零售用地 48,889.71 鄂(2017)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202号 出让 2015/7/9
3 汉荆段 潜江服务区 潜江服务区 批发零售用地 48,457.37 鄂(2017)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203号 出让 2015/7/9
4 汉荆段 潜江互通 潜江互通 825.97 公路用地 38045.39 —— 划拨 2014/11/1 1,515.80
5 汉荆段 潜江互通 潜江互通 公路用地 52886.73 —— 划拨
6 江宜 段 枝江 服务区 枝江市安福寺 镇火山口村 633.35 其他商服 用地 40,636.00 枝江国用(2013)第 010025号 出让 2013/2/5 2012/2/1 871.24 在建工程 转固
7 江宜段 枝江服务区 枝江市安福寺镇火山口村 其他商服用地 39,842.50 枝江国用(2013)第010026号 出让 2013/2/5 2012/2/1 在建工程转固
8 汉荆段 排湖管理所 仙桃市胡场镇 1065.62 公路用地 83,725.82 鄂2017仙桃不动产权第0001450号、0001448号 划拨 2017/2/28 2017/6/1 1,861.59 在建工程转固
9 汉荆段 排湖管理所 仙桃市胡场镇 公路用地 26,095.35 划拨 2017/2/28 在建工程转固
10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司南侧 1022.66 商服用地 39,149.96 仙国用(2012)第1927号 出让 2012/4/5 2014/7/1 1,374.88 在建工程转固
11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司北侧 商服用地 39,150.51 仙国用(2012)第1928号 出让 2012/4/5
12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司南侧 商服用地 2,085.05 仙国用(2014)第1446号 出让 2014/4/20
13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 商服用地 3,342.67 仙国用(2014)第1447号 出让 2014/4/20
公司南侧
14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司南侧 商服用地 2,025.64 仙国用(2014)第1448号 出让 2014/4/20
15 汉荆段 仙桃服务区 仙桃市华山办事处纱帽村宜黄高速公司南侧 商服用地 2,446.94 仙国用(2014)第1449号 出让 2014/4/20
16 汉荆段 八岭土地使用权 八岭互通 1122.54 公路用地 129172.93 证照办理中 划拨 2019/9/1 2,483.04 在建工程转固
17 江宜段 北河土地使用权 北河管理所 3.15 2266.678 —— 出让 2004/2/1 2004/2/1 12
18 江宜段 宜昌治超站土地使用权 宜昌治超站 401.59 交通运输用地 6,491.95 宜市国用2008第100202088号 出让 2008/2/22 2008/1/1 592.92
19 江宜段 枝江互通 土地使用权 枝江市仙女镇屈店村、烟墩包 村 2,133.55 67394.77 鄂2023枝江市不动产权第0012132 号 划拨 2023/7/6 2023/7/6 2974.75
20 江宜段 枝江互通土地使用权 枝江市仙女镇屈店村、烟墩包村东干渠大道 33000.16 鄂2022枝江市不动产权第0021261号 划拨 2022/12/14 2022/12/14
19 黄咸段 大冶段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陈贵镇、灵乡镇、金牛镇 9372.67 公路用地 2,108,998.00 鄂(2018)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11035号 划拨 2018.9.26 2017.1.1 10,482.19 在建工程转固
20 黄咸段 咸宁段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段 5014.91 公路用地 1,271,832.91 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061号 划拨 2019.1.14 2017.1.1 5,616.20 在建工程转固
21 黄咸段 咸宁段 咸安区双溪桥镇双溪村 2318.54 商服用地 119,349.96 咸安国用(2015)第696号 出让 2015.3.11 2017.1.1 2,831.64 在建工程转固
22 黄咸段 咸宁段 蕲嘉高速黄咸段(北侧) 611.89 公路用地 15,307.84 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026号 出让 2019.5.10 2018.5.25 693.98 契税
23 黄咸段 咸宁段 蕲嘉高速黄咸段(南侧) 公路用地 18,555.44 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025号 出让 2019.5.10 2019.5.31 土地出让合同
24 新县段 新县段 土地-新县许湾乡、新集镇、泗店 乡 565.82 公路用地 203,407.70 新国用(2011)第011451号.新国用 (2011)第011452号 划拨 2011.09.22 2011.09.22 804.74 无
合计 33,281.63 4,489,224.18 - 42,360.14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将当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2021年末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9,450.96万元、16,960.07万元和18,477.62万元。
表6-26:发行人2022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余额
灯塔财经信息有限公司 2,037.69
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71.47
广州市弘得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76.65
武汉长瑞新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74.25
嘉兴芯感智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合计 16,960.07
表6-27: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灯塔财经信息有限公司 2,037.69
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5.18
广州市弘得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84.40
武汉长瑞新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30.35
嘉兴芯感智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湖北交投中金睿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嘉兴富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合计 18,477.62
11、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6,577.17万元、25,375.61万元和26,834.79万元,近年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持续增多,主要为发行人业务不断多元化,围绕高速公路板块,积极拓展上下游相关业务,追加联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26,577.17万元,对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投资余额19,678.37万元,对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224.42万元,对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674.38万元。2021年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中,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5.67万元,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83.99万元。2022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减少1,201.56万元,主要系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增加1,459.1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新增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融资所致。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18,417.65 18,547.07 19,678.38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221.91 190.43 224.42
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732.18 6,638.11 6,674.38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963.07
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 499.98
合计 26,834.79 25,375.61 26,577.17
(二)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表6-29:发行人近三年负债结构分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2,117.52 13.19 140,105.83 14.60 150,849.01 15.67
应付票据 5,255.07 0.52 0.00 3,685.70 0.38
应付账款 46,912.99 4.68 49,234.56 5.13 49,682.43 5.16
预收款项 347.49 0.03 359.85 0.04 283.22 0.03
合同负债 1,721.61 0.17 1,332.64 0.14 1,887.09 0.20
应付职工薪酬 2,426.73 0.24 1,699.34 0.18 2,133.55 0.22
应交税费 14,920.76 1.49 11,937.24 1.24 16,499.80 1.71
其他应付款 33,753.44 3.37 12,409.29 1.29 16,690.64 1.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4,113.16 18.38 68,316.51 7.12 93,746.28 9.74
其他流动负债 120,744.58 12.06 50,241.26 5.23 53,333.02 5.54
流动负债合计 542,313.35 54.15 335,636.50 34.97 388,790.75 40.38
长期借款 340,785.60 34.03 442,671.64 46.12 381,769.00 39.65
应付债券 49,970.93 4.99 109,761.60 11.44 119,562.42 12.42
租赁负债 10,769.78 1.08 3,078.75 0.32 3,843.72 0.40
长期应付款 6,378.13 0.66
预计负债 152.07 0.02 11.89 0.0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10.55 0.44 1,195.19 0.12 951.28 0.1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2,975.15 5.29 61,206.66 6.38 55,513.04 5.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4.85 0.02 6,161.43 0.64 5,920.00 0.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9,156.86 45.85 624,227.33 65.03 573,949.47 59.62
负债合计 1,001,470.21 100.00 959,863.83 100.00 962,740.22 100.00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962,740.22万元、959,863.83万元和1,001,470.21万元,整体负债结构稳定,发行人负债以非流动负债为主。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88,790.75万元、335,636.50万元和542,313.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40.38%、34.97%和54.15%。发行人2022年末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53,154.25万元,降幅为13.67%,减少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及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发行人2023年末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06,676.85万元,增幅为61.58%,主要系当期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73,949.47万元、624,227.33万元和459,156.8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59.62%、65.03%和45.85%。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长50,277.86万元,增幅为8.76%,增长系发行人增加银行长期借款导致。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65,070.47万元,降幅为26.44%,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长期借款结转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近一年占总负债10%以上的负债类科目及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主要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0,849.01万元、140,105.83万元以及132,117.5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67%、14.60%和13.19%,呈下降趋势。具体信息如下:
表6-30: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贷款行 放款日 到期日 借款金额 借款方式
农业银行 2022.4.28 2023.4.27 20,000.00 信用
农业银行 2022.4.29 2023.4.28 20,000.00 信用
中国银行 2022.7.1 2023.7.1 50,000.00 信用
恒丰银行 2022.7.28 2023.7.28 20,000.00 信用
建设银行 2022.9.27 2023.9.26 20,000.00 信用
浦发银行 2022.10.25 2023.10.24 10,000.00 信用
合计 140,000.00
注:明细表与报表数据差额部分为应付银行借款利息,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05.83万元。
表6-3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贷款行 放款日 到期日 借款金额 借款方式
财务公司 2023/1/12 2024/1/11 15,000.00 信用
进出口银行 2023/1/16 2024/1/16 5,000.00 信用
工商银行 2023/3/10 2024/3/9 32,000.00 信用
中国银行 2023/7/25 2024/7/24 20,000.00 信用
中国银行 2023/9/22 2024/9/21 20,000.00 信用
农业银行 2023/12/6 2024/12/5 20,000.00 信用
中国银行 2023/12/7 2024/12/6 10,000.00 信用
工商银行 2023/11/16 2024/11/14 10,000.00 保证
合计 132,000.00
2、应付账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9,682.43万元、49,234.56万元和46,912.99万,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6%、5.13%和4.68%。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3,123.54万元,减幅为5.92%,变化不大。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447.87万元,减幅为0.90%,主要系发行人应付货款减少导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减少2,321.57万元,降幅为4.72%,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及租金减少所致。
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工程款及租金 31,324.26 66.77% 32,941.89 66.91% 31,838.86 64.08%
应付货款 15,588.73 33.23% 16,292.67 33.09% 17,843.57 35.92%
合计 46,912.99 100.00% 49,234.56 100.00% 49,682.43 100.00%
表6-33:发行人近三年应付账款账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5,044.48 74.70% 31263.07 63.50% 31,122.07 62.64%
1-2年 5,460.21 11.64% 1485.60 3.02% 4,456.53 8.97%
2-3年 78.06 0.17% 3468.82 7.04% 7,105.13 14.30%
3年以上 6,330.24 13.49% 13017.07 26.44% 6,998.70 14.09%
合计 46,912.99 100.00% 49,234.56 100.00% 49,682.43 100.00%
表6-34:2022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03.96 8.34% 工程款 3-4年 是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390.57 6.89% 工程款 1年内 否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3,132.86 6.36% 工程款 1年内、3年以上 是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960.11 6.01% 工程款 2-3年 否
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24.02 4.52% 工程款 1年内 否
合计 15,811.52 32.12%
表6-35:2023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561.53 5.46% 工程款 1年以内 是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2,211.35 4.71% 暂估成本 1年以内 否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24.29 4.74% 货款 1年以内 否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3,628.20 7.73% 工程款 1年以内 是
河南万里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14.60 5.15% 工程款 1年以内 否
合计 13,039.97 27.80%
3、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6,690.64万元、12,409.29万元和33,753.4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73%、1.29%和3.37%。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工程质保金、保证金及押金以及代垫款构成,2021年末较2020年底增加6,716.11万元,增幅为67.33%,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收购豫南公司应付股权转让款导致。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4,281.35万元,降幅为25.65%,主要系收购豫南公司应付股权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1,344.15万元,增幅为172.00%,主要系发行人下属孙公司楚湘公司新增少数股东借款。
表6-36: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2021年末余额
工程质保金、保证金及押金 7,047.26 6,467.84 7,136.83
代垫款及其他 3,115.82 3,591.94 3,633.82
股权转让款 0.00 2,349.51 5,920.00
子公司少数股东借款 23,590.36
合计 33,753.44 12,409.29 16,690.64
表6-37: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付款账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7,122.67 80.36% 4,639.96 37.39% 9,941.60 59.56%
1-2年 922.83 2.73% 2,387.40 19.24% 1,221.06 7.32%
2-3年 1,356.40 4.02% 1,065.92 8.59% 1,115.53 6.68%
3年以上 4,351.55 12.89% 4,316.01 34.78% 4,412.45 26.44%
合计 33,753.44 100.00% 12,409.29 100.00% 16,690.64 100.00%
表6-38:2022年末其他应付账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9.51 18.93% 股权转让款 1年以内、1-2年 否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40.80 5.97% 工程质保金、保证金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是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0.40 5.16% 工程质保金、保证金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否
桐乡市银通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58.05 2.89% 往来款 1年以内、1-2年 否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50.00 2.01% 保证金 1年以内 否
合计 4,338.76 34.96%
表6-39: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是否关联方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548.76 1.63% 质保金 1年以内、1-2年 是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529.89 1.57% 施工保证金 1年以内 是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8.14 1.54% 应付工程质保金 1年以内、3年以上 否
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42.15 15.53% 股东借款及利息 1年以内 否
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348.20 54.36% 股东借款及利息 1年以内 否
25,187.15 74.62%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3,746.28万元、68,316.51万元和184,113.1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4%、7.12%和18.38%。2021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55,787.03万元,增长146.97%,主要系长期借款按照还款计划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116.25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25,429.77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增加115,796.65万元,增幅169.5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53,333.02万元、50,241.26万元以及120,744.58万元。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待转销增值税以及已背书转让尚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构成。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53,333.02万元,较2020年减少48,489.97万元,主要系当期20楚天智能SCP001到期兑付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50,241.26万元,同比减少3,091.76万元,主要系短期融资券余额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20,744.5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0,503.3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到期归还短期、超短期融资券230,000万元,发行短期、超短期融资券300,000万元所致。
6、长期借款
发行人长期借款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381,769.00万元、442,671.64万元和340,785.6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39.65%、46.12%和34.04%。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0年末增长
73,299.00万元,增幅为23.76%,主要系发行人增加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保证借款56,900.00万元系由发行人及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60,902.64万元,增幅为15.95%,主要系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新增质押及信用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减少101,886.04万元,降幅为23.02%,主要系长期借款结转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发行人借款长期借款结构方面,发行人的长期借款包括质押、保证及信用借款。
表6-40: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借款 78,978.00 23.18% 113,769.00 25.70% 46,800.00 12.26%
质押借款 110,800.00 32.51% 194,250.00 43.88% 281,069.00 73.62%
保证借款 26,200.00 7.69% 48,700.00 11.00% 53,900.00 14.12%
保证+质押借款 124,807.60 36.62% 85,952.64 19.42% 0 0.00%
合计 340,785.60 100.00% 442,671.64 100.00% 381,769.00 100.00%
7、应付债券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19,562.42万元、109,761.60万元以及49,970.9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2.42%、11.44%和4.99%,主要由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中长期债券构成。
表6-4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溢折价摊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2020年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3/19 5年 60,000.00 0 427.82 134.77 62,028.00 0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7/26 3年 50,000.00 0 1,450.00 18.90 1,450.00 50,594.6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3/8/24 370天 50,000.00 50,000.00 409.07 -10.17 0 50,398.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年末余额 0 50,000.00 409.07 -18.20 1,647.81 51,022.60
合计 / / 160,000.00 0 1,877.82 161.70 61,830.19 49,970.93
8、递延收益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55,513.04万元、61,206.66万元和52,975.1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5.77%、6.38%和5.29%。发行人递延收益包括预收租金形成的递延收益以及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其中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为河南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补助资金、湖北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撤站”工程补助、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新建工程项目补偿资金、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项目以及沪渝高速公路新建八岭互通项目补助资金。
表6-42:发行人2022年末递延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末余额 2022年增加 2022年减少 2022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3,729.47 3,704.79 3,626.81 33,807.44 收到政府补助
预收租金 21,783.57 7,952.56 2,336.92 27,399.21 预收1年以上租金
合计 55,513.04 11,657.35 5,963.74 61,206.66
表6-43:发行人2023年末递延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余额 2023年增加 2023年减少 2023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3,807.44 124.64 5,383.42 28,548.66 收到政府补助
预收租金 27,399.21 26.25 2,998.98 24,426.48 预收1年以上租金
合计 61,206.66 150.89 8,382.40 52,975.15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44: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1,011.59 16.89 161,011.59 19.07 161,011.59 20.32
资本公积金 110,700.29 11.61 110,700.29 13.11 110,700.29 13.97
其它综合收益 -587.48 -0.06 1,079.87 0.13 1,537.42 0.19
专项储备 65.28 0.01 0.00 0.00
盈余公积金 162,934.90 17.09 145,752.35 17.27 134,557.37 16.98
未分配利润 385,004.07 40.39 330,502.93 39.15 291,974.88 36.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9,128.64 85.93 749,047.02 88.74 699,781.55 88.31
少数股东权益 134,085.03 14.07 95,076.15 11.26 92,649.54 11.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3,213.67 100.00 844,123.17 100.00 792,431.08 100.00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792,431.08万元、844,123.17万元和953,213.67万元。该部分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88.31%、88.74%和85.93%。近一年占所有者权益10%以上的权益类科目及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股本
发行人是经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经贸企[2000]809号文)批准,由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更名为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后于2011年8月3日更名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已更名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湖北省交通开发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湖北省公路物资设备供应公司已于2002年12月变更为湖北通世达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对(武)汉宜(昌)高速公路武汉-荆州段公路资产进行改制重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于2000年11月22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51,652,495.00元。
2004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47号文核准,发行人以每股发行价格3.00元,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社会公众股280,000,000股。发行人股票于2004年3月10日在上证所正式挂牌交易,并于2004年4月9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票发行后,发行人
股本由651,652,459元增加到变更后的931,652,495.00元,股票简称“楚天高速”,股票代码600035。
2011年9月30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51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76号)文件,发行人原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376,066,930股(占总股本的40.3656%)过户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至此,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76,066,9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0.3656%,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931,652,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转增3股。实施后总股本为1,211,148,244股,增加279,495,749股。新增股份上市流动日为2014年5月15日。2015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1,211,148,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转增2股。实施后总股本1,453,377,893股,增加242,229,649股。2017年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277,418,030股用于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人于2017年2月22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到1,730,795,923股。
发行人于2017年2月22日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交易标的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7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补偿发行人股份2,709,103股,发行人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对该部分股份予以回购并注销。2018年7月24日,发行人办理完毕上述2,709,103股回购股份的过户,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2018年7月26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完毕所回购股份。1,730,795,923股减少至1,728,086,820股。
2019年4月26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010549号),三木智能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22,800.3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95,492.92元。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其实现净利润与承诺数140,000,000.00元相比,差额为68,104,507.08元,业绩完成率为51.35%。针对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行人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手方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共计3,515.95万股,并要求返还现金1,195.42万元。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728,086,820股减少至1,692,927,321股。
经2020年7月21日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重组交易标的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6-2019年度业绩承诺且三木智能10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实际补偿金额,同意发行人依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82,811,420股并予以注销,并要求交易对方返还上述股份所得现金红利共计41,405,710.00元。发行人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1,610,115,901股。
2、资本公积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分别为110,700.29万元、110,700.29万元和110,700.2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3.97%、13.11%和11.61%。
2021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0年末增加92.87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与2021年末保持一致。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与2022年末保持一致。
近两年,发行人资本公积具体明细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股本溢价 110,134.29 110,134.29
其他资本公积 566 566
合计 110,700.29 110,700.29
3、未分配利润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291,974.88万元、330,502.93万元和385,004.0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6.85%、39.15%和40.38%,整体呈稳定趋势,表明发行人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流动性和偿债保障能力分析
表6-45: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 51.23% 53.21% 54.85%
流动比率 0.39 0.72 0.40
速动比率 0.36 0.68 0.34
EBITDA(亿元) 22.42 19.49 19.60
EBITDA利息倍数 8.4 6.2 6.71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40、0.72以及0.39,速动比率分别为0.36、0.71和0.37。发行人流动比率偏低,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为公司的主要资产,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为主,流动资产在总资产占比较低,发行人流动比率偏低符合所处行业特征。2023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2022年同期大幅下滑,主要系当期一年内到期负债增多导致流动负债整体规模提升所致。但整体来说,发行人路桥运营业务产生现金的能力极强,且现金流较为稳定,因此,尽管流动比率偏低,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仍可覆盖当期债务本息。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1-2023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54.85%、53.21%和51.2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逐波动趋势,但整体负债水平在合理区间,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好。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71、6.20和8.4,保障倍数较高且2023年度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较2022年有明显提升,反映了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债务利息保障程度高。
整体来说,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好、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外加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并获得了较高的授信额度,整体偿债能力较好。随着发行人业务的持续拓展,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6-46: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营业收入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营业总成本 213,156.32 187,792.32 210,472.45
营业成本 172,435.74 142,039.54 164,087.21
税金及附加 1,725.93 1,735.21 1,913.58
销售费用 1,583.43 1,030.86 1,255.34
管理费用 14,060.63 13,903.11 12,405.16
研发费用 833.66 1,563.36 2,336.16
财务费用 22,516.92 27,520.24 28,475.01
其中:利息费用 27,266.06 31,253.23 29,416.75
减:利息收入 4,882.94 2,498.70 1,323.70
加:其他收益 5,788.08 3,851.51 3,233.64
投资净收益 1,564.08 -375.36 89.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0.81 -1,201.56 89.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6.53
资产减值损失 2.64 -1,520.40 -2,068.78
信用减值损失 13,035.53 -4,054.87 -5,308.40
资产处置收益 72.70 297.9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126,927.01 102,121.58 111,874.83
加:营业外收入 615.80 199.92 272.12
减:营业外支出 88.73 175.22 125.93
利润总额 127,454.09 102,146.28 112,021.02
减:所得税 31,305.90 27,455.02 34,724.33
净利润 96,148.19 74,691.26 77,296.69
1、盈利能力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26,401.16万元、291,715.12万元以及319,620.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7,296.69万元、74,691.26万元以及96,148.19万元。2021年发行人收入较2020年同期增加77,729.92万元,增幅31.26%,主要系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恢复的经济环境带动了交通运输经济的恢复,公司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增加57,888.43万元,智能科技业务较上年增加18,907.06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34,686.04万元,降幅为10.63%,净利润同比减少2605.43万元,降幅为3.37%,主要系2022年受疫情影响以及四季度货免政策影响,导致整体营业收入下降。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27,905.18万元,增幅为9.57%,净利润增加21,456.93万元,增幅为28.73%,主要系当期发行人通行费收入、交通能源业务收入增多所致,整体来说,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标明发行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表6-48:发行人近三年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润 142,799.96 145,485.86 159,494.11
其中:路桥运营业务 136,781.58 135,131.36 144,859.89
智能科技业务 4,963.34 10,354.50 14,634.23
交通能源业务 1,055.04
其他业务 4,384.60 4,189.72 2,819.83
营业毛利润合计 147,184.56 149,675.58 162,313.95
主营业务毛利率 46.37% 51.17% 50.18%
其中:路桥运营业务 54.15% 57.41% 62.29%
智能科技业务 15.45% 21.16% 17.16%
交通能源业务 4.53%
其他收入毛利率 37.70% 56.65% 33.01%
营业毛利率 46.05% 51.31% 49.73%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62,313.95万元、149,675.58万元以及147,184.5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9.73%、51.31%以及46.05%。发行人所辖高速路段通行费收入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路桥运营业务毛利率近年均维持在55%以上的较高水平,2020年受疫情影响直接免收79天通行费,导致交通运输板块收入下降,但因相关运营成本仍需正常支付,故导致该板块毛利率有所下调。智能科技业务主要以出口为主,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下降较多,毛利率进一步压缩。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恢复的经济环境带动了交通运输经济的恢复,因此路桥运营业务毛利率及智能科技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2022年,随着疫情反复,导致当期路桥运营通行费收入有所下降,但整体仍保持较高盈利水平。2023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水平较2022年有一定下降,主要系当期发行人新增交通能源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目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整体毛利水平较低,导致整体营业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但整体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仍处于较高水准,盈利能力较强。
2、期间费用分析
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表6-48: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总收入比 金额 占总收入比 金额 占总收入比
销售费用 1,583.43 0.50% 1,030.86 0.35% 1,255.34 0.38%
管理费用 14,060.63 4.40% 13,903.11 4.77% 12,405.16 3.80%
研发费用 833.66 0.26% 1,563.36 0.54% 2,336.16 0.72%
财务费用 22,516.92 7.04% 27,520.24 9.43% 28,475.01 8.72%
合计 38,994.64 12.20% 44,017.57 15.09% 44,471.67 13.62%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44,471.67万元、44,017.57万元和38,994.64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3.62%、15.09%和12.20%。
发行人目前已经形成了交通运输以及智能科技以及交通能源三个主要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保持平稳趋势。路桥运营业务方面,发行人作为湖北省重要的高速公路经营主体,下辖汉宜高速、大随高速、黄咸高速、大广北高速、大广高速新县段、大广高速光山段等多条高速公路,受益于湖北省经济发展及沿线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增加,以及随着湖北“中部崛起”战略的稳步推进,“两圈两带”的快速发展,发行人车辆通行费收入有望稳步增长;智能科技方面,发行人凭借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先发优势以及自身研究优势,增资楚天数科,整合智能科技板块资源,提升智能科技项目承揽能力;推进智慧交通运营平台深度开发,自主研发的智能收费机器人在所辖路段投入使用;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加快推进“东数西算”“智慧公安”等重点项目;强化运维服务和合同履约,受到业主单位表彰。交通能源业务为发行人2023年新拓展业务,在该业务板块,发行人主要提供高速公路加油、加氢、充电等能源补给服务,拥有13座加油站、2座加氢站、13处充电场站。
3、盈利指标分析
表6-45:发行人近三年的各项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主营毛利润率(%) 46.37 51.17 50.18
净利润率(%) 30.08 25.6 23.68
总资产收益率(%) 5.11 4.2 4.63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2.02 9.98 11.07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润率分别为50.18%、51.17%和46.37%,净利润率分别为23.68%、25.60%和30.08%,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度增加5.99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疫情防控管理趋于常态化,仅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22天,较2020年有效收费天数增加81天。在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收费后,发行人交通运输板块收入及利润规模占总收入比重增多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主营毛利率以及净利润率较去年同期分别微增0.99%以及1.92%,整体变动不大。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毛利润率较2022年下降5.12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新增交通能源业务板块拉低整体毛利率水平。2023年,发行人净利润率较2022年增加4.4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压降当期费用,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所致。整体来说,发行人毛利润率和净利润率保持较高水准。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的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63%、4.20%和5.11%,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7%、9.98%和12.02%,总体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及净资产收益率较2020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疫情恢复后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利润总额上升。2022年,受疫情反复及四季度豁免政策影响,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微降。2023年,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较上年增加0.91个百分点及2.04个百分点,整体提升明显。
(六)营运效率分析
表6-51: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营运效率比率分析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88 7.38 7.28
存货周转率(次) 30.67 15.64 9.5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7 0.16 0.2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28、7.38以及9.88,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52、15.64以及30.67。2022年及2023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持续呈上升趋势,主要三木智能业务调整,积压存货减少所致。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0、0.16以及0.17。2019年末及2020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在2019年末与建设集团组成联合体竞得大广北公司100%股权,发行人出资259,275.00万元,导致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所致。2021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0.20,较2020年变化不大。2022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0.16,主要系2021年12月,发行人新收购豫南公司,总资产持续增多所致。2023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2022年略有微增,整体保持平稳趋势。
(七)现金流量分析
表6-52: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数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386.57 311,595.69 331,21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251.88 141,051.91 170,67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34.68 170,543.78 160,544.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22.86 6,732.41 2,442.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9,480.69 25,613.41 48,31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157.83 -18,881.00 -45,87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6,008.08 571,633.22 337,149.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1,564.24 619,057.23 440,14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43.84 -47,424.01 -102,997.9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96 128.95 -40.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76.35 104,367.72 11,635.35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0,544.22万元、170,543.78万元以及204,134.68万元。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所辖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以智能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发行人所辖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每年可获得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60,544.2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0,724.94万元,主要系国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经济得以逐步恢复,自驾出行车辆和货运车辆逐渐增加,通行费收入大幅增加,导致相应整体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也同比增多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为170,543.78万元,同比增加9,999.56万元,系当期发行人当期调整智能科技业务方向,持续压降自资金占用较高的代工板块业务,与之相应,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流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整体经营性现金流金额呈增长趋势。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较2022年增加33,590.9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通行费收入所形成现金流流入显著提升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870.71万元、-18,881.00万元以及-254,157.83万元。2021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股权转让款。2022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8,881.00万元,主要系当期在建工程投入及支付前期收购股权款项所形成现金流流出。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较去年同比减少235,276.8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购买大广光山段收费权益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多以及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导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多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997.92万元、-47,424.01万元以及24,443.84万元。2021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同期减少71,862.06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提前清偿部分借款所致。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24.01万元,系当期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3年增加71,867.8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新增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整体来说,得益于经营活动形成的稳定现金流以及畅通的融资渠道,发行人近年来现金流总体状况良好。发行人将继续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周期相匹配。本次债券的发行,将为发行人有息负债偿付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四、有息债务情况
近一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779,429.27万元,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具体
如下所示:
(一)直接融资情况
表6-5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直接融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期限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余额 兑付情况
1 24楚天智能SCP007 0.2466 2024-11-27 2025-02-25 2.00 8.00 8.00 存续
2 24楚天智能SCP006 0.329 2024-11-15 2025-03-15 2.03 8.00 8.00 存续
3 24楚天智能SCP005 0.274 2024-08-26 2024-12-04 2.03 8.00 8.00 已兑付
4 24楚天智能SCP004 0.274 2024-08-12 2024-11-20 1.94 8.00 0.00 已兑付
5 24楚天智能SCP003 0.1644 2024-7-24 2024-9-22 1.78 2.00 2.00 已兑付
6 24楚天智能SCP002 0.2466 2024-5-17 2024-8-15 1.83 7.50 0.00 已兑付
7 24楚天智能SCP001 0.2459 2024-02-21 2024-05-21 2.26 7.50 0.00 已兑付
8 23楚天智能SCP004 0.2459 2023-11-29 2024-02-27 2.50 3.00 0.00 已兑付
9 23楚天智能SCP003 0.4918 2023-08-30 2024-02-26 2.18 4.50 0.00 已兑付
10 23楚天智能SCP002 0.4918 2023-08-30 2024-02-26 2.18 4.50 0.00 已兑付
11 23楚天智能MTN001 1.0109 2023-08-28 2024-09-01 2.37 5.00 5.00 已兑付
12 23楚天智能SCP001 0.2459 2023-06-07 2023-09-05 2.21 12.00 0.00 已兑付
13 23楚天智能CP001 0.2466 2023-03-13 2023-06-11 2.40 6.00 0.00 已兑付
14 22楚天智能CP002 0.2466 2022-10-18 2023-01-16 2.00 5.00 0.00 已兑付
15 22楚天智能MTN001 3.0000 2022-07-28 2025-07-28 2.90 5.00 5.00 存续
16 22楚天智能CP001 0.2466 2022-07-22 2022-10-20 2.00 5.00 0.00 已兑付
17 22楚天智能SCP001 0.4932 2022-03-04 2022-08-31 2.54 8.50 0.00 已兑付
18 21楚天智能SCP004 0.7397 2021-12-06 2022-09-02 2.88 2.20 0.00 已兑付
19 21楚天智能SCP003 0.7397 2021-10-29 2022-07-26 2.95 3.00 0.00 已兑付
20 21楚天智能SCP002 0.2466 2021-08-04 2021-11-02 2.60 3.00 0.00 已兑付
21 21楚天智能SCP001 0.2466 2021-05-10 2021-08-08 2.90 3.00 0.00 已兑付
22 20楚天智能SCP001 0.7397 2020-07-02 2021-03-29 2.40 10.00 0.00 已兑付
23 20楚天01 5.0000 2020-03-19 2025-03-19 3.38 6.00 0.00 已兑付
24 19楚天01 5.0000 2019-04-15 2024-04-15 4.34 6.00 0.00 已兑付
25 16楚天高速SCP001 0.7397 2016-08-01 2017-04-28 2.85 5.00 0.00 已兑付
26 13楚天02 5.0000 2015-06-08 2020-06-08 4.58 6.00 0.00 已兑付
27 13楚天01 5.0000 2014-05-26 2019-05-26 5.88 6.00 0.00 已兑付
28 13楚天CP001 1.0000 2013-02-27 2014-02-27 4.40 5.00 0.00 已兑付
29 12楚天CP001 1.0000 2012-03-31 2013-03-31 5.27 5.00 0.00 已兑付
合计 - - - - - 151.70 23.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且尚在存续期的债券3只,待偿余额为21亿元。
(二)间接融资情况
1、银行借款期限结构
表6-54:发行人近两年银行借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2,117.52 21.86% 140,105.83 21.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526.15 21.76% 68,316.51 10.49%
长期借款 340,785.60 56.38% 442,671.64 67.99%
合计 604,429.27 100.00% 651,093.98 100.00%
2、银行借款类型结构
表6-55:截至2023年末银行借款性质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信用借款 122,000.00 51,858.00 78,978.00 252,836.00
保证借款 10,000.00 28,450.00 37,600.00 76050.00
保证+质押借款 5,775.60 113,407.60 119,183.20
质押借款 45,000.00 110,800.00 155,800.00
合计 132,000.00 131,083.60 340,785.60 603,869.20
表6-56:截至2023年末主要有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余额(元) 放款日 到期日 借款方式 债务类型 利率区间
工商银行武昌支行 25,000.00 2015/3/6 2030/3/5 质押 银行借款 3.5-4.5%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28,800.00 2011/11/28 2035/8/28 质押 银行借款 3.5-4.5%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11,400.00 2022/12/28 2023/12/27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17,530.00 2022/1/27 2039/7/27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16,250.00 2022/4/27 2039/7/27 质押 银行借款 3-4%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8,586.00 2022/1/27 2032/1/26 信用 银行借款 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28,922.00 2022/3/28 2037/2/14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5,000.00 2022/4/8 2037/2/14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18,193.00 2022/12/21 2037/4/25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18,569.00 2023/1/16 2037/2/14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11,719.20 2023/3/28 2038/3/2 质押 银行借款 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3,000.00 2023/3/30 2037/2/14 质押 银行借款 3-4%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47,418.00 2006/11/29 2026/11/28 质押 银行借款 3.5-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27,291.00 2006/11/29 2026/11/28 质押 银行借款 3.5-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27,291.00 2006/11/29 2026/11/28 质押 银行借款 3.5-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26,000.00 2021/5/28 2026/5/27 保证 银行借款 3.5-4.5%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15,700.00 2021/5/31 2024/5/30 保证 银行借款 3.5-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5,950.00 2022/5/19 2025/5/18 保证 银行借款 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7,000.00 2023/4/20 2025/5/18 保证 银行借款 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 10,000.00 2023/11/16 2024/11/14 保证 银行借款 2-3%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7,800.00 2021/3/12 2024/3/12 信用 银行借款 3-4%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31,200.00 2021/3/12 2024/3/12 信用 银行借款 3-4%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7,000.00 2021/5/12 2024/5/12 信用 银行借款 3-4%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0 2023/1/12 2024/1/11 信用 银行借款 2-3%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5,000.00 2023/1/16 2024/1/16 信用 银行借款 2-3%
工商银行武昌支行 32,000.00 2023/3/10 2024/3/9 信用 银行借款 2-3%
中国银行市直支行 20,000.00 2023/7/25 2024/7/24 信用 银行借款 2-3%
中国银行市直支行 20,000.00 2023/9/22 2024/9/21 信用 银行借款 2-3%
建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35,000.00 2023/12/6 2026/12/5 信用 银行借款 2-3%
农业银行硚口支行 20,000.00 2023/12/6 2024/12/5 信用 银行借款 2-3%
中国银行市直支行 10,000.00 2023/12/7 2024/12/6 信用 银行借款 2-3%
工商银行武昌支行 21,250.00 2023/3/10 2026/3/9 信用 银行借款 2-3%
22楚天智能MTN001 50,000.00 2022/7/28 2025/7/28 信用 公司债券 2.9%
23楚天智能MTN001 50,000.00 2023/8/28 2024/9/1 信用 公司债券 2.37%
23楚天智能SCP002 45,000.00 2023/8/30 2024/2/26 信用 公司债券 2.18%
23楚天智能SCP003 45,000.00 2023/8/30 2024/2/26 信用 公司债券 2.18%
23楚天智能SCP004 30,000.00 2023/11/29 2024/2/27 信用 公司债券 2.50%
合计 823,869.20 - -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息负债未出现本息逾期支付情况。
3、间接融资中的非传统渠道融资
暂无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底,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业务性质如下:
(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情况
表6-57: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开发与应用; 项目评估、咨询;资产经营及管理; 金融、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土地综合开发;风险投资;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 人民币1,000,000万元 37.64% 37.64%
表6-58:发行人的主要子企业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直接 间接 方式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30,782 黄石市 交通运输业 9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0 咸宁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188,100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75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 300 武汉市 商务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商务文化服务、广告代理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25,000 咸宁市 股权投资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 2,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16,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100 设立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 82,000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 10,000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55 设立
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11,000 武汉市 合同能源 管理 100 设立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 12,000 武汉市 成品油零售 51 设立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 5,190.50 深圳市 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研发与销售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省 10,000 惠州市 工业生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三松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500 深圳市 技术开发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武汉楚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 100 设立
SANMUTECHLIMIT ED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SANSONG(H.K.)CO.,LIMITED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设立
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0 武汉市 交通运输业 51 设立
(二)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表6-59: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公路桥梁投资运营 25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与销售 40
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省 来宾市 环保制品生产与销售 20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20
湖北安捷楚道供应链有限公司 湖北省 武汉市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0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其他关联方
表6-60:报告期内存在的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武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江陵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武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江北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咸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孝汉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龟峰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当枝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兴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大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武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武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交投随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州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鄂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高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居之正智能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其他
武汉长江绿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楚英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宜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荆港嘉瑞化工有限公司 其他
麻城龟峰山旅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湖北交投量子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其他
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 其他
(四)关联方交易
公司关联方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为正常经营发展产生,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近两年发行人关联交易如下所示:
表6-6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结算方式 2023年度发生额 2022年度发生额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广告收入 现金结算 115.13 3,773.94
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广告收入 现金结算 627.12 82.75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484.75 610.20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99.64 41.53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21 2,249.53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 771.48
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58.21 60.52
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5.57 52.81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2,304.57 2,232.97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938.22 -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49.75 25.92
湖北交投武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 138.87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7,027.45 5,104.33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437.51 -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 386.49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86.76 13.76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 16.54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46 -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 4.53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622.63 -
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 2,424.42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2,028.84 2,601.30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959.20 -
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81.02 24.91
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 现金结算 52.08 52.08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收入 现金结算 217.79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服务 现金结算 45.91 -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5.92 -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6.10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2.36 -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7.66 -
湖北交投利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4.93 -
湖北交投鄂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95 -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47 -
湖北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10 -
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97 -
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82 -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79 -
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70 -
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46 -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37 -
湖北交投江北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32 -
武汉长江绿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及广告收入 现金结算 5.47 -
湖北交建总承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73 -
湖北居之正智能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14 -
湖北交投龟峰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09 -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46.24 -
湖北交投鄂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84 -
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39 -
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71 -
湖北交投武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65 -
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11 -
湖北交投孝汉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24 -
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38 -
湖北交投武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24 -
湖北交投当枝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0.62 -
湖北交投咸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17 -
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17 -
湖北交投兴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88 -
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96 -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64 -
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48 -
湖北高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18 -
湖北交投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23 -
湖北交投随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38 -
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96 -
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18 -
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3.85 -
湖北交投武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24 -
湖北交投江陵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2.25 -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现金结算 1.82 -
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现金结算 0.67 -
湖北交投大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19 -
湖北交投鄂州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50 -
湖北交投耀栋建筑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1.51 -
湖北楚英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60 -
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73 -
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83 -
湖北交投宜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4.17 -
湖北荆港嘉瑞化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现金结算 0.60 -
表6-62:提供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结算方式 2023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2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现金结算 328.65 328.65
湖北交投小龙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 现金结算 0 0.35
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 现金结算 80.00 10.87
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2022年2月转让其持有湖北交投小龙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7月更名“湖北农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权后湖北交投小龙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表6-63: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结算方式 2023年度发生额 2022年度发生额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汉宜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现金结算 - 179.05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枝江南区围墙水毁维修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现金结算 - 16.51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机电养护 票据结算 68.14 26.69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经费采购 现金结算 5.79 0.21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汉宜、麻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现金结算、票据结算 3,794.45 3,544.14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鄂东段公路养护工程 现金结算 784.59 429.56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咸宁段公路养护工程 现金结算 866.68 322.49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豫南段公路养护工程 现金结算 7,978.12 -
湖北鼎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气费及物业服务费 现金结算 - 4.56
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及停车费等 现金结算 196.22 154.36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职工班车费用 现金结算 95.86 112.54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道路养护工程监理费 现金结算、票据结算 156.61 263.24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楚照能源项目监理费 现金结算 - 95.39
湖北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检测费 现金结算 - 12.74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汉宜段、大随段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检测费 现金结算 11.17 484.19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大广北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检测费 现金结算 88.64 409.71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检测费 现金结算 36.29 79.77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蕲嘉高速公路咸宁东段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检测费 现金结算 26.89 52.88
湖北交投量子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现金结算 2.90 2.57
湖北交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鄂东鄂西项目部文化墙、牌匾费用 现金结算 - 1.37
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水电燃气以及保安保洁费 现金结算 37.00 45.94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费 现金结算 100.60 -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 现金结算、票据结算 282.50 127.92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勘察服务 现金结算 368.90 -
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服务 现金结算 17.20 -
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 现金结算 9.16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 现金结算、票据结算 860.37 -
表6-64:向关联方购买租赁服务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结算方式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土地 现金结算 259.75 259.75 59.92 67.14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 现金结算 120.00 120.00 27.68 31.02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现金结算 422.64 422.64 25.59 38.94
表6-65: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25.00 2021/5/31 2024/5/30 否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500.00 2021/5/28 2026/6/28 否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37.50 2022/5/10 2025/5/10 否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2023/11/14 2024/11/14 否
表6-66: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8,586.00 2022/1/27 2032/1/26 年利率3.05%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0 2023/1/10 2024/1/9 年利率2.50%
表6-67:关联方应收项目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 1,083.87 254.89
应收账款 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52.00 - 852.00 -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89.10 21.58 5,259.88 456.44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1.59 0.12 145.96 6.87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5.05 0.09 47.40 2.23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23.96 3.23 282.96 13.33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8.68 0.30 28.68 1.35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55.86 0.35 29.63 2.41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大别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07.60 3.77 50.12 2.36
应收账款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64.56 44.77 4,264.56 200.86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16 0.42 86.27 4.06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73 0.06 164.72 7.76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41.91 5.69 845.62 39.83
应收账款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 49.05 2.31
应收账款 麻城龟峰山旅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54.86 2.58
应收账款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80.91 0.50 - -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60.02 0.37 - -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3.80 0.02 - -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1.85 0.01 - -
应收账款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0.30 0.00 - -
应收账款 湖北交投当枝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0.78 0.19 - -
预付款项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68.75 - 658.21 -
预付款项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 - 6.89 -
预付款项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 87.65 -
预付款项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517.27 -
预付款项 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 - 0.41 -
预付款项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23.32 - - -
其他应收款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77 0.09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5.36 15.10 105.76 4.98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2.84 3.19 24.23 1.14
合同资产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 2.45 0.12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00 1.36 4.81 0.23
合同资产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9.35 26.97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5.00 9.25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6.76 0.84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2.73 0.64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18 0.46 - -
合同资产 湖北交投随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00 0.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26 0.98 194.26 9.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539.35 57.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49 1.12 21.37 1.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83 0.62 9.38 0.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77 0.61 29.91 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沙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26.15 1.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宜恩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12.73 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0.69 0.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武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4.54 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0.28 0.03 0.28 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0.75 0.08 0.75 0.04
表6-68: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519.78 3,132.86
应付账款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12.22 201.97
应付账款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 205.06
应付账款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371.67 695.37
应付账款 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 - 45.37
应付账款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103.96
应付账款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8.99 43.99
应付账款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71.54 1,026.55
应付账款 湖北交投量子通信产业有限公司 16.53 52.45
应付账款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11.50 46.80
应付账款 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1.42 31.42
应付账款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78.06 -
应付账款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88.21 -
应付账款 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 83.28 -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6.83
其他应付款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70.09 740.80
其他应付款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1.91 31.91
其他应付款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181.15 25.15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6.36 150.48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13.37 12.33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27.81 25.50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41
其他应付款 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8 1.28
其他应付款 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91 2.00
其他应付款 武汉腾路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0.69 0.69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529.89 -
其他应付款 湖北交投江北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03 -
其他应付款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89 -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00.62 290.75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78.47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8.49 52.08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75 -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7.17 24.91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2.64 91.92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73.21 20.38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8.11 18.11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9.06 9.06
合同负债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1.13 1.13
合同负债 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0.76 -
其他流动负债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0.26
六、重大或有事项
(一)公司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一)资产质押
近两年发行人主要资产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552.2 552.2 冻结 注1 524.63 524.63 冻结 注2
无形资产 1,237,984.53 958,824.36 注3 1,238,686.97 997,708.57 注3
其中: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 149,705.65 131,146.68 质押 148,885.16 133,624.27 质押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收费权 749,152.93 547,753.84 质押 749,152.93 573,466.12 质押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新县段公路收费权 252,700.95 193,498.84 质押 254,223.88 204,193.18 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0
其中: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86,425.00 86,425.00 质押 注4 86,425.00 86,425.00 质押 注4
合计 1,238,536.73 959,376.57 / / 1,239,211.59 998,233.20 / /
受限原因说明:
注1:其中5,517,032.79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4,000.00元为ETC保证金余额受限;1,000.00元为业务冻结金额受限。
注2:上年度其中2,154,186.29元已被冻结,2,248,072.93元为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840,081.12元为保函保证金,3,935.08元为在途货币资金。
注3:2015年12月1日,鄂东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将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28,8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000.00万元);鄂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将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25,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4,000.00万元)。
2006年12月6日,大广北公司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4200061662006541038)及银团贷款质押合同,将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项目全部的通行费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102,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39,000.00万元)。
2022年1月27日,豫南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ETO213000014202201000000347Y01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收费权质押),将持有或运营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而享有的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的权利及其对应的应收账款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33,78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080.00万元);2022年3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U410760000FBWB2022N0004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收费权质押),2023年1月 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U410760000FBWB2022N000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收费权质押),将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通行费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55,491.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156.00万元);2022年12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0171800227-2022年(新县)字00018号),将大广高速新县段高速公路收费权(含收费账户资金)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18,193.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978.00万元);2023年3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编号:2023年新县质押登记字00012号),将大广高速新县段高速公路收费权(含收费账户资金)用于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金额为11,719.2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561.60万元)。
注4: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7月30日与交通银行咸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A601XN19001)及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质A601XN19001),将公司持有的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用于质押,质押期限为2019年至2026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已于2023年度内全部还完,相应的股权已于2024年2月解除质押。
(二)资产抵押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资产抵押。
(三)其他
暂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发行人持有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二)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进行海外投资。
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说明
发行人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近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企业审计工作中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作出自律处分。具体为:对中审众环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汤家俊、彭聪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认定不适当人选期间,前述人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间参与或签字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
发行人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峰、彭翔和刘卫民,与上述事项无关。
综上所述,中审众环收到的自律处分决定,未影响本次发行项目审计质量,本次发行项目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项目无关。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340.14亿元,已使用103.37亿元,剩余授信额度236.77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7-2: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明细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授信金额 已使用金额 剩余授信金额
a银行 12.60 10.60 2.00
b银行 31.35 17.58 13.78
c银行 8.57 8.57 -
d银行 21.00 4.60 16.40
e银行 40.13 19.58 20.55
f银行 6.00 - 6.00
g银行 10.03 0.59 9.44
h银行 11.00 - 11.00
i银行 37.00 2.30 34.70
j银行 54.00 16.50 37.50
k银行 18.32 4.36 13.96
l银行 28.70 5.20 23.50
m银行 10.00 - 10.00
n银行 6.68 5.18 1.50
o银行 2.00 - 2.00
p银行 4.50 - 4.50
q银行 10.75 3.30 7.45
r银行 15.50 5.00 10.50
s银行 12.00 - 12.00
合计 340.14 103.37 236.77
(二)债务违约记录
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债务违约记录。
(三)近三年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期偿付已发行并到期的债券,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未偿付本息的情况;发行人已发行未到期的债券,未出现过未偿付利息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皆无重大不利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表7-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表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期限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余额 兑付情况
1 24楚天智能SCP007 0.2466 2024-11-27 2025-02-25 2.00 8.00 8.00 存续
2 24楚天智能SCP006 0.329 2024-11-15 2025-03-15 2.03 8.00 8.00 存续
3 22楚天智能MTN001 3.0000 2022-07-28 2025-07-28 2.90 5.00 5.00 存续
合计 21.00 21.00
(四)其他
1、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说明
发行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近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2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企业审计工作中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作出自律处分。具体为:对中审众环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汤家俊、彭聪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6个月;认定不适当人选期间,前述人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间参与或签字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
发行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峰、彭翔和刘卫民,与上述事项无关。
综上所述,中审众环收到的自律处分决定,未影响本次发行项目审计质量,本次发行项目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项目无关。
除此之外,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经办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第八章发行人2024年1-6月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
表: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127,319.07 70.60 252,594.49 79.03 235,374.89 80.68 232,553.54 71.25
智能科技业务 8,272.89 4.59 32,116.85 10.05 48,944.77 16.78 85,304.34 26.13
交通能源业务 39,366.73 21.83 23,277.48 7.28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174,958.68 97.02 307,988.83 96.36 284,319.66 97.46 317,857.88 97.38
其他业务 5,381.27 2.98 11,631.48 3.64 7395.46 2.54 8,543.28 2.62
合计 180,339.95 100 319,620.30 100 291,715.12 100 326,401.16 100
营业成本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55,072.05 53.92 115,812.91 67.16 100,243.52 70.57 87,693.65 53.44
智能科技业务 6,187.37 6.06 27,153.51 15.75 38,590.28 27.17 70,670.11 43.07
交通能源业务 36,971.48 36.20 22,222.44 12.89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 98,230.90 96.17 165,188.86 95.8 138,833.80 97.74 158,363.77 96.51
其他业务 3,906.82 3.83 7,246.88 4.2 3205.74 2.26 5,723.44 3.49
合计 102,137.72 100 172,435.74 100 142,039.54 100 164,087.21 100
营业毛利润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路桥运营业务 72,247.02 92.38 136,781.58 92.93 135,131.36 90.28 144,859.89 89.24
智能科技业务 2,085.52 2.67 4,963.34 3.37 10,354.50 6.92 14,634.23 9.02
交通能源业务 2,395.25 3.06 1,055.04 0.72
主营业务毛利润小计 76,727.78 98.11 142,799.96 97.02 145,485.86 97.2 159,494.12 98.26
其他业务毛利润 1,474.45 1.89 4,384.60 2.98 4,189.72 2.8 2,819.83 1.74
合计 78,202.23 100 147,184.56 100 149,675.58 100 162,313.95 100
营业毛利率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路桥运营业务 56.74% 54.15% 57.41% 62.29%
智能科技业务 25.21% 15.45% 21.16% 17.16%
交通能源业务 6.08% 4.53%
主营业务毛利率小计 43.85% 46.37% 51.17% 50.18%
其他业务毛利率 27.40% 37.70% 56.65% 33.01%
合计 43.36% 46.05% 51.31% 49.73%
2024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180,33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209.98万元,同比增幅20.93%,主要系发行人新增成品油销售业务所致,发行人近一期油品销售业务收入39,366.73万元,占比为21.83%。
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主要系提供高速公路加油、加氢、充电等能源补给服务,拥有13座加油站、2座加氢站、13处充电场站。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交通能源业务收入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23,277.48万元和31,209.9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0.00%、0.00%、7.28%和21.83%。发行人2023年新增能源业务收入,主要系子公司楚天能源2023年起开展成品油销售产生收入。公司开辟能源业务赛道,所辖服务区13座加油站由租赁经营转为控股经营;参股氢能运输物流公司,在潜江和枝江西服务区布局建设加氢站,打造汉宜高速氢能源示范线;13座充电场站已在发行人下辖高速公路路段投入使用,其中,汉宜高速平均30公里设置一处充电场站,成为湖北高速路网内充电基础设施最多、效率最高、服务能力最强的绿色示范路。
2024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02,13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332.10万元,同比增幅50.63%,主要系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增成品油销售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发行人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板块相匹配。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为78,20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22.12万元,同比降幅为3.84%,2024年1-6月,发行人毛利率为43.36%。发行人营业利润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承压、货物联运、两轮雨雪冰冻灾害、免费通行天数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所致。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二)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2家,较2023年末新增1家。
表: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直接 间接 方式
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30,782 黄石市 交通运输业 9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咸宁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0 咸宁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188,000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75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 300 武汉市 商务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商务文化服务、广告代理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25,000 咸宁市 股权投资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 2,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设立
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16,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100 设立
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 82,000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 10,000 信阳市 交通运输业 55 设立
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11,000 武汉市 合同能源管理 100 设立
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 12,000 武汉市 成品油零售 51 设立
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 5,190.50 深圳市 通信及相关终端产品研发与销售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省 10,000 惠州市 工业生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三松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 500 深圳市 技术开发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武汉楚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 武汉市 技术开发 100 设立
SANMUTECHLIMITED 广东省 香港 贸易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SANSONG(H.K.)CO.,LIMITED 广东省 香港 贸易 100 设立
湖北楚瑜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 黄冈市 交通运输业 100 设立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00 武汉市 交通运输业 51 设立
湖北楚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省 100 黄冈市 商务服务业 75 设立
(三)发行人财务报表
1.发行人近三年及最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237.92 79,271.09 163,131.29 188,680.06 84,257.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4,463.83 24,674.48 26,743.86 38,544.30 45,998.46
应收票据 797.36 830.34 363.15 193.04 5,286.22
应收账款 23,666.46 23,844.14 26,380.72 38,351.26 40,712.25
应收款项融资 2,498.00 1,600.00 329.26 1,399.56
预付款项 2,317.07 1,330.09 2,252.38 2,574.76 2,531.20
其他应收款(合计) 8,268.55 6,074.50 3,648.30 1,288.91 1,027.04
其中:应收利息 6,380.51 4,515.25 2,119.41
其他应收款 1,559.26 1,528.89 1,288.91 1,027.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544.72 9,858.72 6,529.47 4,715.80 13,442.92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426.41 524.92 1,116.58 137.96 215.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6,968.36 6,917.41 5,557.01 5,127.56 5,733.09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34,724.86 130,251.21 208,978.89 241,398.61 154,605.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244,000.00 224,000.00 99,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209.63 18,376.80 18,477.62 16,960.07 19,450.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390.32 390.32 564.28 963.23 450.04
长期股权投资 27,761.39 27,224.25 26,834.79 25,375.61 26,577.1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470.77 77,621.58 79,820.82 75,960.52 68,776.69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24,169.92 22,316.33 21,437.86 12,512.99 10,315.39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3,220.83 13,614.10 12,844.87 3,690.91 4,664.73
无形资产 1,425,249.43 1,443,217.41 1,479,175.41 1,422,349.36 1,466,554.25
开发支出 575.29 273.32 193.5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174.04 2,262.21 2,323.56 1,820.58 1,916.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70.41 4,984.68 4,445.85 1,901.28 1,314.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0.02 1,143.91 586.36 1,053.84 546.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7,932.04 1,835,424.92 1,745,704.98 1,562,588.39 1,600,565.99
资产总计 1,972,656.90 1,965,676.13 1,954,683.88 1,803,987.01 1,755,171.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5,131.47 245,157.86 132,117.52 140,105.83 150,849.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334.40 28,833.20 52,168.06 49,234.56 53,368.13
应付票据 74.69 1,364.11 5,255.07 3,685.70
应付账款 29,259.71 27,469.09 46,912.99 49,234.56 49,682.43
预收款项 456.47 533.3 347.49 359.85 283.22
合同负债 5,780.35 4,838.82 1,721.61 1,332.64 1,887.0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594.18
应付职工薪酬 11,196.35 3,023.41 2,426.73 1,699.34 2,133.55
应交税费 11,196.35 8,095.92 14,920.76 11,937.24 16,499.80
其他应付款 9,719.86 9,139.86 33,753.44 12,409.29 16,690.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500.08 95,292.04 184,113.16 68,316.51 93,746.28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161,927.64 76,701.57 120,744.58 50,241.26 53,333.02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14,640.80 471,615.97 542,313.35 335,636.50 388,790.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742.00 406,622.80 340,785.60 442,671.64 381,769.00
应付债券 49,981.87 49,970.93 109,761.60 119,562.42
租赁负债 11,289.44 11,812.94 10,769.78 3,078.75 3,843.72
长期应付款 6,378.13
预计负债 152.07 11.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72.42 6,479.89 4,410.55 1,195.19 951.2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7,287.15 49,253.38 52,975.15 61,206.66 55,51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3.22 246.38 244.85 6,161.43 5,92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6,134.22 524,397.26 459,156.86 624,227.33 573,949.47
负债合计 980,775.03 996,013.23 1,001,470.21 959,863.83 962,740.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110,700.29 110,700.29 110,700.29 110,700.29 110,700.29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591.84 -594.67 -587.48 1,079.87 1,537.42
专项储备 63.52 65.22 65.28
盈余公积金 162,934.90 162,934.90 162,934.90 145,752.35 134,557.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20,705.85 398,694.72 385,004.07 330,502.93 291,97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4,824.31 832,812.05 819,128.64 749,047.02 699,781.55
少数股东权益 137,057.57 136,850.85 134,085.03 95,076.15 92,649.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1,881.87 969,662.90 953,213.67 844,123.17 792,43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72,656.90 1,965,676.13 1,954,683.88 1,803,987.01 1,755,171.30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268,384.44 180,339.95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营业收入 268,384.44 180,339.95 319,620.30 291,715.12 326,401.16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182,927.22 122,626.36 213,156.32 187,792.32 210,472.45
营业成本 152,122.09 102,137.72 172,435.74 142,039.54 164,087.21
税金及附加 1,276.11 836.89 1,725.93 1,735.21 1,913.58
销售费用 2,920.35 1,952.24 1,583.43 1,030.86 1,255.34
管理费用 9,451.54 6,390.42 14,060.63 13,903.11 12,405.16
研发费用 401.55 259.54 833.66 1,563.36 2,336.16
财务费用 16,755.57 11,049.56 22,516.92 27,520.24 28,475.01
其中:利息费用 18,789.29 12,823.12 27,266.06 31,253.23 29,416.75
减:利息收入 2,188.32 1,889.37 4,882.94 2,498.70 1,323.70
加:其他收益 4,298.23 2,808.06 5,788.08 3,851.51 3,233.64
投资净收益 4,217.89 2,285.49 1,564.08 -375.36 89.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6.60 -10.54 -40.81 -1,201.56 89.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13.04 -6.5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42.92 32.04 2.64 -1,520.40 -2,068.78
信用减值损失 1.63 36.17 13,035.53 -4,054.87 -5,308.40
资产处置收益 -1.13 72.70 297.90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94,016.76 62,875.34 126,927.01 102,121.58 111,874.83
加:营业外收入 24.89 12.85 615.80 199.92 272.12
减:营业外支出 30.07 18.96 88.73 175.22 125.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94,011.58 62,869.23 127,454.09 102,146.28 112,021.02
减:所得税 25,235.06 16,310.56 31,305.90 27,455.02 34,724.33
净利润 68,776.52 46,558.68 96,148.19 74,691.26 77,296.69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8,697.93 174,397.16 349,046.05 303,609.14 322,542.4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1 19.41 93.23 150.54 596.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39.69 5,070.22 9,247.28 7,836.01 8,076.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7,157.03 179,486.80 358,386.57 311,595.69 331,215.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929.01 56,194.34 72,573.09 65,836.29 87,041.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108.30 16,077.83 33,913.17 31,884.55 33,808.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361.08 27,438.62 39,211.54 37,075.72 44,809.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1.10 3,529.98 8,554.08 6,255.35 5,01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139.48 103,240.76 154,251.88 141,051.91 170,67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017.55 76,246.03 204,134.68 170,543.78 160,544.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60.01 2,100.82 975.17 5,051.93 2,442.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18 23.18 30.00 826.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2.24 40.47 277.73 854.2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8.00 14,039.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3.43 2,164.47 15,322.86 6,732.41 2,442.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794.12 11,662.50 143,656.17 18,612.67 6,293.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 400.00 5,500.00 2,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746.58 5,000.74 42,019.7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679.95 127,109.95 113,577.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274.07 139,172.44 269,480.69 25,613.41 48,31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570.64 -137,007.97 -254,157.83 -18,881.00 -45,87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 490.00 37,086.00 294.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 490.00 37,086.00 29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7,000.00 343,000.00 635,522.08 571,042.68 336,855.9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986.03 149,996.25 23,400.00 590.5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476.03 493,486.25 696,008.08 571,633.22 337,149.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68,321.60 449,780.80 619,149.80 548,050.20 393,436.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783.46 42,209.38 50,244.27 54,505.34 41,870.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52.47 24,098.35 2,170.18 16,501.69 4,840.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3,457.53 516,088.53 671,564.24 619,057.23 440,14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81.51 -22,602.28 24,443.84 -47,424.01 -102,997.9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5 0.86 2.96 128.95 -40.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535.84 -83,363.37 -25,576.35 104,367.72 11,635.3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579.09 162,579.09 188,155.43 83,787.72 72,152.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043.24 79,215.72 162,579.09 188,155.43 83,787.72
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490.93 24,107.76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790.88 16,348.97 18,124.84 23,491.70 18,367.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378.85 352.24 88.98 4,109.76 2,896.95
其他应收款 82,356.83 80,533.89 100,540.20 65,662.27 110,530.47
其中:应收利息 5,345.49 3,710.88 2,119.41
其他应收款 77,011.34 76,823.01 98,420.79 65,662.27 110,530.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64
合同资产 427.83 502.99 1,121.73 156.02 63.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397.41 399.47 524.54 458.60 15.00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7,842.72 122,245.32 236,954.51 228,389.99 181,845.2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213,000.00 200,000.00 99,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11,504.54 611,367.40 610,523.17 571,398.45 560,083.0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0,333.65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2,693.00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301.36 2,481.75 2,838.59 3,554.24 4,346.39
无形资产 362,595.99 368,581.25 380,264.52 402,370.97 408,909.96
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1,057.97 756.00 385.00
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76.54 1,087.75 1,110.18 1,155.04 1,199.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7.76 848.44 1,007.14 562.82 371.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41 127.41 447.47 825.36 568.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45,498.22 1,239,051.35 1,151,147.56 1,037,563.80 1,033,346.58
资产总计 1,373,340.94 1,361,296.67 1,388,102.07 1,265,953.80 1,215,191.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5,124.52 235,150.64 122,109.58 140,105.83 110,112.8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904.73 19,317.06 32,400.13 33,042.83 26,121.48
应付票据 74.69 1,364.11 5,834.03
应付账款 19,830.04 17,952.96 26,566.10 33,042.83 26,121.48
预收款项 34.29
合同负债 9.85 14.94 25.13 46.86 879.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843.14 1,510.38 996.70 546.99 947.51
应交税费 8,977.63 5,979.25 10,653.44 8,306.20 12,555.93
其他应付款 30,033.25 32,873.08 65,843.18 37,564.13 37,21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710.95 56,614.27 101,326.27 7,812.32 5,176.71
预提费用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159,995.86 75,166.88 120,727.80 50,202.56 52,244.50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9,599.94 426,626.49 454,082.24 277,627.71 245,290.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1,000.00 51,000.00 52,750.00 80,250.00 91,800.00
应付债券 49,981.87 49,970.93 109,761.60 119,562.42
租赁负债 1,699.73 1,680.17 2,274.68 2,988.34 3,702.27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1.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14.99 1,453.52 709.6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9,719.24 31,271.51 34,238.60 40,460.26 33,415.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150.00 24,1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833.96 135,387.06 139,943.86 257,621.24 272,630.22
负债合计 553,433.90 562,013.55 594,026.10 535,248.95 517,920.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161,011.59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110,607.42 110,607.42 110,607.42 110,607.42 110,607.42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162,934.90 162,934.90 162,934.90 145,752.35 134,557.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85,353.13 364,729.21 359,522.06 313,333.48 291,095.1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9,907.04 799,283.12 794,075.97 730,704.84 697,271.5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9,907.04 799,283.12 794,075.97 730,704.84 697,271.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73,340.94 1,361,296.67 1,388,102.07 1,265,953.80 1,215,191.84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总收入 121,255.26 77,944.75 176,827.29 150,505.33 163,573.54
营业收入 121,255.26 77,944.75 176,827.29 150,505.33 163,573.54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53,345.18 34,906.34 93,417.70 76,826.70 71,034.58
营业成本 42,722.88 28,279.65 77,602.06 59,905.43 52,215.26
税金及附加 746.46 483.88 998.54 1,110.40 1,293.84
销售费用 113.64 88.25 70.96 60.00 31.13
管理费用 3,811.05 2,476.79 6,730.95 6,420.66 6,277.21
研发费用 -- 546.00 428.12 764.80
财务费用 5,951.15 3,577.77 7,469.20 8,902.09 10,452.33
其中:利息费用 7,572.30 5,134.06 11,199.05 11,673.66 10,990.99
减:利息收入 1,672.28 1,603.20 3,768.85 2,786.01 556.33
加:其他收益 4,166.42 2,724.98 5,591.32 3,770.97 3,076.34
投资净收益 3,998.78 2,294.04 19,408.55 -1,131.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41.37 304.23 -166.35 -1,131.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13.04 -6.5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42.05 31.17 16.09 -47.48 -10,965.68
信用减值损失 20.99 21.79 1,060.46 -660.97 -432.61
资产处置收益 4.43 9.62
汇兑净收益
营业利润 76,138.33 48,110.38 109,490.43 75,619.46 84,217.01
加:营业外收入 9.48 9.48 0.09 4.22 0.19
减:营业外支出 7.79 7.79 52.96 11.72 -2.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利润总额 76,140.01 48,112.06 109,437.55 75,611.97 84,219.82
减:所得税 19,716.74 12,312.71 23,524.81 19,637.06 23,723.23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加:净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净利润 56,423.27 35,799.35 85,912.75 55,974.91 60,496.58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509.18 83,468.29 185,823.26 149,199.54 160,234.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1 19.41 77.47 94.96 530.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811.51 76,241.63 50,991.16 95,127.33 17,953.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340.11 159,729.34 236,891.89 244,421.82 178,719.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507.94 18,962.10 25,580.58 16,717.79 16,97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954.40 9,472.22 20,611.82 19,646.60 20,565.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027.32 18,773.32 27,193.59 31,522.57 34,65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454.81 79,885.26 37,681.87 40,472.72 50,666.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944.47 127,092.91 111,067.85 108,359.69 122,86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395.64 32,636.43 125,824.03 136,062.14 55,855.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000.00 21,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21.33 521.33 18,039.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7 2.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23.50 21,523.50 22,039.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93.81 2,647.53 8,228.35 8,612.94 6,12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40.00 540.00 47,560.58 10,997.74 55,007.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676.96 127,109.95 133,027.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810.77 130,297.48 188,816.88 24,610.68 61,136.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287.27 -108,773.98 -166,776.92 -24,610.68 -61,13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5,000.00 165,000.00 584,953.08 394,442.67 269,98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986.03 149,996.2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4,986.03 314,996.25 584,953.08 394,442.67 269,984.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9,750.00 294,750.00 525,750.00 384,209.60 237,9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597.80 35,919.10 35,331.78 36,259.71 22,220.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9.89 636.06 875.84 825.89 877.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157.69 331,305.16 561,957.62 421,295.19 261,047.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71.66 -16,308.91 22,995.47 -26,852.51 8,936.7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9,063.29 -92,446.46 -17,957.42 84,598.94 3,656.1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554.22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46,256.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90.93 24,107.76 116,554.22 134,511.64 49,912.70
(四)重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
表:发行人2024年二季度重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1,965,676.13 1,954,683.88 0.56%
负债总额 996,013.23 1,001,470.21 -0.54%
所有者权益 969,662.90 953,213.67 1.73%
资产负债率 50.67% 51.23% -1.10%
科目 2024年1-6月 2023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80,339.95 149,129.96 20.93%
营业利润 62,875.34 76,349.05 -17.65%
净利润 46,558.68 59,989.04 -22.39%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76,246.03 84,792.22 -10.08%
表:发行人2024年二季度重大变化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9,271.09 163,131.29 -51.41 货币资金减少83,860.20万元,降低51.41%,主要系现金分红及购买大额存单所致。
应收票据 830.34 363.15 128.65 应收票据增加467.19万元,增长128.65%,主要系本期三木智能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600.00 0 100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楚天数科收到建信融通债权凭证。
其他应收款 6,074.50 3,648.30 66.5 其他应收款增加2,426.21万元,增长66.50%,主要系大额可转让存单利息增加所致。
存货 9,858.72 6,529.47 50.99 存货增加3,329.25万元,增长50.99%,主要系本期楚天数科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 524.92 1,116.58 -52.99 合同资产减少591.66万元,降低52.99%,主要系一年以内到期的质保金减少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 224,000.00 99,000.00 126.26 其他债权投资增加125,000万元,增长126.26%,主要系本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持有量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 390.32 564.28 -30.83 长期应收款减少173.96万元,降低30.83%,主要系楚天数科分期收款合同额较期初减少。
开发支出 273.32 193.55 41.21 开发支出增加79.77万元,增长41.21%,主要系本期智慧交通项目研发投入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43.91 586.36 95.09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557.55万元,增长95.09%,主要系豫南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245,157.86 132,117.52 85.56 短期借款增加113,040.34万元,增长85.56%,主要系本期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应付票据 1,364.11 5,255.07 -74.04 应付票据减少3,890.96万元,降低74.04%,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应付账款 27,469.09 46,912.99 -41.45 应付账款减少19,443.91万元,降低41.45%,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账款 533.30 347.49 53.47 预收账款增加185.83万元,增长53.47%,主要系本期预收大广高速服务区租金。
合同负债 4,838.82 1,721.61 181.06 合同负债增加3,117.21万元,增长181.06%,主要系本期楚天数科新增项目预收合同款所致。
应交税费 8,095.92 14,920.76 -45.74 应交税费减少6,824.85万元,降低45.74%,主要系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额所致。
其他应付款 9,139.86 33,753.44 -72.92 其他应付款减少24,613.58万元,降低72.92%,主要系本期楚湘公司归还少数股东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292.04 184,113.16 -48.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88,821.12万元,降低48.24%,主要系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76,701.57 120,744.58 -36.48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44,043.01万元,降低36.48%,主要系本期到期归还超短期融资券19.5亿元,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79.89 4,410.55 46.9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069.34万元,增长46.92%,主要系收费经营权摊销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6月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成本 102,137.72 67,805.62 50.63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50.63%,主要系楚天能源新增成品油销售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007.97 -79,293.87 -72.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79%,主要系本期购买大额存单提高资金收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02.28 30,186.94 -174.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4.87%,主要系本期楚湘公司归还少数股东借款。
(五)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2、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3、重大承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承诺事项。
4、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5、受限资产情况
表: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资产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94.68 194.68 冻结 注1 552.20 552.20 冻结
无形资产 523,936.60 431,360.95 1,151,559.53 872,399.37
其中: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 149,705.65 128,586.81 质押 注2 149,705.65 131,146.68 质押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收费权 0 0.00 749,152.93 547,753.84 质押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新县段公路收费权 252,730.95 186,566.79 质押 252,700.95 193,498.84 质押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光山段公路收费权 121,500.00 116,207.36 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 86,425.00 86,425.00
其中: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 86,425.00 86,425.00 质押
合计 524,131.28 431,555.63 1,238,536.73 959,376.57 /
/
受限原因说明:
注1:其中1,941,778.37元为保函保证金受限;5,000.00元为ETC保证金余额受限。
注2:2015年12月1日,鄂东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将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21,8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000.00万元);鄂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将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大冶段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24,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400.00万元)。
2022年1月27日,豫南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ETO21300001420220100000034ZY01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收费权质押),将持有或运营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而享有的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的权利及其对应的应收账款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31,7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080.00万元);2022年3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U410760000FBWB2022N0004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收费权质押),将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信阳段第四项目通行费收费权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54,413.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425.00万元);2022年12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0171800227-2022年(新县)字00018号),将大广高速新县段高速公路收费权(含收费账户资金)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17,615.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978.00万元);2023年3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编号:2023年新县质押登记字00012号),将大广高速新县段高速公路收费权(含收费账户资金)用于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质押借款金额为11,157.6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561.60万元)。
2024年3月26日,楚湘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Z410760000XMRZ2024N001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明确楚湘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后,追加大广高速河南光山段的通行费收费权质押,截至2024年9月30日,借款金额为39,700万元(一年内到期金额为1,800万元);2024年3月28日,楚湘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新县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171800227-2024年(新县)字00025号的并购借款合同,明确楚湘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后,及时办理大广高速河南光山段的收费权质押手续,截至2024年9月30日,借款金额为6,700万元。
6、公司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及理财产品、各类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持有衍生产品。
7、公司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海外投资情况。
8、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外,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316.8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64.07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52.79亿元。
图表: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a 23.53 22.53 1.00
b 28.59 14.44 14.15
c 2.18 2.18 -
d 13.30 2.95 10.35
e 12.00 1.36 10.64
f 52.30 - 52.30
g 56.50 1.70 54.80
h 17.56 5.26 12.30
i 27.90 8.40 19.50
j 3.00 - 3.00
k 6.25 4.25 2.00
l 2.00 - 2.00
m 15.50 - 15.50
n 13.75 - 13.75
o 15.50 1.00 14.50
p 12.00 - 12.00
q 15.00 - 15.00
合计 316.86 64.07 252.79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还本付息记录正常,无违约记录,无债务违约情况。
四、发行人2024年三季度重大事项情况
无
五、发行人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十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8月30日制定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公开市场披露,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对内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向投资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一)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二)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三)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五、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罗琳。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4楼,电话为027-87576667,电子邮箱为600035@hbctgs.com。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发行人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金圣华、湾越
联系方式:027-8171131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兴业银行大厦投资银行部
邮箱:jinsh@cib.com.cn、wanyue@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jinsh@cib.com.cn/wanyue@cib.com.cn或寄送至金圣华、027-81711317、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兴业银行大厦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为保证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此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债权人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债务融资工具债权人会议的形式行使有关权利。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娟
电话:027-87576666
传真:027-8757667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邮政编码:43007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李洁、金圣华
联系电话:027-81711317
传真:/
邮政编码:350010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刘媛
电话:010-89926522
传真:/
邮编:430000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联系人:肖峰、代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联系电话:13907119400
传真:027-85424329
邮政编码:430074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项目合伙人:陈鹏
联系人:陈鹏、姚翠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联系电话:86(10)82330558
传真:/
邮政编码:100083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明
联系人:宋浩
电话:027-85350032
传真:027-85350997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楼
邮编:430000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63323840
传真:021-6332666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
号);
(二)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娟
电话:027-87576666
传真:027-8757667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洁、金圣华
联系电话:027-8171131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件: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100*(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利息保障倍数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BITDA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末流动负债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盈利能力指标
毛利率 10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润率 100*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100*EBIT/年末资产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 100*净利润/年末净资产
营运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