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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政策背景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有授权,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投资细则
由于科创企业商业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较大、经营风险较高,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投资经验、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因此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而对于不满足要求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则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资科创板:
第一,现有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
第二,6只战略配售基金。
第三,科创板相关基金,包括富国基金、鹏华基金、易方达基金、广发基金、华安基金、招商基金、华夏基金、南方基金8家基金公司。
此外,科创板依然采用T+1的交易机制。而在涨跌幅方面,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在此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不同于目前主板涨跌幅10%的限制。在每手股数方面,每手为200股,限价订单不超过10万股。
在打新方面,科创板注册制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意味着科创板的打新告别过去A股市场打新无风险收益的模式。市场化的新股定价机制平衡发行方(内部人估价)、一级市场申购方(机构投资者定价)和二级市场参与者(包含了散户)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任何系统性损伤其中一个主体的定价体系最终都会得到纠偏。此外,科创板注册制在配售环节绑定了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高管员工三方的利益,超过“4数区间”的定价又要做额外风险披露,很难出现过往( 2009-2012)持续的过高发行定价。因此,科创板下的打新最主要的变化就是成为风险投资策略。
社会意义
中央决定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上交所发挥市场功能、弥补制度短板、增强包容性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突破口和实现路径。